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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书推荐《鲁滨逊漂流记》作文【经典20篇】

导语: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只要坚持不懈地读书,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地学习,就能达到光辉的顶点。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读书感悟作文,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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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9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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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本我最爱看的——《海底两万里》。这本书是什么时候买的,我已经不记得了,但内容却使我久久难忘。

《海底两万里》是法国的儒勒凡尔纳写的。它一开始是说海上老出现一个巨大的水怪,它速度非常快,还会喷水(“诺第留斯号”潜水艇)。主人公——啊龙纳斯科学家想去捉它,去了一艘高速驱逐舰。当时它速度快的惊人,每小时可行18.3海里。他的助手名叫:康塞尔。他还交了个朋友:尼德兰,他是个粗汉,一位技艺捕鲸手。有一天,他们碰上了“怪物”。他们冒着爆炸的危险超高速追“怪物”,结果“怪物”把他们撞进了海里。他们正好掉在它身边,上去后才发现这是一艘潜水艇。

这艘潜水艇叫“诺第留斯号”它速度极快,最快可达到每小时40海里。可以潜到很深的地方,可以让任何雷达都查不到!船是很长的圆筒形,两端作圆锥状。这个圆筒的长度,从头到尾,正好是七十米,它的横柄最宽的地方是八米。它的吃水部分占十分之九,浮出部分只占十分之一,这样它就可以在水中保持平衡。它由双层船壳造成, 一层是内壳,另一层是外壳,两壳之间用许多T字形的蹄铁把它们连接起来使船身坚硬无比。这两层船壳是用钢板制造的,钢的密度与海水密度的比例是十比七至八。第一层船壳至少有五厘米厚,重量是三百九十四点九六吨。第二层内壳,就是龙骨,有五十厘米高,二十五厘米宽,只重六十二吨。

后来,他们坐艇在海底走了两万里路,又闯南极,又过通道,又去珊瑚墓地……最后,他们一行人从艇上逃了出来。

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我放学一回家就看,吃完饭也看,反正有空就看。有一次回家,我又抱起它看了起来,爸爸让我写作业,可我连动都没动,爸爸说:“看完这段就去写作业。”说完就把门一关走了。可我竟没听见似的看了一段又一段。十分钟后,爸爸来送水,看我还没写就说我,我可是扎扎实实的被吓了一跳,赶紧把书一放写作业。可爸爸一走,我心里又想起我刚刚看的那段,不知不觉地拿起书又看上了!直到爸爸叫我吃饭,我才发现,我看过点了!心想:要是写不完作业怎么办?我心里开始发慌,赶紧看小本。一看小本,哎!还好,没作业,我心里的石头总算放下了。

就这样,三个月过去了,我把它看完了,这真是一本好书,我决定介绍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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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小书虫初二作文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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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台上,两个身影靠在一起,在太阳公公柔和的晨光中读哩!哎,是谁呢?偷偷告诉你,原来是我和轩轩!

你瞧,我读书呢,是为了好好学习,可是轩轩读书干什么呢?再说了,他看得懂吗?你不要着急。这个吗,说来话长,听我慢慢道来!这个现象的起因是这样的: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在床上看书,不知什么时候儿,轩轩就跑了过来。起初我以为他在想什么新的花招来捣乱,刚准备要把他轰走,可没想到,他竟用谁也听不懂的婴儿语认真的读了起来!嘻,我笑啦,家里又多了一个“书虫”呢!

中午,家里人还没有睡醒,轩轩就早早的起来,找他的新伙伴——书了。我打了个哈欠,轻轻走到他的旁边,坐了下来。他并没有发现我,他读的非常专注。你瞧!他目不转睛的盯着书,眼神专注而认真。他规规矩矩地坐在那里,把书放在桌子上。我看着他这副模样,忍不住笑出了声。平时他总是坐都坐不住,怎么这回变得斯文啦?他或许是听到了声响,一扭头看见了我,他把书拿给我看,还指着字兴奋地说着我听不懂的语言。哈哈,好像全世界就他一个人懂似的。他叫我坐在他旁边,我静静地听着他给我读,虽然我根本听不懂,可是他的感情可十分到位。瞧他那样儿:小手指着纸上的字,眼睛目不转睛的盯着书,大声朗读着,哈!真逗!

你认识了吗?这就是我家的两小书虫,你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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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左右

全文共 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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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可以扩充我们的知识面,让我们获得更多知识,并获得一种身心上的愉悦,快乐。每个人肯定都会有各自喜欢的书籍,我喜欢的书,就是这本杨翠的《镜子里的猫》。

这本书获得了以曹文轩写的《青铜葵花》而命名的青铜葵花奖。主要讲了一个叫七月的小女孩不经意间进入了一个小房子,那个小房子里有7只猫还有1个晶莹剔透的镜子。七月照了照镜子,却穿越到了另一个世界!那里有透明人,有柜子精灵,甚至还有魔法!在那里,一位名叫庄先生的人收留了七月,于是七月就开始了她的奇幻之旅。但在文章最后,柳树婆婆告诉七月,庄先生其实五年前就死了,只不过他在用他的灵魂招待七月,就在这两天,他准备和这个世界告别了。这一消息对于七月和庄先生家里的其他人犹如晴天霹雳。但他们坚持了下来。到最后,七月再次找到了那个有7只猫的小房子,照了照镜子,就回到了原来的世界……

这本书拥有着巨大的想象力。从刚开始“照一下镜子,穿越时空”到“发现这个世界还有魔法”最后“再穿越回去”整篇文章绽放了文学界最美丽的花---想象力。就连外国读者看到这本书后,都不禁赞叹:“这就是中国想象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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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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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万卷,行万里路。

今天我要跟大家分享一本书,它让我真正体会了什么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本书用眼睛告诉我祖国江山如此多娇,用脚步丈量祖国的山河如此波澜壮阔,用心灵带我飞跃祖国山河的上下五千年历史。

这本书用了大量的诗词、史记、故事等描述了我国西域喀什、都江堰、莫高窟、江南等祖国的文化山河,看了这本书你会觉得书中的地方就跟你就置身在当地一样,感觉山河的鬼斧神工,悠悠异域风情文化,也让我徜徉在历史的长河中不愿出来。同时书里面还用了大量的拟人、排比、比喻的修辞手法,甚至是几种一起用,对于我作文、造句实在是太实用了。

最重要的一点要跟大家分享的就是这本书的作者,他是一位很有名的文学家,但是却辞去原有舒适的工作,孤身一人去考察中华文明诸多被埋没的重要遗址。他冒着生命危险贴地穿越数万公里考察人类重要的文明故地。这种探索勇气,这种冒险精神,这种文化传播决心,也深深震撼着我的内心。当看到这本书那细腻的文字,我仿佛听到一位长者在给我娓娓道来,我感受到了他内心的忧思,他内心的无奈,他内心的勇气,他不放弃,他想去挽救,他想传承的决心。

是的,这就是余秋雨先生和他写的《山河之书》。从人到书的内容都让我非常震撼,通过他笔下的文字,让我不只是读一本书,而是让我了解了祖国的历史、文化、地理,也让我深深感受到了余秋雨先生对于祖国江河赤诚的热爱。这也深深影响着我。我想将来有一天,我也要去走余秋雨先生走过的路,去感受当时先生的心境,那颗深深热爱着祖国的赤子之心。

大家和我一起来阅读和感受吧,余秋雨—《山河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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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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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作者是英国的阿瑟·柯南·道尔,他被称为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福尔摩斯,大家都应该听说过,他是赫赫有名的大侦探,破过许多经典的案子,这本书收录了其中的12个,如:斑点带子案、身份案、银色马等。福尔摩斯有一个助手,是一名医生,名叫华生,整本书就以他们俩为中心来写。

福尔摩斯是一个观察力很敏锐的人。比如:华生第一次见到他,他说了一句让华生终身难忘的话:“你到过阿富汗。”华生当时十分惊讶,以为是别人告诉他的。后来,华生才知道是福尔摩斯从自己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有军人的气概,加上皮肤的颜色和动作僵硬的手而推断出来的。

福尔摩斯是一个知识广阔的人。他很爱读书,在《五个橘核》这个案子中,他知道3K党,所以破获了这个案子。也告诉了我们知识无边无际,要想成为一个优秀的侦探就必须具备丰富的知识,才能在蛛丝马迹中找到事情的真相。

就因为《福尔摩斯探案集》,我爱上了侦探小说,也因此有了自己的目标——当一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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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有关我与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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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之间的趣事那是堆积如山,差不多生活中的每件事都会让我联想到书。

我与书发生供一次争吵。我有一次单元考试没有达到妈妈规定的范围内,妈妈就怒气冲冲对我大吼大叫:都是闲书惹得祸,你天天看这些闲书能有什么用!我跑回屋里,我好似看到丑陋的恶魔一样,望着乱七八糟的堆积在那里,我沉默了一会儿,决定把这些书封闭了,又过了几天,我们迎来了第二次考试,我平时积累的那些词句好像被某人抽走了,我又想到了我封闭的那些书,我把那里的词句都牢牢的记住的,后来我的作文只扣了几分。我回到家里像对大人撒娇似的向那些书本说了声对不起

记得有一次妈妈接我回家,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一只凶猛的大狗,看着它那模样好似一口就要把我吞掉,想到这里我的腿就开始发软了,我想起了有一本书说: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前进不能退缩,我就鼓起勇气对妈妈说:咱们继续走吧,结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我感激书帮我克服了心里的恐惧。

我与书的缘分是旁人不可估计的,我爱我的书伙伴们,书就是我的生命,书就是我生活,书就是我的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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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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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如”正如苏轼所说,读书给我带来的好处是无穷无尽的。现在,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西游记》。

《西游记》的作者是明代的吴承恩。他的字汝忠,号射阳山人。《西游记》与《红楼梦》、《三国演义》、《水浒传》称为四大名著。《西游记》讲述了孙悟空保护唐僧西天取经的故事。

《西游记》的开始,主要写的是孙悟空从一块巨石中破石而出,孙悟空四处拜佛求师,终于在祖师那里学会了筋斗云和七十二般变化。

在《西游记》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的片段。白骨精又叫白骨夫人,是唐僧西天取经途中遇到的女妖精。她善于变化,诡计多端。她想吃唐僧肉,她先变成十六七岁的美貌少女,再变成一个八十岁的老婆婆。后来又变成年迈力衰的老翁。均被孙悟空识破。于是她使出离间计,迫使唐僧逼走孙悟空,这才把唐僧捉住。在唐僧险遭杀身之祸时,神通广大的孙悟空多番变化,几经争斗,白骨精终于被打得露出原形。

在《西游记》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沙僧,因为他憨厚严谨。他永远服从他的上级,他平时很少说话,但是在为保护师傅而战斗的时候却显得十分勇敢。不管酷暑还是严寒,他总是毫无怨言地挑着最重的行李走在最后面。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最后也一样成了佛,沙僧让我明白:只要踏踏实实做每一件事就能成功。

你还想知道《西游记》里面的什么精彩环节?快来买一本《西游记》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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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鲁滨逊漂流记》个人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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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一本“小说之父”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长篇小说叫《鲁滨逊漂流记》。

这篇小说的内容是:一个叫鲁滨逊的英国人,他喜欢航海和冒险。有一次,鲁滨逊乘海遭遇暴风失事,流落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岛上,在二十多年里救下了一个野人,并叫他“星期五”,然后救了一位船长,返回了英国。

看完了《鲁滨逊漂流记》我有很多感想。鲁滨逊一个人能勇敢地在荒岛上度过了二十多年,是多么勇敢啊!要是是我的话我肯定没有勇气在那生活二十多年,再说我也不敢一个人去独自冒险。我完全没有主见,也没有胆量。只会听父母的意见,父母说东,我绝对不敢往西。假如我离开了父母,我就像一只无头苍蝇一样,找不到方向。完全不能自己生存。

遇到困难我只会退缩,不敢勇往直前。不敢用自己的勇气去克服它、战胜它。这样我长大了有什么用呢?不,我要像鲁滨逊那样,无论遇到了什么困难,都不能退缩,只能勇敢的面对事实。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气馁,只能勇敢的面对它。要学会独立,不能什么事情都依赖别人。什么事情都要靠自己。

有一次,我同妈妈到超市去买东西,我们买完后,妈妈突然想起忘记买面包了。妈妈回头去买,我在超市的停车场里等妈妈。突然有个人问我:“小朋友过来,我带你买东西。”我就装作没听见。他看不行就跑过来把我抓住了。我就想起了鲁滨逊的智慧勇敢。于是我挣扎他的手,说我妈妈来了,就奋力向超市门口人多的地方跑去。他看了我一眼就跑了。

《鲁滨逊漂流记》这篇外国长篇小说,我明白到了:遇到了什么困难,不能退缩,只能勇敢的面对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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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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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并不怎么喜欢看,因为我觉得有其它东西比看书有趣。比如看电视,画面生动有趣、表达简单易懂;看手机新闻,文章短、信息多。

不过,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爱上了看书。那天,家里突然停电了,看不了电视了。妈妈的手机虽然有电,但没有网络。无奈之下,我只好找了一本《格林童话》囫囵吞枣,以此消磨时光。但我看着看着,就被故事里的人物吸引住了:勇敢的小裁缝、可爱的小红帽、英俊的王子……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书里的故事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一幅幅画面在我脑海中浮现,我仿佛身临其境。就在这时,充好电的电灯也没电了。我只好用手电筒照射着那些小小的字,艰难地读着。又读了一会儿,客厅的灯亮了,有电了。爸爸打开了电视,看起了球赛;妈妈打开了手机,看起了新闻。我不再争看电视,看手机了。因为我已经深深沉醉在书的世界里了。从此,我爱上了看书。比起看电视、看手机的时间,看书的时间越来越长了。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的确,多看书可以让想象力变得丰富,提高写作能力,有利于表达能力。所以,大家一起来多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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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一本有魔法的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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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本神奇的魔法,这本书有许许多多的魔法,有的魔法可以变出许多金银财宝,有的魔法能让我飞向高空,有的魔法能让我穿越时空,还有的魔法能让我控制风雨雷电水火六种元素。

一天,我闲着没事干,就拿出我的魔法书,我打开时空穿越的魔法技能,读起来咒语:九天之圣灵,听从远古的的盟约,到时光之彼岸!四方之精灵,聆听我的请求!……可能是咒语太强了,把书也启动了,这些书飞了起来,组成一个飞船,我走进去,穿上防护服,启动了飞船。嗖的一下,一瞬间我就来到了大雪纷飞的白垩纪晚期,我慢慢地把飞船停好,下来飞船,我走到草坪的中央,听见“咚咚咚”的声音,我抬头一看,天哪,那么多的气龙在打一只华阳龙,我赶紧取出摄像机记录下这精彩的一刻。

尽管气龙一个个的奔向华阳龙,可是华阳龙没有退缩,它用尾巴一甩就把气龙打到在地了。气龙没有善罢甘休,舞动着长剑的爪子,张牙舞爪的扑了过去,但是“龙”多力量大啊,华阳龙终于体力不支,倒在地上,看样子受了很重的伤。我可是看不惯这种人多欺负人少的阵仗,于是我赶紧进了飞船,把飞船切入格斗模式,和气龙打了起来,我启动了反弹模式,攻击我的气龙都被弹了出去,落荒而逃,就这样华阳龙得救了。我感到刚才能量消耗的有点大了,于是我就回家去了,回来后,我整理好书,去睡觉了。

这本书太神奇了,不仅有这一种功能,还有许许多多的功能等待我去开发实验呢,真是一本神奇的魔法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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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好读书读好书

全文共 8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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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可以相伴终生,多读好书,是可以受益终生的。 书,有好有坏,有利有弊,老师主张同学们读好书,好读书,多读书。 读好书,是指要把一本书读好,读后要细细品味,多加思考,更要勤摘抄好句好段。这样才能把一本书读好。另外,老师还让我们“读好书”,是想让我们多读名著,名家名作,从中吸取其精髓,从而做到“学以致用”。暑假里,我读了著名作家杨红缨写的一本《杨红缨童话系列》,里面有3个故事,第一个故事《亲爱的笨笨猪》中的笨笨猪虽然笨,但是它诚实、善良,因此小动物们都愿意和它交朋友,愿意帮助它;《流浪狗和流浪猫》中的流浪狗、流浪猫虽然在流浪,没有固定的住所,也没有稳定的三餐,但是它们没有被这种生活环境所吓倒,依然勇敢、乐观地生活着;第三个故事《没有尾巴的狼》中的狼被一个小孩陶陶所感化,由一只人见人怕,人人憎恨的狼变成了一只见义勇为、深受大家喜爱的狼。这些故事教育我从小就要做一个诚实、善良、勇敢、乐观的人,使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读好书,可以明智,可以慧心;好读书,则是指:读书,是要有兴趣的,读一本好书,更是要有平和的心态,一个人读书时,如果静不下心来,那肯定读得不知其所然,这本书也就算白读了,但,喜欢书,爱读书的人就不一样了,只要一捧起书,便会完全沉尽其中,被作家的优美文笔所陶醉,被作家笔下的动人故事所感动,会为其悲,同其乐。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所以,想要读好书,更要爱读书。只有爱读书,才能真正从书中汲取精华和营养,从而使自己精神不断升华,文学素养不断提高。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在我还不识字时,妈妈就常常给我讲《格林童话》和《安徒生童话》中的小故事,从那时起我就被书中的故事所吸引,对书充满了向往;当我背起书包上学时,我就开始看自己喜欢的书了;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师推荐我们看更多的好书。这让我能时常融入书中,体会书香的独到之处,更重要的是让书成为了我成长中不可缺少的必需品,让书香时刻点缀着我的生活,使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充满了浓浓的书香味!

我爱读书,更爱读好书!书会是我永远的朋友,它会伴随我度过快乐而幸福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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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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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相伴人一生的朋友,它不会背叛,不会离你而去,反之,还会带来无尽的财富。

我印象最深的是鲁迅的书。刚开始接触他的文章时,他写的那些晦涩不明的语句,让我很是烦躁,写那么些文章,却令人看不懂,有何用处?渐渐的,在学了他的《风筝》后,迷雾中似乎有了些许的明朗,但也仅此而已。再后来,又学习《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又读了《朝花夕拾》,了解了他的生活,总算可以理解大意了,就试着读《呐喊》。

《呐喊》的第一篇《故乡》,可以明显地看出“我”对故乡还有过去的人的怀念,怀念“我”与闰土小时的快乐与长大后的拘束,水生和宏儿也像“我们”,情深意重。小说最后写道“其实地上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给我不小启示:理想的实现与不实现是无法断定的,或许跟在前人的后面,实现的机会更大。

而《药》却又晦涩了。“鲜红的馒头”——馒头为什么红?蘸人血?还治病?而后才揭露是封建迷信作怪。《狂人日记》,更加阴森,难懂,可正是在这黑幕的笼罩下,突出了狂人的正义与反抗,更表现了鲁迅的呐喊——我们要为光明而奋斗。这也与那个时代相契合。

最典型的还是《阿Q正传》。鲁迅笔下的阿Q的确可怜,但可怜人必有可恨处,他的“精神胜利法”使他自我陶醉,引诱他一步步走入深渊,但他始终不觉悟。最终被杀害。值得说的是,阿Q的内心仍向往光明,支持革命,只是不懂何为革命。他代表了那时候懵懂无知的农民阶级,是需要人引导的。

虽然读了这么多,我却觉得我与《呐喊》之间仍有隔膜。这大概与我的阅读和阅历都有关吧。虽然直到现在,对他的一些作品还是一知半解,但那又怎样呢?我可以慢慢翻,反复看啊。不管刚开始怎样,只要静下心来读,鲁迅是绝对会吸引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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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小书虫初二作文

全文共 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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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班有一个同学叫小星,是一个“小虫”。

他长得圆头圆脑圆眼睛,精致的鼻子上面还架着一副眼镜,看起来知识很渊博的样子。不管你问什么问题,他都会给你答案,没有什么可以难倒他。所以他作文写是很好,故事也讲得最棒了。他经常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每次当他看起书来时都废寝忘食的。

有一次,学校组织去春游。一到郊外,同学们就像冲出牢笼的小鸟,个个都去玩了,唯独不见他的身影。我找来找去,原来他躲在一棵大树下面津津有味地看着一本书,正徜徉在书海之中呢。天黑了,大家要回去了,老师数来数去,就差“小书虫”一个人。老师叫同学们分头去找,原来他还在树下看书。我过去推了他一下,他才如梦初醒。

这就是我们班的“小书虫”。他看书看到有趣的地方时,就会哈哈大笑;看到悲伤的情节时,就会流下眼泪;看到发人深省的地方时,就会陷入沉思。你们说他是不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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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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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山伯爵》是法国作家大仲马最著名的历史小说之一。它以真实历史事件为背景,把历史和虚构融为一体。大仲马曾经说过:“何谓历史?就是钉子,用来挂我的小说!”在数部挂在钉子上的小说之中,我最推荐的就是曲花城出版社出版的《基督山伯爵》。

它的情节一波三折,跌宕起伏。主要讲了年轻水手爱德蒙·唐泰斯因比唐格拉和费尔南陷害被捕,而且又遇到了为自己的前途不顾一切的代理检察官维尔福,被投入伊夫堡监狱。在狱中和法利亚神甫结成忘年交,并得知了藏宝地。神甫死后,他假扮尸体,逃出了监狱,找到了宝藏,开始了正义且残酷的复仇。

它的语言极其生动,还蕴含着哲理。基督山伯爵在临走前,留给了马克西米利安一封信,其中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人类的全部智慧可概括为以下几个字:等待和希望!”就是这一句话,给了马克西米利安和瓦琅蒂娜极大的安慰。

它的内容不但充实,还十分耐人寻味。唐泰斯逃出监狱后,在大海中死里逃生,这是对于唐泰斯的一次至关重要的洗礼。基督山伯爵诞生了。可也是他的复仇让他意识到,自己永远无法与上帝相提并论。只有爱才能使他得到救赎,爱黛的爱拯救了他,他们一起走了,去迎接新一天的太阳。

没有爱,人生就没有了意义。

如果你也对这本产生了兴趣,就去找来读一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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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与书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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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我们的精神粮食”、“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古至今,书就像是一艘船,带领我们驶向智慧之岸,是书让我们得到了知识,是知识让我们有了现在的美好生活,如果一个人没有知识,就等于是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

我喜欢书,书陪我一直走到现在,可能我一辈子都离不开书。我这一生得到的第一本书,让我学到了许多知识,也给了我第二次生命。

那是我上一年级的时候,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书,是写在遇到危险时期时,应该怎么做。有一天,小伙伴们来我家玩躲猫猫,大家都找到了自己的藏身之地,我躲在衣柜的一个小角里,用许多衣服盖住自己,过了好久,一点动静也没有,我感到很纳闷,为什么一点儿声音也没有呢?我刚想打开柜子,发现们怎么也打不开,原来小伙伴们故意把我关在衣柜里,自己逃走了,我真是又急又慌。过了好久,我发现我的有很晕,很想睡觉,突然我猛的想起,爸爸给我买的那本书中说过,要是被困在柜子里,感到头晕的话千万不要睡觉,应该在柜子的空隙里呼吸氧气,如果你睡着了,说不定会窒息而死。我拼命地按照书里说那样,在空隙中呼吸,突然,我听见了一阵开门声,我知道爸爸回来了,于是我用力地拍打柜子,拼命地呼喊:“爸爸、爸爸,”爸爸听见后飞快把我从柜子中解救出来。

幸好,当时我读了那本书,否则会带来很严重的后果,以后我要读更多的书,吸取更多的知识,好让我在人生的道路上更顺利地前行,我以后再也不玩危险地游戏和事,不再让家人担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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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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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小时候,我只会玩玩小玩具,顶多就看点连环画什么的,可是自从上了小学后,我对读书的要求也有所提高,从《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到《淘气包马小跳》,从《爱的教育》到《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草房子》领我走进了妙趣横生的小学生活;《科学野战营》用丰富多彩的内容向我们说明了科学发明;《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让我们看到了“爸爸”千奇百怪的发明。多看书,知识一下子就把我脑袋里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赶走了,空虚单调的脑子一下子变得五彩缤纷起来。

有一次老师让我们写一篇作文,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什么好词好句,下课后,老师对我说:“你平时就该多看点课外书,书中有些好词好句就记在本子上,知识是一点一点积累起来的,不可能一口吃成大胖子。”我点点头,似懂非懂地离开了。

现在,书是我的好朋友,每天做完作业我都会拿起书如醉如痴地看起来。毛主席说过:“觉可以一日不睡,饭可以一日不吃,书不可以一日不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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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好书伴我行600字话题

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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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在中,看尽千种风景,令人沉醉亦令人留恋。在一篇篇饱含墨香的文章里,我的生命逐渐充实。假期因书香做伴而丰富多彩。

题记

时光如梭,流年如水,节日的喧嚣渐渐散去,假期的无拘无束、逍遥自在终已结束。这个寒假,有书香做伴,我不寂寞。

漫漫冬日,捧一杯香茶,品一本好书,是多么美好的事情啊!假期里读了好多名着。翻开《雨季不再来》,与三毛共同踏上迷茫伤感的成长之路;细读《哭泣的骆驼》、《撒哈拉的故事》,和三毛一起在茫茫沙漠中追寻生命的真谛。

我慢慢的走进了三毛笔下的生活,一望无垠的黄沙,连到天的尽头,让人心惊让人畏惧,然而三毛选择了这片广阔的、赤裸的沙漠。她说,“撒哈拉之心,是我在这世上唯一的名字。”后来,我又读了余秋雨的书,在篇篇经典《文化之旅》中,我体味到了生命的意义,随余秋雨的脚步,我看到了中华几千年文化的精髓所在;品读曹文轩的《山羊不吃天堂草》。

我感受到了道德和正义的昂扬旋律;再次阅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又一次被海伦的坚忍不拔与自强不息所深深折服;郭敬明的《临界.爵迹》给人以心灵上的极大震撼,单纯质朴的麒零,孤傲脱群的银尘,神秘莫测的漆拉,英雄主义的吉尔伽美什虽然角色繁多复杂,但是这些人的形象已铭记于心。一页页翻过故事,王爵与使徒从书页中走出,栩栩如生。

我常常是拿起书就不愿意放下,沉浸在书的海洋里,与书中的人物一起快乐一起忧愁,把一切世俗与烦恼抛之九霄云外。这时的我,像最单纯的风最开心的云。读书的感觉,奇妙而美好。

蓦然惊觉,我所珍爱的书,我读懂你的同时你也在深深的读我。互读中你我竟然那么意相似,心相通,情相连。我也在读你中,悄然撕开了自己心空的阴霾而彩霞满天!展读心空的白云,我将心语诉给灿星,心际尤加亮堂、明净,心绪一片悠然。寒风刺骨的冬季,有书香做伴,心田已盈满盎然春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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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爱的课外书

全文共 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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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班 艾庆德

星期六的早上,天气格外晴朗。

妈妈给大家煮了我最吃的西红柿鸡蛋面。爸爸妈妈叫我吃早餐,叫了好几次,却发现我迟迟的还没有从房间里出来。妈妈让爸爸去房间叫我。走进房间门口发现我双手托着下巴,趴在地板上,津津有味地看着一本,嘴巴里还发出咯咯的笑声。爸爸生气地把书夺走,我只好低着头失落地走出房间去吃早餐。过了好一会儿,妈妈发现爸爸还没有出来。我走进房间一看啊!,发现爸爸跟我刚才一样,双手托着下巴,趴在地板上也津津有味地看着课外书,真是一本引人入胜的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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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书的力量500字

全文共 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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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本世界”里珍藏了许多优秀的书籍,其中《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难以忘却。 I have treasured many excellent books in my "Book World". Among them, the book "Ribin Sun Drifting" impressed me and unforgettable.

这本书讲的是鲁滨孙在初次航海中遇险,流落在孤岛。他为了消除寂寞与想念之情,独自一人写日记,考察小岛。在这当中,他看见了凶恶的土人,残杀动物,吃死人肉。鲁滨孙设下陷井,引狼入室,用三枝枪加倍地装上弹药,向他们开火,然后用手枪和腰刀向他们冲杀,把他们全部消灭。

聪明能干的鲁滨孙保住了自已的生命,建造了房子,适应了生活,他在离群独居中苦中求乐,找到了伙伴,认识了友好的黑人和“星期五”他们。不过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危难总是在鲁滨孙身上发生,在海滩上,他进行了一次别开生面的恶战,险些丢失了性命。

当找到救星时,可好景不长,大船又被夺,但鲁滨孙不畏艰难地战斗着。最终,他以智慧和所掌握的知识回到了故乡,回到了阔别35年的故乡。在岛上生活了28年2个月19天。啊,多么长的时间,表明了鲁滨孙不轻言放弃、坚定地克服困难的顽强意志,是多么的不容易啊!

看完这本书,我从中理解了人在逆境中只有依靠自已的智慧和所掌握的知识,不向恶劣的自然环境低头,不轻言放弃,就能克服重重困难,最终到达胜利的彼岸。

朋友们,你们不妨也看看这本书,或许它会使你勇于面对困难,取得成就,也有可能会使你从失败中站起来,重新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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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三年级

全文共 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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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笛福的著作《鲁滨逊漂流记》,我回味无穷。

小说的主人公鲁滨逊是一个意志坚强、勇敢机智的人,我很敬佩他。《鲁滨逊漂流记》一书中记述了主人公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不幸遭遇了可怕的暴风雨的袭击,除他以外,船上所有人无一幸免于难。之后,他被置身于一个荒无人烟的岛上。起先,他的心中充满了无助和孤独,不知应如何在这座荒岛上生存下去,但是,他又不断安慰自己,激励自己,凭着自己的智慧和勇气,克服了无数的困难,在荒岛上读过了28年的时光,最终获救……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第一个想法就是:好看,再读一遍!以至我又把这本书连读了两遍才罢休。读完三遍之后,我真的觉得鲁滨逊是一个“verylucky”的人。第一,在轮船遇难之时,只有他一个人死里逃生。第二,在流落荒岛后,他并没有死,而是在28年后又重返文明世界。但这却不时真正的“幸运”。因为,在他初到荒岛时,如果不是那种坚强的毅力支持着,估计他早会因意志消沉而死了!

这本书告诉我们,当你遇险时,一定不要惊慌失措,要沉着冷静,要又坚强的毅力,并教了我们许多野外生存知识,我们一定要像鲁滨逊那样,做个意志坚强、勇敢机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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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与书的相遇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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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万卷,行万里路”。在每一段旅程中,我可以遇见不同的人、不同的事和不同的片段。在这些旅程中,我会找到一些新的发现。

我在《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中遇见了机智勇敢和知恩图报的美德。当戴安娜的妹妹生病的时候,安妮用她的聪明才智救下了病重的小妹妹;当安妮的成绩落后其他同学的时候,她会努力追上去,最后,竟然成了班上的第一名;当抚养安妮长大的玛丽拉生病的时候,她毅然放弃了学业,回到绿山墙农舍,做了一名乡村教师;

我在《秘密花园》这本书中遇见了友情和幸福。玛丽、科林和迪肯在荒废已久的花园里种花、聊天和野餐,让花园恢复了以前生机勃勃的样子。他们在这个花园里收获了满满的友情。科林的爸爸,也就是玛丽的姨父得知科林的病好了以后,就赶忙从外面回来。他意外地发现科林变成一个健康而有活力的小男孩。他决定留在科林身边,和他幸福地生活在这个花园里。

我在《笨狼的故事》这本书中遇见了快乐和有趣。笨狼家的沙发靠背上长出了2个尖尖的耳朵;笨狼家的面包形状是笨狼的头;笨狼妈妈的平底锅上也长出了2个尖尖的耳朵。当我伤心的时候,我一看这本书,就会忍不住哈哈大笑。

我和书的故事永远不会划上休止符,只会越走越远,越来越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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