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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级作文我最喜欢的书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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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书虫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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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徐峘逍,今年8岁了,我是一个阳光快乐的小男孩。我属鼠,是2008年出生的,那一年奥运会可是在北京举行的哦!虽然我胖胖的,但浓密的剑眉下面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又扁又平的鼻子下面,长着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因为我做什么事都比较慢,所以妈妈有时候叫我“慢羊羊”。

我很喜欢看,各种类型的书我都喜欢。幽默的、科学的、恐怖的、文学类的……只要我一拿起书来看,就看个没完没了。每当我做完老师布置的作业,就拿起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可是一会儿,就到睡觉的时间了,妈妈总是从我手里夺过我的书说:“该睡觉了,不能再看书了。”上个暑假,爸爸在网上买了《西游记》上下两册,书一到手我就废寝忘食地看了起来。可是只看了一半,就到晚上10点多了,又该睡觉了,我躺在床上,心情久久不能平复,一直在想:唐僧四师徒居然能从东胜神州走到西牛贺州去了,他们一路上降妖伏魔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大家去学习啊!书里一幕幕的场景不断在我的脑海中浮现,真想多看一会啊!于是,我趁上厕所的时候偷偷揣了一本书去看,可不幸的是被三更半夜起来上厕所的妈妈发现了。

嗨!这就是我,一个热爱看书、与书为友的小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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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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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问我:“你最喜欢哪一本啊?”我会毫不疑问地回答他:“是吴承恩的《西游记》。”

我九岁时,看到电视上正播出《西游记》的电视剧,因为别的台都在放新闻,所以我只能看西游记。看着看着我就觉得很有意思,就去书店买了一本少儿版的《西游记》。我在读《西游记》时会有很多不认识的字,我会把这些字写在一个本子上,等我读完了再在字典上找这些字。就这样我的汉语水平就逐渐提高了。说起来我还真要感谢《西游记》呢,因为它不仅让我度过了很多快乐的时光,还能提高我的汉语水平,真是一举两得。

在书中我最喜欢孙悟空,因为他虽然毛手毛脚,但他勇敢,嫉恶如仇。他的第一位师傅是菩提祖师,学会筋头云和七十二变的孙悟空大闹龙宫获得如意金箍棒,又大闹地府勾去生死簿。后被天庭招安,玉皇大帝封弼马温。因瞧不起这个职位就大闹天宫,打败十万天兵天将,但被如来打败被压在五指山下五百年。后来拜唐僧为师,帮助他度过九九八十一难,取得真经后被封为斗战胜佛。

希望你有时间也能读读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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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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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把我带到猴哥面前,让我同它一起上天入地,服妖除魔,也使我喜欢上了这位本领齐天的大圣。

它英勇无畏,反抗邪恶,胆大而又机智。一出场,便用令众猴惊骇地一跳—跳入水帘洞。玉皇大帝、诸位神仙,根本唬不住它,即使在法力无边的如来佛面前,那股天不怕,地不怕的精神也丝毫不折不扣。

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的增加。当《西游记》再一次摆在我面前时,我发现,在身处逆境时,猴哥的那种不屈不挠,积极乐观,疾恶如仇的斗争精神,更是表现得淋漓尽致。五指山下,它没有气馁,更没有绝望,而是默默地等待了五百年,因为它心中希望的火苗从未熄灭;取经路上,风餐露宿,妖魔鬼怪都不能放慢它 西去的步伐。它 一步步征服艰难旅程,凭着智慧,勇气和乐观,终至目标,困难吓不倒它,斗争精神被磨砺得日以高昂。

我不禁钦佩起猴哥来。我要学猴哥,追求理想勇往直前。我会更加勇敢,怯懦只会助长敌人的气焰,我会坚韧一些,成功从不是唾手可得的。我不会屈从与邪恶,一定会同它们斗争,生活中的磕磕碰碰伴随着每一个人,我们不必哀怨,更不能消沉,与困难,积极乐观地斗争吧!这是猴哥精神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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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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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著名学者高尔基所说的话。是啊!没有书的知识,人类就无法进步,但我认为把书叫“营养品”更为贴切。

我每天都会吃这个“营养品”,它不仅可以让我开拓眼界,而且还可以让我积累字词、提升我写作的水平,可算是再好不过了。

喜欢的书有很多,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三字经》、《百家道》、《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但要说最喜欢,就一定非世界著名生物学家——法布尔所著的《昆虫记》莫属了。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穷人家的孩子在放羊时对生物感兴趣,然后开始慢慢研究昆虫的故事。这一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课本上根本没有的知识。如:螳螂的生活习性、蜜蜂修巢的科学性、蚂蚁的王室制……这可比背那些资料有趣多了,看这本书仿佛就可以亲身体验与大自然贴近。看着那本书上的文学,它们仿佛在跳动着向我问好。于是,我深深看上了这本书。

在这当中我最喜欢的情节就是蝉了。蝉的生命很短暂,它们的一生要经历三次蜕皮。成蝉繁殖后就会将卵排入地下,然后等待着死亡。卵孵出小蝉,小蝉就会吃植物的根来保持自己的能量,不久后小蝉就会经历第一次蜕皮。然后小蝉就会向上一些,以保证自己第二次可以成功的蜕皮。在第二次蜕皮后蝉是绿的,身上也有了翅膀,可是这时蝉却无法使用翅膀。在快第三次蜕皮时,蝉会变成褐色,并且在离地面五六厘米处。到了小暑时,蝉就会在傍晚和晚上爬到树上进行第三次蜕皮,若蜕皮完成蝉就可以在空中飞翔了。可每到这时,人们都会趁着晚上开始捉蝉,蝉可以捉回家后用清水反复清洗后放入锅中用油炸,炸出后可食用。所以蝉一上树就会奋力向上爬,完成它最后的蜕变。成为蝉后,蝉就会在树上咬一个口来吸食树中的水分,并且开始用叫声来吸引异性。看了这些,你是不是再也不嫌蝉吵了,毕竟它们生命短暂,而喊叫是唯一让其它成蝉和人们注意到它的方法。

书是一个好东西,它传承了老祖先和名人们的知识,所以我也希望大家可以每天都吃这个“营养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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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欢的书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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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为什么我就那么喜欢.我家有整整一书柜都是我的书.每次爸爸出差我都请求爸爸给我带书回来.妈妈偶尔会说这么多书你看完了吗?看懂了吗?,还买!我不管妈妈的唠叨总让爸爸给我买,而且每次都能如愿在这里我想对爸爸说:爸爸,谢谢您".

因为我有一柜子书,所以我常常在书的海洋中遨游.我读过的书有>,>,>>>......虽然我看过很多书,但是我渴望看更多的书,因为从书中我可以吸取更多的知识。

在我看过的书里面我最喜欢的是杨红樱阿姨写的>,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主人公夏林果, 她不仅是一个活泼开朗,可爱聪明,落落大方善解人意、爱跳芭蕾舞的女孩子.,而且她还是一个爱帮助别人的小女孩,她常常在同学有困难帮助她们.还有一点是因为这本书告诉女孩子在什么时候需要注意什么会发生什么事情,.让我懂得了很多生理知识.

同学们,让我们多看书,看好书吧!另外在这里向各位女同学推荐这本书------>.希望大家有机会看看这本描写我们小学生的书,或许在书中有你喜欢的人,或许可以找到自己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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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的书

全文共 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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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把书比作是营养品和阳光;海伦则把书看为是船只……而作为“书迷”的我,要把书当成我的良师益友。

正是这位良师益友,把我带入了写作的殿堂,让我领略到知识海洋的无边在幼儿园时,看的是连环画《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是一个个传奇的故事,桃园三结义,三顾茅庐,赤壁之战……。我还明白了俗语“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肚子在唱空城计。”……在小学高年级,再读原着《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已是一本饱含人生哲理,有着非凡意义的鸿篇巨作。

对里面的人物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如我最崇拜的诸葛亮,从火烧新野,骂死王朗中显示出他的非凡才智。爱的三国猛将张飞,长坡桥单骑救主,智夺瓦口,义释严颜,可谓功不可没,只可惜关羽一死,失去智,不务正业,无故鞭打士兵,导致自己被手下两名小将刺杀,还陪上了黄忠、刘备和蜀国七十五万大军的性命,使蜀国状况一落千丈。

可见当遇见悲伤、痛苦、气愤的事情时,应该理智地控制情绪,用乐观的态度去战胜它,如果意气用事,后果将不堪设想学海拾贝,童年生活多么快乐;书中寻宝,精神世界多么美好同学们,行动起来吧!

让我们做一只勤劳的小蜜蜂,去书籍的万花丛中轻舞飞扬,去为冬天增添一些生机,去开始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成了我最亲密的朋友,每天在我临睡觉时都把它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心烦意乱时也读上一节。这本书成了我的良师益友我们的精神旅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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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喜欢的一本书400字

全文共 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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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家鲁迅曾经讲过:“是营养的面包。”我觉得这个比喻特别亲切,我觉得书就是我营养的面包。当我一看起书来,我就忘了吃、忘了睡。我记得最清楚的一本书就是《楚汉英雄传》。

《楚汉英雄传》是我的第一本有关历史的书。里面讲的是项羽和刘邦怎样争夺天下的事。在这本书里项羽是个很残暴的人,有时生气就拿老百姓出气,就把有些老百姓杀掉。

我当时真是恨不得把项羽杀掉。刘邦呢?他是一个对老百姓很好的人,就在争夺城池的时候也不让士兵杀老百姓。我可是希望刘邦快点把项羽打败。这书是勾起我对历史感兴趣的第一本书,后来借的都是有关历史的书籍。

《楚汉英雄传》让我对中国古代历史有了浓厚的兴趣与好奇,让我对古代文化的博大精深感到无限的向往。

书是人类知识的源泉,也是哺育我们灵魂的食物。书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还让我写作得到了有效的提高。所以,让我们一起来读书吧!我相信,书会让你走进另一个世界,书会给你带来无穷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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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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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生活的无限广阔的海洋。

——题记

我曾看过许许多多的书,有《夏洛的网》,《草房子》其中,最令我难忘的一本书,那就是《青铜葵花》,这本书是安徒生奖的获得者曹文轩所著,江苏凤凰少年儿童出版社编程出版。

这本书是一部散文集,是由九个小故事组成的,全文围绕着一个女孩葵花和她的哑巴哥哥青铜之间所发生的故事。主要讲的是青铜一家在生活中所遇到的困难和坎坷,但是最后青铜一家都一个个地挺了过来了。最令我叹为观止的是书中描写十分优美,如:只见一地的葵花,一株株皆落尽全黄的花瓣,一只只失去光彩的花盘,低垂着,面朝满是花瓣的土地这正如安徒生奖评委会主席帕奇亚当那所说:曹文轩,用诗意如水的笔触,描写原生生活中一些真实而哀伤的瞬间。我觉得这很适合这本书的情趣。

你们想知道葵花和青铜为什么会成为兄妹的吗?你们想知道青铜一家为什么会挺过一个又一个的坎坷吗?那就一起来读一读《青铜葵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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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9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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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总使我觉醒,而路遥带给我的《平凡的世界》,却最值得我沉思。那一个世界,也值得所有人去体会。

我们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平凡的个体,生活在这个平凡的世界,过着平凡的日子。悲、欢、离、合。

但总会有一些人,在宠辱不惊的天地间,活出最闪耀的自己。有一个自由的灵魂,但为了国家却甘愿成为一名普通矿工,那是孙少平的不平凡;脚踏实地,从一无所有到承包砖厂,变成“农民企业家”,那是孙少安的不平凡;始终以深深纠缠的故乡情结和生命的沉重感去感受生活,完成了一部百万字的小说——《平凡的世界》,全景式表现出当代城乡社会生活,那是路遥的不平凡。

窗外阴,微冷。我蜷缩在窗边,一本《平凡的世界》捧在手中。末页了,随着铁路线,我的思绪飘到了黄土高原。

头顶青天,脚踏黄土,这里的人们给我最初的记忆便是朴素勤劳,但黄土高原就像是个粗犷的汉子,顾及不到人们的吃穿。深夜里,便有无数人在月光下反复掐算着开销,那一声声叹息,有如鸡毛落地。在那时的社会,温饱、贫穷永远是问题。最使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开篇,或许是现在的环境使然,我的内心有了巨大的反思:两个高粱面馍,甲、乙、丙三种菜系就代表了三种不同的社会层次。学生吃不饱,也没得读,有的只有那落后的教育体系和无穷无尽的劳动。而当代的我们,被幸福麻痹得不知道幸福是什么。难道幸福是抱着手机玩到天昏地暗?难道幸福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难道幸福是穿着名牌时别人投来羡慕眼光时的满足感?呜呼!实则不然!

对于那些黄土高原的少年们来说,幸福是偷偷揣在怀里的一本书,幸福是几个白面馒头,幸福是从嗓子眼里打出来的饱嗝。可即便是这样小小的期望,在那个时代下,竟变成了奢求。

贫穷和苦难的恶爪,不断伸向挤在破旧窑洞里的那一家,他们从不轻易低头,从不轻易向命运妥协。就这样,孙少平背着一个承载着全家人希望的包,只身踏上了前往一个陌生城市的路。为了生存,也为他那不羁的魂灵。虽然日子过得很苦,但他却在这个黑漆漆的世界里真正蜕变。孙少安在经历种种磨难后终于把窑场竖了起来,红红火火的生意使他挺直了腰杆,也使他低了一辈子头的父亲孙玉厚很是宽慰。他们都是普通人,但“最平凡的人,也得要为他那个世界的存在而战斗” 。

落叶飘下,我的心神又回到眼前,我似乎是明白了什么,路还很长,要为梦想而不息奋斗。不知不觉,我又翻回扉页,重新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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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欢看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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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小迷。书就是我的智慧的翅膀;书也是我生活的方向盘;书更是我知识的源泉。

我在上一年级的时候,妈妈每天陪着我读带有插图和拼音的书。我上二、三年级的时候又迷上了一个奇妙的童话故事。现在,我又迷上了带有历史性的书,比如《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西游记》等。

有一次,我正在津津有味地读着《三国演义》,我突然感到口干舌燥,可是我又不忍心放下读到一半的书。于是,我决定拿着书去厨房,妈妈看着我说:“女儿,先把书放下。”可是我只管看书哪里听得到,妈妈看我没听到,只好无可奈何地看着我走向厨房,便去干自己的事情了。我刚准备伸手去倒水,可谁知,《三国演义》刚刚看到精彩处,我便缩回了手。我站在那里把精彩处看完后我才感到腿脚发麻,我抬头看了看天花板,心里想:咦?我不是在书房看书吗?怎么会在这里?一连串的问题使我迷惑不解。这时,我才发现妈妈站在厨房门口好长时间了,我问妈妈:“妈妈,你知道我怎么会在这里吗?”妈妈笑着用手指点了一下我的小脑袋说:“你还知道呀,我叫你,你怎么也听不见呀?”我仰起头想了想,这才回过神来,笑着说:“嘻嘻,刚才看得太入迷。”我和妈妈这时都笑了。

怎么样?我这名副其实小书迷把你们逗笑了吧?我就是这样一个人,我就是这样一个每天沉静在书的海洋中的小书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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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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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过:我扑在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可见书的引诱力有多么的强大。

我是一个啃书虫,这几天抱着一本《昆虫记》看个没完没了,妈妈叫我去吃饭,可是我看书看得入迷了没有注意到妈妈叫我,这本书有什么魔力这么吸引我呢?现在来了解了解这本书吧!它的书皮是绿色的,瞧!这些绿叶上有一只蝴蝶,旁边还有一只七星瓢虫呢!上面写着三个黑色大字:昆虫记,它的作者是法布尔。要说里面的文章那个十多的数不清《忠心耿耿的老门卫》、《黎明前的强盗》、《穷凶极恶的刽子手》……看!昆虫们排着队向你走来了:火红火红的斑纹蜂,唱歌的蝈蝈,威武的螳螂……所有的昆虫都一一列举了出来。我最喜欢的还是“高明的外科医生”,先讲的是蜾蠃的外貌,之后再写”我”是怎么怎么观察一只蜾蠃把毒针扎进毛毛虫的中枢神经系统,把毛毛虫折腾晕并在它的身体里产卵的,最后蜾蠃为什么要把毛毛虫麻醉而不是致死的。每当看到:细细的腰玲珑的身材中间好像用一根细线连起来腹部分成两截下面大上面小黑色的肚皮下面系着一根红色的腰带,我的眼前就马上出现了一只蜾蠃。

怎么样还不错吧?如果你要看,那就来找我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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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最喜欢的一本书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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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呀!我想都不用想,直接可以告诉你答案———《海蒂》这本书的作者叫“斯比丽”

《海蒂》这本书主要讲一个叫海蒂的小女孩,她的爸爸妈妈都死了,她的阿姨迪蒂因为有一份工作,就把海蒂送到人人都不敢接近的——奥西姆大叔家。也就是海蒂爷爷家。(奥西姆大叔的家高山牧场上)从那以后,爷爷和海蒂的感情越来越好,海蒂也越来越喜欢爷爷了。有一天,风波突起,迪蒂又回到了高山牧场上,将海蒂接走了。因为她听说,一个叫赛赛曼先生的家里有个残疾的小女孩,她叫克拉拉。克拉拉的妈妈很早就死了,所以,克拉拉很寂寞。赛赛曼先生很想给小克拉拉找个玩伴。迪蒂正是因为听到了这个消息,才想到了海蒂。海蒂因为离开了爷爷所以很伤心。以至于每天晚上都会梦游。赛赛曼先生的家人还以为他们家里闹鬼了呢!后来,赛赛曼先生和他的朋友——克拉森大夫理解海蒂的心情,又将海蒂送了回去。后来,克拉森大夫到高山牧场上做客。最后,克拉拉的奶奶和克拉拉也来到高山牧场上做客了。羊倌彼得嫉妒克拉拉抢走了海蒂,就把克拉拉的轮椅推到山下了。后来,海蒂和彼得帮助克拉拉走路。克拉拉路走得越来越好。因为克拉拉的奶奶把克拉拉送到山上不久,克拉拉的奶奶就下山了。当过了几个星期的时候,克拉拉的奶奶有来到了山上,随后,赛赛曼线上也来到了山上。克拉拉和海蒂给了他们一个惊喜。不久克拉拉他们就回到了他们的家——法兰克福。

这本书里的情景描写的很好,将人物、风景和情节描述得很逼真。我一开始觉得这本书索然无味,直到后来,我才慢慢进入了一个美丽的画面——鸟儿在欢快地歌唱,花儿在相互问好,小松鼠在林间跳跃。灿烂的阳光照耀在还没起床的小花脸上,照在美丽的大地上。一切蓬荜生辉,这是一片多么美、多么和谐的景象呀!

奥西姆大叔家有两只小羊,它们一个是白色的,叫天鹅。一个是褐色的,叫小熊。海蒂很喜欢它们。

这一切都是围绕着“亲情”这个话题来写的。使我读了以后深受感动。“亲情”是可以融化每个人的那颗小小的心,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每一个人对我们的“亲情”。

[最喜欢的一本书四年级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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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四年级作文:我喜欢英语

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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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问我最喜欢哪一门课,我会毫不犹豫地说:“我最喜欢英语课。”英语是世界上用处最多的语言我必须学会英语,如果不会英语,怎么能潇洒自如地纵横四海!

在英语课上,我总是仔细地听老师讲课,认真地想老师对我们提出的问题,上完课后,我经常和我的朋友们一起说英语,温习课堂上所学到的新知识。这是提高英语水平的好办法呢!

此外,我还坚持天天用英语写日记。如果遇到了我表达不好的词或句子,我则会去向老师那求帮助,我想我不停的练习英语,我的英语一定会有所进步,当然,有时候我也买一些我喜欢的英语故事书,它们对我来说有着很大的帮助,每当读完一本书时我会感到无比的自豪,在我的课外时间里,我经常看英语电视节目,英语电影和听英语歌,动人的情节,悦耳的歌由经常让我感到无比兴奋。我在课外学到的知识对我考试有着巨大的帮助,班上考试常常让我得前三名。我一定还要努力争取次次都得到第一名。

在各种各样功课里,我最喜欢英语。学会了英语我就可以潇洒自如的纵横四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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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欢秋天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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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我喜欢秋天,我最喜欢秋天。

秋天的天空像湛蓝的大海,白云扬起了风帆,在大海中行使。南飞的大雁也来了,它们排着队悠悠地在天空中飞翔,多像一幅流动的水粉画。

秋天的树叶枯黄了,在秋风的欢送下,它们像金色的蝴蝶在风中翻飞舞蹈。唯有枫树,它的孩子们都换上了火红的衣服,远远望去,好似团团燃烧着的火焰。

秋天是丰收的节日。高粱涨红了脸,稻子笑弯了腰。红彤彤的柿子、黄澄澄的梨都挂满了枝头。

秋天又是一个童话的季节。瞧!田野里的小草穿上了金色的外衣,仰着脸对菊花姐姐说:“姐姐,您真漂亮!红、黄、橙、紫……你们的装扮比彩虹妹妹还要美。”菊花有些害羞了,微笑着说:“小草妹妹,你的黄衣服也令人羡慕,但我更喜欢你嫩绿的样子。”“那我们明年再相聚吧!”小草扬扬手向菊花姐姐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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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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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总是让我们遍体鳞伤,但到后来,那些受伤的地方一定会变成我们最强壮的地方。”不知道你是否看到过这句话,或许也会有些眼熟吧?它就来自《老人与海》。

我还是蛮喜欢《老人与海》这部的。

这部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最杰出的一部作品,也是一部荣获诺贝尔奖的优秀之作。乜向读者们讲述了一个在湾流中打渔的老人,在八十四天出海未果后,又一次独自远航的惊险故事。老人以自身的经历,充分塑造了一个不向命运屈服,顽强战斗、永不言败的形象,歌颂了“硬汉精神”。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老人,是一位真正的硬汉,即使连续八十四天一无所获,但他依然没有放弃。在他和大马林鱼和鲨鱼的较量中,可以看出他是那样的坚忍。即使最后他只得到了一具马林鱼的骨架,但他取得了精神上的胜利。

与老人相依为命的那个小孩,他是老人生活中最好的帮手。即使老人一条鱼都没有捕到,但他仍是小孩心中最好的渔人。小孩细心照顾着老人,可以说小孩是老人另一种生存状态的象征。

而马林鱼就象征着美好的理想和光荣。老人对于大马林鱼没有丝毫敌意,却时时表现出喜爱和崇尚,仿佛把马林鱼当成了朋友。所以在老人和马林鱼搏斗的过程中,老人始终心怀敬意。即使在他最终战胜大马林鱼时,也不禁为对手叹息。

鲨鱼这个角色,可能读者都不喜欢的吧,包括我。在这部小说中,它们是各种邪恶势力的化身。它们一次又一次阻挠着老人和马林鱼,用各种方法阻挠着人们的理想。更深一层说,鲨鱼也是殖民主义者的化身。

《老人与海》真的值得一读。

“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绝不能被打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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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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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俗话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有了书,如同精彩生活中缺少了理想,变得很乏味;没有了书,如同茫茫大海中没有了指南针,迷失了方向;没有了书,如同彩色画卷中失去了色彩,只剩下黑白。在我那个五层的书架上,有着各式各样的不同种类的书,主要以文学类和冒险类为主。照理来说,我一个学生,应当偏爱文学类的书籍,但是我却沉迷于冒险类的书籍而不能自拔。这其中最喜欢《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书。也许我这么一说大家都感到惊讶,一个中学生竟然看这种和学习毫不搭边的冒险小说,,太不可思议了!可是,我认为这本书教给了很多做人的道理。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名叫哈利的魔法学校学生和他的两个伙伴因为各种原因秘密离开学校,完成学校校长死前留给他们的任务。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任务,而他们三人却用友谊和勇气完成了,最终铲除了杀人无数的伏地魔,虽然牺牲了哈利身边许多爱他保护他的人,但是他还是赢得了大家的尊敬的故事。

书中情节惊险、刺激,人物形象也刻画地非常形象,还用了许多的好词好句描写出了各种各样的场景,为人物形象做了烘托的作用。这些写作方法都非常值得我们学习。最重要的是书中的情节教给我了一些生活中的财富。当哈利遇难,他的朋友奋不顾身地将他救出险境时,我体会到了:原来友谊的力量是那么得强大,可以让人在瞬间拥有舍己为人的优秀品质;在哈利因为冲动而使事情变糟糕时,我明白了:冲动是魔鬼,它不会给你带来好结果;在哈利给因救他而失去生命的小精灵多比埋葬时,我懂得了:我们要学会感恩和只有先尊重别人才会赢得别人的尊重;当哈利和他的朋友在面对比自己强大的敌人时运用智慧得到胜利时,我知道了:武力不一定能解决问题,有时候智取才是最好的方法……总言而之,《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教给我了很多很多,真可以称得上是我的良师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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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四年级作文:我喜欢的一张照片

全文共 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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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柜子里有许多照片,可我唯独喜爱一张照片。

这张照片是这样来的,以前暑假的时候,我和舅舅他们一起到贵阳去玩儿。第二天早上的9:00时候,我们坐着车兴致勃勃来到了黄果树。我们先去游玩了天星桥,便来到了黄果树瀑布的门口,刚进去就从远处传来了一阵震耳欲聋的隆隆的响声,好像闷雷滚动。走近一些,又看到不少的水雾扑在我脸上,非常凉爽。再走近一些,一条巨大的白帘映入眼帘,那便是黄果树瀑布了。只见无数的水珠飞溅而下。在阳光的照耀下,这些水珠就像一串一串的闪着耀眼光芒的彩色珍珠一样美丽极了。看着看着,我忽然想起了大诗人李白曾写的一句诗“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接着我们又往前走,不一会儿,我们又来到了瀑布左侧,我惊奇地发现这儿有一个漆黑的洞。哦!原来这儿就是西游记的拍摄现场——水帘洞。于是我们就走了进去。走了一会儿,我就出来了,我看到旁边立着一块碑,碑上刻着三个凹进去的字——水帘洞,后来我决定在这儿照一张相。只见舅舅的照相机“咔嚓”一响,给我和水帘洞留下了一个永久的纪念。

喜欢这张相,因为我看到它,我的脑子里就会清楚浮现出去黄果树瀑布的憧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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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四年级作文:我喜欢的一位老师

全文共 2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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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老师是倪老师,她是我们的语文老师,她的头发长长的,她很漂亮,也很温柔。她说话的时候总是满脸笑容。她每次出差回来都会给我带些特产来作礼物送给我们。

我们生日时倪老师都会送给我们生日故事和生日诗,我可喜欢倪老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倪老师总是把绘本故事讲得有声有色,我们听得津津一有,可喜欢听倪老师讲课。一次考试我的写字速度特别慢,倪老师就推荐我写习册,让我练习写字的速度,这样既练字,也练速度,还可以巩固知识。我一定要改掉这个坏习惯,提高写字的速度。有一次倪老师脚弄伤了,她还是坚持给我们上课,我们都很感动。我喜欢倪老师,她总是我们带来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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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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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四月是国际天文月,我最喜欢恰好是《恒星与行星》。它的作者是英国的伊恩.里德帕思。

书里从地球到太阳系、银河系、全宇宙全部给你一一详细介绍。现在我知道了在那美丽的夜空中蓝色的星星比太阳的温度还高,而红色的星星却比太阳温度低。

这本书介绍了很多美丽的星座,它们还有很多有意思的传说。我尝试着在夜空中找到了北斗七星、天狼星和猎户座等。

看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天文在生活中很有用,比如辨认方向:可以通过在夜空中找北极星,就知道北方在哪里了。看完这本书后我觉得很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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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煮书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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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看时只看图片,不看文字,可自从我上了小学后,就不这么认为了,这还要说起一件事呢:

一天下午,爸爸接我到图书馆让我阅读里面的书,临走前对我说:”记住,文章的内容和文字才是这本书的营养品,文章的图片只是这本书的包装而已,知道了没有?”我冥思苦想了好久,才说:“知道了。”说完,我急忙跑上图书馆,随便抽取了一本书,便看起了图片,这时,忽然想起了爸爸对我说的话,我觉得爸爸说的也有道理。所以,我就从头至尾的看了起来,这本书让我看的津津有味、浮想联翩。不知不觉2个多小时过去了,我终于把书一字不差得看完了。我又借阅了一本书,从头到尾看了起来。

我忽然觉得书中的内容和字是多么生动!多么优美!我又看了一会儿,心想,书是无穷无尽的。一本本书就像一个个潮头,一页页书就像一朵朵浪花,书中的字便是一颗颗晶莹的水珠。“书真是太好看了,我这一遍读完,还要把它读一遍,直到把这本书读到滚瓜乱熟,把这本书读透,读精。“我自言自语地说道。随后,我又把这本书一遍又一遍地读了起来,终于,把这本书读得滚瓜乱熟了。这天下午,我在图书馆获取了不少知识。

过了许久,我又来到了图书馆,当我再站在书前时,那些旧版书就像久别的老朋友向我打招呼,新版书却像一个新遇见的富于魅力的朋友朝我微笑着。我,竟忍不住取在手中津津有味,一遍又一遍地读了起来。

[煮书四年级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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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书作文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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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自我读过冯骥才的《俗世奇人》之后,对这句话的感悟更深了。

《俗世奇人》是著名作家冯骥才创作的短篇小说集。全由十八个短篇构成,每篇专讲一个传奇人物的生平事迹,故事生动有趣,人物跃然纸上。

这本书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人就是刷子李了。他给自己定了个规矩:每次刷墙穿着黑衣,如果刷墙时身上有白点,就不收工钱。他干活的时候,刷子一举,往墙上一拍,划出一道匀匀实实的白,刷出的墙面好比平平整整打开一面雪白的屏障,刷子发出的声音如同优美的乐章,不禁使人暗暗赞叹。书里有句话说得好:“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社会是一个人才社会,以前这样,现在也是这样,你必须有一技之长才能更好更体面地生存。

有人擅长绘画,如果再勤学苦练,就可以当一名画家;有人善于写作,如果更上一层楼,就能成为一名作家。如今在大城市里,司机都要会讲英语,公司的员工还要会使用互联网。有了一技之长,你就可以在社会上安身立业,而如果你什么都不会,就只能被社会所淘汰。

曾经有一个人在酒店当清洁工,他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每天把厕所都洗得干干净净。有一天,一个顾客嫌弃马桶太脏,他当场舀了一杯马桶里的水自己喝下去。顾客惊呆了,问他:“你怎么敢喝马桶里的水?”他骄傲地回答:“马桶是我洗的,我虽然只是一个清洁工,但我能把马桶清洗得非常干净,里面的水都可以喝,这也是一个特长啊!”是啊,他虽然只是个清洁工,但他也有自己的一技之长,虽然微不足道,但也可以凭此立身。

手艺人靠的是手上的绝活,有绝活,吃荤、亮堂,站大街中央;没有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着。

冯骥才笔下的苏七块、蓝眼、酒婆、认牙、泥人张等等都是身怀绝技的普通人,他们都是凭着自身的绝技立足社会。一个普通人,只要肯用功,也可以把事做到极致,变成自己的特长。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手上需要一技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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