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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聊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优秀20篇)

大家喜欢蝴蝶吗?有关于蝴蝶的作文应该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的相关信息,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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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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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架上有很多很多书,其中有一本书是我特别喜欢的,看了很多遍都还想再看的一本书。那就是精装版的《三国演义》。

这本书到底是哪里吸引我呢,让我如此爱不释手?这本书啊,无论是外表还是内容,无一不吸引我。看,它的封面,精美又大气,在正中间竖写着四个大字“三国演义”,下方是七个三国主要人物的画像,每个人都个性鲜明,一眼能识出。看到这样的封面就忍不住想看书中的内容。

这本书是由湖北美术出版社出版的,质量非常好,里面的纸张很结实,翻过很多次都没有卷角、起皱,而且每页纸都是彩色的,有浅红,浅绿等,甚是好看。里面的图片更是精致美观,看着那些栩栩如生的人物画,仿佛把我带入那个斗智斗勇的三国时代。

书中的文字排版也很合理,故事内容都用相应颜色的黑体字,还用不用颜色的楷体字对每一个故事都做了简介和点评,并对文章中一些特殊的词语用宋体字进行注释,让我们对故事细节、对历史人文有更进一步的了解。

书中的内容都是按章回来划分的,一个故事一个章回,非常清晰。当然,更吸引我的还是文字的内容了,那是一个字“绝”!好看得不得了,总是会看完一遍再看一遍,哪怕是背得下来了,都还想再看,因为实在是描写得太妙了。故事精彩引人入胜,人物精致鲜明独特,文字激昂句句堪好,妙语连珠回味无穷,简直无法用语言来表达这种品书的美妙感觉,正所谓,妙不可言啊!

除了它的这些美,此书还有更具价值的地方,那就是它带给我的精神上的启迪和情智上的收获,更是让人增长智慧,提升心境!在写作上,增长了我的词汇量,好词好句拿来即用;在学识上,认识了很多杰出的历史人物,他们的智慧、技艺,他们的坚强、执着时刻影响着我;在人品上,他们重情义,荣辱与共,他们守信用,言出必行,他们爱国爱家,不惜舍身救国……这一切,无一不感动着我!

一本好书,就是你一个至好的朋友,一位善教的良师。

《三国演义》,我真的好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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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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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是因为仰慕作者的大名而拜读的,其中有我喜欢的名著,如《红楼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爱的教育》……然而我最喜欢的倒是一本并不出名,作者也默默无闻的却给了我极大的启迪,勇气和力量——它就是《警方》。

《警方》的名字听起来并不悦耳,它讲述的故事也不算得上惊天动地,其中的人物也谈不上流芳百世。它只是叙述了警察们,和出生军人家庭患上病的孩子生活中的事情。我最喜欢它是因为在那种特定的环境下,他给予了我很多……

我在那年暑假里,参加了奥数期末考,可是我考得很差,我失败了。我独自躺在跌倒的地方,还没来得及为自己舔舔伤口,早已失去了爬起来的勇气。妈妈也没有做我的思想工作,只是在不经意之间给我一本《警方》,那崭新的封面和浓烈的墨香让我分散,伤口和疼痛。这是一个真实而又感人的故事:出生军人家庭的女孩余乐小时侯患上了白血病,她以非凡的毅力与病魔抗争了九年的时间。每天,她上午上学,下午去医院化疗。整整九年,那所学校竟无人知道她身患绝症!直到她在特等奖的作文里写下了自己的秘密……读完这个故事,我已泪流满面——为了顽强的余乐,也为跌倒而不想爬起来的自己。

那次,直到那次,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认真的思考人生。我不幸,余乐比我更不幸。我的不幸比起余乐算是大幸。生命对她来说,是随时消逝的匆匆过客……她在短暂的生命过程中,还时刻伴随着病痛的折磨。而我不会,我有足够的时间安排这一生,我可以健康学习,没有病魔的折磨,没有死亡的恐惧。是余乐让我看到了我的软弱,于是,我又振起精神报了补习班,再去学奥数。

我终于爬起来了,身上再也没有伤痛。谢谢你,《警方》,是你拉起了我;谢谢你,余乐,是你告诉我:除了自己,别人是打不倒的!《警方》,你的故事虽然平凡,却用一颗不平凡的的心来抚平平凡者的创伤。因为你,我敢于面对严峻的生活,敢于微笑着迎接挑战;因为你,我能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中不管跌得有多重,也决不会躺倒不起,因为这是你告诉我的道理。

我爱这本书——《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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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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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到了。在这个寒假里,我看了一本曹文轩写的,书名是《草房子》。

《草房子》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位叫桑桑的小男孩小学时在油麻地里发生的一件件有趣又感人的事:秃鹤尽管被同学嘲笑,但他还是为学校努力争取名次;秦大奶奶为救乔乔而落入水中;因为桑桑得了重病,所以桑乔每天背着桑桑四处求医等各种故事。到故事的结尾时,因为桑乔校长被调到了县城的中学当校长,所以桑桑只能离开油麻地,告别他的朋友,去往县城。

当我看完这本书后,我不禁感叹,这些故事里的人物是多么的善解人意啊!特别是第四章“艾地”,原来油麻地小学是秦大奶奶的地,但后来人们把这块地改造成了学校,只给秦大奶奶留了一小块位于学校角落艾地和一座小草房 ,但因为桑乔一直觉得那个小角落对他的学校环境有影响,所以人们用千方百计想把秦大奶奶赶出油麻地小学,秦大奶奶也默默的跟人们抵抗,仿佛在说:“这块地本来就是我的地,你们休想把我赶出去!”直到有一天,一位二年级的小女孩乔乔一不小心掉进了河里,多亏了秦大奶奶救了她,乔乔才保住了一命,而秦大奶奶却因为救乔乔自己也掉了下去,人们赶快把秦大奶奶救了上来。就这样,人们就和秦大奶奶和好了,人们让秦大奶奶在这儿住下来,而秦大奶奶给学校看守庄稼,而且同学们也喜欢秦大奶奶,还经常到秦大奶奶家玩。可惜的是,有一天,秦大奶奶看见学校里的一个南瓜要掉到河里了,就拿着拐棍想把南瓜捞上来,却一不小心摔进了河里,虽然人们把她救了上来,但秦大奶奶已经去世了。人们很伤心,为秦大奶奶办了一次隆重的葬礼。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就是《草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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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200字]

全文共 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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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向大家介绍一本叫:《经典寓言故事》它的作者是:崔钟雷。一共有343个故事,这本书文字优美,内容丰富,全面展现了一个多彩的世界,让我们在读故事的同时学知识。

我最喜欢的一篇故事是:第16篇《夸父追日》讲了一个叫夸父的巨人追太阳的故事,夸父执着地追逐着太阳,克服各种困难,他的这种精神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做什么事情都要勇敢、坚强、坚持不懈、勇往直前,不要退缩。

这本书让我每天都过得充实、精彩,希望这些故事能陪伴大家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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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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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风乍起,吹得阳光洒落一地,“哗啦哗啦”,我坐在阳台上,享受着风的清凉,观赏着远方的风景,不经意间,瞥见那本我最喜欢的一本《总想回到你身边》。

封面仍是熟悉的纹路,像许久未见的老友掌中的脉络。

慭慭然翻开书,依然刻着那清晰而有温暖人心的字,我却总爱读书中主人公被困难种种阻挠的执着。

书中主人公男孩王买松跟着油漆工爸爸从遥远的贵州来到苏南沿海城市生活。临近春节,王买松和爸爸都希望回贵州与亲人团聚。然而身边发生的一件件意想不到的事,动摇父子回家的决心,阻挠着父子俩回家的脚步,他们一次次满心欢喜的确定回家的日子,又一次次无奈的将好不容易买到的火车票退掉。后来,父子俩终于放下了所有的牵绊,决定花大价钱乘长途汽车回家,但却又出现了新的问题……文中买买所述,回家的路为什么绕那么多个弯儿?奖金、大雪、意外、干活……

想到这里,我不禁潸然泪下,对于我们大多数来说,回家是多么简单而又快的事,但在买买这里,回家却又是多么奢侈、多么漫长的事……远处传来一阵鸟鸣,使我神似一阵抽搐,睁开眼,目光所及已一片模糊。

主人公买买对亲情看得十分厚重,对于亲人,他们甚至不顾一切,一个刚满13岁的孩子只身上路,回距离那么远的家乡。那需要多大的勇气来战胜它呀,真的很为他骄傲!

这一身中,最重要的就是亲人,错过了亲情也就错过了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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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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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书的名字叫《让男孩儿更出色的101个成长故事》

每个男孩儿都期盼着,由一个男孩儿成为一位出色的男子汉。书里有101个给男孩儿看的成长故事,为成长提供充足的养分,让男孩儿梦想成真!如:《三只小猪》让男孩儿机智,《小锡兵》让男孩儿坚强,《勇敢的小裁缝》让男孩儿勇敢,《小木偶奇遇记》让男孩儿诚实,《穿长靴的猫》让男孩儿乐观,《鞋匠和小鞋匠》让男孩儿独立,《快乐王子》让男孩儿富有爱心,《盲人摸象》让男孩儿认识全面……另外,一个故事反映出一个道理,比如:《狮子、棕熊和狐狸》告诉我们:因为利益的分配双方互相争斗,争执不下,谁也不肯让步,只会让第三者得利,自己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农夫与蛇》告诉我们:恶人的本性是不会轻易改变的。即便是对他们仁至义尽,也很难改变他们恶劣的本性,一有机会他们还是会伤害他人。《金斧、银斧与铁斧》告诉我们:只有诚实和不贪心的人,才能得到人们的帮助;而那些贪婪而狡诈的人,必将遭到人们的唾弃。《狮子与报恩的老鼠》告诉我们:世事变化莫测,不要瞧不起弱小的人,强者也有需要别人帮助的时候。

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真喜欢这本书,以后我还要读更多、更好的书,不断地从书中汲取丰富养分,提高自己的能力,使我由男孩儿成长为一个出色的男子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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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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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迪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因为她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爱迪生只读了3个月的书,在他的成长道路上,有流浪,饥饿和数不清的失败,可他一心爱科学,每一次实验都夜以继日地工作,肚子饿了就随便吃点东西,眼皮困了,就在桌上打个盹,有时连睡觉也顾不得睡了……

爱迪生,他一步一个脚印,刻苦钻研,没有向困难低头,而是勇敢地面对,克服困难。在实验中,他有过无数次的失败,但是他却没有放弃,他一次一次地做,直到实验成功为止……他,永不满足,不知熬过了多少个白天,黑夜终于到达了成功的彼岸,终于成为了世界著名的科学家,发明家。

爱迪生这个名字,总在我的脑海里荡漾着。我深刻地感受到要取得好成绩不容易,要有所成就就更不是一间轻而易举的事了,必须付出艰苦的劳动。古话说的好:“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们现在就要像这句话所说的去做。我们现在要取得好成绩,就必须从作业做起,独立思考,认真钻研,不怕困难。记得爱迪生曾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百分之一的灵感。”我想:我不是特别聪明,灵活,所以我必须付出百分之一百的勤奋,才能取得成功!

这,就是我读了这本书最大的收获!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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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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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里摆放着很多很多的,有的是小说、有的是绘本,还有的是睡前故事、古诗词、百科全书、十万个为什么……。

在一个很不显眼的位置上,放着一本书,名字叫《长袜子皮皮》。我对这本书很有兴趣,因为这本书的主人公应该叫皮皮,可是为什么是长袜子皮皮呢?那她的袜子有多长呢?那就要走进这本书里去寻找答案了。

这本书的封面上,有一个长着红色头发的小女孩,她叫皮皮。她的头发是扎的两个刷刷,就像两团熊熊燃烧的大火。最有趣的是,她的一只脚上穿着长到膝盖上的黄色的长袜子,可另一只就是到脚脖的红袜子,还穿了一双特大号皮鞋,就像两条黑色的小船。皮皮最与众不同的地方就是,她的一只手可以举起一匹强壮的骏马,这证明她的力气很大。

看完封面,我忍不住自己的好奇心,打开了这书。

目录上写着,皮皮搬进维拉。维洛古拉,皮皮捡破烂并和别人打架……看到这些有趣的目录,就忍不住想看。

故事讲的是维拉。维济古拉里住着一个小女孩叫皮皮,邻居杜来和阿妮卡成为了皮皮的好朋友,她们相邀去了黑人岛。经历了无数次旅行,最后她们来到了一个孤岛上,并在那里生活。她们不仅去航海,还去了好多其他的地方,经历了许多有趣的事。

我印象最深的是皮皮劝告基姆和伯克、皮皮对基姆伯克的不耐烦。有一天国王说:“只有小孩留在岛上,其余的人都跟我去打猎。”大家说:“好啊!”于是国王他们就走了,皮皮说:“我们去山洞里玩抓石子吧!”大家说好啊,好啊!然后大家就爬进了山洞。

这时,强盗伯克和吉姆偷偷来到霍屯督岛来偷珍珠,他们故意对皮皮说好话,想把珍珠骗到手里,可皮皮就是不给他们珍珠。于是伯克和吉姆想:我们两个大人怎么骗不过那些小孩,看来我们得大显身手了。可皮皮力大无穷,他们当然斗不过皮皮。只见皮皮一手抓着基姆,另一只手抓着伯克,一下两个人就飞上了天空。过了一会儿,然后重重摔到了岩石峭壁上,痛苦的呻吟了好久,才爬起来一瘸一拐的逃跑了,从此他们就再也没出现过这片海域。

这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以后我还要看1遍、2遍、3遍、无数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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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喜欢的书

全文共 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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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许多好,如《少年百科》、《格林童话》、《作文大全》……可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本百读不厌的《十万个为什么》。

这本书可好看了。封面上写着,中国孩子最想知道的《十万个为什么》。画着几个小问号,和几只小狗在玩耍。第一次看到封面时,我就被它吸引住了,如饥似渴地读着。

它的内容很广阔,有关于动物的、植物的、生活的、科学的问题,让我知道了许多课外知识。这本书还帮了我一个忙呢!一次,小丽问我:“蚊子为什么能在黑暗中叮人呢?”这下子,我都不知道回答什么。啊,有办法了。“小丽,我可以帮你查一下《十万个为什么》。”我高兴地说。小丽说:“好啊!”我迫不及待地打开《十万个为什么》,“我知道啦!原来,第一:你睡觉时呼出的气体让蚊子找到你;第二:蚊子会感觉到你的温度;第三:它能闻到人的气味。所以,蚊子能在黑暗中盯人。”我照着书读给小丽听,“谢谢你,欣欣。”小丽说。我连忙说:“没关系。”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知识的源泉,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读了这本好书,帮助了我解决许多问题,让我终身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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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欢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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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就如一杯好茶,细细地品,慢慢地体会,就能使人豁然开朗,回味无穷。而《狼王梦》一书更让我倍感深切。

“砰”一声巨响,紫岚紧抱着老雕坠落在阴暗而又荒凉的石滩上。紫岚处在老雕的下方,它的脊背先落地,正好砸在尖尖的岩石角上,所有的肋骨都被折断了,心脏也停止了跳动,但四条狼爪仍紧紧地拥抱着老雕。

看到这一幕,我的心像蜘蛛网般复杂交错,思绪有点儿混乱。鲜血像流水般淌在我眼前,是那样凄惨,那样悲壮!紫岚为了黑桑,为了女儿,为了子孙,它不得不这样做,不得不牺牲自己,换就要出生的幼崽们的平安,不让黑仔的悲剧重临于自己的子孙身上。这一幕,我为紫岚感到不平,它付出了这么多——容貌、时间、精力……到头来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枉费了它多年倾注在孩子们身上的心血,理想总以失败告终。也不禁使我对它产生了怜悯。

为什么紫岚的付出、美好愿望竟会变成现在这种情形?这个问题使我百思不得其解。某一天,我无意间听到一个同学低落地对另一个同学说:“我的妈妈总是让我学这学那的,而且学了一会儿就停,总骂我什么都学不成,学了跟没学差不多……”听到这儿,我似乎悟出了一个道理。

紫岚希望能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狼王,能够居高临下,这种期盼是所有母亲都会有的,但紫岚却过于急于求成,一心只想完成黑桑留下的遗愿。俗话说得好: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只有一步一步、脚踏实地地去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才能有巨大的回报。人也一样,越是急,事情做的就越糟,不能只想着结果,忘了过程,抱有一步登天的愚蠢想法。

对于紫岚,我又更换了一种态度,为它对孩子们的爱而感动;为它刚开始对孩子的偏见而气愤;为它对子女的教法而哭笑不得;为它对黑桑的忠诚、真心而敬佩……

书,带给了我多少惊喜,因为它,人类才能向文明更进一步,走向今天的繁荣昌盛!

在页面上,由一个个笔画而组成的文字不再是简单的文字,而是一个个富有魔力的精灵,从作者笔下溜到了页面上,在我眼前演绎了一幅幅生动别致的动画。

喜欢书,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而是一辈子、一辈子!永远不止息的阅读,让黑白的人生增添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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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11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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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连天,硝烟弥漫,尽显英雄本色;铁骨柔情,忠肝义胆,彰显男儿豪情。

——题记

可能这部的同名电视剧有很多人知道,但是书却鲜为人知,但是不管书也好,电视剧也好,共同展示的,都是那个年代的男人们不屈的本色,这部书也有一个响亮的名字——《亮剑》。

其实,我们所看的电视剧并不完全,删去了许多重要的内容,可能书真的很少有人读过,但重要的是自己喜欢

每当读这本书时,都会被书中男人们的精神所感动。书中把在抗日战争那种残酷的环境下中国军人们“死不做亡国奴”的气节完美的展现了出来。李云龙那战斗到最后一人宁死不降的骑兵连,坚守阵地八小时,决不放弃的六连,都是那个年代完美的爱国者。

读完这本书,也真正明白了草莽英雄的含义。李云龙,丁伟,孔捷都是草莽出身,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斗大的字不识一筐”,可就是这些人,把侵略者毫不留情的赶出国门。草莽又怎样,不照样打得那些黄埔高材生们落花流水。草莽之所以会成为英雄,是因为他们的信念,是因为他们的斗志,是因为他们能够死守自己的气节,都梁写的不错,我们敢于承认自己的草莽出身,但是我们这些草莽就是要做好给那些所谓的名门子弟优秀人才们看。

俗话说,“患难见真情”。这本书也毫无保留的体现了这一点。

作为李云龙与赵刚,两人真是生死与共的弟兄,两人的境遇也是如此相同——同样在战争中死里逃生,同样的经受了文化大革命的考验,又同样的宁死不屈,又同样的……两个人多少年不离不弃,两个人会毫无保留的互相批评甚至对骂,同样的,他们也毫无保留地吐露真情。战争中他们互相依靠,共同杀敌;政治场上,他们互相激励,不为乱党们的威逼利诱所击退,他们不亚于“高山流水”中的俞伯牙与钟子期。

其实,不只是他们俩,孔捷冒着政治危机,在李云龙最困难的时候出手相助,虽没有救走,但却保留了李赵两家血脉,也真算是兄弟了。他对警卫员说过:“保证李云龙绝对安全,有人阻拦,可以使用任何手段!”虽然有些鲁莽,但却是一片真情。同一个班里混出来的弟兄,刀光剑影这么多年过来了,还有什么不能帮的呢?

书中把电视剧中没有的攻打台湾,文化大革命的部分写得很好,写出了他们刚强的一面与柔情的一面。当李云龙知道自己的特种兵部队被困,全军覆没的时候,他悲伤的留下眼泪,仅是伤心与自责;当得知丁伟被害时,那种迷茫的眼神,尽是无限伤感;当赵刚把孩子交付给他时。两人话语中流露出的情感,无不是铁汉柔情的一面。可铁骨还是铁骨,宁死不投降,宁死不逃走,就是要让别人知道自己是将军,是那个曾经拼搏一生,戎马一生,枪林弹雨中誓死保卫国家的忠诚战士。

亮剑的精神已无须多作解释,人人皆已知晓。如果某些国家的人也能看到这本书,我相信,他们会对中国军人再添几分敬意。中国的军人是压不倒打不跨的战士,中国的人民是永远不做亡国奴的人民。《亮剑》中的精神就是永存心中的中国精神。

——逢敌必亮剑,剑锋所指,所向披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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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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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过:“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雨果也说过:“书籍是造就灵魂的工具。”书,我喜欢读你!

宁可吃无肉,不可家无书。书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假如我连续几天不读课外书,生活就像吃菜没有加盐一样乏味。

在生活中,我们要结交“好朋友”。它能使我们的生活丰富多彩。我的“好朋友”有很多,如《爱的教育》、《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水浒传》等等。现在我给你介绍一位最好的朋友——《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的主人公鲁滨逊从小决心成为一名海员,周游世界。他第一次出海,不幸遇上了风暴,最后,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他游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用自己的智慧和勤劳,顽强地生活了28年,终于在1684年12月19日被一艘英国的船拯救了。这本书告诉了我很多:逆境中,只有具有坚强毅力而又聪明智慧的人才能取得成功。

鲁滨逊的经历影响着我,使我在生活和学习中不断地激励自己做一个永不退缩而又具有坚强毅力的人。

记得有一次,我想给妈妈做菜,让辛苦的妈妈放松放松。可结果西红柿忘了洗,鸡蛋糊了,味道也不好。顿时,我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决定放弃。可转念一想,鲁滨逊在那荒无人烟的荒岛上遇到那么多困难,他都一一克服了,我这点困难又算得了什么呢?成功总是青睐有恒心的人,我要再做一次!终于,我成功了,做的菜好吃多了。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在人生的道路上一定会遇到困难与挫折,要想取得成功,就需要有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我会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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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11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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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不是像其它同学喜欢的童话故事,也不是一些有趣的书,而是一本可以让我们真正看到抗日战争年代的伟人到底是多么伟大的书,也在这同时教会我们要为党和人民贡献自己一切的一本书,这本书就是《把一切献给党》。

这本书中有一个伟大的人物令我特别敬佩,那就是吴运锋,他那种坚强的意志令我佩服,也值得我们去学习。吴运铎出生在穷苦的工人家庭。在苦难的童年里,就已留下了革命的血忆。 他小时候不可能上学学习,只能拣煤渣,有时跑到矿山上看机器,还时不时地向工人问上两句。由于家里贫穷,十四岁就下煤窑做苦工,煤尘、瓦斯、地下水几次要吞噬他的生命。北伐战争后国民党叛变革命,工人武装被镇压,失学的吴运铎当工人的梦想也破灭了,不得不挑起生活的重担,挑煤、捡炭渣,但没能养活家人。

后来,他一家人逃难到了湖北,仍在矿上,却是暗无天日的学徒天涯,当工人却没有机会和条件学习与机器相关的知识,一切只能靠自己一点一滴地积累。战乱的时代给了他觉悟的意识,也为他得到锻炼、发挥才能创造了条件。但是,书中更多的是讲述了他在革命队伍中的锻炼成长。抗日战争的爆发给了吴运铎一个全新的生活理想。工人们觉醒了,吴运铎更进一步认清了受压迫的原因,明白了革命是惟一的出路。吴运铎毅然参加了革命,一九三八年,他投奔了新四军,尽管这支队伍非常困难,不仅缺衣少食,而且缺少武器,但是他决心永远跟着党。

从此,为了消灭敌人,他开始了与枪炮制造紧密相连的一生。这是一个战士的成长史,也是一个共产党员的思想发展史,“把一切献给党”是一个在战争中浴血奋战的共产党员的心声。吴运铎的一生与我军、我国的枪炮制造史一起走过,当他被派到修械所当工人以后,他和战友白手起家,靠着师父传授的本领,他学会了修枪,又经过不断实践、探索,终于造出了自己的步枪、平射炮等很多武器。他在革命队伍里,为了制造武器不顾一切地苦打死拼,负伤流血,再所不惜。他三次负伤,左眼、四根手指和腿被炸坏,但他依然在病床上研究新武器。他原来是个文盲,后来却成了掌握现代科学的军工专家!读到这里,我怎么能不被他的顽强刻苦所感动呢?

我读完了这本书,感受到了吴运锋同志的坚强和勇敢。他刻苦顽强的精神,实在令我感动!从他身上我懂得了什么叫把一切献给党。在改革开放的今天,我们依然要坚持“把一切献给党”这个伟大的信念。

在这本书中,我还深刻体会吴运铎同志坚忍不拔的毅力和对事业孜孜以求的精神。荀子云:“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吴运铎同志正是有那种超乎常人的毅力和不屈不挠的精神才使得他在研制武器弹药的过程中不怕屡次失败、不怕身体伤残、不向挫折和困难低头,而是勇敢地面对困难、战胜的形象。

在我们的人生旅途中,不可能都是铺满鲜花、一帆风顺的。每当我遇到困难和挫折时就会想起吴运铎那高大的形象,想起他那种面对困境锲而不舍、百折不挠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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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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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思想里,狼是极其凶猛残暴的物种,让我为之改观的,是我读到过的一本――《狼国女王》。

这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充满哲理内涵,风格独特。沈石溪被誉为“中国动物小说大王”。可想而知,故事有它神秘有趣之处。

大多数时候,我们意识到狼捕杀弱小动物,场景惊心动魄。其实这只是它们必不可少的生存方式,是生存之道,是无奈之举。只有不惧生死的挑战和防卫,才能成为生物界威严而可怕的存在。狼异常勇猛,对于任何物种而言,虽比不上人类的进化,却有着独特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沈石溪笔下的紫葡萄,是帕雅丁狼群唯一的女狼王。面对严酷的自然环境,狩猎的危险和外族的入侵,王者的责任感让它奋力突破极限,一次次创造了奇迹,树立自己在狼群中的威信。

故事中,一次虎口夺食,狼王盔盔不幸遇难,母狼紫葡萄临危受命,成为了帕雅丁狼群的首任女狼王,狼群命运自此改写。紫葡萄经历无数灾难和痛苦,危险和挣扎,无奈和坎坷,柔情和关爱,却凭借着自己出众的胆识、魄力、仁慈与宽容,谱写出一段荡气回肠的狼国女王传奇。

我不禁为紫葡萄呐喊,我感受到它对待生命的态度是一种手段,也是一种智慧!为狼群而欢呼,也为紫葡萄这位称职的狼国女王而欢呼!这是一只带领狼群历经生死,不退缩,不逃避,直至打败对手的狼。

紫葡萄是一个杰出而伟大的领袖,它靠的不单是汗血、武力逼迫,才赢得团队的跟随和支持,靠的是有正确的领导方向和可行性的决策方针,从而征服个人及群体,展示对自己和对每一个人的尊重。

狼的世界,让我不禁心生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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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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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关于读的名言,如: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我喜欢读书,读过的书也不少,如《巴黎圣母院》《简?爱》等,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我9岁那年买的《地球46亿年之谜》。

这是一本漫画书,分5章,讲了从地球形成到人类出现这段漫长时间,生物种类和生物与生物之间发生的事情。书中讲了许多有知识的东西,如地球是怎么诞生的、生命是怎样产生的……想知道还有什么吗?请听我细细道来。

46亿年前,宇宙中的一些尘埃云团形成了地球;35亿年前,生命出现了;5.7亿年前,多细胞动物出现了;4.39亿年前,鱼类出现了;4.085亿年前,陆地上开始有了生命;3.625亿年前,爬行类动物出了;2.45亿年前,恐龙出现了;6500力年前,恐龙灭绝了;160万年前,人类出现了……

这本书以图画的方式,写得十分生动。我前后看了几遍。它使我懂得了许多年前我不知道事的知识,我十分喜欢,爱不释手。

《地球46亿年之谜》这本书让我了解了很多课外知识。今后,我还要读更多有知识的课外书,掌握更多的知识,长大后为国家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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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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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世界的营养品,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可以带我们遨游知识的海洋;书,可以作为你的终生伴侣。每当我打开《草房子》这本我喜爱的书时,我就再也忍不住了,一看就几个小时,不能自拔。

这是一部将就品位的少年长篇小说。

这本书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秃鹤心中痛苦的伤痕,令他怜爱;纸月的悲惨身世,令他难忘……六年中的一切一切,他都铭记于心。然而在1962年8月的一天中,他们一家因某种原因,就要告别这朝夕相伴的这片金色的草房子。这件突如其来的事,在他心中被埋伏的依依不舍立刻油然而生……

书中没有华丽的语句,也没有夸张的词语,更没有自作多情的文段,书中只有纯美的词句和刻骨铭心的感情。作文吧http://wwW.ZuowEn8.coM/作文吧特别是当我看了“药寮”这篇文段时,桑桑的坚强、父亲的关爱、温幼菊老师的默默鼓励,都让我感动得流下了两行热泪。而想到了自己,我感到我与桑桑比起来,我是那么渺小,连区区一次打针都大哭一场,这是应该做的吗?我为自己的胆小而羞愧,我为桑桑的坚强而鼓掌。看着这些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使我感受到世界是多么美丽,多么可爱。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大事,都是我们要去铭记的事情;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是我们要去珍惜的人!

书,让我懂得了许多人情世故;书,令我学到了许多知识。《草房子》这本书是我的至爱,因为,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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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

全文共 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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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很多,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特种兵丛林探险》。

聊聊天一入的上一个英俊潇洒的特种兵,他和一个战友听从总部的命令去一个岛屿,那里有一个山洞,里面有恐怖分子。

于是,他们坐着直升飞机飞向岛屿,降落的时候,他战友说:“快跳下去,我发现降落区域有埋伏。”英俊潇洒的那个小伙子叫彭明星,他说:“没关系。”战友见他这么固执,只好自己跳了。他战友掉在一棵大树上,没有被恐怖分子发现,安然无恙。

而彭明星被打成轻伤,躲在草丛里,才没被抓住。后来,彭明星的战友用电话打给总部,总部带来了八千人,抓住了恐怖分子头头。

这本书带给我的收获是勇敢,战友情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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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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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是《汽车族》,这本书非常好看。

我小时候特别想看关于车的书,终于到了四岁,我求着爸爸让他给我买了一本名叫《汽车族》的书。当时,我大字不识几个,只好看里面的图。现在我长大了,能看懂其中的意思了。

虽然我搬了一次家,有些书找不到了,不过这本《汽车族》还是跟着我到了新家。

搬家的第二天,我又把它给找了出来。这本书的封面早就没有了,可是,我还清楚地记得封面上是一辆闪闪发光的银白色的捷豹车。

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汽车设计家,我极其喜欢和崇拜这位和我兴趣爱好一样的汽车设计家。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第100页有一个国产好品牌,是比亚迪,车的名字叫秦。宽敞的内饰、精致的方向盘、动感的科技,这真让我惊讶。下面就更惊人了,它能远程遥控,还可以自动倒车,而且它是混动车,动力强,油耗低,这太完美,太让人喜欢了。虽然是国产车,但一点不比进口车差。

现在我已经九岁了,这本书看了五年,总是那么喜欢。我希望这本书一直陪伴我,因为我就是一个每天都离不开车书的车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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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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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义的才是真正的好书。我最喜欢的一本好书是《鲁滨孙漂流记》。

这本书介绍的是主人公鲁滨孙在一次乘船时遇到了可怕的风暴,船上只有他一人幸存下来,他就靠着岛上的资源、大船上仅剩的物资生存了28年!

其中,他还经历了许多的危险:有一天,他住的洞穴发生了地震;还有一天,他看见了许多野人在岛上开“人肉宴”……但他毫不惧怕这些困难,永远充满希望地努力地活着。后来,他拥有了第一位“仆人”星期五。正是因为星期五,最后他才成功从岛上脱险。

其实这本书出自一个真实事件:一位苏格兰水手在海上叛变,被抛弃到了一个荒岛上。在这个荒岛上,他独自生活了5年,最后获救。读这本书之前,我从来没想过,世界上竟有生存能力这么高的人。

贝尔·格里尔斯说:“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要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这也正是我喜欢鲁滨逊最重要的理由。他能在这样的环境中还保持微笑,这种精神令我十分佩服。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要像书的主人公鲁滨孙一样拥有微笑着面对困难的勇气。这就是我从这本好书中领悟到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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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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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世界上最好的营养品。我是一名小学生,我的最大爱好就是看书了。因为书中有许多知识和新鲜奇丽的事儿。

我有很多很多书,其中我喜欢看一些童话书、漫画、作文书、还有军事、科幻之类的书。因为这些书不但可以增加知识,而且还有许多好文章、好词语和好句子,可以供我们学习、参考和积累。

在这些书中,我最喜欢看童话故事书或军事书。在童话故事书里,有的故事可以让我们明白一个道理。比如说在“格林童话”里,有一篇叫做“圣母玛丽亚的孩子”的故事,讲的是圣母不许珍丽打开那第十三道门,可她不听话,不但打开了第十三道门,而且还欺骗圣母说没有打开。因此圣母把她从天上打到了地上。但她做了王后,还生了三个小孩,还骗圣母没有打开,因而没有了孩子。最后因为她说出了实话,所以圣母不但把三个孩子还给了她,而且还祝福她永远幸福。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诚实,不要撒谎。

在军事书中,你可以了解到许多新式武器,如水陆两用坦克、世界上最大的军舰------航空母舰、水中蛟龙------潜水艇、空中堡垒------轰炸机……同时还可以知道许多战争历史,可有趣啦。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以后还要读更多更好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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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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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动画片《海底小纵队》的吸引,我开始喜欢上了海洋的世界。周日,我和妈妈一起去店买了一本《海底世界》,从此,这本书便成了我的宝贝,我对它爱不释手。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亲自去海底看看那些神秘的动植物。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现在,就让我带领大家一起走进神奇的海底世界吧!

海洋里的“一霸”叫章鱼。它有八只像带子一样长的脚,所以又被称为“八爪鱼”。同时章鱼还是海洋中的变色鱼,这是我第一次知道除了变色龙之外还有会变色的鱼。它可以随时变换自己皮肤的颜色,用来保护自己。

那你们知道,在海洋里,最厉害的动物是什么吗?千万不要以为是鲨鱼哦,其实最厉害的是虎鲸。虎鲸被称为海中霸王,但有一点大家要知道,虎鲸从来都不吃人的。

对了,请大家猜一下,珊瑚属于动物还是植物?我想,好多小朋友都以为是植物吧。其实它是动物,是由许多珊瑚虫的骨骼形成的。科学家研究发现,一座珊瑚礁的形成需要几千年的时间,所以我们不要轻易地去毁灭它们哦。

《海底世界》这本书里,不仅介绍了上述几种动物,还有鲨鱼、金枪鱼、狮子鱼、小丑鱼、海兔等等。同学们看一眼,肯定会立刻喜欢上这本书和书里的动物的。

蓝色的大海,那么神奇;海底的动物,那么神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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