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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幻类小说《三体》读后感汇编20篇

“想象比知识更重要”。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科幻想象作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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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幻小说

全文共 9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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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璐、贺旭、杜棒是三个小学五年级的同学,同住在一个家属院,又都是超级ufo,相同的爱好使三个小伙们形影不离。

王璐是这个小团伙的“老大”,无意间在森林里捡到了一只神秘的背包,里面有三件宝贝。他神使鬼差地搞通了其中的一样宝贝,这让他一时间变得神通广大,不仅能听懂小动物的说话,还能够克隆出一个机器人自己,成功帮自己写功课,做家务等等烦琐事情。他的秘密被贺旭、杜棒发现了,在好伙伴的央求下,王璐道出了其中的秘密,并把另外两个宝贝分享给贺旭和杜棒。不知是巧合还是命运使然,三个小伙伴竟然分别鼓捣出了三个宝贝的秘密,这三个宝贝既相互独立,又互相补充,合在一起能破解人世间的许多秘密。

三个小伙伴大为欢喜,决定用三个宝贝解开自己疑惑的种种疑团。

原来三个孩子几乎都是在单亲家庭里长大的孩子。王璐的爸爸是一个刑警,妈妈不知什么原因早早就过世了,王璐爸爸从来不向王璐提起这件事,也不许儿子问这件事,这让渐渐懂事的王璐大惑不解,他千方百计想知道妈妈的身世。

贺旭的爸爸是一个大款,富甲一方;在贺旭记事的时候,妈妈和爸爸一直吵架,后来他们离婚了,妈妈不知去向,爸爸后来娶了一个模特给贺旭做继母;贺旭这个聪明绝顶的小女孩在与漂亮继母之间展开斗智斗勇的同时,也从未放弃对妈妈的寻找。

杜棒的爸爸是一个作恶多端的汪洋大盗,出狱后行踪诡秘,不知还要做什么坏事。杜棒从小就跟奶奶生活,妈妈不知是死是活,他从来没见过妈妈。杜棒从来不敢跟爸爸提起妈妈的事,一提就是一顿暴打,出于对母爱的渴望,他一直都在悄悄打探妈妈的故事。

故事就这样展开了,孩子们运用手中的宝贝不仅穿越时空,寻找身世谜团,探寻“母爱”失踪的秘密,还神奇地跨越时空隧道,与三件宝贝的主人——外星人交流,探知现实与未来的秘密;每每从幻想中返回生活,总是发现自己亲历亲为与在科幻世界遨游时的所见所闻,是那样的貌合神离,——同时,他们还发现三个家庭,特别是三个父亲正悄悄进行着神秘的较量,金钱与暴力,爱情与信仰让他们难以辨别,小伙伴的友谊在父爱和家庭面前,总是面临考验,三个执着、聪明的孩子利用自己的宝贝一步一步介入,直到谜底的最终解开。

这是一部充满智慧、神奇、搞笑的现代轻喜剧,既有五光十彩的科幻情节,也有耐人寻味的故事内容,更有亲和、幽默的喜剧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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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阿甘正传》小说英语读后感

全文共 3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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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rest gump is a very obedient child, he have to remember these words, he said, stupid people have stupid people. When Jenny told him to run, he stumbled to his feet and ran away the first pair of magic shoes in his memory, also discovered his first potential: run. He has been running, the first run, and later he ran to the football team, and then ran into the university, ran got a degree. In the Vietnam war battlefield, he is still remember Jenny, ran back to his own soul, and ran back to honor and friendship.

You have to admit that, in fact, the success of a lot of things has its accidental factors, it will not because of your deliberate and closer to the finish line, but will when you inadvertently, for your efforts to one of the most appropriate praise of the reward. His loyalty, so he was alone in the Vietnam war out of danger, he still ran back to the jungle to find his comrades. He and trustworthy, he promised his comrades to buy a shrimp boat, but his comrades died, but he was incredible in the eyes of him reach his wishes, also won the huge wealth for themselves. His perseverance, so he will be a run for three years after Jenny left, across the whole of the United States, has been kept, he told you that he just wanted to run, he ran measurement of life, it doesnt need a peaceful freedom or any grandiose things for reason. He is friendly, after his lieutenant save lives, lt has been losing his legs to oneself cant die in the battlefield to drag out an ignoble existence still with deformed body and shame, and anger, because lt is such a person: he saw honor above all else, he cant stand, is forrest gump with friendly back his confidence in life, he found that, even without legs, life can still be alive.

Forrest gump is not great ideal, he also has a lot of lost, he had little friends, he was always laughed at by a wise man, he loved mother and Jenny has left him... But to him and because of that and sinking, love continues, he also have their own children, a clever little forrest gump, his life continues, he is not clever, but he always know how to make life full of hope. So he also won the honor, wealth and love, these ordinary people may never have it all.

The film why so popular? Although gumps IQ is only 75, but on him, we see the loyal, honest, persistent, friendly these in human nature most yi yi is unripe brightness, outstanding valuable quality, see the persistence of life, to the life of hope, of faith in the firm. Ordinary life, no ordinary life.

When we grow old, looking back from, if you can for yesterdays all regret, then you already have a very successful life.

阿甘是个非常听话的孩子,这些话他都记住了,他说,笨人有笨人的作为。当珍妮叫他快跑的时候,他跌跌撞撞地跑了起来,跑散了他记忆中第一双神奇的鞋子,也发掘出了他的第一项潜质:跑。他一直在跑,开始是逃跑,后来他跑进了橄榄球队,再后来跑进了大学,跑得了学位。在越战战场上,他仍是牢记珍妮的话,跑回了自己的性命,也跑回荣誉和友情。

你不得不承认,其实很多事情的成功是有其偶然因素的,它并不会因你的处心积虑而更接近终点,却会在你不经意的时候,给你的努力以一个最恰当的褒赏。他忠诚,所以在越战中他独自脱离了危险的时候,他仍然跑回丛林中去找他的战友。他守信,他答应了战友要共买一艘捕虾船,但战友死了,他却在旁人不可思议的眼神中为他实现了遗愿,也为自己赢得了巨大的财富。他执着,所以他会在珍妮离开后一跑三年,穿越了整个美国,一直不停,他告诉你,他只是想跑,他用跑步丈量人生,这不需要以和平自由或任何冠冕堂皇的东西为理由。他友善,在他救回中尉的性命后,失去了双腿的中尉一直对自己不能战死在战场上却仍以残废之躯苟且偷生而羞愧,而恼怒,因为中尉是这样一种人:他视荣誉高于一切,他不能忍受平凡,是阿甘用友善唤回他对生命的信心,使他发现,即使没有双腿,人生依然可以充满生机。

阿甘并没有远大的理想,他失去的也有很多,他很少有朋友,他总是被聪明人嘲笑,他最爱的母亲和珍妮先后离开了他......但对他并因为如此而沉没,爱还在延续,他还有自己的孩子,一个聪明的小阿甘,他的人生还在继续,他不聪明,但他永远知道如何让生命充满希望。所以他也就赢得了荣誉,财富和爱,这些常人可能永远不能兼得的东西。

这部电影为什么如此深受喜爱?虽然阿甘的智商只有75,但在他身上,我们看到了忠诚,守信,执着,友善这些人性中最为熠熠生辉,优秀可贵的品质,看到了对生命的执着,对生活的希望,对信念的坚定.平凡的生命,不平凡的人生.

当我们年华老去,回首来路,如果你可以对昨天的一切无悔,那么你已经拥有了非常成功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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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中外名人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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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看了《中外名人故事》,从中又认识了许多科学家、政治家、军事家、艺术家、经济学家。比如才能全面的科学家张衡,他在天文、历法、文学、地理等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是一个罕见的全才式人物。

张衡生活在东汉时期,他发明的地动仪整整领先了欧洲1000多年,他还发明了可以测定风向的候风仪,可以自己运行的自行车,能够自己飞的木鸟;在数学方面,他计算出圆周率是3.162;在地理方面,他绘制的一幅《地形图》流传了几百年;在艺术领域,除了写文章外,他还擅长绘画,是东汉时六大画家之一。

我还从中吸取了一些政治家治理国家的思想,一些为人处事的道理时时提醒我要有志气,又要刻苦努力和团结人。看了这本书,我还收获了许多知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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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百年孤独》读后感中学生作文

全文共 9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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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了一个月时间,看了《百年孤独》这本书。现在看完了,回过头来想了想“百年孤独”这个名字。可以把“百年孤独”这个名字拆开来品了一下。“百年”可以表示年代的长久,也就是说拉丁美洲人民被压迫,被剥削的苦难岁月是漫长的。“孤独”,造成拉丁美洲孤独的原因是什么呢?

拉丁美洲这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拉丁美洲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型与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丁美洲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治的统治下。

作者描绘了马贡多的兴盛和衰亡,在这个小小的城镇里凝聚了哥伦比亚丰富的史实和复杂的社会现象,哥伦比亚在西班牙殖民者入侵以前,经历着一个原始落后,但没有动乱骚扰的和平时期。想当初,马贡多何尝不是这样。居民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他们耕种牧畜,朴实勤劳,与世无争。用书上的句子就是“在许多村庄中,马贡多是最有秩序,最勤劳的一个。那真是一个幸福的村庄,那里没有一个超过30岁,也从未死过人。”“……这块天地是如此崭新,许多事物尚未具名,提起来还得用手指指点点。”但是,其愚昧落后的现象之一就是近亲结婚。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五代人和第六代人,都生下了一个长猪尾巴的人。因为愚昧,社会无法进步,落后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所以绝对不能闭关自守,这样只会让马贡多,拉丁美洲永远的孤独下去。

在布恩迪亚家族中,夫妻之间,父母之间,父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这种孤独不仅弥漫在布恩迪亚家族和马贡多镇,而且由于渗透了愚昧的思想,成为阻碍国家进步的绊脚石。

加西亚·马尔克斯说:“命中注定百年孤独的世界最终会获得并将永远享有出现在世上的第二次机会。”

后来殖民者虽然给拉丁美洲带来了西方文明,似乎改变了它与世界隔绝的独立状态,但是他也掠走了大量的宝贵财富,加重了人民的负担和痛苦。

如果拉丁美洲能够在殖民者侵入之前觉悟,拉丁美洲命中需要团结起来,共同努力摆脱孤独,拉丁美洲感到孤独的原因就是一位闭关自守,造成愚昧思想,二“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解决问题的办法即脱离孤独的状态的途径也就是孤独的反面——团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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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岳飞传》读后感

全文共 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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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高兴极了。因为妈妈一下给我买了九本书。《岳飞传》是我心仪已久的了,我迫不及待地捧起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岳飞传》是古代英雄小说的经典作品,主要讲了南宋抗金名将岳飞的传奇人生。岳飞从小就立下“精忠报国”的志向,是一位忠心耿耿,智勇双全的民族英雄。他一生战功赫赫,但最终却被昏君赵构和奸臣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残害。但他那高超的军事才能和气壮山河的爱国精神,至今仍受到人们的敬仰和缅怀。

合上书,岳飞那坚贞不屈,面对小人的迫害,仍然临危不惧的情景在我的脑海中浮现。我被他的爱国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是啊,自古英雄都有远大的志向。年仅12岁的周恩来看到外国人在中国横行霸道,而中国人在自己的土地上却无处说理,就立下了“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豪言壮语。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我们也应该树立远大的理想,好好学习,将来为祖国的伟大复兴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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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平凡的世界小说读后感写作模板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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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平凡的人都有一个不为人知的不平凡的世界,每个平静背后都有激情澎湃。这个寒假,我开始读路遥的《平凡的世界》。

路遥的这部小说是围绕着孙玉厚一家展开的。这个家里,年龄最小的是兰香,她从小就十分懂事。上小学时,别人家的孩子穿的是一件件新衣服,而兰香穿的是破破的旧衣服。虽然如此,她却从不向家人要新衣服。因为她知道,这个家实在是太穷了。每当家里有一些好吃的,她也总是找借口躲得远远地,她要把好吃的留给年迈的奶奶。

兰香不仅懂事,而且十分勤劳。当她还只是一个七八岁的孩子时,每天放学回到家,她就会提起她的小篮子,到山坡上拾柴火。她年龄小,拾的少,但每天拾得柴火也够妈妈烧两锅哩。兰香还是个聪明好学的孩子。小时候,她的爸爸和哥哥们围在一起算账,她在旁边看,一口就说出了答案。课堂上,兰香的数学老师写了一黑板的数学题,刚写完,兰香就站起来说:“这道题等于零。”

兰香只是书中的一个人物,还有许许多多的让我十分感动的人物。有吃着黑馍配雨水菜汤却仍然坚持学习的孙少平,有十三岁就扛起家庭重任的任劳任怨的孙少安,还有润叶、金波、田晓霞……他们青春的勇气给了我非常大的触动,我们拥有如此美好的生活环境,又怎能不好好珍惜,好好学习呢?

我是一个平凡的小学生,我要通过自己不断的努力,在平凡的世界中不断知难而进,努力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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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感小学作文

全文共 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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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一次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

我仿佛看到一个衣衫褴褛的小女孩,赤着脚,打着哆嗦站在我面前,看着她那又冷又饿的可怜样子使我心如刀绞,我仿佛听见了她叫卖火柴的声音,那冰冷的声音犹如万箭穿心,让我的心理难受。小女孩呀小女孩,天下着那么大的雪可你却光着脚走在雪地里。这样的天气,我们穿着棉靴脚还冷呢,你的双脚肯定冻得象萝卜一样红吧!天越来越黑,可你却不敢回家,因为你怕爸爸打你,为什么连你的亲人也不给你温暖?你点燃了一根火柴,它只能暖和一下你冻僵了的小手。你也想到了今天是圣诞夜,别人家餐桌上香喷喷的烤鹅。最后,你只好和奶奶一起去了那光明、没有痛苦的天堂。

与小女孩相比我是多么幸福。每天晚上,我睡在柔软的小床上。早上醒来,可以吃到可口的早餐。上午,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读书。课间,和小朋友一起运动、做游戏。每当新年的钟声敲响,我正偎依在亲人的身旁,吃着美味佳肴,看着春节晚会。大年初一,我会得到压岁钱和长辈们最美好的祝福……

这时,我明白了:我们是最幸福的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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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西游记读后感启发200字作文

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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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读了吴承恩写的《西游记》这本书:他有火眼睛,能看穿所有妖怪,他拿着金箍棒,会七十二变。他能驾驭筋斗云,一个筋斗云十万八千里。

我最喜欢《西游记》中的第八回《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孙悟空为了不让白骨精抓走师父,不怕师父念紧箍咒,一定要把白骨精打死为止。孙悟空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孙悟空第三次打白骨精时想了一个好办法,让土地神,山神围住白骨精,自己拿着金箍棒打那个白骨精。师父说他

打死了三个平民,孙悟空却坚定地说是白骨精变的,他的理由是那个白骷髅上有四个字,那四个字是‘白骨夫人“孙悟空这种精神值得我学习。我想到了我自己有时候明明做对了,人家说是错的,我说是对的,人家问我理由是什么,我怕人家说我,就没有把理由说出来,人家看我没有理由就说没有理由就说明是错的,我只好说是错的,结果我们俩个都错了。我觉得我要对自己有信心,不能害怕,要勇敢地说出自己的理由,像孙悟空一样,哪怕被师父误会仍能够坚持做自己认为是对的事情。

我最喜欢《西游记》这一本书,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有很多地方要向孙悟空学习,真是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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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尘埃落定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31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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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描写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下面是语文迷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说读后感,希望对你有帮助。

尘埃落定读后感一

黑色的宿命降于我身,盼望最后落下的那瞬安宁,我与大地融为一体,阳光温暖。——题记

尘埃无论飞得多远,终究会落下。遥远的青藏高原,神秘的血域之巅,文明与蛮荒共存。亘久的土司制度,强大的麦其家族,一个傻瓜少爷,一段苍凉的梦境,诉说着一段尘缘历史。

在美丽的高原上,罂粟略显苦涩的香盖过了粮食的清新的香。高原开始饥饿,麦其家却因为“我”的原因,在其他土司的衰弱中强大。因为第一个种植鸦片,麦其家成为土司中的强者,因为第一个停止种鸦片,麦其家成为强者中的更强者。“我”也邂逅了人生中的女神—塔娜,一个让雪莲也失色的土司之女,一个未来的女土司。因为“我”的傻,我拥有了她,却也因为“我”的傻,她和我的距离很远,很远,远得我最后追累了,如尘埃般消失。

失舌而复舌,却因我再次失舌的喇嘛,一个我生命中的启蒙者。为我复仇而死的仆人,麻木的行刑手尔依,世代相传的习俗……野性的歌在高原上飘响,残忍的原始,那样的真实。

“我”对一切新的事物充满了好奇与求知,我让商业的繁荣在荒瘠中滋生,也让土司们在烟花里腐烂。我是常人眼中的傻瓜,干出了常人眼中永远无法实现的事。我是那个时代完结的见证者。

这里有一群美丽的女人,她们的命运像浮萍一样摇摆。西藏土司统治时代女性的悲歌在这里被充分表现。女仆卓玛,我情爱世界的第一个导师,她在卑贱中让年华老去。与我妻子同名的塔娜,矮小而瘦小,她在无知中度过日子。我美丽的妻子,同样的不幸,她是交换粮食的筹码,在求爱的路上失去最深的爱恋。我的母亲,央宗,这亦是两个不幸的女人,在她们身上是那个时代铸成的烙印。

最后的结局,像是我梦境的重演,整个时代变了,整个麦其家也变了,直到最后我也没成为土司,但我成了整个家族最后的一个幸存者。最后,复仇转到了我的身上,我被我曾经释放的仇人刺穿了腹,血撒满了我的床,红的颜色在阳光中乌黑。我死了,土司时代也死了。时间是历史最好的淘汰者,新的篇章翻起了,一切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读后感二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

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Www.330011.CoM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读后感三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却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有着超越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所谓的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尘埃落定》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当一切成为一种趋势,一种潮流时,即使你是颗最有主见的尘埃,也难免要随风漂流,最后找一个没有谁会来祭奠的角落安心的沉睡。也不知千百年后会不会有一阵风再来聚敛这些旧识的尘埃,再上演一部相同或是相似的剧目。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有时候它让人发笑,有时候它引人深思,有时候我觉得它荒谬得过于智慧。

小说整体展现的是一个我们陌生的世界,如红梦楼一样,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世界,是截取了土司制度的一段历史,在那里上演了各样的把戏,而最让我专注的一部分要归于某种程度上我们对于这个地方的神秘感和陌生感。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傻子”种种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和举止。我们看到曾经辉煌显赫的土司们,曾经被美女簇拥的英雄们,是怎样“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可是,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作为叙述者的傻子,是作者一种刻意的安排,因为其承担了作者的许多意图,比如通过其所谓的“傻”来观照所谓“正常人”的各种活动以一种新的角度来感受世界,正因为某种神秘的“傻”,作者才可以赋予他某种超人的预感,也使作者可以以一种超然的角度来叙述整个事件的发展。傻子的每天早上醒来的两个问题似乎带些纯朴的哲学味道,是追求一种自我身份认同的过程吧,在其体内涌动的各种想法、力量在没有得到确认之前一直是盲目的,傻子一开始并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或者没有清醒的自主意识,只是在朦胧中感到自己应该这样做有时可能是出于一种本能吧,一直到确认了自己的身份之后。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象傻子。” 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情节在似乎漫不经心的叙述语言中展开,不紧不慢,不动声色,我喜欢那种叙述的节奏,显得非常从容。我想就算几年过后再次去品味这部作品,我也会不厌其烦的,反而更进一步地体会到了其中的韵味和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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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成语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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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知识的海洋,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这个寒假我读了《感恩父母》、《成语故事》这两本书,我非常喜欢《成语故事》,因为这本书看起来特别有意思,我们的学习中经常会出现一些成语,有些成语的字我认识了,也学会用了,却不知道它们从何而来,比如"朝三暮四"这个成语,这个寒假,我向妈妈提出了这个问题.妈妈让我到成语故事里去寻找答案。

带着疑问,我打开了书,哈哈,这下它们的来历我全知道了!我就说一下"朝三暮四"这个成语的来历吧,古时候有一个老人养了一群猴子,因为他养的猴子很贪食,所以他想了一个办法来教训猴子。

一天,他对猴子说:"明天给你们吃栗子,早上三个,晚上四个。"猴子听了发起怒来,他又说:"好吧,那就早上四个,晚上三个。"猴子听了,高兴得翻跟头,其实都是一样的,只是老人变换了手法。

"朝三暮四"的来历是不是很有趣?够幽默搞笑吧!而且,看完这本书后,我学会了许多以前不会的成语,更了解了它们的来历.在今后的说话写作运用上都会有许多的帮助,我今后做事一定要一心一意,不能朝三暮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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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经典小说《雾都孤儿》英文读后感

全文共 2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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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以下是小编带来的雾都孤儿英文读后感,希望对你有帮助。

Oliver Twist is written by Charles Dickens.

Charles Dickens is one of the greatest writers in the England. He was born in a poor family, but later he became famous and rich. The famous novel --A Tale of Two Cities is written by him, too.

This novel shows us the cruelty and crime of London. Oliver Twist, the hero, is a poor orphan. He lived in a life filled with taunts. Nobody loved him. With visions of his future, he decided to go to London. He thought a new life was coming, but he was wrong, a group of thieves were waiting for him.

The author created a group of bad men.

Fagin, an old man, with a horribly ugly face and red hair, was the head of those thieves. He tried to make Oliver be a criminal.

Bill Sikes was a cruel and evil man in the group. He had a bad

Monks, Oliver’s brother, did bad things to hurt Oliver. He wanted to get the legacies left by his father alone. He paid Fagin to trap Oliver into a life of crime. In fact, they were all afraid of being put into prison and being hanged. They can’t live happily.

Nancy, a poor girl, loved a bad man. She had to help Bill Sikes perpetrate, because she loved him. She had to be loyal to the criminal group, because she loved him. Actually, she was kind. She helped Oliver at the risk of her life. If she hadn’t fell in love with Sikes, she would have a happy ending.

The author showed these ugly things to us, he described an ugly world. But there are more kind people in the novel.

Mr. Brownlow, an old friend of Oliver’s father, took good care of Oliver.

Mrs. Maylie, Harry Maylie’s mother, saved Oliver of his life.

Miss Rose is the aunt of Oliver, in fact.

They all protect Oliver from hurt.

Oliver was unlucky to meet so many evil people, but he was luckier to get help from so many kind people.

In the end of the novel, all the evil people were punished. Oliver got what he should get. Rose married Harry Maylie and they lived happily. All the kind people have a happy ending.

Righteousness can always beat evil. I think this is what the author wants to tell. Although there are many ugly things in the world, we must believe that righteousness can always beat evil.

We must store kindness even though we are in ugly situation. One is poor if he doesn’t have kindness. One is rich if he has kindness. So please store your kindness in your mind.

What’s more, the novel also tells us to be brave. Oliver was brave enough to overcome all the problems he had met. No matter how difficult the problem is, we can’t give up, we must try our best to solve it.

From Oliver Twist , I have learnt a lot .It’s really a good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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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反腐小说《人民的名义》读后感

全文共 41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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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官场文学的作品里,论文学性,周梅森的作品不如阎真的《沧浪之水》和王跃文的《苍黄》;论真实性,周作也不如沈阳慕马大案亲历者王晓方(马向东的秘书)创作的《驻京办主任》,后者揭示的权力任性与嚣张程度令人瞠目;论尺度,周的作品更不如近年来火爆网络的《二号首长》、《侯卫东官场笔记》等。

但周梅森的神奇之处就在于,他创作的作品能够同时赢得庙堂与江湖的首肯,也就是说,在政治性与艺术性的结合上,周梅森总能拿捏住最合适的分寸。

于是,周梅森和《人民的名义》得以互相成全。

《人民的名义》实际上刻画了四类官场群像:反腐群体,腐败高官,改革派官员,懒政派官员。对这四类群体的勾勒,作者依托的都是十八大以来落马的贪官真实案例,单就贪腐事实和情节而言,并没有太多新鲜之处。但就是这样的一部作品,为什么仍被称作“史上尺度最大”呢?

沉重的反腐

侯亮平、陈海、季昌明是反腐斗士,实际上代表着十八大以来反腐败的主力军。在这个群体里,侯亮平与陈海是具有崇高理想主义的职业检察官,容不得一点点腐败的阴影。他们的无私无畏与有腐必反的决心,总会受到现实的掣肘,但他们努力去证明,不是所有的黑暗都没有光明。

开篇侯亮平与陈海两地协同作战,抓捕贪官,但陈海就遭遇了中国式的汇报与会议的拖沓与低效,抓捕一个副市长需要向省委书记汇报,而围绕这个腐败市长,各方力量开始不动声色的角力。就好比一个练少林拳的年轻后生,在善使太极的老家伙面前,徒有干着急的份儿,只好放任奸滑的副市长从监控的眼皮底下逃到海外。

陈海更是付出了反腐沉重的代价,当他濒临真相核心的时候,貌似意外的一场车祸,让他闭上了嘴巴,成为了植物人。即使是侯亮平,在推进反腐深入的时候,也遭遇了敌人疯狂的反扑。对方不惜动用各种手段,伪造证据,给他也安上一个腐败的莫须有罪名,妄想让他知难而退。

在反腐群体的内部,有人坚定反腐,有人在利用反腐搞权力寻租。京州市纪委书记张树立则是现实中纪检腐败官员在文学作品里的投射。中纪委的纪录片《永远在路上》,就揭示了现实中的类似内鬼。

无论是艺术还是现实,腐败与反腐败永远都处在权力天平的两端,一直进行着残酷的较量。作家的尺度就在于真实展示出这种残酷。

为人民币服务

共产党人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但对腐败分子而言,是为人民币服务。这样的观感和悲观论调早就存在于民间,但在文学作品和影视剧里赤裸裸地公开展示,这也算是尺度大开。

李达康是典型的改革派官员,但为了推进工作几乎不近人情,身为市委书记,一把手的霸道与权力的任性无人能比。这种官员在现实中凤毛麟角,也是颇多争议。对地方百姓而言,有这样的一个开拓型官员实为地方之福,至少他敢干事、能干事,也能干成事。对他身边人而言,这样的官员了无生趣,极度自私,十分爱惜自己的羽毛,倒是极度清廉,但却失去了人性最可爱之处。

周梅森起初将腐败的嫌疑故意引向李达康,然后却宕开一笔,重点写李达康的开拓、改革与工作敬业,甚至身为老省委书记的秘书,李达康还是在老领导儿子破坏环保的开发项目上,拒绝签字批准。这样的官员只有工作作风问题,却没有腐败行为,即使他的妻子有污点,李达康也急于撇清关系。作者对李达康的命运和性格设定,无非想寄托一下对改革派官员的良好愿景:希望他们远离腐败,积极作为,造福百姓。

作品里有一句话很有意思,昔日同僚易学习评价李达康没有生活情调,原因是连扑克牌也不打。看到这里,不会打扑克牌的无风君(ID:nowindnowave2)表示严重躺枪!

与李达康的进取相比,还有一类懒政者令人痛恨。这类官员就是京州光明区的区长孙连城。因为升迁无望,或者说是不敢担当,早早地丧失掉基本的人性与党性,麻木不仁,即使面对上级李达康的强势命令,也无动于衷。这类官员在现实中委实不少。一地一省如果摊上一个这样的懒政官员,可以说是贻误发展。现实中曾有某省的省委书记上任近十年来毫无建树,坐视一个沿海大省的发展脚步迟滞不前,几乎没有大的改观。目前,全国各地纷纷出台为干事创业者撑腰的若干规定,让实干者得实惠,无非是想免除官员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尸位素餐的官员,与贪官相比,某种程度上的危害,更甚于后者。

在李达康与孙连城之间,难能可贵的官员代表是易学习。哪怕天下乌鸦一般黑,他是拼命证明自己是不黑的那一个。易学习早年干县委书记时,领导李达康,在一次修路的激进行为中,易学习主动承担了责任,替李达康顶雷,多年来辗转多个平级岗位,进步缓慢。但他看淡进退得失,一心为民,苦干实干,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但因为他们没有政治上的后台和盟友,也没有利益输送的关系链,他们无法正常地进入仕途的上升通道。这样的案例,在现实中也总能对号入座。

周梅森早年有一部作品发表后,竟然遭到了当地40多个厅局级干部联名起诉,认为其在影射诽谤他们。据说,这次《人民的名义》选择拍摄外景地时,江苏某县级市领导先是盛情相邀取景,结果拍摄过程中,领导一看剧本,发现里面的很多故事该县也有现实版本,吓得中止了拍摄。现实主义的文学作品就是这么具有黑色幽默。

突破副国级

很多人感慨《人民的名义》尺度之大,无非还是痛感文学作品终于严重地接了一把地气。

长期以来,文学作品中的反面人物形象,都有着一些规矩不能突破,而那些叫好又叫座的作品,则勇敢地实现了这些突破。如《苍天在上》突破了一号反面角色不能写到副省级的禁区;《大雪无痕》演绎了好官如何变坏,突破了省委主要领导不能变坏的禁区;从级别上讲,以前的反腐剧总是写到省部级。但这一次,《人民的名义》将尺度大胆地突破到了副国级。至于现实中影射的到底是谁,你懂的。

在尺度的突破上,周梅森巧妙地展示了作家的套路。作品中副国级领导叫赵立春,是个“赵家人”,是前省委书记,还有个坑爹的赵公子,在H省也扶植了一批“秘书帮”嫡系。而另一派“政法系”官员,以高育良、祁同伟为代表,也背靠着这位老领导,上演贪腐大戏。

尽管周梅森没有采用现实中的所谓“石油帮”、“秘书党”等拉帮结伙的派系,但大老虎的指向却已经相当明显了。

除了剑指大老虎的尺度大开,周梅森还罕见地提到一把手的监督问题。作品中有两个细节,一个是省委书记沙瑞金视察被法院查封的大风服装厂车间时,省委书记用自己的权力强行撕掉了大门上的法院封条,即使是法院枉法裁决,但在权力面前,依法行政还是个笑话;另一个细节是易学习被省委书记调任京州市纪委书记,负责监督老搭档李达康,但就算有他这样的勤勉奉公的纪检干部,也难以监督李达康这样的一把手。

周梅森感叹,“这种一把手不是孤立存在的,是体制的必然产物,他们位高权重,长期以来习惯了权力的任性……中国的政治就是一把手政治嘛,你不向一把手靠拢,不经常出现在一把手的视线里,进而把一把手变成你的政治资源,你就不可能出现在一级组织的考察范围里”。

这是实话,实话的尺度总是很大!

《人民的名义》引起刷屏的热度,要得益于电视剧首集里侯勇的精彩出演。这是一个依托国家能源局落马官员魏鹏远真实案例改编的角色,侯勇饰演国家某部委处长赵德汉,这位赵处长穷苦人家出身,自称是农民的儿子,穷怕了,贪污的大把金钱不敢花,垒成墙,存放在别墅豪宅里。

平常这位处长也居住在一个旧居民楼里,每日骑着自行车上下班,生活相当朴素,给自己的母亲也不过每月寄给300元生活费。面对反贪人员,侯勇扮演的处长表现得异常镇定,“两面人”的特性展现得酣畅淋漓。在看第一集的时候,相信有不少朋友感情是站在赵处长这一边的:如此正义凛然、两袖清风、浓眉大眼的人,怎么就会叛变革命呢?

围绕着这个情节,2.3亿元的现金墙,花式点钞,烧坏点钞机等现实中真实的细节桥段,很是吸引人眼球。剧中,陆毅扮演的侯亮平,在老戏骨侯勇面前显得稚嫩多了,但他的台词还是挺经典:“中国农民怎么会有你这么个坏儿子?”小官巨贪被深深地烙下了寒门阴影。

周梅森还不算完,他又刻画了最大的一个大反派——公安厅长祁同伟。这位厅长更是穷苦出身,一度也是缉毒英雄。但其人性里却有着卑劣的成份:想摆脱事业的低谷,不惜违心地向大自己10岁的高官女儿求婚;身居高位之后,伙同各类权势人物构筑秘密商业帝国,与情妇勾结侵吞大风厂股权;同伙即将落马,更是动用自己手中权力助其逃脱;为挽回败局,置同学朋友情谊于不顾,将自己的同学陈海、侯亮平几乎置之死地……

在出身上,陈海是老检察院副检察长的儿子,侯亮平的出身不详,但可以排除农民出身。昔日“政法三杰”在贪腐的利益诱惑面前,命运选择了不同的走向,乃至相互之间拔刀相向。

周梅森未能免俗的是,他在小说中刻画的这些反派角色,把贪污的原因也归结到穷苦出身。他在小说中写道:他们的贫苦出身,使得他们格外珍惜来之不易的暴富机遇,因而也就变得百倍疯狂、千倍贪婪!

尽管现实里确实存在着“寒门出贪官”的现象,但作为一个作家,透视这里面的深层次原因恐怕还不能简单粗暴地归结为出身论。即使在小说里,那衔着金镶玉出生的赵公子,其贪婪程度也并不低于祁同伟之流。更甚之处还在于,权贵之家由于先天性地拥有着优势政治资源,利用体制的特点,对寒门子弟的渗透、拉拢更是无所不用其极。“赵家一个权贵子弟把党和政府的威信,老百姓的期待,全搞没了!”如果说贫穷是表象,那深层次的体制上原因也更值得作家深思与挖掘。

纵观《人民的名义》这部文学作品,其完全是情节取胜和尺度取胜。而所有的情节都没有超越现实,所有的尺度在现实面前也不过是“限制级”。而在文学的想象力、深度与批判性上,作家还是保守了些,来源于现实的东西太多,而高于现实的内容太少。

先锋派作家余华的近作《第七天》也是来源于现实事例,抨击的也有官僚腐化、官民对立、暴力拆迁等现实黑暗面,但采取的叙述手法是荒诞现实主义;周梅森则是写实派,直笔的尺度更大。但两人异曲同工,都应了那句话:现实永远比小说荒诞,因为现实永无逻辑可言。

就在此文写作时,聊城辱母杀人案(嫌疑人于欢的献身:法律上他只是一个儿子)爆发一周之后的最新进展是,聊城市对事发时出警的公安干警进行立案调查,认为其“在警情处置过程中存在处警不力、对现场处置严重失责等失职行为”。辱母杀人案这样的故事,饶是再有想象力的小说作家,也无法编排出这样的情节。

所以,无风君(ID:nowindnowave2)用小说中尺度最大的一句话作为此文的结尾:“这么多年过去,我们党终于醒过来了,现在收拾世道人心还来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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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国演义经典小说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10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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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是我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描写了东汉末年魏、蜀、吴三个国家的兴衰史,这本书的主要内容讲了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割据、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这五部分。读完《三国演义》,真是受益非浅!

《三国演义》是一本充满智慧的书。书中人物诸葛亮是智慧的代表,火烧新野、草船借箭、智取汉中、七擒孟获、智退司马懿无不体现了诸葛亮的机智才华。即使死后也能用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但智者千虑,终有一失,忘记刘备临终嘱咐,错用纸上谈兵的马谡而失去了街亭,致使多年伐魏无果,未能完成刘备的遗愿,带着对蜀国无尽的牵挂病死于五丈原。

也许,诸葛亮再多活十年,隆中理想就能实现。我们现在要努力学习,多学知识,争取象诸葛亮一样足智多谋,但也要注意劳逸结合,养成积极锻炼身体的好习惯,为将来实现理想奠定基础。

《三国演义》是一本企业家创业之书。刘备有很大抱负,找到张飞原始资助,又与气度不凡、武功盖世的关羽桃园三结义,拉起几百人队伍开工了,干了几年,业内小有名气,属中小企业,但不懂包装升级,仍原地打转。于是董事长刘备亲自出马,三顾茅庐,请杰出CEO诸葛亮出山,诸葛亮在隆中就将企业升级蓝图计划完备,没干几年,就打败诸多竞争对手,商标“蜀国”上市了,占市场份额30%。但传到富二代“刘禅”手上,只知吃喝玩乐,不思进取,几十年先辈创下的基业没几年就给玩没了。

而曹操堪称创业大师级人物,他既是董事长,又是CEO,集中了优秀企业家必备的优点。优点一:会抓住机遇、投机炒作。刺杀董卓,胆略过人,随后揭竿而起,“曹家”有名了;优点二:重视品牌的建设。挟天子而令诸侯,实现了品牌的跨越式升级,成了垄断国企,中小企业已无法与他竞争。优点三:知人善用、用人之长,爱惜人才。曹操有许诸、典韦、张辽、徐晃、曹仁等千员猛将,谋士无数,在魏国发展的过程中从来不缺乏人才。即使这样,在竞争对手关羽走投无路时仍收留并待为上宾,赵云单骑入百万军中救幼主时曹操不忍用箭伤之。在打败袁绍后将手下通敌竹简全部销毁,将心比心,很有情商,气度如虹。优点四:善于总结成败原因,拿得起、放得下。经历过火烧赤壁等无数次失败仍谈笑风生,总结得失,鼓舞士气。不过,曹操疑心重,杀了名医华佗,而害了自己。

读完《三国演义》这部名著,我感到它里面蕴含着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我现在只能理解一点点,等长大了,一定会理解得更多。

阅读能够学到课本中学不到的知识,我渐渐喜欢上了阅读,今后就让良好的阅读习惯陪伴着我们茁壮成长。这是我在暑假里阅读《三国演义》后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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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说《荆棘鸟》读后感

全文共 10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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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中有一种鸟,它毕生只歌唱一次,但歌声却比世界上任何生灵的歌声都悦耳,它一旦离巢去找荆棘树,就要找到才肯罢休。它把自己钉在最尖最长的刺上,在蓁蓁树枝间婉转啼鸣。它超脱了垂死的剧痛,歌声胜过百灵和夜莺。一次绝唱,竟以生命为代价!然而整个世界都在屏息聆听,就连天国里的上帝也开颜欢笑。只有忍受极大的痛苦,才能达到尽善的境界……也许传说就是这样”

这是澳大利亚女作家科林。麦卡洛所著《荆棘鸟》一书的引子。

《荆棘鸟》是一部传奇式的家世小说,描写了三代人的生活经历,反映出澳大利亚社会的发展,包括畜牧业的进步、牧场主的“苦心经营”及其对雇工的残酷剥削。全书分七部,每部以一人为中心,但又彼此联系,前后呼应。贯串全书的线索是女主人公麦琪与神父拉尔夫之间的爱情纠葛。拉尔夫一心向往罗马教廷的最高权力,不惜用尽心机钻进天主教会的核心,施展其纵横捭阖的手腕,以达到目的;可是作为一个有血肉之躯的盛年男子,他又禁不住感情的诱惑,从而酿成了他深刻的内心矛盾以及有意无意加于麦琪身上的无法摆脱的痛苦。因为麦琪的姑妈玛丽的去世,这个矛盾被锋利地凸显出来。她留下来的遗产足以使拉尔夫得到他梦想的“红衣主教”职位,但是如果拉尔夫这么做了又是在暗中夺取了本应属于麦琪家的财产。最终他的权利欲望获得胜利,也从此把他和麦琪分割开来。女主人公麦琪生于一个自律严谨的宗教家庭,她的母亲出生名门贵族,但是被恋人抛弃。因此她带着极端的悲酸下嫁给麦琪的父亲,无怨无悔地过着穷苦日子,守着她和前恋人的私生子。因为自己的经历,她一直忽视麦琪的存在,认为女人生下来就是被命运玩弄的。也是因为这样的家庭,拉尔夫的靠近和帮助使得年幼的麦琪对神父拉尔夫有种特别的亲近感。长大后的麦琪为了和上帝争夺自己倾心相爱的拉尔夫,辛苦奋斗了一生,最后却还是以失败告终,就如同荆棘鸟毕生只唱一次,这个可怜的女人用一生去爱了一个有意无缘的男人。

荆棘鸟象征着执着、无畏而又悲怆的追求,为了最美好的理想而毕生追求,而最终牺牲了了生命。

也象征着生命最终的绝唱,如流星划落,一生一次的美好是超越了人世的普通美丽。

一切最美好的事物都是必须付出最高的代价才能得到的————这是这本书所要阐述的道理。虽然两位主人公结局是悲切的,但生命中能够拥有真爱是幸福的。所以,不管要付出多大的代价,女主人公也去争取。然而这种代价是惨重的最终,女主人公的命运由自己女儿朱丝婷来得以转折,一切美好的生活即将开始。很值得一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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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红与黑》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2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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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人生到这个世界恰好是一个男人的话,那就应该为他的野心而奋斗,哪怕这种奋斗要以生命为代价。于连——文学名著《红与黑》中的主人公,文学长廊中最著名的反抗者之一,以他短暂而波澜壮阔的一生为我们拥有“英雄主义梦想”的觉醒青年们深刻地诠释了这句话的含义。我们只要去自觉实现自己的野心那么一切就都会来。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伤恋人,被处死刑。这是我们的先行者一生的骨架。在那个英雄呼之欲出却又被保守戕害的年代,于连直面现实渴望着“拿破仑的重生”,决心实现青年时代的所有英雄梦想,并勇于和阻碍他达到目的的社会展开斗争。他是幸福的因为他敢于和整个社会作战,但也是不幸的因为他敢于和整个社会作战。

于连有着极其敏锐的平民阶级意识,他清楚的看到自己是一个“可怜虫”,“没有保护人,也没有钱”。地位不同、阶级不同的观念时时刺激着他,他唯恐自己因平民出身而受到上层阶级的轻贱,他清楚的知道是自己的贫困跟他们的财富打交道。他对平民阶级的活力充满信心,他以一人之力代表自己的阶层向现实抗争。但是同时他向自己的命运发怒,身为平民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又与他希冀飞黄腾达的个人野心紧密联系着。他在瓦尔诺家里参加晚宴请后一方面痛骂这可鄙的财富和建筑在其上的享乐生活,一方面决不放弃获得这种财富和享乐的决心。

他有着极其复杂的思想和性格,因为他英雄主义的动因是平民反抗意识和个人进取野心的结合。他声称“不能堕落到跟仆人们在一起吃饭。我的父亲逼迫我;宁可死。”但是“为了能够飞黄腾达,比这再困难得多的事他都能去做”。不过在鼓舞着他的英雄主义的平民反抗意识和个人野心这两种“热情”中,前者毕竟是第一位的。正因为如此,他义无反顾地拒绝向资产阶级贵族控制的法庭求饶。

他是这样一个群体的代表:他们拥有较高的文化,却没有出色的背景,拥有崇高的理想却被现实无情地取笑,他们的意气风发却为自己招来无尽的灾难。他们的控诉是一个病态社会开始治愈的希望。可是在这样一个英雄缺乏的年代,这样的控诉不如让我们化为自己的英雄气概去实现吧。

于连的两次爱情也具有深刻的社会含义,它是对门第的强烈冲击,他与雷纳尔夫人、与拉莫尔小姐。两个贵族女性虽然她们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但她们有一点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门第的反叛。她们对于连的爱都有一种壮烈的意味,含有一种英雄气息。至于于连他的爱情道路则是他小资产阶级个人的反抗的道路,他的“公民的热情”,即他作为一个平民青年要求恋爱婚姻平等的热情都远远超过恋人的柔情。他的爱情是他的责任。他一次次追求雷纳尔夫人或出于他的责任,或为了嘲讽雷纳尔市长,或为了减轻她对他木匠儿子的轻蔑,或为了将来为从事家庭教师这卑贱的职业找一个“爱情”的高尚借口。他要博取拉莫尔小姐的爱,只是想证明平民子弟的他比贵族的公子哥们儿更有被爱的价值。他的爱情深深烙有他的反抗意识,具有他小资产阶级争取个性解放和平等自由的意义。

《红与黑》的爱情与我们所熟知的爱情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可是在我们一去不复回的人生中爱情路边最美丽的风景也不是默默注视着我们,细细品味我们,选择它的归宿吗?于连丰富的学识和崇高的个人理想,以及为了理想的不懈努力让他有足够的理由让爱情垂青于他。自古英雄美女才是爱情的最佳归宿,我们不能成为英雄的话至少应该让自己拥有英雄气概。我们追求幸福,然而当我们捡到它遗留的金鬃毛时才幡然悔悟它就在我们身边。爱情也是如此,它就在我们身边,但是开掘他,先让自己有英雄气概。

所以当于连实现他自己野心的时候,一切附加值就都来了,包括爱情。

《红与黑》小说读后感

抱负,一种潜藏在灵魂深处、无形却渗透有形的力量。它可以让人在绝望和失败中振作,也可以让人在成功与欢乐中沉沦。

一般有抱负的青年都比较勤奋,但是他们所走的道路并非都能到达人们所肯定的领地——走偏路的青年大有人在。法国作家斯汤达的小说《红与黑》就塑造了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于连。他将本来可能是雄心的抱负引入歧途,其奋斗之路更像一条自我毁灭之路。

徜徉《红与黑》的海洋,我对主人公于连的美丽与哀愁深有所思。于连非常聪明,可以把《圣经》倒背如流,并以此向别人炫耀,妄想占据别人心目中一席地位,但命运总在捉弄人。他出身卑贱,仅处在微不足道的仆役地位,无论他付出多少的努力都无法填平阶级的沟壑,在那些贵人眼里,于连只不过是一个忠于效劳的佣人罢了。然而于连从不局限于自己所处的位置,他想在社会上实现自己的价值,想要得到他应该得到却让别人抢去的东西,可又无能为力,因而一直对现实充满嫉恨。

在他脑海里总显现出:“在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崇拜拿破仑,梦想有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可他却不知道,拿破仑由于不甘心放弃最拿手的炮兵,结果使战场的形势迅速逆转,遭到了惨不忍睹的失败。于连排斥他人对拿破仑的讽刺诽谤,继续固执地迷信拿破仑,默守自己的“原则”,宁愿在不重要的战场上做些让步和牺牲,坦然接受次要战场上的损失和耻辱。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更好地靠近成功,才能实现他的“抱负”。然而聪明被他夸张地用在野心的扩张中,在权欲的驱使下,他像一个失去重量的人,完全丧失了人性中的真实。

书中,法国正是七月革命前夕,统治者剧烈交替的变动时代,一方面是以“红”为象征的拿破仑时代军人的荣耀;另一方面是以“黑”为象征的王权复辟的时代拥有势力之僧侣阶级的黑衣,他们左右着人们命运的轮盘。于连也置身其中,被历史的游戏所蔑视:在这个完全没有选择的时代,要么继续做一个木材商人,要么就让野心吞噬自己善良的心。其实,一个人不管他所处的地位多么的显赫或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何必歧视自己的所有,为了追求心中的目标而竭尽全力,急于求成,不择手段,把自己套得那么牢固?

但,不幸的是,现实中大多数凡人都会情不自禁地像于连一样,沉溺于自己臆造的幻想中,痛苦得不能自拔,甚至“爱”上自己的痛苦,从而对他人已获得的成就虎视眈眈,嫉妒仇恨之;同时忘却自己人生努力奋斗的无限美好可能性,一心一意报复之。这些人同那个于连一样,膨胀的欲望犹如白内障,使他们双眼皆瞎,惟剩下一身蛮力,向他们想像中的敌人迸发,伤害他人更毁灭自己。

红的仍旧是红,黑的仍旧是黑。

撕开夜色的包裹,这就是生命的鲜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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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科幻的六年级

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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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伴随着我的尖叫声,我醒来了,这是哪里?

我望向四周,哇!好高级啊!机器保姆,机器动物,超大屏触摸电脑!这么高级,这不会是未来世界吧?在问了N个人后得知那里是2060年!

“咕,咕,咕。”我的肚子抗议了。为了让我的肚子不再“开口说话”。我打算去商场买点吃的。我走到了马路上,看见一个超萌的小女孩,我上前拉住她的手,哇!她的手怎样那么凉?她不会也是机器人吧?“小朋友,你也是机器人吗?”我好奇的问道。那个小女孩白了我一眼说:“你是火星来的吗?那里的人都是机器人。”小女孩说完就走了。留下我一个人在那里发呆,瞬间有一种五雷轰顶的感觉。

算了,我还是去找吃的安慰下我的肚子吧,在这么发达的地方肯定,说不定机器人也吃饭呢!于是我又去问了N个好心人后,才明白商场的具体位置。进了商场果然有卖菜,哈哈,幸好我跟老妈学过做饭,我是饿不死了!在付钱时,我想起一件异常重要的事情,我!没!钱!啊!真想仰天长啸五分钟!唉—我无奈的走回了我未来的家,我叫来我的机器保姆,让她给我做口水茄子,保姆“毕恭毕敬”的下去了。我趁保姆做饭时小玩了会电脑。保姆来了,我看了看她做的饭,哇!那叫一个“色香味俱全”机油加上零件。啊!受不了了,在我的尖叫声在我醒了,回到了现实生活中。

还是自我家好啊,未来世界好危险,也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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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成语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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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故事》里有很多故事。

我最喜欢的是:《刮目相看》、《锦囊妙计》、《乐不思蜀》、《迷途知返》、《望梅止渴》、《偃旗息鼓》和《大器晚成》。

我就给你们讲一个《刮目相看》的故事吧!三国时,东吴大将吕蒙屡立战功,三十一岁就升为中郎将。吕蒙识字不多,孙权希望他能做到文武双全,因此他努力读书。两年后,东吴都督鲁肃来到吕蒙防地,两人谈起了国家大事。吕蒙分析军事形势时,引经据典,很有见地。

鲁肃惊讶地说;“你不在是原来的吕蒙了!”吕蒙笑道:“士别三日,就该刮目相看,这变化你知道得已有些迟了!”

这篇文章让我知道了一个道理:用陈旧的眼光看人,往往看不到对方进步的地方。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对方,全面而正确地评价对方,才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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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说《草房子》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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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带我去购书中心,我挑了曹文轩爷爷写的《草房子》。这本书像充满魔力一样,深深地吸引着我。

这本书写了男孩桑桑在油麻地小学读书时发生的故事。它写了小学的老师,有蒋一轮、温幼菊,还有桑桑的爸爸桑乔;还写了很多他的小学同学,有秃鹤、纸月、细马、杜小康,这些农村孩子善良、温柔、可爱、活泼,我被他们的故事感动了,同时也学到了很多的道理。

一是在困难面前一定要坚强。杜小康家里出了事,一下由富人变成穷人,他没有放弃读书的想法,而是去借钱摆地摊,赚了钱也是为了重新去上学;还有细马,他的家被大水冲坏了,爸爸死了,妈妈疯了,但是他把妈妈找了回来,还发誓要给妈妈造一座大房子。

二是要学会战胜自卑。陆鹤因为秃顶经常被同学笑话,但在学校文艺表演时,他努力把每件事情做好,最后同学们都夸奖了他。其实,每个人都不是完美的,都会自卑,但是用行动来改变自己的看法,让自己变得有信心,才是最重要的。

三是在朋友有困难时要关心他们。有几个坏孩子常常欺负纸月,桑桑勇敢地站了出来,制止他们的行为;还有在杜小康最困难的时候,桑桑也一直在鼓励他。

四是在遇到大事情时不要慌张。桑桑生了重病,以为自己要死了。但是他没有绝望,而是决心在有限的时间里做些好事。他为了实现诺言,带着重病,带妹妹去城里玩,为的是让妹妹高兴,他还艰难地背着妹妹登上了城楼。正是因为他心态非常好,桑桑的病最后神奇地被医好了!

这本书十分精彩,还有很多很多的道理,帮助我去思考问题,让我心灵快快成长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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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平凡的世界》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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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的,是一个对我来说陌生的世界:茫茫的黄土高错纵横,贫穷的村落,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是一代代的农民——衣不遮体、食不果腹。

我为现在的生活而感到庆幸,同时又不禁扪心自问:究竟什么是平凡?什么是“平凡的世界”?

我想,对于书中的这些人来说--平凡便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直至化为黄土。书中的人生像演戏一样,是浓缩的。各种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紧凑在一起,在生活中,也是有这样刻骨铭心的经历,我想纵然是强者,也难免会于此——在绝望中痛苦,在痛苦中挣扎。

也正所谓“人生如戏”,这一路中也难免遇上“九九八十一难”,但不同的人也会有别样的反应--有人会与其坚强的斗争,高呼着“我命由我不由天”的口号,也会有人屈服于命运,坚持着知难而退的原则,书中的孙家兄弟便是坚强地面对苦难并与其作斗争,誓必要在这出戏上唱一出慷慨淋漓的战歌。

孙家的孙少安和孙少平也是我喜欢的角色,尽管家庭贫困,迫使成绩突出的二人都未能完成学业,早早的去承担了家庭的重任,但他们也没有气馁:哥哥办起了砖场,经历了大起大落才让家人过上了富裕的日子,还让全村人走上了致富之路。弟弟也经历波折,从农民到教师,再到朝不保夕的揽工汉,又到煤矿成了名矿工,再来又当上了班长。孙家兄弟两个的的确经历了阴晴圆缺,才有了如此的生活,令人唏嘘不已。

在这平凡的世界中,有多少执着的平凡人的一生有着这平凡的生活,又有着这样平凡的感情。我们不应该也学会在逆境中历练心境,经历人生的磨砺,做个强大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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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科幻的作文初中

全文共 9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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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上帝,我控制着整个星系,银河系,太阳系,天马系……

有一天,我的12345个孩子其中的一个突发奇想:想玩空气蹦床,但由于我所在的2-99号行星上并没有空气,我只能向孩子说明原因,但因他十分倔强,还威胁我说,不让他玩就离家出走,像我这么爱孩子的人怎么忍心让他离家出走呢,于是我决定到其它星球上找空气。

我来到了办公室,打开了宇宙星系自动导航,随手一指,指到了银河系,我在银河系中指到了一个危险程度为“1”的星球,而且那个星球上空气占总气体的90%,那个星球是:C-35——地球。我在地球上选择了一块土地——美国新泽西州,因为这里空气质量最好。我立马开启导航,来到最近的跳跃点,导航显示,从2-99星球到C-35星球使用光速需22小时,于是,我和12345个孩子其中的一个开始漫长的等待。

我是美国新泽西州的一个普通的电脑工程师,我有一个妻子,一个孩子,生活十分幸福。今天,星期二,我一如既往的坐在家中的办公室,打开笔记本电脑,为我的客户解决问题。突然,我发现自己的身体变轻了,我急忙跑到客厅的体重秤上去称体重,发现我只有2KG。要知道,我可是一个有着100KG的大胖子。这时,更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我竟然脚底一弹,飞了起来,接着我在天花板上遇到了我的妻子和孩子,天呐,我们全家都飞起来了!

过了一会儿,突然,我们又重重地摔在地上,就像什么都没法生活一样,一切又恢复了平静。

22个小时过去了,我的12345个孩子其中的一个终于开心地玩上了空气蹦床,我告诉他:“孩子,我们要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咱们借了C-35的空气,就应该还给他们”。孩子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第二天,很多记者、警察,甚至大侦探福尔摩斯都来到了新泽西我的家里,他们了解了这一切,都摇摇头,无法解释原因。

我看着C-35——地球上的人类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笑了笑,把真相写在了新泽西的上空。

第二天下午,我刚刚为客户解决完问题,坐在沙发上,打开电视,电视里记者的一则报道引起了我的注意:“各位观众,美国新泽西州一户人家突然起飞,原因现已查明,是上帝的12345个孩子其中的一个想玩空气蹦床,于是吸取了该地的空气。至于真相是如何找到的,请大家跟我一起望向天空。”说完,记者把镜头转向了天空。“呵呵,我的上帝,真是太离谱,太不可思议了!”说完我惊呆地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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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感小学作文

全文共 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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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圣诞节,夜空里挂满了一闪一闪的星星,地面上人多人满。其中有一个小女孩,她又矮、又饿、又可怜、身上穿着一件破裙子、头山带着一个破围巾。她就是卖火柴的小女孩儿了。她的妈妈去世了,她的爸爸生病了。她外什么要卖火柴呢?因为呀,为了养活生病的爸爸,只有她能出去打工。

但是很多人都从她身边走过,小女孩轻轻地坐在墙角。小女孩儿点燃一根火柴,光线照亮了旁边的墙,这时,小女孩儿面前突然变出一个火炉,她刚伸出手要去暖暖她的小冷手的时候,一阵寒冷的大风吹过来,火柴灭了,火炉也不见了。

小女孩儿又点亮一根火柴,眼前又出现一桌美味可口的食物,还有一盘香喷喷的烤鸡,这时,烤鸡站了起来,向小女孩儿跑去。小女孩儿刚刚伸出冻僵的小手。又有一阵风吹来了,火柴又灭了,烤鸡也不见了。

小女孩儿又点亮一根火柴,这一次,小女孩面前出现了一颗又美丽、有庞大、上边还挂着好多礼物的圣诞树。小女孩刚刚伸出小手的时候,火柴又灭了,圣诞树也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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