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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优秀作文(优秀20篇)

导语:伯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相关写作素材,欢迎查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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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级小书虫作文300字

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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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那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小虫”—————孟愉培。

镜子常在我不在的时候自己叽里呱啦的说:“小主人可真爱读书啊,怪不得小主人的眼睛还是那么水汪汪的,高高的鼻梁让小主人显得特别有气质。”我最喜欢穿一件棕黄色的大衣,每当我穿上它爸爸妈妈总会连声夸赞:“漂亮,真漂亮!”。我穿上它去上学同学们都会围上来问培培这件大衣在哪里买的呀?这么漂亮啊!”每当我听到爸爸妈妈的夸赞,看到同学们羡慕不已的的样子,我心里就会得意洋洋。我是属于一个中等身材,我的性格是活泼开朗的,我不管是遇到什么事都会很开朗而不会娇滴滴地求大人。

我是一个很爱看书的人,所以我有一个外号,就是“小书虫”。我每天至少抽出30~60分钟来看书。书每天被我“啃”,都没有耐心了。记得有一次书对我大声地说:“小主人啊,你每天都把我“啃”不累吗?”

这就是我,一个爱读书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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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以好书伴我行话题

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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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牙牙学语的小孩子起,我们就开始读了,最初是那种绘本,而后是注音本,再后来就是故事书、名著名篇了。小时候看书多是出于兴趣,慢慢就变成了习惯,长大了就懂得读书也是一种生活技能,可以增添知识,获得教养,丰富人生。“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一点不错,人生的每一个时期都需要读书,读书让我们更加充实。

在信息化的时代,读书不再受限于纸质书籍,出门在外带着几本书不方便,一只手机就够了,网上可以看到各种书。我尤其喜欢在等车的时候看书,曾经坐在站台的椅子上看《红楼梦》入了迷,被母亲拍肩提醒才蓦地从那大观园中走了出来。

与电子书相比,我更钟爱纸质书本,尤其是新书,刚翻开时会有独特的墨香气息;我同样喜欢翻页时纸与纸相磨擦发出的声音,自有一种自己是很有才华的学者的感觉。

如今空闲的时光不多,不比童年时,总有大把的休息时间。冬天的下午,最常做的事就是抱着一本书,再带上一杯果汁,坐在阳台上晒着太阳,看看书,那时候最喜欢《抱抱团》和意林系列的书,看了很多遍,隔几天还要翻出再看一遍,怎么都看不腻。

小时候还总回老家,奶奶就很喜欢讲故事,她看过很多书,讲起来也很生动有趣,“打虎的武松”、“刘姥姥在大观园的见闻”各种画面都能浮现到我的眼前,栩栩如生。在我的心里,她讲的甚至比那些说书的还要好,如今看书,还总会想到如果是她在给我讲,肯定会更加形象化吧。

有人说,看书能看哭了是件极傻的事,而我认为读书必定是要“入戏”的,经常在看完一本主人公有悲惨命运的书的时候,我会难受很久。唐僧错怪孙悟空时,我会很想去指责他,骂他愚钝;看到孔乙己被小孩子、庸人嘲笑,我就想去给他安慰。我很喜欢这种把自己带入剧情的感受。

《劝学》说“学不可以已”,我觉得读书也是不可以停止的。阅读会带来快乐,使我们获得许多,倘若一个人不爱读书,那他必定是一个不充实的人,一个有缺憾的人。

寒风刺骨的冬天,书就是暖阳,温暖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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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为书狂初三作文

全文共 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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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喜欢阅读吗?在童年中,书是我们的朋友,是我门的知己,是我们的引路灯,她好像是一个学无止境的世界!

在浩瀚的书海中,我为书而痴,为书而狂,为书而疯!

难得的暑假里,同学们都像一匹匹脱开缰绳的野马儿,到处奔跑,到处游玩。而我却成了名副其实的书虫,在被窝里浏览着一本本有趣的书。正在我看得津津有味,痴痴呆呆时,“寒寒,去书市买书呀!去不去?”“恩-”正沉迷在书海中的我突然回过神来。“呀!买书哦。机不可知啊!”这时我大嚷道:“哎!等-等我!等等我!别走!”

我和朋友西夏到了书市,我摸了一下口袋,冷汗直冒:怎么了?贴身的宝贝咋不在呢?该不会我粗心地把它遗漏在家?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身朋友借,我结结巴巴地说:“借,借--我钱。”朋友明白了我的意思,把钱借给了我,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

我挤到人山人海的“书虫”中,一连拿了好几本书,其中有我最喜爱的《用望眼镜看天文书》,我看得如痴如醉,直到腿麻了才站起来,看了一下手表。“呀!这么晚了!”我抱着书直奔柜台,急匆匆地地付了钱。走到门口时,忽然想起:朋友呢?我傻眼地盯着那几本书!又是恼,又是喜!走在路上我又产生看书的念头,于是就拿出书来看。一路上碰碰撞撞的,跟这个说个SORRY,跟那个说个对不起。突然,天公怒吼,吓得我直打颤。天公真是不做美啊,跟我来个“突然袭击”下起倾盆大雨!我此时手足无措,首先的反映是把书塞到怀里,接着狂跑,被大雨淋得睁不开眼!终于,战胜了这场雨,到了家门口,我的手颤抖地按着门铃,此时一声声清脆的铃声就像惊心动魄的“催死曲”!忽然,门开了,我打了个趔趄,扑倒在地上……

第二天时,我睁开迷糊糊的双眼,没精打采地站了起来,胡乱地找起书来。终于在一个不起眼的地方找到了我心爱的书。接着我又爱不释手地看起书来……

书呀!你与我结下了不解之缘,你让我受益匪浅!你是一个甜人心头的果冻;是森林中迷路人的指南针;太平洋上引导人驶向光明的导航灯……

书!你是我人生中最美好的一页,是我忠诚的朋友,是我心中最好的老师!

书!我大吼:“我决定为你而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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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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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自己的故事,可是,说来说去都是关于的,让我来讲给你们听吧。

我从教室后面的书吧里借了一本书,名叫《我把班长变小了》,我大概的翻了一下,觉得这本书不错就把它借走了,晚上,回到家里,作业做完后,我拿起《我把班长变小了》这本书看了起来,因为我每天都有做完作业看会书的习惯,前面我看到主人公为了报复班长,就在班长经常放学来的奶茶店,在班长爱喝的朱古力味的珍珠奶茶里放了一些东西,班长喝下去之后,就慢慢的变小了……哇!竟然能变小,真厉害,如果我能变小就好了,不如我也来做一做这杯奶茶,好,说干就干……

我家里有从超市里买来的珍珠奶茶,不是朱古力味,但能喝就行了,我按照胡掓粉,鸡精,嫩肉粉……,终于调好了,我高兴的笑了一笑,咕咚,一口吞了下去,不是我变小,反倒是我奔上卫生间把东西吐了出来我生气的说:“这书骗人,我以后再也不看书了。”说完就哭了起来,妈妈听到了,连忙出来说,这到底是这么回事,我一五一十的讲给妈妈听,妈妈给我讲了很多道理,我终于懂了。

妈妈讲完后,给我倒了一杯水,我也乖乖睡觉了,妈妈高兴的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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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好书伴我成长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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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读一本好,就像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知识就像帮助我们学习的法宝,每当你看完一页书,你的知识就会增加。

我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叫《西游记》的名著。里面的故事又详细又逼真又精彩:三打白骨精;偷吃人参果;真假美猴王……每一次大战都是对四人的考验,没打完一个敌人、帮助一个朋友,他们和我们就会懂得更多道理,变得越善良,越友好。

读书还会教你一些道理,告诉你许多事情的正确做法与选择,会教你做一个诚实、听话,对待每一件事都严格认真的人。

在《西游记》里有一个坏人,它是白骨精。有一次它假扮成一个老婆婆假装给唐僧送食物,孙悟空一下子就看出了它是妖,想打死它,可是唐僧阻止了悟空。唐僧是人,看不出白骨精,悟空刚想打,唐僧就念起了紧箍咒,悟空打不了,最后白骨精差点害死了唐僧,幸好徒弟三人合力打死了白骨精,救回了师父。读到这一段时,我时而眉头紧皱时而屏住呼吸……这说明看人不能看外表,不能以貌取人。

书是我们的好朋友,是我们的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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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一本书高三作文

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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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它的名字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是一本新奇有趣、语言优美生动、情节曲折离奇、人物个性鲜明,思想会给人带来启迪的书。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由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创作。1909年获得诺贝尔奖奖金。拉格洛夫生于瑞典西部的一个陆军中尉家中,幼年时下肢瘫痪,但她爱文学自强不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她的代表作品有:《有形的锁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等。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的主人公尼尔斯。豪格尔森,他之前是一个爱欺负动物又不太听父母话的调皮男孩,动物们都很讨厌他,父母也对他感到失望。在一次奇特的际遇下,尼尔斯见到了传说中无所不能的小精灵,他顿时有了捕捉小精灵的邪恶想法。就在他正得意自己的计划时,小精灵先发制人的把尼尔斯变成了一个小人儿,小得连动物们都瞧不起他。

在后来的日子里,尼尔斯。豪格尔森学会了帮助其它动物,跟动物们交流谈心。他和大雁们经历了种种困难,受到了真正的锻炼,改正了他以往不爱学习、调皮捣蛋的缺点,最后以完美的成长回到了父母身边。

其实,书中的小精灵就是人们心中的小恶魔,来提醒人们不能做什么,也是人们心中的小天使,来帮助人们该如何选择。

我非常喜欢书中的尼尔斯,因为他年纪虽小,却很勇敢。有一次,他被老鹰捉住了,老鹰说要把他吃掉,尼尔斯却没有害怕,反而冷静的待在洞里想办法怎么逃出去。他先给老鹰的`小宝宝们讲故事,等小宝宝们睡着后,尼尔斯就让老鹰去找食物,等老鹰飞远后,他就趁这个时机偷偷逃出去了。

与此同时,尼尔斯非常乐于助人,动物们受伤时,有困难时,他都能解决。比如,有一只松鼠它去找食物,一不小心就把自己的手给划伤了,尼尔斯看见了,就赶紧去安慰它,一边安慰还一边帮它包扎伤口。这让动物们非常的喜欢他,这也是让我喜欢他的一幕。

在《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当中,人类和动物都应该互相尊重,生命都应该珍惜,世界才会充满爱,我们的生活才会如此的美好与幸福。

你们喜欢这本书吗?这是一本成人和学生都可以看的童话哦!喜欢的话,就赶紧去书店买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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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推荐一本好书五年级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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笛尔卡说过:读一些好的,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说话。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黑天鹅紫水晶》。

此书主要讲了约翰·维廉斯去澳大利亚完成祖先留下的遗嘱,却意外的当上了黑天鹅紫水晶的丈夫。经过种种困难,紫水晶的四只小天鹅终于长大,而约翰·维廉斯祖先留下的羊皮卷也一页页地翻到了尽头,原来遗嘱就是要约翰·维廉斯亲手杀死四只黑天鹅,用它们的血,祭奠他的祖先。最终,约翰·维廉斯掏出打火机,将羊皮日记焚烧了……

这本书反映了人类的残忍:沛朗·维廉斯他们吃紫水晶(300年前的那只黑天鹅也叫紫水晶)的宝贝蛋,和它的丈夫,却不容许紫水晶有基本的反抗,难道,等人类残忍地把动物杀害时,还不容许动物们有殊死的反抗吗?只是因为紫水晶投了几块石头,就要让沛朗·维廉斯的后代们都每人杀死四只黑天鹅吗?家族颜面至今,已经有十多代传人,每一代继承家业的男子,都要杀害四只无辜的黑天鹅,血腥的屠杀,已持续了三百年,已杀害了40多只可爱的黑天鹅。

这本书还歌颂了紫水晶无私的母爱:为了赶走针鼹,紫水晶身上被刺扎得遍体鳞伤;为了赶跑澳洲蜥,紫水晶珍贵的婚羽全被澳洲蜥咬掉,血红色的皮囊渗出一粒粒血珠;为了赶走袋獾,保护红宝石,紫水晶永远的失去了一只脚;为了使宽嘴雄和黑丝带从死神手中逃脱,紫水晶牺牲了自己的生命……

一位母亲必定是一位英雄。

希望大家喜欢这本沈石溪写的《黑天鹅紫水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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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好书伴我行600字话题

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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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名著是人类文明与智慧的结晶,具有无穷的思想价值和艺术魅力,是每个人一生中都不应错过的灵魂驿站。它是经过了岁月的洗礼,沙里淘金留下的精华,是人类文化长河中一颗颗璀璨的珍珠。它们交相辉映,构筑起世界文学的殿堂。

高尔基就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也曾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是啊,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既然读书,就要读一本好的书。不仅能让自己的灵魂接受一次洗礼、经历一次成长的蜕变,也能给自己乏味的生活增添些乐趣。

在我小的时候,我常常会让妈妈给我买许多有趣的故事书来讲给我听:从《养成好习惯》中,通过一个个生动、幽默的故事告诉我们做人要从养成一个好的习惯做起。从《丑小鸭》中,给我们讲述了一只丑陋甚至受人排挤的鸭子,为了梦想不屈的努力奋斗着,最后成为了一只受人喜爱的白天鹅。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跨入了小学阶段,不在读一些幼稚的故事书了,更多的把阅读融入到课本中去。学习过《将心比心》,我懂得了,如果我们能对老人多一份尊重,对孩子们多一份关爱。这样,人与人之间就会多一些宽容,多一些理解。学习过《弟子规》我更是受益颇多,做人要有一颗仁爱之心,应该孝顺长辈、尊重师长、诚实守信、谦虚礼让、发愤图强。

光阴似箭,如今我也成为一名六年级的学生了,不仅要掌握好课本上的知识,也要更多地阅读课外书,最重要的是了解更多地名著。从《西游记》中,我明白只有齐心协力、团结一致。坚持不懈,才能取得一个好的结果。从《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我体会到虽然主人公有身体上的缺陷,但她却并未向残酷的现实低头,而是勇敢的面对,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自己的努力。这一种品质是值得所有人学习的。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会读书迟。趁现在我们有着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读书,何不让书给我们创造更多的财富和乐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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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本好书600字话题

全文共 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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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经久不衰,百年前蒲松龄的《聊斋志异》可谓是家喻户晓、老少皆知。蒲老笔下的鬼狐神世界讽刺了当时这个社会,给了我们不少启示。品读聊斋就如品茗甘甜回味无穷。此书虽为古文但字里行间都透吐着智慧,都是蒲老品味人生后的大彻大悟。今天我就要推荐这本好书给大家!

《聊斋志异》是蒲松龄先生的代表作,题材非常广泛,内容极其丰富。多数作品通过谈狐说鬼的手法,对当时社会的腐败、黑暗进行了有力批判,在一定程度上揭露了社会矛盾,表达了人民的愿望。《聊斋志异》它成功的塑造了众多的艺术典型,人物形象鲜明生动,故事情节曲折离奇,结构布局严谨巧妙,文笔简练,描写细腻,堪称中国古典短篇小说的高峰。

《聊斋志异》,也是一部具有独特思想风貌和艺术风貌的文言短篇小说集。内容十分广泛,多数是以幻想的形式谈狐说鬼,但内容却深深地扎根于现实生活的土壤之中,曲折地反映了蒲松龄所生活的时代的社会矛盾和人民的思想愿望,熔铸进了作家对生活的独特的感受和认识。

反映了17世纪中国的社会面貌。书中既有对如漆墨黑的社会现实的不满,又有对怀才不遇、仕途难攀的不平;既有对贪官污吏狼狈为奸的鞭笞,又有对勇于反抗,敢于复仇的平民的称赞;而数量最多、质量上乘、写得最美最动人的是那些人与狐妖、人与鬼神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纯真爱情的篇章。

书中的作品情节离奇曲折,幻化形象刻画得独具特色。由于书中涉及内容较多,我选其小部分细评:《聊斋?雨钱》用了狐仙和秀才的事情告诉我们拒绝不劳而获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道理现在尽人皆知甚是普遍,但在百年前蒲老便参透实在可贵。

数学里有条真理题叫“两点之间直线最短”但蒲老的《聊斋?大鼠》却告诉我们两点间最短的距离并不一定是直线,有时我们绕过去,选择放弃也是一种智慧。

好书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在以后的生活中,大家都能和好书交上朋友,让好书成为我们进步的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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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书是我的好朋友

全文共 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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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是我的好朋友

书告诉我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它告诉我越是恐怖,越要坚强,越是难办,就越要去做,它告诉我,如果害怕的话,那就去战胜恐惧。它带我来到几百年前的古埃及,一览沙漠风光和法老的残暴。它带我来到尼罗河,观看尼罗鳄狩猎的瞬间。它带我来到几亿年前,一睹地球霸主的风采……

从我两岁开始,我就在和书一起玩耍,六岁开始,我开始看带拼音的四大名著,十岁开始,我看唐家三少的《斗罗大陆》。

《人间失格》让我看见了人世的丑陋和作者的懦弱。《斗罗大陆》让我明白了如果被人看不起,那就努力让他刮目相看。《动物世界》让我知道动物的习性和人类不如动物的地方。《战争年代》让我去看人类相互斗争,抢夺领土的景象,让我明白我们脚下的这片土地来之不易。《枪械大全》让我看清了人类发明的东西,对自己、动植物、地球的伤害。

书,让我看清了自己,让我认识了很多自甘堕落的人,很多暴君,和很多伟大的人。

长大后,我要用从书中学到的东西报效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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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推荐一本书的五年级精选作文

全文共 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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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各位虾米们,童鞋们,最重要的吃货们,你们见过意式红酱、培根金针菇卷、奶香南瓜汤、瑞典肉丸子、香蕉巧克力软心小蛋糕、蔓越莓椰是酪球吗?这些你肯定都没有见过吧?今天,我就要向大家推荐一本《超Q美食小煮意》。保证你想吃什么就能做什么,保证能让你的味蕾跳跃起来,舞动起来。

我相信,吃货们最重要的除了学习就是吃了,光说吃,吃什么呢,也许他们最需要的就是有人帮他们解答了:像我这种吃货,以前一起床第一个想起的一个字就是“吃”,接着就是“早餐吃什么?午餐吃什么?晚餐吃什么?会不会做的不好吃?会不会没有营养……”可是,自从有了这本书,这些问题都不是问题。每天只需要轻轻打开书,挑一个自己最喜欢吃的,然后准备一下食才就可以开始做了。书中指导的非常细致,而且异常简单,一学就会,连对做饭白痴加脑残的我都能学会,那聪明的你是不是就更不用说了?

这是一本属于喜欢美食的人的美食魔法书,这本书中的内容和好处还有很多很多,是我永远也讲不完的。书中还有日式、意式、欧式、瑞典等异国美食,还有187道美食等你来一一品尝哦!

生活的多彩就是不要放弃美食,烹饪和品尝都是一次华丽的冒险,希望你拿着这本书,拿着自己的魔法棒创造属于自己的美食和幸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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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书虫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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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背后说我是呆子,其实我一点也不呆。我只是很喜欢书、很爱看书,我经常被书里的道理和故事情节所打动,所以没有注意身边的事情。

我为什么这么喜欢看书呢?因为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能让我明白许多道理,还增长了我各方面的知识,使我进步很快。

我喜欢在书的海洋里遨游,那种感觉快乐极了,我希望可以做书里的大人物,写出各式各样的好文章,为祖国做出贡献,干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

可是因为我太爱看书,我就有点控制不住自己了,上课时我也偷偷看书,看到精彩处忍不住笑出声来,影响大家听课,自己也知道不好可就改不了,就连睡觉时也藏本书在被子里看。书就像我天天一日三餐吃饭一样,缺一不可。看书花掉我所有的时间,以至作业都没完成。爷爷说:“我必须看对学习有用的书,还要不影响学习。”唉,我只好照办了,谁让我管不住自己呢?

我希望我能做一个聪明的书虫,还要做一个知识博大精深的大书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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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优秀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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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孙漂流记》描写的是一个19岁的青年鲁滨孙为了实现航海的梦想,不顾父母的劝阻,放弃了安定舒适的生活,最终踏上了航海征途。鲁滨孙十分喜爱劳动。一次海难过后,他自己幸存了下来,可身上除了一把刀、一根烟管和一袋烟外,别无它物了。鲁滨孙依靠劳动,原来境况渺茫的他,非但没有饿死,反而每天都有营养丰富的粮食摆在他面前。鲁滨孙不但爱劳动,而且很坚强。他一个人在荒岛上手活了28年2个月零19天。这将近3o年的风风雨雨酸甜苦辣只有他自己最清楚。如果他没有坚定的信念,如果他没有坚强的意志,如果他没有勇敢战胜困难的精神,那么他就不可能独自生活在荒岛上那么久。后来,鲁滨孙遇到了一个野人,给他取了个名字叫星期五。多年以后,鲁滨孙在海岛附近发现了一艘航行的大船,并收复了大船,将船长和船里的人质一起带回英国。就这样鲁滨孙回到了他阔别已久的故乡——英国伦敦。

这本以极大的篇幅描写了鲁滨孙落难荒岛、不畏艰险、自力更生、与恶劣环境作斗争的一幕幕动人情景,歌颂了人的智慧和勤劳的美德。虽然我不一定会像他一样流落荒岛上,可是我可以学习他那种爱劳动,不怕困难的精神,并且把它用到实际的生活中去,我想这样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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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书对我的影响作文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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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加尼诺,这几天没有挨打吧!呵呵,开玩笑而已。”作者万巴手下的加尼诺是那么的栩栩如生,描述出了此刻小孩子的“冤屈”,充分展现出了此刻大人对小孩的不理解。读完这本之后,就会让人回忆起那甜蜜而酸涩的童年时代。童年总是那一瞬间,过去了就再也不会回来,而万巴笔下的《捣蛋鬼日记》便能让你想起小时捣蛋的快乐。

说到加尼诺——一个总是因为好心而闯祸的孩子。在好心的驱使下,加尼诺创下了不少活:把炮仗拴在姐夫身上;把苯胺放进肉丝汤……他的捣蛋事例真是太多了!他去了哪儿,哪儿都会被他搞得翻天覆地,久久不能安宁。闯祸之后,得到的没有表扬,净是数落。其实加尼诺的本意是好的,只是之后……这就是小孩所受的“冤屈”;这就是大人对小孩的不理解;这就是家庭教育的误区。

没错,此刻的小孩总是被不分青红皂白的父母给挨骂,小孩的好心被大人误以为是“不好的事”,而小孩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了;因为有口难辩,小孩子只好被蒙上不白之冤了。如果大人换个角度来想,想一下加入自我是小孩,会怎样做?大人也许就不会这样了。生活中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一天,小明在放学的路上看到一个小弟弟受伤了,当小明准备赴他去医院的时候,他想到爸爸给他的警告:早点回家!他转来又一想,这是件好事啊!爸爸不会骂我的!于是他就扶那个小弟弟去医院了。回到家后,已经很晚了。小明还没说话,爸爸就扬起了巴掌……这只是一个小小的事例,可是却体现出了家庭教育的缺陷;父母的不可理喻……加尼诺就是这样。

《捣蛋鬼日记》这本书蕴藏着快乐,而快乐却徘徊在“倒霉”边缘。经过我的阅读,我发现“倒霉”一词经常都出此刻加尼诺的日记里面呢!这本书不仅仅是在像品味陈年老酒一般让我品味着童年,也一样在教育着家长。

再见了!加尼诺,我们下次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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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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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大家好!每当我走到镜子前看着镜子里的她。当我微笑时,她对我微笑。我朝她耸耸肩,她也耸耸肩。她叫薛思远,我叫薛思远。我们是同一个人,所以有一个共同的名字。这个名字代表了父母对我的期望。

我也有很多优点,比如读。作为一个人,当我看到一本好书的时候,我会达到忘记吃饭睡觉的地步。我不记得我妈妈因为读书在餐桌上留下了多少顿午餐。如果我妈妈没有把书从我身边拿走,我仍然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想看它。我很爱看书。每当我有时间,我都会拿起这本书。大禹治水三次不进家门,诸葛亮借箭下船,岳飞全身心投入报国...五千年历史长河副将的壮丽画卷印在我的脑海里,我从小就为自己是中国人而骄傲,这是读书的功劳!

俗话说,“没有金子,没有人是完美的”。一个人再完美,也有缺点。和我一样,读书是优点,但它的缺点缺一不可。我的缺点是做事太固执,很多已经决定的事情很难改变。有一次因为数学题作业和妈妈吵了好几次,最后输给了妈妈。

这就是我,一个读书人,一个固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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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迷上了看书优秀作文_人物作文400字

全文共 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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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说的好:读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最近,我也成为了一个小书迷。

有一次,写完作业,正聚精会神的看书,转眼间,时间就到了9点,老妈过来给我说:儿子,该睡觉了。我哦了一声,就没当一回事,时间飞逝,一下子就到了十点,可我还在看书,突然眼前一黑,立刻伸手不见五指,这时老妈的声音从黑暗中传来,说:都几点了,还不睡觉,明天是不是不想上学了?我说:哎呀,再看一小会儿。妈妈气急了,大声对我说:快睡觉,不然不给你买了。一听这话,我急忙放下了书,心想:老妈说的有道理,算了,明天再看吧。

如果在这么看下去,明天可就死定了。还是睡觉吧。

一次语文考试,试卷就差作文了可我怎么也想不起要写什么,我看了看表,像热锅上的蚂蚁,汗一下子流下来了,忽然,我想起我看过一篇。试卷发下来了,80分,虽然不高,但是看书帮了我大忙。

书籍会伴着我们一生,那知识也一样,让我们共同遨游书的海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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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书中有个我高一作文

全文共 10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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泠泠雨落下,终是渗透青石板,洒落了满地的思潮。记忆也愈渐地浓墨重彩,斑驳的回忆里风雨雷电,形形色色的人儿匆匆而过卷起遍地风尘。一卷卷里,激扬文字写尽了那酸涩抑或甜蜜的往事。就在这交织旋舞的零零落落的人事物里,惊鸿一瞥间,恍惚我看到了自我。

依稀记得,我是一场空空旧梦里红楼深处纨绔而温文的公子;依稀记得,我是大漠风烟弥漫里长吁短叹孤烟太直的诗人;依稀记得,我是空落落的金屋里独念断愁肠的落寞的妃子。依稀记得,好像千百年前的这一天,我是这个人。这一天,我又是这个人。

生活中,我确不是这些千古传奇的人物,但若在孑然一身的想象之中,在无边际的卷卷书中,我是他们,就是他们。

最深刻是李后主的诗集。喜欢他那惆怅得凋落了满地桃花的浓愁和笔力,喜欢他一身文雅儒生气却做了一亡国之君的无可奈何,喜欢他南唐后主李煜的字字皆血。

妄想挣脱了眼眶前冻结起的悲切,耳畔仍是阵阵杀伐不歇。多年后史书页中,会把这页全全撰写了进去么。王城姓氏,从此改写。“李”字的飘扬旗帜,被外夷的战马铁蹄踏碎,尘土艳烈。逝去江山冰冷,飘零世事了结。

永远难忘。何其俊俏的美男子无言,只独上西楼。依稀是旧时节,城门上下一弯弦月,夜色清冽。见一抹月色如钩,神往着飞到天边的月儿那里去,心神倏地吸拢,才蓦然发现眼前深不见底的深林苑囿里,清寒凄秋,几株萧索梧桐倒锁住了我一辈子似锦年华,故国的哀戚于天际回响,久久落在南唐的大地上,眼前朱栏砌玉,黛纱镶珠,凭栏处亦有夜风吹满了襟袖。却长叹一句往事多少。

茶饭不思,如鲠在喉,却听见几度彷徨,人嫌憔悴,衣带宽陋。

长夜未央,酒乐欢愉,却添演三分假象,倒作足了,凄凄惶惶。

心如死灰。生在帝王家,我本非一治国治世之材,末了,竟毁了故国旧土多少万里。多情温润的李煜,终落得毒酒灌肠,南唐覆灭。生于七夕,亦死于七夕,注定的每年乞巧,那年遥叹月如钩的人儿,如今你是否在广寒宫里头看着呢,看你万古流芳的文字。

不知觉,泪满衫。竟也是满心痛,痛地透彻心扉死去活来,刀枪武力,毒药死亡,却永远杀不死李煜的诗词,杀不死文学。他的文学。

不知觉,心激荡。竟是文思泉涌,思绪贯彻一瞬深沉冥想,失败挫折,不喑世事,却永远灭不了我的一腔热血,灭不了文学。我的文学。

心绪倏忽涌动。眼角滚烫,似是有什么温热的液体流经面庞。一瞬间以为自我是那亡了国的人,记忆混杂不清,好似书里的人,全是我,全全是我的人生,我的思绪。

这万卷书,万个人里头。我坚信,我断定。万书万人中,总会有一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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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的朋友小书虫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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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长着一双葡萄般的大眼睛,月牙一样弯的眉毛,又圆又白的脸上,还有一张樱桃小嘴。她就是我最好的朋友——一帆。

一帆不仅长得漂亮,还很喜欢看。她会抓住一点一滴的时间来看课外书,连上厕所都捧着一本书看。

有一次星期天,妈妈对我们说:“我们今天一起去游乐园玩好不好?顺便带上一帆一起去玩。”“好呀好呀,我现在就去叫她!”

我和妹妹一起向一帆家跑去,来到一帆家,我们累得气喘吁吁,我喘着气说:“一帆,我妈妈说要带我们去温州游乐园玩,你也跟我们一起去呗。”我本来以为一帆会爽快地答应和我们一起去温州乐园玩。可是,一帆却无情地拒绝了我们。她说:“可是我不想出去玩,只想留在家里看书。在游乐园又没课外书可以看。你们去玩吧,我不去了。”“啊,一帆你不去了!你每天都呆在家里看书,都快变成‘书呆子’了。”我说。“这有什么不好的呢?书让我知道了许多知识和有趣的故事。”一帆说。最后,在我们的劝说下,一帆终于同意跟我们一起去游乐园玩了。可是,一帆又跑回去拿来了五本书。我感到很好奇,就问一帆:“一帆,你拿这么多本书干嘛呀?”一帆说:“在来回的路上可以看呀!”我听了之后,想:我见过爱看书的人,但谁也比不过我最好的朋友——一帆。

这就是我最好的朋友,一个爱看书的朋友。我很高兴我有这个朋友,我也很喜欢她,你们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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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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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诗词。那富有节奏的吟咏,旷达悠远的意境,字里行间流露出的随意洒脱都让我深深着迷。这个寒假,我读到了一本完全不同于以往的诗词——《桃李春风一杯酒》。书中用幽默浅显的语句,诙谐有趣的讲述方式,介绍了唐朝最有代表性的18位诗人的诗作和生平,展现了他们诗酒年华的快意人生。

“在唐朝,没有什么事情,是一首诗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两首”。这本书开头第一句就深深吸引了我,让我废寝忘食,一口气读了下去。安庆渡江,李涉七绝退劫匪;滕王高阁,王勃一字得千金;长安城里,乐天五律“居亦易”;金銮殿上,李白番语傲朝堂……那一个个尘封千年的故事,活泼泼地跳出来,每一个诗人的形象都变得生动丰满,不再是简介中单薄的“纸片人”。他们微笑着向我走来,带着我开始了一场跨越时空的旅行。

在书中,我们可以读友情,“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读爱情,“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读风景,“春潮带雨晚来急,野渡无人舟自横”;读盛唐气象,“九天阖闾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我仿佛穿越回了那个才人辈出的时代,看贺知章醉卧井底,看李白长叹黄鹤楼,看刘禹锡重回玄都观,看陈子昂独登幽州台……诗人们跌宕起伏的人生在作者的笔下娓娓道来,再加上风趣幽默的现代词汇,让人往往忍俊不禁,拍案大笑。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刘禹锡的故事,他的一生数遭贬谪,却依然豪迈阔达,写出了“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的不朽诗句,屡次被地方官刁难又写出了《陋室铭》这篇千古佳作。我们在生活中遇到困难也不能消沉沮丧,只要能像刘禹锡一样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那就没有什么过不去的,要相信,风雨过后一定会有彩虹!

生活远比故事精彩,历史远比想象中有趣。穿越在这场奇妙的时空之旅里,那些熟悉的诗人,衣袂飘飘,神采风扬;那些经典的诗篇,字字句句,动人心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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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50字

全文共 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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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使人们入迷,我也不例外。关于书,我可有一件趣事要给大家讲一讲。

记得那是四年级的时候,任宗琦看了一本书叫《海底两万里》。他说那本书非常好看,有意思。我想,既然任宗琦说那本书那么好看。不如,我也买一本看看。可是,我的姥姥也没时间给我买呀。后来,在一次比赛中我得了一个奖。我想要不要我趁着这个机会让我姥姥给我买一本《海底两万里》。回到家,我立刻把我得奖的这件事告诉了我的妈妈,我妈妈说你想要什么奖励啊,我说:“我就想要一本书,叫《海底两万里》。”我妈说:“行喽,等会我给你姨说让她给你买本。”我那一天,都期盼着我姨什么时候给我买书。可是,我姨没有给我买书,我想:也许我姨明天才给我买。

放假的第二天下午,我在看电视,突然,我姨说:“嘉兴,咱们买书去吧。”“是不是去买《海底两万里》啊。”我说。我姨说:“嗯。”我一听高兴地一蹦三尺高。我心想,终于可以读到书了。到了新华书店,我急切的冲了进去,里头什么书都有。可是我就是找不到那本书,突然,我的眼睛看到了几个大字,是:海底两万里。我急忙给我姨说:“姨,它在这里。”后来,我姨说:“嗯,你还有什么书想买吗。”后来,我挑了一本西游记。后来,我们出了书店,我就急忙撕了包装,看了起来。我刚看了一页《海底两万里》,就迷住了。这时,我姨说:“咱们去天一城逛逛吧。”我说行。后来,我在车上看的入迷了。到了以后,我听到了一声咕噜咕噜的叫声,我还以为是别人。其实,是我自己的发出的声音。我看书看的入迷了,都不吃东西了。后来,我姨怕我丢了,就不叫我看了。后来,我让我姨给我买了一根香肠。我一边走一边想书中的问题,真想知道答案是什么。我就借着我姨看衣服的时候,偷偷的看会。唉,虽然是知道答案了,可是书给没了。我真后悔当时跟住我姨一块来天一城。

这就是我跟书发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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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一本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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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 黄渝恒

一天,有一家人开始吃饭了,妈妈叫儿子和爸爸一起来吃饭。

爸爸说:“终于可以吃饭了,我都快饿死了。”可是,儿子没有来吃饭,妈妈说:“儿子怎么没有来吃饭?”妈妈让爸爸去找儿子。

爸爸去客厅里找,没找到,他去儿子的房间,没推开门时,爸爸听见了一阵阵笑声,连忙打开门,看见儿子在目不转睛地看一本,嘴里说:“好看,好看,这一段可真有趣。”爸爸想:不喜欢看书的儿子怎么看起书来了?爸爸说:“小书虫,吃饭了。”儿子听见了,只好闷闷不乐地走到餐桌。爸爸看了看书的名字,“原来,儿子在看《父与子》这本书呀!”爸爸看了看书的内容,也入迷了。

母子二人等了等爸爸,爸爸一直都没来,妈妈又让儿子去找爸爸,儿子来自己的房间,看见爸爸也在看书,儿子跟着爸爸一起看起了书。妈妈左等右等,父子二人还是没有来。于是,妈妈气呼呼地走进儿子房间,看见父子二人头碰头地看一本书,妈妈也想瞧瞧儿子的书。妈妈、爸爸、儿子三人一起看了这本《父与子》。

饭还没吃呢!饭已经凉了,真是有趣的一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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