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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级作文我最喜欢的书实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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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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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伟大的领袖毛主席曾说过,“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不可以一日不读”。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王子》,它是由法国作家圣·埃克苏佩写的。

《小王子》是一本充满想象力的书,它被评为20世纪最佳法语图书,全球发行量超过了5亿册。我拿到书后一口气就将它读完了,至今已经读了不下10遍了。小王子离开了自己的星球去远行,一共游历了7个星球,在旅途中见到了许多奇怪的人。他认识了威严的国王,狂妄自负的人,嗜酒如命的酒鬼、占有欲强的商人,勤劳的点灯人和地理学家等。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那个点灯人了。他的工作很单调,他的星球每转一圈,他就要点灯、熄灯。结果他的星球越转越快,一分钟转一圈,因此他就要不停的点灯、熄灯。连一点休息的时间都没有。但他仍然坚守自己的岗位,他的忠诚让人敬佩。

其实,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点灯人。比如环卫工人,他们不管严寒酷暑,刮风下雨,每天都从大清早开始就工作,兢兢业业,为城市的优美环境奉献了自己的一份力。再比如边防战士,他们驻守在祖国的边疆,一年才回几天家,十分辛苦。但他们却毫不抱怨,一直坚守着自己的岗位。他们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可以知道许多有趣的东西,是一件十分美妙的事情,让我们爱上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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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推荐一本书四年级

全文共 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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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一本这样一本名著,它就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

这本名著是明代小说家吴承恩写的,他写的时候已经五十多岁了。

《西游记》里面主要写了唐僧、猪八戒、沙僧、孙悟空他们西天取经的故事。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孙悟空,因为他厉害,孙悟空有筋斗云、七十二变等神招。他还是最具有反抗精神。我最喜欢他大闹天宫,这是他最具有反抗精神的故事了。里面还写了三打白骨精、大战红孩儿、三借芭蕉扇……

虽然《西游记》只是神话,但在实际生活中,要是真叫你去用多少年去完成一件事,恐怕谁都做不到。因为我们没有坚持,更没有要坚持的勇气。

这本写了他们取经困难,这本书里的人物可谓家喻户晓,现在虽然有了电视剧,但是看书能了解细节。看电视就算他每个动作做的更准确、每个环境弄得更真实。那你看得过来吗?每本书都有要表达的情感,它们都是艺术。

所以说,从吴承恩就可以来说,艺术永远不会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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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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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诱惑》是一本关于介绍魔术方面的籍,书中图文并茂,给人以超视觉的享受,魔术师那不可思议的双手,让奇迹一次次在我们的眼前发生。书中描述的魔术非常贴近我们的现实生活,无论是在教室还是在办公室、宴会的餐桌上,随时随地都可以表演。该书共分为五个部分,分别介绍了可以给同学、长辈、朋友、异性以及初次见面的人来表演的相关的魔术技巧。魔术看似很难,其实也很简单,可能就是一个眼神或者一个小小的动作,就完成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比如书中讲到的“鞋中的饮料”:魔术师将鞋脱下后,竟然从中取出了一瓶饮料!这看起来似乎有些非常的神奇和不可思议,其实这个魔术的奥妙就在于魔术师采用了障眼法,魔术师用他那特有的眼神有意将观众的视线转移,然后乘机将饮料迅速地塞进鞋里,这个魔术就表演成功了。魔术还离不开一双灵巧的手,刘谦在央视春节联欢晚会表演的“橡皮筋魔术”,在本书中也有详细的介绍,就展现了他那双无比灵巧的手。在这个魔术中他只是做了一个小小的动作:手往后拉橡皮筋的过程中,迅速地用右手中指压住食指上的橡皮筋,使它脱离食指,然后再用食指勾住拇指上的橡皮筋,这样两根橡皮筋就被彻底的分离了。这个魔术表演起来手指的动作一定要快速而且非常灵巧,才能达到视觉的效果。我平时非常喜欢把所学的魔术表演给大家看,把快乐带给大家的同时,让自己也有了一种小小成就感。《魔法诱惑》讲述的魔术非常通俗易懂,而且表演起来十分简单,这让我如获至宝、爱不释手。魔术,让自己的生活更加的多彩多姿,也为生命增添了不同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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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推荐一本书四年级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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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许多可以推荐,如:《皮皮鲁转》、《智慧博客》、《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但我最想推荐的是《下雨了,天晴了》这本书,这本书中写得都是一个个可爱、有趣、感动人心的故事,这一个个小故事都能使我们悟出一个个大道理,正是因为这样,才是我喜欢上了这本书。

《感染 》这篇文章给我们的道理是:用自己的行动去教育孩子们要主动去做自己该做得事情,不要捉弄别人。《一道杠》这篇文章使我悟出的道理是:当孩子们获得某种荣誉时,要继续鼓励他们,这样能让他们觉得自己很棒,也能让他们有一种努力向上拼搏的信心。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是《送一缕真诚的微笑》,讲得是:班里转来了一个男生,叫陈小星。他的目光中整天都满含着忧郁和孤独,一副游移不定又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听班主任说:“陈小星家里刚遭遇了一场不幸,大家平时要多关心他。”于是,同学们都捐出了一堆衣物、一堆文具,还有一堆好吃的食品,想给陈小星一个意外的惊喜,但是被他冷漠的拒绝了。这时办主任告诉我们:首先,要送一缕真诚的微笑。微笑也是一种力量,只要是真诚的,就是一块冰疙瘩,也会被融化的!就这样,在同学们用心的帮助下,真诚的微笑里,陈小星的脸上慢慢有了笑容。从这篇文章中,我懂得了关心别人的方式不一定要送一些物品,这样会使他们觉得与别人不平等,更会使他觉得自己和别人不一样,需要别人同情和可怜他,还会使他觉得别人送他东西是来强调他。或许别的方式更能表达自己对他人的关心与关爱,所以我们关心别人时不要伤害他们的自尊心,要使他们觉得自己和别人是平等的。

这本书还有许多感动人心的故事,如果喜欢就赶快来我家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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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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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不是漫画书,也不是童话书,而是《十万个为什么》。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里面有好多好多的奥秘与科学知识,如果不集中精力、静下心来读它的话就不会深刻的懂得这本书讲的是什么。

这本书就像给了我一扇科学之门,又给了我一把打开这扇大门的金钥匙,当我打开它的时候,无数的奥秘就悄悄的进入了我的大脑。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很多以前没有听说过的知识。比如说,我喜欢嚼口香糖,但根本不知道经常嚼口香糖的好处。这时候出现了一扇知识大门,我用金钥匙打开了它,通过认真阅读,我知道了经常嚼口香糖的好处,有三个方面,第一是防止蛀牙,第二是能坚固牙齿,第三是能促进面部肌肉发育。

再比如说,为什么有人在刷牙时牙龈会出血?我看到书上说这个问题也是分好几个方面来讲的。第一个原因可能是因为患上了慢性牙龈炎,如果经常不刷牙或者刷牙不彻底,就会使牙龈边缘的残渣日积月累形成了牙垢,就可能引发牙龈炎。牙龈发炎的时候,毛细血管充血,所以只要用牙刷一碰就会出血。另外,如果刷牙方法不正确,也容易弄伤脆弱的牙龈,使牙龈出血。

除了这些,书上还有很多很多让我不明白的日常生活现象,比如说人在害羞或者是高兴、愤怒的时候为什么会脸红?人为什么会做梦?人困了为什么会打哈欠?为什么看完电视用完电脑要洗脸?为什么要勤洗手?……这些问题在这本书中都有科学的答案。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让我学到了很多很多的科学知识,它成了我每天回家做完作业之后必读的一本书,我不再像以前一样那么喜欢看电视动画片了,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我一定要好好的珍惜它、爱护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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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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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连天,硝烟弥漫,尽显英雄本色;铁骨柔情,忠肝义胆,彰显男儿豪情。

——题记

可能这部的同名电视剧有很多人知道,但是书却鲜为人知,但是不管书也好,电视剧也好,共同展示的,都是那个年代的男人们不屈的本色,这部书也有一个响亮的名字——《亮剑》。

其实,我们所看的电视剧并不完全,删去了许多重要的内容,可能书真的很少有人读过,但重要的是自己喜欢

每当读这本书时,都会被书中男人们的精神所感动。书中把在抗日战争那种残酷的环境下中国军人们“死不做亡国奴”的气节完美的展现了出来。李云龙那战斗到最后一人宁死不降的骑兵连,坚守阵地八小时,决不放弃的六连,都是那个年代完美的爱国者。

读完这本书,也真正明白了草莽英雄的含义。李云龙,丁伟,孔捷都是草莽出身,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斗大的字不识一筐”,可就是这些人,把侵略者毫不留情的赶出国门。草莽又怎样,不照样打得那些黄埔高材生们落花流水。草莽之所以会成为英雄,是因为他们的信念,是因为他们的斗志,是因为他们能够死守自己的气节,都梁写的不错,我们敢于承认自己的草莽出身,但是我们这些草莽就是要做好给那些所谓的名门子弟优秀人才们看。

俗话说,“患难见真情”。这本书也毫无保留的体现了这一点。

作为李云龙与赵刚,两人真是生死与共的弟兄,两人的境遇也是如此相同——同样在战争中死里逃生,同样的经受了文化大革命的考验,又同样的宁死不屈,又同样的……两个人多少年不离不弃,两个人会毫无保留的互相批评甚至对骂,同样的,他们也毫无保留地吐露真情。战争中他们互相依靠,共同杀敌;政治场上,他们互相激励,不为乱党们的威逼利诱所击退,他们不亚于“高山流水”中的俞伯牙与钟子期。

其实,不只是他们俩,孔捷冒着政治危机,在李云龙最困难的时候出手相助,虽没有救走,但却保留了李赵两家血脉,也真算是兄弟了。他对警卫员说过:“保证李云龙绝对安全,有人阻拦,可以使用任何手段!”虽然有些鲁莽,但却是一片真情。同一个班里混出来的弟兄,刀光剑影这么多年过来了,还有什么不能帮的呢?

书中把电视剧中没有的攻打台湾,文化大革命的部分写得很好,写出了他们刚强的一面与柔情的一面。当李云龙知道自己的特种兵部队被困,全军覆没的时候,他悲伤的留下眼泪,仅是伤心与自责;当得知丁伟被害时,那种迷茫的眼神,尽是无限伤感;当赵刚把孩子交付给他时。两人话语中流露出的情感,无不是铁汉柔情的一面。可铁骨还是铁骨,宁死不投降,宁死不逃走,就是要让别人知道自己是将军,是那个曾经拼搏一生,戎马一生,枪林弹雨中誓死保卫国家的忠诚战士。

亮剑的精神已无须多作解释,人人皆已知晓。如果某些国家的人也能看到这本书,我相信,他们会对中国军人再添几分敬意。中国的军人是压不倒打不跨的战士,中国的人民是永远不做亡国奴的人民。《亮剑》中的精神就是永存心中的中国精神。

——逢敌必亮剑,剑锋所指,所向披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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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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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是《鲁滨逊历险记》,它已经陪伴我走过了三个春秋。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鲁滨逊小时候很喜欢去航海和冒险,可是他的航海梦想遭到了他父母的反对,但是,他依然在那岁那年离家出走,开始了自己的航海生涯。过了两个星期,航行出了意外,他遇上了海难,船翻了,其他的人都掉到了海里,他却被海浪送到了一座没有人烟的孤岛上,本来以为自己再也活不下去了,可他克服了一个又一个的困难,制造了房子、器具,还种植了麦子,竟在孤岛上奇迹般地生活了27年,最终他帮助经过荒岛的轮船的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才得以返回自己的国家。

这本书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遇到任何困难,我们都要勇敢面对。就拿上个星期五校运动会来说吧,我参加了跳远项目。起初我是非常紧张的,但我想到了鲁滨逊,台上的同学又给予我热烈的掌声和呐喊声,我便鼓足了勇气,纵身一跳,结果拿到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人生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鲁滨逊的事迹将不断指引我前行,我也将用心收藏《鲁滨逊历险记》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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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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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偶奇遇记》是我最喜爱的一本,它给我带来了许多的乐趣。

还记得在暑假的时候,我十分希望有一本好看的书,在一次上街,我和妈妈去了书店,我十分开心,因为可以买书了!我在书店里挑来挑去,最后挑中了一本《木偶奇遇记》。我翻开两页看看发现还行,就要了这一本书。

回家之后,我更是爱不释手。刚到家里,我就打开书认真地看了起来,妈妈叫道:“婷婷,快来帮我把锅刷一下。”我“嗯”地回答了一声,又继续看书了。接着,妈妈又说:“快点!”我不耐烦地说:“知道了!”可我依然目不转睛地看着书,连屁股都没挪一下。直到妈妈亲自来了,我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书,去刷锅了。

《木偶奇遇记》有什么能让我如此着迷呢?关键是它的内容。《木偶奇遇记》写的是一块木头被人雕成木偶,从此成了一个能说会跳的木偶人,它的爸爸,也就是雕刻它的人给它取名为皮诺曹。皮诺曹十分顽皮,而它的爸爸却十分仁慈,皮诺曹每次犯错误,爸爸都原谅了它。一次,它与爸爸失散了,皮诺曹开始了寻父之旅,在旅途中认了仙女作妈妈,仙女便一直暗中保护它。最后,皮诺曹找回了爸爸,并以自己的努力养活父亲,仙女看见这个木偶人从顽皮到现在,已经长大了,便让皮诺曹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原先的木偶皮诺曹变成了一个布娃娃,它歪着脖子,样子十分滑稽。这个内容虽然枯燥,但他用上了许多修词手法,使内容更加丰富,中心明确,让人一看就懂了。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木偶奇遇记》,它让我懂得了要做一个好孩子,向皮诺曹一样孝敬父母,好好学习,不能向木偶皮诺曹一样顽皮,不理会父母的感受,被别人骗了都不知道。

一次在做数学题的时候,有一道不会写,我十分着急,可是我越急越想不出来,这时我想到了皮诺曹,学习它那种沉着冷静。我静下心来仔细想想,终于,我会写了!此时我无比高兴,这还要感谢《木偶奇遇记》呢!

《木偶奇遇记》让我受启发、受教育,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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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6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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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活蒂勃朗特写的《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常常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等地几乎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世界名着。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对比,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生活需要真诚,需要付出,愿天下善良的人们终有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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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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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觉得他说的对极了,书可以让人得到丰富的知识;可以让人更有修养,让人受益匪浅。

我非常喜欢牧玲写的一本书--《丛林守护神》,它是《艰难的归程》姊妹篇,是我在看完《艰难的归程》后担心牧犬“阿蓬”的命运,缠着妈妈给我买的。该书主要讲了退休牧工老金带着牧犬阿蓬回到了城里的家,儿子、媳妇并不孝顺他,也不喜欢阿蓬,而且阿蓬不适应城里的环境还闹出了许多笑话,别人都嫌弃它。后来,因为阿蓬捉住小偷,大家对它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老金的儿子想发财,于是就把阿蓬偷偷卖掉了,好在老金几经努力把阿蓬找了回来。一次,老金邻居家发生火灾,阿蓬奋不顾身冲进火海救出了邻居家的婴儿,又救出了邻居家的女人,被火灼伤的阿蓬最后救出了邻居家的小狗娃,连命都快没有了,却因为把小狗娃的脖子上咬了一个印,男主人不愿意了,对阿蓬一阵拳脚相加。阿蓬对城市、对城里人的信任被彻底地摧毁了,于是,老金带着阿蓬离开了城市,回到了山林。老金成了护林员,阿蓬成了“护林犬”。在神奇的山林里,它结识了护林犬黑皮,丰富的山林生活给它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快乐。在一场与疯豺的战斗中,阿蓬发现自己的儿女被垂死的母豺偷换,围绕是否收留义子,阿蓬和黑皮几近反目,后经老金调停,阿蓬充当了红豺的“义父”和“教练”,使幼豺健康成长。幼豺回归山林时,竟“恩将仇报”咬伤义母,阿蓬又经受了新一轮的考验......

读完这本书,我感慨万分:城市从来不是牧犬的归宿,牧犬是属于山林的,被牧犬养大的红豺最终离开了人类的庇护,回归了自然。不管是它们,还是我们,最终还是要踏上回乡之路......

同学们,让我们好好读书,丛书中汲取更多的知识、更多的营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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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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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下,我双手捧着那本最喜欢——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饭翻开这本书的扉页,我再次感受到了这位女性深藏着的力量。

书中写了一个叫简爱的女孩儿战胜重重苦难,最后终于觅得幸福的故事。

于作者而言,这是一本自传,于我而言,这确是一本不朽与世的巨著。

《简爱》讴歌了人性中最最重要的良知——平等。“这是我的心灵在和你的心灵说话,就好像我们两个人已经穿越了坟墓,站在上帝面前,我们是平等的”。夏洛蒂勃朗特在书中这样写道。

试想一下我们的人生,是否也正如他所说的呢?

一个人的相貌是无法改变的,成长路上的挫折,苦难也是必经的,尽管如此,我们依旧可以平等的,平等的追求一切大自然赋予的物质和崇高的思想。

没有谁天生就可以怎样,也没有谁天生就不可以怎样,正如夏洛蒂所言,我们是平等的。

我仿佛通过这本书,看到了,那个叫做简爱的女孩儿,从她身上,又看到了夏洛蒂的影子。她们追求平等,渴望平等的人生观,让我看到了一位女性背后的力量。她们背后闪烁的光泽远要比此刻的太阳耀眼。尽管——她是位女性,他她只是位女性!

这不仅仅是一本小说那么简单,它教给我们的是人生的里程碑,让我们学会在享受平等之上更要平等对待他人。

我国自古以来就有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以为只有男性才可以成就一番事业,而事实却否认了这种思想。李清照,武则天,夏洛蒂勃朗特三姐妹,还有许许多多被世俗所看不起的女性,她们的一切成就将告知历史告知世界女性一样可以成就一番事业。

真理,会将那些条条框框,诸如圣经一类的思想彻底打垮,还女性一个作为人的权利。

《简爱》,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对于人性,对于良知,对于原本就不公平的世界即所谓的命运,对于万千女性的渴望与追求,我想这本书无疑做出了最好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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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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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列宁说过:“书籍是巨大的力量”不知从何起,我与书便结下了不解之缘。

在我看到的众多书籍中我最喜欢《狼王梦》。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叫紫岚的母狼生了四匹公狼,分别是: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紫岚一心想让自己的狼儿夺取王位,什么都不顾,千方百计,竭尽全力地培养自己的孩子,虽然美好的希望一次次变成残酷的失望,三匹小公狼一只只死去,但它没有灰心,至死而不悔,把希望留在自己儿女的下一代。我喜欢紫岚,是因为我被它伟大而强烈的母爱与执着所感动。

当我读到紫岚与金雕搏斗时,我的眼眶湿了,母狼紫岚用自己残缺的生命来换取自己的儿女和第三代的幸福,我想这就是母爱吧!

读着《狼王梦》,我不禁想起了一个故事。在汶川5。12大地震中,搜救队员发现了一位穿着红衣的母亲,他躬着身子跪在残垣断壁间,头上、背上都堆满了砖头她的双手却紧紧地将一个几个月大的婴儿抱在怀里。这位母亲已经停止了呼吸,她的身体僵硬了,但手里一直紧紧握着一部手机,只见:“亲爱的孩子,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这是她留给孩子的!这是多么伟大的母亲,多么无私的母爱呀!

搜救队员把婴儿抱了过来,另一位搜救队员想把那位母亲的身体放平,可是,那僵硬的尸体已成了舍己救子的誓言,那躬着身子跪在地上的姿势已成了永恒的雕塑。

每当我拿起这本书,我都会回忆许久。回忆伟大而强烈的母爱与执着,有些酸,有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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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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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很多,《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平凡的世界》《查理九世》等,可最让我难忘的是那套有关魔法世界的书——《哈利·波特》

我很敬佩这本书的作者--J。K。罗琳。J。K。罗琳从1976年到至今2017年一直在写作,还写了几本书帮助贫困学生:《神奇动物在哪里》《神奇的魅力星球》。这套《哈利·波特》总共有八册,它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魔法”的趣味,也让我时常有身临其境的感觉,甚至有时候觉得自己就是一位巫师,能变出各种各样的魔法。我很感谢作者,因为她让我爱上了书,让我知道了书的魅力,感受了人们异想天开的想象。

在这册书中,我最喜欢的第八部《哈利·波特与被诅咒的孩子》,这是她2007年的作品,这册书主要讲述哈利长大后,因为觉得对不起一个人不想让他死去,而用时间转换器回到过去,改写了历史,因为没注意,一不小心让坏人统一了天下,世界变得不美了,于是,他们再次改造历史,但是,又发生了难以接受的事实和不可改变的事情,后来,他们牺牲了自己,才让世界变得美好了。这本书最让我沉迷的是故事跌宕起伏,曲折回环,出人意料。同时,结局哈利?波特牺牲自我来拯救世界的精神也让我沉迷于故事的跌宕起伏,曲折回环,出人意料。同时,也让让我深受震撼和感动!

《哈利?波特》的精彩,并非我三言两语能说尽,要体会其中的神奇,请赶紧加入阅读的行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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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四年级作文:我喜欢的一张照片

全文共 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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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柜子里有许多照片,可我唯独喜爱一张照片。

这张照片是这样来的,以前暑假的时候,我和舅舅他们一起到贵阳去玩儿。第二天早上的9:00时候,我们坐着车兴致勃勃来到了黄果树。我们先去游玩了天星桥,便来到了黄果树瀑布的门口,刚进去就从远处传来了一阵震耳欲聋的隆隆的响声,好像闷雷滚动。走近一些,又看到不少的水雾扑在我脸上,非常凉爽。再走近一些,一条巨大的白帘映入眼帘,那便是黄果树瀑布了。只见无数的水珠飞溅而下。在阳光的照耀下,这些水珠就像一串一串的闪着耀眼光芒的彩色珍珠一样美丽极了。看着看着,我忽然想起了大诗人李白曾写的一句诗“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接着我们又往前走,不一会儿,我们又来到了瀑布左侧,我惊奇地发现这儿有一个漆黑的洞。哦!原来这儿就是西游记的拍摄现场——水帘洞。于是我们就走了进去。走了一会儿,我就出来了,我看到旁边立着一块碑,碑上刻着三个凹进去的字——水帘洞,后来我决定在这儿照一张相。只见舅舅的照相机“咔嚓”一响,给我和水帘洞留下了一个永久的纪念。

喜欢这张相,因为我看到它,我的脑子里就会清楚浮现出去黄果树瀑布的憧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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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

全文共 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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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

这本书是写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孙悟空,因为他会降妖他还有一对火眼金睛,是在太上老君的炼丹炉里炼成的,在妖怪骗人的时侯,孙悟空就可以通过它的“法眼”看见是妖怪变的。孙悟空的身上还有两根救命候毛,在妖怪把孙悟空抓住的时候,孙悟空就会从身上拔出救命候毛逃也虎口。

我最讨厌的是猪八戒,因为他好吃懒做。有时他出去找吃的,就会在半路上呼呼的睡起大觉来。

通过这本书我学到了做任何事情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孙悟空告诉我们要有真本领,才能打败妖魔鬼怪。唐僧让我们学会了凡事要虚心,不能骄傲,否则会自食其果。猪八戒让我们学会了好吃懒做只会让人更加的讨厌。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西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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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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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特别喜欢《百变马丁》这套。主人公马丁拥有一项特异功能,每天早晨都会变成另外一个人,开启一段奇妙的旅程。马丁每天斩妖除魔,救死扶伤,是我心中的大英雄,我要是能拥有和他一样的本领就太棒了。

早上我穿好衣服出门上学,在公交站牌等了好久,车也不来。突然,我拍了一下脑袋,“哎,我真傻,我不是会变化吗?干嘛在这里等呢。”于是,我把自己变成了一只小鸟飞向学校。飞着飞着,突然迎头出现一只大网,我就被抓了。小小的我被撞的昏迷不醒,当我醒来的时候已经被关在笼子里了。这可难不倒千变万化的我,于是我变成一只蚂蚁轻松地离开了笼子。回头一看,一屋子的国家保护动物,正用哀求的目光望着我,我的英雄血一下子冲向脑门,我立刻变成斗战胜佛——孙悟空,拿出金箍棒,跑到坏蛋面前,想一棒打死这些坏家伙。但一想,不能以暴制暴,还是交给警察叔叔吧!于是,我拔出三根猴毛,轻轻一吹变出好几个我,拿着绳子,三下五去二就把他们捆的结结实实。

回到屋里,我轻轻一吹,所有的小动物都回到了自己的家园。紧接着,我就把几个坏家伙带到了警察局,警察叔叔还表扬了我。

任务完成后,一看手表,呀,快迟到了,我急忙变成小鸟飞到学校,又变成了孙悟空。同学们看到我的样子,一点儿都不惊讶,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了。只有一年级的小朋友很好奇,老是摸我的长尾巴,但我一点儿也不生气,还给他们表演中国功夫。

但是我一点儿也不遗憾,虽然现实的我没有特异功能,但是我可以靠着自己的双手“千变万化”:变成遵守交通规则的好孩子;变成保护环境的小卫士;变成积极发言的好学生;变成乐于助人的好哥哥;变成爱做家务的好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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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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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就是与高尚的人谈话,在书里面学到的知识是我们一辈子都受用不尽的。在我的小书橱里有许多的书,有《海蒂》、《茶花女》、《简·爱》、《呼兰河传》,还有《柳林风声》……。不仅有着名的童话还有生动、有趣的小说。在这么多的书里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是日本的岛田洋七写的《佐贺的超级阿嬷》下面我来向大家介绍一下这本书吧!

当我翻开扉页,淡淡的油墨清香让人心旷神怡,隽永的文笔,精美的文字,让人如醉如痴。每次品读这本书,我仿佛是在和作者岛田洋七对话,心境顿时变得纯净,如饮清茗,满口溢香。《佐贺的超级阿嬷》讲的是昭广(作者的本名)八岁那年,昭广离开广岛来到佐贺乡下的阿嬷家,迎接他的,是一间破烂的茅屋,以及曾经带着七个子女熬过艰难岁月的超级阿嬷。虽然日子穷到不行,但是乐天知命的阿嬷总有神奇而层出不穷的生活绝招,在物质匮乏的岁月里丰富了昭广的心灵,让家里也随时洋溢着笑声与温暖……

《佐贺的超级阿嬷》这本书记载了昭广来到阿嬷家后的一段真实时光,这段时光奠定了他辉煌一生的基础。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很深,现在这样的阿嬷已经找不到了,已经消失了。其实这样子的阿嬷才是真正的好阿嬷,她才是真的为孩子着想的阿嬷。虽然环境不好,但是教给孩子的却是让他生存下去的能力。让孩子知道即使贫苦也要有好的对待别人,因为一万个人生下来,总有几个要出故障的;成绩单上的分数可以加起来,因为人生就是总和力;如果实在想练什么,就练跑步,因为跑步不需要道具,跑的路也不需要花钱,只是脚前后移动一下就行了;捡来的东西都不应该扔掉,就像弯曲的小黄瓜,切碎了拌上盐,味道都相同等等奇怪而又富有内涵的“格言”。

朋友们,跟我一样,拿起手中的一本书,尽情的享受,尽情的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我相信不用多久大家一定会懂得更多的知识。记住书籍是人类思想的宝库、书籍是人类知识的总统、书籍就是这个时代的生命!谁说二十一世纪缺人才,我们个个都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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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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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一看到书那熟悉的面容我便喜悦;一闻到书那清淡的香气,我便陶醉;一摸到书那美妙的质感,我便欣喜。一本书,一本好书,我就是看千百遍也看不足,想知道哪本书什么书让我哭着看下去?是杨红樱写的《笑猫日记之会唱歌的猫》。

一次,我偶然在书店看到这本书,它给我的第一感就不一样,淡雅的青色背景,一位貌美如花的女子,她身在病床上,让我吃惊不小的是二丫趴在病床上,他竟然在唱歌?

我怀着好奇的心情打开了这本书,这是一本讲述二丫成长的故事,二丫有一个梦想,就是帮助聋哑老人卖报,为了实现她的梦想,她拜鹩哥为师,跟他学吆喝,说人话,二丫没日没夜的练习,就是为了帮助一个她素不相识的老人,他是多么的善良啊,后来他把嗓子都练冒烟了,出血了,在医院输了几天的营养液才好起来,我被他的坚持和善心所感动。

在一个圣诞夜,二丫做了一个梦,梦见圣诞老人带她走进一个陌生的病房。之后,他醒来,来到医院果真有一位美丽女子,她眉如柳梢,眼如秋水,似月儿般美丽,可是在一场车祸中成了植物人,她为了帮助女孩唱歌,使“睡美人”醒过来,又不辞劳苦的学《鲁冰花》这首歌,或许是上天被她的善心感动,睡美人终于在百合花绽放时,苏醒过来,清淡的百合香萦绕在病房内……

读完这本书,我感慨万千,二丫的毅力和乐于助人的精神感动了我,像我,平时我爱做些工艺品,常常半途而废,扔的到处都是,而二丫说到做到,绝不半途而废。做人也是如此,当你帮助别人后,收到了别人最唯美的微笑,这就是最大的回报。

书合上了,我的耳边似乎萦绕着二丫那天使般的歌声,那歌声是那么的纯洁,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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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欢看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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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看书能增长知识,能把看到的好词和好句都积累下来,在写文章的时候,能在适当的时候用恰当的好词和好句。

我喜欢看的书可多了,有:《皮皮鲁传》、《安徒生童话》、《查理九世》、《笑猫日记》、《捣蛋鬼日记》……

我每天放学之后,写完作业,就捧着一本书在看,我记得有一次,我看的书叫《笑猫日记》,正当我看得津津有味的时候,妈妈就对对我说:“先别看了,你都看了半个小时了,先休息一下,要不然对自己眼睛不好的。”我就说:“再看十分钟就休息一下。”妈妈说:“好的,等一下休息五分钟。”我说:“嗯!”

没想到十分钟一眨眼就过去了,我就想让眼睛休息五分钟,我本以为这五分钟过得很快,但是时间也太慢了,过了一分钟之后好似过了一个小时似的,我等了好久五分钟终于过去了,我又接着看书了。

有一天,在家的时候,弟弟和妹妹说:“姐姐,我们来问你五个问题吧!”我说:“好吧!”“我先来问,”弟弟连忙说,“姐姐,你是不是看过唐诗三百首?”“是的。”我说:“那我们就抽你五首古诗。”她(他)们一同说,我心想:这对我来说小菜一碟。

弟弟悄悄地对妹妹说:“妹妹,我们帮姐姐出难的题目。”我就说:“出就出,谁怕谁呀!”弟弟出的第一个题目是:《芙蓉楼送辛渐》又把后面的题目都念出来,我一口气就把所有的内容背了出来。弟弟和妹妹看着我,眨吧着大眼睛,似乎在说:“姐姐真是太牛了!”看着他们的表情,我也会心地笑了:“那当然,腹有诗书气自华!”

书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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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欢秋天四年级作文300字

全文共 2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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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是一个丰收的季节。有红红的苹果、黄黄的雪梨、粉红的草莓,还有好多好多香甜的水果呢!

秋天,是一个美丽的季节。黄黄的银杏叶像一把把小扇子,扇哪扇哪,扇走了夏天的炎热,火红的枫树在远处看就像一团火在燃烧。金黄的田野,田野就像金色的海洋。还有美丽有可爱的菊花,五颜六色,有雪白的、金黄的、粉红的,还有许多的花,可漂亮和美丽了。

秋天,是一个凉爽的季节。秋风慢慢吹动,太阳也不再象火炉一样的炎热,而是用一种凉爽的光照着大地。

秋天,是一封催促的电报,小松鼠接到了电报,赶快上树找松果当粮食,电报叫小朋友们赶紧穿上御冬的毛衣,电报带给农民伯伯的是丰收的快乐……

我真的很喜欢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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