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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故事200-作文(经典20篇)

导语:阳光似水,走遍生活的每一个角落;阳光似空气,弥漫在生活的每一个细节;阳光似风吹拂到生活得每一处阴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小升初预测作文,请大家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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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森林童话故事

全文共 6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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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片森林里,老虎大王统领着动物们过着幸福的生活。

一天,老虎大王得了重病,可能不久于世了,因为它没有子嗣,所以要竞选出一位动物来当新的大王。消息传出后,黑熊、猴子、老山羊、小猫、狮子等好多动物都来报名参加竞选。

黑熊说:“大王应该有力量,有肌肉。”说着,还摇了摇它粗壮的胳膊。

猴子说:“你没有听说‘老虎不在家,猴子当大王’吗?这大王不用选,是我的啦!”

老山羊捋捋胡子,对黑熊和猴子说:“年轻人,不选是不行的,不过呢,要比也得比智慧啊!”

小猫从树上跑了下来,大声说:“我应该当大王!难道你们不知道吗?我是老虎的师傅呢!”

大家七嘴八舌,都觉得自己应该当大王。

老虎大王用手势示意参选的动物静一静,然后慢条斯理地在它们面前各放一片大大的树叶,吩咐猫头鹰叼给参与投票的动物每位一颗石子,你认为谁能当大王,就将手里的石子放在谁面前的树叶上。最后,谁面前的石子最多,谁就是大王。

宣布规则后,动物们就发表各自的竞选演说了。

投票结果,小猫和狮子都得20颗石子,并列第一。

猫头鹰飞起来大声说:“老虎大王身体不舒服,回去休息了,大王让我问你俩一个问题,如果有一个无助的动物向你们求助,而帮助它需要你付出辛苦甚至生命,你们会帮助它吗?”

“这……这个嘛……”小猫犹豫了。

“会!当然会!”狮子说,“作为大王,如果对求助的子民都无动于衷,那还有什么资格当大王!”

听了狮子的话,好多动物都为狮子鼓起掌来。猫头鹰飞走了。过了一会儿,它飞回来说:“传达老虎大王的旨意,竞选结果是——狮子当大王。”

大家再一次热烈鼓掌。黑熊、猴子、老山羊和小猫都输得心服口服。

狮子当上大王后,得到了动物们的支持和信任,它把森林管理得井井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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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高考作文素材感动中国人物苏炳添人物故事

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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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人,会对始终如一的爱情充满向往。然而现实残酷,有太多的变故,导致一对又一对深爱的情侣,各奔天涯。苏炳添就拥有一份令人艳羡的爱情。苏炳添在小学的时候,就暗恋同班的班花:林艳芳。那时候林艳芳长得极其漂亮,苏炳添却瘦瘦小小的,学习成绩也是倒数,林艳芳看不上他。上了初中,苏炳添始终不改对林艳芳的执着,每天都要缠着她。忽然有一天,苏炳添转学去了体校,没有人再给林艳芳上课扔小纸条,给她讲无聊的笑话。林艳芳觉得很寂寞,很想念苏炳添,所以答应了他的追求。

后来苏炳添起早贪黑训练短跑,林艳芳也要为了升学而努力,两人只能通过书信交流。有时候,相见不如怀念,两人从书信到手机,始终对彼此忠贞不渝。苏炳添也是个内敛的人,从市冠军到省冠军,到全国冠军,亚洲冠军,世界冠军。苏炳添始终如一,对林艳芳爱慕不已。苏炳添除了训练,每天向林艳芳汇报去了哪里,做了什么,给了她很多安全感。林艳芳则成了苏炳添背后的女人,尽管很多时候只能在电视上看到他。

2016年,苏炳添26岁,却和林艳芳已经相恋16年。他们终于也结束了十几年的爱情长跑,步入婚姻的殿堂。

2018年,林艳芳产子,苏炳添却因为比赛,错过了人生最重要的时刻。林艳芳没有怪他,反而理解他的辛苦。

几十年的理解和坚持,也正是他们修成正果的关键。亦如苏炳添在赛场上的坚持,才使得他创造历史。

苏炳添是中国人的骄傲,因为他的身上,有着中华民族的谦逊和持之以恒。

这是苏炳添展示给世界的,也是中国展示给世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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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读书的小故事的作文600字左右

全文共 1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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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是一件乐事,也是一件苦差事。如果是小人书,则雅俗共赏了。鲜艳的插图,引人入胜的故事,小时候经常看的连环画是极有趣味的。如果是厚厚的艰深的书,则不然。定力不足的人看这些书,是要打瞌睡打哈欠的。偶尔翻开看看,也会获得智慧。也是没事做做消遣。看这些书是要耐心也要花掉很多时间的。 Reading is a pleasure and a bitter thing.If it is a villain book, it will be appreciated with elegance.The bright illustrations, the fascinating story, the comic paintings often watched when they were young are very interesting.If it is a thick and difficult book, otherwise.People with insufficient fixed force want to doze and yawn.Occasionally open it to see, and you will also get wisdom.Its also okay to do a pastime.Read these books to be patient and spend a lot of time.

如果有人喜欢看书,那想当然,有人就喜欢藏书,这是他的爱好。有的甚至达到奇异的境界。买来书,装裱起来,放入书橱。看也不看。就像一件收藏品一般,由主人爱护起来。甚至不能染尘。然而如果是顽劣的小孩,喜欢打架。人来疯。则一般把书随地乱扔。

读书是有方法的,有的人浅尝辄止。完全未钻到书中去。不能理解其意思。浅浮着看,就不能理解书中的深意。往往在平白朴实的言语下,会有波澜壮阔,含义深刻的意境。会有大气磅礴,会有心酸与泪水,会有真诚,会有伟大。所以读书是不能一曝十寒,浅尝辄止的。书不是简单的工具。读书是有选择的,我们不应该只看虚华肤浅的书,那是耽误我们的时间,浪费我们的岁月,而得不到半点真正意义上的作用与好处。所以没有意义的书,是完全不能带来帮助和启迪的。

关于读书的态度,尤其是做学问的态度,历来有这么一说,有三种境界。第一种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断天涯路。第二种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第三种是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古人读书是十分刻苦的,有匡衡的凿壁偷光,有司马迁忍辱编纂成史记,就连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在大雪的季节,挨饿受冻,手里却捧着一本书,专心专注地看。丝毫不在乎寒冷艰苦的环境。平常人能够做到吗?

古人也有其读书的方法,其中的一种是这样的:读书须知出入法,所当求所以入,所当求所以出,见得亲切,此为入书法。用得透脱,此为出书法。盖不能入得书,则不知古人用心处,不能出得书,则又死在言下。则知出知入,得尽古人之法也。古人也有读书的态度,要专心致志,心无旁骛。不为微小的惊扰所烦忧。不能一曝十寒,不能浅尝辄止,不能人云亦云,要有自己的主见和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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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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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我和故事,最初的记忆是幼儿园的时候,那时我还不能独立阅读只有文字没有图画的书,都是妈妈读给我听。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上学以后,认识了许多字,自己也能看书了,我一篇篇地看,觉得书里的故事比妈妈讲得还有趣,还精彩。从此,书就像磁铁一样吸引这我,我也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可不读。读一本好书就像和高尚的人说话,使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读书是快乐的,让我哈哈大笑,有时让我感到悲伤。读书使我懂得了许多知识,也使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在书里,有些事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如《孔融让梨》谦让是一种美德,我们应该像故事中的小孔融那样,从小就养成谦让的好习惯。《愚公移山》《铁杵磨针》《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丑小鸭》等。他们那些顽强不屈的精神,都值得我们学习。

古人云:“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因此,我的妈妈给我也买了好多书。如:成语故事,童话和神话故事、好词好句;和一些著名的课外读物等等。同学们,读书伴着大家成长,让我们读书吧!多读书,读好书,去挖掘这座无尽的宝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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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成语故事拔苗助长读后感200字

全文共 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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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成语故事书,我在里面学到了很多成语。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成语故事是《拔苗助长》。

从前,有一个农夫他是个急性子,老是担心自己的禾苗长的不够快,于是他就把禾苗一棵一棵拔高了。第二天早上,他的儿子一看禾苗全都枯死了。

这个成语故事告诉我们,做事不能违背事物的发展规律,不能急于求成,否则就不会得到成功。故事里的农夫就犯了这样一个思维错误。我们在学习中也应该避免犯这样的.错误,从不会到会,从不懂到懂是有一个过程的,就像种禾苗一样,要一点一滴的积累,踏踏实实的学习,最后才能成为一个知识渊博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

我还学会了如何使用这个成语造句:做任何事情都应该循序渐进,不可拔苗助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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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有哲理的小故事

全文共 2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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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老太太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卖草帽,二女儿卖雨伞,老太太成天愁眉苦脸的。

一位邻居问她为什么。老太太说:“唉,一到下雨天,我担心大女儿的遮阳草帽卖不出去;可是等天晴了吧,我又担心二女儿的雨伞卖不出去,你说我能不发愁吗。”

邻居听完笑呵呵地说:“阿姨,你好神气呀!一到下雨天,您二女儿的雨伞就卖得特别好;天一晴,您大女儿的店里就顾客盈门了。不论天晴还是下雨都欢喜,真让人羡慕呀!”

感悟:看事情的角度和方式决定了你的生活质量,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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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珍惜时间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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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知道珍惜时间,时间就是金钱,可又有多少人知道珍惜时间,往往都是到老的时候,或者刚踏入社会,不知深浅的时候,就会有这种感觉:“时间过的飞快,转眼就该成家了,而自己呢,还是一小毛孩,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没有,你就该叹息,时间如果能倒转的话,那该多好啊!”下面就讲一则关于珍惜时间的鲁迅。

鲁迅十二岁在绍兴城读私塾的时候,父亲正患着重病,两个弟弟年纪尚幼,鲁迅不仅经常上当铺,跑药店,还得帮助母亲做家务;为免影响学业,他必须作好精确的时间安排。

此后,鲁迅几乎每天都在挤时间。他说过:「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挤,总是有的。」鲁迅读书的兴趣十分广泛,又喜欢写作,他对于民间艺术,特别是传说、绘画,也深切爱好;正因为他广泛涉猎,多方面学习,所以时间对他来说,实在非常重要。他一生多病,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都不好,但他每天都要工作到深夜才肯罢休。 -------名人故事

在鲁迅的眼中,时间就如同生命。「美国人说,时间就是金钱。但我想:时间就是性命。倘若无端的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因此,鲁迅最讨厌那些「成天东家跑跑,西家坐坐,说长道短」的人,在他忙于工作的时候,如果有人来找他聊天或闲扯,即使是很要好的朋友,他也会毫不客气地对人家说:「唉,你又来了,就没有别的事好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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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名人小时候故事

全文共 11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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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大诗人李白(公元701-762年)一生写诗1000余首,他的诗雄奇豪放,把我国古代的诗歌创作推向了高潮,对后世和世界都有极大的影响,被后人尊为“诗仙”。

李白5岁那年,跟着父亲从西域(yù)回到四川青莲地区定居。到10岁的时候,他对琴棋书画样样精通。

有一年春天,岷(mín)山山脚下有个客人前来拜访李白的父亲,恰巧他外出未归。客人脸上露出失望的神色,转身就要离去。李白见了,连忙拉住客人说:“伯伯,您远道而来找我父亲,累了半天也不休息一下,就要返回,这样会伤身体和精神的啊。”

客人见李白礼貌热情,能言会道,心中暗暗佩服,便坐了下来。

李白开始忙起来,他又是送茶,又是递毛巾,对客人非常尊敬。为使客人不寂寞,李白放下手中正在读的书,到客厅陪着客人说话,他大大方方地说:“请问大伯尊姓大名,以便我转告父亲。”

客人有心要试试李白的才学,便咳了一声,用手指轻捻(niǎn)了一下胡须,大声说:“我的姓是‘有人偷’,名字是‘鸟落山头不见脚’。”

李白认真思考了一会,便拱手回答说:“我知道了,我知道了,父亲回来,我一定告诉他。”

客人疑惑地问:“你能不能给我解释一下?”

李白他立刻回答说:“‘有人偷’就是把‘偷’字去掉单人旁,那么就是‘俞’字;‘鸟落山头不见脚’,就是‘岛’字。您姓俞,名字叫岛!”

客人听后,十分佩服,连连拍着他的脑袋说:“童子真是奇才,可喜可贺!”

李白不到10岁时,他的名声就传遍了家乡。14岁时,李白来到南浦(今四川万州市),当地有个姓胡的乡绅(shēn)自以为有学问,看不起别人,他想考一考李白。有一天,他当着李白的面就出了一副上联:“梁山栽大竹,无须淋(邻)水。”这个上联含有当地三个地名,因此是一个很难对的上联。谁知李白随口答道:“南浦人长寿,何惧丰都。”这个下联前后也是三个地名,对仗非常工整。

胡乡绅很不服气,他又指着墙上的一幅画让大家看。那画上有个老神仙,怀抱一个大酒坛,睡在崖边,坛口朝外面流着酒。胡乡绅以画为题又出了副上联:“酉(yǒu)加卒是醉,目加垂是睡,老神仙怀抱酒坛枕上偎,不知是醉还是睡?”

李白不慌不忙地回答:“月添半是胖,月添长是胀,胡乡绅挺起大肚堂中站,不知是胖还是胀?”

胡乡绅本想借联讥笑李白,谁知反被李白针锋相对嘲讽了一番,大家一看胡乡绅肥胖如猪的模样,都哈哈大笑起来。胡乡绅羞得满脸通红,还想找个机会再挽回面子。酒席散后,他领众人到花园散步,只见荷花池里有几只小鹅浮在水上,游来游去,便灵动一动,对李白说:“白鹅黄尚未脱尽,竟不知天高地厚!”

李白心里明白胡乡绅的用意,回头向池塘中看了一眼,正好看见一只乌龟伸出头来,便应声答道:“乌龟壳早已磨光,可算是老奸巨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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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有关家的故事年级

全文共 12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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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是我们避风的港湾;家是我们学习的园地;家是我们受伤后的疗养所,家是凝聚亲情的乐园。

在古代,家就是一个房子,屋里养着猪。从前,古人是靠打猪为生的,可是万一天气不好或者打猎不成功该怎么办了呢?那就会面临饿肚子的危险了。所以,古人就把猪养在家里,作为补给的食物。那么,为什么房顶上有一点呢?那可不是烟囱,那一点,象征着最宝贵的东西——包容。

很久很久以前,这个世界,黑暗无比,怪兽横行。在一片大海上,有个小岛,岛上住着兄弟俩——史蒂夫和史蒂文,他俩是亲兄弟,虽说长得一摸一样,但性格却大有不同,哥哥史蒂夫是个老实人,心地善良,处处让着弟弟。而弟弟呢,却阴险狡诈,家里仅有的一头猪和一把剑,都被他占去了,留给哥哥的只有一块快要生锈的铁锭与一根木棍。

有一次,史蒂夫砍了些木头要造个猪圈。他造了一宿,方才建好,只等建个门了。就在这时,史蒂文拿起一个火把,“咣”地一下扔到了木栅栏旁,只听“哗”地一声,木栅栏着了起来,正好把史蒂夫困在了圈内。火借风势,风助火威。转瞬间,猪圈成了一片火海。

“呼”——史蒂文长舒了一口气,“该结束了,他总算死了。别让火烧坏了他身上的财物,把火灭了吧。”说罢,他舀了一桶水,“哗啦”一下浇火上了,又舀了一桶水,浇在火上……不一会,火就被浇灭了。这时,史蒂文发现圈内有个洞,洞旁有一块闪闪发光的金锭。“呵!天上掉馅饼了!”他疾步奔向金锭。突然,狂风大作,刚被浇灭的火又重新烧了起来,且比刚才烧得更旺了。

“救命啊,烧死我了!”史蒂文边跪边大声呼救。虽说最后他逃出了火海,但身受重伤,卧床不起。

就在史蒂文放弃了所有希望,等待死亡之时,他看见远处恍惚走来一个人影,定睛一看,竟是史蒂夫!“啊,你怎么伤成这样了?”史蒂夫吓了一大跳。“我…我…”"你什么你?你说呀!""我被莫名之火烧伤了。"史蒂文虚弱地将事情原由说了出来。"啊,这种伤只有一种方法能治。"史蒂夫拿出一根根棍子,"抓住!""你要干什么?""别问了,赶紧抓住!"史蒂夫大吼道。史蒂文说:"等等,你还没告诉我,你是怎么出来的呢?""我是挖了个地洞出来的!别问了,抓住,快!"史蒂文只好抓住那根棍子。只听嗷的一声,两人都昏了过去……

"我是在哪儿?""你在梦里。""你怎么脸是如此苍白?"史蒂文惊讶的问。"我已经死了"史蒂夫平静地答道。"怎么可能?"“我用我自己的生命救了你。那根棍子是一个传输体,把我的生命与活力传输给你,使你死里逃生。”“什——么——!”史蒂文的泪水瞬间喷了出来,“哥哥,你…怎么能这样,我害了你,你却…却…”他泣不成声。“别哭了,以后要快乐地生活着,做个善良的人。”说罢,史蒂夫飘然而去。

梦醒了,史蒂文望着哥哥的尸体,长叹一声,离开了这悲痛之地……

“家”字上的一点就是史蒂夫的灵魂化成的星星,在天空中异常耀眼,提醒着每个人互相包容。

哦,我读懂了,一个温暖的家,需要每个人互相包容,不要埋怨对方,和睦相处。让我们与史蒂夫一起共建一个和睦、美好、温暖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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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照片里故事2024中考预测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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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的酒调的很淡,却很醇,浅浅地斟在每一朵杯状的小花中,好好就如同花草般,浸泡在阳光的甜酒中。

温馨的场景看似发生不久,实则已是停驻在墙上的老照片了。

照片是在有一年暑假回老家拍的,好好是我的猫。

它是外婆从邻居家抱来养的猫。猫繁殖一次会生一窝幼崽,好好便是其中之一。

它生得活泼伶俐,右前脚、左耳和小部分身体由黄色覆盖,其余的就都是透亮的白了。外婆年迈,希望我们做什么都能“好好的”,“好好”这个名字就这样诞生了。

外婆家住乡下,屋旁就是成波成浪的玉米地,风吹浪进,风歇浪止。好好就常悠然自得地在田埂旁溜达。有阳光时,它总是侧仰在黑黝黝的泥土中。侧脸一个劲儿地蹭土,爪子也带起土挥洒到身上。

我也热衷于跟随在它后边,在同它去各处散步的路程中消磨手中细碎的时光。偶尔,我也会饶有兴致地踮起脚尖走路,看看它会不会发现自己后面有人。现在再看,它肯定早已悉知身后的动静。不回头。只是因为不想罢了。

乡下的时间像村子里垂垂老矣的人们,拄着拐杖走的极慢。

说不出是哪一天的下午,一个平常到差点记不清的午后,我照例与好好出来散步。

两三点的太阳毒的很,路也被烤的极烫。好好也从田埂扑进了田地里。大批的玉米苗耸立成层,在夏风中翻涌成浪。疏松的叶缝中透下阳光,将位置低的叶子压进土里。

我推开向我挤来的玉米苗,走到田中的树下。

好好躺在树下,脑袋靠着我的脚踝蹭着。

夏天热辣辣的风景里交织着一千种色彩,阳光透过叶缝流泻下来,好好蜷缩着浸在光影中。

我按下快门,记录了此刻的画面。

一纸相片,清风荏苒,我自清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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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笔尖流出的故事六年级满分

全文共 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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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哗嗒哗嗒”,沾满灰尘的塑料门帘,随着风的奏鸣前后摇摆,呼进口中的空气,略带一点黄沙。那立了快将近一百年的红十字,虽然有点儿颤颤巍巍,却执着如故地望着远处的沙漠。

“哐当”,刚开不久的窗,回首就被关得死死的。“砰砰”,风死命地撞击着。这间屋子的主人正泡着咖啡,一双眼睛,充满血丝。“哗嗒”,塑料门帘被拉开。伴随着一阵夹有黄沙的狂风,一位体格瘦弱的男子快步走了进来,眼睛细眯着,拳头握得很紧。他走到桌前,按响了贴在墙壁上的铃,随手拿起放在上边的矿泉水,“咕咚咕咚”大口喝了下去。再拣起一块方面包,塞入嘴里,苍白的脸,才有了一丝血色。

主人从厨房里走了出来,端着一杯咖啡,冒出的热气,蒸腾。他抿了一小口,随手将杯子放在桌上,转身向男子走了过去。

男子移步到一张白色的床前,径直躺了上去。脱下黑色的长筒皮靴,纯白的袜子,殷红。主人熟练地拿起一把剪刀,“咔呲”、“咔呲”,整个袜子连带一些发黑的皮肉一同被剥了下来。丹紫的血肉,已经模糊。男子绷直了身子,一双大脚青筋暴露。主人戴上手套,用棉签沾了沾男子脚上的脓包,这次,不算多。接着从一旁的柜匣里取出盐水袋,冲洗伤口。男子的脸上,不知不觉,已布满细密的汗珠。粗糙的双手紧紧地抓住床单,青筋凸显。主人从匣子里取出碘伏,涂在糜烂的创口上。男子只觉得大脑变得清爽了。骤地,他那紧闭的嘴张开了一条缝,欲喊未喊。只知双脚已被药粉填埋,却不知埋得相较于以往是多还是少。“呲”,一声被绷带拉紧的轻响,他知道,好了。

男子从床上慢慢下来,抖了抖腿,伤痛不那么剧烈了。他套上了那陪伴了他三年的皮靴,向主人挥了挥手,转身,重新踏入了茫茫飞沙之中。

主人端起咖啡,回到了厨房。拾起一支粉笔,在墙上画的一排正字后面,又加了一横。

咖啡凉了。远处,沙棘,又多了一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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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中国历史名人故事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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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良常常出游外地,访贤求师。有一天,他散步走到一座桥旁边,看见桥头上坐着一位胡子全白了的老人。

老人一条腿搭在另一条腿上,脚尖勾着鞋不停地晃动。张良觉得好笑,就多看了他几眼,老人见张良瞧自己,忽然一抬脚,把鞋甩到桥下面去了。老人对张良说:"喂!你去,把我的鞋捡上来!"张良听了,心里很不高兴,可再一看,老人胡子、头发都白了,又挺可怜他,就强忍住性子,把鞋捡了上来,送到老人跟前。谁知那老人又把脚往前一伸说:"你给我穿上。"张良还是忍住性子,便蹲下来,替老人穿上了鞋。老人笑了笑,慢慢地站起来,什么也没说,大摇大摆地走了。张良望着老人背影,觉得很奇怪。他刚转身要走,老人又回来了,对他说:"你这个小家伙不错,我愿意教你学点儿本事。五天以后的早晨,你在这儿等我。"张良连忙答应了。第五天早晨,他刚上桥,就见老人已经站在桥上了。老人生气地说:"你怎么让我老头子等你呀?这样可不行。要想学,再等五天吧!"又过了五天,张良一听鸡叫,就起身往桥上去,可老人又先到了。他只好认错。老人瞪了他一眼说:"你要真想学,过五天再来。"说吧,拂袖而去。盼到第四天,到了晚上,张良连觉也没睡,半夜就到桥上等着。过了一会儿,老人一步一步地走过来了。张良迎上前去,见了礼。

老人高兴地说:"年轻人要学本事,就得这样啊!"老人从怀中取出一卷兵书,递给张良说:"你好好读这部书,将来准能成就大事业。"张良接过书,道了谢,还想再问些什么,老人转过身,头也不回地快步走远了。从此,张良专心致志地钻研这部兵书,最终成了一位有名的军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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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笔尖流出的故事六年级主题作文

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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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的余辉洒满大地,大地披上了金色的外衣,世界的一切似乎与阳光融为一体。

一位老爷爷正在公园里的人行步道上悠闲的散步,金色的阳光照在他那饱经沧桑的脸庞,银白色的头发在风中漂拂着。他的身边跟着一位年轻小伙子,这个小伙子是个志愿者,最近负责照顾他的生活。他喃喃着:“现在这年轻人可真是毛手毛脚。”正说着,他就陷入了回忆中。

十年前,他的老伴因绝症而永远的离他而去。五年前,他的子女们相继告别他,去外地打工。因为无法照顾他,便将他送进了养老院,而儿女们也只在逢年过节时才给他打几个电话,问一下好。他清楚,电视上那些所谓的“空巢老人”其实和他一模一样。那天,他正看着新闻,那个志愿者来到了他身边,他得知,接下来的几个月由那个年轻志愿者来照顾。

刚开始,志愿者表现很好,积极性也强,办事认真。才两天时间,他就发现那个志愿者有一个非常大的毛病:毛手毛脚。让志愿者去移一下花盆,“啪嗒”,花盆碎了。让志愿者去拖一下地,一走上去,一看,没几个地方干净。让志愿者擦一下花瓶……

“哎呀——”一声大叫,将老爷爷拉出了回忆。老爷爷扭头一看,原来年轻志愿者被一块石头绊倒了。“你说说你啊,笨手笨脚,毛里毛糙的毛病,什么时候能改改?”“是是是。”说着,老爷爷把志愿者扶起来。“爷爷,不麻烦您吧。”“不麻烦。”

这时候,老爷爷才想起,这几天他每天都要收拾志愿者的烂摊子,而志愿者每天都向他嘘寒问暖,尽自己的最大努力给他办事,有时还会像他带些吃的……那位空巢老人空虚寂寞的心灵感受到了温暖。

那一刻,老爷爷觉得夕阳很美,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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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童话故事

全文共 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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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世界里,我最喜爱的动物就是猎豹和瞪羚,因为猎豹的速度最引人瞩目,是动物世界中跑得最快的动物。可是它有一个小毛病,不能长距离奔跑,每次都要离猎物很近,要不就得饿肚子了。豹子的体内有一种热量,追逐猎物时,热量会上升,到了极点,猎豹还会死呢!

再说瞪羚,瞪羚吃草时总是喜欢摇尾巴,竖起一双尖尖的耳朵,警惕性很高!有一天,瞪羚正在悠闲地吃草,警惕性放松了,吃得正高兴呢,突然从草丛中窜出来一只凶猛的猎豹,它速度可快了,风驰电掣,迅雷不及掩耳,瞪羚哪是它的对手,不一会,猎豹就把小瞪羚咬死了!

看到这里,我就问妈妈,“为什么猎豹不能和瞪羚一起玩、一起吃草、一起生活?”妈妈说:“因为它为了自己生存,这就是自然界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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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续写故事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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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明的生日到了。活动课时,一位同学提早把李晓明带到操场上去玩耍。其他同学偷偷地装扮教室,有的同学打气球,有的同学挂彩带,不一会儿教室里装扮得喜气洋洋,像个温馨小屋。

“叮铃铃”,上课铃响了。李晓明刚跨进教室门,同学们便异口同声地唱起生日歌来。李晓明惊喜万分,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同学们会给他过生日,顿时热泪盈眶。这时,老师手捧一个又大又漂亮的生日蛋糕走进来了。蛋糕上铺着一层巧克力口味的奶油,上面有黄澄澄的如月亮一样弯的黄桃。老师点燃蜡烛,笑眯眯地让李晓明许愿。李晓明双手合十,默默许愿后,呼地一声吹灭了蜡烛,同学们便接二连三地送上精心准备的小礼物。李晓明开心地捧着礼物,不停地说:“谢谢!谢谢!”老师拿起刀,切了一块大蛋糕,递到李晓明面前,说:“快尝尝吧!我们班的小寿星。”李晓明激动地说:“你们对我真的太好了!大家一起吃吧!”于是,同学们七手八脚地切了蛋糕,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这时,有位同学用手指沾上了一点儿奶油,抹在了李晓明脸上,顿时他的嘴上多了一大把“白胡子”。大家见了,捧腹大笑。

教室里的笑声飞到了窗外,响彻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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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卖火柴的小姑娘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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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火柴的小女孩》是安徒生写的一篇童话故事。这篇家喻户晓的童话故事,给了我很大的感触。读后泪流满面、思绪万千。它让我深深地感悟到我们的童年是多么的快乐、是多么的幸福。

《卖火柴的小女孩》主要讲了,在一个寒冷的大年夜,有一个衣衫破烂不堪,只穿着一双破破的鞋子的小女孩走在街上。她手里拿了一篮子的火柴,只是希望能得到一点温暖,一点关怀而已。这一天,她的拖鞋又被一个坏蛋拿走了,可怜的小女孩在寒冷,冰凉的冬天里光着脚丫走在街上买着火柴,可是一个人都没有来买小女孩的火柴。最后小女孩在旧年的大年夜里被冻死在街头上!她带着迷人的微笑,带着对幸福的渴望,慢慢地在寒冷的雪地上死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是多么的可怜啊!

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卖火柴的过程中幻想着各种美景:“于是她每擦然一根火柴的时候,就会出现一些美好的事物。小女孩看到了光明的火焰,感到了无比温暖而幸福。”她看到了香喷喷的饭菜;看到了盼望已久的圣诞树;看到了一个温暖的火炉,看到了一顿丰富的晚餐;一件精美的礼物就可以满足了,就会感受到无比的幸福和快乐!

同学们,我们现在的生活的确是很幸福。我们有家长的疼爱,有老师的教导,有同学们的帮助。有好吃的、有好穿的。天天生活无忧、衣食不愁。相比可怜的卖火柴的小女孩,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去珍惜这么好的生活条件呢?所以我们要珍惜每分每秒的时间发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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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照片里的故事中考满分

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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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旅途中,我们笑看窗外花开花落,叶枯叶荣,静观云卷云舒风起风停。那一张张照片,在云中映出最清晰的影子,永远烙印在脑海中。

“啪!”我重心不稳,又一次地摔了。

“呜,呜,呜......”风将哭声传入妈妈的耳朵,妈妈急急忙忙跑来,轻抚我后背:“乖,不哭了!”可这并没有抚平我的伤痛,我哭得更厉害了。母亲轻吻了一下我的脸颊。我破涕而笑,两条泪痕还挂在脸旁。母亲笑靥如花,眼里的一汪秋水,拨动我年少的心弦。

时间永远定格在这一秒,这张照片温馨又美好。

那一张照片是在仲冬,天灰蒙蒙的,伴随呼吸间的白气发抖,寒风将树叶卷起,又猛地摔回地上。我又一次生病了。脸色苍白,眉头皱着,脚不停地动弹,嘴里说着胡话,我似乎又做恶梦了。

“醒醒,乖,醒醒!”母亲跪坐在一旁,泪如雨下,一滴眼泪滑落我的脸颊,钻进嘴里,咸咸的。我轻声道:“妈,没事!过几天就好了。”母亲见我苏醒,赶紧偷偷擦了眼泪,亲吻我的脸颊。我一天天好了起来,大病初愈,母亲却长出了白发,在阳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亮得刺眼,心中五味杂陈,如一只大手抓住我的心脏,喘不过气气来。

“咔嚓——”这张照片让我心痛。

时光荏苒,转眼就到了豆蔻年华,放学回家:“妈妈!”我扑到她的怀里。母亲想俯下身吻我的脸颊,我却毫不留情将她推开:“妈,以后别亲我了,我已经长大了!”猛然间,母亲双眼黯淡下去,如浩瀚星空,没了星星。我才发现岁月爬上了她的发髻,而刚刚那段话如一把尖锐的刀叉入她的心脏,将她伤得面无血色,体无完肤。

我沉默了,心中空荡荡的。

岁月悠长,山河无恙。但你我都不复当年的模样。往事如烟,抖落一地的风尘,那一张张照片让我终身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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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哲理的故事

全文共 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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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士兵一起赶路,途中,他们被一个强盗所劫。一个马上逃躲到一边,另一个勇敢地迎上去,与之搏斗,杀死了强盗。这时,那胆子小的士兵跑过来,抽出剑,并将外衣丢开,大声说:“我来对付他,我要让他知道,他所抢劫的是什么人。”这时,那名勇敢的士兵说:“我只愿你刚才能来帮助我,即使只说些话也好。因为我会相信这些话是真的,更会鼓足勇气去抗敌。而现在还是请你将剑插进鞘里,管住你那毫无用处的舌头吧。你只能欺骗那些不知道你的人。我亲眼见到了你逃跑的速度,十分清楚你的勇气是不可靠的。”

——故事是说,有些人在事快要成功或已经成功后,企图把自己打扮成英雄,而在夺取成功的过程中,他们却袖手旁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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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的读书故事征文获奖

全文共 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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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无书,百事荒芜。”我特别喜欢看书,坐火车看书、坐飞机看书、上厕所看书、坐船也看书,看书已经成为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部份,如果我是一棵大树,那书就是水源,如果我是小鸟,那书就是我的翅膀,我爱书,特别是好书!

一天,我去了新华书店。我绕过了漫画,来到了冰心的散文旁边,拿起一本名叫《小桔灯》的散文,本来,我只是随便看看,但是一看就上瘾了,一页,二页,三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啊!太好看了,我一定要买,我拿出钱包,数了数,22.5元,今天我不买零食了,一定要买这本书,我翻到书的背面,23元,唉,就差5毛,我要快点回去拿钱!但看到书架上只剩最后一本了,我犹豫了一下,心想:不怕,今天没啥人。于是我连忙回家,我一路狂奔,一拿到钱,我就转身就跑。此时,我已经走火入魔了,冲进书店来到书架前,我顿时傻眼了,书不见了,只有两个字“售空”。我哭了,我真的哭了,眼泪像珍珠一样滚了下来,我捂着脸跑回了家。妈妈听了我一说,便不停地安慰我,并马上决定网购。不到三天,书就到了,一模一样,我又从阴转晴,开心地笑了。

我得到了我最爱看的《小桔灯》,如饥似渴地读起来。此时,我想起林海音写的《窃读记》,里面最后一句是国文老师说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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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现代名人小故事:身残志坚张海迪的传奇一生

全文共 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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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了一本书—《海迪姐姐的故事》,这本书对我的印象很深刻。

海迪出生在一个温馨的家庭里,她一直都生活得很快乐。不幸的是,在她五岁那年,患上了“骨髓血管瘤”,患上这种病,就等于一生都站不起来了,因为这是严重的高位截瘫。这对海迪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可这场病并没有让海迪放弃她的理想。她每天在家里学习,自学了小学、中学的全部课程,并攻读了大学和研究生的专业课程。她还自信针灸医术为百姓免费治疗。又自学英、日、德等外语,还自学修理无线电。1982 年海迪光荣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83年开始,她翻译并创作出版了多部作品。她曾到日本、韩国、德国游学访问,长期关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最后她当上了残联主席。

“身残志不残”这句话说得好,海迪就是这样。命运对她如此残酷,病痛和残疾始终伴随着她,但海迪从来不向命运低头,一直在顽强拼搏。她努力学习知识,尽自己所能为社会和人民做贡献,不求回报。面对困难,她百折不挠,以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感染身边的人。树立坚定的信念,追求伟大的理想。“活着就要做个对社会有意义的人”,这就是张海迪的信念!大家想一想,张海迪残疾,还能做出那么多贡献,我们都很健康,难道就不能创造出一番好事业吗?所以,让我们向张海迪学习吧!努力拼搏,实现自己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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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历史典故之丝绸之路的故事

全文共 21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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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探险家、大外交家张骞在汉武帝初年做郎中时,匈奴中有人投降了汉朝,他们说敦煌(在今甘肃敦煌西)和天山当中有个月氏(rùzhī)国,恨匈奴,想报仇。汉武帝想跟月氏联合起来切断匈奴跟西域各国的联系。他下诏征求精明强干的人去联络月氏,张骞应征了。有个投降过来的匈奴人叫堂邑父,还有一百多个勇士都愿意跟着张骞一块儿去找月氏国。

公元前138年,汉武帝派张骞为使者,带着一百多人从陇西(治所在今甘肃临洮南)出发。陇西外面就是匈奴地界。张骞他们走了几天,终于给匈奴兵围住,做了俘虏,只好住在那边,一住就是十多年。别人都分散了,只有堂邑父跟张骞在一起。日子久了,他们说话、做事,跟匈奴人没有什么不同,匈奴人对他们的看管也放松了。

有一天,张骞和堂邑父带着干粮,趁着别人不留心时,骑上两匹快马逃了。他们要到月氏去,又不知道月氏在哪儿,只往西走。他们跑了几十天,逃出了匈奴地界,闯进了一个叫大宛(在今中亚细亚)的国家。

大宛在月氏北边,是出产快马、葡萄和苜蓿(mùsù)的地方。大宛是匈奴的邻国,懂得匈奴话,张骞和堂邑父都能说匈奴话。大宛人向国王报告,大宛王早就听到过在很远的东方有个中国,地方很富庶,吃的、穿的、住的讲究得没法说,金银财宝、绸缎布帛多得用也用不完,这会儿听到汉朝的使者到了,连忙欢迎。

张骞见了大宛王,要求国王派人送他们去月氏。大宛王就派人送张骞他们到了月氏。张骞见了月氏王,说汉朝愿意跟月氏联合起来共同去打匈奴。

可是,月氏王不想这样。原来月氏老王被匈奴杀了以后,月氏人立他的儿子为王。新王率领着全部人马和牲畜往西逃,一直到了大夏(今阿富汗北部)。月氏人打败了大夏,就建立了一个大月氏国,月氏王不想再去跟匈奴作战,只是很有礼貌地招待汉朝使者。

张骞和堂邑父在月氏住了一年多,没法叫月氏王去打匈奴,只好离开了月氏回国,经过康居(约在今巴尔喀什湖和咸海之间)和大宛,到了匈奴地界,又给匈奴逮住了。他们只好又在那边过了一年多。匈奴的太子和单于争夺王位,国内大乱。张骞同堂邑父就逃回来了。汉武帝见了十三年未见的张骞,拜他为太中大夫,封堂邑父为奉使君。

张骞还想再到西域去。他向汉武帝说:“我在大夏看见邛(qióng)山(在今四川)出产的竹杖和蜀地(今四川成都)出产的细布。大夏人说是买卖人从身毒(juāndǔ)——天竺(今印度)买来的。大夏在长安西边一万二千里。大夏人从身毒买到蜀地的东西,可见身毒离蜀地不远。我们要是从蜀地出发,走西南那条道儿,经过身毒到大夏,就不必经过匈奴了。”

汉武帝听了,打算用礼物和道义去跟这些国家联合起来对付匈奴。他再一次派张骞为使者,从蜀地出发,带着礼物去结交身毒。这次,张骞把人马分成四队,从四个地点出发,走了两千里地,有的给当地的部族打回来,有的给杀害了。往南走的一队人马绕过昆明,到了滇国(今云南南部)。滇国的国王原来是楚国人,很客气地招待使者,愿意帮助使者找道儿去身毒,但昆明人不让过,张骞只好回到长安。汉武帝认为这次在南方结交了一个从没听到过的国家,也很满意。

后来西域一带有许多国家看到匈奴被汉朝打败,就不愿意再向匈奴进贡、纳税。汉武帝趁这个机会,再派张骞去通西域。张骞说:“匈奴西边有个乌孙国(在今新疆)。皇上不妨先结交乌孙王,跟他和亲。乌孙以西的国家,像大宛、康居、大夏、月氏,就容易结交了。”

汉武帝派张骞为使者,拿着汉朝的使节,带着三百个勇士,每人两匹马,还有牛、羊一万多头,黄金、钱币、绸缎、布帛等价值几千万的礼物动身了。

到了乌孙,乌孙王出来迎接。张骞把一份很厚的礼物送给他,对他说:“要是大王能够搬到东边来,皇上愿意把那边的土地封给大王,还把公主嫁给大王做夫人,两国结为亲戚,共同对付匈奴。这对咱们两国都有好处。”

乌孙王请张骞暂时休息几天,自己召集大臣们商议商议。乌孙王和大臣们都害怕匈奴,商议了好几天,决定不下来。张骞就打发他的副手们拿着使节,带着礼物,分别去联络大宛、康居、大月氏、大夏、安息(古代波斯)、身毒、于阗(tián)(今新疆和田一带)等国家。乌孙王还派了几个翻译帮助他们。许多使者去了好些日子还没回来,乌孙王就打发张骞先回去,他借着送张骞回去,派了几十个人到长安去探看一下。

张骞带着乌孙的使者来见汉武帝。汉武帝见了他们已经很高兴了,又瞧见乌孙王送给他的几十匹高头大马,喜欢得了不得,格外优待乌孙的使者。

过了一年,张骞害病死了。又过了几年,张骞派出去的那些副手们都带着各国的使者陆续回来了。汉武帝非常高兴,他知道了西域有三十六国,他们害怕匈奴,只好把自己的奴隶和财富交给匈奴。这会儿汉朝跟这些国家交好,他们不必纳税,都很很乐意地跟汉朝结交。

乌孙王不愿意搬到东边来,汉武帝就在那边设立了两个郡,一个叫酒泉郡(今甘肃酒泉),一个叫武威郡(治所在今甘肃民勤东北)一年到头有官员和兵士守卫着,不让匈奴南侵。

汉武帝派张骞出使西域。西域三十六国都知道张骞心眼好,够朋友。因此,在很长一个时期,汉朝和西域的友好关系就建立起来了。汉朝从西域那边得到了高头大马、葡萄、苜蓿、胡桃、蚕豆、石榴等几十种物产;西域各国从中国得到了丝和丝织品,学会了耕种、打井和炼铁,发展了生产。张骞走通西域的这条路促进了中外文化交流,后来人们就叫它“丝绸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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