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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恨嫁,驸马难当的历史典故(精品20篇)

导语:成语故事是我国历史的一部分,成语是历史的积淀,每一个成语的背后都有一个含义深远的故事,是我国几千年以来人民智慧的结晶。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主恨嫁,驸马难当的历史典故,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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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典故:士别三日,刮目相待

全文共 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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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历史典故,供欣赏,希望您能喜欢。

士别三日,刮目相待

三国时代东吴的吕蒙,可说是一个博学多才的人,周瑜死后,他继任东吴的都督。设计击败了蜀汉的关羽,派部将潘璋把关羽杀死后,不久他也死去。

吕蒙本来是一个不务正业不肯用功的人,所以没有什么学识。鲁肃见了他,觉得没有什么可取的地方,后来,鲁肃再遇见他时,看见他和从前完全不同,是那样威武,踉他谈起军事问题来,显得很有知识,使鲁肃觉得很惊异。便笑着对他开玩笑说:“现在,你的学识这么好,既英勇,又有如谋,再也不是吴下的阿蒙了。”

吕蒙答道:“人别后三天,就该另眼看待呀!”吕蒙的话,原文是“士别三日,刮目相待。”

后来的人,便用“士别三日”这句话,来称赞人离开后不久,进步很快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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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嫁人当嫁登徒子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3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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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玉是楚国第一美男子,也是楚国有名的才子。在他家的隔壁,住着一位绝世美女,名叫姜离。姜离倾慕宋玉许久,经常趴在墙头偷偷地看宋玉,这一看就是三年。可宋玉对她毫不动心,还把围墙加高了,这让姜离十分伤心。

这天,姜离又爬上梯子,趴在墙头看宋玉读书。看了一会儿,姜离学了几声狸叫。可宋玉还是专心看书,看都不看她一眼。

突然,姜离一不留神,脚下一滑,重重地摔了下来。等她醒来的时候,只觉得眼前一片漆黑。她想坐起来,可是浑身疼痛,动不了。这时,她听见一个男人低低的哭声。男人边哭边说:“只要能让她还魂,我愿意把我的阳寿分一半给她。”

姜离有点迷糊,这是什么地方?她用手摸了摸,四处都是木板,随手敲了敲,发出咚咚的声音。男人停止了哭声,搬开了什么东西。姜离突然觉得眼前一亮,她看清了眼前的这个男人,正是同村的登徒子。登徒子脸上露出惊喜的表情,说:“姜离,你真的还魂了!”

姜离疑惑地问:“我这是在哪里?”登徒子说:“你从梯子上摔下来,当场摔死了,你家人已为你入殓待葬。我趁夜里无人,想为你招魂,没想到你真的还魂了。”

借着烛光,姜离看了看,自己确实躺在棺材里。她试图坐起来,却疼得皱了皱眉:“我伤得很重吗?我的脸有没有受伤?”

登徒子犹豫着说:“你的脸也受伤了,不过,总会好的。”

姜离发现棺材内的陪葬品里有块铜镜,就伸手拿了起来,当她看见镜中自己的脸时,立即把镜子扔了。那脸布满伤痕,肿得像猪头一样。姜离哭着说:“我宁愿死,也不要还魂,你为什么要让我活过来?” 她不知道,其实根本不是登徒子让她还魂,而是她根本就没死。

登徒子手足无措地说:“别哭,别哭,因为……因为我喜欢你。”

姜离抽泣着说:“我这个样子,你还会喜欢吗?”

登徒子坚定地说:“当然喜欢。小时候,我家搬到这个村子里,别的孩子都欺负我,只有你不欺负我,还和我一起玩,有什么吃的也会分给我,从那时起,我就喜欢你。”

姜离伤心地说:“那你带我走吧,我不想让人看见我现在的样子。”其实,她最怕的是让宋玉知道自己变成了丑女。

于是,登徒子在棺材里放了些东西,让棺材的分量不会减轻,然后悄悄把姜离带回了家。

从此,姜离就藏在登徒子家里养伤。伤好以后,姜离还是很丑,嘴唇裂了,牙齿缺了,腰不直了,走路还一瘸一拐的。她不愿继续在家乡生活,就让登徒子带着她离开了村子,搬到了都城。

不久,两人成了亲,登徒子对姜离很好,他们生了五个孩子,日子过得平平淡淡。登徒子很努力,在楚襄王手下谋得了官职。

不过,姜离对于自己的毁容依然耿耿于怀,每次出门都以黑纱蒙面。一天,姜离正在集市上买东西,人群忽然骚动起来。原来,前面来了个美男子,大家都在争相围观。

待看清那个美男子时,姜离呆住了,竟然是宋玉。宋玉走过去之后,人们还在议论纷纷,说宋玉真的是才貌双全啊。

姜离正准备回家,忽然人群又骚动起来,有人说:“快看啊,那就是天下最好色的男人登徒子。”听到登徒子三个字,姜离心里一惊,她往那个人指的方向望过去,天哪!真的是自己的丈夫登徒子。为什么丈夫是天下最好色的人呢?他到底做了些什么?

登徒子经过时,有人向他扔石头,吐口水。姜离觉得很丢脸,她闷闷不乐地回到家,很长时间都没有出门。

后来,她要去给孩子买布做新衣服,这才又去了集市。卖布的老板认识姜离,他偷偷告诉了其他的顾客,于是大家都知道了姜离是最好色的男人登徒子的老婆,对着姜离指指点点。姜离受不了那些人异样的目光,布也没买就回家了。

此后,姜离每次出门,都会被人认出,指指点点。她吓得不敢出门了,质问登徒子:“为什么人家都说你是好色之徒?你做了什么?”

登徒子摇摇头说:“我绝没有做什么奸淫之事,那些人都是乱嚼舌头,你千万不要信。”

不管姜离怎么逼问,登徒子都说他没做什么,为此两人常常吵架。姜离觉得自己很倒霉,怎么嫁了个这么不堪的丈夫。

登徒子的坏名声越传越广,后来,整个都城的男女老少都知道他是最好色的人。有些无聊的人还跑到他家门口来围观。姜离再也受不了这样的日子,她偷偷离开了都城,回到了日夜思念的故乡。

可村里没有人认识她,连她的父母都不认识她。姜离很绝望,天下之大,竟没有自己的容身之处。不过,村里人也都知道,登徒子是最好色的男人。她问了很多人,为什么说登徒子是最好色的男人?大家都说不知道,都是听别人说的。

后来,有个读书人告诉姜离,登徒子之所以臭名远播,是因为宋玉写了篇《登徒子好色赋》。姜离找来了那篇赋,看过之后,她哭了,决定立即回家。

那篇赋是这样写的:登徒子对楚襄王说,宋玉好色,希望不要让他出入后宫。楚襄王就找来宋玉询问。宋玉说,我不好色。天下的美女,莫过于楚国的女子;楚国的美女,莫过于我家乡的女子;我家乡最美的女子是我东边邻居家的姑娘,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总之是美得无与伦比,恰到好处。就是这样一位美女趴在墙头看了我三年,我都没动心,我能算好色吗?而登徒子娶了个老婆,丑得出奇,他却很喜欢。可见,只要是个女人,他都喜欢,他才是真正的好色之徒。楚襄王觉得宋玉说的有道理。

姜离觉得宋玉这是在诡辩,根本没有道理,而楚襄王居然还相信了,真是糊涂。

回到都城后,姜离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先去找宋玉。她打听到宋玉的住址,然后守在宋玉家门口,等宋玉出门的时候,她喊了一声:“宋玉!”

宋玉循着她的声音望过来,问:“你是谁?听你的声音好像有些熟悉。”

姜离淡淡地说:“我是你曾经的邻居——姜离。”

宋玉诧异地说:“啊?不可能,她早就死了。”

姜离说:“我没有死,我被人救了,然后来到了都城。”

姜离蒙着面纱,只露出一双漂亮的眼睛在外面。

宋玉看着她,有些激动:“真的是你?”

姜离点点头说:“我来只是想问问你,当年我趴在墙头看你,你不喜欢我也就算了,为什么还要在《登徒子好色赋》里编派我,让世人都嘲笑我?”

宋玉向姜离行了一个礼,说:“那篇赋其实不是我写的,要怪只能怪登徒子,他在襄王面前说我坏话,我只好反驳他。后来这件事传了出去,有人以我的名义写了那篇赋。难道你真的趴在墙头看过我吗?”

姜离惊讶地说:“当然,难道你不知道吗?”

宋玉摇摇头说:“我不知道啊,我看书太多,眼睛不好。当年,我听说你是楚国最美丽最善良的姑娘,对你很是爱慕,可惜我从来看不清你。每当我在院子里读书,就有一只狸蹲在墙头,我老是幻想那是你在看我,弄得我无心读书,所以我数次把围墙加高。”

姜离听了差点晕倒,激动地说:“那不是你的幻想,那就是我呀!你每次读书,我就趴在墙头看你,我想引起你的注意,但又不敢喊你的名字,所以我就学狸叫。你把围墙加高,害得我从上面摔下来,当时就摔死过去了。”

宋玉更加激动了:“我根本不知情,当时,你家人说你暴病身亡,我难过了很久,后来就离开了村子。现在,我们又见面了,说明我们缘分未尽。我至今尚未娶妻,你嫁我可好?”

姜离心下悲痛,现在才说这话,已经太晚了。看着宋玉俊美的面容,她真的不忍拒绝。可此时,她心里更惦记的却是登徒子。她觉得最爱她的还是登徒子。宋玉如果看到了她现在的面容,也许会嫌弃她的。只有登徒子始终如一,他才是最专一的男人,最好的丈夫。

想到这里,姜离对宋玉说:“对不起!我早已嫁人了,我的丈夫就是登徒子!他是全天下最好的丈夫。”宋玉一听,惊呆了。

姜离默默地离开了,回到了家里。登徒子见她回来了,非常高兴,关切地问她这些天去了哪里。姜离看着丈夫,突然觉得他比宋玉更好看。她轻轻抱住了丈夫,说:“现在,我知道人家为什么说你是好色之徒了。我要写一篇赋,名字就叫《嫁人当嫁登徒子》,为你正名,让世人知道你是最好的丈夫。”

登徒子抱紧她说:“别人怎么看我,并不重要,只要你回来就好。”

后来,姜离真的写了一篇《嫁人当嫁登徒子》,可惜她没有名气,这篇赋没有流传出去。而宋玉的名气太大了,那篇《登徒子好色赋》广为流传。

到了后世,登徒子就成了色狼的代名词,他真是史上最冤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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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子重耳流亡他国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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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重耳是晋献公的儿子。晋献公年老的时候,宠爱一个妃子骊姬,想把骊姬生的小儿子奚齐立为太子,把原来的太子申生杀了。太子一死,献公另外两个儿子重耳和夷吾都感到危险,逃到别的诸侯国去避难了。

晋献公死后,晋国发生了内乱。后来夷吾回国夺取了君位,也想除掉重耳,重耳不得不到处逃难。重耳在晋国算是一个有声望的公子。因此一批有才能的大臣都愿意跟着他。

重耳先在狄国住了十二年,因为发现有人行刺他,又逃到卫国。卫国看他是个倒运的公子,不肯接待他。他们一路走去。走到五鹿(今河南濮阳东南)地方,实在饿得厉害,正瞧见几个庄稼人在田边吃饭。重耳他们看得更加口馋,就叫人向他们讨点吃的。

庄稼人懒得理他们,其中有一个人跟他们开个玩笑,拿起一块泥巴给他们。重耳冒了火,他手下的人也想动手揍人了。随从的有个叫狐偃的连忙拦住,接过泥巴,安慰重耳说:“泥巴就是土地,百姓给我们送土地来啦,这不是一个好兆头吗?”

重耳也只好趁此下了台阶,苦笑着向前走去。

重耳一班人流亡来到齐国。那时齐桓公还在,待他挺客气,送给重耳不少车马和房子,还把本族一个姑娘嫁给重耳。

重耳觉得留在齐国挺不错,可是跟随的人都想回晋国。

随从们背着重耳,聚集在桑树林里商量回国的事。没想到桑树林里有一个女奴在采桑叶,把他们的话偷听了去,告诉重耳的妻子姜氏。姜氏对重耳说:“听说你们要想回晋国去,这很好哇!”

重耳赶快辩白,说:“没有那回事。”

姜氏一再劝他回国,说:“您在这儿贪图享乐,是没有出息的。”可重耳总是不愿意走。当天晚上,姜氏和重耳的随从们商量好,把重耳灌醉了,放在车里,送出齐国,等重耳醒来,已离开齐国很远了。

以后,重耳又到了宋国。宋襄公正在害病,他手下的臣子对狐偃说:“宋襄公是非常器重公子的。但是我们实在没有力量发兵送他回去。”

狐偃说:“这我们全明白,我们就不再打扰你们了。”

离开宋国,又到了楚国。楚成王把重耳当做贵宾,还用招待诸侯的礼节招待他。楚成王对待重耳好,重耳也对成王十分尊敬。两个人就这样交上了朋友。

有一次,楚成王在宴请重耳的时候,开玩笑地说:“公子要是回到晋国,将来怎样报答我呢?”

重耳说:“金银财宝贵国有的是,叫我拿什么东西来报答大王的恩德呢?”

楚成王笑着说:“这么说,难道就不报答了吗?”

重耳说:“要是托大王的福,我能够回到晋国,我愿意跟贵国交好,让两国的百姓过太平的日子。万一两国发生战争,在两军相遇的时候,我一定退避三舍。”(古时候行军,每三十里叫做一“舍”。“退避三舍”就是自动撤退九十里的意思。)

楚成王听了并不在意,却惹恼了旁边的楚国大将成得臣。等宴会结束,重耳离开后,成得臣对楚成王说:“重耳说话没有分寸,将来准是个忘恩负义的家伙。还不如趁早杀了他,免得以后吃他的亏。”

楚成王不同意成得臣的意见,正好秦穆公派人来接重耳,就把重耳送到秦国(都城雍,在今陕西凤翔东南)去了。

原来秦穆公曾经帮助重耳的异母兄弟夷吾当了晋国国君。没想到夷吾做了晋国国君以后,反倒跟秦国作对,还发生了战争。夷吾一死,他儿子又同秦国不和。秦穆公才决定帮助重耳回国。

公元前636年,秦国护送重耳的大军过了黄河,流亡了十九年的重耳回国即位。这就是晋文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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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霸王别姬历史典故

全文共 9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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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别姬这一凄美的爱情故事一直被人们传颂,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下面是小编分享的霸王别姬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

霸王别姬成语解释

霸王别姬 [ bà wáng bié jī ]

【解释】:姬:指西楚霸王项羽的宠妾虞姬。形容英雄末路的悲壮情景。

霸王别姬成语出处

【出处】《史记·项羽本纪》记载:霸王项羽在和汉高祖刘邦争夺封建统治权的战争中,最后兵败,自知大势已去,在突围前夕,不得不和虞姬诀别。

霸王别姬历史典故

有美人名虞,常幸从;骏马名骓,常骑之。于是项王乃悲歌慷慨,自为诗曰:“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歌数阕,美人和之。项王泣数行下,左右皆泣,莫能仰视。

“有美人名虞”,但是并没有以后世流传的“虞姬”其名称唿;直到唐《括地志》等书才出现“虞姬”其名。当然,“姬”只是代称,并非虞姬的本名。五代时期的词牌名则干脆以“虞美人”唿之。

班固在《汉书·司马迁传》中说:“司马迁据《左氏》、《国语》,采《世本》、《战国策》,述《楚汉春秋》,接其后事,讫于天汉。”其中《楚汉春秋》一书乃汉初陆贾所着,至南宋时亡佚。毫无疑问,司马迁着《史记》时参考过《楚汉春秋》一书:“盖司马迁撰《史记》据《楚汉春秋》,故其言秦、汉事尤详。”(王利器)可是,《楚汉春秋》中记载的“美人和之”的和歌,注重细节兼好奇的司马迁却没有录入《史记》。唐张守节《史记正义》从《楚汉春秋》中引录了这首和歌:歌曰:汉兵已略地,四方楚歌声,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

一直以来,就有人怀疑这首和歌是后世的伪作,理由是秦汉没有如此成熟的五言诗。但是,《汉书·外戚传》记录的戚夫人哀歌却已是相当成熟的五言诗:“子为王,母为虏,终日舂薄幕,常与死为伍!相离三千里,当谁使告女?”郦道元《水经注·河水》记录的秦时民谣也已是相当成熟的五言诗:“生男慎勿举,生女哺用脯。不见长城下,尸骸相支柱。”因此,《楚汉春秋》所录的这首和歌并非伪作,应无问题。

《楚汉春秋》和《史记·项羽本纪》是“霸王别姬”故事的最早记载,二书都没有涉及虞姬的结局。以常情度之,虞姬不可能活下来,否则就不会有民间口耳相传的虞姬自刎情事,就不会至唐时尚有“项羽美人冢”的地望方位。垓下一战,四面楚歌声中,饮剑楚帐只能是虞姬唯一的结局。

[霸王别姬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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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莎士比亚的失误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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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可以说是世界最为著名的大文豪,人们称其为语言大师、文学巨匠。他的作品历来为众人所推崇。可是,大师也难免有失误,但即使其宏篇巨著中出现了小小的瑕疵,也并不影响大师的威望。

莎士比亚的代表作《哈姆莱特》是人们十分熟悉的著名悲剧。剧中丹麦国王的弟弟怀有杀兄篡位的阴谋,以水银灌入国王耳中将他毒死,从而引出王子复仇的动人故事。莎翁在这里有个小小的错误:水银不会致人死命。我们姑且假定国王曾经患过中耳炎并造成耳膜的穿孔,“无孔不入”的水银能通过穿孔流经咽喉而到达胃肠,但分子状态的水银不会产生毒性,更不会将人毒死。一般听说的汞中毒是指汞化合物或汞蒸气的中毒,能由耳道灌入的微量水银在常温下绝不会蒸发出足以致命的汞蒸气。

在另一部名剧《裘里斯·凯撒》第二幕第二场中,凯撒问勃鲁托斯:“现在几点钟啦?”勃鲁托斯回答说:“已经敲过8点了。”可是能够敲点报时的钟,是在凯撒被刺后约1400年后才发明的,准确点说是1335年首次在意大利米兰制造的。

以上这些,莎士比亚当时一定没有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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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人琴俱亡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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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琴俱亡说的是睹物思人,无法分割的兄弟情谊。下面是小编分享的人琴俱亡历史典故,一起来看一下吧。

【出处】(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伤逝》。

【释义】琴:古琴;俱:全,都;亡:死去,不存在。人去世了,琴的音调也不再美妙了。形容看到遗物,怀念死者的悲痛心情。

【历史典故】

王徽之是东晋大书法家王羲之的儿子,他性格豪放超脱、不受约束,为人十分洒脱。他有个弟弟叫王献之,字子敬,不仅精通书法,而且擅长绘画,与父亲王羲之齐名,并称“二王”。

兄弟俩的感情非常好,他们常在晚上一起读书,边读边议。有一晚,两人一起读《高士传赞》,献之忽然拍案叫起来:“好!井丹这个人的品行真高洁啊!”井丹是东汉人,精通学问,不媚权贵,所以献之赞赏他。徽之听了就笑着说:“井丹还没有长卿那样傲世呢!”长卿就是汉代的司马相如,他曾冲破封建礼教的束缚,和跟他私奔的才女卓文君结合,这在当时社会里是很不容易的,所以徽之说他傲世。

当时有个术士说:“人的寿命快终结时,如果有活人愿意代替他死,把自己的余年给他,那么将死的人就可活下来。”徽之听说了此事,便说:“我的才德不如弟弟,就让我把余年给他,我先死好了。”术士摇摇头说:“代人去死,必须自己寿命较长才行。现在你能活的时日也不多了,怎么能代替他呢?”没多久,献之便去世了。

家人怕徽悲痛,没有把这个消息告诉他。徽之一直很惦记弟弟,但始终没有消息。一天,他实在忍不住,便问家人:“子敬的病怎样了?为什么很久没有听到他的消息?是否出事了?”家人含含糊糊,欲言又止。徽之便明白了,悲哀地说:“子敬已经去了!是吗?”家人见再也瞒不下去了,便说了实话。

徽之听了居然一声不哭,只是下了病榻,吩咐仆人准备车辆去奔丧。到了献之家,他在灵床上坐了下来,命人把献之生前最喜爱的琴取来,想弹首曲子。但调了半天弦,都没调好。于是举起琴往地上一摔,悲痛地说:“子敬!子敬!如今人琴俱亡!”意思是说:“子敬啊子敬,你是人和琴同时死去了啊!”说罢,他便昏了过去。徽之因极度悲伤,没过多久就病情加重了,一个多月后,他也离世而去。

【成长心语】

睹物思人是一种最常见的怀念方式。当亲人离我们而去时,我们对他们的思念无以复加,对他们的思念无处宣泄,所以,我们只能回到当初共同生活的地方,或者是现在仍然充满他们气息的地方,悼念他们,悼念已经逝去的岁月,悼念曾经的幸福时光。在我们的眼中,他们曾经拥有的美好,也随着他们的离去而一并消失了,正如王徽之所说的“人琴俱亡”。但我们不能像王徽之一样停下前进的脚步,因为我们与他们之间深厚的情谊始终存在,因此,我们必须在他们离开后,将他们未能完成的人生,延续下去,这才是慰藉他们最好的方法。

[人琴俱亡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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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信陵君救赵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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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有人论《史记》说:“读一部《史记》,如直接当时人,亲睹其事,亲闻其语,使人乍喜乍愕、乍惧乍泣,不能自止,是子长叙事入神处。”这话一点不假,《信陵君窃符救赵》就是这样,真可以说,通篇充满诗情画意,使人百读不厌。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信陵君救赵的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信陵君窃符救赵这件事,发生在周赧王五十七年,即公元前258年,当时属战国末期,秦国吞并六国日亟,战争进行得频繁而激烈。秦又乘胜进围赵国首都邯郸,企图一举灭赵,再进一步吞并韩、魏、楚、燕、齐等国,完成统一中国的计划。主要记叙了信陵君礼贤下士和窃符救赵的始末,表现出信陵君仁而下士的谦逊作风和救人之困的义勇精神。

【典故】

楚国派兵救赵的同时,魏国也接受了赵国求援的要求。魏安釐王派大将晋鄙(音bǐ)率兵救赵国。

秦昭襄王一听到魏、楚两国发兵,亲自跑到邯郸去督战。他派人对魏安釐王说:“邯郸早晚得被秦国打下来。谁敢去救,等我灭了赵国,就攻打谁。”魏安釐王被吓唬住了,连忙派人去追晋鄙,叫他就地安营,别再进兵。晋鄙就把十万兵马扎在邺城(今河北临漳县西南),按兵不动。

赵国派使者向魏国催促进兵。魏安釐王想要进兵,怕得罪秦国;不进兵吧,又怕得罪赵国,只好不进不退地停着。赵孝成王十分着急,叫平原君给魏国公子信陵君魏无忌写信求救。因为平原君的夫人是信陵君的姐姐,两家是亲戚。

信陵君接到信,三番五次地央告魏安釐王命令晋鄙进兵。魏王说什么也不答应。信陵君没有办法,对门客说:“大王不愿意进兵,我决定自己上赵国去,要死也跟他们死在一起。”

当时,不少门客愿意跟信陵君一起去。

信陵君有个他最尊敬的朋友,叫做侯嬴(音yíng)。信陵君跟侯嬴去告别。侯嬴说:“你们这样上赵国去打秦兵,就像把一块肥肉扔到饿虎嘴边,不是白白去送死吗?”

信陵君叹息着说:“我也知道没有什么用处。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

侯嬴支开了旁人,对信陵君说:“咱们大王宫里有个最宠爱的如姬,对不对?”

信陵君点头说:“对!”

侯嬴接着说:“听说兵符藏在大王的卧室里,只有如姬能把它拿到手。当初如姬的父亲被人害死,她要求大王给她寻找那个仇人,找了三年都没有找到。后来还是公子叫门客找到那仇人,替如姬报了仇。如姬为了这件事非常感激公子。如果公子请如姬把兵符盗出来,如姬一定会答应。公子拿到了兵符,去接管晋鄙的兵权,就能带兵和秦国作战。这比空手去送死不是强多吗?”

信陵君听了,如梦初醒。他马上派人去跟如姬商量,如姬一口答应。当天午夜,乘着魏王熟睡的时候,如姬果然把兵符盗了出来,交给一个心腹,送到信陵君那儿。

信陵君拿到兵符,再一次向侯嬴告别。侯赢说:“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万一晋鄙接到兵符,不把兵权交给公子,您打算怎么办?”

信陵君一楞,皱着眉头答不出来。

侯嬴说:“我已经给公子考虑好了。我的朋友朱亥(音hài)是魏国数一数二的大力士。公子可以带他去。到那时候,要是晋鄙能痛痛快快地把兵权交出来最好;要是他推三阻四,就让朱亥来对付他。”

信陵君带着朱亥和门客到了邺城,见了晋鄙。他假传魏王的命令,要晋鄙交出兵权。晋鄙验过兵符,仍旧有点怀疑,说:“这是军机大事,我还要再奏明大王,才能够照办。”

晋鄙的话音刚落,站在信陵君身后的朱亥大喝一声:“你不听大王命令,想反叛吗?”

不由晋鄙分说,朱亥就从袖子里拿出一个四十斤重的大铁锥,向晋鄙劈头盖脑砸过去,结果了晋鄙的性命。

信陵君拿着兵符,对将士宣布一道命令:“父子都在军中的,父亲可以回去;兄弟都在军中的,哥哥可以回去;独子没兄弟的,都回去照顾他的父母;其余的人都跟我一起救赵国。”

当下,信陵君就选了八万精兵,出发去救邯郸。他亲自指挥将士向秦国的兵营冲杀。秦将王龁没防备魏国的军队会突然进攻,手忙脚乱地抵抗了一阵,渐渐支持不住了。

邯郸城里的平原君见魏国救兵来到,也带着赵国的军队杀出来。两下一夹攻,打得秦军像山崩似地倒了下来。

秦国多少年来,没有打过这么一个大败仗。王龁带兵败退,还有二万名秦兵被赵兵围困住,投降了。

信陵君救了邯郸,保全了赵国。赵孝成王和平原君十分感激,亲自到城外迎接他。

楚国春申君带领的救赵的军队,还在武关观望,听到秦国打了败仗,邯郸解了围,就带兵回楚国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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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历史典故

全文共 10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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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亥岁二首僖宗广明元年

年代:【唐】

作者:【曹松】

体裁:【七绝】

泽国江山入战图,生民何计乐樵苏。

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

传闻一战百神愁,两岸强兵过未休。

谁道沧江总无事,近来长共血争流。

此诗题作《己亥岁》,题下注:“僖宗广明元年。”按“己亥”为广明前一年即乾符六年的干支,诗大约是在广明元年追忆去年时事而作。“己亥岁”这个醒目的诗题,就点明了诗中所写的是活生生的社会政治现实。

安史之乱后,战争先在河北,后来蔓延入中原。到唐末又发生大规模农民起义,唐王朝进行穷凶极恶的镇压,大江以南也都成了战场。这就是所谓“泽国江山入战图”。诗句不直说战乱殃及江汉流域(泽国),而只说这一片河山都已绘入战图,表达委婉曲折,让读者通过一幅“战图”,想象到兵荒马乱、铁和血的现实,这是诗人运用形象思维的一个成功例子。

随战乱而来的是生灵涂炭。打柴为“樵”,割草为“苏”。樵苏生计本来艰辛,无乐可言。然而,“宁为太平犬,勿为乱世民”,在流离失所、挣扎于生死线上的“生民”心目中,能平平安安打柴割草以度日,也就快乐了。只可惜这种樵苏之乐,今亦不可复得。用“乐”字反衬“生民”的不堪其苦,耐人寻味。

迸代战争以取首级之数计功,战争造成了残酷的杀戮,人民的大量死亡。这是血淋淋的现实。诗的前两句虽然笔调轻描淡写,字里行间却有斑斑血泪。这就自然逼出后两句沉痛的呼告。

“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这里“封侯”之事,是有现实针对性的:乾符六年(即“己亥岁”)镇海节度使高骈就以在淮南镇压黄巢起义军的“功绩”,受到封赏,无非“功在杀人多”而已。令人闻之发指,言之齿冷。无怪诗人闭目摇手道“凭君莫话封侯事”了。一个“凭”字,意在“请”与“求”之间,语调比言“请”更软,意谓:行行好吧,可别提封侯的话啦。词苦声酸,全由此一字推敲得来。

末句更是一篇之警策:“一将功成万骨枯”。它词约而义丰。与“可怜白骨攒孤冢,尽为将军觅战功”(张《吊万人冢》)之句相比,字数减半而意味倍添。它不仅同样含有“将军夸宝剑,功在杀人多”(刘商《行营即事》)的现实内容;还更多一层“士卒涂草莽,将军空尔为”(李白《战城南》)的意味,即言将军封侯是用士卒牺牲的高昂代价换取的。其次,一句之中运用了强烈对比手法:“一”与“万”、“荣”与“枯”的对照,令人触目惊心。“骨”字极形象骇目。这里的对比手法和“骨”字的运用,都很接近“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惊人之句。它们从不同侧面揭示了封建社会历史的本质,具有很强的典型性。前三句只用意三分,词气委婉,而此句十分刻意,掷地有声,相形之下更觉字字千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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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历史典故:破釜沉舟之计

全文共 1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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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破釜沉舟,比喻不留退路,非打胜仗不可,下决心不顾一切地干到底。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历史故事,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项梁听了谋士范增的建议,整顿起义队伍,并把原楚怀王的孙子孙心找来立为楚王,并仍然称作楚怀王。

再说项梁连续打了几个胜仗,杀得章邯落花流水。项梁于是骄傲了,不把秦军放在眼里。谁知,章邯卷土重来,向项梁发起猛烈反扑。项梁猝不及防,战死了,项羽、刘邦也被迫撤退到彭城。

章邯乘胜前进,指挥秦军北上,一口气打下了赵国(不是战国时代的赵国,而是新建立的一个政权)都城邯鄣。赵王歇慌忙逃到巨鹿(今河北平乡西南),连连派人去向楚怀王搬救兵。

楚怀王便召见将士,想进攻京城咸阳。他说:“谁先打进咸阳,就封谁为王。”

项羽、刘邦都愿意去。楚怀王让刘邦去打咸阳;叫项羽往北方去打章邯,围困巨鹿的三十万秦军。项羽急着要替叔父项梁报仇,正想跟章邯拼个死活。楚怀王怕项羽势力太大,不容易管束,就拜宋义为上将军;拜项羽为副将,封他为鲁公;范增为末将,率领二十万大军往巨鹿去打章邯。

公元前207年,宋义率领楚军,到了安阳(今河南安阳西南)停了十多天,急得项羽跑到宋义跟前,多次央告进军。宋义害怕秦军太强,按兵不动。到第四十六天时,项羽再次要求进军。宋义拍着案桌,怒气冲冲地说:“你反了吗?怎么敢不服从我的命令!”项羽大怒,趁势拔出宝剑来把他杀了。

项羽出来对将士们说:“宋义违背大王的命令,按兵不动。我奉了大王的密令,已经把他治死了。”

将士们就公推项羽代理上将军。项羽打发人向楚怀王报告,楚怀王只好立项羽为上将军。

项羽派英布和蒲将军带领两万人马渡过漳河。一交锋秦军就吃了败仗。项羽率领所有的军队都渡过河去,等到全军都渡过了漳河,他吩咐士兵,各人带上三天干粮,把军队里做饭的锅都砸了,把船都凿沉了。成语“破釜沉舟”就是这样来的。他对将士们说:“这一仗,只准进,不准退;三天里头一定把秦兵打败!”

楚军与秦军一交战,项羽咬牙切齿地直奔章邯。章邯本打算假装打败,把项羽引进来,哪儿知道楚兵一个人抵得上秦兵十个,十个就抵上一百。项羽的那支画戟更是神出鬼没,七上八下地一来,就戳倒了无数人马。他骑的那匹乌骓像飞一样地追赶着逃兵。章邯的军队争先恐后地乱跑乱窜,反倒把后面几路接应的军队都冲乱了。章邯自己也逃了。

秦兵死伤一半。这么着,各路诸侯就公推项羽为诸侯上将军,诸侯的军队全由他统领。项羽准备去追赶章邯,谋士范增拦住他说:“章邯还有一二十万人马,一时不容易消灭。赵高这么专横,二世这么昏庸,章邯打了败仗,他们一定不会轻易把他放过去的。我们不如把军队驻扎下来,等他们内部争吵起来,我们直打过去,准能大获全胜。”

果然不出范增所料。章邯把秦军打败仗的情况报告上去,请二世再派兵来。赵高就说章邯无能,请二世查办败将。章邯手下的将军们一个个气得要命,司马欣劝章邯向项羽投降。章邯只好派司马欣到楚营去向项羽求和。范增劝项羽不要计较过去的仇恨,项羽同意了,还跟章邯订立盟约,封他为雍王,立司马欣为秦军上将军,叫他带着二十万投降的秦兵走在头里,项羽自己带着章邯,率领着各路诸侯,浩浩荡荡地往西打过去。

章邯投降的消息传到了咸阳,谁都着慌了,可是赵高并不着慌。他早有打算:把一切过错都推在二世身上,把二世杀了,然后投降项羽。他怕大臣不服,就牵着一头鹿到朝堂上,在大臣们面前指着这头鹿对二世说:“这是一匹好马。”

二世笑着说:“丞相别说笑话了,这是一头鹿。”

赵高把脸一绷,说:“怎么不是马?请众位大臣说吧。”大臣中不少人说:“是马!”

但是,说是鹿的大臣,有暗地里给赵高杀了的,也有借个罪名治死了的。宫内宫外大小官员谁敢反对赵高?连二世都怕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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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有关龙潭沟真龙显现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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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潭沟原名叫三叉沟,位于郑州西南李江沟村西隅。该沟大约30丈宽,10余丈深,五六里长,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以前,平时水深数米。它东临李江沟,西接贾鲁河,南至段庄,故名三叉沟。该沟为啥又叫龙潭沟呢?据附近老农李荣建、冯广彦等言传,在很早以前,有一年,郑州西郊久旱无雨,禾苗枯焦,人们万般无奈,只得成群结队抬着白龙王庙的“龙王爷”,敲锣打鼓来到三叉沟南的一个水池前,欲敬神求雨。但是池四周尽是泥浆,无法近前,只得派人挖去淤泥。大家正挖时,突然从泥浆中跳出两条大泥鳅,人们误认为这是龙的化身,就虔诚地捧起这对活宝,放进水池中,意在放龙回潭。于是人们在水池前放好“龙王”,然后烧香摆供,叩头祷告,祈求龙王早降甘露,普救万民。不久,碰巧天降大雨,沟内水波荡漾,人们欢喜异常,更加相信那对大泥鳅就是“龙王爷”。“龙王爷”显灵普降大雨,人们为感恩,在白龙王庙前集会唱大戏庆祝。就将那个水池称为“龙潭”,沟名改为“龙潭沟”。

新中国成立后,经过扫盲教育,人们提高文化知识,破除迷信、愚昧,解放思想,人们不再信什么“龙王爷”了,因此龙潭沟逐渐被遗忘,人们习惯称此沟为三叉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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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著名的历史典故二: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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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师:借鉴。不要忘记过去的经验教训,可以作为以后工作的借鉴。

[语出]  西汉·刘向《战国策·赵策一》:“前事之不忘,后事之师。”

[近义]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

[例句]   南朝·宋·范晔《后汉书·张衡传》:“奢淫谄慢,鲜不夷戮,~也。”

[成语故事]

鲍元前379年,齐国公子因齐即位,自称为王,他就是齐威王。

齐威王,刚临政那几年,不问国事,饮酒作乐,国家日渐衰败,人民生活困难。

有一天,一位姓邹名忌的人前来叩门,自称懂得弹琴,知道威王爱好音乐,特来拜见。

威王召他进来,取琴给他。邹忌只是抚摸着琴弦,并不弹奏。威王问:“先生为何只是抚摸而不弹,是琴不好么?”

邹忌放开琴,严肃地说:“小臣懂得琴理,至于弹琴,那是乐工们的事。”于是邹忌大谈了一通琴理。威王听得不耐烦,打断他的话,说:“先生既懂得琴理,必定善于演奏,愿先生试弹一曲听听。”

邹忌(zōu jì)回答说:“小臣以研究琴理为业,当然善于演奏;大王的职责是治理国家,岂不善于国事么?今大王身居王位而不治理国家,与小臣抚摸琴弦而不弹奏有什么不同?小臣只抚弦而不弹奏,不能满足大王的意愿,大王身居王位而不问政事,恐怕不能满足百姓们的意愿吧!”

威王大为震惊,说:“先生用弹琴的道理劝说我,我懂得先生的用意了!”于是将邹忌留下和他谈论国家大事。

邹忌劝威王节制饮酒,远离女色,讲求实际,区别忠奸,爱护人民,整顿军备,经营霸王的事业。

“前事之不忘,后事之师”,威王心悦诚服,立即拜邹忌为相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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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历史典故:唐伯虎与狂生张灵

全文共 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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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伯虎性情豪放,爱喝酒。他年轻的时候,跟一个号称“狂生”叫张灵的小伙子十分要好。俩人是街坊,常凑到一块饮酒作乐。

有一次,唐伯虎和张灵穿得破破烂烂的,装成了两个要饭的叫花子,上山去玩。走到山脚下,看见几个秀才坐在亭子里,一边喝酒一边作诗。唐伯虎冲张灵挤了挤眼,二人就凑了过去。唐伯虎对秀才们说:“诸位作诗,我们俩能不能也诌(zhōu,编造)上几句啊?”秀才们看他俩那份穷相儿,心里直好笑,打算拿他们开开心,就答应了。

唐伯虎拿笔在纸上写了个“一”字,张灵接着写了个“上”;唐伯虎又写了个“一”,张灵又写了个“上”;连在一起是“一上一上”。秀才们看了哈哈大笑,这叫哪门子诗呀?唐伯虎没理会,接着又写了三个字:“又一上”。然后拉起张灵就走。

秀才们赶紧把他俩拦住了,让他们接着把诗作完。唐伯虎说:“我们得喝足了酒,才能作好诗。”秀才们想看看他俩还出什么洋相,就给他们倒满了酒。俩人一饮而尽。张灵再写了个“一上”。秀才们笑得东倒西歪:“闹了半天这两位‘才子’敢情就会写‘一上’啊!”唐伯虎不管他们的哄笑,自个儿又喝了一大杯酒,然后提笔一气续成了一道七言绝句:

一上一上又一上,

一上上到高山上。

举头红日向云低,

万里江天都在望。

秀才们一看,吃了一惊,没想到这个叫花子还真不简单。再一回头,只见唐伯虎和张灵摇头晃脑,哈哈大笑地走了。

这一天,唐伯虎和张灵出去游玩,又喝了个大醉,张灵趁着酒意,说了个上联:

贾岛醉来非假倒。

贾岛是唐朝后期的诗人,那个有名的“推敲”故事,讲的就是贾岛。张灵在这儿用了谐音异字,拿了个古人的名字——贾岛,来说他俩当时醉得东倒西歪的模样(“非假倒”——要真倒!),还真挺恰当。唐伯虎听了,稍微一琢磨,马上对了一句:

刘伶饮尽不留零。

刘伶(líng)是西晋有名的文人,顶能喝酒了。唐伯虎也用了谐音异字,拿刘伶的名字,来形容他俩喝得滴酒不剩的样子(“不留零”——一滴不剩!),太合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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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历史典故:管鲍之交

全文共 9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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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管仲和鲍叔牙之间深厚的友情,已成为代代流传的佳话。朋友是一种相遇,朋友是一种相互认可,朋友是一种相助,朋友是一种关爱。

【出处】(西汉)司马迁《史记·管仲传》。

【释义】管:管仲;鲍:鲍叔牙;交:交情。春秋时齐人管仲和鲍叔牙相知最深。后常比喻交情深厚的朋友。

历史典故

春秋时期,齐国有一对好朋友,一个叫管仲,另一个叫鲍叔牙。管仲家里很穷,又要奉养母亲。鲍叔牙知道了,就找管仲一起做生意。赚了钱以后,管仲分到很多,鲍叔牙却分到很少。人们纷纷议论管仲是个贪财之人,不讲情谊。鲍叔牙知道后,便替管仲辩解说,管仲不是不讲情谊,他家里情况不好,而且要奉养母亲,多拿一点没有关系的。

管仲和鲍叔牙一起去打仗,每次进攻的时候,管仲都躲在最后面,大家都说他是个贪生怕死的人。鲍叔牙听说后,向人们解释说,管仲不是贪生怕死,只是他得留着命回去照顾家中的老母亲啊!

后来,公子诸当上了国君,他每天吃喝玩乐,任意妄为。鲍叔牙和管仲都预感齐国将会发生内乱,就分别带着公子小白和公子纠逃到莒国和鲁国去了。不久,诸被人杀死,管仲想让纠顺利地当上国君,于是便在暗中对付小白,可惜把箭射偏了,小白不仅没死,还当上了齐国的国王,是为齐桓公。

齐桓公即位后,决定封鲍叔牙为宰相,鲍叔牙却对齐桓公说:“管仲各方面都比我强,应该请他来当宰相才是!”齐桓公惊讶地说:“管仲曾经想要杀我,你居然叫我请他来当宰相?”鲍叔牙却说:“这不能怪他,他是为了帮他的主人才这么做的呀!”齐桓公听了鲍叔牙的话,便请管仲回来当宰相,在管仲的辅佐下,齐国迅速强大起来。

管仲在谈到他与鲍叔牙之间的往事时,曾说:“我曾和鲍叔牙一起做生意,分钱财,自己多拿,鲍叔牙不认为我贪财,他知道我贫穷;我曾经三次作战,三次逃跑,鲍叔牙不认为我胆怯,他知道我家里有老母亲。生我的是父母,了解我的是鲍叔牙啊!”

【成长心语】

管仲和鲍叔牙之间深厚的友情,已成为代代流传的佳话。朋友是一种相遇,朋友是一种相互认可,朋友是一种相助,朋友是一种关爱……但是,朋友最为可贵的还是相互信任。一旦成为知己,一定是彼此了解的,或许细节并不熟悉,但观念必定是了然于胸的,对于对方的行为总是可以作出最符合其初衷的解释。

管仲在鲍叔牙的坟前说过:“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鲍叔牙。”管仲一生因为有这样一个知己,显得更加有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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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故剑情深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21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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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典故现在用的已经不太多了,但是我相信如果人们知道其背后的故事,一定会为那痴痴的爱情而感动,浮想当年吧。

汉武帝是中国历史上武功最盛的皇帝,是最大男人主义的皇帝,他可以金屋藏娇,可以一而再,再而三的废皇后,可以任意屠戮自己的儿孙,可以在晚年痛定思痛下罪己诏来反省,但是我依然不喜欢这个皇帝,也反感那些吹捧他的影视剧,正是由于他,“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之”矛盾的存在与消亡,强盛的汉就这么的去了。

当然我要讲的不是他的故事,而是一个叫做刘病己的小年轻,没错,他姓刘,皇室血脉,但是这是他一生不幸的开始,在他一出生一场巫蛊之祸,死了数万百姓,两个宰相,两名公主,还有皇后曾祖母,以及皇太子祖父全家。作为太子一脉的唯一幸存者,刘病己能保住这一条小命已经是一个奇迹了。

即便如此,刘老猪依然不想放过自己的孙子,只因为一句:“有王气在东监”的相士之言,就派使者持三尺龙泉来取自己4岁孙子的性命,我根本无法想象汉武帝是怎么样的一种心情,他真的敢去直眼面对自己4岁小孙子血淋淋的头颅吗?

所幸的是正直的监狱长保护了刘病己,当初就是他还了两个同是罪犯的乳母养育了病己让还在婴儿就惨遭灭门的刘病己(灭他的门还是他自己的亲爷爷)后来刘病己在市井中长大,娶了许平君为妻,许平君的父亲是刑余之人,是监狱长的部下,本来监狱长喜爱刘病己打算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但是毕竟恐惧于皇族的血腥政治,最后刘病己娶的是糟糠之妻许平君,这两个孩子,其实是在那监狱的深墙里一起玩大的吧。

然而,刘病己与许平君剩下了一个乖巧的儿子,这年,刘病己还未到18岁,幸福快乐的生活就这样持续着,也许真的老百姓要比皇帝生活的快乐的多吧,可是,刘病己的血统注定了,这是被诅咒的血。

聪明绝顶的汉昭帝刘弗陵可惜不能长寿,二十出头就撒手人寰,甚至连后代都没有留下,重臣霍光带领群臣首先迎昌邑王刘贺继位,可是仅仅继位27天,刘贺就被数落出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罪状来,从此被赶下宝座。现在的皇帝不是强势皇帝,真正的强势者是霍光,这个中兴名臣。

接下来继位的是……刘病己,汉宣帝。

这样那光彩夺目的大馅饼突然就到了刘病己身上。刘病己那前十八年,说得好听点是接近百姓,体察了很多深宫中皇子无法体察的民情;说得难听点,对不起了,就像其高祖刘邦一样,是个市井无赖。我情愿相信这近二十的平民生活给刘病己更多的是正面影响。在掖庭中他大概也接触了不少宫闱争斗,至少是耳闻,或者是由于身份特殊而敏感,或者就是天性聪颖,刚登基的刘病己已经显露出智慧。

已改名为刘询的刘病己深知霍光的位高权重。作为武帝的托孤忠臣,霍光的确是兢兢业业为汉家天下着想,但他扶起昌邑王,又把他拉下宝座的能力也不能不让刘询感激之余有几分忌惮。于是刘询对霍光是礼敬有加。“大将军光稽首归政,上谦让不受;诸事皆先关白光,然后奏御。……及昌邑王废,光权益重,每朝见,上虚己敛容,礼下之已甚。”简言之,终霍光之生,刘询对他都是言听计从,百依百顺的。

就只除了一件事。一件让霍光不喜,群臣不乐的大事。这就是立皇后。当时众公卿都认为霍光之女是最佳的皇后人选,甚至于集体上书。为什么?因为霍光与皇室联姻,于霍光是固崇,于皇家则是笼络权臣,于众臣则是更加紧密的团结在以霍光为首的领导班子周围,既然老霍与天子都成了一家人,那么大家多讨好老霍也不算忤逆天子吧?

这时候,皇帝却下了一道莫名其妙的诏书,我在贫微之时曾经有一把旧剑,现在我十分的想念它啊,众位爱卿能否为我将其找回来。(“上乃召求微时故剑”——《汉书》)。总算群臣也是揣摩上意的好手,开始一个个请立许氏为皇后。

故剑情深的浪漫典故从此开始流传,这是中国历史上一道最浪漫的诏书,一道王子对贫女的许诺,即便我害怕霍光,即便群臣们害怕霍光,即便这个天下让我去委屈求全。但是我不能没有你,在我困顿的日子里,是你支持着我,给我幸福,给我快乐。我们那欢乐的时光,我必须让你,母仪天下,因为你才是我真正最爱的人。

许平君是历史上最幸福的皇后吗?应该是,因为只有她是与自己爱的人自由恋爱,幸福生活在一起的,只有她才能感觉到故剑情深的感动,三宫六院,宫怨深深,但是这里也有一曲传诵了2000年的伟大爱情。

然而,皇家的血统必然是一个悲剧的诅咒……

许平君立后第三年,再一次幸福的怀上了病己的孩子,就在她生下这个帝国的小公主的时候,霍光的夫人霍显买通女医淳于衍,用产妇忌服的虎狼药送许后归了天。史书上自然不会记载刘询的悲痛,他只能接受这产后血崩的事实,把爱妻葬在了自己百年之地——杜陵的南园。南园遗爱……为什么幸福不能长久,为什么那个不懂政治只是陪伴在我身边的人要为政治而牺牲,南园遗爱,千古帝王唯一叹,中国的帝王居住在红色的血与黄色的金之中,真正快乐的能有几人。

南园遗爱,故剑情深,唯一的爱也要牺牲在政治旋涡里。

霍光的女儿成君如愿以偿地入宫做了皇后。不过,这只是另一出悲剧的开始,成君用一颗女孩子的心爱着自己的丈夫,悉心抚养平君留下的儿子,她的内心一定想成为一个好妻子吧——可是她是霍光的女儿。到了霍光逝世以后。刘询对于他如芒在背的积怨,再加上有关许后死因的丝丝风闻,终于到了爆发的时候。霍氏被灭族,皇后也顺理成章地被废。汉宫怨,君不见白头。

被诅咒的皇家血统。被诅咒的皇家政治。

可是我们却记得故剑情深,我们却记得这份不离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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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有关花蕊夫人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3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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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蜀主孟昶少年风流,为寻找不到美女闷闷不乐,后来,有一位心腹太监在青城明察暗访终于物色到一位美女。这位美女体态轻盈,浅着粉黛,容颜绝世,给人一种空谷幽兰自然淡雅之感,孟昶如获至宝,立即留在宫中,封为慧妃。慧妃喜欢芙蓉花和牡丹花,孟昶投其所好,特地为她修了一座牡丹苑,还下令在城墙上种满芙蓉花,连寻常百姓家也要家家栽种。每到芙蓉花开时节,成都城中花团锦簇,争奇斗艳,红如火,白似雪,远看如朝霞灿烂,近闻花香浓郁,从此,成都也得了雅号,叫“锦城”。孟昶带着慧妃登城饮酒赏花,望着花丛中的美人,感慨地说:“你真美呀!这芙蓉不足以形容你的柔媚,这牡丹不足以形容你的明艳,你是人中之花,花中之蕊。啊,朕封你为花蕊夫人。”

公元964年,宋太祖赵匡胤发兵南击后蜀,蜀军不堪一击,孟昶只得自缚请降,成了北宋的阶下囚。花蕊夫人也成了囚徒,陪孟昶被押解进京。

宋太祖早闻花蕊夫人之名,令立即召见。只见花蕊夫人腰似弱柳,眉含远山,唇若朱涂,确实是蜀国第一丽人。为掩饰自己的失态,宋太祖竟厉声指责花蕊夫人说:“人说女色是亡国祸水,你倚仗美貌,使孟昶荒于游乐,败了国家,该当何罪?”花蕊夫人面无惧色,脱口吟道:“君王城上竖降旗,妾在深宫哪得知?十四万人齐解甲,更无一个是男儿!”几句话,不仅把才艺展示得淋漓尽致,还捎带发泄了一腔亡国之恨,对不作为的男人们,语气中不无揶揄和轻蔑。赵匡胤听了尽管不是很舒服——毕竟他也是男同胞中的一分子,但聪明的花蕊夫人只骂蜀国男人,并不针对他,所以赵匡胤还是对眼前这个才貌俱佳的奇女子产生了强烈的好感。

事后赵匡胤一比较,发现后宫中这般优雅的女人还真难找,忍不住就起了想要的念想。可是人家是有夫之妇,而夫君的级别原来和自己也是“一样一样的”,强行霸占总有点不够厚道。但赵匡胤是从不缺智慧的,只要想要,没有不能。7天后,孟昶就不明不白死去,赵匡胤名正言顺地把“无家可归”的花蕊夫人请进自己后宫,末代后蜀贵妃摇身一变成了大宋开国皇帝的妃子。赵匡胤如愿以偿。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花蕊夫人这种女人想不让男人爱都难。可她现在已经名花有主,而且这主子是独此一家的天下老大,其他男人就是爱也只能是有贼心没贼胆隔靴搔痒瞎忙活。但有一个身份特殊的男人不仅有“心”而且有“胆”,这个人就是赵匡胤的亲弟弟、后来的宋太宗赵光义。

小赵匡胤12岁的赵光义此时正是想女人的年纪,血气方刚的他同样倾慕花蕊夫人的才色,心说只有我这样的帅哥才和她般配啊。为了这个女人,他明里暗里和老大较上了劲,然而,胳膊终究拧不过大腿。男人最痛苦的一件事就是自己喜欢的女人却被别的男人占有,眼下,这种痛苦让赵光义摊上了。自己得不到,别人也休想得到,这是一般人求得心理平衡的最有效办法。这回,赵光义决心付诸实践。

野史《铁围山丛谈》记载了赵光义亲手杀死花蕊夫人的一幕:一日,赵光义随从太祖在苑内射猎,花蕊夫人陪伴在太祖身旁。赵光义调好弓矢引满弓似要射兽,却突然间回射花蕊夫人,一箭毙命。当然,理由也是冠冕堂皇的:红颜祸水,沉湎误国。不过这个理由似乎有些牵强,因为还有一说佐证了赵光义图的是“色”而非出于对江山社稷的呵护。

南宋《烬余录》载,赵光义素慕花蕊夫人,一天夜晚,太祖生病就寝,赵光义前往探视,呼之不醒,遂乘机对花蕊夫人动手动脚,太祖被惊醒。接下来就发生了那场“烛影斧声”的疑案,太祖蹊跷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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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尧王嫁女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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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王经过多次考验,觉得舜是个可靠的人,就将国君禅让给他,又决定将两个女儿嫁舜为妻。这就是我国历史上传为佳话的“尧之二女,舜之二妃”。

娥皇和女英要同时嫁给了舜,姐妹二人心里都很高兴。惟有尧妻心存一桩愁事,她总想让自己的亲生女儿女英为正夫人,让养女娥皇为偏房,尧王坚决反对

。尧王出了三道考题,以才定先,能者为师,智者为导。尧妻只好同意。

第一道考题:煮豆子。

尧王给两个女儿各十粒豆子,五斤柴火,先煮熟者胜。

姐姐娥皇长年做饭,很有经验。锅内只倒了少量水,杯水车薪,时间不大,一会儿就煮熟了,柴还有余。妹妹女英却相反,盛了一满锅水,水多柴少,柴火烧尽,水还未热,当然豆子更谈不上熟了。尧妻心里真不好受,嘴里却无法说。

第二道考题:纳鞋底。

尧王笑着让老伴取来一双鞋底和两把绳子,分给两个女儿,每人一只鞋底和一把绳子,谁先纳成,谁就为胜。姐姐娥皇常纳鞋底,又熟练又有窍门;她把长绳子剪成短节,纳完一根再纳一根,不到半天工夫,一只鞋底就纳成了,还纳得平平展展,又好看又耐实。女英用长长的一根绳子纳,很费劲,绳子不时打结,半天连半只都没纳好,还是歪歪扭扭,针脚也稀,又不平展。尧王不言语,尧妻心里非常生气,暗暗盘算,准备对策。

临出嫁动身之前,尧王又出了第三道考题:比谁快。先到历山坡舜帝的住地者为胜。

这时尧妻说话了:“娥皇是姐姐,理应坐马车,三马一车更排场。女英是妹妹,理应骑走骡,单人骑骡更一般。”尧王明知有偏,想据理力争,可是出嫁的时辰已到,来不及了。只得如此,让她们去吧。

妹妹女英骑走骡,抄小路飞快跑,姐姐娥皇坐马车慢慢前进。事有凑巧,女英走到半路,走骡突然下驹了。气得女英骂道:“该死的骡子,偏在这时候下驹,真误我的大事,以后别下驹了。”所以,骡子从此再不下驹。骡子下驹的地方,也因此得名为“落驹村”。

这时,娥皇的马车也赶到了。娥皇见妹妹急成这模样,知道出事了,立即下车把女英拉上马车,一同奔向历山坡。

舜帝和娥皇女英成亲后,对两个妻子百般疼爱,没有偏正之分。姐妹两人也齐心协力辅佐舜帝治理天下,做了许多有利于人民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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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秦国穷图必见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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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末期,秦国成为战国七雄中军事实力最强大的国家,秦国野心不断膨胀,企图吞食其他六国。公元前228年,秦国开始向北侵略,先后功灭了韩国和赵国,作为邻国的燕国唇亡齿寒、危在旦夕。为此,燕太子丹决定派荆轲去行刺秦王,以此来扭转局势。

荆轲是当时燕国的一位勇士,他擅长剑术,是行刺秦王的不二人选。为了荆轲能够成功接近并行刺秦王,燕太子为荆轲精心准备了秦王痛恨的秦国叛逃樊於期的头颅,同时,荆轲带上了燕国打算献给秦王的最肥沃的燕地督亢地区的地图。然而,在这卷地图里面藏着刺杀秦始皇的锋利匕首,刀锋上还涂抹上了烈性毒药。

秦王得知燕国派人进贡他最需要的两样东西,喜上眉梢。当秦王看见自己最痛恨的叛徒的头颅满心欢喜,紧接着秦王听说燕国想要奉献本国最肥沃的大块土地,更是心奋不已。秦王接过秦武阳手上的地图,当场展开地图。秦王仔细地看着地图,正当地图快要展到尽头时,突然露出一把匕首。荆轲一个箭步上前,一手抓着秦王的衣袖,一手举起匕首行刺。

但是,荆轲并没有刺中秦王,秦王奋力挣脱,两人随后围着柱子追逐,在一番追逐后,秦王在侍臣的提醒下,拔剑刺伤了荆轲的左腿。荆轲受伤倒地后,用力将匕首投向秦王,但是,可惜的是并没有刺中,而荆轲亦被随后拥上来的士兵用乱刀杀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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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织女牛郎鹊桥相会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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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历七月七日是民间的“乞巧”节,妇女们这晚在庭院中摆下酒脯瓜果,虔诚地向夜空膜拜,以盼望织女星赐予技巧。由于诗人的吟咏,画家的描绘,文人的铺排,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于是流传人间,缠绵绯恻,委婉动人,这便是牛郎与织女的故事。

以牛郎织女的爱情故事为素材的诗词、戏曲,不胜枚举。可以推断牛郎与织女的凄美爱情故事,大约是发生在西周时代,当时的奴隶社会,等级十分严苛,这个故事就是一般人追求幸福的心声与饱受压抑的写照,托言天上双星,也就是人间的实情。

据说西周时齐地,也就是今山东一带,有一贫苦人家,父母早丧,幼弟依兄嫂度日,每日出外牧牛,人们都把他叫作“牛郎”。

牛郎渐渐长大了,他的嫂子一直不喜欢他,于是他牵着一条老黄牛流浪到一片荒山下结茅而居。一面垦荒,一面哭泣,泪珠点点滴滴落地上,不久后就生出一朵朵艳丽的牵牛花来。继而,有粉蝶双双在上面飞舞,小鸟在枝头碉啾和呜,叫个不停,田地里也长出了茂盛的庄稼。

老黄牛的来历不凡,它是天上的金牛星,因触犯天条而被谪降人间受苦受难,有感于小主人牛郎对它的饲养和爱护,除了感恩图报辛勤耕作外,还挖空心思想要为牛郎撮合一段美满的良缘。

终于,金牛星得知天上的七仙女,时常结伴到人间来溜达,甚至在东边山谷中的明镜湖里沐浴。于是便在夜间托梦给牛郎,要他第二天清晨天未明时到湖畔,趁仙女们戏水时,取走一件仙女挂在树上的衣衫,头也不回地跑回家来,便会获得一位美丽的仙女做妻子。

牛郎将信将疑地翻山越岭,在晓雾弥漫中,果然瞥见七个绝色美女在湖中嬉戏,粉装玉饰,云鬓花颜,不觉为之心神荡漾;旋即抱起矮树上一件粉红衣衫,飞奔而回。

这个被抢走衣衫而无法返回天庭的仙女就是织女,当天夜里,她趁着夜幕的掩护,赤身露体地轻敲牛郎的柴扉。在微明的灯影里,一个是诚实憨厚,壮硕俊朗的少年农夫,一个是美艳如花,柔情似水的天上仙女,四目相接,一见钟情,于是在静褴的春夜里,两情相悦,同赴巫山云雨。

幸福的生活过得总比痛苦的生活要快一些,时光荏苒,眨眼三年,织女已为牛郎生了一男一女两个孩子,老黄牛已死,留下的一对牛角挂在墙上,牛郎舍不得老黄牛,天天对着牛角发楞。织女私自偷下凡间的事终于被天帝知道,天兵天将把她拘回宫里,牛郎此时真是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一对小儿女也天天哭着要妈妈,牛郎肝肠寸断,想着曾给过他无限帮助和关怀的老黄牛,抱着牛角痛哭。谁料一不小心,牛角掉到地上,奇迹发生了,两只牛角竟然变成两只箩筐,牛郎把两个孩子放入箩筐中,准备一肩挑起,寻找娇妻,一阵清风吹过,两只箩筐像两只强有力的翅膀,蓦然平地飞升,腾云驾雾,风驰电掣般地飘飞在霄汉之中,眼看娇妻就在前面,牛郎奋力追求,眼看赶上了,却被王母娘娘察觉,拔下头上的金钗,在牛郎与织女之间一划,立刻出现了波涛汹涌,白浪滔天地银色河川,从此一个河东,一个在河西,遥遥相对,却无法相见。

鹊鸟非常同情牛郎与织女的情真意挚,每年夏秋之间,趁银河风平浪静的时候,群集河上,口尾相衔,搭起一座鹊桥,让牛郎织女相聚。“鹊桥崔鬼河宛转,织女牵牛夜相见。”据说七夕过后,鹊鸟的羽毛都会七零八落地脱掉不少,就是因为辛苦搭桥的缘故。

牛郎织女的故事大致如此,后世的《天河配》、《天仙配》、《鹊桥会》等平话或戏曲都大同小异;不但把人仙化,也把神仙凡人化,仙女可以下凡,凡人也可以升天,一段天人揉合的爱情故事,充满了馥郁甜蜜的人情味,也洋溢着农牧社会的生活面貌与伦理道德色彩。

杜牧的《秋夕诗》:“天街夜色凉如水,卧看牵牛织女星。”杜甫《银河诗》:“牛女年年渡,何曾风波生?”

这些都为世人传诵,还有:

“七夕今宵看碧霄,牛郎织女渡鹊桥;

家家乞巧望秋月,穿尽红丝儿百条。”

这诗传说是一个六岁的儿童,唐代的林杰写的,可见一般人对七夕的故事已经耳熟能详,连六岁小儿也能执笔成诗,朗朗上口。

牛郎织女的爱情故事,最为少年男女所向慕。南北朝所谓“七夕节”,禁中优伶扮演《鹊桥仙》戏曲,进时新果品,市井儿童手执荷叶,欢呼雀跃。唐时在七夕夜登高楼危树,安排筵会,以赏节序。宋时以七夕为“女儿节”,妇女在庭院中以巾帕蒙面,仰首空际,默默祷告,根据所看到的迷蒙景象,以预卜自己的终身大事。元、明、清各代,称七夕为“七巧节”,当夜的花样更多。

最常见的是在庭中摆设香案,盛陈瓜果,望空焚香膜拜,然后一口气在朦胧中以丝线连穿七个针孔,能有如此眼力,想必也有一双巧手,还有捉取小蜘蛛以小盒盛着,翌晨观看如果网丝圆正,叫“得巧”,另有“丢针”,盛清水一碗,在星光下把绣花针轻轻地丢在水中,能浮在水面的叫“大吉”,事实上这就是物理学上的表面张力,只要小心翼翼,大概不难办到。

还有两首描写七夕的诗,字丽句清,可堪一读。一首是:

“乞巧楼前雨乍晴,弯弯新月伴双星;

邻家少女都相学,斗取金盆卜他生。”

一首是:

闺女求天女,更阑意未阑;

玉庭开粉席,罗袖捧金盘。

向月穿针易,临风整线难;

不知谁得巧,明旦试寻看。”

这两首诗对七夕夜晚妇女们的活动和心态形容得入木三分。

时至今日,少男少女们的情感已了无阻隔,不只是抽象的银河无法隔绝,就连实质的尊长约束,社会道德法律,也已发生不了多大效果,然而重温牛郎与织女的故事,则可对少年男女的情爱,产生了一种虚幻而浪漫的憧憬,从而唤起更加珍惜的意念,则认七夕为“情人节”,就有了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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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历史典故:毛泽东的最后一个国庆节

全文共 9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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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10月1日,这一天告诉人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度过了26个春秋。这天上午,毛泽东靠在床头,一改往日的一有余暇便手不释卷的习惯,尽管没有睡去,却也并不看书,只是静静地靠在那里,似乎很平静又很疲惫。突然,静坐在一旁的护士小孟听到毛泽东一句非1975年10月1日,这一天告诉人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度过了26个春秋。这天上午,毛泽东靠在床头,一改往日的一有余暇便手不释卷的习惯,尽管没有睡去,却也并不看书,只是静静地靠在那里,似乎很平静又很疲惫。

突然,静坐在一旁的护士小孟听到毛泽东一句非常清晰的话,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在对小孟说的,尽管这话依旧带有很浓的湖南口音,可小孟依然听得非常真切。

“这也许是我过的最后一个国庆节了,最后一个‘十一’了。”

小孟听了,不假思索地对毛泽东说:“怎么会呢?您别胡想”。

毛泽东缓缓地反问一句“:怎么不会呢?怎么叫胡想呢?哪有不死的人呢?毛泽东岂能例外,死神面前一律平等,万寿无疆,天大的唯心主义。”

看到毛泽东笑着说的,小孟也没有什么顾忌:“主席,今天是国庆节,是个大喜的日子,应该高兴才对,您别提那些死不死的事了。”

听了小孟的话,毛泽东不但没有责怪,而是依然平静地说:“孟夫子啊,我看是你怕死奥,说说都怕,至少是个小小的唯心主义者。”

说到这里,毛泽东还边说边伸出右手的小拇指,“这么个小小的唯心主义者,你怎么知道我不高兴,国庆节是个大喜的日子,,可也得讲实话呀,这个世界上,,哪一刻不在生,不在死啊!这叫生死不已,新陈代谢么。”

小孟知道毛泽东又在谈人生哲学了。她曾记得在毛泽东的一个讲话里,看到过他关于生死的观点,毛泽东曾讲过,老人死了,应该开庆祝会,庆祝辩证法的胜利。当时她很想不通,但她现在随着与毛泽东接触谈话的增多,已初步理解了些。

毛泽东停了一会儿,突然,话锋一转,又谈起来“你们这个年龄,可真是让人羡慕得很,恐怕你到我这个年龄,也会有同感。”

小孟听了便接着说:“我们有什么值得羡慕的,什么成绩都没有,主席,您年轻的时候,想到过要建立一个共和国,当主席吗?”

毛泽东听了,高兴地回答:“我可不是刘伯温,能前知500年,后知500载,那时候,既不晓得建立一个什么共和国,更不曾想到要当什么主席,当时,想的只是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本人不过是匹夫而已,很多事情,是水到渠成嘛。”毛泽东的讲话,始终有一种与众不同自然而然,而又耐人寻思的哲学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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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一鼓作气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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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桓公拜管仲为相国的信儿传到了鲁国,鲁庄公气得直翻白眼。他说:“我当初真不该不听施伯的话,把他放了。什么射过小白,要亲手杀他才出气。他们原来把我当作木头人儿,捏在手里随便玩儿,随便欺负,压根儿就没把鲁国放在他们的眼里。照这么下去,鲁国还保得住吗?”他就开始练兵,造兵器,打算报仇。齐桓公听了,想先下手,就要打到鲁国去。管仲拦着他,说:“主公才即位,本国还没安定下来,可不能在这会儿去打人家。”齐桓公正因为刚即位,想出风头,显出他真比公子纠强得多,也好叫大臣们服他,叫公子纠在地底下不敢怨他,要是依着管仲先把政治,军队,生产一件件都办好了,那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他就叫鲍叔牙当大将带领大军,一直打到鲁国的长勺去。

鲁庄公气了个半死,脸红脖子粗地说:“齐国欺负咱们太过分了!施伯,你瞧咱们是非得拼一下子不可吧?”施伯说:“我推荐一个人,准能对付齐国。”鲁庄公急着问他:“谁呀?”施伯说:“这人叫曹刿[gui四声],挺有能耐,文的武的都行。要是咱们真心去请他,他也许能出来。”鲁庄公就叫施伯快请去。

施伯见了曹刿,把本国给人欺负的事说明白了,又拿话激他,想叫他出来给本国出点力气。曹刿笑着说:“怎么?你们做大官吃大肉的还要跟我们吃苦菜的小百姓商量大事吗?”施伯陪着笑脸说:“好兄弟,别这么说了。”他一死儿央告,怎么也得求曹刿帮助国君过了这道难关。曹刿就跟着他去见鲁庄公。鲁庄公问他怎么打退齐国人。他说:“那可说不定。打仗是个活事儿,要随机应变,没有什么不变的死法子。”鲁庄公相信他有本事,就同他带着大军上长勺去。

到了长勺,摆下阵势,远远地对着齐国的兵营。两国军队的中间隔着一片平地好像是一条干了的大河,两边的军队好像是挺高的河堤。哪一边都能往中间倒下,什么时候都能把这河道填满。鲍叔牙上回打赢了,知道对面不能先动手,就下令打过去。鲁庄公一听见对面的鼓声响得跟打雷似地,就叫这边也打鼓。曹刿拦住他,说:“等等。他们打赢了一回,这会儿正在兴头上。咱们出去,正合了他们的心意,不如在这儿等着,别跟他们打。”鲁庄公就下令,不许嚷,不许打,光叫弓箭手守住阵脚。齐国人随着鼓声冲过来,可没碰上对手。瞧瞧对手简直像铁一般地硬,没法打进去,就退回来了。待了一会儿,又打鼓冲锋。对手呐,好像在地下扎了根似地动也不动,一个人也不出来。齐国人白忙了半天,使不出劲儿去,真没有意思,嘴里直叨唠。鲍叔牙可不灰心,他说:“他们不敢打,也许是等着救兵呐。咱们再冲一回,不管他们出来不出来,一直冲过去,准能赢了。”这就打第三通鼓了。那伙子士兵都腻烦死了。明知道鲁国人只守不战,干么还去呐?命令又不能不依,去就去吧。就又跑过去了。谁知道对面忽然“咚咚咚”鼓声震天价响,鲁国的将士“哗”一下子都冲出来,就跟雹子打荷叶似地打得齐国兵马全垮了。鲁庄公就要追。曹刿说:“慢着,让我瞧瞧再说。”他就站在兵车上,手搭凉棚往前瞧,瞧了一阵,又下来看看敌人的车印和脚印,才跳上车去,说:“追上去吧!”就这么追了三十多里,得着了好些敌人的兵器和车马。

鲁庄公赢了,问曹刿:“头两回他们打鼓,你为什么不许咱们打鼓呐?”曹刿说:“打仗全凭一股子劲儿。打鼓就是叫人起劲儿。头一回的鼓顶有力。第二回就差了。第三回就是响得怎么厉害,也没有劲儿了。趁着他们没有劲儿的时候,咱们‘一鼓作气’打过去,怎么不赢呐?”鲁庄公直点头,可还不明白人家跑了为什么不赶紧追上去。曹刿说:“敌人逃跑也许是假的,说不定前面有埋伏,非得瞧见他们旗子也倒了,车也乱了,兵也散了,才能够大胆地追上去。”鲁庄公挺佩服地说:“你真是个精通兵事的将军。”

齐桓公打了败仗,直不痛快,手指头净擦着冒汗珠的鼻子,好像汗一擦了,他就能把受到的欺负洗干净似地。他那鼻子可不听话,刚一擦干,汗珠又冒出来。齐桓公直生气,更恨鲁国。他叫人上宋国借兵去。管仲也不理他。管仲是有主意的:他知道齐桓公不碰几回钉子,不会懂得请教别人。齐桓公就又出了一回兵。宋闵公[宋庄公冯的儿子]派南宫长万帮齐国打鲁国。齐国又打败了,连宋国的大将南宫长万也给抓了去,当了俘虏。齐桓公连着打了两回败仗,自己认了输,向管仲认错。管仲就请他整顿内政,开发富源。开铁矿,设置铁官,用铁制造农具,这就大大提高了耕种的技术;设置盐官煮盐,鼓励老百姓捕鱼。离海较远的诸侯国不得不依靠齐国供应食盐。管仲自己原来是经商出身,他很重视通商和手工业。他说服了齐桓公,分全国为士乡(就是农乡)和工商乡。优待工商,不服兵役,让他们成为专门职业;优待甲士,不要他们耕种,让他们专练武艺。这些事都做得很不错,齐国富强起来了。一边加紧训练兵马,用青铜制造兵器。齐桓公信服他极了,就听他的话去跟鲁国交好,还叫鲁国别跟宋国计较从前的事。鲁国有了面子,把宋国的俘虏南宫长万也放回去了。打这儿起,三国交好。齐桓公就想多多联络别的诸侯,大伙儿订立盟约,辅助王室,抵抗外族,自己做个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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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九色鹿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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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河旁边,住着一头鹿,它的毛有九种颜色,它的角像雪一样白。九色鹿每天到河边吃草喝水,这儿有它的一个好朋友,那是一只乌鸦。

有一天,一个人不小心掉进了河里。九色鹿看到了,赶快跑到河边,不顾危险,掉进河里去,把那个人救上岸来了。那人要谢九色鹿,九色鹿摇摇头说:“我救你,不是为了叫你谢我。你回去吧,只要你不告诉大家。”说完话,就回去了。

那个人说:“一定、一定,我什么也不告诉人家。”说完话,就回去了。

这个国家的王后,一天夜里做了个奇怪的梦,看见一头鹿,它的毛有九种颜色,他的角像雪一样白。她醒来对国王说:“我要九色鹿,拿它的皮做坐垫,您快给我找来。要不,我就要死了。”

国王告诉全国的老百姓:谁能找到九色鹿,就分给他半个国家,还给他满满一盆金子。

可是谁也没见过九色鹿,谁也不知道九色鹿在哪儿,只有一个人,就是九色鹿救了他的那个人知道。他想:“这下可好了,我可以有满满一盆金子,还分到半个国家呢!”他跑到王宫里,让国王带上兵马和他一起去捉九色鹿。

这天,九色鹿正伏在地上打瞌睡,它的好朋友,就是那只乌鸦,站在树枝上,看见远远问那个人:“九色鹿救了你,你为什么反而要害他呢?”

那个人说不出话来。

国王叫他的士兵让开一条路,把九色鹿放了,并且下了个命令:“以后,谁也不许来捉九色鹿。”那个人呢?他没有拿到满盆的金子。也没有分到半个国家。国王叫士兵把他绑起来,仍到恒河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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