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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名人的读书故事精彩19篇

成语故事虽没有华丽辞藻,没有长篇阔论,但包含着意味深长的哲理了,下面是小编分享的有关名人的读书故事,一起来看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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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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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我就对读书特别不感兴趣。一次作文课上,我的作文因离题被老师要求重写,当时,我十分沮丧,不知如何是好。偶然间,我得知读书也可以提高写作水平。我想,反正读书也不是件坏事,看看也无妨。就这样,我尝试先读一些容易理解的书,经过一段时间的日积月累,读书让我的写作水平在不知不觉中提高,并得到了老师和同学的一致好评!

读书不仅让我提高了写作兴趣和写作水平,而且增长了见识、开阔了眼界。随着日子一天天的消逝,我读的书也一天天的增多了,而且每本书我都会有不同的体会和了解。《童年》让我仿佛置身于俄罗斯下层人民的黑暗生活中,悲惨而充满憎恨;《卖火柴的小女孩》使我深感对小女孩的冻死街头的同情;《昆虫记》让我遨游于昆虫们千姿百态的生活中;《福尔摩斯探案集》却常常将我给迷惑住了,那一宗宗离奇血案的破解无不让我产生对福尔摩斯的佩服之情……

当然,不仅是读课外书,读我们学习中的课本也会有许多不同的益处。读历史书让我见证了唐朝的辉煌到衰落,了解到了人类进化历程;读语文书让我学会了如何更好地去理解课文,翻译文言文,也从中学会了许多生活哲理;读英语书让我学会了如何与外国人礼貌地交谈,也了解到了外国人与我国截然不同的饮食习惯和风土人情;读地理书让我知道了各国的地理位置和关于地球的一些知识……

“敏而好学,不耻下问。”对于学习,我们也要掌握一些方法——遇到不懂的问题,就应当积极地请教老师和同学,不要囫囵吞枣,张冠李戴;我们可以采用默读的方法更快捷更有效率地读书,这样既可减少读书的时间,也可快速理解。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学习上,我们不应该盲目地学习,而是要利用读书去开拓我们的视野,提高阅读水平。正因为有了书,我们又学会了读书,才可以逐渐地进步,为造就成功的未来打下坚实的基础。

书,常读常新。即使读了千百遍千万遍,你也会从中有不同的发现。所以,让我们一起读书,一起翱翔于书香的海洋吧!我相信,书将会成为你的良师益友,而读书,将成为你生活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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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启功的问与不问名人故事

全文共 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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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大师启功面对求字的人几乎有求必应,很少拒绝。但启功在题字时有两件事一直非常慎重,不敢马虎。

一件事是在给别人题字时,他总要先问一下对方:“你要简体还是繁体字?”直到对方确定了才下笔书写,写好后并让对方也检查一下有无疏漏。有人不明白,于是问启功:“启先生,你想写简体就写简体,你想写繁体就写繁体,何必麻烦呢?”启功说:“写别人喜欢的才让别人更喜欢,这也是对别人的尊重。”

第二件事是求字之人要启功题写书刊或牌匾时,启功必定不问对方“你要简体还是繁体字”的征求意见,直接写简体字。对方想让启功写“繁体字”,启功也不写。有人不理解,问他:“启先生,你是不是爱写简体字?简体字好看?”启功一本正经地说:“这不是爱写不爱写、好看不好看的问题,汉字规范化是国家法律规定的,法律规定的我就得执行。”

问与不问,体现了启功先生为人处世的态度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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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爱因斯坦和罗盘名人故事

全文共 9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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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因斯坦上学前的一天,他生病了,本来沉静的孩子更像一只温顺的小猫,静静地蜷伏在家里,一动也不动。父亲拿来一个小罗盘给儿子解闷。

爱因斯坦的小手捧着罗盘,只见罗盘中间那根针在轻轻地抖动,指着北边。他把盘子转过去,那根针并不听他的话,照旧指向北边。爱因斯坦又把罗盘捧在胸前,扭转身子,再猛扭过去,可那根针又回来了,还是指向北边。不管他怎样转动身子,那根细细的红色磁针就是顽强地指着北边。

小爱因斯坦忘掉了身上的病痛,只剩下一脸的惊讶和困惑:是什么东西使它总是指向北边呢?这根针的四周什么也没有,是什么力量推着它指向北边呢?爱因斯坦67岁时仍然为童年时的“罗盘经历”感慨万千。

他在《自述》中说:当我还是一个四、五岁的小孩,在父亲给我看一个罗盘的时候,就经历过这种惊奇。这只指南针以如此确定的方式行动,根本不符合那些在无意识的概念世界中能找到位置的事物的本性的(同直接‘接触’有关的作用)。我现在还记得,至少相信我还记得,这种经验给我一个深刻而持久的印象。我想一定有什么东西深深地隐藏在事情后面。凡是人从小就看到的事情,不会引起这种反应;他对于物体下落,对于风和雨,对于月亮或者对于月亮会不会掉下来,对于生物和非生物之间的区别等都不感到惊奇。

小小的罗盘,里面那根按照一定规律行动的磁针,唤起了这位未来的科学巨匠的好奇心——探索事物原委的好奇心。而这种神圣的好奇心,正是萌生科学的幼苗。

1953年3月14日,爱因斯坦在74岁生日宴会之前,举行了一个简短的记者招待会。会上,他收到一份书面的短信。信上第一个问题就是:“据说你在5岁时由于一只指南针,12岁时由于一本欧几里得几何学而受到决定性的影响。这些东西对你一生的工作果真有过影响吗?”

爱因斯坦看了微微一笑,回答说:“我自己是这样想的。我相信这些外界的影响对我的发展确是有重大影响的。”爱因斯坦接下来的回答似乎更饶有趣味:“但是人很少洞察到他自己内心所发生的事情。当一只小狗第一次看到指南针时,它可能没有类似的影响,对许多小孩子也是如此。事实上决定一个人的特殊反应的究竟是什么呢?在这个问题上,人们可以设想各种或多或少能够说得通的理论,但是决不会找到真正的答案。”

的确,一个儿童的一次偶然经历和日后伟大的科学发现之间,大概怎么推论,也难以找出让人心服的必然性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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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的读书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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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花了整整一周“啃”完了一本书――《月亮与六便士》

在这一周里,阅读课的时间加上课外时间,甚至加上自习课的时间,我才勉强大体看完了一遍。

其实我是不爱看名著的,尤其是外国名著。相比起来,我更喜欢时下流行的快餐书籍,同样的时间我可以读上五六本,我也更喜欢其所带来的一次性放松和愉悦,而《月亮与六便士》这本书是我第一次真正领略到名著的魅力与韵味。

还记得刚开始借来它时,我是颇带着不满意的,我不爱外国的名著,最重要的是因为里面孪生兄弟一样又臭又长的人名,因为别无选择,所以我开始了与它的故事

最初打开书直奔主题,翻了几页尝尝鲜,发现根本读不懂,于是我耐着性子花了极长的时间去研读前面的序,再次翻开正文时颇有一种豁然醒悟的体验,让我感到了成就感与自信,也促使我有了继续下去的动力。

再后来的过程中,我逐渐对文中极具特色的对话与带有明显西方色彩的逻辑与为人处世的方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里面人物的对话总是带着夸张的手法与暗讽的意味,还带着一点冷幽默。这些句子通常我第一遍是读不懂的,我得向后看看情节发展再加上反复推测才能读懂,所以我最爱读着读着就翻到前面去品味人物的对话,越钻越觉得深刻。我至今还记得关于作者与一位女作家评判主人公放弃妻子儿女独身去巴黎的话语。文中不符合中国思维的逻辑与为人处世的态度也是深深吸引我的一点,它更强调个性与追求,而不是合适与合乎常理。

读完整本书,我对这本书整体所想表达的主题有了粗略的理解,也知道书名的由来。月亮即远大的追求与理想,六便士指眼前的蝇头小利,有时我会问自己“是弯下腰去捡六便士还是会抬头追求遥不可及的月光呢?”我彻底爱上了这本书。她能带给我不一样的知识与教养,也能让我包容文化差异,培养了我的耐心,更重要的是她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和养成读书的好习惯,还使爱上了阅读。

这就是我与它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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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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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童年,我最喜爱的是什么?哈哈,你猜猜,告诉你吧,是读书

读书,我听到有人感叹了:一本书有什么好看的,读来读去都那个样,一点都不好玩!

对此,我的回答还是那句:我喜爱读书,我并不在乎那上百或上千的字,我在乎的是书中的故事,是书中人物的命运遭遇、悲欢离合。

今天像往常一样,我一写完字催着父母去买书,一来到书店里,我会像虫子找到食物似的在书架“迷宫”里找自己喜欢的书。每要去还钱时,父母总会皱着眉头,嘻嘻,你看看在收银台上堆着像山似的书,就明白了。回到家,我会第一时间打开书,把自己锁在房间里,津津有味得看起来。有时侯,妈妈那100%“超音波”也叫不醒我。没办法,唯一能叫醒我的办法,当然妈妈就最清楚了,妈妈一把夺过我的书。“啊!我的书!”我生气得说。“孩子,你喜欢看书我很高兴,但是如果你能乖乖得听我的话,我就更高兴了!”妈妈指着我说。“但是,我还没看完呢!”我辩解道。妈妈又说:“你看看都十点了,你怎么还看哪?快睡吧!”说完,就把书都拿走了。我被妈妈拿走书后,气呼呼的关下灯,躺在床上,结果我一整晚都在想那本书接下来的内容。

读书真的很简单,但是内容却意外的不简单。但是如果你用心得去读那本书,你就会发现,其中的奥妙是那么多。请把书当做你的朋友,当做你的知音,去体会其中的真谛,其实读书也是一种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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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的读书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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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妈妈喜欢看书,小时候,我不像其他小朋友一样能经常看动画片,只能听妈妈或录音机讲故事。那时,我最高兴的事是反复听我喜欢听的故事,直到听得能指着书念出来,不过那不是真得会念。

慢慢地,我也开始喜欢书了。上学学字多了以后,看书也多了。到现在为止,我已看了一百多本书,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童话和动物小说。

本来妈妈很赞成我看书,也常因我看书夸我。可现在,因为我看书看得太入迷,常常把作业拖到最后才草草地写,有时还忘写作业;所以妈妈就常对我发火。每到这时,我总是顶她几句,最后答应改。可因为书太吸引人,我总是说话不算数,以致经常因看书和妈妈吵架。在日记里,我曾写过《没有硝烟的战争》,就是写我和妈妈因为看书吵架的事。

发火没管住我,妈妈就把书柜上了锁,告诉我每天写完作业就给我拿书看,不这样就不能看书。刚开始,我做好了,妈妈也说话算话,给我书柜钥匙。但我一拿到钥匙,就偷偷拿好几本,东藏一本,西藏一本,生怕没有书看。后来妈妈知道了,也开始藏书。我一上学她就把书锁进书柜,或者藏起来,并且无论我把书藏在哪,她都能找到。这样,我和妈妈就常展开没有硝烟的战争,一个藏书,一个找书。不过输的常常是我。有时,妈妈藏的书被我发现了,我就会赶快抓紧时间看,看完后再放到原来的位置。要是妈妈没发现,我就会偷偷地高兴。

虽然因为看书现在常听妈妈牢叨,还经常和妈妈吵架,我还是喜欢看书,更喜欢让妈妈给我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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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二年级我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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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书是我生活中的一大乐趣,书桌上、沙发上、茶几上,随处可见一本本的书。绘本故事、童话故事、百科全书,我无所不读。吃饭看、坐车看,甚至上厕所的时间我也不放过。妈妈不高兴了,怕我看坏眼睛,但我还是偷着看,为此,我没少挨妈妈的骂。

书不仅给我带来了快乐,而且还带给我自豪。记的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爬山,当我们走到半山腰时,只见路中间躺着几条长着很多条腿的虫子,它们一身黑色,样子很难看,妈妈被吓得大惊失色,尖叫一声:“这是什么呀?”我走上前去一看,不由的暗暗发笑;“这东西都不知道啊,这就是《百科全书》上说的“千足虫”呀,全球有10000多种,喜欢生长在松树上……”我滔滔不绝地介绍了起来,妈妈听的目瞪口呆,我心里像吃了蜜一样,可得意了。

书,陪伴我成长,给了我无穷的快乐和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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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的读书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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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过《海底两万里》,我认识了海底形形色色的鱼,见识到海的包罗万象;读过《昆虫记》,我进入昆虫的世界,了解到他们的习性和生活;读过《狼王梦》我明白了爱与梦想在动物身上也有;读过《城南旧事》,我好像走进了100多年前的老北京……

我喜欢读书,书就像一架飞机,带我在广阔的天空飞翔,让我有机会走出家庭和校园,见到外面的世界。

我看的书很广泛,有经典名著,也有畅销小说。从一年级起我就特别喜欢《查理九世》这套书,妈妈陆陆续续给我买过七八本,每一次我都是一口气读完,就像跟着主人公墨多多他们经历了一次次冒险之旅,特别惊险刺激,他们的强大勇气和正义感让我特别崇拜和神往。零零散散的几本怎么能满足的了我,我一遍遍督促妈妈给我买一整套。在我的软磨硬泡下,我得到了一整套27本的《查理九世》。太高兴了,我像个饥饿的人扑到面包上一样,捧起书就看了起来,27本不到两天就全部吞下。一睹为快之后,我还会像牛羊等“反刍动物”一样,再回过头来细嚼慢咽、反复品读,每一个故事我都能如数家珍的讲出来。

我看书常常一看几个小时一动不动,直到眼前发黑、眼睛极度疲惫,我才会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像个喝醉酒的酒鬼,跌跌撞撞走到水龙头前,洗洗脸,然后继续看。身体是麻木的,大脑却是飞速地活跃着。

读书充实了我的思想。写作文的时候,我常常会超常发挥,许多好词好句涌入我的笔端,老师在讲台上读着我的作文,我感到十分自豪。

一本本书,像一杯杯充满智慧的水,我喝下许多智慧水,变成一个有智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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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的读书故事小学作文900字

全文共 9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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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读书故事有人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好朋友说话。我爱读书,因为,读书让我快乐,读书让我开心。

以前,我最爱看的书是什么,你能猜到吗?我相信,和我一样大的同学一定能猜到,那就是漫画书!是的,哪有几个孩子能抵挡住漫画的魅力呢?那次,妈妈带我去逛街,我心中打起了小九九,暗笑道:机会来了!等到了书店门口,我挤出一副可怜的样子,央求道:“妈妈,你让我在书店看会书,歇一会吧!”可妈妈还要带着我走,我说:“要不这样吧,我在书店看书,你去买东西,我保证不离开!”妈妈考虑了再三,终于同意了。一钻进书店,我就像一条小虫子钻进了大苹果!我的目光像红外线探测器在迷宫似的书架上放电,突然,我发现了目标——漫画!有《阿衰》、《豌豆》、《猫3狗4》……太棒了,我急忙拿起几本,找了一个角落就如饥似渴地看起来,漫画里的情节太搞笑了,一开始,我还强忍着,用手捂着嘴偷偷地笑,后来,我实在忍不住了,我只好咬着上嘴唇,痴痴的笑!再后来,我就放声哈哈地大笑起来!这下可坏了,只见周围的人都纷纷侧目,我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可我还是忍不住,傻呵呵地笑了半天,就在这时,我看见书店管理人员向我走来,我急忙坐正,阿姨看看我说:“小朋友,你是自已来的吗,书店有规定,漫画书一律不准看。”说完,不容我辩解,把那几本书都拿走了。唉,当时我的心情真是难以形容,有后悔,有懊恼,还有一种想哭的冲动,可没办法呀,人家不让看呀!突然,我灵机一动,想起了一个好主意,我趁阿姨转身的功夫,“偷”走了一本,重新找了一个隐蔽的地方,开始看起来,心想:我不让你看见不就行了?可我低估了阿姨,一会我就被发现了,我的书啊,又被缴获了,阿姨临走还警告我不能再看了,我这个气呀!可是我还是不死心。我气冲冲地出了这家书店,心想:哼,不让看拉倒!街角还有一家书店,我去那里看去!可是,我遇到了一样的待遇,最后跑了三家书店,终于把那本书看完了,哈哈,所以说做事要持之以恒!我走出第三家书店,发现天已不早,急忙回去等妈妈,谢天谢地,妈妈还没有回来!要是让妈妈知道啦,我免不了挨一顿骂。

这都是我前几年的糗事,那时候小很不懂事,现在,漫画我也偶尔看,但看得最多的还是《水浒传》、《三国演义》,百看不厌。再后来,各类书籍如排山倒海之势涌进我的脑子,不仅丰富了我的词汇,增长了各种见识,作文水平也有了飞跃性的提高,我更喜欢读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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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的读书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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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钱泳说过:“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所以,我喜欢读书

记得有一次中午,我想看书,便把门关上,并用一条线钩住闹钟上的闹铃钩,然后把闹钟放在桌上,再把线的另一边绑在门上,一旦有人开门,闹钟就受到感,继而响起来。

这下我放心了,我可以安心地看书了。我刚看了半个小时,老爸来了,想要开门,结果他一开门,闹钟就闹了起来,我马上把书扔到床底,可是过了几天,闹钟就坏了,我拿起闹一看,原来电池被老爸拿走了。

我一连几天都没有闹钟,可惨了。有一天,我在桌子上看书,看了半个小时后,老爸又来了,他进来后吓了我一大跳,使我从椅子上滚了下来。接着,老爸把我的《西游记》给拿走了。

到了晚上,等爸妈都睡着后,我就跳下床到爸爸的房间里寻找《西游记》,可是怎么找都找不到。老爸翻个身,枕头下露出了一个书角,我眼前一亮,将书一抽,马上就往房间跑,到了房间。我坐到椅子上,津津有味看了起来。

正看到精彩的地方,天亮了,我只好把书放回到老爸的枕头下面,然后,才依依不舍地回到自己的房间。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周恩来说过:为中国之超起而读书。我被这两句名言感动,所以,我喜欢读收,更也会坚持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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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负债起步洗碗洗成百万富翁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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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是什么?是一份坚守,是一份执着。孙秋苹正是在向成功不断攀爬的人,柔弱的外表、理性的下是对自己不断的向往与追求,在“年龄有限,追求无限”这种信念的支持下,她不断诠释着自己对成功的理解。

从一名幼师失业,到为谋生成为洗碗工,从负债20万起步到出百万资产,她依靠自己的头脑和双手,开始一步步奔赴“一场成功的盛宴”。

失掉幼师“饭碗”干起洗碗工

孙秋苹出生于上世纪60年代,和那个时期的大多数人一样,她平凡而又普通。

高中毕业后,她就到了一家企业幼儿园做幼师工作。但是1996年年末,这家企业却忽然通知她由于企业的经营状况不好,幼儿园解散了。

当时毫无准备的她“蒙了”,生活一下变得空虚起来。而在她失业不久之后,丈夫也下岗了,家里顿时没有了经济来源,而还在上学,为了生活,怎么办?只能另外找一份工作。

她说,那个时候,自己做了一场噩梦。但现在回想起过去她对那一段生活同样也心存感激,正是在洗碗中,给自己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从1997年到2001年,孙秋苹在别人的帮助下在长春一家宾馆的日本料理店开始了她的打工生涯,成了一名洗碗工,每个月只能拿到不到500元的收入。

一年就当上前厅

至今,她仍然能记得到料理店刷碗的第一天她所学到的第一句日语。

“把洗完的盘子都拿过来。”在上班的第一天早上,厨师长——日本人金田三郎用日语给她分配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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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名人故事之牛顿为何终身不娶

全文共 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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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7年复活节后不久,牛顿返回到剑桥大学,10月被选为三一学院初级院委,翌年获得硕士学位,同时成为高级院委。1669年,巴罗为了提携牛顿而辞去了教授之职,26岁的牛顿晋升为数学教授。巴罗让贤,在科学史上一直被传为佳话。

牛顿并不善于教学,他在讲授新近发现的微积分时,学生都接受不了。但在解决疑难问题方面的能力,他却远远超过了常人。还是学生时,牛顿就发现了一种计算无限量的方法。他用这个秘密的方法,算出了双曲面积到二百五十位数。他曾经高价买下了一个棱镜,并把它作为科学研究的工具,用它试验了白光分解为有颜色的光。开始,他并不愿意发表他的观察所得,他的发现都只是一种个人的消遣,为的是使自己在寂静的书斋中解闷。他独自遨游于自己所创造的超级世界里。后来,在好友哈雷的竭力劝说下,才勉强同意出版他的手稿,才有划时代巨着《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的问世。

作为大学教授,牛顿常常忙得不修边幅,往往领带不结,袜带不系好,马裤也不纽扣,就走进了大学餐厅。有一次,他在向一位姑娘求婚时思想又开了小差,他脑海了只剩下了无穷量的二项式定理。他抓住姑娘的手指,错误的把它当成通烟斗的通条,硬往烟斗里塞,痛得姑娘大叫,离他而去。牛顿也因此终生未娶。

牛顿从容不迫地观察日常生活中的小事,结果作出了科学史上一个个重要的发现。他马虎拖沓,曾经闹过许多的笑话。一次,他边读书,边煮鸡蛋,等他揭开锅想吃鸡蛋时,却发现锅里是一只怀表。还有一次,他请朋友吃饭,当饭菜准备好时,牛顿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便独自进了内室,朋友等了他好久还是不见他出来,于是朋友就自己动手把那份鸡全吃了,鸡骨头留在盘子,不告而别了。等牛顿想起,出来后,发现了盘子里的骨头,以为自己已经吃过了,便转身又进了内室,继续研究他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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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名人故事读书笔记

全文共 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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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都以为皇帝都是继承父业的,直到我看了这篇文章。这篇文章里的朱元璋聪明、可爱、坚强勇敢、坚忍不拔。这篇文章生动的描写了朱元璋的悲惨童年。当他很小的时候,就在地主家放牛,地主不但不给吃的,还抽鞭子。在1344年,朱元璋的家乡濠州(今安徽风阳)遇上了百年大旱,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几天过去后,一滴雨没见到,却迎来了一群铺天盖地的蝗虫,一会功夫,庄稼被吃了,人被饿死了,还流行着可怕地瘟疫。朱元璋的爸爸、妈妈、大哥、大哥的大儿子被夺去了生命。仅仅只用了半个月,一家九口人就去了四人,只剩下朱元璋和他的二哥、大嫂王氏及她的一双儿女五口人还活着。最后两兄弟决定分头外出逃荒、,自谋生活。可是,他的二哥放心不下朱元璋,最后,两兄弟之后挥泪分别了。吉人自有天相,朱元璋终于找到了吃的东西,总算饱餐了一顿。

几年的漂泊时间,铸就了朱元璋坚强勇敢,坚韧不拔的精神,也练久了他强健的体魄。1352年闰三月初一,朱元璋来到濠州城下,义军见一人到城下,以为朱元璋是元军派来的奸细,准备问斩。幸好郭子兴听到报告后,赶到了城下,见朱元璋五花大绑着,却没有一点害怕的样子,一副轻松、从容地样子,他身材高大,浑身散发着大无畏的精神,老婆,我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希望是,不是我也没有办法了。可能是天样子特别威武,郭子兴一见就非常喜欢他,最后才知道他来做义军,郭元帅大喜,收他做了一位步兵,从此,朱元璋开始了他的政治生涯!

原来帝王也有这样悲惨的童年,我和不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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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因时而化、商鞅变法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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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时而化,说的是国家。的政策、法令、体制要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

商鞅(?一公元前338年),姓公孙,名鞅,战国时期杰出的改革家。他是卫国人,又称卫鞅。后来在秦国变法有功,当上了大良造(相当于相国兼将军),被封为商君,故历史上称为商鞅。

春秋战国时期,是新兴的封建制度取代腐朽的奴隶制度的社会大变革时代。当时,奴隶的起义和斗争,从根本上动摇了奴主阶级的反动统治,为新兴地主阶级推行法治造成了有利的形势。公元前361年,商鞅到了秦国。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商鞅顺应历史发展的要求,实行了变法。

商鞅批判了拘泥古制的观点,提出了“前世不同教”,“帝王不相复”,“治民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世事变而行道异”的进的历史观。从这个观点出发,他总结了前人的理论和实践,制了一条以“法治”和“农战”为主要内容的政治路线,以打击奴隶主贵族势力,壮大新兴地主阶级的力量。为了贯彻这条路线,商鞅采取了一系列革新措施:按军功奖授官爵,废除贵族世袭特权,确立地主阶级的政治统治;并乡邑为县,长官由国君任免,以强中央集权;实行“轻罪重刑”、“严刑去奸”,严密户籍编制,推行“连坐法”,以强化专政;废井田,“开阡陌封疆”,承认土地私有,准许买卖,以确立封建土地所有制;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生产多者免徭役,以发展封建经济。他还创立了按丁男征赋的故事办法;统一了度量衡。这些改革为了秦国的富强奠定了基础。从政治上、经济上、思想上为秦始皇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在历史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功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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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名人创业励志故事_名人故事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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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与书

美国一出版商有一批滞销的书久久不能脱手,便给总统送去一本,并三番五次地征求总统的意见,忙于政务的总统没有时间与其纠缠,便随口应了一句:“这本书不错!”出版商如获至宝般地大肆宣传:“现在有总统先生喜欢的书出售。”于是,这些滞销的书不久就被一抢而空了。

不久,这个出版商又有书卖不出去了,他又送给总统一本。总统上了一回当,想奚落他一下,便说:“这本书糟透了。”出版商听后大喜,他打出广告:“现在有总统讨厌的书出售。”结果,不少人出于好奇争相购买,书随之脱销。

出版商第三次将书送给总统的时候,总统接受了前两次的教训,不置可否。出版商却大作广告:“现在有总统难以下结论的书出售!”居然又一次大赚其利。

送2/3地皮给政府的精明商人

美国某城30英里以外的山坡上有一块不毛之地,地皮的主人见地皮搁在那里没用,就把它以极低的价格出售。新主人灵机一动,跑到当地政府部门说:我有一块地皮,我愿意无偿捐献给政府,但我是一个教育救国论者,因此这块地皮只能建一所大学。政府如获至宝,当即就同意了。

于是,他把地皮的2/3捐给了政府。不久,一所颇具规模的大学就矗立在了这块不毛之地上。聪明的地皮主人就在剩下的1/3的土地上修建了学生公寓、餐厅、商场、酒吧、影剧院等等,形成了大学门前的商业一条街。没多久,地皮的损失就从商业街的赢利中赚了回来。

买我的马戏票免费赠包花生

美国宣传奇才哈利十五六岁的时候在一家马戏团做童工,负责在马戏场内叫卖小食品。但是每次看戏的人不多,买东西吃的人则更少,尤其是饮料,很少有人问津。

有一天,哈利突发奇想:向每一位买票的观众赠送一包花生,借以吸引观众。但是老板坚决不同意他这个荒唐的想法。哈利用自己微薄的工资做担保,请求老板让他一试,并承诺说,如果赔钱就从他的工资里面扣:如果赢利了,自己只拿一半。老板这才勉强同意。于是,以后每次马戏团的演出场地外就多了一个义务宣传员:“来看马戏喽!买一张票免费赠送好吃的花生一包!”在哈利不停的叫喊声中,观众比往常多了几倍。

观众进场后,哈利就开始叫卖起饮料来,而绝大多数观众在吃完花生之后觉得口渴都会买上一瓶饮料。这样一场马戏下来,营业额比平常增加了十几倍。其实,哈利在炒花生的时候加了少量的盐,这样花生更好吃了,而观众越吃越口渴,饮料的生意自然就越来越好了。

一批小树拯救旅馆

美国纽约州有一家三流旅馆,生意一直不是很景气,老板无计可施,只等着关门了事。后来,老板的一位朋友指着旅馆后面一块空旷的平地给他出了个主意。次日,旅馆贴出了一张广告:“亲爱的顾客,您好!本旅馆山后有一块空地专门用于旅客种植纪念树之用。如果您有兴趣,不妨种下10棵树,本店为您拍照留念,树上可留下木牌,刻上您的大名和种植日期。当您再度光临本店的时候,小树定已枝繁叶茂了。本店只收取树苗费200美元。”广告打出后,立即吸引了不少人前来,旅馆应接不暇。

没过多久,后山树木葱郁,旅客漫步林中,十分惬意。那些种植的人更是念念不忘自己亲手所植的小树,经常专程来看望。一批旅客栽下了一批小树,一批小树又带回一批回头客,旅馆自然也就顾客盈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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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与读书的小故事七年级

全文共 1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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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书,始于幼年。当时,幼儿园教师不仅仅教我们识字,还鼓励我们读一些简单易懂的童话作品。我与书似乎有缘,一读便着了迷,识字又异常快,从此便上了瘾。之后,我读书的胃口越来越大,百科全书、中外名着、剧本诗歌等,只要能找到;我都要读上一读,父母只要同意买,我都会一一收藏。 I like to read, starting in young.At that time, kindergarten teachers not only taught us literacy, but also encouraged us to read some easy -to -understand fairy tale works.I seemed to have a fate with the book. When I read it, I was fascinated, and the literacy was extremely fast, and I became addicted since then.After that, my appetite was getting bigger and bigger. Encyclopedia, Chinese and foreign, Chinese and foreign, and script poetry, as long as I could find it; I had to read it. As long as my parents agreed to buy it, I would collect them one by one.

我家住宅较小,只得让书屈居卧室一隅。一个书柜早被众贤挤满,还来不及啃完,又有新书进来,苦于无安顿之所,只好委屈在书桌一方。久之,书渐多,横七竖八堆积成山。做家庭作业,我偶尔惊动书山,便会造成坍方,翻倒墨水瓶,弄脏书和本,徒增许多烦恼。

白天上学,教师特严,并下有指令:非课内书不可阅也,违者没收。只能在下课时读数行,难解眼馋,很是不爽。回家如厕方便,拿一本书进去,可谓一厕两便,其乐无穷也。难舍难分之际,只听妈妈敲门大吼:忘记时辰了,半时三刻还不出来,比女人生产还麻烦。无奈之下,只好在紧要关头刹住。

睡前过瘾,真叫大开眼戒。关好房门,天下太平,坐在床头尽情品读。不管三伏热浪滚滚,三九寒风呼呼,隔壁电视嗡嗡,外面嬉闹喳喳。夜深人静读兴正浓时,最恨老爸突击查房,夺书关灯,强令睡觉。父命难违,暂且先睡,待他放心出门,再行起床,读它个一章半回。不经意间瞌睡虫侵犯大脑,连打呵欠,虽强打精神,亦难以应付。不知不觉酣然入眠,待天明醒来时,灯尚亮,书在手,顿觉好笑。

提到好笑,还有笑料。一日,表弟约我去他家下围棋,可叹表弟毫无男人风度,婆婆妈妈举棋不定,真是急煞我也。于是环视四周,觅得《中国历史故事一百问》一书,本想下棋读书两不误,可恨书中情节着实诱人,让我身在曹营心在汉,将下棋念头抛到九霄云外。表弟再三催促,谆谆告诫我做事要一心一意,我口中唯唯诺诺,眼睛却舍不得离开书。表弟几次夺书不成,只好高抬贵手饶恕我。但当表弟收去棋盘后,我还在桌上放棋,乐得他按着肚子直不起腰来。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无破万卷之功力,亦无神助,只是读了一点书,接触了智者的一点皮毛而已,作文便小有收益,几十篇大作见诸报刊,颇感骄傲。

书籍是人类提高的阶梯,同时也是我视力下降之阶梯,恐不久鼻梁要受苦了,但不管怎样也不会改变我对书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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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的读书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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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我会因为父亲的训而流泪,大了一点又因为考试没有考好而流泪,而今天的我却是因为一篇短文而流泪。

这就是《友谊的小船》,文篇开头由两个人是朋友乘着小船在大海,不久,他们遇到暴风雨,他们被卷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们为了比赛谁能得到神的祝愿,于是,他们在岛上划线为界。第一天第一个人觉得很饿向神许愿得到许多食物,果然食物像变魔术一样到了第一个人的那一边,而第二个人的那边什么也没有。第二天,第一个人觉得很孤独,于是便许愿得到一个妻子,果然,第三天,又一只船失事,船上唯一的女人活了下来,并且到了第一个人的身边。第四天,第一个人想要回去,便许愿有一只大船让自己回去,就在他准备离开时,天空传来一阵很大的响声,说道:“你为什么要抛下你的朋友”。第一个人便回答:“因为他许下的愿没有灵验,所以他不配得到回去的理由”。天空回答道:“你错了,他许的愿灵验了。”但他只许了一个,“希望我的朋友的愿望可以实现”。

这则故事告诉了我们友谊的重要性。伟大的哲学家高尔基曾经说过“友谊好比一叶扁舟,带你前往理想的彼方”。

在我看来,友谊不是用钱买的,也不是用其他物换来的。友谊是一个眼神、一个微笑、一句安慰,这才是友谊。如此的简单却又何等的深奥啊!这就是我的读书故事,也是对我感悟最深的文章,也是我人生第一次为读书而流泪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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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精选名人故事作文集合

全文共 8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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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这个歇后语吧,可你们知道吕洞宾的故事吗?

相传吕洞宾是山西人,为人善良,刚正不阿。八仙之中,吕洞宾名声最响。因为他行踪不定,经常在人间济世度人,上到达官贵人,下到乞丐娼妓,都有受过他点化的。他在弃官出走之前广施恩惠,将万贯家产散发给贫民,为百姓办了许多好事。民间传说他在修炼过程中,巧遇仙人钟离权,拜之为师。修仙成功之后,下山云游四方,为百姓解除疾病,从不要任何报酬。吕洞宾一生乐善好施,扶危济困,深得百姓敬仰。他飞升后,家乡百姓为他修建了吕公祠,以示纪念。

北宋时,有一年东京(今河南开封市)疟疾流行,有位卖菜的老婆婆,子孙都染上了疟疾。一天,有位道人过来,老婆婆招呼他喝茶,礼数周到,并叹息说:家中子孙都病,先生能否施治呢?道士说:明天早晨等我来。第二天清晨老婆婆便等在那里,道士给他一个纱袋,包着一丸药,说:发病时让他拿着这药,病自然会好。一丸可以治疗百人,超过一百人,便没有效验了。老婆婆照他的话做,子孙病好之后,又拿来治疗邻居,共治好百人之多。超过百人,药便没有效验。老婆婆将纱袋拆开,里边没有药,只有张纸条,写着吕洞宾三个字。

湖北鄂城某镇有一位贫穷的妇女,向来患有风瘫症,每天爬着来到桥上乞讨。一天,遇见一位道士经过,问起她来,贫妇回说:丈夫死了,还有位八十岁的婆婆,每天来这儿讨些钱米供养婆婆。道人听后,便将棕拂尘一头递过去,说:拉着拂尘起身试试看。妇人牵着拂尘,果然站了起来。又说:你且试着跟我走。妇人跟着走了几步,瘫病竟全部消失,恢复了行走能力,忙拜谢说:先生住在哪里?我们可以登门道谢。道士说:我住在某人家的楼上。妇人回到家,婆婆十分惊异。问起缘故,知道遇上好人。第二天,找到那家人楼上,并没有道士,一抬头,见到吕洞宾画像,与昨天碰到的道人一模一样,才知是吕洞宾救治。

吕洞宾类似的故事极多。说法不一,但不论什么版本,都说吕洞宾是一个好人,是一个好神仙。这就是我们山西的名人——吕洞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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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的读书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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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一次在家里打扫房间,我无意中翻开了自己的相册。这相册已经很久了,还是小时候爸爸买来送我的生日礼物,里面装的是我成长过程中的所有照片。

仔细的翻看相册,竟发现拍得好多张照片中我手里总会拿着书。这一下子又将我的思绪拉回到了以前。

若问我小时候最喜欢干什么,那一定是读书了。我当时最爱看的书是《安徒生童话》,它可以说是我的启蒙读本依旧记得当我第一次拿到这本书,欣喜若狂的样子。这本书是拼音版本的,当时6岁的我迫不及待的翻开第一页,对着拼音缓慢的读了下去,连妈妈叫我吃饭我都舍不得放下书本。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也陆续换了好几个版本,也有带图片插画的,但我依旧没有改变对那第一次买的那本书的感情,可以说我爱读书的习惯,就是从那本书开始养成的。

一转眼,我已经走进中学的大门,成立一名初中生了。每到周末,我都会去书店逛逛看看书。遇到有自己很喜欢的,会毫不犹豫的买下来,带回家细细品读。家里给我零花钱,我几乎都用在了买书上了。镇里几家书店的老板都认识我,有时候我就在书店里读大半天,甚至偶尔作业也在人家书店里做的。我读书的痴迷程度,在庄子里还是小有名次的,有一次我正在家读《安妮日记》,妈妈去很“冷酷”的让我去超市买红酱油,我很不情愿的挪出家门踱到超市,一路上还想这书中的内容。到了超市却忘记了妈妈让我买什么了,只好灰溜溜的走出超市,惹得超市里的大妈哈哈大笑,回到家理所当然的迎接我的是妈妈的取笑了。

其实因为我读书误事的故事还有很多,我是一个带着眼镜的小书痴,我的愿望不大,能有一间满橱书的的屋子,在阳光温暖的午后,倒一杯茶,静静的与书作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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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你已是60年前的巴菲特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10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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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菲特吃一顿饭要多少钱?中国人赵丹阳愿意出211万美元,并于 2009年6月24日“正式吃成”。2010年巴菲特某顿午餐也拍卖出去了,有人愿意出168万美元。

证券之父本杰明·格雷厄姆在哥伦比亚大学执教22年,首次给出A+的成绩就被他的得意门生巴菲特摘得。不过,1951年,当巴菲特大学毕业的时候,可落魄了:为了毕业后能继续追随自己的偶像,巴菲特提出了一个似乎无法拒绝的要求:不要薪水为格雷厄姆·纽曼公司工作。结果,格雷厄姆竟然拒绝了这一请求。原因是:当年犹太人被华尔街拒之门外,格雷厄姆更想把一些机会留给犹太人。

将老师奉为神明的巴菲特不得不接受这样一个现实:格雷厄姆不认为与他存在个人交情。

还好,巴菲特有一个混得不算太糟的老爸,他来到父亲开办的巴菲特·福尔克证券经纪公司工作。

可是巴菲特嘴巴很笨,他只能怯生生地向自己最熟悉的人开口,他开始打电话给自己认识的最安全的人——姑妈和大学朋友们推销他喜欢的股票。要命的是,他还让自己的亲戚朋友亏了钱。

而那些大客户们并不把他当回事。都是先从巴菲特那里得到股票推荐,再拿着这样的信息向更资深人士验证,并在其他经纪人那购买股票。

巴菲特开始憎恨这份工作,他要寻找方法让自己对这个工作少点儿依靠。他一直都喜欢做生意,于是和一个朋友合伙买下一个加油站。

《巴菲特传》作者认为,巴菲特在父亲的公司取得的最大进展并不在投资上,而是去听了戴尔·卡内基的公众演讲课。上完卡内基的演讲课以后,巴菲特来到奥马哈大学,听他讲授“投资学原理”的课程。一学一用,巴菲特的“演讲技巧”进步神速。

毕业后的3~4年间,巴菲特一直与本杰明·格雷厄姆保持通信往来,还定期从奥马哈到纽约走访格雷厄姆·纽曼公司。《巴菲特传》中记述道:“像他一样执著于格雷厄姆·纽曼公司的学生并不多见。”

巴菲特最终被聘用了,他激动万分,当即飞往纽约,来到新的工作岗位上,比正式报到日期提前了一个月。

两年后,巴菲特已经感觉导师的池子太小了,基金规模只有500万美元的公司已经无法给他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了。

到1956年春天,巴菲特不再为父亲或者本杰明·格雷厄姆打工挣钱了,而是为他自己的合伙公司——巴菲特联合有限公司倾尽全力。

当时,格雷厄姆·纽曼公司的一位投资者向格雷厄姆提了一个人们常常关心的问题:“谁将继承你的衣钵?”格雷厄姆提到了沃伦·巴菲特。这位叫霍默·道奇的投资者,到西部度假时途经奥马哈,他和巴菲特简短地谈了几句,就向巴菲特的公司注资12万美元。

从此,巴菲特第一份工作历程结束,事业真正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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