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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我要结果这本书的总结汇编20篇

书的世界很精彩!和书交朋友,让我从一个狭小的空间走向了广阔的天地。小编收集了小书迷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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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本好书高二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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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书,那就是作家曹文轩的《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讲述的是哑巴青铜与妹妹葵花的故事。葵花跟着爸爸来到了大麦地。寂寞的她认识了一个因为火灾变成了哑巴的男孩——青铜。后来,因为爸爸的意外身亡使葵花成为了无依无靠的孤儿,葵花变得不那么愿意说话,本来就内向的她,似乎成了大麦地的一个谜。

而就在这时,青铜家宛如一束阳光照亮了葵花,葵花又恢复了从前的模样。而葵花和青铜也成了形影不离的“兄妹”。在“上学事件”中,青铜在能说话的时候就非常想去上学,每每看到孩子们从家里去上学时,心中就十分羡慕,但他知道,家里穷,上不了学。终于,家里的钱攒够了,可葵花来了,而家里头只能供一个孩子上学。青铜葵花两“兄妹”互相推让,最后决定“抽签”。最后葵花抽到了去上学的资格,不过,青铜比自己能去上学了还开心。

就在葵花12岁那年,命运又将葵花召回了她本该生活的“家”。尽管青铜和葵花没有血缘关系,但他们亲如亲兄妹。失去妹妹的青铜魂不守舍,整天坐在草垛上望着那芦苇荡,最后从心底喊了一个名字——葵花!在草垛旁边的那棵榕树下,承载了他跟葵花的太多回忆,从相识到相知,从相知到相守,从观察对方到了解对方,从形同陌路到形影不离。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触是极深的。它讲述了两个孩子纯真而又真挚的感情!这使我更加相信:爱是可以创造奇迹的,一个因大火而成为哑巴的孩子,在多年未出声的情况下,因为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女孩儿出声了!读到这里我泪流满面,爱得力量是任何人都不能衡量的。

曹文轩在书中写道:我们应当敢于正视痛苦,尊敬痛苦!凡能体会这兄妹的,方懂得人生的价值!是的,青铜与葵花都经历了与凡人不同的痛苦,但,爱给了他们面对一切的力量!

小小的一本书中其实能带给我们很多启示,即使是个孩子,也能被这本书震撼到!想知道爱是如何创造奇迹的,请你打开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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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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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艺忻

喜欢许多的东西,比如:舞蹈、声乐、画画……这些都令我喜欢,但我最喜欢的是一本,因为书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而这本书的名字是《自己的事自己做》。

有一次,我在书中读到了一个故事。一个叫亚里?克米克的小男孩,因不想做家庭作业,而在学校里雇人给他写。有一次,他的妈妈问他:“亚里?克米克,你学校的作业写完了吗?你就打游戏。”妈妈就去拿他的书,结果妈妈发现,这不是自己的儿子写的字,就立刻询问儿子:“今天的作业上的字,是你自己写的吗?”儿子小声地说:“不是。”妈妈立刻教育起他,并询问了事情的经过。妈妈听后,非常生气,就对亚里?克米克说:“孩子,你从小就要养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好习惯,不能依赖别人,否则当你走向社会时,你将一无是处。不管干什么事,我们都应该记住一个原则: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要别人来帮忙。”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感觉我成长了许多,自己的事情开始自己做,从而家人更加爱我,觉得我变得更加懂事、乖巧了。每当我自己做自己事,并把事做得很好时,都会变得很开心、很欢乐,就像一只鸟儿在天空中快乐地飞翔着。我永远都会记住这个道理,让它促使着我不断地成长。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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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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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春阳

俗话说“读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一本动物小说《狼国女王》。这本书可以说是人见人爱呀!

该书主要讲了原本的老狼王被猛虎咬死了,经狼群见识最多的老狼让母狼紫葡萄出任狼王。狼群出师不利,大公狼小嚏惨死于牦牛蹄下,狼王威信屡遭挑衅,大公狼歪歪脖甘心上演苦肉计,力助紫葡萄重塑狼王权威。

围攻宿敌宛莫沙狼群,紫葡萄网开一面,给对手留出一条生路,联合宛莫沙狼群,与断崖雪瘤虎展开一场最终决战,凭借出众的胆识、魄力、仁慈与宽容,谱写了一步荡气回肠的狼国女王传奇。

我感受到了狼王有着仁慈的一面,也有着宽容的一面。

读了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要为达到一个目的而伤害对手,否则连狼都可以评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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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推荐一本好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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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爱看的孩子,相信你们也是。

今天我要为大家推荐的书是《没有伞的孩子必须努力奔跑》,这本书的作者是刘少影。这本书封面上有一句话,上面写的是:无助如你,每一天都想放弃;强大如你,每一天都是持之以恒;青春定义,不是尽力而为,而是全力以赴!请相信你配得上更好的生活。这句话是作者的寄语,让我深深的感受到了灵魂般的气息。书分为几个单元,例如第一个是如果不努力,你的人生就是单行道,第二个就变成了你为什么过不上满意的生活。还有,就是每一个单位后面都有一则“大咖故事会”来激励我们前进。

你知道我为什么推荐这本书吗?因为我觉得它的每一篇故事都给了一个道理,就例如下面这个故事:

有一个年轻人,毕业后被分配到了一个海上油田钻井队。在海上工作的第一天,领班要求他在限定的时间内登上几十米高的井架,把一个盒子拿给在井架顶层的主管,年轻人拿着盒子快步登上狭窄的、通往井架顶层的旋梯,当他气喘吁吁,满头大汗地登上顶层把盒子交给主管时,主管只在盒子上面签下自己名字,又让他送回去。

接下来,领班又让他送上去让上面的那位主管签字,他不知道为什么,来回两次,直到第三次到顶层的时候,年轻人终于开始感到愤怒了。他尽力忍着不发作,擦了擦满脸的汗水,第三次给主管,主管看着他慢条斯理地说:“把盒子打开。”

年轻人撕开外面的包装纸,打开盒子——里面是两个玻璃罐:一罐是咖啡,另一罐是咖啡伴侣。年轻人终于无法克制内心的怒火,把愤怒的目光射向主管。主管又对他说:“把咖啡冲上。”此时年轻人忍无可忍,“啪”的一声把盒子扔在地上,说:“我不干了!”后来这位年轻人由于没有经住考验,便失业了。

这个年轻人以为自己大学毕业,来到这里就是干大事的,就是获得大的成就的。他哪里知道,任何一件大事,都是从小事做起的,还有,关心他人,与他人的精诚合作,正是干大事最需要的品质。

我相信,如果你有幸读到这本书,你一定会从中获得重要的精神滋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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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回乡偶书的作文

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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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贺知章三十七岁中进士,在此挥泪别乡,贺曰:“今日之别,何时再见?”

在异乡贺知章一做就是43年,贺哭曰:“日长43年,回家探乡,不知故人可好?变化可大哉!吾年逾八十,弃官回乡,不知伙伴可好?叶落归根,吾定要回乡!”

言罢,登上马车,扬长而去。

贺老两鬓已白,看到自己已踏上乡土,不免有些兴,有些衰。乡音并无改,但乡景却大有所改,乡屋大了、宽了;乡道清洁了,广了……贺老笑曰:“吾乡巨变,吾离乡多年,又悲又兴,但又重返故乡,亦是吾一大欣慰之处也!”

贺老踏在乡路上,两个小孩正兴致勃勃地玩儿弹珠,见贺老走来,不免有些陌生,一顽童便笑曰:“不知贵客何来?”贺老也笑曰:“吾乃本乡人。因离乡多年,在外做官,又喜又悲哉!”另一顽童曰:“悲之何处,喜之何处?”贺老曰:“悲之吾离乡多年,今日见乡,想起日夜思乡便催人泪下哉;喜之吾总算重返故乡,叶落归根,又见巨变之乡景,又闻熟悉之乡音,不亦乐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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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时候推10圈磨才准看1页书

全文共 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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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嗜好读小时候冒着家长惩罚的风险读书,甚至出力推磨换书看,推10圈磨才能获准看1页书。在访谈时,中央电视台主持人董倩问:“您不能推1圈磨就看1页书吗?”莫言大声说:“我愿意人家不愿意啊!”

莫言仍然记得读《青春之歌》的那一天,朋友只准他借书一天,不管看不看完,第二天必须还书。怎么办,他跑到一个草垛上躲了起来,放羊这个“本职”工作被放到了一边,羊儿饿的咩咩叫,他读得忘乎一切,气得母亲要打他。

就是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中,莫言读遍了周边10多个村庄的书籍。一天之内读完了的《青春之歌》,他至今记忆清晰,还记得书中的一些段落。回想以前,已经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莫言先生感慨:“那些回忆都变成了我宝贵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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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读一本好书读后感作文400字

全文共 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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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蒙古大草原中狼是有野心的;残忍的,但是在蒙古人心中狼是神圣的。

现在野牛成为了家牛,野猪成为了猪,狼成为了狗,野性完全消失除了在蒙古。

在读这本之前我一直都认为狼是狡猾的;永远不会懂得什么是爱心,什么是怜悯。可是我错了它们之所以没有爱心是因为它们懂得一句话: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它们之所以不懂得怜悯是因为狼从不会让敌人知道自己的另一面。

我一直都认为狼对自己的孩子不服责任。可是我又错了它们是那样的疼爱自己的孩子,它们愿意以自己的轻伤换对方的重伤,以自己的重伤换对方的生命。

它们有自己的尊严:别人给它们食物,它们从不会低下头,它们只会认为这是它自己捕捉的食物,绝不让步。

它们团结友爱:每次出去时都是一群一群的。

我知道了做人要有尊严,没了尊严的人原来是这么可怕。我知道了如果是一个集体我们一定要团结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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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介绍一本书的

全文共 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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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大家介绍一本,书的.名字是《五。三班的坏小子》,里面有肥猫、米老鼠、豆芽儿、兔巴哥。他们各有各的特点,我先说说肥猫吧。

肥猫,全名鲁云飞,体重是超重的,喜欢吃东西,举个例子吧,在《课堂不是饭堂》这一文中,肥猫早上要吃两个鸡蛋,两个中国式汉堡,喝两瓶牛奶,读到这儿时,我觉得很吃惊,“一个人吃这么多!?”第四节课还要吃鸡蛋和葱香牛肉饼,难怪他体重超重。

说完肥猫说米老鼠,米老鼠全名米奇,他的性格极其相似,个儿虽小但破坏性极强,在《米老鼠的馊主意

》中,肥猫被米老鼠害得请家长,米老鼠让一个卖棉花糖的中年男子冒充肥猫的舅舅,结果被严老师当场识破

,错上加错,还得肥猫一阵好打。

还有豆芽儿,他的全名是黄豆豆,他头大身子小,想象力十分丰富,他和他爸爸去了沙漠,他一下子成了新闻人物,大家都听他讲“沙漠奇遇记”,他站在桌子上,便有了表演成分,当然买足了关子,大家半信半疑

,“吹牛大王”从此戴在了豆芽儿的头上。

兔巴哥,全名战小欧,比兔子跑得还快,再加上他的小脑袋,大门牙,都叫他兔巴哥。每期运动会兔巴哥都是主力队员,他闭上眼睛跑,结果跑到了五。四班的道,得了第三名,还有一场400米,因为摔了一跟头,兔巴哥站起来就跑,可跑反了,兔巴哥超过了所有的选手,他获胜了!

话不多说,快去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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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推荐一本书年级500字

全文共 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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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如流水一般匆匆而逝,很多的记忆已随着日子的消失而褪色,但是有一件事,让我历历在目,感动不已。

那是一个黄昏,我放学后,愉快的地来到了店,轻轻地打开门,进到了书店里面,因为今天的天气好,所以人特别多。我小心翼翼的地钻进了人群,来到了昨天放那书的书架旁,找昨天没有看完的那本书。看了看,书已经不在昨天的那个位置了,我紧张极了,因为这本书只有两本,所以我生怕被别人买去。我把书店翻了个底朝天,就是没有那本我喜爱的书。

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滚落下来,急得不知所措,终于在一个离人群的一个偏僻的地方找到了那本书。

我刚要拿起那本书,突然,一只成年的手掌将我手里的书抢走了。我一肚子气坐在地上,人们都围了过来。此时,我像一个小偷被当场抓住了一样,我看了看周围的人,脸红了。我有气无力地说:“我只是一个渴望读书的穷书生而已。”我失望地走出了书店。店长说:“这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在太阳下,我像一只落汤鸡。

第二天,我去了很多家书店,可是就没有找到那本书。

我终于忍不住了,又去了那家书店,走了进去,我看了看,这里没有,那里没有,就连偏僻的书架上也没有。我失望地准备离开时,有个店员拿着我没看完的那本书走过来,递给了我。我高兴极了,我一口气把它读完了。

等我读完后,天已经快黑了,我走出了店门,来到了回家的路上。我突然想起了语文老师鼓励我们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了,也是读书长大了。”我觉得这几句话不对,该这样说:“你们是吃饭长大的,是读书长大,也是在爱里长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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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有关书的初三作文

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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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人间,我爱春天芬芳的花,爱夏天欢唱的鸟,爱秋天飘香的果,但我最爱的还是冬天那晶莹剔透的雪。

每当看着雪花纷纷扬扬地飘落,我心中总有一股说不出的愉悦与激动。那晶莹和洁白的雪,传说中每片雪花,都是一个精灵,带着上帝的祝福,飘飘扬扬,在这喧闹的城市显得纯洁而高贵。

银灰色的天空飘洒着雪,雪花飘飘,宛如银蝶翩翩起舞,一团团,一簇簇的雪,铺天盖地而来,天地白茫茫的一片,看不清房屋,看不清树木,看不清山头,看见的只是重重叠叠被扯碎的棉絮,大片大片的雪花,玲珑剔透,洁白如玉,婀娜秀逸的神韵,玉洁冰清的风采,优美多姿的精灵,如轻歌曼舞的天使,美丽的雪花在北风粗犷的乐曲中,笑嘻嘻地摆弄六角形的身体,乐呵呵地扭动纤细的腰肢,慢悠悠地整理着小巧的衣裙—————飘扬的雪花像鹅毛,像银星;上下起舞,像玉屑,似柳絮,煞是美丽,小雪花在快乐的舞步中渐渐长大。曾聆听到小雪花的吟唱。梦中的吟唱。不久她便在黎明之时伴着晨光。而来,是不是要展示那颇让她自豪的杰作。数不清的冰花霜锦,说不尽的银枝玉叶,看不厌的珊瑚琉璃,真可谓是“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啊,孩子们笑声追随着雪粒漫天飞舞,演绎了一出冰雪中纯真无邪的美丽童话,远望,飞雪弥漫,似烟非烟,似雾非雾,迷蒙一片。

雪虽然来得匆匆,去得匆匆,转眼即逝,但它那短暂而美妙的一生,却为人间带来了生活的不凡,平添了与众不同的神秘与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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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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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的是《绿山墙的安妮》。

我之所以喜欢它,就是因为安妮不怕困难,不怕吃苦。这本书让我学会了不要在困难面前低头。如果低头就会让自己走入迷途,一蹶不振,就像高尔基说过的名言一样:生活情况愈艰难,我愈感到自己更加坚强,甚至更聪明,所以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困难能使我们一蹶不振,也能使我们走向成功。而安妮就是一个不向困难低头的人。

安妮是一个孤女,生下来三个月,妈妈突然病死了。几个月后,他爸爸也死了。虽然她身世凄凉,但他并没有成为一个孤僻,内向,自暴自弃的小女孩儿!一对老妇人把她领养回家。这对老妇人家庭比较贫困。但是生活磨练了她,她没有被这不幸的遭遇所打倒。他凭着自己积极向上,拼搏奋斗的精神,考取了女王学校,还获得了学校里的奖学金。她凭着自己坚定的信念和不懈的努力,让自己的梦想出现了,这真是一个奇迹。

动人的故事,精彩的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由此我想到了自己,惭愧不已,在这次期中考试,我考试的分数跟我理想中的差了许多。而且这次期中考试,是我这几年中最差的一次。开始我想要放弃学习,但想起我的梦想和对奶奶许下的誓言。所以我决定要好好学习。不管是什么阻挡了我前进的步伐,我一定会一个个无情的消灭掉。

我一定要像安妮一样,不怕困难,信心百倍,坚持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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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有趣的书

全文共 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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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 刘皓雨

晚饭的时候,妈妈和爸爸在饭桌上等儿子,十秒后儿子没有来,妈妈叫爸爸去喊儿子。爸爸来到小明的房间,看见儿子趴在地上看呢,儿子根本不知道爸爸进来了。

爸爸拍了拍儿子的肩膀,对儿子说:“快去吃饭。”爸爸要看看是什么书吸引了不爱看书的儿子,哦,原来是《父与子》。

妈妈看见儿子来了,爸爸却没来,儿子和妈妈一直等他,饭都凉了,“儿子,快去看看你爸爸。”小明还没走到房间就听见爸爸哈哈大笑的声音,儿子打开了门,爸爸正趴在地上看那本书呢,儿子也跟着看入迷了。妈妈看儿子也没来,就气呼呼地去看看父子俩在干什么?

妈妈来儿子的房间,一开门看见父子俩头碰头地在看书,眼睛一眨不眨,看得津津有味,爸爸还叫着:“太精彩了!”

这本书真是引人入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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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回乡偶书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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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743年的深秋,长安城里,一个84岁高龄、两鬓霜花的.老人在衙门忙完了公事,正在院中小憩。秋风习习,落叶满地。一阵雁鸣,勾起了老人对家乡的思念。于是,他辞去了官职,决定告老还乡。

老人风餐露宿、日夜兼程,终于踏上了家乡的土地——越州永兴。此时已是初春,老人不禁放慢了脚步,欣赏路边的江南美景。野花遍地,绿树成荫,枝头还有黄莺在歌唱。老人一路兴致勃勃,一想到马上就能见到亲人们,笑得合不拢嘴。

他走近一个小山村,下了马,映入眼帘的是一幕幕既熟悉又有些陌生的画面:一间间矮小的茅草屋,一棵棵高大的刺槐树,一座座碧绿的小山丘,远处的镜湖依旧波光粼粼。他不禁想起了小时候:白天,他骑在黄牛上,去山坡上放牛,放完牛,便和小伙伴们一起捉迷藏,在湖里游泳,打水仗,捉鱼摸虾;晚上,他躺在床上,数着窗外的星星,听母亲讲那遥远的故事。他情不自禁地说:“这么多年了,家乡还是那个样子,还是那么温暖。”

“嘻嘻……”一阵笑声打破了老人的回忆。他抬头一看,一群乡村孩子正在竹林里做游戏。一个年龄稍大的小男孩来到老人身边,打量着这位白发苍苍的老人,笑着用纯粹的家乡话问道:“请问远方的客人,您从哪里来?”老人笑而不答,因为老人又陷入了对往事的回忆。

夜里,老人在自家的茅舍里,拿出纸笔,心中顿时有了灵感,挥笔写下了《回乡》这样的千古名句: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离别家乡岁月多,近来人事半消磨。

惟有门前镜湖水,春风不改旧时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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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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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离开了,如同离开空气一样不能生活。”――科罗廖夫。这是我喜欢的一句名言。或许,对于不爱读书人来说似乎有点夸张,但是我觉得它是真正的反映出爱书者的心声。因为书是知识的海洋。在知识的海洋中,我贪婪的遨游在其中。在书中我不仅获得了很多的快乐,更增长了无穷的知识。

每当我一有空就来到了书店,我贪婪地读着书,如同一只饥饿的小羊闯进芳草嫩绿的草地。

书中讲述了太多有趣的东西了,我不知道自己是否真正理解了,但我非常明确地感受到:书带给我进一步的思想,我又向前迈了一大步。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翻开的乐趣也越来越多了。那悲哀的,那喜悦的,通通牵动着我的思绪,教给我做人的道理告诉我有个伟人叫鲁迅让我知道中国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若是不看书,恐怕这世界上将会有千千万万个枯燥的人吧!那他们将面临一个模糊的人生,只知日起夜睡,辜负了上天给予的一颗需要充实的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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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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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无,百事荒芜。我读过很多书,可我最喜欢的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代表作《狼王梦》。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在狂风暴雨中生下了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可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疏忽冻死在了暴风雨中。紫岚自从丈夫黑桑死后始终有一个希望,就是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但残酷的事实让它大失所望,长子黑仔被金雕叼走吃掉;次紫蓝魂儿,勇猛无比,一次被捕兽夹夹住,紫岚求救未果把它咬死,三子双毛,从小懦弱,后经紫岚和紫岚女儿媚媚一起侮辱它,它狼的本性终于爆发,但在狼王争夺战中再次懦弱,被狼群咬死。紫岚为了让自己的狼孙夺得王位,与原先吃掉黑仔的,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中有许多人物,我最喜欢主人公紫岚,它为了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它付出了很多,培养双毛时,一条腿被摔折,身上也伤痕累累,使它提前步入老年。被女儿媚媚逐出家门。还和准备吃掉媚媚孩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最令我感动的情节是蓝魂儿被捕兽夹住,紫岚把牙齿咬掉了几颗,都没有把蓝魂儿救出,最后为了不让猎人抓住,它狠心把蓝魂儿咬死,拖出来将他埋了。

以后我要阅读更多的名著,让自己汲取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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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推荐的一本书学生作文

全文共 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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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完了《好妈妈胜过好老师》这本。虽然这本书不是我这个年龄段该看的书,但又没有说不能看,不是这个阶段的书。

这本书真的超好看。翻开首先看到的是目录,一共三页,分几章几篇。正文一共三百五十六页,作者是尹建莉,这本书也是作者十六年的教子笔记。作者这本书准备了至少有十几年,家长大可放心的去看,而且北京大学教授钱理群先生和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朱旭东先生也推荐过这本书,作者当然是一位好妈妈,也是一位好老师。

这本书的每一篇都是关于家长和孩子之间的关系的。从中我体会到家长的一句话或一个习惯都会影响孩子的一生。

如果你觉得不好或无法帮助你,也希望你可以推荐给朋友或亲戚,可能对他们有用。

如果你的孩子看到了,并且很喜欢,那我想你要反思一下您的孩子为什么这么喜欢这本书。如果孩子喜欢的话,我想他一定喜欢这一系列的书——《淘气包马小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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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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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极普通的字,全世界的人每天都与它打交道。从牙牙学语一直到今天,我也如此。我与书的故事可谓是源远流长呀!

三四岁时,妈妈为我念的第一本书是《安徒生童话》,那时,我什么都不懂,只是用那双天真的小眼睛,静静地注视着妈妈的嘴,倾听着文中的故事,心中有诸多的疑问和好奇,不知怎么发问。

五六岁时,我有了独立意思,自己捧起漫画书《爆笑校园》,认真看了起来。那一组组小小的漫画,使我发笑,让我每天看得失魂落魄。

八九岁时,我已经知道“凡读无益之书,皆是玩物丧志。”,我要感谢王豫,是他的话引导我读有益的,让我没有误入歧途。我放下了那搞笑的《爆笑校园》,手中捧着名家名著,徜徉在知识的海洋中,尽情享受书的熏陶。渐渐地,渐渐地,我对书从好感到痴迷,我们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最近,我被不老泉系列的《真正的贼》迷住了。记得那个夜深人静的夜晚,我无意间拿起了它,却不知道已是夜里十点了,我看得越来越起劲,连妈妈劝我睡觉都成了耳边风。我看完,已是十一点半了。虽然睡晚了,但是我从书中明白了:有错误就要站出来,不能因为关系到自己的利益就去冤枉别人,我要做个有担当的人。

书是知心朋友,它会带你走向人生中成功的道路。如果你还没有和它交上朋友,就赶紧动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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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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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使人快乐。读书能让人学到更多知识,读书还可以陶冶情操,是人的内心得到充实。我喜欢读书,在书中我可以自由飞翔,飞向远方。我最喜欢读的书是《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是这本书两个小主人公的姓名。这本书主要写了葵花的爸爸是一位艺术家,经常要下乡。而葵花没有母亲,只能由爸爸带着她。但是有一天,爸爸在写生时失踪了,眼看着葵花成了孤儿,这是有一家人要收养葵花,那一家人只有一个小孩子青铜,而青铜却是一个聋哑人,葵花在这家生活的很幸福,可这样的生活没能够持续多久,城里的人要将葵花带回城中。

在这本书中,我最欣赏的是葵花,他不顾自己的安危一个人去江南菜银杏果,一个人离开家半个多月,后又乘船回到家乡,听到奶奶的死后无比难过,几乎绝望的她只好又回到家中。还有一次,葵花一个人去找父亲,但并未找回,心中一直很难过。但她从来不找任何人诉苦,也从来不抱怨任何人,从来不抱怨命运的不公。葵花很懂事,他从来不给别人添麻烦,她把困难和挫折都默默的埋在心底,让幼小的心灵过早的承担着不该属于她这个年龄的人的痛苦。对于葵花的很多优点,我就不一一介绍了。我们应该向葵花学习,遇到困难和问题自行处理,不给他人添麻烦。

我喜欢《青铜葵花》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可以给人勇气,使人增添力量,增加自信。这本书启示我们,遇事要大胆,勇敢地面对现实生活,不怕困难,无所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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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我和书的故事

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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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特别喜欢看书,记得那次在图书馆发生这样一件事。

星期天,我和妈妈去图书馆看书,十分开心。心里想:“这次我可以在书中学到许多知识”。一进图书馆,我就被各种各样的书吸引了,我自言自语地说:“这有这么多的书,我可以看个够”有儿童区和成人区,我在儿童区选了一本书叫《木偶奇遇记》,首先我找了一个地方坐下,打开书开始津津有味地读。我把书放在腿上,手小心地打开书,边看边说:“太精彩了,写的真棒”。我心里想:这本书写的真好,我要把这本书买回家继续看。突然,我发现有一个字不认识,我就找来一本字典。“找到了!”妈妈吓了一大跳。我说:“没事没事,我只是太激动了,”回家后,我十分想这本书,真想快到下一个星期天。我开始找钱,这本书要23.5元,可我只有5元钱,怎么办呢?有了,我可以给妈妈干活,回家后,我先完学校作业,就开始做家务,我先扫地,有了3元,钱,再拖地,又有2元,有10元了。下面就是洗碗又有了10元。怎么办,可以卖废品,我找好后,就可以有3.5元了。终于,我等到了星期天,我双手握着钱。高兴地来到了图书馆,等书买到了,我高兴地握着那本书,回家了。回到家,我什么也不做,只看这本《木偶奇遇记》。从中午看到下午3点,我终于看完这本书。

这本书是我用自己的劳动换来的,要好好保护这本书。那次为了完善图书角,我心里很不高兴,但还是拿出了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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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与书为友五年级

全文共 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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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们,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处处都要用到,但是,在我们班,又有几个同学认认真真的读这些书呢?

那么就让我来为大家讲述一下我阅读书的经历吧。当我在上一年级的时候,不管是走路、还是上厕所的时候,我都不会忘记要把书拿上看。

有一次,我到图书馆借了——《安徒生童话》拿回家里看,爸爸就说:好儿子,你真不愧是书迷啊,我笑眯眯地说:哎哟,老爸,你不嫌害羞,人家可好害羞的啦,爸爸说:好,我以后放低调一点总行了吧,我说:这还差不多。

还有一次,我又到图书馆借了一本书,刚回到家里,我就躺在我的床上看书。看了一会儿,妈妈就叫我说:快过来吃饭,我说:哦,马上就来了。我看着看着,一个小时过去了,妈妈走进我的房间大声的对我说:你到底吃饭不吃?妈妈刚说完,我的眼泪就掉了下来,妈妈问我说:不是你的错,而是这本书太感人了,我刚说完,妈妈就哈哈大笑。

这就是我,与书为友的我。我猜,现在大家一定会喜欢看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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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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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本好,就像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一本书——《陶奇的暑期日记》。

这本书的作者是中国现代女作家冰心,原名谢婉莹。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陶奇的小姑娘,用老师给的日记本,记录了她两个月暑假所发生的事情。日日多姿多彩,篇篇有滋有味。她从此养成了爱写日记的好习惯,作文水平也在提升……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主人公陶奇。陶奇有个妹妹叫小秋,她比陶奇小很多,才五六岁。有一次,小秋到陶奇家住几天,陶奇十分喜欢她,总是把最好的东西都留给站秋。小秋生日那天,陶奇的妈妈拉着小秋的妈妈去看电影,可是小秋的妈妈不放心小秋,陶奇的妈妈就把小秋安排给陶奇,拉着拽着小秋的妈妈走了。陶奇想让小秋过个快乐的生日,带了一些钱,拉着小秋去街上买吃的。陶奇带着表妹来到北京的小吃街买了烤串,煎饼等一些东西。她们姐妹俩吃着吃着,忽然天空中砸下几滴豆大的雨点。接着,那些雨越来越密集,下起倾盆大雨来。陶奇担心小秋淋坏了,就脱下外衣,给小秋罩在头上,急急忙忙跑回了家。到了家中,小秋的妈妈见小秋林成了这样,急坏了,马上给小秋洗了一个热水澡,陶奇在门外等着,冻得直打哆嗦。不久,陶奇就发烧感冒了。但陶奇在那几天依然坚持写日记,只是简短了一些。我钦佩她的毅力。

陶奇为了让小秋过个快乐的生日,不顾自己被淋湿,毅然把自己的外套罩在了小秋的身上,这个举动令我十分感动!

听了我的简述,你是不是也很想看看这本书?赶快找来看一看,一定会让你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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