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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幻类小说《三体》读后感(最新20篇)

“想象比知识更重要”。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科幻想象作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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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级《昆虫记》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7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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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这本书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从事研究昆虫学,他用了一生的精力,长期在荒山野岭收集了成千上万种昆虫的资料,最后撰写了科学巨作《昆虫记》。

《昆虫记》这本书使我非常着迷,读完后我才知道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蜜蜂是怎么回家的,蟋蟀是怎么盖房子的,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这本书主要涉及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婚姻、繁衍和死亡。

当我阅读这本书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的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在一次又一次失败中站起来又继续实验。我感受到了法布尔对科学的热爱,对科学的不懈探求,也可以看出法布尔不达实验结果决不罢休的精神。

读完《昆虫记》,我被深深地震撼了。原因有两方面:第一,昆虫的生活是多姿多彩的,在它们的生活中总有些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第二,法布尔对科学研究的不懈探究,深深打动了我。他坚持用田野实验的方法研究昆虫的本能与习性,遇到问题总是想着办法解决。可是回过头来想想自己,平时的我遇到问题不想办法解决,只想着查手机。和法布尔比起来,我们只要遇到一点困难就想着放弃,就想着退缩,不会去迎刃而解,而法布尔却在想着他的实验哪里出了差错,哪里需要改进,并没有想着放弃。所以今后我一定要向法布尔学习,面对困难勇敢地克服它,认真思考,努力解决问题。

记得有一次,我在做新概念英语的练习册,可被一道填空题难住了,怎么也没搞懂这道题的意思,当我刚拿出手机准备查找答案的时候,突然想起了法布尔,法布尔他在遇到困难时,总想着办法解决,如今我们的条件这么好,难道不应该更加努力的思考吗?于是我请出了我的好帮手--英语词典。经过一番瞎折腾,终于把这道题给弄懂了。

现在想来,在遇到难题时,只要多思考思考,答案就可以浮出水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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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妇人》读后感初中优秀作文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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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作家路易莎。梅。奥尔科特所著的《小妇人》我已经看过不知道多少遍了,每次读完都会有一些新的感悟,在期中考试之前我将我刚刚得到的感触记录下来,和大家分享一下。

这部小说以19世纪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描写了马奇一家四姐妹在父亲出征的情况下和母亲一同过着清贫的生活,在平凡的生活中她们学会了如何生活,定下了自己人生的目标,并在故事最后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关于这个故事的内容我想我不必多说,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买来看,我可以保证即使你过去只是看过肯德基文学,只要你耐下心就可以从中品尝到土豆泥的味道。而对于没有享用过快餐的人来说,这篇小说给你的东西可能会更多。

个人认为这篇小说的文字不能用华丽来形容,相比较一些现代文学作品来说只好用平凡来形容,而且作者似乎对一些美丽的形容词有一些厌恶,或者说是翻译的关系吧,我想我应该去买一本英文版看看。不过我很喜欢这样的文笔,我也努力使自己有这样的文风,但是现在还有很多要努力改进的地方。

另外语言生动、幽默也是这本小说的一个特点,而且作者的幽默不是生硬的搬抄,而是来自于生活,普通的生活。我现在也在写一些故事,她的语言让我感受到了自己在写故事时候的不足,我可能真的十分善于模仿。可是这些东西现在看来不怎么实际,生活是文学的源泉,我现在真正体会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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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百年孤独》读后感中学生作文

全文共 1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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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书中无可抗拒的悲剧结局,我躺下后翻来覆去睡不着。布恩迪亚家族百年兴衰的历史,每个人无可排解的焦灼与孤独,冥冥中无可抗拒的宿命都让我无法入眠。这是一部拉美历史的兴衰史,伴随着城镇的建立,科技的发展,殖民者的入侵,自然灾害的肆虐,原著民的反抗、挣扎、屈从乃至安于命运的安排。整部书充溢着灵异鬼魅的色彩、异于西方现代文明的情调。文字富有写实性,生动逼真的再现生活的同时,又不乏诗意、幽默与浪漫,许多段落读下来津津有味,忍俊不已。

今天整本书大概又过了一下,整理了一下布恩迪亚家族七代百年的谱系,对书中的情节愈发的明晰起来。这本书是我接触到的第一本拉美文学的书籍。可以说这是一个很高的起点。该书是198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同时,该书也是中国第一次获得加西亚__马尔克斯的中国文版授权,据说是天价。2011年6月第一版。我很庆幸选在这个时候来读这本书。我记得以前也经常看到这本书的中文版,但是只知其名,不曾深入。原来以前的都是盗版啊。如果十年前读这本书,我未必能理解其中的精髓。我现在读一部作品,更喜欢作品中体现人性,揭示人性的东西。我相信,无论历史如何变迁,人性的东西总是最基本的最恒远的。加西亚__马尔克斯的高明之处在于他把人性置于广阔的时代变迁之中,举重若轻地把拉美的历史通过一个孤独的家族历史体现了出来,并警示世人,拉美将走向何方?

人们习惯于把《百年孤独》看作魔幻现实主义小说,而我更赞同马尔克斯自己所说的:“我写的都是现实。”我相信超自然自量的存在。而在越是落后的地区,灵魂与鬼神都是与人类同在的。譬如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我想极少人不相信人死后是有灵魂的,所以灵异的事件总是频频出现,你把它看做是迷信也罢,只是人的意识也好,它就是存在着,在现实中,或者在脑海里,反正总有一个所在。你可以把它看做魔幻,也可以把它当做现实。

这本书的译者是范晔,是我们的同龄人,70后。他的中国文学的功底也是相当好的,语言华美、幽默、又满是无可奈何的忧伤。我真以为自己在读中文原著呢。一个翻译者能够让读者有废寝忘食读下去的冲动,就已经是成功的了吧。哎,跟人家比起来,我们真是惭愧。人家年纪轻轻,翻译起来竟是大家手笔,我辈读此书,竟然还有不认识的汉字,惭愧惭愧啊。唯一困惑的是,根据网友的介绍,好象别的版本里出现的猪尾巴是个女婴,范晔的译本里却是个男婴,真想赶紧找到其它的版本看看,或者如果自己懂西班牙文,找来原文看看也好。

不知道是不是阅历增加了,我读此书,倒是没有太多时光错乱或者身在魔幻或者异国的感觉。相反,我倒觉得布恩迪亚家族的百年历史跟中国的历史有相近之处,难道是书中有东方的元素?还是因为同样曾经遭遇外敌的入侵?或者是经历了从落后到文明的苦难过程?包括书中人物的命运我在今日的农村依然可见。

这样一部作者倾其心血写了一年多的巨著,当然不是我三天就可以领略其精髓的。这也是我读书的习惯。对于喜爱的书,第一遍往往是要焚膏继晷通读,了解故事梗概,知道其结局,方可安心;第二遍则是理清人物脉络,了解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之后则不知道是不再读或者是若干遍地咀嚼,取决于对作品的喜爱程度及作品对我的影响。

又是凌晨了,明天继续“孤独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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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昆虫记》读后感

全文共 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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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我去了新华书店。我一到新华书店里,就开始找老师推荐的`《昆虫记》。我并且阅读完了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讲述了他虽昆虫的好奇,故事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故事讲述了作者对昆虫的好奇;比如蝗虫大家都认为它一点也不好,可是大家换一个角度想一想,如果没有了蝗虫火鸡就会失去美餐;而且,如果你肠胃好的话,还可以吃蝗虫呢!所以说,蝗虫也是有益的。

还有萤火虫,别看它外表非常的温柔,但是它的内心却很丑恶,喜欢吃蜗牛一类动物,所以萤火虫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害虫。

大自然的奥妙真是无穷无尽啊,我喜欢昆虫记来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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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科幻小说:神秘的眼镜

全文共 2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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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日本画家亚马希达是十五年的老朋友了,他很早就隐居在巴黎。

他富有感情,像个大姑娘。他在欧洲长大,信奉天主教。在巴黎他像个花花公子,而不像个画家。他家境富足,可以供他挥霍。他多年不作画,直到四十岁以后才用心作了七八幅画,他的作品相当昂贵。

神秘眼镜他为人和善、感情外露、才华横溢、富于幻想,又大方、忠厚。他常对我讲四十年前在他故国发生的故事,讲得十分生动有趣。不过他自己也不认为这些故事全是真的。我们一见面就成了知交,主要原因是我感到他是个神秘人物,那张朦胧的脸叫人捉摸不定。

闲话少叙,上星期一——我们已有两个多月没见面了——他来电话找我。当天下午,我走进他的画室。

他迎出来说:“很抱歉,我要告诉你一件不愉快的事。你知道我在巴黎无亲无故,你是我最好的朋友,这件事我不愿意随意告诉别人,现在告诉你吧,我快要死了。”

“你快要死了?什么病?你疯了吧?”

他说:“不,我既没有病,也不疯。但我没有几天的活头了,也许只有几个小时的阳寿了。至于怎么个死法,我自己也说不清,心肌梗死、车祸、暗杀都可能。”“你干吗这么想呢,总该有点什么事吧?”

“当然,请你戴上这副眼镜瞧瞧我。”

他打开一个纸盒,取出了一副白金属架夹鼻眼镜。我一戴,不禁惊得说不出话来了。

刚才他还是个精力充沛的壮年人,转眼间就成了弯腰驼背的干巴老头,一点亚马希达的影子也没有了。

我吃惊不小,忙摘下眼镜,我的朋友又恢复了原来的样子,一下子年轻了几十岁。他望着我,脸上露出一丝苦笑。

我又试了三次,情况完全一样。

亚马希达说:“看够了,还给我吧!现在我来给你解释一下。”

他坐在沙发上,点上香烟,安详地对我讲了下面的故事。

这事发生在二十年前,我当时在东京上大学。有一天,我在郊区散步,不知什么原因,一家眼镜铺把我吸引住了。我是日本人,但我既不远视,也不近视。眼镜铺里摆有照相器材、放大镜、罗盘和各式各样的眼镜,真可谓琳琅满目、物美价廉。样品摆得很乱,有的上面还有灰尘。我发现有一副眼镜标价一百万日元,这就是你刚才试过的这副。是开玩笑,还是标错了价钱呢?也许在镜子下面还有什么贵重的东西吧。出于好奇我走了进去,店内有一位其貌不扬的老头儿正在看报。我问:

“您那副眼镜能值一百万元?”

他神态自然地说:“我知道现在眼镜不太值钱,可这副眼镜非同一般,是用来测量寿命的,这种镜子不多见呀。这是一副旧的,要是新的,一百万元根本买不到。当然,这需要解释一下。你研究过人的衰老问题吗?衰老就是生命的最后阶段,对不对,也就是死亡的前期。在这个阶段,人的体力非常衰竭。我说这是生命的最后阶段,在这里年纪无关紧要。一个战死沙场的二十来岁的青年只是形式上的青年,实际上已非常衰老了。一个生命只有一个月的婴儿,从第二十八天起就进了衰老期。事实上年轻与年老只是人类的幻觉,对这个道理很少有人相信。一位即将撞死的司机,尽管他只有三十岁,实际已经是老年了。一个明天将被雷电击毙的五十岁的人也是实际上的老人。一周后,将被汽车轧死的小伙子应算是老头,即将跌入大海的飞机第一次试飞就算是老掉牙了。这种衰老是潜在和看不见的,令人难以理解和不可知的。”

老板又告诉我,但总得有人知道这种潜在的衰老,像法师和某些有特殊功能的人。但多数人看不出来,这就需要借助于这种眼镜了。只要戴上他,马上就能了解到真实情况。要是某人快死了,在镜子里就是个老态龙钟的人。

“那么这种眼镜是谁造的呢?是法师,还是魔鬼?”

我是个头脑爱发热的人,花一百万元买一副眼镜简直不可思议。但我感到好奇,好像心里有什么东西在催我赶快把它买下,似乎命运之神在催促我。我说:“要是这副眼镜真像您说的那么神秘,我就把它买下来。但怎么才能证明一下它确实有效呢?到哪儿去找即将死亡的年轻人?”

他安详地说:“先生,您真幸运。请您出门后向右走三十米,那儿有个公园,里面有一位美貌的妙龄女郎,很可怜,因为她染上了白血症。”

我戴上眼镜走出了店门,这里要补充一下,就是不知为什么老板对我这么信任。我走了三十米来到公园。在一条长凳上坐着一位非常漂亮的姑娘,年纪不过十七八岁。我把眼镜往上一推,她一下就变成一个瘦骨嶙峋、满嘴掉牙的老太太。你想,我当时多吃惊呀,就跟你刚才一样。我简直不敢相信,你刚才是不是也有过类似想法?预见人的死期,这只有在寓言故事里才能找到呀!但我还是决定把它买下来。

后来的事只有鬼才知道。我走回眼镜店,可铺子不见了,二十步,三十步,四十步,我往返了好几趟也没有找到那个眼镜店,它好像一下陷进地里去了,这可真叫人纳闷。我在附近一打听,他们都说这里从来也没有什么眼镜铺。他们还好奇地问我:“眼镜铺?我们这是第一次听说。”

我没有办法,只好拿着眼镜回家,因为我们日本人对这类事情已经习以为常。

后来我就戴着这副眼镜去看行人,用肉眼看时,体育场里生机勃勃,一戴上这幅眼镜,运动员们全都变成了满脸皱纹的老人。这个小游戏令人不愉快。后来我对它也腻了,就锁进了保险柜里。但有时我用它对着镜子检查一下自己,一开始是每月一次,后来改为三个月一次,半年一次,一年一次,我对自己蛮有信心,认为自己一定能长寿。可是今天上午,我突然发现自己的末日来临了。我发现我胸部炸开了,我知道求药是无济于事的,反抗也没有用,关在家里不出去也不行。总之,这个命运是无法摆脱了。

“可是,你有什么感觉吗?感到疲倦?劳累?”

“什么不适也没有,要是愿意,我翻跟头都可以,我感到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健康。然而,我知道自己是世界上最老的人了。我们诀别的时刻终于来临了,我要去了,要和你永别了。现在我还不能把这副眼镜送给你,你现在肯定也不会接受。我把它写在遗嘱里,我一定把它留给你。你不必拥抱我,不要流泪,不要悲伤。现在请让我安静一会儿,我还要处理两件事情。”

他把我送到门口,一直等我走进电梯才离去。

我还没有下到楼底,爆炸声从他室内传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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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经典科幻小说

全文共 3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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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幻小说永远是开阔视野的一类书籍,科幻和奇幻给了我们一笔丰富的知识。下面是小编分享的经典科幻小说推荐,一起来看一下吧。

1.《编码宝典》 尼尔斯蒂芬森

这部由尼尔斯蒂芬森创作于1999年的作品讲述了一则二战期间的密码破译人员和1997年的极客之间错综复杂、环环相扣的故事。

“这本书不仅很长,内容也非常丰富。它有近1000页,而且是大开本。这书一定有五十万字,”游朝凯(Charles Yu,美籍华裔作家)说道。

2.《沙丘》 弗兰克赫伯特

这部经典作品的是发生在一颗沙漠星球上的故事,还讲述了香料 Melange 所具有的力量。

很难相信人们从没真的读过这本书――但是 Pat Cadigan(Synners、Dervish is Digital 等书的作者)说她相信很多人“可能认为要不从电影里要不从 Syfy 频道的迷你剧里已经了解《沙丘》是怎么回事了。”另外,很多人大概“看过”《沙丘》,读过前传和后传,但是从来没有真的阅读过原版。“不是件容易事,”Cadigan说,因为它既深厚又复杂。但如果你只读过这部杰作的外延或改编作品,你都不算真的了解沙丘是怎么回事。这是一次“必须通过阅读才能完全领略的全沉浸式的体验”。

3.《万有引力之虹》 托马斯品钦

后现代主义经典之作,故事背景设置在二战结束之际,其事件主要围绕德国V2火箭计划展开。

这一个有点奇怪。我们为这篇文章联系过许多作者,因为《万有引力之虹》是一本大家都假装读过的书――然而他们都承认他们自己也没有真正读过。

“我不相信有人真的读完过《万有引力之虹》。托马斯品钦用了几十年的时间等待读者们为结尾处漂亮的螺旋式设计捧腹,而现在他开始想不明白了。我自己就读过五次开头。”Paul Cornell(漫画Saucer Country还有即将出版的小说London Falling的作者)说道。

所以像他这样厉害的类型作者都失败了的情况下,为什么你还应该读《万有引力之虹》呢?有人说起码这书的某些部分他们可以感到相当充实地读下去。Pat Murphy(The City, Not Long After和The Wild Girls的作者)提供了一些理由:“这是一部可以与詹姆斯乔伊斯(的作品)媲美的科幻小说,曾经是普利策奖的有力竞争者,它纠缠不清而复杂万分,既出格又晦涩又离题(transgressive and regressive and digressive)。1974年它一出版,随后就获得了国家图书奖,而又是Irwin Corey教授出面代品钦领奖。”另外将超常的性和V2火箭相结合,这也让Pat Murphy喜欢:“我爱自己对这本书的感觉,以及它于世界的精神性(psyche)中制造混乱的潜力。”也许有天她会读完――或者也许她将坚持自己对这本书的想象。

4.《基地》 艾萨克阿西莫夫

这部经典的主题是哈里谢顿以及一个伟大星际帝国的衰亡。

Cornell大胆地说:“在这个混沌理论已将心理史学毁灭殆尽、而小说作品都建立在那个大观点之上的年代,《基地》变成了那种讨论的远比读过的多的经典作品。”尽管阿西莫夫的机器人故事“也许会永远保持科幻入门必读的地位。”Cadigan还是激情洋溢地提醒人们应该真正阅读一下《基地》而不是只讨论它:人们“应该读,因为它是阿西莫夫(的作品),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呢,它是将数学应用到科幻中的最天才的范例。”

5.《大魔法师》 苏珊娜克拉克

一部异质历史,讲述了早已消失的魔法回到了19世纪的英格兰的故事。

这是一部每个人都在谈,但很多人都懒得读的作品,因为它“又大又厚”,John Shirley说(他最近的作品是两本选集A Song Called Youth和Everything is Broken)。但这绝对物有所值,他接着说:“这部吸引人的、想象丰富的、伟大的奇幻作品有点像舌头和什么歪曲的东西同时贴在颊上的感觉。这也是奇幻界里出产过的最好的散文作品。然而其实它本身并不很在意奇幻这个标签,除了某种程度上是绝对富有深意的。而且还全然明白存在的荒诞性。也许有点像James Branch Cabell。”

6.《1984》 乔治奥威尔

给了我们“新话”和“老大哥”的反乌托邦经典。

“我觉得很多人都假装他们已经读过了奥威尔的《1984》然而实际上没有。它是如此风行于世的一个文化符号,以至于一旦有人提及它大家总会假定自己知道别人在说什么,”Christopher Moore(Lamb、Fluke和The Stupidest Angel的作者)说道。

他又接着说:在这样一种我们对信息自由和隐私做出种种假定的文化之中,我认为,《1984》的重要性比起以往更加突出。它很好读,而且在它直接而确切的文本中能感到一种真实的人性。自从它出版以来,很多反乌托邦题材的书和电影都以它为灵感来源,所以我觉得你阅读它的时候一定会觉得似曾相似。”

7.《最后和最先的人》 《造星者》 奥拉夫斯塔普雷顿

1930年代创作的两本预言性的作品,探索了深远的星空和遥远的未来。

Rudy Rucker(最近的作品是Jim and theFlims以及一本自传Nested Scrolls)评价说,这是两部谈论的远比读的要多的奠基性的科幻经典。情况就是,每人的书架角落里都有一本翻烂的斯塔普雷顿平装书,他们可能钻研过但却没有一本一本读过。“由专业哲学家写就的奇妙的、预言性的科幻作品,萌发了后来作品的所有想法的种子都包含在这两本书里了,”Rucker说。

8.《漫长的明天》 雷布拉凯特

这部1955年的小说故事发生在一场核战争之后,其作者是《帝国反击战》的编剧之一。

“我不明白为什么没人把它列入伟大美国科幻小说之列――大概是因为那些说自己读过这书的人都根本没有读过,”Nicola Griffith(Ammonite和Stay and Always的作者)说。“开篇的三分之一读起来好像美国神话版的《英王钦定本圣经》:坚定、韵律优美、不容妥协。”

Griffith又说:这本是一部“教育小说”(Bildungsroman),却因为布拉凯特的巨大野心,她选择了核毁灭的废墟地球作为故事背景。她的目标是不会低于以人物为中心的最好的严肃科幻小说。在1950年代,这本书一定把它的读者们像袜子一样从里朝外翻了个个。假如我发现年轻的卡尔萨根受了这本书的关键影响,我不会感到惊讶,因为萨根主义的种子:进行太空开发的国家将特别罕见,因为在逃脱本行星重力之前他们就会朝向毁灭发展――不够完美;布拉凯特是她所处时代的造物,继承了核威慑时代所有文化上的问题――然而也是此类型里一步惊人的跨越。

9.《达尔格伦》 塞缪尔德拉尼

这部不能绕过的小说讲述了一座隔绝而奇怪的美国城市Bellona的故事。

“这是我们的《芬尼根的守灵》。我也没有读过,”Nick Mamatas用想象中的科幻迷的口吻说道。(Mamatas最近的作品是The Damned Highway: Fear and Loathing in Arkham)

“《达尔格伦》保持着纪念性的成就,”Jeff VanderMeer(Finch的作者,The Weird的编辑之一)说道。像《万有引力之虹》一样,这部小书需要读者做大量的功课,“而阅读的时候我们好像不会在意做功课,”VanderMeer说。《达尔格伦》“显示了巨大野心、情感、智慧以及技术能力的组合,”而且它站在了最高峰,远远超过“这个领域内的传统认知”。

10.《无尽的玩笑》 大卫福斯特华莱士

一本相当长的、写满脚注的书,讲述了Incadenza一家的故事,还有一部有着致命吸引力的电影,还有网球。

Mamatas提议将这本书列入这个单子,因为人们总是谈论它,把它放在书架上,用它巨大的书脊告诉别人他们有多聪明。但很多人大概看了看那些脚注然后就放弃了。真的是很丢人――《无尽的玩笑》是一本才华横溢而内容丰富的书,而且也非常好玩。它的脚注都非常好玩,而且对故事的阐述是不可或缺的。另外,《无尽的玩笑》读起来很像一本厉害的侦探小说,因为在书的一开始你就会目睹Hal Incandenza的悲惨命运,而不得不在之后的阅读中弄明白他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经典科幻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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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六年级《昆虫记》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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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布尔是一位法国著名的科学家,科普作家。这天,我怀着无比喜悦的情绪读法布尔所写的一部著作--《昆虫记》。法布尔是第一位在自然界中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穷其毕生精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写成了《昆虫记》这部昆虫学巨著,他受到了全世界人民的尊敬和爱法布尔刻苦钻研,牺牲了自我私有的时间去观察昆虫。《昆虫记》详细地描绘了昆虫的生活:如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这给后世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使人类社会迅速走了现代礼貌。

法布尔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并不是容易。他出生于农民家庭,从小生活贫困,靠自学先后取得多个学位。他前半生一贫如洗,后半生勉强温饱,但法布尔没有向各种困难屈服,他勤于自修,精心选取研究方向,坚持不懈地进行观察研究昆虫及植物,不断获得新成果。法布尔一生最大兴趣,尽在于探索生命世界的真面目,发现自然界蕴含着的科学真理。他正因为热爱真理所以撰写《昆虫记》。

我多么渴望像法布尔那样,到知识的海洋中去遨游,到科学的世界去探索,去揭开自然界中的一个又一个奥秘,为人类造福啊!然而同法布尔相比,我真感到羞愧万分。法布尔能在困苦的环境下研究昆虫,平时我连做数学题都不认真,不刻苦,一遍做不出来,就不想动脑筋,有时还乱发脾气。

读过《昆虫记》作者的生平和《昆虫记》,我感受很深,《昆虫记》不仅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坚持"准确记述观察得到的事实,既不添加什么,也不忽略什么"。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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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巫哲小说《撒野》读后感

全文共 1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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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转身。

我看见了一片灰扑扑的天空,高低错落的废弃钢厂,脏乱喧闹,一座混沌的城市。而两个少年在此间穿梭,提笔之时撞入我的脑海,熠熠发光,在这泥潭中挣扎、撒野。这是一个有关救赎与希望的故事,与我们的青春无关,却又息息相关。

蒋丞是一束光,照进顾飞生命中的缝隙。他不像傻白甜小说的男主角样身着白衬衫,而是惶恐、无措,被养父母所抛弃后,闯进了这座原本与他或许毫无交集的城市,只身前往亲生家庭。但他却在见到亲人时更遭重击∶父亲酗酒、好赌、斤斤计较、爱占便宜、赊账不还钱。蒋丞与钢厂格格不入,身体和心脏一起坠落,脚下是一团虚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或悲或喜或无奈,不接触深了,你永远都不知道这一个个经过的人心里装着的事,亮着灯的一扇扇窗里有没有在叹息。”而他远没有那么强大,于是只好在身旁筑起荆棘。当他说出“丞哥无处不在”时也不过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年。他下定决心要努力而后离开这里,决不能在这毫无希冀的小城里逐渐沉寂下去。

顾飞从出生起便在这泥潭中匍匐,钢厂以外的天地他从来都向往。他一个人扛着畸形的家庭:有少女病的母亲和精神障碍的妹妹。他会摄影,会作曲,却不得不戴上手铐脚镣与这座小破城市紧紧绑在一起。于是他写了首歌,名叫《撒野》,歌词满是令人心疼的执拗、迷惘和挣扎。“我向上是迷茫,我向下听见你说,这世界是空荡荡。”他想远走高飞,却又将自己囚在原地。在泥潭里求生挣扎的时候,他想要的并不是一个温柔的依靠,而是多希望有个人能拉着他走出去,但在家长里短、和钢厂各种“道上的人”的打交道里,他磨灭了仅存的希望。于是他以为自己会在这泥潭中烂一辈子,没成想那个救赎他的人岀现了,蒋丞陪着他跳了进来,不仅跳进来,还想拉着他一起上岸。

“希望我们都能像对方一样勇敢。”蒋丞用狗爬式的字体在英语笔记本上写下。这让我想起三岛由纪夫说过的:“所谓青春就是尚未得到x种东西的状态,就是渴望,憧憬的状态,也是具有可能性的状态。他们眼前展现着人生广袤的原野和恐惧,尽管他们还一无所有,但他们偶尔也能在幻想中具有一种拥有一切的感觉。”他们向前一步,一脚踏空,从此坠落深渊,却因为遇见彼此,勇敢地尝试着成为对方的翅膀和唯一的盔甲。溺水少年互为浮木,于是便有了光,那是危楼跨塌时的那句“丞哥无处不在”,是生日的时候那句“顾飞,跟着光”,是“你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在这里”。在灰暗中努力生活是勇敢,在沉沦的人生中抓住那道光,奋力向前也是勇敢,正因为有彼此,他们才在千万次想要坠地时、想放手时抓得更紧。正如文章的最后写的“没有谁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看着前方,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

他们在他们的世界中互相救赎,勇敢的向阳而生,而我与他们的交集似乎只剩下了蒋丞同款的字丑和顾飞同款令人烦恼的分数。多少个深夜的挑灯奋战被隔日发的几张试卷打倒,路很长,要跨越的东西又太多,我们会自我厌弃,会倒戈。这时,我躲在断墙后面,偷看两个少年徒手摘光,星星映在他们眼底,光却撒在我身上,让我愿意一直向他们狂奔,于是又有咬牙坚持的原因和勇气。我试着去碾碎所有恐惧与黑暗,始终向前,相信闯过现下的沉沦便会迎来未来的前程似锦。我想,他们会是我一直的骄傲和目标,我身陷囹圄与无限莽野时紧握手中的心跳。那些没有遗憾、不留余力的勇敢,冲破囚牢的热烈终将化作我砥砺前行的执着与力量。

我可以为你剥落一身利刺,也可以为你披上铠甲。青春里最放肆的张扬,最疯狂的勇敢,那么多声色犬马、轻狂和嚣张,我却只愿在你眼中撒野奔跑。从相遇之前那些迷茫、那些渴望得到救赎,到遇见彼此后的所向披靡、勇往直前,顾飞和蒋丞仍在彼此目光所及之处跟着光,而我的生活中也藏了些他们的影子仍在继续。世界很暗,然后你来了,带着群星和月亮。于丞哥和大飞是如此,于我亦然。

而顾飞写的那首《撒野》从我提笔到落笔一直在耳边萦绕:“我想左肩有你,右肩微笑。我想在你眼里,撒野奔跑。我想一个眼神,就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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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高三优秀小说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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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妈妈是精灵》是一部感人的奇幻小说,我百看不厌。

这本书讲述了,原本和睦的陈淼淼一家现在突然要分裂了?爸爸要跟妈妈离婚。原来,陈淼淼在妈妈的杯子里不小心加了一点黄酒。她喝下后,身体一点点变蓝,竟然变成了一个精灵,难道这就是爸爸和妈妈离婚的原因?陈淼淼很爱妈妈,不管妈妈是什么。妈妈拥有非凡的魔法,她会带着自己飞来飞去,还会变出许多新奇的东西。爸爸和妈妈还是要离婚,这怎么办?心慌意乱的陈淼淼连忙找来单亲家庭的同学李雨辰,她们想出了各种各样阻止爸爸妈妈离婚的方法:假装生病、离家出走、送花……可都不管用。一天晚上,陈淼淼偶然发现了爸爸和妈妈离婚的真正原因,它居然是妈妈会喝青蛙血补充能量!妈妈没办法,她买齐了陈淼淼18岁之前的所有衣服,还嘱咐李雨辰照顾好陈淼淼……等一切事情都做周到时,才完成了她们最后的心愿——带她们飞。之后,陈淼淼和爸爸、李雨辰就这样一点一点看着妈妈在空地中变为空气,消失在皎洁的月光中。她走了,回到了自己的故乡……

人是有感情的,世界万物都是有感情的。陈淼淼的妈妈虽然是精灵,但她爱陈淼淼,爱陈淼淼的爸爸,她也有亲情,她也有自己的伟大。这本书还告诉我们:之所以一定要珍惜眼前的生活,是因为每个孩子都不想成为单亲家庭的孩子。

我与陈淼淼相比,是何等的幸福。我有一个和睦的家,有一个时刻关心我的妈妈。我应该用感恩的心对待家人:扫一次地,洗一次碗,帮他们捶一次背,用一次优异的成绩回报他们。我还有一个愿望:我的妈妈是一个美丽的精灵,拥有非凡的魔法,她不会喝动物的血来补充能量,会永远陪伴在我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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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丑小鸭》读后感

全文共 5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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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和妈妈一起读了《安徒生童话》,我被书中精彩的故事所深深吸引。

其中最让我难忘的是《丑小鸭》一文。 丑小鸭原是一个不知来历、被遗忘在一棵牛蒡底下的天鹅蛋,一只母鸭把他当作一只鸭蛋孵化出来。他一出生来到这个世界,因为长得太丑,就处处挨啄、挨欺负。大家还都嘲笑他。后来一天比一天更糟了,大家要赶走这只可怜的小鸭,连他自己的兄弟姐妹甚至鸭妈妈都开始讨厌丑小鸭。鸭儿们咬他,小鸡们啄他,喂鸡鸭的那个女佣人踢他。终于他忍受不了这样的日子,离开了养鸡场。可是外面的世界也并没有让丑小鸭感到快乐。他又一次被野鸭嘲笑,被老母鸡、雄猫为难,被女主人用火钳夹,还险些被猎人用枪打死,差点儿被野狗吃掉,忍饥挨饿。可是,丑小鸭面对苦难,并没有绝望,而是始终努力地奋斗,这一切是因为他心中拥有一份崇高的理想。就是这种理想使他克服种.种困难,最终变成了一只美丽、高贵的白天鹅。

故事的结局很好,我为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感到高兴,妈妈告诉我,更应学习他坚持不懈、满怀希望、不屈不挠、争取幸福自由的精神。读了《丑小鸭》后,妈妈告诉我这样一个道理:一个人只要有理想,并依靠自己的坚定信念,为之努力奋斗,即使有困难也不要紧,因为困难总会过去的,奋斗后得来的是幸福的甜果。虽然我不太懂,但我以后不管是什么事,我都会更加努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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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人间失格》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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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宰治的文字有一种特殊的颓废坠落的感染力,在你静默思考时,如利刃一般刺入你的心灵。

他生活在社会制度变革的时代。小时候家中富裕,却因为战前的日本所奉行的家长制与长子继承制丧失了社会地位和经济来源。作者最终选择自杀,留下了这本广为知晓的《人间失格》。

《人间失格》是他丧失作为人的权利的一种无奈。主人公表面上是个彬彬有礼,幽默风趣惹人喜欢的一个人。可毕竟,人是多变的,为了适应社会被迫衍生出很多性格,而这每一种性格都是为了保护自己。这样强做的幽默欢笑,就是为了掩盖他痛苦的内心。

他对生活是充满希望的,他渴望生命,但是他发现现实与自己所想大相径庭时,他的价值观开始动摇,不知该如何做才好。一方面,他高尚的品格让他觉的这人间充满了肮脏与不堪。而另一方面,他又觉得自己如此嫉恶如仇愤世嫉俗便与这世界格格不入,于是他又小心翼翼的讨好迎合。

是啊,他既没有认清自己,也没有看清这个世界。他不知道自己爱什么,他的一生都是依附于别人而活,在面对与理想截然不同的世界时他选择了伪装,竭尽全力的融于世界。这使他一步步走向堕落,自我毁灭。这不是他出于本性的行为,却成为他自认为的人格的最后评价与人类介入的唯一方式。身心灵的挣扎、救赎、最后只有毁灭这一条路可走!也好,他这般活着实在太累!

忽而想到我自己,偶尔为赋新词强说愁,不太明白“欲语泪先流”的悲戚,也不太明白“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的痛彻心扉,总在想,哪载不动的愁苦是为哪般。还好,我愿意用心去读,去品,从伤感中寻找希望,在绝望中发现柳暗花明。悲苦的作品中的眼泪启示我清醒的爱着自己,爱着这个世界。

读完这本书,回归到自我,要明白我们所有的痛苦丧失,丧气失落都不孤单。社会让我们在群体中拥有了共同的认知感,结成集体获得认同。当我们感到痛苦,应该继续坚持,只有这样才能改变自己的一切。存在都是合理,不应该逃避残酷的现实与自己的不足,应在苦难中找到心的安宁。在低谷时我们该直面困难,找到内心深处完全安宁的地方。

“在人生的道路上,每个人都是孤独的旅客。”愿我们不要沉浸在彻底的痛苦与温柔的偏激中,捧一卷书,在阳光下,嘴角含笑,眼里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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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三国演义》读后感小学优秀作文400字

全文共 7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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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正式阅读《三国演义》这本名著前,妈妈让先我听了这首歌,她告诉我这是《三国演义》开篇的卷首词,是明代文学家杨慎所做得《临江仙·滚滚长江东逝水》。妈妈说我年纪还小,读不懂《三国演义》的故事,听不懂词中抒发的情感,看不懂三国乱世天下的纷争。但妈妈仍然坚持让我去读《三国演义》。所以我花了一个暑假的时间看完了青少版的《三国演义》。

这本书不仅使我懂得了许多历史知识,更让我记住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三国时期虽连年征战、民不聊生,却也是英雄辈出,人才济济。有像张飞、赵云这样的猛将,也有像诸葛亮、鲁肃这样的谋士,更有像刘备、曹操这样的王者。从这些英雄身上,我懂得了一些道理。

我非常崇拜诸葛亮,我觉得他是三国时期最聪明的人,料事如神,可他也有失误的时候,比如他派马谡去守街亭,结果导致两个军事重镇丢失。像诸葛亮这么足智多谋的人都有失败的时候,更何况我们呢!所以我们平时不能因为一次的失败而灰心气馁,也不能因为一次的成功而沾沾自喜,人无完人,我们要有好的心态面对失败和成功。

读这本书时,我经常问妈妈一个问题“谁谁是好人还是坏人?”。妈妈给我的解答是这样的:“我们不能用’好坏’来评说三国时期的人物,乱世纷争,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想要成就霸业,一统天下;想要辅佐明君,留名青史;想要驰骋沙场,成为名将。每个人都在为自己理想和目标而努力奋斗着,甚至不惜献出生命。所以他们每个人身上都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虽然我没有完全理解妈妈的话,但是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每个人都应该为了自己的理想和目标去奋斗,不能懈怠。

《三国演义》中蕴含了丰富的人生哲理,我只读了一遍,还有很多知识和人物没有记住,但我已经深深地喜欢上了这本书,我还会继续读下去,我想它会让我受益匪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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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朝花夕拾》读后感小学作文400字

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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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没有过年少的时光呢?

在雪地中捕鸟、挖出墙下的何首乌;第一次读到《山海经》绘本、初次去私塾读书;阿长也好,衍妈妈也罢,喜欢的和讨厌的,熟悉的和陌生的,这些都在鲁迅的笔下生动地展现。

鲁迅的童年,倒也还算快乐。他可以开心地挖出墙角下的“何首乌”;一边吃着桑葚,一边用砖头逗弄着蜈蚣。在城中最严厉的私塾读书时,他却又一边怀念着百草园的生活,一边调皮地度过私塾的每一天。待人处事他又有自己的那么一套见解。他对阿长从来都那么地不耐烦,最烦的就是长妈妈爱切切察察,动不动就用二指指指点点。然而,在新年时,看到长妈妈满脸的期待,鲁迅也懂事地说:“阿妈,恭喜……”在得知阿长害死了自己心爱的衍鼠后,鲁迅又渴慕着绘图的《山海经》了。当阿长为他买来“三哼经”时,鲁迅亦被打动,视这些书为珍宝……而对待衍太太时,鲁迅更是显露出来他正直的一面,衍太太仗着自己是大人,便总爱教唆鲁迅去做坏事。衍太太造谣鲁迅偷了家中的首饰后,还到处散播谣言。之前的种.种,鲁迅都能忍,但面对流言,鲁迅表现出了他之后几十年一直都不曾消失的正直,毅然决定离开,去南京求学……

那之后,鲁迅的少年时光算是告一段落了,青年时期他所受的苦又是后话了。那些年少的日子也逐渐离他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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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红楼梦》的读后感200字

全文共 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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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书房充满了书香。在书中,无论是风轻云淡,还是悲欢离合,一切都是那么令人陶醉。

记得我最爱看《红楼梦》了。小时候看的自然是连环画,里面形形色色的人物吸引着我的眼球,有时甚至照着临摹。对于内容而言,我只知道主角很惨。后来看少年版,慢慢了解了“贾宝玉”和“林黛玉”悲惨的爱情故事,也认识到了一群多才多艺的女子。五年级了,第一次看原著,才发现星星点点的红楼气息,表面“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的大观园,背后暗藏多少不为人知的勾心斗角……今年暑假,我再次翻开这本装帧精致的《红楼梦》,依旧是繁华的荣国府,依旧是黛玉的含泪葬花,依旧是宝玉如醉如痴地遨游太虚幻境,依旧是宝钗香汗淋漓地扑蝶……但读的人却悄然变化了——变得爱阅读,爱思考了……

一本《红楼梦》伴我走过童年,又伴我走向另一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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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丑小鸭》读后感

全文共 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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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天,我们学完了一篇著名文学家的丑小鸭这课,这篇课文以丑小鸭的流浪足迹为线索。

小鸭先是出生在一个养殖场,由于姊妹都排挤它,它无奈只好逃走,它来到沼泽地,差点被猎人打死,它又来到了农家小屋,他在农家小屋被其它动物嘲笑,它又走了,它来到了灌木林,看到了美丽的天鹅,于是它心中有了一点梦想——想成为天鹅。在晚上它被冻昏在湖面的冰上,一个种田的农人把它救回家,它在农人家了也差点被打死,后来它来到了花园里变成了一只美丽的白天鹅。

这篇课文我被丑小鸭深深的启示了,我受到的启示是,只要不懈追求;努力进取,即使身处逆境,终究能实现自己的理想。

学完了这篇课文,我要向丑小鸭学习,学习它坚持不懈的追求自己的理想,向丑小鸭一样不畏艰险的勇往直前。

学完了这篇课文让我的理想更加坚定,我一定会向我的理想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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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国演义读后感500字小学作文

全文共 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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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寒假里,我读了《三国演义》这本书,很有趣。

刘备、关羽和张飞是好朋友,结为生死兄弟。按年纪,刘备为大哥,关羽为二哥,张飞为三弟。在一次战争中三兄弟救了董卓,但是董卓很看不起三兄弟就投奔了朱隽。在一次视察中,朝廷派来的督邮索取贿赂被张飞打了一顿。几年后汉灵帝病死了,不久董卓废掉皇帝刘辩,立刘协为献帝,并自封为相国。董卓欺主弄权,残暴凶狠,其中王允大人想杀董卓,一位将军站了起来说,我愿意借王大人的七宝刀前去杀死董卓。他就是曹操。董卓听说曹操因为马不好而迟到,立刻交吕布去选一匹西凉好马该曹操。董卓身体肥胖,坐久了有些困倦,

于是就躺了下来。曹操急忙抽出宝刀,便杀董卓,但他并没有睡着,恰巧从镜子里看到了曹操拔刀得 动作,他问,你要干什么?这时吕布牵扯马来了。曹操说,我得到了一口宝刀,想把它献给您,请您看看吧!董卓接过刀,他顺手一刀砍了下去,把桌子上摆的另外一把宝剑砍为两截,董卓收了宝刀,带曹操出去看了马,曹操要求骑上马试试。董卓点头同意。曹操就牵着马,跨上马背,快马向东南飞驰而去。董卓这时才知道曹操想杀自己……

我看了这个故事,感受很深。我们不要像董卓那样轻易相信一个人。对于别人说的话要多加思考,俗话说:三思而后行,以免受骗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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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岳飞传》读后感

全文共 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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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又重温了一遍以前看过的《岳飞传》,心中更是感慨万千。想着岳飞等忠良之士屡次遭到秦桧等人陷害,心中便愤愤不平。金兀术侵犯边疆,热血男儿保家卫国的壮丽凯歌从此上映了起来。岳将军战功赫赫,屡建奇功。曾以五千兵马退过敌人十万兵马,可见其利害。他为国家舍生忘死,不贪图富贵,而为百姓着想。他爱兵如子,不求虚荣,只为了“精忠报国”四字而生,为这四字而死,可见其忠良之心。

只是秦桧等下流之辈经过一段圣旨将岳飞拿去风波亭,连同张宪、岳云,一齐勒死在那里,可怜了岳将军精忠报国之心。今后,我一定要学习岳将军这种爱国之心,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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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父与子》读后感

全文共 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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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与子》描写了一个搞笑、可爱、机灵的小男孩和他的一个大肚子好爸爸,他们没有妈妈,所以父对子特别好。还有其他人,他们都是小角色。

我最喜欢的一篇是《吓人的胡子》,这篇可搞笑了!某一天,父正在看报纸,另一位先生过来了,问过父的意见(问父他可不可以坐在同一桌)就坐下了。先生突然注意到了父的胡子,看见父的胡子突然变长了很多,先生凑近看了看。第二次,父的胡子又变短了,先生害怕了!第三次,父的胡子又变长了,先生腿软了,他大喊了一声:“救命!”就逃了。原来,父的腿上坐着个子,子的头发贴着父的胡子才会这样的!

这本书幽默、经典……总之,笑得我肚子都痛了!我建议没看过这本书的人都去买《父与子》,哈哈,够你们笑一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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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大名著之《水浒传》读后感_六年级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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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小时候的我酷爱《三国》,《三国》中刘备军团的一个个武功盖世的英雄深深印在我心里。可到了中学我爱上了《水浒》,百读不厌。

《水浒》中虽然没有赵云千里单骑救主的豪气冲天,但作者却在细节中用细腻的笔触表现了各个英雄的个性特点。作者在《水浒》加入大量市井语言描写,从中更好的突出水浒人物分明的特点。让108个好汉几乎都有属于自己的独特性格,也让我被其中人物深深吸引了。

初读《水浒》,我就喜欢上了作者所描写的性格豪爽、仗义疏财、粗中有细、心地善良的鲁达。《水浒》中的鲁达在愤怒中三拳打死郑屠户,一边骂“你诈死,洒家和你慢慢理会”一边开溜,短短一句形象生动地写出了鲁达的性格特点,让我对鲁达这个英雄冲满了敬佩之情。性格刻画特别的好汉还有许多,如足智多谋的吴用、谦逊沉稳的宋江、粗鲁豪放的李逵等等。都在作者的细节、语言刻画下活灵活现。也正是这些性格特别的人物,才使《水浒》成为百读不厌的书。

《水浒》中刻画了许多正直英勇、不拘小节、谦逊沉稳的英雄人物,而现代社会中缺少了这些优良品质。在学校尚不知人心险恶,但我常在报纸、电视上看到有关欺骗、敲诈、偷东西的报导。有些人因为社会竞争激烈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从此一去不回头。当然社会上也有像鲁达一样助人为乐、仗义疏财的好人,他们一直默默无闻地奉献着。我想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和水浒人物一样尽己所能助人为乐。

《水浒》是一本百读不厌的好书,我相信反复品味它,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独特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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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红楼梦初中生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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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经过四大家族由胜而衰的过程和贾宝玉、林黛玉的感情杯具,展现了一段错综复杂的家族兴衰史,揭示了封建末世的人间百态。

其中元春省亲、宝钗扑蝶、黛玉葬花等经典情节,充满了诗情画意,被广为传诵;所塑造的多愁善感的林黛玉、聪明灵秀的贾宝玉、稳重端庄的薛宝钗等很多人物,形象丰满,风采各异。曲折生动的故事情节令人抚怀感叹,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令人永远难忘。

透过他们的人生遭遇,看到的不仅仅是一场场悲欢离合、命运浮沉的人生大戏,更是一部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书中的人物之多、场面之盛,在中国古典小说创作史上是空前绝后的。

掩卷沉思,泪水长流。宝玉和黛玉杯具式的结果,让我感怀不已。可冷静思考,生活在封建社会的他们,结果自然是注定的。想到自我,成长在一个日新月异的完美新社会里,生活在一个幸福美满的和谐大家庭里,我要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坚持浓厚的学习兴趣,持之以恒地刻苦学习、增强本领,用最优异的成绩去拥抱完美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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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水浒传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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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长过程中,无数本书滋养着我,伴我度过漫漫长途。我对书如鱼和水,紧紧系在一起不可分开。臧克家说过“读过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当一本书真正住进你的心里,你就会有这种感触。

小时候受爸爸的影响,对书很感兴趣。爸爸便买来了几本名着以陶冶我的情致。但我太小,只是随便翻翻。

上学后发现小时爸爸买的书竟是四大名着,便来了兴致,随手拿了一本《水浒传》看看,却一下被吸引住了。小时的零碎记忆在一页页纸中被重现,记忆也随之深刻起来。当合上最后一页时,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心灵久久地被那一个个英雄豪杰所震撼着,感动着。

在这昏暗迂腐,官官相护的年代,无数好汉被处处欺压。但乱世出英雄,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他们义聚梁山泊,汇成了一股连朝廷也不敢忽视的势力。在一次次征战中,他们为了义,救出兄弟,杀除却也冲为了朝廷眼中的贼。在几经波折下,朝廷招了安,让他们四处奔波扫平其他势力,但结果却是,在百经沙场后散的散,死的死,就如同一部戏完结后的惨淡收幕。

那一个个个性鲜明的角色印我的脑海,挥之不去。急公好义的宋江,智慧多谋的吴用,豪迈大力的鲁智生,武艺高强的林冲等等,栩栩如生、活灵活现。

他们是天上108位星辰,来到人间替天行道。他们豪气冲天,为了兄弟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在宋江的带领下,他们打败污吏,济世救民,__了我们心中所谓的“义”。何为真正的义,谁也说不清。但他们却说明了一点善、正即义,民心所向即义。他们用自己的义,反对朝廷的失败。

但当他们实力达到顶峰时,宋江却不顾反对要朝廷招安即使有义,却依然要顾到忠。不是所有义都是大逆不道,也不是所有忠都不能与义并存。也是他们四处征伐,扫灭那些本与他们同道的贼。从那一刻开始,故事就发生了戏剧性的扭转。即使如此,朝廷依然是朝廷,它永不会为了你一点战功,而天真地以为你以忠顺。所以,当他们得胜归来时,硬生生地拆散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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