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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书”的作文通用20篇

写“书”的作文就是写关于自己对学校的建议,那么,关于给校长的一封建议书怎么写,你知道怎么写吗?如果不知道,就一起看看小编整理的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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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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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高尔基说的.。我非常喜欢看书,除了游泳这个爱好以外,我最喜欢的就是看书了。

我爱看书爱到了极点,所以他们给我取了一个外号——“小书虫”。我经常看一些闲书,比如:《拇指班长》、《木偶奇遇记》、《查理九世》等等之类。

我一看上书,就什么都有不知道,别人叫我,我就当作没听见,而且一下子就是两小时呢!

有一次,我在看《木偶奇遇记》,正好妈妈煮好了饭,就开始叫我吃饭。妈妈叫了好久,我只是应了一声,身体却一点也不肯支一下,好像被什么东西定住似的。可是,妈妈说:“再不去吃,等着吃竹笋炒肉丝吧!”我不怕,想继续看。可我也得去吃饭,只好恋恋不舍地去吃饭了。

书就像知识的海洋,我愿做无帆的小船。我需要书,我爱读书,书是我最好的朋友,是我永恒的精神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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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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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柜里,躺着一本书——《罗宾逊漂流记》,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这是一部关于冒险,智慧和勇敢的永恒经典,是航海探险小说的先驱,小说讲述了英国人鲁宾逊由于所乘的货船在海上沉没,孤身一人流落到无人的荒岛,为生存而不懈奋斗的艰辛历程。

主人公鲁宾逊乐观向上,百折不回的精神以及他那锐意进取,坚强不屈的品质一直感染着我,激励着我。每当我遇到坎坷不敢前行时,我总是会想起鲁宾逊,想起他那伟大的精神和品质。

记得有一次,我遇到了一道难题,想了好长时间也想不出来,越想越着急,都急的快哭了!可是,我想到了鲁宾逊,他在那样困难的环境下都能解决诸多难题,为什么我就不行呢?更何况只是一道数学题。于是,我再次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去做,果然,在用了无数张草稿纸后,我成功地算出了那道题。

记得还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在沙漠上游玩。走着走着,我离爸爸妈妈已经很远了。我看看爸爸妈妈,又跑了起来。当我回过头来寻找父母的时候,他们竟神秘失踪了!望着四周陌生的环境,我呆了,哭了起来——我迷路了,我被丢了!这时,我再次想到了鲁宾逊,面对困难,他哭了吗?不,他没有,哭解决不了困难,要勇敢地面对,于是,我静下心来,在管理员的帮助下,终于见到了爸妈。

鲁宾逊他那顽强的精神,帮助我勇敢地与困难斗争。

鲁宾逊他那伟大的品质,教会我在生活中要坚强。

鲁宾逊他那不平凡的历程,更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

《鲁宾逊漂流记》交给了我许多,它真是我的“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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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有关我与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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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之间的趣事那是堆积如山,差不多生活中的每件事都会让我联想到书。

我与书发生供一次争吵。我有一次单元考试没有达到妈妈规定的范围内,妈妈就怒气冲冲对我大吼大叫:都是闲书惹得祸,你天天看这些闲书能有什么用!我跑回屋里,我好似看到丑陋的恶魔一样,望着乱七八糟的堆积在那里,我沉默了一会儿,决定把这些书封闭了,又过了几天,我们迎来了第二次考试,我平时积累的那些词句好像被某人抽走了,我又想到了我封闭的那些书,我把那里的词句都牢牢的记住的,后来我的作文只扣了几分。我回到家里像对大人撒娇似的向那些书本说了声对不起

记得有一次妈妈接我回家,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一只凶猛的大狗,看着它那模样好似一口就要把我吞掉,想到这里我的腿就开始发软了,我想起了有一本书说: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前进不能退缩,我就鼓起勇气对妈妈说:咱们继续走吧,结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我感激书帮我克服了心里的恐惧。

我与书的缘分是旁人不可估计的,我爱我的书伙伴们,书就是我的生命,书就是我生活,书就是我的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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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和一本书的故事

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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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向人借过无数本,还回去时,不是消失,就是破损,不是破损,也会被我折磨地不像一本书,没有经过我致命摧残的,完好如处的还一回去的,只有一本书,相知道为什么?那就来听听我和这本书的故事吧!

说起来,这本书并不是十分特别,使我不忍心下手”,它是一本三年级下册以上的学生多有的书——三年级下册的英语书,为什么我不肯摧磨它呢?因为它曾像一米阳光照亮了我的心房。

记得那是期末考试的前一晚,我欢快地唱着歌儿,迈着轻快的脚步回到家,打开书包,正准备复习一下英语书中的几个不会的难点,却发现向来马虎”的我又犯病了,在这么紧要的关头,竟把英语书忘学校了,更没想到的是,老天爷真不给我面子,我赶到学校,保安告诉我一个不幸的消息——因为怕丢失东西,比须给班主任大个电话,打就打把,可没想到的是班主任老师有事,打了2个都没接,哎白跑了一趟。为了明天的期末考试,我只得另想它招了。

接着,我和妈妈又去了潘琳家,我敲响了门,叫了几声:琳琳,开门!”她听见了,立即开了门。我进了她家,支支吾吾地说:那个……那个……琳琳,我的……英语书给……忘在学校里了,你能不能……能不能把你的那个……那个英……英语书,借我……借我看……看一下。”我的声音越来越小,到后来几乎成了蚊子叫,但也总算凑足了一句话。她听了我用好几分钟才拼出来的几十个字的话来,好看的眉头绞在了一起,打了几个结,嘴巴紧闭,我的心像一只在东跑西撞的小鹿,生怕她会开口拒绝,她终于在沉思N分钟后开了金口。

她终于开金口了,说:没问题,你在这等一会儿,我去拿。”

后来,我成功地借到书。

再后来,我考了好成绩。

再后来,我知道她考差了。

再后来,我知道她也没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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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以好书推荐话题

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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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也最保护的一本是《历史禁区》。历史不容改写,历史切勿践踏,历史禁止戏言,历史阻止谩骂,历史仅为历史,历史充满八卦。打开历史之门,深入尘封禁区;窥视密谋背后,解密纷争迷局。

这本书写了历史的种.种八卦,比如:阿房宫被烧谁人之过?朱棣开杀何人之祸?解读僧人“戒疤”之因,慨叹“三寸金莲”伤足害心……历史,有些并不是表面,需要你深入地去探索、发现。其中,我们来看看阿房宫被谁所烧。“六王华,四海之一。

蜀山派,阿房出……楚人一炬,可怜焦土。”杜收用诗意的笔触,使阿房宫跨越了时空,在分合的历史大路上,反复引起人们的缅怀和思考。这样的“绝世容颜”就覆灭在了熊熊烈火之中,我们在惋惜之余,不能不江愤慨之情这纵史三目的项羽。但是,这件惊世之作背后,却流传着一个千古冤案。

这本书很有趣,历史:在无边的黑暗里,众多的未解和神秘静静的守候,等待那只探索火炬的亮起。帝王的秘辛、离奇的秘案、战争的烟云、诡异的事件……那些沉睡在未知世界里的人和事在渐近的好奇下,缓慢开启岁月的封印,褪去寂寞的外衣,展现出一幕幕尘封已久的画面……

探索发现系列,宛如一个色彩斑斓,光怪陆离的万花筒,真实再现了大千世界的神奇瞬间,神秘的、奇幻的、悬疑的……令人目眩神迷,欲罢不能。娓娓道来的传奇故事,弥足珍贵的彩色图片,打造出一席华美的文化盛宴。然而当我们透过一步步先人留下的史书,将目光与思想投向遥远的时间深处时,又会莫名地发现展示在我们眼前的历史已失去了它真实的面貌。

经过粉饰的历史,终究还是模糊不清的历史,是易被误读的历史,是背离真相的历史。我们不想让真实的历史在岁月的打磨下形成一个个千古谜团,我们也不想为后人留下诸多无法开启的“禁区之门”。于是我们大声疾呼:“历史需要真相,历史不要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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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以好书伴我行话题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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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不得是什么时胡候开始,爸爸妈妈教我看识字。日久天长,我渐渐地爱上了书,书成了我真挚的朋友,看书也成了我成长的好伙伴。

书,是人类进步的罗盘;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智慧的宝库。书,能帮助我们揭开大自然的奥秘,战胜一切困难。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见读书在人们心中的重要性。

我蹒跚学步的时候,爸爸给我买了《看图识字》、《儿童画报》等少儿读物,我一页一页地翻着,一点一点地“啃着”,一幅幅的画面意思终于被我弄明白了:这幅画的是小朋友在玩“老鹰捉小鸡”的游戏,那幅画的是小朋友们在快乐地拍皮球

上小学一年级了,妈妈给我买了《看图识字》、《读读想想报》。有时候,稍有不顺,我急起来,就把书给撕了。可是妈妈并没有责怪我,而是耐心地教我看图识字,把书中的故事讲给我听。直到我弄懂为止,如有不懂时,妈妈仍不厌其烦地回答我。

升到五年级了,我读懂书更多了,有《365夜故事》、《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读了这些书,使我知道了女娲补天,黄帝是我们祖先等神话传说。

有时候,我看到一本精彩的书,书中的情节太吸引人,我会一直看下去,舍不得放下,甚至会废寝忘食地看下去。

有时候,当我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会找出《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书中的保尔柯察金仿佛会告诉我,怎样去面对困难,使我找到了战胜困难的勇气。

几年来,书一直陪伴着我。书像一只风帆,把我带进知识的海洋,伴我远航;书给了我启迪;书,陪伴在我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书,是我一生中最好的伙伴,伴随我探索、追求科学的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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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好书伴我行600字话题

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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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在中,看尽千种风景,令人沉醉亦令人留恋。在一篇篇饱含墨香的文章里,我的生命逐渐充实。假期因书香做伴而丰富多彩。

题记

时光如梭,流年如水,节日的喧嚣渐渐散去,假期的无拘无束、逍遥自在终已结束。这个寒假,有书香做伴,我不寂寞。

漫漫冬日,捧一杯香茶,品一本好书,是多么美好的事情啊!假期里读了好多名着。翻开《雨季不再来》,与三毛共同踏上迷茫伤感的成长之路;细读《哭泣的骆驼》、《撒哈拉的故事》,和三毛一起在茫茫沙漠中追寻生命的真谛。

我慢慢的走进了三毛笔下的生活,一望无垠的黄沙,连到天的尽头,让人心惊让人畏惧,然而三毛选择了这片广阔的、赤裸的沙漠。她说,“撒哈拉之心,是我在这世上唯一的名字。”后来,我又读了余秋雨的书,在篇篇经典《文化之旅》中,我体味到了生命的意义,随余秋雨的脚步,我看到了中华几千年文化的精髓所在;品读曹文轩的《山羊不吃天堂草》。

我感受到了道德和正义的昂扬旋律;再次阅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又一次被海伦的坚忍不拔与自强不息所深深折服;郭敬明的《临界.爵迹》给人以心灵上的极大震撼,单纯质朴的麒零,孤傲脱群的银尘,神秘莫测的漆拉,英雄主义的吉尔伽美什虽然角色繁多复杂,但是这些人的形象已铭记于心。一页页翻过故事,王爵与使徒从书页中走出,栩栩如生。

我常常是拿起书就不愿意放下,沉浸在书的海洋里,与书中的人物一起快乐一起忧愁,把一切世俗与烦恼抛之九霄云外。这时的我,像最单纯的风最开心的云。读书的感觉,奇妙而美好。

蓦然惊觉,我所珍爱的书,我读懂你的同时你也在深深的读我。互读中你我竟然那么意相似,心相通,情相连。我也在读你中,悄然撕开了自己心空的阴霾而彩霞满天!展读心空的白云,我将心语诉给灿星,心际尤加亮堂、明净,心绪一片悠然。寒风刺骨的冬季,有书香做伴,心田已盈满盎然春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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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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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特别喜欢《百变马丁》这套。主人公马丁拥有一项特异功能,每天早晨都会变成另外一个人,开启一段奇妙的旅程。马丁每天斩妖除魔,救死扶伤,是我心中的大英雄,我要是能拥有和他一样的本领就太棒了。

早上我穿好衣服出门上学,在公交站牌等了好久,车也不来。突然,我拍了一下脑袋,“哎,我真傻,我不是会变化吗?干嘛在这里等呢。”于是,我把自己变成了一只小鸟飞向学校。飞着飞着,突然迎头出现一只大网,我就被抓了。小小的我被撞的昏迷不醒,当我醒来的时候已经被关在笼子里了。这可难不倒千变万化的我,于是我变成一只蚂蚁轻松地离开了笼子。回头一看,一屋子的国家保护动物,正用哀求的目光望着我,我的英雄血一下子冲向脑门,我立刻变成斗战胜佛——孙悟空,拿出金箍棒,跑到坏蛋面前,想一棒打死这些坏家伙。但一想,不能以暴制暴,还是交给警察叔叔吧!于是,我拔出三根猴毛,轻轻一吹变出好几个我,拿着绳子,三下五去二就把他们捆的结结实实。

回到屋里,我轻轻一吹,所有的小动物都回到了自己的家园。紧接着,我就把几个坏家伙带到了警察局,警察叔叔还表扬了我。

任务完成后,一看手表,呀,快迟到了,我急忙变成小鸟飞到学校,又变成了孙悟空。同学们看到我的样子,一点儿都不惊讶,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了。只有一年级的小朋友很好奇,老是摸我的长尾巴,但我一点儿也不生气,还给他们表演中国功夫。

但是我一点儿也不遗憾,虽然现实的我没有特异功能,但是我可以靠着自己的双手“千变万化”:变成遵守交通规则的好孩子;变成保护环境的小卫士;变成积极发言的好学生;变成乐于助人的好哥哥;变成爱做家务的好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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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推荐一本书的主题

全文共 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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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看过沈石溪写的许多书,例如:《狼王梦》《五彩龙鸟》《雪域豹影》......但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巨蜥母亲》。

这本书讲了两个故事,一个是两条雌巨蜥共同养育两窝幼蜥的故事,另一个则是小雏鹰紫金冠的一生,我最喜欢这篇。他讲述了一只失去母亲的雏鹰,和一只山羊交了朋友。小鹰和小山羊共同生存,互帮互助的故事。

这本书告诉我们许多道理,例如独立,坚强,友善。文中紫金冠虽然失去了母亲,但他并没有被困难打倒,而是努力地生存了下去。紫金冠和小山羊虽然分开了一段时间,但在小山羊即将命丧狼口时,紫金冠却不顾自己的生物钟还没到,贸然飞翔攻击狼群救出了小山羊。这本书还有许许多多优美的字词,例如:命丧狼口、紧追不舍、伺机而动、一瘸一拐、撕心裂肺等等。

这本书还有许多精美的插图,生动形象的表现出紫金冠一开始失去母亲时那绝望的眼神和那奄奄一息的样子,他救小山羊时那撕心裂肺叫嚣的样子......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如果你们想了解关于动物的知识,那就快来看一看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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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好书推荐600字话题

全文共 6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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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都说: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精神的食粮,是智慧之门的钥匙,是甘甜香醇的美酒,让人回味无穷。在我来说,一生中最舒服的感觉,就是在书的海洋里尽情遨游。在我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便是《不生气的智慧》了。

被称为“现实主义艺术大师”的屠格涅夫说:“凡事只要看得淡些,就没有什么可忧虑的了;只要不因愤怒而夸大事态,就没有什么事情值得生气的了。”这话不假,因为唯有巧妙地浇灭或利用这团怒火,才能让生命在拥有宽度的同时也收获了长度。有人说:“怒气会让人愚蠢,闲气会让人失神,怒气会让人灰心,坏脾气会害死一个人。”

我们生活的世界多美好,但同时也会存在着缺陷。开心的背后会有难过;消极过后会积极;失去一个美好的,你会得到个更好的。任何事物都是相互的。在我生气,或不开心的时候,我都会去翻翻我的挚爱《不生气的智慧》,这本书就像一个灭火器一样,翻开读一读会把我身上的怒火立马灭掉;这本书就像一个有魔力的风一样,翻开读一读会把我头上的愁云都赶走了,简直是我的心灵鸡汤一样。这就是我喜欢它的原因。

书籍是一艘轮船,能载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穿行;书籍是一架梯子,能引导着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书籍是一盏灯,能照亮我们前进的路。不要随意发脾气,谁都不欠你的。漫漫人生,渺渺前程,我们卸下心中的枷锁,让一颗自由快乐的心伴我们前行!因为:不生气是一种修养,更是一种智慧。只有掌控了自己的情绪,不随便制怒、发怒,才能拥有健康平和的心态,才能过一种不生气、不纠结、从容、豁达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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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有书才精彩初三作文

全文共 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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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用墨香来装点我的花季,因为它让我感受到高雅的气息。

我爱读,因为读书教会我“巧言色令,鲜矣仁!”的道理;因为读书让我懂得“众人皆醉我独醒,举世皆浊我独清。”的高尚。

我爱读亚米契斯的《爱的教育》,春日融融的午后,我与恩里科会面,它让我感受到少年的正义与童真;我爱读弗兰克·鲍姆的《绿野仙踪》,多萝西的爱心让我感动不已,为我拂去夏日的炎热与烦躁;我爱读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格列佛的冒险精神让伴着月光的我心胸澎湃……

但我最喜欢读阎崇年的《正说清朝十二帝》,是它带领我穿越时空,去追寻神秘的历史足迹。依稀记得那天晚上,我伴着微黄的灯光贪婪的读着关于努尔哈赤的传记。我为努尔哈赤的悲惨命运感叹。夜深人静时,我梦见我努尔哈赤一起挖人参,捡松子,拾蘑菇,采木耳;和他一起接受祖父和夫亲被误杀的噩耗;和他共建王朝,谋划战术,攻京畿。

在那段与这本书共度的时光里,我经常看书到很晚,我对书的“贪心”好像永无休止,总是在妈妈三番五次的催促下恋恋不舍的进入梦乡。一有时间我就那起它细细品读。读到高兴的时候便情不自禁的手舞足蹈。每当我在学习疲劳的时候,捧起它就让我感受到生活中的绚烂多姿,犹如清泉滋润着我的心田。在我读书的时候,我觉得时光飞逝,充实了我的课余生活,让我与十二位皇帝经历了浩浩荡荡的生死。我认为我是幸运的,因为书在我骄傲的时候为我敲响警钟,也在我心灰意冷的时候催我奋进。每本书中的人物性格都在时时刻刻影响着我,让我快乐,让我谨慎,让我勇敢。阅读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它教会了我自信和坚强,替我抛弃了忧愁和烦恼。凡事皆如耕耘,有播种、浇灌、收获的过程。我相信在一声声的呼唤,一双双眼睛的期待下书一定会为我打开提高语文成绩和写作能力的知识之门。

我的花季正因为有这些墨迹而精彩,我不想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类空口号,我只想奉劝同学们“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需惜少年时。”让我们在有限的花季里留下无限的精彩瞬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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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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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知识的海洋,它可以丰富人的知识,陶冶情操。在这欢乐的童话里,是书给了我知识,让我成长我为一名有知识的少先队员。然而,我和书也发生过事情。

有一天,我吃完早餐就匆匆忙忙地走进房间想写作业时,妈妈把我叫到卧室给了我一张表,上面写“作业必须在9:00—11:00内完成,完成后去把碗,筷洗好”“我出去买点东西。”妈妈说。我走进房间,在书架上随手拿了一本《格林童话》看了起来。我越看越入迷,这本书像磁石一样吸住了我,我也想一只贪婪的饿狼正在聚精会神地看书。这一刻,我俨然已经忘了妈妈的嘱咐。妈妈突然回来了,这时我才想起洗碗筷......我连红的把刚刚的事情一五一十得告诉了妈妈。妈妈微笑地说:“你看吧,碗筷我来洗好了。”我高兴地到了极点。

书给了我知识,也陶冶了我的情操。是书无私的奉献,把知识给了我。书啊!你虽然没有板凳那么结实;没有课桌那么高大;没有椅子那么漂亮,但你却有无私奉献永不放弃的精神。所以,我爱书,我爱书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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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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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看书能够令人忘记全部忧虑与苦恼。在上幼儿园中班的情况下,我也把一、二年级的必读书给看完了,三年级的情况下,又把四、五年级的必读书一扫而光,长时间的学习习惯要我练成了一副好进行,还我明白了来到很多专业知识。

有一段时间,我的培训机构非常少,除开工作我基本上一天到晚都窝在家里,扑在沙发上,边上放着的,是一叠叠书,我很喜欢手机看书,尤其是世界名著:《红与黑》、《羊脂球》、《双面人》。富华书店那标着“世界名著”的铁架子旁,常常看到我的影子。

还记得一次看书的短故事:一天,我还在富华书店看那本沈石溪的《鸟奴》,突然,广播节目里响起來将要闭店的通告。我那时候想:也有15分钟看书的時间呢!再看一小一会儿吧!看见看见,书使我忘记了一切,被书里的“老毛”打动了。一盏灯灭了,我没发现;两盏灯灭了,我还是没发现……

“嚓”,书店忽然深陷了一片黑喑,我了吓一大跳。“有人吗?”害怕的询问道。没有人回应,仅有书店里空落落的回音在逐层萦绕。

回来好长时间,.我被书店老总发现。

嘿嘿,很搞笑吧!我与书的故事也有许多 !如今不多说了。我喜欢看书,只愿,这一习惯性能维持下来。给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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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推荐一本书三国演义作文500字

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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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的进步阶梯。”最近,我迷上了《三国演义》,这是元末明初罗贯中写的,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有多个版本,原著我看得不太懂,所以我选择了青少版的。

故事讲的是:东汉末年,群雄纷纷称霸。刘备、关羽、张飞三人桃园结义。之后,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称雄北方,孙权占据江东,刘备在众人的帮助下借荆州站稳脚跟,后取西川。天下分成魏、蜀、吴三国。多年征战,最后,司马懿趁乱夺取了曹丕的王位,灭了蜀国和吴国,改朝为晋朝。

书中塑造了许多栩栩如生的英雄人物: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忠义英勇的关羽,勇猛好战的张飞,奸险多疑的曹操……然而我最喜欢的还是赵云。

在第四十一回中,赵云单骑救少主,血染长坂坡,我每每读来都激动不已。在这一回中,刘备与妻儿失散了。赵云只身返回敌方寻找糜夫人和阿斗,路上遭到不少曹军将士的追杀,但赵云毫无惧色,一直杀到找到糜夫人和阿斗。糜夫人腿部已被枪刺伤,她怕连累赵云,丢下阿斗跳井死了。赵云只好带上阿斗,奋力拼杀。当他回到刘备身边,阿斗还在怀里熟睡。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不禁对赵云的忠肝义胆和武艺超群五体投地。

书中还有这一段描写:“却说曹操在景山顶上,望见一将,威不可当,急问左右是谁。……曹洪回报曹操。曹操曰:‘真虎将也!吾当生致之。’”面对赵云的单枪匹马、英勇善战,连对手曹操也忍不住爱惜起来,这难道不是赵云的魅力所在吗?

每一个人读《三国演义》的感受都是不一样的。同学们,你们也去读一读《三国演义》吧,也许你也会有不同的感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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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五年级推荐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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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要想大家介绍一本好,名字叫做《西游记》,作者就是吴承恩,西游记是四大名著之一,大家虽然都看过,但是这本书无论看几遍都不腻,而且也非常好理解,下面我就给大家简单的介绍一下,里面的内容。

西游记里面主要讲的是孙悟空、猪八戒、玄奘、沙僧他们师徒四人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在途中遇见了无数的妖魔鬼怪,经过了万水千山,终于取得了真经,记得里面还有我最喜欢的一章三藏赶走真猴王,如来捉住假大圣。

主要内容是里面讲的是玄奘赶走了孙悟空以后,孙悟空跑到花果山,看见有人冒充他,就跟他打了起来,打了半天也没分出胜负,于是他们两个打到了如来佛祖面前,叫他看一看谁是假的,如来佛看看了以后,指着那个假孙悟空,他一看自己被发现了,就赶紧跑,如来叫四大菩萨、八大金刚、和五百罗汉一起把六耳猕猴围了起来,悟空刚想打,如来把他叫住,说:“悟空,暂且饶了他一条性命。”这时候悟空才手下留情,把金箍棒收回去。

请大家以后也买一本西游记,放在家里,有空多看一看,让自己的知识更加渊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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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推荐一本好书作文500字5年级

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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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对我们有很大帮助,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绿野仙踪》。

这本书是美国作家莱曼·弗莱克·鲍姆所写,龚勋翻译,2016年1月由北京日报出版社出版的。

故事的主人公多萝茜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在美国的堪萨斯州的大草原,她和小狗拖拖被龙卷风刮到了一个神奇的国度——芒奇金国。那里风景优美,人民热情,比大草原好得多。可多萝茜宁愿回到灰暗的家乡,因为在她的心目中哪也不如家乡好。为了回到家乡,多萝茜历经千辛万苦,最后依靠银鞋子的魔力实现的了愿望。

整本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情节是多萝茜以及伙伴们和邪恶的西方女巫展开了正面交锋,西方女巫没占到便宜,气急败坏之下,女巫动用秘密武器,杀害了铁皮稻草人,抓住了狮子和多萝茜。在多萝茜在为自己的命运担忧时,多萝茜想到办法把西方女巫消灭了的故事。它让我懂得了,做任何事情只要坚定信念,勇往直前,才能梦想成真。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很多:每个人都有缺点和不足,只要我们不低估自己的能力,做事畏手畏脚,凡事都勇敢去面对,最终总能够战胜困难,达成所愿。而且,这本书语言通俗易懂,字里行间充满想象,情节也很有趣,冒险的经历陪伴了我们无数孩子的成长。

这就是我推荐的好书,你是不是也想读一读这神奇而又美丽的故事呢?那就赶紧一起来遨游书海,和多萝茜一起来一次勇敢的冒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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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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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久居山野,工作于僻壤之地,无琴瑟之乐,又无“得之于心而寓酒”的雅趣,更因客观原因,对“偷菜”之事敬而生畏对“四方城”爱而远僻,读书便成了唯一的嗜好。

当今社会物欲横流,为金钱奔走呼号、挖空心思拜金者比比皆是。三尺讲台这个清贫的岗位让我笑傲坚守至今,这得益于,得益于我读书。

读书好。

是书帮我洗尽铅华,还我一派朴实,让我的人生少了太多的伪饰和矫情。

是书让我少了私欲的羁绊。

是书让我剥落、摆脱。

是书让我少了太多的烦扰、物欲。

是书让我多了一份洒脱、乐观。

当今社会发展神速,知识爆炸,学生自身变化日异,对教师要求越来越高,教师必须要有“长流水”“自来水”,教师必须多读书。

读书好啊!

是书拓宽了我的视野,加深了我的知识厚度,让我在课堂上能旁征博引,妙语连珠,精彩纷呈,让我的学生学得津津有味。

是书教给我许多工作方法,让我的学生在遭受挫折与失败时,哪怕心在滴血脸上都挂满了灿烂的笑容。

是书指给我走进学生心田的路径。

是书告诉我如何面对青春期叛逆的他们。

今天,学校的读书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这更让我和我的学生们获益匪浅。

读书让我的思想火花变成书本上的铅字。

读书让我的学生习作中的亮点如满天繁星。

读书让我的学生们远离暴力血腥,让我的学生们思想清纯。

读书让我的班集体成为一方净土。

书籍是人类知识的结晶,书是社会进步的阶梯,是精神生活的盛宴,是学生健康成长的捷径。让我们多读书吧。读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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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在书中找亲人作文700字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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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在世间,看美好的万物,总要多点想象力,顽皮而倔强也能成为逆境中的百合。

――题记

初次与安妮邂逅,是在四年级的暑假。妈妈工作完成回家,拿出了我最渴望的礼物:一本

书名是《绿山墙的安妮》。

那是一本讲述了少女种种成长经历的书,女主人公安妮如同一道炫丽的华光照进了我的心房。安妮很可爱,虽然她一头红发,满脸雀斑,是一个瘦小的孤儿,但,她并不自卑,。

她不会在相貌上低头,她用她丰富的想象力将自己想象成一位高贵美丽的公主。她把她身边一切的美好想象成人,给他们起名,就像一枝天竺葵,安妮叫她邦妮;又或者一棵樱桃树,被她封为“白雪皇后”……

每当我读到安妮与黛安娜互相认识的那一段,我都忍不住会心一笑。我和我的朋友也是在家长的撮合下认识的。

在那段美好的时光里,我们可以互相交心,玩耍。

安妮经历过许多意外而又奇妙的事情。比如,她和黛安娜疯着玩,气到了巴里小姐,最后却和巴里小姐成为了好朋友;她们饰演游戏话剧中的人物,意外遇险,却被她最讨厌的人帮助;她最亲爱的养父马修死去,让她再次被吉尔伯特帮助并冰释前嫌……

安妮用她生命中的精彩,化开了我心中的孤独与荒凉。

安妮有她的梦想与追求,她努力考上了女王学校,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她遭遇了生命中最大的打击:马修去世、玛丽拉失明,却仍能坚强的地在家中学习,并安慰玛丽拉,以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

与她相比,我太懦弱了,遇到一点不值一提的挫折就灰心丧气。

读完整本书时,泪水已盈润了眼眶,我被她的乐观坚强与不屈感动了。那是一种无法表述的微妙感觉,透过安妮那双始终带笑的眼睛,我仿佛看到了我未来的道路。

路很长很长,旅途很难很难,但我会一直走下去,永不停止。

逆境中有一朵百合在生长,虽逆着风,但她有自己的信念,所以才在逆境中稳稳扎根,这是归宿。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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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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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有趣的,叫《小王子》。

这本书是关于一个飞行员因为飞机故障被迫在沙漠中着陆,从而从太空中认识了小王子。小王子所在星球的家很小。家里有三座火山,包括两座活火山,一座死火山和一朵花。小王子觉得他的家庭太无聊了,所以他决定在完成所有的工作后去旅行。他游历了七个星球,最后一个是地球。小王子在地球上遇到了很多人,飞行员是一起生活时间最长的一个。但是有一天晚上,由于飞行员的疏忽,小王子被毒蛇咬了,于是一个天真好奇的小王子摔倒了。朋友们,如果有一天你们去非洲旅行,看到一个金发小男孩在沙漠里问问题,请写信告诉飞行员,小王子回来了。

看完这本书,我有一种很大的感触。不要和别人争论,因为他们的想法和别人不同。也许是因为他们表达不清楚,别人听不懂你的意思。一定要真心对待朋友,就算吵架也没关系,只要真心对待对方,很快就能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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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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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伴,我可以从沸腾的地心岩浆,跳到广阔无垠的宇宙太空;从史前社会读到未来文明。我与书,就像一对形影不离的伙伴,也像一团解不开的结。

我与书的故事,是从一岁半时翻开了第一页。那时候妈妈经常给我念书听,慢慢我就开始一个人捧着抱着有我一半高的书,连蒙带猜地读着。慢慢地,也有了自己喜欢的书。

一年级时钟情《哈利。波特》,二年级迷上《简。爱》,三年级爱上金庸全集,四年级喜欢沈石溪……最近,我又一头扎进了福尔摩斯的世界。

期末考试前一周,妈妈给我买了一套精装版福尔摩斯全集,说提前屯粮,考完再看。望着那三大本大厚书,幻想着里面的精彩故事,让身为“书虫”的我口水直流,真是可望而不可及呀!

我心痒无比,想出了一个计划。

首先,我趁爸妈没注意,一本一本地,把书悄悄搬运到自己房间里。一切准备完毕,一个周五的晚上,行动开始!

当“啪嗒”一声关上灯时,我没有去和周公相会,而是睁着眼睛,一听到动静就闭上装睡。

等到确定所有人都睡着时,我关上门,打开灯,拿出准备好的零食,迫不及待地叼着棒棒糖,跳进伦敦贝克街221号B的房间,去经历《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正在看《蓝宝石案》的我注意到已经5点50了,爸爸妈妈就要起床了。我立马把零食包装纸丢掉,装作早起看书,名正言顺地又继续看了起来。

这次行动虽然实施得天衣无缝,但是——我一整天都顶着黑眼圈,成了名副其实的“熊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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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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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班 郑丞熙

放学后,儿子背着包,蹦蹦跳跳地回到了家,手里还拿着一本书。到了家便躲进房里。吃晚饭的时间到了,妈妈又烧了好了一桌好菜。你看,有酸甜可口的糖醋排骨,有鲜嫩的白斩鸡,还有香浓的鱼头…真叫人垂涎欲滴呀!属猪的爸爸闻香而来,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拿起筷子,正想吃的时候妈妈没有看见儿子,就叫爸爸放下筷子去叫儿子吃饭,爸爸叫儿子去吃饭可是儿子还在看书,于是爸爸想了想要什么时候儿子就会去吃晚饭了?爸爸想出了一个办法,爸爸进了儿子的房间去告诉儿子吃饭,爸爸知道说了儿子还不去吃饭,于是,爸爸和儿子说你去吃饭,你要是不去吃饭的话,你的妈妈就会生气,儿子想了想就出去房间去吃饭。后来爸爸也迷上了那本书,妈妈看见儿子出来了,可是没有看见爸爸出来了,于是妈妈叫儿子去叫爸爸出来吃饭,可是爸爸已经,迷上了那本书,爸爸看的笑的很开心!

饭已经凉了,妈妈很生气,儿子和爸爸也很饿,妈妈也很饿,妈妈只好煮几碗面了,三人吃的非常的快因为已经十点钟他们一家人才开始吃晚饭,他们一家人吃了很多很多的面,已经十一点半他们一家才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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