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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镇的美——雨短文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精品20篇

风信子是草本植物,原来属于百合科,大家有没有观察过风信子呢?下面小编整理收集了风信子观察日记,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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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花辫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800字

全文共 3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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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的头发长得真快,才三年的时间,已及半腰。头发又黑又亮,小时候稀疏枯黄的痕迹早就荡然无存。

轻轻梳着女儿的一头长发,心里盘算着为她弄一个什么发型。自上初中以来,我跟她商量好几次,为了节省时间,也为了简单省事,要她剪去长发。女儿却说什么都不同意,说到高中再剪。

读高中是必须要剪掉长发的,我们小区隔壁就是一中,女生都是一水的蘑菇头。看来女儿是很留恋自己的一头长发。

马尾辫是女儿唯一的发型,也是她唯一会梳的发型。这也源于他们学校的规定,女生若留长发,只能梳一条马尾辫,并且头发上不能有任何发卡、蝴蝶结等装饰的东西,且刘海不能超过额头。这样的发型简单、利索,显得有朝气,虽无太多美感,但不会导致女生之间因爱美而相互攀比,一样的马尾辫,一样的校服,看对方如同看自己,有利于同学之间友好相处。

放暑假了,女儿缠着我为她改变一下发型,但前提是不能梳麻花辫。

是的,女儿说的很坚决,不许我给她梳成麻花辫。

麻花辫有什么不好?你的头发又长又密,很适合梳两条麻花辫的。

我试图说服她,皆因麻花辫是我的最爱。

老妈,我知道你喜欢麻花辫,你有麻花辫情结,四十岁的人了,也敢梳着麻花辫招摇过市,妈,您就不怕人家笑话你吗?说你是乡下来的傻妞?女儿在镜子里对我挤眉弄眼。

我瞪了她一眼没说话。女儿说的也没错,我偶尔是会把头发梳成麻花辫的,当然也因此招致很多目光的洗礼,至于目光里的味道我无暇研究,反正我喜欢麻花辫,喜欢就梳了,干嘛在乎别人的目光。

如果让我梳,我就会梳麻花辫,你愿意咱就梳,不愿意你自己梳。说完我欲起身。

别啊,老妈,好容易咱俩不吵架,这温馨的时光多难得啊!从我自己会梳辫子以来您就没管过我,我是多么怀念小时候的时光啊,那时候你多好,为我梳各式各样的辫子,我现在都还记得在幼儿园时,阿姨老夸我呢!女儿摆出一副撒娇讨好的表情。

被她打败,我只好坐了下来,拿起梳子,准备为她梳一条马尾辫。

老妈,这样吧,你为我讲个故事,如果这个故事打动了我,我就豁出去贡献我的长发,让你编麻花辫。女儿顽皮地说,一双眼睛因为笑几乎眯成了一条缝。

看着她纯真而又俏皮的笑容,我突然愣了一下。经常有人说女儿长得像我,可我一直不觉得,在我看来,除了肤色随我,鼻子、眼睛、眉毛甚至身材都是像她爸爸的。可这一瞬间,我惊讶地发现,女儿真的很像我,

这样的发现,让我的心变得有些温暖,还有些许欣慰。于是,淡静的思绪,浅浅的划过无声的岁月,直达心灵深处,时光,再一次被翻阅。

我小学五六年级是在离家四里地的名叫“二郎庙”的学校读书。学校在一座小山包上,四处都是茂密的树林,学校虽然有些陈旧,但也不失幽静和美丽。校园不大,只有五、六两个年级,每个年级两个班。

我们的语文老师姓张,非常年轻漂亮,最引人注目的是她两条乌黑晶亮的两条麻花辫,温润如水地淌在胸前。辫子又粗又长,加上一双明亮水灵的大眼睛,张老师真的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神仙姐姐,在第一节课就赢得了几乎全班同学的喜欢。

是啊,数学老师一板一眼的很严肃,历史老师是个小老头,所以,喜欢年轻美丽的张老师实在不需要太多理由。

张老师不仅人长得漂亮,课也讲得漂亮,我想那时候我语文老比数学学得好,绝对是因为张老师的功劳,喜欢一个人,就会让自己变得更加美好,来匹配她的美好,我想是这样的。

张老师很喜欢我,而且她对我的喜欢常常溢于言表,一点都不加掩饰。

至于上课叫我回答问题,在班里大声朗读我的作文,示范我的作业本,这样的事都不足够展现她对我的喜欢,她的喜欢有的时候常常让我惊讶而感动。

张老师一直在学校住宿,礼拜天才回家。有的时候,礼拜天她也会留在学校,但这时候,学校其他老师都回家了,只剩下张老师一个人。于是,张老师常常让我给她做伴。当然,这要经过我的父母同意。

那天,礼拜六放学。我正要回家,张老师推着自行车过来,走到我跟前说,上来,我送你回家。

于是我在小伙伴的羡慕当中坐上张老师的车子,心里可美了。

张老师送我回家是专程跟我妈打招呼,让我给她作伴。我妈自然应允,于是我又背着书包跟她回校。

我写作业的空儿,张老师动手准备晚饭,别看她也不过是二十出头的姑娘,可她的手真的很巧。我的作业没写完,她已经把饼做好了。看上去黄黄的、酥酥的,不用尝就知道好吃。张老师又做了鸡蛋汤,拌了黄瓜,那顿饭我吃的特别香。

晚上我跟她挤在一张床上睡。我于是特别想摸摸她的麻花辫。于是趁她不注意,抓起她的一条辫子在手里把玩。

喜欢麻花辫吗?张老师温柔地问我。

喜欢,可我不会梳。我小声说。

我明天给你梳,她说。

老师,为什么你一直要梳麻花辫呢?你的头发这么长,这么好,如果散开,一定非常美丽迷人。我看着张老师说。

哈哈,你个小东西,还知道迷人这个词啊?张老师用手指刮我的鼻子。

我从电视里看的,《几度夕阳红里》,晓彤一头披肩长发多漂亮啊!老师,如果你也把长发散开,一定比她漂亮。我肯定地说。

你这么小就看琼瑶的电视剧啊,小心哦,她的书可是有毒哦!老师轻笑。

琼瑶是谁啊?我不知道。

琼瑶是一个作家,专门写爱情小说,很受年轻人崇拜呢。

那老师你呢?你喜欢她的书吗?我悄悄问。

喜欢啊,我也常常读呢。

老师,你可不可以借给我读读呢?

不可以,你还小呢。张老师一口回绝。

多看书,可以提高作文水平啊,老师这不是你告诉我们的吗?

明儿我给你找作文书,现在,睡觉。

说完,张老师拉了灯。

第二天我醒的很早,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手里还拽着张老师的辫子。

张老师看着我说,醒了啊。

我赶忙松开手,不好意思地笑笑。

待我洗脸后,张老师为我梳了两条麻花辫,我很喜欢。于是缠着她教我编麻花辫。于是张老师散开自己的头发,散开的长发像黑色的缎子,真的很漂亮。她把头发均匀地分成两份,将其中的一份拢到胸前,用梳子梳顺。

好好看着,张老师对我说。

于是,我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的手。她用纤细的手指将长发分成三绺,然后拿起右边的一绺向后挽,同时中间的那绺用中指挑起,左边的那绺顺势挽过来,就这样一下一下地编起来,为了让我看得清楚,老师故意放慢了速度。

不是很难啊,我也行。我信心满满地说。

那你来试试,老师坐在凳子上,把头发交给我。

我学着她的样子,将长发梳顺,然后也分成三份,可不知是因为紧张还是什么原因,我根本分不均匀,不是太多,就是太少。我有些着急。

不能着急,一定要分均匀了,编出的麻花辫才好看。你刚开始,肯定有些难,时间长了就顺手了。

她说完了揽过头发,又均匀地分出三份,然后又递到我手里。

我有些手忙脚乱,拿起这绺,又丢下那绺,挺好的头发被我弄得乱七八糟,于是我有些泄气。

万事开头难,坚持下来,就会做好,无论是编麻花辫还是学习都是这个道理,急是急不来的,再来,你能学会。老师不紧不慢地说。

编上,解开,再编,再解开,反反复复地练习,差不多用了一个上午的时间,我终于学会了编麻花辫。看到经我的手编出的两条利索、整齐的麻花辫温顺地贴在老师的胸前,我特别开心。

看得出她也很高兴,好像我学会编麻花辫,比写出一篇好作文还让她高兴。

老师,你会一直梳麻花辫吗?我问。

会啊,会一直梳麻花辫,哪怕有一天我老了,头发白了,我也会一直梳麻花辫。老师的眼神里洋溢着特别明媚的光彩。

因为,有人喜欢我梳麻花辫的样子。说这句话的时候,老师的声音很低,我看到她的脸有些红。

有人是谁啊?是不是我们的音乐老师马老师啊?我坏笑着说。

你个小东西,不许乱说。老师的脸更红了。

老师,咱们全班都知道,马老师喜欢你,你也喜欢马老师,你有啥可害羞的?

小东西,你们怎么知道的……

一直到我小学毕业,张老师一成不变地梳着麻花辫,在她的感染下,我也喜欢上了麻花辫,甚至后来我们班很多女生也都梳起了麻花辫。

我上中学后,就离开了张老师,偶尔会去看看她,她依然梳着美丽的麻花辫,只是她的眼神了多了一层忧郁。

初二那年,我再去看她,她已经不在那个学校了。听别的老师说,张老师是代课老师,不属于国家承认的正式老师,也不享受正式老师的待遇。也是因为此,师范毕业有文凭、属于国家正式老师的马老师的父母,不同意马老师娶张老师,他们的恋情终因世俗的干扰而画上了句号。张老师远走他乡。此后,那个学校里再没有梳麻花辫的老师。

后来听说张老师嫁的很远,我便再也没见过她。

我会常常想起张老师,但也只能在小学毕业照里看她美丽的样子,追忆她教我梳麻花辫的那个最美的画面。

我想我所以会喜欢麻花辫,是因为太想念张老师,读了很多年书,遇到的老师很多,但她带给我的美好、纯真,永远是唯一。

她说过,即便白发苍苍,也会梳着麻花辫。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多年之后,我才知道,为什么老师会那么挚爱麻花辫。

只是,喜爱她梳麻花辫的那个人并没有与她牵手,人生早已不是初见,她的心里会有遗憾吗?

相片里梳着麻花辫子的老师对我笑,那笑容如此美丽亦如此熟悉,我渐渐释然。

或许,曾经美好的瞬间,也会美好整个曾经,温暖整个人生。

如她,如我。

老妈,给我梳麻花辫吧!不,妈妈你教我梳麻花辫!女儿说,她的眼睛晶亮,一如多年前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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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心之黯然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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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如寒霜,夜色微凉,独自数着一窗星光,遥望银河,嫉妒着牛郎织女?,可以隔着银河遥遥的相望,用心有灵犀的目光,在银河上传递着情和爱,思和念,牵挂和关怀,银河苍茫,纠缠着不老的爱恋,千年万年,守候着最初的情感,------题记

花开花谢,一季妩媚一季凉,月缺月圆,半是欢喜半是伤。相遇是缘,缘却不过聚散,一场惊艳时光的遇见,抵不过一句好聚好散。曾经,你许我地老天荒,你许我三世不忘,你许我时光不老我们不散,如今,这时光还未曾老去,那三生三世的誓言,还索绕在耳旁,我却只能在深夜里,独自数着一颗颗泪珠。

我曾经用火山般的热情,试图温暖你的冰冷,奈何,火山喷发了所有的火焰,掏空了五脏六腑的余温,却不曾,让你的心动一点点,你的冰冷是千年的寒,是万里的远,是我穷尽一生的力量, 都不曾到达的岸边。

风拂水面,只是路过,蝶恋花香,只留一刻。花前月下的情浓,温馨浪漫的剪影,眼与眼的纠缠,背靠着背一起看着流星许下的心愿,这些记忆还都未曾搁浅,你淡淡的发香,还在触动心底的柔软。伸手,却无法捕捉你的影子。

也曾想,在你的笑里安眠,拒绝红尘万丈;也曾想,在你的眸里老去,抛弃万千繁华。一生一世一双人,一心一意一份情,我是你容颜迟暮相依相守的伴,你是我步履阑珊相扶相搀的人,你满脸皱纹,我满头鹤发,一起修篱种菊,一起看夕阳跌落,一起讲讲我们一路走来收藏的点点滴滴。

我用一厢情愿的憧憬,书写一份爱的明天,自以为爱的惊天动地,就会地老天荒。我的爱,是婉转的诗行,精致,是体贴入微的心疼,典雅,是双宿双飞的浪漫。我忘了,诗中也有苍凉,也有雨雪风霜,诗冷,因为心凉,字寒,因为心伤。

你的眼眸,传来层层叠叠的寒流, 逼近我的心脏,魂魄都凉透。猜不透,温暖的骄阳为何瞬间无颜色,乌云翻滚雷鸣电闪的世界漆黑一片,眼与眼,是冷与热的纠缠,再也无法擦出火花,魂与魂,已经偏离了轨道,背道而驰的方向,再也无法风雨与共。 冷风残月中,我只能守着那份曾经的约定,思念在心中蔓延,万紫千红的世界,是霜染的一片。我的爱,再也无法温暖你冰凉的指尖。

冷冷的风,冷冷的雨,冷冷的夜,冷冷的你, 心思千丝万缕,落红漫卷了往昔的甜蜜。一份得不到认可的爱,随着落花去飘零。谁曾读懂落花的无助?谁又曾怜惜过落花的孤独?你不曾心疼过我的付出,又怎么能在意我的孤苦?你不曾在乎过我的深情,又怎么能安慰我的 茫然失措?我的爱,没有未来。无法停止奔向你的脚步,却只能徘徊在你的世界之外。挣扎在炼狱的心,得不到救赎,爱恋难放手,痴情难回头,若能再得你回眸一笑,我抱着幻觉到来生。

借着风,让心飞在你的天空,借着雨,让眼泪打湿你的衣襟,借着月光,把思念洒满你的窗。轻剪一段红尘过往,握在手中,摊开是思念,握紧是回忆,些许无助,些许感伤,在思念与回忆的一握一合间黯然神伤。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

心情疲惫的无法开朗,爱情沉重的无法起航。回忆的空城,像迷宫,我心急如焚找不到一条通向你的路。心,在风雨中飘渺,泪,在眼眶中迷失了方向。记起你给的伤,将心事埋葬在和你初遇的小桥上,一个人,慢慢咀嚼回忆的棉花糖。

明明是六月,我的世界却在下雪 ,心的岸,堆满了积雪,令人窒息的寒冷。心的河,冰封千里,没了涌动的涟漪,死寂的静。一片一片的雪花,冰封了我的夏天,掩埋了生命里的勃勃生机。爱亦冷,情亦冷,一腔热血怎堪这冷血的绝情。40度的高温可以融化一座雪山,却无法温暖因你而寒凉的心,从此,我的人生没了春夏秋,爱恨情仇都尘封,活在一个寒凉的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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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春风拂面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100字

全文共 29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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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拂面……

这是他在第二天早上给我的,手机里传过来。原以为,这只是我一个人的秘密,因装的太满,不小心便溢了出来。

嗬,和他一起从茶馆里走出时,夜深了,天,下着雨。雨,对生长在闲情的江南人,没有什么惊奇的,雨是打江南过的,更是春天,绵绵的下雨,淅沥沥的,随时有可能流淌在古典的瓦檐,落在爬满青藤的院墙上,打在幽径的青石板上,还有几树芭蕉,被浸润的清澈翠绿……犹是,见多了,熟视无睹,不以为有什么不凡,亦或有什么妙处。

然,这一阵轻雨,却如此的曼妙,撩拨着人的情思,轻落在人的心里,柔软而潮湿,伴随着,微风拂过的一抹春花,飘来了淡淡的幽香,弥散周身,沁入心脾,袭上心头。

是怎么相遇?不记得,我只是知道,人世间有一种相遇不是在路上,而是在心上,不经意间,断然认定,就这么简单,没有繁华,却有芬芳,待风起时暗香盈袖,雨落时真情满溢,足矣。

如是,心灵向往的美丽,越过了庸俗的眼光,以及世俗的胆怯,我们要相约,是在有烟雨的,是该有梦的地方。

寻常的夜晚,江南的一个小城,在雨雾的幔帐中,霓虹灯闪烁不停,凸显出了行人脚步的轻快,鲜活,也写着他们脸上独特的韵味。我站在这相约的地方,柔柔的,似乎波澜不惊,静静地看,城下的灯,灯下的人,在翘首等待。

看见他的时候,我没有伪装矜持,率真的像个孩子,盈盈地,落落地,坐上了他的车,不问去何方,任其载往,是一种心的信任,灵的感应,绝对的,两人的相处地,会是我们共同喜欢的。

穿过热闹繁华的大街,那边是一个清幽静谧的河边公园。此时,雨是停了,居然是真停了,透过车子的玻璃窗,树枝,在婆娑曼舞,在欢歌摇曳,嗯,应该是风儿轻起了,是在招手吧,心,莫名的跳动起来。

于是,不约而同的打开车门,溶入公园的河畔夜色,轻言细语,如梦,如韵。

他说,自己很普通,曾经的故事很俗套。随便打开电视,翻开小说,都有这样雷同的情节;他说,当过兵,是部队历练了他,成就了他。他也说,年轻时,有过深深爱浅浅退的恋情;他还说,人变得沉默,心变得坚硬,有时却又柔软脆弱。他说……他在说着自己的一切,很真,很诚,尽管,尽管他之前已经对我说过,但没有这么仔细详尽,何况还不是,在这样春色迷漫的夜晚,因而,我是迫不及待地回味,怕来不及咀嚼,就飘摇远去。我明白,且深深地感到,这里面有一片,是他不可触摸的圣洁之地,要我好好地珍惜珍藏。

朦胧的公园夜灯,不知不觉照到河水上,泛起了点闪的鳞波,若隐若现,是在偷偷演绎什么呢,是童话吧。在这样的夜景里,有着春风掩映,是越发深刻的,令人向往不已了。

走过通幽的小径,迂回在长长的廊桥,溜达在柳树下的河堤,沿着这样的路,倾听着沧桑岁月的痕迹,和一叶知秋的美丽,以及那春花秋月何时了的惆怅,慢慢地,卷入了尘封的过往,我掀开了心底最深处的一角,淡淡的,浓浓的皆娓娓地诉与他听。

他静静的倾听着,用心的感受着,时不时地赞许着。我越说越多,几乎是人生中的每一点滴,包括灵魂没法得到皈依的苍凉,像小小的蜗牛躲在壳里,静静沉溺自我……

他竟然说,只有童话才能做到,只有童话才能这样美。面对这样的“懂得”,我怦然心动。一直以来,是他,让我在心结被深锁后,再度唤起我投入真实的眼眸,产生了神奇的交会:原来,虚假的众生里,难觅的知音,还在。

他说,我听;我说,他听;在偌大的公园里,我和他,聊着,走着……幽长的路边,有一间茶馆,是“高山流水”的。他轻唤:“晓晴”,我回应一声“悠”,相视一笑,似垂柳的枝梢轻抚河面,撩起了一阵阵的涟漪。

满室生香,茶淡茶浓,不约而同点着金骏眉。

我轻提茶盏,微抿一口,悠悠润吞,却没有真正品道出那茶的味儿,只因,三毛和荷西,在我的脑海浮现:她在灯下写字,他在灯下看书,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是不是偶尔,她一抬头,叫一声“荷西”,亲爱的那个人,会缓缓地回过头来,看她一眼。也没有多说话,只是温暖地交换一下眼神,然后,她继续快乐地写字,他继续迷醉地看书。但却有厚实的东西填满了他们的心……

“遐思了?”坐在正对面的他,看我恍惚霎刻,便敏感地发现。我坦白地告诉他,是想“那对爱情神话的人儿”。虽然,我和他不是爱情的主角,但那一份“读懂”的意境,是神幻般地相似,我惊诧。

“后来,荷西走了,她在灯下再也唤不回他回眸的温暖。尘世最美的风景,也与她无关。她的心,是空的。他在,才是人间最温馨的相伴……”

他延着我的思路,描述出我的下文,是那么的自然,可谓是天衣无缝的衔接。他的才思敏捷,续接之能事,我惊喜,情不自禁地又审视着他。他还是那么谦逊地笑,却又有恰到好处的自信着,是不显山不显水的“惊雷”?

他应该是,本来就是。

听吧,他在说写作意象呢,比如,月亮。月亮是一个尽人皆知的意象,阴晴圆缺,是携带着人类的情感基因的。深挚缠绵,欲见难能的无奈,可化着“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凄美独白,让时间冲淡的,或泯灭的甘甜及香醇,是用“同来望月人何在,风景依稀似去年”,会倍增凄凉和忧伤。可,最信人的,应是“美人迈兮音尘阙,隔千里兮共明月”,正如将永远相信,那月光皎洁似雪……

他述说,我应和。年年岁岁,亘古如斯,漂游在苍穹的月亮,拥有了花前月下的娉婷倩影,明月照心的动人场幕,也有岁月蹉跎,不知零落何处,而失落于天际。

知晓了,心中不由地一阵震撼,是为那月亮蕴涵的特质吗?我忍不住地自问,却又对着他发问:“那么,物象呢?”

“呵呵,我吹嘘了。”他轻抚茶具,稍作停顿,继续说。

李重元的四首《忆王孙》很有代表性,词分春、夏、秋、冬四季,每一首词,都藏有一种美好的物象——春雨梨花,夏日荷花,秋月荻花,冬雪梅花。可是,被人深记的唯有春词。一个深情的女子,在下着春雨的日子,纵是高楼望断,也穿不过千里云层,只有依依杨柳,听她低语着相思的情肠。哎,那花瓣雨,就会像梦一样,丝丝缕缕地扣心入扉,任有多坚硬冷漠,终抵不过湿润的柔情呐。

……

我津津有味地听着,心生的敬佩,又平添了几分。我和他,所以相遇相知,只因我们经历了太多的相似,谈天说地,谈生离死别,谈人世常情……内心总有抒发不完的话题,道不尽的言语,更有心照不宣的会意,可是,我却忽视了他文学方面的造诣。

而今,几乎有些许崇拜了?笑意频频的神采,飘香四溢的茶室,柔和迷离的灯光,知否?

“嗯,不好意思,我做过很多梦,不小心都弄碎了。文学梦是记忆最深的,虽没跨入文学殿堂,但我喜欢文字,直至如今。文字不仅能写出自己对美的渴望,还能提升自身修养内涵。要不,一个人,一本书,一杯茶,怎会是快意人生呢。”

他忽闪着眼睛,带着一点点羞涩的神色,掩饰地,呷了一口茶,不浓不淡的茶。是的,一杯茶,是不浓不淡,一种爱,是若离若合。人世间的事,都是一个过程,拥有过才能疏离,品尝后才会清淡。

说着写真,道着写意,我和他,在弥漫着茶香的苑囿,徜徉在文学的梦境里,畅游在心灵的花园中,淋漓尽致,芳华吐艳,愉悦舒坦。呵,清爽,惬意,真的是春的关键词,让人沉醉,无比。

茶艺姑娘雅兴未尽的打烊声,有些甜蜜——原来生命里,单纯的美好陪伴,是干净的温润,不必是爱情,同样可以春风拂面,同样可以叫幸福。因为,某时某地,已经和他,有过读心和默契,印刻在心间,成为最真挚的一隅,让年华凝固。

写到这儿,夜已深,只是窗外的雨,依旧在落,一声声,打在芭蕉上,胜过我的千言万语。掩帘,轻吟一句李重元的春词“雨打梨花深闭门”……安睡,梦里,任谁敲叩,不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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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缘来是书-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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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来是书-散文

这一刻,世界仿佛一下子由喧闹变成了寂静,月亮探出头来,将他那柔得似水的月光,温柔的洒在大地的每一寸肌肤上,而我,则舒服的卧在闺房里,静静的品闻书香。

我仔细咀嚼着每一个文字,用心领会作者超然物外的思想,行行文字如同涓涓细流,之暖入我的心灵最深处。

一本好书,如同一位挚友,他教给你人生的道理,告诉你深刻的哲理。在你失败的时候,人对你不离不弃,在你迷茫的时候,告诉你生活的真谛。人若有情,书亦有情。

人心险恶,江湖浪荡,唯有书的世界通畅,没有迷茫,没有彷徨,只是一个属于思想者的天堂,梦与幻,若你不厌,任你畅想。

若能品读一本好书,那边毕生无憾,与书为友,也乃人生一打乐事。读书人很多,真正能品得其意的却屈指可数,仔细想想,书是如此之妙,妙不可言,若我能一直读上好书,即便折寿十年,那我也心甘了。书若是人,我必与其拜上把子,滴血结交。

世界上最幸福的莫过于拥有一本好书了,即使受伤,悲痛的时候,读书也是甜的,不会因任何外界条件改变了他的性质。在每个与书相伴的日子,我都十分的充实快乐,书像一瓶清洁剂,涤洗了我的杂念与妄想,盘旋于脑的只是残余的清香。

还时常记得无眠的那些日子里,我是多么恐惧的猥琐在角落里哭泣,黑暗埋没了整个世界,只有一个小小的东西在发光,很温暖,直直的射入我的心房。那是?一本书呀!我轻轻翻开第一页,世界仿佛一下子就变的明亮,我的视线,我的身体,我的灵魂,就深深锁在了那本书上,从此以后,也就是他它,陪着我度过每一个可怖的夜晚,不知缘由,只是感觉有他在,就会有一种踏实感和一股莫名的感动。

因为书,我才发现世界的感动,因为书,我才觉察世界的美丽,因为书,我才学会了善良与真诚。

读书,让你更成熟的思考,读书,让你更理性的判断,读书,让你更充实的前进!

如果世间有一种美好的东西叫做缘分,那么我的缘分,一定就是遇上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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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大兴安岭的马齿笕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700字

全文共 1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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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非肆虐的埃博拉病毒,夺去了成百上千人的生命,其中包括为病人治病的好多医生在内,人们无不为之震惊和遗憾。埃博拉感染者的症状,发热、高烧、器官衰竭、口鼻眼耳等处流血,有点儿像鼠疫(流行性出血热),死亡率很高。世界各国的医生们正在探究治疗此病的有效药物。笔者由此想起了内蒙古大兴安岭东北林区,这个纯天然的医药大宝库,在这个大宝库里,不乏有很多神奇的药物,清热、解毒、止血、散瘀、消肿等是它们的强项。它们就在我们的身边儿,齿笕就是路边儿、土丘、自留地儿等随处可见的药、食两用,开着黄色或橙色小花的一种草本植物。

马齿笕的俗名很多,地域的不同俗名也不同,人们根据这种植物的习性、形状、口感等而为它取名,如:这种植物特别能“贮水”,茎叶多汁,因而特别耐旱,适应环境的能力特别强,有人称它为长命菜、安乐菜。这种植物的叶子形状有点儿像马的牙齿,肉墩墩的在光线下闪着亮光,有人称它为马齿笕。这种植物的“串根”生长方式,形成了一堆堆、一串串、一簇簇、乱蓬蓬的形状,有人称它为狮子草、五行草。这种植物的随味性很强,可以烹饪出很多的菜肴,有人称它为酸米菜、麻子菜、麻生菜等。

1960年灾荒时期,大兴安岭东北林区还不能生产粮食,人们只能依靠“供应粮”维持生活,那时期,家家户户人口都比较多,没有计划生育的约束,“供应粮”根本不够吃,有的人家把下一个月的供应粮食都“预支”完毕了。于是,人们把眼光落在山野菜上,在山野菜的“菜谱”里有,老山芹、四叶菜、老鸹膀子、燕子尾、猪牙草、猪毛草、返魂草、牛蹄菜、蛰麻子、鸭子嘴儿、水芹菜、马齿笕、小灰菜、大荆、萱草、山菠菜、山白菜、山韭菜等。笔者在家里男孩子是老大,采集野菜是首当其冲的事儿,为了避免采错野菜,每次上山笔者都要悄悄地拿着好多颗“真货”,在山坡、山脚、小溪两侧、土丘、简易路旁,用手里的“真货”对比着采集山野菜,为以后独立采集山野菜,奠定了良好基础。其中,比较省力气的山野菜就数老山芹和马齿笕了,采集用时少数量多,结余下的时间就用来满山乱跑,顺着山坡滑溜溜喽。至今,笔者少年时代,那采集山野菜时的乐趣,顽皮的形象还记忆犹新,难以忘怀,大兴安岭东北林区能食用的山野菜名字,笔者一口气还能说出十几种呐。

笔者的一个朋友,是小镇医院中医科的大夫,据他介绍说,马齿笕的药用价值还很高呢,主要功能是清热、解毒、止血、散瘀消肿。医生们利用马齿笕的这些功能,用来治疗各种炎症,如肠炎、细菌性痢疾、阑尾炎、钩虫病、功能性子宫出血、痔疮出血、外敷可以治疗疔疮、痈疽等。最近有消息说,马齿笕还有保护心血管,防治冠心病的功效呢,因为马齿笕含有丰富的钾盐、黄酮类、生物碱等药理成分,从而减轻心脏负荷,减少心肌耗氧量,达到保护心脏、减缓心率之目的,有延年益寿的作用呢。

马齿笕的食用方法很多,将采集来的马齿笕去根洗净,可以直接配肉炒着吃,还可以飞水后切碎与其它青菜拌着吃,也可以煲汤、制成馅包饺子、包包子吃。有经验的兴安人儿,在夏季马齿笕鲜嫩时采集后晒干,冬季里用水发开后与猪肉炖着吃,也可以和其它蔬菜混合制成美味菜肴。

笔者少年时期玩过的互拍手游戏,道出了马齿笕的生长形态和它的食用方式,以及马齿笕的保健、防治疾病的功能。内容如下:

“马齿笕,马齿笕,一拽拽出一串串,小小黄花一瓣瓣,肉肉呼呼一片片。你来看,我也看,大打家一起都来看。炒着吃,伴着吃,剁成馅来蒸着吃,你吃我吃他也吃,快快乐乐都——康——健。”

马齿笕这种植物,属于寒凉之品,因此,脾胃虚弱者,大便溏泻者,孕妇忌用,年老体弱者也不宜多吃马齿笕或谨慎食用。健康的人儿在炎热的夏、秋两季,食用马齿笕可以排出湿气,解暑降温,减轻心脏负担,令人神清气爽,精力充沛哩。

马齿笕这种植物在我国各地都有它们的身影,虽然它的茎杆儿软绵绵的贴着地面儿,马齿状的小肉质叶片貌不惊人,开出的小小黄色的花儿,实在不能和牡丹、芍药媲美,给人一种柔弱无力之感,但是,它有着退烧、消炎、止血、散瘀独特的本领,令人对它充满敬意和爱戴。马齿笕这种生命力顽强的植物,真是大兴安岭东北林区里的又一件宝贝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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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当上姥爷的日子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4400字

全文共 4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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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雨毕业于省城某个大学,毕业之后开始当老师,职称升至副教授,还在事业的兴盛,正在摇旗呐喊、振臂高呼、冲锋陷阵的途中,还没有来得及做好思想准备,一不留神,漂亮的外孙子就闯入他的生活。大概人生就是这般快的节奏,还觉得年轻,小伙子一般的劲头,却突然当上了姥爷,女儿问,还没准备好吗?夏雨默然,确实有点。

小家伙的到来,夏雨确实有些惶恐不安,无所适从,角色的升级,让他不得不承认老了。夏雨印象中的爷爷、奶奶、姥爷、姥姥都是老态龙钟、满头白发的,脸上皱纹斑斑,走路都有些困难的人。现在的他虽然不能和小伙子们赛跑,但遇到紧急情况,依然健步如飞,甚至奔跑一阵子。

小家伙来到这世界上的第二天,夏雨拿了相机,拍下了外孙的第一张照片,长长的睫毛,圆圆的大眼,圆嫩的鼻子,樱桃般的小嘴,居然有女娃般的模样,相术中有"男人女相者为贵"的说法,意思是男人如果有女相,则非富即贵,莫非天赐我们贵人临门,这可乐坏了姥姥、奶奶,小心的呵护,唯恐娃娃有半点的不适。

一天大的孩子竟然会笑,伸展着嫩胳膊、嫩腿,哈欠不断,看来来到这个世界卖了好大的气力,不知道几天几夜没有睡好。

又一次经历生命磨难,夏雨的女儿顾不上欣赏自己的儿子,在万分疲惫之后休养生息,手术的刀伤依然疼痛。对于女人来说,生娃就是过鬼门关,女儿又一次把生命交给父母,在关键时刻他们为她做了决断。之前数日来夏雨夫妇都时刻准备着,稍有生产的前兆,他们会在20分钟之内赶到医院。

夏雨女儿给小家伙起名"小核桃",希望儿子像核桃一样硬硬的壳儿,白白灵动的大脑。女婿则找起名公司,上网查询,费尽脑力,想赋予娃儿极响亮的名字。

小家伙长的真快,刚刚满月,就有了和大人们的沟通,姥姥逗他,就会朝着姥姥裂开小嘴会意的笑,有时居然有了笑的声音,伴随着手舞足蹈。

夏雨把小家伙抱在怀里,感觉到了小核桃的体温在向他传递,小鼓般的心脏跳动声音那样清脆而有节奏,充满着力量和豪放。小家伙不断转过头来看看谁在抱着他,笑笑的回报每一个把他抱在怀里的人。

两个月之后,他们已经抱着小核桃到室外活动,小家伙开始认识外面的世界,只要热闹的地方,他会玩上好久才用情绪表达要离开。

十个月的小家伙俨然是个小大人,明白了大人的许多表达,开始在代步车里横冲直撞,"咯咯"笑,使劲的哭,来表达自己的心情变化,但是不会说话。他用身体前倾表示"去、走、离开。"嘴里"哼哼"便是厌倦,露着两颗小牙滑稽的笑、手舞足蹈表示喜欢、乐意。

小核桃的大姨、小姨、姨姥姥买来了玩具,并没有激起他多少乐趣,整天拿着个蝇子拍敲敲打打,高处的、远处的,他都会给你拍打下来,"哈哈"的坏笑着。夏雨给他弄了一个细木棍,刻上花纹,他居然爱不释手,敲敲打打,玩的不亦乐乎。

小家伙喜欢逛超市,把他放在购物车里,两只眼睛看着琳琅满目的商品,那个快乐劲,好像都是他家的,不时伸出小手,拿来就啃,不管大人在超市采购多长时间,小家伙从不厌烦,好像他知道是在为他买好吃的东西。

满周岁那天夏雨一家给小家伙拍了周岁照,小家伙穿上不同的服装,好帅气,女儿给儿子戴上黑墨镜,竟然像黑老大一样的酷毙了。摄像师和助手真有一套,愣是把小家伙造出各种形象,流鼻涕的、张口大笑的、手舞足蹈的、吐着滑稽的小舌头的、专注地玩耍的、道貌岸然像个小大人似的,各种姿态,应有尽有。一家人每次翻阅相册,都会大笑不止,小家伙像个表演家,没准将来会有所发展呢。

慢慢地,小家伙学会了走路,居然朗朗跄跄地跑个不停,大人们使劲地抓住他的手,只要松脱,他就狂奔不停,男孩的野性开始暴露出来。

娃儿开始学会了喊"爸、妈。"那使出吃奶劲的叫喊充满着铜铃般稚嫩的声音,鼓舞了做妈妈的使命感,激励了做爸爸的挣钱养家的压力。"aoao"的呼喊,他们默认了是在叫姥爷、姥姥,因为每每如此,娃儿会盯着姥爷、姥姥喊叫数声,直到答应为止。

女儿不断带着小家伙回到城市里,尤其冬季,城市里的暖气烧的热,小孩子是一种享受,夏雨夫妇也不断去探望孩子,但是每一次隔段时间相见,都有不同的感受。

尤其上个月回家,小家伙变化太大了,那天夏雨从车站接上女儿和外孙,路上,小家伙说了好多话,实际上是一些断断续续词或词组。

姥爷…弹弓…打鸟…坏了…修修

肚肚…想姥爷

大象…鸽子…长颈鹿…。喂食

……。

夏雨看到小家伙有了一些连贯的思维,只是语言能力还不能顺畅表达,但是他总能扑捉到一些关键的字词,所以大家都明白他在说什么。

乡下的人们热情,喜欢小孩子,小家伙回来,每天都要外出玩耍,认识了好多人。可能是天性使然,小家伙天生不认生,不管到哪里,谁都可以抱他、逗他玩,一会就熟的不得了。加上小家伙长得帅气,穿着名牌小时装,每天洗得干干净净,谁都愿意拉拉小手,亲亲抱抱。只要有要求,小家伙都会慷慨的献出最纯真的吻。

小家伙是个爱说爱道的娃,教他说啥他都会乐意说,在大人引导下和人打招呼,说拜拜。因为小家伙的热情,他们一家和一些平时不打交道的乡亲有了较多的联系,满街跑的小家伙好奇心的驱使,从东家串西家,哪里都熟。见到猫咪、狗儿、小羊高兴的不得了,观瞧、逗弄,充满着乐趣。

小家伙喜欢坐夏雨的汽车,熟练的爬到副驾驶位置,摸摸启动钥匙、拉拉档杆、拽拽方向盘、然后靠在椅背上装模作样,等夏雨开启收音机,驾车行驶在路上的时候,小家伙会不断摸摸这个按钮,拧拧那个按钮,变换着声音大小,调谐着不同的电台,好像个人似的。

晚上喜欢看《智慧树》、《光头强》,然后小大人似的在手机上看一些婴幼儿小节目,那样津津有味,全神贯注,好像已经进入节目里。几百天的娃儿,能看懂这么多东西,夏雨不敢相信是真的,然而看到他与剧中情节变化表现出不同的反应,夏雨相信他看得懂。

娃儿最喜欢听故事了,晚上听着故事就入睡,早上五点钟醒来缠着妈妈讲故事。捣乱的时候,只要给他讲故事,立马安静下来,夏雨的故事不多,但有编故事的擅长,一边编,一边讲,他居然听得那样认真,那般入神,是夏雨的故事有吸引力,还是娃儿天性喜欢听故事,但娃儿真的是个故事迷。

小家伙有喝牛奶的隐,已经吃饭没问题了,但早上没起床就会迫不及待喊叫"我喝奶,我饿。"姥姥顾不上穿衣服,慌忙地去热奶,小家伙嘴里不停地嘟噜着"我喝奶,我饿。"

晚上看完喜欢的电视节目,大人们都在欣赏电视连续剧,没人再哄他玩了,小家伙那双明亮的眼睛暗淡无光了,立马喊叫"我困了,我喝奶",直到满足才肯罢休。

最近小家伙学会了吹喇叭,喊叫"上课",然后学着老师的样子,哼唱儿歌。

小狗子,汪汪汪,看门门,站着岗。

摇摇尾,蹭蹭墙,抖抖头,恍啷啷。

大人们装做学生,随声跟读着。小家伙还挺牛气,命令大家鼓掌,竟然人五人六的。然后又吹起喇叭,喊叫"上课",继续重演他的剧目。娃的爸爸好久没见到孩子,看到娃儿有如此大的进步,激动地巴掌敲击的山响。

这是娃的拿手好戏,也是自我表现的开始,需要得到鼓励和强化,大家都配合得惟妙惟肖,希望通过他的演说激发他的自信,提高语言表达力,成为未来的演说家。

小家伙确实有许多可爱的地方,姥姥做的饭菜味道怎样,娃回答:可以。像小大人般的回答真可爱。乐意做的事都会回答:行、好。稚嫩的童音、家乡味的普通话是那样的甜润动听,回味无穷,久而久之,大人们也学着娃的口音回答问题,不断说起普通话。

娃儿也有自己的思想,不喜欢做的事、不高兴的时候总是说"不"。尤其早上赖床,"不起床、不穿衣服、不吃饭"。娃儿姥姥、娃儿妈妈总是想尽办法激发他乐意做的事,趁娃儿说"行"结束这场纠缠。

平时娃儿都会听后大人指令,按照要求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比如整理物品,把垃圾放到垃圾桶。有一次夏雨把娃儿带到单位办公室,娃把食品的包装弄下来到处找垃圾桶,直到找到放进去,才开始吃东西。夏雨觉得这就是后天教育的结果,娃儿就是一张白纸,后天娃儿父母以及其他对他施加教育的人为他绘上什么样的图画,孩子就会有怎样的景象,所以做父母的要学会怎样做父母,要把阳光的一面展现给孩子。不要等到孩子千孔百疮的时候,粗暴地修理,武断地改造,即便改观,已经伤痕累累。更有甚者,把责任推到祖辈对孩子的娇惯,或埋怨社会环境使然,这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最终孩子父母深受其害,后悔晚矣。

娃儿会热恋人,也会挑剔。最喜欢穿漂亮衣服的女孩,每次娃的姨姨回家,他连妈妈也不要了,跟在她们身后寸步不离,姨不在,则跟姥姥,夏雨和娃的爸爸排在最后,但夏雨抓住娃的乐趣,或是强行抱着他玩耍,他并不表现太大的固执,很快适应,并且很快乐。夏雨觉得娃儿适应性很好,将来可以适应多种环境,走到哪里,那里是家,没准出了国就叛变了。

娃儿像个小警察似的,自己的东西保护的很好,不让别人乱动,嘴里说着"我的,我的",夺回来放回原处。谁的东西就是谁的,娃儿心里分得清清的,不允许别人乱拿乱看。有一次,夏雨从娃儿爸的包里拿出一本书阅读,娃儿从他手里硬拿走,合上,放回他爸的包里。夏雨拿回,娃又拿走,放回,一点不留情面。

娃儿喜欢打开抽屉,厨具的门寻找食物、玩具、或感兴趣的东西,并且每次到房间里来,都在重复这一套,大人都不喜欢这样乱翻乱找,于是不断呵斥,但没有一点收敛,便任其所为,在后面帮他收拾,命令他整理好,再做另一件事,娃儿不予理睬,强行他做,他便以嚎啕哭声反抗。

有一次,娃儿把蝇子拍扔在地上,被女儿撞见,让他捡起,不从;按下他的手挨住蝇子拍,娃儿伸开五指,就是不握住;动手打娃,嚎啕,不捡;把娃放到室外黑暗处,娃儿啼哭不止,还是不从。无奈,不再与之斗气,相信"江山易改,秉性难移",但是却强化了娃儿不服从大人指令的心里,他会不断用他的固执考验大人对他教育的耐力。此时大多数父母或亲人不忍心强行矫正,表现得很无奈。

夏雨认为固执与执着同意,只是褒贬而已。如果固执于正义或事业,固执于理想和追求,则是执着也。相反,执着于错误与荒谬,不肯改变,没有灵动,则是固执,顽固不化。所以,只要让娃儿对事物的看法发生改变,或者思想上有正确认识,就可变固执为执着。那么对于娃儿来说,需要的是激励引导他怎样往好的方面发展,强行是失败的,怎样激励引导,因娃而异,需要家长开动脑筋,创造性地实施教育。比如,娃儿固执一种错误,我们可以承诺:带他去好玩的地方,买好吃的东西,做喜欢做的事。前提条件是服从指令,改正错误。

夏雨有与众不同的观点,认为男孩子要学会说"不",要有刚性的一面,要有自己的主见和坚持,未来的社会是一个信息、机遇、情感多方面交织的复杂体,只靠冷静分许,作出判断需要较长的时间。并且在某种特殊情况下,需要指挥者立马作出判断,不趋炎附势,敢于与强实力抗衡,勇敢拒绝,执着地坚守,果断地放弃才会有奇迹的出现。

夏雨认为给孩子正面信息的教育是必须的,让孩子敢于在不良现象面前说"不",拒绝诱惑、不畏恐吓,才是一完整的男孩子的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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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两叠对列的叶片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00字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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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剑般俏立,如翡般润泽

施釉般绿莹,着蜡般鲜亮

你泣露光荧荧,含风影倬倬

碧玉雕琢成,灵艳蘼群芳

你素衣谦君子,清雅绝尘嚣

翩翩扬正气,洒洒傲寒霜

——你坚信:绿叶的情怀

就是你永远的信仰

//

几支直立高挺的花茎

撑起一托托花团锦簇的芬芳

那是你用宽厚敦实的肩

挑起的责任、义务与担当

更是诠释着你

作为花中君子的

正直、伟岸、血性、霸气

坚定刚毅、威武不屈的形象

//

花茎顶端,花翎绽开

数支漏斗状的花束

似金盘托红玉

恰朵朵凤开屏

花心里数根赤色芯线的梢头

缀着粒粒金蕊的粉妆

那一缕浅浅淡淡

清幽飘逸的馨香

正是你超凡脱俗

优雅高贵气质的轻飏

//

你挺立在初夏的风里

既不妩媚,也不妖冶

既无忧怨,也不悲伤

你那宽宏博爱的心胸

早已把春的繁华、虚荣轻放

//

你挺立在初夏的风里

彬彬婷婷,素心玉洁

既乐于安贫,又自知反躬

永远保持着既脚踏实地

又见贤思齐、勇于进取

那般谦谦君子的模样

//

你迎着初夏的轻风

伫立于寂寥孤独的长廊上

却不肯挪入百花家族

琳琅缤纷的华堂

你既不媚俗,也不攀附

你的凛然傲骨源自你

兰本族群的基因里

那股千年相袭的幽芳

//

你——君子兰

用你一袭君子般的优雅

氤氲成初夏那一款

诗意缱绻的馨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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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写给啊新的分手信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700字

全文共 3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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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9月2号生日,属鼠,185高,喜欢抽烟,喜欢工作,想要一个家。

6月13日,我们正式宣布了在一起。其实准确来说,是去年的十二月在一起的,只是那时候你还不是这个你,我们忽远忽近。

7月,我们第一次一起约会,没有激情的热吻,也没有普通情侣的逛街看电影,我只是默默地陪着你。等待你下班已经是十二点的事情,那天我们说了很多,你抱着我,你说老婆我脾气不好,但是我会改正。我说我不在乎你没车没房,一切都要一起努力。

第一顿一起吃的饭,有龙虾,炒玉米粒,西红柿炒鸡蛋,豆腐蛤蜊汤,还有鱼。吃饭的时候你教导我,要节约粮食,把菜都吃干净。那时候我觉得,你是个能过日子的男人。吃完我就送你去上班了。我还记得你是十二点半回来的,那时候我紧紧的抱紧了你,我说以为你不来了。那是除了初恋之外的第一次,那么去喜欢一个人。

约会的第三天,上饶步行街下了很大的雨,我穿了红色的衣服,十厘米的高跟鞋,走遍了整个步行街,给你买蛋糕。我想给你一个惊喜,因为9月2号那天,我去不了你的城市,陪伴不了你。

晚上你回来,当我把所有灯都关了的时候,我还记得你看见蛋糕的表情,惊讶,开心。你许了一个愿,你说那是关于我们的以后,我知道你的愿望一定是希望我们能走到最后,我没说,我只是静静的听你说,说这是第一次有女人为你这样。

那个七月,我很开心,我有了你,我觉得这是我目前生活中最大的骄傲。拥有深爱我的你,我的啊新。

八月,我第一次去到你的家,动车上你牵着我的手问我又怎样的心情,我说没什么心情,其实我忐忑得要命,因为我不知道我未来的婆婆会是怎样的人,她长发还是短发?凶不凶?白不白?会不会不喜欢我?可是你牵住了我的手,一路上都紧紧的牵着。那一月,我把自己给了你。

小时候常常再想以后和我结婚的人会长什么样子,我从没想到会是你这个样子,那么高,胡子满脸,脾气不好,却内心比谁都疼我。于是你再睡,我就一直在偷看你。我想记下你的样子,想象你穿上西装我们婚礼时的样子。

见到妈妈的第一大问题,是语言不通,我把我给她买的裙子交给了她,妈妈很开心的换上,我知道她喜欢我,你的阿姨也喜欢我。晚上我们还见了你的朋友,我们一起去拉芳吃了甜点,我还记得我上厕所回来之后,看见你特意给我点了我爱的烤鱼,当时心里满满的幸福,谢谢你记得我,我的啊新,我一定要好好的爱你。

九月,在经历了一些争吵之后,我又一次来到了这个城市,很热,汗水流淌的却是满满的幸福。这一次的见面很临时,是在知道你和老板吵架之后,马上定上机票过去的。最快的一个航班,你在酒店呆着等我,哪里也不要去。这是我电话里面给你说的。

我并不是任性,也不是钱多而一次次去到你的城市。而是因为我想念你,哪怕只是看着你工作也好。而这一次的行程,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无论你发生了什么,就算我在很远的地方,也会以最快的速度到达你的身边。就算真的老板不要你了,我也会默默的守着你。

见面的时候我们彼此没有说话,你就是这个脾气,会把工作的不顺心发泄到我的身上。出租车上我拉着你,我靠在你的肩膀,不知道该用什么话去安慰,我只是轻轻的亲吻了你,然后用手机在微里告诉了你,无论发生什么我都会陪着你。你不说话,沉默了很久之后,突然吻了我的额头。我觉得那就是爱情,我们不用看电影,不用约会,默默的陪着你,看着你,就是我想要的。

这一次呆了两天,周一我便回来,但是我觉得自己很伟大,我以为我能给你所有的感动,我也以为我能把那么工作压力很大的你保护的很好。我在尽力,以我最小的身躯把最多的感动和爱交给你了,我的啊新,你感受得到吗?

十月,你说,你要来看我,可最后因为工作还是我去到你的城市。那个月贵阳很热,你的城市下雨,我们第二次见了了妈妈,只因为你说想带我再回去一次,我便义无反顾的定上机票,去到了你的城市。去之前,我的朋友和同学劝告我,不要这样去投入爱情,他们不想最后受伤的是我。他们还说,我应该过与其余人一样的生活,找个身边的男朋友,一起上下课,一起吃饭。不,我只喜欢你,我只是想能够早一点看见你,所以我一次次坐上飞机,再转火车,再打车,饭都不吃,每一次十几个小时,只是为了早一点见到你。

这一次见面回来之后我们很甜蜜,你更爱我了,我也一直都在爱着你。我的啊新,我从来没有这样去喜欢着一个人,尽管我知道了你的太多欺骗,我还是觉得我想嫁给你。就像我说的,你的缺点千万个,像星星一样的多,可太阳一出来,星星就全都不见了。你就是我的太阳,把我的日子照的暖暖的。于是我觉得该告诉我爸妈你的存在了,第一次把一个人这样告诉家人。奶奶很开心,爸爸却很生气,因为他就我一个女儿,不想我去到那么远的城市,他爱我,就像我爱你一样。充满了不舍和妒忌。

一梦说那天你在公司和我家人通话的时候,很开心,你说,我们要订婚了,是的,我也想和你订婚了,哪怕只是一个草编的戒指,我也想做你的妻。可能有人会说这一切来得太快,我觉得不快,遇见了让你想要嫁给他的人,一切都不快。

然后,我就觉得,我是你的妻,你最爱的妻。会丢下最爱的工作之意要送的妻,会放下工作给我煮面填报肚子的妻,会放下大男子主义,为我做了将近三十个菜,和你的朋友,像过年一样热闹。我还记得你朋友惊讶的表情,他们说小新从来没这样为一个女人。我满足,我感谢你对待我与其他女人的不同。所以我告诉自己,我一定要成为你的妻。生个和你很像的孩子,过平淡的日子。

十一月,我不知道我们之间是经历和发生了什么,我们陌生了,那天你喝多了,冲我发脾气,你说你大了,想要属于自己的孩子。你说我不是真的爱你,也什么都给不了你。我哭了很多天,我没想到一切我觉得感动地原来只是感动了自己。我的啊新,是什么让我们走到了今天,让你变成了这般厌恶我的你。

有人说是因为你有了新的女人,有人说是你不爱我,不,我知道你心里还有我,可能只是没安全感,才导致你害怕这段感情。于是我定了21号的机票,又一次踏上了看望你的旅程。你说不要见我,说高攀不起我,说你不是我老公,你还要拉黑我。你让我别烦你,说你要工作,我说我的啊新去那里了,那个抱着我说不会辜负我的啊新,那个丢下工作带我回家的啊新。那个说要娶我的啊新。我的啊新,你是怎么了,有了其他的爱人吗?她会不会很任性,会不会不疼你。

你说了太多让我伤心的话,我哭了几天,却笑着告诉自己要去争取,你只是压力太大,你还是我的啊新。

22号早上六点,到小区楼下,十几个小时没吃东西,三十几个小时没睡觉,我好累,却在你的身边看着睡着的你哭了一夜。我没睡,我知道这也许是最后的见面,只有三天,我想多看看你。

我们没有说话,你背对着我,我伸手抱着你,你不理我。我就这样哭了一夜。直到第二天,你上班前,终于和我说话了,你说一会自己去买点吃的。那时候我以为我的啊新回来了。晚上你抱着我,你说老婆,我差点哭出来,多久没听到你这样叫我,我的啊新回来了,我的夫,我想用一辈子去陪着你。

24号,回来了,我准备念完这个学期,就去到你的城市,什么都不要,和你在一起。回来之后我冲冲处理了我很多的事情,我还偷偷给你打了围脖,虽然我还嘲笑同学给她男友打围脖很幼稚,其实我也在偷偷这样做。只是还没来得及到你手里,我们就分开了。

十二月,原本机票是五号,可是三号的那天,你却还是选择了放弃。我不知道原因,可能是另一个她,可能是你觉得我们不可能,你说我爸爸嫌弃你太远,我也因为这个和爸爸吵闹过,因为我不想放弃你,我总觉得就算他们不同意,我也要义无反顾的去到你的身边。十二月,我准备了一套婚纱,我想在17号那天为你穿上,我想做你的妻。可是三号,你却永远的选择了放弃。我退掉了机票,不是因为我不喜欢你,也不是因为我放的下你,而是我想给自己留最后一点尊严,我明白我已经不再你心里,所以我选择了退票,离开你的生活,让你过得开心。

这一次我没有哭,这是我最后的尊严了,我以为我差一点就可以为你穿上婚纱,可是我失败了,很彻底,败得让你讨厌了我。我输了,输的不是你,而是不敢去找你的勇气。我输了,输掉了我的爱情,我没有了你,我以为能成为我夫的你,这个比我初恋四年还让我深刻的你。林涵问我还爱你吗?我说爱又怎样,我已经不在你心里,所有就算很痛,也要去接受这样的结果。

你放心,我没哭,我知道你希望我这样的去面对这一切。那我就在做一次你希望的样子,笑着去祝福你。啊新,我爱你,就算真的不能在一起,我也希望你能比我过得快乐。婚纱我会保存着,如果有一天你还想要回来,我会为你穿上它,做你的新娘。不要觉得这是幼稚,青春就该为那么一两个人去疯狂,你比任何一个都要打动我的心。啊新,我走了,以后要照顾好自己,多穿点,少抽烟,改改你的脾气,不然会伤害到以后的她。

我走了啊新,如果你会想我,就一定要来找我。我的夫,我还是你的妻,在我这里,即使我们分开,我也觉得我是你的妻。走了啊新,珍重自己,我爱你……

——妻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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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虚度年华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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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直想要找人说话,但最后你会发觉太无趣。

于是,又独自一个人待着。

翻开想要写完的稿子,辗转反侧开始构思一个新的故事,全新的,甚至有点惊悚。我想我们可以单纯的为一件事而执着,可是却不能单纯的这么活下去。

生活里需要空气、养分、旅行、爱情、美味还有浪漫……一个人如果生活得太过无趣或者简单,他会发现日子始终如昔,从未变过。时间也只不过是被定格在了那一本台历上。翻过去便到了下一月,再翻过去,你已经忘记了年龄。然而,你还是一样,一样的拥有一颗老灵魂的人。

我说,我一直在等你玩累了停下来的下半辈子。当你玩累了,我却觉得你还可以再去玩一会儿,因为我发觉自己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

不能交际的彼此,就连灵魂都未必能够碰触,我们只是肉体缠绵温存的恋人,如果有朝一日这关系撕裂,又将变成另一个陌生人。其实,来自心灵的陌生却更加可怕,干裂的枯萎的如同末日。

什么时候能够再与你见面?挂断了电话,其实我们并未相恋。迷恋于笔尖的一段文触,失落于一场烟火倒影。

其实,我是孤独的。

我不想在太想你的时候想起你,害怕自己的内心会变得柔软,害怕自己会忍不住回忆过去,再去伤害自己。突然有一天我开始明白,所有的深爱都有伤痛,倘若不曾感觉伤痛便不会如此刻骨。我知道所有的感情都犹如水中绿色的青苔,湿润的,裹住了前进的脚足。我知道我还能忆起爱一个人的感觉,只是已经不会再爱下去。

你走了,消失了。

你不会知道,我有多爱你。

摊开指尖,任凭骨节生硬。在沉闷的夜晚里打字,你喜欢听键盘上传来的码字声音,寂寞的,沉浸的,让你进入另一种灵魂与时空。你抽着烟,仰望着屋顶的白炽灯,直到双眼失去焦点,脑袋发白,你觉得自己已经到达天堂。

时间终止在了此刻,墙角的裂缝开出翠绿的蔷薇,藤条带着刺,你说那是它和玫瑰的分别。用手心碰触,可以划出血痕,我喜欢蔷薇,极其富有任性的绿色枝丫,肆无忌惮的摇曳着,有点难以掌控的野性。你说那不是蔷薇,它叫月季。有时候我们总是混淆,无从分辨真假。其实都不重要。

我总想问你,迷恋一个人能有多久?

一瞬间?

一刻?

还是一辈子?

其实我们都明白,爱一个人好难,长久的爱一个人更难。相爱容易相处难,是否成为最后的终结?其实结果不重要,我们肆无忌惮,只是不要对一件事太过认真,或者只对一件事认真。我们已经不再年轻,渴望所有青春与爱,可最终他们都会消散,消散得你不愿再碰触你的面颊和那个你曾经深爱过的人。移情别恋最是容易,情深意重最是难做,最终的最终,就连一直的坚持也会被放弃。最终最终,只想成为一个真实的自己。

其实,我们根本找不到自己。

谁也不用迷恋,那只不过是自己的倒影罢了。谁也不用爱上,将来也无需彼此偿还。

总有一天,我们不再相爱。终有一天,我还会想起你让我如何喜爱。

时间就在此刻终结,在你嘴唇吐出烟圈的时刻凝固。所有要做的事情和想念的人都化成了最温柔的流水,它逝去,它开花,它荒芜,它成了海洋。

可不可以进行清点?清点生命中的所有?爱情、香水、陌生人的笑容……在闷热的一场午后,突然恍惚醒来,终究觉得生活得没滋没味,空气凝固,停止心跳。

倘若你忘了我,倘若我还记得你,倘若我的眼角不会再流眼泪,倘若你还想着关于过去的种种,其实它抵不过你唇齿之间的那一口香烟,猛烈、香醇、迷迭……我们的内心都有一颗老灵魂,碎裂,而不愿枯萎。

如此安详,如此通透。

它都如此坚强,而我们却这么脆弱,脆弱得不堪一击。流浪,放逐,在没有明天的明天,在你曾经以为的日子里——虚度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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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长安回望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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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香亭最宜夜间赏玩。伫立于兴庆湖畔,远而望之,影影绰绰,恍惚《诗经--陈风》里月下的佼人,莲步生烟,窈窕妖冶;迫而察之,几番风蚀雨淋的沉香亭,已不复昔年唐明皇携妃子赏花时的风韵。云裳花容的杨太真,也早已成了马嵬坡下的一堆朽骨。沉香亭如是,整个西安也不堪回望;唐代长安城的繁华已然落尽,曾经“北堂夜夜人如月,南陌朝朝骑似云”的盛景,如今,也只得见一片片青松亭亭。罗襦宝带,燕歌赵舞,已是永远的埋进初唐诗歌的锦绣词句里了。被埋葬的却不只是历史的豪华瑰丽。那厚重渊深的人文情怀;典雅淳朴的风俗民情;灿若烟霞的艺术文化,也被现代文明的浮躁与繁琐放逐出了西安。

若是十年前你来到西安,即便不能看到古长安城的繁荣场面,但行走于城内的街巷中,时而一些雉堞圮毁,残垣破壁的角落,总会撩起你少年时读唐诗时,对古长安那一种古色古香的情怀。即便是一片沧桑的废墟,也会使人感到亲切。如今你来西安,极富现代气息的高楼大厦,街市商铺琳琅满目,俨然一座现代化的都市形象。那么,那些古老的遗迹呢?它们还在,只是换了“新颜”。巧夺天工的现代建筑技艺抹净了古城墙上的斑斑苔藓,让原是废墟一片的塔寺园林又“重焕生机”,并且入眼鲜亮夺目,精致华丽。“时间横扫的镰刀”被磨钝了尖刃,再也无法在历史的面容上凿下沧桑;既然技术可以复活一切古建筑,何必要保存这些残败的遗址?于是西安仅剩的几处古朴的气息也很快销声匿迹了。

为了向世界显扬西安的“汉唐气象”,一座不逊于阿房宫的仿古建筑拔地而起。大唐芙蓉园,她翩翩的落入西安人的视野中。这里桂殿兰宫,亭台楼阁,望之轩峻壮丽;廊桥院囿,柳坞花榭,俱是小巧玲珑;园林正中,一湖如镜,长桥横波,游人过处,凫雁惊飞。走进这里宛如于画中行。这是一座几可以假乱真的园林。但是仿作毕竟显露出斧凿的痕迹。这种人为的做作,竟让人感觉,这座园林像一个失了魂魄的冷美人,虽然游人如织,却始终与这园林不能够浑然一体。游人眼中看到的,不是真正的“汉唐气象”,而是一座现代建筑,一座没有生气的现代建筑。我们所领略到的不是历史文化,而是现代技术的精巧。历史如东逝之水,不能回头,更不能“再创造”。

西安自古是“诗书簪缨之乡”“礼乐弦歌之地”。中华民族最灿烂的文明曾在这里荟集。这里曾是笙歌彻夜,箫鼓声动。满城皆是才子佳人,翰墨书香。这里,产生了濡染整个关中平原的地方特色文化---秦腔。国乐在这里更是流香馥郁。丝竹民乐,闾间艺术,无不令举世惊艳。如今,一切都已是风流云散,偶尔可以在街市的一角听见几声高亢粗犷的秦腔,却也很快被公交车的汽笛声所湮灭。至于国乐,你也只能于音乐学院的乐厅里,诗词曲赋的古韵中去寻找了。

被放逐的不只是西安的历史文化,还有像我一样的被放逐的“长安人”。从幼时起便陶醉于古典文明的我显然是不合群的,对于那些潮流的文化我一向缺乏敏锐的感知力,更是无法接受,当然我并不是拒绝时尚,只不过是拒绝鄙俗。我不认为眼下一些只能娱人耳目的潮流便是历史的必然趋势。这些肤浅的文化是不足以使西安的面貌焕然一新的。我爱西安,不是爱她今日的光鲜靓丽,我爱她是华夏精神文明的象征;爱她的厚重与雄浑;爱她的包容与接纳。她应该永远是最高贵典雅的所在。

长安回望,一种怀念,一种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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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初冬夜晚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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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家人也已进入梦乡,唯我独享一室幽静,在电脑键盘上敲打一字一句的闲愁。

初冬的夜,空气披上冰凉的衣装。世俗有如这冬夜的寒冷,让人脸上的表情凝固成淡淡的忧伤。

想问那独舞于苍穹天地间的残月,在这偌大的世界上,是否有谁能为我弹一琴高山,奏一曲流水,唱一段关于知音的乐章?月亮沉默不语,也许,残月也有心情难圆,因为她也孤身屹立在遥远的天边,她是否也在寻找懂她的知己。懂她的阴晴圆缺,懂她的谦卑又孤傲,懂她的温柔又任性,懂她一切的自相矛盾,懂她所有难于言表的心酸。

岁月沧桑,我该用什么来丈量时光,我无法知道自己这一生一世到底有多远,有多长,我只知道,多少美好的时光,在我的手里揉搓得早已不成模样,当我把手放开,遗落成满地的哀伤。没人懂我,没有人理解我,我只有把那些无法言语的心酸化作点点笔墨,然而文字只是茫茫人生海中泛着的一叶轻舟,无法承载生命中所有的沉重,每每夜深人静,冰魂素手,也书写不了这一世的流年纷繁,世事离愁。但我还是依然乐此不倦,我手写我心,独自品味一杯寂寞的酒,把苦涩饮尽,至少能够感觉到自己存在这个世界上。尽管当每一个文字从心灵走过的时候,当一撇一捺在指尖落下的时候,就仿佛一根根尖锐的细针扎在心上,让心感觉到丝丝疼痛,同时也让灵魂受了伤,那是用泪水粘合的破碎记忆!

夜太长,路太黑,你是否也曾像我一样在流年里迷失了脚步,然后再也找不着未来的方向,那你一定会懂我此时此刻的茫然。人生犹如穿行在迷宫里,多少人迷失在横交错间找不到出口.

假如,上苍许我一世美好年华,我不会在每个喧嚣沉睡,寂静蠕动的夜晚将忧伤的心弦轻轻拨弹。那些只能暴露在属于黑暗幽深的时光里的心思,是岁月留给我成长的疼痛。假如,那些碎了满地的时光可以重新拾捡起来完整的拼凑成一段关于青春无悔的颂词,那我也会将冰凉的笔墨在苍白的纸上化成世界上最温暖的文字,谱写一曲关于爱情,亲情,友情的赞歌!……只是想假如却是最空虚的痛。

夜风轻轻拂过发梢, 飘起了丝丝惆怅,这一季的故事已微染清霜。窗外枝影婆娑,浅醉夜风凉,伫立晚风,谁人来教我走出那捆锁心灵的梦魇。我静默了时空,附耳聆听,却听到空中荡漾起寂静幽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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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桑葚红透时许你一抹阳光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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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清浅,正是桑葚红透时,携一份温暖,许你一抹阳光

光阴未老,我的等待,恰逢这一季的相遇、相惜与相守。

——写给我心上温暖的你

今夜无眠,执笔,为你写诗。独品一杯卡布奇诺,只为将我们的回忆随那朴然的咖啡香淡淡释放。轻闭双眸,深深凝思,我穿越千山万水,只为与你共拥那一尾纯粹的青春。

倘若,一年前的我们,未曾浅浅遇、深深藏,那么在这桑葚红透时,我该拥着谁的温暖默然安睡?倘若,逐梦途中的我们,未曾执子之手、与子比心,那么途中的微凉,谁替我温热?倘若,寂静时光中的我们未曾惺惺相惜,那么红尘深处的相守该为谁?你为我构筑了一尾叫做美丽的青春,我用柔情的文字记录属于我们的美好。

如果今生没有爱秀的那一场遇见,我不会和你同床共枕;如果未曾静静倾听你的过往,我不会发现,原来我们共属于那千年的文都;如果我们不曾是校友,那我们便不会踏上同样的归途列车;如果没有公元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三日的再次邂逅,我便不会与你编织起后来的每一个故事;如果没有追梦途中的眼泪成殇,我便不会因一份恻隐之心而将你深深疼惜;如果你不曾相伴在那些无眠的夜晚,此生,我也不会将你眷念、将你守候。

我们的故事,有着太多的意外,而每次的意外,都将我们心的距离渐渐拉进。心的声音,或浅或淡,但却因懂得,而分外珍贵。与你相守的时光里,你的微笑,灿烂了我的雨空;你的温婉,疼惜了我的心房;你的纯净,拂拭着我心灵的尘埃。我泅渡而来,在水一方,倾听着你的心音。

你说,你想成为我笔下那个撑着油纸伞、打江南雨巷走过的墨香女子。

我说,你的一席长发早已散落在我笔下的故事里,待有一天,你的才子为你绾起那三千青丝。

你说,你想做一个精致的素雅女子,不骄不躁,恬然静谧便好。

我说,精致优雅的女子,从修心做起,捧卷古书,轻品香茗,静倚古藤,看庭前花开花落,望天上云卷云舒。

你说,你愿常着一席白裙,等待花开时节,书写一段青襟白裙的恋歌。

我说,白裙素雅,自会有懂它的青襟在前方,只需静默淡然,且遇且相安。

还记得那年,时光静好,你却眼泪成殇,而我,竟是那眼泪的原因。你洒落的每一滴泪,都开在我的心扉,让我疼惜。我知道,只因在乎,所以感伤。谢谢你的在乎,让我看见了你内心的海洋。自此之后,我疼惜你的每一滴眼泪,不舍你失去晴空万里的快乐。所以,你总说,我是否对你太过于宽容。可在我底心,却深深明白,你是个善良的女子,单纯又简单,或许有时还冒着几丝傻气,所以,你的善良值得我去宽容。

还记得,那些执手漫步的夜晚,悠长的街道,是我们在倾心交谈。那年的我们,诉说着各自的秘密,倾听着彼此的心声。我知道,如今我们,同处在最美的年华。你说,你希望不负年华不负君。于是,我双手合十,为你默祝,我希望你在最美的年华能与那个前世回眸五百次的他开出一段尘世的花。如今,我窃自暗喜,因为,你已被他深深牵挂、深深眷恋。他已为你穿越千山万水,停泊在你如花的梦境中。他会陪你看尽人间的细水长流,走遍岁月的浅吟低唱。从此,他会为你照亮那些无眠的夜、会拭去你心灵的丝丝尘埃、会为你点亮每条回家的路。从此的从此,我可以手握他的那份眷念,安然淡去,继续独舞在我的灵魂中,我会携着尘世的这份温暖,坐看云起。

晴空的世界,云朵愿独舞出她绝美的舞姿。

云朵的孤寂,却因晴空的温暖相拥而褪去。

如果晴空知道云朵的心事,那请晴空为云朵呵护好这一路花开花落的美丽、珍藏好此生用心勾勒出的温暖。桑葚红时,许你一抹清浅阳光,温暖你的那一方烟雨楼,与你共醉樽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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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雨说散文作文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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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有我世界有了欢乐,有我才有美的学说.你告诉人们,彩虹是我后的杰作.地球的美丽,是雨后赋给的结果.你说,有我长江奔腾不息,有我大江翻卷着巨波.每当我的来到的时刻,鱼儿欢笑,奔腾舞歌.每当我的来临的时刻,宇宙响起了雷电,在轰轰隆隆中,欢迎我把雨降临在这个时刻.万物绿色在风中摇摆,欢迎是我雨的学说,万物期待着雨的话语,丝丝绵绵期待你的美丽述说.我累了,走了,清风欢送着我,鲜花丛拥为我欢送微微绽放,小草小禾不时地把美给地球染了色,算是对我的回报.我来了,我来的潇洒;我走了留下的是洁净美好的时刻.我骄傲的说,是我唤起生命的凯歌.

云说: 雨,你从哪里来,为何不将我提说.没有白云,你只是风尘速客.风说:云啊,我是动力只有我才有雨的学说.只见太阳哈哈大笑,大气是我,是我给了雨的生命,是我让美降临在此刻.月亮不语,心说,你来一次我看不见太阳.我不想你,只盼天明的时刻.

是啊, 上天给了雨,人们也寄语了雨的美好,细雨绵绵述说着心情.雨后的彩虹也为你带来了欢笑.雨你很美,美的让人骄傲.人们有着幸福的学说,有着清爽和清洁.大地有你而生辉,生命有你而延续.希望常常有雨,聆听雨的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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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生死如窗毋须忧伤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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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院呆得久了,对生死这原本遥远的问题,仿佛一下来得那么迫近。尤其是住在外科,耳闻的是痛苦呻吟,伤心哀嚎;时时刻刻目睹的是鲜血淋漓,皮开肉绽,断臂少腿,病人走马灯似的一轮又一轮。挂着红色十字的医院成了人生的天堂与地狱的终极站。拥有鲜活生命时未曾明白和珍惜,及至躺在病床上,我才开始认真思考这个问题。只道是:生亦何欢,死亦何惧,生生死死之间恍若洞开、闭合的门窗。

开窗听雨,清风扑面。新鲜的泥土气息糅合着花草的芳香,令人心驰神往,人生宛若舒展的卷轴,风光旖旎,美不胜收。

闭窗思量,静中驰骋,思绪千载,与灯畅谈,和墙私语,动静之间,人生恰似浓缩的咖啡,苦乐相随,悠悠荡荡,荣辱得失,了然于心。

是呀,生死两茫茫,毋须忧与伤。尽管生命因了年纪的增长变得异常沉重,人到中年,犹如舟中听雨,纠结如乱麻。精神率先垂死,心灵的安宁和富足都依赖于物质的多寡与优劣。实在可悲,可叹!

其实,生死如窗,开合自若,全宜我心飞翔。只要我们时常持有一颗从容的心,怀有一种感动的情愫,在奔跑的人生路上,我们总会理清乱麻,总会让烦燥茫然的心灵得到透彻的清凉与慰藉。这种清凉与横流的物欲丝毫无关,只与我们曾经鲜活、明亮,如今混沌却又不甘沉沦而挣扎的灵魂息息相连。如果我们能做到这点,卑微的灵魂就会无愧于生。

在开闭窗户的时空里,我们若能常思己过,就能知晓自己是在何时何地失去了青年时代的理想追求;就能看清自己是在什么时候什么思想的驱动下,开始名利的追逐,以至于使物质累积的心灵负重得没有了生机,社会再大的震荡也激起不了心中的涟漪。这已不是社会的无力,而是我们作为人的悲哀。如果我们真能想明白这点,疲惫的灵魂也就会无畏于死了。

禅师寒山有诗曰:“万物俱泯灭,方见本来人。”无数王侯将相、名人雅士、达官贵人,到头来都宫阙万间,终成尘土。人既是这般脆弱,那么生前追逐的财富、名利,又何尝不是浮云片片呢?所以开窗听风,闭窗听雨,风雨人生,坦然、淡然面对,才是本来人的本来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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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做个这样的女子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900字

全文共 27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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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简素之美,心中装有幽蓝之梦,发誓要做这样的一个女子,读者诸君,你看可好?

——引言

简素之美

简素之美,总是令人怦然心动。

山,水,田园,一直都是令人心醉的字眼。想那深山之中,悬泉飞瀑之旁,有果树成林,曲径通幽,一间草庐,掩映在花木丛生的深处,门前高槐之下,一张长方小桌两人悠闲对弈,吱呀一声,门开处,有女子提了茶壶飘然走出,旖旎而来,倒茶敬茶,然后搬了椅子静坐一旁,默默观看。这样的情景,这样的静谧,不是一种令人向往的境界么?

又或者在那蓝天之下,平川之上,绿茵遍地,一幢青黛古堡,一群欢笑的孩子,跟着一个长裙曳地的女子嬉戏喧闹。一个高大帅气的男子由远方打马而来,只见他一声哨音,跳下马来,牵了马走向古堡,走向女子,孩子们一拥而上,场面极为温馨。这样的画面,这样的生活,不也在我们梦中经常出现么?

虽然这样的古朴,这样的幽静,似乎离我们太远,但我依然喜欢这种简素之美,喜欢这种没有太多现代科技因素的原始之美。如今我们虽然囚居在这高楼之中,与钢筋水泥四方格为伴,我依然希望我的生活能简简单单,我不指望那令人窒息的富丽堂皇,也不奢求那叹为观止的陈设装饰,我想那令人目眩的的装潢只会让我迷失让我沉沦。

说到底,我还是爱这简素的生活,简素的艺术。

譬如那书画,有的人想出千般主意万般手段,硬是弄出五彩鸟七色花字画合一,结果字不是字,画不是画,更有甚者,还有的再加上那花里胡哨的边儿,整个一叼烟斗的旧时媒婆样,俗不可耐,这种东西,怕也只合在地摊上出现,难进雅士之门的。而若是那黑底白字或白底黑字,或者加点不显眼的印花或淡淡的底色,再镶一个不打眼的边儿,结果可就两样。因为所有这些都仅是个烘托,目的就是将那或稳重或飘逸,或拙中见奇或灵动有力的字衬托出来,让人觉得那些字似乎能幻化出人形来从纸上飘然而下。而看画也是,无论人们如何解读如何推崇,那种浓墨重彩,夸张变形,极尽铺陈之能事的印象派后印象派画作,我就总是没法喜欢。但那讲究留白,或是巧妙点染,于那数尺卷牍之上涂抹而出的中国写意山水画,却让人流连不已,尤其是画上题诗,真个是诗书画意相得益彰。

又如那高明的摄影师,拍那美人照,他不选那装饰豪华美轮美奂的楼房,也不选那柳绿花红明艳无比的园林,却让她们身着素衣在那山野田间乡村陋巷,用那黄土巨石、古朴土墙、断壁残垣来做背景,反而使得镜头中的人儿美得一塌糊涂,无法形容。

音乐文学影视也是。那阵势宏大的交响乐,我不怎么爱听,却偏偏对那神气潇洒的二胡独奏小提琴独奏等一往情深;那史诗般的外国叙事长诗我不爱,却偏偏喜欢中国意境讲究含蓄的抒情小诗;那动辄上亿打造的所谓奢华视觉盛宴的《满城尽带黄金甲》似的影片我不爱,却偏偏喜爱《雏菊》这种田园牧歌似的小制作电影。

做人简素又何尝不可呢?素面朝天,心无城府,简简单单,持一份童心,让纯真永驻。

幽蓝之梦

我爱蓝,没道理。

小时候,我应该算个乖孩子吧,会认真读书,会努力帮妈妈做家务,但我最爱的活动还是在课外在室外。也能理解,那简陋的家,那一支粉笔一张嘴的课堂,能有多少吸引力呢?所以课余时或是领了差事,可以上山下地跳进河中,那就是一种身心的放逐,爽朗的笑声,活泼的身影,是只在此时才可闻可见的。

我家门前是一条河,沿河而下有一河滩,河滩恰在学校的背后,那时河滩上长着各种或深或浅的青草,有长得高大而密集的类似树状的蓖麻苎麻野葵等,而车前草米饭草等便是匍匐在地的。可供猪食用或是可做药材的也许早被拔光了,但有些据说猪不爱大概也无药用价值的草,就成了我们小孩子最好的游戏道具了。比方说,有一种灯芯草,我通常会拔一大把来小心的撕开,慢慢地取出中间那白白软软的如海绵一样的草芯来,带回家讨好一下家里的大人们。而有一种我们称之为思茅草的,我会用它来算“命”,每撕出一种形状,便对应着一种“命理”,这些命理都是跟大人们学的,但我自己又有所创新,总而言之,还是跟玩有关,但又有一些些的神秘,大概也正因为这样,我才会乐此不疲的。而当玩得累了时,我便什么也不干,直接仰卧在沙滩或草地上,以手当枕,看那天空的流云,听那潺潺的水声。在那蓝莹莹的天空之中,在那白丝带一样的轻云之上,在那潺潺淙淙的水声里,在那澄明静谧的境界里,我会很有默契地沉醉到自己斑斓的梦里去。

天蓝蓝,水蓝蓝,梦幻般的颜色,梦幻般的境界!

大概是爱屋及乌的原因,我爱蓝,也爱几乎一切与蓝有关的事物。桃红柳绿梨花白,美则美矣,但总觉得缺点什么,而那被誉为“蓝色妖姬”的蓝玫瑰一出现,其它的花便黯然失色;彩蝶翩翩花间舞,轻盈灵动,可这似乎也没什么稀奇,而若在那溪涧溅起的水花处突然出现几只与浪花嬉戏的蓝蝴蝶那是必引发我的惊叫的。商场里服装琳琅满目,风格多样颜色缤纷,但真正让我移不开脚步的却是那婉约优雅魅不可当的青花瓷系列。猛然惊觉,那么多年来,我穿得最多的颜色竟然就是蓝色。应该不会是巧合吧,像《蓝色生死恋》、《蓝色的多瑙河》、《魂断蓝桥》《蓝莓之夜》、《蓝色茉莉》、《蓝色矢车菊》,我向来不知道我竟然看过那么多带“蓝”字的影视剧,真是不可思议呵!

神秘而脱俗的蓝啊!忧郁总不是什么好事吧,可加了个蓝色竟也会觉得美丽起来,难怪有人要说美丽的忧郁了,若果那样,纵然忧郁又何妨?

我喜欢这样的女子。

她必长得清清秀秀,不施粉黛,纯天然美丽,犹如芙蓉出清水。她可以是长发垂腰,飘逸优雅;可以是短发齐耳,精明干练。她可以是皮肤白皙如凝脂,也可以是肤色黝黑如咖啡。她不必有高挑的身材,但一定要长得匀称,不要瘦得肋骨高耸,也不要胖得摸不到骨头;她必须是细腰长腿,走路朝气蓬勃,活力四射。

她嗓音清脆甜美,如新莺出谷,如流水淙淙。她讲话字正腔圆,抑扬顿挫,情味悠长;她唱那柔情满溢的情歌必引来众人侧耳,她唱那豪情满怀的歌谣,必高亢入云穿透四方;她朗诵那精美散文多情诗歌,比歌声更悦耳。大家喜欢听她说,听她唱,更喜欢听她诵读,因为啊,这无疑是一次听觉盛宴。

她学识渊博,天文地理无所不知,能说善道亲和自然。她出口成章下笔成文,言辞动人,情真意切。她广收博览,厚积薄发。文史哲艺,禅茶佛道,无不涉猎;琴棋书画,诗词歌赋,也纳入囊中。与人谈话,总让人感叹,与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然而她依然谦和有礼,好学如初。

她写得一手好字,粉笔字亦秀亦豪,毛笔字清逸不凡,而硬笔字灵秀大气。她让别人直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她使得须眉男儿摧眉折腰连连称绝,她使得同为女子的巾帼同胞羡慕嫉妒恨,任她风光无限,任她超凡脱俗。

她静若处子,动如脱兔。她可以安安静静三天不下楼,潜心读书,认真著文;她也可以拿着相机游山玩水乐此不疲,她可以街头巷尾淘宝乐不思蜀;她可以舞动身形如蛟龙出海,她亦可优雅行走引人注目。

她走在哪里都是风景,她站在哪里都是中心,她很享受别人的倾听,她更得意于别人的羡慕。

反正啊,她就是一道别人无法取代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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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雨的优美散文

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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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极富诗意的名词。多少作家的灵感统统迸发在雨天,多少名篇佳作通通创作在雨季,多少生命的萌芽、多少情感的陶冶都似清流般蔓延在雨帘之下。听雨声,就像是在听一首祝福歌,祝福每一段生活,祝福每一个生命。

就像季羡林老先生所说的“雨下,宇宙间平添了一片温馨,一片祥和。”雨呀,就像三月的风呢,那么温柔,有垂柳软絮的轻盈。这是季羡林老先生眼中的雨,但是宇宙中真的会下雨吗?我们不知道,只感觉下起雨来,整个世界都染上一抹温情,配上斜斜密密的雨滴声,仿佛在演奏世间最盛大的抒情曲目。

每当清晨,伴雨醒来,仿佛生命开端就被诗意所熏陶;每当午后,伴雨闲暇,远眺窗外,才真正体悟到“人生还有诗和远方”;每当夜里,伴雨声梦去,就像是夜里都有母亲的陪伴。有了细雨,就像为生活添上温柔一笔,勾勒出生活最美好的模样。

古往今来,世间有“斜风细雨不须归”的温情柔美,自然也有“白雨跳珠乱入船”的热情酣畅。雨或如婉转溪流,或如惊涛骇浪。听温柔雨,听出安心的祝福,听出每一个生灵的细滋慢长;听激昂雨,听出生命的淋漓,听出每一个轰轰烈烈的曾经。曾经有那么多小故事发生在雨下,记忆里的感动是大雨冲不走的,是岁月抹不掉的,是铭刻于心的。曾经雨洒落在我们身上,仿佛能互相传递深情厚谊;现在雨飘落在我的身上,人生之路孑然一身,又有谁能体会雨下的内心澎湃与不安呢?都是曾经,都是雨衔来的,也是雨送走的,到头来不过一场空,都只存在在记忆里。

听雨,真的听得出一个生命吗?听得出所有的曾经吗?

狂风暴雨大作之时,一定是生命的喧嚣,叫嚣着所有的不安与痛苦。

凄风苦雨零落之时,一定是曾经的悲惨故事重又被记忆起,如此的可歌可泣。

和风细雨悠悠之时,一定是生命的萌芽,孕育着新的希望与力量。

听雨,听出生命,听出人生,听出每一段故事、每一个祝福。

季羡林老先生说的没错,宇宙里也是会下雨的吧。那里有星球的奥秘,有宇宙嬗递的故事,有流星划过的轨迹,有一条承载着数万颗星星的银河。每颗星都代表一个故事,故事开始在第一滴雨落下的时候。

雨停,心静,生命的故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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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不失真心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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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鱼缸里放的石头,我叫它不失真心,因为四周都湿了,中心那一片是干的,而且酷似心形,所以我就给它起名不“湿”真心。或者真心不失也行。

这块石头让我想到了人生,人生就像一个大染缸,能做到真心不失,真的很不易。就如这块石头,它为什么会做到真心不失呢?通过仔细观察后,我发现,当中的石质和周围的不同,周围的石质疏松,似乎呈蜂窝状,中间这片不湿的地方,比较细密。所以就形成了中间不湿的景观。再经我词语一修饰,似乎一样子就富含诗意和浪漫,这就是想象的结果。但是,反过来一想,人生也一样,想到真心不湿,也只要心思细密一点,真诚一点,也就可以了。稍微的与众不同,就能成就与众不同的人生和境遇。

其实,这就一块石头而已,众多石头的一块,而且看上去很丑陋的一块石头。我当时没有看到,是朋友捡起来后,给我说这块石头水可以渗出来,然后示范给我看。我就把它带了回来。儿子看到我捡的石头,评论说:“妈?你就不怕人说你没有见过石头吗?什么东西都捡回家来了。”

当我把它放进水里的时候,奇迹就发生了,就出现了这一幕,四周都湿了,留下正中这一片,我当时并没有感觉什么,还为这一片不湿,而把它翻过面,翻到眼睛看不到的地方,当时认为是不完美,一点瑕疵,一点遗憾。

就当我第二天起床再看这块石头的时候,我心情变了,这块瑕疵,在我的眼里,立刻变了样子,我竟然发现这是一颗拥有真心不湿的石头。人性亦是如此,一些保持纯真善良心态的人,给人第一感觉或者是傻,或者是幼稚,但是我们通过相处我们才会发现,这样的人或许才是最慧智,最纯真,最有人缘的人了。

愿我们就如这块石头一样,不管年龄如何,外表怎样,依然能保持一颗不湿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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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100字

全文共 2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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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题记

关于母亲,总想为她写点文字,可每次提起笔,总是不知道如何下笔。

儿时,母亲在城里工作,而我跟随爷爷、奶奶在乡下生活,很少见到母亲,所以母亲在记忆里只是一道模糊的想象。每逢过年的时候,母亲总会准时的回来,不论风雪,不论暴雨,母亲总是披星戴月的赶回老家,与我们一起过年。

那时候, 最期盼的便是过年。因为,母亲每次回来,不论早晚,不论阴晴,都会给我带来喜欢的书籍,给我带回帅气的衣服。在那个青葱年少的时代,母亲的回家,总能带给我欣喜,带给我快乐与期待。爷爷、奶奶也是和我一样期待母亲回家,刚到阴历的十二月份的时候,便开始了日复一日的数日子,等候母亲回来,也每每是那个时候,爷爷、奶奶的脸上挂满笑容,张罗着母亲爱吃的食物,准备着过年的货物。

那时,母亲还很年轻,一头乌黑亮丽的秀发,一身清瘦苗条的装扮,就像巴黎圣母院里的慈母,美丽而动人,慈爱而平易近人。即使一年之内仅与我们团聚一次,也让我倍感温馨,记得当我拿着成绩单和一张张奖状递给母亲时,她总是笑的很灿烂,并且鼓励、教导我,让我更加努力,争取取得最好的成绩。

每次过完年,母亲便会坐上新年的第一趟班车赶回城里,继续忙碌。奶奶都会牵着我,站在母亲离去的站台,久久不忍离开。奶奶常常念叨,说母亲自己省衣缩食,每次过年回来却买回那么多礼物,让她多注意身体,不要挂念我们,可母亲总是笑着摇头,说她一切都好,只要看到我和爷爷、奶奶能够平平安安的,便是安好。

母亲说,我是她的希望。很多她没实现的理想,很多她曾经未能完成的梦想,希望我可以实现,那时候,我虽是懵懵懂懂的听着,一脸朦胧的看着她痴醉的沉思,但心中还是暖暖的,默默告诉自己,我是母亲的希望,不可以让她失望。

母亲,爱读书。每次回家过年,短短的几天时间,她却经常书不离手,她说书是自己最好的朋友,不仅能是人们的精神食粮,更是自己的良师益友,很多想不通的事情、参不透的世情,读书,总能找到一些解决的办法。或许,也就是从那时起,自己就被母亲熏陶,酷爱读书,童年的时光,记忆里总有着各种各样的故事,各种各样的书籍伴随我左右,也就从那时起,就与文字结缘,与书籍结缘。

童年总在不经意间便已走远,青春的时光接踵而至。那时候的母亲,似乎更加辛苦,听奶奶讲,母亲经常早起晚睡,忙工作、忙生意,一个人操着一家人的心,奶奶常说苦了母亲,而母亲每次打来电话,都是笑语盈盈地跟我们聊天,总免不了关心我的学习,关注我的生活。

那时候,母亲每次过年也回来,只是她的脸庞、手指,我都清清楚楚地看到了皱纹、看到了茧子,虽然她依旧是那么爽朗,那么乐观地跟我聊天,给我讲述城里的各种趣事,给我讲述各种生活的智慧,我,总是静静地听着,细细地想着。

母亲,一直都很关心我的学习,尤其是初中、高中那几年。至今犹忆,那时候母亲的电话打得很勤,有时候很晚的时间还打来电话,问长问短地关心着我的一切,奶奶总会乐呵呵地告诉她,我很听话,学习也很棒,让她放心,母亲才依依不舍地挂了电话。记得,那时候是冬天,北方的天气,冬季总是格外寒冷,有时学习到很晚,睡不着的时候,总是喜欢望着窗外的月光,傻傻地发呆,想象很多关于母亲、关于城市生活的故事。

那时过年回来,母亲给我带回来的书更多了,不是童年的那种《十万个为什么》、《脑筋急转弯》、《格林童话》,彼时带回来的,都是些带有深度的名著了,比如《纳兰词》、《人间词话》、《四大名著》等等,母亲说,希望我多看书,腹有诗书气自华,一个男孩,可以没有显赫的家庭,没有俊俏的脸庞,但是不能没有知识,不能没有内涵素养,不能没有文化深度。轻轻地翻开母亲送我的书,总是有种难以言喻的欣喜感,走进一个个文字编织的世界,总会流连忘返,乐而不疲。

好在那时候学习很好,每年都是班级前三名,所以在学习这一块,没有给母亲造成心理负担,因为她的儿子,学习很棒。青春时期,母亲多了很多关注、唠叨,但是却一直默默地支持着我、鼓励着我,让我从一个无知少年,完成了向着少年才俊的蜕变。母亲常说,我是她的骄傲,是她每次累倒之时的一杯热茶,总能给她勇气和力量,总能激励她不断努力,给我创造更好的生活;殊不知,在我心里,母亲更是我的骄傲,更是我温暖的港湾和坚强的依靠,因为我要更加勤奋、更加优秀,给她一个美好的未来。

如愿以偿,我考上了心中理想的大学。大学时代,由于我在省会城市上学,距离母亲工作的地方很远,见面的机会更加少之又少,虽然有手机了,可以打电话,但是母亲心疼长途话费,每次打电话都捡重要的说,我还没来得及送上一声问候、一句祝福,母亲便挂了电话,其实,我知道,电话那头的母亲,定会久久地立在那里,握着电话,不曾合上。

大学,一个洋溢青春与泼洒梦想的时代,于我,更是一生中最美的年华。没有了繁重的功课与考试,没有了老师的羁绊与约束,放开手脚,开始了一段追梦的旅程。参加各种社团活动、参加各种培训学习班、聆听各种名师的讲座、参加各种征文大赛……一次次,我都接受着挑战,一次次用勤奋与汗水,创造着属于自己的奇迹。

母亲,每次都会在我心情低落时打来电话,不用我告诉她什么,她总能在电话里听出我生活的喜怒哀乐,总能默默鼓励我,安慰我,让我向着自己的梦想努力高飞,其他什么都不用想,不用担心钱的问题,她会尽一切可能满足我的追梦之旅,让我不用有丝毫的顾忌。大学时代,那个虚荣的时代,当我这个从小县城走出来的学子,一次次站在最高的领奖台上,母亲看到照片后,总是笑着给我送来生活补给。

母亲说,让我尽情的飞翔,向着梦想努力前行,不要有任何的困扰与后顾之忧,她会一如既往的做我最坚强的后盾。每每想起那些话,至今仍然倍感欣慰,仍被母亲那份沉郁的爱,醉的一塌糊涂。其实,我也知道,那几年母亲的生意不景气、工作也不顺利,她是用自己的生命在努力创造财富,成为我最坚挺的后盾,她的故作从容的坚强,她的汗水与泪水,从不给我看到,因为她希望自己的儿子,在梦想的天空,自由飞翔。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母亲用自己的双手,给我撑出天空的高度。

后来,我大学毕业,顺利地找到了适合自己的工作。而母亲,当我再次回望母亲,她的鬓角已经夹杂白发,她用十多年默默奉献,成就我现在的无忧生活,用生命的花开浇灌出我这支学海的花朵。每次给她打电话,母亲依旧很爽朗地告诉我,她一切都好,让我不用挂记,让我努力工作,好好生活。

那天,在微信上无意间看到母亲的照片,记忆里那个年轻美丽的母亲,已经不再芳华焕发,而是一种无以言传的沧桑感。我知道,母亲老了,母亲累了,她需要休息了。母亲在距离我千里之外的老家,依旧在工作,而我在千里之外上班,心里虽是时常想念她,却不能在她身边照顾她,一种莫名的无助感、心酸感涌上心头。

曾经,我是母亲的希望与骄傲,而今,母亲是我心底最沉的一缕牵挂。

回想过往,母亲从不曾给我洗衣叠被,不曾对我千叮万嘱,不曾让我回报多少,而她,总是用最无声、最温暖的臂膀,给我撑出一片高飞的天空。母亲,她是一个平凡的人,可是在她的怀抱里,我曾清清楚楚地感受到了那份平凡而不平淡的爱,温馨而伟大的爱,那份不求回报的、无私的爱。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母亲,我一生的温暖,一世的牵挂。写在母亲节前夕,谨以此文祝福我的母亲,健康快乐,也祝天下有心人,都能懂得自己的母亲,那一份绵绵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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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所羁留的岁月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900字

全文共 2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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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羁留岁月

(一)

岁月一滑,刹不住车的样子,我便撞进了30岁的门槛。人们都说,三十而立。可我就像刚从漫天迷雾的山林里出来,又好像猛灌了二两金徽烈酒一样,在30岁的门槛里,更加站立不稳。

30年的记忆可以说是纷繁的记忆,那些生活的条条缕缕汇聚成崇山峻岭中的一条小溪流,隐没在遮天蔽日的林木深处,我就像一个在山间慢条斯理走着的人,只在偶尔的一瞥间,才看见溪水的闪烁,却找不到他来的源,寻不见他去的路。

童年的记忆已没有多少,都是一些痛苦的事情,也是父亲经常说叨的事情。父亲说他和母亲是怎样艰难地将我们姐弟六七个拉扯大,有时我觉得父亲将此事引以为自豪,颇有一种夸耀的语调,我便觉得悲哀了。父亲的观念里,淡化了一步一步的艰辛,以及生活的阴霾。可我非常清楚,最苦的是母亲,挖光了满山的野菜,看着孩子们为饥饿而哭,她的心被揪的疼痛。父亲是否应该想到,他和母亲本不应该遭此罪孽,孩子们的童年也不该有如此重负。

那是一段我不想回味的日月,为了吃穿寸步维艰。时下听着别人美美的回味着小时候的幸福,有些也不免夸张,盯着那陶醉的神情,我心头泪如雨下,这些泪更多的是流给母亲。母亲含辛茹苦将孩子们拉扯大,还没来得及得到孩子的安慰,便撒手离去……我的记忆霎时间一片空白。这空白是母亲留给我的,我的心像风筝断了线,我的拼搏,我的进步,我的成绩,我的一切是母亲支撑着的,可是,现在,这些还有什么意义……

那是一段我所羁留过的岁月,由于母亲,我再也不想回首,也不愿听到有人再提起……

(二)

我只想在现有的生活里流淌下去,至于鲜花,掌声,有就有,没有也无所谓,我已经懂得了大难过后的宁静、安详。我将平静地看荣、看辱,看沉、看浮。也许这在他人思想里是消沉,可我不这样认为,兴衰、喜悲、宠辱并不是我个人说了算,我只愿处理好剩余的事情。

时间就是千帆过尽后的宁静。30年来,我有过大落的遭遇,从小拼着命地想长大,长大了一切都好办了。可长大了紧接而来的就是在父亲的呵斥与苦难逼迫下的读书,读书之路由家门口一直延伸到远方,为了能在贫穷愚昧的乡村挣得一个令家族荣耀的“大学生”的名,我咬牙坚挺着。可我知道,为了这样一个虚名,父母有牺牲了多少心血。一读书我付出了整整前半生,学业有了,可自己的心却失去了依托——母亲没有了!

我知道,每个人的生命里总有某一感人形象镌刻下来,影响其一生。母亲或许就是我生命中的那个人,一生艰苦,留给我的遗憾太重。好几次,我铺开纸笔,想将我凝固的思念写给母亲,可总难以下笔。一者笔拙,总担心写不好,给母亲的一生留下败笔;二者实难回首,感情的抒发非得细腻、非得点滴出真情,我一拿起笔便觉思路纷乱,母亲一生做的事情实在太多、太琐碎,放在心里回味便觉着情真意浓,可我难以写出来。所以我索性搁了纸笔,不写了。

我也有了这种理解,有的事情是要写出来的,有的事情是要装在心底的。母亲辛辛苦苦一辈子,临走却无半点片言只语留给我,致使我好长时间痛苦不堪。

年,对我来说太短,好多事情想要做却没有了时间,用日子串起来的事情一件也没有从头至尾地做完,遗憾丛生。唯有读书,像走一条弯弯曲曲的山路从山脚硬是走上去了……

(三)

30年的岁月,我始终没有好好地选择一个时间段,在某个阳光灿烂的地方居住过。日子对于我是雾中的飞鸟、日光里的尘粒、水中的月影、风中的花瓣,目光一荡漾便了无踪影。

小时候的田园梦想,想在一畦菜地种出碧绿的青韭、青嫩的蒜苗、饱实的大白菜、香甜的玉米棒子,亲手采摘、收藏,冬日围着炉火品尝,将一截截山林里亲手捡来的柴棒送进火炉,火红火红的炭火映红了整间小屋,于世不争,于人不欺,饱暖而殷实。可这只限于梦,一个纯粹的梦。还有,从小把家乡周围的大山踩个遍,在那里的小路上走走停停,我不知道要做什么,只觉着那是一个山里孩子必有的经历。逐渐懂事了,我便觉着那是读过的乡诗乡文里美妙的意境,山路弯弯,林深草厚,那路那林里蕴藏着太多美妙的故事。可是后来一上学便被“大学生”这顶虚名的帽子压在头上,时时做出与乡村不屑为伍的神态。乡村的孩子只能是野孩子,不可与他们走得太近;乡村只能看见井口大小的一点空间,乡村人是井底之蛙;乡村的山虽峻,那只是穷山,水虽清,那只是恶水……这些警告抑或是忠告时时吞噬着我幼小的心灵。时至今日,那份惊恐依旧残留在我的记忆里,也让我在随后的人生里收敛了不少,没有幼时那般肆无忌惮了。

如今,撞入30岁的门槛,我才静静地得以断断续续地拾起往昔的碎片,想到“羁留”二字。30年的岁月里,我未曾在自己出生长大的那个叫“家乡”的村子里仔细的生活过,我熟悉的只是那个村子里的巷道和流淌于其中的人群和贫困,但对那个村子的心肠我却是一无所知的。在那个村子里断断续续地驻足、停留、来去的岁月,只能是“羁留”了。

(四)

每个人可能都是如此,小时候做梦也想走出去,脱离生命的诞生地,闯一闯外面广阔的世界,在几个不同的城市漂泊、羁留、客居,好多人即使过得艰难,可还是心里憋足了一股劲,没有成就绝不见江东父老,就是凭着这样一股劲而小有成就,能在异乡立足了,却生出一种回乡的迫切愿望,颇有点“衣锦还乡”的味道。全身焕然一新,拎起别致的背包,将在城里人眼中微不足道的一点成就装满一心便“荣”归故里,在乡亲们啧啧的眼神中骄傲的像一个王子。可就是这一点叫做“荣”的东西在乡里也不能维持很久。城市与乡村的反差实在太大,时间久了,好多人眼神流露的已不是昨日的羡慕,变成了另外一种——咳,看那样子,辱没祖宗!

直至觉察,自己的分量已燃烧殆尽,便灰灰的逃离,拥挤在车流人流里。这样反复多次,顿觉生命越来越轻,如秋叶一般,慢慢枯去。直到人生的弥留之际,荣誉、升迁、扬名、显贵,这些一辈子看重并为之付出青春的东西都变成了枯枝败叶,“故乡”才是根。每个人无论年轻时有多茁壮,有多枝叶繁茂,可到了最后,无不想叶落归根,长眠故土。

我知道,冥冥之中有一个圆。每个人都在某一点站定、起步、爬行,付出了毕生光阴,最后又不得不回到那个起点,圆画完了,归根了。

年前,我咬牙坚挺着,为了“大学生”三个字,其间我失去了许多,没有走进田园梦,没有亲近那些山里的小路、树林、牛羊,最令我遗憾入骨的是母亲撒手离去,成了我心上的一根刺。不知是幸还是不幸,我忍着疼痛,硬是爬山一样走完了读书路。读书的岁月里,我萌生了这一生再不回那个“穷山恶水”的地方的誓愿:我要在异乡立足,将异乡住成故乡!

毕业前夕,我已在城市一所学校实习、试讲,被聘用了,只待下一学期上班。可父亲、兄弟一遍遍呼唤,情之恳切,令我热泪盈眶,还有那么多亲人关心着我呀!我回来了,很快参加上岗考试、岗前培训,成绩优异,在小镇中学上班了。

我清楚,这一生,将驻扎在这里、战斗在这里了。我那个圆画完了,在30岁之前画完了,我只愿处理好剩余的事情。

现在我只坚信海涅的诗:

冬天从这里夺去的,

新春会交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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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女人是怎样修炼成熟的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800字

全文共 27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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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是善变的,这善变的背后隐藏着背叛。背叛三次,女人就修炼成熟了。

第一次是对精神心理的背叛——结婚。生命是神奇的谜,从一个受精卵到幼小的生命再到一个妙龄少女,吸天地之精华,纳万物之神气,女孩的身体渐趋发育成熟,不知不觉间,就变得纤柔、灵动、曼妙,蹙眉举手间都充满了无法掩饰的活气和极具杀伤性的媚惑。这是漫长的20年的造化的结晶,是大自然用非凡的心思功力雕琢出的无法复制的艺术品。只为了让人类这种自高自大的圣灵繁衍不息、壮大蓬勃,女孩必须是极美的极透彻的极晶莹的而且让雄性欲罢不能的。在这大约20年的光阴流转里,女孩一点点地观察着自己,积蕴着自己,第一时间见证着自己躯体的微妙而惊人的变化。女孩儿当然知道自己越来越美了,当美到了让自己都震惊纳罕的时候,女孩都窃窃地以为自己会是世界上最美丽最骄傲的公主。然而,这时候,女孩儿需将自己的身体交给一个男人,不管她愿意抑或不愿意。结婚,女孩儿自出生以来第一次有了极其复杂的感情。女孩天生就是纤薄的,纤薄得仿佛经不起半点风吹雨淋,但是,所谓的天作之合却像一场说来就来的暴风雨的袭扰摧淋,女孩被降服了。女孩儿变成了女人。女人是复杂的,女人无法不复杂。当有人对女孩说,“你的眼睛不那么清澈纯净了!”那言外之意女孩是心领神会的,女孩只能害羞得低下头。

第二次是肉体形貌的背叛——繁衍后代。这背叛来得是如此的理直气壮、气壮山河、山河变色。刚结婚没多久,女人还没有来得及享受多少天公主的待遇,就突然觉得困倦无力、恶心反胃,接着一系列不适的症状接踵而至,恐慌中,女人会得到医生的告知:恭喜你,你怀孕了。天哪,也许,女人并没有准备好呢,这个事实极残酷又令人兴奋,女人不知道怎样度过接下来的岁月,近的远的,想都不敢想。但是事实既定了,就必须迎接挑战,挑战自己的极限。十月怀胎,一朝分娩,这其中的巨变磨难以及酸甜苦辣等是任何言语都显得过于苍白,任何句式都无法确切表达的。这280天,肉体的负担与折磨是一点一点的累加,过程缓慢而周备,来不得丝毫的大意与忽略。女人一直绷紧了神经,一点点地对付着这每天多一些的变化。伴随着身体的严重变形,女人几乎失去了所有的耐性,女人心绪也愈加复杂。吃不好,睡不好,时间空前的漫长,尤其是肚子,翘翘翘的,一直翘到正常走路、无法无法生活甚至无法直视,女人欲哭无泪。女人曾经是多么地爱美呀!女人告诫自己一切都得挺住!终于熬到了是生育,又是又是如此的担惊受怕,那种恐惧主要来自对于一切前途得不能掌控,一切都由不得自己,全要看肚子里的小生命怎样折腾,那情势可以说瞬息万变都丝毫不过分。通常,运气好的,痛上一天24小时左右也就在剧痛中完成了分娩的使命,尽管已经精疲力竭,浑身湿透无力,但女人都会为自己当妈妈了来一个欣慰的微笑。如果遇到意外情况呢?谁知道呢?非要在肚子上切开一条长长的口子不行,女人怕极了,但是,这时候已经容不得女人哭了,甚至,必须为此失去自己的生命,女人又能怎样呢?哭是不能解决任何问题的,女人也根本没有时间和心力哭,一切都到了崩溃的边缘。鬼门关上走一遭后,也不知是过了半年还是一年,女人终于重新找到了生活的感觉,当女人打起精神振作起来,她会小心翼翼地撩起衣服看那块儿敏感的地方,她一点点地把目光挪移、挪移、再挪移,看到的是白皙的皮肤上长长的皱皱挤挤的、醒目扎眼的伤疤!女人心痛不已也只能装作无所谓。是呀,大家都一样,但是,都一样,就可以无所谓吗?这还是在哺育过程中的一小幕而已,随着漫长的哺育的过程,乳房的变化也不可小觑了,以前自己赖以骄傲的隆起的曲线感没有了,就这么直接地干瘪瘪、软塌塌地失去了先前的弹润、玲珑。女人终于领教了大自然的威力,就把泪水和委屈汪在心里。女人抚养幼小不懂事的孩子,照顾那个愈来愈懒散的丈夫,一日日的操劳,一夜夜的坚守,女人把自己所有的美丽和精力都熬干了,就好像一杯鲜美香醇的葡萄酒挥发掉了所有的精华。黄脸婆,成了男人对这个时期女人的昵称。黄脸婆?女人不想这样,但又有无法抗拒,谁让自己是女人呢?

第三次是对自己灵魂思想的背叛——出轨。婚姻是有三年之痛、七年之痒的,女人经受了所有应该的和不应该的磨难与打击,再加上男人的忙碌粗糙造成的疏忽,甚至是喜新厌旧带来的不理不睬和抛置冷弃,再淡定坚韧的女人都多多少少会有一些不甘心、不平衡。青春仿佛连个招呼都不屑打一下就要无情地过去了,“黄叶无风自落”,女人内心满溢着无法言说的焦虑、伤痛与凄苦。为了抓住青春的尾巴,也为了抚慰一下自己的内心,女人什么方法都可以试,什么手段都可以使。女人变得前所未有的勇敢:减肥、割双眼皮、拉皮减皱、垫鼻梁、磨颧骨、削下颌骨等等,女人为了让男人回到以前对自己的呵护和迷恋(女人是这样幻想的,女人变得神经兮兮,把美容作为最后的希望)。除了操劳忙碌,自己还没有享受生命的美好芳醇呢!就是男人不再对自己好,自己也得补贴自己。于是,女人舍不得吃,舍不得喝,也要美容、也要穿衣。女人把自己糟践、折腾得自己都认不出了自己!女人讨厌男人的喜新厌旧,甚至很清楚地知道:面对残花败柳,男人再不会提不起一分兴趣。女人心里自有说不出的失落和疼痛,女人知道以前那个美好的自己已经死去了,一切都成了痴妄。鬼迷心窍地,女人开始奢望男人能够体认自己成熟的风韵,欣赏自己现在的成熟。这个男人有可能是心中的幻影空像,有可能是电视剧中的明星大腕,也有可能是哪个花言巧语卑鄙男。枯寂虚空中,来个聊聊天、喝喝酒、跳跳舞、会会面呀什么的,女人可能暂时会填补一丝丝的落寞,收获一点点的丰富,感到一星腥的满足,就是这一丝、一点、一星,女人好像又回到了青春期,重新焕发出无限魅力(当然这只能是空想)。但是,梦境毕竟是梦境,现实岂能尽如人意,女人毕竟是成年人了,或许犯了些小错误,或许还没有来得及犯错误,女人就猛然醒来了。

女人醒来了。

当女人醒来的时候,女人真的成熟了。世界就是这样的世界,男人就是这样的男人,儿女就是这样的儿女,家庭就是这样的家庭,自己就是这样的自己。女人不再奢望,不再犯错,不再摇摆,不再彷徨,女人成了性情中人,温婉、知性、善良、和蔼、妩媚、动情……

女人是感性动物,基因基本属于冲动型基因,但是,当女人经历了这些,基本上也就完成了从零到百的修炼。中年的女人最有风韵,当男人这样说的时候,女人知道这不完全是恭维。女人自信多了,也智慧多了,从外在到内在,从身体到灵魂,从肤浅到深刻,从简单到复杂,从纯情到丰富……然后再来一个全方位的逆转,女人重新变成了骄傲的公主,不,这时候已经成了皇后,雍容尊贵、纯净安恬、从容无忧……

女人真的成熟了,这成熟来得如此艰难不易、如此张弛有度。男人若能理解,自当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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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五哥五嫂的花样年华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600字

全文共 3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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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哥五嫂的一生,也经历了人生的太多磨砺,生活当中也是充满了艰辛。虽然五哥从小总是穿着露着脚趾头的鞋和补着补丁的衣裤,还总嚷着吃不饱饭,但啥事都难掩饰他快乐的天性。除了上学时间,他每天都跟村子里的同龄的男孩子们山上抓野兔、树林里逮野鸡、小河沟抓鱼,到处疯玩。除了肚子饿得实在受不了,要么天黑需要个地方睡觉,他就好像从来没想着还有个家。有时候因为放学了不去拾柴火打猪草,大姨气急了便用烧火棍狠狠揍他,他却嬉皮笑脸嘻嘻哈哈又夺门而逃。就这样无拘无束,疯疯癫癫中他一天天长大。

大姨和姨夫吵吵闹闹辛辛苦苦一辈子,除了他们一生居住的老屋什么财富也没积攒下,只是养大了五个结结实实的儿女,拥有了人丁兴旺热热闹闹的大家庭。

大姨是那种风风火火的暴脾气,姨夫则不温不火做啥事都慢吞吞。大姨忙里忙外不停歇,姨夫则吃饱饭一推饭碗,拿起书本啥都不管。于是,大姨就开始磨叨:“我这哪里是嫁了个男人,我这是给自己找了个祖宗”,争吵就像家常便饭一样在那个家庭里经常上演。

表哥表姐们是在大姨的河东狮吼中,大姨夫的唯唯诺诺中成长的。大姨的暴脾气不仅针对姨夫,也经针对他们的孩子们。无论哪个孩子在外惹了祸,都逃不过大姨的鸡毛掸子、笤帚疙瘩或者烧火棍子。可是,大姨唯独管不住我的五哥,她最小的儿子。

上初中的时候,五哥的新乐趣就是围着女孩子转。大眼睛的五哥本来就长得帅,又会吹好听的口琴,女孩子们都愿意和他玩。再加上五哥从小就脸皮厚,又敢于甜言蜜语跟女孩子面前胡说八道,因此,极有女生缘。于是大家添油加醋的疯传五哥今天跟这个姑娘搞对象,明天和那个姑娘谈朋友。大姨知道后,本想把他暴揍一顿,可是十六七的男孩子,大姨的棍子还没落下,五哥跑掉了。大姨气呼呼地在后边追着骂:“这个兔崽子,人不大一肚子花花肠子。”

大姨的五个儿女除了遗传了父母的大眼睛方脸盘之外,一定也遗传了他们潜在的音乐细胞。村里有会拉二胡吹笛子的老人,哥哥们就经常过去跟他们请教演奏技巧。哥哥们一边学一边琢磨,二胡笛子都能演奏得有模有样。每当大姨家的乐声响起,周围的人都夸奖说大姨家有个家庭乐队。而五哥是其中最棒的,除了演奏乐器他歌也唱得极好。

十九岁那年,五哥把五嫂领进了门。五嫂比他大一岁,长得白白净净,眉眼弯弯,面如桃花,说起话来轻声轻语,眉目含笑。长辈们不免为这歌俊俏闺女担心,这么个喜眉笑眼的美人儿,能否管住那个只知道玩的花心大萝卜,会不会被他欺负得哭都找不到地方,大家担心这一朵鲜花怕是插在牛粪上了。

五嫂的娘家极不同意这门亲事,她家在镇上,五哥家在乡村,五哥家里哥们多,又没有房子,经济条件不般配。可是,这个喜眉笑眼的美人儿,心里早有了准主意,硬是执拗地嫁了过来。刚过上小日子的时候,如胶似漆,日上三竿还挂着窗帘不出屋。再过一段时间,听大姨说,小夫妻关系好着呢。大姨就经常看到五哥在床上睡着,五嫂用扇子疼爱地给他扇着凉风,五嫂的温柔一定是五哥上辈子修来的福分。

五嫂的娘家在镇子上开着一家饭馆,五嫂的父亲和哥哥都是厨子,因此五嫂中学毕业了就跟着在饭馆里忙碌,顺便也学了炒菜的手艺。婚后不久,五嫂就哄着五哥和她一起回她娘家的饭馆里去帮忙。五哥也求之不得,他起初难免是被那些鸡鸭鱼肉美味食物所吸引。在饭馆忙碌的日子里,五哥逐渐喜欢上了烹饪这一行,也学起了厨师的技艺。在五嫂的劝说下,他还去报了个烹饪班系统学习,并考取了厨师证,也算有了一门养家糊口的本事。

不久我美丽的五嫂便怀孕生了个大眼睛的女儿,那个小姑娘天性腼腆,见人总是害羞的躲到妈妈身后去。五嫂又顶着被罚款二万块钱的危险,怀了二胎。这下生了个男孩,我的这个侄子,是我见过的最漂亮,最可爱的孩子。这些年,五哥虽然一直在饭馆里上着班,做出的菜也越来越色香味俱全,可是他的心思都在这个家上。一双儿女漂亮的妻子,五哥无时无刻不惦记着她们,只想多陪在他们身边。做厨师经常要早出晚归,节假日也不得休息,五哥打心眼里不喜欢这份工作。

于是,五嫂便和五哥商量,自己筹钱也开个小饭馆。后来两个人到镇子上租了门脸房,准备那些做饭的家伙什,把饭馆风风光光开了起来。大姨不得不过来帮着带孩子,大姨那时候已经六十多了,经常力不从心,于是又开始骂大姨夫:“那个死鬼老头子,啥忙都不帮,这辈子他死了我也不想他。”

凡是都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那条街上,有大大小小三四家饭馆。你不努力经营,就没有客人登门,就赚不到钱。于是,五哥五嫂每天早晨三四点就起床做早点,准备各种馅饼,烧饼,油饼,还有粥,汤,豆花等等。开饭馆的忙碌和辛苦,不是一般人能坚持下来的。中午除了来点餐的散客,还要做出几大盆的各种肉菜和素菜,为的是满足工厂里的工人和附近的民工。他们是吃份饭,可以任选的三样菜,米饭多少随便盛,一份饭八九块钱。五哥的饭馆饭菜经济实惠,价格合理,味道符合大众口味,吸引了不少回头客。于是生意越来越好,人也越来越忙碌。哥哥嫂嫂脸上整天都乐呵呵,日子在累并快乐着的节奏中一天天过去。

曾经天性顽劣的五哥依然玩心不改。听五嫂说,每年春节,五哥都花钱买来上千元的各种花炮和鞭炮,装了几大箱子。当大姨家的大家庭一起过大年的时候,五哥家的那些鞭炮总在村子了响得最持久,五哥家的花炮也总是最灿烂。过年饭馆歇业的那些天,我的哥哥们又聚到一起,吹拉弹唱,好不热闹。不过,此时的家庭乐队还填了新的乐器,架子鼓、萨克斯五哥玩的得心应手。我的喜眉笑眼的漂亮五嫂此时任凭着五哥疯玩,即使五哥花了太多钱在玩乐上,她也只是微笑着不阻拦,目光还总是紧紧地追随着我英俊的五哥,那目光里有赞许也有崇拜。

我不爱言笑的大姨夫七十出头时患了肺癌,尽管几个哥哥费劲心力为他寻医问药,终归没能挽救他的生命。姨夫离世之后,大姨仿佛变了一个人,一天不知道要哭上几遍,思念老伴郁郁寡欢。原来,夫妻尽管一生争吵,到老也是最稳固的依靠。失去了老伴的陪伴,大姨的精神也一蹶不振,没过两年就得了尿毒症追随大姨夫走了。

经历了父母的变故,五哥仿佛消沉了许多。五嫂和两个孩子成了他生活的全部。五哥和五嫂从来不吵架,五嫂总是笑眯眯看着五哥,眼里是一如既往的温柔。五哥婚前的那些纷纭情事从遇到五嫂后便都烟消云散,再也没人提起。五嫂仿佛有某种魔力,能把五哥的心收的服服帖帖。即使是五哥情绪最差的时候,五嫂的陪伴都好比是一剂良药,能使五哥暂时忘记那些伤心事。

那天,五哥突然来找我借钱,说是要在镇子上买个两居室的楼房,不想总回到村子里居住,他为了这个借了不少外债,好在五哥的楼房顺利买到手,也算完成了心愿。但是五哥五嫂不得不加倍地用心经营饭馆里的生意,赚钱还那些外债。几年过去了,忙碌的五哥从失去父母的阴霾中走了出来,忙碌但快乐的日子仿佛回到了从前。

春节的时候,失去了父母的哥哥嫂嫂们都集中到五哥的饭馆一起吃年夜饭,依然欢乐地燃放着五哥准备的几箱子烟花爆竹,在五哥家的聚会要持续三四天,他俩每天做饭炒菜忙不完。大姨家的年还是过得热热闹闹,虽然这个大家庭从以父母为中心,变成了以最小的五哥为中心,那个大家庭团结的家庭气氛却依然没变。

五哥在农村的院子里,盖了几间新房,除了必要的客厅卧室之外,他装修了一间KTV包间,还配上了最好的音响设施,可以不出家门随时K歌。再加上他那些架子鼓、萨克斯、二胡、横笛、唢呐、口琴、电子琴等乐器,完全可以装备成一个小型乐队。五哥说等他不开饭馆了就专心玩他的音乐,组建他的乡村乐队。

那一次,遇到五哥五嫂,他们已经是四十多岁的人了,脸上的皱纹也明明显露了几分岁月的沧桑感。我问五嫂最近忙些什么,五嫂告诉我,忙着给儿子又买了个楼房,还在开饭馆,还在还房贷。我劝他们,你们也歇歇吧,都这个年龄了,再拼命干活早起晚睡,身体可别弄垮了。五嫂神秘的笑着告诉我,不能闲下来,要不你五哥就要整天玩了,咱得让他一直有事干。

我忽然心疼起五哥来。我这个五嫂在她喜眉笑眼的背后,原来是牵着五哥不停地为生活而奋斗。想想五哥这些年开饭馆受的累,与他现在有房有车有家有业的幸福生活,真不知道应该为他高兴,还是为他心酸。五哥那个开农村乐队的打算,看来还是遥遥无期,尚在五嫂的计划之外,不知道五嫂啥事能让五哥闲下来。

或许这就是生活的本来面目,一个人不能自私地为自己的快乐而活着,他还要有家庭,有他的责任和义务。或许,五哥就是个最幸福的人吧,因为他有一位懂他疼他而且能正确引导他的妻子。五哥从儿时的顽劣无知、不学无术,在婚姻里得到了长足的成长和发展。

对于来自于农村文化水平又不高的五哥五嫂来说,他们夫妻俩虽说已经在一起摸爬滚打了二十多年,却从来没去想两个人之间到底是爱情还是亲情这个问题,或许他们的父辈也没有教会他们夫妻间应该如何相爱,但我从他们身上看到了爱情的影子,也感受到了婚姻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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