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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书推荐《鲁滨逊漂流记》作文(通用20篇)

导语: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只要坚持不懈地读书,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地学习,就能达到光辉的顶点。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读书感悟作文,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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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书的初三作文

全文共 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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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技的发展,今后会出现许多奇妙的——会说话的书,“电视唱片”书,立体的书以及微缩型书等等。

这些书十分先进,且更加方便实用和美观。下面就让我来介绍一下这些20年后的书吧!

首先给大家介绍的是一种太空百科全书。只要你一翻开它,便可身临其境地进行一次免费的太空旅游,让你知道太空的奥秘,并亲身体验一下这神秘而又令人向往的地方。不过,这种书也有一个缺点,那就是价格太贵。

接下来给大家介绍的是动物百科全书,你只需按一下书皮上的小电钮,便有一大堆动物出现在你面前。如果你害怕其中的一些动物,可以把它消去。其实你也用不着害怕,因为它们是虚幻的,不会伤到你。你可能会问:“为什么会有这些幻影呢?”很简单,只要将捕捉来的动物们放进书缝中的一个微型无底洞,1秒钟后,按一下按钮,它们便会活灵活现地展现在你面前。如果你是一个爱护动物的人,认为这样会伤害到动物们,那么你也不用担心,这个问题科学家们在设计本书的时候就以想到了,他们把书上安装了一个地点抵达器。1-2分钟后动物们会回到自己的家园,幻影也不会消失。

随后介绍的是海洋百科全书。这本书共有10个按钮,分别带你去游览全世界的海洋。这并不危险,因为随你的有一层防护膜,可以保证你的安全,使你尽情欣赏美丽迷人的海景。

听了以上的介绍,你是否对20年后的书感兴趣了,如果是,那就让我们一起好好学习,掌握先进的科学技术,让这些书早日问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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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书对我的影响作文

全文共 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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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一种回味让人感动;总有一种声音让人驻足;总有一种厚重让人敬畏;总有一种文化让人充实。经典文化,你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你是人类历史长河流程的记录。你指引了我的人生,充实了我的思想,拓宽了我的视野,滋润了我的心灵。坚定了我的人生目标。每次捧读你,让我对人世有着更真实的触摸,你永远鞭策着我去奋斗。经典文化,你已融入我的生命之中。

经典文化,让我品读人性的光辉。几千年的中华文明,积淀了几多优秀的经典,“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以和为贵”,等等诸多的优秀文化始终让人为真善美的人性而赞叹,也让我为人性的美好而叫绝。不是所有的真情都荒芜成了沙漠,不是所有的真爱都飘渺成云烟。经典文化中融入了最原始的感动,有着最热切的呼唤,它是人类的一方净土。品读经典文化,让我学会了以一颗真诚的心去对待他人。

经典文化,让我品味世间的温暖。一页页泛黄的纸张从手尖划过,一纷纷感动从心底油然而生,卧冰求鲤的王祥,劈山救母的沉香,滴血认父骨的刘元,他们以一种最真情的姿态向人们展示了经典的绝美。王祥不仅温暖了冰,还温暖了整个华夏。他带给我心灵的温暖和感动,带给我美好回味。品味经典,使我的心不再寒冷,教会我把温暖送给那些需要温暖的人。

经典文化让我的精神有了依托。流行终究是流行,热情有余,厚重不足,总是热情不到最终。唯有经典文化,像一座座丰碑,站立在历史中央,当我精神失去支撑时,总能给我以拼搏进取的力量,当我在昏暗中前行时,当我在物欲横流的社会中找不到方向的时候,捧读经典,总会给我注入不竭的动力源泉。

经典文化,你永远是我生命中的一支歌,一支唱响世界的歌,你已经融在我的心中,融入我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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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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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寿曰:一日无,百事荒芜。正如陈寿所说,我也正是这样,如果一天不看书,就会感觉生活中好像缺了一样东西,浑身不自在。所以,我愿意沉浸在书的世界里。

书,就像一颗能改变心情的糖。每当我心情郁闷时,只要一打开书,我郁闷的心情便会抛到九霄云外。主人公的一举一动就像一丝细线,紧紧地系在我的心间,让我去倾听他们心里的诉说,细细地体会他们的言行。每当我看到主人公开心时,我的心情也是愉悦的;每当我看到感动的情节,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流下眼泪。

书,还是一位良师。有一次,我遇到一个写作难题,平时书里的好词佳句在我心里像潮水一般涌来。脑海里总有连绵不断、行云流水的句子,笔也好象自己会写字,止也止不住,停也停不下来。这就是书的伟大功劳。

书,是你迷失方向时的指南针;也是一颗能改变心情的糖;还是一位学识渊博的良师。如果我认为生命排名第一,那么书一定紧次于生命,排名第二了。我为书哭过,为书伤心过,为书笑过,为书感动过生活中的太多太多,都沉浸在书在书的世界里,书已成为我生命中不缺少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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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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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作家曹文轩诚说过:“一个儿童文学作家最大的幸福就在于,一个当年的读者在晚年时依然感激地回忆起他的作品。”而他的作品的确都让我记忆深刻,尤其是《青铜葵花》让我感动不已,仿佛进入了他们生活的那片大麦地。

因为一次意外,葵花的爸爸掉进水里淹死了,失去父母的葵花,来到了哑巴青铜的家里,原来就十分贫苦的青铜一家费尽心思,对葵花非常好,就像亲生女儿一样,哥哥青铜更是无微不至的保护葵花。为了葵花能照相,在冰天雪地里卖芦花鞋,竟把自己脚上的鞋也卖了,赤脚走回家;为了让葵花在舞台上更加美丽,挖空心思做了一条“冰项链”给她;为了葵花不受坏小子嘎鱼的欺负,每天不管风雪,护送葵花上下学。

但是,青铜一家人并没有一直这样过下去,葵花12岁那年,命运又迫使葵花回到了她的城市。青铜失去了妹妹,崩溃,痛苦使他仰天大叫。

看完这本,我的心被青铜和葵花这种感情震动了,两人离别时的痛苦使我泪如雨下。青铜无私奉献的心令我震惊,感叹,他居然能为毫无血缘关系的妹妹葵花付出那么多。

正如作者所说:“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一个时代人的苦难,苦难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少年时就有一种对苦难的风度,长大时才可能是一个强者。"书中的青铜从正常人变成了哑巴,还经历了一次悲伤的离别,他从来没有自暴自弃,令我肃然起敬。

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让我们一起阅读《青铜葵花》,一起走进那片令人潸然泪下的大麦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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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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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我最爱看,最精彩的一本。这本书让你感到危机重重,让你替他们时而笑,时而紧张,时而高兴,时而悲伤。这本书的名字叫做《洋葱头历险记》。

这本书里的小主人公:洋葱头,非常令我喜爱。他是从一个默默无闻,或者可以说是人人都讨厌的人,变成了充满正义感解救了百姓的人。洋葱头的爸爸老洋葱头因为不小心踩了柠檬王一脚,所以被关进了地牢。有一次,洋葱头去探望他的爸爸时,得知在地牢里关的都是正直的人,而柠檬王却把那些强盗,__犯养在皇宫里。因此,洋葱头下定决心,一定要解救地牢里的人。就这样,他踏上了解救地牢里的人的旅途。在旅途中,洋葱头认识了许多人,有的人是好人,有的人是坏人。洋葱头虽然被抓进地牢里好几次,但他还是坚持要救出爸爸和那些好人。在大家的帮助下,洋葱头终于救出了地牢里的人。

读了这本书,我的收获不少,知道了:邪

恶永远战不胜正义。明白了:做事情要勇敢,不能半途而废。要有自己的想法,坚持不懈,像洋葱头一样有着正义感,知难而进。如果你知难而退的话,就会碌碌无为。

这本书不错吧!大家要快点把它“抢”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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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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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看书能够令人忘记全部忧虑与苦恼。在上幼儿园中班的情况下,我也把一、二年级的必读书给看完了,三年级的情况下,又把四、五年级的必读书一扫而光,长时间的学习习惯要我练成了一副好进行,还我明白了来到很多专业知识。

有一段时间,我的培训机构非常少,除开工作我基本上一天到晚都窝在家里,扑在沙发上,边上放着的,是一叠叠书,我很喜欢手机看书,尤其是世界名著:《红与黑》、《羊脂球》、《双面人》。富华书店那标着“世界名著”的铁架子旁,常常看到我的影子。

还记得一次看书的短故事:一天,我还在富华书店看那本沈石溪的《鸟奴》,突然,广播节目里响起來将要闭店的通告。我那时候想:也有15分钟看书的時间呢!再看一小一会儿吧!看见看见,书使我忘记了一切,被书里的“老毛”打动了。一盏灯灭了,我没发现;两盏灯灭了,我还是没发现……

“嚓”,书店忽然深陷了一片黑喑,我了吓一大跳。“有人吗?”害怕的询问道。没有人回应,仅有书店里空落落的回音在逐层萦绕。

回来好长时间,.我被书店老总发现。

嘿嘿,很搞笑吧!我与书的故事也有许多 !如今不多说了。我喜欢看书,只愿,这一习惯性能维持下来。给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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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有趣的书

全文共 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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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 刘皓雨

晚饭的时候,妈妈和爸爸在饭桌上等儿子,十秒后儿子没有来,妈妈叫爸爸去喊儿子。爸爸来到小明的房间,看见儿子趴在地上看呢,儿子根本不知道爸爸进来了。

爸爸拍了拍儿子的肩膀,对儿子说:“快去吃饭。”爸爸要看看是什么书吸引了不爱看书的儿子,哦,原来是《父与子》。

妈妈看见儿子来了,爸爸却没来,儿子和妈妈一直等他,饭都凉了,“儿子,快去看看你爸爸。”小明还没走到房间就听见爸爸哈哈大笑的声音,儿子打开了门,爸爸正趴在地上看那本书呢,儿子也跟着看入迷了。妈妈看儿子也没来,就气呼呼地去看看父子俩在干什么?

妈妈来儿子的房间,一开门看见父子俩头碰头地在看书,眼睛一眨不眨,看得津津有味,爸爸还叫着:“太精彩了!”

这本书真是引人入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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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书的观后感

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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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听说过《老人与海》这一部小说,但却因为各种原因没有机会去读一读这本小说。而高一课本中就有《老人与海》这篇小说,虽然说是删减版但亦足矣。

在语文课本中,这篇课文可以算的上长的了,但我还是耐着性子把它看完。当我看第一遍的时候,我就被这个故事中老人的勇气所震撼到。一个人是怎么做到在年纪这么大的情况下,坐在一艘小木船上,是怎么样杀死数条鲨鱼的?有些人或许会说,他杀了那么多鲨鱼有什么用?最终他最开始打的鱼已经被鲨鱼咬光了,有任何意义而言吗?我认为这种想法既是正确的同时也是错误的。从客观而言,没错,老人的目标没有达成,没有将那条鱼带回乡镇,他最初的目的是没达成的。但是从主观上来看,他在乘船回来的过程当中,他心中的愿望就是活着回到乡镇。这个心愿达成了,即便他带着只剩骨头的鱼回来我认为他也是成功的。我想,不管他的目的有没有达到,他绝对是成功的。

当我第二次读的时候,我更加仔细了些。发现有许多许多在我第一次看的时候没有注意到的地方。其中,固然有对老人勇气更加细节的描写。但最主要还是我发现了一些其他的东西。在老人第一次抵挡住鲨鱼后,老人进行了一段长时间的自言自语。一开始没仔细看其内容,认为只不过是老人增加自己信心的手段。但第二遍仔细读了之后发现,其内容竟是老人对他自己杀了一条鲨鱼,一个生命的谴责,以及说服自己,自己只是为了让自己活下去而采取的手段。这个片段我至今未能理解,还是我自己本身弄错了呢?所以并不作过多评论。

我还发现一个有趣的地方,就是在老人自认为活不下去的时候,想到了乡镇灯火通明,许多许多的人都在等他回去,而不知是讽刺还是因删减或是因为其他,当老人回到乡镇的时候,一切都静悄悄的,感觉像是没有人在关心他的感觉。这点我也至今为明白。

虽然诺贝尔奖颁奖言是围绕着主题的,但我却发现了其他的一些东西。或许是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的道理吧,也许也只是我的粗心或是其他原因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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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书中有个我高一作文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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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从前我读《木偶奇遇记》,一次次为那匹诺曹动容。

我跟随着匹诺曹去马戏团看戏,听信狐狸和猫的话去傻瓜城种金币,在仙女家长出长长的鼻子,又前往玩具城变成了驴,看着这好吃懒做又十分挑食、天真易骗、爱撒谎又不爱学习的坏孩子,我猛然发现,我不也正是这样的么吗

我同样很懒,不愿做家务,总是看着妈妈一个人汗流浃背地拖着地,却无动于衷。我爱挑食,只挑自我爱吃的东西吃,不爱吃的一概不碰,为此妈妈真是操透了心,为了把所有的营养都补充给我,她总要绞尽脑汁的编排食谱。我也曾为了掩饰自我的错误而撒谎,我甚至放下学习时间,坐在电脑前玩电脑。这样看来,我也和小匹诺曹一样,是个让大人头疼的坏孩子。

之后,匹诺曹在仙女和朋友们的帮忙下,逐渐改掉了身上的坏毛病,变成了一个知达理、勤奋好学、又十分孝顺、有爱心的好孩子,并且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不再是可笑的木偶。

这木偶都有这样的毅力,改掉所有的缺点,变成一个好孩子,我为什么不能够我开始努力改变自我。我开始学着帮妈妈做家务,为她分担辛劳;我开始试着吃从前不吃的蔬菜水果,其实味道还不赖吗!我开始学会承认自我犯下的错,承担自我做错事的后果,明白了“职责”的重要性;我也开始学着把心思放在学习上,成绩也渐渐提高。

从此,爸爸妈妈再也不唉声叹气了,他们欣慰的看着我的变化,我也渐渐改掉了自我的坏毛病,成为了大人眼中的好孩子。

《木偶奇遇记》,你像一面镜子,照出了“我”,照出了我的缺点,让我学会改正。

书中有个“我”,它教会我成为一个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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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时候推10圈磨才准看1页书

全文共 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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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嗜好读小时候冒着家长惩罚的风险读书,甚至出力推磨换书看,推10圈磨才能获准看1页书。在访谈时,中央电视台主持人董倩问:“您不能推1圈磨就看1页书吗?”莫言大声说:“我愿意人家不愿意啊!”

莫言仍然记得读《青春之歌》的那一天,朋友只准他借书一天,不管看不看完,第二天必须还书。怎么办,他跑到一个草垛上躲了起来,放羊这个“本职”工作被放到了一边,羊儿饿的咩咩叫,他读得忘乎一切,气得母亲要打他。

就是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中,莫言读遍了周边10多个村庄的书籍。一天之内读完了的《青春之歌》,他至今记忆清晰,还记得书中的一些段落。回想以前,已经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莫言先生感慨:“那些回忆都变成了我宝贵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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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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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苦涩的,只有尽自己所能,用心服从于读,才能理解其真谛。在欣赏中排出了体内的毒素,领悟人生的快乐,领悟人生的悲伤……这,是一味美剂。

此时让我苦不堪言,可忽然间灵犀骤通,让我望而止步,书山书峰,霎时成了膝下群岭,便在有“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快慰。这苦后之乐,岂是懒干读者所能体会的到的?

读书之乐,乐在自我体会中。

读书李白的飘逸、杜甫的沉郁、陆游的忧患、岳飞的壮志、东坡的豪迈、清照的戚愁,都尽收心底!

每当我读到“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感兴趣骨”时不禁愤怒慨叹,黯然沉思,每当我与“聊发少年狂”的老夫、“欲乘飞归去”的醉客、“雄姿英发”的豪杰相对时,豪迈之气顿生。“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的巾帼豪情。“待从头,收拾旧河山”的铁血丹心,无不令我激情飞扬。“暮春三月、江南草长、杂树生花、群莺乱飞”的人间美景,又常今我悠然神往,游目骋怀……不体会,岂有岂乐?

小彷短章,自是风格绮丽,鸿篇巨制,更显广阔深邃。《在国演义》笔力雄健,宏伟壮阔,把战争描写得千变万华,各具特点,被称为“形象的武经”,精彩有“智慧之书”使我领略到“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玄妙;《红楼梦》包罗万象,规模宏大,不失为封建末世的百科全书,灿烂群星的人物画廊,千种人生风情,万般生活境况,多方位、多角度地揭露了封建社会的种.种罪恶和腐朽,展示了封建社会必然走向崩溃的历史命运。它们无不给我以登高望远,指点人生的乐趣,读书之乐,乐在细细品味中。

读书使人生充实,视野开阔,鲁迅教会我斗争,巴金教会我憎恨。冰心教会我真爱……

真是洋洋万言中自有人生真谛在。书里人生,人生书中。与作者同仇敌忾,与社会促膝交流。能品人生疾苦,能赏人生欢乐—

这便是读书滋味,这便是读书之乐。让我们的人生在阅读中丰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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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好书推荐600字话题

全文共 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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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的内涵与深沉,一方面在于它的浩瀚广大,另一方面在于它的变幻莫测。当旭日为她洗尽了灰暗,天色渐渐由苍白而浓郁,彷佛一片深不见底的湛蓝海洋,任白云恣意地在那蓝色画布上挥洒,倘若强风骤至,云朵便以铺天盖地之姿掀起弥天浪涛;而当晚霞为它涂抹上第一缕金边剎那间把天空晕染得金碧辉煌;而人生的瞬息万变、渺不可测,不正是它的写照?

收藏天空的记忆借由年仅十岁的小女孩遭遇,缓缓诉说着一段令人揪心的故事。艾美莉在一个偶然的际遇下和妈妈收藏了第一个天空记忆,但在两人甜蜜的度过这天后的隔日,艾美莉的妈妈却得知自己罹癌。一开始,爱美莉还不以为意,但后来慢慢发现事情并不顺利。

直到她发现妈妈无法康复即将离开人世而害怕不已,而当她与妈妈天人永隔时,她悲痛万分,甚至天天都很疲倦的样子,但在维琪阿姨以及好友萝拉的帮助下,她试着慢慢地走出了伤痛。爱美莉终于了解,原来时间也是走出伤痛最好的良药。

五年级时的我,第一次阅读了这本,便深深地被她震摄住,当时书中的字字句句彷佛按下一张张快门下的照片,活鲜鲜地跳跃在我的眼前,而随着剧情的急转直下,小女孩与母亲的死别,使我的眼湿了,心也酸了。如今再次拜读咀嚼,仍有无限感伤,失去心爱的亲人,真有如锥心之痛。

因为相处的快乐时光会随时跳出来占据我们的脑海,撕碎我们的心;但现在的我似乎有更深一层的领会:生命中充斥着许多“无常”但若一味沉浸在悲伤的情绪之中,实在于事无补,若能换个角度思考,豁达的面对生命,赶走悲伤,才能转化成正向的力量,并积极的面对人生。

而故事中的母亲,要孩子收藏天空的记忆,是不是也意涵着人要时时珍惜瞬间的美好,以作为克服人生逆境的动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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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与书为伴初三作文

全文共 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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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我就很爱看,还记得那时候,我学会了看书,我就在书里学会了许多许多知识,我发现,书,原来那么好看,那么让人陶醉其中。每当我陶醉在书的海洋中时,一种奇妙的感觉就充溢着我的心房。我似乎听到自己从心底发出的由衷赞叹:“读书真好。”书,还能为我排忧解难,一次,我考试考砸了,很烦恼,于是捧起一本书,细细品尝这书,便什么烦恼也没有了,所以,书,像是我的知心好友。

我喜欢书,因为书可以帮你忘记时间,沉醉在另一个世界,让你无法自拔,我喜欢那种感觉。

清晨,一缕阳光从窗户外射进来,翻开一本《唐诗三百首》,读起《忆江南》,陪着白居易一起看江南:太阳从江面升起时江边的鲜花比火红,春天到来时碧绿的江水象湛蓝的蓝草。

阳光灿烂的正午,烈日当空的正午,拿起一本《西游记》这本书中,孙悟空保唐僧西天取经的景象不断出现在我脑海里,我回味着它,不禁沉迷:齐天大圣被众天兵押去斩妖台下,绑在降妖柱上,刀砍斧剁,枪刺剑刳,莫想伤及其身。南斗星奋令火部众神,放火煨烧,亦不能烧着。

读书真好,读书能让我们学到很多知识,正如莎士比亚所说:书籍是人类知识的总统。书还是我们的好伙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终生的伴侣,最诚挚的朋友——高尔基。

我读书,是因为喜爱而读,每当沉醉在书中的时候,我都觉得自己身临其境。读书,让我学到的是知识,是情谊,是理性……是许许多多从游戏和电视里不能学到的东西。正因如此,我才会喜欢书,书,陪伴我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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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11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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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书中那奇异的孤岛,那乐观、自信的主人公,知恩图报的英国船长,深深地吸引着我。

《鲁宾逊漂流记》这个故事讲述了主人公鲁滨逊经历了三次航行历险故事,个个激动人心。最让我念念不忘的是第三次了。在这次航行中,鲁滨逊不幸流落到一个荒芜人烟的孤岛上,在这么孤助无援的情况下,鲁滨逊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依靠自己的智慧学会了很多本领。28年后,他终于逃出了孤岛。

读了这个故事,我对鲁宾逊佩服极了。他是那么勇敢,那么乐观,那么有毅力。28年!在一个什么都没有的孤岛上,却能一心一意地安排自己的生活。对于困难,他没有退缩,不断地去挑战,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奇迹!想到这,我不禁反省自己:如果我流落到孤岛,能活几天?一天?两天?我又能干些什么?会劈柴?会打猎做饭?我连洗自己衣服还笨手笨脚的呢!再说了,没有一个人陪我讲话,多孤单呀!我准会憋死的!如果我是鲁滨逊,我会哭个不停,不吃不喝,甚至跳海去死。我与鲁宾逊比起来,我是多么渺小呀!

是呀,那里荒无人烟,为什么鲁滨逊能在一个孤岛上生活了28年?为什么鲁滨逊能自信、乐观地生活下去并有许多收获呢?我想答案只有一个。就像他自己说的:“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可见他的毅力是多么顽强,在困难面前永不放弃。正因为这样,所以他会创造一个又一个奇迹。在我们的生活中,不是也有许许多多这样的人吗?海伦。凯勒姐姐就是其中的一个。她也是一个有毅力的人。一场可怕的疾病就像黑色的帘幕一样,关闭了她的视与听,以后陪伴她一生的将是无边的黑暗与寂寞。但海伦。凯勒姐姐并没有放弃,坚持不懈。她一个又聋、又哑、又盲的重度残疾不能像正常人一样学习、生活,可她凭着自已的意志一次又一次地向病魔挑战,克服了常人难以想像的困难,终于考上了大学,成了一位出色的演说家。

鲁宾逊和海伦。凯勒姐姐都是那么有毅力,有勇气。可我正好相反。前几天,爸爸妈妈叫我坚持锻炼,每天放学跑学校操场五圈。当时我还信誓旦旦地说我会做到的。开始几天,我兴趣很浓,每天跑五圈还嫌少。可好景不长,很快的,我就松懈下来了,有时跑跑停停,有时跑了一圈就了事,回家后还在外婆面前叫苦连天。后来干脆不跑了,一会儿说作业多,一会儿说有事情,一会儿。······我总是找借口不去跑步。结果是可想而知的。

毅力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是何等的重要呀!毅力是什么呢?毅力是一条通往成功的路。如果鲁宾逊没有毅力,他会在28年后能逃出孤岛吗?如果海伦。凯勒姐姐没有毅力,她能成为出色的演说家吗?要想取得成功,毅力是何等重要呀!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向他们学习吧,学习他们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地生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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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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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公斤的希望》作者是安娜· 嘉瓦尔达。她任职于法国教育部,是一位法语教师和获奖小说家。《35公斤的希望》是她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她说:“这部小说是献给我的那些学生们。尽管在学习上他们看上去有点笨,但在其他方面他们都是很出色的人。”

中的主人公格雷古瓦(小名叫多多),是一个差得不能再差的学生,一闻到学校粉笔和破皮鞋的味道就肚子疼的男孩,他是自行创造发明了剥香蕉皮机器图纸的梦幻骑士,两只脚只知道在面粉堆里踩脚踏车的傻小子,整天琢磨着怎么把藏在床底下个骨头给捡出来的瞌睡虫……就是这么一个被学校老师认为无可救要的小男孩,生命里发生了一场巨大的转变。而转变的原因正来自他的爷爷——老莱昂。

格雷古瓦13岁正上初一,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有是格雷古瓦(我更喜欢叫他多多)的时候。多多说,有谁真正喜欢学校呢?又有谁真正讨厌学校呢?你是否也曾在心里问过自己呢!当多多被学校勒令退学了,他真是烦,好烦…。烦到了我们根本无法想象的地步。还好,这时候多多有唯一给他安慰的爷爷;爷爷的储藏室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他感到幸福的地方。

在爷爷的储藏室里,爷爷告诉多多:活得不幸比活得幸福要简单的多。爷爷不喜欢那些顺应噩运的人,不喜欢那些只知道唉声叹气的懦夫! 幸福起来,努力做你自己该做的事!让你自己幸福起来!

在爷爷的开导和鼓励下,多多写了十二份草稿给格朗尚中学的校长写信,希望能被学校录取。多多的申请信里写到“生命力不仅有成绩还有动机”, 最终打动了校长被录取了。在格朗尚技术中学里,在绘画和手工劳动课上多多是头儿;在体育课上多多战胜了“攀绳节”。他彻底变样了,他变得意向明确,说一不二;变得爱出门散步。

希望,正如潘多拉的盒子一样,是一直存在的,但也是永远在痛苦折磨之后才出现的。希望不是物质的存在,它看不见,摸不着,但可以产生实实在在的力量。一个孩子就是一个希望,一个独一无二的希望。我们都是希望,无论多少公斤,都一样美好。希望在自己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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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五年级推荐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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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你推荐一本名叫《一岁的小鹿》的,它的作者是美国的玛·金·罗琳斯,是一位美国作家。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小主人裘迪一直和爸爸妈妈过着贫苦但幸福的日子,他像所有的孩子一样天真无邪喜欢逗小狗,喜欢和爸爸出去打猎,他从大自然中学会了尊重,珍惜生活中的一切,他深爱着大自然,但是他还是觉得孤单,直到机遇巧合,他遇见了自己生命中的那只小鹿,它像爱兄弟一样爱他,可是顽皮的小路长大后糟蹋了许多粮食,为了全家的生计,最后他不得失去了小鹿。

让我感动的情节是小鹿的痛苦征服了裘迪,他踌躇起来小鹿困惑的抬起了脑袋摇摇晃晃地走到母鹿的尸体面前福生嗅了嗅,咩咩的叫了起来我记得我读到这里的时候我流泪了我恨不得来到森林把小鹿暴走因为小鹿要尝到失去亲人的滋味我同情他。

这本书中还有许多优美的词语,比如兴高采烈,疾步如飞,暴风骤雨……还告诉我们要爱护大自然,遇到困难不退缩,勇敢面对……

这就是我要推荐这本书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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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和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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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看,我从小就开始看书了,我都不记得是哪一年开始读的了,但我记得从一开始读书,我和书就分不开了。

记得那时我上四年级,我家的书藏得不多,所以我就向我的同学借书,我那时就向郝洋借了本《狼王梦》,刚刚拿到手,我就不想放开,我都已经读完了,可我就不想还给郝洋,我就再看一遍。上课了,我便把书放起来,可还没上几分钟课,我就又想看了,怎么办呢?突然,我想起了个好点子!把书放在电脑那层,露出个缝看不就行了?可那样,可能被老师发现,怎么办呢?对了,用书遮住不就行了?我说就干,果然,这个方法特别好,我看了好几节课都没有被发现。这种滋味跟《窃读记》中的主人公所叙说的那种滋味一样。但我忘了一个因素,要不然我不会这样看的,那个因素就是—我的同学,在上那节数学课时,我的同学苗家兴举报了我,哎,没办法,我只好把我的狼王梦给了老师。

但说真的,狼王梦这本书,我特别喜爱,它写的主要内容是关于狼的,写了一只母狼,紫岚,她生了五个孩子,四个公的,一个母的,她想把她那几个公狼仔们都培养成狼王,但他们一个个都死了,首先大儿子,那时,紫岚刚刚分娩,要回家,有条小河挡住了道路,到家后,那只小狼死了,然后,给那些小狼起了名,黑仔、蓝魅儿、双儿、媚媚,紫岚决定要将黑仔培育成狼王,但他却被大雕吃了,后来他们都长大了,蓝魅儿在一次外出时,被人们的捕兽夹,给夹断了腰,双儿在与狼王的斗争中眼看就要成为狼王了,可他突然变的懦弱,被狼群吃掉了,只有媚媚活着,紫岚想要媚媚和一匹勇敢的狼生一窝小狼,但媚媚喜欢向了最懦弱的狼—吊吊,紫岚就把吊吊咬死了,媚媚得了相思症,后来媚媚和最勇敢的狼相爱了,但他们却把紫岚赶出去了,在媚媚分娩的时候,那只吃了黑仔的大雕来了,估计他想吃掉媚媚产的仔吧,紫岚为了媚媚和他的狼崽去和大雕同归于尽了。

这本书很有趣,也写出了紫岚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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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推荐一本书:朝花夕拾

全文共 7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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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洋

哈喽!大家好!没错,又是我——海洋。一周不见,有没有想我呢!这周我给大家推荐的是《朝夕拾》,下面,跟我一起走进去吧!

这本书的作者是鲁迅,原名周樟寿后改名为周树人,“鲁迅”是他的笔名,其实鲁迅并非一开始就写文章,他在日本东京留学从医时,在看电影时,发现了中国人的腐败与懦弱,他意识到凭借医学,根本无法医治中国人的灵魂,于是,他毅然回国,弃医从文,要通过文章来医治中国人的灵魂,他写的文章都是白话文,就是通俗易懂的文章,他在当时的影响很大,他是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教育家,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重要参与者,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毛泽东曾评价:“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

《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共有《小引》、《狗▪猫▪鼠》、《二十四孝图》、《五猖会》《无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父亲的病》《范爱农》《后记》等十二部分组成。

让我记忆深刻的是《二十四孝图》,这里是元代郭居敬编,内容是古代所传二十四个孝子的故事。后来的印本都配上图画,通俗读物。书简要阐述了父母刚到百里之外为父母背米,向乙常吃粗劣的食物,对父亲恭敬孝顺,白天先把父亲的枕席扇凉,冬天先用自己的身体的父亲暖床。怀橘遗亲,陆绩六岁时到父亲的朋友家做客,拿了三个橘子藏在怀里,临走时橘子滚落出来,父亲的朋友问他,他跪着说:“我母亲最喜欢吃橘子,我是拿回去送给她吃的。”等故事。

看到这里,大家肯定会认为这些人们真孝顺呀!其实并非这样,你认为这些故事真的可靠吗?真的会有人“卧冰求鲤”、“哭竹生笋”、“郭巨埋儿”吗?这只不过是鲁迅在讽刺当时黑暗的社会背景和人们腐败的封建迷信。

读完之后,我觉得我也要向鲁迅那样,让社会中的腐败风气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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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推荐一本书的主题

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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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小飞侠彼得潘》。

知道彼得遇到了哪些危险吗?你知道彼得是怎么打败胡克的吗?你知道他的结局是什么吗?……想要解开这一个个谜团,只要你读了我手里这本——《小飞侠彼得潘》,就能马上知晓答案了。它记录了好多个故事,可以增长我们的知识,拓展我们的眼界。

《小飞侠彼得潘》是20__年1月宁波出版社出版的一本少儿读物,它的作者是巴里。

在《小飞侠彼得潘》这本书中我看到了神奇的永无乡会飞,但不会长大的男孩彼得潘和可爱的小精灵丁丁零。故事讲述了达林先生家的三个孩子,经受不住彼得潘的诱惑,趁父母不在,连夜飞向了奇异的永无乡。在那里孩子们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在彼得潘的带领下,他们自己处理事情尽情玩耍,也经历了各种危险,然后这些离家出走的孩子,尤其是温迪开始想妈妈了。在他的动员下,孩子们告别了永无乡非,回了家,慢慢长成了大人。

看完这本书我特别希望自己就是彼得潘,不管面对什么样的艰难困苦都勇敢地面对积极解决,我希望自己可以像彼得潘那样永远拥有一颗童心。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人类最好的朋友,有了她你不会孤独,有了它,你的人生更加精彩,有了它,让我体会到了无穷的快乐。书中的酸甜苦辣正是我们五味杂陈的人生,最后我推荐的这本书你们一定要去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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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介绍一本书的

全文共 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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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是灯塔,为我们指引前进的方向;书是蜡烛,照亮着我们前进的道路;书是信念,向带给我们前进的动力。我们每一天都沐浴在书海中,理解知识的灌溉。你们必须都看过很多古典吧我也不例外。这天我就要向大家推荐——《西游记》。

西游记,大家都再熟悉但是啦。作者吴承恩展开他丰富的想象,将读者们拉进一个奇妙的世界。用生动的语言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后最后到西天取回真经的故事。形象地描绘出了孙悟空、猪八戒、唐僧、沙和尚等个性鲜明的人物。

在这些人物中,我最敬佩的就是齐天大圣孙悟空。他护送唐僧师徒西天取经时忠心耿耿,对妖魔鬼怪毫不留情,为人间打抱不平正义凛然,应对危险毫不畏惧,勇往直前。在我心里,他就是一个机智勇敢,诚实聪明,无所畏惧,嫉恶如仇的大英雄。他敢于反抗天宫,能上天入地、呼风唤雨,多少次濒临绝境,孤立无援,甚至被妖魔缴去金箍棒,他都从不气馁,往往吸取教训,计上心来,重新抖擞精神,继续作战,终於绝处逢生,赢得胜利。他这种不畏艰险,前仆后继的精神令我敬佩。

《西游记》是一部规模宏伟,结构完整,并用幻想形式来反映社会矛盾的。所有看完这本书的人,都会对它赞不绝口。久久回味在曲折的故事中,你对西游记感兴趣吗如果感兴趣的话,就买来看看吧。相信你必须会被里面精彩的故事情节所吸引,对它爱不释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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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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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讨厌历史类的,偏偏家里最多的就是历史书。平常,我连那些书碰也不碰一下,可是现在呢?就是不想看,也得看呀!

在妈妈注视下,我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三页…我极不情愿地看着,突然,我心中一动,可以把自己喜欢看的书夹在里面偷看呀!反正妈妈已经走了,再说,从正面看根本就看不见,哈哈哈!我总算可以背着妈妈看闲书啦!

正当我沉醉在可以看闲书的喜悦之中时,妈妈走过来了,她可能要查验我书看得好不好,但里面的小人儿书往哪儿藏,我急得手心都出了汗。还好还好,妈妈只是去我旁边的洗手间了。我需要尽快把书藏好,不然妈妈突然走过来看我,我该怎么办,对了,我可以把小书放在屁股下面,因为小人书之所以叫小人书,是因为它非常小嘛!嘿嘿!

呀!杨歌真勇敢,陈雪虎真聪明,老肥(张大军)真过分,竟然把杨歌和陈雪虎的功劳都归功于他……我看得十分投入,不知不觉中,嘴巴走漏了风声啦!把我心里想的都说出来啦,妈妈会不会听到啦?“咚…咚…咚…”是妈妈来了吗?哦,不是,是邻居在修房子,正因为如此,声音比较大,才没有惊动妈妈。

我继续往下看,不料我体内膀胱中的“液体”在不知不觉中多了起来,不得不上卫生间,怎么办?怎么办?有了,把小人书放进书架子,大书直接放在椅子上,我轻手轻脚地放好书,向走廊里看了看,没人,好,走,赶紧去了卫生间把体内多余的“水份”排泄一空。爽!回到书房继续接着看我的小人书。

真好看呐,我简直忘记了时间,直到整本书都看完了,我咽了一口唾沫,把书中“精华”的知识都咽了下去,才开始做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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