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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级作文我最喜欢的书(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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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800字

全文共 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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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非常喜欢读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故事,大道理》。

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它用一个个令人回味无穷的故事向人们阐述了很多道理。我觉得它像一位无声的老师,在潜移默化中,告诉我们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教育我们该怎样做人做事;我又觉得它像一场温暖的春雨,轻柔地冲刷掉我心灵上的污渍,使我成为一个品格纯洁的人。总而言之,读了《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我真是受益非浅。

其中一个小故事讲的是美国前总统罗斯福家失盗,被偷去了许多东西,当朋友安慰他时,他却说:“谢谢你的关心,我很好,感谢上帝:因为第一贼偷去的是我的东西,而没有伤害我的生命;第二,贼只偷去我的部分东西,而不是全部;第三,最值得庆幸的是,做贼的是他,而不是我”。对任何人来说,失窃是件不幸的事,而罗斯福却找出三条感恩的理由。看了这个小故事,我感到非常汗颜。

在这之前,我常常为自己过重的学习负担而烦恼,羡慕爸爸妈妈小时侯作业少,学习轻松,没有没完没了的考试,不用弹琴唱歌。甚至当爸爸妈妈告诉我,他们小时侯放学后要出去割草,洗衣,农忙时要下田帮大人干活时,我都满不在乎地说,我不愿意现在这么辛苦地学习,宁愿和你们小时侯一样干活。可当我看完这个故事,换一种思路再来看待两代人的学习和生活时,我却为自己是生长在这个时代而感到幸福。

现在的我虽然学习任务重了一点,可我想吃什么都有,想穿什么都有,出门有汽车,天热有空调,无聊可以看电视,和同学打电话。弹琴唱歌虽然辛苦了,可我学到了很多本领,当同学们羡慕我歌唱得好时,我不都应该感谢父母培养了我,给了我机会吗?从此以后,我也要学罗斯福一样感恩社会,知足自己的现状,笑迎充满希望的明天。

我能换一种思维来热爱我的学习,我的生活,都是这本书的功劳。整本书,三百多个小故事,简单地阐明了三百多个浅显的道理,我将不断用这些道理来指导我的学习,鞭策我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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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推荐一本书四年级

全文共 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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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一本这样一本名著,它就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

这本名著是明代小说家吴承恩写的,他写的时候已经五十多岁了。

《西游记》里面主要写了唐僧、猪八戒、沙僧、孙悟空他们西天取经的故事。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孙悟空,因为他厉害,孙悟空有筋斗云、七十二变等神招。他还是最具有反抗精神。我最喜欢他大闹天宫,这是他最具有反抗精神的故事了。里面还写了三打白骨精、大战红孩儿、三借芭蕉扇……

虽然《西游记》只是神话,但在实际生活中,要是真叫你去用多少年去完成一件事,恐怕谁都做不到。因为我们没有坚持,更没有要坚持的勇气。

这本写了他们取经困难,这本书里的人物可谓家喻户晓,现在虽然有了电视剧,但是看书能了解细节。看电视就算他每个动作做的更准确、每个环境弄得更真实。那你看得过来吗?每本书都有要表达的情感,它们都是艺术。

所以说,从吴承恩就可以来说,艺术永远不会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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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9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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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是比鸟飞的还的梦想,比花开的还美的情感,比星星闪的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就算到了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这是我最珍贵的感慨,是在读了这样一本后才彻彻底底领悟到的。

最初看到这本书时,并不精美的封面,一翻开映入眼帘的就是那密密麻麻的文字。让我对它毫无感觉,甚至不屑去看它。要不是要买一套书的话,我可能甚至一辈子也不会去翻开它,去细细品味。看到有无数人对它的好评,我百思不得其解,"也许这才叫文学吧"我心里暗暗想着。然而因无聊而第一次翻开它时,我才改变了想法。这本书就是罗曼●罗兰的《名人传》。

这本书包括了《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三篇传记,分别描写了一个音乐家,一个雕塑家和一个文学家。他们三个人虽所处的领域不同,但是,在人生忧虑困苦的征途上,他们为寻求真理和正义,为创造表现真善美的不朽杰作,而献出了毕生精力。

我虽然还没读完这本书,感受却已经很深了。贝多芬用痛苦和忧虑谱写的与命运抗争的音乐,是音乐界不朽的杰作;托尔斯泰则用他的小说向世界传播爱的种子。让我感受最深的莫过于是米开朗罗这位天才艺术家。书中他是一个极其矛盾的悲剧人物,他有英雄化了的天才,在艺术上无语伦比,他以无穷的经历永远追求艺术尽善尽美;但是他的意志却不是英雄式的,他的精神软弱无力,只能挣扎而没有力量奋斗。他是天才的工具和牺牲品。他的一生没有一天快乐,几十年的辛勤劳动并不能实现他计划的万分之一。这位天才的艺术家88岁死于贫病和孤独之中,死前一周他还整天站着工作。米开朗琪罗是用血泪流下了给后人享用不尽的精神食粮的啊!这三位名人在面对苦难是所表现出的坚强和勇敢都是永远值得我们学习的。一定是永远!

这本书的作者是罗曼●罗兰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法国著名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音乐史学家和社会活动家。他从小热爱音乐,醉心于托尔斯泰和雨果的作品,形成了非暴力主义的人道主义思想。他还在大学时期与托尔斯泰有书信来往,托尔斯泰的思想对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你只要打开罗曼●罗兰的《名人传》,生命的烈火就会扑面而来。"我国著名的翻译家傅雷对《名人传》这样概述。优秀的传记不仅能鼓舞人,还能使人更深刻的认识世界,了解人生,或是像我一样能得出珍贵的感慨。

名人传就是这样一本好书。同学们,你也愿意接受贝多芬,米开朗琪罗和托尔斯泰的熏陶吗?如果你的答案是“是”的话,那你一定会得到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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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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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是一个有点讨厌读的孩子。书房里满书架的好书长年累月地躺着睡大觉。我懒得去读,生怕惊醒了他们的好梦。爸妈总是无可奈何地摇着头。

可自从学校开展“感悟经典”的读书活动后,在大家的影响下,我不知不觉地爱上了读书,尤其对《女生贾梅》这本书爱不释手,夜以继日,不知疲倦地读着,恨铁不成钢的爸妈总算有了笑容。

《女生贾梅》这本书,我记不得到底读了多少遍,但我总会不由自主拿起来读着,每读一遍,总会有新的发现,新的感受。读到入神之处,我会情随贾梅嚎啕大哭,也会心随贾梅哈哈大笑。爸妈不明究竟,总免不了被我吓得六神无主、惊慌失措。

《女生贾梅》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我可谓如数家珍,因此贾梅美丽的形象总是在我眼前闪现:她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享受到了亲人的爱,更重要的是她懂得爱别人,关心帮助他人。最让我感动的是她让“宇宙”找回了练武术的信心;让不幸的孩子拥有了美丽的笑容;让“王小明”树立了读书的自信。而我只知索取,却不讲回报,总认为自己还小做不了什么,与贾梅相比真是有天壤之别。对他人哪怕是一个问候,甚至是一个眼神都没有付出过,是贾梅让我这颗冰冷的心逐渐有了温度。

贾梅不管遇到什么事,她总是开开心心的,尤其是遇到困难时,她能微笑地面对,勇敢地解决。这种乐观的心态值得我学习,她不懈进取的精神更是我所欠缺的。她拍过纪录片,选上“礼仪女生”,办班报,一切似乎是那么顺风顺水,称得上“幸运”女孩。为什么没有幸运之神眷顾我呢?此时,我想到了老师的告诫:几多耕耘,几多收获。

喜欢读这本书,不只是因为书中有无数精彩、感人的故事,更是因为贾梅那颗无私、勇敢的心时时鞭策我前进。我努力地学着,妈妈经常夸我说:“我家的贾梅真棒!”我的动力更足了。

吴老师常说:“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我以前是似懂非懂,常读这本书后,才豁然开朗。于是,常呆在书房读《女生贾梅》这样催人奋进的好书。

书是精神食粮,我愿常在书中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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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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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总是让我们遍体鳞伤,但到后来,那些受伤的地方一定会变成我们最强壮的地方。”不知道你是否看到过这句话,或许也会有些眼熟吧?它就来自《老人与海》。

我还是蛮喜欢《老人与海》这部的。

这部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最杰出的一部作品,也是一部荣获诺贝尔奖的优秀之作。乜向读者们讲述了一个在湾流中打渔的老人,在八十四天出海未果后,又一次独自远航的惊险故事。老人以自身的经历,充分塑造了一个不向命运屈服,顽强战斗、永不言败的形象,歌颂了“硬汉精神”。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老人,是一位真正的硬汉,即使连续八十四天一无所获,但他依然没有放弃。在他和大马林鱼和鲨鱼的较量中,可以看出他是那样的坚忍。即使最后他只得到了一具马林鱼的骨架,但他取得了精神上的胜利。

与老人相依为命的那个小孩,他是老人生活中最好的帮手。即使老人一条鱼都没有捕到,但他仍是小孩心中最好的渔人。小孩细心照顾着老人,可以说小孩是老人另一种生存状态的象征。

而马林鱼就象征着美好的理想和光荣。老人对于大马林鱼没有丝毫敌意,却时时表现出喜爱和崇尚,仿佛把马林鱼当成了朋友。所以在老人和马林鱼搏斗的过程中,老人始终心怀敬意。即使在他最终战胜大马林鱼时,也不禁为对手叹息。

鲨鱼这个角色,可能读者都不喜欢的吧,包括我。在这部小说中,它们是各种邪恶势力的化身。它们一次又一次阻挠着老人和马林鱼,用各种方法阻挠着人们的理想。更深一层说,鲨鱼也是殖民主义者的化身。

《老人与海》真的值得一读。

“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绝不能被打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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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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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伟大的领袖毛主席曾说过,“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不可以一日不读”。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王子》,它是由法国作家圣·埃克苏佩写的。

《小王子》是一本充满想象力的书,它被评为20世纪最佳法语图书,全球发行量超过了5亿册。我拿到书后一口气就将它读完了,至今已经读了不下10遍了。小王子离开了自己的星球去远行,一共游历了7个星球,在旅途中见到了许多奇怪的人。他认识了威严的国王,狂妄自负的人,嗜酒如命的酒鬼、占有欲强的商人,勤劳的点灯人和地理学家等。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那个点灯人了。他的工作很单调,他的星球每转一圈,他就要点灯、熄灯。结果他的星球越转越快,一分钟转一圈,因此他就要不停的点灯、熄灯。连一点休息的时间都没有。但他仍然坚守自己的岗位,他的忠诚让人敬佩。

其实,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点灯人。比如环卫工人,他们不管严寒酷暑,刮风下雨,每天都从大清早开始就工作,兢兢业业,为城市的优美环境奉献了自己的一份力。再比如边防战士,他们驻守在祖国的边疆,一年才回几天家,十分辛苦。但他们却毫不抱怨,一直坚守着自己的岗位。他们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可以知道许多有趣的东西,是一件十分美妙的事情,让我们爱上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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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喜欢的一本书700字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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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浩如烟海的籍中,我对《儿童文学》情有独钟,是它丰富了我的生活,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

这本书的语句生动活泼,内容丰富多彩。不仅有优美的诗篇,还有让人领略非凡的人生故事和情节惊险的童话。于是,《儿童文学》像一块磁铁,深深的把我吸引住了。

又是一个漆黑的夜晚,我被故事里的内容迷住了,仿佛身临其境,被带入曲折生动的故事里:一个貌美如花的仙女照着镜子,梳妆打扮,神态安详。突然,她面目狰狞,龇牙咧嘴。转眼间,一位恶魔便出现在我们的眼前,原来……《儿童文学》给我带来了刺激,我和它就像壁上的耕牛——离不得。

《儿童文学》让我爱不释手,一有空,我便会拿起《儿童文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月落星稀,甜梦醒来是早上。哦,早上,多美好的时光——面对灿烂的旭日,我们神清气爽,精神昂扬……

《儿童文学》使我写作语句更加优美,思维更加敏捷。一次,同桌写春游时需用上春天的诗句,她绞尽脑汁也无济于事。见此状况,我随口念到《儿童文学》中“春光,竟会这样的饱满,这样的烂漫”的诗句,同桌即刻对此大加赞赏。你说,我能不对《儿童文学》产生浓厚的兴趣吗?

一天晚上,妹妹睡不着觉。于是,我给她讲了个文学书里《牙牙旅行记》的故事。妹妹听得有滋有味,不敢有半点疏忽怠慢,水灵灵的大眼睛不停的巴眨着。一讲到惊险的地方,她的眼睛就瞪得如铜铃一样大,迫不及待地询问我后来怎么样:“那,牙牙找到自己的朋友了吗?”我故意卖关子,扯了扯嗓子拉长声音说:“你——说——呢?”当她苦思冥想时,我又继续讲起生动的故事。

《儿童文学》,是你让我感受到文学的魅力,体会到语句的有趣,发现到故事的神奇;是你,让我感受到语句的优美,体会到字斟句酌的重要,发现到文学的力量。真是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啊,《儿童文学》,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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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喜欢的一本书800字

全文共 8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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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智慧的源泉。我有一本好书:曹文轩的《山羊不吃天堂草》。

这是一本易读不易懂的、耐人寻味的小说。故事主要讲了明子、黑罐和三和尚受外界压力和生活所迫千里迢迢来到19世纪末的上海打工谋生。三和尚曾为一个假发抢过商店,明子为了吃饱一顿饭在饭店打工,吃别人吃剩的菜。黑罐为了自己不为他人耻笑,出手将别人打残。他们仅仅想让他人明白,人人都有不同,都有自尊,同样是人,不应以贫富分贵贱。

书中最精彩,最令人回味无穷的情节要属三和尚抢地摊一事。那是一个烈日当头的正午,三和尚在繁华的大街上寻找着他梦寐以求的假发。正巧,他发现地摊上有一个尺寸、大小和颜色正和他心意的假发,可价格却让他大吃一惊——三百,太贵了。“宝贝,瞧,那儿有个傻和尚。”一个中年妇女对他的女儿说。听到这话的三和尚心中“偷”这个念头油然而生,他不希望所有人嘲笑他、讽刺他。只见他将手放在假发上,轻轻一抽,还好店主没发现……

是啊,当今社会中有些人总是认为只有穷人才做出违法之事,可谁来想想穷人的心情呢?人们的嘲笑,也许才是真正的原因。

书中最有魅力、最有影响力的要属明子这个小不点儿了。他孤僻——从小由奶奶抚养,常受到他人的冷漠;他内疚——不论春夏秋冬总尿床,他认为是小时候喝粥造成的;他开朗——自从认识了黑罐和三和尚,他得到了一份特殊的关爱,有着一份说不出的快乐;他执着——努力反驳三和尚否定它的技术;他机敏——为了得到食物在餐厅打工(曾经有人点的菜一口没动,让明子吃了,可惜拉了几天肚子);他善良——曾劝说朋友鸭子把一只喜鹊放生。作品通过对明子性格的刻画,赞美了人类内心的真善美。

小说文笔酣畅,描写细腻,人物形象生动,尤其将人生、命运、生命,以及高雅的审美情趣巧妙地糅合为一体。使作品既深重,又富有迷人的艺术魅力。

书中透过生活的艰辛,事态的炎凉,刻画了主人公心路的坎坷以及他们优劣并存的所作所为。然而,整部作品回荡的却是歌颂道德和正义的昂扬旋律,高奏的是人格力量最终胜利的铿锵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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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50字

全文共 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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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出身于富商家庭的人,充满热情,敢于冒险,他放弃了安逸舒适的生活,去最求梦想,踏上了海山的冒险旅程,他乘船前往南美洲,再涂在遇到了风暴,他孤身一人生活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他坚毅顽强,这就是《鲁滨逊漂流记》的主人鲁滨逊。

鲁滨逊在岛上自己摸索着生活,他挖洞居住,利用简单的工具制作桌椅等家具,种植粮食,他曾救下一个土着人,并给他取名“星期五”,把他留在身边当仆人,最后他使小岛变的美丽富饶,当在岛上第二十八年时,一艘英国船来到岛上,鲁滨逊才返回英国。

这本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鲁滨逊的勇敢,智慧和信仰支撑着他生存下去,,他顽强的精神值的我们学习。

当自己独立生活时,应对生活充满信心,面对困难,不能被困难吓倒,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只有这样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断前进。

鲁滨逊在岛上生存了几十年,不但是他顽强的精神,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的社会经验他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的生活,这就是他活下来的信念,鲁滨逊通过努力,创造了自己精神和物资王国。。

安逸的环境往往会诱发人的惰性,使人养成依赖的毛病,恶劣的环境可以激发人生存的本能,敢于去改变环境,有了这种敢于挑战的精神,不论环境时好时坏,都能创造条件。

坚毅的硬汉独自在荒岛上求生,他不甘生活在平凡的富商家庭中,他想望大海,敢于追求,敢于冒险,他吸引我的不但是他的生存技巧,惊心动魄的冒险,还有他的精神。

若我们也生活在荒岛上,会为自己的生活哭泣,抱怨一切,而不动手去做,改变自己的生活,这时我会为自己的懦弱感到羞愧,为什么不像鲁滨逊一样?

《鲁滨逊》漂流记时刻激励着我,它教会了我要乐观面对人生,不能因为恶劣的生存环境就自暴自弃,只要有敢于挑战的精神,就一定能够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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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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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作文大全》。这本书是我过生日时干妈给我买的。

我经常在做完作业的时候拿出来仔细阅读阅读,写作水平在不知不觉中提高了。暑假妈妈带我去黄山玩,写了一篇习作,叫《走近黄山》,我将平常积累的好词好句和在《作文大全》上学到的向个范文精彩片段运用到这篇习作中,妈妈说写得不错,改了改后向《萍乡日报》投了稿,没想到居然刊用了,心中说不出的高兴。这是《作文大全》带给我的意外惊喜。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觉得这话特别亲切,以前我不太喜欢看书,现在的我,可特别喜欢看书啦,一有空就看课外书,我看的课外书可多啦!有儿童版的《三国演义》等四大著、有《小学生优秀作文》、《小学生四库全书》、《上下五千年》、《十万个为什么》和《小学生百科全书》,每拿到一本书,我总是迫不及待的想看,首先会浏览一遍,然后熟读几遍,把好词、好句、好段摘录下来,同时把最喜欢的精彩片段多读几遍,并问自己为什么喜欢这些片段,如果同样的描写,换作自己又该如何来写,总之做到阅读时既动嘴、动脑又动手。

看了这些课外书之后,我觉得,一本书就是一位朋友,书对我们有很大的作用。

多读书吧,从你识字开始,书就是你不可缺少的良师益友,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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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10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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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西游记》,它是我读过的四大名著中的第一本。

小时候,奶奶教我唱:“唐僧骑马咚那个咚,后面跟着个孙悟空;孙悟空,跑得快,后面跟着个猪八戒……”。那是我3、4岁的时候就听奶奶哼唱的儿歌,直到现在,朗朗上口的旋律,节奏分明的短句,憨态可掬的八戒,鬼怪精灵的悟空,憨厚老实的沙僧,老好人唐僧,都在童谣里上蹿下跳。等到我学会了识字,第一次捧起大部头《西游记》 时,我是又惊又喜,终于要跟童谣里的主角们见面了,你们还好吗?

这本书果然对得起我的惊喜,我常常看得忘了形,学悟空转动如意金箍棒,学八戒啃西瓜糊满嘴。

《西游记》讲的是唐僧在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的保护下,骑着白龙马去西天取经,途中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回真经的故事。我最喜欢其中的孙悟空,因为他有一根金光闪闪的金箍棒,一路上斩妖除魔,保护团队去往西天取经。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章节有: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大战红孩儿等等。特别是大闹天宫,精彩极了,我甚至都可以倒背如流了:孙悟空被册封为弼马温之后,不知道头衔的大小,还以为自己是个很大的官,结果玉帝只是让他看守天庭的马匹而已,当他得知王母娘娘宴请各路神仙,却没有他的份时,一气之下偷吃了仙桃,戏耍了神仙,仅凭一人之力就把天宫掀了个底朝天。这只猴子怎么就这么胆大包天呢,真是让人佩服。每次我读得手舞足蹈,将精彩的情节讲给妹妹听时,三岁的妹妹都拍手叫好。她也跟在我后面学起了童谣 ,唐僧骑马咚那个咚,后面跟着个孙悟空……

这本书的作者是明代的吴承恩,我常常想,是不是真的有这么一个美猴王,能上天入地,然后就被吴承恩看见了,想出了这么一个神奇的故事呢?爸爸说,不是的,里面有些是现实中存在的,唐僧在唐朝叫唐玄奘,到古印度取来佛经,这个是真的,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白龙马这些呢就是想象虚构出来的。我真有点失望,还想着能找孙悟空借金箍棒来耍一耍呢。不过这个作家想象力可真丰富呀,故事情节像坐过山车一样刺激,还有他们说话夸张又好笑,我经常被逗得捧腹大笑。从此,我一有空就拿起这本书来反反复复地阅读。

我也喜欢和爸爸妈妈一起分享《西游记》,刚开始,爸爸妈妈说不懂得这本书的内容,我就一字一句的读给他们听。在爸爸妈妈的引导下,我渐渐地能背下一部分精彩章节,在整个分享阅读的过程中,爸爸读,我来背,书房里充满了郎朗的的读书声。

这本书不仅仅情节精彩,更让我懂得了要想办成事情就要有排除万难,必达目的的决心和勇气,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也要像唐僧和他的三徒弟,再苦再难也要咬紧牙关,不达目的不罢休。

书是引领我们前进的阶梯,虽然我还只是站在最低的那一级,但我相信,每天前进一点点,我一定会站到塔顶,看到一个美妙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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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四年级上册作文:我喜欢的动物

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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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都说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的确是这样的。我家中曾经养过一只哈巴狗,它极其可爱,我们不仅仅是主仆主仆关系,而且是朋友关系。

这狗记得是我过十岁生日的时候,妈妈送给我的。当时我高兴得跳了起来。

自从有了那只狗以后,我家增添许多欢乐。刚买来的时候我们叫它绿绿,后来它在我家中就像开心小宝贝一样,所以我们又把它取名为小宝。

小宝全身是黄色的,长长的毛,身体胖嘟嘟的。眼睛圆溜溜、水汪汪的,嘴巴很短。

在礼拜天,我和妈妈无聊时便拿小宝来寻开心。妈妈把小宝的毛扎成一个个小辫子。而我呢?便用手帕做成小狗衣服穿在小宝身上,它一动也不动地任我们摆布。我和妈妈把小宝打扮得很酷,它似乎也对这身打扮得满意,在客厅里走来走去,炫耀着它的美丽。我和妈妈都被它逗得捧腹大笑。

小宝特别爱卫生,所以我们每五天给它洗一次澡。在给它洗澡时它老是闭着眼睛一动不动得让我给它洗澡,偶尔调皮地舔我的手。洗完澡后,它便用力甩干身上的水,然后跳到沙发上安适地睡觉,还不时发出唔唔的声音,也许是它在说梦话吧!

可惜,两年的美好时光一恍就过去了,小宝因吃了有毒的食物中毒身亡。我非常地伤心。如今每当看到别的狗,我便想起我家的小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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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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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架上摆放着无数本书。有故事书、历史书、百科书、还有关于的。在这么多的书里,我最喜欢一本名叫《灰姑娘》的故事书。

小伙伴们常常到我家来借书,可谁也没有去翻过这本书。因为它太薄、太旧了。可我却对它像对珍宝一样。这说起来,还有一段来历呢!

一天放学回家,我经过一家旧书店。想进去买本书,可想一想家里的经济情况,只好埋头离开。我多么渴望能有一本书啊!可自己又没钱,唉,只好省省了。每天早上,我把饭钱一分一分的省下来。我多么希望能早点凑够钱啊!

一天,两天,三天……终于,钱够了。我等待已久的日子终于到了。我高兴的捧着钱,走进那家旧书店,把书买了下来。虽然这本书很薄很薄,但我还是像捧着件珍宝似的。回到家里,我立刻把书放在书架最显眼的地方,好好的保护着。

每当我买完书以后,嘴里总是说:“哎,明天我又得节衣缩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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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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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遥远的村庄》,因为在刘亮程(本书作者)的“村庄”里,那里人花共笑,人虫共眠,人畜共居。在这本书里,无时无刻不充满着共情,人与万物的共情。人并不因为自己的强大而歧视其他弱小的动物,也不因为没有共同语言就拒绝与它们交流。读过这本书,马上拥有了不一样的感觉,品味着人与万物的悲欢离合,感受着作者流露出来的真情实意,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我喜欢共情,我也要达到那种高尚的境界。

在生活中,当我们看见有虫子爬到自己的身上,我们会急忙把它抛掉,如果它再在我们身上咬一口,我们一定会气急败坏地把它摔在地上,再踏上一只脚把它碾碎。可是在《遥远的村庄》里,刘亮程却非常温和地对待它们,他说:“我的身体成了众多小虫子的温暖巢穴。那些形态各异的小动物,从我的袖口、领口和裤腿钻进去,在我身上爬来爬去,不时地咬两口,把它们的小肚子灌得红红鼓鼓。”刘亮程并不把小虫子爬到自己身上当作坏事,反而把自己当成了虫子一样。其实我们人就像一只大虫子躺在大地上,大地并没有因为瘙痒而把我们扔出去。

在这本书里,人与万物都是平等的。在《老鼠应该有个好收成》中,刘亮程写道:“这些匆忙的抢收者,让人感到丰收和喜悦不仅仅是人的。也是万物的。我们喜庆的日子,如果一只鸟在伤心流泪,我们的欢乐将是多么的孤独和尴尬。”在作者的心目中,老鼠、蚂蚁、小鸟、花草都和人一样,有自己的世界,有自己的人生,处处体现着平等。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和万物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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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欢的一本书600字

全文共 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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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鲁西西外传》,我每天都如饥似渴地阅读它,这本书的每一个细节,都像磁铁一样吸引我。

这本书里的主人公是鲁西西,她还有一个哥哥叫皮皮鲁,鲁西西是一个可爱,大方,漂亮的小女孩,她经历了许许多多有趣的事情。先是鲁西西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在这里她又碰到了新奇有趣的事情,每一件事都让我好奇,好像把我也拉进了这本书。和鲁西西一起,她走到哪儿,我就好像真的在那玩了一圈回来。

例如:眼泪湖奇遇这一篇故事就使我感动,眼泪湖是女孩子的眼泪聚成的一个湖,还有一个是男孩子眼泪聚成的一个湖,女孩子眼泪湖里的眼泪太多了,可男孩子眼泪湖里的泪水又太少了,鲁西西知道女孩子哭的次数太多了,她把女孩子眼泪湖里的泪水,放到男孩子的眼泪湖里,现在两个眼泪湖里的泪水一样多了,她说以后女孩子眼泪湖里的水不会再比男孩子的多了……这让我懂得女孩子不比男孩子差的道理。这笨书的作者是郑渊洁叔叔,他所有的作品栩栩如生,让我回味无穷。

我家的书柜上堆满了书,可我还是单单喜欢这本书,它什么地方都吸引了我,也让我喜爱,更让我念念不忘,鲁西西的特别经历让我浮想联翩,文中的人物让我流连忘返,鲁西西经过的地方让我好奇……

鲁西西有一种精神让我学习,那就是她永远那么乐观,每次在书中见到她,她总是笑眯眯的……没有看这本书之前,我很会生气,一遇到不开心的事,就会气嘟嘟的,自从看了这本书后,我懂得了:人哭着过也是一天,笑着过也是一天,何必不快快乐乐过每一天呢!我要放开一点,快快乐乐过好每一天。

《鲁西西外传》告诉了我一个道理,人可以每天都开开心心,我们要笑着去面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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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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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一对翅膀带我们自由飞翔;书,就像一轮红日温暖我们的心房;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们展现出一幅幅优美的画卷。在我读过的众多书中,让我百看不厌的一本书是《王二小》。

《王二小》这本书给我们讲述了一个这样的故事:从前有一个小英雄叫王二小,他常常一边放牛,一边替八路军放哨。有一天,日本鬼子来扫荡,走到山口迷了路。日本鬼子看见王二小在山坡上放牛,就叫他带路。王二小装着顺从的样子走在前面,把日本鬼子带进了八路军的埋伏圈。突然,四面八方响起了枪声。日本鬼子知道上了当,就用刺刀刺穿了王二小的胸膛。这时候,八路军从山上冲下来,消灭了全部日本鬼子。小英雄王二小就这样牺牲了自己保护了全村人。他牺牲时年仅十三岁。

读了这本书,我被小英雄王二小的临危不惧、机智勇敢的精神所深深感动。今后在生活和学习上遇到困难时,我也要像王二小一样勇敢、坚强、机智!做为一名现代的小学生,我们要加倍珍惜革命前辈给我们带来的幸福生活,好好学习,做一个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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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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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个神奇的东西,往往就如一瓶神奇的药水。有人喝下它,就会变得坚强勇敢;有人喝下它,会开怀大笑;有人喝下它,会发愤图强。今天,我要为大家介绍一本科学斗智的书——《大侦探福尔摩斯》。

这本书的作者是日本政法大学文学学士历河。我非常佩服书中的人物福尔摩斯,因为他文武双全,而且我还认识了为人善良、乐于助人的华生,头脑愚钝的猪格林。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故事就是——“空中悬头”。这个故事讲的是:老人屡次看见儿子的灵魂分身,更目睹了“空中悬头”的可怕景象,传说中的分身降临到底是不祥之兆,还是另有隐情?于是,老人去找福尔求助,福尔摩斯觉得这很离奇,它查阅了很多资料。华生觉得这简直是无稽之谈,因为从来没有人见过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如果一个人看到了自己的分身,就应该是魂魄离体。这时,一个颤巍巍地老人,弓着背,拄着拐棍出现了。老人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讲给了福尔摩斯,福尔摩斯让老人回家时把门栓打开,第二天晚上10点左右,华生和福尔摩斯进了花园,院子里昏昏暗暗的,很难看清一个人。这时,突然有动静了,一个头颅缓缓地漂浮出来,华生大吃一惊。只见福尔摩斯迅速捡起一块石头,朝头颅投掷过去,“乒乒乓乓”一些镜子的碎片落到了地上。同时,一个男人奇迹般地显现出来了。当然,无巧不成书,他竟朝着福尔摩斯和华生两人的藏身之处跑来,福尔摩斯用脚轻轻一绊,那个人摔了个四脚朝天。

在福尔摩斯的质问下,他们俩人都坦白招认了。原来,他们不务正业,要抢父亲的财产。他们俩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这本书不仅故事内容丰富多彩,而且还有漂亮的彩图,所以我推荐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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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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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我们爱科学》这本,因为这本书太有趣了,里面有好多的科普小知识,还有让人捧腹大笑的小故事。

我们都知道胡萝卜是一种非常有营养的蔬菜,但是,您知道它还有别的什么功能吗?通过读《我们爱科学》,我学会了怎样把胡萝卜做成笛子。先把胡萝卜钻空,然后再在侧壁上打上小空,这样就做成了一根胡萝卜笛子,怎么样?简单吧!我还学会了做相框、做小风车等等。

我最感兴趣的一篇文章是《把垃圾变成宝》,一看到这个题目,我就忍不住要看下去,先把废纸打碎,再放在水里混合,然后加热、压平,这样就做好一张纸了。里面的魔术小讲堂更是吸引人,还有一点点搞笑,能教会我们做好多有意思的小魔术,在去年我班的元旦晚会上,我就为大家展示了《变硬币》魔术。

我最喜欢的小故事是《哈哈狗侦探》,机警聪明的哈哈狗总是能把一个个难题解决掉。

每一期的《我们爱科学》,我都是爱不释手,看完了这一期,盼着下一期快快的到来。

我喜欢《我们爱科学》,它不仅让我增长了见识,还提高了我的动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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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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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勒·凡尔纳”这个名字,六年级的同学们应该都不陌生,这个著名科幻小说家,带我们走入一个又一个奇幻之旅。其中,《地心游记》是我最喜爱的一本

“地心游记”,顾名思义就是去地心探险。这几乎是一件闻所未闻的事情:脾气暴躁、对科学痴迷的黎登布洛克教授带了热爱科学、循规蹈矩的侄子阿克赛和沉静、稳健而又充满热情的向导汉斯,按照前人的指引,从一个火山口下降,历经缺水、迷路、暴风雨等艰难险阻,最终受火山熔岩的冲击,又从另一个火山口回到了地面。

环环相扣的紧凑情节、种种奇观让爱科学爱探险的我跟着主人公同喜同悲。合拢书,那些情景还在我脑海里像电影般一幕幕上映

一颗永不泯灭的好奇心加上寻求未知世界的信心,会让你看见一些你从未看到过的情景,发现一些你从未找到过的真理,创造一些你身边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东西。我被凡尔纳虚构的这个世界深深吸引了。我想:若我处处留心身边的事物,在书本中汲取知识,敢于探索,那么,我是否也会有像他们一样有趣、神秘、新奇的经历呢?我是不是可以在一条河流中追溯远古的影子,在司空见惯的东西中找到未来的能源?

一本书就是一个导师,它把我带到一个我向往的世界,它引领我规划着自己的人生路。书在我心中,路在我脚下。

《地心游记》,这样精彩的情节,这样鲜明的人物难道不足以吸引你吗?读者们,赶快看起来吧,它会带你们飞到你们从未到过的地方,带给你不一样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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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以书为伴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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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我们进步的阶梯,是打开知识和理想大门的金钥匙!因此,在本学期里,我们结合学校读书节活动方案,在班级开展读书活动,进一步拓展学生的知识面,让他们学到更多在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更加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让书成为每一个学生的好朋友。

我们五(1)班师生共同约定:每天抽二十分钟时间开展经典古诗文诵读活动;每个月至少读一本书并写一篇相应的读后感;将每周三下午第一节课定为班级读书课,师生一起探讨一本书,读好词,背好句,说心得,谈体会。读书活动开展了进3个月,我们惊喜地发现:书成了我们的好朋友,我们再也离不开书了!瞧,课间出去玩的人少了,捧着书如饥似渴读着的人多了!听,操场上,花坛的藤椅上,讨论书的声音响了!我们被《鲁滨逊漂流记》中的鲁滨逊那惊人的毅力和百折不挠的精神所打动;被《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里扑朔迷离的情节所吸引;《宇宙探索》、《十万个为什么》、《21世纪青少年百科知识全书》解开了我们脑海中一个又一个谜团…… 我们沐浴在书香中,徜徉在书海里, 读书让我们的视野更开阔,思维更敏捷,气质更高雅,让我们的班级焕发出勃勃的生机。

读书更提升了我们的品味,使我们捧回了各项骄傲的荣誉。我们在“学习雷锋,与爱同行”演讲比赛中获奖了;我们在学校开展的“阅读竞赛”中获奖了;我们的手抄报展评,征文竞赛获得老师们一致好评……正是“书”这个好朋友,带给了我们这么多得收获,这么多的惊喜!读书节活动虽然以至尾声,但是我们读书的热情却丝毫没有减退,我们将继续以书为伴,同书为友,在书海中汲取智慧的营养。

让我们捧起书本,翻开书页,在书的世界里徜徉,在无声的语言里,品读人生百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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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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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这里介绍一本我最喜欢,他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白狼》。

你们认识沈石溪吗?他可是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呢!沈石溪的原名是沈一鸣他醉心于大自然文学,已经出版了500多万字的作品。

《白狼》里写了许多个有关动物的短篇小说,跛脚小苦鼠、聪明绝顶的母白狼、机智的乌鸦王、善良的黑蟒蛇……一切都是那么奇特!

我简单的讲一下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在西双版纳的一个村寨,有许多人在庭院里养孔雀。一户人家养了两只孔雀,一只雌的,一只雄的。他们一直恩恩爱爱,不久便产生了爱的结晶——四只小孔雀。可因为一次黑山猫的袭击与雄孔雀金鼎的见死不救,他们没好的家庭破碎了。雌孔雀绿散将对金鼎的爱全部都转移到了那救过它的沾满孔雀羽毛的木弩上了,那不人家希望两只孔雀和好如初,真爱爱但绿伞却因为以往那四只小孔雀的伤痛与对那把孔雀弩的痴情,仍对金鼎的追求视而不见。春天其他人家的雌孔雀下许多小孔雀,而绿伞产下的四只蛋,因为没有被真正的雄孔雀爱过,永远也变不成小孔雀了。

这个故事我并不觉得有趣,我只是对绿伞的痴情感到疑惑。看动物小说会不知不觉地增加我们的情商,并更了解那些动物们,所以我建议大家看《白狼》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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