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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聊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精选19篇

大家喜欢蝴蝶吗?有关于蝴蝶的作文应该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的相关信息,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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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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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风乍起,吹得阳光洒落一地,“哗啦哗啦”,我坐在阳台上,享受着风的清凉,观赏着远方的风景,不经意间,瞥见那本我最喜欢的一本《总想回到你身边》。

封面仍是熟悉的纹路,像许久未见的老友掌中的脉络。

慭慭然翻开书,依然刻着那清晰而有温暖人心的字,我却总爱读书中主人公被困难种种阻挠的执着。

书中主人公男孩王买松跟着油漆工爸爸从遥远的贵州来到苏南沿海城市生活。临近春节,王买松和爸爸都希望回贵州与亲人团聚。然而身边发生的一件件意想不到的事,动摇父子回家的决心,阻挠着父子俩回家的脚步,他们一次次满心欢喜的确定回家的日子,又一次次无奈的将好不容易买到的火车票退掉。后来,父子俩终于放下了所有的牵绊,决定花大价钱乘长途汽车回家,但却又出现了新的问题……文中买买所述,回家的路为什么绕那么多个弯儿?奖金、大雪、意外、干活……

想到这里,我不禁潸然泪下,对于我们大多数来说,回家是多么简单而又快的事,但在买买这里,回家却又是多么奢侈、多么漫长的事……远处传来一阵鸟鸣,使我神似一阵抽搐,睁开眼,目光所及已一片模糊。

主人公买买对亲情看得十分厚重,对于亲人,他们甚至不顾一切,一个刚满13岁的孩子只身上路,回距离那么远的家乡。那需要多大的勇气来战胜它呀,真的很为他骄傲!

这一身中,最重要的就是亲人,错过了亲情也就错过了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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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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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下,我双手捧着那本最喜欢——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饭翻开这本书的扉页,我再次感受到了这位女性深藏着的力量。

书中写了一个叫简爱的女孩儿战胜重重苦难,最后终于觅得幸福的故事。

于作者而言,这是一本自传,于我而言,这确是一本不朽与世的巨著。

《简爱》讴歌了人性中最最重要的良知——平等。“这是我的心灵在和你的心灵说话,就好像我们两个人已经穿越了坟墓,站在上帝面前,我们是平等的”。夏洛蒂勃朗特在书中这样写道。

试想一下我们的人生,是否也正如他所说的呢?

一个人的相貌是无法改变的,成长路上的挫折,苦难也是必经的,尽管如此,我们依旧可以平等的,平等的追求一切大自然赋予的物质和崇高的思想。

没有谁天生就可以怎样,也没有谁天生就不可以怎样,正如夏洛蒂所言,我们是平等的。

我仿佛通过这本书,看到了,那个叫做简爱的女孩儿,从她身上,又看到了夏洛蒂的影子。她们追求平等,渴望平等的人生观,让我看到了一位女性背后的力量。她们背后闪烁的光泽远要比此刻的太阳耀眼。尽管——她是位女性,他她只是位女性!

这不仅仅是一本小说那么简单,它教给我们的是人生的里程碑,让我们学会在享受平等之上更要平等对待他人。

我国自古以来就有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以为只有男性才可以成就一番事业,而事实却否认了这种思想。李清照,武则天,夏洛蒂勃朗特三姐妹,还有许许多多被世俗所看不起的女性,她们的一切成就将告知历史告知世界女性一样可以成就一番事业。

真理,会将那些条条框框,诸如圣经一类的思想彻底打垮,还女性一个作为人的权利。

《简爱》,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对于人性,对于良知,对于原本就不公平的世界即所谓的命运,对于万千女性的渴望与追求,我想这本书无疑做出了最好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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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喜欢看书作文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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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知识的宝库,是知识的海洋。

人们常说“开卷有益”。的确是这样,当你打开绚丽多彩的图书,你就起进了知识的大门。你便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动人的小说,美妙的诗歌,感人的童话,精美的散文……都会让你难忘怀,给你无穷的欢乐。让你置身于新的世界——知识世界。书不仅是知识的宝库,而且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它能教我们怎样作文,怎样做人。在我们孤单时,它像大朋友一样安慰你。中国古时候有一位文学家说过:“读一本好书就仿佛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有疑难时,它会给我们解答;遇到困难时,它会帮助我们,给我们力量。

书还可以使我们开阔眼界,增长知识。像《桂林山水》《林海》《福州动物园》等很多地方我都没有去过,可对这些景色我还是了如指掌,其中的原因就是因为我读了很多有关类似的文章。虽然我没有去过,但是我仿佛和作者们游玩了一次。

书还可以增长知识,如《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红楼梦》,虽然我只读了其中的一部分,但是却为我提供了许多课本上没有的知识,一次偶然的机会,我们考试竟然考了这些知识,我当然不用犯愁了。现在我越来越发现,书是我们增长知识的源泉,是我们成长中不可缺少的高钙乳液成份。去读书吧,它将把你带入你的理想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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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11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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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值得你一遍又一遍地去阅读,且每读一遍都会有新的感觉,新的体验,新的思考。

——题记

法国著名的思想家。文学家罗曼罗兰为让世人”呼吸英雄的气息",传递由痛苦和磨练而造就的伟人思想而连续写了几部名人传记:《贝多芬传》。 《米开朗基罗传》。 《托尔斯泰传》。 (共称《名人传》)。

《名人传》记叙了贝多芬。 米开朗基罗。 托尔斯泰三位伟大苦难和坎坷的一生,同时也赞美了他们顽强拼搏的意志和坚韧不拔的品格。传记中的他们,虽然一个是音乐家,一个是雕塑家。 画家,另一个是作家,但在各自不同的专业领域中,他们都是伟大的天才,是英雄。

贝多芬用痛苦与忧虑谱写的与命运抗争的音乐将永垂不朽;托尔斯泰则用小说向人们内心传递爱。其中米开朗基罗令我印象深刻。他,有无与伦比的天赋,以无穷的经历永远追求艺术尽善尽美;他的内心软弱无力,只挣扎而没有力量奋斗。尽管如此,他在我心中依然是英雄,只因他在逆境中永不放弃。

三个英雄的人生道路很坎坷。他们或受病痛的折磨,或受莫名的诽谤,或有悲惨的遭遇。但他们却并不因一时的悲苦与劫难而消极沉沦,始终以坚韧不拔、果敢拼搏的精神和高昂不屈的姿态,吹响前进的号角,那么支撑着他们的又是什么呢?是他们的理想——追求艺术之巅。

现在因为读了这本书,成为他们那样的英雄成了我的目标。

我,一个十六岁大的少女,从未有过什么远大的理想,秉承着得过且过的信念匆匆度日,虚度了多少的岁月早已忘却。但这本书却在我的心头狠狠地敲打了一下——我的理想是什么?我的人生又是什么颜色的?然而这一切我却只能用沉默来回答。只因我的内心始终在游荡,整日充斥着迷茫。我不断地思索着,寻觅着。鹰击长空,是因为他有翱翔蓝天的理想。那么,我的理想又是什么?什么才是我前进的动力?

我梦想着成为一名作家,不求功名成就,只求能写一些有意义的文章。我想用我如春雨般的文字,滋润大家心灵的田地。我为我的理想付出了努力。平时我一有时间,就让书来陪伴我。在名家名作的陶冶下,我写的文章日渐成熟起来,就像春天播种的种子,在阳光的沐浴下,在春雨的滋润下,生根、发芽,等待着收获的季节。但,我知道,想要成为一名作家,光是靠文字的熏陶,是远远不够的,要经常练。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所以我会努力练习写作,将我对写作的热情表达出来,让理想不再是遥不可及的,而是触手可得的。

蜗牛缓缓地向着金字塔的顶端爬行,纵然烈日当头,因为蜗牛相信,我虽然没有鹰的矫健,但毅力是我最大的翅膀;叶子在风雨中飘摇却依然坚守在枝头,因为叶子相信一生执著的绿定会换来一个金色的秋天……而我相信,为梦想插上翅膀,就定能冲上云霄——这便是我从《名人传》中所领悟到的。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当然也欢迎你的阅读,毕竟你有一万个理由去阅读它。

无情的时间会让许多书迅速腐朽,而让经典流传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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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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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我走入我家房时,就被书柜里玲琅满目的书给吸引住了,如同一块吸铁石一样,使我不慎走入书的海洋。

而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就是《雷锋的故事》,在封面的上方,有这么一句话:“阅读,你才能知道世界有多大”。读了《雷锋的故事》让我知道了他平凡而伟大的一生。他是一名普通的战士,可他无私奉献,乐于助人的精神影响着每一个人。毛主席为他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

而这几件平凡的事,却让我记忆犹新。

雷锋在读小学时,他看到了工人在没有鞋的情况下,赤脚干活。这时,他想“工人伯伯本身就很辛苦,还赤脚干活,我为何不为他们编几双草鞋呢?”雷锋说干就干,他连夜编了起来,由于经验不足,编的草鞋太小,无法穿上,全部被退了回来。雷锋又去找了一位会编草鞋的老爷爷请教,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编出了一双双既宽大又结实的草鞋,就立马邮寄了过去。

还有一次,雷锋当了新兵之后的训练中,由于身体弱小在扔手雷这一项训练中一直不合格,他没有气馁,坚持日复一日的训练,终于在期末检测中,获得了优异的成绩。他的战友们也为他欢呼起来,雷锋高兴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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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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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鲁宾逊漂流记》,他的作者是著名作家笛福。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他告诉了我如何在野外生存,另外,我非常欣赏里面那个机智而又具有坚强毅力的主人公——鲁宾逊。”

这本书是我过生日是妈妈送我的,我刚看了几页便爱不释手。

这是一本历险小说,它主要写了:小说的主人公鲁宾逊非常喜欢航海,他不顾家人的劝阻,执意去航海,终于,在一次航海中,他所乘坐的一艘轮船在美洲海岸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身破裂,水手和乘客都淹死了,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海浪把它卷上了一个小岛,这座小岛荒无人烟,他开始了自己的历险生活。

他做了一只木筏,将沉船上所有能用得着的东西一一送到岛上。他用帆布搭了一个帐篷,作为栖身之处,并将船上运来的东西储存在这里,靠从船上运下来的食物生活。

有一次,他偶然发现了一些大麦种子,并把他们种下,到秋天后,他收获了许多小麦,并用它们制做出了面包。他又捕捉并驯养了一批山羊作为他肉食和奶的来源,又养了一群小动物作伴。

若干年后,他从野蛮人手里救回了一个俘虏并给他起名为“星期五”。从此,“星期五”成为了他忠实的朋友与仆人。他们在荒岛生活了整整28年后,终于得到了离开荒岛的机会,接着便回到了自己日夜思念的故乡。

读了这本书后,我体会到了为生命而奋斗的滋味。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鲁宾逊漂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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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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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都说:“是浩瀚的海洋,书是知识的空间”。今天我就从金灿灿的海滩上捡到一颗美丽的贝壳,这颗贝壳就是《美丽的乔》。它是我精神上的伴侣,我随着它一天一天地长大,书中的道理也逐渐被我理解。 从书的封面上,我看到了这本书的作者是桑德斯,他是加拿大人,虽然作者不是中国人,但通过阅读我却觉得我离他很近。别看这本书有320页这么厚,而且制作这么精美,可还不到20元。这本书是新年时姐姐送我的,我真感谢姐姐令我结实了这位“好朋友”。 书里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凶恶的詹金斯用残忍的手段,杀死了许多的小动物。我看到这儿非常伤心,但是在后面还有更令人伤心的呢!詹金斯杀死了保护小动物的乔的妈妈,还把乔的耳朵给剁了。 但最终,乔和小动物们还是战胜了詹金斯!我真为他们高兴啊!这本书告诉世上的孩子们要从小就知道不应该虐待动物,要和小动物成为朋友。 如果听了我的介绍你也喜欢上了这本书,那欢迎你来找我借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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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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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从小就培养了我爱读的好习惯,家中我的书就占了一个大书柜。有童话故事、历史人物、科幻小说……而我最喜欢《贝壳》。

《贝壳》讲述了两个女孩的故事,一个叫林贝壳,一个叫shell林(shell代表贝壳);名字是相同的,命运却千差万别。林贝壳的父母是公务员,shell林是单亲家庭,母亲是军人家庭出生,但因母亲远离家族,又被父亲抛弃,后来致疯。由此造成了她们个性迥异:一个活泼开朗,一个内向独立。终有一天,命运的绳索让她们相遇,风云变幻,暗潮汹涌,一次次的波折过后,痛苦过,彷徨过,失望过,快乐过!林贝壳以全市第一的成绩考进重点高中,shell林也成了特长生,她们用行动证明了自己!

无论多难,多坎坷,多心酸!她们凭借着顽强的毅力坚持下来,这正是我的感动!

其实,每一枚贝壳的形成,又何尝不是一个少年内心的成长?风雨过后,终有一天,我们要为自己披上“刀枪不入”的铠甲,用来抵御一切外来伤害我们的势力!

在这个过程中,委屈甚至是挫折总是有的,但要用微笑、坚忍不拔的生命力面对一切!就算哭,也要嘴角上扬!

人生的路还在延伸,为自己插上梦想的双翼,无所畏惧,振翅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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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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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茫茫皆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喜爱的书,那就是非《名侦探柯南》莫属了。

《名侦探柯南》是我读3年级时,迷上的,因为这本书有很多有趣的地方,比如:小兰姐姐,有时,怀疑柯南是不是新一的时候,柯南会变成像小孩子一样爱玩具,玩玩具,就会解出小兰姐姐的怀疑。

我爸爸,不给我看这些无聊的书。有时妈妈会偷偷地买几本,给我看。她买回来的时候,我会开心得不得了,我会因为我爸爸不让我看这些无聊的书,所以我偷偷地躲在每一个角落里,自己在欣赏着这本书。

还有一次,我趁爸爸还没回家的时候,我开心地走到密秘箱旁,拿出这本书,坐在沙发上看,忽然,我听到有脚步声。我心想:爸爸,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想到这里。我立刻把书房进秘密箱里,然后,拿相互一本书,我干才拿好,我爸爸就开门了。我连忙跑到沙发上坐着,拿起作文书,看。爸爸看了看我,什么话都没讲。

这件事情令我更加喜欢这本书了。还令我知道看书不一定要看故事书。什么书都要看,才能像杜甫,说过的一句话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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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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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展开无限遐想;书让人开阔眼界;书让人丰富知识……一本好书就好像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物件,小学五年级作文,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有句名言是这样说的:生活没有书籍就好比鸟儿没有翅膀。有许许多多的人喜欢读书,喜欢在阅读中享受书的“美”。《中国神话》就是我所喜欢读的一本书。

《中国神话》是一本讲述了中国大小神话的书。虽然里面只有十几个小故事,但是在作者的笔下却显得惟妙惟肖、栩栩如生。在《精卫填海》里面有这样一段话:“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精卫始终在西边山林和东边大海之间来回,一颗一颗地把小石子投入海中。”这段话写的是“精卫”为了把大海填起来,终年不辞辛苦地从山林中衔石子去填海的事情。从这段话中,我知道了做什么事都要有恒心,时间长了就一定能成功,只要目标专一,水也能滴穿石头,绳也能锯断木头,再小的石子也能把浩瀚的大海填上。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不仅是因为它给予了我深刻的道理,更重要的是书中精妙绝伦的词语。渺小、慌忙、凶光、闪烁仅仅是几个词,但在作者的笔下却是美伦美奂:“它黑色的身影,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显得十分渺小……。”除此以外,这本书还有好句、好段,更有好的故事。比如《海中三神山》、《钻木取火》、《酒仙杜康》、《过年》等都美文佳作,一定会让你目不遐接的。下面就不多介绍了,有空的话,自己可以去品尝这种美妙的味道,感受那奇美的境界。

书让人展开无限遐想,书让人开阔眼界;书让人丰富知识……让我们一起读书,一起来享受这无限之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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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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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圣人曾说过“万般皆下品,唯有读高!”读书既能增长我们的智慧,也可以告诉我们人生的道理。

喜欢一个人静静的坐在阳台上看书,在我的书柜中,我经常翻阅的就属《简爱》了,百看不厌,虽然书的封面已经悄悄泛黄了,可是我还是把它当作珍宝。看着这本书,我仿佛身临其境,融入了主人公简爱这个角色,时悲时喜,时忧时乐!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中,从小就承受着他人无法承受的生活压力,姨妈的嫌弃,表哥表姐的排挤,但是她并没有向命运低头,失去自我。在生活的重重压迫下磨炼出了她的坚强意志,破茧成蝶。简爱用她的行动向我们展示了一种坚持信念,永不放弃的人格力量。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简爱对罗切斯特说过“我们的灵魂,站在上帝面前完全是平等的”,困难的压迫,并没有让简爱感到自卑,她觉的人性本来是平等的,没有高低富贱之分,这也让罗切斯特深深地被她打动,义无反顾的爱上了她。罗切斯特也曾多次对简爱说过我们是平等的,他跟简爱一样,一样追求的是真爱,一样追求的是美好的心灵,而不是美丽的外表,因为这样简爱也深深爱上了罗切斯特。简爱的正直、高洁并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我深深的被简爱的可贵精神给打动了,并且从心底里敬佩她。

《简爱》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很多道理,使我受益匪浅。拥有一本好书不仅可以陶冶情操,也可以提高自己的道德品质。“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唯有读书可以让世人走向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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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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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和葵花以兄妹相称,青铜很爱护葵花。从决定谁上学的抓阄中就能很明显的看出。青铜在五岁时,一场大火后,他因发高烧,成为了大麦地人们口中的“哑巴青铜”。他很羡慕那些能去上学的孩子,他渴望能学到知识。但是葵花也要去上学,她到了该上学的年龄了,家里只能供一个孩子去上学,青铜把机会让给葵花,让她去上学,学到知识。

奶奶很爱葵花,也很爱青铜。她是大麦地最受尊敬的老人,她很爱干净,身上没有一丝老年人的气味。她为这个家终生操劳,力竭而逝,留下了亲手摘的棉花,留下了生命的温暖;带了一辈子的耳环,在家里盖房子需钱时当了;临死前,将最后剩下的手镯给了葵花,留下了未来的希望。同样,葵花很爱奶奶。她为了给奶奶治病,去江南拾银杏卖钱,只得到了一些面值很小的票子,却以为自己“挣了很多钱”!葵花还小,她并不知道这是一笔很小的钱,并不够奶奶治病,她只知道这是爱的分量和责任。

回想我们的生活,我们能接受良好的教育,不用为饿肚子所发愁,也不用像青铜一样,下了大雪还要去买鞋,也不用担心住的问题。我们夏有空调,冬有暖气,我们想要什么父母都会满足我们,我们还因为一点小事而大发脾气,青铜和葵花不能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连吃住都成了问题,但他们很孝顺,还想尽一切办法去挣钱,帮助父母,我们比不上他们。

《青铜葵花》就是这么一个感人的故事,第一次读的时候眼泪就一只往外流,好久都没有停止。最后的结局葵花回到了她的城市,青铜从此便常常遥望芦苇荡的尽头,望着葵花所在的地方。这,便是我最喜欢的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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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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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人告诉我教会了他如何致富,又有人告诉我书教给了他知识,还有人告诉我书指引了他的未来。但在我心中书远远不止教会了我这些,还教会了我——友谊。

昨天,我阅读了《夏洛的网》这本书故事是由美国人怀特写的,故事讲了一只小猪和一只看似微不足道的小蜘蛛夏洛。威尔伯总是担心自己的未来是一只得被人呈上餐桌的烤猪或是一只挂在厨窗的熏猪脚就当他快默认自己就是一只认人宰割的猪时,夏洛却说:“我能帮助你。”于是夏洛用自己的蜘蛛丝一次又一次帮助威尔伯,它们有了一种不可割舍的友谊。也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让他成为一只万人瞩目的王牌猪,同时让他有了一个安享天命的未来。可是夏洛的生命也走到了尽头不过他的子女留下了陪伴威尔伯。

夏洛用自己的网织出一张爱的大网,这张网网住了威尔伯的生命,更激起我心中爱的温情也让我懂得了友谊。友谊是个奇怪的东西不知不觉你也可能会被这张大网网住,知道无法自拔,不过这种友谊却要珍惜,茫茫人海,缘分停停留留一生知己能有几能有几人,唯有友谊才珍贵。不要等这珍贵溜走了才知道它的珍贵,它来之不易啊!

夏洛虽然离开了威尔伯,但我相信威尔伯永远也不会忘记夏洛。它虽然热爱夏洛的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可是我也相信没有一只新蜘蛛能代替夏洛在它心中的位置。让我们也用自己的智眼去寻找自己的知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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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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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作家高尔基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是看些什么书呢?今天,我就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原著是美国的海伦·凯勒。这本书写的是:一个本来不盲,不聋的人,因为一次高烧而失去了光明和听觉,但经过不懈的努力,最后考入了最著名的大学之一——哈弗大学。

海伦·凯勒在无光、无声的黑暗世界里,坚强面对生活,勇敢地迎接生活的挑战。虽然拥有三天光明只是一个不能实现的梦,但是海伦·凯勒丰富、生动、真实而伟大的一生,却给全世界成千上万的残疾人和正常人带来感动和激动。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你也赶快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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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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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一艘非凡的战舰,能像一本,把我们带入浩瀚的天地;没有一匹神奇的骏马,能像一本书,带我们欣赏人间美景。我是一个“小书迷”,读过的书不计其数,有中国的,也有外国的,像《四大名著》《昆虫记》《安徒生童话》等等,我都爱不释手,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还要数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

《西游记》出自清代小说家吴承恩之手,是一本老少皆宜,中外欢迎的一本神话小说,以丰富瑰奇的想象描写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师徒四人在迢遥的西方路途上和穷山恶水冒险斗争的历程,经过和妖魔鬼怪斗智斗勇,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到达西方取得真经的故事。

《西游记》这本书,故事扣人心弦,让人入迷,我恨不得一口气读完。我最喜欢“大闹天宫”这一章了。写的是孙悟空多次乘筋斗云到天庭上偷喝仙酒,偷吃蟠桃,又私自放御马,到太上老君那里吃光他的金丹,踢翻炼丹炉,害的大火四处蔓延。玉皇大帝知道后,连忙派各路神仙带着法宝来降服孙悟空,可孙悟空却并不害怕,他拿起金箍棒和他们打得天昏地暗。最有趣的是和二郎神比七十二变,一会儿变成猎物,一会变成庙宇,有趣极了!“大闹天宫”最后以如来佛祖把孙悟空压在五指山下收场,但孙悟空并未放弃,他以顽强乐观的精神在山下生活了五百年。后来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一路上克服重重困难,永不言败,最终取得成功。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孙悟空那永不放弃、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感动。它教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今后的生活和学习中,我要有一颗执着的心,不怕困难,敢于拼搏,这样才能取得成功。

这就是我喜爱的一本书——《西游记》,这本书还有太多曲折精彩的故事,同学们不妨在课余闲暇时看一看,读一读,相信你们也会和我一样喜爱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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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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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遥远的村庄》,因为在刘亮程(本书作者)的“村庄”里,那里人花共笑,人虫共眠,人畜共居。在这本书里,无时无刻不充满着共情,人与万物的共情。人并不因为自己的强大而歧视其他弱小的动物,也不因为没有共同语言就拒绝与它们交流。读过这本书,马上拥有了不一样的感觉,品味着人与万物的悲欢离合,感受着作者流露出来的真情实意,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我喜欢共情,我也要达到那种高尚的境界。

在生活中,当我们看见有虫子爬到自己的身上,我们会急忙把它抛掉,如果它再在我们身上咬一口,我们一定会气急败坏地把它摔在地上,再踏上一只脚把它碾碎。可是在《遥远的村庄》里,刘亮程却非常温和地对待它们,他说:“我的身体成了众多小虫子的温暖巢穴。那些形态各异的小动物,从我的袖口、领口和裤腿钻进去,在我身上爬来爬去,不时地咬两口,把它们的小肚子灌得红红鼓鼓。”刘亮程并不把小虫子爬到自己身上当作坏事,反而把自己当成了虫子一样。其实我们人就像一只大虫子躺在大地上,大地并没有因为瘙痒而把我们扔出去。

在这本书里,人与万物都是平等的。在《老鼠应该有个好收成》中,刘亮程写道:“这些匆忙的抢收者,让人感到丰收和喜悦不仅仅是人的。也是万物的。我们喜庆的日子,如果一只鸟在伤心流泪,我们的欢乐将是多么的孤独和尴尬。”在作者的心目中,老鼠、蚂蚁、小鸟、花草都和人一样,有自己的世界,有自己的人生,处处体现着平等。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和万物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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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喜欢的书优秀作文300字

全文共 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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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精神食粮,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知识的海洋。在生活中,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我有两本最喜欢、最爱不释手的书,分别是《菌儿自传》和《我和野生动物朋友》。

我捧着《菌儿自传》,想象着自己和高士其爷爷一起研究细菌的迅速繁殖变化与细菌对人类的危害,让我明白了有些细菌是对人有损害的,而有些细菌是酿酒的功臣。

《我的野生动物朋友》让我和小主人一起去探索大自然:与蛇亲密接触、和豹子一起玩耍、与鸵鸟一起奔跑——真是令人兴奋啊!我觉得非洲不再是一个燥热的地方,而是动物们的开心乐园,非洲人民的天堂!我开始向往那个地方了。

还有许多我喜欢的寓言故事:《亡羊补牢》告诉我做错了事情,只要肯接受意见,弥补错误,就不算晚;《南辕北辙》告诉我不能与要达到的目的相反——

我喜欢书,它带领我去知识的宝库遨游,我爱看书。更爱那动人的情节与优美的文笔

[我喜欢的书优秀作文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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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

全文共 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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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书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一天我又在书店里逛,突然,一个奇特的名字进入了我的眼帘——《笑猫日记》。世界上竟然还会有会笑的猫?这书里又讲了些什么神奇的故事呢?

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那轻松幽默的文字,那活泼动人的人物,那扣人心弦的故事让我爱不释手。我立即向妈妈申请:“您给我买一套笑猫全集。”妈妈答应了。

一回到家,我立刻投入到书中。书中那些可爱的“人物”让我魂牵梦萦,笑猫是一只有思想通人性,懂人话的猫,我特别喜欢他,对了,他还会笑,他常常用笑来表达自己的心情。我也喜欢始终幸福的鸭子麻花儿他让我明白要快乐的对待生活,这样才会始终有幸福感。我还很崇拜那只不知火了多少万年的老乌龟,他居然能闻出孩子味儿。我不知道他老了没有如果遇见那只老乌龟,一定请他闻一闻。嘻嘻!

《笑猫日记》中从严冬写到金秋的故事,就像是温暖童年心灵的鸡汤,就像是陪伴我成长的心情宝典。让我在幽默好玩、美妙温暖的文字中发现一条连通现实和幻想的秘密通道,时而感动,时而流泪,时而哈哈大笑,学会开始生命中最初的思考……

《笑猫日记》成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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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欢看书作文300字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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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热爱读,特别是神话类的书籍,把我深深的吸引住了,书里讲的很生动、形象。把故事中的人描绘的栩栩如生、活灵活现。

《牛郎织女》是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一篇神话故事,故事讲述了牛郎织女相亲相爱,忍受着一年只见一次的痛苦。从中我体会到了牛郎织女无法割舍的爱情。他们的故事使我感动。

《女娲造人》的故事传遍千家万户,女娲造了男人和女人,使人们可以生儿育女,繁衍后代,使人们过上了幸福和谐的生活。

《女娲补天》这个故事讲述了女娲为了让人们过上幸福的生活,冒着生命危险,帮助人们补天,从中我体会到了女娲不惜一切也要造福人类的决心与毅力,不屈不挠,顽强不屈。最后,经过一番努力,女娲终于将天补全了。从《女娲造人》和《女娲补天》这两篇神话故事中,体会到女娲不仅是人类的创始者,还是人们的保护神,灾难面前总有女娲保护人们。

神话故事是我们中国古代人民智慧的结晶,使我们仿佛身临其境,我爱读神话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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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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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有的人也许喜欢漫画书,有的人也许喜欢哲理书,还有的人也许喜欢文学书、、、、、、而我喜欢的童话书虽不有名但足以让我受益匪浅,它的名字叫《一头灵魂出窍的猪》!这本书是现代作家杨红樱阿姨的笑猫日记中的一本,是我和妈妈逛书店时,突然看到的,我死活和妈妈纠缠着,最后妈妈还是帮我买下它了。一进家门,我马上捧起它,津津有味地读起来了,原来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能像马一样奔跑、能像鸟一样飞翔、常常在夜色中静静思考问题的猪(黑旋风),在地震时活了下来,它被人们成为最坚强的猪,于是好玩的故事接二连三的发生了…… 可是读后我还是有一丝疑惑,猪就是猪,怎么可能灵魂出窍呢?为了这个问题我再次仔仔细细地读了一回,最后我明白了,是因为黑旋风有自己的理想,在地震中它想的不是死亡而是希望,所以它灵魂出窍了,在艰难的条件下生存下来了,同时我也被里面的许多主人公感动了,比如老老鼠,它为了帮黑旋风逃出展览馆,献出了自己的尾巴,又比如花花,用奶水养活了黑旋风和雪猪的孩子阴阳小猪,还比如黑骑士,发生地震后,它成了搜救犬,救出了许多人,却不幸失去一条腿……但是最让我感动的是黑旋风,它有愿望有理想,在地震中,想象着自己的美好未来,忘记了口渴忘记了饥饿,所以它活了下来,正因为这种信念,它成了一只奇迹的猪,成了一只坚强的猪。回过头来想想自己,真是不如黑旋风啊,要是我,遇到地震,被压在废墟里,第一件想的事就是,完了完了,死定了,决不会像黑旋风那样,想象着自己出去后的生活,我佩服黑旋风,它是我见过的最厉害的猪。《一头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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