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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聊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0篇】

大家喜欢蝴蝶吗?有关于蝴蝶的作文应该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的相关信息,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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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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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木偶奇遇记》,当初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这部童话的主人公——匹诺曹是个调皮的木偶,他天真无邪、头脑简单、好奇心强。另外,他又缺乏主见、没有恒心、禁不住诱惑。真是因为这样,他经历了许多事情。

我喜欢这个故事,它讲述了木偶匹诺曹为了看戏不惜卖掉课本,在回来的路上受到狐狸和猫的欺骗,差点被他们吊死。被仙女救了之后,他又被傻瓜城的法官投进监狱。出狱后他被迫当了看家狗。夜里,因帮助主人抓住黄鼠狼而重获自由。他一心想成为一个用功读书的好孩子,可是又禁不住诱惑。在坏同学的怂恿下,逃学到海边看鲨鱼。后来他又被卖到玩具国,变成了一头驴子。最后他在鲨鱼腹中意外与父亲重逢,并设法逃了出来。从此,小木偶每天去做工,有空还要学习。最后,仙女把小木偶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小木偶匹诺曹那一个个调皮可爱的样子,真是引人发笑啊!

我有一个习惯,一旦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看完它。为了尽快看完这本书,早上一早起来看,吃饭的时候看,晚上我也会看……总之一句话——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这本书,你就会想这本书已经没用了,NO!你知道“煮书”吗?意思就是要把一本好书一看再看。没错,我已经看得要把这本书背了出来。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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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1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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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读了李镇西老师的《做最好的老师》,我受益匪浅。在中李老师尽情展示了他的教育教学思想、艺术和具体的操作方法。在这个跌宕起伏、曲折动人的故事里,融入了李老师的教育思想、教育机智、教育技巧和教育情感。读李老师的思想,感悟着他的教育理念,反思着自己的教学行为,我的心灵一次次得到洗涤。其中他的班级工作、育人之道,更是深深地吸引着我,感染着我、启发着我……让我不禁为之激动、赞叹、折服!我明白了教育上的爱,不是为了达到某一个目的而做出的一种姿态。它是一种思想,一种情感,一种氛围,运用得恰当,它会把“爱”自然而然地贯穿于教育的某一个环节,也会不声不响地体现在教育的每一个细节,更会潜移默化地浸润着每一个学生的心灵。所以,我深深感到:因为爱,冰雪会消融;因为爱,枯木会逢春; 因为爱,希望会绽放华彩;因为爱,未来永值得期待;因为爱,所有的生命才收获了圆满。

作为一线的老师,我们都曾苦恼过怎样帮助那些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如何在课堂上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如何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如何让学生喜欢自己……但我们也许从未曾真正去思考过如何让学生幸福地度过一生,但这却一直是李老师的教育定位。所以他不仅仅于学生在校期间尽职尽责,即使在学生将离开他时仍告诉他们——“我们生活的世界像一片森林,其中有的人是乔木,有的人是灌木;有的人是参天的白杨,也有的人是婆娑的杨柳……因此,问题不在于你做什么,而在于你要成为最好的……”让自己的学生成为自己心目中的最好。这是一种多么广阔的胸怀,多么博大的爱啊!

著名教育家夏丐尊说过:“教育没有情感,没有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没有水,就不能成其为池塘;没有情感,没有爱,也就没有教育。” 李老师提出“以人格引领人格,以心灵赢得心灵,以思想点燃思想,以自由呼唤自由,以平等造就平等,以宽容培养宽容。”这应该就是他把教育视作心灵培育的艺术吧。他认定万同是块璞玉浑金,缺的是雕琢,宽宏大量就是璧玉雕刻的法宝。在万同的身上,我们看到转化一个后进生有多难,更看到了李老师的爱心、耐心、信心。万同的每一点变化,无论是朝着哪一个方向,都牵动着李老师的心。而万同身上所体现的反复,足以考验最有耐心的李老师,只有爱心的坚持才能创造这样的奇迹。可见,“爱”是师德修养的基石,更是教育成功的法宝。教育的奇迹很多时候就是由爱和宽容造就的,教育的智慧也是在爱和宽容中生成。

爱学生才能无微不至地关心、注视他们成长中的每一个细节,才能为他们的每一点微小进步而衷心喜悦,才能感知他们的苦恼和困惑,并且为解决这些问题而费尽自己的心血。爱学生,才能在二十几年的时间里坚持不懈地写下那么多手记、札记,为进一步探索教育的规律积累那么多原始的宝贵的资料。李老师会用儿童的眼睛去观察,用儿童的耳朵去倾听,用儿童的兴趣去探索,用儿童的情感去热爱。也许我们应该称李老师为“孩子王”,其实,要做孩子们真正认可的“王”,又谈何容易!

读了这本书后,我逐渐改变着自己的教育方法。当学生犯错时,我不再反感,我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告诉自己生气解决不了问题,心平气和地了解学生犯错的原因,和学生交流犯错的原因,然后换个角度把自己当成这些学生,想想自己犯错经历和当时的感受,在学生确实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之后,再趁热打铁真诚、耐心地和他制定改错目标同时还要讲究语言技巧,比如:“你今天的态度很真诚,我非常感动!”“以后,你觉得自己该怎样做,才不辜负老师对你的信任呢?”

一本好书犹如一位智者,可以在瞬间点燃你的生命之火,也可以是一把引导你走向光明未来的火炬。《做最好的老师》将指引着我在教育战线上稳步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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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喜欢看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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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小迷。书就是我的智慧的翅膀;书也是我生活的方向盘;书更是我知识的源泉。

我在上一年级的时候,妈妈每天陪着我读带有插图和拼音的书。我上二、三年级的时候又迷上了一个奇妙的童话故事。现在,我又迷上了带有历史性的书,比如《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西游记》等。

有一次,我正在津津有味地读着《三国演义》,我突然感到口干舌燥,可是我又不忍心放下读到一半的书。于是,我决定拿着书去厨房,妈妈看着我说:“女儿,先把书放下。”可是我只管看书哪里听得到,妈妈看我没听到,只好无可奈何地看着我走向厨房,便去干自己的事情了。我刚准备伸手去倒水,可谁知,《三国演义》刚刚看到精彩处,我便缩回了手。我站在那里把精彩处看完后我才感到腿脚发麻,我抬头看了看天花板,心里想:咦?我不是在书房看书吗?怎么会在这里?一连串的问题使我迷惑不解。这时,我才发现妈妈站在厨房门口好长时间了,我问妈妈:“妈妈,你知道我怎么会在这里吗?”妈妈笑着用手指点了一下我的小脑袋说:“你还知道呀,我叫你,你怎么也听不见呀?”我仰起头想了想,这才回过神来,笑着说:“嘻嘻,刚才看得太入迷。”我和妈妈这时都笑了。

怎么样?我这名副其实小书迷把你们逗笑了吧?我就是这样一个人,我就是这样一个每天沉静在书的海洋中的小书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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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喜欢的一本书600字

全文共 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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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鲁西西外传》,我每天都如饥似渴地阅读它,这本书的每一个细节,都像磁铁一样吸引我。

这本书里的主人公是鲁西西,她还有一个哥哥叫皮皮鲁,鲁西西是一个可爱,大方,漂亮的小女孩,她经历了许许多多有趣的事情。先是鲁西西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在这里她又碰到了新奇有趣的事情,每一件事都让我好奇,好像把我也拉进了这本书。和鲁西西一起,她走到哪儿,我就好像真的在那玩了一圈回来。

例如:眼泪湖奇遇这一篇故事就使我感动,眼泪湖是女孩子的眼泪聚成的一个湖,还有一个是男孩子眼泪聚成的一个湖,女孩子眼泪湖里的眼泪太多了,可男孩子眼泪湖里的泪水又太少了,鲁西西知道女孩子哭的次数太多了,她把女孩子眼泪湖里的泪水,放到男孩子的眼泪湖里,现在两个眼泪湖里的泪水一样多了,她说以后女孩子眼泪湖里的水不会再比男孩子的多了……这让我懂得女孩子不比男孩子差的道理。这笨书的作者是郑渊洁叔叔,他所有的作品栩栩如生,让我回味无穷。

我家的书柜上堆满了书,可我还是单单喜欢这本书,它什么地方都吸引了我,也让我喜爱,更让我念念不忘,鲁西西的特别经历让我浮想联翩,文中的人物让我流连忘返,鲁西西经过的地方让我好奇……

鲁西西有一种精神让我学习,那就是她永远那么乐观,每次在书中见到她,她总是笑眯眯的……没有看这本书之前,我很会生气,一遇到不开心的事,就会气嘟嘟的,自从看了这本书后,我懂得了:人哭着过也是一天,笑着过也是一天,何必不快快乐乐过每一天呢!我要放开一点,快快乐乐过好每一天。

《鲁西西外传》告诉了我一个道理,人可以每天都开开心心,我们要笑着去面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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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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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大家好,我叫王冰,是大家公认的“小迷”。

在这个假期中,我阅读了许多书籍:《意林》、《父与子》、《笑猫日记》、《绿野仙踪》、《爱丽丝梦游仙境》、《青铜葵花》、《绿墙上的安妮》、《草房子》、《城南旧事》……等各式各样的书我都看过。然而,在这片茫茫的书海中,我最喜欢看《城南旧事》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英子。她有一个保姆,也就是宋妈。宋妈的命很苦,先是嫁给了黄板儿牙——冯大明,再是她的两个孩子——而儿子小栓子和女儿丫头子一个死了,一个被冯大明卖了。英子还有一个很要好的好朋友,叫妞儿,也叫小桂子。她的亲妈却是惠安馆人人公认的“疯女人”秀贞。秀贞经常痴痴地立在胡同口寻找她丢失的女儿。

之后英子一家迁居新帘子胡同。英子又在附近的荒地里遇见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这个年轻人为了供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最终他被警察局的人抓走了。后来,被赶出家门的兰姨娘来到了英子的家。英子想方设法把兰姨娘和德先叔凑在了一块儿,使他们俩相爱了,并坐上马车走了。

最后,英子的爸爸因得肺癌而去世了。英子随着家人踏上了去远方的路程带着种种疑惑告别了童年。

从中,我感到小英子生活的滋味,有喜也有忧。然而当她还没有解开所有疑惑的时候,她的童年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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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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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是《鲁滨逊历险记》,它已经陪伴我走过了三个春秋。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鲁滨逊小时候很喜欢去航海和冒险,可是他的航海梦想遭到了他父母的反对,但是,他依然在那岁那年离家出走,开始了自己的航海生涯。过了两个星期,航行出了意外,他遇上了海难,船翻了,其他的人都掉到了海里,他却被海浪送到了一座没有人烟的孤岛上,本来以为自己再也活不下去了,可他克服了一个又一个的困难,制造了房子、器具,还种植了麦子,竟在孤岛上奇迹般地生活了27年,最终他帮助经过荒岛的轮船的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才得以返回自己的国家。

这本书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遇到任何困难,我们都要勇敢面对。就拿上个星期五校运动会来说吧,我参加了跳远项目。起初我是非常紧张的,但我想到了鲁滨逊,台上的同学又给予我热烈的掌声和呐喊声,我便鼓足了勇气,纵身一跳,结果拿到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人生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鲁滨逊的事迹将不断指引我前行,我也将用心收藏《鲁滨逊历险记》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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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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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翻开扉页,淡淡的油墨清香让人心旷神怡,隽永的文笔,精美的文字,让人如醉如痴。每次品读这本,我仿佛是在和作者海伦。凯勒对话,心境顿时变得纯净,如饮清茗,满口溢香。

这本书是多么睿智。读这本书就是在学习海伦。凯勒那种坚强不屈的精神。这本书就像良师益友,在奉献着它的聪明才智。薄薄的一页纸,分量却是那么重,承载着气质和精神。它就是智慧的结晶,滋养了多少鲜活的生命!化蛹为蝶,破茧而出的背后,能说没有它的功劳?

当我知道作者海伦。凯勒是一位盲聋哑人时,我心里既沉重又惊异。海伦。凯勒这位女性是多么顽强啊!她生活在黑暗中却给人类带来光明,她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绝岁月。

然而,正是这么一个幽闭在盲聋哑世界的人,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克利学院,并用生命的力量处处奔走,创建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她不仅用行动证明了人类战胜生命的勇气,而且还将自己所经历的痛苦和幸福记录下来,给后世以勉励。

创造这一奇迹,全靠一颗不屈不挠的心。海伦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用爱心去拥抱世界,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面,最后又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如同黑暗中的一盏指明灯,给我送来温暖,当我遭遇困难、挫折时,指引我走向光明的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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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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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无,百事荒芜。我读过很多书,可我最喜欢的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代表作《狼王梦》。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在狂风暴雨中生下了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可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疏忽冻死在了暴风雨中。紫岚自从丈夫黑桑死后始终有一个希望,就是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但残酷的事实让它大失所望,长子黑仔被金雕叼走吃掉;次紫蓝魂儿,勇猛无比,一次被捕兽夹夹住,紫岚求救未果把它咬死,三子双毛,从小懦弱,后经紫岚和紫岚女儿媚媚一起侮辱它,它狼的本性终于爆发,但在狼王争夺战中再次懦弱,被狼群咬死。紫岚为了让自己的狼孙夺得王位,与原先吃掉黑仔的,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中有许多人物,我最喜欢主人公紫岚,它为了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它付出了很多,培养双毛时,一条腿被摔折,身上也伤痕累累,使它提前步入老年。被女儿媚媚逐出家门。还和准备吃掉媚媚孩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最令我感动的情节是蓝魂儿被捕兽夹住,紫岚把牙齿咬掉了几颗,都没有把蓝魂儿救出,最后为了不让猎人抓住,它狠心把蓝魂儿咬死,拖出来将他埋了。

以后我要阅读更多的名著,让自己汲取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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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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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莫过于《魔戒》,他是一部超长篇小说。一共分三部曲:《魔戒现身》、《双城奇谋》和《王者再临》,共计约120万字!这对于一般人来说要把它读完并不算什么,但对于我这种做事常常三心二意,半途而废的人来说,那是多大的困难啊!

可是在不知不觉中,我好像越看越津津有味,不再那么哈欠连连,最终,就连我也身陷其境。

《魔戒》的简介就十分吸引人:天真无邪的哈比男孩佛罗多继承了一枚戒指,却发现他就是黑暗魔君铸造的至尊魔戒。在甘道夫的指导下,佛罗多和精灵、矮人、哈比人组成远征队,要将魔戒扔进火山口销毁,一路上困难重重。

读了这简介,你是不是也想读这本书呢?我也是。作者用了很多生动、巧妙的语言,风趣、幽默的语言,让你忍不住“噗哧”一笑。这本书的画面感很强,场面切换得十分惊妙。当你非常急迫地想知道后来怎么样的时候,场景又切换到了别的地方。

《魔戒》中有一句话我觉得写得很好——“禁锢众戒黑暗中,魔多妖镜暗影伏”这句话深深回荡在我的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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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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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就像黑暗中的指明灯,让你在迷茫中找到方向;书就像沙漠中一缕清凉的泉水,让你在干渴中获取营养。我喜欢看书,我看的书有很多,可是我最喜欢看的是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我们可以在这本书里知道为人处世的方法,吸取更多优美的词句……

《红楼梦》是清代曹雪芹的名著,此书又名《石头记》。里面的主人公有两位,以为是阆苑仙葩林黛玉,一位是宝玉无瑕贾宝玉,这本书说了林黛玉到了贾府后,因为无依无靠,孤身一人,所以非常的多愁善感,喜怒无常,她和其他的姐妹们还有贾宝玉天天在一起玩耍,赋词,她和贾宝玉本就是一对,可是世事难料,最后贾宝玉却娶了薛宝钗,林黛玉由于悲伤过度,临终前就说了一句:“宝玉,你好……”话未说完就悄悄地走了,她走时,居然贾府无一人知晓,大家都在普天同庆,因为贾宝玉和薛宝钗成亲了,热闹的场面更衬的林黛玉的无助与孤单。一段凄凉、悲惨的爱情故事就结束了,人们无不为贾宝玉和林黛玉遗憾和叹息。

读完了整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林黛玉和刘姥姥了,我们先来说林黛玉吧。她留给后人的更多的是小家子气。大家却不知道她是为了贾宝玉,林黛玉的诗书情怀尤其令我敬佩,她作的诗有时像牡丹一样雍容华贵,让人啧啧赞叹,有时又想茉莉一样清新淡雅,让人怜惜,她长长因为一件小事而哭泣,可是我们为何不为她想想呢?自己孤身一人在偌大的贾府里,自己是多么渺小,多么微不足道,再一想到自己的身世就更伤心了,就像茉莉能比得了牡丹吗?所以我想她爱哭、多愁善感、喜怒无常也是正常的。再来说刘姥姥,一个懂得讨好人的人,经常被贾府的人当做笑料,但她毫不在乎。但她却是一个懂得“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人,还记得贾府被抄家后,她将巧姐救了下来吗?正说明了她懂得报恩的特点。

我才《红楼梦》中懂得了许多,所以它是我最喜欢的书,多读些好书吧,读书会使你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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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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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过汤姆·索亚这个名字吗?他是美国作家马克·温吐的作品《汤姆·索亚历险记》里的主人公。汤姆·索亚是一个既淘气又聪明的孩子。

在汤姆·索亚很小的时候,他的妈妈就去世了,他从小由姨妈收养。聪明顽皮的汤姆常常惹得姨妈和老师头疼。周末被罚刷墙,汤姆设计让镇上的男孩不但自愿帮他刷墙,还主动送谢礼。去墓地探险,他目睹了一起凶杀案,在无辜者即将遇难时,汤姆勇敢地站了出来,指出真凶,成了一个了不起的小英雄。去郊游时,他不仅救出自己和朋友,还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宝藏。

这本里,我最喜欢刷栅栏这件事。一次,汤姆被姨妈罚刷栅栏,但他想去玩,就用花言巧语把刷栅栏描绘成了一件非常有趣且独特的事。镇上的孩子听了后,都想干这件事,而且,还愿意用自己的东西和汤姆交换。就这样,汤姆不用劳动,而且还得到了许多小玩意。

在生活中,我也经历过这样的事情。有一次,我有事不想站岗,但大家都在写作业,我就说:“站岗看起来不好,但其实,你可以写作业,而且还能监督别人写作业,可威风了。如果老师看见,还会表扬你呢!”我刚说完,就有好几个人抢着要站岗。我心里乐开了花,选了一个同学替我去站岗。

在我读过的许多书里,我最喜欢这本《汤姆·索亚历险记》,尤其是主人公汤姆,他虽然像我们一样淘气,但是非常聪明。要是你读了这本书,肯定也会像我一样深深喜欢上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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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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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木偶奇遇记》,当初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这部童话的主人公——匹诺曹是个调皮的木偶,他天真无邪、头脑简单、好奇心强。另外,他又缺乏主见、没有恒心、禁不住诱惑。真是因为这样,他经历了许多事情。

我喜欢这个故事,它讲述了木偶匹诺曹为了看戏不惜卖掉课本,在回来的路上受到狐狸和猫的欺骗,差点被他们吊死。被仙女救了之后,他又被傻瓜城的法官投进监狱。出狱后他被迫当了看家狗。夜里,因帮助主人抓住黄鼠狼而重获自由。他一心想成为一个用功读书的好孩子,可是又禁不住诱惑。在坏同学的怂恿下,逃学到海边看鲨鱼。后来他又被卖到玩具国,变成了一头驴子。最后他在鲨鱼腹中意外与父亲重逢,并设法逃了出来。从此,小木偶每天去做工,有空还要学习。最后,仙女把小木偶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小木偶匹诺曹那一个个调皮可爱的样子,真是引人发笑啊!

我有一个习惯,一旦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看完它。为了尽快看完这本书,早上一早起来看,吃饭的时候看,晚上我也会看……总之一句话——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这本书,你就会想这本书已经没用了,NO!你知道“煮书”吗?意思就是要把一本好书一看再看。没错,我已经看得要把这本书背了出来。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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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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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叫裘可,来自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是北海小学508班的一名学生。我很喜欢,下面就让我为你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吧!

我最喜欢看《听见颜色的女孩》这本书。它是美国的莎朗。徳蕾珀写给她女儿——温蒂。米歇尔。徳蕾珀的一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美乐笛,她是一个不能说话的女孩儿。于是她的爸爸妈妈和V阿姨从小就把许许多多的词语灌输进她的脑袋里,希望能弥补她不能说话这个先天缺陷。她的爸爸妈妈还给她买了一台“语音电脑”,只要把想说的话输进去,这台“语音电脑”就能代替美乐笛说出。美乐笛很聪明,她打败了许多竞争对手,赢得了参加“中小学生知识竞赛”的机会,又在比赛时,遥遥领先,最终她和她的队友获得了去美国华盛顿的机会。为此,她们还庆祝了一番。可飞机改时间了,美乐笛的队友并没有通知她,使她错过了机会。

每个人都不完美,但美乐笛的不完美很特别:她能听见所有五颜六色的话,并能像摄影机一样把它们全部记下来。她有过失落,有过伤心,有过愤怒……可她坚强、坦然地面对了生活,这就是生活的赢家。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教会了我面对生活要乐观向上、不畏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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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200字]

全文共 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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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向大家介绍一本叫:《经典寓言故事》它的作者是:崔钟雷。一共有343个故事,这本书文字优美,内容丰富,全面展现了一个多彩的世界,让我们在读故事的同时学知识。

我最喜欢的一篇故事是:第16篇《夸父追日》讲了一个叫夸父的巨人追太阳的故事,夸父执着地追逐着太阳,克服各种困难,他的这种精神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做什么事情都要勇敢、坚强、坚持不懈、勇往直前,不要退缩。

这本书让我每天都过得充实、精彩,希望这些故事能陪伴大家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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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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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富了我们的知识;书开阔了我们的视野;书启迪了我们的思维。

现代社会,书和我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密不可分。我们应该从小养成爱读书、爱惜书的好习惯。我也特别喜爱读课外书,我家有许多书籍,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海伦·凯勒》,这本书真实、感人。这本书记叙了美国盲聋女作家海伦·凯勒,因病在一岁多时而丧失了视觉和听力,这是常人不可想象的,但是海伦·凯勒并没有向命运低头。在父母、沙利文老师的关怀、帮助下,海伦克服重重困难,学会了英语、德语等五种语言,最后,她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女子学院,在大学里,她如饥似渴地学习,后来成为一位著名的作家。20世纪,50年代,在老师的帮助下,她前往叙利亚、黎巴嫩及非洲一些国家,积极宣传盲人福利事业,为残疾人事业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一个盲聋女作家,靠着惊人的毅力和顽强的精神,谱写了一曲自强不息的生命赞歌!

人的一生,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的。苦难给一般人带来的是叹息、伤心、沉沦,但对于生活的强者来说,苦难是一笔财富,他们坚强的面对困难,笑对人生,执着追求,取得了事业的成功,活出了生命的价值!古今中外,多少艺术家、文学家、科学家……在坎坷不平的道路上,他们目标专一,持之以恒,战胜了一个个艰难险阻,取得了事业的成功,推动了人类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平时,我一遇到一点困难就喜欢哭,其实,这是软弱的表现,我今后一定勇敢地面对困难,以海伦·凯勒为榜样,勤学好问,勇于创新,将来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

海伦·凯勒,她对生活、人民无限热爱。她自强不息、锐意进取的精神,将成为我前进的动力!“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书是人类的精神是食粮;书使我们的良师益友;书是改造灵魂的工程师。同学们,热爱书吧!学会和书交朋友,你的学业将会走向成功;你的天地会更加宽广;你的人生将会更加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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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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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在作文竞赛中得了二等奖,老师奖励给了我一本《木偶的森林》。我用五天的时间把它看完了,后来我和吴庆龄换了一本《我和小姐姐克拉拉》,才看第一个故事,我就“毒”性发了,所以三天看完,我觉得这本挺好看的。

故事的主人公还是“我”和克拉拉。其中我觉得最精彩的是“双色狗”。克拉拉把狗分成两份,“我”一份,克拉拉一份,并把它染成看金黄色和黑色。

还有一回,他们捡到一只可怜的猫,并把它带回家里,还要给狗看,大家都知道,狗和猫是不能和好的。果然,狗和猫闹了起来:家里简直被这两只狗和猫翻了顶。不过,从这两个故事来看,“我”和克拉拉爱护动物,我想,这就是他们对小动物的“爱”吧。

但是,他们也挺调皮的。他们在一起打来打去,没有分出胜负。可是聪明的克拉拉,却把晾衣绳当作比力气的材料,结果,“我”的裤子湿了,还破坏了两瓶花。要是我,早就等着妈妈的“风暴”了,可他们的妈妈却习以为常骂了他们一顿,我想,这是我一生中“最大”的难题吧。

总的来说,“我”和克拉拉也是挺乖的,也就是办了点“蠢事”:克拉拉给“我”剃了个光头,异想天开地创造一个马戏团。如果让我续写的话,我会让他们都乖乖的,可那样也就没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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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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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要数吴承恩写的《西游记》啦!儿时家穷,无钱便无书可读。那时喜欢读书的孩子多数都用自己的零花钱去买“小人书”,北方的城市称之为“画本”。这小人书也是我最早的少儿读物和启蒙老师,想来我在没上学的时候就已经读了“四大名着”。

在《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孙悟空了,要问为什么喜欢啊!我喜欢他坚韧不屈的性格,契而不舍坚持到底的工作作风。你看他呀!不畏玉皇大帝的强暴大闹天宫,偷蟠桃,战天兵,把那天上的神仙们闹得个个灰头土脸。结果被玉皇大帝的一号保镖“如来”骗了去,反手压在了“五行山”下五百年。保唐僧西天取经孙悟空可以讲是立下了汗马功劳,上天入地,降妖伏魔。想想看,如果没有孙悟空那个唐僧不知自己能翻几道山能过几道岭,也不知道被那些妖怪吃过几遍了!可以说师徒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成正果,孙悟空在这西行取经的四人团队中功劳第一。

要说这本书中我厌恶的人物当数这唐僧了,唐僧的前生是“佛界”的一个小人物,下凡转世以后在人间吃了几年的苦。但这一切都是“如来”他老人家安排好的,先到“基层”锻炼锻炼,再找几个人保着去西天取经,因为“如来”也知道,凭唐僧的能力西天取经的工作他是无法单独完成的。唐僧在取经的长征路上可谓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最吃苦的当属他三个徒弟,逢山开路,遇水架桥。所以我说,唐僧作为当时佛界的一个“关系户”,我们根本在他身上学不到什么。他只是比那三个徒弟会念经吃斋而已,就像现在的“富二代”只会炫耀自己美丽的衣裳一样。

我想,无论是在生活和学习中,我们都要学习孙悟空的精神,做像孙悟空一样的人!做实事,不浮夸,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的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和爱戴,也才能最终享受到成功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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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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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多,为什么我偏爱动物小说?那么多动物,为什么我钟爱猫?其实,这都是因为一套书,一套令我如醉如痴,浮想联翩的《猫武士》。

小时候,我就喜欢读书,成天围着爸爸转,让他给我讲故事。

长大一点,我觉得狼酷酷的,很是喜欢,就嚷嚷着让爸爸给我借关于狼的书。

上小学了,我常在图书馆中找写狼的图书。虽然书中的地位等级、语言、名字,很多是似懂非懂,但也有不小的乐趣。

然而我人生中不可或缺的乐趣,竟是误打误撞找到的。

那是我又来到图书馆,开始了地毯式搜寻。我的眼睛机械地寻找,一目二十行,一遍,一遍,又一遍……咦?一本书,一本封面精美,却又不大引人注意的书!好奇心驱使我“不务正业”地翻看起来。

当耳边再次传来管理员的怒吼时,我才发觉已经读了近二十来分钟了。书里的精彩内容像磁场一样,深深吸引了我这只求知若渴的小猫。于是,我与猫,我与《猫武士》就此结下了不解之缘。

书中的好词好句、信仰、权力的纷争……像黄牙储药洞中的一团蜘蛛网,把我粘得动弹不得。那些严谨的“族群守则”反衬出了人性的黑暗、善良,彻彻底底申明了书中的正义所在。坏脾气的、已经去了星族的老巫医黄牙;被黄牙的徒弟炭毛的灵魂宿身的煤爪;坚持正义、“多管闲事”的火星;视武士守则如命的冬叶青;盲眼超能力巫医松鸦羽……深深刻在了我的心中。

如果有人问起我一直最喜欢的一样东西是什么,那一定是《猫武士》,因为它陪伴我度过了美好的时光,这美好的时光不会有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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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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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每个中小学生来说是最熟悉的,有的人喜欢数学书、语文书、音乐书、科学书、科幻书、小说……可是我却最喜欢安徒生爷爷写的《格林童话》。

第一次接触《格林童话》的时候是在我读小学一年级的时候,那是第一次进书店,第一次买书,买完老师要求要买的书后就在书店逛了逛(和爸爸一起),然后看见几个字:“童话胡事类!”“不对,那个字念gu,不念hu。”“哦,原来读故,爸爸,上面摆的都是些什么书呀?”“上面都是我国着名的童话故事家安徒生爷爷写的童话故事书,那写书的名字都叫做格林童话,那天买回去看了之后就深深地爱上了那种书那里面有一个故事让我深受启发:那个故事的名字叫做丑小鸭,讲的是一个小鸭子生下来就很丑陋,可是它不怕困难最后变成白天鹅的故事。那个故事让我想起我有一次学校发了几张纸在我们班上让我们班写字写得好的去写,老师让我去了,我们班有两个一等奖,两个二等奖,一个三等奖,我就是那个三等奖,我当时根本就是乱写的,就是觉得自己会失败,我没有努力,后来果真失败了,这一对比,看到了丑小鸭遇到困难不退缩,最后成功变成白天鹅,而我遇到困难就退缩,最后失败了。我就是喜欢格林童话这本书,里面任何一个故事都喜欢。

我喜欢的书是格林童话,你呢?喜欢什么书?也喜欢格林童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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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10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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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中捧的那本总会每次午后,手中都会捧上一本书,坐在沙发上,让阳光洒在身上,暖意传遍全身,特别舒服。是《青铜葵花》,窗台上,绿萝的影子总会随着阳光一起来到书上,绿茶上热气腾腾,茶叶总会在水中起起落落。

第一次见到它是在书店,封面的背景是呈淡淡的青色,是一条河,河岸边停着两艘渔船,一只长一点,窄一点,另一只则短一点,宽一点。离河岸不远处还有一小块陆地,有几只说不上名字的水鸟。封面的左下角,有一个长相清秀的女孩,她扎着一条麻花辫,辫子一直长到胸边,辫子的末尾被人细心地系上了一根红头绳。她的手上拿着一朵开得正灿烂的葵花。我被这本书的封面所吸引住了,便取出书,翻开了第一页。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葵花跟着她的爸爸来到了大麦地对面的干校。在意外中,她的爸爸被水淹死了。葵花幼年丧母,现在爸爸死了,她成了孤儿,而且她并没有任何亲戚。后来,青铜一家收养了她,她成为了他们家的一员。可收养了葵花,也就意味着青铜一家以后要付出更多的心血和汗水。

青铜和葵花以兄妹相称,青铜很爱护葵花。从决定谁上学的抓阄中就能很明显的看出。青铜在五岁时,一场大火后,他因发高烧,成为了大麦地人们口中的“哑巴青铜”。他很羡慕那些能去上学的孩子,他渴望能学到知识。但是葵花也要去上学,她到了该上学的年龄了,家里只能供一个孩子去上学,青铜把机会让给葵花,让她去上学,学到知识。

奶奶很爱葵花,也很爱青铜。她是大麦地最受尊敬的老人,她很爱干净,身上没有一丝老年人的气味。她为这个家终生操劳,力竭而逝,留下了亲手摘的棉花,留下了生命的温暖;带了一辈子的耳环,在家里盖房子需钱时当了;临死前,将最后剩下的手镯给了葵花,留下了未来的希望。同样,葵花很爱奶奶。她为了给奶奶治病,去江南拾银杏卖钱,只得到了一些面值很小的票子,却以为自己“挣了很多钱”!葵花还小,她并不知道这是一笔很小的钱,并不够奶奶治病,她只知道这是爱的分量和责任。

回想我们的生活,我们能接受良好的教育,不用为饿肚子所发愁,也不用像青铜一样,下了大雪还要去买鞋,也不用担心住的问题。我们夏有空调,冬有暖气,我们想要什么父母都会满足我们,我们还因为一点小事而大发脾气,青铜和葵花不能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连吃住都成了问题,但他们很孝顺,还想尽一切办法去挣钱,帮助父母,我们比不上他们。

《青铜葵花》就是这么一个感人的故事,第一次读的时候眼泪就一只往外流,好久都没有停止。最后的结局葵花回到了她的城市,青铜从此便常常遥望芦苇荡的尽头,望着葵花所在的地方。这,便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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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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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问我最喜欢哪一类,我最喜欢童话故事书。因为童话不仅能滋润我们的心灵,而且能够让我们徜徉在一个个美好的境界之中。

在童话里,我最喜欢的是《木偶奇遇记》。《木偶奇遇记》是18世纪意大利作家卡洛. 科洛迪留给世人的经典童话故事。

故事的主角是老木匠盖比都亲手雕刻的一个小木偶,他的名字就叫做匹诺曹。匹诺曹出世后,因为缺乏诚实守信在他身上发生了一系列离奇古怪的难以置信的事。最后,在遭遇强盗的绑架后,是青发仙女救了他。为了让匹诺曹改正这个极为不好的毛病,青发仙女要求他必须学会诚信守信,同时,作为一种惩罚的手段,每当匹诺曹撒谎时,他的鼻子就会不断的变长。的确,诚实并不是一种轻松拥有的美德,还没意识到诚实重要性的匹诺曹,他的鼻子越变越长,并且麻烦事接踵而至……

终于,匹诺曹经过无数次的艰辛的磨难和不断的考验,他总算了解到了诚实的含意。而作为仙女的奖赏诺,匹诺曹自己也实现了自己已经期待已久的梦想,也可以说是愿望,变成了一个活生生的人。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用告诫的方式,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千万不要做一个不诚实的孩子,做人要诚实守信,尊老爱幼。这整部作品诙谐幽默,大家如果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你一定会在捧腹大笑中明白一个个做人的道理。

[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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