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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读书心得的作文通用5篇 作文题目(汇集20篇)

找短板要紧密联系实际,从实际出发。下面是开学吧小编搜集的关于读书心得的作文通用5篇 作文题目,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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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心得作文

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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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一位好读书者,我想在此和你们分享我读书的心得。我认为读书是孤独的散步,它是精神的放纵与漫游,让我们随它无边地游历,随它的伤感而惆怅,随它的感受而恍然大悟。其实读书最需要的是个人情感散步的天地。同时看海,有人看到海的澄碧,有人看到海的苍茫,有人看到落霞的海更美,有人看看到日出的海潮更壮观。这完全取决于自己的感觉。

读书就像一位高深的老者,慢慢将你带入其中,远离功名利禄。而书的滋味绵长而深厚,似酒清洌甘醇。有幸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品尝到醇厚可人的清泉,泉水流经的地方,绿草如茵,花团锦簇,彩蝶飞舞,小鸟欢唱,一派生机盎然的美景,令人心旷神怡,美不胜收。

并且读古人的书,让古人和现代的灵魂在此撞击。读“举世混浊而唯我独清”,读“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读“大江东去浪淘尽”,读“小桥流水人家”,读“举头望明月”……从中读出古人的人生,看见古人的灵魂,并让古代的人融入我们的生活。读古人的书,读的是五千年灿烂文化的博大精深,这是现代人莫大的享受。在享受中品尝读书的滋味,感悟生活,鼓舞斗志。

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不啻为最好的艺术享受,展示了灵感创新。

随着社会的发展,读书,将越来越被人们所崇尚。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希望大家和我一样爱看书,一个喜爱读书的民族,便会知道昨天的光荣与今天的梦想,便会拥有明天的灿烂和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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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艾青诗选读书心得

全文共 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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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有骨气的中国,一段有骨气的光阴,都在艾青的笔下挥洒的淋漓尽致。

慈母深深情,乳儿记心怀——《大堰河我的保姆》。这是一首感人的抒情诗,这首诗描绘了大堰河为作者付出的辛勤及自己一生的悲惨命运。结合作者的背景看,大堰河更像是一位亲生母亲,每天洗衣做饭,晒谷,打扫,干着做不完的农活。在作者受伤时给予抚慰,替作者医治包扎。可他并没有喊过累叫过苦,只因她深爱着自己的乳儿,默默地为他付出。她一生都含着笑,直到坠入死亡的深渊,她流泪了,却只是因为乳儿不在身旁。作者把大堰河比作大地的母亲,对大堰河深切的思念淋漓尽现。读艾青的诗,我感受到拳拳的真情与深深的思念。

士兵的生命是属于战争的——《他死在第二次》。这首叙事诗讲述了一个士兵抗战受伤后再次奔赴战场,把生命交给战争的全过程。这首诗歌的字字句句都是对祖国的满腔热情,其中有一句话:“一个士兵是必须在战争中受伤,伤好了,必须再去参加战争。”可能有人会觉得这是个死循环,并不公平。可我却认为这是一种面对战争毫不畏惧的勇气、一种为国家做贡献的途径。其中两个必须,是下了多大的决心,生死不过在一念之间,又是什么?能让这个士兵养好伤后又重赴前线,战死也无悔呢?是被迫?不,这是一种“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边山”的信仰!读艾青的诗,我感受到拳拳赤子之心。

读艾青的诗,悟出许多道理,更贴切的了解旧中国,让人的灵魂,不,连肺腑也受到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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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追风筝的人》读书心得

全文共 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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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本令人震撼的小说,看完后也让我有很多感想,其实,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风筝,它可以代表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小说开头和结尾重叠在一起,成为两幅相似的画面: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澈,追风筝的孩子们欢笑着奔跑,追逐飞逝的光影。这一幕在不同的地域,不同的两代人之间反复地上演着,但每一次的重复之间,生活都发生着剧烈的变化,这幅画面也随着主人公命运的变化被不断染上新的颜色,从孩童天真的视野堕入世事变迁的悲哀之中。

作者并没有很华丽的文笔,他仅仅是用那淡柔的文字细腻 的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当仆人哈桑——阿米尔最好的伙伴,被其他富家少爷围困在角落里施以暴力与侮辱时,阿米尔——哈桑最信任的朋友,却蜷缩在阴暗的角落里默默注视,直到泪流满面却仍不敢挺身帮助哈桑时,我听到了心碎的声音。可命运的指针并没有停止,阿米尔因为懦弱而极端害怕直至惭愧不已,无法面对哈桑。最后甚至栽赃他,让他永远离开了这个家。到后来阿米尔获悉哈桑竟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时,悔恨与伤痛纠结。当中年的阿米尔偶然得知哈桑的消息时,他却不顾危险,前往家乡阿富汗,开始了救赎。但时间是可怕的,因为它可以让一切都改变。终于回到家乡的阿米尔,目睹了家乡的变化,战乱不断,民不聊生。同时也见到了儿时的老管家,见到了荒废的家,也得知了,哈桑的死讯。哈桑死了,阿米尔的救赎却没有停止,哈桑唯一的儿子索拉博落入了阿米尔儿时的宿敌手中,儿时的懦弱和愧疚缠绕着中年的阿米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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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朝花夕拾》个人读书心得

全文共 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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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无非是生老病死,但是,在读了《朝花夕拾》的一篇文章——《父亲的病》中,我对“病”这个字又有了更深的理解。

文中讲述了鲁迅的父亲生病时找名医来治,却被他治死的事。鲁迅在文中用了一句话来说明:“这就是中国人的‘命’连名医也无从医治的。”是啊!这就是旧中国的命!这种命是来源于病,中国人心灵上那种封建、迷信和愚昧的病!这种病无从医治,只能靠自己,打破“建设,封闭社会”的铁笼,才能重获新生。

父亲的病,虽然不算特别严重,但在这些所谓的“名医”眼中,却是无所谓对待,终究是害死了父亲。其实,名医自身也有病,这病不会至人于死地,但会让人心慢慢坠落,变得狠毒、无人性。所以,只有正直人才是真正健康,其实心中有偏见,有不善的人,都是有疾病的。

医人先医己,无医治自己的心灵,再去医治他人。只有一个心灵健康,不持偏见,开放的人,才能有真正的健康,真正的幸福与成功。

鲁迅的时代是个迷信,狠毒与封闭的时代。衍太太在父亲即将逝世时还叫鲁迅叫喊,让父亲不得安生。陈莲河珍金奇贵,却毫无本领。在看到医治不得时,还说需查查有什么冤愆,说是前世的事。在这个纷乱而残忍的世界中,父亲在这些有“心病”的人中痛苦逝去,令鲁迅十分痛恨封建,痛恨心灵中的病,痛恨那些虚有其名的无能者。

病,心病,在封建中一一体现了出来,心灵的病,比一切更加残酷,更加地绝情。

医能医病,却医不了心病,只有自己,能让心灵之病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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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读书心得体会

全文共 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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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卷有益,这是我对自己读书的最深、最明了的体会。从古人的“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到今人的“书籍是人类灵魂进步的阶梯”,无不看出读书的良好作用。读书好处和重要之大我想应该所有人都知道吧。

还记得曾经的自己是多么地厌倦读书,很少会坐在桌前去细细品位一本书集,既便偶尔拿一本书来看看,也只是随手翻一下,没有耐性去细品书中的精华所在。而在无所事事的时候便会出去玩,不是逛街就是在家里听音乐、打游戏等,做一些让自己开心的事情,但时间一久便觉得这些娱乐项目及其的无聊。于是,便站在窗前呆呆的望着外面的世界,目光呆滞,心里空洞洞的,像《西游记》里的无底洞一样,我不知到该干点什么。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与妈妈一起去书店买复习材料。当看到别人那么专注看书时,便被他们那种专注的神情所打动,也随便拿了一本书看了起来,书里的故事真有意思,看看就忘了时间。过了一会,妈妈便走过来,对我说:“这本书我买给你吧。” 于是,打这以后,我便喜欢上了看书。在随着读书量的增加,我越来越发现读书的好处,它不仅可以缓解自己的心情,也可以让自己学到一些鲜新的知识。在书的海洋里,我仿佛是那孤独的一艘小船,永远达不到彼岸。

一开始我只看一些像《三重门》这样的小说,但后来我发现这方面的书看多了,是不是有点乏味了呢?应该换一个项目的书来读读。但是最终也没有买别的方面的书籍来读。还是买了这方面的书籍,这才发现原来自己的想法是错误的。其实不同的书给人带来和收获往往是不同的。可以多读一些各种类别的书籍来增加自己的知识量。并且可以增加自己的不同兴趣爱好。作文

读书,现在已经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每天都必然有一段时间用来读书,在心情不好的时候,读书可以缓解自己的心情;在心情烦噪的时候读书可以让自己的心情不在那么烦噪,让自己的心情随着读书变得心平气和,总之,读书给一个人带来的好处实在是太多了,所以我爱书。书是我忠实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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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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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者路易斯·卡罗尔——查尔斯·路德维奇·道奇森的笔名他和德尔三姐妹见了几次面写下了爱丽丝梦游奇境。

《爱丽丝梦游奇境》被公认为现代童话的奠基之作,作品在一个怪诞的故事里点燃机智和幽默。从爱丽丝掉进兔子洞里那一刻起,美妙如梦的冒险随之展开,抽水烟的毛毛虫、坏脾气的老鼠、咧嘴笑的猫脸让人过目难忘,怪诞与幽默的组合俘获一代老老少少读者的心。其中的经典桥段、著名角色和词语早已融入文化史,常读常新,并不断为流行文化提供经典养料。

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掉进兔子洞》和《泪水池塘》两个故事讲的是小爱丽丝追随着一只会说话的兔子掉进了兔子洞,她看见兔子跑进了一个秘密花园,他也想进去,可是她太大了进不去,突然,看见桌子上有一个瓶子写着“喝我呀!”她把这瓶饮料喝了下去,渐渐地,她越来越小直到和兔子一样大小可是她没有带钥匙,又看见地上有一块蛋糕,她立即吃了下去,但是他变得和房子一样大,她很害怕于是便哭了起来泪水形成了一个池塘。

读了这个故事,我们可不能做一个小马虎,也不能乱吃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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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世界读书日心得体会

全文共 10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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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无数优秀人物用自己的成长经历作了验证。今天,100多个国家以“让世界每个角落的每一个人都能读到书”的现实选择作了回答。

从“开卷有益”的古训到“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劝勉,从“热爱书吧,这是知识的源泉”的激情召唤到“书是人类发出最美妙声音”的深情吟唱,人们相信,一切时代的精华尽在书中,书籍是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读书丰富人生。读书不能改变人生的长度,但可以拓展人生的宽度。人生在世,除了物质生活之外,还应有自己的精神生活,而这往往是从读书开始的。一本好书,就象一艘航船带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生活的广阔海洋,延展生命的有限疆域。“生命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象鸟儿没有翅膀”。书籍是哺育心灵的母乳、铸造灵魂的工具、启迪智慧的钥匙。读书,使我们的精神不再贫乏,生命不再贫弱,人生不再孤独,让我们成为有信念、达情理、知荣辱的人。

读书改变人生。阅读对人的成长影响至巨,一本好书往往能改变人的一生。“腹有诗书气自华”,一个人的精神成长,与他的阅读息息相关;一个民族的精神境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民族的阅读水平。谁在看书,看哪些书,决定了一个民族的精神气质,反映了一个社会的精神面貌,影响着这个国家的未来走向。“人若不读书,则尘俗生其间,观镜则面目可憎,对人则语言无味”。一个不爱读书的社会是人文精神缺失的社会,一个不愿读书的民族,是创造力贫乏的民族。崇尚读书,才能让民族的发展保持生命的活力。

读书铸就一个国家的文化根基。国家的富强和腾飞必然要以知识凝聚力量,而读书是知识的重要来源。在知识经济社会,读书是创造力和活力的起点,是文化底蕴的基石。一个国家是否有广泛的大众阅读,是否有乐于读书的社会风尚,决定了国民能否主动吸收各种文化的营养,在潜移默化的滋养中,提升国民素质,营造文明氛围,发展先进文化。

中华民族之所以成为礼仪之邦,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我们是一个热爱学习、勤奋读书的民族。今天,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学习型社会的时代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营造一个书香浓郁的社会。时代变化了,信息传播方式多样了,生活节奏加快了,但读书作为人类获得知识的重要手段、阅读作为推进社会发展的力量是不可取代的。面对我国有读书习惯的人只有5、阅读率持续下降的现状,我们需要重新唤起读书激情,亲近图书,全民阅读,让我们的社会少一点烟酒味,多一点书卷气,少一些浮躁,多一些书香,让读书成为我们的时代风尚。

读书吧!在我们生活的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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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作文读书心得400字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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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里,我和妈妈一起读了《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金铃和她的爸爸、妈妈、同学、老师之间以及中考的故事。

读完了这本书,我知道了许多好孩子身上的优点,我从金铃身上知道了各种好行为。比如:助人为乐、爱护动物、关心同学……,这些金铃都做到了。比如:《最后一个儿童节》里金铃关心同学、《我可以养蚕了》里金铃爱护动物、《获奖专业户》里为妈妈争光、《老师病了》里关心老师……。我觉得金铃太值得我们学习了,与她比起来,我觉得我做的还不够。不过,我有信心做的和她一样好。好事先从一点一滴开始做,比如:1、洗完手及时关闭水龙头2、定期给楼下小树小草浇浇水3、同学有困难积极帮忙4看到有人摔倒,帮忙扶起……,只要我持之以恒,肯定能赶上金铃。

读完这本书,更让我知道了做人要充满爱心,懂得每时每刻都为他人着想。比如:1、你高兴时别人正在伤心,你要去安慰她。2、被人不小心弄坏了你的东西,你要去理解他。这些金铃都做的非常好,我决心也要做的和她一样棒。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爱里面的主人公,是她让我知道好孩子是多么重要。最后,我祝金铃考个好成绩。

[作文读书心得4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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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读书心得体会作文

全文共 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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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我就喜欢读书。因为读书能给我带来无限乐趣,和很多在课堂学不到的知识。

读书使我丰富了知识,净化了灵魂。书是知识的海洋,它让我们学习中学到了更多,提高了我的理解能力。读书真好,一把金钥匙为我打开知识宝库的大门,就像太阳为我照亮美好的前程。

读书,可以获得智慧,使我变得更加聪明。

例如有一次,妈妈让我把煮熟的鸡蛋放进冰箱里,我却不小心把它们和生鸡蛋放在一起了。这可怎么办呢?妈妈着急地说。就在这时,我突然想起在一本书上看过怎样分辨生鸡蛋和熟鸡蛋的办法,于是我把鸡蛋一个个的从冰箱里拿出来。在桌子上转。书上说,转得飞快平稳的是熟鸡蛋,转得缓慢摇晃的是生鸡蛋。所以很快,我就把它们分辨出来了,妈妈连连夸我。

书,虽然看起来枯燥的,呆板的,但其实你只要用内心去感受书中的每一个字的含义,相信你很快就会爱上读书的。但书,不是每一本都适合我们看的,我们要看好书,俗语说得好一本好书,就是良师,益友,伴侣。让我们在学习中不会觉得寂寞。

因为这样,我喜欢读书,它让我的作文水平提高了许多,给了我许多收获。

爱书吧!它会让你有许多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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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窗边的小豆豆》读书心得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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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一边看老师介绍的《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一边摘录书中的好词语、好句子。当我看完这本书后,我很受感动。

《窗边的小豆豆》讲的是一个因为淘气而在一年级就被退学的小豆豆到了一所全新学校——“巴学园”后发生的故事。“巴学园”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学校:它的教室是一个个废弃不用的电车车厢;它的校长在第一次见小豆豆时就微微笑着听小豆豆不停地说了四个小时的话,而没有一丝不耐烦,没有一丝厌倦。“巴学园”每到午餐开始的时候,校长就会问:“大家都带了‘海的味道’和‘山的味道’来了吗?”“巴学园”的教育方法是自己从喜欢的课程开始学起。“巴学园”的运动会是能够让学生自己选定的,让每个孩子都能发挥特长的稀奇古怪的项目。在“巴学园”,如果上午把课程都学完了,下午还要组织大家集体出去散步,学习地理和自然;夜晚还在大礼堂里支起帐篷“露营”,听校长讲旅行故事……因此,“巴学园”里的学习内容是丰富多彩的,新鲜动人的,也是令人羡慕的。

小豆豆从一个“坏孩子”变成好学生,也是因为校长能坚持不懈地对小豆豆真挚的关爱,使小豆豆最终决定选择做一个好学生……

总之,我读了《窗边的小豆豆》后,很希望我们的学校也能像“巴学园”一样,学习的内容是丰富多彩的,学习的环境是轻松的,学校里的老师像校长一样能懂得孩子,信任孩子,尊重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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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读书心得命题

全文共 10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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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知识的宝库,没有了书,你就像没有了通向知识的道路。所以,书是我们的好朋友。

前几天我和妈妈去新华书店办了一个借书证,我欢天喜地的去借书,拿了一本《小学生作文1000篇》。回到家后也就开始专专心心的看书了。

你还真别说,我看了一篇之后就赞不绝口,人家写的作文简直就无法比喻,里面有许多好词好句,例如:美若天仙、偃旗息鼓、一丝不苟、悄然、崩溃……莲花美若天仙,它出淤泥而不染,并且蕴藏着无私奉献的精神……

我接着往下看,看的竟然入了迷,进入了书的世界里。

在那里,每个学生都在认真的看书、读数,而教他们的却是“词组”老师。老师教他们自己的含义、用法。我也坐了下来,专心的听老师讲课。老师教我们要学会利用别人的好词好句,但不是抄。

在平常,我不怎么喜欢读书,但听老师一讲,我觉得读数对自己有益,如果我们每天挤出一点点的时间来看书,你就会获得许许多多的知识。

读书已经成为了我的习惯,拿起一本喜爱的书籍,就好像随手推开一扇窗户,欣赏窗外美丽的风景。这风景或粗犷豪放,或细腻委婉,或雄伟磅礴,或感人肺腑,令我浑然忘却了学习中的烦恼与不快,仿佛排徊在青山绿水之间,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挥着思想的翅膀。

一次,妈妈和爸爸带我去吃烧烤,我随手拿了一本书放到了鞋柜上,走的时候却忘了拿,我们玩累了,我想着趁休息这一会儿看书,可是怎么着也没找到,我突然想起来:可能是忘到鞋柜上了吧。这可怎么办,冰心奶奶曾经说过:“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读书是很好的,但是重在读好书。否则你读再多的书用处都不会太大。虽然我不能算什么博古通今,但我还是那样酷爱它,不管怎样,每天我至少看一小时以上的书。因为我认为,如果没有了它,我的生命中就像少了一件重要的东西。

“这可怎么办呀!”我焦急的说道,爸爸说:“你忘带了也没有办法,要不今天就不看了。”“那可不行,书能带给人理想,书能带给人艺术,书能带给人智慧呀。”“那你说怎么办?”妈妈在一旁说到,我说:“妈妈,附近有书店吗?”妈妈说:“这荒郊野外的,哪里有什么书店,要不这样吧,一会你小姨也来呐,让她给你捎过来吧。”我说:“好吧。”

一会,小姨来了,我连忙让小姨拿出书来,看到书,我就想看到了金银珠宝一样,这些金银珠宝不是别的,而是知识呀!

我觉得读书就如同和分别了很久的好朋友见面一样,读是因为喜欢,读是源于兴趣,有一句话说的好:“阅读不能改变人生的长度,但它可以改变人生的宽度。”正是这种兴趣的阅读,让我的生活丰富多彩,所以说,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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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读书心得210字

全文共 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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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我读了一些书,如:《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成语故事》、《唐诗300首》等等。其中《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第一篇“小精灵”令我印象深刻。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调皮粗野的小男孩。他趁父母做礼拜的时候,拔家禽的毛,并在母亲的衣柜里调戏一个小精灵,被它变成了小人儿,随着大雁去旅行。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有感触:不能伤害和调戏动物。如果我们伤害野生动物,你会得到应有的惩罚。所以,我们要保护野生动物。使我们的世界变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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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初中《羊脂球》读后感_读书心得

全文共 9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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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读完《羊脂球》这本书后,不禁对主人公的悲惨命运产生怜悯之心,而对贵族阶层丑恶肮脏的人性感到憎恶,心中不时感到忿忿不平。

“贵族是善之人,是苏格拉底的推崇者。”贵族代表了名誉和地位,也代表了修养学问的高人一等,是人上人。也正因如此,他们就利用名誉、地位乃至学问来掩饰内心的狭窄与险恶。然而地位、名誉、学识这些外在的东西是不足以量度人的内心的。这个结论在《羊脂球》中被描述得入木三分。

故事发生在战争逃亡的路上。一架马车载着十个不同地位的人,有贵族,有商人,有修女,更有“民主朋友”,而其中身份最低微的一个便是女主人公羊脂球,她是一个妓女。正因为这么卑微的身份,所以在这水深火热的背景里,她时而受到贵族的赞扬和同情,也时而受到“禽兽”的歧视和践踏,“禽兽”的善变真让人为他们感到可耻和恶心。

从一开始羊脂球被人认出来后,几个“正派”女人就开始在她面前窃窃私语,甚至还辱骂她为“公众的耻辱”等。还有鸟先生等人对她的轻佻和窥视。直到羊脂球把自己的食物拿出来品尝的那一刻,鸟先生却在没有被邀请的情况下毫不客气地分享着她的美味,他那轻佻、窥视的眼神全然已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接下来,羊脂球又邀请了两位修女和她一起用餐;按理说,两位嬷嬷应该拒绝,因为这是一个妓女的东西,是一个失贞女人的食物,然而两位修女却像不再信奉圣母玛利亚一样,毫不犹豫地接受了她的邀请,开始津津有味地品尝起眼前的食物来。“有人拔开了第一瓶葡萄酒的塞子,这时候却发生一件尴尬的事:只有一只杯子。于是只好在一个人喝完以后经过拂拭再传递给第二个人……”

当他们狼吞虎咽地吃完食物以后,就像一群温顺的小羊,被食物给征服了。在这些贵族面前,这个身份卑微的妓女此时仿佛一下子变成了上帝的女儿一样,他们顿时同情她的疾苦,赞美她的善良。此时此刻,他们贵族的伪善面具充分发挥了作用。“在这些没有表示那么能干的旅伴的评价中间,她的地位增高了;戈尔弩兑静听着她,一面保持一种心悦诚服者的`赞叹而且亲切的微笑;甚至于就像一个教士听见一个信徒赞美上帝……”

当一个人有利用价值的时候,他们会把你伺候得像皇帝,这就是贵族的价值观,他们自私贪婪的本性只允许他们用金钱去衡量一切。书本的学识未能给他们带来善心。现实中赤裸裸的金钱交易、残酷的争名夺利冲刷了一切形式上的终极关怀,这在后文中显露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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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读书心得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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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书柜里有一本《夏日极光》,它可是一本让我视若珍宝的书。

那是一个秋高气爽的下午,在公园的草坪上,姐姐炎夏和弟弟凉夏快乐的奔跑着,爸爸、妈妈用温和的目光追逐着他们快乐的脚步。多么美好的一家呀!可是五年后的一天,凉夏静静的坐在轮椅上,姐姐风风火火的跑进病房说:“危险期已经过去。”可是凉夏却冷冷的问她:“姐姐,我是不是也会像爸爸、妈妈那样死去……”“不要再说了!”炎夏捂住了弟弟的嘴。事情是这样的,爸爸、妈妈被卡车撞到之后的几天里,凉夏忽然高烧不退,炎夏把他送进了医院,姐姐在急诊室外焦急的等待着,医生在里面的话炎夏都听到了,这话犹如雪天泡冷水,弟弟竟然得了癌症!很快弟弟的病情恶化了,就在临死前,他对姐姐说:“我想看极光。”姐姐二话没说,以惊人的速度带回了“极光”,可惜的是弟弟已经死去了。炎夏走到了弟弟的遗体旁一边哭泣,一边说:“姐只能为你做这些了,这个,你带到天堂去看吧!”

自从读了这本书后,我才终于知道自己是多么渺小了。作为姐姐炎夏在祸不单行的日子里,尽自己的所能关爱着弟弟,根本不顾自己的一切。我想起了自己平时无论在家中,还是在学校总是为自己想得多,为别人想得少,内心充满了愧疚。今后,我将尽最大努力弥补自己的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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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国演义读书笔记及心得

全文共 18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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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肃在《三国演义》中,是一个在关键时刻起重要作用的人物。他的艺术形象虽然不像刘备、关羽、诸葛亮、曹操那样丰富鲜明,但其关键时刻准确的战略判断能力,以及平时忠厚可爱的作风也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三国演义中,借周瑜之口,鲁肃一出场就给了读者慷慨豪迈的形象:他赠送了自家一半,三千斛的粮食,资助了周瑜军队。在孙策死后,周瑜推荐他加入孙权的阵营,他向孙权提出“汉室不可复兴,曹操不可卒除,为将军计,惟有鼎足江东以观天下之衅”。并且进一步提出了趁北方袁绍、曹操等混战,剿除黄祖,进伐刘表,把整个长江天险掌握在手中,并且借此进取天下的战略。应该说,这是一个可以和隆中对相提并论的战略,它奠定了吴国的立国基础。日后吴国的发展,无疑是遵循了鲁肃提出的战略,这是周瑜也不曾做到的。

鲁肃在《三国演义》中最出彩的戏份,是在刘备新败,曹操兵临江北时的一系列表现。可以说,没有鲁肃的极力撮合,孙、刘联盟的建立也不会那样顺利。他首先亲赴夏口,找到刘备,带诸葛亮来到江东;然后在周瑜未归,文臣多数主降,孙权也犹豫动摇时,说出了著名的那番话——别人都可以投降曹操,就你不行。我投降曹操,曹操让我回到乡里,至少可以捞个太守干干。你要投降曹操,想要到哪儿去呢?由此坚定了孙权抵抗的决心;在周瑜对诸葛亮的才干产生妒忌,甚至要加害诸葛亮时,他居间调停,并且对诸葛亮提供了很多必要的帮助,令其完成了“草船借箭”这样的经典战斗。可以说,赤壁之战的胜利,与鲁肃的全力支持是分不开的。

作为孙刘联盟中东吴一方的“鸽派”,鲁肃为维护孙刘联盟也花费了很多心力。他深知双方只有团结起来才能对抗曹魏,因此不惜劝孙权借出荆州来为刘备提供抗曹和进一步发展的基地;在他担任大都督的时候,也对荆州守将关羽态度友好,甚至在“关云长单刀赴会”这一回中表现得有些窝囊。在鲁肃死后,继任的吕蒙是“鹰派”,最终东吴袭取荆州,刘备兴兵复仇并遭遇了猇亭之战的失利,再也无力进取中原;而东吴则实现了鲁肃提出了据有长江,“鼎足江东以观天下之衅”的最初设想。

在大多数人的心目中,鲁肃是一名文臣,然而他的军事能力也不可小觑。诸葛亮曾经引用的江东童谣“伏路把关饶子敬,临江水战有周郎”也证明鲁肃在军事方面,特别是防守能力上足以和周瑜的水战能力媲美,而当时的东吴水师无疑是诸雄中的翘楚。在周瑜死后,鲁肃继任大都督,一方面说明孙权对他的信任,另一方面也说明孙权及江东诸将对他军事能力的认可。尽管《三国演义》对他没有浓墨重彩的描写,但他的确是一位忠厚长者和出色的战略家。

#868970三国演义读书笔记心得6 #868970 Three Kingdoms Reading NoteAnd experience 6

怀着激动的心情,我第三次翻开了古典文学名著《三国演义》。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作者刻画的淋漓尽致,细细品味,让读者仿佛进入了一种境界。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以智和勇来依次展开的,但是我认为智永远是胜过勇的。比如:在西城,孔明用空城计吓退了司马懿率领的十五万大军。此种例子举不胜数。

可是在故事中也有“智不划谋,勇不当敌,文不拿笔,武不动枪”的。像汉室刘禅,整日饮酒作乐,不理朝政,心甘情愿的把蜀国献出,最后竟然上演了让天下人耻笑的事情,乐不思蜀。谁会想到一个国家的统治者能做出这样的时移俗易的事情来呢?

有勇无谋,大敌当前,只能拼死征战。吕布,颜良都是典型的例子:如果吕布在白门楼听从谋士的计策,何必被曹操吊死在城门上呢?如果颜良把刘备在河北的事情和关羽说清楚,哪儿至于被义气的关羽所砍呢?古人云:大勇无谋,祸福占其,祸居上,福临下,入阵必中计,死无不目。

再谈谈国家,魏,曾经煊赫一时;蜀,曾经功成不居;吴,曾经名震江东。这么来看,从国家就可以反映出国君的性格。曹操,欺压百姓;刘备,爱民如子;孙权,称霸江东。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卧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庞统、姜维、徐庶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经过一番刻苦的努力,终于当上了水军大都督,总统水兵。不过他太过于嫉妒,死时年尽二十六岁。

从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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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红楼梦读书笔记心得精选

全文共 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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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读一本书是在跟作者交流,阅读过程中感觉作者时常提醒我们要分辨书中的“真”“假”“有”“无”“虚”“实”。随是如此,阅读的过程中不免产生悲伤的情绪,历时65天也有点悲情忧调的,这种伤感其实不是对书本身剧情的伤感,而是跟现实结合起来,虽是清代小说,可是对当下社会的现象真是如出一辙,也才明白《红楼梦》为什么会被评为现实主义小说。

《红楼梦》人物众多,关系复杂,剧情严谨,前后呼应,字字镀金,作者惜字如金,能少一笔的绝不多一笔,以致给读者产生联想,这或许是“红学”产生的一个原因。本文绝不是对《红楼梦》的评价之文,也不是对剧情的解析,而是愚者阅读之后的些许感想,这样一篇巨著,如果不写个拙感劣想的,倒觉得有些雁过无留痕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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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昆虫记满分读书心得800字

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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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耗费毕生心血完成的一部昆虫学的巨著。

他怀着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之情,五十余年深入到昆虫世界中,用毕生的精力对昆虫的种类、习性乃至觅食、婚俗保护自己、交配、养育后代等等进行了大量的观察和实验,运用散文的手笔,真实、细微、详实的记录了昆虫的本能特性。

漂亮的萤火虫,强霸的红蚂蚁,会唱歌的蟋蟀……许许多多的昆虫在面前一个个的展现,表现着他们自己独特的风采。

这么多精彩的故事里,我记忆最深刻的还是《粪金龟和公共卫生》。文中的粪金龟是一个不被重视的小昆虫。有时候我们对它们忘我的工作只是轻蔑的一瞥,有时候还用俗语给它们加上种.种难听的名字。正如文中所说:做好事的,背骂名,受歧视。它们勤劳、热情的工作,担负着不可思议的工作量,给我们带来洁净卫生的环境,也给土地带来了养料。它们为我们人类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可要求我们的却只有一点点的宽容。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人担当了这样不可或缺的角色,他们就是当我们还在睡梦中时,早早地就开始为大家清扫环境的清洁工人。他们不怕脏,不怕累。过年过节时,大街小巷照样有他们忙碌的身影。

而看看我们又是如何对待他们的呢?有人看到他们打扫恶心的垃圾时,嫌弃他们,碰到了绕道走,这些清洁工人似乎成为了最不受欢迎的人。但是,仔细地想一想,这些垃圾不都是我们废弃的吗?而他们早起晚归,不叫苦不叫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挥洒着他们的汗水,还给我们一个清洁卫生的环境,他们的工作难道不能称之为高尚吗?

希望那些人以后再碰到他们时,收回那鄙视的目光,真诚地投去一个感谢的眼神,感激他们不顾自己的脏和累,让我们远离脏乱和污浊。

在法布尔的书中,昆虫们扮演主角,演绎着大自然的经典故事。翻开这本昆虫的书籍,享受这份读书的乐趣,用心品味书中的精华,渐渐对他所研究的昆虫有了一个更深层的认识。它们的一举一动都被赋予人的思想情感;他们与人有着屡屡共同之处,让你不得不为之惊奇、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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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读书心得

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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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使我快乐,使我伤感;“他”使我感动,使我落泪。当我看他第一眼时,我便 泥足深陷,爱上了他。

他总是在我得到好成绩后沾沾自喜时,对我说:“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强中更有强中手,真正的强者,不但要经得起失败的考验,还要经得起糖衣炮弹的洗礼,当你正在蜜罐里享受时,恐怕别人已经登上巅峰了。”

“他”就是我心中的上帝;人类的天使;幸福的化身;文字的灵魂……

也许是厌倦了枯燥无味的abc,也许是逃避令人窒息的百分数,我一次又一次的约“他”出来。从他那渊博的大脑里,我走出了平淡如水的地方,进入了一个陌生而又稀奇的世界。

噢,“他”就是我日思夜想、千方百计想靠近的书!古今中外,多少名著让我望而止步,认真查看。什么《西游记》、《红楼梦》、《名人传》呀,都在我的脑子里回放着,优势,静下心来想想,我的大脑真像一部放映机,当我回想时,就会象电影一样回放。

读书时,我会应景入文。例如,小时《白雪公主》时,我便想:我是一个善良的猎人,躲在树后,等恶毒的王后来到时,我便杀死他,那白雪公主就不会死了,但是,这样他就见不到王子,得不到幸福了!又有一次,我看一本《名侦探柯南》,我真想有一双金睛火眼,看透每个人的心,找出凶手,让受害者沉冤得雪。

看书多了,也会有点心得体会。书是人类文明的结晶,是科学文化、生活、至理的载体,是先贤的经验总结。多看书,读书能修身养性,提高作文水平,而且还能增加一些课外知识,让你更有智慧,在“战场”上,无智慧,难成大事。读书也能使你的心情更快乐。

莎士比亚曾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中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了翅膀。”其实读书有许多好处,就等有心人去慢慢发现,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让你有属于自己的本领考自己生存。

亲爱的同学们,如果你热爱生命的话,那么请认真读书吧!让生命之花开得更灿烂!记住,为中华崛起而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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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工匠精神读书心得

全文共 19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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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做事”是一种人生原则,它能使自己在生活中学到更多,做得更好,只有用心做事,才能把事做出色。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工匠精神读书心得的内容,欢迎查看!

当我翻开那一本用烫金色印刷字体一位名叫付守永大师写的《工匠精神》的时候,几乎是一气呵成看过了这一部着作,似乎它并不深奥,但中间的故事直入主题,顿时让我明白了许多。

我不仅在问自己,自己真的很迷茫,我们为什么工作,需要的是什么,一开始我个人觉得这不切实际,这个社会这个世界,人大部分都是自私的,有一句古话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然而当我静下心从新翻阅这么书的时候,我才慢慢发现,这种精神是多么的高尚与执着。是的,这不并不是简简单单的一本书,这更是一种精神,一种态度,一种信仰,一种力量,这种精神与力量会催人奋进助人成长,直至造就职场的核心竞争力,这就是每一个乐观、健康、积极向上的人应该具备的一种精神——先处理心情,再处理事情。

人有时候都是会累的,都会抱怨,工作忙,工作累,工作是受罪。都喜欢自由,喜欢家,因为在家觉得轻松自在不受束缚,于是我们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累。越是觉得这简直就是再受罪。从而我们会慢慢变的迟到早退偷懒服务态度不好等等对工作不认真负责的状况屡屡发生,然而我们应该问问自己,这是不付责任的。

只有员工将企业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业来做,将企业当作自己的家,才可以造就一个充满生机,具有活力的企业。

敬业会让你出类拔萃。不要满足于普普通通的工作表现,要做就要做得最好,你才能成为企业里不可或缺的人物。超越平庸,选择完善。这是值得我们每个人一生追求的格言。有无数人因为养成了轻视工作、马马虎虎的习惯,以及对待工作敷衍了事的态度,终致一生处于社会底层,不能出人头地。你工作的质量往往会决定你生活的质量。

我深刻领会到,使自己由浮躁变为脚踏实地,由随波逐流,循规蹈矩变为积极主动工作,真正把热爱企业、热爱岗位、全心全意履行岗位职责落在实处。无论从事什么行业,只有全心全意、尽职尽责地工作,才能在自己的领域里出类拔萃,这也是敬业精神的直接表现。不论你的工资是高还是低,你都应该保持这种良好的工作作风。

其实工作就是一种修行,在修炼的道路上我们应该披荆斩剌,要耐得住寂寞,受得了冷讽热嘲,使自己变的强大。

“用心做事”是一种人生原则,它能使自己在生活中学到更多,做得更好,只有用心做事,才能把事做出色。“用心做事”是对工作强烈的责任感和正确的思维方式。态度决定一切。

一个人的工作态度折射着人生的态度,而人生态度决定一个人一生的成就。

当我翻开那一本用烫金色印刷字体一位名叫付守永大师写的《工匠精神》的时候,几乎是一气呵成看过了这一部着作,似乎它并不深奥,但中间的故事直入主题,顿时让我明白了许多。

我不仅在问自己,自己真的很迷茫,我们为什么工作,需要的是什么,一开始我个人觉得这不切实际,这个社会这个世界,人大部分都是自私的,有一句古话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然而当我静下心从新翻阅这么书的时候,我才慢慢发现,这种精神是多么的高尚与执着。是的,这不并不是简简单单的一本书,这更是一种精神,一种态度,一种信仰,一种力量,这种精神与力量会催人奋进助人成长,直至造就职场的核心竞争力,这就是每一个乐观、健康、积极向上的人应该具备的一种精神——先处理心情,再处理事情。

人有时候都是会累的,都会抱怨,工作忙,工作累,工作是受罪。都喜欢自由,喜欢家,因为在家觉得轻松自在不受束缚,于是我们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累。越是觉得这简直就是再受罪。从而我们会慢慢变的迟到早退偷懒服务态度不好等等对工作不认真负责的状况屡屡发生,然而我们应该问问自己,这是不付责任的。

只有员工将企业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业来做,将企业当作自己的家,才可以造就一个充满生机,具有活力的企业。

敬业会让你出类拔萃。不要满足于普普通通的工作表现,要做就要做得最好,你才能成为企业里不可或缺的人物。超越平庸,选择完善。这是值得我们每个人一生追求的格言。有无数人因为养成了轻视工作、马马虎虎的习惯,以及对待工作敷衍了事的态度,终致一生处于社会底层,不能出人头地。你工作的质量往往会决定你生活的质量。

我深刻领会到,使自己由浮躁变为脚踏实地,由随波逐流,循规蹈矩变为积极主动工作,真正把热爱企业、热爱岗位、全心全意履行岗位职责落在实处。无论从事什么行业,只有全心全意、尽职尽责地工作,才能在自己的领域里出类拔萃,这也是敬业精神的直接表现。不论你的工资是高还是低,你都应该保持这种良好的工作作风。

其实工作就是一种修行,在修炼的道路上我们应该披荆斩剌,要耐得住寂寞,受得了冷讽热嘲,使自己变的强大。

“用心做事”是一种人生原则,它能使自己在生活中学到更多,做得更好,只有用心做事,才能把事做出色。“用心做事”是对工作强烈的责任感和正确的思维方式。态度决定一切。

一个人的工作态度折射着人生的态度,而人生态度决定一个人一生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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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狂人日记读书心得600字

全文共 8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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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道狂人,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即一直以为是轻狂浮夸之人,而其日记,也不过为腐木烂泥之事罢了。于是,我怀着一种奇怪的心情开始读这篇文章。

文章并不长,但每段如刀刃般扎入人的心脏,难以忘却。

文章讲的是某村的一个人因为环境的原因,时代的局限,旧礼制度的迫害而患有迫害症,一天到晚都担心身边的人来吃他。结果,天天想,夜夜想,最后变成了神经病,被村里的人嘲笑,被他哥关了起来

第一次看完这篇文章,我并没有太多理解,也如那些村里人一样嘲笑那狂人。可是,为什么狂人会这样,书中明了,我前文也说到了,是环境,时代和旧礼,这其中旧礼和环境对狂人的影响尤为关键。

旧礼是“中国五千年文化的传承”,而它也算华夏文明中的一朵“奇葩”。为什么这么说呢?比如说所谓的“忠君”,那些在后人眼中的“英雄”,为了他们的主,不顾自己的生命,也不顾他人的死活,如臣子每每在宫廷斗争当作牺牲品就义前,都还会发出“忠臣不事二主”“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的一腔热血之呐喊;君主对自己有恩,而当他有难时,作臣子的不惜杀妻弃子,为君报旧时之恩。为历史留下一笔又一笔的“荣耀”,更令人想不通的是,这种“荣耀”被后人所传承,至今视为典范。尤其是那句“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千古流传!说到吃人,可以追溯到两千多年前了,吃的人大多为孩童和女人,到后来发展成那些乱臣贼子……这篇文章也说到徐锡麟被凌迟最后他的心脏被掏出炒着给人吃,你试想一下,如果你生在当时的制度下,你又如何不提防身边的人?所以狂人的病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可以同情的。

再说说当时的环境,那个动荡不安的年代,国人麻木,正如文章写道:孩子的眼神古怪,似乎和我有仇。这尽管是在一个病人的角度来看,有些争议,但无可厚非的是,孩子的眼神中没有快乐;没有理想;没有渴望;没有那中天真无邪。否则病人看了如何不怕,这是一种时代的悲哀与凄凉。鲁迅的呐喊也同为当时有志之士的心声,如秋瑾曾希望用她的牺牲了唤醒国人。孙中山也为此发起一场轰烈的革命……也正是为此,当初鲁迅走上弃医从文的道路。

而所谓的“狂人”,也就是指那些被旧时礼制迫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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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追风筝的人》读书心得

全文共 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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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一本描写阿富汗人民的小说《追风筝的人》风靡全球。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出人性的本质,故事残忍,但又饱含着温暖,读起来令人荡气回肠。

为你,千千万万遍。

为了保护阿米尔,其实在阿塞夫的武力威胁下,哈森还是毫不犹豫的拿起了弹弓,说着与身份性格不符的话;为了让安米尔拿到风筝比赛的第一名,获得父亲的赏识,哈森不顾一切的去追逐那顶蓝风筝,即使将受到非人的伤害,他也没有将蓝风筝拱手让人,之后仍铭记着自己的承诺,将蓝风筝送给了阿米尔;在被污蔑偷窃时,他没有揭发阿米尔的所作所为,而是恳求阿里守住这个秘密,在自己名誉受损的第一时间,他想到的仍是阿米尔。

“他为什么这么傻?”每次读到关于他的事件,关于他对阿米尔至死不渝的忠诚时我都在想。

他们从小一起长大,或许是哈森的身份让他清楚地明白阿米尔是主,自己是仆;或许谁哈森一直打心眼里的认为阿米尔自己的朋友;或许哈森一直把阿米尔当做是自己最重要的人;或许……

后来哈森走了,但他留下来的索拉博也继承了他良好的品质。他善良正直,在某次事件中,为了保护阿米尔而攻击了阿塞夫。那一刻他爆发了,他用自己小小的身躯保护了阿米尔。

索拉博一直铭记着父亲哈森的话,“不能攻击任何人,哪怕是坏人,他们也只是无法分辨好坏才误入迷途的。”

索拉博就像是另一个哈森,阿米尔想在索拉博身上来弥补自己当初所犯下的错。他对索拉博很好,就像是对待自己的亲生孩子。

就如同当初哈森对他说的话一样。

为你,千千万万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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