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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为题的作文汇总20篇

听过三毛流浪记的你,是否听过小猫流浪记呢?下面是小编收集的流浪为题的作文,快来看看吧,很有借鉴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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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流浪猫的小故事

全文共 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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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住的小区里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多了几只流浪,它们在这里自由自在的生活,真是顽皮可爱。

流浪猫们每天都会在垃圾堆里找食物吃,虽然食物不够美味,但它们从来不把垃圾弄的龙飞凤舞,而是一会用鼻子嗅嗅,一会用爪子轻轻地扒找,很斯文的样子。

流浪猫的警惕性还很高呢,看到有人走来,就立刻弓起身子,伸着脖子,扭着头,做好准备逃跑的样子。如果有人走近流浪猫,它会像闪电一样,“嗖”的一下窜到了草丛中,如果人们不来碰它或着抓它,它会一声不响的做自己的事情,从来不给人们添乱。

有一次,我放学回家,正在上楼梯的时候,突然从楼梯上跳下来一只白色的小猫,那只猫看见了我,像丢了魂一样,拼命的向窗口爬去,可是窗口太高了,它爬了几次都摔了下来,只好瞪着恐惧的眼睛,呲着牙,可是它见我没有要抓它的意思,奇怪的叫了几声朝楼下跑去。那种因为误闯人类的地盘而惊慌失措的样子真让人好笑啊。

虽然流浪猫没有主人的宠爱,没有温暖的家,没有人类的尊重和爱护,但是它们也一样生活的很顽强,它那聪明的头脑,敏捷的动作,不畏艰苦的生活环境,让我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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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流浪高一作文

全文共 1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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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乌云密布,谁都知道,大雨快要来了。在家的妇女早早的把晾在外面的衣服收进屋里,在外面打牌的酒鬼也都大摇大摆地回到了家。小约翰仍然在街道上游荡,没有人知道他的目的,也就对他置之不理了。

他是一个流浪汉,城里年龄最小的流浪汉。他喜欢戴一个纯白的帽子,披上一件英格兰风的夹克。看上去,他和其他的孩子没有什么大区别,只有真正了解他的人才能晓得他的经历。

“先生,您能给我一些钱吗?”小约翰看准目标,对一位衣着得体的先生说,“我很久没有吃饭了……”

“孩子,快回家里去吧,瞧瞧天空,快下雨了,你的爸爸妈妈呢?啊?”先生看到小约翰衣着不像流浪汉,甚至还看到他胸前别着的金胸针,就觉得他肯定是在闹着玩儿了。先生走了,只留下小约翰站立在街道中央。

下雨了。细细的雨丝不留情面地落到大地上,打在还未归家的人的脸上。小约翰很气愤,一连几天都是这样,别人都以为他是富家子弟,就不给他钱。他气得直跺脚,他觉得这不公平,他觉得应该为自己换身行头。

小约翰没有家。他的姐姐是一位有名的教育家,却不肯管自己年幼的弟弟。他还有一位做商人的舅舅,可舅舅一天到晚都要跑来跑去,小约翰自己拒绝了舅舅的盛情邀请。

小约翰很郁闷。他走过街道,来到了一条古路。路边的灯都保留着复古的欧洲样式,灯的旁边有一堵大墙,墙的另一边是全国最富裕的地方,从这里望去还能看到灯光闪烁的摩天轮,小约翰时常盼望着能去那儿坐上一次摩天轮。小约翰今天没有心情去想其它的事,他觉得自己的流浪生活太失败了,至今为止,他只要到了一小袋钱,加上自己的积蓄,勉强还能度日。“小姐!您能给我一些钱吗?”“走开小鬼!讨人厌!”小约翰知道,要向那些富家小姐要钱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儿,以前甚至还被小姐们的保镖打到眼睛肿了的程度。“亲爱的奶奶,您忍心看到一个孤苦伶仃的孩子,饿死街头吗?”老奶奶若无其事的离开了,小约翰只听到拐杖敲击着地面的声音。小约翰认为没有希望了,连老奶奶都不愿意帮助自己。他早已看透世间的人情冷暖,突然又觉得无所谓了。

小约翰很累了。他很喜欢这堵墙,因为他能在墙上嗅到妈妈的味道,可惜妈妈不在了。小约翰觉得没妈妈的孩子,很可怜,他的流浪汉朋友保罗,虽然日子过得很艰难,可他有妈妈疼爱。

小约翰不知不觉走到了古路中央,迎面骑来一辆自行车。“天哪!停下!——”

小约翰躺在地上,觉得自己快没呼吸了,自行车主淡然地走开了,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

小约翰觉得自己的流浪生活要结束了,他在生命的最后时光幻想着天堂的模样,他想着,在那里,自己能过上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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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爱流浪小动物作文

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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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和妈妈一起去遛狗,碰到了妈妈朋友家的小狗”可乐”,只见他有着一身雪白的毛发,外面穿着一件红色的小外套,很是可爱。他见到我后,便”站”了起来,向我们撒娇,另人十分怜爱,谁也不会想到,可乐曾经是一只流浪狗。

以前,每次妈妈早上去买菜时,那个时候,他身上的毛可全部粘在一起,那时是夏天,为了凉快些,他只好躺在街边的水瑭里,很可怜啊。于是,妈妈的朋友便收留了他,他是幸运的。

其实,在我们的身边有许多流浪的小动物,我住的小区也是。每一天上学下学时,都可以看到他们,有的时候看到一只小狗在翻路边的垃圾袋,找一些东西来添饱肚子,有的时候,会看到小猫们再草坪上玩耍,有的时候,晚上也能够听到他们孤独的叫声。也曾看到过小区的居民给他们一些东西放在路边给他们吃。当然也有时会有一些小动物们会遇到意外,失去了他们的生命。

希望人们可以保护动物们,不要不顾他们的心情,随意的丢弃,抛弃他们。他们是我们的朋友,我们应该多多关爱他们!让更多的流浪的小动物能够象可乐一样,感受到家的温暖!

[关爱流浪小动物作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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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流浪猫的

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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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不上补习班,安排的作业也做完了。我就出门去找夏姐姐,她比我大两岁,所以我叫她姐姐,我们住一个小区。

我们准备到党校玩的,但是,在途中我们在路边的草丛中,发现了一只流浪。很小像出生没几天,"喵喵"的叫着不停,好像要找妈妈。

看着脏兮兮的不停的叫,一定是饿了。我们决定把它带到夏姐姐家清理一下。到了家,姐姐打了一盆温热的水,拿了洗发水。我们把小猫放入水里用洗发水洗干净,又用干毛巾把毛擦干,姐姐拿来一把不常用的木头梳子,把小猫咪的猫梳理整齐了。我问:“给它起啥名字呢?"看它一身雪白雪白的毛,不如叫它白雪吧!""这名字太土气了"我仔细一看小猫咪的眼睛一篮一黄的。

夏姐姐说:"这是波斯猫。""它是波斯猫,就叫丝丝吧!"夏姐姐同意了,我问"丝丝住哪儿?"夏姐姐从阳台拿出一个装电饭锅的打纸盒,在里面放了几块布,拿个碗和了些奶粉,把丝丝放进去。丝丝就喝奶粉不再叫了,真漂亮的丝丝。"丝丝以后就住这了!"我们把纸盒搬到楼道里,一有时间就来看丝丝,给丝丝送吃喝的。

关心爱护身边的小生命吧!给它们一个温暖的家,让它们不再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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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一只流浪狗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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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们家门口有一只流浪。那条狗黑黑的,就像一只毛茸茸的枕头,它的眼睛很大,鼻子圆圆的,非常好玩。由于没人给它洗澡,流浪狗浑身上下脏兮兮的,散发着一股臭味。它每天就守在我们单元的楼道里,白天有的人给它点东西吃,它就摇着尾巴撵着人家跑一会,晚上就老老实实地卧在楼道口看门,没有一点脾气。

有一次,我刚下楼,流浪狗看见我就想要点东西吃。它趴在地上,眼巴巴地望着我,露出期盼的眼神。见我不理睬它,它低下了头,一会儿舔舔鼻子,一会儿舔舔身子,一会儿又啃起了自己的尾巴。我赶紧从兜里摸出一块饼干丢给了它,它低头闻了闻,猛地一下子吃了肚里,冲我高兴地摇起了尾巴。

第二天,我刚买了一包零食走到楼梯口,那只流浪狗飞奔而来,高兴地看着我,忽然它冲我站了起来,瞪大眼睛望着我手中的零食。我喂了它一个,它一下子就吃完了,又喂了它一个,也是很快下了肚……看着袋子里越来越少的零食,我真有点舍不得,但又看见流浪狗高兴地东跑西跑的样子,心里又暖洋洋地。就这样,我一个接着一个地喂着流浪狗,直到最后袋子里一个零食也没有了。它有点欣喜若狂地对我叫了两声,好像在说:“谢谢,谢谢!”

从那以后,我经常给它东西吃,它也好像慢慢和我变熟了,成了朋友。只要一见到我,不管我手里有没有东西,都要跑过来和我“打招呼”。可事情就好像风一样那么突然,忽然有一天那只流浪狗不见了,我多次寻找也没有找到。好几次走到楼道口,我都会不由自主地想起它。

可爱的小狗,你现在过得可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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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学生作文:我的流浪经历

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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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大家好!我是一只游泳包,每当我的小主人上游泳课时,我肚子里就会装上毛巾、游泳裤和游泳镜,陪伴他来到学校,“我”的流浪经历。我忠诚地为我的小主人服务,可他却让我经历了一次难忘的“流浪生活”,现在就讲给大家听听吧,也请你们给我评评理。

一天,小主人又要上游泳课了,我像往常一样陪他来到学校。可没想到,放学后,小主人却把我忘在航模室里。一开始,我觉得还比较新鲜,东摸摸、西看看,一会儿看看四驱车道,一会儿又玩玩火箭。可一到晚上,航模室里黑得伸手不见五指,我既孤单又害怕。

好不容易等到第二天中午,小主人接走了我。刚见到他时,我非常高兴,觉得今天总算可以回家了。可又没想到,小主人下校车时,又把我丢在校车上不管我了。我对他真是恨之入骨,再也不想当他的仆人了。可又不敢真这样做,如果真这样做,我就无家可归了。晚上,当透过车窗,看到小朋友们牵着爸爸妈妈的手,高高兴兴地逛街时,我的心里有一股说不出的悲伤。

又过了一天,放学了,这回小主人终于记起了我,把我带回了爷爷奶奶家。在路上,我长长舒了一口气,心想:“这回我必须得回家了”。可我那迷糊的小主人又把我丢在爷爷奶奶家。奶奶看见我浑身脏兮兮的,肚子里的湿毛巾也发出了臭味,赶紧给我洗了澡。第二天还亲自送我回了家,我终于结束了流浪生活。

我的可气的小主人啊,求求你了,不要再丢三落四了,好吗?

[小学生作文:我的流浪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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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人民币流浪记四年级童话作文700字

全文共 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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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张面值伍圆的纸币。我的主人是一个调皮鬼,平时总是丢三落四的,每天都在慌忙地寻找丢失的东西。就因为这个坏毛病,我也被他遗落在了公园的椅子上。

我在椅子上被人坐了整整三天,压得我腰酸背痛腿抽筋,竟然没有一个人发现我。第三天的晚上突然刮起了大风,我被吹得头昏眼花,不知不觉中飘到了一条小河里。我顺水漂啊漂,不知道目的地是哪儿,就浮在水面上安安稳稳地睡着了。等我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不禁心花怒放,漂流了几天,我竟然来到了一碧万顷的大海上。正当我细细观赏这湛蓝的天空和大海的时候,一张庞大的网将我连同一大群肥肥胖胖的鱼一起捞了上来。原来是一个渔夫在捕鱼呀!这时,渔夫发现了我,喃喃道:“今天运气真好,不但捕到了一群肥鱼,还捞到了五元钱。”之后,渔夫走到便利店用我买了一包烟。我则被店主关进了一个黑暗的木匣子里。我隐约看见许多哥哥姐姐都被关在这里,还有一位风烛残年、老态龙钟的老爷爷(面值是壹佰圆的纸币,已经被揉搓得皱皱巴巴)。我使劲儿扭着受伤的小脑袋恭敬地问道:“老人家,请问您在这儿待了多久了?”老爷爷声嘶力竭地答道:“咳……咳……我在这里待得太久了,不记得了。因为我面值太大了,店主一直没把我找出去。孩子,你怎么来到了这里?”我还没来得及回答就被店主拿出去找给了一个小男孩。路上,小男孩调皮地将我折成一只纸飞机扔了出去。我在空中飞来飞去,落到了马路边。我不禁伤心地说道:“唉,人们怎么那么不爱惜我啊?我又得流浪了……”

后来,我被一个小女孩捡到,然后又辗转到了不同人的手里,到达过不同的地方,我都快散架了。

唉,我就这样流浪啊流浪,真的好希望人们能对我好一些啊!不然,我会很快变得像那位爷爷一样“苍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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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流浪猫作文800字

全文共 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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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邂逅了一只……

初识

第一次见它是在垃圾箱旁,场景并不华丽。它在撕咬着一个黄色的塑料袋,我害怕它吃了塑料袋会气绝身亡。出于悲悯之心,我大喝一声,它吓得往后一跃。我一脚踢开塑料袋,它便温顺的伏在我的鞋上,我才看仔细了它。它好小,只比爸爸的手掌大了那么一丢丢,我一只手就可以把它拎起来。全身都是乌黑的毛,只有左脚有一撮儿白色。我想摸摸它,尽管它的毛看起来有些污涩。它抬头看我了,哦,它耳朵旁边也有一撮儿白毛。似乎对我有些畏惧,细长的胡须剧烈的抖动着。它那如铜铃一般的眼睛紧紧的盯着我,发出莹绿色的幽光,盯得我直发毛,它却一溜烟儿钻进了垃圾箱下面。我正要起身,却低头看到我的小皮靴上有三道不深不浅的抓痕。我哭笑不得,我好心救你半条命,不求你涌泉相报,可恩将仇报,就有些没理由了吧?我想。

生情

就在我转身回家时,它竟然在我身后穷追不舍。我抱起了它,本想把它抱上三楼,好抵御外界的寒流,暖和一阵子,再让它自己流浪。可它这次没有做任何的反抗,只是在我手上微微的颤栗着,小小身躯散发的温度,钻进我的手掌,流进我的胸膛。我心中一动,让它在我家扎了营、安了家,从此我的食指指腹只沾两种液体,一是牛奶,二便是猫的唾液。平日的乐趣,便是看它一次次掉进垃圾桶,再把它捞出来;看它把我儿时的毛裤拆成丝丝条条,最后把自己绕住,又猛的扑腾上你的膝盖,用它的“猫妖术”蛊惑人心,让你情不自禁的为它解毛线。它从不老实,却也从不上床。只是把椅子垫叼下来,窝在上面,用自己小灯笼般的两只眼睛看着我。黑猫独爱黑巧克力,每次都要与我争夺,于是我便每次都掰下一块,用热牛奶冲在它的小碗里,它每次都吃的连渣也不剩。

诀别

一个大雪纷飞的早晨,依然手脚笨拙,无论如何也跳不上冰箱的它,毫无预兆的离我而去。无论我怎么摇晃,也始终不肯睁开眼睛看我一眼。为何,它选择了与我阴阳两隔?

我不奢望它长生不老,我只是企盼它能多在我家地板上打个滚,多吃一次巧克力。但我还没来得及给它起个钟意的名字,从来都只是唤它黑猫。而现在就连黑猫这粗鄙的名字都不会应了。56天,只有56天!

我着实想它了……

从那以后,也想过再养一只可爱温顺的猫,可我喜欢的只是黑猫,别的猫咪再好也远远不及那只黑猫。

它是我心中的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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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忘却家乡,怎么流浪

全文共 3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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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金秋,天高气爽,万里晴云,阳光依旧灿烂,大地慢慢褪去了夏天的颜色,迎来了金色时光。十月,迎国庆,赶农忙,收果实,是一年中农民最满足、最快乐、最幸福的时候。十月,我离开武汉,回乡探亲,一路上思绪万千,沉重之感涌上心头。

空余之时,我和儿时的伙伴一起回到我的老家,去重温那段快乐无邪的童真岁月,去感受那段深居大山的清幽时光,去领悟那种幸福与痛苦、快乐与哀愁、简单与复杂、放弃与坚守、生存与希望、质朴与纯真的大山情怀!

我和小伙伴一路上边走过聊,谈到了很多事情,也想起了那些年大家一起读书、一起玩耍、一起哭笑的儿时岁月。走进儿时的校园,和小时候差别很大,曾经美丽的校园早已破败不堪,白墙脱落,门窗毁坏,水迹斑斑,高墙露出了裂痕,犹如历经岁月冲刷地老人的脸庞。小时候和伙伴们一起嬉戏打闹的土质操场,如今成为私人开垦种地的菜园,几簇几簇的绿叶没有生机的低着头,估计过不了多久就会枯萎。校园经过几般变迁,很多地方都已杂草丛生,枯枝乱漫,没有了朗朗书声,没有了欢声笑语,没有了如初的书香,更没有高亢激昂的童年朝气,有的只是离散,只是破败,只是荒凉与落寞。我们站在校园门口,一个荒凉孤寂的地方带走了儿时的记忆,带走了一张张可爱的面容,更带走了那一段早已逝去了的永远的纯真无邪、稚真烂漫的童年。我不回忆,只是怀念。

一路上,我想起了摘过的山花,想起了爬过的大树,那些路,是我一脚一脚反复踏过的路,那些山,是我一步一步反复走过的山,那些水,是我一捧一捧反复饮过的水;那些花儿与蝴蝶,小虫与泥巴,伴我度过了漫长的岁月。终于走到了家乡的山谷与山湾,走到了田野与水塘,走到了生我养我的地方。大山深处,草木丛生,几间土屋静静的立在山谷间,有的已经消失,有的已经倒塌,有的摇摇欲坠,几片黑瓦安静的躺在开始腐烂的屋架,似乎马上就要落下。屋前的场地,屋后的水沟,都已经不见形迹,被又长又厚的杂草覆盖着。池塘里积满淤泥,塘岸被水冲洗的没有弧度,儿时踏过的脚印早已被野草掩埋。望着水田,留下的是被割过的稻杆,不远处的一位老妈妈正俯身割着稻子,慢慢的向田里面移动,她勤劳的身躯映照出这是个农忙的季节,也许她是幸福的,也许她是无奈的。山湾的周围是几座紧密相依、延绵不断的大山,有的山上长了几块树林,有的山上是漫山的野草,而有的山上却只长着几棵相互依靠的孤树。大山与树林,蓝天与田塘,一切生物就这样孤寂的、无声的共存着。

走在大山之中,看那交错的杂草,渐渐变的枯黄;走在丛林之中,看那若隐若现的阳光,刺痛了我的双眼。踏上儿时的脚步,寻找那些消逝的痕迹,寻找那一处绿树凉荫;回望儿时的游戏,给人一种幸福,一种疼痛,一种无奈。记得小时候,大家一起牵着牛儿在山岗漫步,一起在丛林之中、山岗之上你追我跑,你躲我藏,一起在树林里采蘑菇,摘野果,放慢脚步,哼着无名曲,自由的行走在大山之中。我站在山顶,向下俯望,山湾中的田野、土屋、小径、水塘都隐约出现在眼前,只是没有了当时阡陌交通的模样。眺望远方,那一座座、一叠叠的大山在雾中静静的侧卧着,不知道它们沉睡了多少年,也许千年、万年,也许是光年。

在那延绵的群山之中,有条无尽的路,如果一直走下去,会走过我们的童年,走过我们的少年,走过我们的青年与壮年,也许走过一生都没有尽头。走在山路上,我们还是回头了,因为远方太遥远,山路太漫长,我们走不过青山,走不过岁月,只能原地而返。下山回到山湾,几位老爷爷老奶奶还坚守在苍凉、深幽的大山,还在尽力的守卫着快要逝去的家园。我们到老爷爷老奶奶家里问好,跟大家闲聊了几句,他(她)们格外的高兴,也问了我一些事情,露出久违的笑脸,虽然历经沧桑,但是依旧质朴如初。随后,我们就原路返回。

小时候,是一杯纯净甘甜的泉水,长大后,是一杯苦中带涩的咖啡,人老了,是一根枯黄弯倒的干草,百年后,是一捧融入大地的净土。人的一生总是这样,小时候是一生中最稚嫩、最纯真、最无邪、最幸福、最快乐的时光;长大后,我们读了很多书,学了很多知识,懂得了很多道理,更知道怎样与社会和人群相处。然而,我们却渐渐迷茫,开始不安,不快乐,开始在异地他乡漂泊流浪,开始变得沉默、严禁、成熟和老练。家乡离我们越来越远了,童年也跟随着岁月的车轮流逝了,以至于有些人对家乡的记忆越来越模糊,对童年的记忆越来越遥远,到最后忘却了故土,忘却了家园。我想,这毕竟是少数吧。一位诗人曾经说过:“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的深沉”。因为,人还是有心的,人还是怀旧的,人还是不忘本的。

走在路上,走在异土他乡,我思恋故土,思恋家园,思恋那生我养我的大山。因为,忘却家乡,怎么流浪。

人生若只如初见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临窗而坐,微风轻拂,午后的阳光是慵懒的,慵懒中透露出一点温柔。温柔中夹杂着一丝细腻,细腻中带着一份淡淡的温暖,温暖中却孕育着思绪的光,在如此慵懒的阳光下沏一壶茶,捧起纳兰容若词传,细细品读。或许太安静,又或许差了点什么,总感觉少了点味道。

脑海中无数次浮现这个画面,午后慵懒的卧在阳台上,一壶茶,一本书。一个故事,一个下午。现在静卧阳台,但总感觉还是不够慵懒,翻起手机里的照片,看到了一只猫静卧在阳光下,发现原来,那种缺少的慵懒原来已经找到,他是怀里缺少的猫。因为这份慵懒,是怀里的猫。

记起了曾经给一个女孩补习,那是一个顽皮的女孩,他养了两只猫一条金毛,在他家的时候,他总是习惯怀里抱着一只猫,静坐在阳光下。看上去安静而又优雅,那个时候,是高考时候的我,焦躁的心态在见到这个画面之后,就仿佛一下子安静下来了,感受到了该如何去生活。现在没见过那个女孩也没见过那只猫,但记忆中却一直停留在那只猫身上,那只猫不仅教会了那个女孩生活,更教会了我如何去生活,不管怎样,阳光始终都在。

有人说,人生像一首诗,简洁空灵,却意味深长,也有人说,人生像一篇散文,优美沉静,却经久耐读,还有人说人生像一本小说,起伏难料,却有始有终。不管怎样,能说出这些话的人,终究是文字的信徒。诗也好,散文也罢,小说又如何?终究都是故事。

疯过,爱过,到最后,终究还是一个人过。是金岳霖先生的故事。亦是他的幸福。

沈从文说“不管是人生,还是故事,一切都应该美一点。”但故事终究是故事,故事的余香不退,徒留人沧桑憔悴,人生如路,总归要在路上走出些许繁华来,繁华世间又何尝不是一杯毒酒,你以为内心早已厌倦,其实却总想一醉贪欢。在阳光下和喜欢的人一起筑梦,是幸福。守着一段光阴终老,亦或是幸福。

林徽因说“你是人间的四月天,笑响点亮了四面风:轻灵。在春的光艳中交舞着变。”

怀念的不是旧时光,而是住在旧时光里决口不提的爱,总有些杂乱的色调让幸福的时光有了暗色,于是思念总在不经意的时刻蔓延。

徐志摩在《再别康桥》里写道,“悄悄地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无论你我是否相信宿命,但是故事里命运早已安排,无论你是凡夫,亦或是雅客,都会在不经意间为自己的故事埋下了不为人知的伏笔。有些故事,还未开始,便有了结局。

最近热映过的一部电影《睡在我上铺的兄弟》里面最感触的片段便是林向宇与他的师父美心发现原来两人曾经在同一个时空里待过。经年以后,两人相爱。是初见?还是重逢?

世间真的有许多难以奇妙的奇缘偶遇,置身于红尘之中,每一天都有相逢,每一天都有别散。放逐在茫茫的人海里,常常会有陌路擦肩。某一个人走进你的视线里,成了令你心动的风景,而他却不曾知道这个世界上有过一个你。又或许,你落入别人的风景里,却不知这个世界上曾经有过一个他。不知多少年后,有缘再次相聚,算是初见还是相逢?

或许某一瞬间,当别人人分享一个故事的时候,那个故事无关波澜,无关今天,但刚刚好属于你,你就突然间觉得自己就那样长大了,舍不得一个人,放不下一个人的感觉,三天没有说话了,会是怎样的一种感觉,感觉都很困难,也想说一声,如果真的真的很想去和他说话,别控制着那份忍耐,就去和他说,如果你真的真的很想见一个人,别担心过程,就去见他。如果你真的真的想认识一个人,不要害怕,勇敢的去认识他。我相信,他也在等着你。

有人对我说,很想就那样,想走就走,不管距离多远,走到他那里,去看一看他,去看看他生活的城市,去体会一下他那里不一样的夜晚,体会他那里不一样的一切。走过他走过的路,去她去过的店,吃他吃过的东西。去感触他曾经走过的故事。然而并没有付出行动。他问我,真的有那么一天能走到他的身边,去感受它的生活吗?我不知道他的故事里结局会如何,但是在我的故事里,一定会的,我要去感受那个在家的他,感受那个曾经的他,因为每一次感受都是一个全新的他,不一样的他。想去他身边,就要试着尝试了解他的全部。了解每一个他。

科学研究说“你与他,面对面一米而立,你眼前的他,却不是此时此刻的他,而是四分之一微秒前的她。所以,你每一次见到他,你说是重逢,还是初见?是初见,还是重逢?

如果人生真的只如初见。初见时的你又会是怎样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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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流浪为题目的高一叙事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0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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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的七月,残酷的现实,狂傲的他被更加狂傲的老天抛回原点,心灵的挣扎的轨迹是一条条清晰可见的波折线,无声无息的海啸将他抛弃在海洋中央,四周边一根救命的草根都没有。

“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不是孤独却胜似孤独的徘徊,没有目标却注定马不停蹄的奔波,构成了一段流浪生涯!

流浪三部曲之一——望

“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断肠的人呵,何处是归途?秋风扬起零落,却撩不开他的心扉之窗,一脸忧然,衣衫褴褛,步履维艰,“故园东望路漫漫,双袖龙钟泪不干”。

万物俱静。任意东西。花儿收敛了往昔灿烂的容颜,草儿低下了头,停止了撒娇,花草互凝。“相对无言,惟有泪千行”。星星点点,繁芜丛杂。只是,少了一丝车水马龙的川流不息。

可能是秋风带走了吧!

“残星几点雁横塞,长笛一声人倚楼。”

流浪三部曲之二——寻

萧索。枯黄。凄荒。轻狂。

夜凉如水。

流浪人拖着蹒跚的脚步,毫无目地。他第七次勒了勒裤腰带,因为三天下来,他滴食未进。矫首,遥望,再次起步,顺便拾起他惟一的倚靠——不是拄杖的拄杖——扁长扁长的树枝。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

恍惚之间,他看到了前方隐约有灯火。希望,又一次骤涌心头,他揉了揉布满血丝的泪眼,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吃力地撑起腰,颤颤巍巍,一步,两步……

近了,更近了……

爬上前,原来那只是……

只是……

自己构筑的一声虚幻的梦!

“竹篮打水一场空。”

“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泪下!”

流浪三部曲之三——泪

聆听,落叶的飘零。

感怀,浪者的眼神。

心有余而力不足,仰天长叹,两眼迷惘。

“道残阳铺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

那景,又一次现在他眼帘。虽是常见,可每一次,他都……

夕阳西下,寻常巷陌,用流血的心,拉开无边的夜色,二泉映月拉响久已忘怀的沧桑。

受泪腺的刺激,不经意间,泪,陡然滑落!

就在此时,另一位流浪者,替他拭去浑浊的泪水。

“你是谁?”声嘶力竭,两眼黯淡无助。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蓬何必曾相识”。他答道。“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无可无不可。他们,走到了一起。

“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

“对!”声音喊出,泪水涌出。

互相搀扶在一起,消失在茫茫的天边。

雨,淅沥淅沥。

“哀莫大于心死!”

不是后记的后记

是冰凉的雨水?还是晶莹的汗珠?哦,不,不,那是——泪!

是流浪者的泪!

是那阿炳十指如柴的双手,轻轻抚过挂满泪水的胡弦,一生的坎坷凝结在两根纤细柔软的弦上,如同泉水从指间汩汩溢淌而出。

那黑夜的二泉映月,一泓生命的月泉,涓涓叩响盲者的耳膜,激荡在听者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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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风景在流浪作文900字

全文共 8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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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潺潺流水流过泥土,渗入树根,欢喜地看见小草高高地长,花儿默默地红,一切都在微笑地进行着。感受着空气中翩翩起舞的旋律,我犹如乘轻舟,毫无顾忌地尽观周围的风景

我不愿停下来,风景也不愿停下来。

船儿载着满舟的幻想和醉意正浓的我,驶过一座座山头,耳边传来一曲曲悦人的歌。咦?那不是俞伯牙吗?你瞧,风吹动起他那颇为凌乱的发束,仿佛有乐音伴着他哀吼,震得山崩地裂。“啪——”哇!伯牙他在干什么?他把最心爱的琴摔碎在地!只见他眼里闪着泪花,打转的泪珠,凝成一颗颗忧愁的玛瑙。他吼啊:“子期仙游,吾心已死,今琴亦断!”是呀,即使有黄金万两也难买知心。这是友情的风景,如红花绿叶。没有绿叶的衬托哪得红花的娇艳。

我不禁撑起船桨,想要继续随风寻找更诱人的景色。突然,听到一阵策马声,接着是笑声、歌声在耳边奏起。划近岸边一看,原来是纳兰性德和冒浣莲在策马飞奔,对酒当歌。纳兰性德虽然是个性情中人,瞧他一副洒脱如风的雄姿,驾着飞马,耍弄着五花八门的骑技,嘿,还不都是英雄难过美人关么?冒浣莲则在纳兰性德的不停打转中欢歌起来,不时被风吹起轻纱般的衣衫,好似一位从天而降的天使在歌唱,而她唱的歌,叫做幸福。纳兰性德和冒浣莲是来自两个不同阶级的人,连他们都能敞开心胸,以歌为乐,以酒为歌,这难道不是十分赏心悦目的风景线么?况且,万物总会缘起缘灭,而爱情则成了生生不息的重要纽带,弥足珍贵的风景。

风吹动小舟,流水忽然急起来。顷刻间,我仿佛快要掉入万丈深渊,我在呼叫,我在呐喊。难道风景就要离我而去?不,一双温暖的手紧紧地抓住了我。这双手是母亲的。终身难忘的记忆,刻骨铭心的经历,在大浪淘沙中所剩无几,唯一还残留在妈妈身上的是满手的粗糙和深刻着苦难的皱纹。母爱总如一泓清泉,缓缓地流过我身边,从不带来任何冲力,我总能安然无恙地融入其中。亲情,如同空气一样,弥漫在身边,虽不曾留意,却不可缺失。

夜了,我看见天边的月亮时缺时圆。不错,月圆是诗,月缺是画,尽管人生旅途中难免不如意,然而,诗画交融才完美。放大你的瞳孔,张开你的双臂,去感受无尽的精彩。接近永不停息,不设归宿的风景,与人间的情,人间的景流浪,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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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流浪狗奇遇记作文800字

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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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炎炎,烈日高悬。

一只流浪东窜西窜,不知不觉窜到了一片田野,一个又大又圆的南瓜挡住了它的去路,就在它惊异抬头间,听见有南瓜问他说:“你要到哪里去呀!怎么只有你一个呢?你有没有伴侣……”流浪狗一一回答,说完便转身离开了。

正在这时,有一个甜美的声音在流浪狗的身后响起:“请等等,我想跟你一起走!”流浪狗停下脚步往身后一看,就是刚才那个大南瓜正紧跟它后面。流浪狗问:“你为什么要跟我走呢?我是一条流浪狗,四处去流浪,你跟着我只会吃苦的。”南瓜回答道:“没有关系,因为天干,我的同伴们都已经被干得渴死了,我想和你一起去找水。”流浪狗说:“那好吧!我们就一起吧!”

从此,在干旱的田野上,流浪狗身边多了一个南瓜朋友,它再也不孤单了。

过了几天,他们碰到了一位农民,南瓜问农民伯伯为什么哭,农民说:“看嘛,两个月没下一滴雨,明年的春天没有什么种子可以种了,这叫我们咋办嘛?”“你可以把我肚子里的种子挖出来。”南瓜大方的说。农民伯伯对南瓜说:“那可使不得。”“没事的,农民伯佰,我可是一举两得啊!一是我留下了种子在人间,二是我的狗朋友再也不流浪了,它可以住在我的肚子里。”

农民伯佰一听,这南瓜真够仗义啊。便成全了南瓜的愿望。

站在一旁的流浪狗怎么也没有想到,这萍水相逢的南瓜兄弟会对它这么好。

又过了一个多月。他们来到了一个小镇,今天是万圣节,家家户户都挂上了一个南瓜灯,可就只有一家没有,这家的小男孩一直求他妈妈给买个,可他妈妈好久也没有答应,他只好伤心地坐在门口哭。这时,流浪狗顶着南瓜正好经过他面前,小男孩一见眼前这个南瓜壳,心想,这不正是自己所需要的南瓜灯嘛,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南瓜壳看出了小男孩的心思,便对小男孩说道:“只要你收了这个流浪狗弟弟,我可以做你的南瓜灯。”

就这样,流浪狗再也不流浪了。它和小男孩快乐地生活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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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哈佛大学经典有哲理的故事80后女孩从流浪的女孩到哈佛博士

全文共 1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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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位名叫莉兹?默里的美国“80后”女孩,感动和激励了美国甚至英国的千万民众。她的父母因吸毒去世,从小便无家可归,但残酷的命运并未令莉兹屈服,经过不懈努力,她最终创造了从流浪的女孩到哈佛博士生的人生奇迹。日前,她的自传《破晓》正式出版,受到了英美书评人和读者的追捧,还被好莱坞改编成了电影。

曾拿一管牙膏当晚饭

据英国《每日邮报》报道,莉兹1980年出生于纽约布朗克斯区的贫民窟,父母曾是嬉皮士,后染上毒瘾,生活无以为继。从小就被父母忽略的莉兹早早辍学,8岁时不得不上街乞讨。为了生存,她和姐姐有时候不得不偷东西吃。她回忆说:“那时我们吃冰块充饥,因为吃冰块可以体验‘吃东西的感觉’。我和姐姐还曾分享一管牙膏当作晚餐。”

在《破晓》一书中,莉兹写道,她三四岁的时候就亲眼目睹父母天天吸毒,并将所有救济金用来购买海x因和可x因。“我知道,爸爸妈妈一起享受着一些奇怪的嗜好,但他们都躲躲藏藏,不让我看。”

为了筹措毒资,莉兹的父母偷走了她准备过生日用的零钱。为了过一把毒瘾,他们变卖了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有一年,母亲甚至将教会送给他们的一只火鸡卖掉,去买x品。

在莉兹15岁时,母亲得了艾滋病,不久便撒手人寰。她的父亲也很快去世,同样是死于艾滋病。可怜的莉兹和姐姐从此成了无家可归的孤儿。姐姐莉莎获助,每晚在朋友家的沙发上过夜,而莉兹则流落街头。她睡过地铁、隧道和街头长椅,经常受到其他流浪者的欺负。莉兹坦言:“我曾是你们避而远之的流浪者之一。”

“有朝一日,我能搞定生活”

虽然生活坎坷,但莉兹并没有放弃希望,她意识到,改变自己命运的道路只有一条,那就是回到学校,接受教育。于是,她在17岁时决定重返学校。

莉兹说:“当时我穿着脏兮兮、散发着臭味的衣服,一家家学校去申请入学的情景,至今仍然难以忘记。”她的顽强终于打动校方,莉兹被一所中学录取,进入一个两年毕业的高中加速班。她还得到了一位“伯乐”老师的帮助。这位老师曾带着包括她在内的前10名尖子生参观过哈佛大学。莉兹深受激励,决心要努力学习,进入哈佛大学深造。

很少有人能体会莉兹成功背后所付出的巨大心血。虽然依旧缺衣少食,虽然每晚仍要露宿街头,只能在马路边或楼梯角借着路灯看书、做作业,但她却在这个过程中感受到了知识的力量和人生的意义。最终,莉兹凭着自己顽强的毅力,仅用两年时间就完成了高中四年的课程,以全校第一的成绩考入了哈佛大学,并获得《纽约时报》1.2万美元的特殊奖学金。莉兹的故事被媒体报道后,人们纷纷慷慨解囊,筹集20万美元资助莉兹完成学业。去年夏天,莉兹获得了硕士学位,并继续在哈佛大学攻读临床心理学博士课程。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莉兹说:“我妈妈最爱说的一句话是‘总有一天,生活会好起来’。我也经常告诉自己‘有朝一日,我能搞定生活’。当我看到母亲无法实现梦想,带着遗憾离开人世的时候,就决心要实现自己的梦想。”莉兹的事迹感动了许多人,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和英国前首相布莱尔都曾接见过她。

如今莉兹除了上学外,主要工作是给青少年做演说,告诉孩子们如何抵制x品的诱惑,激励他们不要被困难吓倒,不要把儿童时期的苦难当作自己随波逐流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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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流浪猫的小学

全文共 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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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放学回家,我和奶奶在小区里发现了好几只流浪。它们长着尖尖的耳朵、瘦小的身子和长长的尾巴。它们无奈地紧围在垃圾桶旁,挑拣垃圾吃。当它们的鼻子闻到我和奶奶手中的点心散发出的香味时,就可怜巴巴地站在我们面前,似乎想向我们讨东西吃。我看到它们怪可怜的,就把其中的一块点心给了它们。当它们狼吞虎咽地吃饱后,就会心满意足地摇摇尾巴,似乎在向我们表示道谢。

我和那些猫玩了一会儿,准备回家。奇怪的是,当我往楼门前走时,它们居然尾随我们走,仿佛像跟踪似的。就在我们走到大门前时,我掏出钥匙打开大门走了进去,“啪”的一声大门关上了,那些猫被留在了门外边。

回到了家,我心想:流浪猫和人一样都希望有个温暖的家。尽管我不能收留它们,但我要爱护关心它们,向好心人学习,经常给它们喂食,让它们为小区抓更多的老鼠,使小区的环境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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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流浪记

全文共 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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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家里第二个出生的女孩,据说知道我也是女生后,奶奶看也没有看我一眼就走了。所以爸爸妈妈希望再生一个男孩,即使他们从来没有在我们面前说过。但是这是违反计划生育的,于是便有了我这出“流浪记”。还是襁褓中的婴儿的我带着不多的行李先后在姨婆家,姑妈家落脚,最后“定居”广西。那时候我又瘦又丑,而且体弱多病,可是广西的外婆却把我当宝一样稀罕。换尿布,喂稀饭,抱出去串门,到处炫耀。我稀疏枯黄的头发,没什么特点的鼻子,小小的眼睛,一切在外婆眼里都是无比可爱的东西。在外婆努力了多次之后,终于从我的嘴里听到了含糊不清的一声“外婆”,为此她高兴了好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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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可爱的流浪猫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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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收养了很多只流浪。它们不但是我的宠物,而且还是我的“好朋友”。

看,那一只小花猫长着一身毛茸茸的毛,摸上去像云朵一样柔软。圆圆的小脑袋上有一对三角形的耳朵黄白相间,像一块巧克力。脑袋下是圆溜溜的大眼睛,像两颗黑葡萄不停地转动着,好奇的看着世界。它的四肢弹跳能力非常好,轻轻一跳,就能跳上三四个台阶。爪子下面长着厚厚的肉垫,好像四朵小梅花。它的尾巴总是翘得老高,走起路来尾巴左右摇摆,像个优雅的“少女”。

再看这一只小黑猫,全身乌黑发亮。它长不仅可爱,还很顽皮。它最喜欢玩毛线球,每次玩的时候都会把自己缠住。然后喵喵喵地呼叫。没人跟它玩的时候,就把自己的尾巴当做玩具来玩。外婆说它是在练抓老鼠的本领。

小猫们虽然顽皮,但是它们很爱干净,会自己“洗脸”,也会在指定地点大小便。它们的生活习性也很有趣,白天它们的瞳孔变成一条细线,喜欢在温暖的阳光下眯着眼睛睡懒觉。晚上,它们的瞳孔变成铜铃一样,非常机警,睁着大眼睛守护着我们的花园。

这就是我的好伙伴们,我爱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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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携书流浪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2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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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情人与爱人终究是两个概念,那么我想是伴我一生的情人。

记得有一次搬家,朋友犯难的问道,你东西那么多,怎么带啊,我说没关系,只要把书带上,其余的都可以暂且丢下。

两年多来,一直居无定所,搬了好多次家,唯一陪伴着的就是这些文文本本,夹杂着的还有半成品的稿件,手写的笔记。他们随我从一个“盒子”搬到另一个“盒子”,从一个陌生的环境到熟悉再告别。多少个的孤独的日子,多少个寂静的夜晚,有了他们的陪伴时间总是变得容易挨过。

我喜欢在枕边放两本书,并不是因为有阅读的习惯,只因能嗅到书香,更容易安然入睡。没有书的日子总觉得整个人像极了天上的浮云,随风荡漾无所依傍的恐慌。有些书哪怕只是偶尔翻出来嗅一下,看一眼,捧一捧,抱一抱,晒一晒,心里都是满足的、丰盈的。自高中起我莫名的生得一个怪癖,每次从外面回到家,总是喜欢把所有心爱的书翻出来,堆在床上,然后独坐在中央,并不是真的要读,只是拿出来看看,一本一本的摆放,从左手边放到右手边,直到困了不知不觉的睡去。次日还要把他们规整好放回。母亲总是看着摇了摇头,因为在她看来就这样重复了无数次无聊的事情,我却依旧乐此不疲。

我记忆中听到的第一个作家是三毛,那时候电视上播放《三毛流浪记》,姐姐就跟我介绍说有一个名叫三毛的作家,记得那会儿我还问姐姐,三毛,他也是只有三根头发吗?姐姐笑着说,那是个美丽的女作家。其实第一次读到三毛的作品是在高中的时候,至今还记忆犹新的是,读到三毛与丈夫荷西的爱情时,竟然一个人跑到操场上泪流满面的痛苦了将近两个小时。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开始对爱情有所期许。

印象中我所拥有的第一本读物是小学时,姐姐送我的一本刘墉先生的作品《超越自己》,我依旧清晰的记得那段文字“马腿断了,当然还能活。但是身为一匹马,不能跑了,就算活着又有什么意义。”这段文字在自那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都给我无穷的力量。后来大学期间,终于在图书馆一口气读完了他的所有作品。

生平买的第一本书,是在高一。由于住校零用钱多了些,那是在校门口购买了梁晓声先生的作品,接下来就是三毛文集、安妮宝贝文集、张爱玲文集、周国平文集、韩寒文集、徐志摩文集、冰心文集等等,我的购书热潮开始了。我可以用买衣服的钱买书,可以用购买家用的钱买书,可以用吃饭的钱买书,可以拿出口袋里所有的钱买书。只要是遇到了喜欢的,一眼看上的,总是要想尽一切办法买回去,否则心里总是惦念着,仿佛错过了就再没有了机缘。

我于书是感激的,是喜欢的,是狂热的。在艰难的日子里,在疼痛难忍的日子里,唯有书能收纳我,慰藉我,治愈我,让我寻觅到出口,看到曙光。如果有人问我,为什么这样喜欢书,犹豫你看到的我为什么还能活着。父母给予了我生命,书赋予我灵魂,唯有文字相伴,我才是完整的。

或许生命之初,我与你已经有了一种难以名状的情愫。你淌在我记忆之端,缓缓驶来,我时常酣睡在你的怀抱里,静享一时清梦。我心因你而愉悦,生命因你而多彩。我不相信什么前世来生,只愿在今世今生与你相依相偎,也许我很快就尘埃落定,也许我永远都在飘零,但万幸的是一路有你同行。

[携书流浪作文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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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新三毛流浪记

全文共 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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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美琳

从前有一个小男孩叫三毛,他为什么叫三毛呢?因为他头上有三根毛,所以他们叫三毛。三毛很穷,整天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衣服缺了一半袖子,还有三四个补丁。

有一天,三毛在街上流浪,三毛走着走着,肚子咕噜咕噜地方响了,三毛说:"好饿呀。"这时,中年妇女从超市出来了,手中提着一大包东西,有新鲜的西瓜红柿、甜甜的酸奶,香喷喷的鸡腿,三毛看见了这些东西,飞快地跑向中年妇女,一脸祈求的模样说:“我三天没吃东西了,你能给我些吃的吗?”中年妇女想:每一个善良的人都会这么做。

中年妇女给了一个西红柿、一瓶酸奶和一个鸡腿给三毛,三毛接过鸡腿、酸奶、西红柿,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当三毛拿出酸奶的时候,一只大花狗闻到了酸奶甜甜的香味,狂奔了过来,对三毛汪汪汪的叫了起来,三毛吓得直哆嗦,拔腿就跑。大花狗也紧追不舍,当三毛跑不动的时候,大花狗朝着三毛的屁股咬了一口,三毛疼得哭了起来,哭得眉毛皱了起来,像两只毛毛虫,眼睛里噙着泪花,鼻子一抽一抽的,脸色像苦瓜说:"你这只臭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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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在云南慢慢流浪作文

全文共 9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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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的美,一直都沉淀在记忆里,欲泼墨描绘,又终难下笔。云南,有蔚蓝的天空,有随处可见的花儿,有服饰艳丽的少女,有夕阳中独自抽烟的老人,有冉冉飘起的炊烟,有静谧动人的晨雾……

千言万语,道不尽、说不清云南缤纷而又单纯的华丽景象。

如诗的双廊

大理有个约定俗成的说法:“大理风光在苍洱,苍洱风光在双廊。”双廊,仅仅是一个远离大理古城的小渔村,没有丽江的人如潮涌,没有阳朔的清新婉转,没有林芝的原始粗犷……一两条小街,一片湖,足够我慢慢地流浪

我所在的客栈依山傍湖,当第一缕阳光穿透婀娜的雾,昨夜忘关的窗间吹来一阵清风。在后山不知名的鸟儿的呼唤下,我揽衣起身,走到客厅,推开一尘不染的落地窗,坐下,看吹皱的宽阔水面、巍峨的青色远山、变幻的五色彩云,听渔民的摇桨声、村里的狗叫声、书吧里飘来的琴声。

我未梳头,任青丝拂在清风中,观苍山洱海,想风花雪月,爱上如诗的双廊。

花的家乡——大理

《还珠格格》中那个笑吟“一箫一剑走江湖,千古情仇酒一壶。双脚踏翻尘世路,以天为盖地为庐”的浪子箫剑最终在大理安家。因此,大理有多美是说不完、道不尽的。我提着一点简单的行李,在花乡里流浪,真想和箫剑一样以此为家。

走在街上,在形形色色的少数民族人群中穿行,仿佛置身于花海。身披羊毛毡、耳缀银耳环、身背长猎枪的是彝族青年。那边几个头戴银玉绣花帽、上穿校花大襟衣、下着齐脚百褶裙,全身银闪闪的是苗族妇女。

经过牲畜交易所时我不禁想起了杨升庵的那句“平吞万里象马国”,然后在头脑中慢慢勾勒出我国明朝时与缅甸交往的盛况。

人荡竹筏听琴声

桂林、丽江,多少风光不消细说。“甲天下”的美名换来游人如织,却未换去她一身的淡然、纯粹。

泛筏江上,恰是无人的傍晚,小伙撑着篱,佳人抚着琴。“才子词人,自是白衣卿相”不如换作“才子佳人,浑是戏水鸳鸯”。悠扬的琴声仿佛珠玉击落水面一样澄澈,悠扬。恍惚间“人在画中游”,只愿有朝一日能在这丽江之畔读书,抚琴,赏画……

春城昆明

云南昆明,四季如春。在昆明走着,仿佛在一条条时光隧道中穿行而过。一端是高楼大厦,另一端是傣家竹楼;一边是身着民族服装的老人,另一边是打扮入时的少年;一面是山歌余音绕梁,另一面是劲歌热舞激情洋溢。古老与现代在此交融,绘出春天的栖息地——昆明。

云南,很美。在云南慢慢流浪,更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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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撒哈拉的流浪之旅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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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三毛结婚,新郎是荷西。冥冥之中,仿佛有天意,两人从相识到结婚,竟然真的用了六年时间。而荷西也从当初年轻羞涩的大男孩变成了三毛的丈夫。

三毛的心中充满了古怪的想法,有一次,她在国家地理杂志上看到了撒哈拉沙漠,心中沉睡的梦境被唤醒,她毅然决定前往沙漠,荷西什么也没说就选择默默跟随。

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三毛一定要去那么荒凉的地方。我们也难以揣测她当时的心情,但从三毛的一篇篇文章中,可以窥见她对那片土地的热爱。

也许,撒哈拉真的是她的归宿。她的个性像黄沙一样,冷时冷,热时热,是简单纯粹到极致的疯狂。

每想你一次,天上飘来一粒沙,从此这世界上有了撒哈拉。

三毛的爱情也如沙漠一般荒凉而热情。

在沙漠中,她精心打扮自己的小家,用玻璃杯做擀面杖,包出美味的饺子,与爱的人在一起,尘世中的任何一个角落,都是天堂。

三毛在书里写道:

“过去种种,化作一群一群的蝴蝶。虽然早已明白,世上的生命,大抵朝生暮死,蝴蝶也是朝生暮死的东西,可是依然为着它的色彩目眩神迷,觉得生命所有的神秘与极美已在蜕变中张显了全部答案。

许多彩色的蝴蝶,正在纱帽山的谷底飞来又飞去。就这样,我一年一年的活了下来,只为了再生时蝴蝶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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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想要去流浪

全文共 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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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甜甜同学的一封信

甜甜同学:

你好!看见你的这封信,第一感觉就是“我找到一个伙伴,一个敢让我说出心里话的伙伴”!这些话不能说给爸爸妈妈,因为他们听不懂,而你一定能读懂……

我想要去流浪,不是逃避.而是期待;我想要去流浪,不是幻想,而是追求。

着一身破旧的牛仔服,骑一匹瘦弱的马,怀抱一把旧吉它。没有方向,没有目标,有的

只是一种浪子情怀,一种别样的个性,一种淡淡的叛逆。

在钢筋水泥的丛林里,发达的社会中生活着孤僻的新人类,竞争、挑战、精英无休止的响在你的耳边,只要分数,不要友情,只要名次,不要真诚……我想要去流浪,让不愉快的往事随风而去.在与自然的对话中,做回真实的自己。

谁说“少年不识愁滋味”。君不见,考前几日,无论往日如何谈笑风生,看淡一切,此时都在埋头苦读,磨那杆不快也光的“老枪”。考后的排名把人分成三六九等。这份酸楚是无法言表的。我想要去流浪,不必担心成功与失败,寻找一份难得的欢乐。

我想去撒哈拉。让漫漫黄沙隔绝城市的喧嚣,看看那远离现代都市的古老文明,登上神秘的金字塔,守护这片无垠的空旷。倾听一段古老的传说,让心潮再次澎湃。

我想去亚马逊。让片片雨林遮住烦恼与忧愁,去体味那份原始的宁静,看看美丽而又可怕的食人鱼。曾经梦中追寻的一切如今都可以一一实现。

我想登上珠峰。呼吸8848米高空的空气,触摸千年不化的积雪。

在流浪人的词典里,没有寂寞,没有孤独。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可以躺在沙摊上看旭日东升、夕阳西下,可以在漆黑的旷野里狂奔。不必压抑自己的感情。对着苍穹发泄自己的一切,那种快意是无法表达的。自然——永远是你最忠实的朋友。

在流浪人眼里,天永远是蓝的,海永远是绿的,草永远是青的。

我想要去流浪,没有太多的理由,只是一种心情。

甜甜同学,你能和我一道去吗?盼望你的回音。

一个关心你的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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