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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孩子自由》读书笔记(20篇)

导语:读书给我带来了无限乐趣。下面开学吧小编整理了读书的乐趣作文,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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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读书笔记与人物赏析

全文共 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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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我国最早长篇小说之一,是元末明初的施耐庵写的,是一部描写和歌颂农民起义的伟大史诗。它以发生在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一百单八将在水泊梁山起义为题材,生动的叙述了起义的发生、发展和结局。塑造了一系列农民起义英雄形象。

书中栩栩如生的写出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每一个人物都表现出其独特的性格特征。如:李逵临终前的三声“罢,罢,罢”增添了他的豪爽性格。如花荣、吴用上吊自杀在宋江和李逵的墓旁,这既写出了他们视死如归的勇敢,又写出其重情重义的性格。如燕青走前的一个笑容,烘托出卢俊义对燕青的刮目相看……吴用智取生辰纲是义,武松怒杀潘金莲和西门庆也是义。柴进、燕青深入方腊敌营是忠,宋江归顺朝廷,还是忠……“花和尚”鲁智深是一位粗中有细,非常直率,却有着侠骨,是救穷人于水深火热的英雄;阮氏三雄的造反是由于官府的剥削而生活不下去,在“智多星”吴用为“托塔天王”晁盖献计,联手智取生辰纲;武松出身贫民,他嫉恶如仇,为打抱不平和报杀兄之仇,屡遭陷害,终于造反;宋江三打祝家庄,大闹大名府,大败高太尉,受招安被封为武胜军承宣使。

在奸臣当道、贪官横行的北宋,一百零八位好汉纷纷被逼上梁山,先后聚义。他们各有不同的历史背景。扯起“替天行道”的杏黄大旗,劫富济贫,走上反抗的道路。水浒英雄们的仗义、正直、忠诚的鲜活形象再一次浮现在我们的眼前……

他们的英雄事迹激励着我们这一代青少年为努力实现复兴中华的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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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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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童话书,书名是《皇帝新装》。

从前,有一个皇帝,他什么也不关心,只喜欢他的新衣服。别人找不他时,他就在更衣室里换衣服穿。

有一天,来了两个骗子,说自己是织工,能织出最美丽的布,能缝出最最美丽的衣服。这衣服,不称职的人,不聪明的人,笨的人都看不见。 皇上一听,很好,就付了许多钱给这两个骗子,让他们马上开始工作。

皇帝想知道衣服织到什么程度了, 就派诚实的老大臣到织工那儿。这位善良的老大臣来到那两个骗子的屋子里,看见他们正在空织布机上忙碌地工作。他把眼睛睁得特别大,“我什么东西也没有看见!” 但是他没敢把这句话说出口来。他想,“ 难道我是愚蠢的吗? 决不能让任何人知道。

老大臣说”哎呀,美极了!真是美极了!“后来,皇帝也去了,他也什么都没看见,但是他也不敢说!皇帝心里想,”难道我是一个愚蠢的人吗? 难道我不够资格当皇帝吗?这可是最可怕的事情。“ 于是皇帝说:”哎呀,真是美极了!我十二分地满意!“ 还就决定穿着这衣服去参加游行大典。

那天,皇帝把他所有的衣服都脱下来了,穿着这衣服走在大街上。 一个小孩子说:” 他什么衣服也没穿!“ 最后所有的百姓都说” 他实在没穿什么衣服呀!“

读完后,我觉得皇帝太傻,也太爱美。让我值得学习的是 —— 那个小孩和老百姓,他们诚实,勇敢。我以后要做一个诚实、勇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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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鲁滨孙漂流记》大学生读书笔记1200字

全文共 1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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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假期,这七天里,我看完了一本挺有名的书,名叫《鲁滨逊漂流记》。书中主要讲述的是故事主角:鲁滨逊在青年时代不安于平庸的小康生活,违背父亲的劝告,逃到海外经商,被摩尔人掳去做了几年奴隶。后来,他逃往巴西,成了种植园主,到非洲购买奴隶途中遇上风暴,漂流到南美附近的无人荒岛。他很快战胜了忧郁失望的心情,从沉船上搬来枪械和工具,依靠智慧和劳动猎取食物,修建住所,制造工具,种植谷类,驯养山羊,改善了环境,表现出不知疲倦、百折不挠的毅力。其中有几处情节我至今仍然记忆犹新,在此和大家分享一下。

第一处,是鲁滨逊刚漂流岛无人岛时的情景。刚来到无人岛时,他迷茫了3天,想着今后怎么办。但他最后还是决定,继续生存下去,同命运作斗争。他在与他一起飘来的那条破船上找了些有用的东西。开始了他新的生活。虽然开始很艰苦,但慢慢地,他开始学会制作工具,制造住所,并制造了围墙,防止野兽侵袭。从此,每天的生活越来越顺利,后来还自己制造了食物。过着丰衣足食的生活。

第二处,便是鲁滨逊有一天,看到一群土人来到他的岛上举行人肉宴。他们带来了一群即将被吃的奴隶。残忍的把他们一个不剩的全部吃掉了。这一场面恰巧被鲁滨逊看见了,他看到了如此残暴的场景,不免有些害怕:万一他们发现自己住在岛上,岂不是求死一生?于是就回到自己的家加固了周围的城墙。不久后,果然他们又来了,还是和上次一样带来了一群奴隶举行人肉宴。不过,这次却有一个人从他们手中逃了出来。正当他被那些人追到鲁滨逊城墙外时,被鲁滨逊看到了。鲁滨逊毫不犹豫的救了他,并教他在野外生存的技能,给他取名为“星期五”。从此,星期五成了鲁滨逊最忠实的仆人和最好的朋友,对鲁滨逊以后的回国也有很大的帮助。

还有很多有趣精彩的情节,在此便不一一介绍了。

看完这本书,让我感触良深。一个没有什么野外生存经验的人,从出海经商到被抓做奴隶再到种植园主最后到成为无人岛上的居民。这些光听着就觉得不可思议的事,居然都发生在了他身上,并且他以平常的心情接受了这所有的一切,独自一人同命运做斗争。生活中的我们却是怎样的呢?不过遇到了一点挫折,一点困难,便陷入了困境,无可奈何。从没有想过怎么去应对,反而是在想为什么这些事都发生在自己的身上。不是乐观面对,而是怨天尤人,抱怨上天的不公和残忍。时候为何不想想这些挫折困难实在锻炼自己的能力,是一笔财富?孟子有句话说得好:“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意思是:上天将要下达重大责任给这个人,一定要先使他的内心痛苦,使他的筋骨劳累,使他经受饥饿,以致身体肌肤消瘦,使他受贫困之苦,使他做的事颠倒错乱,用那些方法来使他们内心受惊动,使他的性格坚韧,增加他原本没有的才能。的确,经受这样的考验,才能接受重任。没有能力的人,根本就不配接受这些重任。

生活中,我们也要像鲁滨孙那样,追逐自己的理想,勇敢冷静地面对挫折和困难,并想方设法解决这些难题。比如:学习方面遇到不懂得难题,先要镇定的理解它,然后想尽方法解决它,实在无能为力再去请教老师;而不能害怕它,逃避它,连想都没怎么想就放弃它。只有冷静理智地面对这些难题,才有可能战胜它们。

因此,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直面挫折,并设法战胜挫折,才能走向成功,达成自己的理想。人生路上没有一帆风顺,只有勇往直前。有价值的人生不会平静,平静的人生永远不可能有价值。有雨过才有天晴,有风雨才有彩虹;有付出才有收获,有过失败的痛苦才能体会到成功的喜悦。所以,我们要乐观地看待人生道路上的困难,要冷静地思考,勇敢地面对,最后,巧妙地克服这些困难,迈向成功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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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茶馆》读书笔记以及心得

全文共 1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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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馆》的故事全部发生在一个叫做裕泰的茶馆里。

这部话剧主要讲述了老北京裕泰大茶馆在时代的变迁中逐渐走向破灭的故事。历经了清朝、民国、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统治时期的裕泰茶馆,在当权者和小人的谋划下最终被改成了“花花联合公司”。而一生守护着茶馆的王利发掌柜选择了在他的茶馆里自杀。《茶馆》该剧可以说是很现实,好人不一定有好报,而恶人不一定有恶报。解放前社会的黑暗、官员的腐败被赤裸裸地展现在读者面前,让人唏嘘不已。

先谈谈这幕话剧中的人物吧。老舍先生在《茶馆》中刻画的人物性格特点十分鲜明。每个不同的人物都代表了当时社会不同职业、阶级的不同群体。看似多达几十位的出场人物,却无一显得重复。王掌柜、常四爷、松二爷等等身世不同、个性显著的人物形象跃然纸上。只需读过一次,就能把各种人物的性格特点深深刻在脑中。例如裕泰茶馆的王掌柜,正如卷首老舍先生予其的定位一般:精明、有些私心而心眼不坏。通览全文,在我眼中他作为一个掌柜,很圆滑又显得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然而,在结局中他不忍看到茶馆被高官与小人夺取,默默地在后院自杀。这一情节,仿佛出乎了人们的意料,但仔细一想,又在情理之中,让人心酸不已。这么一个走着中庸之道的掌柜,却选择以极端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老舍先生通过一个人物,以其行为与性格的强烈反差,反映了一个时代的悲哀,表达了作者对当时社会风气的讽刺与不满。

再谈谈这部话剧的特殊之处。《茶馆》的成功在于语言的成功和戏剧结构的巧妙、严密。话剧全凭台词塑造人物,一个人的性格全体现于他的每一个字眼中。“语言大师”老舍先生的语言功力令人叹为观止。《茶馆》中每个人物的台词都有生活气息却意味深长。在戏剧结构上,《茶馆》可以说是“形散,神不散”。整部话剧虽年代跨度大,没有主线故事,但毫不显得零散难懂。老舍先生通过一个主要人物,从壮到老,贯穿全剧。这样,故事虽松散但有了连贯性。其次,故事中人物父子相承,虽然年代变化了,但每个人物所代表着的群体依旧存在,并随着时间的迁移有了细微的变化。令故事富有强烈的时代气息。最后,每个人物都扮演着自己的故事,同时又与各自所处时代密切关联。揭示了社会一角,展览了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的性格生活。

有人评论说《茶馆》是一曲旧时代的葬歌,也是一曲挽歌。《茶馆》这三幕共占了五十年的时间,而老舍先生仅仅用一些个小人物怎么活着和怎么死的,来说明那些年代的啼笑皆非的形形色色。我想当你合上书本的一瞬,你会感觉到你和那些小人物一起度过了漫长艰辛的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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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百万英镑》读书笔记

全文共 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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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英镑》的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小说。内容大约讲的是这样的。

两个兄弟打了一个“如果一个穷人得到百万英镑的支票会怎样做”的赌。他们就给了一个贫穷而诚实的人一张一百万英镑的支票。没想到,这个来自异国他乡的年轻人凭借着自己的实力使自己一夜暴富!而且不断提高他的地位。一个月后,这个穷人找到了两个兄弟,两个兄弟很吃惊!因为,穷人没动支票一分钱,使自己从穷人变成百万富翁,他还有了一个美丽的妻子,过着幸福的生活。

读了《百万英镑》后,我的感想是:过去的人们看不起穷人,觉得帮助穷人什么好处都没有。可是一见到有钱人就对他很热情。这种情况就说明过去的人们都是沉迷于金钱,有钱的人就受人们尊重。可是没钱的人就没有地位,别人也看不起他们。我觉得很不合理,因为每个人都有权利得到别人的尊重。帮助穷人是件快乐的事,当你尽全力帮助了别人后,内心会有喜悦和开心。

另外,我还觉得不应该把金钱放在第一位,看人不能以貌取人。金钱虽然很重要,但并不是万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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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1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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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的时候,我很讨厌觉新的懦弱,讨厌他的“作揖主义”。为什么他不能像他弟弟那样勇敢一点,做一个封建礼教的叛徒呢?为什么要四面讨好,放弃自己的原则,做一个好好先生?为什么要一味的忍让再忍让,最终酿成梅和珏的悲剧?有时候,我很想能进入书中,骂醒他,打醒他。

现在,冷静下来,我对觉新竟然充满了同情。想想他做的每一个决定,他的每一次妥协,又有哪个不是经过深思熟虑,几次权衡(可能在我们眼里并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的结果。他比弟弟看得更透,他比弟弟更懂得这个家的恐怖和黑暗,因为他是这一切的最深刻的承受者,最大的受害者。

也因为他看透一切的心,使他做这些事情比任何都要难受,都要无奈。

既然觉新看透了这个腐朽的大家庭,那他为何不像弟弟一样,勇敢地离开这个死气沉沉的家,这个再也找不到一丝温暖的家?

因为一个身份,高家大少爷的身份使他比弟弟要担负起更多责任。作为长房长孙,他有神圣的使命:使整个家族昌盛繁荣。他对整个家族负有责任,或者说他是整个家族的奴隶,他屈服在整个家族之下,没有自我。在旧思想的教育下,觉新懂得了要孝顺长辈,听从长辈,服从这个家族生存呼吸的法则,不容越过雷池半步。他不仅仅是这个家族生理上的传播者,更是旧道德思想的传承者。他无法像觉慧那样走得如此洒脱,长辈们不会同意,整个家族不会答应,那深深植入他脑海的正统思想不会同意。他被深深困在这里,永远被束缚在这个垂死的大家族中,同生共死。

如果觉新只是受到旧思想的教育,那么他可能不会那么痛苦。五四给他带来了新的思想,他和弟弟一起阅读《新青年》等这些杂志。他渐渐明白了一个人的价值——我们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本来他是铁屋子里面熟睡的人,很平静地等待死亡的来临,现在被人叫醒,知道了自己的处境,他无法改变自己尴尬的位子,他更多是无奈和悲凉。

一次又一次的妥协,他明知是错,却依旧去做。他是长子长孙,这一切总要有人去承受的,他愿意为弟弟们挡去这些污秽,小心地维持着这个家庭两端的平衡,如履薄冰。可是弟弟不懂他,指责他是个“作揖主义者”。他无力为自己辩解,因为他深刻明白自己做的一切的错误之处:应该反抗却没有反抗,既不甘心维护旧制度,又没有勇气走新道路,由此成为封建制度的牺牲者。珏懂他,她为他辩解:“他不是这样的。”他有他的挣扎和矛盾,请不要过多的责难他。同时觉新的牺牲并不是一无是处的,他为弟弟们撑起一片较为自由的天空(帮助觉慧出逃;徘徊在爷爷和弟弟的斗争之中,尽量帮弟弟隐瞒;应酬四爸这些人,减少摩擦)。

出生给了他这样的身份,不是他选择的,所以我们不应该过多去指责他,设身处地地替他想想吧,他身上携带着多少我们无法承担的重量,在他还只有像我们现在一样大的时候。这样一个充满梦想的年华,他又在做什么?他已经走上了飘落的路,经历了多少人世的心酸。在别人还在花开结果的时节,而他在心情上已经衰老了。眼枯即见骨,天地终无情。

虽然,梅的死,珏的死,觉新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但他同样也是受害者,他失去了他的青梅竹马,他失去了他的心心相印。从此,他只能在梅林里感慨,洞房中叹息,躲在楼上独自默默流泪。

整个制度,整个礼教,整个迷信,这一切全压在他的肩上,把他压了这许多年,给他夺去了青春,夺去了幸福,夺去了前途,夺去了他所最爱的两个女人。

高觉新的悲剧是封建社会造成的,也是那个新旧交替的时代造成的。高觉新最终没能走向新生,是因为封建

思想的束缚,封建思想是如此沉重,以致他的反抗是微不足道的,是徒然的。他最终成了最无辜的牺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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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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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在家看过《穆斯林葬礼》这本书,记得当时故事的情节深深地吸引我,我躲在床上偷偷地用一个晚上就看完了整本书,很清楚地记得当时还因为开夜车看书给妈妈狠狠地骂了一顿。可能是当时看得太快有些囫囵吞枣吧,《穆斯林的葬礼》给我留下的印象并不深刻,只记得书中的基调有些压抑伤感,但情节却引人入胜,你总想着看完它。《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也成了我的一个读书情结,每当有人提起它时总想再细细地看一遍。这次去图书馆借书时看到有《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第一个就把它放进了怀里。回宿舍在周六的午后捧着书痴痴地看了起来。

虽然我是一个回民,但是关于回族,我明白的很少,我只明白作为回族人爱干净,不吃猪肉,男人们戴着一顶医务工作者那样的白帽;北京有一条牛街,里面住的都是回教人,还有教堂(清真寺),如此而已。

《穆斯林的葬礼》是回族女作家霍达的长篇小说,曾获第三届茅盾文学奖。这一次看时因为有了大体模糊的印象所以看的比较快。作者给全书设置了一个带有神秘色彩的宗教背景,故事发生在一个穆斯林的家族中。伊斯兰教和他的信徒穆斯林对我们大多数的读者来说是一个神秘的事物,所以这也成为吸引我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文中看到了一个个描述细致的宗教场面,了解了有关穆斯林的许多风俗。作者本人是一个虔诚的穆斯林信徒,但在书中她并没有故意神化宗教,而是用一种清新流畅的笔触缓缓的记叙描绘,让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产生一种十分纯净的感觉。同时书中的另一个背景是故事发生在一个和玉器有关的家族中。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玉是风雅高洁的象征,古人多以玉来形容比喻自己的品德、气节。例如有“君子比德于玉”。所以全文中隐隐流露出一种雅致宁静,与世无争的气息,但是玉同时也是一种财富,君子爱其品质,当然也会有人因为其价值而做出令人不齿的事情。文中作者分别用“月”“玉”为线索,分别描述了民国初期到解放前和到结束社会复苏的两个时期跨越六十年的历史。在这段复杂纷乱的历史中,不管是对两类人物冲突的正面描述还是侧面描述,都流露出作者本人鲜明的爱憎之感,同时这种情绪也深深地影

响着读者的情绪。动荡的社会中容易产生杯具,六十年中家族兴衰变迁,三代人命运沉浮,最终是一个个令人痛惜的感情杯具。读后会产生一种压抑的情绪,但却触及读者的心灵,令人有荡气回肠的舒畅,同时使人产生对历史对社会深沉的思索。

看了《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就如同走进一个完全新奇的世界。书里每一个细节,我都很“陌生”,只有书中小主人公新月在北京大学生活的那一段,因为北京大学的校园就是燕京大学的故址,我对燕大校园的湖光塔影,还是熟悉而且有极其浓厚的感情的。

回来再讲这本小说,我觉得它是现代中国百花齐放的文坛上的一朵异卉奇花,挺然独立。它以独特的情节和风格,引起了“轰动的效应”,这“效应”之广之深,大家明白得比我还多,我就不必细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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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苏菲的世界》高一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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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谁?我从哪里来?人为什么要活着?人为什么而活着?人应该怎样活着?……

前段时间,不知为什么,我一直在思考这些问题。而最近,我读了《苏菲的世界》这本书。里面的主人翁和我的处境是一样的。虽然最后因为种种原因并没有看完,但我了解过它的大致内容。

一个叫苏菲的女孩,14岁。有一天收到了一位神秘人的来信,内容只有两句话“你是谁?世界从哪里来?”而也就是这仅仅两句话,改变了苏菲的生活…

而我也在思考着…

我是谁?是有思想的人?还是四肢直立行走无毛的高级动物?这完全取决于我自己。生活中,我可以做到精神抖擞得过每一天,脸上永远洋溢着自信的笑容。我也可以萎靡不振,白天的时候眼睛都睁不开,永远都是那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表情。这也取决于我。当然我也知道,自己也不想太累,简简单单就好。

那我为什么要活着呢?这个,也许我也没有办法给自己一个满意的答复。是爸爸妈妈给予了我生命,首先从这个角度来讲,我就没有资格自己结束我的生命。也是爸爸妈妈带我来认识这个充满了善良、爱心、美好事物,同时也有邪恶、丑陋、憎恨、谎言的世界。所以,我遇到什么都会和他们讲,因为我相信他们有足够的经验告诉我,我应该怎么做。

我时常想不出很多问题的答案,只能对自己说:做好现在应该做的事吧,想想以后的生活,也许就会轻松些。人是为了什么而活?最简单的答案:为了父母。他们是我们最亲近的人。天底下的父母,都是希望自己的儿女能过开开心心得过每一天,永远没有烦恼,忧愁,不再走自己走过的路:都希望自己为儿女打出一片天,儿女们就不用再操劳,只有享受。可只有当儿女们也为人父母时,才能真正体会到当年父亲母亲的那片苦心啊…每次一想到这些,我就不禁落泪。所有的人要都是这么单纯该多好?没有邪念,公平公正。大家合作,奋进。也只是为了父母——自己最爱的人而活。

但是,现在的我慢慢懂得,不管爸爸妈妈帮我把路铺的有多么好,最后还是要我自己走。他们只是为我准备好了船,而我现在要做的是,扬帆起航!航海的途中,肯定会遇到风浪,但我希望都能自己顶过去。记得,是微笑着解决困难的。当然,如果有一天,我累了,至少我还可以去一个地方,家——一个最温暖的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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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高一的儒林外史读书笔记

全文共 8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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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心情,总把流光误。浊酒三杯沉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这是《儒林外史》开头的几句。可以说,这也是整本书的灵魂所在。

这些话虽然已是老生常谈,可真正能明白的人又有几个?“学而优则仕”,正是这句话害了一批又一批的读书人。他们把读书当成敲门砖——“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为了金钱,为了财富,他们可以废寝忘食地读书,可以从黑发垂髫考到白发苍苍:八十岁才中了状元的梁灏,花白胡子还是“小友”的周进,考了几十年一朝中榜,欢喜疯了的范进……儒林中为了功名利禄,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又何止这几个?鲁迅先生称封建礼教为吃人的礼教,那么称封建科举制度为害人的制度也不为过了。

读书,其实强调的是一个漫长的求知过程。在我看来,读书就是人不断汲取精神食粮的过程。其中最关键的在于吸收,然后再转化为自身的力量。这与一日三餐的功效是一致的:吃饭,吸收营养,再促进自身生长。只可惜,儒林中的某些学子们只注重“食”,即数十年如一日地读书,却忽视了吸收。读书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个敲开荣华富贵之门的工具。一旦达到目的,这个工具也就毫无价值了。这些人,即使读一辈子书,也不会有半点知识吸收转化成自身力量。这些书,除了造成他们的“营养不良”,别无他用。

当然,“世人皆醉我独醒,举世皆浊我独清”的人在儒林中也不是没有。王冕就是其中的一个。他从小就因为家境贫寒而为邻人放牛。在牛背上,他仍旧博览群书,更自学成为了画没骨花卉的名笔。此后,下到平民百姓,上到知县财主都来索画。但王冕性情不同,不求官爵。朝廷行文到浙江政司,要征聘王冕出来做官,他却隐居在会稽山。后人提到王冕时,常常称其为王参军。但王冕何曾做过一日官?能在功名面前,心如止水,不为所动,也只有王冕这些儒林中的凤毛麟角了。

几百年后的今天,捧起《儒林外史》细细品读,时而为当时士人名流的庸俗可笑而叹息,时而又为贪官污吏的卑鄙丑恶而愤怒。吴敬梓以其幽默诙谐的.语言,把封建社会科制度的腐朽黑暗面刻画得入木三分。难怪后人有“慎勿读《儒林外史》,读竟乃觉日用酬酢之间,无往而非《儒林外史》”之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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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2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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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叶圣先生的作品“皇帝的新衣”。这一篇文章是接着安徒生写的“皇帝的新衣”写的,这一篇文章主要说了,在皇帝没穿衣服走在大街上被别人嘲笑后,皇帝宣布了一条新的法律,谁在笑皇帝谁就要被杀,可是还是有人笑,皇帝只好命令士兵去抓消得人,将他们就地正法。后来几个人想了一个办法劝皇帝,可是还是没有劝住。又一次皇帝带兵去离宫,到了大街上,大街上空无一人,皇帝命令去找,结果人们从家里出来看见皇帝就打。

读完这篇文章,我知道了犯了错误之后就要及时改正,不要为了要面子就继续错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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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西游记》读书笔记100字小学作文

全文共 2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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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妈妈给我买回一套四大名著,我迫不及待地拿着《西游记》看了起来。我日也看,夜也看,吃饭睡觉都拿着书,妈妈笑着说:“你还真是废寝忘食呢!”

我喜欢唐僧的善良和坚持不懈,喜欢猪八戒的能说会道,也喜欢沙和尚的吃苦耐劳。但我最最喜欢的还是孙悟空,他不仅有火眼金睛,可以看破一切妖怪的伪装,还有筋斗云,可以让他一个筋斗翻十万八千里,最厉害的是他会七十二变,可以随意变幻,他还有一根金箍棒,打败了所有妖魔鬼怪。

他们师徒四人经历千辛万苦,得到许多神仙的帮助,闯过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到达了西天,取得了真经。

我们要向他们学习,团结一心不放弃,遇到困难不退缩,就一定能够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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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海的女儿读书笔记

全文共 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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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一篇文章,是安徒生写的《海的女儿》。

童话是幻想,它不是神话故事,也不是民间传说。它立足于现实生活,在现实生活的基础上又充满多人类美好人性的现象和愿望,这些作品以其异乎寻常的艺术魅力震撼了世界论坛,揭开了世界文学史上童话创作的新篇章。

我印象最深的事《海的女儿》这篇童话,《海的女儿》是安徒生童话宝库的珠玑,文章中的那种势不可挡的精彩令人难以忘怀,也是人回味无穷。

《安徒生童话》也是一本很有意义的书。其实我们都知道,书中的上帝,就是“爱”与“正义”的化身,但事实上这种“希望”在当时的现实生活是不可能实现的,相反只会加深苦恼。

安徒生在他的作品中所表现出的特有气质、天真朴素的激情和富裕沉思的哲学脾性,与中国的文化传统不无相通之处,像许多古今中外优秀的文学作品一样。书中的天堂是那么“美”。是每个人都向往的地方,《安徒生童话》犹如一朵鲜花绽放在每个人的心理。

所以在回想整个故事的时候,我又流泪了。以至于翻看这本童话集时不敢触摸写着《海的女儿》的这些纸张,生怕弄疼那个已经受伤的高尚的灵魂。难道爱仅仅会是付出而不求回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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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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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园筑何处,仙境别红尘。——题记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这是黛玉低吟着的悲凉诗句一直被古往今来传唱着。这句诗出自于曹雪芹的手笔似乎也暗示了《红楼梦》的悲惨结局和它之中蕴含着的作者对封建社会独有的苍凉与无奈。

前几天,我刚读完《红楼梦》。第一次读时,那大观园的繁杂与喧闹,宝玉的轻浮,黛玉的忧郁、清高,宝钗的大方,凤姐的见风使舵、心狠手辣……总之,这本书只是记录了晚中清时一户人家的兴衰史,当时,我就是这样理解的

但当我再一次细细品读之后,随着见识的丰富,这本书在我心中,不仅只意味着一个俗气的故事了,他开始有了更深远的寓意,那故事背后所揭示的那些不为人知的悲伤与凄惨,也让我领略到了曹雪芹这个怀才不遇的文学者的深刻思想和反叛观念。

回想的黛玉初进荣国府,府中上上下下,都一片欢迎。然而,当她父亲死后,那曾经对她嘘寒问暖的人,便一点点冷淡下来。而当她在生命最后的时候,又有谁管过她的死活?

她的一生,正如她当年所吟唱的诗句一样:

质本洁来还洁去,不教污掉陷渠沟。

玉黛林中柱,金簪雪里埋。——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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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1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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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这个词,我们可以轻松用笔在几秒钟之内写完,而真正的意义,却要用一生去诠释。我固然相信“人定胜天”这个说法,但是很多时候,人力在命运面前是显得那么微不足道,甚至于每一次的挣扎却是推向更深的深渊的魔手。

他们,是的一部分;他们,进行着爱与恨、情与理的冲突;他们,或压抑,或挣扎,或抗争;他们用自己的方式奏着生命之歌。

《家》给我们塑造了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这些形形色色的人物。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钰等。以及接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悟者和叛逆者的形象。

最让我同情的不是投湖自尽的鸣凤,也不是守寡病死的梅芬,而是处于“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的觉新。他爱着一个人,却同另一个人结婚生子;而后陪着与自己相守的人,又放不下爱着那个人。从始至终,除了最初他和梅芬的那些相处,我看不到他真实的灵魂。不是不想逃,不是不想任性,不是不想挣扎,只是身份将他压在了无形的五指山下,所以,他不能。觉慧口口声声称他的哥哥为“无反抗主义者”,却不知大哥注定是十字路口上最艰难的徘徊者,时代的牺牲者,他上承高老太爷的威严,下启羡慕着觉慧的勇敢与追求。如果他处在觉民觉慧的位置,他断不会再这样压抑着自己。他很清楚地明白若自己放下了这些担子,这个腐烂、溃败的封建大家庭只有走向灭亡的道路了,这对一个骨子里还很传统,舍弃不了“大家”的男人是无法容忍的。于是他选择放弃自己的幸福,埋葬自己的感情去成全这个家庭。我们没有权利去批判他的选择是对是错,只能说这个看似可以选择的题目,其实只有一个选项。最终,他只能将自己的愿景寄托于觉慧,希望他享受不到的可以由自己的弟弟去领略,这不是他的放弃,恰是他的希望,让别人替自己幸福也是一种无奈的幸福。

这是一个默默承受,不懂反抗的人,那么反抗的人有什么结果呢?

作为高府丫鬟的鸣凤用死亡控诉了这个吃人的封建的社会。最初,她以为可以用自己的方式爱着高高在上的觉慧,她不求相守,只愿可以一直远远望着,不奢求,不指望能进一步靠近,出乎意料的是觉慧竟也爱着她。看似毫不费力就可以满足的愿望,鸣凤却不能,因为她只是一个丫鬟,丫鬟没有过自己想过的生活的权利,从被主人买下的时候开始,她就没有了主宰自己命运的权利。只是她太晚才看清。鸣凤久久等着希望的火光,她单纯的以为和覚慧的爱情可以改变她的命运,仍摆不脱命运的安排,她被要求嫁给一个老头子,尽管她怎样恳求,也逃不了,绝望中她只能选择长眠地下。湖水成了她的最终归宿,这是一个悲剧,也是美好的结局,没有屈服,而是自已选择归宿这就是很勇敢的,在那个年代来说。觉慧开始让我认为他是爱着鸣凤的,而后我越来越怀疑,那是爱吗?有那种爱,即使爱的人死了,却只有叹息,而没有多少悲痛表现的吗?我本以为在鸣凤死后,觉慧会哭天抢地,甚至于撕心裂肺的“殉情”,哪知他会那么淡定,然后渐渐淡忘,又去追逐自由。其实这只是一种小青年的反抗心理吧,不想接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追求一种新鲜的感情,并非什么爱。只可怜了鸣凤,死心塌地换来一场空。悲哉!

小说中一个又一个的人物,向我们控诉着封建礼教对人生活的残骸,想说不能说,想爱不能爱,有的是无止境的约束和看不到光明的未来,不挣扎不甘心,挣扎了又是徒劳,怎样都是错,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就一个字可以形容——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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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五年级读书笔记

全文共 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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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这本书,文章的主人公保尔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身上实在有许多我要学习的,要像他那样有钢铁般的意志和毅力,我的意志有点薄弱,动不动就放弃,毅力也不算强,所以一定要像他那样有钢铁般的意志和毅力。

我还要学习他如饥似渴的学习。我现在正在读书的阶段,他都没有多少的时间学习了挤出时间学习,而我居然浪费光阴,俗话说的好“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我一定要跟他一样,长大后为祖国出一份力。

还有就是他的永不言败,顽强生活。这一点更加让我对他的敬佩。保尔经历多次失败居然还坚持奋斗。我以前也有过失败就放弃,其次我要自我反省,我一定要学习保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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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鲁滨孙漂流记》初一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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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以后,心潮澎湃,激动不已,书中的那一幅幅画面像放电影似的,在我脑海中一一浮现。

书中主要讲了一个名叫鲁滨逊的英国人。他喜欢航海和冒险,到过世界上的很多地方,碰到过许多危险,但他一点也不畏惧,希望走遍天涯海角。有一次,鲁滨逊乘船前往南美洲,途中遇上大风,船上的桅杆吹断了,船也翻了,同伴们都死在海里,只有他一个人被大浪冲到海岛边,一个新的冒险故事就从这里发生。他在孤岛上凭借才智和勇气开拓了新的生活,并且顺利的回到英国。

如果让我跟书中的鲁滨逊比一比,唉,那就甭提了!想起我这个学期,遇到困难和挫折就像它们的低头,任凭妈妈怎样耐心地劝导我,但我心里总是像压着一块沉重的大石头,令我喘不过气来。

自从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后,仿佛黑暗中找到了导航灯,为我指明了前进的方向,使我勇敢地走出阴影,下定决心一定要改掉悲观这个坏毛病,要乐观地面对挫折和困难,不要气馁。从哪里跌倒,就要从哪里站起来,这样才能使生活变得多姿多彩、充满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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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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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又看了《格列佛游记》的第二部,格列佛来到了巨人国,他跑到了一片草原,一个巨人国的奴隶来了,他用拇指和食指夹起了他放到了国王的面前,王后看到了他很喜欢他,并派仆人给他做了一件衣服,还给他教了这个国家的语言。仆人每天都带他出去散步,有一次仆人对他说:“今天我不在家,你不用出去散步了。”而格列佛虽然在巨人国衣食无忧,可还是非常想念自己的家乡,所以他没有听仆人的话自己跑了出来,没想到掉到了大海里。幸好有一个他们国家的船长把他救了上来,他送给船长一颗巨人国的大牙齿,船长带他回到了他的祖国,他的家人都很开心地迎接他,但他的妻子再也不想让他出去旅行了。

可是格列佛还是想继续冒险,开始新的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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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汤姆叔叔的小屋》个人读书笔记

全文共 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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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本很好的书,书的名字叫《汤姆叔叔的小屋》主编是杨旭。

读了这本叫《汤姆叔叔的小屋》,百感交集,有愤怒,有感动,还有对黑奴们的同情心。

书中的故事之所以让我愤怒,是因为他真实的体现了19世纪在美国南方奴隶的主子压迫和折磨下的黑奴们的悲惨生活。故事里的奴隶贩子赫利和奴隶主烈格雷的所作所为让我愤怒无比。赫利贪得无厌毫无人性,而烈格雷凶残冷酷常常恶打黑奴,汤姆叔叔就是被他活活打死的!

然而我也收获了感动,因为可敬的汤姆叔叔,可爱的伊娃,还有圣克莱尔先生等人。故事里面的主人公汤姆叔叔善良,忠诚能干,当他知道自己被主人卖给了奴隶贩子后,为了感恩,他没有逃走。然而,他为了同伴顺利逃走,汤姆叔叔宁死也不出卖他们,他的人格是多么的高尚呀!还有美丽的伊娃,他像天使一样,有着一颗很纯洁的心,他平等地爱着所有的人,可惜的是她小小年纪就病死了!还有仁慈的圣克莱尔先生本来可以给汤姆叔叔自由的,没想到他却意外身亡,真可惜。

我也很同情书中的奴隶们,如露西,埃米琳,露西。露希的孩子被人贩子买了,她绝望的跳河自杀了;埃米琳不得不离开母亲,不幸的卖给了烈格雷,受尽了各种屈辱;可怜的露西被迫离开自己的丈夫,给烈格雷当奴隶,身体虚弱的他还经常受到烈格雷的鞭打和责骂……

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有阳光的一面,也有阴暗的一面,而且我们应该关心那些受苦受难的人们,要平等友爱地对待他们,让所有的人都能幸福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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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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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昆虫记》后,我才知道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奥秘:蝉在地下待四年才能钻出地面,蟋蟀善于建窝、管理窝巢;蜘蛛很会织网、捉虫子;螳螂用心理战术让对方害怕……这本书让我们身临其境一般,足不出户就能感到昆虫世界的奇妙。

当我看《昆虫记》时,一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他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与效果,萤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

这一次,我感觉到了“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但是我却没有这种作风,相反我做任何事情都总是马马虎虎、草草了事,很少做完再检查。

有一次语文老师让我们回家背课文,那天作业不多,但是我却磨蹭了好长时间,到了10点钟才写完,我刚准备上床睡觉,但是被妈妈叫我背课文。我根本不会背,妈妈就让我重新背。我认为差不多就可以了,就去睡觉,结果第二天起来就只记得几个字,被老师批评了。现在读了这本书,我一定要向法布尔学习,要有认真严谨的想学习态度。

我佩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细微观察。我觉得无论是谁,阅读一下《昆虫记》,一定会喜欢上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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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狼图腾读书笔记九年级

全文共 10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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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是对世界苛求太多,我的眼睛里总闪烁着被挫折打败的泪光,然而,在的眼睛里永远看不到失败的气馁,它们是真正的王者。

此时此刻,正有一对绿色的眼睛注视着我,它是谁?我顿时开始好奇起来,也让我来享受这“狼图腾的精神盛宴”。

主人公陈阵从北京到边境牧场插队,他住在了毕力格老人的家中,之后他与毕力格老人,牧民们一起与蒙古狼创造了刻骨铭心的回忆。

还记得第一个镜头便是陈阵要把文件送往大队,他骑上大青马急冲在路上,他没有听毕力格老人的话,抄近路到大队。可等着他的却是杀气腾腾的蒙古狼,此时的他全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此时,狼王正在布置袭击马群的计划,聪明的大青马假装没看到狼群,陈阵也学大青马镇静的撑着身架,可离狼群越来越近了,狼探子紧跟了过来,在紧急关头,陈阵在心里呼唤腾格里,又轻轻呼叫毕力格阿爸。突然,他想起狼最怕套马杆和铁器,之后他便用马镫狠狠敲打,狼群在狼王的率领下纷纷逃去。最让人佩服的地方不是陈阵脱险,而是狼群的撤退,狼群撤退时还保持着队形,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此时此刻,陈阵也看呆了。草原狼身上有着巨大的吸引力,他们的团队精神和智慧值得让人敬佩,他们便是是游牧民心中的“狼图腾”。

问什么说他们是真正的王者呢?我还记得一个精彩的片段,至今想起,眼前就会出现当时的情景,是那么的激烈壮观。早已策划好的狼群正埋伏着准备猎杀黄羊,狼群们知道黄羊是草原上跑得最快的,因此他们准备在黄羊吃饱时搞偷袭,打仗时,狼比人聪明,他们知道怎么布阵,怎么设陷阱。陈阵与毕力格老人在一旁埋伏着准备坐收渔翁之利。直至狼群开始总攻了,在狼王率领下,狼群从东、西、北三面向黄羊群进攻,队伍中都是沉默的,也许他们知道自己终究会成功。撑的跑不动的黄羊们看到这阵势,吓得四处逃窜,尖利的狼牙已沾满鲜血,可见他们这可是大丰收啊,在一旁的陈阵可领教了草原狼的厉害。他们是草原上的王者,更是我心中的王者。

有时,总是会用泪水缓解自己心中的压力,即使自己一无所有,但我有勇气,我想去像草原狼一样寻找、发现、追求、获得。

其实每个人都可以是王者,狼可以被人敬仰,人有着比狼还要发达的头脑,为何不去尝试一切,看到草原狼为了获取猎物竭尽全力,为何有着很多机遇的我们不去行动起来。我们不妨尝试一下向狼学习,拥有顽强的求生意识,坚强的灵魂,去适应社会的发展。

我愿意以狼为师,有自信的接受自己的成功,把挫折当作磨练,抹去眼中的泪,勇敢向前,当一个王者。

让我们一起大声喊出来“我是王者,我可以去征服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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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皮皮鲁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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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寒假里,我看过很多课外书。对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皮皮鲁外传》。

这本书的作者是郑渊洁,他已经写过几干本关于“皮皮鲁”的书籍。 这套书籍中,其中一篇写了“皮皮鲁”玩“二踢脚”的故事很有趣,故事里描写了胆大的皮皮鲁怎样玩“二踢脚”的经历。故事里描写了胆大的皮皮鲁坐在“二踢脚”上飞上天空后发生的一些稀奇古怪的事。看完后我觉得这本书很有想像力,对我的思维想像空间有了很大的提升。皮皮鲁也有许多优点,他胆大,聪明,爱打报不平,不欺负比他弱小的人,特别喜欢帮助别人,是一个真正的小男子汉。我很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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