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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书为友优秀作文【精品20篇】

黄河是我们的母亲河,古往今来,母亲河见证了华夏民族的悠久历史;可现在,她已经不及以前美丽。让我们行动起来保护黄河吧。下面小编给同学们整理了一些与书为友优秀作文优秀作文,供大家学习,希望你们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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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推荐一本书的

全文共 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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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童话,特别是杨红樱写的童话,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毛毛虫的天空》。

《毛毛虫的天空》这本书讲的是一只毛毛虫经历的一些事情。这些事情是这样的:一只毛毛虫长得很丑,很多昆虫都嘲笑他长得丑。

一天,一只蝴蝶对那只毛毛虫说:“你长得真可爱!”

毛毛虫听了哑口无言,好不容易才说出一句话:“真的?那为什么很多昆虫都说我长得丑呢?”

蝴蝶斩钉截铁的说:“当然。因为我小时候也和你一样,但长大了就是现在这样了。”

“那太好了,我真想早点变成蝴蝶。”

“当蝴蝶虽然美丽,但生命短暂,你确定要早点变成蝴蝶?”

“确定。我只想变美,哪怕是一秒、一分钟,只要变美丽,我什么都愿意。”

过了几天,毛毛虫开始吐丝了,它把自己包在里面。从前嘲笑毛毛虫的那几只昆虫也发现毛毛虫不见了,虽然觉得它长得很丑,但是也开始担心起来。它们在那里讨论着,谁也不知道毛毛虫去了哪里,只有那只蝴蝶知道。

毛毛虫在它吐的丝里面做了好多个梦,终于有一天,它飞了出来。

“哇,我已经变成一只蝴蝶了!”毛毛虫说。其他昆虫都不敢相信曾经那只丑丑的毛毛虫如今变得如此美丽。从那以后,这些昆虫再也不会嘲笑其他人了。

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人一定要谦虚,不能骄傲。每个人都有优缺点,我们不能拿别人的缺点跟自己的优点比。同时我们也要多多学习别人的优点,这样才会真的越来越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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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相似作文

篇1:让人着迷的书

全文共 2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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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侯锦荣

一天,到吃饭的时候了,妈妈把饭端上了桌子,发现儿子的位置是空的,就对爸爸说:“开饭了,快去叫儿子吃饭!”

爸爸来到儿子的房间,看到儿子正趴在地上津津有味地读着一本。便对儿子说:“快去吃饭,一会儿再看。”儿子听话地走开了。

儿子走后,爸爸好奇地看了看地上的书,想知道是什么书让儿子这么着迷

妈妈和儿子等了好久也不见爸爸回来,儿子只好也去找爸爸。结果爸爸趴在地上看书呢!

这究竟是一本怎样的书,让人这样着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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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与书同行作文初三

全文共 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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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漫漫长路,犹如一座金字塔,要想到达一个高度,必须以作为基石,不断垒高自己,使自己达到人生的顶峰。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翁也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由此可见,读书的益处是无穷无尽的。

小时候,便开始读《唐诗三百首》《三字经》《弟子规》,增添腹中笔墨,体会读书给人带来的智慧。从李白的诗中,我悟出了“放弃,也是一种获得”的哲理。从欧阳修的《醉翁亭记》中,我体会到他积极的人生态度和豁达的胸怀。

书籍犹如照耀大地的太阳,照亮人生之路。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像鸟儿没有翅膀。由此可见读书的重要性。更有人用行动解释了“爱书如命”一词。但我们要选择性地读书,选择适合自己的书,并不是什么书都要作文读。

似乎是从尚未记事的时候开始,我便认识了鲁迅。《朝花夕拾》《彷徨》《呐喊》……在那个时候对于我来说,这些都是晦涩而难懂的书。随时年龄的增长,我也从鲁迅的笔下读出了些巧妙而犀利的讽刺,不露声色却叫人拍叫好。在如今和平的年代里,是否还有人像鲁迅一般,不畏强权,揭露那些面目可憎的社会阴暗面?

我爱读书,因为爱读书是一种美德。读书使我们心胸开阔,志存高远。读书可以滋养我们的心灵,升华我们的灵魂。从《水浒传》中,我读出了鲁达的深明大义;从《西游记》中,我读出了孙悟空的疾恶如仇;从《红楼梦》中,我读出了林黛玉的多愁善感……

在人生的路上,书是我的良师益友,书是我的灵魂伴侣,它陪我走过日日夜夜,一点一点融入我的生活,成为我人生道路上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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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2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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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班 黄志宇

有一天,小明放学回家了,他躲在房间里,妈妈煮好香喷喷的饭,妈妈大声的叫小明出来吃饭,小明没有反应,妈妈就让爸爸去叫小明吃饭。爸爸走进小明的房间,发现他趴在地上专心致志地看。爸爸叫小明赶快去吃饭,小明只好乖乖地去吃饭了。爸爸心想到底看什么书看得津津有味,如此入神。爸爸很好奇地看起这本书来。小明出来吃饭了,却发现爸爸没有出来,妈妈不耐烦地让小明去叫爸爸吃饭,小明发现爸爸跟自己一样趴在地上看着那本书。小明想原来我的书这么引人入胜,连爸爸都抵挡不住书的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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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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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一本好书,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情感,阅读一本好书,好像就和书中的主人公对话,令人受益匪浅。

我家客厅有一个巨大的书柜,有一部分书是给客人看的,如《老人与海》、《童年》、《巴黎圣母院》……有漫画书和古文,还有许许多多我至今没有看过的书籍。

我自小就很讨厌看书,我觉得书像佛经一样,很没意思,很多时候都是爸爸强迫着我读的。“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说什么要学好语文就是要多阅读名著,因“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多读书就是用心对照、感悟、学习古圣先贤,中外名士的智慧,建立自己的思维,开启智慧的钥匙。

直到有一天,夜不能寐,凌晨4点钟就醒了。我顺手把书架中的《漂亮老师和坏小子》给拿了出来。不知怎么的,以前那些看似模糊的字,现在已经变得十分生动了。H4四人是全校闻名的坏小子,在新老师的帮助下不断成长,成功的由捣蛋鬼变成好学生了……

阅读《农夫与金蛋》,为渔夫夫妻因为贪婪取金蛋杀鸡感到悲哀。要警示自己不能被利益蒙蔽了双眼,不能贪小便宜,要靠自己一分耕耘一分收获。阅读《鲁宾逊漂流记》,主人公因一次大风浪流落荒岛,而他去坚持开辟荒岛求生。让我知道天无绝人之路,遇到困难要用智慧解决,坚持就是胜利。阅读《西游记》,“齐天大圣”孙悟空刚开始桀骜不顺,无法无天,变得没有一点怨言,忠心耿耿非常有担当,有爱心不畏艰难困苦,勇往直前,事事迎难而上,保护师父,一路降妖除魔,最后取得真经令我感动。让我遇到考试难题不轻言放弃,生活中不向困难低头屈服。阅读《桥》《七律长征》诗中红军不畏强敌夹击,不向困难低头,不怕险阻,不怕流血牺牲。这些英雄把生的希望留给他人,把死的危险留给自己,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令我敬佩,感动不已。我暗暗勉励自己要发愤图强,好好学习,长大也要人民服务,为祖国社会做巨大贡献。

可是,太认真读书,投入角色,也会引起好笑或忧伤的事——

一天,我在家里认认真真看书,不知不觉走入了角色。人物欢喜:我也欢笑,人物悲哀,我也忧伤。有时放声大笑,有时泪眼朦胧。书啊书,让我欢笑让我哭,让我甘心付出宝贵的时间读懂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妈妈喊吃饭,我应了一声,可没有行动。妈妈又大声叫才把我从书海中拉了回来。我右手悠然夹菜往嘴巴送,但心神还在回味书中故事的情节,好像今天的饭好难吃。“呸呸呸,我吃到个那么难吃的东西。”我定睛一看,原来是生姜啊!爸妈却在一旁哈哈大笑。我愕然……

“读过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书是我成长高尚的伙伴,我们密不可分。我和书的故事太多太多了,他让我懂得了,如何去面对成功的喜悦,如何去面对失败的痛楚。如何看清自己的思绪起伏,回味亲情、友情,体验欢乐、忧愁、激动……

最让我受益的是:这一年多来,让我最害怕的语文,在刘大大“无以易之”的特殊新式教学帮助下,对语文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慢慢喜欢上了阅读,也不那么畏惧作文了,还敢和古文打交道了……

书,你是我的良师益友,你让我的人生有无限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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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书虫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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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背后说我是呆子,其实我一点也不呆。我只是很喜欢书、很爱看书,我经常被书里的道理和故事情节所打动,所以没有注意身边的事情。

我为什么这么喜欢看书呢?因为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能让我明白许多道理,还增长了我各方面的知识,使我进步很快。

我喜欢在书的海洋里遨游,那种感觉快乐极了,我希望可以做书里的大人物,写出各式各样的好文章,为祖国做出贡献,干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

可是因为我太爱看书,我就有点控制不住自己了,上课时我也偷偷看书,看到精彩处忍不住笑出声来,影响大家听课,自己也知道不好可就改不了,就连睡觉时也藏本书在被子里看。书就像我天天一日三餐吃饭一样,缺一不可。看书花掉我所有的时间,以至作业都没完成。爷爷说:“我必须看对学习有用的书,还要不影响学习。”唉,我只好照办了,谁让我管不住自己呢?

我希望我能做一个聪明的书虫,还要做一个知识博大精深的大书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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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五年级推荐一本书

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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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我们都读过很多,回想起来,我最喜欢、最希望推荐给大家的是《简。爱》。

《简·爱》的作者是英国著名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书中塑造出了一个出生低微,命运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自由、主张平等、永不低头的女孩形象。其中,我最深刻的是简爱对罗切斯特先生说的那段话——“我现在不是通过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通过凡人的血肉之躯跟你讲话,而是我的心灵和你的心灵在对话,就如同我们离开了尘世间,穿过坟墓,平等地站在上帝面前,我们彼此平等——就如同我们的本质一样。”“我不是只鸟,也没被关在笼中。我是自由的,我有自己的独立意志,我决心离开。”从中可以读出简。爱不甘忍受压迫、勇于追求个人幸福的品质。

读完《简·爱》,都会发现,自己其实太过渺小。简,是一个敢于对一切说不的人,更是一个有主见的人,她虽然没有倾世的容貌,却拥有着一颗岁月之封尘都无没淹没的不向命运低头的心。

读完《简·爱》你也一定会感慨万千,同学们,我们脚下的路不会一路平坦,人生不会一帆风顺,只有克服困难和挫折,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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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推荐一本书精选五年级

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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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看过金字塔,就不算来过埃及;没有看过万里长城,就不算来过中国;没有看过《猫武士》就不算真正了解猫。

《猫武士》这本,多多少少和文学著作《哈利。波特》有一些相似。这本书成功地描绘了一个个各性鲜明的、生龙活虎猫的形象。有忠诚可爱的灰条;有爱抱怨的长老鼠毛;有优秀的老族长蓝星;有鲁莽的巫医叶池;有为了让族群找到一块新领地而不惜在外流浪的黑梅掌、松鼠飞、褐皮、暴毛、羽尾和鸦羽。当然,也有残暴的虎星等。主角当仁不让是火星,他原来是让族群都厌恶宠物猫,但为什么被归为族群呢?因为一句预言:“火星将拯救族群。”果然,他不负重望,干出了别的猫不能想象的事:击退血族,重建星族,打败黑森林。

有四大族群:分别是雷族、河族、风族。影族和人们敬仰的星族。火星是最优秀的族长之一。然而,在火星勇猛的光环下,黑梅掌的坚定和耐心还是能显现出来。他与父亲虎星一样,聪明、勇敢,而他又与父亲不同,他比父亲多了一样优点-忠诚!所以,他为了救火星,不惜杀死了同父异母的弟弟-鹰霜。因此,他得到了火星的重用,成为了副族长。在火星与虎星同归于尽后,他成为了一位伟大的族长-黑梅星。

这本书与《哈利·波特》一样,都是用爱和血谱成的生命之曲,讲的都是正义战胜邪恶,普通猫脱变成英雄的故事,告诉人们只要努力,一切皆有可能。

《猫武士》是我最爱的一套书,郑重介绍给每一个爱猫的朋友,希望大家能跟我一样爱上《猫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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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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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家玩舅舅的苹果升压药,妈妈对我说:“有比这个更好的升压药。我相信你会喜欢它,它会给你带来无限的快乐。你想看看吗?”我兴高采烈地说:“太好了,妈妈,我想马上看。”“好的,我马上给你拿来。”母亲边说边向房间走去。

不到一分钟后,妈妈拿来一个粉色的塑料盒,我迫不及待的打开。哇!里面有12个粉红色的图形动作,排列整齐,就像我们同学站成一排一样。还有像钳子一样的主机。我妈让我把图形运动放在主机里,把一张彩纸放进主机里,用力按,就像变魔术一样,于是一个漂亮的图形诞生了。

我找到了一些彩色的纸。我首先选择了房子和汽车设计。图形压好后,我先把红房子贴在一张白纸上,然后把绿色的汽车轮子剪下来,贴在红房子上面。最后,我用铅笔在红色的房子上画了一些小点。你猜怎么着?悄悄告诉你,这是一个又甜又好吃的西瓜。然后我选择了蝴蝶结和螺旋图案,做了一个非常精致的手袋。我还制作了花瓶、香蕉和章鱼,有许多不同的图案。我也用脑子自己做设计。我画了一棵大树,在树干上做了一只可爱的考拉,它正懒洋洋地躺在树上晒太阳。我还画了一条弯曲的河,两只橙色的小鸭子和一条蓝色的鱼快乐地游着。

这真是一套很棒的玩具。我想好好利用它,做出最漂亮的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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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推荐一本书五年级精选作文

全文共 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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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们你喜欢看吗?我想向你推荐你一本书——《爱的教育》。

这是意大利着名的教育家——亚米契斯的一部代表作《爱的教育》。直到此刻,我还清楚的记得这本书的扉页上的那段话:一本好书,能够改变无数人的命运。一滴墨水,能够引发千万人的思考。就是这句话使我用心读完了这本书。

书中主要写安利柯成长的故事,作者以一个小学生的口吻叙写了主人公一年的所历,所闻,所见,所感,抒发了乡国之感,师生之谊,亲子之爱和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友爱之情。透过一个个平常又满蕴人情味的生活条件,把爱和美注入读者的心田。作者用日记的形式来写作,但每月又有一篇较长的,结构完整的“每月故事”。这些故事记录了他在校园,家庭,社会的所见所闻,反映了社会各个阶层的状况,并以高尚的感情绪感联系在一齐,组成了一幅幅生动的画卷,带给我们爱与美的享受。同时也带认识了几个新朋友,“小博士”代洛西,“小英雄”洛贝谛,爱帮忙人的卡隆,可怜的奈利,衣着华丽的瓦梯尼……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没有任何虚伪的说教,也没有任何豪言壮语。透过朴素的描述和精彩的语言,使我明白爱是无私的也是无价的,爱是用任何东西都换不回来的,爱是人世间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爱是人人都需要的!

如果你望见这本书你必须要认真的品味品味!要记住那句话:“世界充满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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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好书伴我成长作文400字

全文共 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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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这句话出自于《三字经》,孟子小的时候整天不好好学习,他的妈妈很生气,有一次就当着他的面把织布机上织好的布剪断了,最后孟子很受触动,从此以后他牢牢地记住了妈妈的教诲,努力上进,后来成为了有名的思想家。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学习如果不努力,就永远也学不到知识。

读着《三字经》,我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妈妈也常常夸我懂事多了。有一次,我肚子不舒服,妈妈就说:“孩子,今天你身体不舒服就不要去读了,在家休息吧。”“妈妈,如果我今天不去上学的话明天会补很多作业的,还有今天的知识就学不到了哇。”我急着回答道。妈妈抚摸着我的头说:“好孩子,先把药吃了,在学校注意身体啊,有事报告老师。”我“哦”了一声就去上学了。还有每次我和爸爸去商场的时候,我都会吵着爸爸买书,爸爸都会陪着我帮我买一些适合我看的书,我已经看了很多书了,有《少年儿童百科全书》、《三字经》、《时代广场的蟋蟀》、《灰姑娘》、《伊索寓言》等等。

读着一本本好书,让我懂得了许多知识,也让我更加懂事、上进,以后我将会读更多的好书,让它们陪伴着我一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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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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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万卷,行万里路。

今天我要跟大家分享一本书,它让我真正体会了什么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本书用眼睛告诉我祖国江山如此多娇,用脚步丈量祖国的山河如此波澜壮阔,用心灵带我飞跃祖国山河的上下五千年历史。

这本书用了大量的诗词、史记、故事等描述了我国西域喀什、都江堰、莫高窟、江南等祖国的文化山河,看了这本书你会觉得书中的地方就跟你就置身在当地一样,感觉山河的鬼斧神工,悠悠异域风情文化,也让我徜徉在历史的长河中不愿出来。同时书里面还用了大量的拟人、排比、比喻的修辞手法,甚至是几种一起用,对于我作文、造句实在是太实用了。

最重要的一点要跟大家分享的就是这本书的作者,他是一位很有名的文学家,但是却辞去原有舒适的工作,孤身一人去考察中华文明诸多被埋没的重要遗址。他冒着生命危险贴地穿越数万公里考察人类重要的文明故地。这种探索勇气,这种冒险精神,这种文化传播决心,也深深震撼着我的内心。当看到这本书那细腻的文字,我仿佛听到一位长者在给我娓娓道来,我感受到了他内心的忧思,他内心的无奈,他内心的勇气,他不放弃,他想去挽救,他想传承的决心。

是的,这就是余秋雨先生和他写的《山河之书》。从人到书的内容都让我非常震撼,通过他笔下的文字,让我不只是读一本书,而是让我了解了祖国的历史、文化、地理,也让我深深感受到了余秋雨先生对于祖国江河赤诚的热爱。这也深深影响着我。我想将来有一天,我也要去走余秋雨先生走过的路,去感受当时先生的心境,那颗深深热爱着祖国的赤子之心。

大家和我一起来阅读和感受吧,余秋雨—《山河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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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以好书推荐话题

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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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也最保护的一本是《历史禁区》。历史不容改写,历史切勿践踏,历史禁止戏言,历史阻止谩骂,历史仅为历史,历史充满八卦。打开历史之门,深入尘封禁区;窥视密谋背后,解密纷争迷局。

这本书写了历史的种.种八卦,比如:阿房宫被烧谁人之过?朱棣开杀何人之祸?解读僧人“戒疤”之因,慨叹“三寸金莲”伤足害心……历史,有些并不是表面,需要你深入地去探索、发现。其中,我们来看看阿房宫被谁所烧。“六王华,四海之一。

蜀山派,阿房出……楚人一炬,可怜焦土。”杜收用诗意的笔触,使阿房宫跨越了时空,在分合的历史大路上,反复引起人们的缅怀和思考。这样的“绝世容颜”就覆灭在了熊熊烈火之中,我们在惋惜之余,不能不江愤慨之情这纵史三目的项羽。但是,这件惊世之作背后,却流传着一个千古冤案。

这本书很有趣,历史:在无边的黑暗里,众多的未解和神秘静静的守候,等待那只探索火炬的亮起。帝王的秘辛、离奇的秘案、战争的烟云、诡异的事件……那些沉睡在未知世界里的人和事在渐近的好奇下,缓慢开启岁月的封印,褪去寂寞的外衣,展现出一幕幕尘封已久的画面……

探索发现系列,宛如一个色彩斑斓,光怪陆离的万花筒,真实再现了大千世界的神奇瞬间,神秘的、奇幻的、悬疑的……令人目眩神迷,欲罢不能。娓娓道来的传奇故事,弥足珍贵的彩色图片,打造出一席华美的文化盛宴。然而当我们透过一步步先人留下的史书,将目光与思想投向遥远的时间深处时,又会莫名地发现展示在我们眼前的历史已失去了它真实的面貌。

经过粉饰的历史,终究还是模糊不清的历史,是易被误读的历史,是背离真相的历史。我们不想让真实的历史在岁月的打磨下形成一个个千古谜团,我们也不想为后人留下诸多无法开启的“禁区之门”。于是我们大声疾呼:“历史需要真相,历史不要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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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在书里看太阳作文700字

全文共 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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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爱躺在阴凉处看太阳,有人爱隔着大树看太阳,而我则独爱那中的“太阳”。书里的太阳与别处不同,它散发着诱人的气息,吸引着我的眼球。书中的太阳是诚实守信,是尊敬师长,是勤奋好学。它引导着我的人生。

明朝时期,出生在一个贫寒家庭里的小男孩。他自幼喜好学习,可无奈家中供不起,有时只能勉强凑一点。那时,村里只有一个老秀才,叫陈二爹,也就是小男孩的老师。小男孩在那里十分认真地学习,不敢怠慢老师讲的任何一个细节,也不敢浪那里学习的一分一秒。陈老师很喜欢他对学习一丝不苟的态度,就破例免去了他的学费。从此,他更加积极的学习了,他就像一颗天边永放光芒的太阳,东升西落,日复一日地努力散发温暖的光芒,这光芒影响着同学,照耀着老师的双眼。

小男孩非常爱看书,但家中买不起,他就去别处借,一借到书就赶紧抄,不敢过了日期。他每次都能赶在截止日期前及时地把书还回去,所以大家都很乐意把书借给他。

那是一个寒风凛冽、大雪纷飞的严冬,小男孩如约去山中拜访一位老师。于是他披上一件很单薄的外衣就出门了,他的母亲见状惊讶地喊道:“你今天就别去了,外面这么冷,天寒地冻的,你就穿这么薄的衣服,会被冻坏的呀!”小男孩摇了摇头说:“不行,我跟老师约好了,不能失约啊!不能不守信啊!”于是,他一路上顶着风雪,挺到了老师家。老师看着披身是雪的他,心里既心疼又欣慰,连忙请他进屋,直夸他是一个诚实守信的好孩子。小男孩微笑着拍去身上的积雪,他的笑容就如同冬日里的一缕阳光,温暖着老师的心窝。

最终,这位勤奋好学的小男孩成为了一名史学家,他就是宋濂。

书中的宋濂,就是一颗太阳。他的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勤奋好学的品质散发着光芒,感染着我,使我的人生有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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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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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汪浩瀚的海洋,让人视野宽阔;书,是一座缤纷的花园,给人以不同的美丽;书,是一片璀璨的星空,指明了黑暗中光明的方向……每个人心中总有一本书,让自己印象深刻,体味无穷,而对我来说,这本书就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

《飘》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表现了在1861年前后美国亚特兰大的社会生活。书中最主要的四个人物:郝思嘉、白瑞德、艾希礼和梅兰的情感纠葛,命运去向紧密相连。作者把他们的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读来让人回味无穷。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就是郝思嘉,她不仅美丽动人,敢爱敢恨,更吸引我的是她身上体现出的那种历经战火洗礼,却仍勇往直前的进取精神。谁能想象,一个出身优越的大小姐,在经历情感和家庭变故后,能主动挑起整个塔拉庄园的重担,义无反顾地一往直前。书中有一段文字,令我不得不敬佩她的精神:“她想起了父亲为这份家业付出了多少辛勤的汗水,经历多少的磨难,因此她也不能向生活屈服。至少,现在她还有塔拉的土地。”她为了生存,原本柔弱的心变得坚强起来。她为了复仇,原本胆怯的姑娘开枪杀死入侵的北方佬;她为了土地,原本高傲的她放下架子,亲自耕种……她的信念,也是全书中我最受感动的一句话“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是的,在历史的大背景下,所谓永恒只是幻想,一切的繁华与幸福都将成为过往云烟,但无论如何,生活不会停滞,一切永远向前,我们要坚定地相信未来,相信不屈不挠的努力,都会有回报。

每个人在人生旅途中,都会遇到无法负累的痛苦和悲伤,“诗仙”李白在仕途失意后,挥毫写下“天生我材必有用”,坚信自己会有重展辉煌的一天;而民国名媛阮玲玉只因社会的流言蜚语,留下“人言可畏”的遗言,从此香消玉殒。

我爱这本书,还因为去年五年级的期末考试遭挫折,我夜不能寐、辗转反侧,在黑暗中我想起郝思嘉那句“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心情舒坦许多,第二天清晨,太阳依旧升起,而我亦深知,我开始拥抱新一天的太阳,我去追逐我的梦想!

我爱《飘》,她给予我勇往直前、相信未来的力量!让我一直记住:“ Tomorrow is another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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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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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的不算多,也不算少。我家的书柜里有180几本书,有一本书是~~~拉普拉斯说:“我们知道的知识是有限的,而我们不知道的知识是无限的。”我觉得这句话和有道理!

我爱看漫画,也爱看格林童话,可我最爱看的是侦探类的书。之所以我深爱侦探类的书是因为:我是白羊座的,和爱冒险,有刺激感。

读书中也有难过的事。一个星期二的晚上,我做完作业,就去看书了,一进书房,我就拿起还有一半就看完的——《名侦探柯南》这本书。我正看得人迷时,妈妈进来了。我以为她是来给我检查作业的,没想到反倒是看我在干嘛。他看见我在看别的书,不是在看作文书,就立马从我手里把《名侦探柯南》那本书扔到了地上,一把从书柜上拿了一本我已经看完的作文书,叫我把这本书看两边,再说出20篇里面作文的题目和内容。啊!这不是要我死吗?

啊!书带个我快乐,书带给我想要的知识,但书又带给我是妈妈一句句的唠叨!不论怎么说,书是我一生的园丁!我爱书!爱死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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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怎么写

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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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会有一位好朋友,那就是。书伴我成长了这么多年,它就是一位不离不弃的好朋友。要是你选择了它,就要珍惜它,爱护它。这几年来,我拥有了无数的好朋友,他们把自身的智慧分享给了我,其中我爱看的是那本好书——《百万英镑》。

《百万英镑》是著名的作家“马克吐温”创造出来的。马克吐温,原名塞缪尔朗赫恩克莱门斯,是美国的幽默大师、小说家、作家,也是著名的演说家,19世纪后期美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他的小说融幽默与讽刺于一体,即富于独特的个人机智与妙语,又不乏深刻的社会洞察力与剖析力,充满了对人民尤其是被压迫、被剥削的人民的关爱,同时也包含了对伪善者、剥削者和压迫者的愤怒与批判。《百万英镑》中一共有20篇文章,里面有“竞选州长”、“卡县名蛙’、‘百万英镑’等等,这些文章中有对人们的荒繆价值观的讽刺,也有对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问题的探讨,还有对人类与动物和谐关系的研究。当然,其中也不乏以人类本真的眼光对世界形成之初的思考,使人看了赞不绝口。

我最爱看的还是其中的《百万英镑》。《百万英镑》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一对兄弟打赌“将100万镑借给一位穷人,哥哥说他会饿死,而且会被抓起来,弟弟说他会生活一个月,而且会过的很好。他们拿两万镑做赌注。”之后发生了一系列精彩的故事,向我们展示了各种自私自利的小人,友好的好人等等。最后主人公靠着这100万镑获得了另外的100万镑,还阴差阳错地找了那对兄弟中弟弟的干女儿。

这本书非常精彩,向我描绘了各种人,每次看完都会有对世道新的看法。我很幸运,我拥有了这本书。阅读让我充满智慧,让我的学习之旅充满了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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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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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大,我被熏陶着成长。学习名人读书的故事;背诵名人读书的名言;阅读名人的图书。于是,书籍这个老师,就踏入了我的日常生活。

我从小就喜欢读小说。记得我最先读的小说就是黄蓓佳写的。他写的小说让我爱不释手。第一本就是《我要做好孩子》。它教会了我很多为人处世的道理。这本《我要做好孩子》鼓励我在学习生活中不断地超越自己,做到更好。

我要做好孩子,不需要父母操心的好孩子;一个努力追求上进的好孩子;一个善良、纯洁的孩子。以后,经历过的事情,听到过的事情,我都会细细品尝,因为,我要做好孩子。

有人说,读书没有什么好。读书是一种负担,读书时犹如把自己关在一个密不通风的笼子里。读书仿佛在接受魔鬼训练一般,使你生不如死,读书是多么痛苦。它是致人于死地的毒药。这只是那些文盲的看法。我却觉得读书的好处多多。我认为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无声的老师,书是我们知心的好友,书是营养的药丹,书是精神的食粮,让我们走入仙境。

在我童年的黄金屋中,永远存在这两个字“读书”。只有先学会读书,才懂得享受读书的快乐。只有读书才会绽放出光芒,你也不会虚度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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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推荐一本好书五年级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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笛尔卡说过:读一些好的,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说话。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黑天鹅紫水晶》。

此书主要讲了约翰·维廉斯去澳大利亚完成祖先留下的遗嘱,却意外的当上了黑天鹅紫水晶的丈夫。经过种种困难,紫水晶的四只小天鹅终于长大,而约翰·维廉斯祖先留下的羊皮卷也一页页地翻到了尽头,原来遗嘱就是要约翰·维廉斯亲手杀死四只黑天鹅,用它们的血,祭奠他的祖先。最终,约翰·维廉斯掏出打火机,将羊皮日记焚烧了……

这本书反映了人类的残忍:沛朗·维廉斯他们吃紫水晶(300年前的那只黑天鹅也叫紫水晶)的宝贝蛋,和它的丈夫,却不容许紫水晶有基本的反抗,难道,等人类残忍地把动物杀害时,还不容许动物们有殊死的反抗吗?只是因为紫水晶投了几块石头,就要让沛朗·维廉斯的后代们都每人杀死四只黑天鹅吗?家族颜面至今,已经有十多代传人,每一代继承家业的男子,都要杀害四只无辜的黑天鹅,血腥的屠杀,已持续了三百年,已杀害了40多只可爱的黑天鹅。

这本书还歌颂了紫水晶无私的母爱:为了赶走针鼹,紫水晶身上被刺扎得遍体鳞伤;为了赶跑澳洲蜥,紫水晶珍贵的婚羽全被澳洲蜥咬掉,血红色的皮囊渗出一粒粒血珠;为了赶走袋獾,保护红宝石,紫水晶永远的失去了一只脚;为了使宽嘴雄和黑丝带从死神手中逃脱,紫水晶牺牲了自己的生命……

一位母亲必定是一位英雄。

希望大家喜欢这本沈石溪写的《黑天鹅紫水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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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三年级小书虫作文300字

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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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那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小虫”—————孟愉培。

镜子常在我不在的时候自己叽里呱啦的说:“小主人可真爱读书啊,怪不得小主人的眼睛还是那么水汪汪的,高高的鼻梁让小主人显得特别有气质。”我最喜欢穿一件棕黄色的大衣,每当我穿上它爸爸妈妈总会连声夸赞:“漂亮,真漂亮!”。我穿上它去上学同学们都会围上来问培培这件大衣在哪里买的呀?这么漂亮啊!”每当我听到爸爸妈妈的夸赞,看到同学们羡慕不已的的样子,我心里就会得意洋洋。我是属于一个中等身材,我的性格是活泼开朗的,我不管是遇到什么事都会很开朗而不会娇滴滴地求大人。

我是一个很爱看书的人,所以我有一个外号,就是“小书虫”。我每天至少抽出30~60分钟来看书。书每天被我“啃”,都没有耐心了。记得有一次书对我大声地说:“小主人啊,你每天都把我“啃”不累吗?”

这就是我,一个爱读书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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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本有魔法的书作文900字

全文共 9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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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在一间破屋子里,有一本魔法,是一位善良的魔法仙子,名叫娜娜,她一直在寻找善良的人继承这本魔法书。

这本魔法书的魔法很特别的。要是心怀不轨的人,拿到这本书,动了歪念头的话,就会天打雷劈的;要是心地善良的人,拿到这本书,只要对着它许愿,魔法书都会帮忙实现。可是,破屋子这里一个人都没有,所以娜娜仙子就请她的墙朋友帮忙,在墙上粘贴宣告。

接下来的几天,来了不少形形色色的人。娜娜仙子也把破屋子变成了一座富丽堂皇的房子,里面遍地的珠宝首饰。第一天,来了一位贪婪的猎人,他一进去这间房子,就被珠宝首饰所吸引,迫不及待地装了一袋子的珠宝首饰,准备就走。这时,娜娜仙子使用了暂停魔法,把猎人准备拿走的珠宝取下,然后施法把猎人给踢回家了,而且施了消除记忆的魔法,让猎人忘记这里的一切。

第二天迎来的是农夫,第三天迎来了商人,第四天,第五天……纷纷迎来了音乐家,舞蹈家……可惜的是,他们跟猎人一样,都被珠宝首饰给吸引了,一进门就忙着装珠宝首饰。一个个落得跟猎人一样的下场,被娜娜仙子施法送回了家。

就在娜娜仙子失望至极的时候,娜娜仙子叹着气,自言自语地说着:“唉!怎么那个人还不出现呢?难道这世间就没有善良的人了吗?”响起了几下敲门声,有位姑娘一边推门而入,一边喊道:“请问有人在吗?我听说这里有魔法仙子,我有事相求。”话刚说完,姑娘看到满屋子的珠宝首饰,可是她并没有被吸引住,而是一直在东张西望,寻找屋子的主人。就在此时,娜娜仙子便现了身。姑娘忙不迭地请求娜娜仙子:“仙子,请您帮帮忙!我婆婆生了很重的病,求求您救救她。”姑娘刚说完,娜娜仙子脖子上的项链,霎时发出万丈光芒,特别耀眼。娜娜仙子用手摸了摸项链,心里想到:我终于等到魔法书的新主人了。娜娜仙子走向姑娘:“善良的姑娘,我是娜娜仙子,请跟我来!”姑娘跟着娜娜仙子来到魔法书面前,魔法书好像也感应到了姑娘是个善良的人,一下子也发出了万丈光芒,刺眼极了!光芒过后,娜娜把魔法书交给了姑娘。姑娘一接魔法书,连忙许下心愿:“魔法书,请求您救救我的婆婆吧!让她消除痛苦,健康长寿。”语音刚落,魔法书就散发出一道道光芒。眨眼间,小姑娘回到家里,看到婆婆竟然不药而愈。从此以后,姑娘跟着婆婆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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