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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什么作文【汇编20篇】

中国强则少年强,少年强则过更强~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我们祖国少年的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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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乡偶书的作文

全文共 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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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多岁高龄的贺知章辞去官职,决定返回阔别已久的家乡。他走进翠绿欲滴的竹林,快马加鞭的赶回故乡。

他刚一走进村子,就被一群天真浪漫的儿童给团团围住,像十万个为什么似的被追问:“你从哪里来啊?你的家乡是哪里啊?你叫什么啊……”贺知章,捋着胡须,摸着其中一个孩子的头说:“我姓贺,叫贺知章。”孩子们说:“我们为什么不认识你呀?”贺知章捋着胡子说:“你们当然没见过,不过我可认识你们的爷爷,仔细想一下有没有一个姓贺的老爷爷。”孩子们用手挠着头发喃喃自语到:“姓贺的爷爷。”“哦----你是贺知章爷爷吧!”其中的一个小孩说道。贺知章点点头,小孩们撒了欢似的向村里一边跑一边喊:“贺知章爷爷——回来了——,贺知章爷爷回来了——”贺知章把老朋友招在一起,谈笑风声,心中无限感慨便写下了这首千古名篇:

少小离家老大回,

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相识,

笑问客从何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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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推荐的一本书学生作文

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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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们的良师益友,读一本好书就像和高尚的人谈话。”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书的名字叫《海底两万里》,它是由法国著名作家凡尔纳写的。

这本书主要讲了海洋中出现了一种不知名的怪物,阿隆纳克斯教授作为一名海洋生物的专家,随远征队去剿灭怪物,不料却掉进海中被怪物的一艘名叫“鹦鹉号”潜水艇所救,于是他和神秘的尼摩船长一起开始了一段惊险、神奇的海底之旅。他们登上从未有人登到的南极,目睹了海底火山爆发的场壮观景象及凄惨的海底沉船,领略了美丽而又充满危险的海底世界。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向南极进发”这一章节,尼摩船长为了保护“我”奋不顾身,在穿越冰墙时,尼摩船长勇敢坚定,不屈不挠,毫不畏惧。

在“遭遇大章鱼”中,我看出了船长与大章鱼殊死搏斗的场景,最后大章鱼毫无还手之力被船长打败,其余几只落荒而逃。

我印象最深刻的人是尼摩船长。在整本书中他很幽默很严厉,在困难面前更是毫不低头,全书船长每次都在默默保护“我”。“我”在书中说过:“谁能测深渊的最深处是什么?有权回答的人恐怕只有‘我’和尼摩船长。”也说明了“我”对尼摩船长的信任。

通过生动流畅的语言,扣人心弦的情节,大胆丰富的想象,引人入胜的故事,让我们仿佛亲身经历了一次海底之旅,然而尼摩船长为什么要过与世隔绝的生活?“鹦鹉号”最终的命运是什么?想知道嘛?那请随我进入书中细细品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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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推荐一本书西游记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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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曾说过“读一本好,就是和一位品德高尚的人谈话。”我最近在看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而我要向大家推荐的就是这本神秘的《西游记》了。

《西游记》是中国古代长篇章回体浪漫主义神魔小说,是神魔志怪小说中成就最高的。《西游记》的作者是吴承思,字攻忠,号射阳山人,他是明代人。

这本书的故事让我爱不释手,但是我最感兴趣的一章是《偷吃人参果》。唐僧师徒一路西行,来到了万寿山五庄观,观里的人参果能让人延年益寿。未经允许,悟空八戒偷吃了人参果,观里的小道发现后气势汹汹来与唐僧理论,悟空一气之下推倒了人参果树。闯下大祸,师徒四人只好连夜逃出了五庄观,镇元大仙外出回来得知此事后,追上唐僧师徒将他们捉拿回了五庄观。幸亏观音菩萨相助,救活了人参果树,师徒三人才没有受皮肉之苦。送走菩萨、和三星之后,道元子信守诺言,与悟空结为兄弟,唐僧和观中弟子都来道贺,他们一直到很晚才歇息。而我也入迷颇深,看到很晚才休息。

《西游记》这本书让我们了解了很多历史,结识了许多人物,我也希望大家认真去读它这本书也是我们人生必读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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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推荐一本书的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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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过一本好,像交了一个益友。”是的,读了一本好书,就像多了一个朋友,我也有这样的一位朋友,它的名字叫《金龟虫在黄昏飞起》。今天我就介绍给你们吧!

这本书的作者是玛丽亚·格里珀,她是瑞典儿童文学,她出生于1923年7月25日,2007年4月5日去世。他的代表作品有《神秘的公寓》、《少年国王传奇》等等。这本书是由新蕾出版社出版。

这本书的内容新奇而充满了神秘色彩,作者独特的想象,制造了一种无形而有力的气息。书中古老的庄园,有感情的西德兰花,通过电话下象棋的老太太,附着了诅咒的埃及雕塑,尤其是一次次奇怪的巧合,让人在揭密的过程中陷入另一个谜局,产生更多的期望。隐藏在雕塑背后的秘密究竟是什么?三个好朋友以他们的智慧、勇敢和探索精神,在金龟虫一次次的启示、指引下,终于揭开了掩盖在雕塑上的神秘面纱……这些内容让人非常好奇,有想读下去的欲望。

这本书中的人物性格迥异,个性鲜明。安妮卡是一位仔细、谨慎的姑娘。也是书中的重要人物之一。每做一件事,她都会仔细看、想、听。大卫成熟懂事,脑子里总是闪烁着智慧和灵感。勇纳斯吃着味道刺激的糖,让自己的头脑随时保持着清醒。但他们也有共同的目标,三个好朋友在困难面前始终互帮互助、团结一致,所以才得到了金龟虫的“不经意间”的帮助,这让我想到,我们在生活中也要有这种互帮互助、团结一致的精神,这种坚持不懈、做事细致谨慎的精神。

这本书妙笔生花,故事充满了神奇感。希望你们可以喜欢上这本书,也能成为《金龟虫在黄昏飞起》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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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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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目前为止我读过的描写大自然最优美的文字。这本虽没有什么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却用另一种方式让人对它爱不释手。

《夏日走过山间》的作者约翰•缪尔是19世纪至20世纪之交的自然文学作家;优美,简洁的文笔一直是他的标签。他开启了自然文学创作的新方式,直接影响了爱默生、梭罗等人对自然的观点,被誉为“美国国家公园之父”;约翰•缪尔在自然文学上的造诣可见一斑。

该书主要描述的是作者应一位牧场主的邀请帮忙把羊群赶往清凉的山谷度夏的过程。书中作者用日记的方式记录下了旅途中夏日山间每时每刻的风景变化,植物以及可爱的小动物们,为读者呈现了一幅绚丽壮阔的大自然画卷。其中,约翰•缪尔对景物的描写尤为精彩,成为全书一大亮点的同时也不乏对人物心理活动独特又生动的描绘,并在文中将所使用的各种修辞手法和多感官描写运用到了极致——“……这个有生命的顶蓬滤过的光线柔和宜人,弯成拱形的叶梗和叶脉在透光下显得格外分明,像是一个小窗格,中间则精巧地镶嵌着无数嫩绿,嫩黄的彩玻璃——这是最普通的蕨类植物,却营造出了一个仙境。”瞧,能感受美,表达美的人都有一双善于发现美丽的眼睛。

不仅如此,约翰•缪尔还是一位画家。书里那些作者一路走来碰到的各种各样有趣的动植物都被他一一记录了下来。这些栩栩如生的插图穿插在文字里,给白底黑字的文章又添了几分色彩。

推荐《夏日走过山间》,还有一点是因为作者约翰•缪尔对待自然的看法和感悟。说实话,在这个节奏越来越快的社会环境里,人是很容易变得浮躁的。人们没有时间与自然相拥,也无法真正体会那种在自然里纯粹的快乐;我们只能怪可怜地,通过书籍,触碰能净化心灵的诗和远——“我们置身于群山深处,让大山的气息充实我们的每个毛孔和细胞。面对身外之美,我们的血肉之躯变得像玻璃一样透明,仿佛真真切切已和外界融为一体,沐浴在翻滚的阳光下,和空气,树木,溪流,岩石一同生机勃发——我们变为自然的一部分,没有青春,也无苍老;无所畏健康,也无所谓病痛;唯有不朽与永恒。”

最后在这里我不得不夸一下刘颖的译文,他真的做到了“信、达、雅”,完整地传递了原著的美。这里再摘录一段给大家品尝一下:“又是山间岁月里美好的一天,人在其中仿佛被消解、被吸收,只剩下脉搏仍在向着未知的远方推进。生命无增无减,我们不再去留意时间,不再匆匆忙忙,宛如树木和星辰。这是真正的自由,是可实现的不朽。”

这就是我本次要推荐给大家的书—《夏日走过山间》。希望大家有机会都去读一读。希望这本书能带给你快乐、思考、还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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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与书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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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著名的名人高尔基的名言。书,在我的心里,就是一顿细嚼慢咽的宴席,是早上的营养品。我一走进书的世界,就会废寝忘食,什么事也不管。、我很小的时候就和书结下了深厚的“友谊”。那时,我的书就是小时候百听不厌的故事,例如《龟兔赛跑》、《狼来了》……这些故事教会了我做人道理。最开始我接触的是一本连环画《龟兔赛跑》,虽然里面的字很少,但它里面的内容和画面深深地吸引了我。等到我上小学时,我开始接触一些名著,《安妮日记》、《小鹿斑比》……

我读四年级时,在学校图书馆找资料,不过资料倒是没找到,倒是找到了一本名字奇怪的书——《惊魂街惊魂记》,他的封面上写着:胆大的翻开,胆小的走开。我好奇的边翻边想:这封面上的字都那么有趣,岂不是里面的内容更有趣?我翻开了第一页,立刻就被那文字吸引了,决定把这本书借回去。

回到家,我仿仿佛两位主人公一样提心吊胆,好像心都要跳出嗓子眼了,确实是呀,谁在惊魂街上逛来逛去不害怕呢?主人公可是一会儿遇到狼人,一会儿遇到蛤蟆精……我真在津津有味地看着书,妈妈叫我吃饭了,我回了一声“哦!”又埋头继续看了。妈妈等不及了,一把抢过我的书,我只好去吃饭。今天的饭桌上有我最喜欢的鸡翅,但我心里一直在担心主人公的安危,又偷偷去看书。妈妈发怒了,对我吼道:“你去不去,再不去我就把这本书撕了!”我只好灰溜溜的跑去吃饭,因为我的心思都在书上,我胡乱扒了几口饭,连最喜爱的鸡翅都忘记了。

就像一位作家说的,书就像一只永远不会沉的小船,他载着你驶向奇妙的港湾,驶向更远更险的航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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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推荐一本书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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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古往今来,浩如烟海的书籍数不胜数。我也读过其中的许多本,但我最喜欢的是《爱丽丝漫游奇境》,今天我就把它推荐给大家。

《爱丽丝漫游奇境》是英国作家刘易斯.卡罗尔写的,这本书出版时引起了巨大的轰动。不仅如此,这本书还新奇有趣,故事丰富离奇,情节跌宕起伏……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姑娘爱丽丝在追赶一只会说话的兔子时,坠入了一个奇妙的地下世界。在那里她遇到了一群稀奇古怪的人和动物,会咧着嘴笑的柴郡猫,一直在喝茶的三月兔和帽匠,还有动不动就要砍人脑袋的红心王后……此外,她还遇到了很多稀奇事。直到在审判红心武士的法庭上,扑克牌士兵纷纷朝爱丽丝扑来……爱丽丝才猛然苏醒,原来这一切奇遇不过是一场梦。

当我读到红心王后要把爱丽丝的头砍掉时,我不禁为爱丽丝感到担心。当读到爱丽丝最后转危为安时,我又松了一口气……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做人要像爱丽丝那样机智勇敢,随机应变。这就是我向大家推荐的《爱丽丝漫游奇境》,你是不是迫不及待地也想来看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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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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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陶醉在的海洋中时,一种奇妙的感觉充溢着我的心房。我似乎听到自己的心底发出了由衷的感叹:读书真好!

很小的时候,我就有缘结识了书,那是布满彩图和拼音的世界。在书中我发现了一个又一个的秘密:猿是人类的祖先,恐龙十分高大可怕,地球上有陆地和海洋原来世界这么奇妙,我了解的多了,觉得自己好伟大啊,是读书让我这个“丑小鸭”变成了众人眼中的“白天鹅”。

书读多了,举目望去,仿佛就能看到北京的八达岭长城,埃及的金字塔,北极的冰川,每次合上书,总有种爱不释手的感觉,脑海里依然是各种画面在浮动,心里好似吃了蜜一般的甜,读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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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与书之间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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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比较晚,第一次完整的看完一本书已经是初一了,注定了我与书相处的时间短,可这短短的时间真的收获不到吗?

第一次看课外书,还是初一时老师推荐的,大冰的《乖,摸摸头》。虽然时间已久,但记忆犹新。起初买来只是看个热闹,读起来就被书中的生活所吸引,这本书像是一本游记,记录了旅途中的生活琐事和那些朋友之间的来来往往。初读,便被书中“老不死”的形象所吸引,大冰写的“老不死”极其有趣,描写他惨不忍睹的样子更有画面感,当时每天晚上闭上眼都会浮现出老兵的样子。

“温故而知新”,课外书也是如此。又在一个假期拿出了大冰的这本书,再读才发现书中“老不死”实则令人心酸,无论是他经历过战争的“破裂”的身体,还是他的种种悲惨的经历,就连一个微笑都让我看起来那么心酸,那么令人心疼。我亦读出了大冰与老兵之间密切的关系,一切感受都与第一次读截然不同。

进入初三,中间夹杂着《亲爱的安德烈》的柔情,《边城》的悲情以及《明朝那些事》的历史,但印象中最深的还是汪曾祺的《生活,是很好玩的》。

汪曾祺的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的,不仅是因为读的时间最近,还因为这本书中的内容对我的口味,好似美味的甜点,入口即化,令人心情舒畅。如果说前部分写食物有些“浮夸”,那后面的写生活,就真的是接地气了。它更像是随笔或者是日记,至少是我那么觉得。看似轻松悠闲地文笔,却又充满作者的用意,这可能就是写作的最高水平吧。

和蔼的沈先生,爱花的老舍先生,造型奇特的金先生,哈哈笑的林斤澜……这些形象栩栩如生,几乎每个符号中都有着特殊的含义,所以即使我做了大篇大篇的批注,也不感到浪费时间。这本书,值!

我与书,相处时间虽然短,但收获到的一点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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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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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何凝,“书中自有黄金屋”的书。我是一个文静的女孩子,我爱看书!是否是我的名字让我和书结下了一种不解之缘?呵呵,我也不知道。

记得小时候,我喜欢缠着妈妈,问她一个又一个稀奇古怪的问题:“为什么一年当中有时热,有时冷?”“为什么鱼能在水中游?”妈妈被我问得哭笑不得,只能说:“书,会给你满意的答复!”于是在柔和的灯光下,妈妈为我述说了一个又一个的故事。我总是好奇而兴奋地听着,直到不知不觉进入了梦乡……

上小学后,我学会了自己看书。只要有时间,我就会去书城“淘宝”,像蜜蜂一样,不知疲倦地畅游在书的花海中收集花粉。是书,使我体悟母爱的悠长,父爱的深沉,友情的真挚与时光的珍贵。让我的灵魂得到了一次又一次纯净的洗礼,让我发自内心地产生对美和理想的永恒追求,让我的思想获得了犹如拨开迷雾般的闪亮启蒙,让我从寂寞和空虚中走向丰富和充实,使我从无聊和烦闷走向宁静和平和。记住,开卷有益!

如今,人们的生活有了大大的提高,我们不必再像林海音奶奶一样为了能看书而不得不去“窃读”。所以说,现在的读书人是幸福的。莎士比亚曾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同学们,让我们热爱书吧!拥有书,我们就拥有了整个世界;拥有书,我们就拥有了美好的明天!读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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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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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读过的所有籍里,《一千零一夜》是一部吸引人的书。据说它的由来,是有一个故事的。相传,一个国王,他每天娶一位女子,第二天就杀掉。有个姑娘要阻止他,于是嫁给了国王。她给国王讲故事,每次当要杀掉她的时候正好讲到精彩的部分,国王想听接下来的故事,只好不杀她。姑娘就这样一直讲了一千零一夜,终于感动了国王。

这些由姑娘讲的故事汇集成册,就变成了《一千零一夜》。其实《一千零一夜》里有很多的故事早已家喻户晓:如《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阿拉丁和神灯》、《辛巴德航海历险记》等等。这些故事生动幽默,妙趣横生。

《阿拉丁和神灯》则述说了游手好闲的阿拉丁在作恶多端的巫师帮助下得到了一盏神灯。于是他运用神灯的法力和自己的智慧娶到了公主,惩罚了巫师和他的帮凶,最终当上了国王。不过,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还是《三姐妹的故事》。这三姐妹在谈到心愿时说自己分别想嫁给国王的面包师、厨师、还有国王本人。恰巧国王路过,立即实现了她们的愿望。两个姐姐很妒忌当上皇后的妹妹,便把她生下的两个王子和一个公主用竹篮装着随水漂去,三个孩子被园林总管拾到、养大,可园林总管却死了。一次,公主得知他们的院子中有“能言鸟”、“唱歌树”和“黄金水”这三样宝贝就厉害了。于是两位王子先后去找宝物,结果都在半路变成黑石头。于是,公主亲自出马,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了宝贝,并救活了两个哥哥。回去后,“能言鸟”用它的聪明才智使国王明白错怪了皇后,并认出了孩子,一家人又团聚了。故事中两个姐姐的行为让我生气,而公主的精神叫我佩服。

《一千零一夜》中还有许多这样的故事令我痴迷,它不愧被誉为世界民间文学创作中的最壮丽的一座纪念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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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是个书谜初三作文

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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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小迷,每天都要看书。在学校里,我上课的时候偷偷看;下课的时候,有的同学在走廊上玩耍,有的女生在梳妆打扮,可我还是静静地坐在座位上,拿出一些书,在那里看。

记得有一次,妈妈在烧红烧肉,我正在看书。可是,酱油没有了,妈妈叫道:“小宝,家里酱油没有了,你去对面小店里,帮妈妈买一下,自己拿好钱。”

妈妈的话音还没落,我就左手拿着钱,右手拿着书,走到了门外。只听“呯”的一声,门关上了。我一边拿着书看,一边往小店走去。走在斑马线上,只听到“嘀嘀叭叭”的汽车喇叭声。到了小店,我一边看着书,一边把钱放到了柜台上,说道:“老板,给我一瓶油,要最好的。”

老板说道:“好的。我这就给你拿。”

我接过油,又一边看书,一边慢慢地走回家。到了门口,我叫道:“妈妈,我把酱油买回来了。”妈妈开门接过我手中的油,惊讶地看着我:“我叫你买酱油,你怎么给我买了油回来啊?你这个小书虫啊!怎么变成了糊涂虫了!”

因为我是一个小书迷,所以才会闹出这样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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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书虫三年级作文300字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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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身边有一个非常有特点的人,他就是我非常要好的朋友——小吴。

小吴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虫”,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因为他非常喜欢看书。记得有一次,他放学回家后,像脚底踩着风火轮一样冲进自己的房间。这时,只见小吴把书包放到自己的小床上,从里面拿出了今天老师要求做完的作业,开始奋笔疾书起来。过了一段时间后,他终于写完了所有作业。这时,他飞快地收拾了一下书包,然后就马上回到书桌上,捧起一本厚厚的书,开始认真的读了起来。他看书的时候,仿佛在自己的世界里,根本不受外界的影响。小吴仿佛真的沉浸在了自己的书中:当他看到书里的那些好人被杀害的时候,就会感到非常的难过;当他看到书里的坏人想趁机谋杀好人的时候,就会感到非常的害怕;当他看到书里的那些好人打败了坏人,取得胜利的时候,就会感到非常的开心......这时已经到三更半夜的时候,只见小吴的书“躺”在书桌上,而小吴已经靠在了椅子上,甜甜的进入了梦乡。

正因为小吴非常喜欢看书,所以每次考试他总是能名列前茅。而且小吴从很多书里也获得了一些知识、一些道理。这正如高尔基所说的“读书就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这就是小吴——一个实实在在的“小书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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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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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诗词。那富有节奏的吟咏,旷达悠远的意境,字里行间流露出的随意洒脱都让我深深着迷。这个寒假,我读到了一本完全不同于以往的诗词——《桃李春风一杯酒》。书中用幽默浅显的语句,诙谐有趣的讲述方式,介绍了唐朝最有代表性的18位诗人的诗作和生平,展现了他们诗酒年华的快意人生。

“在唐朝,没有什么事情,是一首诗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两首”。这本书开头第一句就深深吸引了我,让我废寝忘食,一口气读了下去。安庆渡江,李涉七绝退劫匪;滕王高阁,王勃一字得千金;长安城里,乐天五律“居亦易”;金銮殿上,李白番语傲朝堂……那一个个尘封千年的故事,活泼泼地跳出来,每一个诗人的形象都变得生动丰满,不再是简介中单薄的“纸片人”。他们微笑着向我走来,带着我开始了一场跨越时空的旅行。

在书中,我们可以读友情,“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读爱情,“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读风景,“春潮带雨晚来急,野渡无人舟自横”;读盛唐气象,“九天阖闾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我仿佛穿越回了那个才人辈出的时代,看贺知章醉卧井底,看李白长叹黄鹤楼,看刘禹锡重回玄都观,看陈子昂独登幽州台……诗人们跌宕起伏的人生在作者的笔下娓娓道来,再加上风趣幽默的现代词汇,让人往往忍俊不禁,拍案大笑。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刘禹锡的故事,他的一生数遭贬谪,却依然豪迈阔达,写出了“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的不朽诗句,屡次被地方官刁难又写出了《陋室铭》这篇千古佳作。我们在生活中遇到困难也不能消沉沮丧,只要能像刘禹锡一样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那就没有什么过不去的,要相信,风雨过后一定会有彩虹!

生活远比故事精彩,历史远比想象中有趣。穿越在这场奇妙的时空之旅里,那些熟悉的诗人,衣袂飘飘,神采风扬;那些经典的诗篇,字字句句,动人心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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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书的夜话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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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在晚闪闪发光,月亮伸了个懒腰,爬上了树梢。周围一片宁静,只听见小蟋蟀在欢乐地歌唱。

忽然,一个细小的声音传了出来:“大家好,我是一本绘本,主人小时候最喜欢读我了,他总是看了一遍又一遍。”“不对!”《米小圈上学记》扭了一扭身子,洋洋得意地说:“我才是主人最喜欢的书,瞧!我的兄弟姐妹全都在这儿!我们占领了书柜上最好的位置……”“米小圈,你打住吧!”一个粗旷的声音从书桌上冒了出来。“看!我的位置是最干净整洁的,小主人每天都会收拾书桌,每天都会看我一眼。”说完,《恐龙时代》向左挤了挤,以炫耀自己的地位。

时钟滴答滴答,夜更深了,小主人翻了个身,睡得更香了。“嘘,你们小声点,小主人明天还要上学呢!”角落里一本书轻轻地说道。

“孩子们,你们看看我,我浑身皱纹,满脸雀斑,我是小主人的第一本书,有了我才有了你们,你们也会像我一样,陪伴主人慢慢变老的。”《三毛流浪记》一说完,大家都不说话了。

窗外,星星眨巴眨巴眼睛,更亮了。月亮神气活现地着小主人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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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推荐一本好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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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里高尔是一个推销员,他为了帮父亲还债而被迫每日辛苦工作,甚至还想要送妹妹去音乐学院学习。他那薪水使他受到了全家人的尊敬。

一天早晨醒来,格里高尔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大甲虫,于是,噩梦般的命运降临到他的头上。没法工作,不能赚钱了,全家人对他的态度发生了巨大的转变。没有人为他请医生,家人都憎恶、嫌弃他,最后他孤独地死去了。

这是奥地利作家弗兰兹·卡夫卡创作的中篇小说《变形记》,卡夫卡被誉为现代派小说的鼻祖,被公认为是具有病态才华的世界文坛巨匠。

这篇小说将现代文学与寓言融合在一起,具有二十世纪文学创作的一大显著特点,寓言化。作者用夸张的手法、巧妙的题材,刻画出一个小人物的悲剧人生。使得《变形记》成为其系列作品中最精彩、最典型的一篇。

格里高尔睡的房间拥挤狭小,象征了压迫、禁锢人们的社会;格里高尔的身体变了形,而当时那个世界当中的人,不是身体变形,却是心被扭曲、改变。在这种黑暗的社会中,格里高尔体会到的世态炎凉,与世界上千千万万人所体会到绝望比起来,只是九牛一毛。而格里高尔的死亡,也是那些生活在底层的小人物结局的缩影。人们追求钱财,一切甚至是亲情都被金钱踩在脚下。《变形记》在表面上显得十分荒诞,卡夫卡正以这种描绘的手法,揭示、暴露了当时社会对人的摧残,反映了生活在世界上的很多人的无奈与悲哀。卡夫卡让当时世界中扭曲的灵魂得到了全面的展观!

《变形记》还有更多奇妙的思想与深刻的道理,希望你们也去其中探索一番,欣赏这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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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推荐一本书的五年级

全文共 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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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全人类的营养品。”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一本书,是意大利教育家亚米契斯的代表作,家喻户晓的《爱的教育》。

我记得这本书的扉页上有一句话:一本好书,可以改变无数人的命运;一滴墨水,可能引发千万人的思想。就是这句话,让我完全沉浸在这本书的故事里。

这本书让我认识了新朋友:主人公安利柯,“小博士”代洛西,“小英雄”洛贝谛,乐于助人的卡隆,可怜的奈利……这本书主要写了主人公安利柯成长的故事。作者以小学生的口吻写了主人公一年的所见所闻,记录了在学校和家里的故事,把爱和美全部注入读者的心田。作者用写日记的方式来写作,但每月都有一篇结构完整的“每月故事”。

我喜欢这本书,通过朴素的语言,使我知道爱是无私的,爱是无价的,爱是用任何东西都换不回来的。爱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爱是人人都需要的!

这本书让我记住了一句话:世界到处充满爱。如果你想更多的感受爱的故事,就看看这本书吧。我想这本书一定会让你身临其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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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老师你是我心中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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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老师是燃烧的红烛,燃烧自己照亮着我们;有人说,老师是夜晚的明灯,指引着我们前进的方向;有人还说,老师就像是我们的第二个父母,无时无刻都在关心着我们的生活……可是我觉得,老师是我心中的一本,一本内容丰富的书。

在课堂上,老师就是一本《教材解析》,不停地教给我们许多知识。只要有时候我们同学冒出了自己疑惑的小脑袋,他立马就能翻到那问题的解析,让我们仔细阅读。那时他又变成了另一本书——《提高能手》,列举出一系列相同的题目,让我们举一反三,直到熟知这种题型。

在下课时,老师就是一本《百科全书》,一旦同学们好奇心在蠢蠢欲动,问出一些如“天上的星星有多少颗?”“螃蟹为什么横着走?”等稀奇古怪的问题时,他便会十分有耐心地一一讲解给我们听,不经意让人觉得是书成了精,在和我们讲问题的道理呢。

在午休时,老师就是一本《幽默大全》,常常说出一些有趣的段子,引得我们捧腹大笑。记得一次午休时,老师和我们玩讲笑话。他问我们:“你们知道为什么企鹅的肚子是白色的,而身后都是黑色的吗?”我和同学们互相对对眼,谁的眼神里都没有肯定的答案。老师见我们一个个“大眼瞪小眼”的样子,忍不住大笑起来:“哈哈,你们肯定是猜不到了,要不告诉你们答案吧,来来来都围在我身边……”我们慢慢的走到老师身旁,正准备听答案时,突然只听到一声大喊:“啊!这也猜不着啊!”老师调皮的笑了笑说:“只不过是因为企鹅的手太短了,洗澡的时候只够得着肚子,后面够不着而已啦……”

同学们,听了我的讲述,是不是也喜欢上我这个可以变为各式各样书目的老师呢?他就是我六年级的班主任——陈老师,他就是我心中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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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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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我最喜欢的一本那就是《淘气包马小跳》了,这本书幽默,搞笑,就像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一样。

书中马小跳是一个诚实,活泼,天真的人,在《小英雄和芭蕾公主》的这本书里,更突出了马小跳的诚实勇敢的精神,毛超是一个废话超多的孩子,他要是说十箩筐的话,那么九箩筐都是废话。但是毛超也是一个敢于表现自己的人。唐飞是个除了吃还是吃的人,爸爸妈妈一直给他买减肥药吃,都不管用,唐飞的爸爸是一个很有钱的总经理,他一直给唐飞买各种好吃的。张达是一个说话结结巴巴,含含糊糊的人,所以,他老是不说话,有一个爱好就是喜欢和汽车赛跑。

当然书中还有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但是,我还是喜欢马小跳,因为他总是那么有爱心,热爱小生命。当他看到受伤的流浪狗时,会精心照顾它;当他发现流浪狗一直念念不忘主人后,又想方设法为流浪狗找到主人。当主人不再愿意收留流浪狗的时候,他又发自内心用真诚的话语打动了主人,使狗的主人最终改变了态度,从而达成了流浪狗的心愿——回到主人身边。

整个故事当中,马小跳为流浪狗付出了许许多多,而马小跳那种面对困难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毅力让人佩服。如果我也有这种勇气和毅力的话,那不管学习上碰到什么样的困难,我都不怕了。我一定要好好向书中的马小跳同学好好学习,马小跳,你是我的好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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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推荐一本书年级

全文共 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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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经常听爸爸讲他小时候的故事。因为爸爸是在农村出生长大的,所以他小时候经常抓虫子玩,他讲得故事大多是与昆虫有关的。因此,我打小就喜欢昆虫,更喜欢与昆虫有关的籍。

一次,我偶然发现了一本《昆虫记》,我十分喜欢,便买来阅读。有时洗脚、上床时也都拿着这本书,而且一看就忘记了时间,忘记了睡觉。

这是一本极其严谨的科普读物,作者是让-亨利-法布尔。你可能会认为,这本书中的许多词都非常生疏,如“螽斯”、“松异舟蛾”,这些词令人抓耳挠腮,想不明白:为什么这本书中不用蝈蝈,松毛虫这些比较平易近人的名字呢?不过我认为昆虫记首先是一部科普作品,它在科学上的价值大于在文学上的价值,不应该为了语言美而牺牲这本书的科学性。况且大家对“螽斯”、“松异舟蛾”这样的名字不熟悉,这正好说明了科普做得还不够好。

本书一共分16个章节,每章都是一篇观察日记。因为法布尔在奥朗日写了八年教材,正好使他的文风逐渐成熟,所以这些章节中有许多句子使我耳目一新,尤为感兴趣。其中几句运用了比喻、拟人的手法,如:“它吃得瘫倒在水果旁边,就像一个酣睡的馋小孩,嘴角还沾着面包屑和果酱(这是描写花金龟的)。”还有一句描写孔雀天蚕蛾的,也使我深深着迷:“棕红色天鹅绒外衣,白色的毛皮领带,翅膀中间的大眼睛如同彩色的虹膜,美貌非凡。”这两句话使我深受启发。其中那句描写孔雀天蚕蛾的话,我还将它运用到了我的一篇说明文《蟋蟀的鸣叫》中,这篇文章在班上展读了。

本书不仅让你了解和知道了“圣甲虫”、“多毛长足泥蜂”、“花金龟”、“大萤火虫”等各种各样的昆虫,还能让你学到许多写作方法。所以这不仅仅是一本科学巨著,还是一本文学宝典,读了《昆虫记》,对你的写作帮助也应该特别大!

就像博物杂志的网红张辰亮所说的一样“这个中译本首先做到了动植物的中文名正规科学,这才对得起法布尔昆虫学家的身份。其次,语句通顺优美,不辜负昆虫记文学巨著的地位。如果让我选一本好的中文版《昆虫记》,我就推荐这本。”

朋友,如果哪一天你要网购一堆科普读物,你一定要买这本书,因为,这是一本能令人身临其境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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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珍藏一本书

全文共 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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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的珍藏,给人一种踏实感;而精神上的珍藏,给人一种动力。

而我最好的珍藏,就是《狼王》这本,它给了我自信,也给了我动力。在别人眼里,这可能是一本很普通的书,可是对我而言,它是我永远的老师,因为它教会了我人生中最珍贵的道理:坚强、勇敢,学会自信,化沮丧为动力,还有最值得每个人学习的——永不放弃。

我从第一眼看这本书到现在,已经有五年的时间了。在这五年中,我把全部的回忆交给了它,别的书被我看完之后就放下了,只有这本《狼王》,它都一直陪伴在我身边。

记得那一次,我去参加一场跑步比赛。一开始,还挺顺利的,可是,在中途我就感到了全身乏力,手脚也开始麻木了,这时我是倒数第五。我的体力已完全透支。不过,争第一的信念不断支撑着我沉重的身体。

突然,我眼前一黑,倒下了。虽然我还是想站起来,但我的确已经没有力量了。突然,一只小狼的身影从面前一闪而过。是它!没错,就是它-----柯勒,我仿佛看见了它永不放弃的精神,在我信念即将消失时,有一个念头在激励着我——永不放弃。

对,就是永不放弃,这个信念让我重新站了起来,我也仿佛看见柯勒的生命之火烧得越来越旺盛了。

这个信念一直支撑着我,我仿佛有一股新的力量充满了全身。

不过,我还是输了。

虽然我输了,但是这次赛跑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永不放弃。

如今,我还是珍藏着这本书,珍藏着那份信念——永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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