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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级作文我最喜欢的书【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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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书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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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李苦禅说:“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古人云:开卷有益。

我非常喜欢读书,是一条名副其实的小书虫。我有一个漂亮的书柜,里面装满了各种各样五颜六色的书。我一有空就往书房里钻,来到我的书柜前,拂去书面上的灰尘,把书柜打扫得干干净净,还把同样类别的书排在一起,乐此不疲,每次看到排得整整齐齐的书,我就心情书畅。

我什么书都看,童话、小说、自然百科等等。我常常看到忘我的境界,当我看到悲惨的情节时,我会泪如雨下,当我看到高兴的情节时,我会哈哈大笑……

书籍让我享受到无穷的快乐,我只要手中一有书,就没有了饥饿,没有了悲伤,在心灵的花园里只留下了快乐。各种各样的书带领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宇宙未解之迷》激起我探索宇宙的兴趣,《三国演义》让我了解了三国那段不寻常的历史,《一百个感恩故事》让我学会了感恩,《非洲历险记》让我明白了要像酷酷猴那样机智勇敢地去面对任何事,《鲁滨逊漂流记》让我深深感受到了生命的可贵……

培根告诉我们:“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修辞使人善辩。总之,知识能塑造人的性格。”我觉得培根说得很有道理。书蕴含着无穷的力量,只有多读书,才会增长本领,才能改变你的命运。

我喜欢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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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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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这两句经典的读书名言都出自前苏联的著名作家——高尔基。高尔基为什么能成为作家,因为他会从一本书中找到自己想要找到的。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城南旧事》。

这本书主要讲了,20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结交的第一个朋友。秀贞的女儿被扔到城墙底下,生死不明,英子对他十分同情。英子知道了自己的好朋友妞儿的身世很像小桂子后,又发现妞儿的脖子后面也有一块胎记,急忙带她去找秀贞。可没过多久,她们母女俩就被火车压死了。英子为此伤心了好一段时间。在英子家门前,有一片无人管理的荒地,她在那里又认识了一个为了供弟弟上学,而不得不去偷东西的年轻人。当时英子还不知道“偷”是什么意思,便答应了他不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不久,英子又在这里捡到了一尊小铜佛,被警察局暗探发现,糊里糊涂地带着警察把那个年轻人抓走了。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书中把那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描写的淋漓尽致,我最喜欢的一点是,它不刻意表达什么,只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就像生活在说它自己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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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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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科学之谜》,它是我的小姨在无锡图书城給我买的。

它有好几本,每一本里都有许多稀奇古怪的传说,像什么海上蛇国之谜、人体带电之谜、动物思维之谜。

这本书的文字都带有拼音,这样我就能认识没有学过的字,理解文章的意思。在文章的边上还有丰富多彩的图画,就好像我真的到了那神奇的地方。

通过看这本书我增加了许多知识,丰富了我的想象力。让我感到这个世界多么奇妙!

我觉得小姨給我买的这本书真好看!我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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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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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爱的宝贝是,只要一天没看课外书,就像有一件事情没有完成一样。书是我最好的老师,教我许多知识,让我得到许多智慧。

从小,妈妈就帮我订阅巧连智,我喜欢“巧虎”,因为它每个月都带给我许多惊喜,不仅书本好看,光碟片的内容也很精彩,包罗万象,让我爱不释手。书本里有成语故事、自然知识及有趣的漫画,也会介绍世界各国的景点,让我不必出国也能知道各国的事。

我最喜欢它附赠的实验器材,有一次寄来一辆小型的太阳能车,我迫不及待的冲去庭院玩,玩得正开心时,天空突然飘来一片乌云,我的太阳能车就不能跑了。原本以为乌云一下子就会飘走,没想到它不仅没飘走,竟然下起倾盆大雨,最可怕的是还打雷闪电,我吓了一大跳,不小心被石头绊倒,灰头土脸的爬进屋里。

谢谢妈妈用心教育我,帮我订购这么棒的书给我看,我会用功读书,学习“巧虎”认真的精神,做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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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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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有人问我:“你最喜欢什么呀?”我就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他:“《生活中的科学》,超好看,我已看了五遍了!”

这本书是叶永烈写的,叶永烈汲取了很多科学的知识。趣闻及生活窍门。告诉我们要多喝牛奶,少吃糖精,教育我们要尊重权威,但不能盲从,告诉我们电影是周恩来带到中国的。

《复活之谜》是《生活中的科学》的最后一篇,也是最精彩的一篇。它主要讲了有许多科学家发现死了还能复活!有人相信,又有人不相信。在争论中,人们分成两大阵营,一部分说死了不能复活,一部分说死了能够复活,这针锋相对的两大阵营,都用各种各样的实验证明自己的观点。一直到现在,还没争个水落石出。

科学家施密特把一条蚯蚓放在滤纸上,把它放在装有氯化钙的钟罩里。很有趣,蚯蚓失去水分,皮肤皱得很厉害,体重轻了四分之三,体积缩小了二分之一,这说明它已是真正的僵尸了!当科学家把它放在潮湿的滤纸上时,它复活了!

还有一位科学家拿乌龟来做实验:把乌龟干燥,使它体重轻了28。4%——要知道,乌龟身体大部分是沉重的骨头,失去这么多水,当然死了!可当将它放进养鱼缸时,它复活了!

还有人用人来做实验,叫别人给自己打麻醉药,然后冰冻,第二天,人们把他放在暖和的地方,给他喝热咖啡,他复活了!而且安然无恙!

……

这本书是我的一位好朋友,当我无聊时,我翻一翻它,它会带我到知识宇宙里去游玩,一会儿把我带到变化莫测的物理世界,一会儿把我带到有趣的动物王国,一会儿带我到化学城市,它还是一块砂胶橡皮,擦去我生活中的问号,它还是一位老师,使我受益匪浅,伴我成长……

读了这本书,让我的知识更加丰富,还等什么,快去买本来看看,读完了,你还能在你的朋友面前炫耀一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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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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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奥秘世界大百科》。它是一本内容丰富、生动活泼、图片精美、知识系统、探索神奇奥秘天地的百科全书。

这本书介绍了各类科学文化知识。包括八个部分:神秘的外太空、光怪陆离的大自然、探索人体的奥秘、开启神奇的科学大门、闯入精彩的动物世界、奇趣无穷的植物王国、追寻遥远的古代文明、等你揭开谜底的未解悬疑等,每个部分都有许多精彩的故事和文章。我最喜欢的是开启神奇的科学大门这个部分,它告诉了我电和光的奥秘、神奇的磁铁、航空母舰和核能的奥秘等科技知识。

读了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磁悬浮列车的奥秘》这一篇。磁悬浮列车跟普通列车是不一样的,它是没有轮子的,它的速度要比一般的列车快得多,它是在列车和铁轨上都装上强力电磁铁,通过电磁铁的N极和S极随着电流方向的变化,不断变换,使列车和轨道的磁极间总能产生推动列车向前的力。它在轨道上是悬浮飞驰的,摇晃和噪音可以降到最小,因此,大家都叫它“飞行列车”。它是一部现代化的、最先进的交通工具,它的建造给我们的学习和生话带来了极大的方便,阅读后我知道了我们可以通过电流控制磁铁产生作用来为人类服务,它是科学发展的结果。

我很喜欢这本书,一有时间,我就会读这本书。这本书给我了解到很多科技知识,通过读书,我懂得了宇宙和地球的形成、神奇的流星雨、生命和人类的起源、恐龙之谜、爱听音乐的植物等等。让我掌握了课堂以外的许多科学知识,知道了宇宙、自然、人体、科学、动物、植物、历史和悬疑的精彩世界,它不仅能使我开阔视野,而且对我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助。这是一本好书,是我最喜欢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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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00字

全文共 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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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飞逝,转眼间我已经成长为了一个小学六年级的学生,伴随着小学六年学习生涯的当然有许许多多的课外,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学会爱》,因为是它让我学会了感恩!

还记得那年期末结束的时候老师送了我这本书,它的作者是我最喜欢的刘墉先生。书中的一个个故事都是发生在作者和他儿子,女儿和妻子之间,引人深思,看了之后让我们不得不扪心自问,“我学会爱了吗?”

书中有个故事让我看了之后尤其觉得惭愧。有一天,刘墉到朋友家做客。晚餐之后,刘墉指着桌子上的残羹剩菜,对主人客气地说:“您准备的太丰盛了,剩下这些,多可惜啊!”岂知主人才六七岁的小孩竟毫不考虑地搭了腔:“不可惜!奶奶吃!”“我婆婆等一会儿出来吃!”女主人说,看见我十分惊讶,又解释,“她不喜欢一起吃,叫她吃好的,她还不高兴,只有剩下来的,她才吃,而且吃得高兴!”难道他们就不能理解老人是因为爱才宁愿自己吃残羹冷炙,而把新鲜美味的食物留给自己爱的人吗?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的一件事情。记得小时候最爱吃的就是妈妈烧的红烧小排,只要妈妈一烧小排,我就能吃满满的两碗饭。“开饭啦”妈妈悦耳的声音从厨房飘来,早已饥肠辘辘的我赶紧跑到了餐厅,”Yeah!今天有小排!“我高声喊道。端起饭碗,我就开始像这盆小排发起了积极的进攻,没过多久,餐桌上的这盘小排就被我快消灭完了,爸爸妈妈一直笑眯眯地看着我吃得这么香的样子,妈妈说:“还有几块,孙霄你都把它给吃了吧!”“可是妈妈,你和爸爸都没吃过呢?”妈妈一说,我才猛然发现爸爸妈妈根本还没有尝过这盆小排的味道呢!妈妈说:“你爱吃,你就吃掉吧,爸爸妈妈不爱吃。”听妈妈这么一说,我马上毫不犹豫地把这盆小排都给吃完了。

读了这本书之后让我瞬间明白了“爸爸妈妈不爱吃”的这句话的含义了!我为自己当时的不懂事而惭愧,也为自己终于明白了爸爸妈妈对自己的爱,自己又该如何去感恩这份爱而感到庆幸。就像书中所写的“有一种爱,它深藏在内心,温柔而克制,却在生活的每一个琐碎的瞬间,每一个琐碎的细节上,得到呈现。”父母无私的爱,让我们感到温暖,但我们必须要懂得那份爱,必须要懂得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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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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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四月是国际天文月,我最喜欢恰好是《恒星与行星》。它的作者是英国的伊恩.里德帕思。

书里从地球到太阳系、银河系、全宇宙全部给你一一详细介绍。现在我知道了在那美丽的夜空中蓝色的星星比太阳的温度还高,而红色的星星却比太阳温度低。

这本书介绍了很多美丽的星座,它们还有很多有意思的传说。我尝试着在夜空中找到了北斗七星、天狼星和猎户座等。

看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天文在生活中很有用,比如辨认方向:可以通过在夜空中找北极星,就知道北方在哪里了。看完这本书后我觉得很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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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书作文350字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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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看的是《汤小团》,最喜欢的主人公就是这本书里的汤小团。他有个好朋友叫唐菲菲。我最讨厌的人物是孟虎,他是一个又贪吃又笨的人。我最喜欢汤小团了,他又聪明又搞笑。

有一次,他们三个人分别进入了三个洞穴。有一个怪物跟着他们,这只怪物什么都会变。这只怪物来到了汤小团的洞穴里,他变成了孟虎。假孟虎说:“汤小团,快走。”汤小团觉得这个孟虎不对劲,他就用手砸晕了假孟虎,假孟虎马上变成了怪物。唐菲菲碰到了怪物变成了汤小团,假汤小团说:“我们回去吧!”这时,唐菲菲觉得汤小团不是原来的他了,因为汤小团是很想拿到天子剑。所以她就用龙洲宝剑杀了假的汤小团,假汤小团马上变回怪物。

最后,他们三个人回到了老师的身边。唐菲菲和汤小团讲述了自己在洞穴里看到的东西。老师说:“怪物是书魔制造的幻觉。”这时,孩子们都哈哈大笑起来。

我最喜欢看的书类是科幻书,这套书让人又惊奇又刺激。而且,这是我人生中看过最好看的科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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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书600字作文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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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的朋友,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能成功的人大多都爱读书,也会有自己最喜爱的书籍。我也有一本特别喜欢的书,我喜欢的是怎样的一本书呢?请听我慢慢道来。

“身着羊皮短衣短裤,腰间别一把小锯、一把斧子,肩上挂着弹药袋子,背上背着一个筐子,头顶撑着一把又丑又笨的羊皮伞……”你知道这是哪本书中的人物吗?当然就是英国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的文明巨作《鲁滨逊漂流记》中的鲁滨逊。

书中的主人公鲁滨逊在长达28年的荒岛求生中克服了夜晚无边的黑暗以及只身一人的孤独与恐惧,克服了食物的短缺,以及恶劣的住宿环境。鲁滨逊在持久而严酷的挫折中不断成长,不再是以前那无拘无束的小小少年郎,“挫折和失败会使人成长”,这句话一点也没有错。

这本声名远扬的书不仅使人学会了生存、学会坚强,还使人学会了不畏惧困难。

《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笛福在书中还写道:“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事实上确实如此,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终将会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

鲁滨逊以超乎想象的毅力和韧劲生存下来,他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只要坚定信念,向希望充盈着的地方努力着,不止会造就生命的奇迹,更会体现出生命的活跃与强盛。

《鲁滨逊漂流记》被誉为一本“男孩子必读的书”,这确实是一本好读书的人都会喜爱的书,因此我强烈希望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阅读,激励大家能够和鲁滨逊一样,即使面对再大的艰难险阻,也能克服困难、顽强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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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喜欢的书

全文共 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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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漫漫的人生旅途中,是我的精神食粮,我经常吮吸着它那知识的甘霖,并将其消化成这世间人生路上的精神驱动力。每有空闲,不是手不释卷,就是温故知新,不断充实自己闲暇时光。

儿时,我就喜欢阅读一些课外书籍,有一股无形的力量,宛如一地磁铁紧紧的吸着我。我爱不释手,经常“废寝忘食”。对,《西游记》、《海的女儿》……这些名著情有独钟。是它们首先打开了我的心扉,带着故事中的神奇飞入了我的心灵世界,留下了一个百世无法褪去的印迹。

记得有一次,我中午刚放学回家,拿起一本书就开始看,我边翻边想:昨天看到哪里了?第38页……啊,找到了。这时妈妈进来了,她看见了我说:“你怎么书包都没放下就看书呀?”“哦,没关系,只看一会儿。”一页、两页,我象一个饥饿的孩子贪婪地吮吸着母亲的乳汁,目不转睛地看着书,眼睛都没眨一下。“吃饭了,菲儿。”妈妈在叫我,这时候我才发现我已经读了好大一会了。

今天我非常高兴,因为我又学到了一些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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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欢一本书600字作文

全文共 8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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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德说过:读一本好,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我也曾因为一本书沉迷过,思索过,那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我被这个透彻又不透彻的书名被吸引了,书中的主角海伦·凯勒是一个失明的人。海伦因一场大病失去了视觉和听觉。一开始的海伦,情绪暴躁,行为冲动。其实我很能理解,我很怕黑,在黑暗的夜里,我常常也因为什么也看不清楚而恐惧,躁动。

海伦说,想获得三天的光明,仅仅三天,她希望她能看得见,而且,她很规律地安排了这三天她要看的东西。

她说,第一天,她想看到那些好心的、温和的、友好的、使我的生活变得有价值的人们,想把那些人存进记忆里,尤其是她的老师——莎莉文小姐;她还要看一个婴儿的脸,因为婴儿给她带来蓬勃的生气;还有她忠诚乖巧的宠物狗的脸,因为那样使她温暖。还有美丽的森林,广阔的农田,墙壁上的图画……她都要仔细的看过。

第二天,她要看日出,她认为这是黑夜变成白天的奇观,虽然海伦的世界里从未有过光明,也分不出昼夜,她还是对万物的变化如此好奇。她甚至想把整个世界看一遍!把整个地球的历史读一遍!

最后一天,她依旧要迎接旭日,接着去游览这个城市,游览她一直居住的地方,一直到午夜,到她失去了眼前的光明,再次迎来黑暗——她却依旧说,他的心中充满甜蜜的回忆。

多好的孩子!她渴望着,渴望着拥有光明,哪怕只有三天,她也不懊悔,仿佛她的生命里,已经充满了光明,她又一次接触了世界,用自己的双眼,把世界又看了一遍,这时间虽短暂,却在海伦心中添了一份美丽的梦。

可我更看到了,海伦在书中不断提到“有视力的人”,这让我心中又是一震。她多番提醒,我们都是看得见,她三天里看到的事物,我们都能看见,而且不论何时,我们都有看见那些事物的权利,因为我们看得见。

所以,我们更应该珍惜眼前,我们可以看见春天万物复苏,夏日艳阳高照,秋天硕果累累,冬日大雪纷飞……这些对于失明者来说,都是遥不可及的幸福啊!对于他们来说,就好像生命中缺少了什么一样,他们对我们,必定是羡慕,又嫉妒啊。我们何曾想过,自己,竟是被这样羡慕着的。

所以,我们更应该珍惜眼前,珍惜我们所拥有的。这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让我感受到的,感谢有这样一本好书,让我更懂得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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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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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我走入我家房时,就被书柜里玲琅满目的书给吸引住了,如同一块吸铁石一样,使我不慎走入书的海洋。

而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就是《雷锋的故事》,在封面的上方,有这么一句话:“阅读,你才能知道世界有多大”。读了《雷锋的故事》让我知道了他平凡而伟大的一生。他是一名普通的战士,可他无私奉献,乐于助人的精神影响着每一个人。毛主席为他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

而这几件平凡的事,却让我记忆犹新。

雷锋在读小学时,他看到了工人在没有鞋的情况下,赤脚干活。这时,他想“工人伯伯本身就很辛苦,还赤脚干活,我为何不为他们编几双草鞋呢?”雷锋说干就干,他连夜编了起来,由于经验不足,编的草鞋太小,无法穿上,全部被退了回来。雷锋又去找了一位会编草鞋的老爷爷请教,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编出了一双双既宽大又结实的草鞋,就立马邮寄了过去。

还有一次,雷锋当了新兵之后的训练中,由于身体弱小在扔手雷这一项训练中一直不合格,他没有气馁,坚持日复一日的训练,终于在期末检测中,获得了优异的成绩。他的战友们也为他欢呼起来,雷锋高兴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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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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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是上一届班主任推荐给我的,那本书叫做《绿山墙的安妮》。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有一个叫这做安妮的孤儿,被马修和玛利亚兄妹从孤儿院领回,他们本想领回一个男孩帮助农场干活儿,却阴阳差错地领回了一个骨瘦如柴、一头红发、满脸雀斑、父母双亡的女孩。她差一点就被退回去了,但又凭她丰富的想象力把兄妹俩迷住了,留了下来。安妮给绿山墙的所有景点都起了优美的名字,如:闪光的小湖;白色的欢乐之路等等;她还与一位名叫黛安娜的黑发小姑娘结成了知心朋友。安妮在朋友、老师、马修和玛利亚的爱和关怀中幸福地生活着,直到马修的悲惨死亡。但是她还是坚强地活了下去,成了一名乡村教师。

安妮自幼失去父母,十一岁时被人领养。小孤女个性鲜明,富于幻想。她自尊自强,凭自己的刻苦勤奋,不但得到领养人的喜爱,也赢得老师和同学的敬重和友谊。这部加拿大儿童文学名着自1908年问世以来,已被译成数十种语言,在全球销售达几千万册,风靡欧美。马克·吐温高度评价这部小说,称“安妮是不朽的艾丽丝之后最令人感动和喜爱的形象”。

如果我独自驾船周游世界,我会带上《绿山墙的安妮》。我要把这本书完完全全的背诵下来。再讲给灾区的孩子们,我会让他们明白,这本书——《绿山墙的安妮》是多么的好看;让他们明白书,是多么的有意思,多么的吸引人;让他们明白,书,是智慧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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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欢的一本书400字

全文共 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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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而我呢?当然也不例外,瞧!一进门,拉开窗帘,就有一个书橱,里面全是书,但我最喜欢的书只有一本,是《中外名人故事》。

这本书的封面十分有趣,一个小偷抱着孩子,孩子手里拿着面包,面包屑撒了满地,一只小狗咬着小偷的袜子,而且后面还有两个厨师,街边只有两个人,一男一女。看到封面我不禁笑了起来,我一下就喜欢上了这本书。

我心想:“《中外名人故事》就连封面都会都得无我哈哈大笑,那么,里面的内容一定让我很喜欢吧。”想到这儿,我开始踏进了浓浓的书香里。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许多不认识的地名、人,也知道了许多名人的经历。比如:文学才女冰心。冰心奶奶像我们这么大的时候,就开始读了《三国演义》、《水浒传》了,她爱读书简直到了痴迷的程度,一天到晚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头也不梳,脸也不洗。

《中外名人故事》你是钥匙,能打开智慧之门。你是明灯,能打开黑夜之门。你更是良药,可以医治愚昧之症。你现在知道我我什么喜欢这本书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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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2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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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月,我读了一本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的,这本书叫:《名叫牛皮的插班生》作者是杨红樱,出版社是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名叫:“天上五颗星,地上五颗星。”讲了马小跳、唐飞、毛超、还有牛皮(他是外国人)再爬一座雪山的时候,遭遇了雪崩。马小跳和几个小伙伴想出了办法,他们堆了两个雪柱,在一个雪柱上面放一个手电筒,另一个雪柱放一面镜子,这样,就能反射出强光,让大人们来救他们。最终,他们获救了。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只要团结,就可以战胜一切!”

每本书都会改变我,但是,这本书改变了我的习惯,改变了我的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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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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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一定都有自己喜欢吧,比如《黑猫警长》、《小英雄雨来》……,我当然有自己喜欢的书,它的名字叫《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

《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十分精彩,它的内容十分丰富,上面有许多平常人不知道的问题,我从这本书上知道了许多东西,比如:鱼儿不能多喂,因为鱼儿的记忆力只有5秒钟,当你这分钟喂了它,下一分钟又喂,它就会不停的吃,直到撑死为止。又比如:各种人的头发为什么不一样的颜色?因为各种人身体中的黑色素多少不同,所以头发的深浅也不同。还有:耳朵为什么能听到声音、眼睛为什么能看到东西……

《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不光告诉了我许多知识,对我的生活也有很大的帮助。以前,我留着好长好长的头发,可头发很不健康,总是分叉,《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告诉我:头发太长会造成脑细胞营养不充足,容易分叉。从那以后,我剪了长发,改成了清爽的短发,就再也没有分过叉。

《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内容充足,知识丰富,他告诉了我许多知识,给我解除了生活中的许多麻烦事,所以,我喜欢《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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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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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是《汽车族》,这本书非常好看。

我小时候特别想看关于车的书,终于到了四岁,我求着爸爸让他给我买了一本名叫《汽车族》的书。当时,我大字不识几个,只好看里面的图。现在我长大了,能看懂其中的意思了。

虽然我搬了一次家,有些书找不到了,不过这本《汽车族》还是跟着我到了新家。

搬家的第二天,我又把它给找了出来。这本书的封面早就没有了,可是,我还清楚地记得封面上是一辆闪闪发光的银白色的捷豹车。

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汽车设计家,我极其喜欢和崇拜这位和我兴趣爱好一样的汽车设计家。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第100页有一个国产好品牌,是比亚迪,车的名字叫秦。宽敞的内饰、精致的方向盘、动感的科技,这真让我惊讶。下面就更惊人了,它能远程遥控,还可以自动倒车,而且它是混动车,动力强,油耗低,这太完美,太让人喜欢了。虽然是国产车,但一点不比进口车差。

现在我已经九岁了,这本书看了五年,总是那么喜欢。我希望这本书一直陪伴我,因为我就是一个每天都离不开车书的车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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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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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识字开始。我就喜欢上了看,在我看的书里,有《三国演义》《红楼梦》《西游记》......但是我最喜欢的的还是《爱的教育》这本书。

《爱的教育》这本书是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写的。它是一部风靡全国,感人肺腑的作品。书中以小学生的口吻,记述了一百多个动人的故事。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刚上四年级的小男孩,名叫安利柯;品学兼优,担任班长的是德罗西;柴店主人的儿子,学习刻苦,就连干活也在默记功课的是柯莱蒂......他们都具有高尚的质量。书中写出了他们对祖国和人民,父母和兄弟,老师和同学之间深厚而真挚的爱。

《爱的教育》让我懂得了生活中处处有爱。这本书把爱比喻成了很多的东西,但我想“爱是什么”是永远不会有明确的答案的,因为爱是没有限制的,小到同学朋友之间友好的交谈;老师对学生的鼓励;父母对孩子无微不至的关爱。大到捐献人体器官,献血,帮助希望工程......一个人要从小学会关爱他人。看到小同学摔倒了,要连忙去把他扶起来;看到有人遇到困难,要及时给予他们帮助;看到老人上公共汽车,要主动让座;在家里看到父母和长辈,在学校看到校长和老师,都要主动问好。爱使我们的生活变得充满欢乐,使我们天天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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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欢秋天四年级作文300字

全文共 3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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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了好久,终于到了秋天

“今天的天气真好啊!”说着,我就把窗子打开了。哇!果实累累的树、红红的枣子像一棵棵红宝石,逗人喜爱。我用手擦了擦眼睛,一看果然是秋天的景象。

我看见妈妈正在打电话,就写了一张便条,轻轻地把它放在桌上,我就拿着篮子悄悄地下楼了。

我去了花园,看到了正在飞舞的落叶,闻到了桂花醉人的香味。忽然,我听见了一个熟悉的声音,一直在大声喊我的名字,我回头一看是妈妈。于是,我和妈妈一起采了一些果实就回家了。

妈妈把果实洗了洗,我们就开始吃,虽然味道有点涩,但是还是很好吃,因为那些水果是我和妈妈一起采的。妈妈还夸我:“你真得长大了,还学会写便条了。”我心里暗暗高兴。

秋天真好,我真喜欢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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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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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活蒂勃朗特写的《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常常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等地几乎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世界名着。这部作品,语言文字的优美流畅,那何须我多说。而女主人公那份坎坷曲折的经历和她追求平等真挚爱情的执着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我真的很喜欢她。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对比,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生活需要真诚,需要付出,愿天下善良的人们终有好报

河南三门峡灵宝市灵宝市西华小学五年级:吴婧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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