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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阅读作文700字

全文共 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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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我最喜欢的名言,也从这可以知道,我阅读。每看完一本书,就像爬上一层阶梯,就这样一本一本地看,一步一步地爬,会有一种成就感向我扑面迎来,越来越享受这种感觉。

一本好书,犹如一个朋友,伴你经历风雨,伴你一路成长,一路净化你的心灵。书没有好坏,只有爱不爱。你可以将一本书翻上无数遍,甚至背下来,也可以选择囫囵吞枣地浏览一遍,完全取决于自己的内心。

还记得小时候,那时整天除了玩就是玩,也不知道还有别的什么事。出门玩时,有一位小哥哥在亭子里不知道在看什么,我垫着脚瞄,他一回头看,盯着我,氛围中有一丝尴尬,勾了勾小手。小哥哥看我这样,递给了我一本,我拿了之后就跑回家了。一进门,趴在沙发上,翻开书面,艰难的拼着拼音读,每一页都有图片,看得津津有味。接着,又缠着爸爸给我买几本,他拗不过我,只得同意了。看得久了,才知道这一类书是连环画。从那以后,我迷上了读书,无法自拔。

随着年纪的增长,连环画已经不能满足我的要求。我又找到了一块新“绿洲”——县图书馆。周末只要有时间,一支笔,一个笔记本,一杯水就能陪伴我泡在图书馆里一个下午。读书还使我养成了做笔记的好习惯。记书中优美的词语和句子,做笔记还锻炼了我的记忆力,对于我平时的写作和做阅读都有帮助。

读书虽是一件小事,但对于我们是一件大事。如果我的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像没有阳光。读书就像避开凡尘的喧嚣,享受精神的愉悦。我喜欢在深夜里阅读,暖暖的光照射在书桌上,书中的文字就像一群小精灵,我和它们一起交流、唱歌。坐落在窗户的另一角,斜望着月光,安静地倾听风的声音,闭着眼,感受着茶杯的暖意,就是一幅优美的风景画。

书,是我们的朋友,我愿意善待它。读透生活的道理,领悟精髓;读懂人生的意义,积极进取;读出生命的喜悦,释放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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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阅读《绿山墙的安妮》心得感受

全文共 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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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它讲的是一个善良爱幻想的小女孩,她的名字叫安妮。她的身世很可怜,安妮的妈妈在她三个月的时候得病死了,四天后父亲也得热病死了。于是安妮一下子变成了孤儿,在她11岁时候被马修和玛瑞拉收养,来到了美丽的绿山墙农舍。

安妮长着一头红色的头发,是一个脸色有雀斑总是喋喋不休有说不完话的女孩。她为人正直,善良勤劳,虽然她从小失去父母,在孤儿院长大,又被人收养,但是她没有成为一个性格孤僻的人,而是对生活充满热情和好奇心,整体沉浸在自己的美丽幻想中,她第一次幻想就是自己是一个穿着白色婚纱、头披美丽面纱的新娘。最后他以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奎因学院。我要学习她努力学习的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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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学生阅读《茶花女》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11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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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合上书,望着灰白的天空。窗外的雨浠浠沥沥地下着,似乎也在为这名不幸去世的女子的悲惨命运垂泪。我闷闷地叹了口气。

可怜的玛格丽特!你既然选择了茶花作你最钟爱的花,却为何不能像它一样坚强、自爱地活呢?那些穷奢极侈,骨子里却空无一物的人戏称你“茶花女”,是因为你贫寒的出身,还是因为他们自以为有资格将你看作一个卑贱的人?如果是前者,难道你不该活得像朵惊艳不俗的茶花,让他们自惭形秽吗?如果是后者,难道你不该跳出这种寄人篱下,供人寻欢作乐的不堪生活,重新寻找自己的幸福天地吗?

可是你没有。面对自己的沉沦,你只是偶尔抱着希望,的时候却是听之任之。我不懂,我真的不懂。既然周遭人都如此不堪,为何你要为了他们的眼光和议论放弃了自己的真爱?你放浪的外表下是如此淳厚善良的心,为何面对世俗的丑恶和现实的无理,你不能挺起脊梁,义正严辞一些?你为何宁愿受黑暗社会的蒙蔽,认定自己是污秽不堪不可救药的,为何心甘情愿做封建门弟等级观念的牺牲品呢?我不懂,我真的不懂!

阿芒杜瓦,你这个懦夫!我不禁也要为你叹声“可怜”,因为你生来的身份带给你的遭遇,但更因为你寻到自己的幸福,却没有用坚定的信心和勇气去牢牢把握!

玛格丽特正如她所爱的茶花,既顽强坚韧有脆弱无助。她可以在满身负债时断然拒绝瓦尔维勒以存款生息为诱的求婚;可是爱人诋毁她的一句话,却又可以彻底将她击溃。

可是你从未想过这些,阿芒!我敢说你没有。否则,你不会因为争风吃醋而对她恶言相加,即便后来道了歉,可是伤口将难以愈合;你也不会鲁莽驳斥她求助别人来实现梦想的小小要求——这又折损的了你什么?无非是一点虚荣的自尊,在爱情面前无谓有无的傲气罢了;你更不会因为她一封身不由己的断交来信,和几句不得已的话,就轻信她是别人心目中的妇女啊!难道你没有看见她受你辱骂后那种欲言强止的神情,被你漠视后那种哀婉冤屈的眼神?

你也是可怜的。这种可怜建筑在你的懦弱上;而你的懦弱,又建立在这个腐朽不堪的饿社会赋予人们的扭曲的伦理、价值观念上。是的,尽管你曾拼尽气力要冲破这些阻碍,但一个人的呐喊,在一千、一万个人的唏嘘揶揄声中是那么渺小。你终究敌不过这个畸形的社会形态——况且在这样的社会中成长起来,自己本身就注定不可避免地带有这种畸变。所以,你对玛格丽特的爱是深切真挚的,却又无法不是浅薄浮躁的。

如果说玛格丽特是冬季饱受风霜,奄奄一息的茶花,那么阿芒就是她久违的和熙春光。这束生命的阳光穿破一路雨雪要为她倾泻,却最终钻不透那层厚重的乌云,只能与她隔世相望。而茶花也在渺茫的希望和凛冽的寒风中逐渐枯败、死去。

我再次仰望窗外的雨和灰白的天,深深吸了口气,又重重地吐了出来。愿这匆忙的世间,能随人的吐纳尽卸虚伪功利,不再重演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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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字的阅读日记

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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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知识的宝库,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我的伙伴。是书让我慢慢地认识这个世界;是书教给我无穷的知识;也是书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我和书之间有许许多多的故事。

只要有空时,我的手里总是拿着一本书。经常有人问我:“你为何对书如此着迷?”其实,我也说不上来,书

就像磁铁一样深深的吸引着我。如果我看见书店又出新书,而且还是我最爱看的“儿童文学”或“世界名著”这两类的话,我就会控制不住自己,非要去看一看不可。如果我手里拿着一本好书,我可以连续几个小时看书,直到把书看完。我和书之间已经有了深深的“感情”。假如我好几天没看书,还会有点思念,迫不及待的想看书。

有一天,我正在津津有味地看书时,妈妈说她有事出去,叫我等会儿把煮开水的壶的插头拔掉,我点了点头。可我被书中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早把答应妈妈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了。等妈妈回来时,她看见我的第一句话就是:“你把插头拔掉了吗?”“哎呀!我忘了。”这时,一股难闻的焦味扑鼻而来。我和妈妈马上跑到厨房,只见那壶水烧得只剩下底儿了。妈妈生气地对我说:“你怎么能这样呢?你这个月的零花钱甭想要了!”尽管我想要零花钱,但是我更喜欢书,与书相比,零花钱又算的了什么呢?

我爱看书。在我伤心的时候,是书让我忘记了悲伤;在我快乐的时候,是书与我分享;在我冲动的时候,是书教我冷静。我想对书说:“书,我永远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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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中学生小王子阅读笔记

全文共 1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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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飞船穿过浩淼无垠的太空,璀璨的星河中,一颗不起眼的行星上,生长着一株沾着泪珠的玫瑰,她的脸上染着淡淡的忧伤,娇艳的花蕊不住地叹息,花香萦绕,却带着幽幽哀愁,伴着无比的眷恋。那个自己爱过的人,再也不会回来了吧,脑海中回响道,那藏在记忆深处的,依旧是那段最珍贵的时光。

玫瑰闯入了她的主人小王子的世界,这个孤独的男孩藏蕴着人类最初最纯净的心,他喜欢悠闲地坐在椅子上看着四十三次的日落,他喜欢用好奇去观赏这个世界,他的爱是最纯净的,对玫瑰有着永久的挂恋。但小王子却与玫瑰闹了别扭,离开玫瑰。带着最初始最纯净的心,小王子开始了奇妙的旅行,正如小孩子一样,当他满怀欣喜地去面对其他星球的人们时,却对那些所谓追逐梦想不断工作的大人们感到晦涩难懂,人们往往是事与愿违吧,为了所谓梦想的东西追逐,却忘记自己的那份初心,这往往就是那些不可理喻的大人的所做所为吧。

小王子到达的最后一个星球是地球,这个我们生活的地方,他在那里遇见了一只狐狸,并且在狐狸的要求下驯服了狐狸,狐狸认为被驯服之后一定会感受到快乐,也对小王子爱屋及乌,喜欢那被风拂过的麦浪。

小王子在狐狸的话中学会了爱的独一无二,于是想起了那颗行星上的玫瑰,他告诉狐狸自己必须要对爱付出责任,我想,这时狐狸心中一定会感到些许不舍与失落吧,人也往往是在不经意间伤害了他人,而他人的心绪只能由自己去承担,成为永恒不可擦去的那抹痕迹。虽然心有所伤,但狐狸仍然在分别时吧真理告诉了小王子: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到的,必须用心去体会。

可是小王子在探求玫瑰的路上,发现自己再也不能回到那颗星球上了,他徘徊在降临于地球的地方,对那独一无二的玫瑰感到无穷无尽的思恋,他最终因为思恋而找到了毒蛇让毒蛇用毒液将自己毒死,让笨重的身体留在地球上,灵魂去寻找那玫瑰。故事的结尾是小王子无力地倒在沙漠里,无声无息,如石沉大海。

这本被誉为“成人童话”的小说叩击我那紧锁的心弦,四散的哲理蕴含其中。

#347947中学生小王子阅读笔记6 #347947 middle school students read readingNotes 6

这个寒假,我只用了一天时间就把《小王子》这本书读完了。这是我读书最快的一次,因为这本书实在太好看了,我迫不及待地想马上把它读完。

《小王子》这本书是法国作家安东尼写的,这本书主要讲了:“我”是飞机驾驶员,在一次航行意外中结识了一位来自遥远星球的小王子,这位小王子看懂了“我”的一幅图,一幅以前从没有人能看懂的很久以前画的一幅蟒蛇吞食大象的图,于是我们成了好朋友。

小王子给“我”讲述了他的历险:他来到地球之前经过的星球和上面的人:第一个星球上住着一位威风凛凛的国王,他只让别人服从他的命令。第二个星球上住着一位爱慕虚荣的人,在他的眼里所有人都是他的崇拜者。

第三个星球上住着一个酒鬼,他不停的喝酒是为了忘掉羞愧。第四个星球上住着一位贪财的商人,在他眼里只有钱。第五个星球上住着一位守职的灯夫,他每天都按时的点灯、休灯。第六个星球上住着一位地理学家,他有许多探险家的星球的样子的笔记。第七个星球就是地球。小王子在地球上驯养了一只狐狸,但在临走时没有将它一起带走。”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生命是短暂的,任何事情都又可能是短暂的,只有珍惜任何事情,就等于珍惜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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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阅读初三作文

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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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读百遍,其义自现”这是我国唐代诗人杜甫的名言。意思是书读多了,书中的意思也便明白了。

我喜欢读书,我并不认为读书是一种枯燥无聊的行为。相反,我认为读书可以使我烦躁一天的心情平复下来,可以是我明白非常多的常识和道理,还可以提高写作能力,何乐而不为呢?我喜欢看杂书,各类各样的。因为在书里我可以获得一种别样的快乐。

有一本书,我百看不厌。当读到女主为了保住男主,坠落悬崖是,我会潸然泪下,当看到女主和男主重逢时,我又会新笑颜开。书籍对我来说是一个益友,也是一剂医治心灵创伤的灵药。每当夜深人静时,总喜欢拿着一本书翻看一下。

我喜欢的书有着非常多种。我喜欢在早晨或着傍晚,迎着朝阳或晚霞,拿着一本书,坐在院落中细细品味。妹妹曾经说我是一个“书呆子”只要看到一本好书便想将她带回家。但我对于这个称呼特别喜欢。

还记得有一次,在姥姥家发现了一本好书,便立刻拿起来,直到吃饭的时候,我依旧再看妈妈叫了我好几声,我始终没有答应。之后,妈妈便进屋里去叫我,看到我还在看书,就说了一声:“真是个书呆子。”我依旧沉迷于书中所描绘的景象,直到妈妈的河东狮吼响起,我才依依不舍的把书放下去吃饭。类似于这样的事情还有非常多种。

读书,是快乐的源泉;读书,是慰及我心灵的良药;读书,是精神的一种寄托。

读书,原来如此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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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伊索寓言》阅读感受300字

全文共 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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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索寓言》是古希腊人对生活和斗争的概括、提炼和总结,也是留给后人的一笔精神遗产,也是我们小朋友最常听到的“寓教育于故事”的典范。

《伊索寓言》共有200多个故事。本书精炼了其中最好的55个,让人们在阅读一个个精彩故事的过程中,逐渐明白一个个深奥的道理。

这本书里面的每一个故事都十分精彩,但令我受益最深的还是“狮子和老鼠”。它主要讲述了在森林里,一只狮子救了一只小老鼠的命。老鼠说要报答狮子。狮子感觉自己这么威猛,一只小小的老鼠能做什么来报答它,于是就没当回事,懒洋洋地走开了。过了几天,狮子掉进了猎人的陷阱,动弹不得。小老鼠来后,三下五除二就把缠住狮子的网咬开。狮子得救了,内心感觉很内疚。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小看任何弱小的人,也许在关键时刻,它能帮上你的忙,甚至救你一命。

《伊索寓言》是一本告诉人们很多道理的好书,应该传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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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复活》阅读有感心得

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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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活是列夫托尔斯泰的一本著作。很久以前,我就在图书馆的暑假上看过,只看了一眼,那新颖的题目就深深吸引了我。

现在我终于翻开了这本沉甸甸的大书。

故事讲述了一个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与一个女仆卡秋莎之间春节的爱情,直至后来三年的军旅生活是他的思想受到了污染,彻头彻尾成了一个“利益主义者”,以至后来对卡秋莎做出了无法弥补的恶行,并抛弃了她,使其堕落了下去。多年后,当双方以犯人和陪审员的身份重逢于法庭时,聂赫留朵夫的良心受到了深深的谴责。使他从一个堕落人完成第一次的“复活”他忏悔自己当初的恶行。为了赎罪,他开始了对玛丝洛娃(即卡秋莎)的帮助。在为此奔波的途中,聂赫留朵夫亲眼目睹了俄国农民的痛苦与贵族的压迫。从一群只因身份证过期就被关了一个月的人到被冤枉防火的老农民……最后,他决定与卡秋莎·玛丝洛娃共同赴西伯利亚流放地,这时的他的心理和精神上完成了第二次“复活”。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聂赫留朵夫的第一次复活能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对他来说就已经是一大进步。这次复活不仅解救了卡秋莎,让他明白世界上其实不只有黑暗也有光明,不只有邪恶也有善良,同时也帮助了那些被诬陷的囚犯,及其他受着不公平待遇的人,摆脱了命运对他们开的玩笑。这时,曾经堕落的聂赫朵留夫找回了一些本性。

知道后来他与马斯洛娃一起流放到了西伯利亚,尽管马斯洛娃已经不再需要他的陪伴,他仍然希望马斯洛娃能宽恕他,并想继续帮助马斯洛娃找回自己,重新变回原来的那个卡秋莎。这时,聂赫留朵夫才算是真正的复活了,他已经彻彻底底地从一个堕落的贵族公爵变回了一个善良的人,一个心地善良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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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阅读节作文300字

全文共 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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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五,何老师说,我们学校周五要举行一个阅读嘉年华cosplay的活动,让我们买,做衣服,然后带好你演的角色的书。

终于挨到了放学,我用妈妈给我的钱买了一件披风,我就走了。我边走边玩并说道:“披风真好看,妈妈也一定会喜欢的。”我就给妈妈打了一个电话说:“妈妈,我买了件披风。”妈妈说:“真棒!”走到家后,我大吃一惊,发现我的披风不见了,我又说:“这下好了,又要被妈妈骂了。”我心想:要是我早把披风放到书包里头就好了。妈妈知道了说:“我们去学校门口重买吧。”于是,我们又去学校又买了披风和帽子。

时间过的真快,就到了周五了。我们穿着我们做的,新买的衣服上演了。天气很热,等了很久。终于,轮到我们了,我拿着我的书,穿着新披风上场了,走完后我们三年级的全体同学一起唱了《明日歌》。“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歌声响遍了整个操场。

虽然我们满头大汗,但是我们第一次参加这样的活动,内心都充满了新奇,期待!特别是当我们穿着道具上台走秀的那一刻,忐忑的心情仍让我记忆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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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快乐阅读的作文

全文共 1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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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童年,是人生无比美妙的季节,也是最适合播种的季节。有人说:少年阅读的书,是滋润人生的最好营养。中国古人也有“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说法。在这万物竟绿的季节,我们应该把读书当作耕耘和播种,让迷人的浓浓书香飘溢在我们的周围,让读书生活伴随着孩子成长的每一个脚步,奏响他们自信、充实的音符!

培养一个热爱阅读的孩子,是许多家长的共同心愿,但现实的情况却是很多孩子不喜欢阅读,或者只是读一些快餐式的流行读物,家长、老师为此都很苦恼。借此机会,和大家谈谈我在引导孩子读书兴趣和方法上的一些切身的体会。

我的孩子杨丰毅非常爱读书,她和书简直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回顾孩子和书籍结缘的过程,如果简单总结一下,孩子三四岁就开始看《幼儿画报》,《聪明故事屋》《故事大王》,一套《妈妈讲故事》我经常在晚上睡觉前给他讲,讲了很多遍,孩子甚至可以看着画面给其他孩子讲那些故事。孩子上大班的这个时期,我利用空闲时间教她认识了一千多个汉字,基本奠定了她读书的文字基础。读二年级时,孩子便开始了认真读书,三年级时阅读量明显增大,加上何老师教育有方,经常给孩子讲读书的好处和有趣的故事,这让孩子更加喜欢读书,而且阅读速度变快,有时一天能读两本故事书,阅读的选择性也在逐渐增强,有了自己偏爱阅读的内容,如儿童版的四大名著、感动小学生的100篇寓言、100篇童话故事、100篇人物、100篇科幻等。而且对于喜欢读的书有了百看不厌的情形,一套20多万字的《格林童话》,她就看了三遍。

我就是这样逐渐培养她对图书的好奇心。家长朋友们不妨来试一试。

一些精美的图画类幼儿书,很能吸引孩子。对于相当于中班的孩子,应该逐渐从看实物类的图书向看情景性的图书转化,家长给孩子讲故事尽量要有图画书做依托,以刺激孩子对于那些并不连贯的图画的好奇。因为图画是有跳跃性的.,理解那些图画能培养孩子的想象力,而想象力是阅读最本质的基础。对于大班的孩子,要逐渐从读有图画的书向读纯文字的书转化,以吸引孩子对于认识文字的向往。我们经常看到一个小孩子一本正经儿地看着妈妈讲的故事书,虽然他不知道那些字的读音,虽然他还不能独立阅读,但这分渴望是点燃燎原之火的火种,我们不要轻易地放过它。对于那些一字不识却拿一本大书,用手点着字大声“朗读”的孩子,我们可千万不要嘲笑啊,因为我们的嘲笑会使他变得羞愧,而羞愧心理会使他减慢尝试的脚步。最好的态度是,大人也要同样严肃地帮助他,领着他继续他的“朗读游戏”,这样会大大激发孩子的阅读欲望。那个大声“朗读”的孩子,将来就是世界上最爱阅读的儿童,在我们抱怨孩子到了10岁还不喜欢阅读的时候,我们应该后悔,当初孩子心中燃起的对于书籍的热情之火,也许就是我们在无意中扑灭的。

让孩子打小就能够品尝到阅读的快乐,这是最幸福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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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阅读话题日记怎么写

全文共 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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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幼儿园到现在,我书架上的书已经积累了很多,但都只是装饰,我很少看,因为随着年龄的增长,喜欢也在变化。

在我一年级的时候,总在学校里看见那些大哥哥拿着一本书——《查理九世》,几乎像教科书一样,人手一本。于是,我便让妈妈买了两本。也许是随妈妈爱看恐怖片的性子,我一看就停不下来了,直到深夜妈妈叫我,我才去睡觉,到了后半夜,我做梦梦到了这本书里的情节,被吓得跳了起来,奶奶都被我吵醒了。

二、三年级的时候,别人看什么我就看什么,然后让妈妈买全册,下课拿来炫耀。其实,大多数书我并不觉得好看。

四年级我就特别迷科幻小说。每次数学课的时候,我总是先把老师讲的课基本听会了,然后把数学书摆在桌面,把小说放在桌肚,让同学帮我把关。只要老师一来同学就会叫:“危险危险,老秃头来了!”然后全员拿笔,装腔作势。等老师走了,我们继续看书。

六年级,我又开始看侦探小说了。每晚,正看到高潮,妈妈就不由分说地让我睡觉去了,不过呢,我会在梦里设想接下来的情节。我有时也会在梦里把自己想成文中人物,享受骗警察的愉悦。

每次看这些书的时候,就是让自己进入另外一个世界,体验不一样的感觉。

我印象最深的,是看《宇宙最后一本书》,它讲的是主人公所处在的未来,人类发明一种“针”,只要用它就可以直接得到知识,所以便没有了书的存在。那个时代也是一个混乱的时代,有钱人住大房子,没钱的只能住在集装箱。主人公在一片废墟中找到了一个老人,那个老人和主人公一样不能注射这种“针”,但是在老人的箱子里却有许多书。接下来,书就被没收了,如果我是主人公,也许也会靠这些书拯救那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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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阅读名著《儒林外史》读书笔记

全文共 9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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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指儒人、读书人。而“儒林外史”也就描写了清代读书人那些荒诞不经的故事。在这个寒假,我读完了手中这一本厚厚的古言白话书——《儒林外史》。这本书讲述了一群热衷科举、追求“功名富贵”的读书人的形象,讽刺了当时因残酷的科举制度而造成的极端虚伪的社会风习,在那个时代有着不同寻常的地位。

古人云“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对于我们学生来说,读书能让自己的知识拓展、思想开阔,更有“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样的名言,但是在这本书中,我却看到了一种极端的读书方式。为了财富,金钱和权力,读书人可以废寝忘食的读书,也可以从少年考到白发苍苍的老人。在这其中,范进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他是一个明朝的老童生,直到五十四岁才考中秀才,中举以后竟然欢喜的疯了。在那之后,范进的官途顺畅,家中金银珠宝样样不缺。他的老母亲见到范进的财产后,也欢喜的一口气没上来,一命呜呼。正如这本书开篇所说:不过说人生富贵功名,是身外之物,但世人一见了功名,便舍着性命去求他,及至到手以后,味同嚼蜡。

即使知道结局是怎样,却还要一意孤行,享受功名带给他们的富贵。在残酷的封建统治下,书中的人们为追求功名富贵拼命读书、尽力读书,他们做着自己不愿做的事来追求虚无的利益。这种规则却很少有人打破。

当然,这个社会中也有坚守自己内心真正所想的人。王冕七岁丧父,在秦老家放牛为生。在如诗如画的风景中,王冕慢慢长大,练就了好画工。他厌恶官场之间的斗争和权势,最终选择退隐山林。我也从中感悟到生活的道理。要坚持自己所珍爱的,不为了利益而轻触底线,不为了权势而失去尊严。

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是王家三姑娘以身殉夫的故事。我惊讶于王玉辉那三声“死得好”,可在看到之后的转折后也感叹世事难料。面对女儿和老友的离世,这位老人仿佛被一种无形的力量打垮。有些人和事总是失去了才懂得珍惜。都说读书可以明目,可书中的人物眼前仿佛蒙上了一层肮脏的薄膜,只看得到眼前的功名富贵和脸面,根本看不到那些值得坚守的名节与操守,我感觉那个社会是悲哀的。

每读一遍《儒林外史》都会有不同的感受。我从这本书中学到了要敢于打破普遍的规则,开创自己的路线;要坚持自己内心最真实的想法,不因外界干扰而放弃自己的内心;要珍惜当下、坚守当下,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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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名人传》阅读体会感想

全文共 7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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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了法国作家罗曼·罗兰的著作《名人传》后,深有感触,对那三位名人十分敬佩。贝多芬、米开朗基罗和托尔斯泰。一位是音乐家,一位是雕塑家,一位是小说家,虽然他们的职业不同,但是他们都是为了自己的梦想、真理作出努力。他们的意志力如钢铁般坚强。

在这三位伟人中,我最敬佩的还是米开朗基罗,他表面上比贝多芬幸运多了,它既不贫穷,又不残疾,出生于佛罗伦萨的市民家庭,从小接受贵族教育,又有很高的文化素养,但是,在精神上他却比贝多芬更受折磨,有着更大的压力。他是孤独过了一生,他的家族从未给过他任何温暖与鼓励,只是在他身上谋权取益。他到处遭遇嫉妒和陷害,生活环境和奴隶差不多。贝多芬从精神上还是自由的,他可以做任何自己想做的事,可米开朗基罗却没有自由,他不得不为教皇们服务,她们拿米开朗基罗当牛马使唤,他一辈子都像拉磨的驴一样拴在教皇的磨坊里。如果米开朗基罗没有自己的理想追求,也许它就不再那么痛苦,生活在折磨之中,就会以教皇赏识为荣,更追求表现尊严与意志。

读完后,我也认为这些伟人背后的生活是艰辛的,在成功之前是要付出代价的,他们勇敢的为理想而奋斗,我们要忘掉生活中的不如意,因为生活好似一个五味瓶,有着酸、甜、苦、辣、咸,要重新获得继续前进的勇气和力量。在这三位名人的传记中,也透露出了他们的缺点,比如:贝多芬的暴躁脾气,米开朗基罗的软弱,列夫·托尔斯泰的固执。其实《名人传》告诉我们:那些名人或英雄也并非十全十美,都有一些缺点和不足之处,他们和我们一样都是人,不是神仙,但是这些问题并不阻碍他们的理想事业。悲惨的命运同样也会降临在他们的身上,所以每当我们遇到困难时要冷静地去思索方法,怎样可以解决,不要总去埋怨,多想想这些忍受并战胜痛苦的英雄和名人们,坚定自己的信仰,去努力。

看完这本书后,我明白了:虽然人的一生中会经历种种磨难,但是我们不可以向命运屈服,在生命的最后也要不屈不挠,才能有所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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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最新初中生名著阅读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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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到现在已经看了一大半, 师徒四人经历的磨难也不在少数, 不过给我印象(感触)最深的, 则是师徒从刚开始到现在的巨大改变。

在四人中, 改变最大的非孙悟空莫属。 他是唐僧的大徒弟, 毕竟是个猴, 总有点野性。 开始时, 是见到妖精、坏人, 不等他说什么, 一下子就打了下去,

孙悟空是个妖怪, 他认为打人不是一件很大的事。 但经过唐僧不断的教化, 孙悟空也越来越向“善”这个目标靠近。 就如七十六章里的, 悟空和象鼻怪作战时,

到最后还说“不要打伤它, 要不然师傅看见又会说我”之类的。

什么使孙悟空有了这样大的改变? 有师傅的教导, 有师弟的帮助, 不过更重要的还是在于自己,他不想改谁又能奈何。 “人最大的害怕,

是在于我们的力量无边无际” 在这漫漫取经路上, 他保护了唐僧, 又何尝不是重塑了自己? 如果孙悟空没有这些种下的因果, 那他现在应该还在花果山里, 红尘世中,

这样的孙悟空只是一个候, 一个妖, 他永远不会认识自己,也不会成为后来的“斗战圣佛”

唐僧自然也是书中比不可少的人物, 一切的起源都由他而生。 七年级上语文书上说他胆小, 小学课本里也说他胆小。 一方面可能是衬托孙悟空的勇敢,

但我觉得这也是正常的。 刚开始, 唐僧一听妖怪就马上摔下来, 那时候他只是一个刚出京城的人, 后面慢慢就能应对, 也没有之前的那么胆小, 结交了很多友人。

这些都是他的改变, 他的成长。 在别人都对他说“西天取经太难了, 往东边去吧”的时候, 他并无退缩, 因为他心中有信念。

别人都说孙悟空像雷公, 还身材矮小, 但他总是丑, 用处可大着呢。 是呀, 唐僧, 大家的师傅精神支柱; 悟空, 机灵法力又高;八戒, 好吃懒做,

但关键时刻还是使得上劲儿的; 沙僧, 虽然不似大师兄那般高强, 但老实, 总能在调和大家, 在这部书中, 每一个人, 没一件事, 都缺一不可,

缺一则不是一本完整的西游之路。

如来菩萨为什么要让他们历经九九八十一难? 如果说唐僧以前在大唐读的经书只是了解的话, 那让他历经这么多难后, 取到了大乘经书时, 他则是懂得什么?

懂得了他自己的真理。 在生活中, 是否也有很多人像他们一样, 有的聪明, 有的老实, 有的憨厚, 有的善良。 有人曾跟我说“如果有难易两条路, 选难的那条,

他带给你智慧和经历是在易的那条所感受不到的。 ”许多人也是这样, 在自己曲曲折折的人生中, 去发现, 去了解, 去探索, 去懂得。 也许他们的外表并不出众,

但他们的心灵是美的。 有人问我, 什么是美? “美呀, 就是从知道到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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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阅读《活着》有感作文

全文共 9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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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余华的《活着》,不明白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其实,福贵的人生代表了那个时代大部分中国人的命途:从身为地主的浮华到败家后遭压迫;从被国民党逼迫去打仗到遇到解放军回家团聚;

书中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地方,但此刻一直盘旋在我脑海中的是福贵的儿子有庆给镇长的女儿献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场景。我仿佛看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铁青地呢喃着头晕,我仿佛触摸到他想要抽出那被医生死死握住的全是骨头的手。我似乎就在那样一个场景中,想要上去帮一把有庆,却被什么阻挡着,只能眼睁睁看着。其实有庆是不是代表着那个年代想要拯救中国的有志之士呢,他们一腔热血被时代活活抽干,成为有权阶级的美食。

画面一转,是老人福贵和他的老牛福贵。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下午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己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这天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明白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那里就只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明白只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搞笑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己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后,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久久停留在故事中,眼前一会儿是少年时飞扬跋扈的少爷福贵,一会儿是得了软骨症不能干活而哭泣的家珍,一会儿又是饿的撑死的苦根。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似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己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那里流着谁的眼泪呢。

原来,《活着》便是的幸运,亦是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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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是阅读迷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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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识字起,就非常喜欢阅读。我经常沉浸在书的海洋里。有时读着读着,就忘了周围的一切。

我很喜欢读书。不管课间还是早读,只要一有空,我就会拿出书来,静静地阅读。课间时,同学们都在教室外玩耍。有时读到一本有意思的书,我便会留在教室里阅读。即使外面非常吵闹,笑声、喧哗声此起彼伏,也丝毫没有影响到我阅读。有好几次,同学进教室拉我出去玩,他们说:“包明轩,书有这么好看吗?快和我们出去玩呀!”我只能告诉他们:“这本书真的很好看,我正看到最精彩的地方。”有时候拿到一本好看的书,会使我觉得书中的世界更有意思,比去外面游戏更能吸引我!

有一天,我坐在沙发上读起一本有趣的故事书,读着读着,我就入了迷。妈妈叫我去吃饭,我好像没听见一样,继续读。妈妈又喊了一次,我才依依不舍地回应道:“好的,我马上就来。”但还是嘴动人不动。过了一会儿,见我还是没去,爸爸生气了,上前把我的书夺走,责怪地说道:“吃完饭再看!”我只好乖乖地来到饭桌前。但吃着吃着,我又抑制不住,拿出藏在衣服里的书来,看了起来。爸爸哭笑不得,看我读得那么入迷,不知道该说我什么好。

我只要读起书,就仿佛“钻”进了书本,就像一条钻进了苹果的虫子,再也不想出来了!我是不是一个十足的“小书虫”呢?这就是我,一个爱看书的阅读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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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草房子》阅读心得400字

全文共 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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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里童年那纯真的味道,想念着小时候说的那些天真的话,做的那些有趣的傻事。

无数次在梦里回到小时候赤着脚在泥地里抓蚯蚓去钓鱼;躺在妈妈怀里撒娇;用舌头舔着童年时余留在嘴边的香甜……一次又一次躺在河边,仰视着那蒙着面纱的月亮,平视着波光粼粼的湖面,真想大声喊:我想回到童年。是啊,童年多么让人留念呀!

当我走进曹文轩的《草房子》,当我读到陆鹤对人格尊严得坚守;纸月弱外表背后坚韧的性格;杜小康从优越的家庭条件徒然变成失学儿童后不甘地抗争;蒋一轮老师与白雀姑娘注定无望凄苦的爱情;桑桑面对病魔纠缠表现出来对生与死的坦然……时,我想起了我的童年。

我的童年是一条条彩色的橡皮筋

两个小朋友站在两边,中间让别的小朋友跳各种花样小汽车,嘀嘀嘀,马来开花二十一,二八二五六,二八二五七,二八二九三十一;三八三五六,三八三五七,三八三九四十一……嫩嫩的童音轻轻哼着,大家脸上尽是欢乐的表情,小腿在皮筋上翻飞,即使不小心摔倒了,也不哭,站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尘,接着跳……

我的童年是一片鸡毛

鸡毛在风的吹拂下,飘飘悠悠地飞着,时而高,可以与大雁媲美;时而低,又如蜻蜓低飞。有时被风吹到河里,在湖面上架起一叶小船;有时被吹到芦苇丛里,当小虫子的乐园,甚至还可以把它当做苇叶的风筝!

转眼间,童年成了遥遥的回忆,在河的对岸向我招手,越来越远,越来越远……就像那烟波浩渺的河,虽然我们曾经无忧无虑地在它的清波里嬉戏,打闹,但现在却无法再次踏足了,只有那深深的回忆,只有在梦中才能再次领略这种乐趣。

读完了《草房子》,我明白了,童年就是一间充满阳光的草房子,她让我们想起浪漫、温馨、纯真无邪,是一切美好的所在,她美得宁静、温馨、悠远,而且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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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简爱全书阅读心得

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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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学史上有许多经典名著都已永垂不朽,但能够像《简爱》这样深深地进入人们的灵魂的旷世奇作并不多。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

《简爱》是一部自传色彩极其浓厚的长篇小说,它以平实却又震撼人心的语言向我们阐述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生的价值=自尊+爱。

这是一部以爱情为主题的小说,却又毫不低俗。主人公简爱是一个心地纯洁,善于思考的新社会女性,她生活在社会底层,受尽磨难。她的生活遭遇令人同情,但她那倔强的性格和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精神却为人们所赞赏。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舅母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谩骂与毒打。我们很难想象她到底经历了什么,但我知道这些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无疑是对其尊严的无情践踏。

或许,正是因为这一切的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百折不挠的精神,一种不可战胜的内在的人格力量。

小说主要描写了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的爱情。她的爱情观更加深化了她的个性,加强了他的人格魅力。她认为爱情应该建立在精神平等的基础上,而不是取决于社会地位,财富和外貌。只有男女双方彼此正真相爱,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

正因为如此,在罗切斯特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的地位低贱而感到自卑,反而是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就不被别人尊重。也这是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又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才使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且慢慢爱上了她。他的真心也赢得了简的真心,并接受了他。

但过程并不平稳。其实罗切斯特已有妻子,简默默地离开了。当简再度归来,庄园毁了,罗切斯特也成了一个身染残疾之人。但正是在这样的大条件下,简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

《简爱》展示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璞归真;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自尊与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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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人生难得一知己叙事文阅读_1100字

全文共 9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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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末秋初的一天,青林兄打来电话:“张汉忠从北京回来了,晚上朋友聚一下,你一定参加呵。”

听了青林的话,我甚是欢喜,“随感录”刊头的漫像就是汉忠给我画的。一别十几载,今日将重逢,恨不得马上见到他。

我随口答应:“好!好!我保证按时到。”

如今的汉忠已今非昔比,不但在北京闯出了一片天地,还多次在中央电视台四频道推出的漫像大赛中担任评委会主任,这次一定让他再给我画一张漫像。

放下电话,当年汉忠给我画漫像的场景历历在目。

那是1993年5月的一天,我时任《鸡西日报》政文部主任。下午一上班到编辑部交完稿在走廊遇见了汉忠,虽然他离开鸡西多年,看到老朋友依然热情、亲切、爽快,我请他到办公室坐下,递上一杯白开水,便侃起了以往的亲情、友情和兄弟情。

汉忠是专门来看望我的,老友相逢总觉得时间过得太快。他起身告辞,我说:“兄弟见一次面不容易,给我画张漫画留个纪念吧。”他满口答应的同时,从上衣兜里拿出一支炭素笔,我随手递过去一张巴掌大的白纸。

汉忠坐在我对面,刷刷刷几笔,我的漫像便活灵活现地跃然纸上,且在漫像的空白处写了“忠顺漫像,汉忠漫笔,九三年五月。”

我看到自己的漫像,不但赞不绝口,而且深深折服。汉忠的漫笔功力越来越厉害了。同事、朋友、家人看了漫像就认准是我,寥寥数笔,便把我的容貌特征一览无遗,精彩。

那次一别,再没有与汉忠取得联系,后来听朋友说,他在北京发展得很好,不仅成了漫像的大家,并在漫像创作的理论上提出了方向性的论点,得到北京同行的赞赏和认可。

突然有一天,在央视四频道,赵保乐主持的漫像大赛中看到了他,不但是评委,而且担当评委会主任,绝对的*。

我如约赶到聚会的饭店,鸡西画界的永生、英林、浩峰、宁当、方华等已经先到,汉忠见我到来,十分热情地迎上来亲切握手,我顺势把他拉入怀中使劲地拥抱了一下。

久违了哥们,你还是那么豪爽,还是那样热情,还是那个模样,风采不减当年。

酒菜未上来之前,兄弟们纷纷与汉忠合影,他说,要把朋友的情谊带回北京珍藏起来。

“咱们是20多年的老朋友了,有啥变化没有?”汉忠握着我的手让我坐在他身边。“年近半百了,无所求了,除了年龄在增长,还是老样子。”我实实在在地说。

汉忠长我两岁,但每次他都称我为兄长,弄得我很不好意思,深入交谈得知,他的心态总是像当年的小伙子一样,充满着活力、洋溢着朝气、散发着亲合力。

菜上齐了,酒斟满了,青林兄首先提议,大家共同举杯欢迎汉忠衣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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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快乐阅读的作文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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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是我们放松的时间,也是我们学习的时间,更是我们阅读的最佳时间。跟往年一样,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的书,包括以前没读过的和已经读过的。

平时,我都是自己在家读书,有妈妈给我买的书、也有从图书馆借的书;有的时候,我会去图书馆看书或者是在书店看书,一呆就是一整天。每天沉浸在书的海洋,就是我最喜欢的事情,最快乐的时光。

有的人把阅读视作洪水猛兽,我却把阅读视为一种放松。读书时我会全身心投入进去,让自己进入到书中所描述的世界。我认为,书是没有好坏的,基本上所有的书——当然是中文的——我都能读,像四大名著的原著,我早都读完了。当然也有例外,这个暑假妈妈就从图书馆里给我借了一本《海伦娜的觉醒》,我就看不太懂,因为我总是不懂这本书在不同情境里说的“他”、“她”是谁。

有好多亲戚朋友都问我为什么那么爱看书,他们家的孩子就不感兴趣。对此,我只有一个回答:“因为我喜欢啊,这是我的爱好。”这就是我的观点。当然主要是归功于妈妈从小对我的培养。我看过一本书,上面倒是写了如何培养读书习惯,主要意思就是:先从喜欢的书看起,然后慢慢普及一下,坚持每天看,就能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

我妈妈也喜欢看书,有时陪我一起看。我也会和妈妈分享我看的有趣的片段,有时刚讲了两句就笑的讲不出来了,浑身乱抖。书,是我们家里经常交流的话题。书,让我们家变得更加温馨,书,让我们家笑声变得更多了。

这个暑假,我又新看了几十本书,无一不让我受益。从书中汲取知识,从书中感受快乐、忧伤,这,不就是读书的意义吗?书,开阔了我的视野,也让我的整个暑假过的充实而有意义。

我读书,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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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阅读名著《儒林外史》读书笔记

全文共 9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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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外史》中最令我敬佩的是奇女子沈琼枝,她被宋盐商骗去当妾,自己用了妙计出逃了。

在当时的传统观念中,女子始终与“弱”子联系在一起,但沈琼枝却恰恰相反,她不畏权贵,出逃后,她凭自己的满腹才情,写诗文出售,最终讨回了自己的清白,和宋家解除了婚约。

《儒林外史》中描写了很多人物,读了之后,我感触万千,知道了什么是近墨者黑,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孝子,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勇敢。

儒林外史中学生读书笔记范文(3)【600】字 Reading notes of Rubyli History Middle School Students (3) [600] Word

看过《儒林外史》的人一定知道,这是一部很有教益的八大名著之一,书中的第一回,写的就是王冕。乘着暑假大有时间可以自学课外知识之机,我有幸的能在爸爸的书柜中借读了这一本名蓍。王冕,浙江诸暨人,七岁丧父,从此,与母亲相依为命,靠着母亲为人做点针线挣点小钱和自己为人放牛维持生计。一个从小酷爱读书的他,终因家里贫穷,而不能上学,于是,王冕一边放牛一边想方设法偷偷地跑去学堂站在窗外听课,还用自己放牛积攒的一点小钱买来书本。

一次,他在放牛的时候,看见河里鲜艳的荷花正盛开着,生来好学的王冕心里有了一种突发的奇想:如果我能把荷花用笔画出来,那该多好啊!于是,他把剩下的一点小钱,不买书了,只买一些铅粉之类的物品,开始学画荷花,功夫不负有心人,日子长了,他不仅画得像了,还把荷花出淤泥而不染的那种特有的高贵品质画了出来,人们见他画得好,许多有钱的人家,纷纷地到他那里买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由于他的画卖得好,他的家境也渐渐地不愁吃、不愁穿了……

看了书中第一回王冕酷爱读书,自学成才的事迹,使我感触很深,也许因为我和王冕同是诸暨“老乡”,心中便有了一种特有的亲切感和自豪感,正因为这样,书中的第一回我至少是从头到尾,反来复去地看了四、五遍。古人尚且可以在这样的学习环境下成才,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条件,好吃好穿好住,需要什么学习用品,只要向父母开一声口,还不就是呼之即来,比比古人王冕小时候的生活条件,不禁使我感到了一种莫大的愧疚感。要说诸暨的“耕读之家”,读了《儒林外史》第一回,我把历史追溯到了元代,而王冕就是其中的一个耕读之家的典范,身为诸暨人的我,为何不能成为一个无愧于古人、无愧于王冕的耕读之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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