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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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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的书,会让人终身受益。《爱丽丝梦游仙境记》描述了一个勇敢善良、天真可爱的小姑娘,也告诉了我们女孩子就不一定胆小脆弱。

故事的主人公是名叫爱丽丝的女孩,故事描写了爱丽丝在她的梦境中,为了追赶一只揣着怀表、会说话的兔子,掉进了一个兔子洞,坠入了神奇的世界。世界里,喝口水能缩老鼠般大小,吃块蛋糕又会变成巨人,她而遇到了许多不同的人和动物,比如:渡渡鸟、鹰头狮、睡鼠、风帽匠,还有丑陋的公爵夫人等。爱丽丝在这样一个奇怪的世界中,运用自己的智慧与一切斗智斗勇。

爱丽丝的确很善良,也十分勇敢。在王后的槌求场中,当王后要砍园丁的脑袋时,爱丽丝毫不犹豫地保护了他们,这时我对她的勇气敬佩不已。

在经历过一系列奇怪的事情后,和王后发生了冲突,危难之中她被惊醒了,却发现自己依旧躺在姐姐的怀里。

爱丽丝的勇敢与机智深深感人了我,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像爱丽丝那样,遇到困难不逃避,勇于面对,积极寻找解决问题方法,成为一个乐观向上、自信坚强的人。

故事虽然只是一个梦,并不真实,但爱丽丝的心却是真实的。愿我们每一个人都永葆心中的真善美,愿我们的世界温暖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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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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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只叫“紫岚”的狼,已经快生宝宝了。以前他的愿望就是自己的老公能当上狼王,可它的愿望破灭了,因为紫岚的老公不久便死了,所以他又把希望放在即将出生的孩子身上。

紫岚产下五只狼宝宝,因为它几天没吃什么东西所以没有奶水,这样下去五只狼宝宝都得饿死,这时,他看到身体很虚弱,几乎活不成的老五,于是,它就狠下心来把老五吃了。这样,它就有足够的奶水喂其它孩子吃了,还给它们起了名字:老大叫黑仔,老二叫蓝魂,老三叫双毛,老四叫媚媚。紫岚把当狼王的梦想先放到黑仔身上,因为黑仔勇敢,机智,但有一天黑仔正在玩耍时被一只金雕叼走了。于是,它有培养蓝魂儿。蓝魂儿有勇无谋,有一次上当被捕兽夹夹住,后来也死了。紫岚又把希望放在老三双毛身上,起初双毛比较懦弱,胆小,紫岚就用激将法,经常让双毛寻找猎物但不让它吃,一次又一次的让恼怒,目的是把它培养的强壮,勇敢。在与狼王的决斗中,双毛表现得很好,就在快要赢的时候,它犹豫了一下,结果狼王发出吼叫,狼群跑过来一块咬死了双毛。只剩下媚媚了,紫岚又给它找一个勇敢,优秀的老公,为了让它的孩子更优秀,实现它的“狼王梦”······

紫岚一次又一次的梦想,一次又一次的破灭,但只要心中有梦想,我相信总有一天会实现;就像我们,心中如果没有梦想和目标,永远都没有实现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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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父与子读书笔记 植浩钧

全文共 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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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和爸爸一起读了一本书,叫做《父与子》。这本书的俩位主人公经常搞一些搞笑的动作,或者弄一些有趣的事情。

我记得看到有一页是这样记述的。有一次,父与子两人准备出海游玩,他们的男保姆把他们的行李搬上船,然后他们也跟了上船,船开了,船很快就开到了海中央,父与子两人到船尾看一看后面的风景。突然,父与子两人看见有一只手在海里,他们以为是一个人,就立刻跳下海里救人,可是那个不是人,而是一块木块,手背上写着“向前”这两个字,他们两个坐上了那根木条,就眼睁睁看着船远去,慢慢的就飘到了一个荒岛上。

通过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遇到突发事情的时候,要了解清楚状况,以及周围的环境,如果不想清楚,就会造成不堪设想的后果,就会像父与子一样。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好都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理清头绪再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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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1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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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十分钟爱的一本书,虽然书中面写的年代已经远去,可能我永远也无法想象那个年代的事,但是这本书却给了我很多的感触。《家》也是巴金杰出的作品之一,以五四户外浪潮波及到的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描述了高公馆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的没落分化过程,揭露了封建专制的腐朽本质,控诉了封建家族制度、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罪恶,颂赞青年一代的反抗斗争精神。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段,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好处的文学形象。书中人物不下七十个,既有专横、衰老、腐朽的封建家族最高统治者、封建家长只代表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和刽子手冯乐山,腐化堕落的败家子克定,狡猾贪婪的克安等等统治阶层的形形色色人物;又有封建道德和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如敢于以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鸣凤,温顺善良地吞咽着旧礼教俄国的小姐梅,善良厚道柔情的长孙媳瑞珏等等;以及接收新思潮影响、向往自由平等、大胆争取个性开放、敢于反抗封建统治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醒者和叛逆者的形象。

还有一个重要的人物觉新,他虽然理解过五四新思潮的激荡,但是处于“长房长孙”特殊地位,深受封建伦理纲常个性是“孝”道的熏染,铸成他委婉求全的懦弱型顺从的性格;他既同情支持弟妹们反封建的抗争,有屈从于封建势力的压力,维系着封建统治的权威。这些人物都写得血肉饱满,个性鲜明,富有深刻的历史内涵和阔大的现实包容。

在这个家里发生的故事也让人感觉到气愤与悲哀。第一个杯具发生在鸣凤身上。已经六十岁的冯老太爷要在高公馆的丫头中选一个去给他当小老婆,而这个灾难恰恰降临在十六岁的鸣凤头上。鸣凤和觉慧之间有一段感情,但是正因两人一个是婢女,一个是少爷,身份悬殊,才导致这段纯洁的感情别成了一个杯具。刚烈的鸣凤在他新婚前夜跳湖自尽。梅的命运更加悲惨,她死得比鸣凤懦弱多了。梅是觉新的表妹,他们二人之间也曾有过感情,本来两家都同意结婚了,却又正因二人的八字不合而不得不散。觉新娶了李家的瑞珏,重新获得了感情;而梅也另嫁他人,却当了寡妇,又回了娘家。两人依然对对方念念不忘。之后没得了肺病,却正因父亲守旧,不肯看西医,耽误了治疗,最后她怀着遗憾,软弱的死去。高老太爷的身体也是一天不如一天,快要走到了性命的尽头,医药已经不起作用了,在陈姨太的提议下,人们开始求助于封建迷信。

最开始找道士在大厅里做法念咒,深夜陈姨太又在天井里拜菩萨。之后克明、克安、克定三兄弟又祭天。最后居然找巫师到家里来捉鬼,把老太爷吓得够呛,陈姨太等人被觉慧说了一番后羞愧地散了。又过一天,老太爷死了,临死之前他醒悟了,同意觉慧等年轻人接收新思想了,但是已经太迟了。死得最令人悲愤的就是瑞珏了。老太爷死后,封建的思想不但没有消失,反而更严重了。葬礼就办得充满封建色彩,这还不够,长孙媳瑞珏生产的日子近了,太太们说长辈的灵柩停在家里,家里有人生产就会有“血光之灾”。因此按照封建理念,瑞珏不得不搬到城外去住。之后瑞珏难产,却不能与觉新相见,她在生下一个儿子之后,含恨离开人世。

这是四个杯具,虽然发生在了几个完全不一样的人的身上,但是却都揭露了封建统治的罪恶。梅和瑞珏都是觉新以前爱过的女生,而她们也都是封建主义的悲哀,她们同觉新一样,太软弱了,对于别人说的,哪怕自我知道是错的,也要把痛苦埋在自我心里,只会服从,不会反抗,他们的所谓“作揖主义”哲学纯粹是给在封建社会白白做出牺牲。高老太爷在临死之前能够醒悟也称得上是一种庆幸吧,但是他醒悟地太迟了,没有任何的好处和价值,根本不能给这个家庭,这个社会带来丝毫的改变。而鸣凤,她与常人不一样,她性格刚烈,虽然她的死也是白白牺牲,根本不会引起任何人(封建主义)的任何注意,但是她宁死也不屈服于封建主义,至少她死得不窝囊。总之,封建社会给人们的痛苦远不只这些,因此年轻人才要推翻这个社会,让人们看到新社会、新生活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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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8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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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辛酸处,荒.唐愈可悲。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随着宝玉了却尘缘,红楼一梦终于归结。也许是由于阅历过浅,在这一部绵长细腻的经典面前,我竟有些哑言,如同涓涓细流无意间初入大海,《红楼梦》那高不可攀的艺术性与思想性,即便是在世界文学作品中,也理应。

若是把《红楼梦》单纯地当作爱情悲剧来读,未免低估了其中的内涵。宝黛的爱情悲剧,固然反映了封建时代的专制和那时有情人难成眷属的无奈、痛苦,我们可以将其理解为曹雪芹对封建制度的抨击。而贾府上上下下所有的人物,是否都可以代表封建时代某些典型的人物?贾府的兴衰史,是否又可来影射中国整个封建社会的兴盛与衰亡?当然,这都是一些宏观的角度。就个人而言,贾府的命运是否也就是曹雪芹及其家族的命运?他思想的先进,又未尝不是隐含着对功名未就的抱怨?

这些的确是读过《红楼梦》之后应有的共识,但从那些华美传神的文字背后,我读出的则大多是曹雪芹对后人的谆谆教诲。

每每读到贾府丰裕的家产,诸如黄金几千两,白银几千两,绸缎多少匹,总会隐隐担心,如此富贵的家族到底能不能成功地延续下去,毕竟“富不过三代”的定律似乎很少被打破。果不其然,贾府中鲜见勤奋的身影,大多是笙歌不断,鼓乐不休,结果难逃败落凋敝的命运。这不免为我们敲响了警钟:由简入奢易,由奢入简难。另一个生动的例子,就是曾经活跃于历史风烟中的那一群五陵少年。他们多是皇亲国戚的后代,大富大贵,衣食无忧,不必考虑学业,不必操劳生计,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让他们变得百无聊赖。为了打发难以消磨的时光,他们互相攀比,互相炫富,为非作歹,花天酒地,结果如何?终被世人遗弃,被历史遗忘。

字里行间,他仿佛在对我们说,一切繁华都是红楼一梦,何苦为儿女情长苦苦纠缠,何苦为人情世故操劳奔波,何苦为琐屑小事争执不休,何苦为追求金钱呕心沥血,何苦徒增无尽烦恼。心安即是归处。

虽然《红楼梦》只是一部文学作品,但它真是把“人”写绝了:人的美好,人的智慧,人的劣性,人的悲哀。读这样的作品,我们便懂得了自己,懂得了我们的家庭。向曹雪芹先生致敬,正因有了他,荣辱兴衰、人性冷暖尽收眼底。向那些努力修行品德的志士致敬,英雄造时势,唯愿不再是个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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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最新《鲁滨孙漂流记》初中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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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是英国的着名作家笛福的代表作。我感觉这本书编得非常精细,书中配有精美的插图和简介,生辟字还标注着拼音和解释,让我的阅读变得更加从容和畅快!

书中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让我真正感受到了什么是坚持和坚强:鲁滨孙的父亲一直希望他学习法律,因为那样的话,他就能过上富裕而幸福的生活。可是鲁滨孙却一心向往航海探险,父亲的意见、母亲的恳求、朋友的劝告都没能阻止住他对出海远洋的坚持!

但鲁滨孙也为自己的坚持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他万万没想到自己会独自一人漂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好在他没有气馁,他自己一个人建住所、制器皿、驯野兽、耕土地,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不但解决了自己的温饱,还渐渐过上了舒适的生活;他不仅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坚强打跑了野人,还救了一个俘虏,并教给他说话、做事,成为了自己的忠实奴仆,鲁滨孙给他取名叫星期五。他凭借自己的勤劳和智慧在荒岛上建立了自己的物质和精神王国。就这样,鲁滨孙在孤岛上坚持了二十八年两个月零十九天后才得以有机会重返家乡!

读完这本书,我常常想:读这本书前,假如我是鲁滨孙,独自一人漂到一个荒岛上,我会像他那样勇敢吗?不,我从小就没有那份胆量。如果我是他,我会像他那样在遭遇了第一场海上风暴后再次选择远航吗?不,我也不会,我没有勇气再去接受那种困难、挫折和生死体验!我更不会像他那样在遇到野人杀自己的同伴时挺身而出,勇敢解救,我宁可躲得远远的,祈祷他们永远不要发现我!

可是读完这本书后,鲁滨孙的坚持、坚强、勤劳、勇敢和智慧深深打动了我也影响了我:我感觉现在的自己比以前胆量大了很多,也变得比以前自信了很多,遇到困难和挫折时,我会用鲁滨孙的坚强和智慧激励自己,不再像以前那样只是一味的垂头丧气和逃避,而是努力想办法去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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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父与子》读书笔记 杨学商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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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父与子》这本书,我发现父与子在生活中发生的每一件事情都是那么的有趣,而且每一个故事都告诉我们一个道理。

最搞笑的要数家中的游艺演出了,家中的游艺演出画的是父亲带着一个帽子在沙发上抽雪茄,喷出的烟圈慢慢的扩大,而儿子就跳过烟圈。这个好笑的故事告诉我们吸烟有害健康。

最能体现父亲爱儿子的是踢错球,踢错球画的是父亲和儿子正在踢球,而足球一不小心掉到了下水管道里面,父亲便爬下去拿皮球,过了一会儿,在旁边等候的儿子看到了一个圆圆的球体,以为是足球,便踢了一下,但儿子踢的那个“球”竟然是父亲的头(父亲是光头),父亲拿球上来的时候,儿子“嘤嘤”哭了起来,父亲并不责怪儿子,和他一起回家去。并不要责怪儿子,他也不是故意的。

最能体现父亲爱儿子的是爱子无畏,这篇漫画说的是一个人拿着枪去银行抢劫,撞到了儿子,儿子哭着回家跟父亲说,父亲立刻去银行把那个人揍了一顿,银行里的人一片欢呼。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好人好事往往是在不经意间。

……

这个光头爸爸和刺猬头儿子,带给了我们很多的快乐,也带给我们很多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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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父亲的病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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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阅读《父亲的病》这篇文章,我体会到封建迷信对旧中国封建社会造成的巨大危害。文中父亲悲惨地病故便是这颗罪恶的种子迅猛生长而结出的苦涩果实。

那些所谓的名医,所开的药方的药引子都是如此讲究,同名医们一样--排场大。然而,一个个愚昧的中国人救人过于心切,以至于不多思考就毫不犹豫地为寻“珍贵”的药引子忙里忙外,不惜拼了性命。父亲的病读后感我倒是佩服名医们的口才,将人们驯化得服服帖帖。为开脱而编造的种.种理由似乎是那么完美、漂亮,一次又一次“瞒天过海”。他们总是坚信停滞不前的中医能治百病,远远超过西医,不肯取长补短,或是不断探索、创新。只是将中医与自欺欺人的神鬼传说相结合,宛如讲述着一段绝世传奇,那样引人入胜。

当时的中国孝子,由于封建传统思想的熏陶,即使对名医的话将信将疑,也未曾想到过请西医来救治。而宁愿怀揣着疑虑疯狂寻药引、看着一碗碗“良药”下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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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活着》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1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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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生活,对于人生,千古年来无数哲人智者发表过无数精辟的语论。滚滚长江东流水,许多流过了,淡了。而在生命的长河当中,必须有些东西是留下来了的。每一个都有权利改变他的人生,或苦或甜。或许在一般人看来福贵的一生是苦不堪言,而他的从容与恬然改变了我的看法。有尽头的是人生,而生活是没尽头的。这就是活着的。他给予了我生活的另一种新的看法。

《活着》通过“我”一个收集民谣的年轻人与“福贵”,一位经历过穷困潦倒,生离死别的老人的谈话,道出了主人公“福贵”历尽沧桑的人生故事。故事以描写老人神态动作,以及周边的环境为过渡连接,一个感性的故事倾泻而出。我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来形容福贵的一生。在我看来是悲喜交接,沉郁淡忘,最后平淡而终的。生于富贵之家,吃喝玩乐赌嫖无所不做。把百亩良田的家业输掉,从此一败涂地。躲过铲除大地主,战事的厄运。勤勤谨谨,有懂事的儿女一双,温柔贤淑的妻子,困窘也算其乐融融。而命运之神并没有因此降临。一家六口人,前后相继地死去。家珍得软骨症而死,有庆因被过量抽血而死,凤霞难产而死,二喜辛苦劳作意外死在岗位上,而最让人揪心的是福贵抱有唯一希望的外孙,因吃太多的黄豆而撑死了。最后我们看到的陪伴福贵的只有一头跟他一样老,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的老牛。

诚然福贵是一个再平凡不过的人,但我不得不为他活着的勇气,活着的坚强致敬。他用他的一生告诉我们什么是生活。一个老人活了大半辈子,亲手埋葬了他挚爱的每一位亲人,然后剩下他自己。每个人都有属于他自己的伤痛,而他却可以如此平淡的讲叙他一辈子的故事。陶醉于故事中,像回味着他的一生。那是属于他独特的一生,就算是悲痛也是珍贵的难忘的回忆。他不介意别人知道他的伤痛,因为在他看来那过去的一切都已化为可以美丽的传说。淡淡回味,那就是他无悔的一生。在他挚爱的亲人活着的时候,他深深地爱着他们,他们用他生命的全部,努力着,奋斗着,为了生存,为了他的亲人更好地生活。他没有干过滔天的坏事,甚至小恶也不曾多犯。他不奢求荣华富贵,只求一家人平平安安,永远在一起。命运弄人,他最终没有完成他这一生唯一的愿望。在所有人离他而去以后,或许他的人生不再有什么意义。颓废,绝望这些名词此刻用在他身上再恰当不过。然而,他并没有选择逃避人生,他活着,安然恬静地活着。不为什么,只为好好珍惜上天让他在世上活着的每一天。主人公大悲大喜过后淡然让人肃然起敬。

在我看来,“活着”是那么一个简朴是在而又深沉的词语。特别在我经历过亲人的离逝,看多了离合聚散后。当上帝赋予我们生命时,我们尚不知道何为活着。到我们渐渐成长,我们甚至一度迷糊,轻言生死,不知道为何而活着。而更多的,直到我们死的那天我们也不曾清楚活着为何。不管是浑浑噩噩,还是意气风发,为生活而活着,为自己而活着,为希望而活着。活着很好。死或许可以摆脱一切的痛苦。而只有活着才能真正地体会生活。只有活着才能欣赏初升太阳的美丽。活着是一根连着希望的线。千丝万缕的神经星罗密布,敏感的感知着这世界的苦与乐。而这也就是人生,也便是生活,可以痛并着快乐着。

生活中有太多的烦恼,然而也很玄妙。在我们呼吸着的每一刻都有无数的生命消逝,同时也有无数新的生命诞生。在如此竞争激烈的社会,有人说人生就是一场赌博,赢者为王,败者为寇。尔虞我诈不在话下,为成败甚至是情感一时小事放弃生命人不乏其数。然我相信到经历了更多以后,最终会有人知道,人生世上,输赢不是长久的,只有活着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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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活着》的读书笔记集锦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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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这本小说,被老年福贵的豁达所感动,他经历了多少的事才能说出那一个下午的故事?

还有一种感觉,小说里的第一人称,那个“乡间收集民间歌谣”的小伙,一整个下午倾听福贵的故事。我怎么觉得他身上有我的人格,局外人。我们都是别人故事的旁观者,他可以一个下午听完福贵大半辈子的故事,我可以一个小时20分看完这本小说,再花同样的时间写“书评”(我的写作能力肯定是写不出书评的,虽然是同样的时间,可看小说是全神贯注地,写感受时却是翻翻书,整理书库)。这本书给我的感受跟那本《斯通纳》很像,可两本小说的主角的从小到大的家境是相反的。福贵从少爷变成穷人,被拉入伍,亲人都先他而去,都由他埋葬。而斯通纳从泥土的乡村里出来到大学里当教授(助理教授),有一个情人,从贫穷到中产,他得癌症去世。

这两本书看起来是截然不同的,但两本书的时间段都是从青年到暮年。当然除此之外没有什么特别的共同点,可我觉得两个人都够复杂,福贵是经历复杂,而斯通纳(斯通纳这个人复杂吗?)我竟拿不出一段话来形容他的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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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灰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2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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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晚上,我在睡觉前读了一个故事叫《灰姑娘》,读后我睡不着觉,一向想着故事中的灰姑娘的模样,灰姑娘小时候过得个性幸福、快乐。每一天有漂亮的衣裳穿,之后,灰姑娘的妈妈去世了,她再也穿不上好看的衣服。继母赶她到厨房里,小姑娘天不亮就起床,担水、生火、做饭、洗衣,还要忍受两个姐姐对她的冷漠和侮辱,看起来可怜极了……

之后,灰姑娘遇上了王子,重新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故事中最美丽的是灰姑娘。

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了外表美丽不是正真的美丽,心灵美才是真正的美!心灵美最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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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西游记初中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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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假期,我又重读了四大名著中的一本,名字叫《西游记》。以前我读过这本书,可我依然对这本书感兴趣,百读不厌。而且每次读这本书都会有不同的感受。

以前我最喜欢孙悟空,他会七十二变,他会翻筋斗云,他武艺高强,他嫉恶如仇。我还喜欢沙和尚,他敦厚老实,任劳任怨,忠心耿耿。我最不喜欢猪八戒,他好吃懒做,胆小如鼠,禁不住诱惑。我也不太喜欢唐僧,一看到他就让我想起学校里的老师,每天唠唠叨叨,没完没了。

这次重读《西游记》我有了不同的想法:我有点理解唐僧的举动了。唐僧本就是一个虔诚的和尚,他自律,有坚定的信仰,可无奈收了三个性格迥异的徒弟。作为师父的他,徒儿有毛病不能不管,可他又确实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所以他除了言传身教,只有不停地唠叨。大概他也坚信滴水石穿的道理,也正是这一路的奔波加上一路的唠叨,让顽皮骄傲的石猴,好吃懒做的八戒,终于坚持到达西天求得正果。

重读《西游记》让我体会到老师的不易,唐僧只有三个徒弟就让他伤透脑筋,我们的老师每天面对三十几个学生该是怎样的不易。都说八十一难多么的难,我们的老师一学期不知要解多少危难,学习上的,身体上的,师生关系上的,包括与家长之间的各种问题。唐僧不好做,老师更难当。以后,我想我该好好学习,少犯错误,让老师轻松些。

名著就是名著,让人百读不厌。每次阅读都有新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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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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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一本叫《狼王梦》的书,读后让我的心情久久不能静。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一个母狼紫岚有一个心愿是:想把自己的子孙培育成狼王,可是它的子孙却一个一个死去了,最后让她的一个女儿替她完成了自己的心愿,但是紫岚为了保护狼孙的安全和生命与金雕同归于尽。

一个个扣人心弦的情节,不禁让我感受到紫岚那种无私的母爱,也让我想起生活中母亲对我们的爱。

我们每天早上都要很早起床,妈妈每天都会在凌晨4、5点起床给我们准备丰富而又有营养的早餐,妈妈的那一圈比一圈深的黑眼圈蕴含了妈妈对孩子无私的爱,在我们做作业的时候,妈妈总会帮我们打扫卫生,每一次次的辛苦和疲惫使她的手都长了老茧。每次我们考试考得不好的时候,她会为我们操心,对我们进行深深的教诲,开导和鼓励我们,她满头泊银发,这不正是妈妈对我们的爱吗?有的同学听到妈妈在教育他时,他们会嫌自己的妈妈唠叨,要知道这正是妈妈对自己孩子深沉的爱啊!

从今以后,要自己动手,不要再做“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小皇帝,我们一定要努力学习,学好知识,长大后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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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与感悟

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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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两万里》的作者是儒勒·凡尔纳,咳咳,一听便是很有深度的作者。

文章一开头以一只类似于鲸鱼的“怪兽”为开头,使得坐船的人群人心惶惶。然而主人公阿龙纳斯教授却不惧危险。要将谜底揭开,忠心的仆人康塞尔也一直伴随左右。后来船还是被撞翻了,阿龙纳斯教授和康塞尔被一位不明国籍的尼摩船长所救,在船上,教授先生完成了他的研究,并增长了学识,还认识了一位擅长捕鱼的加拿大人。后来阿龙纳斯先生,康塞尔和加拿大人,决定逃出这艘船——鹦鹉螺号,谁知遭遇险境,还好三人成功逃出。

对于文中的人物使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尼摩船长。他和他的船员都充满着神秘的气息。文章到最后还是没有交代尼摩船长来自哪一个国家,为什么对军舰有着如此深的仇恨。宁可自我毁亡。但是文尾对于尼摩船长看着那照片的表情,让人不得不相信,这位表面冷酷无情,无血无肉的冷酷船长,在深深的心底还是有着赤子般的跳动的心。

文章通过主人公阿龙纳斯教授,康塞尔以及加拿大人向我们显示了人们反压迫的力量,那是一种骇人的力量,我个人觉得文章通过加拿大人间接性的告诉了我们这种反压迫的力量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于人们对于爱的渴望,对于家人的思念,对于爱的尊重与信仰。但是我觉得作者也不忘揭示下自私的想法,记得文中这样写到过:加拿大人想这么多的珍珠,无法带到陆地上,而是在海中,那要他们有什么用?

同是海底那美丽的“奇观”,也同时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文章以阿龙纳斯教授的视角,在探索着神秘的海底。有巨大的乌贼,神奇的海底猎场,等等等等。海底是一个神秘而又诱人的奇境,但是它又无不散发着危险的气息,警告人们不许轻易接近它。

《海底两万里》在向我们介绍海洋的时候也在告诉人们这其中的个中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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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初中读书笔记小王子

全文共 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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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这部童话,最有印象的是“它是一本给成人看的儿童书籍”,“在他富有诗意的淡淡的哀愁中蕴含着一整套的哲学思想”。这本给成人看的儿童童话包含着象征意义,这些象征看上去既明确又隐晦,因此就格外的美。我不知道这部阅读率仅次于圣经的童话,它的魅力究竟在哪里。于是,我的手中有了这本书。

说实话,我开始读的时候,并没觉得它怎么的吸引人。但是,有一天我清晨醒来,突然脑海里有一个小小的金黄色头发的小人,用他细小的声音说:“劳驾——请给我画一只绵羊吧!”我在努力地回想这种声音,在一霎那间,明白了,小王子,已经在记忆中存在。这让我再一次读圣艾修伯里的那些文字,这次的阅读,我才渐渐地感受到了这部“唯一一部写给大人看的童话,一则关于爱与责任的寓言”的奇迹。

书一开始,就讽刺了缺乏想象力的大人们,“这些大人从来就不主动去了解任何事情;而对我们小孩来说,老是跟他们再三作解释……”“于是,我就不会再跟他说什么蟒蛇、原始森林或是星星了。我只会谈他们能够理解的事,譬如谈谈桥牌、高尔夫球、政治,还有领带等等。这样一来,这个人就会非常高兴,一位遇到了一个通情达理善解人意的人。”

而孩子们跟大人说:“我看到一栋漂亮的房子,它是用玫瑰花砖砌起来的,窗口有天竺葵,屋顶上有白鸽。”他们一定没办法想象那间房子的样子,你得说:“我看到一栋价值两万美金的房子。”他们一定会说:“那栋房子铁定是美呆了。”圣艾修伯里也许就是在成年人里感到了孤独,于是就通过小王子的眼睛来发现成年人的无事空忙,为了占有财富,为了金钱权力学问等忘掉了自己生命的真正价值真正需要,失去了自己最可宝贵的童真和无邪,失去了宝贵的想象力和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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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爱弥儿初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1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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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爱弥儿》,这本书是一本教育名著,作者是启蒙思想家卢梭的重要著作。不得不说的是书中的很多教育观点对现在的教育有很大的冲击力,细细品味起来,对其中的三个观点不免有了些感悟与大家分享:

应该怎样对待一个“任人宰割”的孩子呢?要顺应孩子自然的发展,不能把它绑的一动不能动。要让它能自由活动。

开篇的第一句话“出自造物主之手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的手里,就全变坏了。”毫不掩饰地表达了作者主张教育目的在于培养自然人,主张应从儿童的个人爱好和兴趣出发进行教育,顺应儿童的本性,让他们的身心自由发展。与此同时这句话也给人一种全新的教育理念,也就是世界上的任何东西都是自然界的产物,包括孩子。孩子不是父母的专属品,也不是教师的教育物,不属于任何人。所以我们的教育不是要将知识技能强教于孩子,而是教育孩子如何利用好自然,通过生活和实践的切身体会,通过感官的感受去获得自己的知识和经验。

卢梭提到,每一个学生,在他身上都有三种不同的教育,自然的教育、事物的教育和人的教育。其中自然的教育是完全不受我们决定的,事物的教育只有在有些方面才能够由我们决定。唯独人的教育才是我们能够真正的加以控制的,如何把这三种教育配合一致,在孩子身上产生意义,这是我们要思考的一个问题。

怎样对待孩子的哭?不能让他最后养成用哭来命令你做事。这样易养成孩子从婴孩期的任性。文中提到如果他天生就爱无缘无故地啼哭,我就让他白白地哭一阵,得不到一点效果,这样,就可以很快地使他擦干眼泪。只要他在哭,我就不到他那里去;他不哭了,我马上就跑到他的身边。不久以后,他呼唤我的时候就将采取停止啼哭的办法,或者,要哭也至多只哭一声。因为,孩子们是根据信号可以感觉的效果来判断其意义的。如果孩子一哭你就满足他,孩子就会成为家中任性的小皇帝、小公主,孩子一哭你就训斥他,孩子就会成为卑怯、胆小的小奴隶,孩子有这样的行为,其实背后是成人的态度与行动所造成的。孩子摔跤同样如此,成人镇静,孩子也会很镇静,会勇敢地面对痛苦,而一旦成人急急忙忙地样子,孩子会更加害怕,更加觉得疼痛。再比如:当婴孩使劲伸手想拿东西的时候,因为拿不到,使劲地哭闹,或者他在命令那个东西到他手里去,又或者在命令你拿给他,作为成人又会怎么做呢?最好的做法就是把孩子抱到他想要的东西那里,这样孩子就不会支配或依赖成人,成为一个独立的人。

孩子在幼年教育时,孩子在12岁之前,可以不去学习,这样可以让孩子获得更好的教育效果。作者的意思是在孩子在有了真正的理解能力后再去学习,相信能获得更好的学习效果,而在年幼时进行的所获得的效果其实是为0的,或者可能是获得教育者相反的学习效果。对于这个观点,我深感同意,

回想自己十几年的求学生涯,学了那么多的知识,其中只有10%成为了我自己的,还有90%早已还给了老师。“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书读得再多,那也只是脱离自然、社会的文字游戏,当我们的老师拿着教科书,坐在教室前面,说着“空话”,还不如放下书本,用图片、视频来告诉孩子,或者走出教室,走进大自然,让大自然来告诉孩子,这些都比我们老师教的要精彩的多。

爱弥儿虽然是卢梭所假设的教育对象,但是爱弥儿是幸福的,因为他有一个懂他的“教育者”,作为教师要更多的解读孩子,顺应孩子的自然发展,孩子发展就在教育者的一念之间。教育者们不妨来读读这本书,只有读过这本书,你就会对教育有新的体会与感悟。从这本书中寻找教育的真谛,哪些教育才是最恰当的?哪种教育才是孩子需要的?哪种教育才能获得成功的。我想每个人在读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想法和见地,而我的读后笔记只能代表我自己的个人观点,希望能与你产生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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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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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假期,我读了法布尔的《昆虫记》,学到了很多关于昆虫的知识,尤其对《昆虫记》里的狼蛛印象深刻。狼蛛是有毒牙的蜘蛛中的一种,它们咬猎物的时候很精准。它们会咬住猎物身上的活动神经,让猎物停止活动,然后再把它们杀死。

狼蛛有凶狠的一面,也有温柔的一面。它凶狠的一面是吃掉自己的丈夫;温柔的一面是精心抚养自己的孩子,比如说,雨天的时候,雌狼蛛在网上爬来爬去,看似很烦躁,实际是为自己的宝宝遮雨。网上那些白白的、圆圆的、小小的东西就是它们卵。读了《昆虫记》,我对法布尔很崇拜。他竟然能够利用课余时间来观察昆虫,写出这么著名的《昆虫记》,让我们对昆虫更加了解。感谢法布尔给我们传授了昆虫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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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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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我看了《木偶奇遇记》这本书。作者是意大利卡洛·科洛迪,由湖南教育出版社出版。其中内容是什么,请听我细细到来。

《木偶奇遇记》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匹诺曹的木偶,讲述了他从被发现到被制作成木偶,由于调皮、顽劣离家出走,历经马戏团、傻瓜城、玩儿国、捉傻瓜城、海岛等国家,与蟋蟀、吃火人、狐狸和猫、仙女、蜗牛、鲨鱼等相遇,写出了匹诺曹富有传奇的一些故事。

全书共分十九章,情节有精有险,波澜起伏。

在“火里逃生”这一章周姑娘,当我读到吃火人要把匹诺曹当柴火烧了时,我不禁为他捏了一把汗。但是匹诺曹一番豪迈激昂的话感动了吃火人,他善良、正直的本性救了所有的木偶。

我最喜欢“美梦成真”这部分,写木偶匹诺曹出于好运遇到仙女,仙女突然了他的愿望,把他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孩。读到这,我不禁替他高兴,心中欣喜万分。

《木偶奇遇记》让我懂得不能太贪玩,太过于轻信别人。从中我感受到了语言的美,知道了如何去写作。你们也想看看这本书吗?那就赶快行动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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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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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大部分认为贾宝玉为了爱情而出家的人的想法不一样,我觉得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而离开贾府的,否则他不会娶宝钗。他的离开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啊,斗争啊,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

可以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爱情,而是生活。

当生活给宝黛的爱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一如既往地爱着宝玉吗?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不过如此。

另一种可能,万一贾府能重整旗鼓,兰桂齐芳,黛玉和宝玉依旧过着他们幸福的日子,多少年以后,宝玉也许会突然发现黛玉皱纹满面,然后会发现身边的袭人竟如同当年的赵姨娘,然后爱情就在岁月中流逝,然后宝玉会回忆那个珠圆玉润的宝姐姐。

其实爱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就像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的回忆,却不是。

天是无法改变的,老天说这样,你不能那样。可我觉得,贾母那是不相信宝玉,不相信黛玉。不然为什么要这样——活生生的拆散宝黛俩人。这是为什么呢?

曹雪芹对每个人物的形象刻画的都不一样,而且还清清楚楚的、对比鲜明,尤其是林黛玉丰满的人物形象,这正是写作的妙处,我们要认真学习他的写作方法呀!

不愧是中国的四大名著,读完这本书觉得自己的知识又丰富了许多。还有三本我想着以后我一定会慢慢看完,细细去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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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描写初中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8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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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整本书主要写了梁山好汉因为反抗当时朝代黑恶势力的迫害,齐聚水泊梁山,一起反抗当朝官兵围剿,最终失败的故事。因为他们都是出身草民,都是被当朝权势迫害被迫走向梁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造反,也没有治理国家的本领和格局,所以最终还是想俯首称臣,走向失败的结局也是注定必然。可是他们依然是我心目中的英雄好汉,因为他们每个人的英勇故事都是值得我们尊重的。

梁山一百零八条好汉,个个都是身怀绝技。但我最敬佩的还是打虎英雄——武松。武松在家排行老二,江湖上也称“武二郎”。当时武松提着哨棒赶路回家,来到阳谷县,路过景阳冈,当时天色已晚,山脚下有一酒家,酒家上面的旗帜上写着“三碗不过冈”。

武松进了酒家喝了十八碗酒,心里一直想着赶紧趁着天黑前翻过景阳冈回家看望许久不见的大哥,抬脚就往景阳冈走,店主见状急忙劝阻武松,但武松不仅不听,还以为店主在戏弄他。店主无奈,只能任凭武松走上景阳冈,心想一条好汉就这样要丧身虎口。

武松走上景阳冈,天也慢慢黑下来,酒劲也上来了,武松摇摇晃晃在一块青石边刚躺下来,身边突然狂风大作,跳出一只斑纹猛虎,扑向武松,一场“人虎大战”就这样上演了。武松被老虎扑过来一惊,酒已经醒了一大半,面对上山前一直不相信的景阳冈老虎,只能使出全身解数为了生存而战。老虎一扑、一掀、一扫,武松灵活躲闪并拳打脚踢地反击,最终将猛虎制服打死。第二天,武松打虎的消息就在阳谷县传开了,全县都知道了打虎英雄“武松”,并因此武松还得到阳谷县县令赏识,谋得县衙步兵都头一职……

武松打虎的这种勇气、霸气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这就如我们学习中遇到困难一样,我们应该像“武松打虎”一样,不要想着退缩,一定要想办法战胜困难,主动积极地寻找办法,我们需要“武松打虎”的勇气和霸气,战胜学习上的“拦路虎”。

“武松打虎”的故事给我很大的鼓舞,我一定要具备这种勇气,面对学习上的任何“拦路虎”,要敢于拼搏,敢于挑战,积极想办法战胜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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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雾都孤儿》读书笔记400字

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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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花了N长(很长)的时间才把《雾都孤儿》这本长达444页的小说书看完了。每当我回忆起小说中那一个个片段,不禁掉下了同情的眼泪。我为奥利弗的悲惨命运所难过,同时更被奥利弗那顽强的毅力所打动。

小说的主角是一个生活在充满贫困与犯罪世界中的孤儿――奥利弗·退斯特。他从来都不曾得到过爱。然而,他却靠着自己的毅力在这种社会中生存了下来。用自己的善良战胜了邪恶。再这期间,他受到了别人从未想到过的痛苦和折磨。但最后他化险为夷,和雾都伦敦的亲人团圆。

这本小说更值得一提的作者是查尔斯?狄更斯。他是十九世纪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他通过对奥立弗命运的描写,揭露了社会的黑暗与不人道,但这些现象在少数地方仍有存在。

我读着读着,不禁想到了自己。我一直生活在一个充满爱的世界中,生活情况不正和奥利弗恰恰相反吗?然而,我却不如他,我没有他那种顽强的毅力,我无法在那种社会中生存,我无法用自己善良的内心和顽强的毅力去打败邪恶……我有太多太多的不如他,所以,我一定要多向他学习,多学习点他的勇敢和美丽而又渴望自由的内心……

各位同学们,你们也来读一读这本文学名着――《雾都孤儿》。你们也会向我一样收益非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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