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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书为友优秀作文实用20篇

黄河是我们的母亲河,古往今来,母亲河见证了华夏民族的悠久历史;可现在,她已经不及以前美丽。让我们行动起来保护黄河吧。下面小编给同学们整理了一些与书为友优秀作文优秀作文,供大家学习,希望你们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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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本好书话题

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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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是良师益友,又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错,世界上每一本书都有令人值得发醒的知识一本本好书犹如一个个阶梯,通向成功的道路。

读书里面的哲学很多,其中分三个层次,会读书、好读书、读好书。

会读书的哲学是最多的,会读书不仅仅是识字念出来,更要从内心感受每一段、每一句、每个词的含义,体现作者的思想感情,还要学会从各个角度领悟字里行间里留露出的快乐、悲愤、懊悔……。会读书也要会从中认识生字生词,不会的一定要查,了解段落大意和文章的主旨。还要收集其中的优美词句。明白其中的道理和启发。但是,如果你读书不专心致志。那么你就不会积累好词好句,也不会从中体会出文章的道理和启示,那么你就白读了这篇文章。费时费力。

好读书就又不同了,字面意思是喜欢读书,既然喜欢读书就要读有成就,不可读过以后就像没见过一样但总的说,自己喜欢阅读,也并不是坏事。

读好书便是指一种给人积极向上、奋发图强的心理状态,好书随处可见,好书如友,一本好书就像你的朋友,会教你明白许多人生的道理和哲学。

读书亦有苦乐,即分苦读和乐读,苦读虽苦,但苦尽甜来,俗话说的好“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只要会吃苦,方可成大器。而乐读的人群,则是看的很开朗,认为读书并不算什么,因为书中有大量的知识。所以此类人并不悲观并不消极。反而高兴。

读书是一种享受,让书中的知识净化心灵,体验知识带给你的快乐,因为有了知识国家才会繁荣富强,因为有了知识才会造出一批又一批的辛辛学子,使他们成为国家的有用之才。在此我的感受只能用一句话来形容:读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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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一本书高三作文

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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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它的名字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是一本新奇有趣、语言优美生动、情节曲折离奇、人物个性鲜明,思想会给人带来启迪的书。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由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创作。1909年获得诺贝尔奖奖金。拉格洛夫生于瑞典西部的一个陆军中尉家中,幼年时下肢瘫痪,但她爱文学自强不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她的代表作品有:《有形的锁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等。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的主人公尼尔斯。豪格尔森,他之前是一个爱欺负动物又不太听父母话的调皮男孩,动物们都很讨厌他,父母也对他感到失望。在一次奇特的际遇下,尼尔斯见到了传说中无所不能的小精灵,他顿时有了捕捉小精灵的邪恶想法。就在他正得意自己的计划时,小精灵先发制人的把尼尔斯变成了一个小人儿,小得连动物们都瞧不起他。

在后来的日子里,尼尔斯。豪格尔森学会了帮助其它动物,跟动物们交流谈心。他和大雁们经历了种种困难,受到了真正的锻炼,改正了他以往不爱学习、调皮捣蛋的缺点,最后以完美的成长回到了父母身边。

其实,书中的小精灵就是人们心中的小恶魔,来提醒人们不能做什么,也是人们心中的小天使,来帮助人们该如何选择。

我非常喜欢书中的尼尔斯,因为他年纪虽小,却很勇敢。有一次,他被老鹰捉住了,老鹰说要把他吃掉,尼尔斯却没有害怕,反而冷静的待在洞里想办法怎么逃出去。他先给老鹰的`小宝宝们讲故事,等小宝宝们睡着后,尼尔斯就让老鹰去找食物,等老鹰飞远后,他就趁这个时机偷偷逃出去了。

与此同时,尼尔斯非常乐于助人,动物们受伤时,有困难时,他都能解决。比如,有一只松鼠它去找食物,一不小心就把自己的手给划伤了,尼尔斯看见了,就赶紧去安慰它,一边安慰还一边帮它包扎伤口。这让动物们非常的喜欢他,这也是让我喜欢他的一幕。

在《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当中,人类和动物都应该互相尊重,生命都应该珍惜,世界才会充满爱,我们的生活才会如此的美好与幸福。

你们喜欢这本书吗?这是一本成人和学生都可以看的童话哦!喜欢的话,就赶紧去书店买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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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7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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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没有籍,就好像没有阳光;生活中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了翅膀。—莎士比亚

也许是厌倦了苦燥无味的化学方程式,也许是为了逃避令人窒息的x+y,我切盼着每天与你见面。你一次又一次地陪伴着我,你用那泛着清香的扉页,引领着我走向一个鲜活的世界——我心中那份渴望、那片怡人的“绿地”。你的知识广阔无垠,你的语言富有哲理。你的目光是那么温暖,好像能融化世界上所有冰冻了的心,你的双手是那么温柔,好像能抚平人间的累累伤痕……

当我因失败而痛苦迷惘时,你总这样对我说:“真正的光明并不是没有黑暗的时候,只不过永远不为黑暗所遮蔽罢了;真正的英雄并不是永远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不为卑下的情操所左右罢了;当你要战胜外来敌人时,首先得战胜你内在的敌人,你不必害怕沉沦堕落,只要你不断地自拔与更新。”当我因成功而手舞足蹈时,你总这样对我说:“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强中更有强中手。

真正的强者,不但要经得起失败的考验,还要经得起成功后糖衣炮弹的洗礼,当你沉浸在幸福的甜蜜里赏花赏月时,只怕别人已到了峰巅了。”当我因困惑而不能自拔时,你总这样对我说:“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很多人,有的是流星,有的是恒星。流星是美的,可它终究是一颗流星,流星的意义在于瞬间即逝,流星的美也只源于刹那间。

流星毕竟是流星,若追寻长久,只能等待属于自己的那颗恒星,死死地抓住这瞬间的美,痛苦只能是自己。”当我畏首畏尾踌躇不前时,你给我送来这样的诗句:“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是啊!这就是你,不管是树荫之外喧嚣着浮躁的热浪,还是窗外肆虐着凛冽的寒风,只要和你在一起,就会在热浪之中享受一片清凉,在严寒之中享受一份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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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推荐一本好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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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的好朋友,带给我们快乐和知识,还可以冶炼情操,在书的面前,没有贫穷和富贵,没有种族差异,只有欢声笑语,和在书的王国遨游的步履、书带给你的无数次冲击。我要向你们推荐一本好书:《少有人走的路》。

这本书含有深厚的哲理。放弃有时才是正确的,很多人都认为坚持才是胜利,但是,其实他们都错了,又放弃才有新生,不愿放弃的人其实是不愿放弃一时的快感,然而,有时若不放弃,将会失去很长一段时间的快乐,虽然对于人们来说,放弃会令人感觉到很大的痛苦,但这种痛苦是很短暂的,如果坚持那所受到的痛苦会更大,就像从斜坡上,骑自行车冲下来,不愿放弃那一时的快感,而受到了冲进草丛摔伤的痛苦,那时,你就会后悔了;如果放弃了,或许会心有不甘,但那总比让自己冲进草丛,摔得遍体鳞伤好。所以,有时放弃是更明确的选择。还有“迎接挑战”,那什么又是“迎接挑战”呢?挑战的机会无处不在,而是你放弃了这个机会。此时,如果你的上司说:“敢挑战我,你就等着卷铺盖走人吧!”你或许会求安稳而放弃,但这就是挑战,它可以磨炼你的意志和勇气,这个是不该放弃的,放弃了它,只会让你更加软弱,“有志者,事竟成”,你若想成为一个成功人士,就不该让自己软弱下去,坦然迎接挑战,磨炼自己,那你的志气会增加,该走的就是上司了,做人要有自信、志气,才能干得更好,一定要坦然的“迎接挑战”。

我的老师曾说过:人生就像在做选择题。每一个路口都要你做出选择,不能一味的选择一个答案,坚持未必就是答案,人要学会变通。选择做一个怎样的人,选择一个目标,选择一本好书,自己未来的路自己选择。这就是我在《少有人走的路》中学的的!它是一本很好的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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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推荐一本书的五年级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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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知识的海洋,力量的源泉,进步的阶梯。今天,我就来向大家推荐一本催人泪下,道理深刻的书——狼王梦。

这本书的作者是动物小说大王的沈石溪。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而它的丈夫黑桑,本是一匹有能力当上狼王的公狼,却因在捕杀老狼王的途中被野猪咬死。事后,紫岚产下五匹黑柔的后代:黑子、蓝魂儿、双毛、媚媚。其中一只刚产下不久,就因高烧而夭折了。为了实现黑桑当上狼王的愿望,紫岚将这愿望强硬地施压在三匹小公狼身上。最终,那三匹小公狼都成了狼王的牺牲品。但幸运的是,它的女儿媚媚怀上了狼群中最矫健的公狼的孩子,可在这时,紫岚发现一只金雕正想把媚媚作盘中餐,便一顾一切上前抵挡,最终与金雕同归尽。

这本书语言优美、生动,特别是在小公狼们死时和最后与金雕战斗时描写相当生动,使读者仿佛身临其境,和主人公一起笑一起哭,还有蕴含着深刻的道理。情节离奇波折,一开始以为狼王梦能实现,可最后残酷事实的同归于尽,让我一禁眼泪夺眶而出。是啊,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美好的梦,可总被现实一棒子打醒,化成若影若现的泡沫。

此外,它插图也很精美,略有一些散文的味道,十分适合供大家欣赏。如果大家也想一饱眼福,就来看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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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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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的世界精彩无比,我和书的故事也是五彩缤纷。

有一次,我正斜躺在床上看我最喜欢的书——《阿衰的故事》,这时妈妈气冲冲地走进来,大喊道:“潘俊丞,怎么才考了75分?给我过来!”说着就把我拉起坐正,指着试卷跟我滔滔不绝地讲解起来。而我呢,心不在焉,时不时想想《阿衰》里的内容,想想下一页阿衰可能会发生什么。就这样,妈妈把试卷讲完了,时间已指向晚上12:46。哦no!明天七点还要出去吃我最中意的早餐呢!我就赶紧关灯,可内心还是抵不住书的诱惑,又打开灯,窝在被里继续看《阿衰》。看了一本又一本,直到看完我才关灯。

第二天六点了,妈妈进来叫醒我,可我困死了,就是起不来。妈妈只好带弟弟他们出去吃早餐了。我呢,在家继续做我的春秋美梦。

我醒来的时候,妈妈已经回来了。她故意大声地绘声绘色地对我说:“那个云吞可好吃了,手抓饼好香啊!”又说还吃了根冰棍,爽死了!我听得肚子更加扁了,饿得咕咕直叫!我讨好地说:“妈,我有吗?”妈妈说当然有了,说着就拿出一块干巴巴的面包:“这面包太干,还有点焦糊,特别硬,不好吃。”说完就往我手里一塞。

那一天的中餐,我吃了足足五碗饭!原因是那面包我只咬了一口就扔了,真的太硬了,像石头一样!

晚上偷看书也有罪,下次再也不偷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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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推荐的一本书学生作文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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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们,你们喜欢看吗?我为你们推荐一本好书——《根本就不脏嘛》,作者是德国的万伽欧尔特。

接下来我给大家讲讲这本书的内容吧。有一个小女孩在草地上玩耍,她抱住一只小兔子,一会摸摸它长长的耳朵,一会又摸摸它短短的尾巴。她说:“我刚刚摸了一只兔子,它全身的皮毛雪白雪白的,软绵绵的,怎么会脏呢?”其实兔子身上也有很多细菌,还有寄生虫。小女孩儿摸了摸兔子,又去玩泥巴。她说:“我在玩泥巴的时候手才是真的脏,有了,我在裙子上蹭蹭,手不就干净了吗?”如果在裙子上蹭的话,就会更糟糕,不仅裙子脏了,手还是擦不干净。这时,妈妈叫她洗手吃饭,“哎,为什么总是洗手,可是我一直用的是餐具吃饭啊,手怎么会脏呢?”小女孩说。

吃完饭,小女孩儿又去了池塘边去洗手,妈妈无奈地说:“池塘里的水也不干净。”小女孩儿看了看自己的手指干干净净的,手心白白的,哪里有细菌?“只不过两个手指甲缝里有点儿黑,大拇指上还有一点番茄酱而已。”妈妈耐心地劝导她:“细菌是一种微生物,用肉眼是看不见的,放在显微镜下才能看见。如果吃东西前不洗手,细菌就会跑到你的肚子里,细菌越来越多,很快就会生病的。”小女孩儿急忙说:“我不想生病,我去洗手,我去洗手。”

你们知道我为什么给大家推荐这本书吗?因为我希望大家都讲卫生,身体健健康康,从来都不会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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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推荐一本书主题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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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喜欢漫画的人都知道〖德〗埃·奥·卜劳恩的名字,他的漫画作品《父与子》的享誉世界,我很喜欢看。不妨听我给你介绍一下。

埃·奥·卜劳恩是一位享誉世界的漫画大家,他的作品《父与子》贴近人们的日常生活,所表现的内容都是人类最无私的亲情,在德国家喻户晓,并赢得了整个世界范围内的读者们的喜爱,且老少皆宜。被誉为是德国幽默的象征,享有极高的艺术评价。所以,《父与子》这本漫画丛书,历经了近百年,仍经久不衰。书中的每一幅漫画,都体现了父与子的温情与幽默,也深深地感染着每一位读者,要么把你带入不尽的思索,要么让你啼笑皆非捧腹不止。《父与子》一书的出现,立刻给读者带来了惊喜和极大的艺术享受。

如今,该书早已跨过国界,成为全世界的人们不可多得的精神财富。

我称《父与子》这本漫画丛书,是揣在兜里的“快乐宝库”,无论你走到哪里,它都会如影随形地跟随着你,无论你有什么烦心之事,只要翻开这本书,一切烦恼马上就会烟消云散。我相信,你观赏之后,一定也会爱不释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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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一本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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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一好的就像是遇到一位好的老师,虽然没有老师的悉心教导,但是自己也一样可以去领悟中精髓。

一本好书,可以改变人的性格。

一本好书,可以改变人的理想。

一本好书,可以改变人的一生。

高一的时候,有一段时间我喜欢故事会。《故事会》是一种课外读物,其中的内容也是丰富多彩的,刚开始是写十多则笑话,常常让人开怀大笑。如果心情低落的时候正适合调整一下心情。之所以称之为《故事会》,是因为它里面的内容都是以生活中的一些小故事来说明一些道理。我喜欢它是因为它是写生活中的小事,同样也就像在我们身边发生的一样。我喜欢它的内容通俗易懂;我喜欢它是因为它的内容也具有教育意义。

我看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位警察由于年纪大了就要退休了,但他有一条警犬陪着他,因此并不孤独,这条狗曾经也立下功劳,一直都与老人在一起,彼此都有一些感情。

那狗长得黝黑黝黑的,毛发都长得非常滑,两只眼睛也是炯炯有神的,让人看了就想到不是一条普通的狗,老人也喜欢得不得了。

世事难料,一次,警局领导说要用毛发长得漂亮的狗来做标本,外表看起来也要威武的,于是他们想到了退休老人家里的那条警犬,那犬符合每一个条件,领导决定就用那条警犬,于是来到老人家里向老人说明了来意。老人听了后当场就傻了,用他的狗做标本;这怎么可能?但是作为一名警察,面对命令,就只能服从,老人一直望着家里的狗,那狗好像知道要发生什么事一样,也一直盯着那老人。一人一狗就那么僵着,到最后,那狗还是被送走了,由老人亲自送去的。

没过多久,那狗就被做成标本放在了警察局里,老人失去唯一的陪伴后变得愈加的忧郁起来,不说话也不怎么吃饭,天天就往警察局跑,为的就是能看到陪伴了自己多年的那条狗,不久后,老人便死在了标本前面。

从这个故事中体现出来太多太多的道理,更教会了我们更多更多的东西,老人把感情寄托在了狗身上,体现了人与动物之间的那种密切的联系。孤独的老人需要更多的关爱与呵护。这些真理都是我在读了这个小故事中体会出来的。

所以,我认为能教育人的书就是一本好书,就是一本值得让人喜欢的书。丰富多彩的内容和育人的真理让我喜欢看《故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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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怎么写

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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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会有一位好朋友,那就是。书伴我成长了这么多年,它就是一位不离不弃的好朋友。要是你选择了它,就要珍惜它,爱护它。这几年来,我拥有了无数的好朋友,他们把自身的智慧分享给了我,其中我爱看的是那本好书——《百万英镑》。

《百万英镑》是著名的作家“马克吐温”创造出来的。马克吐温,原名塞缪尔朗赫恩克莱门斯,是美国的幽默大师、小说家、作家,也是著名的演说家,19世纪后期美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他的小说融幽默与讽刺于一体,即富于独特的个人机智与妙语,又不乏深刻的社会洞察力与剖析力,充满了对人民尤其是被压迫、被剥削的人民的关爱,同时也包含了对伪善者、剥削者和压迫者的愤怒与批判。《百万英镑》中一共有20篇文章,里面有“竞选州长”、“卡县名蛙’、‘百万英镑’等等,这些文章中有对人们的荒繆价值观的讽刺,也有对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问题的探讨,还有对人类与动物和谐关系的研究。当然,其中也不乏以人类本真的眼光对世界形成之初的思考,使人看了赞不绝口。

我最爱看的还是其中的《百万英镑》。《百万英镑》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一对兄弟打赌“将100万镑借给一位穷人,哥哥说他会饿死,而且会被抓起来,弟弟说他会生活一个月,而且会过的很好。他们拿两万镑做赌注。”之后发生了一系列精彩的故事,向我们展示了各种自私自利的小人,友好的好人等等。最后主人公靠着这100万镑获得了另外的100万镑,还阴差阳错地找了那对兄弟中弟弟的干女儿。

这本书非常精彩,向我描绘了各种人,每次看完都会有对世道新的看法。我很幸运,我拥有了这本书。阅读让我充满智慧,让我的学习之旅充满了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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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书伴我成长400字作文

全文共 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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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懂事起,我就开始看,什么《西游记》,《论语》,《三国演义》,《水浒传》……我都看了个遍。但我更喜欢坐在椅子上,听妈妈讲童话故事,想长出翅膀,在天空中飞翔;想变成美人鱼,在大海中感受海水;想穿上公主裙,在皇宫中玩耍……

我与书,有许多故事。记得一个星期六下午两点半左右。我捧起一本《窗边的小豆豆》,如饥似渴地看着。隐约听到妈妈的声音:“娟娟,我出去有事,大概下午六点回来,一定要把数学和语文作业做完哟,我会检查的。”“哦哦!”我不高兴地说着,也没在意她说什么话。这样不知过了多久,我看了两本书了。我腰酸背痛,眼睛红肿地从书堆里钻出来,看看时间,“哇,五点了!”我惊呼一声,拿起笔赶紧在本子上画了起来。画完后我一看这字,哇,这还是我写的字吗,这是甲骨文吧!正在这时妈妈回来了,一看见作业,就狠狠地批评了我一顿。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人类的营养品。”歌德也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群高尚的人说话。”书,我们的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一盏神灯。所以,让书伴我们成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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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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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何凝,“书中自有黄金屋”的书。我是一个文静的女孩子,我爱看书!是否是我的名字让我和书结下了一种不解之缘?呵呵,我也不知道。

记得小时候,我喜欢缠着妈妈,问她一个又一个稀奇古怪的问题:“为什么一年当中有时热,有时冷?”“为什么鱼能在水中游?”妈妈被我问得哭笑不得,只能说:“书,会给你满意的答复!”于是在柔和的灯光下,妈妈为我述说了一个又一个的故事。我总是好奇而兴奋地听着,直到不知不觉进入了梦乡……

上小学后,我学会了自己看书。只要有时间,我就会去书城“淘宝”,像蜜蜂一样,不知疲倦地畅游在书的花海中收集花粉。是书,使我体悟母爱的悠长,父爱的深沉,友情的真挚与时光的珍贵。让我的灵魂得到了一次又一次纯净的洗礼,让我发自内心地产生对美和理想的永恒追求,让我的思想获得了犹如拨开迷雾般的闪亮启蒙,让我从寂寞和空虚中走向丰富和充实,使我从无聊和烦闷走向宁静和平和。记住,开卷有益!

如今,人们的生活有了大大的提高,我们不必再像林海音奶奶一样为了能看书而不得不去“窃读”。所以说,现在的读书人是幸福的。莎士比亚曾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同学们,让我们热爱书吧!拥有书,我们就拥有了整个世界;拥有书,我们就拥有了美好的明天!读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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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推荐一本书精选五年级

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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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你推荐一本,书名叫《老天会爱笨小孩》,《老天会爱笨小孩》是阳光姐姐——伍美珍从读者来信中选取素材,专为成长的烦恼量身定做的。

黄金鑫是本书的主人公,他是个反映慢,动作也慢的“笨小孩”。父母为了让他考上好高中,花大价钱把他转入了一个到处都是“聪明孩子”的班级。刚转来的黄金鑫,一开始还真有点不习惯呢。在所有功课中,他只有“死记硬背”的英语还算过得去,所以同桌汪德华还有黄金鑫的爸爸都说他是个“笨小孩”。

有一次,黄金鑫和汪德华还有胖青蛙一起回家,汪德华想要捉弄黄金鑫,就指着一块狗便便,问黄金鑫那是什么,黄金鑫说是狗便便,汪德华说不是,还说狗便便有臭味,那块狗便便没有。黄金鑫认定自己没看错,汪德华就让黄金鑫去闻,黄金鑫真去闻了,让汪德华和胖青蛙笑了好半天。

《老天会爱笨小孩》这本书让人看起来津津有味,甚至废寝忘食,我想,你也一定能喜欢上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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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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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这本跟随了我己经5年了,每当我无聊的时候,我都会捧起这本书,这本书总会带给我无穷无尽的快乐,今天我向大家分享一下这本书,希望大家喜爱!

《西游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明朝吴承恩,它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这本书讲的主要内容是唐僧带领他的徒弟有齐天大圣孙悟空、天蓬元帅猪八戒和流沙河霸主沙和尚去西天取经,一路上妖魔鬼怪重重阻挠,曾遇到过黑熊精、白骨精、金角大王银角大王、蝎子精、蜈蚣精、蜘蛛精等妖怪,可他们不畏危险,三个徒弟齐心协力共同抵抗妖怪,保护唐僧西天取经,经历了千山万水,走过了万里大路,千个山峰,越过万条大河,长途跋涉,经过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到了西天,取得真经,修成正果,把佛教带回中国,为民造福!

《西游记》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只要坚持不懈,没有做不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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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写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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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生中最好的老师。--题记

顾炎武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杜甫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朱熹说:“读书之法,在循环渐进,熟读而精思。”我爱读书,也是在不知不觉中让书成为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草房子》是我人生中读到的第一本有意义的书。书中的精彩内容马上就吸引了我,“桑桑”’纸月“等人物更是使文章富有幽默感。以后,我每天晚上都会挤出时间去看几页书,有时还会写几篇读后感。这书虽平凡,但却深深的震撼了我幼小的心灵,直到现在我都回味无穷。也正是因为这次读书的经历,让我更热爱读书了。

有时,我也会沉醉在书的精彩内容中而忘记了吃饭睡觉。随后制定了一个“每天阅读三小时”的计划。尽管读书量小了,但我还是很开心。随后又相继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童年》《三国演义》等,从书中我看到了永不停息的战乱,悲惨黑暗的人生,获取成功的渴望,顽强拼搏的意志……

在生活中,书对我来说有很大的益处。有时有些不懂的词句,反复读就理解了它的意思。课本上的知识知识对于我们来说是完全不够的,这时书就成为了我们的知识宝库。书可以解决我们我们不懂的问题,给予我们正确的答案,引导我们走上成功之路。书不仅增长了我的知识,也开拓了我的视野。

每当我因外界的干扰而忍受不了时,书便成为了我最好的伙伴。每当读书,我才能放下手头的一切事物,宁静下来,放松下来,深深地融入书中,感受书中的无穷魅力。这种感觉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只有你真心去用心,融入书中,你才能让自己彻底遨游在书海中。

书如阳光围绕着我们;如朋友陪伴着我们;如亲人关爱着我们。在我们伤心绝望之时,他是安慰我们的最好心灵。

爱上读书吧!这会使你终生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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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与书为友五年级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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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了我宽阔的视野;书,给了我更好的角度;书给我那人生添上一笔绚丽金色。与书为友,让他在你的人生中留下意义不同的一抹色彩!

书是一位好客的朋友。我也不记得几时起,家中那一本本对我来说是庞然大物的书引起了我的兴趣。我便像看天书一般翻阅那“庞然大物”一般的书籍。从我到他家去过之后,我便爱上了这个家族!他们是多么的神奇啊!《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那无比精彩的故事情节与那主人公一波三折的命运让我在这个家族中流连忘返。我便开始敬佩那故事中每一个有传奇色彩的人物。我这位好客的“朋友”使我一次次来到他家,感受那传奇的故事。

书是一位学富五车的朋友。从我开始关注那些知识,常识时,我这位朋友便毫不保留地全部告诉我!生活的常识使我一次次巧妙运用每一个物品;使我避开一次次的危险。让快乐与健康随我同行。那人生中的知识使我拥有了一个更好的角度观察人生百态;让我面临一次次困境时拥有了不骄不躁的生活态度。

书是位眼界开阔的朋友。从《昆虫记》到《人生百味》,它统统知道。《昆虫记》使我看到一个个与我们眼中不同的昆虫世界;《人生百味》使我明白人生:人生是如此的百味杂陈,繁纷多变。但不管处境如何,人们还是在孜孜不倦地寻觅着、忙碌着。

书是一位饱经沧桑的朋友。从秦皇汉武到八国联军无一他不了解。《中国法制史》让我看到秦代的政治的不公……

轻轻用手抚摸,你可以感到他那历经风霜的肤理;细细用耳倾听,你可以感到他对你诉说的那中华文明……

与书为友,与书为伴,让我们一起在书的海洋中遨游,感受它的古老与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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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推荐的一本书学生作文

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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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我们提高的阶梯,书籍是我们知识的源泉。如果生活中缺少了书,就会减少很多乐趣。每个人都有自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笑猫日记——小白的选择》。

《笑猫日记》共有十四本,作者是杨红樱。这本书的第一面写着:“逃离了绿狗山庄的小白和地包天,在大家的帮忙下,渐渐恢复了原先的模样。贵妇犬菲娜把小白带到了这座城市最高档的别墅区——樱花巷,期望小白在那里找到一户好人家住下来。在这个萧瑟的冬季,小白在樱花巷的经历竟然如同一场又一场噩梦……阵阵寒风中,在梅园的腊梅树下,小白遇见了一位谜一样的女人,她会成为和小白相依为命的女主人吗?”

就这么简短的几句话,却道明了全书的七万三千字的主题——小白的选择。小白在樱花巷接连换了好几个主人,对他们都不满意:有的太懒,像只寄生虫一样,吃着他的爷爷辛辛苦苦攒下来的积蓄;有的太狠心,在小白到他们家时,把自我以前的爱犬给扔了……

之后,小白遇见了阿贝哥,决定去他家生活一段时间。过了几天,小白明白了阿贝哥的秘密,十分气愤。在一个晚上,当阿贝哥再次和阿贝嫂吵架时,小白跳上去咬住了阿贝哥的手。没过几天,小白又遇上了一位谜一样的女人,和她建立了深厚的友谊。最终,小白如愿以偿地找到了一位女主人。

这些从严冬写到金秋的故事,犹如温暖童年的“心灵鸡汤”,犹如陪伴你成长的“心境宝典”。相信你会在幽默好玩的文字中,发现一条连通现实和幻想的秘密通道;相信你会感动,会流泪,会哈哈大笑,会开始生命中最初的思考。让我们一齐用梦想温暖童年,用智慧点亮童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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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本好书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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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的是不少的。但我今天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书,黄蓓佳倾情小说系列之一——《我要做好孩子》。这是一部适合少年儿童和家长、老师共同阅读的长篇小说。之所以推荐这本书,

是因为这本书给我一种真实、贴切的感觉,就像在写自己似的。

这本书的梗概是:小学六年级学生金铃,是一个学习成绩中等,但机灵、善良、正直的女孩子。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做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一份纯洁、天真,和家长

、老师做了许多“抗争”。最后,她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地走进升学考试的考场。

这篇小说艺术地展示了一个小学生的学校、家庭生活,成功地塑造了金铃、于胖儿、尚海、杨小丽等小学生和妈妈、爸爸、邢老师等大人的形象,情节生动、情感真切、语言流畅,富有鲜明的时代特色

和浓郁的生活气息,并能给读者思考与启迪。

这本书的作者是黄蓓佳。她一头卷卷的头发,一脸天真的笑容,让人看不出她是一名四五十岁的大作家,倒像一个亲切的大姐姐。黄蓓佳出版过很多书,主要作品有《目光一样透明》、《我飞了》、《

藤之舞》和《我要做好孩子》等等。

这本书的封面也十分有趣。画的是一个笑呵呵的、胖胖的小女孩,她个子不高,扎个羊角辫,一脸稚气。她背个粉红色书包,抱着一个摞书(本子),像是在往家里走。一个小女孩的天真可爱就淋漓尽

致地出现在我们面前。拿着这样一本书,立刻就会让人爱不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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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与书的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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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们很需要的东西,记得五年级第一单元中的窃读记,一句话深刻地印在我的心中: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对于我来说,书就如同生命,而读懂书的真正意义,并不是为了娱乐,是用心体会,理解它。

记得,在儿时,我还在读大班,十分想上一年级。我想:只要上了一年级,我认识了许多字,就可以读那些深刻的书了!可是并不是,当我刚刚读完一年级时,我手捧着《四大名著》,好似囫囵吞枣,大有求之不足的滋味。从那一刻我便知道,读懂书,必要日积月累才行。

有一年,一次童书阅读课,当老师发下书本时,我发到了一种最不喜欢的书目,而我不得不看,我如同啃着一张死皮,硬着头读下去。而我读了一半,我发现我已经不知不觉怀着好奇心,突然,我觉得每一本书都如同有着魔力般的神奇。

书,不像那些吃的,让人一见就生爱慕之心,但是,只要你从小爱上了知识广阔的书,书自然也会爱上你。因此,我爱上了书,不,而是深深地爱上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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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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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班 蔡雨涵

晚饭时间到快到了,妈妈在厨房里沙沙的炒菜声,爸爸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不一会儿香喷喷的饭菜煮好了,爸爸在饭桌旁坐下,指着对面的空凳,问到:“儿子呢”?妈妈指着儿子的房间回答:“你去房间叫他吧!”爸爸走到房门口,看见儿子趴在地板上津津有味的看着来。儿子听见爸爸叫他去吃饭,很不情愿低头去了。

爸爸好奇的瞅了一眼书,然后自己也在地上看起来,儿子和妈妈左等右等都不见爸爸出来,妈妈生气的说:“你去看看爸爸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子跑到房间看到爸爸也在看着书,对爸爸说这书是不是很好看呀?爸爸不好意思的说:“确实很好看,不过先吃饭吧!”最后大家一起开心的回到饭桌前吃饭。

这真是一本引人入胜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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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五年级推荐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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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喜欢到睡不着觉也要看完的吗?我有,我看过许多好看的书,但是最令我喜爱的是罗尔德·达尔的《好心眼儿巨人》,今天我就要向你推荐它。

这本书主要讲了两个人,第一个人是小女孩索菲,她是一个开朗的小女孩,她有一头金黄色的头发,和一副眼镜;第二个人是一个巨人,大家都叫它好心眼儿巨人,好心眼儿巨人有一双大耳朵和一个大鼻子,它最喜欢的食物是大鼻子瓜。而其它巨人都是吃人肉的。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小索菲,因为她是一个机智勇敢、胆大,可爱的小女孩。

令我最难忘的情节是第19章王家早餐,主要写了好心眼儿和索菲来到王宫向女王请求帮助干掉食肉巨人,顺便吃了一点早餐,不过最精彩的是好心眼儿巨人把索菲一把带走,整整跑了大半夜,最后来到了一个连英国皇家空军的地图也没有标注的地方——巨人国。

天哪!巨人国里有各种各样可怕的巨人,有吃人肉的巨人,嘎吱嘎吱地嚼着骨头的巨人、肉油滴滴答巨人,大吃特吃内脏巨人和喝血巨人……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爱好——吃人!

女王军队来到巨人国后会发生什么事情呢?如果想知道就请拿起这本书,跟随好心眼儿巨人和小女孩索菲一起去经历一次神奇的历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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