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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孩子自由》读书笔记(精品20篇)

导语:读书给我带来了无限乐趣。下面开学吧小编整理了读书的乐趣作文,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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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那狐的故事》2024读书笔记

全文共 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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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它令我印象深刻,这本书就是《列那狐的故事》,它的作者是法国的M.H.吉罗夫人。

这本书的主人公列那狐表面和蔼而文雅,他实际上是一个诡计多端,机灵狡诈的狐狸。他不惜一切代价用各种方法来获取食物,似森林里的许多动物备受伤害,其中就有胆大的叶森格仑,还有头脑灵活而精明的梯培……

他不但机灵狡诈,而且内心非常狠毒,甚至连亲人他都敢杀,有一次,列那假装要去罗马朝拜,其实是去了个堂兄家逗留了一段时间,当他快回到家时满身都是泥土,还背着个大弦琴,活像个卖唱者,因为他的老婆海梅琳以为丈夫死了,非常伤心,很多人都劝她再婚,她起初不同意,但时间一久就同意了,列那回家那天,正是海梅琳和列那狐的表弟彭赛结婚的日子,他伪装成一个卖唱者混进了现场并告诉彭赛要去圣女科珀坟上坐一晚上,列那还把彭赛的双手捆了起来,第二天,一些猎人发现了可怜的彭赛,并把他杀死了。

作者通过这本书想告诉我们的是:我们要有一双慧眼,不要像故事里的国王诺勃勃一样轻信列那的话,导致许多对他忠诚的动物都被列那害死了。列那虽然很恶毒,但我们也要学习他的优点,比如他遇事冷静,可以想到很多好办法让自己脱身。

读完这本书,我悟出了一个道理:看人不能只看表面,还要看人的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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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年西游记600字初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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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里面的人物有孙悟空、猪八戒、唐僧、沙和尚,最搞笑的两个人物是孙悟空和猪八戒啦!来自:作文大全孙悟空,又名美猴王、齐天大圣。孙悟空是花果山灵石孕育,大闹天宫,自封为齐天大圣,被如来佛祖压制于五行山下,无法行动。五百年后唐僧西天取经,飘过五行山,救下孙悟空。孙悟空很感激,经观世音菩萨点拨,拜唐僧为师,同往西天取经。孙悟空性格聪明、活泼,勇敢、敢于反抗,在中国文化中已经成为机智与勇敢的化身。

猪八戒,又名猪悟能,也是个呆子。原为天宫中的天蓬元帅,之后,被罚下人间。但投了猪胎,长成了猪脸人身的形状。猪八戒虽好吃懒做,却是孙悟空的左膀右臂。虽然自私,却讨人喜爱,对师傅也是很忠诚。猪八戒的兵器是九齿钉钯,只会三十六种变化。

他俩是唐僧之徒,沙和尚也是唐僧之徒。

沙和尚,又名沙悟净、沙僧。原为天宫中的卷帘大将,因在蟠桃会上打碎了琉璃盏,惹怒王母娘娘,被扁入人间,在流沙河当塘虱精,因他最后拜唐僧为师,一路上任劳任怨,负责挑担。使用的兵器是降妖宝杖。取经后被封为金身罗汉。

他们师徒四人组成了西天取经的团队,他们互相取长补短,很团结,他们克服了重重困难和挫折。此刻我知道了,为了寻找、追求、实现一个完美的理想和目标,为了完成一项伟大的事业,必然会遇上或多或少的、或大或小的、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挫折,务必去顽强地战胜这些困难,克服这些挫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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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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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今年暑假,也播出了《新水浒传》,暑假里,我也看了《水浒传》。《水浒传》主要讲了以宋江为首的108人,在梁山结义,等待朝廷招安,后又为朝廷效力的整个过程。虽然好多故事我还无法理解,可是第一次看这本书,就让我喜欢上了。

水浒传中,我最喜欢像黑旋风李逵、花和尚鲁智深、行者武松一类的人,他们力大无穷,武功高强。我最喜欢的章节是108人结义的那一章,那一张108人来了个大集合真是够爽的。我觉得这水浒传里一首一首的诗写得很生动,把人物外貌、场景都描写的很透彻了。只要一看这短诗,就似乎看到了当时的场景。

读了水浒传让我觉得贪官、腐败把宋朝给毁灭了,像蔡太师还有昏庸无能宋徽宗,他们就是贪官。我觉得像方腊这样的农民起义军才是正确的,抗击腐败打击贪官。水浒传一书讲的就是两个字,一个“忠”,一个“义”,梁山泊上的好汉都效忠于宋江,都愿意为宋江两肋插刀的。

读了水浒传,让我联想到了我们现在社会,现在也有许多贪官,接受贿赂。这种可耻的行为是人人都不喜欢的,这不就像高俅、蔡太师他们这一类人吗?水浒传里也有一些陷害的案子,像林冲本来是去和高太尉比刀法的,但却被陷害要谋杀太尉,被发配到了别的地方;水浒传里的人物都是热情豪迈的,对人对事都很慷慨激昂,而我们现在的社会都冷漠化了。虽然做好事会被人误会,可是如果碰到有人需要帮助,我想我一定会帮助别人,做好事是每个小学生应该做的。

看了水浒传,给我了很多启发,也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好书就像好老师,带领我成长,我喜欢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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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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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在妈妈的引导下,我又读了一次《爱丽丝梦游仙境》这本书。妈妈讲了这本书的来历:因为作者刘易斯·卡罗尔非常喜欢一位叫爱丽丝的小朋友,就有了这本《爱丽丝梦游仙境》。

爱丽丝是一个善良、坚持自我、勇于探险的小姑娘。一天,爱丽丝与姐姐坐在池塘边玩。突然看到了一只的兔子从面前跑过,爱丽丝跟着兔子跳进一个大洞里,开始了仙境之旅。爱丽丝在仙境里遇见了许多奇怪的人物:“白兔先生,胆子很小,他把爱丽丝带去了仙境。柴郡猫,一只会笑的猫,是奇境中为数不多的清醒的生物。红心王后脾气暴躁的统治者,动不动就要砍掉别人的脑袋……”

爱丽丝在这个神奇的国度里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情,成长了。我读完这本书,觉得自己要学习爱丽丝善良、勇敢,带着自己的好奇心去探索我的未来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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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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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欢乐的寒假中,我阅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昆虫记》。它的作者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只有靠着这种精神,才能取得成功,还让我知道了法布尔对昆虫的情有独钟。在他的笔下,那些小虫子都是有灵气的,它们是纺织家、音乐家、歌唱家、猎手、建筑师等。他的叙述既有科学性,又有趣味性,从而激发了我对大自然的好奇心。所以这本书给我的启示很大。

今年寒假我去阿公家过年,发现阿婆还有老太太她们都在织毛衣,看着她们一针一针熟练地织着毛衣,我心想:织毛衣没什么大不了。于是心里有些痒痒,也想去学织毛线。自己就去抽屉里拿了两根针,还有一团毛线。然后拿着这两样东西兴致勃勃的去请教阿婆,阿婆耐心地对我说:“俗话说:站有站像,坐有坐像,织毛衣啊就应该有织毛衣的样。首先左右手各拿一根针搭在大姆指和食指中间,针要横着拿;再把右手的根针戳进左手针上两条毛线的中间;接着拿右手的那一段毛线在右针上绕一圈;最后将右针所绕的那圈往上一挑,这样一针就织好了。第二针第三针也是这么的依次往后织。”我谨遵阿婆教我的方法,可是学了老半天,还是织不出个所以然来,不是掉了一针,就是毛线没挑起来。不一会儿我就失去了耐心,心想算了吧。但我突然想起了前两天读的《昆虫记》,主人公法布尔是靠着坚持不懈的精神,不轻言放弃,最终才获得成功的。我也要向他学习,于是我就提起百倍信心再次拿起了针线。

经过几十次的失败,不断的尝试,我终于学会织毛线了!感谢你《昆虫记》,让我又学会了一样本领。以后我一定要多读书,读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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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西游记》读书笔记400字

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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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这本书的作者是吴承恩。在这本书中,每个人物都活灵活现,栩栩如生。

孙悟空:顽皮、机制,他可没有亲生父母亲哦。孙悟空还会变“魔术”。有一次,唐僧误会了孙悟空,要赶孙悟空走。孙悟空就用七十二变,变出了许多猴子一起向唐僧认错。那场面让唐僧又气又恼,没有办法。孙悟空还有过人的勇气,他天不怕、地不怕,保护唐僧打败许多妖怪,而且对玉皇大帝也不屈服,是我心中的英雄。

唐僧:善良、诚恳。他即不像孙悟空一样天不怕、地不怕,也不像孙悟空一样顽皮。他即怕妖怪又怕见血,但他不会被财富和美女所迷惑。他对信念执着,努力和徒弟们一起西天取经,终于有了一番成就。

猪八戒:好吃懒做,特别喜欢美女。可猪八戒对取经的成功也有贡献哦!孙悟空被唐僧撵回花果山时,他一边安排沙僧保护师父,一边冒着挨打的危险飞去花果山劝孙悟空回来。

沙僧:当然是忠厚老实、任劳任怨的小师弟形象。

他们并没有因为困难和诱惑,而停止了西天取经。最终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千辛万苦取得真经。在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诱惑,我们也要向《西游记》中的师徒四人一样,不畏惧困难和诱惑,好好学习,掌握本领,为他人和社会做出巨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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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鲁滨孙漂流记》二年级读书笔记300字作文

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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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懒小子,无论干什么事情都得依赖他人。少了他们就无头无序,寸步难行,因为我养成了依赖他人的习惯。

读完一本书,使我改变了凡事都得依赖他人的这种不好习惯,这本书的名字叫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做鲁滨逊他勇于冒险,用于追求自由自在的,无拘无束的生活,即使流落在荒岛,也决不馁。在荒芜人烟、缺乏最基本的生存条件的小岛上,他孤独一人,克服许许多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顽强的活了下来。没有房子,他自己搭建;没有食物,他尝试着打猎、种谷子、晒葡萄干;他还自己摸索着做桌子、做陶器,用围巾筛面做面包……在岛上的第二十四年,他还救了个野人,给他起名叫“星期五”。在他的教育下,成为一个忠诚的奴扑。就这样,鲁滨逊在荒岛上建立了自己的精神和物质“王国”。

鲁滨逊的所作所为,显示了一个硬汉子的坚强性英雄本色。

现在的社会中,很少有像“荒岛”上的不幸,而更少又像鲁宾逊的人,所以我们要不怕困难的去奋斗、拼搏,这样才能生存。

在逆境中不要悲观绝望,要努力看到积极的因素,改变悲观绝望的心理,这种乐观的精神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

我们要想鲁滨逊学习。要坚持自己的梦想,不要放弃!加油!你是最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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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论语》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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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到过一首歌中这样唱到:“人字的结构就是相互支撑”。在七年级学过论语以后,我用我简单而幼稚的大脑思考,用我懵懂的心去体会生活,发现这句歌词很有道理。是论语让我明白了:做人要谦虚好学,不能见利忘义。

曾听说“半部论语治天下”,没错,的确是。论语的奥妙博大精深。区区几句,就让我明白了一些人生的感悟。

在七年级,我学会了两句论语:“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和“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是说:几个人一起走,其中必定有可以做我老师的人。我选择他好的方面向他学习,看到他不善的方面就对照自己改正自己的缺点。说明了在日常生活中自己要有主见,善于“择其善者”、去“其不善者”,从别人身上学到自己需要的东西。

我们就应该这样,人无完人,金无足赤。我们自身有很多不足,我们却注意不到。看到别人这方面做得好,再看自己,自己不如别人,再来改正自己的不足。看到别人做的不好,再来看自己,如果自己做得比他好,那还要让自己做得更好。

如果自己做的比他人好,那就不但要让自己做得更好,而且要谦虚。因为只有谦虚才能让自己做得更好。如果骄傲了,就只会被别人远远地拉在后面。

“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的意思为:到一年中最冷的季节是,才知道松柏是最后凋谢的。用松柏比喻品德高尚的人能经受住考验,不随流俗,保持节操和坚韧不拔的精神,不同于一些见利忘义的小人。

有一些人见利忘义,从来不认为与别人的情谊是最重要的,一遇到利益,就把情谊都忘了,甚至做出一些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损害朋友利益的事。像墙头草一样,风往哪里吹就往哪里倒,不但没有主见,而且没有道德。这样的人只会摇尾乞怜,等人施舍,不会自食其力。这种人经不住任何考验,其他人不值得与他交朋友。同时,我们在憎恨这种人的时候,我们不要做这种人,他们只是过街老鼠而已。

有这样一句广告词:“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做人亦无止境。通过学习这两则论语,我明白了做人要谦虚好学,而且不能见利忘义,人字的结构就是:虚心和忠义的相互支撑。让我们一起争取做“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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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读书笔记

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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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翠湖公园里有一座美丽的白塔,每天早上都会有一只虎皮蹲在塔顶上发呆,这惹怒了一群著名的“资格猫”。他们上不去的地方,绝不允许别的猫爬上去!于是这群“资格猫”开始开会咒骂虎皮猫:被太阳晒死,风吹死,雨淋死!这些疯狂的行为,受到了老老鼠的嘲弄,这让公园的老鼠们可乐坏了,因为他们可以不受这些“资格猫”的捕捉了,终于能在公园里兴风作浪了。

马小跳妹妹杜真子家有一只笑猫,还记得他吗?他是一只会笑的猫,他很同情虎皮猫,当然那群“资格猫”也很气愤笑猫有会笑的本领。

“资格猫”还想尽了办法攻击虎皮猫,但如何都制服不了他,可是虎皮猫防不胜防,还是中了那群“资格猫”的暗箭,多亏老老鼠告诉了笑猫,笑猫不顾个人安危背上虎皮猫以他最快的速度奔向宠物医院,虎皮猫得救了……

妈妈给我借了《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这本书,它是杨红樱阿姨写的。这本书非常好看,我第二天就看完了。这本书使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每个人都有各自的本领,看到别人比你强的时候,不能嫉妒、咒骂,更不能攻击,而应该向他学习,这样你才能慢慢赶上他,甚至超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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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拇指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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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和姐姐一起看了《拇指姑娘》这本书,内容非常精彩。

这本书主要讲了这样一个童话故事:有一个女人,她想要一个袖珍姑娘,她就向女巫要了一粒特别的种子,这个种子可以种出你想要的东西。她把种子种在花盆里,花开了,里面坐着一个拇指般大小的姑娘,人们叫她拇指姑娘。

森林里的小动物都非常喜欢她,有一次青蛙看见漂亮的拇指姑娘,想把拇指姑娘嫁给它的儿子,青蛙怕拇指姑娘跑走了,把她放在了荷叶上,小鱼看见拇指姑娘不想嫁给青蛙,便使劲把荷叶的根咬断了。金龟子看见了,把拇指姑娘带到了田鼠家,鼹鼠来田鼠家做客,看到了拇指姑娘,也想和她结婚。一只燕子来到了田鼠家,拇指姑娘对燕子说她不想和鼹鼠结婚,想让燕子把她带到花丛里,在花丛中,她看到了一个花王子,拇指姑娘对花王子说:“原来你就是我的意中人啊!”花王子答应了拇指姑娘。 他们举行了一场盛大的婚礼, 拇指姑娘现在就是花皇后了。

看完《拇指姑娘》我有很多感想,我看到拇指姑娘有很多朋友帮助她,我觉得朋友在我们的生活中很重要,我也要帮助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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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西游记》寒假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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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承恩的《西游记》向读者展示了一个烂漫多彩的神魔天下,作者丰富的想象、精彩的描述让人们惊叹不已。然而,任何一部文学作品都是必须是社会现象的反应,作为四大名著的《西游记》也不例外。正如鲁迅老师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指出,《西游记》“嘲讽揶揄则取其时世态,加以虚耗形貌”。又说:“作者禀性,‘复善谐剧’,故虽述幻化恍忽之事,亦每杂解颐之言,使神魔皆有情面,精魅亦通调皮。”简直云云。通过《西游记》中虚幻的神魔天下,我们随处可以看到实际社会的投影。

而作者对封建社会最高统治者的立场也颇可玩味,在《西游记》中,的确找不出一个称职的天子;至于昏聩无能的玉皇大帝、宠任魔鬼的车迟国国王、要将小儿心肝当药引子的比丘国国王,则不是昏君就是暴君。玉皇大帝部下十万天兵天将,竟然抵不外孙猴子一条金箍棒,而让真正的贤才去当不入流的马夫,其统治之暗淡,衰弱,不问可知。如来佛祖所创释教,和尚天然不能以财帛所迷,然则佛祖竟然默许部下人收取行贿,而《西游记》一起上妖妖怪魅,多与神佛有牵涉,如青牛精是太上老君坐骑,金银角大王是太上老君的童子,狮驼岭三魔王均与文殊,普贤菩萨乃至如来佛祖有相关,这反应封建社会官官相护的暗中景象。

对这些形象的刻画,纵然是信手拈来,也无不具有很强的实际意义。《西游记》不只有较深刻的头脑内容,艺术上也取得了很高的成绩。它以富厚怪异的艺术想象、活跃曲折的故工作节,有声有色的人物形象,诙谐幽默的说话,修建了一座独具特色的 《西游记》艺术宫殿。《西游记》在艺术上的最大成绩,是乐成地缔造了孙悟空、猪八戒这两个不朽的艺术形象。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第一主人公,是个很是了不得的好汉。他有无限的本事,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的抵御精力。他有着人道,神性和猴性三重特点。

大好汉的稀奇心胸,对师父师弟有情有义,也有爱听阿谀话的弱点,机警大胆又幽默好闹,是为人道,毛脸雷公嘴,山大王则是猴性,而七十二变,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则是神性。而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敢斗。与至高至尊的玉皇大帝敢斗,楞是叫响了“齐天大圣”的隽誉;与妖妖怪魅敢斗,火眼金睛决不放过一个妖魔,快意金箍棒下决差池妖魔原谅;与统统坚苦敢斗,决不撤退垂头。这就是孙悟空,一个色泽精通的神话好汉。大闹天宫的桀骜不驯,与西天取经对比好像改变很多,着实悟空的本性如故没有变,好比在骗取魔鬼的二件法宝,让玉帝派人装天,威胁道:“若不从,即上灵霄宝殿动起刀兵。”在得知魔鬼是观世音菩萨所派,咒她“该死一世无夫”,对如来佛祖更是以“妖精的外甥称号”,孙悟空,这么一个不“听话”,不为强势屈服的硬夫君,跃然纸上。

说到猪八戒,他的才干比孙悟空可差远了,更谈不上什么光耀高峻,但这个形象同样刻画得很是好。 猪八戒是一个笑剧形象,他敦朴诚恳,有实力,也敢与妖魔作斗争,是孙悟空第一得力助手。但他又浑身短处,如好吃,好占小自制,好女色,怕坚苦,经常要打退堂鼓,内心老想着高老庄的媳妇;他偶然爱撒个谎,可笨嘴拙腮的又说不圆;他还时不时地教唆唐僧念紧箍咒,让孙悟空吃点苦头;他乃至还藏了点私房钱,塞在耳朵里。他的短处其实多,这正是小私有者的恶习。

作者对猪八戒弱点的品评是很严肃的,但又是善意的,事实他在西天一起上披荆棘,当开路前锋,不辞辛勤污臭,以是他并不是一个被否认的人物,因此人们并不厌烦猪八戒,相反却感想异常真实可爱。出格是他的许多小智慧比孙行者强,这也是孙行者做梦也不想不到他以为的白痴居然是这么一个“凶险”“狡猾”的家伙,行者化缘的斋饭,八戒吃的最多,行者打败魔鬼,八戒捡自制,没事教唆唐僧念紧箍咒“制裁”一下行者,然则在唐僧眼中,他照旧一个诚恳人,是个好徒弟,这也是行者的智慧不如猪八戒的处所。但猪八戒照旧一个大好人,没有害人之心,而且终于僵持到最后的胜利。写一个瑕玷许多的人能讨人喜好,让人记着,是很不轻易的。

沙僧的形象写得也不错,但比起孙悟空、猪八戒来,则要逊色得多。沙僧更是穷乏光鲜的性格特点,这不能不说是《西游记》的缺憾。尽量云云,他还是不行或缺的副角,当孙行者和猪八戒闹抵牾的时辰,须由他出来奉劝调整,两位师兄外出时,由他随同师傅。假如没有这一个徒弟,唐僧就伤害了,经也取不成。

《西游记》成书于16世纪明朝中叶,自问世以来在中国及天下各地广为传播,被翻译成多种说话。在中国,以致亚洲部门地域西游记家喻户晓,个中孙悟空、唐僧、猪八戒、沙僧等人物和“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火焰山”等故事尤其为人认识。几百年以来,西游记被改编成了各类处所戏曲,及影戏、电视剧、动画片、漫画,版本繁多。在日本等亚洲国度也呈现了以孙悟空为主角的文艺作品。

关于西游记的作者,一样平常以为是明朝的吴承恩。 南宋有《大唐三藏取经诗话》,金代院本有《唐三藏》、《蟠桃会》等,元杂剧有吴昌龄的《唐三藏西天取经》、无名氏的《二郎神锁齐大圣》等,这些都为《西游记》的创作奠基了基本。吴承恩也正是在民间传说和话本、戏曲的基本上,颠末费力的再缔造,完成了这部令中华民族为之自满的文学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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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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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动物中一般都是雄性称王,可是,有一匹沈石溪笔下的母狼,创造出了奇迹。

那匹母狼名叫紫岚,她的伴侣黑桑不幸被野猪的獠牙咬穿了头颅。黑桑去世前告诉过紫岚他想当狼王。他死后,紫岚便专心辅导她们的孩子。然而,她的孩子因为各种原因并没有当上狼王,于是她又努力地想让她的孙子当上狼王,最后,她为了孙子当上狼王,与凶猛的金雕同归于尽。

在这篇文章中,我知道了有些事情不一定是雄性才能做到的,有些事情雌性也能做到,而且雄性做地没她们好。文中的紫岚,是匹充满母爱的狼,她聪明、勇敢。她虽然没有看到自己的后代成为狼王,但她努力了,为后代付出了,她可以毫无遗憾地离开了。

我们要学习紫岚坚持不懈地精神。可能我们完成一件事十分困难,但如果你努力,付出了,你就会在你的一生记上“成功”这两个字。我们也要学习紫岚身上的“花木兰”精神。只要努力,女生也能做得比男生好。在夏令营,我变成了22人中的王者,在领袖班,我当上了副队长……这也证明了古代著名的女将军花木兰说的一句话:谁说女子不如男?

另外,紫岚身上的母爱使我感动,让我想到了我的妈妈,她无微不至地照顾我、呵护我……

如果大家想认识坚持不懈、内心强大的紫岚,请来看《狼王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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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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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里有许多的课外读物,我特别喜欢的书是《安徒生童话》,它是我叔叔从北京给我买的。

这本书里头故事很多、也很精彩!我最爱读的一个故事就是《皇帝新装》,写的非常好,这个故事的大致内容是:有一个皇帝特别喜欢不断的穿新衣服,几乎每天都要换一套新衣服。由于他的心思全部都放在了新衣服上,再也没有时间管理朝政了,全国的老百姓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日子过的一天不如一天。

后来,皇宫里来了两个骗子,他们自称能够为皇帝织出世界上最漂亮、最华丽的新装,但是新装有一个特点:“只有最愚蠢和不称职的人才看不见它”。其实,所谓的“新装”根本就不存在,两个骗子每天只是装模做样地织衣服,真正的目的是骗取皇宫的钱财。当新装织好后,皇帝穿着它在大街上举行庆典游行时,有一个小孩子大声喊道:“他身上怎么什么都没有穿呀!”到了这个时候,人们才全部醒悟过来,皇帝的身上的的确确什么也没有穿,那漂亮、华丽的新装完全是皇帝、大臣们在自己骗自己,自欺欺人。

读完这个故事后,使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一个人对待任何事情都要实事求是,不能爱慕虚荣;否则,将会闹出许多让人啼笑皆非的笑话来。这也让我想起在黄山试验幼儿园大班时,老师说过的一句话,到今天我还记忆犹新:“《实事求是》——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不要把知道说成不知道,也不要把不知道说成知道;实事求是,一定要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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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八年级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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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尕玛尔草原上,有一匹母的名字叫紫岚,为什么叫紫岚呢?因为这匹母狼身上的狼毛黑的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可她的腹部却毛色纯白;她体态轻盈,奔跑起来像一片飘飞的雾岚。这样一想,紫岚是很美的。最近,紫岚的腹部圆鼓鼓的,有小生命在跃动,看得出来,她怀孕了,而且也快要分娩了。

可是这段时间,紫岚的运气差得很,没捕到什么猎物,一直没抓到岩羊、马鹿这类美味可口的动物,有时候辛苦一整天也只能捕到些小分量的东西,有时候只能捉老鼠充饥。

是的,狼不是猫,所以很不欣赏老鼠那股怪味。

紫岚的丈夫黑桑已经死去一段时间了,要是现在还有黑桑在身边,那样哪还用这么多天吃不饱?黑桑的死,是因为争抢王位,现在的狼王是洛戛,虽然是狼王,但头脑简单,而黑桑体格魁梧、肌肉发达,头脑聪慧,是更适合当狼王的。

黑桑为了当上狼王,便和紫岚计划商定,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紫岚装作被霹雳震得心惊胆战,往洛戛身上靠拢,洛戛一定会出于一种公狼的虚荣心,敞开怀抱来安抚她;就在洛戛注意力被分散时,黑桑借着风声和雷声的掩护,在洛戛的右腿上冷不防咬一口,结果黑桑在鬼谷的洼地被野猪的獠牙刺破脑颅,唉,一代狼杰,死于非命!

为了有些东西充饥,紫岚准备去鹿场偷一只小鹿。偷的过程中,结果被大白狗给盯上了,大白狗紧追着紫岚。

紫岚再也没有力气了,于是放下小鹿,在一个地方静静地坐着,啊,紫岚就要分娩了!紫岚为了不让大白狗怀疑,所以使出一系列的“招式”:打滚,摆出很多准备战斗的姿势。

紫岚实在没有力气了,可是大白狗离自己很近,如果稍微一个动作,说不定自己性命难保,连肚子里的狼宝宝也插翅难逃呢!可是任凭紫岚怎样故技重演,大白狗也再不信了,于是扑向紫岚,在紫岚的身上撕咬下了一块狼皮,随后,滚烫的狼血流了出来。

很快,五只狼崽终于都出来了。紫岚于是不再是那个默默挨咬的“倒霉蛋”了,紫岚扑向大白狗,大白狗深知自己处于劣势,于是夹着尾巴逃走了。

突然下起了暴雨,在这种地方很容易产生洪水暴发,现在应该把狼宝宝们带到一个安全的地方才行,但紫岚一次只能叼一只狼崽。叼了四只狼崽后,紫岚已经累得头晕眼花了,第五只狼崽也在这场暴雨中死了,紫岚就只剩下四只狼崽了。

这四只狼崽三公一母,长子长着一身黑黑的毛,起名叫黑仔;次子脊背上的毛色有点偏蓝,起名叫蓝魂儿;最小的公狼崽上半身为黑色,腹部和四肢是褐黄色,起名叫双毛;唯一的母狼崽长着一身和她活脱活像的紫毛,起名叫媚媚。

经过一番经历后,黑仔、蓝魂儿、双毛都死了,只剩下了媚媚。媚媚也可以生狼崽,来寄托紫岚盼望她的狼种成为狼王。有一天,媚媚分娩了,天上的金雕又在打媚媚肚子里的狼崽的主意,可是为了媚媚的安全,紫岚和金雕同归于尽。

天下的母亲都爱着孩子,虽然母狼紫岚的教育残酷,可却有一片苦心。天下的母亲多么伟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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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灰姑娘》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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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我读了十九世纪初由德国著名学家格林兄弟整理编写的《格林童话》,其中有一篇“灰姑娘”的故事看了之后,让我有很深的感触。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失去母亲的善良小女孩,她的父母亲找了一个后妈,那个后妈带着两个女孩子,这两个女孩子爱美,狠毒又懒惰。灰姑娘被经常被她们欺负,天天睡厨房,身上很脏,所以虽人叫她灰姑娘。

灰姑娘很善良又有爱心,善待小动物,所以得到了仙女的帮助,参加了王子的宴会,后来历尽继母和姐姐们的阻挠,成为了王妃。

这个故事让我识认到,人一定要善良,要有爱心。那么他的生活就会充满欢乐,但是,人一但有一颗不好的心,爱嫉妒的心,那么她的生活也不会美好。

愿每个人都有一颗爱心,每个人都成为一个善良的人,这样,世界才会成为爱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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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高中生傅雷家书读书笔记

全文共 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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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雷家书》能印刷出来出版,不用说都知道,这不是一般的家书。家书中父母的谆谆教诲,孩子与父母的真诚交流,亲情溢于字里行间,给天下父母子女强烈的感染启迪。

书的点点滴滴很容易就联想到生活中的自己。虽然我没有傅聪的成就,也没有一个像傅雷一样的爸爸,可是我依然感觉到生活中,总有一些东西与傅雷家书中发生碰撞。如在傅聪出国的第三天,傅雷给傅聪写的信中提到,傅雷重温了傅聪的童年,“跟着你痛苦的童年一齐过去的,是我不懂做爸爸的艺术的壮年。幸亏你得天独厚,任凭如何打击都摧毁不了你,因而减少了我一部分罪过”。

书中这一句话让我想起我与我爸爸,在我的印象中,我的爸爸对我脾气很好,可是他从不会赞美我,还经常打击我,还记得在读小学的时候,有一次考试居然考到99分,回到家里很开心跟家里的人宣扬了一下,可是我爸却只说了一句话,怎么那么差,差那么一分都拿不到。

我们家本来就没有什么奖惩制度,没想到考得这么好,连一句赞美的话也不给我说一下。当然,我有着乐天的性格,这么一点点是不会打击到我的,所以我依然开心的活着,还经常与我爸倜傥。还阅读了《傅雷家书》,在想自己是否也是“得天独厚”呢?在想我的父亲是否有觉得“罪过”呢?如果是的话,那我想我应该努力活的更精彩,来减少父亲的愧疚。

《傅雷家书》是一本很值得一看的书,而且不同时期会有着不同的感受。如果在小学中学时期看,你会羡慕傅聪,如果自己也有一个这样爱自己的父亲就好了。现在上大学,看着有一种不一样的感受,你会想起自己的童年,你会用不一样的角度去看问题,你会从书中学习怎样去阅读着父爱。你会发现,母爱如海父爱如山,不仅仅母亲的爱是如此的直白,父亲其实也一样,只是他们的方式不一样,我们不懂得如何去阅读父爱的伟大。

父母对待子女不必太苛刻,偶尔让他们暂停一下,这样才会有更大的动力勇往直前;子女不必对父母太挑剔,如书中所说的完美永远是追求不到的,唯有学会感恩。阅读着《傅雷家书》,阅读着伟大的父爱,学会了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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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说《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1500字

全文共 1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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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世界》一书很早就听过了,刚开始听同学说看这本书他流泪了,我很好奇这究竟是一本什么类型的书,但那时确实没时间也没机会去看这些书。现在到了大学,一朋友又跟我提起《平凡的世界》,同样他也说他看得哭了。好奇心再一次袭击了我,终于我还是把电子档的下了下来。

就这样我也开始了看《平凡的世界》,刚开始我也并不觉得这书有那么的动人,一度想不看了,但还是忍不住好奇继续了下去。当看到孙少安应害怕给不了润叶幸福而拒绝了她爱的召唤,我的心有一种说不出的不快。也许是我还不懂得世俗吧!我觉得既然真心相爱,那为什么还要去考虑那么多的外界因素,既然爱了,那为什么不能爱得彻底一点,润叶又没要求他什么,而他却畏畏缩缩的。虽然自己找到了一个称心如意的姑娘,却也成就了润叶暂时的不行。

个人感觉这种形象与他那在村民眼里的孙少安很有点不相符,我不知道路遥先生为什么这么写,或许这只是简单的为了和下文进行对比吧。

转眼孙少安都已经高中毕业,在村中当起了老师,但就是这种生活也没持续多久,要么老老实实当农民,要么跟着哥哥孙少安一起弄砖厂,好像对孙少平来说眼前似乎只有这两条路可以选着,这显然都不是少平想要的生活。

青春的梦想和追求却激励着少平要到外面去“闯荡世界”,他从漂泊的揽工汉成为正式的建筑工人,最后又获得了当煤矿工人的好机遇,他的女友晓霞从师专毕业后到省报当了记者,他们相约两年后再相会。虽然在此之间,少平也有过些许的彷徨与不安,女朋友太优秀,家庭也挺好,这些都是他感到不安的地方,但是晓霞的坚定让少平也坚信这份爱是值得拥有与珍惜的。事情貌似在这里已经比较地完美了,但作者却不甘心就这样结束这部小说

情节发生了意想不到的转变,特大洪水发生了,做省报记者的晓霞阴差阳错的得到了这个消息,责任驱使她一定要到灾区去,然而就是这场天灾断送了她那如花般正在开放生命,却连个尸首都没找到。他们爱的如此的坚定,却抵不过命运的安排。这可能就是读者为之掉眼泪的地方了吧,我也不例外,哭了。看到这里我一直有种感觉,觉得晓霞并没有离开这个世界,只是没被人们发现而已,又或者失忆什么的,总希望结尾会有一个晓霞出现的情景。然而让我失望了,结局并没向我的想象中的发展,却朝着另一个悲剧驶去。孙少安的妻子秀莲被诊断为肺癌……这个我真的不能理解作者为什么这么安排。简直就是一部悲惨世界。

对于晓霞的死我觉得是偶然也是必然。如果她还活着,那么情节还会这么继续下去吗?少平与晓霞会共结连理吗?会执子之手,与子成老吗?难道他们一定就会顶住世俗压力吗?毕竟两个人的家庭差距太大。

作者笔法高超的在最甜蜜的地方让两个人分开,给读者留下了深刻印象,同时也留下了太多的想象。然而我却非常不解为什么作者要让秀英突然离去,难道前面他孙少安负了润叶就一定要他用这来作为补偿吗?如果这是这样,那这个惩罚为买你也太过沉重。

总得来说这是一部不错的小说,以悲伤为基调行文,穿插着一些令人欣慰的情节,用几个不同的爱情故事,不同人对爱情的不同态度一些人放弃屈从,一些人却勇敢的坚持了,把生活的苦难、残酷和卑微描写的是十分精准,把年轻人的贫穷、窘迫以及善良、坚持写得如此无辜、纯洁甚至可爱,这些路遥在这部小说中都做的近乎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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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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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老人与海》这本书,我看到文中的老人85天没捕到一条鱼,大家都嘲笑他,而他却一点儿也不气馁,还是每天继续捕鱼。

他终于在86天捕到一条巨大无比的大马林鱼,大约有1500磅重,突然他碰到了一群鲨鱼,老人与鲨鱼展开搏斗,他凭借着顽强的意志,不服输的精神,把它们一一打败。

看了这本书以后,我觉得我应该学习他不气馁、不服输的精神,顽强的意志,我可以把这些优点一一中在我的学习上,这样我的学习成绩才会提升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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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500字小学作文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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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书《三毛流浪记》。

三毛是个流浪儿,也是个孤儿。天天在大街上流浪。

三毛在这么多年的风风雨雨中,他不知受了多少辱骂、多少的苦。。最终依然孤独。

三毛是一个助人为乐的孩子。有一次,一位老人滑倒时,旁边的人都笑他,三毛看见了,就帮这位老人扶起来。老奶奶很饿,他就拿出一半的包子给老奶奶吃,后来又把剩下的一半也给了他,自己却饿的肚子,他做过报贩、擦过皮鞋,但他靠自己的意志,克服困难,一直没有放弃、

每当三毛非常饿的时候,他都趴在肉店的窗户上,流着流口水,可是他没有钱,旁边是小吃街,有的卖油炸,有的卖包子,还有的卖臭豆腐。他摸着自己的肚子闭着眼睛往前走,眼前不断的呈现食物,想知道三毛多饿呀,他多么需要食物呀,可是他却没有钱买,只好饿着肚子。你想,他是多么的可怜,是多么的需要帮助呀。

一个失去母亲的孩子,是多么的痛苦,三毛是很可怜,但他很坚强。,在季羡林的文章中说过,没有母亲的孩子是一个灵魂不全的人,三毛也正是如此,但他很坚强。。有些人生在福中不知福,不好好珍惜时间。我们要学学三毛坚强的意志。要是三毛还在这个可爱的地球里的话。我多么想将自己得到的和他分享。

我多么希望每人多一份这样的爱心,关心像三毛这样的的流浪儿,给他们一份温暖。看完这本书后,我十分希望那些在街头流浪孩子们早日走出黑暗,迈向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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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城南旧事》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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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一朵美丽芬芳的花朵,增长一岁,花瓣就掉落一片,等花瓣掉光了,我们的童年也就过完了。

城南旧事》这本书是林海音这位台湾女作家写的一本令人感概的书。以前读起书来我觉得很没有意思,但是今天读起来,使我真正感到了里面的快乐、幸福、悲伤、离别与无助的感觉。

书中那一件件趣事,那一句句言语都深深感染着我,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这本书一共分为8个小故事:《冬阳童年骆驼》、《我们开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但在这些小故事中,有一个故事让我刻骨铭心,读完了这本书,我还记忆深刻,那就是《惠安馆》。

20世纪20年代末,6岁的小姑娘林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因子结交的第一个朋友。秀贞曾与一个大学生相爱并私定终身,后来大学生回了老家,再也没回来。秀贞生下的女儿小桂子又被家人扔到城根下,生死不明。英子对她非常同情。英子得知小伙伴妞儿的身世很像小桂子,又发现她脖颈后的青记,急忙带她去找秀贞。秀贞与离散六年的女儿相认后,立刻带妞儿去找寻爸爸,不料被火车轧死。

这里面,让我最喜欢的是小说的主人公——英子。她那么善良,那么聪明。她勇敢的性格和乐于助人的美德深深打动了我。他冲破了家庭的重重阻拦,勇敢的与“疯”女人——秀贞接触玩耍,两人最终还成了最好的好朋友。当看到英子知道自己的好伙伴妞儿是秀贞的女儿时,英子不仅仅帮助他们母女重逢,还将自己的生日礼物——钻石表和妈妈的金手镯送给了他们。英子的童年之所以活的精彩,是因她有一颗纯洁的心灵,正是因为她有了这颗心,童年才会美妙、才会幸福。

童年是快乐的,像一条小河,一去不复返,我们童年过的很快很快,所以要珍惜自己所拥有的童年时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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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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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学期,我看了很多课外书,每本都是那么令人着迷,每本都是那么让人赞叹不已。但是,唯有《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深受感动。

《狼王梦》主要讲述了母狼紫岚因为体态优美而被黑桑选为妻子。因为黑桑一直想当狼王,紫岚就一直帮助他。但是,不幸的是,黑桑在一次与野猪的战斗中牺牲了。临死前,他对紫岚说出的遗愿是让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于是,狼王梦就这样开始了。第一只狼崽名叫黑仔因为生性勇猛,成了紫岚第一个选出的继承者。他敢于与别的狼崽抢夺食物,总是想要得到更多,利用这一特点,紫岚开始训练他。结果在别的幼狼还在吃奶时,他已经会自己捕猎食物了。但是,因为不够警惕,最终还是被一只金雕叼走了。第二只狼崽叫做蓝魂儿,因为表现出了对紫岚偏爱黑仔的不满,被紫岚看好。驯化后的蓝魂儿已经可以冲在捕食的狼群的最前面,也立下了赫赫战功,但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被捕兽夹夹住,命丧黄泉。第三只狼崽,被称为双毛,因为生性胆怯,紫岚开启式的训练,把他体内的胆怯心理压了下去。但这种胆怯却在狼王争夺战中突然发作,导致死亡。最后一只母狼崽叫媚儿,紫岚把所有希望寄托在她身上。为了女儿,她自己也与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让我深受感触,紫岚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虽然最后也没能成功,但她对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的欲望是她终身都在为之努力的一个目标。她在训练中,可以为了孩子而牺牲自己,这种母爱是伟大的。所以,它使我百读不厌。

《狼王梦》令我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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