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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书为友优秀作文(精选20篇)

黄河是我们的母亲河,古往今来,母亲河见证了华夏民族的悠久历史;可现在,她已经不及以前美丽。让我们行动起来保护黄河吧。下面小编给同学们整理了一些与书为友优秀作文优秀作文,供大家学习,希望你们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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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一本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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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到现在为止,读过很多本。我读过第一本书是一本古诗总集,相信大家对这本古诗总集并不陌生,这本古诗总集叫《唐诗三百首》。

也许这本书大家都读过,但这本书对我却是珍宝,我对这本书是像对弟弟妹妹一样爱护。大家会不会想不过是一本《唐诗三百首》而已吗?我家也有。这本书是当年我家还不怎么富裕有的。

那时我还是一个不到7岁的小孩。一天在书店看到了一本版式较老的书,当时我妈妈对这本书一点也没有在意,但我却这本书独见钟情。我看到了这本书我就哀求妈妈帮我买。妈妈看我这么忠诚的表情就帮我买了。其实我后来才发现这本书在当初是比较贵的,但妈妈为了满足我的愿望还是帮我买了。

当初买了之后我就开心了好几天,觉得那是我的荣耀。我觉得不好好读它真是太可惜了。我从李白的唐诗读起。“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我从从容容地背诵了一首首古诗,后来我竟背完一整本书。

这第一本书给我的人生有莫大的启明,他在告诉我读书必须有兴趣和超长的耐心。相信自己通过这本书可以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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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怎么写

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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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会有一位好朋友,那就是。书伴我成长了这么多年,它就是一位不离不弃的好朋友。要是你选择了它,就要珍惜它,爱护它。这几年来,我拥有了无数的好朋友,他们把自身的智慧分享给了我,其中我爱看的是那本好书——《百万英镑》。

《百万英镑》是著名的作家“马克吐温”创造出来的。马克吐温,原名塞缪尔朗赫恩克莱门斯,是美国的幽默大师、小说家、作家,也是著名的演说家,19世纪后期美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他的小说融幽默与讽刺于一体,即富于独特的个人机智与妙语,又不乏深刻的社会洞察力与剖析力,充满了对人民尤其是被压迫、被剥削的人民的关爱,同时也包含了对伪善者、剥削者和压迫者的愤怒与批判。《百万英镑》中一共有20篇文章,里面有“竞选州长”、“卡县名蛙’、‘百万英镑’等等,这些文章中有对人们的荒繆价值观的讽刺,也有对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问题的探讨,还有对人类与动物和谐关系的研究。当然,其中也不乏以人类本真的眼光对世界形成之初的思考,使人看了赞不绝口。

我最爱看的还是其中的《百万英镑》。《百万英镑》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一对兄弟打赌“将100万镑借给一位穷人,哥哥说他会饿死,而且会被抓起来,弟弟说他会生活一个月,而且会过的很好。他们拿两万镑做赌注。”之后发生了一系列精彩的故事,向我们展示了各种自私自利的小人,友好的好人等等。最后主人公靠着这100万镑获得了另外的100万镑,还阴差阳错地找了那对兄弟中弟弟的干女儿。

这本书非常精彩,向我描绘了各种人,每次看完都会有对世道新的看法。我很幸运,我拥有了这本书。阅读让我充满智慧,让我的学习之旅充满了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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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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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黑暗中的一盏明灯,指引着我前进的方向。我从书中获得了许许多多的知识,充实了自己。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书就悄悄地进入了我的生活,成为了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正如毛泽东主席曾经说过的那一句话:“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一日不读。”下面就让我来分享一件我和书之间的故事吧!

记得有一次,正值夏天的午后,树上的蝉被火热的太阳烤的直叫。这时妈妈走了过来,拿着钱叫我去买瓶酱油,我便起身出发了。来到楼下,我从书店旁走过,便想着进去看看,接着就发现了一本我一直很想要的书。这时我已经把买酱油的事抛到九霄云外了,赶忙数了数手中的钱,正好够买这本书,我便飞快地奔向了收银台,买下了这本书。然后就兴冲冲的回家了。

不一会儿,我就到家了。一打开门,妈妈的声音从屋里传来:“回来了?快把酱油拿来吧!”这时我愣住了,才想起我是去买酱油。妈妈见我还未过去,便从厨房里走了出来,然后看见我手上拿了本书,却不见酱油的踪影。便又喜又气的看着我,说道:“算了算了,你在家安心看书吧!还是我自己去买好了。”然后我就在书海中尽情的遨游。

我相信,书中自有黄金屋。只要我们认真读书,刻苦钻研,一定能取得属于自己的成就。让我们一起尽情阅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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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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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的世界精彩无比,我和书的故事也是五彩缤纷。

有一次,我正斜躺在床上看我最喜欢的书——《阿衰的故事》,这时妈妈气冲冲地走进来,大喊道:“潘俊丞,怎么才考了75分?给我过来!”说着就把我拉起坐正,指着试卷跟我滔滔不绝地讲解起来。而我呢,心不在焉,时不时想想《阿衰》里的内容,想想下一页阿衰可能会发生什么。就这样,妈妈把试卷讲完了,时间已指向晚上12:46。哦no!明天七点还要出去吃我最中意的早餐呢!我就赶紧关灯,可内心还是抵不住书的诱惑,又打开灯,窝在被里继续看《阿衰》。看了一本又一本,直到看完我才关灯。

第二天六点了,妈妈进来叫醒我,可我困死了,就是起不来。妈妈只好带弟弟他们出去吃早餐了。我呢,在家继续做我的春秋美梦。

我醒来的时候,妈妈已经回来了。她故意大声地绘声绘色地对我说:“那个云吞可好吃了,手抓饼好香啊!”又说还吃了根冰棍,爽死了!我听得肚子更加扁了,饿得咕咕直叫!我讨好地说:“妈,我有吗?”妈妈说当然有了,说着就拿出一块干巴巴的面包:“这面包太干,还有点焦糊,特别硬,不好吃。”说完就往我手里一塞。

那一天的中餐,我吃了足足五碗饭!原因是那面包我只咬了一口就扔了,真的太硬了,像石头一样!

晚上偷看书也有罪,下次再也不偷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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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推荐一本好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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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书,那就是作家曹文轩的《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讲述的是哑巴青铜与妹妹葵花的故事。葵花跟着爸爸来到了大麦地。寂寞的她认识了一个因为火灾变成了哑巴的男孩——青铜。后来,因为爸爸的意外身亡使葵花成为了无依无靠的孤儿,葵花变得不那么愿意说话,本来就内向的她,似乎成了大麦地的一个谜。

而就在这时,青铜家宛如一束阳光照亮了葵花,葵花又恢复了从前的模样。而葵花和青铜也成了形影不离的“兄妹”。在“上学事件”中,青铜在能说话的时候就非常想去上学,每每看到孩子们从家里去上学时,心中就十分羡慕,但他知道,家里穷,上不了学。终于,家里的钱攒够了,可葵花来了,而家里头只能供一个孩子上学。青铜葵花两“兄妹”互相推让,最后决定“抽签”。最后葵花抽到了去上学的资格,不过,青铜比自己能去上学了还开心。

就在葵花12岁那年,命运又将葵花召回了她本该生活的“家”。尽管青铜和葵花没有血缘关系,但他们亲如亲兄妹。失去妹妹的青铜魂不守舍,整天坐在草垛上望着那芦苇荡,最后从心底喊了一个名字——葵花!在草垛旁边的那棵榕树下,承载了他跟葵花的太多回忆,从相识到相知,从相知到相守,从观察对方到了解对方,从形同陌路到形影不离。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触是极深的。它讲述了两个孩子纯真而又真挚的感情!这使我更加相信:爱是可以创造奇迹的,一个因大火而成为哑巴的孩子,在多年未出声的情况下,因为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女孩儿出声了!读到这里我泪流满面,爱得力量是任何人都不能衡量的。

曹文轩在书中写道:我们应当敢于正视痛苦,尊敬痛苦!凡能体会这兄妹的,方懂得人生的价值!是的,青铜与葵花都经历了与凡人不同的痛苦,但,爱给了他们面对一切的力量!

小小的一本书中其实能带给我们很多启示,即使是个孩子,也能被这本书震撼到!想知道爱是如何创造奇迹的,请你打开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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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与书为友作文初一

全文共 8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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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的日子,六年的小学生活,六年不同的经历,已匆匆流过。在六年的学习生涯中,我一直与为友。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在与一个个知识巨人对话的同时,我也和书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书籍陪伴我走过了每一个岁月,它似一个跳跃的音符,也似一幅流光溢彩的图画。它将什么也不知道的我领进知识的大门,自始自终地陪着我去攀登那知识的山峰;将我带进知识的宝库;使我的心灵得到净化;它使我有了想像的翅膀;使我有了奋斗目标。

为了与书为友,我和本本书籍一起遨游知识的海洋,和他们一起吮吸知识的甘露,也渐渐令我那知识缺乏的大脑日益充盈起来。我知道了日心说、大陆漂移说;了解了勇气号和机遇号;认识了玛丽·居里和爱迪生。在和书籍尽情遨游时,我逐渐感觉到自己的充实与成熟。

与书为友,使我懂得一则则人生的哲理,使我学会了做人的基本。书,使我懂得了人间的悲欢离合、善恶美丑。书,如镜子般的万能,使我增长知识,使我茁壮成长。是他教会了我什么是人生。

与书为友,使我品味了李白的诗情画意,摘下了易安的黄花;看到了杜甫的眼泪,苏东坡的华发。

他也是最真挚的朋友,在孤独的时候,他能给予最温暖的安慰;在悲伤时,他也默默地替你分担。他使我离悲伤远去,使我从痛苦中解脱,使我得到快乐,得到幸福。所以“一盏孤灯伴,两册书卷陪”。

与书为友的日子,开阔了我的视野,陶冶了我的情操。

与书为友的日子,我同他,一起去寻觅恐龙的.踪迹;探索人生的秘密;感叹时光的流逝。和邓布利多去追逐那个轻浮儿诱人的妖妇;同哈利一起面对伏地魔的淫威;同赫敏到魔法的课堂上学习;同中天爷爷去感悟三国的往事……

与书为友,改变了我的学习生活,与书为友,使我变得更有书香气了,与书为友,使我懂得世界真奇妙,与书为友,也使我的作文更上一层搂。

书,你是我学习的好伙伴,你是我学习路上的指明灯,你是我的良师益友,英国戏剧家莎士比亚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书,我愿终生与你为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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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书的高二作文

全文共 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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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把金钥匙,呼唤我用一颗真挚的心去开启知识殿堂的大门;书,是一叶扁舟,承载着我搏击在浩淼的知识海洋中,让我领略学习的趣味。书,是我的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是它,陪伴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春华秋实的美好岁月;是它,给我带来了智慧和力量;是它,在我苦恼徘徊的时候给我点亮前进的航标……是的,书给予了我太多太多,“我爱书,爱着书,就像老鼠爱大米。我是一条小书虫,每天钻在书堆里……”也许,这就是我读书历程最好的写照。我爱书,它就像我青梅竹马的儿时玩伴,与我心心相通,息息相连,因为它已完全融入我的身体,成为我生命中永远跳动的细胞。书,是人类文化遗传的瑰宝,是我们生活和学习中必不可缺的精神食粮。它像一位和蔼可亲的老人,引领我通往知识的殿堂;又似一杯清香四溢的绿茶,沁人心脾,给我带来种种美妙的享受和无穷的回味。古人曾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的确不错,我从书籍中汲取了丰富的营养,充实了自己,丰富了课余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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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在书中找亲属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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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曾幻想前世为佛前一朵金莲,不染纤尘却又贪恋于红尘烟火。今世为人,穷极一生学一份慈悲,悟,何为真佛。

悟空在五指山下修行五百年,方得随唐僧西渡。一路斩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三打白骨精,大闹盘丝洞,磨炼其心志,可见其勇敢;头顶金箍,收敛心性,甘愿护唐僧周全,可见其慈悲;是非分明,不被伪善所囚禁,可见其率真。

本为石猴,却尽有佛祖本色。

我比他幸运,不需要那暗无天日的五百年,也摘下了受制于人的金箍。只身一人行于人世,他学佛,我学他。

也曾身入歧途。心比天高,认为学习皆是无关紧要,大概真的没有吃过什么苦头,对于上课总少了一份崇敬,就算老师讲得声嘶力竭我也只关注那些不经意的错误。当我突兀的笑声在宁静的课堂里充满嘲讽地响起来,我接收到了老师愤怒而不解的目光。那时年少,不懂何为伤害,竟然就那么睁着黑色的瞳孔和老师对视,神态无辜。就像孙悟空大闹天宫那样破开重重阻挡,给人心灵至深处来个致命一击,还可以嘲笑地说你们怎么这么弱。殊不知最可悲的永远不是被伤得最重的,而是给人伤害的那个。

这时,走错路的悟空遇到了他的如来佛祖,给了他用来想清这一点的五百年。

五百年于我不长,就一个暑假,六年级的我升入初中后便正式踏上了取得真经归的路途。班主任像唐僧,把孙悟空从自闭的五指山下救了出来,对于班上一些强盗般的学生永远是舍不得放弃的。冒着九九八十一难的危险也要让妖怪迷途知返。同时总能在孙悟空顽劣时给予他最沉重的打击。

所幸,误入歧途过的孙悟空并没有扰了本心,我还是那个相信“人之初,性本善”的孩子。八十一难不好度,孙悟空也会解不开数学题,也需要面对忽上忽下的成绩,也要为体育测试每天练跳绳,也会在友情里忽冷忽热不知所措。

甚至可以说,悟空的勇敢是生活逼的。

有些事情无可退避,比如升旗仪式的演讲稿偏要一朗读就笑场,丝毫不懂何为庄重的我来读。站在秋天乍暖还寒的风里,我突然发觉,我渺小得像那一片瑟瑟挣扎了一阵,最终还是黯然落下的秋叶。

内心挣扎。然则无果,即使我有那么浓重的忧思,还是站上了冷风吹拂的升旗台。淡红色的稿纸却似随时想离开属于我的手的束缚。

我知道我必须开口,这是我的责任。我的声音通过话筒传播到风里,习主席的治国新标在自己耳边振聋发聩。像孙悟空大闹天宫时那般骄傲。

孙悟空勇敢了一次,所幸成功的信念是强大的。

慈悲源于本心,看到衣衫褴褛,动作畏畏缩缩,仿佛被生活打击透了的老人或小孩,不论真假,总会有一种本能的不忍心。就像我再也不在上课时随便走神。修行路走到一半,原来让别人难过和失望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

很奇怪吧。

孙悟空勇敢、慈悲、正义,所以他可以由行者蜕变成大圣,成为真佛。

我于《西游记》中遇见他,他一路伴我于取得学业真经的路上,守护我本心,教会我勇敢,我将毕生的梦想寄托在他身上。

我敬他为长者,是我在万卷中寻寻觅觅,最终给我启示的那个,是冥冥之中的另一种精神世界。

我成不了真正的佛,我不想归西,也做不到放弃人间情爱,但真佛在我心中,不能普度众生,却可度我。让我在社会的淤泥中永远不染尘埃。

生命之上,需虔诚。佛法不朽,敬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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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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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如此的神圣和精彩!而我,仿佛天生就和书紧紧捆绑在一起,从小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当其他孩子还在玩泥巴和积木的时候,我就开始看书了。不知怎么的,我对汉字有一种特别的偏爱,深深的吸引着我。我翻遍了家里当时能看的书,还是看不完。每次和父母出去,看到不懂的字,一定要问父母答案。直到爸妈烦了,我还是停不下来。

就这样,我上幼儿园班的时候,已经认识了1000多个汉字。从此我就天天缠着爸爸陪我学习,书成了我最好的伙伴。

原来,我家所有的书柜里都放着我父亲的作文书。自从我开始读书,大书柜里有一半都是我的书!但即便如此,我还是觉得半个柜子里还有几本书。

小学二年级后,开始接触小说。沈先生西施的动物世界让我思考;杨阿姨的《淘气包马小跳》让我看到了世界的真情与美好。虽然我当时没有做笔记的习惯,但是那些精彩的段落和句子还是经常被我记住,至少让我在作文里有话要说。书带给我的好处不止这些。多看书,人就会安静,气质就会不请自来。书还能开阔人的视野,让人看得更高更远

鸟儿想在扇动翅膀之前高飞。人们在阅读之前努力进步。书在我身边。我愿意一直陪着书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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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七年级推荐一本书的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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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对我们有很大的帮助,所以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书—《沼泽天使》。

它的作者是美安妮艾·萨克斯文,是由贵州人民出社版出版。在1995年,这本书荣获凯迪克银奖。

推荐它的理由是这本书很好看,很有意思,而且对人物的刻画栩栩如生。这是一个民间故事,里面讲的是从前有一个妈妈生下了一个小女孩儿,但是谁也没想到,这个小女孩会成为田纳西州最伟大的猎手,她的爸爸妈妈给她取名叫安杰莉卡。

安吉莉卡的爸爸在安吉莉卡刚出生的时候给她做了一把闪闪发亮的斧头玩具,等到她两岁时,就用斧头盖了一座原木小屋。日子一天天地过去,她很快就长大了,成为了一个勇士。在她12岁时,一个马车队被陷在了沼泽里,她走了过来,抬起马车放在高地上。从那以后,大家就称呼她为沼泽天使了。有一年夏天,田纳西州的荒野上出现了一头巨熊,它的肚子可是一个无底洞,会吃了所有的食物。人们想尽了一切办法都没有抓住它,没过多久,它就吃光了田纳西州的一半的食物。很快,田纳西州就贴了一张广告,上面写着:“谁要是能杀死这只熊,谁就可以得到这只硕大无比的熊。”很快男人们全都来报名参加,第二天所有的男人都出发了,可是大家都被熊打败了。

有一天早上,沼泽天使遇到了那只凶猛的熊,于是就冲进溪流,开始了搏斗。沼泽天使一把抓住熊,把它扔到了天上,等到它落下来的时候,继续扭打。他们打了三天三夜,最终沼泽天使胜利了。

这就是我们的沼泽天使—安吉莉卡,她是多么勇敢,多么善良啊!这本书还有很多很多有趣的故事,特别推荐大家去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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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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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从前令我熟悉而陌生的字眼。自我有记忆以来,书从来都没有离开过我的生活。但对于以往的我,与其说看书时为了向家人老师交代,不如说我只是把看书当成是一道命令,一道不可抗拒的命令。 随着书的陪伴,我也渐渐的长大了,也渐渐的对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记得冰心奶奶曾经说过:“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这句看似浅显易懂的道理对于小时候的我来说却是如此深奥,直至现在,我才能够真正明白它的含义。

书的世界是五彩缤纷的,我能够在书中尽情欢舞,尽情疯狂,尽情释放。在书中,我可以喝大诗人李白杜甫讨论古诗的风格,和徐霞客一起游山玩水,一起登山爬顶,还可以和孙子一起讨论兵家常事……对于我来说,每一本书都是一个精彩不同的世界。

前苏联作家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的,每一本不同的书都能够使人类大开眼界,了解其中之奥妙,使人类不断进取,不断开拓。

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终身知己。书带领我们走向不同的世界,读书可以提升你的个人修养,陶冶你的情操,释放你压抑已久的心灵。

从现在起,拿起你手中的书籍,抛下以往的一目十行,走马观花,一起同书中的主人公们畅谈欢乐。相信这样,你的明天将因为书籍而变得有所不同,更加美好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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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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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无,百事荒芜。我读过很多书,可我最喜欢的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代表作《狼王梦》。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在狂风暴雨中生下了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可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疏忽冻死在了暴风雨中。紫岚自从丈夫黑桑死后始终有一个希望,就是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但残酷的事实让它大失所望,长子黑仔被金雕叼走吃掉;次紫蓝魂儿,勇猛无比,一次被捕兽夹夹住,紫岚求救未果把它咬死,三子双毛,从小懦弱,后经紫岚和紫岚女儿媚媚一起侮辱它,它狼的本性终于爆发,但在狼王争夺战中再次懦弱,被狼群咬死。紫岚为了让自己的狼孙夺得王位,与原先吃掉黑仔的,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中有许多人物,我最喜欢主人公紫岚,它为了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它付出了很多,培养双毛时,一条腿被摔折,身上也伤痕累累,使它提前步入老年。被女儿媚媚逐出家门。还和准备吃掉媚媚孩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最令我感动的情节是蓝魂儿被捕兽夹住,紫岚把牙齿咬掉了几颗,都没有把蓝魂儿救出,最后为了不让猎人抓住,它狠心把蓝魂儿咬死,拖出来将他埋了。

以后我要阅读更多的名著,让自己汲取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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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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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展开无限遐想;书让人开阔眼界;书让人丰富知识……一本好书就好像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物件,小学五年级作文,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有句名言是这样说的:生活没有书籍就好比鸟儿没有翅膀。有许许多多的人喜欢读书,喜欢在阅读中享受书的“美”。《中国神话》就是我所喜欢读的一本书。

《中国神话》是一本讲述了中国大小神话的书。虽然里面只有十几个小故事,但是在作者的笔下却显得惟妙惟肖、栩栩如生。在《精卫填海》里面有这样一段话:“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精卫始终在西边山林和东边大海之间来回,一颗一颗地把小石子投入海中。”这段话写的是“精卫”为了把大海填起来,终年不辞辛苦地从山林中衔石子去填海的事情。从这段话中,我知道了做什么事都要有恒心,时间长了就一定能成功,只要目标专一,水也能滴穿石头,绳也能锯断木头,再小的石子也能把浩瀚的大海填上。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不仅是因为它给予了我深刻的道理,更重要的是书中精妙绝伦的词语。渺小、慌忙、凶光、闪烁仅仅是几个词,但在作者的笔下却是美伦美奂:“它黑色的身影,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显得十分渺小……。”除此以外,这本书还有好句、好段,更有好的故事。比如《海中三神山》、《钻木取火》、《酒仙杜康》、《过年》等都美文佳作,一定会让你目不遐接的。下面就不多介绍了,有空的话,自己可以去品尝这种美妙的味道,感受那奇美的境界。

书让人展开无限遐想,书让人开阔眼界;书让人丰富知识……让我们一起读书,一起来享受这无限之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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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一本书高三作文

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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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它的名字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是一本新奇有趣、语言优美生动、情节曲折离奇、人物个性鲜明,思想会给人带来启迪的书。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由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创作。1909年获得诺贝尔奖奖金。拉格洛夫生于瑞典西部的一个陆军中尉家中,幼年时下肢瘫痪,但她爱文学自强不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她的代表作品有:《有形的锁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等。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的主人公尼尔斯。豪格尔森,他之前是一个爱欺负动物又不太听父母话的调皮男孩,动物们都很讨厌他,父母也对他感到失望。在一次奇特的际遇下,尼尔斯见到了传说中无所不能的小精灵,他顿时有了捕捉小精灵的邪恶想法。就在他正得意自己的计划时,小精灵先发制人的把尼尔斯变成了一个小人儿,小得连动物们都瞧不起他。

在后来的日子里,尼尔斯。豪格尔森学会了帮助其它动物,跟动物们交流谈心。他和大雁们经历了种种困难,受到了真正的锻炼,改正了他以往不爱学习、调皮捣蛋的缺点,最后以完美的成长回到了父母身边。

其实,书中的小精灵就是人们心中的小恶魔,来提醒人们不能做什么,也是人们心中的小天使,来帮助人们该如何选择。

我非常喜欢书中的尼尔斯,因为他年纪虽小,却很勇敢。有一次,他被老鹰捉住了,老鹰说要把他吃掉,尼尔斯却没有害怕,反而冷静的待在洞里想办法怎么逃出去。他先给老鹰的`小宝宝们讲故事,等小宝宝们睡着后,尼尔斯就让老鹰去找食物,等老鹰飞远后,他就趁这个时机偷偷逃出去了。

与此同时,尼尔斯非常乐于助人,动物们受伤时,有困难时,他都能解决。比如,有一只松鼠它去找食物,一不小心就把自己的手给划伤了,尼尔斯看见了,就赶紧去安慰它,一边安慰还一边帮它包扎伤口。这让动物们非常的喜欢他,这也是让我喜欢他的一幕。

在《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当中,人类和动物都应该互相尊重,生命都应该珍惜,世界才会充满爱,我们的生活才会如此的美好与幸福。

你们喜欢这本书吗?这是一本成人和学生都可以看的童话哦!喜欢的话,就赶紧去书店买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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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五年级推荐一本书优秀作文

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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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知识的海洋,力量的源泉,智慧的翅膀,生活的方向盘。读书使人明智,读书使人聪慧。我就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我读过许许多多的书,然而我最喜欢的还是一部儿童小说《秘密

花园》今天我就把它推荐给大家。

我推荐这本书的原因是在这本书里我学到了:要改变自己的人生,要靠努力,要靠自信。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故事的主人公是玛丽是个任性霸道的怪孩子,但是她经历了许多事情之后从一个瘦弱阴暗、自私自利的怪孩子,到开朗活泼、关爱他人的好女孩——玛丽完成了人格的升华。在她身上,许多原本不为人知的优秀品质也被挖掘和展现出来,宛如一块落满灰尘的翡翠,经过雨水洗礼之后,渐渐闪现出人性的光辉。

在读这本书之前,当我看到题目时,就感到了神秘感。当看到玛丽的父母被瘟疫带走时,我也感到了淡淡的悲伤;当我看到辽阔的荒原时,我的心情就变的非常宽阔;在看到玛丽在种植球根、蝴蝶花等植物时,我感到非常新鲜有趣;在看到玛丽对身体虚弱的克林说呼吸新鲜空气的好处时,我感到周围仿佛有许多的清新空气,令我心旷神怡;当我看到克林在玛丽等好朋友的帮助下身体慢慢康复时,我在心里默默为他祝福;当我看到通过他们的不懈努力,终于唤醒了沉睡了十年的古老花园时,我的心情是多么欢乐呀!

《秘密 花园》就是洞悉成长秘密的金钥匙,玛丽正是再次得到了的成长。读完了故事你一定可以在心里开辟出一座属于自己的秘密

花园。那里一定是百花齐放,幸福永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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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与书的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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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翻开语文,语文书都对我说:“主人啊,我可要投诉你,你可千万别用‘佛山无影脚’把我从这里踢飞啊!”我说:“嗯,你就放心吧,我会爱惜你的,不会虐待你的。”

语文书把身子倾斜了一下,翻到了第13课《打电话》说:“你看,预习这几篇课文的时候你都把一些好词好句画下来了,这些圈圈画画都证明了你认真的学习态度哦。”语文书又把身子往后一歪,翻到了第14课《再见了,亲人》,又对我说:“你也别高兴得太早,你看看这篇课文,除了标上了拼音以外,别的呢?”我的脸红了。语文书沉思了一会儿,对我说:“我看,你八成是在开小差,去做白日梦了。”我随即翻到了前几课,给它看:“这不是写得挺好的吗?”语文书摇摇头说:“你毕竟是五年级的学生了,要对自己负责,这样下去,绝对有问题,你要对自己要求严格点。”我点了点头:“从今天起,我一定会时刻提醒自己不要偷懒。”语文书看着我,笑了,说:“这样才配做我的主人嘛,主人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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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书虫旅行记

全文共 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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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立琳

2019年9月2日我变形了

晴空万里的早晨,温暖的阳光照到我的床边。我和往常一样打了个哈欠,伸了伸懒腰,擦了擦留在嘴角的一点口水。瞧,对面镜子中的自己,竟然吓了我一跳。我的身体变成了黑色,更奇怪的是我竟长出了一双翅膀。我的嘴巴变得十分贪吃,见什么吃什么,身体不断地膨胀,仿佛感到我是一位巨人。

2019年9月10日我想去看看

“世界这么大,我真想去看看。”听到了这则的新闻,我兴奋不已,是啊!没有梦想,何必远方?我张开翅膀向窗外飞去。一路飞过了城市,来到了静寂的乡村。那乡村的景色犹如一幅美丽的画卷,如诗如雅韵一般舒畅。我飞累了,便停在了一棵大树上休息。

2019年9月30日牛肚子里的旅行

领略不同的风景,感悟不同的心情。我在大树上休息了几天时间,就决定要去另一个地方看看。正在我拍动翅膀要飞走时,一条大麻绳拍着我。“啪”的一声,我摔倒在草地上,打得我全身发疼,根本起不来。最可怕的是那头牛居然张大了嘴巴,把我和草一口吞到了肚子里。

我和草像坐过山车一样,直接滑到牛的第一个胃里,让我玩的可嗨啦!兴奋地又滑过第二个胃和第四个胃。

突然,我碰到了司机马克奇先生,他对我说:“一定要到火车站坐火车才能过去。”我问先生:“您怎么在牛肚子里工作?“那是因为我被牛吞到了肚子里,在这里建了个火车站,这是通往出口的路。”马克奇先生无奈地说道。

我乘着马克奇的火车,经过了连绵的群山,领略过了美丽的西西比河。一路上我兴奋极了,安全到达了终点啦拉力站。正在这时,一阵大风吹过,把我吹出了牛肚子,我怎么都回不去了。

在牛肚子里旅行真有趣,我还想再去一次。

啊,乡村牛肚子里旅行真好玩!

奇,奇,所有发生的故事,都来源于我的中,我想变成一只小书虫,体会书中的自由和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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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好书伴我成长作文400字

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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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儿爱广阔的天空,鱼儿爱无边无际的大海,而我,爱。如果,人生是夜空,那么书就是夜空中最耀眼的那颗星;如果人生是天平,那么书就是天平上最凝重的一枚砝码。

我非常爱书,我对书有一种特殊的感情。在童年中,书陪伴了我无数个日日夜夜,它是我亲密的朋友。我和书虽然不能面对面的交谈,但是它却犹如一位老师,教会我知识;让我明白世间的真谛;带我领略祖国的秀丽神奇……

记得那时我读三年级的时候,在一次数学测验中,我考出的成绩出乎意料的差。面对从未有过的打击,我灰心了,丧气了……在无意中,我看了一本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面有一句话——“生命的意义在于奋斗!”这句话虽短,可它却那么的有道理。是啊,在人生漫长的道路上,怎能没有挫折与失败呢?可是,只要你勇敢的去拼搏,去奋斗,才会从一棵经不起风吹雨打的小树苗,长成一棵坚韧挺拔的苍天大树。在不知不觉中,这句平凡有简单的话找回了我以前的自信。

书是一把打开知识大门的金钥匙,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更是人类的精神营养品。是书,让我有了自己的理想,让我在理想中不断进步。一本本好书伴我度过了多少个日日夜夜,一本本好书伴我迎接灿烂的明天。书是我人生旅途上的一位良师益友,好读书,读好书,是我一生中最大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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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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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使人快乐。读书能让人学到更多知识,读书还可以陶冶情操,是人的内心得到充实。我喜欢读书,在书中我可以自由飞翔,飞向远方。我最喜欢读的书是《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是这本书两个小主人公的姓名。这本书主要写了葵花的爸爸是一位艺术家,经常要下乡。而葵花没有母亲,只能由爸爸带着她。但是有一天,爸爸在写生时失踪了,眼看着葵花成了孤儿,这是有一家人要收养葵花,那一家人只有一个小孩子青铜,而青铜却是一个聋哑人,葵花在这家生活的很幸福,可这样的生活没能够持续多久,城里的人要将葵花带回城中。

在这本书中,我最欣赏的是葵花,他不顾自己的安危一个人去江南菜银杏果,一个人离开家半个多月,后又乘船回到家乡,听到奶奶的死后无比难过,几乎绝望的她只好又回到家中。还有一次,葵花一个人去找父亲,但并未找回,心中一直很难过。但她从来不找任何人诉苦,也从来不抱怨任何人,从来不抱怨命运的不公。葵花很懂事,他从来不给别人添麻烦,她把困难和挫折都默默的埋在心底,让幼小的心灵过早的承担着不该属于她这个年龄的人的痛苦。对于葵花的很多优点,我就不一一介绍了。我们应该向葵花学习,遇到困难和问题自行处理,不给他人添麻烦。

我喜欢《青铜葵花》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可以给人勇气,使人增添力量,增加自信。这本书启示我们,遇事要大胆,勇敢地面对现实生活,不怕困难,无所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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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有书才精彩初三作文

全文共 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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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用墨香来装点我的花季,因为它让我感受到高雅的气息。

我爱读,因为读书教会我“巧言色令,鲜矣仁!”的道理;因为读书让我懂得“众人皆醉我独醒,举世皆浊我独清。”的高尚。

我爱读亚米契斯的《爱的教育》,春日融融的午后,我与恩里科会面,它让我感受到少年的正义与童真;我爱读弗兰克·鲍姆的《绿野仙踪》,多萝西的爱心让我感动不已,为我拂去夏日的炎热与烦躁;我爱读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格列佛的冒险精神让伴着月光的我心胸澎湃……

但我最喜欢读阎崇年的《正说清朝十二帝》,是它带领我穿越时空,去追寻神秘的历史足迹。依稀记得那天晚上,我伴着微黄的灯光贪婪的读着关于努尔哈赤的传记。我为努尔哈赤的悲惨命运感叹。夜深人静时,我梦见我努尔哈赤一起挖人参,捡松子,拾蘑菇,采木耳;和他一起接受祖父和夫亲被误杀的噩耗;和他共建王朝,谋划战术,攻京畿。

在那段与这本书共度的时光里,我经常看书到很晚,我对书的“贪心”好像永无休止,总是在妈妈三番五次的催促下恋恋不舍的进入梦乡。一有时间我就那起它细细品读。读到高兴的时候便情不自禁的手舞足蹈。每当我在学习疲劳的时候,捧起它就让我感受到生活中的绚烂多姿,犹如清泉滋润着我的心田。在我读书的时候,我觉得时光飞逝,充实了我的课余生活,让我与十二位皇帝经历了浩浩荡荡的生死。我认为我是幸运的,因为书在我骄傲的时候为我敲响警钟,也在我心灰意冷的时候催我奋进。每本书中的人物性格都在时时刻刻影响着我,让我快乐,让我谨慎,让我勇敢。阅读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它教会了我自信和坚强,替我抛弃了忧愁和烦恼。凡事皆如耕耘,有播种、浇灌、收获的过程。我相信在一声声的呼唤,一双双眼睛的期待下书一定会为我打开提高语文成绩和写作能力的知识之门。

我的花季正因为有这些墨迹而精彩,我不想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类空口号,我只想奉劝同学们“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需惜少年时。”让我们在有限的花季里留下无限的精彩瞬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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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最新推荐一本书五年级

全文共 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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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说过“读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由此看来,从古至今,书一直是人们很重视的。今天,我就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吧!书名叫作《小公主》,这本书的作者是弗朗西斯·霍奇森·伯内特。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做莎拉·克鲁的女孩子。她的爸爸是一位富有的商人,但是,莎拉的妈妈在她两岁的时因病去世。爸爸把莎拉送到明棋学校就读,爸爸给她买了许多书、衣服、帽子等。还给她准备了特殊房间,专门的马儿,车夫、女仆。莎拉不仅长的很美丽而且学习很好。每次周日,老师、校长、学生们一起礼堂时,一路上,总会许多人说:“看,那个领头的女孩子,长得多像一位高贵的公主啊!”然而,不幸的事又发生了,莎拉的爸爸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病而死去,而那一天,正好是莎拉的9岁生日,莎拉听到这个消息后,她没有哭,也没有大吵大闹。明棋校长让她住在阁房上一间有老鼠的屋子。莎拉没有反抗,反而和老鼠一家成为了好朋友。她很开朗,也很乐观。夜晚,点着蜡烛,在微弱的灯光下看书,直到这一截蜡烛燃尽,不过,这个故事在后来有了转机,旁边来了一个非常富有的先生。先生看到这个女孩那么可怜,于是在莎拉不知道的情况下,为她准备足够的生活用具。直到厚爱,先生才知道莎拉就是那个他一直在寻找的女孩。于是,莎拉又变成了一位“高贵的公主”,明棋校长后悔不已。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莎拉在那么恶劣的情况下,还要读书,而我呢?我一定要向莎拉学习,无论在怎么样的情况下,都要好好学习,热爱书的同学们,这本书值得我们细读,动起手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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