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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幻类小说《三体》读后感(经典20篇)

“想象比知识更重要”。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科幻想象作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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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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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本来自几百年前人写的书,从实质意义上来讲,经历过岁月的洗礼,时间的考验,好书是不言而喻。对我个人阅读史来讲,这也极具有非凡的意义,这是我主动阅读完古人写的书籍,这是我读过距离我这个时代最久远的作者所写,仿佛通过书籍文字,在时间的长河与之对话,倾听其故事。

纵观我自己的阅读史,从数据量来看,主要读当代、现代作家所写的书,最近更是倾向于读处于自己这个时代人写的书,对胃口、紧贴当下社会,文字风格也是很习惯的,阅读障碍难度上小很多很多。然而,当尝试阅读完《红楼梦》,一路读来是不顺畅是磕磕碰碰,有时惊讶有时茫然有时不解,更多羞愧于自己的文学功底。现在想来,阅读需要这样去挑战自己的非舒适区,那样收获会更多元化,会更丰富。

《红楼梦》前八十回,甚是喜欢,后四十回,结局的处理,以及很多人物的结局,总感觉没处理好,有表面却没灵气般,索然无味。

《红楼梦》这本书,我注定会尝试多读几遍,这本书的阅读,还仅仅只是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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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经典科幻小说

全文共 3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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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幻小说永远是开阔视野的一类书籍,科幻和奇幻给了我们一笔丰富的知识。下面是小编分享的经典科幻小说推荐,一起来看一下吧。

1.《编码宝典》 尼尔斯蒂芬森

这部由尼尔斯蒂芬森创作于1999年的作品讲述了一则二战期间的密码破译人员和1997年的极客之间错综复杂、环环相扣的故事。

“这本书不仅很长,内容也非常丰富。它有近1000页,而且是大开本。这书一定有五十万字,”游朝凯(Charles Yu,美籍华裔作家)说道。

2.《沙丘》 弗兰克赫伯特

这部经典作品的是发生在一颗沙漠星球上的故事,还讲述了香料 Melange 所具有的力量。

很难相信人们从没真的读过这本书――但是 Pat Cadigan(Synners、Dervish is Digital 等书的作者)说她相信很多人“可能认为要不从电影里要不从 Syfy 频道的迷你剧里已经了解《沙丘》是怎么回事了。”另外,很多人大概“看过”《沙丘》,读过前传和后传,但是从来没有真的阅读过原版。“不是件容易事,”Cadigan说,因为它既深厚又复杂。但如果你只读过这部杰作的外延或改编作品,你都不算真的了解沙丘是怎么回事。这是一次“必须通过阅读才能完全领略的全沉浸式的体验”。

3.《万有引力之虹》 托马斯品钦

后现代主义经典之作,故事背景设置在二战结束之际,其事件主要围绕德国V2火箭计划展开。

这一个有点奇怪。我们为这篇文章联系过许多作者,因为《万有引力之虹》是一本大家都假装读过的书――然而他们都承认他们自己也没有真正读过。

“我不相信有人真的读完过《万有引力之虹》。托马斯品钦用了几十年的时间等待读者们为结尾处漂亮的螺旋式设计捧腹,而现在他开始想不明白了。我自己就读过五次开头。”Paul Cornell(漫画Saucer Country还有即将出版的小说London Falling的作者)说道。

所以像他这样厉害的类型作者都失败了的情况下,为什么你还应该读《万有引力之虹》呢?有人说起码这书的某些部分他们可以感到相当充实地读下去。Pat Murphy(The City, Not Long After和The Wild Girls的作者)提供了一些理由:“这是一部可以与詹姆斯乔伊斯(的作品)媲美的科幻小说,曾经是普利策奖的有力竞争者,它纠缠不清而复杂万分,既出格又晦涩又离题(transgressive and regressive and digressive)。1974年它一出版,随后就获得了国家图书奖,而又是Irwin Corey教授出面代品钦领奖。”另外将超常的性和V2火箭相结合,这也让Pat Murphy喜欢:“我爱自己对这本书的感觉,以及它于世界的精神性(psyche)中制造混乱的潜力。”也许有天她会读完――或者也许她将坚持自己对这本书的想象。

4.《基地》 艾萨克阿西莫夫

这部经典的主题是哈里谢顿以及一个伟大星际帝国的衰亡。

Cornell大胆地说:“在这个混沌理论已将心理史学毁灭殆尽、而小说作品都建立在那个大观点之上的年代,《基地》变成了那种讨论的远比读过的多的经典作品。”尽管阿西莫夫的机器人故事“也许会永远保持科幻入门必读的地位。”Cadigan还是激情洋溢地提醒人们应该真正阅读一下《基地》而不是只讨论它:人们“应该读,因为它是阿西莫夫(的作品),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呢,它是将数学应用到科幻中的最天才的范例。”

5.《大魔法师》 苏珊娜克拉克

一部异质历史,讲述了早已消失的魔法回到了19世纪的英格兰的故事。

这是一部每个人都在谈,但很多人都懒得读的作品,因为它“又大又厚”,John Shirley说(他最近的作品是两本选集A Song Called Youth和Everything is Broken)。但这绝对物有所值,他接着说:“这部吸引人的、想象丰富的、伟大的奇幻作品有点像舌头和什么歪曲的东西同时贴在颊上的感觉。这也是奇幻界里出产过的最好的散文作品。然而其实它本身并不很在意奇幻这个标签,除了某种程度上是绝对富有深意的。而且还全然明白存在的荒诞性。也许有点像James Branch Cabell。”

6.《1984》 乔治奥威尔

给了我们“新话”和“老大哥”的反乌托邦经典。

“我觉得很多人都假装他们已经读过了奥威尔的《1984》然而实际上没有。它是如此风行于世的一个文化符号,以至于一旦有人提及它大家总会假定自己知道别人在说什么,”Christopher Moore(Lamb、Fluke和The Stupidest Angel的作者)说道。

他又接着说:在这样一种我们对信息自由和隐私做出种种假定的文化之中,我认为,《1984》的重要性比起以往更加突出。它很好读,而且在它直接而确切的文本中能感到一种真实的人性。自从它出版以来,很多反乌托邦题材的书和电影都以它为灵感来源,所以我觉得你阅读它的时候一定会觉得似曾相似。”

7.《最后和最先的人》 《造星者》 奥拉夫斯塔普雷顿

1930年代创作的两本预言性的作品,探索了深远的星空和遥远的未来。

Rudy Rucker(最近的作品是Jim and theFlims以及一本自传Nested Scrolls)评价说,这是两部谈论的远比读的要多的奠基性的科幻经典。情况就是,每人的书架角落里都有一本翻烂的斯塔普雷顿平装书,他们可能钻研过但却没有一本一本读过。“由专业哲学家写就的奇妙的、预言性的科幻作品,萌发了后来作品的所有想法的种子都包含在这两本书里了,”Rucker说。

8.《漫长的明天》 雷布拉凯特

这部1955年的小说故事发生在一场核战争之后,其作者是《帝国反击战》的编剧之一。

“我不明白为什么没人把它列入伟大美国科幻小说之列――大概是因为那些说自己读过这书的人都根本没有读过,”Nicola Griffith(Ammonite和Stay and Always的作者)说。“开篇的三分之一读起来好像美国神话版的《英王钦定本圣经》:坚定、韵律优美、不容妥协。”

Griffith又说:这本是一部“教育小说”(Bildungsroman),却因为布拉凯特的巨大野心,她选择了核毁灭的废墟地球作为故事背景。她的目标是不会低于以人物为中心的最好的严肃科幻小说。在1950年代,这本书一定把它的读者们像袜子一样从里朝外翻了个个。假如我发现年轻的卡尔萨根受了这本书的关键影响,我不会感到惊讶,因为萨根主义的种子:进行太空开发的国家将特别罕见,因为在逃脱本行星重力之前他们就会朝向毁灭发展――不够完美;布拉凯特是她所处时代的造物,继承了核威慑时代所有文化上的问题――然而也是此类型里一步惊人的跨越。

9.《达尔格伦》 塞缪尔德拉尼

这部不能绕过的小说讲述了一座隔绝而奇怪的美国城市Bellona的故事。

“这是我们的《芬尼根的守灵》。我也没有读过,”Nick Mamatas用想象中的科幻迷的口吻说道。(Mamatas最近的作品是The Damned Highway: Fear and Loathing in Arkham)

“《达尔格伦》保持着纪念性的成就,”Jeff VanderMeer(Finch的作者,The Weird的编辑之一)说道。像《万有引力之虹》一样,这部小书需要读者做大量的功课,“而阅读的时候我们好像不会在意做功课,”VanderMeer说。《达尔格伦》“显示了巨大野心、情感、智慧以及技术能力的组合,”而且它站在了最高峰,远远超过“这个领域内的传统认知”。

10.《无尽的玩笑》 大卫福斯特华莱士

一本相当长的、写满脚注的书,讲述了Incadenza一家的故事,还有一部有着致命吸引力的电影,还有网球。

Mamatas提议将这本书列入这个单子,因为人们总是谈论它,把它放在书架上,用它巨大的书脊告诉别人他们有多聪明。但很多人大概看了看那些脚注然后就放弃了。真的是很丢人――《无尽的玩笑》是一本才华横溢而内容丰富的书,而且也非常好玩。它的脚注都非常好玩,而且对故事的阐述是不可或缺的。另外,《无尽的玩笑》读起来很像一本厉害的侦探小说,因为在书的一开始你就会目睹Hal Incandenza的悲惨命运,而不得不在之后的阅读中弄明白他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经典科幻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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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科幻初中

全文共 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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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躺在床上迷迷糊糊的进入了梦乡,我梦见自己>长大了成为了一名设计师,设计了几款新潮鞋。

磁热鞋:在冬天天气寒冷,它可算的上是保暖专家了,可以保暖防寒,穿在脚上还能按摩穴位非常实用。

吸尘鞋:妈妈是家里的清洁能手,但她又十分的辛苦,有了这双鞋它就能帮助妈妈,穿上它走到哪里,哪里就变得十分干净,又省时,又省力。因为鞋底装了吸尘器,可以把垃圾全吸走,这样又可以减轻劳累。

快速鞋:冬天里同学们穿上它就不会迟到了,又可以防滑。因为鞋的后跟装有小齿轮和两个小发动机,这就可以锻炼我们的腿部肌肉。

"叮铃铃"一阵清脆的闹铃声,把我从梦中惊醒。

噢!这原来是一场梦啊!

但是并不是梦,因为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真的能实现,希望它并不是个科幻世界,而是现实。 科幻故事作文400字(三)

我想大家都想知道未来的衣裳是怎么样的,现在让我来告诉你们,我想象中的末来的衣裳是怎么样的吧!

我想象中未来的衣裳是可以自动调节温度的,裤子是可以自动伸缩的。比如:天气很热,衣服的温度就会比较低,裤子会缩成很短;天气很冷,衣服就会很暖和,裤子也会变成长裤,很棒吧!

未来的衣裳还可以随着气温变颜色。比如,高温夏天,衣裳就会变成白色,这样可以反射阳光,人就会觉得很凉爽;到了冬天随着天气变冷,衣服就会变成黑色,这样可以吸收阳光,人穿在身上就会觉得很暖和;等到春、>秋天不冷不热时,衣服就会变回原来的颜色。 >这就是我想象中未来的衣裳,你们也把你想象中的衣裳告诉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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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百年孤独》读后感中学生作文

全文共 1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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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书中无可抗拒的悲剧结局,我躺下后翻来覆去睡不着。布恩迪亚家族百年兴衰的历史,每个人无可排解的焦灼与孤独,冥冥中无可抗拒的宿命都让我无法入眠。这是一部拉美历史的兴衰史,伴随着城镇的建立,科技的发展,殖民者的入侵,自然灾害的肆虐,原著民的反抗、挣扎、屈从乃至安于命运的安排。整部书充溢着灵异鬼魅的色彩、异于西方现代文明的情调。文字富有写实性,生动逼真的再现生活的同时,又不乏诗意、幽默与浪漫,许多段落读下来津津有味,忍俊不已。

今天整本书大概又过了一下,整理了一下布恩迪亚家族七代百年的谱系,对书中的情节愈发的明晰起来。这本书是我接触到的第一本拉美文学的书籍。可以说这是一个很高的起点。该书是198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同时,该书也是中国第一次获得加西亚__马尔克斯的中国文版授权,据说是天价。2011年6月第一版。我很庆幸选在这个时候来读这本书。我记得以前也经常看到这本书的中文版,但是只知其名,不曾深入。原来以前的都是盗版啊。如果十年前读这本书,我未必能理解其中的精髓。我现在读一部作品,更喜欢作品中体现人性,揭示人性的东西。我相信,无论历史如何变迁,人性的东西总是最基本的最恒远的。加西亚__马尔克斯的高明之处在于他把人性置于广阔的时代变迁之中,举重若轻地把拉美的历史通过一个孤独的家族历史体现了出来,并警示世人,拉美将走向何方?

人们习惯于把《百年孤独》看作魔幻现实主义小说,而我更赞同马尔克斯自己所说的:“我写的都是现实。”我相信超自然自量的存在。而在越是落后的地区,灵魂与鬼神都是与人类同在的。譬如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我想极少人不相信人死后是有灵魂的,所以灵异的事件总是频频出现,你把它看做是迷信也罢,只是人的意识也好,它就是存在着,在现实中,或者在脑海里,反正总有一个所在。你可以把它看做魔幻,也可以把它当做现实。

这本书的译者是范晔,是我们的同龄人,70后。他的中国文学的功底也是相当好的,语言华美、幽默、又满是无可奈何的忧伤。我真以为自己在读中文原著呢。一个翻译者能够让读者有废寝忘食读下去的冲动,就已经是成功的了吧。哎,跟人家比起来,我们真是惭愧。人家年纪轻轻,翻译起来竟是大家手笔,我辈读此书,竟然还有不认识的汉字,惭愧惭愧啊。唯一困惑的是,根据网友的介绍,好象别的版本里出现的猪尾巴是个女婴,范晔的译本里却是个男婴,真想赶紧找到其它的版本看看,或者如果自己懂西班牙文,找来原文看看也好。

不知道是不是阅历增加了,我读此书,倒是没有太多时光错乱或者身在魔幻或者异国的感觉。相反,我倒觉得布恩迪亚家族的百年历史跟中国的历史有相近之处,难道是书中有东方的元素?还是因为同样曾经遭遇外敌的入侵?或者是经历了从落后到文明的苦难过程?包括书中人物的命运我在今日的农村依然可见。

这样一部作者倾其心血写了一年多的巨著,当然不是我三天就可以领略其精髓的。这也是我读书的习惯。对于喜爱的书,第一遍往往是要焚膏继晷通读,了解故事梗概,知道其结局,方可安心;第二遍则是理清人物脉络,了解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之后则不知道是不再读或者是若干遍地咀嚼,取决于对作品的喜爱程度及作品对我的影响。

又是凌晨了,明天继续“孤独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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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科幻的六年级

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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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请赐给我一件宝物吧!”我早晨嘴里叫着。“傻瓜,起床了!”妈妈叫醒了我。

我揉揉眼睛,这时,我感到手里像有什么东西,伸开手掌一看,天啊!我的手里握着一瓶水,上头公公整整地写着“时间水!”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

我穿好衣服,发现还有使用说明书,书上说:“只要把水一洒,在10秒内说变新或变旧都能够的。”

于是我悄悄走到电脑旁,洒了一滴水后,立刻说“变新”,电脑闪了一道金光,立刻变成了才买时那样新。

我又来一厕所那里可真臭,闻到就想吐,我捂住鼻子,洒了一滴后,又是一道金光,把厕所变成新的了,味也消散了。

我又把花盆、钢笔、乒乓球、乒乓拍变得崭新华美。我心想,要把金鱼变成新的那该多好啊!我试着洒了一滴,金鱼立刻变成才买时的那样,我高兴极了。

第二天,我把时间水带到学校来,心里想着跟小胖较量一下。看到我破旧不堪的文具盒,便把文具盒也变成了新的。

过了一会,我心里突然冒出一个坏念头,把时间水洒到同桌余桌玲的凳子上,并把它变旧,因为这凳子本来就快烂了,如果再旧,一坐不怕烂了吗,上课时,我洒了一点说“变旧”。“轰隆”余桌玲掉了下去,全班同学立刻发出震天动地的在笑声,教师把凳子换了后,大笑仍没停止。

我准备还整她一次,于是,我把瓶子一摇“没水了”!我大叫。余桌玲看看我,又转到另一边。

我又小声说到:“神,求你再给我一瓶时间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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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刘慈欣《三体》优秀读后感

全文共 10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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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女生,我一直以为对科幻类别的小说不感兴趣,但《三体》这本小说完全改变了我这样的看法。

《三体》系列小说分为三部,而昨天刚刚看完了第一部三体。

作者刘慈欣在当前的科技基础之上,向读者们构造了一个架空的科幻世界,故事基调宏达、神秘而又悲壮。在故事当中我遇见了很多物理学的名词,比如宇宙背景辐射,哈勃红移,为了搞清楚故事的发展,我也随时准备着百度百科,遇到不懂得名词就查。

故事假设在银河系之外的一个天狼座中有另一个可适宜生物居住的星球,名为三体。一次偶然的机会,三体文明和地球文明相互知道了对方的存在,于是双方陷入了一种思考。

而地球上,知道对方的存在的人类很少但基本是居于社会高层当中,由于知识背景的差异,他们对三体文明的看法相互之间存在着很大的等分歧,有些人希望三体人能够在地球上生存使地球上的丑恶消失,而有些人希望三体人永远都不要登陆地球,因为三体人能够给地球带来的未必是福音等等。

尽管地球人对三体人的态度褒贬不一,但是三体人却将地球人当做一个敌人。尽管就科技水平而言,三体文明要大大高于地球文明,但三体人要成功登陆地球需4.5个世纪,从中地球可以发生很多次科技革命,大大提升其科研水准,而这对未来的三体人而言是一个大大的威胁。

这就是《三体》小说的总基调。同时这样的基调也让我陷入了一个思考,即两个之前没有任何接触的文明碰撞时带来的到底是和平还是战争。

显然,就历史看,这个结论可能并不是那么乐观。当年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后,欧洲文明大肆的入侵美洲,掠夺财产,杀烧掳掠,使得美洲的原始文明永劫不复,最终被欧洲人统治且殖民。

我想,这是因为每个文明体都像一个个体一样,如果让其走入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当中时,他们便缺乏安全感,而这样的不安全感很可能导致一些残酷的后果。历史中的印第安人或许就是这样的一个牺牲品。

而《三体》小说中也是这样,尽管三体文明比地球文明先进很多,随着时间过渡,未来有非常多的不确定性,或许过了三四百年地球文明就会赶超三体文明,到了那个时候三体文明能不能保全自我也是一个问题了。所以作为地球人和三体人而言,最为理智的做法可能就是尽最大的努力保全自我,同时消灭对方。

或许这样的一个结论让很多人感到悲观,但这却是一种最为现实的结果,尤其是生活在我们现实的社会当中,可能会常常遇到于此类似的情形或者作出于此类似的选择。

但是就作为一个个体的我们,我还是希望不同的民族、种族、宗教、国家等能够引以为界,找到一条超出武力威胁的和平之路从而相互理解相互认可,共同构建更加美好的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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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三体》读后感

全文共 9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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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找了三体系列的小说看。觉得这部小说挺好,作者刘慈欣真是个人才,想象力丰富,看得我一惊一乍!所以就想写写读后感

有自己的特色,在科幻界中应该算是独树一帜了。我看得很有趣,因为我是从第二部《黑暗森林》开始看的,一开始引人入胜的是一只蚂蚁在三维世界里怕在二维世界里想象,刚开始看觉得有点莫名其妙,现在回想那不就是人类的写照吗?人直接感受的是包括时间的四位空间,按照如今维数理论,更高维的就存在我们身边,或者说我们所处的环境中就有更高维的,只是凭借人类的结构是看不到摸不到的!只能靠想象,而人的想象力也并非无所不能,它受到物种的限制,就如蚂蚁永远无法想象球是圆的这种感觉!

还有小说中提到的智子,刚开始看第三部不知道是什么东西,那个疯狂出现在视野前面的数字在我们无法解释的情况下也真的称得上“神迹”!但细想一下,这些又都在作者安排的前提下能够经得起逻辑推理的推敲,智子或者说是质子因为带正电能够操控电子,能够使照片底片感光,或者是使人眼的视网膜感光成像,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在任何地方都能看到“死亡倒数数字”的原因。这也是科幻小说的魅力之处,虽然梦幻,但与现实科学总有一条线紧紧牵着!

如今我弄明白了,智子跟质子本质上一样,只是智子是将质子改造成超级计算机!这个想法在我看来还算合理,但让我惊叹的是作者居然把改造的细节也写了出来,而且有理有据,想法前卫奇特……将高维的质子在低维展开,一颗人眼看不到的质子被拆成遮挡天幕的细丝,并且在上面蚀刻电路,而后回到高维变成看不见的超级计算器!不过其中我还是有一些东西不太理解不太合理,质子怎么会是处在七八维这样高维的宇宙呢?而且里面关于科技的发展都是以人类现有的技术去联想,比如说电路,比如说计算机!或许广袤无垠的宇宙中孕育出其他完全不同于人类文明发展的形态呢?但扣心自问,要自己来想象外星文化,我又会从哪个角度去幻想,总之应该也和人脱不了关系吧?!正如前面所言,蚂蚁想象不出球是圆的这个事实,只会在上面爬来爬去。书中有言,地球人在三体人的眼中就如虫子一般,虽然虫子也有虫子中的科学家, 但虫子的结构不变,某种本质的东西应该也不变。不是有一种假说吗?地球上的生物基本上都属于碳基生物,而科学推断说也有可能存在以硅基生物为主导生物的星球,那样的话势必会发展出不一样的文明形态啊,又怎么能以人类发展文明史与科技发展史去衡量呢?如果有宇宙文明,势必存在多元化,这是我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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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六年级《昆虫记》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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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儿时爸爸给我买的第一本昆虫漫画,到刚上小学时的昆虫百科,让我对这些小东西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直到现在的这本文字生动、内容丰富的《昆虫记》。是它把我从钢筋水泥建造的城市带到了那充满虫鸣鸟啼的“深山老林”,和法布尔一起投入到昆虫世界的怀抱中。

第一次看这本书的名字,只以为是单调而枯燥的科普介绍,便漫不经心地随意翻看起来,可刚刚读了一小段,就被他对昆虫细致又不缺乏幽默的描写深深迷住了。在作者的笔下,每一只昆虫都是独特的,有个性的:萤火虫会给蜗牛打“麻醉药”;聪明的蜜蜂无论被带到哪里都能认出家的方向;勤劳的蝉整个夏天都在树上忙忙碌碌……这本书把昆虫们写的栩栩如生,让人们对它的认识越来越清晰,也不由让我想起了我小时候的事情。

在那时,我最喜欢看蚂蚁搬东西,因此,我经常在蚂蚁窝旁撒一些饼干屑,蹲上好长时间来看它们搬着食物来回穿梭于巢和地面。偶尔,我会从灌木丛里翻出来一只瓢虫,把它装进瓶子,细细观赏;夏夜,我钻进草丛,寻找那些生命短暂的歌唱家。在外婆家,我连叮在西瓜皮上的苍蝇也不放过。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渐渐厌恶并开始淡忘它们。而这本《昆虫记》,让我找回了它们调皮有趣的一面,对这些昆虫重又有了好感。

读完《昆虫记》我想到了这本书的作者,法布尔,并被他那一丝不苟的研究、严谨的实验、大胆的思考的精神所敬佩。他几十年如一日,毫无厌倦,全身心投入这项事业,逐步深入到了昆虫的天地,用自己最大的努力去了解各种昆虫的习性与生活,用确切的文字把辛苦得来的研究成果展现在世人眼前。书中的每一个字都是他辛勤钻研的结果,都饱含着法布尔对科学和大自然的热爱。

我喜欢法布尔的持之以恒、勇于探索、敢于实践,更喜欢他用毕生精力凝成的结晶:《昆虫记》,他让我们无比向往那个小巧玲珑的科学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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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和书的故事作文:沈石溪动物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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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没看过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书,我可能到现在还不知道,以动物生活作为题材的书会这么感人,生动又有趣。

我第一次拿到沈石溪的书时,我以为会枯燥无味,可当我翻开第一页时,我就改变了想法。因为我看到了动物也同样有情有义,无论是凶残的狼,还是狡猾的狐狸,包括令人厌恶的乌鸦。我看到了母崖羊为保护幼崽不惜牺牲生命,与豹子同归于尽的生动场面;我听到了黄毛母狼失去公狼后悲痛欲绝的吼叫;我仿佛目睹了两只雄鹰成为朋友,共同捕猎的情形。在这本书中,哪一只动物都不自私,做的事都有这其中的道理。所有的动物都仿佛有了人的思想,也有了人的品德,仿佛都知道什么是友谊,什么是真爱。一件件一桩桩的小事在沈石溪的笔下生动起来,有了更深一层的含义。沈石溪用自己亲身经历的事写出了动物间的真情。

有一个故事是《沈石溪动物传奇》里的——再狐狸理骗一次。这个故事中告诉我们了一个道理。读了这个故事,我不禁流下了眼泪,这血染的父爱是多么伟大!我没要好好尊敬父母。

看完书后,我被书中所有的动物感动了,有些动物并不像我们许多人理解的那样阴险,狡诈。所有的动物都一样,都在为我们赖以生存的大自然创造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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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写科幻的初中

全文共 8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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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科学的不断发展,月球已经变成人类的第二故乡。

许多人都搬到了月球上,我也不例外,我在月球上拥有了一个全新的家,当然这个家是由我设计建造的。

我把房子建成蘑菇形,外面涂上乳白色的高科技涂料。房子发出柔和的光泽,给人一种温馨的感觉。从蘑菇根部的大门进去,顺着螺旋形的楼梯来到楼上,楼上是我的卧室,打开天窗,就可以望见院子中绿草地上的小兔。这些小兔是嫦娥姐姐送来的,嫦娥姐姐是养兔专家,她很喜欢我,就送了几只小兔子给我。现在,这些小家伙正竖着长长的耳朵,三瓣嘴一动一动,可爱极了。

我还在院子里栽了许多树木,别看这些树木长得高大、粗壮,它们可是我上个月才栽的,运用了最新的科学技术,所以能在短时间内快速成长,不仅我家,家家户户,大街上到处都有郁郁葱葱的大树。这些树不断散发着氧气,从而解决了人们的呼吸问题。

我家花园里还有一棵奇特的水果树,科学家把各种水果拿去研究,经过一系列复杂的科学试验,研制成多功能种子,把它种在月球上,就长成一棵棵大树,上面结着各种各样的水果,有苹果、梨、桃子、李子……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小朋友们上我家做客时,真是大饱了口福,这都是科学的功劳呀!

在月球上生活,会有许多全新的感觉。比如:我有独特的运动方式,上学的时候,我就蹦蹦跳跳地去学校,月球上的引力是地球上的六分之一,轻轻一跳,就可以跳三米多高,跳到空中,有一种飞翔的感觉,许多小朋友也跟我一样跳着去上学,这成了月球上的一大景观。

放假时,我参加了学校举办的夏令营,同学们会在老师的带领下乘坐星际列车去宇宙各地旅游,别愁我们和其他星球的小朋友无法交流,宇宙通用语就是汉语,那时,宇宙中掀起一股学习汉语的热潮。当然,我们可有得天独厚的条件。

如果我想家乡了,就坐着自家的星舰回到祖国,在茫茫的宇宙空间中,看着淡蓝色的星球离我越来越近,心中的激情真是无法形容,“地球母亲,我回来了。”就这样,我有时在月球上,有时生活在地球上。

浩瀚的宇宙任我遨游,这才是真正美妙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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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老人与海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7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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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暗的天空,波涛起伏的海面,一只小船摇摇晃晃的行驶着,一个老人站在船上,孤独地眺望着远方……

这是我和上书后久久不能忘怀的场景。书名为《老人与海》,是一部寓意深远的古典悲剧式的小说,也一部英雄主义的交响曲。

海明威说:“我试图描写一个真正的老人,一个真正的孩子,真正的大海,一条真正的鱼和许多真正的鲨鱼。然而,如果我能写得足够逼真的话,他们也能代表许多其他的事物。”故事描写的老人圣地亚哥是个倒霉的人,84天没捕到鱼,而别的渔夫都把他看做失败者。但这似乎预示着一场战斗的开始,果然,就在第85天,他真的发现了一条1500磅大马哈鱼,明知对方力量比他强,还是决心战斗到底。他对大鱼说:“我跟你奉陪到底!”,最后终获胜利。在老人辛辛苦苦抓到了鱼之后,考验却并没有结束。鱼因为又大又长,他只好将鱼绑在船的一边。回航时,大鱼的血腥味引来了鲨鱼一次又一次的袭击。于是,他用尽一切个人手段来反击。鱼叉被鲨鱼带走了,他把小刀绑在桨上乱扎。刀子折断了,他用短棍。短棍也丢了,他外用舵把来打。尽管结果鱼肉都被咬去了,但什么也无法摧残他的意志。上天似乎会怜惜过这样一位伟大的老人,他将厄运一次又一次降在老人身上,最终他的顽强意志却并没能得到好的结果,回港时只剩下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

他是个失败者,但同时他又是个胜利者。

败在没有捕到一条有用的鱼,胜在遇到困难时的坚毅不屈。

老人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给打败的,你可以消灭他,却不能打败他。这句话令我印象深刻且受益,令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困难,走向美好明天。假如能够从失败中获取有益的经验,发现成功的曙光,把失败看成是同乡成功的必经之路,那才是从失败中获取的最大的收获。

虽然小说是小说,生活是生活,我们不可能像老人去一个苍茫的大海,不服输地和鲨鱼搏斗,但我们可以在摔倒后,珍藏那枚把我们绊倒的石头,然后带着它,负着伤,继续前行,同时等待天空中的云雾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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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三体》三部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0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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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回三体本身,相信有太多人为这本书写了推荐,但是千人千面,各个感受不同,就我而言,内容部分不多做简介,我更希望从感受里多谈谈它。

虽然有些人诟病三体的剧情不够吸引人,但是,我觉得真的,真的足够了,太多硬核的基础物理理论,太多宇宙的试探与猜想,人类的生命平凡又渺小,维度之战,宇宙大爆炸,黑域,黑暗森林,宇宙基本法则,见过这么多将物理学知识甚至是社会学学科的知识融合建立勾稽,并自我链接,它在剧情方面与可看性方面,真的已经足够了。

现代社会里大家都忙,一直忙,每年都忙,有意义的,和无意义的忙,会为每一天发现生活的闪光点感到惊喜,也会为自己经历的重复平淡的一天颓然,其实就我而言,这两年开始有更多的时候去思考,活着是什么,时间的尽头是什么,生命的终点是什么,宇宙的最后还剩下什么。

中间其实有一个插曲,我给一个朋友发过三体中很简短的一段,作为科幻作品,它里面仍旧有很多远方的故事,在高楼林立的生活以外让我们喘口气。我想告诉对方的是,你看,宇宙居然这么大,好神奇。她回答我的话是,每天背着房贷活在这么多琐事里,很累,并且她并不会有那么多好奇心去窥探宇宙。

其实,我的想法是和她相反的,这几年,我经历过人生比较大的变故,越来越长的时间里,你不仅会觉得世事无常,你还会生出对生活的怀疑,因为不明白为什么有些悲剧的必然我们无法避免,余华先生说,我们要用同情的眼光看待世界,思考世界,但我更想给自己多点同情和多点思考。

当现实有太多让我困惑不解的地方时,我看到了三体,我开始才真的感觉到,人类每天的日升月落其实是多么严谨又神奇,它需要地球、太阳、月亮规律的自传和公转的构成,这种稳定的平衡其实非常难,半人马星座的三体星人在惨烈的生存环境下,无比羡慕地球,羡慕这里丰富的生态物种,独立自由的个体文化,更难得是如此长时间的稳定的适合人类生存的纪元。

地球已经非常成熟了,这点毋庸置疑。

说实话,虽然之前看过这本书的简介,但是最后的结果依旧很震感,人类文明真的太渺小,像个刚出生的孩子,在高等文明面前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实际宇宙太大太大,它究竟是什么样,很少一部分人才窥见过一小小部分,时间之外的人生太无常,光速为0的区域是永恒的死亡,低光速区域的一眼万年,可能我们只是在宇宙中牵手的时候不小心松开了一下,其实各自的时间轴已经差距了几千万年。

沧海桑田已经不足矣描述时间的变迁,这是沧海和桑田会重复几个轮回、时间会改变所有文明的痕迹的短短的松手。

白驹过隙,我们都只是历史长河的过客,只是宇宙中一颗尘埃,但即使如此,也要活得有意义,不要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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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科幻初中

全文共 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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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早上,我迷迷糊糊地从床上爬起来,只见床头边放着一个遥控器,我好奇地按了上面的一个灰色按钮,突然奇迹发生了,衣柜里的衣服“跑出”来了两件,而且正好是一身的。“这真是一个神奇的玩意儿!”我心里想着,于是,我便穿上那一身衣服,走出了卧室。来到了客厅,我又按了上面的一个红色按钮,不一会儿,餐桌上出现了一桌丰盛的早餐:有鸡蛋、面包、牛奶、粥、果汁……看到了这么好吃的食物,我的口水马上都要“流”了一地,就马上狼吞虎咽了起来。吃饱以后,我又来到了书房,那么多的作业,真是要了我的命!遥控器好像听到了我的抱怨,马上“滴滴”地叫了起来,我只好马上做,免得遥控器生气。可是当我翻开作业本,里面全是密密麻麻的字,原来遥控器已经帮我做好了,我感激地看着遥控器。遥控器好像还没有真正显现出它的本领似的,又将一本漫画书放在了我的面前,旁边还放着一罐饮料,一些小吃。我便吃起了东西,看起了漫画书。过了好一会儿,我看得有点累了,抬头看了看时钟,哎呀,都1点了!1点半我还要上古筝课呢,我急忙把东西拿好,匆匆忙忙地下了楼。来到了楼下,一辆小轿车进入了我的眼帘。“这是谁买的新车,怎么乱停乱放。”当我走到小轿车的前面,它的车门立刻打开了,我好奇地走了进去,门立刻关上了,把我送到了学校门口。

等到要放学的时候,这辆小轿车又“跑”来接我,把我送回了家。可当我走到家门口时,家里完全变了样:地板变得干净了,书全部放好了,没洗的碗洗掉……这一切都是遥控器做的!

“妍妍,妍妍,快醒醒,马上要迟到了!”啊,原来这一切都是一场梦啊!我急忙穿起衣服,向客厅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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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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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曹雪芹呕心沥血大的巨著,这本书它以林黛玉和贾宝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描述了一个大家族由盛而衰的故事。

这本书里面有许多性格鲜明的人物,我的脑子里也出现了一群婀娜的女人,但最令我感兴趣的还是“凤辣子”王熙凤了。即使在整本书的构架上,王熙凤不是主人公,但是她却是一个最不容让人忽视的配角。曹雪芹先生下的王熙凤美丽,机灵,又有着极高的地位,是一副女强人的样子,而这样的她却是我最喜欢的模样。她华贵美丽,她泼辣有心计,她是贾府的大管家,她用自己瘦弱的肩膀挑起了这个家族的重担,她或许没有林黛玉那样柔弱,也没有贾宝玉那样叛逆,但是她有的却是贾府上下的人都没有的张狂和泼辣,而机灵的她又总是可以讨到贾母的欢心。

王熙凤虽然很威风,但到最后还是落了个悲惨的结局,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啊!这依旧阻挡不了我对王熙凤的喜欢哦!

这个大家族也因为有了王熙凤才有了秩序,但最后贾府还是衰败了,几乎人人都落得了一个悲惨的结局,这也变现出了以前人民的封建思想,以及他们的懦弱无能,害的自己的家族变得越来越堕落,指出了他们种.种欺诈、虚伪、腐朽、冷漠和罪恶!

读了《红楼梦》这本书,我深感其受,既让我了解到了以前封建大家族的懦弱,又让我了解到了当时大家的无能,所以才会落得这么悲惨的结局,我们可一定不要像他们一样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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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科幻小说作文500字大全

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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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部xl3164型全自动激光数码彩屏摄像机,产于3076年的联邦地球,我正在进行一项重大的记录工作。

由于人类的肆意破坏,地球已是千疮百孔,生态环境濒临灭绝,绿色生物早已在自然界中消失了。为了挽救地球灾难,联邦地球总署的“生物基因a计划”已于今年上半年实施,此计划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利用生物基因技术,人工培养一棵绿色生命。经过大半年的努力,科学家们终于研制出了“希望1号”生命基因,我的任务是观察并记录此次试验的全过程。

八个月五天十二小时四十八分已经过去了,可“希望1号”还没有半点萌发的迹像。我不禁担忧起来,看着被透明的特殊土壤围住的小豆豆,我祈祷着:“小家伙,快发芽呀!你系着多少人的心,你知道吗?”

巡视人员宇博士细细地盯了半天,才满脸疲惫地离开。他是一位中年科学家,可由于工作上的压力与劳累,过早地显得有些苍老。我不忍心看到微微驼背的身影,便再次转向装有“希望1号”的玻璃器皿倾心地工作。

突然,“扑”的一声,破裂的声音振痛了我高度灵敏的声音接收器,我自动调整焦距,把眼睛睁得大大地。“天啊,刚才的那个声音竟是……”我简直难以相信,刚才“扑”的一声竟是……竟是“希望1号”涨破表皮发芽的声音!那一瞬间,我呆住了,只知傻乎乎地不停地拍着几乎相同的镜头。科学家们经过了多少不眠之夜的工作终于有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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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骆驼祥子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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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这本书的作者是文学家老舍,小说主要写了一个叫祥子的人力车夫的悲惨故事。

祥子一开始年轻力壮,什么不良嗜好也没有,一心想买一辆属于自己的车,祥子省吃俭用三年才买上了一辆,他此后的生活越来越起劲。一次被大兵们抓去,车被抢走了,由于他的机灵,他逃出来还带了三个骆驼,卖了三十五元,使他有了重卖车的期望,但又被侦探敲诈了。他娶了虎妞,虎妞买了二强子的车给祥子,却又因生病花光了虎妞的积蓄,虎妞又因难产死了,祥子只好卖了车办丧事。小福子对祥子有情有义,为了父亲和弟弟,她去白房子,最终吊死。祥子经过这些挫折,最终完全堕落,心中的一切梦想的破灭。他吃喝嫖赌,还出卖朋友、撒谎骗钱,变成社会的行尸走肉。

从一个诚实、正直、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变成一个撒谎、懒惰的渣子,我感触很大,过去的老北京那些没权没势的穷苦车夫受尽压迫与欺辱,心中的期望一点点变成失望,最终变成绝望。

对于祥子,他一开始有着劳动人民的淳朴善良,像骆驼一样老实、吃苦耐劳。如此好的一个社会青年,若生于今日的社会,定会有所作为。

虽然祥子最终变得落魄、懒惰,但之前的一些品质值得我们今日的中学生学习,取他人之长,丰富我们的精神。祥子能忍、重情重义、老实、正直、友善、对目标不懈追求、有期望就有动力等众多优秀品质。

其实环境也会影响个人,艰苦的环境造就能吃苦耐劳的人们,和平富裕反而使有些人懒惰;过度的欺压和逼迫也会改变个人,正如祥子等许多车夫。所以,不能因为环境改变而改变自己的优秀品质,但遇到比自己更优秀的人,要学习他人的长处,使自己长处更长,短处不在使自己自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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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红楼梦》的读后感200字

全文共 2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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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上书,我就想,为什么那么一个庞大的家族,最后,满门抄斩。贾家是一个很大的家族,一共40多号人。后来,我才知道,因为他们这个家族的人都不学习。

他们依仗着贾政。贾政是贾宝玉父亲,在京城为官。他们还靠着贾雨村,贾雨村也在京城做官,而他们家族的有一个亲人,是皇上的妃子,每隔几天都送钱来,所以一直都很富裕。

贾家的每个人,整天吃喝完乐,到处游玩。贾家的男人赌博,女人化装,没有一个人认真学习过。后来因为贾政贾雨村被免了官,皇妃去世。皇上把贾家抄了。贾家最后落了个悲惨的下场。

读完后,我才知道,不管你这个家族多么庞大,但你如果不好好学习,最终会败到你的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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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妇人》读后感初中优秀作文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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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作家路易莎。梅。奥尔科特所著的《小妇人》我已经看过不知道多少遍了,每次读完都会有一些新的感悟,在期中考试之前我将我刚刚得到的感触记录下来,和大家分享一下。

这部小说以19世纪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描写了马奇一家四姐妹在父亲出征的情况下和母亲一同过着清贫的生活,在平凡的生活中她们学会了如何生活,定下了自己人生的目标,并在故事最后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关于这个故事的内容我想我不必多说,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买来看,我可以保证即使你过去只是看过肯德基文学,只要你耐下心就可以从中品尝到土豆泥的味道。而对于没有享用过快餐的人来说,这篇小说给你的东西可能会更多。

个人认为这篇小说的文字不能用华丽来形容,相比较一些现代文学作品来说只好用平凡来形容,而且作者似乎对一些美丽的形容词有一些厌恶,或者说是翻译的关系吧,我想我应该去买一本英文版看看。不过我很喜欢这样的文笔,我也努力使自己有这样的文风,但是现在还有很多要努力改进的地方。

另外语言生动、幽默也是这本小说的一个特点,而且作者的幽默不是生硬的搬抄,而是来自于生活,普通的生活。我现在也在写一些故事,她的语言让我感受到了自己在写故事时候的不足,我可能真的十分善于模仿。可是这些东西现在看来不怎么实际,生活是文学的源泉,我现在真正体会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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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夏至未至小说郭敬明读后感

全文共 1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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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在每个长大的孩子心里,大概都是明媚、干净、透着傻气的吧。

前些年,随着小时代的大火,小四似乎在脑残粉和口水骂中也越来越成功了,我怀着对他最简单的喜爱尝试看了小时代,但也只好将这本书和电影归到最无营养作品中去,我心中的小四不是这样的,那是我整个青春的回忆。

夏至未至》这本书算上这次大概看了至少三遍了,每次看完都惊叹于淡的如水一样的故事情节竟然可以如此细腻、流畅,就如夏天还没到来前的温热,缓缓拂过心头,留下一个个破碎的片段在生活的角落被想起。这本书最厉害的一点,就是书中的一切都可以在自己的青春中找到影子,而整本书的节奏就如我们那些年在初中高中度过的时光,漫长而肆意。

书中的男孩是沉默细腻的小司,是开朗真诚的之昂,都是穿着白衬衣,骑着单车听着音乐,肩线笔挺的少年。立夏坐在公车上,看着窗外的少年,绿灯亮起,阵风吹过,在香樟扑簌簌的颤动中踩着单车离开。这样的画面,美好的让人落泪。

也许多年后,小司已经红遍大江南北,已经有无数的女孩和我一样喜欢他,但小司永远是我心中的祭司,那个只属于我的祭司。我不在乎他现在的光鲜,在我心中他就是那个安静拿着画笔,描绘出一片安宁世界的祭司。

突然明白了初中时为什么全班半数的女生都喜欢那个男生。那个放学的午后,校门口的梧桐树下,你就坐在那里等着妈妈,做着作业。阳光下的你白的刺眼,瘦削的身骨在衬衣下有好看的轮廓,还有骨节分明的手指和娟秀的字迹。这样的你就是那个时候我心中的天使。毕业后渐渐没有了联系,如今的你已经长成成熟的大人模样,下巴上也有微微的胡渣,说话也带着流里流气。然而这些都和我无关了,我心中的你只存在于那三年的初中时光,那些年轻的可以任意挥霍的时光。其实也许都无关乎爱情,只关乎青春。

立夏最终还是离开了小司,尽管结婚生子过着最普通的日子,但那样为一个人奋不顾身的爱恋不会再有了。那样如飞蛾扑火般的爱恋,也许只会属于青春的年纪,因为那时的我们还不知道失去,还不懂得害怕,更不会自我保护。那样的爱恋,一生也就只会有一次吧。所以我总是怕失去身边的你,怕因为一些不可抗拒无法捉摸的原因而失去你,因为我知道让我这样爱着的人,这辈子大概只有这一次。曾经那样的痛彻心扉,也许以后都不会轻易在心中泛起涟漪了。所以相见太早,相遇太晚都是错,一定要在还可以热烈地爱的年纪抓住幸福。

“每一个人都有一个一直守护着他的天使,这个天使如果觉得你的生活太过悲哀,你的心情太过难过,那么他就会化身成为你身边的某一个人……陪你度过一小段快乐时光,然后他再不动声色的离开。”

长大就注定是一个越来越孤单的过程,曾经手拉手去厕所的闺蜜,如今一年也不会见几面,大家天各一方过着自己的生活。但谢谢你们,谢谢你们给过我的那些美好,才有了今天的我,尽管这一切已经与你们无关。

夏至未至这本书在我心中的地位,就如同怀念逝去的青春,我死死守着那些美好的回忆,就像我紧紧握着这本书一遍一遍阅读。如今郭敬明已经是成功的商人、导演,但再也没有什么作品能达到曾经的高度了,甚至被商业化的体无完肤。这本书大概最不适合影视化吧,我也最不愿意看到它拍成电影,因为那样一定会失去它最本质的精髓,一定是浮夸而聒噪的。我唏嘘小四带给我的感动大概只能停留在夏至未至了,就如同唏嘘我的生活也越来越功利、世俗和无趣。这一切都是注定的悲剧么,就如同那个毫无征兆、急急忙忙扑向死亡的夏天。曾经的美好,只能用来怀念、祭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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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说摆渡人读后感

全文共 1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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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以后,厌倦了安稳的生活,追逐着自己的梦想,独自一人背着行囊来到了熟悉又陌生的城市——泰州。所谓熟悉是因为在来之前上网查阅了许多有关泰州的资料,感受到这个枕水小城的安泰祥和包容,陌生是因为这里对我来说真的很陌生,在这陌生的城,遇见陌生的人,我,一个23的东北小伙儿,相信在泰州会过的很好。

摆渡人》这本书是我大学毕业工作之后阅读的第一本书,这本书是我在东北的时候买的,当时因为对它很喜欢,于是便人肉将它背到了泰州。这本书讲述了一名叫迪伦的小姑娘从小在小伙伴的欺负下长大,而她的母亲只懂唠叨而不懂得关爱,生活的无聊加上对生父的想念,于是迪伦便管母亲询要生父的电话,在她的苦苦哀求下,母亲终于给了迪伦生父的联系方式。在得到父亲的同意后便怀着激动之情踏上了看望生父的旅途。造化弄人,不料的是,她在火车上给父亲编辑短信就要发出的瞬间,火车发生了事故,迪伦成了火车上唯一“幸存者”(加双引号是因为其实她是事故唯一的死者)于是灵魂出窍,遇到了对她来说非常重要的人——崔斯坦,迪伦的灵魂摆渡人。在迪伦通往另外一个世界的荒原中,一路遇到了很多的妖魔鬼怪要把迪伦这个纯净的不能再纯净的灵魂拉向无尽深渊,崔斯坦都尽全力去保护迪伦免受伤害,于是迪伦慢慢的爱上了自己的这名摆渡人,虽然摆渡人是不应该也不可能有情感的,但是迪伦对摆渡人的关心与信任慢慢的唤醒了摆渡人几百年对情感的麻木。最终两人一同回到了迪伦生前的世界,永不分离。在本章的结尾也描述到,迪伦对崔斯坦说:“原来你在这里”,崔斯坦回到:“我在这里”的感人一幕。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感觉本书的作者克莱尔对情节的设定真是下足了功夫,对故事节奏的把握也是做到刚刚好,在与作者做思想和情节交锋的时候我永远想不到下面竟然是这样的剧情,全书以“爱”贯穿中心,以迪伦顽强的意志和坚定的信念把迪伦可以为爱奉献出一切的人物形象刻画的惟妙惟肖,也通过当妖魔鬼怪一次次想把迪伦拉向无尽深渊的时候崔斯坦都尽全力保护迪伦,他的善良,有担当,勇敢,有原则的人物精神也深深的烙在了读者的心中。全书对情节的设置一环扣一环,在阅读的过程中,不禁为迪伦和崔斯坦之间发生的一幕幕惊险情节而感到紧张和担心,真的把读者带入到情节中,与迪伦一同被崔斯坦摆渡着。读毕全书,脑中不禁蹦出这样一个想法,其实不只崔斯坦是迪伦灵魂的摆渡人,我觉得迪伦更加是崔斯坦思想的摆渡人,迪伦用尽自身全部的力气无时无刻不感染着崔斯坦,摆渡着崔斯坦作为一名摆渡人故步自封的思想。这同时也体现了信念的重要性,迪伦始终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回到荒原找到崔斯坦就可以与他一同穿过荒原回到自己生前的世界,与崔斯坦互相珍惜,永不分离,这正是因为这个坚定的信念一直鼓励着迪伦给她力量,让她得以在没有摆渡人保护的情况下穿过荒原,经过一个个安全屋之后最终找到崔斯坦与他重逢,当看到这一幕,内心只有慢慢的感动。同时也联想到自己,年轻人只有拥有坚定的梦想和信念,一步一步脚踏实地走下去,去争取去拼搏一定会风雨后见彩虹,对爱情也一样,如果一个人对爱都不主动,谁又帮的了你呢?

读完这本《摆渡人》,书中对爱的歌颂,对梦想的执着,对困难的无畏,给我的内心带来不小的触动,让我久久不能忘怀,让我直到现在才感悟到书中的真谛,让我有勇气写下这篇读后感并分享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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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推荐好书《伊索寓言》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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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假期里读了许多书,其中有一本书我感觉对我们小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养成良好习惯都非常有益。书名叫《伊索寓言》。

下面我简单的讲一篇故事给你们听听。故事名称为《小偷和他的母亲》。

有一个贪心的孩子偷了他同学的课本带回家,他母亲不但不责怪他反而夸奖他,小孩子很开心,认为这样做是对的。第二次,他偷了一件同学的上衣给母亲,母亲非常高兴,更加称赞他。这孩子长大成人后就开始偷贵重物品,直到最后他在偷贵重物品时被人抓住。

当他双手被绑押向刑场,他母亲在人群里伤心的捶胸大哭,这是孩子对警察说:“希望能让我在我母亲耳边说两句悄悄话|”。当他来到母亲耳边时,他立刻用牙紧紧咬住母亲的耳朵直至咬掉下来。

母亲骂他大逆不道,他回答说:“这都怪你没尽到做母亲的责任,当初要是我把课本偷回来时你及时制止我,我也落不到今天蒙羞而死的地步”。

这个寓言故事告诉我们从小要养成好习惯,长大才不会犯大错误,才能成为有出息的人。

其实,在《伊索寓言》里有很多很多这样启发,警醒,教育人的故事。只要我们认真阅读和理解,将对我们的性格塑造,习惯培养都非常有益。

所以,我向大家推荐阅读《伊索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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