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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聊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最新20篇】

大家喜欢蝴蝶吗?有关于蝴蝶的作文应该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的相关信息,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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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10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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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中捧的那本总会每次午后,手中都会捧上一本书,坐在沙发上,让阳光洒在身上,暖意传遍全身,特别舒服。是《青铜葵花》,窗台上,绿萝的影子总会随着阳光一起来到书上,绿茶上热气腾腾,茶叶总会在水中起起落落。

第一次见到它是在书店,封面的背景是呈淡淡的青色,是一条河,河岸边停着两艘渔船,一只长一点,窄一点,另一只则短一点,宽一点。离河岸不远处还有一小块陆地,有几只说不上名字的水鸟。封面的左下角,有一个长相清秀的女孩,她扎着一条麻花辫,辫子一直长到胸边,辫子的末尾被人细心地系上了一根红头绳。她的手上拿着一朵开得正灿烂的葵花。我被这本书的封面所吸引住了,便取出书,翻开了第一页。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葵花跟着她的爸爸来到了大麦地对面的干校。在意外中,她的爸爸被水淹死了。葵花幼年丧母,现在爸爸死了,她成了孤儿,而且她并没有任何亲戚。后来,青铜一家收养了她,她成为了他们家的一员。可收养了葵花,也就意味着青铜一家以后要付出更多的心血和汗水。

青铜和葵花以兄妹相称,青铜很爱护葵花。从决定谁上学的抓阄中就能很明显的看出。青铜在五岁时,一场大火后,他因发高烧,成为了大麦地人们口中的“哑巴青铜”。他很羡慕那些能去上学的孩子,他渴望能学到知识。但是葵花也要去上学,她到了该上学的年龄了,家里只能供一个孩子去上学,青铜把机会让给葵花,让她去上学,学到知识。

奶奶很爱葵花,也很爱青铜。她是大麦地最受尊敬的老人,她很爱干净,身上没有一丝老年人的气味。她为这个家终生操劳,力竭而逝,留下了亲手摘的棉花,留下了生命的温暖;带了一辈子的耳环,在家里盖房子需钱时当了;临死前,将最后剩下的手镯给了葵花,留下了未来的希望。同样,葵花很爱奶奶。她为了给奶奶治病,去江南拾银杏卖钱,只得到了一些面值很小的票子,却以为自己“挣了很多钱”!葵花还小,她并不知道这是一笔很小的钱,并不够奶奶治病,她只知道这是爱的分量和责任。

回想我们的生活,我们能接受良好的教育,不用为饿肚子所发愁,也不用像青铜一样,下了大雪还要去买鞋,也不用担心住的问题。我们夏有空调,冬有暖气,我们想要什么父母都会满足我们,我们还因为一点小事而大发脾气,青铜和葵花不能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连吃住都成了问题,但他们很孝顺,还想尽一切办法去挣钱,帮助父母,我们比不上他们。

《青铜葵花》就是这么一个感人的故事,第一次读的时候眼泪就一只往外流,好久都没有停止。最后的结局葵花回到了她的城市,青铜从此便常常遥望芦苇荡的尽头,望着葵花所在的地方。这,便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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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00字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6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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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列宁说过:“书籍是巨大的力量”不知从何起,我与书便结下了不解之缘。

在我看到的众多书籍中我最喜欢《狼王梦》。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叫紫岚的母狼生了四匹公狼,分别是: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紫岚一心想让自己的狼儿夺取王位,什么都不顾,千方百计,竭尽全力地培养自己的孩子,虽然美好的希望一次次变成残酷的失望,三匹小公狼一只只死去,但它没有灰心,至死而不悔,把希望留在自己儿女的下一代。我喜欢紫岚,是因为我被它伟大而强烈的母爱与执着所感动。

当我读到紫岚与金雕搏斗时,我的眼眶湿了,母狼紫岚用自己残缺的生命来换取自己的儿女和第三代的幸福,我想这就是母爱吧!

读着《狼王梦》,我不禁想起了一个故事。在汶川5.12大地震中,搜救队员发现了一位穿着红衣的母亲,他躬着身子跪在残垣断壁间,头上、背上都堆满了砖头她的双手却紧紧地将一个几个月大的婴儿抱在怀里。这位母亲已经停止了呼吸,她的身体僵硬了,但手里一直紧紧握着一部手机,只见:“亲爱的孩子,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这是她留给孩子的!这是多么伟大的母亲,多么无私的母爱呀!

搜救队员把婴儿抱了过来,另一位搜救队员想把那位母亲的身体放平,可是,那僵硬的尸体已成了舍己救子的誓言,那躬着身子跪在地上的姿势已成了永恒的雕塑。

每当我拿起这本书,我都会回忆许久。回忆伟大而强烈的母爱与执着,有些酸,有些苦。

[300字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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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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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晚上,我坐在床上读着《安徒生童话》中《卖火柴的小女孩》,我的泪水就如外面下着淅淅沥沥小雨一样,小女孩悲惨的命运充满了我的整个脑海,让我悲伤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故事的主要内容:在一个万家灯火通明新年的夜里,天上下着鹅毛般的大雪,街上行人已经很少了,大家都围着火炉吃东西……。可卖火柴的小女孩还要光着脚,穿着单薄的衣服在寒冷的大街上卖她还没卖完的火柴,因为她不卖完就不准回家。这时她又冷又饿只好在一个墙角靠擦火柴取暖,看着别人家围着火炉热闹的样子,不由地想起自己的妈妈和老祖母。可是,在点燃火柴的那一刻,她想象自己坐在火炉旁、吃着香喷喷的烤鹅,最终她走向了没有饥饿和忧愁通往天国的小路,和奶奶一起在天国幸福快乐地生活着。她一生最幸福的时刻就是点燃火柴,幻想幸福的那一刻,可是只有那一刻是幸福的……

读到这里我的眼眶湿润了,多么可怜的一个小女孩啊,在万家团圆的新年之夜,而她却一个人光着脚流浪在街头卖火柴,如果她在我身边我定会把她带回家里给她吃的和穿的,让她不在在寒冷的街头挨饿受冻。今天我们生活在一个温暖的家庭里,吃着爸爸妈妈做得香喷喷的饭菜,穿着漂亮的新衣服,看着内容丰富多彩的电视节目,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而我们这些快乐和幸福对她来说都是那么遥不可及,想想我们平时真不应该埋怨爸爸妈妈这样或那样啊!

读完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我们从今以后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同时更应该好好学习,学习更多的知识才能掌握更多的本领,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才,这样才能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正如《爱的奉献》中歌词唱到: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成美好的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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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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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是新鲜的果汁,是芳香的咖啡,是滋美的美酒,让人回味无穷。我以前读过许多的书,我最喜欢的就是一本名叫《雪地精灵伶鼬》的书了。

其实,这本书是我表姐给我买的。这本书的封面是一位漂亮的小姑娘莫莉抱着一只雪白的伶鼬。但书中统统都是字,一张插图都没有,真是古板!我就随便看了一两段,没想到,书越看越精彩,就一口气读下来了。

《雪地精灵伶鼬》这本书讲述了:祖国最北端的泊阳岭,有一片辽阔的原始森林里,野生动物繁衍生息,顽强而艰难地生活着。少女莫莉的父母是森林防护员,她从六岁起就寄宿在省城的奶奶家。阔别八年,莫莉带着对亲情的眷恋回归,却找不到丢失的自我。她的童年与森林息息相关,只是城市里的寂寞模糊的记忆,对森林的感情在潜移默化中发生变化。失意之时,一只小小的伶鼬闯入她的生活,带给她不曾拥有的快乐,也留下了难以磨灭的伤痛……

小小的伶鼬与莫莉才生活了几天,就逐渐产生了感情。我想,这应该就是人和动物之间的感情吧!在生活中,我们也要爱护动物,不管是一只虫,还是一只蚂蚁。我们都要爱护它们,不能伤害它们,它们也是一条生命啊!我们只要善待它们,我相信,它们也会善待我们的。

这本书的作者任纹写了自己的创作感言:在城市里,我们都会尽心照顾自己的宠物,并力所能及地帮助流浪动物。但在森林里,野生动物们不仅面临严峻的生存考验,还要时刻提防贪婪的偷猎者。动物和人类一样,也有自己的亲人、家庭,有浓厚的亲情,但它们在人类主宰的世界里居于弱势,它们需要人类的爱护,希望大家对野生动物多一份关注,生命都值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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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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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本集有新编小小说的,它反映了人间的真情和善良,是一本感人肺腑的书。

这本书的来历不同寻常,是老师赠送于我的。拿到这本书,我粗略地翻了翻,立即被里边生动的语句,感人的故事迷上了。

“叮零零”,下课了,我捧起书。津津有味地看着,不时抹了抹掉出来的泪珠,继续往下读。“叮零零”,上课了,我见老师还没来,忙抓紧时间,老师来了,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包里。

一整天,我都魂不守舍,就像被书勾走魂。

放学,走在路上我不敢看书,生怕出了什么事。一到家,我便迫不及待地拿出书,有滋有味地读了起来。我遨游在书的王国里,忘了别人,也忘了自己。“开饭了!”我被奶奶的呼声拉回了现实。我眷恋地看了看书,拿起筷子,赶紧吃饭。三下五除二,我吃好了饭,又沉浸在一篇篇动人的小说中。

就这样,我仅花了一天的时间就看完了这本书。现在也只要一有空,我就会忍不住再拿来看。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欢乐,也丰富了我的业余生活。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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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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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的很多,有《狼王梦》、《夏洛的网》……给我感触最深的还是那一本书—《寻找心灵深处的感动》。

这本书里有近百个小故事,每一个小故事都包含着一个耐人寻味的道理。其中,一则叫《粽子的滋味》的小故事,看了之后很让我感动。

这则故事讲的是:一个叫毛毛的大学生,他邀请他的同学到家里来做客。在他下楼买饮料的时候,其中有一个同学饿了,去翻了翻毛毛的冰箱,发现了一个懂得几乎成了冰块的粽子。他拿到微波炉里加热后咬了一口,便连忙把粽子吐出来,原来,粽子都发霉了。毛毛回到家后,看到了垃圾桶里的粽子,把饮料一扔,连忙捧起粽子,使劲地往嘴里塞。大约十来秒,粽子就被吃光了,连粽叶都被毛毛舔得干干净净。吃完后,毛毛一屁股坐在地上,顿时泪如雨下。他的同学上前问他怎么了,他抽泣着说:“这可是我妈包的粽子!”他的同学说:“有什么大不了的,叫你妈再包就是了呗。”原来,毛毛的妈妈已经死了,这是他妈妈临终前给他的粽子。

看完这则小故事后,真的让我很感动。亲情是什么?亲情是一种依靠,亲情是一种温暖,亲情是一种鼓舞人心的力量。它能滋润人枯干的心灵,能使我们昂首挺胸,面对难关。

这只是里面的一则小故事,就令人有了那么深的感触,催人泪下,这就是好书的力量。所以,这绝对是一本值得让人去反复诵读品味的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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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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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媛琳

宋代诗人苏轼曾说过:“旧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自子知。”有一本书令我印象深刻,也是唯一一本能让我忘了吃,忘了睡,反反复复读了5遍的书。那就是我非常崇拜的罗尔德。达尔文大师写的《了不起的狐狸爸爸》莫属了。

罗尔德。达尔曾经获得“世界奇幻文学大会奖”、“白面包儿童图书奖”……而且他的所有作品在世界各地以36种语言出版。当然,这也是我崇拜他的原因之一。作者笔下的狐狸爸爸让我印象深刻:它在被猎人追捕时,临危不惧,一心保护着太太和孩子们,狐狸爸爸用自己的智慧战胜了猎人,反败为胜,成为了狐狸追赶猎人。这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遇到危险时,不要慌张,要冷静,用自己的智慧让战局变成反败为胜。

就是罗尔德。达尔笔下的《了不起的狐狸爸爸》让我爱不释手,疯狂着迷。《了不起的狐狸爸爸》注定会成为经典:那只聪明机智,临危不惧的狐狸爸爸,将会一直留在我们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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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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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读,因为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智慧之门的钥匙。

要说我最喜欢什么书,那我肯定会选择文言文版的《中国寓言》。

开始喜欢这本书的时候是我九岁时,姐姐上高中。每次姐姐回家都会拿着那本厚厚的《中国寓言》,空余时间,姐姐总是背那本《中国寓言》。

一天,我把姐姐的书看了个遍,虽然不懂,但通过注释还是略懂一二,姐姐在朗读其中的一篇的时候,我居然说出了那个片段的名字。姐姐大惊,连连夸我这儿,夸我那儿。我特别高兴,从此,我开始喜欢上了这本书。

有次偷偷的拿来了那本书,品味这本书,犹如品味山珍海味,读起来回味无穷,心灵翩翩起舞。令人神往,使人如痴如醉。读文言文,就要像糖一样含在嘴里,慢慢品尝,细细品味,《中国寓言》几乎包含所有的人生哲理。只要一本《中国寓言》在手,人生哲理不用愁。它还凝聚着古代人民的智慧。教育子孙后代好好做人。

要问我最喜欢文言文版《中国寓言》的最有说服力的理由是什么,那我就告诉你。

文言文言简意赅,两三个字就能把十几个字的意思包括了,虽然文言文版《中国寓言》字很少,包含意义却很深。让人们懂得知识甚多。

不是夸张的比喻。我就好像一个忠于毒品的忠实吸毒者,文言文版《中国寓言》就好似毒品,只要我一看,就身不由主地上瘾,看起来没完没了,只要一会不看,就觉缺点什么。就好像很难受。

文言文版《中国寓言》简直可以说得上精妙绝伦。读起来沁人心脾,培训才简短的内容人们诉说人生道理。

我爱读书,因为书是我进步的阶梯,是开启我智慧大门的钥匙。当然,更爱读那意义深刻人文言文《中国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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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

全文共 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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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

这本书是写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孙悟空,因为他会降妖他还有一对火眼金睛,是在太上老君的炼丹炉里炼成的,在妖怪骗人的时侯,孙悟空就可以通过它的“法眼”看见是妖怪变的。孙悟空的身上还有两根救命候毛,在妖怪把孙悟空抓住的时候,孙悟空就会从身上拔出救命候毛逃也虎口。

我最讨厌的是猪八戒,因为他好吃懒做。有时他出去找吃的,就会在半路上呼呼的睡起大觉来。

通过这本书我学到了做任何事情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孙悟空告诉我们要有真本领,才能打败妖魔鬼怪。唐僧让我们学会了凡事要虚心,不能骄傲,否则会自食其果。猪八戒让我们学会了好吃懒做只会让人更加的讨厌。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西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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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9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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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许多。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叫《料理鼠王》,那本书是从一只小老鼠和它的家族开始讲的,那只小老鼠有着发达的嗅觉,爸爸为他派了一份工作,你猜到了,是“毒药检测员"一天拾到了各种天然佐料和香菇,乌云来了,小老鼠爬到了一家老奶奶的屋顶上,用天线来烤

香菇,突然,闪电来了,将小老鼠和它的哥哥劈了下来,小老鼠闻了闻香菇,好香,咬了一口,好吃。后来,小老鼠觉得加上另一种佐料就更美味了,于是它跑到老奶奶家里找,接着,它在老奶奶家的电视上看到了大厨师,之后,老奶奶醒了,拿起枪向它打起来,结果打把自己的家打了

下来,大家吓的逃跑了,小老鼠为了把大厨师写的书那走,和家人走散了,走到了巴黎。这里有一个小男孩,找工作,刚好这里缺清洁工,所以他找到了工作,后来,这个男孩不小心把汤洒了,他又不懂做菜,把汤搞的很难吃,小老鼠正好在窗户上看见了,为了要阻止,不小心掉了下来,

它碰到了各种工具跑来跑去,吓死了,接着它就要逃跑了的时候,想起了那锅汤,于是它加了许多佐料,让汤好喝了,但是它被发现了,主厨看见他在做菜,还看见了小老鼠,男孩用瓶子关了起来,主厨命令男孩把小老鼠宰了并扔掉。男孩来到湖边,差点把小老鼠扔掉,又把它拿了回来,

后来谈事时不小心把小老鼠碰到了湖里,结果自己跳下湖去救小老鼠,上岸时衣服湿了,小老鼠和男孩回家了,早上,男孩发现小老鼠不见了,他在厨房里发现了老鼠,在煮早餐。它把早餐放在桌上,一人一份,正当男孩吃的时候,看上班时间到了,就急忙吃掉早餐,而小老鼠还没来得

及吃。就被男孩拉走了,他们刚到厨房时,男孩将小老鼠藏在衣服里,可是这样他们配合得不默契,后来回到家,他们买了材料开始练习,练习中遇到很多困难,他们都一一克服了。第二天,他们再到厨房时,他们能熟练得做出菜。菜做好后,被大家认可了,可是大厨师一直在找他的麻烦

在后来餐厅的名气越来越大了,就这样他们一直配合得很好,可纸包不住火,小老鼠做菜的事还是被发现了,餐厅被迫关门,后来一个美食家投资开了一家餐厅,小老鼠为他做事,他在阁楼为小老鼠的族人装扮房间,一直幸福生活。这本书的主人公,小老鼠,它有着一颗对未来和梦想执着的

心,它不放弃的精神正是我们所需要学习的,俗话说得好有志者事竟成,男孩也在一步一步迈向成功。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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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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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籍无数,真正令人缅怀的,只有寥寥几本。世上名著无数,而令我欣赏的却只有一本,那就是《茶花女》。

这是一部反映上流社会的小说,讲述的是一位名妓——玛格丽特的一生。她虽然身陷于花天酒地之中,可如莲花一般,出污泥而不染。她思想高尚,向往摆脱这阴暗的生活。看到这里,你也许会觉得这不是一部适合中小学生阅读的小说。其实不然,玛格丽特对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渴望正是人们现在所欠缺的。

玛格丽特是一名出身贫穷的美丽女子。为了生计,她不得已进入这种花天酒地的生活,可她每次只是献艺,从不答应客人额外的要求,因此她在当时的地位要比其他艺妓高得多。再加上她美貌惊人,很多上流社会的伯爵与贵族老爷都重金供养她,使她过上贵妇人般的生活。可她并不快乐,她不喜欢这种充满着金钱和酒的生活。她喜欢自由、愉悦,哪怕是穷苦的劳动生活。她始终抱着这种美好的希望,终于有一天,一位英俊潇洒的青年进入了她的生活。她感到,这就是她等待着的,能够带她离开这种生活的人,她像被囚禁了数百年的公主,期盼着王子披荆斩棘的来到她身边,带走她,去过上幸福的生活。

可这终究是不可能的,地位的悬殊,身份的差异,都阻挡了她追求幸福的道路。要赎回自由,必须付出老板买她进来的十倍价格。她带着这个世界的绝望,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就像一支凋零的玫瑰,在社会的腐败下,渐渐逝去。

我突然想起了圣母玛利亚,她曾经厌恶自己如画的容貌,那是多少女子都羡慕的容颜。正是这种美丽,给她带来了不该有的悲伤和痛苦。现在到底有多少人像玛格丽特一样心存希望?冷漠、背叛、欺骗、歧视,让人无法明白世间何为表里。

合上《茶花女》,我也合上了我的思绪,我站在窗前,望着窗外灰蒙蒙的天空,我仿佛看到了玛格丽特在天堂的另一头,朝我恬静的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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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欢一本书

全文共 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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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好是《安徒生童话故事集》。

里边的故事很有趣,我最近看了一篇《皇帝的新装》,有趣极了,居然还有不穿衣服的皇帝!还有《丑小鸭》的故事告诉我生活中要做一个不骄傲的孩子。有一篇《树精》的故事很精彩:“树精很喜欢自己的生活和环境,喜欢阳光和鸟儿的歌唱,然而她最喜欢的是人类的声音。她能像听懂鸟兽的语言一样听懂人的语言。蝴蝶、蜻蜓和苍蝇,是的,一切会飞的东西都来拜访她。他们要聊天闲谈,讲城市,讲葡萄园、树林、古老的宫堡和宫堡里的花园里的情形。花园里还有人工河和水坝,水里有生物,这些生物会用自己的方式从一处飞向另一处,是有智能、有思想的生物;它们什么也不会说,但就是这么聪明。还有曾经钻进水里去的燕子。他们谈论美丽的金鱼,肥鲫、胖鲈和浑身长了青苔的老鲤鱼。燕子绘声绘色地描述着他们,不过她说,还是亲自去看看更好一些。可是树精哪能看见这些生物!她只能满足于看眼前的美丽景色和感受一下人类的忙碌活动罢了。”

我的评价是这是一本可以让我们得到快乐和成长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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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8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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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那就莫过于《感动心灵》了。 这本书的出版社是中国长安,封面是由瀑布来装饰的,是淡蓝色的,与里面的故事十分融洽。这本书里讲述了146个感人故事,各个故事催人泪下,使人的心中满怀自责、愧疚。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最后的姿势》;一对喜好登山的运动员,为了庆祝儿子的一周岁生日,决定带着儿子爬上7000米的雪山。登山伊始,天气就像预报中的那样,风和日丽。

夫妇俩很快就轻松地到了5000米的高度。当他们正打算休息时,风云突起,雪花大舞,而他们却恰恰没有带定位仪,只能找个山洞避风雪。儿子在一旁三番两次的喝奶,母亲的体温在一次一次地喂奶中一次一次地下降,她的生命在一次一次地喂奶中一次一次地流逝。三天后,当救援人员赶到时,丈夫已经昏倒,儿子安然无恙,那位伟大的母亲却已被冻成了一尊雕像,但她依然保持着喂奶的动作,屹立不动。 这本书给了我很多启示;这世上,有好多爱,父爱母爱......有那么一种爱,只要一点,就能让人品味到天亮:有那么一种爱,不需太多语言,却让你有排山倒海的震撼。

父爱如山,父爱如海,父爱很深沉,是他无言的爱伴我在岁月里从容行走。母亲是我登天的云梯,没有她,也就没有我。母亲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成就未来的我们。有人说,母亲是纤绳,那我就是纤绳一端的风筝,我飞得越高,母亲就牵得越紧,在伟大的母爱面前,一切都显得那么渺小......如果生活中缺少了爱,那就会显得十分枯燥、乏味。正如这篇文章,这里的母亲是那么伟大,可以为了自己一岁的孩子不要了性命,这让我明白了什么是母爱。母爱是生活中母亲为我做的一点一滴。母爱是多么神圣! 这本书给了我给了我那么深的启示,怎可一日不读它哪?我一天到晚把《感动心灵》这本书捧在手里,一刻也离不开它。

一天不读它,心里便十分难受,仿佛有无数只蚂蚁在啃食。有好几次,我被妈妈训斥后,来到房间,当我的眼泪如珍珠一样往下掉,我又捧起这本书,我脸上的泪水,一下子就被我擦干了,拿起书看了起来。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珍惜身边的每一份爱。身边的每一份爱都是很重要的,因为它们有一天会离你而去。我十分喜爱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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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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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姑姑家玩,在姑姑的推荐下,我找到了一本-----《手斧男孩》首部曲。

《手斧男孩》首部曲的主要内容是:一个叫布莱恩的男孩坐飞机去他爸爸那,上机时,一个人对他说:“你坐副驾驶座吧。”他照做了,在副驾驶座上,他看清了驾驶员是如何操控飞机的。后来,飞机驾驶员突发心脏病,布莱恩在一座小岛上逃生了。小岛上有很多野兽:狮子、老虎……足以让他置于死地,可布莱恩勇敢地拿起手斧保护自己。布莱恩在小岛上待了4、5天,他每天都担心怪兽来袭。

我的感想是:如果我遇到这样的问题,也要像主人公——布莱恩那样,勇敢地保护自己,拿起手斧向前冲!《手斧男孩》首部曲的句子优美,让人爱不释手。在生活中你被别人欺负了,不要去告诉你的妈妈,要向欺负你的人证明自己很强大,不要没有勇气尝试,不然你永远被人欺负。

在生活中,人们总会遇到一些挫折和困难,但是没关系,你只要勇敢地尝试一下,再多的挫折和困难都会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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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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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问我:“为什么喜欢那本,你为什么不喜爱别的书呢?”我会坚决地回答:“因为那本书可以说是在我最无聊的时候出现的第一位朋友,也是一位可以倾诉的知己。”

“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句话是莎士比亚说过的一句。每当我打开《海底两万里》,这本书时,我就像一个饿鬼得到了一顿美食。

这一本书是讲阿龙纳斯教授和助手康塞尔、与查收尼德兰为抓海怪竟被潜艇“鹦鹉螺号”的尼摩软禁,并开始了惊险的海底之旅。

这本书主要写了是1886年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带着自己的仆人康塞尔和一名捕鲸手尼德兰捕海上的一只“独角鲸”。在此过程中,他们意外地发现所谓的“独角鲸”原来是一艘构造奇特的潜水艇,而潜水艇的主人是神秘的尼摩船长。船长尼摩情中人周游海底世界,中途遇到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南极、北极、形成正正有两万里!

最让感动的一幕出现在海底。那天众人潜入海底去采珠场,采珍珠,当回来时,发现有位印度人也在一边采珍珠,突然间,有一只张牙舞爪的鲨鱼出现在印度人上方,最后救下了可怜的采珠人。说明尼摩船长岁神秘莫测,却有很裂的正义感和一颗善良的心。

是这本书让我学会了什么是勇敢,让我懂得以后生活中的很多道理,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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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欢的一本书800字作文

全文共 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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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非常喜欢读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故事,大道理》。

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它用一个个令人回味无穷的故事向人们阐述了很多道理。我觉得它像一位无声的老师,在潜移默化中,告诉我们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教育我们该怎样做人做事;我又觉得它像一场温暖的春雨,轻柔地冲刷掉我心灵上的污渍,使我成为一个品格纯洁的人。总而言之,读了《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我真是受益非浅。

其中一个小故事讲的是美国前总统罗斯福家失盗,被偷去了许多东西,当朋友安慰他时,他却说:“谢谢你的关心,我很好,感谢上帝:因为第一贼偷去的是我的东西,而没有伤害我的生命;第二,贼只偷去我的部分东西,而不是全部;第三,最值得庆幸的是,做贼的是他,而不是我”。对任何人来说,失窃是件不幸的事,而罗斯福却找出三条感恩的理由。看了这个小故事,我感到非常汗颜。在这之前,我常常为自己过重的学习负担而烦恼,羡慕爸爸妈妈小时侯作业少,学习轻松,没有没完没了的考试,不用弹琴唱歌。甚至当爸爸妈妈告诉我,他们小时侯放学后要出去割草,洗衣,农忙时要下田帮大人干活时,我都满不在乎地说,我不愿意现在这么辛苦地学习,宁愿和你们小时侯一样干活。可当我看完这个故事,换一种思路再来看待两代人的学习和生活时,我却为自己是生长在这个时代而感到幸福。现在的我虽然学习任务重了一点,可我想吃什么都有,想穿什么都有,出门有汽车,天热有空调,无聊可以看电视,和同学打电话。弹琴唱歌虽然辛苦了,可我学到了很多本领,当同学们羡慕我歌唱得好时,我不都应该感谢父母培养了我,给了我机会吗?从此以后,我也要学罗斯福一样感恩社会,知足自己的现状,笑迎充满希望的明天。

我能换一种思维来热爱我的学习,我的生活,都是这本书的功劳。整本书,三百多个小故事,简单地阐明了三百多个浅显的道理,我将不断用这些道理来指导我的学习,鞭策我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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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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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茫茫皆海中,要挑出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让我说出一本最喜爱的书,那就是非《名侦探柯南》莫属了。

《名侦探柯南》是我读三年级时迷上的,因为这本书有很多有趣的地方,比如:小兰姐姐,有时,怀疑柯南是不是新一的时候,柯南会变成像孩子一样爱玩具,玩玩具,就会解出小兰姐姐的怀疑。

我爸爸不给我看这些无聊。有时妈妈会偷偷的买几本给我看。他买回来的时候,我会高兴得不得了,我会因为我爸爸不让我看这些无聊的书,所以我会偷偷的躲在每个角落,自己在欣赏着这本书。

还有一次,我趁着爸爸没有在家的时候,我开心的走到秘密箱旁,拿出这本书,坐在沙发上看,忽然,我听到有脚步声。我心想:爸爸,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想到这里。拿相互一本书,我刚拿好爸爸就开门了。我连忙跑到沙发上坐着,拿起作文本看。爸爸看了看我,什么话也没讲。

这件事令我更加喜欢这本书了,还定我知道看书不一定要看故事书。什么书都要看,才能像杜甫说的一句话: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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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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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在作文竞赛中得了二等奖,老师奖励给了我一本《木偶的森林》。我用五天的时间把它看完了,后来我和吴庆龄换了一本《我和小姐姐克拉拉》,才看第一个故事,我就“毒”性发了,所以三天看完,我觉得这本挺好看的。

故事的主人公还是“我”和克拉拉。其中我觉得最精彩的是“双色狗”。克拉拉把狗分成两份,“我”一份,克拉拉一份,并把它染成看金黄色和黑色。

还有一回,他们捡到一只可怜的猫,并把它带回家里,还要给狗看,大家都知道,狗和猫是不能和好的。果然,狗和猫闹了起来:家里简直被这两只狗和猫翻了顶。不过,从这两个故事来看,“我”和克拉拉爱护动物,我想,这就是他们对小动物的“爱”吧。

但是,他们也挺调皮的。他们在一起打来打去,没有分出胜负。可是聪明的克拉拉,却把晾衣绳当作比力气的材料,结果,“我”的裤子湿了,还破坏了两瓶花。要是我,早就等着妈妈的“风暴”了,可他们的妈妈却习以为常骂了他们一顿,我想,这是我一生中“最大”的难题吧。

总的来说,“我”和克拉拉也是挺乖的,也就是办了点“蠢事”:克拉拉给“我”剃了个光头,异想天开地创造一个马戏团。如果让我续写的话,我会让他们都乖乖的,可那样也就没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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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9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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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增长我们的见识,读书可以让我们领略外面华丽的世界;读书可以让我们收获无穷无尽的知识。有人喜欢一些名人名家的中外小说,有人喜欢一些恬静清幽的散文,也有人喜欢一些神秘莫测的科幻小说,而我最喜欢的是记录着华夏文明悠久历史的——《中华上下五千年》。

这本书记录着中华民族五千年来的沧桑和历史演绎,翻开它仿佛翻开了历史长河的卷轴,读它让我认识了华夏民族的伟大人物,以及华夏文明发展史上的重大事件,让我了解了那些闻所未闻的历史人物,认识了中华民族一路走来的曲折历程!

那天,我匆匆地写完了作业,便捧着那本书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从盘古开天辟地到女娲补天再到大禹治水看得我如醉如痴。商纣王的残暴统治让我痛恨,楚国的著名爱国志士屈原更让我感慨万千,当楚国灭亡时,他抱着一块大石头跳进了汨罗江,那一刻让我心痛不已。聪明的蔺相如带着和氏璧出使秦国,他一次次的与秦王斗智斗勇最终安全地把和氏璧带回了赵国,并且缓解了秦赵两国之间的关系。千古一帝——秦王赢政,他带领秦军亡了六国,完成统一,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开启了一个新的历史时代。但他却用大量的财力去建造宫殿和陵墓,劳民伤财,耗尽了国力,他还一直幻想着长生不老。诸葛亮的聪明才能更让人赞叹,但他最终为蜀国匡复汉室的大业而操劳过度,鞠躬尽瘁,为国捐躯。隋炀帝开凿京杭大运河,劳民伤财,累死了不少人,激起民怨成为了历史上的一大暴君。一代女皇武则天统治期间使唐朝的国力进一步向前发展。开辟了“治宏贞观,政启开元”的统治局面,成为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成吉思汗多次发动战争,横扫东亚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民族英雄——林则徐为了中华民族的利益,领导了虎门销烟,显示了中国人民的禁烟斗志,他刚正无私的品格令我肃然起敬。英法联军侵入北京烧掉了中国的皇家园林——圆明园,使我国的的好多瑰宝和历史文物被付之一炬!读到这里我暗暗发誓一定要好好学习,做国家的栋梁之才!使我们的国家变的更强大,不受外来的侵扰!

最后,建议大家多读书,读好书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博闻强识,更加优秀,才能让自己的写作水平提高,才能为自己奠定坚实的知识储备,帮助自己实现美好的人生理想,创造辉煌灿烂的人生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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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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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是一本童话书,因为它将我引入了童话世界。那一个个刚劲端庄的字在书中排列成一篇篇沁人心脾的故事充实着我的想象世界。

你知道吗?小海蒂的花曾在夜间主办舞会,单脚锡兵最后是与心爱的舞女一同死去的;海的女儿是为了心爱的王子的幸福而化为泡沫的;天鹅公主是被狠毒的姐姐害死的;笨蛋约翰娶得了公主;采着面包的女孩变成了石雕;丑小鸭最后变成了洁白的天鹅;卖火柴的小女孩是在大年夜里死去的…。

啊!多么美妙的童话!它们多像一颗颗璀璨的星星,将我那漆黑如墨的世界点缀得美丽而又神秘有趣;多像五彩冰纷的画笔,将我那空白的世界画得漂亮无比。多像一块砂糖,将我平淡如水的世界染成了有滋有味的甜水。

它告诉我:“人不可貌相”。现在默默无闻的丑小鸭,将来可以成为展翅飞翔的白天鹅;它告诉我,做人不能骄傲自满;它告诉我,邪恶永远无法战胜善良与正义;它告诉我: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它告诉我:为人要勇敢大胆,不要被困难打倒。

这本书带给我知识,带给我想象,带给了我快乐。这本书叫做《安徒生童话》,有时间希望大家也找来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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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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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格林童话》、《伊索语言》等,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十万个为什么》,因为它给予了我丰富的知识。

我一回到家便会捧起书来看,沉浸在书的海洋里以至于连饭都忘了吃。《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教给了我许多知识,让爸爸、妈妈对我刮目相看。

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弟弟到阳台上?赏美丽的月亮。忽然,圆月缺了一角,变成了一叶扁舟,不一会儿,圆月又缺了一角,变成了树梢,再过一会儿,月亮全没了。天空一片漆黑,像个黑漆漆的屋子,伸手不见五指。全家人惊奇不已,我想了想,便知道了这是怎么回事了,对妈妈说:“妈妈,这种现象叫月食,月亮公转转到地球和太阳中间,这样太阳光就不会被月亮反射到地球上来,所以这是天空就会黯淡无光,你们只要等一会儿,月亮就会恢复原状的。”他们听了,说:“你怎么知道?”我神秘地说:“不告诉你。”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对我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助,我喜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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