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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在左疯子在右的读后感精选20篇

《天才枪手》于泰国上映短短两星期票房已经破亿,更获选为纽约亚洲电影节第一部来自东南亚的开幕电影,绝对是泰国今年最卖座的电影。下面是相关的《天才枪手》观后感,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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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读后感中学生作文

全文共 1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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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写下这个题目时,我的脸庞似乎有些发热——太自不量力了。就好象用一只最渺小卑微的手去触摸一个最伟大的灵魂——我毫无理由对这位名垂千古的作家和他的作品做出任何形式的评价,我只能说,这是一篇小小的读后感

拉丁美洲古老的沿海村庄、神秘瑰丽的印第安传说,和一位聪慧而慈祥的外祖母,正是这些最纯朴原始的因素构成了马尔克斯的童年,也构成了《百年孤独》最深处的灵魂。人们仿佛是从《百年孤独》才开始重新发现拉丁美洲的美丽与神奇。因为在这里,文字在魔幻而绚丽的面纱后隐藏着一位拉美作家注视本土的热忱的眼睛。

《百年孤独》哥伦比亚有史以来最伟大文人的代表作品,是魔幻现实主义的开山鼻祖。正因如此,马尔克斯成为了唯一的一个没有因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而引起激烈争议的作家。也正是这个人所共重的马尔克斯,用他无羁然而绚丽的想象为我们构造出了一个让人沉迷其中不可自拔的世界。

毫无疑问,《百年孤独》所以取得这样令人瞩目的成就,同它强烈的魔幻色彩是分不开的。在过多的强调与重视理性的时代,书中那随心所欲的描述,严肃的夸张,以及那莫可名状的神秘的命运,无一不使读者对其充满了惊喜与向往。马尔克斯对人类天性中的孤独感进行了深刻的、前所未有的描绘。主人公们孤僻的神情、倔强而随心所欲的性格,以及内心深处那从未停止过的激烈冲突与挣扎,使手中紧握着这本书的读者呼吸也急促了,心灵的震撼更是无可描述。那从初生之时起便深深蜇伏在心底的、对孤独天性的向往、对原始自然的肉欲般的渴求,以及对所有未知的世界和不可名状的新事物的深深的恐惧,全数冒失地挣扎着要浮出水面、翻江倒海了。

回到书中,从智慧而执著的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蒂亚被绑到橡树上那一刻开始,直至这个家族中唯一的一个因爱情而受孕的婴儿的死亡,这片在忧郁中喧嚣了一百年的土地终于回复了最原始的宁静。

而在这百年家族的历史中,有一个伟大的女性由始至终都占据着不可替代的位置,那就是乌苏娅。这个矮小、坚韧、有着完美性格的女人。毫无疑问,她是这个家族在物质、精神以及其他各个方面的支柱。在初期,她曾那样雄心勃勃地要使布恩蒂亚家族强大并兴盛;而到了末期,她又徒劳却乐观地要复兴这架因腐朽而吱吱作响的庞大机器——只有她才拥有这样的精神与力量,也只有她,了解并爱着这个家族的每一个人。

很明显,整书中仅有的几个性格坚毅勇敢,思维逻辑正常的人(如乌苏娅、雷蓓卡)都是同布恩蒂亚家族毫无血缘关系的人。因此,可以说使这个庞大的“疯人院”日渐走向毁灭的,并不是战争、斗鸡,也不是淫荡的女人以及那些令阿卡迪奥们心醉神迷的异想天开的事业,而是家族中代代相传的孤独。似乎,他们的悲剧是在最初始的时候就早已命定了的。

马贡多就如一座孤独的小岛在与世隔绝的沼泽上径自漂荡。外界的每一样新鲜事物都令这儿的居民们惊奇而恐惧;好似不属于这个地球的吉卜塞人墨尔基阿德斯在这个家族的不断出现(不管是开始的实体还是后来的灵魂),指引了家族中的几代人在银匠工作间的沉迷;养女雷蓓卡与老姑娘阿玛兰塔的坎坷、多厄的爱情;家族中一再出现的不可避免的、在狂乱激情掩饰下的乱伦;因与情妇的纵情酒色而导致牲畜的疯狂繁殖;香蕉园工人被政府军成批地屠杀,尸体用火车载到海边去丢弃,从此以后,马贡多陷入了无休止的暴雨之中,以及,这个家族中最后一对情侣的真实而又迷茫的爱恋,等等等等……这一个个看似荒.唐的情节,由始至终都在一种淡淡的悲伤而恐惧的氛围笼罩下被马尔克斯不动声色地讲述着,最终讲述成这样一部流芳后世的不朽名著。直至今天,在我第N次阅读《百年孤独》时,即依旧感到庆幸。如果我傺读到过这本书,如果我终生都与它错过,那么在我的生活里,将少了多么浓重而绚丽的一笔;在我的思想里,将缺了一场多么令人心悸的洗礼!

我爱《百年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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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六年级下册作文读后感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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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呢。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就应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也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那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能够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杯具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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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白雪公主》读后感小学作文100字

全文共 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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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雪公主跟王子结婚后生下了一个小王子,小王子很帅,可是小王子的叔叔心肠很坏,他看见小王子那么帅心里很嫉妒。

在王子十五岁的时候遇见一只魔法小象它告诉王子有人要杀他,让王子提高防备,可是魔法小象没说是谁要杀他。

就在白雪公主和他们出去的时候,叔叔就把王子赶了出去,等他们回来的时候叔叔就说王子离家出走了。

王子走在大街上,走着走着就看见了凌国的公主,他们一见钟情可是,公主的父亲不让公主嫁给王子,公主的父亲想让公主嫁到齐国的王子那。

王子和公主决定私奔,可是被公主的父亲发现了,公主的父亲把公主和王子关了起来,王子下定决心要出去就挖了条地道逃跑了。

王子带着公主走回了王子的国家说明了事情,之后跟公主接了婚,坏心的叔叔也被赶出了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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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红楼梦》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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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本来自几百年前人写的书,从实质意义上来讲,经历过岁月的洗礼,时间的考验,好书是不言而喻。对我个人阅读史来讲,这也极具有非凡的意义,这是我主动阅读完古人写的书籍,这是我读过距离我这个时代最久远的作者所写,仿佛通过书籍文字,在时间的长河与之对话,倾听其故事。

纵观我自己的阅读史,从数据量来看,主要读当代、现代作家所写的书,最近更是倾向于读处于自己这个时代人写的书,对胃口、紧贴当下社会,文字风格也是很习惯的,阅读障碍难度上小很多很多。然而,当尝试阅读完《红楼梦》,一路读来是不顺畅是磕磕碰碰,有时惊讶有时茫然有时不解,更多羞愧于自己的文学功底。现在想来,阅读需要这样去挑战自己的非舒适区,那样收获会更多元化,会更丰富。

《红楼梦》前八十回,甚是喜欢,后四十回,结局的处理,以及很多人物的结局,总感觉没处理好,有表面却没灵气般,索然无味。

《红楼梦》这本书,我注定会尝试多读几遍,这本书的阅读,还仅仅只是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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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1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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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就是傲慢与偏见的整合。

一、傲慢

这个词虽然是贬义词,但它却在男主人公身上明显存在。故事中的男主人公——达西先生,出现在好友彬格莱举行的一次舞会上。他不仅长得英俊,而且也很富有;但同时他也很无礼、很傲慢。因为彬格莱是一位家财万贯的单身汉,年轻英俊,生性活泼,开朗随和,所以他有很多朋友,自然也有很多人参加了他举行的舞会。这些人中当然也有很多漂亮的女士,但由于达西先生的傲慢,他对舞会上的任何一位女士都没有产生好感,相反还让伊丽莎白受到了他的怠慢。因为达西先生的傲慢和无礼,所以没有人想到他会爱上舞会上的任何一位女士,尤其是被他怠慢过的伊丽莎白。其实不然,后来达西先生慢慢发现了伊丽莎白的机敏聪慧,谈吐不凡,并且对她产生了爱慕之情,但他却极度克制着自己的感情,没有向伊丽莎白求婚,原因是他看不起她的家人,但他对她的爱的确十分强烈,最终克服了家庭、地位的障碍,终于向伊丽莎白表明了心意。傲慢是对爱的一种掩饰吗?它的确是一种习惯超速行驶的情感。

二、偏见

伊丽莎白是班纳特姐妹中的第二个,也是本故事中的女主人翁,她不仅美貌出众,而且聪明过人。在舞会上受到达西先生的怠慢后,自尊心受到伤害,因此对达西产生了偏见,可是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置若罔闻?伊丽莎白对他有偏见是很正常的,所以当达西向伊丽莎白求婚时,大家也不难想到,伊丽莎白拒绝了他的求婚。但令我们没想到的是:最终,达西与伊丽莎白走到了一起。这虽然很出乎我的意料,但仔细一想,也不难想出。因为伊丽莎白对达西存在着偏见,所以就让伊丽莎白对达西有着比较深刻的印象,这种偏见也间接的对爱的产生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偏见,其实就是爱的红绿灯。

三、傲慢与偏见

由于达西的傲慢,致使伊丽莎白对他产生偏见,以致拒绝了他的求婚。但是拒绝了一次求婚并不意味着他们永远不能够在一起。因为达西的傲慢而使伊丽莎白对他产生了偏见,所以在达西向伊丽莎白求婚时,她不仅没有接受他,而且还痛斥了他一顿,而正是因这一顿痛斥,让达西认识到了自己的傲慢,此后他变得不再傲慢了,伊丽莎白对他的偏见也随之冰释了。最终,两人终成眷属。

所以,爱就是傲慢与偏见的整合。正是因为达西的傲慢和伊丽莎白的偏见而使二者结合在一起,并且相克相生,使得傲慢与偏见都荡然无存,最终才产生了爱的果实。

爱,竟能使两个人到如此地步。一次邂逅,一次目光的交融,就是永远的合二为一,就是与上帝的契约,纵使风暴雷电,也无法分解这种心灵的黏结。爱的力量是多么伟大呀!在爱面前,连傲慢也不得不低下他高贵的头颅。爱的力量实在是太高深莫测了,在爱面前不仅傲慢低下了他高贵的头颅,就连偏见也不得不甘拜下风。

在这个世界上,傲慢与偏见根本就不是爱的对手,傲慢与偏见在遇到爱之后不会让爱消失,相反,它们只会双双变成爱的俘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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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昆虫记》的读后感范文

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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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作者是法布尔。这是一本根据对昆虫的习性、生活详尽、真实的观察而写成的一本不可多得的书。书中记述的昆虫的生活习性等各方面真实情况,而且作者描写手法轻练清晰,文笔幽默搞笑,因此,该书被称为“昆虫的史诗”,作者本人也被赞誉为“昆虫的维吉尔”。

打开这本,我首先看见的就是英国生物学家达尔文和我国的文学巨匠鲁迅先生对这本书的称赞。这引发了我强烈的好奇心,是怎样的一本书能让这二大巨匠做出好评呢?我已经有点迫不及待了。

法布尔利用业余时间对昆虫进行细心的观察和研究,所以他笔下的小虫子一个个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充满了灵性,让人看了觉得十分可爱,就连一般人讨厌的食粪虫也让人看了觉得妙趣横生。在所有的昆虫里面我最喜欢豌豆象,它长的小头、大嘴、身着褐色斑点的灰衣裳,长着扁平鞘翅,尾腿部有两个大黑痣,有个和它实际极不相符的名字“象”。毎年五月的上半月,它们就开始活动,碗豆象产妇开始产卵。八月小碗豆象从碗豆里爬了出来,它的天敌小蜂在它的头顶上飞来飞去,小豌豆象最后成活率很低,只要给小蜂叮上,把卵产在豌豆象的身上,豌豆象就变成小蜂的粮食,最后生存下来的豌豆象都是斗智斗勇的胜利者。另外松树鳃角金龟也让我感到很神奇,它的正式名称叫缩绒鳃金龟。嘻嘻!一个小昆虫有两个名字够奇怪吧!

希望大家和我一起来读一读这本书,它可以让你增加有关昆虫方面的知识,也可以让大家了解作者那种似散文诗般的写作方式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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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感200字

全文共 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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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讲了柯察金在身体健康时去打仗;身受重伤,但还是在文学方面取得了成就。

钢铁是一种非常坚硬的物质,钢铁要由铁经过高温锻造,再用很低的温度打造而成的。

在生活中,每个人都是一块铁,但要成为钢铁,要经历多重磨难和挫折。有些人想成为刚特,但经不起磨练,这样的人永远不会成功。只有经得起考验,才能成功。

每个人都可以成功,只要有信心来经受磨练。俗话说:有志不在年高,只要有决心就可以成功。只有能经受住考验、挫折才有机会成功。所以,只要坚持自己的梦想,不管别人怎么说,只要坚持,无论什么事都能成功。苦难只是一条狗,本没有什么让人害怕的,只是不敢面对它,只要坚持梦想,就算在物质、身体方面有缺陷,但坚持就一定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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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父与子》读后感小学生作文200字

全文共 4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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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父与子》,它的作者是德国幽默大师埃·奥·卜劳恩。其中父子善良、正直、宽容的艺术形象,处处充满着智慧之光,时时流露着纯真的父子之情。

《父与子》是一本幽默、温馨,流露岀纯真的赤子之情和融融的天伦之乐,感人至深。生活在纳粹统治的恐怖阴影下的人们,在这组作品中看到了一个久违的澄清无比的世界。

在这本书里,没有战争,没有歧视,没有政治,有的只是一个慈父、一个稚子,他们之间不断地发生着各种忍俊不禁的小故事,善良和温情是永远不变的主题。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鱼儿的来信》这一篇,它讲的是:儿子不想钓鱼,于是他把写好的信挂在鱼钩上,然后回到船上对爸爸说:“爸爸,您的鱼竿动了。”爸爸闻声大喜,结果捞上来一看,信上说:我们今天不来了,敬礼!鱼儿。

我还有一篇很喜欢的,是《生日礼物》讲的是:爸爸看着儿子和小猪们的创意表演,爸爸开怀大笑的事情。

相信所有看过《父与子》的人都会被那对天真纯挚、风趣可爱的父子逗得哈哈大笑。希望大家都喜欢这对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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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国演义读后感500字小学作文

全文共 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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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寒假里,我读了《三国演义》这本书,很有趣。

刘备、关羽和张飞是好朋友,结为生死兄弟。按年纪,刘备为大哥,关羽为二哥,张飞为三弟。在一次战争中三兄弟救了董卓,但是董卓很看不起三兄弟就投奔了朱隽。在一次视察中,朝廷派来的督邮索取贿赂被张飞打了一顿。几年后汉灵帝病死了,不久董卓废掉皇帝刘辩,立刘协为献帝,并自封为相国。董卓欺主弄权,残暴凶狠,其中王允大人想杀董卓,一位将军站了起来说,我愿意借王大人的七宝刀前去杀死董卓。他就是曹操。董卓听说曹操因为马不好而迟到,立刻交吕布去选一匹西凉好马该曹操。董卓身体肥胖,坐久了有些困倦,

于是就躺了下来。曹操急忙抽出宝刀,便杀董卓,但他并没有睡着,恰巧从镜子里看到了曹操拔刀得 动作,他问,你要干什么?这时吕布牵扯马来了。曹操说,我得到了一口宝刀,想把它献给您,请您看看吧!董卓接过刀,他顺手一刀砍了下去,把桌子上摆的另外一把宝剑砍为两截,董卓收了宝刀,带曹操出去看了马,曹操要求骑上马试试。董卓点头同意。曹操就牵着马,跨上马背,快马向东南飞驰而去。董卓这时才知道曹操想杀自己……

我看了这个故事,感受很深。我们不要像董卓那样轻易相信一个人。对于别人说的话要多加思考,俗话说:三思而后行,以免受骗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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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五年级《海底两万里》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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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书籍是精神的食粮,这不,今年暑假,我又翻开了著名科幻小说家凡尔纳三部曲之二——海底两万里

可以翻开这本书,我就放不下了。这本书讲述了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跟随美国军舰“林肯号”去捕捉闹得沸沸扬扬的“怪物”,却被尼摩船长意外“俘虏”,进而开始了一段神秘而又令人难忘的海洋之旅。

记得那次他们被困在南极的大冰障下,本意是万分危急、千钧一发的紧要关头,而尼摩船长却依然保持着镇定。即使在严重缺氧的状况下,在完全封闭且与外面隔绝的冰障中,在南极季度寒冷的环境里,尼摩船长依旧保持着镇定,一如既往地沉着地指挥着船员们做着打破冰障的努力。在他们的不懈努力下,冰障终于被打破。我也开始敬佩起尼摩船长来:如果不是尼摩船长而换作他人,恐怕早已经不知所措了吧?尼摩船长的这种精神不也正是我们需要去学习的吗?

我们也同时缺乏那宝贵的进取精神,不敢想自己会让世界做出改变。而凡尔纳在这部小说里所“预言”的在当时不可思议的事情却都得到了实现,这难道不是在向我们说明,人类的潜能与创造的能力是无限的吗?这也是在告诉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做不到的,只有不敢想的事情。

合上这本书,我不禁感慨万分,几百年前所想象的事情在今天已经成为了事实,那我们现在为什么不去思考如何使我们自己的梦想实现呢?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努力为自己崇高的理想而奋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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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国演义读后感500字小学作文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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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寒假,我读了《三国演义》(少儿版)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罗贯中。罗贯中描写的三国具有很高的文学成就,成为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书中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经常寥寥数语就令人物在读者面前鲜活起来,对于事情的发展,更是有条不紊,娓娓道来。

《三国演义》是以《三国志》改编而来,描写了刘备、孙权、曹操三分魏蜀吴的故事。《三国演义》中有众多英雄:刘备胸怀大志,对兄弟肝胆相照;关羽英勇善战,对兄长肝脑涂地;诸葛亮知识渊博,才高八斗,上知天文下知地理……

在所有英雄人物中,我最喜欢、最敬佩的人是诸葛亮。诸葛亮原来隐居在卧龙岗,所以也称卧龙先生。刘备听说诸葛亮足智多谋、神机妙算,是不可多得的人才,曾三顾茅庐用真心打动了诸葛亮。最后,诸葛亮当上了刘备手下的谋士。第一次出战,关羽和张飞怀疑诸葛亮的能力,不听从调遣。因为诸葛亮拿到了刘备的“令箭”,所以二人不得不执行命令。刘备、赵云假装战败,将曹军领进芦苇荡中,借着风势,火烧曹军。与此同时,关羽和张飞火烧曹军粮草,几对人马前后夹击,令曹军狼狈不堪,仓皇逃跑。就这样,刘备带领的人马凭借着诸葛亮完美的计谋,以少胜多战胜了曹军。我看到此处感叹不已,诸葛亮不愧是一位出色的谋士啊!

我读完《三国演义》之后,感慨万分,心情久久不能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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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水浒传》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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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浒传》中,卢俊义和宋江看起来关系很好,其实他们两个暗地里斗。卢俊义是北京城里的员外大户,绰号“玉麒麟 ”,一身好武艺,棍棒天下无双。他是名师周侗的首徒,林冲、武松、岳飞的师兄。卢俊义一开始家庭很富裕,生活很不错,但是宋江一伙看上了他的本事和家财, 便让吴用去用计逼他上梁山。

吴用逼的卢俊义进了牢,又带兵劫狱救出了卢俊义,让他感恩。卢俊义的老婆也跟自己的佣人跑了。卢俊义被害的家破人亡,只能上梁山。卢俊义到梁山后生擒史文 恭,本应该坐上第一把交椅,可李逵、武松等人(宋江的嫡系)非要让宋江坐上第一把交椅,无奈之下,卢俊义只好让位。后来的几次征战,宋江和卢俊义都是分兵 出击,宋江带领的都是名将,给卢俊义的都是偏将,可卢俊义每次也都好好的完成了任务……

如果不是宋江的投降主义,梁山好汉们不会去招安,也就不会落到那般地步!卢俊义也一样,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英雄无用武之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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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水浒传》读后感与人物赏析

全文共 9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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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在风雨飘摇的北宋末期,梁山泊好汉忠君报国,为民除害,着实令人钦佩。即使如此,他们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也就是一群小混混了。其中,我最想吐槽的人物是吴用。

吴用虽名“无用”,但着实对梁山是个有用之材(也算是臭味相投了吧)。他在梁山排名第三,上应天机星,满腹经纶,通晓文韬武略,足智多谋,常以诸葛亮自比(呵呵),人称"智多星"。

书中他出场时的描写是”似秀才打扮,戴一顶桶子样抹眉梁头巾,穿一领皂沿边麻布宽衫,腰系一条茶褐銮带,下面丝鞋净袜,生得眉清目秀,面白须长。”可见其的道貌岸然了。

吴用平生机巧聪明,曾读万卷经书。使两条铜链。吴用为晁盖献计,智取生辰纲,用药酒麻倒了杨志,夺了给蔡太师庆生的生辰纲。总之就是特别爱耍小聪明,手段特狠,断子绝孙的那种。

说实话,吴用也不是什么良善之辈,下手还真是狠。

为了骗金枪手徐宁上山,让时迁偷了他的祖传盔甲。为了骗卢俊义上山,在他家题反诗,害得卢俊义被当成反贼,还被自己的管家戴了绿帽子。之后卢俊义被关押在死牢,梁山又兴师动众攻打大名府,导致了大量无辜群众的伤亡。为了骗李应上山,把别人的家烧成了白地。

吴用用内奸破祝家庄就算了,但是他和扈家庄约定,祝家庄出事时扈家庄不去救援,成功之后放回扈三娘,结果李逵把扈家庄男女老幼杀了个干干净净,最后啥事没有。就这还替天行道?根本连江湖道义都不讲,太绝了,活该最后吊死在宋大傻坟前。鲁智深在华州被捉,吴用等人挟持了宿太尉,扮成奉旨降香的队伍,骗取了华州贺太守的信任,之后便是一场屠杀。让人只想给他比中指,还自比诸葛亮,和诸葛亮差的那是一点点吗?

梁山起义军受朝廷招安后,吴用又辅佐宋江、卢俊义征伐,被朝廷封为武胜军承宣使。后因为宋江被害,深感朝廷奸佞当道(其实是他自己混不下去了),为忠于宋江(为了不要死的太惨),与花荣一同自缢于宋江墓前,尸身葬于宋江墓侧(至少保了个全尸)。

从历史上看,吴用虽然帮助宋江出了很多计谋,也有不少是成功的,但他做事的手段实在是太狠,导致了许多无辜的伤亡,下场如此,也是他自己的报应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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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三年级

全文共 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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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我把《鲁滨逊漂流记》看完了,里面写了鲁滨逊在一个除了野人和野兽的小岛上生活了整整二十八年,鲁滨逊在这个岛上最大的野兽是山羊,后来他建了一个山洞,抓了山羊还可以喝山羊奶,后来找到了种子,开始种东西,他用葡萄制成了葡萄干,还用山羊油制成了蜡烛,用羊毛做衣服。这本书写出了鲁滨逊的勇敢和智慧,还写出了他的坚强和战胜困难的勇气,他运用自己的智慧和双手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并且收服了星期五做他的仆人,最后他们成功的逃离了这个小岛,回到了自己的国家。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能教给我们应该怎样更好的去适应环境,改变环境,更好的生存下去。我以后也要学他一样,去适应环境,用自己的智慧创造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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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狼王梦读后感三年级300字

全文共 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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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看了沈石溪写的王梦一书,使我受益非浅。

本文描述了一头母狼紫岚与她的丈夫企图夺取王位的故事,可惜在马上要成功时,大公狼在狩猎时被野猪杀死了,魂归西天,紫岚的计划泡汤了。

可是她依旧不放弃,开始注力培养下一代,让它们有机会当上狼王,成为狼群中的优秀的君主。紫岚会成功吗?

在狼群之中,弱肉强食,四只小公狼相继死去,只留下一只小母狼。可她还是不死心,不肯向残酷的命运低头,只好为小母狼找到了狼群中第二优秀的狼结婚,将目光放到了下一代——狼孙身上。在最后,母狼为保护狼孙而与想袭击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本文内容写的荡气回肠,委婉动人,引人入胜。

读完本文之后,我发现了紫岚身上有许多我没有的品质,比如说像做事一丝不苟,专心致志,决不轻言放弃,这些都是在今后以及未来值得学习的。

回到现实,我发现自己和紫岚差远了。遇到不会的问题也不深度探索,而是直接跳过;遇到一点点小挫折就会轻易放弃。在今后,我一定要学习母狼紫狼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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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父与子》读后感

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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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人类的好朋友,我们从书中获得知识,受益匪浅。名人高尔基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正因深知这些道理,所以我酷爱看书,家里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籍:《基督山伯爵》、《红楼梦》、《三国演义》……床头柜上、桌子上、书架上到处都是书。

在这个寒假里,《父与子》这本书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我仔细阅读了这本书好几遍,就是看不够。在《父与子》中,那一对特征鲜明的父子形象深入人心:秃头大胡子父亲宽容而感性,小眼睛刺猬头的儿子调皮可爱。他们有时会误会对方,却又能时刻为彼此着想,他们热爱生活,天性乐观。

书中弥漫着真实、生动、幽默的父子情。其中《无药可救》这一篇故事就深深地打动了我:父亲与儿子在河边钓鱼,一位身穿绿衣服的管理员走了过来,用拐杖指着父子俩说:”这里不能钓鱼,现在我把你们俩押到河边的拘留所,好好反省一下。“在拘留所里,父子俩又通过窗户钓鱼。第二天早晨,当管理员打开 门,要把父子俩放走时,发现屋里都是鱼。谁看了都忍不住捧腹大笑。

虽然这本书只有寥寥几个字,但却让我懂得许多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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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城南旧事》读后感

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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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旧事》是作家林海音的一篇著作。这本书讲述了作者七到十三岁之间的动人故事。小女孩英子跟着父母亲从日本漂洋过海来到北京,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胡同里。这里一切都让英子感到十分的新奇,会馆门前的“疯"女人,常被打骂的可爱小伙伴妞儿,隐藏在荒草丛中的小偷,敢于冲破旧家庭追求新生活的兰姨娘,丢下自己孩子来做奶妈的宋妈,这些人曾经都和英子朝夕相伴,天天相处,可最后却一一离去,直到最后严厉又慈爱的父亲长眠于地下,是小英子的童年远去了,也结束了。故事里的一系列人物各有各的特点与思想,写得生动活泼。他们的特点值得我们学习,比如”疯“女人秀贞就有着坚韧不拔、自强不屈的特点,兰姨娘有着冲破旧社会追求新生活的思想,宋妈有着底层人民的质朴与善良,小主人公英子呢?她的心纯净透明,能看出美与丑。她善良、仗义、倔强、聪明又勇敢。她知道母爱如海一样深,要孝顺母亲,要听大人正确的意见,不能自作主张,否则会有意想不到的坏后果。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童年是一时的,要去珍惜童年。不管你有多大,不管你是大官还是平民,都要应该有着童年的那份纯真与善良。

《城南旧事》真是一本有意义的好书,希望大家也来读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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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推荐好书《伊索寓言》读后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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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索寓言》是一本童话书,但是它和别的童话书有所不同,这里面还讲了许多有关如何做人的道理,所以很值得一看滴。

在伊索寓言里有一篇故事叫《骑手和马》,我很喜欢这个故事,其中有一段我觉得不错——“他跳下马来,摘下马的缰绳和笼头,卸掉马鞍子,马摇了摇头,发现没有嚼铁勒住了自己的嘴,立刻赶到了自由,马的步子稍稍加快了一点,它没有感到主人用缰绳制止它,于是放开步子,狂奔起来,它感到热血沸腾,眼睛冒着火星。”那最后呢?最后骑手被马儿掀到在地,而马儿呢,它也跌下了山谷。这篇故事告诉了我们:过分的自由,是致命的!我们可千万不要学骑手和马儿啊!

伊索寓言里还有一篇故事,我也觉得很有趣,《小马过河》大家都很熟悉吧,那《老马过河》大家听说过吗?今天我就给大家讲讲吧:老马带着小马去过一条走惯了的河,小马看到了,说:“妈妈,这条河好像挖深了,别过了。”老马不信,依然走过去,结果淹死了。这篇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轻信以前的经验,要就事论事。

《伊索寓言》是一本很不错的书,有机会大家一定要看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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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成语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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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开学以来,我利用业余时间读了一本好书——《成语故事》。

成语,可谓是汉语语言的精华。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和每一篇文章中拿来便用的成语背后,都有一个典故来源的故事。于是《成语故事》成了我很喜欢看的书。

《成语故事》中经典的成语有以貌取人、水滴石穿、八面威风、一诺千金……但是,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专心致志”这个成语。相传古代有位下棋的高手叫秋,他收了两名学生,秋认真地给学生讲课,有一位学生很认真的在听,并且把老师讲的内容都记下来;还有一位学生,人在屋里上课,但心早就飞到外面去了,他在想,要是有一群大雁飞过来,我要能射下来一只该有多好呀!他越想越着迷,不知不觉秋讲完课了。他让两个学生下棋,专心听讲的学生棋法娴熟,而不专心听讲的学生手忙脚乱,最终还是输了。秋告诉他的学生:学任何东西都要专心致志,不要心不在焉。

读了这个成语后,我知道了:做每一件事情都要认真对待,学每样东西都要专心致志,不能像秋那位心不在焉的学生那样,上课不专心听讲,什么都没有学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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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人间失格》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1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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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张照片,三篇手记”,书不厚,若投入,三小时足矣!

电影版的《人间失格》我是很早就看过的,依稀记得是大二,只记得画面阴郁,似乎讲的是一个富家子弟的沦落生活,伪装,不羁,放荡,酒精,女人是他的特写,仅仅如此而已。

我喜欢这本书的名字,人间失格,自暴自弃的代言词(失去了为人的资格),“生而为人,我很抱歉”,这又是无尽的悲哀。

这种似于阴暗型的小说,亦或是过于现实的小说,人们一般是不愿意去着眼的,人莫不过是理想主义者,都愿意拥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都希望现世美好~

但若此真是常态,世间便无了类似于此书的存在!可见,生活就是如此,没有松柏的常青,没有生命的循环,有的便是无尽的挑战和无驻的青春。这便是人生。

好现实的一番记述,写尽了人情冷暖,曾世炎凉,从小的讨好,逗趣,青年的逃避,寻死,到后来的寻求救赎到救赎幻灭,他没有解脱,他的结局是他的性格招致,他的性格是从小养成,幼时的性格是天生如此还是家庭主导,这就人各执其词了。

此外,可以说主人公的沦落和掘木有密切的关系,从罪→罚这一系列的过程中,他扮演了看客和助推者,遇人不淑,这便体现的淋漓尽致。人生有很多次遇见,但往往正是这些遇见影响了他人生的道路。

酒精和女人是贯穿的主线,他通过这两种方式麻痹自己,从中获得慰藉,最终伤害他的也是这两种,让他看破了一切,他以为在良子身上看到的纯洁能够救赎他,然而,最终仍是悲剧收场,他的唯一希望破灭了,并非是良子的过错,他并不恨良子,良子是信赖天才,他恨的是人的信赖之心总会因为过于信赖别人而遭到玷污。

于是后来又开始重蹈覆辙,他是自我放弃了,他看破了亲情,被友情也是伤碎了自尊,爱情的话,我觉得他从没有爱过一个人,包括良子,良子对于他来说就是救赎工具,否则也不会最后抛下她,人其实爱的往往都是自己。

他对待房东家女儿和那个女学生的手段、伎俩,起先我真的感到憎恶,后来我便理解了,这便是所谓的按别人喜欢的方式来,看透不说透,没必要搞得很尴尬,其实主要就是为了好好的伪装自己。

对这种怒不可言,悲不可泣的存在是满满的心疼。也正是这种特带忧郁性格带着他走了又一条路,在路上离不开女人和酒精。人的体内藏着好几个自己,甚至不只两个,如同kill me heal me中一般,每种性格都是为了保护自己。故,人都是多变的~

读罢《人间失格》,文中有几处印象很深,一处是静子和繁子的对话,“为什么要喝酒呀?”

“爸爸他啊,并不是因为喜欢才喝酒的。因为他实在是人太好了,所以……”

另一处是最后妈妈桑的一席话

“都是他的父亲不好”,“我们认识的阿叶,又诚实又乖巧,要是不喝酒的话,不,就算是喝酒……也是个神一样的好孩子”

我似乎明白了一些东西,酒并不是人们主动就愿意去喝的,似乎,这是一个解脱方式,虽说是一个不高明的途径,但也是人想要去麻痹自己的一种方式,如同阿叶说的,他一次都没有想要去伤害任何一个人,于是他的解决方式便是伤害自己!

人生并非一帆风顺,生活会告诉你,哪有什么一帆风顺美梦成真,只不过遍体鳞伤后慢慢降低了对生活的要求,适者生存罢了!

即便如此,我们仍需要坚韧的活着,我从不认同人们的自杀行为,人就算百般不如意,百般不顺心,但是自杀是一件很愚蠢,很不负责的事情,如果现在你很痛苦,那就活着吧,体验这一切,今后或许你所遇到的事情都会是美好,差也没有关系,正所谓,无痛苦,不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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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丑小鸭》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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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学习了《丑小鸭》这一课。儿时,我便常常听父母讲起过“丑小鸭”的故事,但那时只是听得津津有味,根本没有细细品味其中蕴含的人生哲理。

丑小鸭出生卑微,处处遭受排挤和嘲笑,为此,它不得不流浪在外,几次险些丢了性命。可自从它看到高大美丽的天鹅后,便在心中树立起自己的梦想,逐渐变得坚强,并为之不懈奋斗。终于,丑小鸭实现梦想,变成了天鹅群中最美丽的那只。

从丑小鸭的经历中,我看到了它的心灵之美,外表美算不上是美,心灵美才是真正可贵的。丑小鸭历经磨难,为心中的“天鹅梦”不懈奋斗,终迎来成功。从它的身上,也折射出现实生活中那些勇敢的奋斗者的身影,他们有美丽而善良的心灵,有美好的梦想,还有坚定的信念。他们崇尚心灵美,不懈追求,无论是在什么环境下,都能勇于搏斗其人生道路上的艰难险阻,到达摘星的顶峰。就这样追求着梦想,他们无怨无悔,我们应赞颂他们,向他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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