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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学步扩写【经典20篇】

扩写是对原文进行扩展和充实,是提升写作技巧的手段之一,下面为大家带来邯郸学步扩写作文,供大家参考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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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学步续写作文

全文共 3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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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人爬着回到故乡时,已经满脸污垢,衣衫褴褛,膝盖和双手血肉模糊。乡亲们都笑话他:“原来邯郸人是这样走路的呀,这样笨拙的步伐,我们小时候都会呀。”他羞得无地自容,急急忙忙爬回了自己的家。

他痛定思痛:我不能机械地模仿别人,这样不但学不到别人的长处,还把自己的优点和本领全忘了。我还要重新站起来学习走路,找回自我。于是,他每天扶着墙,慢慢地站起来,试着小心地迈出每一步。刚开始他总是摔跤,摔得鼻青脸肿,可他还是坚持不懈地练习。他每天都在一点点地进步,终于恢复成了他自己原来走路的样子。

但他不满足于现状,心里想:我不能这样不学无术了,我要去学习文化。他开始在一家私塾里面学习,刻苦地阅读四书五经。经过几年的努力学习,他考上了状元,并开始著书,其中一篇就是他的自传《邯郸学步》,他想告诫后人:要走自己的路,不要机械地模仿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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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文言文乘船扩写

全文共 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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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歆、王朗俱乘船避难,有一人欲依附,歆辄难之.朗曰:“幸尚宽,何为不可?” 后贼追至,王欲舍所携人.歆曰:“本所以疑,正为此耳.既已纳其自托,宁可以急相弃邪?” 遂携拯如初.世以此定华、王之优劣.翻译:华歆、王朗一起乘船逃难.(途中)有一个人想要搭船.华歆感到很为难.王朗说:“(船里)恰好还很宽松,为什么不同意?“后来作乱的人追上来了,王朗想要抛弃所携带的那个人.华歆说”先前之所以犹豫不决,正因为考虑到这种情况了.既然已经接纳他,难道可以因为情况紧急就抛弃他吗?”于是还像当初一样携带救助这个人.世人通过这件事来评定华歆、王朗的优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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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杨氏之子扩写

全文共 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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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汉末时期的梁国,有一户姓杨的人家,这家有一个九岁的儿子。他长着尖下巴,高鼻梁,浓眉大眼,满脸的红颜,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头上系着一条青色的头绳,穿着浅黄色的衣服,墨色的裤子,外套一件淡紫色的外褂。身围一条青色的腰带,脚蹬一双棕色布鞋,一看就像贵人家的孩子。你别看他才九岁,可是聪明过人,所以梁国的人都认识他。

一次,孔君平来拜访他的父亲,可是刚一进门,就在看门人那里得知他要找的人出去办事了。此时,她的母亲迎了上来,对孔君平说:“真对不起,我家老爷出去办事去了,如果不忙的话,请到我的寒舍一坐,实在是对不起了。”孔君平连忙说:“没关系,正好我也不忙,等他一会儿就是了。”这时,他的母亲叫他:“孩子,出来伺候客人。”他就出来了。

只见她端来一些水果,品种很多,也很新鲜,因为是杨梅收获的季节,所以桌子上必不可少的摆上了杨梅。

孔君平刚要伸手去拿杨梅,心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哎,都说你人小鬼大,聪明过人,今天我就用着杨梅来试试你是不是名不虚传。”想到这儿,他伸出去的手又抽了回来。

“你几岁了?”孔君平问。

“九岁”。

“这样没事你家的果子吗?”孔君平指着杨梅说。

“我并没有听说这孔雀石您家的鸟啊?!”他反问而又不失礼貌的应声回答道。

说完了这两句话,两个人都笑了起来。

“哎呦,对不起,刚才用词不当,顶撞了您,不要在意,请多包涵。”他说。

“唉,真不愧是神童啊,真是名不虚传,连我都有些自叹不如了!”说完,两个人又笑了起来。

这个杨氏的孩子就是历史上家喻户晓的杨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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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邯郸学步

全文共 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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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时候,燕国有个年轻人,他听说赵国的邯郸人走路的姿势潇洒优雅,非常好看。于是,这位燕国青年决定去赵国学习邯郸人走路的姿势。

他带上盘缠,跋涉千里,赶到赵国,踌躇满志地准备学习邯郸人走路的姿势。

在大街上,他看着形形色色的人来来往往,看得他眼发花,脚发抖,不知该怎样迈步子了。于是他决定跟在一个行人后面摹仿,人家迈左脚,燕国青年也跟着迈左脚,人家迈右脚,燕国青年也赶紧迈右脚。但他的两只脚没有协调好,差一点把自己绊倒。

这个行人走远了,他又跟在另一个行人身后亦步亦趋地学走路。别人走得随意优雅,但他学得磕磕绊绊,引得街上的路人都把他当做怪人,停下脚步看他,甚至还有人捂着嘴笑他。

就这样一连过了好几个月,燕国青年的盘缠眼看就快花光了,他只好准备回家。此时的他不但没有学会邯郸人的步姿,而且还把自己原来走路的步法也忘了,竟然迈不开步子走路了。无奈,燕国青年只好四肢着地,爬着回去了。

这则寓言告诉我们,不要盲目地崇拜别人,如果因为仿效他人而丢掉自己本来的本领,真是大可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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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登科后》扩写500字

全文共 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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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唐朝以来,科举考试就像是万人齐过独木桥,落榜的人多,高中的人少。“诗囚”孟郊也去参加过科举考试,然而“弃置复弃置”,第一次,落榜了,他感到万箭穿心,写下来《落第》,不过他并没有放弃,擦干眼泪再来,结果又落榜了,他感到万念俱灰,写下了《再下第》、《下第东南行》等来表现自己的苦闷。但所谓“学成文武艺,卖与帝王家”,他终究放不下科举。

今年,孟郊已经46岁了,他终于又鼓起勇气踏入考场,不过这次他没有带任何希望。

“放榜啦!放榜啦!科举考试的金榜出来啦!”正在客栈里的孟郊闻此,连忙跑出来,金榜早已被人围得水泄不通,旁边有一人宣读金榜,当读到“孟郊,中探花”时,孟郊顿时老泪纵横。想自己以前的经历,真是“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放荡思无涯。”啊。

是呀,孟郊为了考中进士,过着节衣缩食的生活,连饭都吃不饱,总和衣卧在松树下睡着的。

但这一切都过去了,在这个春天,孟郊终于如愿以偿地中了探花,他骑上高头大马,戴着硕大的红花,飞也似的奔向花宴地点。他忘了自己年事已高,还认为自己就是一位英俊的探花郎呢,在花宴上要“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放荡思无涯。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这种心情,只有经历了长久压抑之苦的孟郊才体会得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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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春望扩写作文

全文共 17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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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依旧,寸土未改,本是春天,但是长安却满目荒凉,杂草丛生。战乱带走了安乐,带走了闹市,带走了昔日的繁华。唯一留下的,不过是满目苍荑,遍地尘叶。冷风过境,卷起漫天尘土飞扬,眼前一片迷茫,不觉泪涌,是风沙进了眼罢,是伤感至深也罢。清晨,鸟鸣花艳,本是好景,无奈心中苦楚,使得落泪惊心。

时过三月,战乱不断,心念家人,思乡心切。心中和火燎一般,却也无法。盼望着家人的音讯,即使珍宝也不能比。亡国之痛痛断肠,离乡之愁愁白头。尽数青丝无几缕,竟连银发也稀疏。头发日渐脱落,快到不能插簪的地步了。

春天已至,可是真正的春天还未到。奈何,奈何,世事不回头;哀哉,哀哉,离乡又亡国;望断,望断,春天早日来。

春望扩写作文(三)

一队士兵向我走来,我才记就在不远处,安禄山的大军以兵临城下。我们的皇上,这时做了最英名的抉择,逃亡。

他走的时候是那么的仓惶,偌大一个皇宫,沉闷。恐慌,太多太多的不幸压到这深宫大院中仿佛就在一瞬间经历了生和死,繁荣和衰败。万物被洗劫殆尽,徒有山河依旧。好不容易百姓能安居乐业,为什么还要颠覆这来之不易的幸福呢?望着这片分分和和的大地,阳光普照,城中春意正浓,杨柳舒展开它婀娜的手臂迎风摇曳着,牡丹依然那么丰满,鲜艳夺目,不愧为花中富贵者也。可惜,他们不能为我们担负些什么,睹物思人,愁上心头,满园春色,却无法消去我们心中的困惑,他们是那么的逍遥,那么的自在。但人去城空,草木凌乱。我伸出手,触摸到冰冷的石墙,我靠着石墙倾听,却听见霓裳羽衣黯然的收尾。

“杀阿……”我似乎能感觉到战士们在这片被鲜血染红的大地上吼叫,火光冲天,他们的双眼被鲜血染成了红色,怒火在他们心中燃烧,一个战士倒下了,无数个战士站起来。战斗,又是战斗,这一亘古不变的动作,会一直永无止境下去吗?我未曾亲眼看见箭是如何穿透人的身躯,我未曾让自己的双手沾满鲜血,更未曾体会杀戮带来的快感,我不想,更不要,不要那种以别人的生命当成赌注的游戏,我不要那种胜利的愉悦,我不要!他们,那些双手沾满了无辜生灵鲜血的人会感到快乐吗?会不会深夜被死者的亡灵惊醒?他们难道不会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可憎吗?

黄昏用她的温柔笼罩这里,花朵埋下了头,是因看见那堆积如山的尸体吗?花精看了也不忍要哭泣,不然清晨时候怎会在花瓣上结着他们的泪水,伤心的泪水是苦的,他们的泪苦不堪言。夕阳西下,倦鸟归巢,在这寂静的时刻,他们的叫声显得那么悲凉,是为了给死者吊唁吧,他们一定会用他们的双翅载着那些亡魂飞翔遥远的天际。

“爸爸,原来你在这里阿。”我抬头望去,不远处尸体,硝烟进入我的眼,那是一段长长的古道,是一段不归路,多少尸体走过,并且留下了白骨的痕迹,没有人哭闹,因为他们以长眠,死在战场上,换来短暂的平静。一个约莫三岁的女孩闯入我的视线,“爸爸,你怎么睡着了,醒醒阿,妈妈也来了,现在那么早,要回去吃饭了,妈妈烧了很多菜阿,你那么久都没回去了,你看妈妈都哭了,醒来阿,懒惰虫……”我回头看见了女孩的母亲,她早已泣不成声,可是她不愿让女儿知道年幼的孩子将会永远失去父亲,她只好骗她,父亲睡着了,“孩子,回去吧,爸爸去了一个美丽的地方,他不会回来了,他太留恋那里了,我们不要叫他回来了,饭都凉了,回家吧。”母亲终于忍住了哭泣,“妈妈,骗人,爸爸还在这里,怎么走了那?我要等爸爸,不吃饭了。”小女孩嘟哝着,“回家吧,爸爸一会儿会回来的,到家里去等吧……”女孩不舍的离开了,她童稚的脸上写满了不解,还不知道死是什么吧,但愿永远都不要知道。

远处传来阵阵叛军肆虐的笑声,给这里的空气加上了一抹沉重。

“杀阿,杀!”杀是为了歌颂破灭前的壮丽,但是如果没有杀戮,没有战争,我想会更撼人心魄。那对母女走远了,夕阳的包围下,那位母亲散发出神圣的光辉。我的母亲,她想必也是老泪纵横了吧,天上南归的雁儿阿,看见我的母亲了么?你们会给我带来一封满是母亲的关爱和叮嘱的家书吗?大雁飞走了,母亲你的叮嘱我已收到。只是母亲,远在天边的您,还好吗?

“好走了,快点,走阿,还赖着不走干吗?”差吏催促着我,低下头,泪眼潸然,不知何时已滑落到我嘴边,尝了尝,是苦的。婆娑的脚步声像是被粉碎了一般,发出低沉的哀号,枷锁发出的碰撞声伴随着我走向远处,远处,离开这个战火纷飞的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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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石壕吏扩写

全文共 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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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人与老翁告别之后,随着吏官到了河阳。在河阳的时候,兵乱,妇人在每天早晨之时煮粥,那是累的什么样啊。在一天早晨妇人刚刚起来,床前跪着一个人,你们猜那是谁?

竟是妇人的那个唯一的儿子,从邺城到了河阳。“儿呀,你怎么在这里?”妇人一把泪的说道,“娘啊,娘啊,儿子对不起你,竟让你来军服役。”儿子跪在妇人脚前,“儿呀,现在国难当头,我们应该为国出力,对了,儿呀,你不是躲着服军吗?”“母亲,孩儿给你信那夜,便已想通,于是报到河阳的军队。现在已经贵为这只军队的左将军了。”“儿呀,此话当真?”“母亲,此事千真万确。母亲,你别在这里煮饭了,回家与父亲、嫂嫂一起过点农家生活。”“儿呀,你父亲在家中,你嫂嫂不知有没有离去。”“母亲,我听说杜甫,杜大人,在吾家住过?”“没错,”“那你随杜大人一起回乡,他这次正好在元帅这里做客。”就这样,妇人随杜甫回到了家中。与老翁过起农家生活。安史叛军被镇压下去后,妇人的儿子也回到家中,并也与其嫂嫂结了婚,生了一炕的儿女。从此,此家人过上了无与伦比的幸福生活,儿子也与杜甫一般忧国忧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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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送友人扩写

全文共 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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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的依恋还在吗?今日的你即将远去,离我万里之远,眼前景物,青山白水环绕于你我。

你听,那天籁的惜别曲,让我为你来奏响;你想,那昔日的快乐颂,让我助你来回忆;你触,那美好的山水情,让我带你来领略。

浮云孤飞,来去不定。你要去往何处?今生我们还会再相遇吗?你像孤蓬般远去,而我,空有满身抱负,但皇帝不赏识,也只有你,这个朋友愿意听我述说。你能明白我我的惆怅,我的不得已吗?

落日将下,似乎有所依恋。时光匆匆,总不会停留下,对吧!我也好想回到那无忧无虑的天地,你呢?是否有这份情,这份恋呢!你孤身上路,这一路,不知还会有什么艰难,什么阻挠,愿你能平安,了却我的担忧,我的愁绪。

友人你骑上这离群的马,还在嘶嘶鸣叫些什么,也难怪。它也不忍。但愿你能记住,此生,你有我这么一个朋友,还有这一片欢快的乐土,离行的路,别回头再看了,这会加重我的不舍,别再流露难过了,亲自要送你去那还未知的世界,你是我此生最重要的知己,离别声还在不停歇的响着,响彻了天地,祝愿吧!我们还会在欢快的背景下相遇,那是的天地,一定美好。别忘了,我的名字李白,李是木子合,白,日上撇。请让这简单二字永远停留在你的脑海。行吗?当然,你的名字,我也不会忘。因为这简单的一个代名词,赋予了我高山流水那样的友情。

朋友,去吧。我们的一切,相约的美,牢记吧。离情别绪,增添的伤感太多了。不想再接受了,何必呢!只是离别罢了。为什么?我也是一七尺男儿,两颊泪痕,实在是不应该。麻烦了,收下我的这份无价的礼,蕴藏的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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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过故人庄扩写作文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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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九月份,马上就要过重阳节了,老朋友做好酒菜,让我去他家做客,拉拉家常话。

重阳节那天,天气秋高气爽、凉风习习,只见他骑了一只马,向朋友家驶去,看到旁边的树叶都黄了,落了下来旁边还种着菊花,有的人家都已经开始播种了,有的还收割粮食。远远望去,这里风光无限,幽静的小路两旁的小树像路标指引着我去老朋友家的村子里面,前边绿树如荫,包围着村庄,那肯定是朋友的村子了,我加快脚步。村子外面,一座座青山拔地而起。

到了村口,之见老朋友早已在那里等候多时了,一见面,我们把手紧握住,久久不能分手,我说:“老朋友,我们好久不见了,真不好意思,让你等的时间太久了。”老朋友说:“没事,我就盼望着你来呢。走,我们上屋里去。”

一到屋里,只见桌子上早已放满了酒菜,桌子上放满了女儿红,我们坐了下来,打开窗户,映入眼帘的是打谷场上,人们都在忙碌着,菜园里种着许多菜,空气非常清新。我们坐了下来,一边吃饭,一边拉家常,谈生笑语的。我问老朋友,今年的丰收如何?”老朋友说:“今年可是个好丰收的季节。倒上酒,我们一饮而尽。”

老朋友,你再多留几日吧。老朋友说。我说:“不了,等到明年的重阳节,我还会来到老朋友家,来看那美丽的菊花。我又走到小路上,不经饮起诗来: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告辞了,老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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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扩写宿建德江

全文共 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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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孟浩然,虽说是唐代着名诗人,才华出众,但一直未能得到重用,一生都没能当上什么官儿,真是怀才不遇啊!为了排解心中的郁闷,我便常常外出旅行,散散心。在外久了,却又非常思念故乡。故乡的亲人们啊,你们现在境况如何,生活愉快吗?你们可知道,我是多么想念你们呀!

这天,我在建德江上漂浮了一整天,时近黄昏,天色渐晚,总该找个地方住下来吧。想到这里,我移动小船,将船停靠在江中的沙州边。太阳西沉,似乎快要被江水吞没,这又勾起了我新的愁思,难道就没有人能理解我、来安慰我吗?放眼望去,茫茫旷野,天幕低垂,似乎要笼罩一切。近处岸上的树木在晚风中颤动。天显得比树还要低呢!清清的江水中,只有一轮明月在悄悄地陪伴着我。看到这里,我不禁触景生情,情不自禁地脱口吟道:

“移舟泊烟渚,

日暮客愁新。

野旷天低树,

江清月近人。”

我真想让世界上所有的人都了解我现在的心情。愿我的后人们读了这首诗,也来安慰我这寂寞的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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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渔家傲秋思扩写200字

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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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家傲·秋思》是由范仲淹创作,是范仲淹任陕西经略副使兼知延州(今陕西延安市)时写的一首抒怀词。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渔家傲秋思》的200字扩写供大家参考,欢迎阅读。

范文一:

秋天到了,西北边塞的风光和江南一点也不同。大雁又飞回衡阳了,却一点也没有停留之意。黄昏的时候,军中号角一吹,周围的边声也随之而起。层峦叠嶂里,暮霭沉沉,山衔落日,孤零零的城门紧闭。

饮一杯浊酒,不由得想起了万里之外的家乡,然而还未能像窦宪那样战胜敌人,刻石燕然,不能早作归计。悠扬的羌笛响起来了,天气寒冷,霜雪满地。夜深了,将士们都不能安睡:将军为操持军事,须发都变白了;战士们久戍边塞,也流下了伤时的眼泪。

范文二:

边境上秋天一来风景就全都不同了,向衡阳飞去的雁群毫无留恋的情意。

随着军营的号角声响起,四面传来战马嘶鸣的声音。像千里屏障一样并列的山峰,烟雾弥漫中,落日朦胧,只见四野荒漠,一座孤城紧紧关闭着。

空对愁酒一杯,离家万里,思绪万千,想起边患不平,功业未成,不知何时才能返回故里。

羌笛的声音悠扬,寒霜洒满大地。将军和征人们不能入寐,他们都愁白了头发,流下伤心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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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儿垂钓扩写300字

全文共 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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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我来到河边散步。

我看见一个头发蓬乱的小孩儿在河边学钓鱼。他那圆圆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小河和鱼杆,等待着鱼儿上钩。

他侧着身子摆出一副十分专注的样子,他身处杂草丛生的莓苔边,野草已经没过了他小小的身子,路过的人们只看得到那蓬乱的头发。

正当孩子十分认真的垂钓时,偏偏远处有人大声问路:“喂!小孩,你知道哪里有凉亭吗?”

小孩儿生怕惊动鱼儿,没有回答。路人急了,于是远远的向小孩儿招手,继续问道:“小孩儿,请问你知道哪儿有凉亭吗?请回答我!”

小孩儿依然没有回答,只顾钓着他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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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扩写《赠汪伦》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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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伦生性豪放,喜欢交往一些名士。而当时李白在诗坛上也是家喻户晓,远近闻名,于是,汪伦给李白写了一封信:李白,我是在泾县的汪伦,听说您家喻户晓,您能否到桃花潭与我汪伦见一面?听说,您喜欢游玩和饮酒,那您就更应该过来看看了,我这里有十里桃花和万家酒店呢!

李白听了很高兴,在公元755年,于是李白从秋浦前往泾州,李白一到了汪伦居住的地方,当地人汪伦就常常带李白去观风景和酿美酒款待李白,李白和汪伦的感情也就深了,但是,李白总有一天要回到秋浦去,于是,在这一天,李白打算离开了,当汪伦知道李白要离开时,汪伦又准备了下酒菜与美酒,汪伦一手拿酒壶,一手拿酒杯说:“我们下一次不一定什么时候再见,我们干了这杯酒,我们的情就永远不会忘!”“好!”两个人越聊越起劲,聊到了理想和报负,聊着聊着,天色已晚,李白该走了。“李白,是兄弟就干了最后一杯再走!”李白又与汪伦喝了一杯,坐上小船,准备离开,忽然听到了岸上传来告别的歌声,一看是当时村民和好友汪伦一起唱歌,便感慨道:“即使桃花潭水有一千尺那么深,也不及汪伦送我的一片情深。”桃花潭水是那样的深湛,更触动了离人的情怀,难忘汪伦的深情厚意。于是,李白吟了一首诗:

李白乘舟将欲行,

忽闻岸上踏歌声。

桃花潭水深千尺,

不及汪伦送我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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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与朱元思书扩写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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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风有颜色,如果烟有光芒,或许,它们都是明净的,像是白昼里的月光。在风语低回云雾萦绕中穿行,你也许会爱上碧远的苍穹。眼前都是茫茫的苍翠深远,一色的深青浅碧,这样的天,这样的山,谁能说更偏爱谁一点呢!在富阳与桐庐的一百多里水路上,竟然就让我邂逅了这样的奇景。泼墨是绝世好画,成曲是天籁之音,这样的山水,真是天下奇观!

行舟上低首,只见满目碧色,荡开层层轻波,这样一方碧色的砚,研满满的墨,等着你胸中无处可发的赞叹,用千丈的深度来书写,你看那一尾尾的鱼,一粒粒的石,都争先恐后的想让你看清楚。记住每一点微小的美,银浪如鳞,湍流胜箭,好像突然就轻了,轻的可以飞起来。

我借着这欲飞的心,极目远眺,两岸的高山,寒树苍叠枝,参差阴翳,竞相争高,重峦叠嶂,直指向天,鹰飞几不可度。如诗如画,如曲如歌,不要怪自然中没有琴弦,泉水弹奏石的清韵,善鸣的鸟嘤嘤放歌,难道不是天地绝响?更不必说山中的蝉鸣无穷,猿啼千转了。

在这繁芜迷眼的世间里,还有这样的地方吗?想必热衷于官场经济人情世故的人们来到这里,都会忘忧流连啊。看来,这样的山水,这样的不沾红尘的山水,必然是有守护的。那些苍茂的树木伸出枝条,将这山水隐蔽起来,只有阳光偷偷地从隙缝中露出头来,照亮这一江碧色,赏玩这珍藏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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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郑人买履扩写

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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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国有一个贫穷的人,靠打工来维持生计,这天他正好领了工资,他想为自己添加些东西,他想了想,觉得自己的鞋子穿了好久了,鞋底都磨光、磨透了。

于是他先量好自己脚的尺寸,量完后进屋拿出了刚刚领的工资,一路哼着小调去集市了,经过了一段时间的跋涉,他来到了喧闹的集市,他一路东看看西看看,突然发现了一个摊子正在甩买,鞋子又好看又实惠,他喜出望外地走过去,看了看,看中了一双鞋子,他十分喜欢这双鞋子,对老板说:“这双鞋子挺好看的,多少钱呀?”“客官,你真有眼光,现在这双鞋正在打折,便宜又好看,只需要三十的铜钱呢!”“哦,好的好的,就这双吧!他说完掏掏口袋,发现口袋空空的,才猛然想起出门时高兴过头,忘记带钱了。他尴尬地对老板说:’’不好意思,我出门太急了,没带钱。”

说完就一路跑了回去,不过他一到集市就发现店门关了,人也快散光了,心情一下子一落千丈。这时,一个刚刚目睹了这一切的人对他说:“你也太笨了吧,尺寸没带不会用脚试吗,尺寸也不可能比自己的脚准确呀!”他听了却一点也不同意地说:“我宁可相信尺寸,也不相信自己的脚。”旁边的群众也众说纷纭,有的说:“这个人太笨了吧,竟然不相信自已的脚,却相信尺尺寸,真是的!”还有人说:“是呀,是呀,如果他用脚试一试,就买得到鞋子了呀。太笨了。还有的说??他听到众人的意见,羞红了脸,一下子认为自已太不懂得变通了,最后,他没买到鞋子,只好空手回家。 从这个故事我们知道,不要墨守成规,迷信教条,要尊重客观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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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老鼠开会扩写800字

全文共 8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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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很久以前,老鼠们每天都被猫追得抱头鼠窜,十分苦恼。于是它们聚集在一起开会商量,用什么办法来对付猫,让它不再骚扰老鼠,以求平安。

鼠王清了清嗓子,又拍了拍桌子,严肃的说:“各位鼠民,相信你们也经常受到猫的骚扰,所以今天我们聚集在一起开会提出你们的意见,会议现在开始。”

一只高大的瘦老鼠,蹦上了讲台说:“我觉得我们可以召集全部的老鼠,和这只猫大干一场,血战到底、宁死不屈、为我们的家园做一份贡献。”台下立刻起了一阵骚动。这时一只瘦小的老鼠跳起来大声叫道:“不行,不行,这猫本来就是我们的天敌,我们一去不用打我们就都成了它的午餐。”高大的老鼠只好灰溜溜的走下了台。

这时小老鼠咪咪又上了讲台,出了个馊主意:“要不这样吧,我们来研制一种秘制香药,猫来的时候就拿出香药,朝着猫喷几下。等猫晕倒,我们再趁机去偷东西。”“不行不行,研制香药需要很长的时间,香药还没有完成,我们就已经死了,而且你这香药不仅不知道能不能让猫晕倒,还不知道会不会把我们自己迷晕了。”这个主意也很快被否决了。

一只年老的老鼠慢腾腾的走上了讲台,说:“那我们既然赶不走猫,那只好我们自己搬走了。我们再找一个没有猫的地方,过我们的生活。”一只长尾巴的老鼠反驳道。“现在几乎家家户户都养了猫,想要找到一个没有猫的地方,实在是太难了。再说,就算我们找到了一个没有猫的地方,如果让那家的主人发现了我们,他们一定会养一只猫来对付我们,所以你这个办法也不行。”这个方法也不行。

正当老鼠们灰心丧气准备散会时,一阵铃铛声引起了一只小白鼠注意。它走上讲台,优雅的说:“大家请听我说一句,我有一个办法。我们趁猫睡觉时在它身上挂一个铃铛,这样只要猫一动,铃铛就会发出声音。我们只要一听到声音,就知道猫来了,我们就可以逃跑了。”好主意、好主意。鼠王赞赏道。这时一只小老鼠问:“那我们谁去把铃铛挂在猫身上呢?”听了这话,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不想去,个个都逃跑了。鼠王看到这场景,只好宣布散会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想要出主意不容易,主意通过了,就更加不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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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饮酒其五陶渊明扩写

全文共 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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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人间,却没有车马的嚣喧。你问我何能如此,心灵清远,地自静偏。采摘菊花在东篱之下,悠然间,那远处的南山映人眼帘。山气氤氲,夕阳西落,傍晚的景色真好,更兼有飞鸟,结着伴儿归还。这其中有多少滋味要表达,欲要说明,却又忘记了语言。

人活在世上,总要找到生命的价值,否则人就会处在焦虑和不安之中。而社会总是有一套公认的价值标准,多数人便以此为安身立命的依据。拿陶渊明的时代来说,权力、地位、名誉,就是主要的价值尺度。但陶渊明通过自己的经历,已经深深地懂得:要得到这一切,必须费尽心机去钻营、去争夺,装腔作势,吹牛拍马,察言观色,翻云覆雨,都是少不了的。在这里没有什么尊严可说。他既然心甘情愿从官场中退出来,就必须对社会公认的价值尺度加以否定,并给自己的生命存在找到新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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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太阳的传说》文章扩写

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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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么一个传说:古时候:天上有十个太阳,晒得地面上寸土不生。人们热的受不了,就找一个箭法很好的人射掉了九个,只留下一个地面上才不那么热了。其实,太阳离我们有3万万里远。到太阳上去,如果步行,日夜不停地走,差不多要走3500年;就是坐飞机,也要飞二十几年。这么远,箭哪能射得到呢?

我们看太阳,觉得它并不大,实际上它大的很,130万个地球才能抵得上一个太阳,因为太阳离地球为太阳离地球太远了,所以我们看上去只有盘子那么大。

太阳会发光,会发热,像个大火球。太阳的温度很高,表面温度有6000度,就是钢铁碰到它,也会变成汽;中心温度估计是表面温度的3000倍。

太阳虽然离我们很远很远,但是它和我们的关系非常密切。有了太阳,地球上的庄嫁和树木才能发芽,长叶,开花,结果;鸟,兽,虫,鱼才能生存,繁殖。如果没有太阳,地球上就不会有植物,也不会有动物,我们吃的粮食,蔬菜,水果,肉类,穿的棉,麻,毛,丝,烧的柴火,都和太阳有密切的关系。现在地下的煤炭,看起来好像跟太阳没关系,其实离开太阳也不能形成。因为煤炭是由远古时代的植物埋在地层底下变成的。

地面上的水被太阳晒着的时候,吸收了热,变成了水蒸气。水蒸气遇到冷,凝成无数小水滴,飘浮在空中,变成云。云层里的小水滴越聚越多,就变成了雨或雪落下来。

太阳晒着地面,有些地区吸收的热量多,那里的空气就比较热;有些地区吸收的热量少,那里的空气就比较冷,空气有冷有热,才能流动,成为风。

太阳光有杀菌的能力,我们可以利用它来预防和治疗疾病。

地球上的光明和温暖,都是太阳送来的。如果没有太阳,地球上将到处是黑暗,到处是寒冷,没有风,雷,雨,露,没有草,木,鸟,兽,自然,也不会有人,一句话,没有太阳就没有我们这个美丽可爱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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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扩写夜行黄沙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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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云淡风轻的晚,我来到了江西的黄沙岭。走在黄沙岭的路上,只见月光十分的明亮,我便抬起头仰望天空,感受着微风给我带来的美好感觉。停在枝头上的鸟儿都被我的脚步声惊醒了,纷纷从树枝上扑棱棱地飞起,引起树枝摇曳。这棵小树好似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在风中甩动着她那飘逸的长发,真是美极了!在这明月高照的夜晚,微风吹拂,传来了阵阵蝉鸣声,如同一个乐团演奏出了一首首悠扬,高亢的乐曲。清风姑娘千里迢迢地送来了一股浓浓的稻花香味,我使劲地嗅了几口,顿时觉得神清气爽,心旷神怡。我隐隐约约听到前面草丛中传来的一阵若有若无的蛙叫声,使我觉得他们仿佛在争说着丰年。 我翘首遥望远方,只见天边只有七八颗星星闪烁着动人的光芒,好象在朝我眨眼睛呢!这时,我感到凉风习习,衣服欲湿未湿,原来,这里已经飘起雨点了,还好雨不算很大,很舒服。我记得,从前我熟悉的一家建在社庙旁树林边的茅店,现在却要七转八绕、过很多小桥之后才忽然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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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扩写女娲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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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这种弱小的生物,自被女娲创造出来,已经在这世上生活了上百年。女娲在九重天上看着她这群可爱的孩子们,又是兴奋又是安慰。

但是,女娲创造的人类与天神太过相像,遭到了许多天神的反对。在众天神的再三考虑下,他们一致认为:人类这种卑微的生物没有资格与神共处,亦或者,人类这种生物本就不该存在。女娲极力反对众天神,并一心为人类辩解。最终女娲抵不过众天神,被太阳神带领众天兵困在了九重天。在测算到玉帝将派共工去撞到不周山之后,女娲便拼尽全力于太阳神大战。

女娲打败了太阳神,冲下九重天,想去阻止共工,但是,她已经耗损了大量神力,无力再与共工大战。只得眼睁睁看着共工撞倒了不周山。不周山是当初女娲创造人类是立下的一根天柱。不周山一倒,天地轰隆,空中划过一道闪电,闪电划过的地方,瞬间就裂开了一道道口子,源源不绝的洪水从天上倾盆而下。

人类死的死,伤的伤,洪水泛滥成灾,百姓们有的拼命往山上跑,有的被洪水四处冲走,有的被完全被洪水淹没。女娲看着奄奄一息的人们,心里是又难过又心疼。她决定去寻找五色石来拯救她的孩子们,五色石是集天地精华的五种不同颜色的玉石,用它们来补天是再适合不过。

但是,寻找五色石没有这么容易,女娲走遍山川草地,寻遍江河湖海也只找到了四块五色石。剩下的一块到底在哪里呢?女娲找着找着,时间也就这么一天天过去,天门还在源源不断的涌出洪水,百姓们的生活是苦不堪言,如果继续这样下去,人类必将灭绝。女娲为了她心爱的孩子们,破例先用四块五色石煮成熔浆炼制七七四十九天,等到溶液浓度正好稠密的时候,用溶液聚合堵住天门。

洪水总算止住了,但是,由于缺了一块五色石,所以天空留下来的是一片乌黑色,虽说是不再涌出洪水,可空中也是阴雨连绵。百姓们齐心协力,共同修河筑堤,重新种植庄稼,盖新房。女娲看到她的孩子们如此团结,大地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她欣慰地笑了。

女娲牺牲自己,化作了最后一颗五色石。遥远的天边刹那间光芒四射,出现了一片灿烂的晚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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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扩写《掩耳盗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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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人,叫张三。他又愚蠢又自私,还非常喜欢占别人的小便宜。凡是他喜欢的东西,总是想尽办法把它弄到手,甚至有时候去偷。

有一次,那一个铃铛非常漂亮。他去问那家人家买,但他们不肯卖。他想:怎么样把这个铃铛弄到手呢?他想来想去,最后决定:偷,把它偷来。

他明明知道,只要用手去碰这个铃铛,那个铃铛,就会“丁零”,“丁零”地响。门铃一响,耳朵就能听到,就会被人发觉,那就可能得不到铃铛,怎么办呢?他想啊想扩写掩耳盗铃作文500字扩写掩耳盗铃作文500字。忽然,他想出了一个办法,他认为,门铃一响耳朵就会听见。如果把自己耳朵掩住,不就听不见了么?于是,他自作聪明得想用这个方法把这个铃铛偷到手。想到这,他不竟笑了起来,不知道的人差点把他当成神经病呢!

这一天晚上,他接着月光,蹑手蹑脚地来到了这家人家的大门前。伸手向上去摘门铃,但是门铃太高了,怎么拿也拿不到,只能扫兴而归。

回到家,他又想,这可怎么办呢?

他想找一个聋子来一起偷铃铛,可是又怕人家不干,那个凳子吧!

第二天,他站在凳子上,掩住自己的耳朵,可它一碰就响了,主人发觉了,把他抓了起来。因为别人的耳朵没有掩住,仍听的见铃铛的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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