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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于勒课文读后感(最新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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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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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这篇莫泊桑写的文章《我的叔叔于勒》,感慨良多。

在这篇文章中,“我的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人都盼望他早日归来,能够给“我们”带来幸福、奢华的生活。

但是这次旅行,当“我们”在船上看见了他,他并没有发什么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卖牡蛎的老水手时。“父亲”和“母亲”却像遇到瘟神一样,尽量躲着他。原因是什么?因为他没有钱。

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有认出自己的侄子么?难道真的没有认出买自己牡蛎的是自己的哥哥么?答案是否定的,他肯定认出了。因为他明白自己以前犯下许多错,不好意思和他相认。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回自己的家乡呢?答案能够从船长口里得知:“据说他在哈佛尔还有亲属,但是他不愿意回到他们的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的钱……”这样说来,于勒已经从以前的“流氓”变成此刻明白钱来之不易历尽沧桑的“卖牡蛎的老人”了,他最起码也明白了要自力更生。而克拉丽丝却看他此刻没钱,怕他回来吃他们的。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见钱眼开的市井妇人。而“我的父亲”菲利普也和母亲一样“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有出息。

如果我是克拉丽丝,我也会和弟弟相认,因为人犯错误是难免的,若能改邪归正也是一种宝贵的财富,我们就应原谅他;如果我是菲利普,不管我的弟弟再穷,再流氓也好,我也会和他相认的,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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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青山处处埋忠骨课文读后感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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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学习了一篇课文,颇有感触。

青山处处埋忠骨》一问主要讲了这样一件事:毛主席的儿子毛岸英在参加“抗美援朝”的战争中不幸牺牲,毛主席很伤心。朱总司令希望把毛岸英的遗体运回国,而朝鲜人民希望把他安葬在朝鲜。再三犹豫后,毛主席在电报记录稿上写下一句话:青山处处埋忠骨,何须马革裹尸还。也就是说他同意了把毛岸英的尸体安葬朝鲜。

当我读到“主席仰着头望着天花板,强忍着心中的悲痛,目光中流露出无限的眷恋。”这一句时,我忍不住流下热泪。对于一个父亲来说,自己的孩子比什么都重要。而如今,伟大领袖毛泽东也失去了自己的长子,怎能不伤心万分?当我又读到“秘书将电报记录稿交给主席签字的一瞬间,主席下意识踌躇了一会,那神情分明在说,岸英难道真的不再了?父子真的不能相见了?”这一段时,我心中充满了对主席的理解与惋惜。是呀,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噩耗,谁又能那么果断坚决呢?

但尽管如此,伟大的毛主席也依旧尊重朝鲜人民的意愿,把岸英的遗体安葬在了朝鲜。这前后形成了多么鲜明的对比,毛主席无比伤心,却仍旧为了维护两国的友好关系而顺从朝鲜人民的意愿,多么无私,多么伟大!

“青山处处埋忠骨,何须马革裹尸还?”这一句诗,多么有道理!它象征着壮士仁人,象征着祖国的大好河山,象征着毛主席博大、宽广的胸怀。学了这一课,我更加体会到了革命先辈的艰苦,更加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生活,正是有了像毛岸英这样为国捐躯的人,我们才会有幸福生活。沐浴在历史的阳光下,我们更要好好学习,决不辜负为这大好河山捐出生命的壮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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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课文台阶读后感

全文共 8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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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总是觉得自家的台阶低,总是对人家的高台阶羡慕不已。他不甘低人一等,立下宏愿,也要造一栋有高台阶的新屋。父亲经过漫长的准备,终于造起了有九级台阶的新屋。父亲一辈子的心愿得以实现,喜上心头,但是为此却付出了新屋落成了,人也衰老了,身体也垮了的代价。

写父亲为造一座有高台阶的新屋,而付出大半生的辛劳。

本文主要写父亲为建房努力苦干一生

《台阶》是一篇反思地方文化的小说,描写的是落后的地方文化中的人生悲途。

小说中的父亲就是这样,由于自家的台阶低,总感到低人一等,这种长期的心理文化压抑,使他“地眉顺眼”地过了一辈子,言语木讷,少言寡语,形成了一种挥之不去的谦卑的心理文化。也正因为如此,父亲就把一生的追求目标锁定在要盖一座高台阶的新屋上。由于贫穷,这座九级台阶高的新屋,让父亲一年到头,不得适闲,捡砖拾瓦,抱土背石,用十二月的汗雨和泥,用六月的血霜垒屋。为一草一木而拼搏,为一卵一石而奔命,春夏秋冬,脚不连地,数十年如一日。屋盖成了,台阶垒起来了,而父亲却老了,身体也垮了。从一下子能背起三百多斤重石板的壮年,一下子垮掉为连一挑水都不能但的老人。这座九级台阶高的屋就成了父亲的人生坐标,就是父亲生命的终点。

我们家的台阶低,父亲为了造台阶而每天努力。

在父亲的生命里,劳动就是生命,父亲现在为了这个家操劳了一辈子,已经没有在干活的力气了。

是一篇反思地方文化的小说,描写的是落后的地方文化中的人生悲途。

小说中的父亲就是这样,由于自家的台阶低,总感到低人一等,这种长期的心理文化压抑,使他“地眉顺眼”地过了一辈子,言语木讷,少言寡语,形成了一种挥之不去的谦卑的心理文化。也正因为如此,父亲就把一生的追求目标锁定在要盖一座高台阶的新屋上。由于贫穷,这座九级台阶高的新屋,让父亲一年到头,不得适闲,捡砖拾瓦,抱土背石,用十二月的汗雨和泥,用六月的血霜垒屋。为一草一木而拼搏,为一卵一石而奔命,春夏秋冬,脚不连地,数十年如一日。屋盖成了,台阶垒起来了,而父亲却老了,身体也垮了。从一下子能背起三百多斤重石板的壮年,一下子垮掉为连一挑水都不能但的老人。这座九级台阶高的屋就成了父亲的人生坐标,就是父亲生命的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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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唯一的听众课文读后感

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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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星期,我学习了一篇名叫《唯一听众》的课文。这篇课文的作者是落雪,课文主要讲述了“我”在家中练琴的时候,父亲和妹妹说“我”在音乐方面是一个白痴。于是,“我”再也不敢在家里练琴了,就到了楼区后的小山树林上练琴。“我”再练琴的时候遇到了一位教授,她为了让“我”找回自信,就撒了一个善意的谎言——谎称自己是一个聋子。最后,在老教授的鼓励和爱护下,“我”成为了一个小提琴演奏家的故事。

这篇课文写得十分动人。当我读到“我想你一定拉的很好,可惜我的耳朵聋了。如果不介意我在场,请继续吧。”时,我知道了这是老妇人的一个善意的谎言。老妇人之所以说自己的耳朵聋了,是因为她是一位音乐学院最有声望的教授,老妇人听出“我”拉小提琴曲并不好,更从“我”的举动中发现了“我”缺乏自信,于是,出于对“我”的爱护,老妇人才会撒这个善意的谎言。从这里,我看出了老妇人对“我”的爱护和鼓励。

读到这里,我想起了老师向我们讲的一个非常感人的故事。故事是这样的:有一个研究生,他在读大学第二年级的时候,他的奶奶在故乡去世了。为了不让他悲伤,他的父母和他的亲戚朋友就没有让他知道这个消息。这个消息隐藏了三年,直到他考上了研究上回家报喜时,才知道了这个消息。他知道这个消息后,并没有责备他的家人,相反,他很感谢他的家人,因为,他的家人是为他着想。

做人要讲诚信,但也不排除“善意的谎言”,这种谎言的背后折射着一种善良,一种美好,他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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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的于勒叔叔改写

全文共 1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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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尔赛岛从远处向我们驶来,我们下了轮船,正值午后,我们肚子都饿了。父亲环视了一下周围,看见一间饭店有两位妇女脖子上系着手帕,慢慢地切开牛扒,然后细嚼慢咽的,他大概是被这种优雅的吃法打动了。父亲手指着那间饭店,说:“我们去那里吃饭吧?”母亲看那间饭店装修得富丽堂皇,皱了皱眉,看起来很不情愿,但是回头看见女婿高兴的脸,就咬牙答应了。

我们走进了高级饭店,里面的装潢很奢华,桌子和凳子都是平常没见过的,我们都像是什么都不懂的渔民,一直研究着那些亮堂堂刀子和叉子。父亲翻开菜单被里面惊愕的数字吓傻了,母亲也不例外。可是为了这场婚礼不泡汤就愿意负担了这场昂贵的午餐。

“我吃得很饱了,我想去一趟洗手间。”父亲用温和的语气对我们说。我父亲走到了洗手间,仿佛看见了什么人,“天啊!这不是….”父亲两眼瞪大,浑身僵直,他看见了一个穿着高级西装,脖子前面还系着蝴蝶结的商人,面容竟与于勒一模一样!

父亲赶紧回来,同母亲说:“于勒,绝对是于勒!我看见他了,他在这里!我们的好日子要来了!”母亲严肃的脸上突然挂满了笑容:“是真的吗?我真不敢相信!太好了”我们家从未这样开心过。

“于勒!嘿!”父亲向他打招呼。“哦,菲利普,很高兴再次遇见你!”我的母亲一直打量着于勒叔叔,看着他穿着高档的衣衫,带着名贵的手表,想必是知道于勒叔叔有了一番成就,笑容也愈加深了。

于勒叔叔把我们安置在他的私人别墅,那天的黄昏十分美丽。我的父亲说了很多过去的事,“我们以前是真不好过,手上的存款很少,有时候也出不饱穿不暖,很辛苦……”母亲眼神里有一种半真不假的感情。于勒似乎知道这对夫妇的心里,冷笑了一下,在怀里拿出了一张支票,并说:“我些钱是我欠你们的,如今还了,还有,这几天你们就住在这里,我明天还有大生意要谈,要回美洲了。”我的父亲便十分礼貌的将于勒送走了。父亲回来,关上房门,匆匆的跑到母亲身边,一同看着那支票里的天文数字,兴奋了一个晚上。

所以,姐姐终于结婚了,他们就在哲尔赛岛上举行了一场豪华婚礼,请了许多亲朋好友,用了一半支票里的钱,这几天,母亲带着姐姐们和女婿去购物,买了很多没有用的奢侈品,我的父亲着急地说:“买这些东西干什么?浪费!”母亲若无其事地说:“你的弟弟不是做大生意嘛!这些钱算什么!”父亲蹙了蹙眉,也没说什么了。

果然,支票里的钱花完了。我们高兴地回到了家,母亲正要把她刚买的金项链放好,看见了在柜台上的一封信,信的内容是这样的:

亲爱的菲利普

很抱歉,我以前给你们家带来了这么多麻烦,当你看见这封信时,我想我们应该没有任何关系了,我做了大生意,也把钱你们的钱还了,这些钱应该也足够你们过日子了,我希望你们不要再盼望我回来,因为我会定居在美洲,你们也不要来找我,就像你们当初把我赶走那样,我也应该可以将你们赶走。

我们全家人都阅读了这封信,我父母的脸上带着忧虑、恐慌与悲哀,就连我都觉得他们十分悲哀,因为他们把钱花了个精光。

在此之后,我们全家人还是一样,每个星期日都要衣冠整齐的到海边的栈桥上散步。那时候,只要看见远方回来的大海船开进港口来,父亲总要说那句永不变更的话:

“唉!如果于勒竟在这只船上,那会叫人多么惊喜啊!”

可是那黄昏不再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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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青山不老课文读后感

全文共 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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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理想是做一位普通的到西部的志愿者,我非常喜爱这种工作。

有人会说:“这种工作人人都想躲还来不及,你为什么呢?”其实这种工作并不是十分“可怕”。只不过这工作有一些累,所以会敢觉很“可怕。但是课文中《青山不老》的那位老人难道不值得我们尊敬吗?哪个人有这样的精神?我们应该去学习那位81岁的孤单老人,他那可敬的老伴与他风雨同舟一生,也与世长辞了。他绿化了8条沟,造了7条防风林带、3700亩林网,他创造了多么大的奇迹啊!而他却从来没有叫过一声苦,喊过一声累。并且他所在的地方是干旱、霜冻、沙尘暴等与生命作对的“怪物”盘踞之地。而他还不断的向“恶魔”发起攻击,他那一双手像一把锋利的尖刀,直刺“恶魔”的胸膛。他不仅战胜了困难,而且还奇迹般地创造了一片绿洲。他帮助了许许多多人,而那些人也投入了这种行动中。他的唯一的一个女儿三番五次地从城里回来接他去享清福,他也坚决不动。他认为种树是命运的选择,屋后的青山就是生命的归宿。

这让我懂得了:人类是属于自然,而自然不属于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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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青山不老课文读后感

全文共 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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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不老》,让我感动不已。

课文讲述了一位老人,住在一个狂风肆虐,沙尘暴盘踞的山沟,面对这艰难的环境去植树。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十五年里老人共化了八条沟,造了七条防风林带,三千七百亩林网,创造了奇迹。

一位老人居然能把一片沙漠化的土地化成绿洲,为什么会有这样一股强大的力量鼓励着他?是因为他一心向着祖国,觉得自己能为祖国做贡献来体现他的价值,这精神我们多么因该学习,我想只有老人能在十五年中支持下来,因为其他人都怕苦怕累。但老人在十五年里没有一次叫苦叫累,就连他唯一的女儿接他去城里也不去。你想想一位老人能在被人称为“一年一场风,从春刮倒冬,无风三尺土,风起土漫天土”的普西,创造了一位老人十五年含辛茹苦,十五年不屈不挠,平凡的老人用自己勤劳的双手,用顽强的毅力和博大的胸怀改变他们的生活,这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啊。

如果有一天,你幻想你睡醒了,看到窗外一大片森林,你会觉得这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其实是可以的,只要我们努力植树,保护树木,总有一天沙漠也会变绿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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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课文台阶读后感

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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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过人生就像把一块不断从山上滚下来的石头推上山,然后石头又从山上滚下来,又把石头推上上。人一辈子就这样努力着,生活着,辛辛劳劳着。

李森祥的《台阶》中的父亲是一位勤劳淳朴的农民,老实厚道。他在农村里没有什么经济地位,他总觉得自家房屋的台阶低,因为“台阶高,屋主人的地位就相应高。”他为了改变自家的地位开始了漫长的准备,从捡一砖一瓦、积累一角一角钱开始,年年辛苦劳碌,任劳任怨,目的只有一个——改变地位,获得别人的尊重。最终愿望实现了,可是父亲却为此衰老了,身体也跨了。这篇课文告诉我们,父亲创业的艰难困苦,根源在于农村经济极端贫困落后,小说深沉的响着时代对先进的生产力的呼唤。中国的农民终于走进了时代的春天,现在过上了好日子。

我作为一位普通的老师,教书十多年,工作中兢兢业业。通过不断的努力,换了个工作环境,每月工资四到五千元,而当地的房价每平方一万或更高,如果很节俭过日子,每年可攒下二到三万,想买个一个普通的小房子住,就得工作三十年。我们一辈子有多长的工作时间?我们一辈子生命又有多长?那我们比台阶中的父亲强多少呢?也许我们会成为房奴。

试想,将来一个孩子从上幼儿园开始,要读二十多年书,该要花多少钱,等到他将来通过努力到大城市里工作,一辈子也就只能为房子奔波了。

人啊,真的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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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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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有幸阅读了《汤姆叔叔小屋》这本名著。这本名著是由美国作家斯托夫人所写的。读了这本书后,我被书中的人物的悲惨命运所深深地打动和感动。书中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都给我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其中就有汤姆叔叔和小姑娘托普西。

汤姆叔叔正直善良,忠心耿耿,乐于助人,能干勤恳,就是这样一位品德楷模也被卖了多次。作为希尔比先生庄园的黑奴总管,汤姆叔叔任劳任怨,把自己的聪明才智都运用在了对主人庄园的管理上。尽管他被自己的主人卖掉,住在比地狱还要黑暗的地方,但汤姆叔叔依然怀着一颗善良的心感化着身边的每一个人。

托普西是一个聪明活泼却野性难改的黑奴小姑娘,托普西有着一双又圆又大的闪闪发光的眼睛,脸上的表情满是精明。她不仅喜欢偷东西,还偷了之后不承认,摆出一副被冤枉的神态。她还会对一些招惹过她的人进行报复。尽管奥菲利亚小姐怎么惩罚她,她总是不听,甚至还会更过分。而形成这样的原因还是因为她缺少爱。

本来是很可爱的她,却从小在打骂的环境下成长,养成了爱撒谎、偷东西的坏习惯。

但是,自从天使般的伊娃对她说出爱她的时候,她的眼睛立刻湿润了,她的心灵从此得到了一缕阳光的滋润。从此,她学会了关心别人,下定决心改掉了坏习惯。

在现实生活中,仍然有很多像托普西一样的人需要我们去关心他们,用一颗充满爱的心去滋润他们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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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雷锋叔叔你在哪里读后感

全文共 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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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雷锋叔叔你在哪里》,我非常感动。雷锋叔叔是一位乐于助人、奉献爱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解放军战士。虽然他只活了22岁,但他为人民做了许多好事:他把迷路的孩子送回家;把年迈的老大娘背回家;给丢了车票的要回家的人买了票。但他每一次做好事都不留名,所以被称为“无名英雄”。

雷锋叔叔虽然去世了,但是他的精神永远影响着人们,现在还有不少国家都开始向雷锋学习,如:美国、英国、日本……小朋友们,我们都应当争做一名活雷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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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唯一的听众课文读后感

全文共 12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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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唯一听众》这篇课文,明白了:撒谎是不对,但是善意的谎言,那可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调味品。

这篇文字写了:“我”开始拉琴十分难听,被父亲和妹妹称为“音乐白痴”。“我”只好在一片很少有人的小树林中练琴。在这里巧遇一个老人,她是音乐学院最有声望的教授,小提琴手,却装作聋子,鼓励“我”,关心“我”,让:“我”成了一个出色的小提琴手。

读了这篇课文,我感触颇深。那位老妇人本是一位音乐学院最有声望的教授,首席小提琴手,她却骗作者她是一个聋子,每天早晨来听他练琴。这是为什么?开始我不明白老人为什么撒谎。古人说:“不精不诚,不能动人。”她明知做人要诚实,她为什么还要骗“我”呢?后来我读懂了。原来老人只有这样,才能让“我”继续大胆练琴。“我”拉完一曲,她还总不忘鼓励“我”。正是鼓励,让“我”找回了自信,从沮丧变得自信,使“我”的琴技越来越好。如果老妇人一开始就告诉“我”自己的身份,“我”一定会很尴尬。因为“我”的琴技差,十分难听,连父亲和妹妹都受不了,这么有声望的教授,小提琴拉得那么好,更加忍受不了这折磨,甚至还会嘲笑“我”!当一个人拥有了自信,那么他就离梦想更近一步了。“我”找回了自信,果然,越来越厉害,都可以演奏《月光》奏鸣曲了。

一个善意的谎言对每个人都十分重要。我曾看过一个故事:一个小孩上课不认真,总搞小动作。他最怕的就是家长生气了。一次家长会结束后,老师纷纷告状。可是他妈妈回到家并没有批评他,反而说老师表扬他了“老师说你比以前进步了许多,要是你上课能不走神,不随便说话就更好了!”小孩信以为真,上课十分认真,成绩果然上去了一点儿。后来,每次家长会回来,妈妈总将老师的批评转化成对他的表扬,让孩子有了自信,成为小孩学习的动力。正是因为妈妈善意的谎言,他最后竟然考入了名牌大学——清华大学。这不正是善意的谎言,成就了这个孩子吗?、

如果当初作者没有遇见这位老人呢?他会一直听着家人对他的批评。听着听着,他无论多么喜爱音乐,多么酷爱小提琴,最终他都会丧失信心,无法再坚持下去。

当别人遇到困难时,犯错误时,不要一味地指责他,要鼓励他。只要编一个善意的谎言,他会又拥有信心,继续努力下去。一个人拥有了自信,就离成功不远了。可自信从何而来?这需要自己做好每件事,还要有别人的鼓励。当然,这鼓励常常都来自善意的谎言。我打心眼里佩服这位“耳聋”的老人——一位最有声望的教授,是她成就了作者。

在我们身边,有俩种家长。第一种家长总是斥责孩子,在别人面前挑孩子的毛病。第二种家长总是温柔地教导孩子,在孩子遇到困难时,鼓励他。他们的孩子成长截然不同:前者的孩子总认为自己很笨,十分自卑,十分内向;后者的孩子相信自己是最棒的,信心十足,乐观向上,活泼开朗。

我很庆幸,自己有温柔的父母,在我遇到困难和挫折时总是关心我,帮助我。

读完了课文,我为作者感到庆幸,他能遇上一位知音——一位“耳聋”的老人——这位教授。我真希望每个人都像他一样幸运,在成长的道路上遇上这样一位知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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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250字

全文共 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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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读了一本书——《汤姆叔叔小屋》。这本书主要写的内容是发生在黑奴汤姆身上的故事。

其中让我印象追深刻的片段是汤姆叔叔做的小屋。汤姆叔叔做房子的材料是圆木头。门口有一块菜地,由于精心栽培,所以每年的夏季,这里的杨梅、西瓜和各种蔬菜都长得特别茂盛。

我对这本书的感悟是如果我是汤姆叔叔的话,也会经过:伤心、快乐、开心、痛苦……而且那些黑奴贩子根本就不明白汤姆和其他黑奴的心情,那时他们的心情不是痛苦就是忧伤。黑奴贩子心里肯定有想他们又不是我们种族的人就算你们不是一个种族的人。但是你们总不能背着自己的良心做坏事呀!好人和坏人其实只是他们的心不一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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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全文共 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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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我的叔叔于勒》,它的作者是莫泊桑。读完后,我有许多深刻的感受。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家人生活很苦,但父亲明白他的一个兄弟—于勒在美国致富了,而且“我”的二姐也要结婚了。在二姐结婚前,“我”的全家去一个岛上旅行。在去小岛的船上,有一个卖牡蛎的人。许多人都买了,父亲带着姊姊去吃牡蛎。父亲走向他的摊前,无意中发现他是于勒。父亲向船长打听状况,进一步证实了那个卖牡蛎的人就是自己的亲弟弟—于勒。因为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身上脏兮兮的。他还很贫穷、一无所有、处境落魄,父母亲怕他连累自己,所以父母亲和姊姊们都避的远远的,不愿意理他。

我觉得,文章中的那个卖牡蛎的人虽然衣着不得体,但是他做的牡蛎却十分美味。我觉得虽然他可能很穷,但是他愿意把牡蛎做的很美味,还物美价廉。

但是,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像于勒叔叔一样,很贫穷,很苦。但是地位稍稍优越一点的人,稍稍有钱的人却看不起他们。为什么因为他们嫌穷人脏,穷人没钱,就唾弃他们。人是需要帮忙的,为什么那些瞧不起穷人的人不好好想一想:你们就没有过过穷苦的日子

我们就应努力工作,改善我们的生活。

我们更不就应瞧不起那些穷人,就应无私的、不求回报的帮忙他们,只有这样,世界才会变成一个友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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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的叔叔于勤课文续写

全文共 1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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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船在翡翠般的大海上继续向哲尔赛岛前进…… “喂,克拉丽丝,你快看呀!”父亲喊着母亲的名字,急匆匆的从卖牡蛎那儿走了过来。

“又怎么了!?”母亲很不耐烦,显然她还在为父亲请女儿和女婿吃牡蛎生着闷气。 而父亲却完全没有理会母亲的情绪,一把抓住母亲的手,然后指向卖牡蛎的地方,“克拉丽丝,你看,那是不是于勒?

“于勒?”母亲惊讶的张大嘴,“是呀,于勒,我的亲弟弟呀!” “喔,快让我瞧瞧。”母亲慌忙站起身,飞快的向前探出好几步,瞪大眼睛向那些吃牡蛎的优雅人们望去。

我也转头向那看去,一位男士引起了我的注意。他身穿一件黑色宽幅呢子衣裳,高高的个子,站在四周几位绅士旁却显得那么突出,宽阔的肩膀,穿双雪亮的全帮鞋子,他那细绸子衬衫领上打着一个极阔极时髦的黑蝴蝶结,与他那一身纯黑的衣服配合的十分得体。他那一头金丝的头发被阳光照着,如同戴着一顶银光闪闪的便帽一般。两撇小胡子修剪的崭齐,当露出阳光般的微笑时,便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而挽着他的胳膊的一位女士穿着蝴蝶一般漂亮的衣服,裙摆膨胀的很大,从底下露出那镶着花边的衬裙。围着花边的领口拖着一弯雪白的粉嫩的胸膛,绢丝的围巾随便的挂在臂膀上,洒金的扇子用细细的天鹅绒带儿吊在手腕上,金光灿灿的鬓发,垂挂在颈梗上,跟耳朵上的庞大的金耳坠子一起跳跃着。

“喔,上帝保佑!他真的是于勒,千真万确的是他!”母亲的声音因为激动和喜悦而明显的颤抖了。 “喔,善良的人呀!他真回来了,你看他是多么的有修养呀!”当母亲看到那位绅士优雅把外衣脱下来,披在了那位怕风的女士身上时发出了不仅仅是欣喜的声音。 接着注意到连他的裤料都是少见的咖啡色呢子,并镶着棋盘格子的纹路,至于他穿的背心,更是令母亲着迷,白水绸的料子,上面缀着一颗小小的粉红色蔷薇蕾。

“哦!上帝呀!”母亲开始喊了,“菲利普,这不是做梦吧,你,快,快,快掐我一下,嗯……快点!……” 当母亲疼的尖叫了一声之后,我们确信没有认错人。因为在所有惊讶的看向我们的人中,只有那位绅士带着惊喜和激动快步向我们走来…… 就这样,我们拟订的上千种计划全都实现了。就连我那近30岁大姐也很快找到了一个品貌俱佳的女婿。姐姐们再也不用为几个铜子一米的衬裙花边跟小贩讨价还价了,而是享受了服装师们的上门服务。每天我们都能举着高脚的水晶玻璃杯,在华丽而舒适的别墅里品位法兰西最纯正的陈酿葡萄酒,耳边伴奏的总是面对着两个女儿和两个女婿的父亲对叔叔的赞美声。

“喔,我真为有这样一个杰出的弟弟而感到骄傲!”

“他真是天底下最有良心,最善良的人那!”

“来,为你们拥有世界上最令人尊敬的叔叔干杯!”

而母亲更是殷勤,每天都要亲自去叔叔的房间打扫。她总是说佣人们不可靠,万一顺手偷走叔叔房间里的值钱东西怎么办?所以,她每次打扫的甚是仔细,边打扫边给叔叔一遍又一遍的哭诉我们过去的苦难历程。当然叔叔很识趣,每次都能用几百法郎挡住母亲喋喋不休的声音。 就这样,我们幸福的生活了两年。

两年之后,叔叔突然病重住院了,开始的几天,母亲和父亲对叔叔进行了无微不至的护理,可是在得知叔叔把自己过世后的财产全都捐给了慈善事业时,就在也没露过面。

叔叔在生命最后的日子里,也只有我去照顾他,看着叔叔日渐憔悴的脸,我心如刀绞,“哦,这是带给我们全家幸福的叔叔!父亲的亲弟弟!我的亲叔叔呀!” 叔叔在弥留之际,拉住我的手说了他这一生的最后一番话:“我,我……做梦也没想到……我们的亲、亲情……竟然是这样的,……是靠金钱来……来维持,真正让我……感到痛苦的不是我的病,……而是……而是这人情淡薄的社会,……也许是……是我以前太坏了吧,所以……得到了报应……不过,还是谢谢你,我……我真正的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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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汤姆叔叔的小屋英文读后感

全文共 30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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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y depicts the crisis of faith that overes Rabbi Banish of Komarov, who, having buried his four sons and two daughters. Only through the mercy of the God he has denied, manifest in a radiant vision of the dead Rebecca, his beloved youngest daughter, is the rabbi’s belief restored. The sense of wonder and the touch of heavenly joy that linger after the vision dissolves convince Rabbi Banish of the folly of judging God’s actions by human standards. The rabbi has interpreted the apparent tragedy of his children’s premature deaths as evidence of God’s alienation, forgetting that God is by definition inscrutable. That God’s purpose transcends man’s ability to prehend it is made clear to the expiring rabbi when the family dead approach his deathbed with arms outstretched to enfold him among them. For theirs is the kingdom of heaven to which a loving God has called them; and their deaths have evidenced not God’s wrath but his grace.

A version of Rabbi Banish’s deathbed revelation appears to Rabbi Nechemia in Something Is There. At twenty-seven he is already racked by the doubts that torment Rabbi Banish. So shaken is his belief in God that he deserts his rabbinical post in provincial Bechev for the flesh-posts of Warsaw. Although the prostitutes, unclean food, and shady business dealings which he witnesses there hold no attraction for the erstwhile rabbi, they intensify his revulsion from the world created by God and therefore his alienation from God himself. Unlike Rabbi Bainish, whose intimations of immortality and consequent rededication to God precede his radiant deathbed vision, Rabbi Nechemia cannot allay his doubts until the very moment of death, when a light he never knew was there flickered in hid brain.

While his dying words—something is there—resolve his crisis of faith, they e too late to affect the spiritual renewal attained by Rabbi Banish. No explicit promise of immortality, let along of salvation, attends Rabbi Nechemia’s vision. Perhaps grace is accorded Rabbi Banish because his doubt is triggered by devastating personal losses, and withheld from Rabbi Nechemia because his despair is the bitter fruit of idle speculation about the unknown. Whatever the reason, relatively few of Singer’s characters are granted at the moment of death the transcendent vision of unity between man and God that appears to Rabbi Banish in Joy. For the fortunate few, release from time into eternity is affected by a divine visitation which obliterates distinctions between past and present, living and dead.

These kinds of characters are lost in their world because of the seducement of the material world. They doubt their formal faith and gradually give up what they believed. But after they have experienced so much hardship, they realize that they cannot adapt to the life of the outer world so they regress to the former life with formal faith. They realize the importance of God and they begin to think seriously about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man and God. At last they find their right way of their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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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雷锋叔叔你在哪里读后感

全文共 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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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是我们少年必须了解的一个楷模。我先前只是听人家口头说雷锋,而实在是不太了解雷锋。经过这一课后,我便在网上查了一下,我才算对雷锋有粗略的了解。

雷锋叔叔很年轻就牺牲了,但他却为我们中华民族树立了不朽的精神形象。因而说:“雷锋的生命有限,他光辉却是无限的。”雷锋叔叔愿作螺丝钉,他不怕困难险阻,如他日记所说:“愿做暴风雨中的松柏,不愿你做温室中的弱苗。”他一心为国家,一心助人民,勤俭朴素,忘私利人,乃当之无愧的英雄!他是我们的楷模,如毛泽东的题词: “向雷锋同志学习;”他有坚定信念,如周恩来的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憎爱分明的阶级立场,言行一致的革命精神,公而忘私的共产主义风格,奋顾身的无产阶级斗志。”他有刻苦的精神,如邓小平题词:“谁愿当一个真正的共产主义者,就应该向雷锋同志的品德和风格学习。”还有好几位领导人为他题词,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愿雷锋精神常在,愿社会和谐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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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9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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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恒经典,一世珍藏。”《汤姆叔叔小屋》便是这样的一部值得一生珍藏的小说。

作者斯陀夫人在年轻时候访问肯塔基州的一次机会中,留心地观察了被奴役的黑人们的生活情景,她对黑奴们的遭遇寄予了深切的同情。面对美国灭绝人性的奴隶主,斯陀二人人义惯填膺,在加上当时美国高涨的废奴主义思想的影响下,这位年近四十的牧师夫人提笔写下了这空前著作,这部渗透奴隶们血和泪的书,这部愤怒控诉的书!

书中的主人公汤姆叔叔生性善良、正直,从没做过一件坏事,同时他笃信上帝,认为上帝是公平的,上帝定会帮助好人,惩治恶人。但是在那个无理可讲的社会由中,过分的善良只会成为把汤姆推向死亡的罪魁祸首,如果汤姆的主人谢尔比把刀架在汤姆的脖子上,要杀了汤姆,汤姆也定不会反抗。因为这就是汤姆,直到谢尔比先生要将汤姆买掉,汤姆却没想过逃跑,因为他善良,他知道谢尔比先生的难处。直到他被卖给了凶狠的庄园主莱格利,莱格利本来想重用汤姆,有意提拔他当监工,但由于汤姆生性善良正直,多次得罪莱格利而遭到鞭打。直到汤姆为掩护受莱格利蹂躏的女奴卡茜和爱米琳外逃被莱格利毒打致死也决不说出她们的去向。如果汤姆和她们一起外逃,他是不是就不会死。但是汤姆是不会逃的,因为他不想连累他人。汤姆想要自由,但是他没有勇气获得自由。总之,他身上集中了老一辈黑奴可贵而又愚昧的品格。

生活中,“善良”一直被人们认为是一种高尚的品格。可是过分善良会造成怎样的后果。

商场是残酷的,唯一的最有力的法则便是“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所以,商场中的善良与仁慈则等于自杀

爱情是美好的,但是只有一方深爱着另一方。可事实上被爱的一方根本不爱他,但害怕拒绝后别人会陷入极大的痛苦,所以对别人的追求不完全接受,又不拒绝,到最后没有办法拒绝了,这使得别人看到了希望,最后又陷入了绝望。所以爱情中的善良等于残忍。

如果一个女孩过于善良和好,会不会被很多男生喜欢?答案是不会。因为这种“善良”和“好”往往等于顺从、妥协、退让、息事宁人。正如文章《姑娘,你坏一点吧》中所说:“好女孩的代价也是惊人的。它会让女孩压抑真实的自我,阉割独立与勇敢的个性,湮灭其可贵的创造力。”大家曾评论《欢乐颂》里的曲妖精说:“社会我曲姐,人美路子野。实在太酷了。”为什么酷?因为她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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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

全文共 12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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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时,以为这是一本童话,一本有关童真的书。随手翻翻,却被里面抽象而又生动的插图吸引,他们的脸黝黑却又显得很精神,他们渴望却又百般无奈。就这样,我静静地,翻开它。我来到了一个不公平的世界,也是一个正直的社会。

斯陀夫人是这部书的作者,一部现实主义作品,作者出生于北美一个牧师家庭,也曾做过哈特福德女子学院的教师。她同情那些受主人虐待,压迫的,本该享受自由的黑人们,并亲自去南方了解情况,用自己的方式去帮助他们,是一位杰出的废奴运动的作家。她为我们塑造了那个时期形形色色的人们。

美国卡塔基州的奴隶主谢尔比在股票市场上投资失败,为了还债,决定把两个奴隶卖掉。一个是汤姆,他是在谢尔比的种植场出生的,是小主人童年的伙伴和小奴仆。由于汤姆善良忠诚,颇得主人欢心,成年后当上了家奴总管;另一个是黑白混血种女奴伊利莎的儿子哈里。伊利莎偶然听到主人要卖掉汤姆和自己的儿子哈利后,就连夜带着儿子,找到同时奴隶的丈夫出逃。历尽艰险,终于在废奴组织的帮助下,成功地抵达加拿大。而汤姆呢,从小就被奴隶主灌输敬畏上帝、逆来顺受、忠顺于主人这类的基督教说教。对主人要卖他抵债,没有任何怨言。他支持伊利莎逃走,自己却无怨无悔地被转卖到新奥尔良,成了奴隶贩子海利的奴隶。对主人忠诚,对朋友坚贞,这是怎样一颗心啊!

一次,由于汤姆救了奴隶主圣·克莱的小女儿伊娃的命,圣·克莱便从海利手中将汤姆买过来,当了家仆,为主人家赶马车。善良的伊娃很快和汤姆建立了感情,不幸的是伊娃突然病死。圣·克莱根据小女儿生前愿望,决定将汤姆和其他黑奴解砾可是,当还没有装来得及办妥解放的法律手续时,圣·克莱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被入杀死。而圣·克莱的妻子没有解放汤姆和其他黑奴,却将他们带到黑奴拍卖市场。这次,汤姆落到了一千极端凶残的“红河”种植场奴隶主莱克利手中。在这里,汤姆忍受着非人的折磨,仍然没有想到要为自己找一条生路,而是默默地奉行着做一个正直人的原则。莱克利却怀疑是汤姆帮助两个女奴逃走,便凶狠地将汤姆捆绑起来施以鞭刑。汤姆被打得皮开肉绽,死去活来,但他什么都没有说。在汤姆奄奄一息的时候,他过去的主人,谢尔比的儿子乔治·谢尔比赶来赎买汤姆,因为汤姆是小谢尔比儿时的仆人和伙伴。但是汤姆已经无法接受他过去刚、主人迟来的缓手,遍体鳞伤地离开了人世。乔治·谢尔比狠狠地一拳把莱格利打翻在地,就地埋葬了汤姆。回到家乡肯塔基后,小谢尔比就以汤姆大叔的名义解放了他名下的所有黑奴,并对他们说:“你们每次看见汤姆大叔的小屋,就应该联想起你们的自由”。

一颗心就是一座房子,有的宏伟壮丽,有的狭隘丑陋,有的宽阔,有的黑暗。汤姆叔叔的心也许就像他的小屋一样,虽然没有华丽的装饰。却非常的朴实温暖,能容纳所有的友谊,也能够承担所有的痛苦。在这座心房里,总回荡着虔诚的圣歌。而像荷里烈格雷这样的人他们的心都是黑暗的,狭隘丑陋的,他们本着金钱至上,非常的瞧不起穷人。

一颗心的温暖了我,他告诉我们,自由是多么多么的可贵,这个世界有自由,需要自由!我们拥有自由,所以,我们应该珍惜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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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唯一的听众课文读后感

全文共 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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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兴致勃勃地读了《唯一听众》这篇课文,这篇课文将我深深的感动了。中的音乐教授说自己耳聋,这是一种善意的谎言,正是这个谎言,让“我”面对这个唯一的听众不再胆怯,不再紧张,放开胆子,在弹小提琴时,用音乐传达自己的心声,流露自己的真情,打动别人的心灵,才能使“我”被自己的音乐陶醉,抛开一切杂念。这个谎言是音乐教授在默默地支持“我”,勉励“我”,正是她给了“我”信心,给了“我”勇气,让“我”扬起勇气的风帆,披荆斩棘,勇敢挑战,努力练习。中的“唯一”说明只有那位音乐教授赏识“我”,耐心听“我”拉小提琴。一开始,“我”的心情在不断变化,从庄重--沮丧--抱歉--羞愧--兴奋。从“我”也常常忘记她是聋子,只看见老人微笑地靠在木椅上,手指悄悄打着节奏。她慈祥的眼神平静地望着“我”,像深深的潭水......",更能说明有了慈祥的音乐教授鼓励的力量,"我"的琴艺有了很大的进步,开始变得动听,美妙,迷人。让这位音乐教授对我的努力和进步感到欣慰。“如果人人都献出一点爱,那么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这句话说得一点儿也没错,这句话将会让所有读过的人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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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课文《灯光》读后感

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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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夜幕降临,人们有的在灯光下欢聚一堂叙说亲情;有的在灯光下愉快地做一次网上冲浪;还有的则徜徉于五彩的霓虹灯下,尽情地享受着休闲时光......

面对灯光,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感情:

因镇上电路检修,说是晚上八点才来电,可今天的晚自习照上不误啊!六点半上课,校领导送来一小捆蜡烛,让学生每桌点上一根。借着微弱的但依稀可见的灯光,我带领学生开始上课了。

凑巧的是,我们今天所上的课文是王志坚写的《灯光》。这篇课文以回忆的形式,先写了解放战争时期一次围歼战就要打响的时候,郝副营长借着火柴微弱的亮光在看一本书上的插图,图上画着一个孩子在灯光下读书,这幅图使郝副营长陷入对未来的憧憬中;战斗打响后,后续部队遭到敌人炮火的袭击,和突击队失去了联系。郝副营长点燃了那本书,用火光为后续部队照亮了前进的道路,结果暴露了自己。战斗胜利了,郝副营长却牺牲了。

电灯是和平年代生活中的普通物品,它却是战争年代美好生活的代名词。为了全国解放,为了让子孙后代过上安宁生活,郝副营长和很多革命志士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上完此课,我对孩子们说:“今天,好像是刻意安排,让我们不是在明亮的日光灯下,而是借着烛光学习《灯光》这一课,这是让我们不忘过去,是让我们缅怀革命先烈,是让我们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

孩子们眼里闪烁着点点泪花,这泪花,在灯光下,闪烁着别样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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