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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级作文我最喜欢的书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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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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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爱读的女孩,在闲暇之时总要读一些小说散文或杂志上的文章,但比起这些充满幽默、传奇色彩的书刊,我更钟爱于卢勤姐姐写的《做人与做事》。

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它用一个个令人回味无穷的故事向人们阐述了很多道理。我觉得它像一位无声的老师,在潜移默化中,告诉我们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我又觉得它像一场温暖的春雨,轻柔地冲刷掉我心灵上的污渍,使我成为一个品格高尚的人;而它更像是一面无私而又伟大的镜子,把我的不足之处与闪光点毫无保留地照出来,促使我不断地改正缺点,让优点像天上的星星越来越多,越来越亮。总而言之,读了《做人与做事》这本书,使我受益非浅啊。

记得我以前很自卑,凡是遇到一点微不足道的困难,常常会灰心丧气,用消极的心态去面对,结果我常常发现,自己有时离成功已经不远了,但由于自卑使我与触手可及的成功只能说Bye-Bye了。

读了《做人与做事》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主宰自己命运的是一个良好的心态,即使失败了,只要你毫不气馁,勇敢地面对,这时,成功就会向你微笑。我心想:是啊,不经风雨怎见彩虹?每个人都会有失败,但失败之后仍有一个好心态的人将会是成功者。

从此以后,我变得自信了起来,凡是面对平常很多人看起来很糟的事,我就会大声地对自己说:“没关系”,之后坦然面对。渐渐地我发现,生活中的很多困难,其实只要你勇敢面对,保持良好的心态,它就会向你低头。

啊,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做人与做事》的功劳啊。

……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智慧之门的金钥匙,我将继续在书的海洋中,不断地遨游着,探索着,发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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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喜欢的一本书800字

全文共 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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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非常喜欢读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故事,大道理》。

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它用一个个令人回味无穷的故事向人们阐述了很多道理。我觉得它像一位无声的老师,在潜移默化中,告诉我们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教育我们该怎样做人做事;我又觉得它像一场温暖的春雨,轻柔地冲刷掉我心灵上的污渍,使我成为一个品格纯洁的人。总而言之,读了《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我真是受益非浅。

其中一个小故事讲的是美国前总统罗斯福家失盗,被偷去了许多东西,当朋友安慰他时,他却说:“谢谢你的关心,我很好,感谢上帝:因为第一贼偷去的是我的东西,而没有伤害我的生命;第二,贼只偷去我的部分东西,而不是全部;第三,最值得庆幸的是,做贼的是他,而不是我”。对任何人来说,失窃是件不幸的事,而罗斯福却找出三条感恩的理由。看了这个小故事,我感到非常汗颜。

在这之前,我常常为自己过重的学习负担而烦恼,羡慕爸爸妈妈小时侯作业少,学习轻松,没有没完没了的考试,不用弹琴唱歌。甚至当爸爸妈妈告诉我,他们小时侯放学后要出去割草,洗衣,农忙时要下田帮大人干活时,我都满不在乎地说,我不愿意现在这么辛苦地学习,宁愿和你们小时侯一样干活。可当我看完这个故事,换一种思路再来看待两代人的学习和生活时,我却为自己是生长在这个时代而感到幸福。

现在的我虽然学习任务重了一点,可我想吃什么都有,想穿什么都有,出门有汽车,天热有空调,无聊可以看电视,和同学打电话。弹琴唱歌虽然辛苦了,可我学到了很多本领,当同学们羡慕我歌唱得好时,我不都应该感谢父母培养了我,给了我机会吗?从此以后,我也要学罗斯福一样感恩社会,知足自己的现状,笑迎充满希望的明天。

我能换一种思维来热爱我的学习,我的生活,都是这本书的功劳。整本书,三百多个小故事,简单地阐明了三百多个浅显的道理,我将不断用这些道理来指导我的学习,鞭策我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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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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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爸爸就给我讲三国演义的故事,其中的“桃园三结义”,“三英战吕布”,“三顾茅庐”这些精彩的故事我听了好多遍。刘备,关羽,张飞三兄弟‘不去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的兄弟情义让我感动极了。

这本的开头说的是天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时间长了,分裂的国家就会统一,时间长了,统一的国家又会分裂,这不禁让我想起了这学期我们学过的一篇课文--《但愿人长久》,里面的一句话是这样说的:“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千里共婵娟。”欢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所以我们要珍惜时间啊。

三国演义中的人物数不胜数,有天下无双的吕布吕奉先,白马银枪的常山赵子龙,仁义忠勇的关羽关云长,狡猾多疑的曹操曹孟德,聪明多智的诸葛亮,其中我最喜欢诸葛亮,因为他非常聪明,足智多谋,是智慧的化身,诸葛亮的故事有很多,有“草船借箭”“三顾茅庐”,“舌战群儒”,“火烧赤壁”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看“草船借箭”的故事。

《三国演义》是一部英雄的史诗,是一曲生命的赞歌,里面的英雄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样散发着无穷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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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9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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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的很多,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就是《三国演义》了。

《三国演义》和《水浒传》、《红楼梦》、《西游记》并列成为中国四大名著。《三国演义》的叙事,始自汉灵帝建宁二年(169年)四月,终于晋武帝太康元年(280年)三月。描写的是中国封建这个群雄争霸的年代,战乱的社会,群雄逐鹿中原,魏、蜀、吴三国鼎立局面形成。三个国家在不断地互相争斗中,血雨腥风,你奈我何,终于三分归一,变成晋朝一统天下的历史前程。

乱世出英雄,《三国演义》里面的英雄人物很多,我最喜欢的是诸葛亮和关羽。诸葛亮的忠是表现在掌握蜀国大权后还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辅佐后主刘禅,来报答先主刘备之恩。诸葛亮的谋表现在借东风、巧设八阵图、空城计及死了还能借木偶退魏军、锦囊杀魏延等。关羽的忠和义比诸葛亮复杂得多。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先是忠,后是义。被人们称为“关公、关帝、武圣人”等。这在中国历史上的武将之中,唯一享受“圣人”称号的人物。二者一文一武,让我十分佩服。

我喜欢《三国演义》,还因为《三国演义》反映了我国传统的伦理道德思想,属于传统的、优秀的文化。《三国演义》还拍成了电视剧,尽管电视剧和真实的历史事件之间有很大的不同,但基本上都能反映那个年代我们国家社会现象,反映我国多年来形成优秀的道德观念。诸如人们的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道德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就是现在我们的老师教育我们人的“三商”,即“德商、情商、智商”。我们只要维护祖国和人民的利益,我们才可能真正成为祖国的接班人。因此,我们必须要有一颗感恩的心,感谢我们的祖国、感谢现在的社会、感谢我们的老师、感谢我们的父母及所有的亲人、朋友。是你们的努力和奋斗让我们有了今天的幸福生活,使我们远离了那种动荡不安的生活,让我们能在明媚的阳光下茁壮成长。因此,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按照时代赋予我们的责任,学好本领,将来把我们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富强。

《三国演义》是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在此,我倡议所有的同学们抽时间应该看看《三国演义》这本书。看了这本书对我们的学习、成长有很大帮助,真的是受益匪浅。既帮我们开阔了视野、增长了知识,又教会了我们如何做人、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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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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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问我:“你最喜欢哪本?”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回答你:“当然是《未来简史》啦!”

《未来简史》是由尤瓦尔。赫拉利博士于2017年出版的科技理论巨著。这本书先是讲述了二十一世纪的人类消灭了瘟疫、饥荒和战争后,开始追求永生不老、幸福和快乐的高难度追求。作者尤瓦尔。赫拉利经过仔细观察、认真思考、反复分析,终于得出了一个结论:人工智能和生物基因技术正在重新塑造这个世界,人类正面临一个全新的议题。生命本身就是不断处理数据的过程,生物本身就是算法;计算机和大数据,将会比我们自己更了解自己未来,只有1%的人将完成下一次生物进化,升级成新物种,而剩下99%的将彻底论为无用阶级!

我认为,优胜劣汰是历史的必然性,不用担心被淘汰,就像在手机和报纸中,我们选择了手机,报纸被淘汰。在镐子和钻头中,我们选择了钻头,在电子书和实体书中,我们习惯了电子书;也就是说,我们无法进行成为新物种,我们就会被淘汰。也许我们的未来被预测到后,我们就不会那么做了,从而达到扭转未来的局面。但不管是什么,都让我们来应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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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的书

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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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展开无限遐想;书让人开阔眼界;书让人丰富知识……一本好书就好像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物件。有句名言是这样说的:生活没有书籍就好比鸟儿没有翅膀。有许许多多的人喜欢读书,喜欢在阅读中享受书的“美”。《中国神话》就是我所喜欢读的一本书。

《中国神话》是一本讲述了中国大小神话的书。虽然里面只有十几个小故事,但是在作者的笔下却显得惟妙惟肖、栩栩如生。在《精卫填海》里面有这样一段话:“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精卫始终在西边山林和东边大海之间来回,一颗一颗地把小石子投入海中。”这段话写的是“精卫”为了把大海填起来,终年不辞辛苦地从山林中衔石子去填海的事情。从这段话中,我知道了做什么事都要有恒心,时间长了就一定能成功,只要目标专一,水也能滴穿石头,绳也能锯断木头,再小的石子也能把浩瀚的大海填上。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不仅是因为它给予了我深刻的道理,更重要的是书中精妙绝伦的词语。渺小、慌忙、凶光、闪烁仅仅是几个词,但在作者的笔下却是美伦美奂:“它黑色的身影,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显得十分渺小……”除此以外,这本书还有好句、好段,更有好的故事。比如《海中三神山》、《钻木取火》、《酒仙杜康》、《过年》等都美文佳作,一定会让你目不遐接的。下面就不多介绍了,有空的话,自己可以去品尝这种美妙的味道,感受那奇美的境界。

书让人展开无限遐想,书让人开阔眼界;书让人丰富知识……让我们一起读书,一起来享受这无限之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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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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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句话“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很贴切的总结了这本——《一条狗的使命》。

这本书是由W。布鲁斯。卡梅隆写的,以一只狗的视角写了它四生四世的轮回,都说“人的一生会养许多狗,而狗的一生只有一个主人”。“狗是人的伙伴,人是狗的一辈子”。这只叫“贝利”的狗为了重回主人“伊森”身边,经历了艰难的轮回。而书名叫《一条狗的使命》,它的使命就是陪伴主人。它虽然不会说话,却在无声间带给了他们快乐与温暖,使他们不再孤独。

书中的第二世,短暂却很好地诠释使命。作为一只名叫“爱莉”的警犬,每一次都帮训导员很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却又是如此之聪明,从一张照片中,能很好地分析出主人的情感,而在第二天,为了救主人而英勇牺牲。狗有时又能完成一些人类很难完成的事情。无论你对它好坏,只要给它一个家,它能一直跟着你。

四次轮回看似充斥着虚幻的色彩,却又是那么的合乎情理。书的结尾,贝利说的一句话“活在当下”,其实,我们谁也无法预知下一秒将会发生些什么,“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而我们就在福祸的不断交替中生活。

所以这本书给我们最大的感悟是:不要沉溺于过去,也不要幻想未来,不要去考虑生活的得与失,活在当下,享受此刻便好,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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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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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它是美国学者海伦·凯勒的自传。这本书主要讲了:年仅一岁九个月的小海伦被一场大病无情地夺取了听力和视力,使本来活泼健康的她永远与黑暗和孤独作伴。那个无声无影的世界带给了她太多无助与恐惧。但是,萨利文老师的到来却改变了这个可怜女孩的命运。从此,小海伦在老师的指导下,在亲人的关心下,更在她自己不懈的努力下,一步步走向了成功的顶峰。

我们要向海伦学习,学习她那坚强、乐观、永不放弃的精神。我们在学习海伦的同时,也要关心身边的残疾人,只要温暖与爱永存,那么每个人都会如彩虹般绚丽夺目。

马克·吐温曾经说过:“19世纪出了两个杰出的人物,一个是拿破仑,另一个是海伦·凯勒。”如果说拿破仑是叱诧于法国时期的乱世英雄,那么,海伦则是生活中的勇士;如果是拿破仑是战场上的胜利者,那么,海伦则是拒绝向命运低头、立志驱散人生黑暗的光明使者。海伦学会了英、法、拉丁等多种语言,创造了十四余部创世着作;在绚丽彩虹的背后付出了多少艰辛的努力和汗水?在巨大的挫折面前,海伦总以坚强、乐观的心态面对着命运的考验,用坚定的意志战胜了自身的缺陷,靠着对幸福的执着追求,与命运抗争。不见风雨,哪有彩虹。凭着自己不懈的努力,最终冲破了人生的黑暗与孤独,谱写了一首不朽的人生之歌。

人生没有平坦的大路直通成功,自己的路永远都只能自己走,跌倒了,爬起来接着走。人的一生就是这样,布满坎坷与荆棘。只要有着一份执着追求的信心,有一种勇敢奋斗的精神,即使经历磨难,也始终会有成功的日子,这样才是完整的人生。饱经风霜的战士,才敢驰骋在莫测的草原之上!经风沐雨的海燕,才敢在海洋上翩翩飞舞!孤绝肃杀的雄鹰,才敢翱翔在乌云弥漫的天空!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使我明白一个人能否成功不在于他的生活条件,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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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喜欢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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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就如一杯好茶,细细地品,慢慢地体会,就能使人豁然开朗,回味无穷。而《狼王梦》一书更让我倍感深切。

“砰”一声巨响,紫岚紧抱着老雕坠落在阴暗而又荒凉的石滩上。紫岚处在老雕的下方,它的脊背先落地,正好砸在尖尖的岩石角上,所有的肋骨都被折断了,心脏也停止了跳动,但四条狼爪仍紧紧地拥抱着老雕。

看到这一幕,我的心像蜘蛛网般复杂交错,思绪有点儿混乱。鲜血像流水般淌在我眼前,是那样凄惨,那样悲壮!紫岚为了黑桑,为了女儿,为了子孙,它不得不这样做,不得不牺牲自己,换就要出生的幼崽们的平安,不让黑仔的悲剧重临于自己的子孙身上。这一幕,我为紫岚感到不平,它付出了这么多——容貌、时间、精力……到头来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枉费了它多年倾注在孩子们身上的心血,理想总以失败告终。也不禁使我对它产生了怜悯。

为什么紫岚的付出、美好愿望竟会变成现在这种情形?这个问题使我百思不得其解。某一天,我无意间听到一个同学低落地对另一个同学说:“我的妈妈总是让我学这学那的,而且学了一会儿就停,总骂我什么都学不成,学了跟没学差不多……”听到这儿,我似乎悟出了一个道理。

紫岚希望能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狼王,能够居高临下,这种期盼是所有母亲都会有的,但紫岚却过于急于求成,一心只想完成黑桑留下的遗愿。俗话说得好: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只有一步一步、脚踏实地地去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才能有巨大的回报。人也一样,越是急,事情做的就越糟,不能只想着结果,忘了过程,抱有一步登天的愚蠢想法。

对于紫岚,我又更换了一种态度,为它对孩子们的爱而感动;为它刚开始对孩子的偏见而气愤;为它对子女的教法而哭笑不得;为它对黑桑的忠诚、真心而敬佩……

书,带给了我多少惊喜,因为它,人类才能向文明更进一步,走向今天的繁荣昌盛!

在页面上,由一个个笔画而组成的文字不再是简单的文字,而是一个个富有魔力的精灵,从作者笔下溜到了页面上,在我眼前演绎了一幅幅生动别致的动画。

喜欢书,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而是一辈子、一辈子!永远不止息的阅读,让黑白的人生增添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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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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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识字以来,就阅读过连环画、故事、小说、名著等。在这书中,让我挑选一本最喜欢的书,还真不容易,因为我的每一本书都被我深深的喜爱者,我都会被书中情节所打动,我都会跟着故事情节或笑逐颜开,或泣不成声。我选了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我不禁对它爱不释手,还白“吃”不厌。在我的书柜中,就有四本红楼梦,每一本是一个我的读书档次。

我总认为《红楼梦》最伟大、最成功之处,就在于它是一种凄凉、败落的美,在这本书中最引我注意的莫过于林黛玉。林黛玉是一个生性娇弱的女子,她没有宝钗的落落大方,也没有史湘云的大大咧咧。正象贾宝玉所说:“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施胜三分。”

也许,她因病而死是我早就料到的后果。可我怎麽也料到,一个从小到大受人疼爱的她死时,竟没有贾母、宝玉在床边看她。读到这里我的眼泪已经把书溱湿了,可我觉得这样很好,因为她再也不会葬花悲哀,也不会为焚书而哭泣。有人说,黛玉是被气死的,的确,她是含恨而终的,可我反对,她自幼多病,本身注定的结果,谁又能把它改变呢?:“含恨而终”只是黛玉无故死去的一个借口吧!

初读《红楼梦》,我并不与冰心奶奶的想法相同,我只是觉得林黛玉非常可怜,那时,我都已经为她的身世而流泪。

《红楼梦》最吸引我的是什麽地方呢?人物?语句?内容?我觉得应该是结局吧!我并不是嘲笑它的结局的悲观吧,我只是觉得受苦的人升天,让可恶的人惨败,结局真的不错。

此时此刻,我又想起了那首诗: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都云作者痴,水解其中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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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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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可以开阔你的视野,我就非常喜欢读书。今天,我就向大家介绍一本我喜欢的书《一千零一夜》。打开这本厚厚的书,我反复地看了又看,被深深地吸引住了。传说,从前有一个残暴的国王,他每天都要娶一个妻子,然后在第二天把她杀掉。有一位聪明的姑娘为了避免这样的命运,就在夜里给国王讲故事。故事迷住了国王,他一夜一夜地听下去,姑娘的故事一直讲了一千零一夜。国王听了一千零一夜的故事,凶残的恶习也不知不觉地改掉了......这就是那神奇的《一千零一夜》。

我喜欢书里面《阿里巴巴和四十个大盗》这个故事,因为这故事的词语特别生动、优美,比如:“只见洞里到处堆满亮闪闪的珍珠玛瑙,整捆整捆的绫罗绸缎,一筐一筐的金币银币,一盘一盘的宝石首饰。各种金银器皿横七竖八地堆放在各个角落。”多美的语言啊!我要一遍一遍地读,一次一次地学习。我还喜欢故事里面的女仆马尔佳娜,因为在面临快要被杀时,家人急得团团转,只有她,女仆马尔佳娜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好办法,赢得了生命,而且她每次都能识破大盗们的诡计。

我特喜欢这本书,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写得很详细、很吸引人,用智慧让自己更加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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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9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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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由此可见,书籍对人类是多么的重要。在我阅读过的所有书目中,我最喜欢《城南旧事》了。这本书分《城南旧事》和《北平故思》两部分,主要讲述了作者林海音在旧北京城城南的童年往事。

这本书是母亲应老师要求购买的。那时我正处在低年级向高年级过渡时期,老师没有要求我们一定要看,我自然也无暇顾及,随手把这本书塞进了书柜。

老师换了一任又一任,这本书也在书柜里“住”了一年又一年,直到遇见现在的张老师。张老师十分重视阅读教学。从上个学期开始,她就会布置读书任务,每天要求我们阅读打卡,并写出从中收获及感受。时不时,张老师还会在语文课堂上拿出时间引领大家阅读。

在张老师的“逼迫”式阅读下,我开始又翻起了《城南旧事》。没想到,没看几页内容就把我吸引住了。我觉得林海音的文笔就像是一支魔杖,把我带入了一个全所未有的世界。故事讲得那么贴近实际,没有一点刻意捏造的痕迹。阅读时,我会随时准备一本小本子,摘录着书中精彩的部分。

有一次,张老师要求我们写一篇关于童年的作文,这是语文书第二单元的作文主题。为了让大家领会作文意图,张老师特意拿出一节课来讲要求。我决定把幼年时期表哥带我去“偷”红薯的经历写下来。可正当我拿出作文本准备写时,我却愣住了。由于时间长河的冲刷,我对于这件事情记忆不清晰,无从下笔。我的眼神游离着,心中不断喊:“怎么办?怎么办?明天交不上作业怎么办啊?”

不知不觉,我的思绪飘远了,没办法集中精力想“偷”红薯的经历。就这样,浑浑噩噩过了几个小时,直到我偶然把头一转,看到了被弟弟玩弄着的阅读记录本。“啊哈!有主意啦!”我得意地喊起来,然后像饿狼扑食一般,把阅读记录本从弟弟手中抢过,嘴上念念有词,翻到记录着有关《城南旧事》的内容。我决定运用《城南旧事》的写作方法来写我的回忆。我豁然开朗,我的记忆好像出去遛达了一圈又遛了回来似的,一点一点回到我的记忆之海。

皇天不负有心人。我绞尽脑汁地回忆和《城南旧事》中的好词好句融为一体,形成了一篇生动具体的好作文。张老师不仅对这篇作文进行了全班点评与鼓励,还给了我一个大大的优。

从此以后,我经常和《城南旧事》“泡”在一起。《城南旧事》逐渐走进了我的内心,陪我渡过了童年最美好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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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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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天生爱的人,自己在家里经常读书。郑老师一直教导我们要读好书,四年级上学期他推荐了《昆虫记》这本书,没想到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它。

《昆虫记》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耗费毕生心血完成的名著,他在书中详细地记录着大大小小的各种昆虫的生活,让我大开眼界,在这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些小小的虫子也和人一样有着如此丰富多彩的生活。

瞧,萤火虫在我眼前飞来飞去,他们是多么富有诗意啊!用明亮的灯光来召唤心爱的伙伴。他们又是多么聪明啊,用麻痹针,一次又一次的“扭”蜗牛,直到蜗牛失去知觉才尽情享用美餐。还有执着的红蚂蚁让我佩服。他们出去找食物只按原路返回,不管刚刚来时那条路是多么危险。阳光下,威武的螳螂在草丛中跃动,可怜的雄螳螂为了繁殖后代只好献身。当我还沉寂在螳螂那绝妙的杀敌战术中,精彩的文字又把我带到了金布甲的世界……只要一捧起这本书,我就会沉迷在这些精彩的描述里。我还经常追着妈妈读给他听,有时候妈妈都听得入了迷,忘了手里的活呢!

《昆虫记》为什么这么生动丰富呢?我觉得第一是因为,作者观察的细致。从书中我发现法布尔有时为了写一页文字,要整整观察上一天。在法布尔的耐心观察下,一只只昆虫跃然纸上,也飘进了我的心里。第二,是因为作者用词造句准确生动,不死板。虽然这是一本介绍自然知识的书,但并不像我们的科学课本一样只追求叙述的准确性,而是用生动形象的语言来讲述科学,让读者在不知不觉中了解了丰富的自然知识。

我想用书中前言中的一句话来赞美法布尔:这个大科学家像哲学家一般拥有深刻的思想性;像美术家一般拥有敏锐的观察力,像文学家一般拥有形象描述的表达力。我认为《昆虫记》,是同类作品中最精彩的一本,我要好好阅读它,研究它,让它成为我获取知识的源泉,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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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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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读童话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即将融化的神秘城堡》这本,有趣离奇的故事内容牢牢地吸引了我的眼球。

我喜欢书中的故事情节,作者的想象力太丰富了。例如:有巨大的冰淇淋城堡。城堡里大到城墙、小到花瓶,都是用各种口味的冰淇淋做的;令人想想都觉得过瘾……书中还有像迷宫一样大的蚂蚁洞、有半人高会说话的蚂蚁,蚂蚁还和人进行拔河比赛;令人想想都觉得有趣……书中还有一种大扫帚形状的金色棒棒糖,里面含有胆子和自信增长剂。帮助人重新树立信心,增加战胜困难的勇气;令人想想都觉得渴望……

我喜欢书中的人物,他们都很有性格。例如:会魔法的棒棒老师,她能带领同学在玩中增长知识;收发室的阿婆是位悠悠球高手;主角是“捣蛋头儿”高大威;还有个“假小子”巴佳佳;电脑高手小本;爱吃零食的牛一……在他们身上,我都能找到我们同学的影子。

我喜欢书中的语言,生动活泼,联想丰富。例如:描写冰淇淋化了的样子:“冰淇淋像得了软骨病一样,越来越弯,越来越软,最后终于站立不住,脖子一歪——‘啪’地从扇形蛋筒上一头载到了地上。”描写风吹树叶时的样子:“风吹过来,树叶悠闲地给大树扇着风。”……书中这样独特生动的联想还很多。

我最喜欢这本书,它既像我的一位知心朋友,又像我的一位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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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看书是我最喜欢的事

全文共 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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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越嵩

。书,我的生活中全是书,车上、桌子上、椅子上……

可见我真恋看书啊!

一天晚上10点,我才刚刚把全部作业“打倒”,我写得腰酸背痛,我上床时,妈妈大声地对我喊道:“别看书了!已经很晚了,快睡,不然明天不能早起。”但妈妈的这句话也不能阻挡我对书的迷恋,于是,我悄悄地把书拿来,坐在床上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我完全沉浸在书的世界里,也完全没注意已经11点了,我漫游在小说里,突然,妈妈来了,她看见我在打哈欠,就叫我不许看书了。

还有一次,我在车上看书,我把每一个字都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呀!好痛,”原来妈妈踩了一个急刹车,我因为看书所以就没注意,然后我就重重地把脸撞在了书上。

我是一只“书虫”我迷恋“吃书”,我有无数本书,一本本的书被我“吃完”,我脑子里装的东西也很多,我有时觉得头好重好重,看来看得多脑子就很重吧!

我迷恋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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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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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书的名字叫《让男孩儿更出色的101个成长故事》

每个男孩儿都期盼着,由一个男孩儿成为一位出色的男子汉。书里有101个给男孩儿看的成长故事,为成长提供充足的养分,让男孩儿梦想成真!如:《三只小猪》让男孩儿机智,《小锡兵》让男孩儿坚强,《勇敢的小裁缝》让男孩儿勇敢,《小木偶奇遇记》让男孩儿诚实,《穿长靴的猫》让男孩儿乐观,《鞋匠和小鞋匠》让男孩儿独立,《快乐王子》让男孩儿富有爱心,《盲人摸象》让男孩儿认识全面……另外,一个故事反映出一个道理,比如:《狮子、棕熊和狐狸》告诉我们:因为利益的分配双方互相争斗,争执不下,谁也不肯让步,只会让第三者得利,自己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农夫与蛇》告诉我们:恶人的本性是不会轻易改变的。即便是对他们仁至义尽,也很难改变他们恶劣的本性,一有机会他们还是会伤害他人。《金斧、银斧与铁斧》告诉我们:只有诚实和不贪心的人,才能得到人们的帮助;而那些贪婪而狡诈的人,必将遭到人们的唾弃。《狮子与报恩的老鼠》告诉我们:世事变化莫测,不要瞧不起弱小的人,强者也有需要别人帮助的时候。

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真喜欢这本书,以后我还要读更多、更好的书,不断地从书中汲取丰富养分,提高自己的能力,使我由男孩儿成长为一个出色的男子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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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

全文共 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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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很多,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就是《牧羊少年奇幻之旅》。

看这本书前,我还看了一下自序。最后有一个小故事:所有神甫都向圣母表达他们的崇敬。最后一位神甫只会杂耍,他没有因为兄弟谴责的目光而放弃,而是有一种想为耶稣和圣母奉献点什么的强烈愿望。之后,他就玩起了杂耍,小耶稣笑了,于是圣母就让那位神甫抱了抱小耶稣。我想:自序里有这么耐人寻味的故事,这本书一定会让我们懂得什么吧?

“没有信心的人不会有起点,信心不足的人不会有终点。”和“当你想要某种东西时,整个宇宙会合力祝你实现愿望。”这两句话让我印象十分深刻。文中的男孩为了追求梦想而遇到了许多困难。有许多人劝他别去追梦,可是他却一直很有信心,他认为只要自己努力了,上天都会知道,也一定会合力完成自己的梦想。在生活中也是如此。如果一个人想考好成绩,努力地复习,那么他就一定能考好。

看到男孩最终的结局,我懂得了财富不在远方,财富就在我们脚下,但我们却需要通过九死一生的寻找,才会有所悟。这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我相信,只要努力地追求梦想,成功就在你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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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2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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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许许多多的,有《水浒传》、有《作文大全》、有《十万个为什么》……这些书中我最喜欢看看《十万个为什么》。

因为《十万个为什么》里可以解答我们不知道的问题。比如什么是无声,萤火虫为什么会发光,孔雀为什么会开屏,为什么黄河水是黄的……其中我最理解为什么黄河水是黄的。因为黄土高原上的原有森林,几乎被破坏殆尽,水土流失很严重。黄河因而成为世界上含沙量最高的河流。含沙量高,黄河之水能不黄吗?

因为《十万个为什么》告诉我们了很多知识,所以我最爱看《十万个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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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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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自我读过冯骥才的《俗世奇人》之后,对这句话的感悟更深了。

《俗世奇人》是著名作家冯骥才创作的短篇小说集。全由十八个短篇构成,每篇专讲一个传奇人物的生平事迹,故事生动有趣,人物跃然纸上。

这本书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人就是刷子李了。他给自己定了个规矩:每次刷墙穿着黑衣,如果刷墙时身上有白点,就不收工钱。他干活的时候,刷子一举,往墙上一拍,划出一道匀匀实实的白,刷出的墙面好比平平整整打开一面雪白的屏障,刷子发出的声音如同优美的乐章,不禁使人暗暗赞叹。书里有句话说得好:“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社会是一个人才社会,以前这样,现在也是这样,你必须有一技之长才能更好更体面地生存。

有人擅长绘画,如果再勤学苦练,就可以当一名画家;有人善于写作,如果更上一层楼,就能成为一名作家。如今在大城市里,司机都要会讲英语,公司的员工还要会使用互联网。有了一技之长,你就可以在社会上安身立业,而如果你什么都不会,就只能被社会所淘汰。

曾经有一个人在酒店当清洁工,他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每天把厕所都洗得干干净净。有一天,一个顾客嫌弃马桶太脏,他当场舀了一杯马桶里的水自己喝下去。顾客惊呆了,问他:“你怎么敢喝马桶里的水?”他骄傲地回答:“马桶是我洗的,我虽然只是一个清洁工,但我能把马桶清洗得非常干净,里面的水都可以喝,这也是一个特长啊!”是啊,他虽然只是个清洁工,但他也有自己的一技之长,虽然微不足道,但也可以凭此立身。

手艺人靠的是手上的绝活,有绝活,吃荤、亮堂,站大街中央;没有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着。

冯骥才笔下的苏七块、蓝眼、酒婆、认牙、泥人张等等都是身怀绝技的普通人,他们都是凭着自身的绝技立足社会。一个普通人,只要肯用功,也可以把事做到极致,变成自己的特长。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手上需要一技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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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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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最喜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它是美国学者海伦·凯勒的自传。这本书主要讲了:年仅一岁九个月的小海伦被一场大病无情地夺取了听力和视力,使本来活泼健康的她永远与黑暗和孤独作伴。那个无声无影的世界带给了她太多无助与恐惧。但是,萨利文老师的到来却改变了这个可怜女孩的命运。从此,小海伦在老师的指导下,在亲人的关心下,更在她自己不懈的努力下,一步步走向了成功的顶峰。

我们要向海伦学习,学习她那坚强、乐观、永不放弃的精神。我们在学习海伦的同时,也要关心身边的残疾人,只要温暖与爱永存,那么每个人都会如彩虹般绚丽夺目。

马克·吐温曾经说过:“19世纪出了两个杰出的人物,一个是拿破仑,另一个是海伦·凯勒。”如果说拿破仑是叱诧于法国时期的乱世英雄,那么,海伦则是生活中的勇士;如果是拿破仑是战场上的胜利者,那么,海伦则是拒绝向命运低头、立志驱散人生黑暗的光明使者。海伦学会了英、法、拉丁等多种语言,创造了十四余部创世着作;在绚丽彩虹的背后付出了多少艰辛的努力和汗水?在巨大的挫折面前,海伦总以坚强、乐观的心态面对着命运的考验,用坚定的意志战胜了自身的缺陷,靠着对幸福的执着追求,与命运抗争。不见风雨,哪有彩虹。凭着自己不懈的努力,最终冲破了人生的黑暗与孤独,谱写了一首不朽的人生之歌。

人生没有平坦的大路直通成功,自己的路永远都只能自己走,跌倒了,爬起来接着走。人的一生就是这样,布满坎坷与荆棘。只要有着一份执着追求的信心,有一种勇敢奋斗的精神,即使经历磨难,也始终会有成功的日子,这样才是完整的人生。饱经风霜的战士,才敢驰骋在莫测的草原之上!经风沐雨的海燕,才敢在海洋上翩翩飞舞!孤绝肃杀的雄鹰,才敢翱翔在乌云弥漫的天空!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使我明白一个人能否成功不在于他的生活条件,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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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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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过汤姆·索亚这个名字吗?他是美国作家马克·温吐的作品《汤姆·索亚历险记》里的主人公。汤姆·索亚是一个既淘气又聪明的孩子。

在汤姆·索亚很小的时候,他的妈妈就去世了,他从小由姨妈收养。聪明顽皮的汤姆常常惹得姨妈和老师头疼。周末被罚刷墙,汤姆设计让镇上的男孩不但自愿帮他刷墙,还主动送谢礼。去墓地探险,他目睹了一起凶杀案,在无辜者即将遇难时,汤姆勇敢地站了出来,指出真凶,成了一个了不起的小英雄。去郊游时,他不仅救出自己和朋友,还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宝藏。

这本里,我最喜欢刷栅栏这件事。一次,汤姆被姨妈罚刷栅栏,但他想去玩,就用花言巧语把刷栅栏描绘成了一件非常有趣且独特的事。镇上的孩子听了后,都想干这件事,而且,还愿意用自己的东西和汤姆交换。就这样,汤姆不用劳动,而且还得到了许多小玩意。

在生活中,我也经历过这样的事情。有一次,我有事不想站岗,但大家都在写作业,我就说:“站岗看起来不好,但其实,你可以写作业,而且还能监督别人写作业,可威风了。如果老师看见,还会表扬你呢!”我刚说完,就有好几个人抢着要站岗。我心里乐开了花,选了一个同学替我去站岗。

在我读过的许多书里,我最喜欢这本《汤姆·索亚历险记》,尤其是主人公汤姆,他虽然像我们一样淘气,但是非常聪明。要是你读了这本书,肯定也会像我一样深深喜欢上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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