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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聊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通用20篇

大家喜欢蝴蝶吗?有关于蝴蝶的作文应该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的相关信息,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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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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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这句名言,既是刘向对书的看法,也是我对书的看法。

我爱书,它能弥补人身上的许多不足。《西游记》、《三国演义》、《封神演义》、《聊斋志异》……这些都是我所热爱的书籍。但是,千万本书也胜不过我最钟爱的这一本——《猫武士》。

《猫武士》是一套引人入胜的动物小说,作者艾琳·亨特用感人的故事、精美的词藻描绘出了一只只威风凛凛、英勇善战的猫武士,一幅幅动人心弦的画面,一次次艰难困苦的迁移,一场场惊心动魄的族群之战?让人读了仿佛身临其境,为一只只族猫的战死而心如刀绞,为了猫群一次次化险为夷而庆幸万分,为一只只恶猫的背叛而咬牙切齿……

我第一次听到《猫武士》这个书名时是在四年级时。当时,我正和同学们在讨论各自喜爱看的书,无意间听到有人说“我建议大家去看看《猫武士》,这本书好看极了!我翻开来就再也不想放下了!”过了几天,又有更多人在夸赞《猫武士》好看,于是,我便好奇心大起,决定也要翻开《猫武士》,一探究竟。

当妈妈给我买来《猫武士》时,我就迫不及待地翻开了它,津津有味地埋头“苦读”。以后,我便“一发不可收拾”,“如饥似渴”地阅读整套《猫武士》,每本不翻上三四遍是绝不肯罢休。

有许多人心中总是觉得动物的感情世界是一片空白的,认为它们没有像人类那么丰富的感情,也不懂得怎样去体会别人的感情。但我可以肯定的说,那些人是大错特错。去看看《猫武士》,它会带领人们走入动物的世界,人们心中的这层隔膜将会由此打开。

读了《猫武士》,我体会到了动物之间的友谊和亲情,同时明白了一个道理:动物是有感情的,它们会去体会感情,去珍惜感情。这一点,动物甚至更胜人一筹。所以,我们也要向动物学习,学会体会感情,学会珍惜感情。

我爱这本书——《猫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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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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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的我最爱看的是关于动物的故事。四年级时,我迷恋上了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在五年级时,我接触到了《哈利·詹姆·波特》。说来话长,那是一个夏天的故事。

我的老家,是在河南一个偏僻的紧靠一座大山的小河湾旁,全村大大小小四户人家,每家有一个大院子,都种满了各种蔬菜,除了旁边一家养满了鸡的大伯。

每家每户都在山脚下有一大片田,四户人家轮流用一头水牛。那个暑假,妈妈和姥姥去灵山玩几天,便只留下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陪伴我。我那时多么渴望一本沈石溪的小说啊,农村家里顶多一台电视机,姥爷下田干活,回来要喂猪,喂鸡鸭鹅。我只能坐在田埂上看着我的哈利了。

我看上了一页,便再也停不下来了,我喜欢哈利,更喜欢罗恩与赫敏。我爱大大咧咧善良的海格。

《哈利·波特》故事情节一波三折,我的心也随之沉下浮上,从德思礼一家的“魔爪”脱逃下,一直到买了一只猫头鹰(海德薇)与他的凤凰魔杖起,我紧张的心就没停过,一直到姥爷焦急的声音在田野回响起来,他在找我回去吃午饭。

下午,一个人当然是不敢呆在家里的,我又跟着姥爷下田,夏日的烈阳毒烤着我,姥爷让我在一颗红果冬青树下搬个板凳坐下,我便又沉浸到中去了,连几只百灵鸟在我旁边兴奋地啄食红果也没有注意到,正给哈利分院呢!我非常希望他进英格兰芬多(学院名),而当分院帽要将他分入斯莱特林时,我简直要哭了,急得直跺脚。几只百灵鸟从树下直冲云霄,这时的我应该好好欣赏一下的,我硬是看着我的哈利,连百灵鸟对我来说都没多大吸引力。

我心里正模拟暴打哈利的死对头德拉科·马尔福呢,妈妈与姥姥回来了,妈妈手里多了几本哈利·波特,说是这个暑假就让我去上海读书,这些书是给我路上看的……我合上书便跟去了,只把一朵小小的蒲公英夹在了未看完的书页里……

到了人头攒动的火车站,我拎着沉甸甸的《哈利·波特》在火车上准备看书,我摸出的却是一朵谢了的蒲公英……

如今的我已经是一名六年级的学生了,我已有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了,可我依然想念那远在家乡的另一本,或许它以蒲公英的形式陪着我,也许是一个隐形的哈利·波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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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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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歌颂了人们的美好的心灵,这本书故事有时令人感动,有时也令人捧腹大笑,它就是加拿大作家蒙格玛丽写的-----《绿山墙的安妮》。

这本书的大致内容是:安妮、雪莉从小父母就不在她身边,好心的邻居将她扶养到了6岁,就把她送进了孤儿院,住在绿山墙岛上的马修和玛瑞拉收养了她,玛瑞拉严厉地教育安妮,她上了学,在家里也是一位能干的小姑娘,并认识了戴安娜,很快,安妮因为诚实纯真的性格得到了真挚的友情,她和戴安娜是一对不分彼此的好朋友,安妮因为天真活泼爱幻想而闹出了不少笑话,她通过努力学习,考上了一所很有名望的大学,马修被击倒后,安妮为了照顾生病又寂寞的玛瑞拉,放弃了大学,到家乡当了小学教师。

在马修和玛瑞拉收养安妮时,我体会到了他们的善良;在安妮和戴安娜所发生的事情时,我体会到了她们纯真的友谊;在安妮努力学习时,我体会到了她强烈的上进心;在玛瑞拉严厉教育安妮时,我体会到了她的用心良苦……

街道上,一位衣衫简陋的小女孩用乞求的目光看着过路的行人,可没有一个人可怜她停下来给她钱…‥我问了问她的情况,原来这位小女孩的父亲去世了,母亲最近又病倒了,她不得不放弃学习来这儿乞讨,为母亲治病,我联想到了与她身世有几分相似的安妮,便把身上所带的钱都给了她,行人也纷纷赞叹这位小女孩的孝敬心,都解囊相助。

这就是《绿山墙的安妮》带给我的启示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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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00字

全文共 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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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本《寓言童话》,封面画的是一只红色的大鸟在天空中飞翔,两旁有许多大树。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我每看完一篇文章的时候,后面就会讲解这篇文章的道理,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有一次,学校组织了一次活动,是给贫困山区的孩子捐物品,我回到家想了很久才决定捐什么,我捐的是我喜欢的《寓言童话》,因为贫困山区的孩子没有那么多的钱买课外书。所以,我就把这本《寓言童话》捐给他们,希望他们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虽然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但是我还是很快乐,把自己的快乐给别人分享是一种快乐的事情,有这样一句话,‘‘帮助别人,快乐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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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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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能让你从作者展现出的品质、意志、耐力,得到强烈的震撼,该蒙尘的灵魂得以洗涤。你想知道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吗?

它就是盲聋女作家、教育学家海伦。凯勒写的自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她以自己的勇敢震撼了世界,创造出了一个奇迹,而这一切全靠的是一颗不屈不挠的心。

一本书何以有如此的感染力?此书的作者曾经提出过这样的问题:“假如你有的眼睛明天将要失明,那么你今天要看到什么?这使我感到我们这些健康人,不能迟疑,不能虚度年华,应该珍惜美好的时光,珍惜幸福的生活。

人应该如何对待人生,人生的价值何在?一个人能否取得成就,不在于条件好坏,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一个人只要有远大的理想和奋斗目标,就会有无穷无尽的力量,就不会被条件所束缚,就会去创造条件,主宰自己。本书的作者不就是这样吗!

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个伟大的心灵对话。罗斯福夫人曾经这样评价这本书“人类精神一旦被认识,我们就永远不会忘记。她在生活和生活乐趣中,海伦。凯勒小姐给我们这些没有那么多困难要克服的人上了永远不会遗忘的一课--我们都希望这部书有越来越多的读者。让她的精神在越来越多的范围内转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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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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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吧——这是知识的源泉!只有知识才是有用的,只有它才能够使我们在精神上成为坚强、忠诚和有理智的人,成为能够真正爱人类、尊重人类劳动、衷心地欣赏人类那不间断的伟大劳动所产生的美好果实的人。”这是高尔基曾说过的话。

我读过的书有很多,《水孩子》、《城南旧事》、《昆虫记》、《我是马小跳》……在这茫茫书海中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是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挑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我是马小跳》莫属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每当我打开这本书时,就觉得我的童年也是那样精彩。马小跳一生下来,其实不叫马小跳,叫马小骥,一匹骏马的意思,这是他爸爸的爸爸——也就是他的爷爷几乎翻烂一本新华字典才取出这样一个好名字的。马小跳一生下来就活蹦乱跳,所以爷爷就让马小跳改了名字。

这本书中描写的主人公有:马小跳、杜真子、丁文涛、路曼曼等。他们都有很多有趣的故事,他们就像我身边的同学、伙伴。马小跳有事不惧怕,长得像“胖狗熊”一样的唐飞最爱吃零食,猴子一样的毛超是个废话大王,总比别人多一个心眼,班长路曼曼又是马小跳的同桌冤家……马小跳是一个成绩不太好的学生、一个调皮捣蛋、不怕危险,拥有了一颗积极向上的心的男孩,一个老顽童爸爸、一个天真老妈,一家人又生活在充满活力的家园里。

马小跳有一个好品质,只要他想做的事情就一定会认真去做,坚持不懈,他拥有一颗上进的心,用石头打走了小偷,保护了国家财产,他遇到坏人敢于勇敢面对,当了个小英雄,很值得我佩服。我喜欢马小跳的个性!

《我是马小跳》这本书很精彩,会伴我成长,伴我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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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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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富了我们的知识;书开阔了我们的视野;书启迪了我们的思维。

现代社会,书和我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密不可分。我们应该从小养成爱读书、爱惜书的好习惯。我也特别喜爱读课外书,我家有许多书籍,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海伦·凯勒》,这本书真实、感人。这本书记叙了美国盲聋女作家海伦·凯勒,因病在一岁多时而丧失了视觉和听力,这是常人不可想象的,但是海伦·凯勒并没有向命运低头。在父母、沙利文老师的关怀、帮助下,海伦克服重重困难,学会了英语、德语等五种语言,最后,她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女子学院,在大学里,她如饥似渴地学习,后来成为一位著名的作家。20世纪,50年代,在老师的帮助下,她前往叙利亚、黎巴嫩及非洲一些国家,积极宣传盲人福利事业,为残疾人事业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一个盲聋女作家,靠着惊人的毅力和顽强的精神,谱写了一曲自强不息的生命赞歌!

人的一生,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的。苦难给一般人带来的是叹息、伤心、沉沦,但对于生活的强者来说,苦难是一笔财富,他们坚强的面对困难,笑对人生,执着追求,取得了事业的成功,活出了生命的价值!古今中外,多少艺术家、文学家、科学家……在坎坷不平的道路上,他们目标专一,持之以恒,战胜了一个个艰难险阻,取得了事业的成功,推动了人类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平时,我一遇到一点困难就喜欢哭,其实,这是软弱的表现,我今后一定勇敢地面对困难,以海伦·凯勒为榜样,勤学好问,勇于创新,将来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

海伦·凯勒,她对生活、人民无限热爱。她自强不息、锐意进取的精神,将成为我前进的动力!“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书是人类的精神是食粮;书使我们的良师益友;书是改造灵魂的工程师。同学们,热爱书吧!学会和书交朋友,你的学业将会走向成功;你的天地会更加宽广;你的人生将会更加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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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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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一本书的自述我是一本书,呆在书架上最显眼的位置,出生名门,有着高贵的贵族血统,吹牛?看看吧,在我的封面上,印着“刘墉精品书坊之纵横卷”的字样。我是这个书架上最幸福的了,我可不像其他那些高搁在书架顶层的书,小主人天天要把我拿出书架,细细品味呢。你瞧——我时不时就要秀给小主人一段精彩的幽默文字。我虽然没有什么插图,却满腹经纶,尤其是幽默元素,更是使小主人笑口常开。现在带有幽默元素的书本越来越少了,小主人看别的书时,可不像看我这样经常捧腹呢。我就更受到小主人的钟爱了。每每小主人伤心了,他就看看我,心情马上舒畅,真可谓是“心情调节剂”呢。你看,这是描写我的作者的一次理发经历:“当天上演的是一部武侠连续剧的完结篇,只见那小姐手下虽不闲着,眼睛却盯着电视不动,问题是,看也便罢了,她大小姐且十分入戏,只听那小姐一说:‘哇!这一刀好险!’于是小生就挨了好险的一刀。‘啊!要死了!要死了!’小姐大喊两声,于是小生也就差点脑袋开了花。回到家,惊魂甫定的小生先检查了耳朵,看看有没有被女侠削去。……”环环相扣,语言风趣,尤其是最后一句,“惊魂甫定的小生先检查了耳朵,看看有没有被女侠削去。”,多活泼呀!令人难忘!我的作用可不仅在此。我使得小主人学会了幽默,自己也会幽默了。那回,他考试没考好,垂头丧气地回到了家。他的爸爸随口就感叹了一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呐!”小主人马上灵机一动,来了句“可天外还有九重天呢!”这句话让家里紧张的气氛迅速缓解了,大家都哈哈大笑,乐得开怀。不过如果没有我的熏陶,小主人能够这么幽默风趣吗?恐怕未必。所以我的作用可大呢。现在,小主人已经喜欢上了幽默风趣的书,他已经开始有意识地去搜集一些笑话,讲给他的爸爸妈妈听,与他们一起分享自己的成果呢。不过他还是念念不忘我这个带给他幽默的“调节剂”,时常把我翻出来看看。我想他最喜欢看的一本书应该非我莫属了。哦,对了,我忘了一件重要的事情,我还没有告诉你们我小主人的名字呢!他叫汪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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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50字

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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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过汤姆·索亚这个名字吗?他是马克·吐温创作的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里的主人公。我很喜欢这本,因为它体现了汤姆的可爱,这能让我回想起童年的一些往事。

在这本书中,汤姆本来是一个调皮的小孩,他经常逃课、捉弄人,甚至把教堂弄得天翻地覆。但在经历了出海冒险、目睹杀人事件、指认凶手这些事后,他慢慢变得善良又勇敢了。

看完这本书,我十分喜欢他指认凶手那一段。汤姆目睹杀人事件后,本来是不想告诉法官的,但是见到被冤枉的被告后,他动摇了,他的心里仿佛有一个声音告诉他,不能让好人背黑锅。最后,汤姆不怕被报复,勇敢地指出了真正的凶手——乔,他还用自己的智慧打败了杀人犯乔。这件事说明汤姆是一个机智而又善良的小孩。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这本书的主人公虽然有缺点,但也有优点,在他身上,我们可以看到自己的影子,也可以从他身上学到一些好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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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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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这本书里埋伏着各种预兆,并且在各种预兆揭秘过程中阐述了人生道理。

作者是保罗·柯艾略,曾因性格奇怪而三次进了精神病院。这样的一个人,却最终写下了这么一本传奇的书,被世界各地的人争相传阅。

这本书围绕了一个词——“命运”发展的。书上讲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天命,可能是寻找宝藏,也可能是别的。可是你得到的不仅仅是宝藏或是别的,还有旅途中面对困难的坚强、同甘共苦的朋友,黑暗中的勇敢……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假如你无法掌控自己的生活,命运就会主宰你的人生,这是最大的谎言!命运是随着我们自身所改变的,我们只能被我们自己主宰。

某一年的某一天,这位少年,圣地亚哥,从一个教堂出发前往金字塔寻找宝藏,完成自己的天命。谁也没有想到,金字塔只是告诉他宝藏就在教堂的果树下。这只是一个环,从起点回到起点,对于某些人来说,他们会疯掉,因为经历了那么多只为了回到起点。而对于圣地亚哥来说正好相反,因为这段旅途才是他想要的“宝藏”,他明白了世间的一切,学会了和宇宙交流,他得到了太多、太多。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记住了它——《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描述的奇幻却又不无道理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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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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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问我最喜欢哪一类,我最喜欢童话故事书。因为童话不仅能滋润我们的心灵,而且能够让我们徜徉在一个个美好的境界之中。

在童话里,我最喜欢的是《木偶奇遇记》。《木偶奇遇记》是18世纪意大利作家卡洛. 科洛迪留给世人的经典童话故事。

故事的主角是老木匠盖比都亲手雕刻的一个小木偶,他的名字就叫做匹诺曹。匹诺曹出世后,因为缺乏诚实守信在他身上发生了一系列离奇古怪的难以置信的事。最后,在遭遇强盗的绑架后,是青发仙女救了他。为了让匹诺曹改正这个极为不好的毛病,青发仙女要求他必须学会诚信守信,同时,作为一种惩罚的手段,每当匹诺曹撒谎时,他的鼻子就会不断的变长。的确,诚实并不是一种轻松拥有的美德,还没意识到诚实重要性的匹诺曹,他的鼻子越变越长,并且麻烦事接踵而至……

终于,匹诺曹经过无数次的艰辛的磨难和不断的考验,他总算了解到了诚实的含意。而作为仙女的奖赏诺,匹诺曹自己也实现了自己已经期待已久的梦想,也可以说是愿望,变成了一个活生生的人。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用告诫的方式,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千万不要做一个不诚实的孩子,做人要诚实守信,尊老爱幼。这整部作品诙谐幽默,大家如果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你一定会在捧腹大笑中明白一个个做人的道理。

[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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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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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无,百事荒芜。我读过很多书,可我最喜欢的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代表作《狼王梦》。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在狂风暴雨中生下了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可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疏忽冻死在了暴风雨中。紫岚自从丈夫黑桑死后始终有一个希望,就是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但残酷的事实让它大失所望,长子黑仔被金雕叼走吃掉;次紫蓝魂儿,勇猛无比,一次被捕兽夹夹住,紫岚求救未果把它咬死,三子双毛,从小懦弱,后经紫岚和紫岚女儿媚媚一起侮辱它,它狼的本性终于爆发,但在狼王争夺战中再次懦弱,被狼群咬死。紫岚为了让自己的狼孙夺得王位,与原先吃掉黑仔的,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中有许多人物,我最喜欢主人公紫岚,它为了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它付出了很多,培养双毛时,一条腿被摔折,身上也伤痕累累,使它提前步入老年。被女儿媚媚逐出家门。还和准备吃掉媚媚孩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最令我感动的情节是蓝魂儿被捕兽夹住,紫岚把牙齿咬掉了几颗,都没有把蓝魂儿救出,最后为了不让猎人抓住,它狠心把蓝魂儿咬死,拖出来将他埋了。

以后我要阅读更多的名著,让自己汲取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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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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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看我刚上二年级,我可是读了很多。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已经读了十三遍了,每次读都是爱不释手。

开始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喜欢它精美的包装和书里的插图,每一章的插图虽然简单,但是都惟妙惟肖,鲁滨逊的破烂衣服,身上的肌肉,还有长长的头发、脸上的表情都画得清清楚楚。

后来我更喜欢里面的文字,鲁滨逊在荒岛上发现新山洞时欣喜,圈养羊的细心;和野人斗争的惊险;收留星期五的幸运……每当读这些,我脑子里就会清晰的浮现一幅幅的动画。

每读一遍都有一些新的发现,第十遍时我才发现鲁滨逊是白种人,才想到和我们黄种人是不同的人种。我问妈妈以后知道世界上还有黑色人种和棕色人种。知道这些人种都分布在世界上哪些地区。当我读到第十二遍的时候,我突然发现鲁滨逊和我喜欢看的动漫《海贼王》里的路飞非常相似,他们都喜欢航海,鲁滨逊斗野人和路飞斗海贼一样厉害,他们都很勇敢,只是路飞有点二。但他们都是我喜欢的类型。

我特别喜欢看这本书,看着它让我感到开心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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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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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籍,以至于人们常用“书海”来形容。可以说,人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也不例外。在我读过的书中,有一本是我最爱的,那就是《查理九世》。

说起这本书,有些小伙伴可能很陌生,因为这本书是近几年才出版的,而且作者雷欧幻象也没有太大的名气,所以大家极有可能不大知道。

既然大家都很陌生,可我为什么却喜欢这本书呢?

我是经过同学介绍才迷上这本书的。书里的内容十分曲折离奇,很容易带人进入一种冒险状态。由于看书时精神高度紧张和集中,我总会进入忘我状态,周围任何声音都难以把我从书里“拉”出来。

自打看了《查理九世》,只要一看见有人拿着这本书,我一定会磨破嘴皮,使尽浑身解数,死乞白赖的借到手中。后来,我作文得了个特优,为了奖励我,爸爸给我买了两本《查理九世》。自打有了这两本书,我一放学就直往家奔,一到家,放下书包洗完手便捧起我心爱的《查理九世》,饭菜的香味也吸引不了我,直到妈妈在餐厅“吼”起来我才会恋恋不舍地放下书,蹭到桌前坐下来,狼吞虎咽吃完饭,然后又抓起《查理九世》津津有味地读起来。

双休日是我最幸福的日子,因为我可以有更多时间读《查理九世》。通过看书,胆小如鼠的我慢慢地变勇敢了,因为书里的情节很惊险,看着看着,我竟然不再害怕鬼,更不害怕黑夜了。同时,通过看书,我也学会了怎么写人的神态、语言,也记住了许多好词佳句,也知道了如何谋篇布局,写出满意的作文。

《查理九世》是系列书籍,当没有新书时,我就一遍一遍“热剩饭”看旧的《查理九世》。可以说,《查理九世》对我很重要,我把它放在书桌里,不让它卷一个角,也不会弄脏它的耙灰场

哦,《查理九世》,我希望你快点出新的一集,我非常想早点知道那些人物在新书里会经历什么,会遇到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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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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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木偶奇遇记》,当初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这部童话的主人公——匹诺曹是个调皮的木偶,他天真无邪、头脑简单、好奇心强。另外,他又缺乏主见、没有恒心、禁不住诱惑。真是因为这样,他经历了许多事情。

我喜欢这个故事,它讲述了木偶匹诺曹为了看戏不惜卖掉课本,在回来的路上受到狐狸和猫的欺骗,差点被他们吊死。被仙女救了之后,他又被傻瓜城的法官投进监狱。出狱后他被迫当了看家狗。夜里,因帮助主人抓住黄鼠狼而重获自由。他一心想成为一个用功读书的好孩子,可是又禁不住诱惑。在坏同学的怂恿下,逃学到海边看鲨鱼。后来他又被卖到玩具国,变成了一头驴子。最后他在鲨鱼腹中意外与父亲重逢,并设法逃了出来。从此,小木偶每天去做工,有空还要学习。最后,仙女把小木偶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小木偶匹诺曹那一个个调皮可爱的样子,真是引人发笑啊!

我有一个习惯,一旦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看完它。为了尽快看完这本书,早上一早起来看,吃饭的时候看,晚上我也会看……总之一句话——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这本书,你就会想这本书已经没用了,NO!你知道“煮书”吗?意思就是要把一本好书一看再看。没错,我已经看得要把这本书背了出来。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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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50字

全文共 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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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出身于富商家庭的人,充满热情,敢于冒险,他放弃了安逸舒适的生活,去最求梦想,踏上了海山的冒险旅程,他乘船前往南美洲,再涂在遇到了风暴,他孤身一人生活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他坚毅顽强,这就是《鲁滨逊漂流记》的主人鲁滨逊。

鲁滨逊在岛上自己摸索着生活,他挖洞居住,利用简单的工具制作桌椅等家具,种植粮食,他曾救下一个土着人,并给他取名“星期五”,把他留在身边当仆人,最后他使小岛变的美丽富饶,当在岛上第二十八年时,一艘英国船来到岛上,鲁滨逊才返回英国。

这本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鲁滨逊的勇敢,智慧和信仰支撑着他生存下去,,他顽强的精神值的我们学习。

当自己独立生活时,应对生活充满信心,面对困难,不能被困难吓倒,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只有这样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断前进。

鲁滨逊在岛上生存了几十年,不但是他顽强的精神,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的社会经验他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的生活,这就是他活下来的信念,鲁滨逊通过努力,创造了自己精神和物资王国。。

安逸的环境往往会诱发人的惰性,使人养成依赖的毛病,恶劣的环境可以激发人生存的本能,敢于去改变环境,有了这种敢于挑战的精神,不论环境时好时坏,都能创造条件。

坚毅的硬汉独自在荒岛上求生,他不甘生活在平凡的富商家庭中,他想望大海,敢于追求,敢于冒险,他吸引我的不但是他的生存技巧,惊心动魄的冒险,还有他的精神。

若我们也生活在荒岛上,会为自己的生活哭泣,抱怨一切,而不动手去做,改变自己的生活,这时我会为自己的懦弱感到羞愧,为什么不像鲁滨逊一样?

《鲁滨逊》漂流记时刻激励着我,它教会了我要乐观面对人生,不能因为恶劣的生存环境就自暴自弃,只要有敢于挑战的精神,就一定能够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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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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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莫过于《魔戒》,他是一部超长篇小说。一共分三部曲:《魔戒现身》、《双城奇谋》和《王者再临》,共计约120万字!这对于一般人来说要把它读完并不算什么,但对于我这种做事常常三心二意,半途而废的人来说,那是多大的困难啊!

可是在不知不觉中,我好像越看越津津有味,不再那么哈欠连连,最终,就连我也身陷其境。

《魔戒》的简介就十分吸引人:天真无邪的哈比男孩佛罗多继承了一枚戒指,却发现他就是黑暗魔君铸造的至尊魔戒。在甘道夫的指导下,佛罗多和精灵、矮人、哈比人组成远征队,要将魔戒扔进火山口销毁,一路上困难重重。

读了这简介,你是不是也想读这本书呢?我也是。作者用了很多生动、巧妙的语言,风趣、幽默的语言,让你忍不住“噗哧”一笑。这本书的画面感很强,场面切换得十分惊妙。当你非常急迫地想知道后来怎么样的时候,场景又切换到了别的地方。

《魔戒》中有一句话我觉得写得很好——“禁锢众戒黑暗中,魔多妖镜暗影伏”这句话深深回荡在我的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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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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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对自己来说最宝贵的东西。每个人都不一样,对我这个虫而言最宝贵的自然是书了!

我至今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青铜葵花》。它以青铜一家领养因父亲淹死而孤身一人的葵花为原由,塑造了一篇波澜起伏、感人肺腑的小说。女孩葵花与哑巴男孩青铜拥有一段深厚的兄妹情谊:从送她上学、看马戏、捉萤火虫为灯等都体现出他对她的关怀。而之后的蝗虫灾、水灾、唯一的老牛去世、奶奶去世等天灾人祸又让青铜一家和“女儿”葵花体会到各种人间疾苦……

这是一本蕴含着欢笑与悲伤的故事,尽管它的结局并不美好,但他们之后的生活又该何去何从令人心生遐思。特别令人震惊的是,青铜因过度思念被迫回城的葵花绝食而导致被饿得出现了幻觉,使他出乎意料地喊出声来,从一个哑巴变回普通人。

虽然它是一篇悲剧性的故事,但是每一个人都要懂得去正视痛苦、尊重痛苦、面对痛苦。欢乐与痛苦应当都值得称颂。唯有真正去体味痛苦,方能懂得人生的价值和离开人世时的甜蜜。让我们在少年时便养成一种面对痛苦时应有的风度,这样长大后才能成为一个强者。

它就是我最喜欢、最记忆犹新的书,因为它给予了我一个做人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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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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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可以开阔你的视野,我就非常喜欢读书。今天,我就向大家介绍一本我喜欢的书《一千零一夜》。打开这本厚厚的书,我反复地看了又看,被深深地吸引住了。传说,从前有一个残暴的国王,他每天都要娶一个妻子,然后在第二天把她杀掉。有一位聪明的姑娘为了避免这样的命运,就在夜里给国王讲故事。故事迷住了国王,他一夜一夜地听下去,姑娘的故事一直讲了一千零一夜。国王听了一千零一夜的故事,凶残的恶习也不知不觉地改掉了......这就是那神奇的《一千零一夜》。

我喜欢书里面《阿里巴巴和四十个大盗》这个故事,因为这故事的词语特别生动、优美,比如:“只见洞里到处堆满亮闪闪的珍珠玛瑙,整捆整捆的绫罗绸缎,一筐一筐的金币银币,一盘一盘的宝石首饰。各种金银器皿横七竖八地堆放在各个角落。”多美的语言啊!我要一遍一遍地读,一次一次地学习。我还喜欢故事里面的女仆马尔佳娜,因为在面临快要被杀时,家人急得团团转,只有她,女仆马尔佳娜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好办法,赢得了生命,而且她每次都能识破大盗们的诡计。

我特喜欢这本书,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写得很详细、很吸引人,用智慧让自己更加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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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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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特别喜欢《百变马丁》这套。主人公马丁拥有一项特异功能,每天早晨都会变成另外一个人,开启一段奇妙的旅程。马丁每天斩妖除魔,救死扶伤,是我心中的大英雄,我要是能拥有和他一样的本领就太棒了。

早上我穿好衣服出门上学,在公交站牌等了好久,车也不来。突然,我拍了一下脑袋,“哎,我真傻,我不是会变化吗?干嘛在这里等呢。”于是,我把自己变成了一只小鸟飞向学校。飞着飞着,突然迎头出现一只大网,我就被抓了。小小的我被撞的昏迷不醒,当我醒来的时候已经被关在笼子里了。这可难不倒千变万化的我,于是我变成一只蚂蚁轻松地离开了笼子。回头一看,一屋子的国家保护动物,正用哀求的目光望着我,我的英雄血一下子冲向脑门,我立刻变成斗战胜佛——孙悟空,拿出金箍棒,跑到坏蛋面前,想一棒打死这些坏家伙。但一想,不能以暴制暴,还是交给警察叔叔吧!于是,我拔出三根猴毛,轻轻一吹变出好几个我,拿着绳子,三下五去二就把他们捆的结结实实。

回到屋里,我轻轻一吹,所有的小动物都回到了自己的家园。紧接着,我就把几个坏家伙带到了警察局,警察叔叔还表扬了我。

任务完成后,一看手表,呀,快迟到了,我急忙变成小鸟飞到学校,又变成了孙悟空。同学们看到我的样子,一点儿都不惊讶,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了。只有一年级的小朋友很好奇,老是摸我的长尾巴,但我一点儿也不生气,还给他们表演中国功夫。

但是我一点儿也不遗憾,虽然现实的我没有特异功能,但是我可以靠着自己的双手“千变万化”:变成遵守交通规则的好孩子;变成保护环境的小卫士;变成积极发言的好学生;变成乐于助人的好哥哥;变成爱做家务的好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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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喜欢一本书

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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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人类离不开书。书也分好坏,书就像我们的朋友一样,一位好的“朋友”可以使人变得更加聪明、完美;一位坏的“朋友”可以使人变的更加阴险、狡猾。当然个人的爱好不同,喜欢的书也会各不相同。我最喜欢的书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下面让我来给大家将一将这本书的内容吧!

《三国演义》主要讲汉末时期在位的灵帝昏庸无能,整天不务朝政,沉湎酒色之中。在那兵荒马乱,军阀割据的年代,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占天时、得三分之一天下;孙权虎据江东、占地利;刘备三顾茅庐,请诸葛亮出山、占人和。出现了三国鼎立的局面。

《三国演义》这本书里出现了许多英雄豪杰,不论是老谋深算的司马懿,还是智多心狭的周瑜,或者是阴险狡诈的曹操都深深的印在我心中。但是我最喜欢的是大智大勇的诸葛亮。

诸葛亮姓诸葛,名亮,字孔明,道好“卧龙”。是三国时期著名的军事家、政治家。自从被刘皇叔三顾茅庐请出山后,演出了军事史上许多史无前例的杰作。火烧新野、火烧赤壁,几把大火烧得曹操闻风丧胆。六出祁山,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神出鬼没,令对手寝食不安,只可惜孔明应年早逝。

诸葛亮博学多才,他的《出师表》流芳千古,其中有一句话家喻户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句话表现了他一心操劳国事的忘我精神。他辅佐刘备,为恢复汉室身经百战、屡建战功。在他经历的战役里“空城计”最能体现他临危不惧,遇事不慌的大将风度。诸葛亮一生力图中原,但未能成功,但实现了他本人的诺言“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我喜欢诸葛亮的神机妙算,我喜欢诸葛亮的遇事不慌。我更喜欢《三国演义》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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