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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级作文我最喜欢的书(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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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10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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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中捧的那本总会每次午后,手中都会捧上一本书,坐在沙发上,让阳光洒在身上,暖意传遍全身,特别舒服。是《青铜葵花》,窗台上,绿萝的影子总会随着阳光一起来到书上,绿茶上热气腾腾,茶叶总会在水中起起落落。

第一次见到它是在书店,封面的背景是呈淡淡的青色,是一条河,河岸边停着两艘渔船,一只长一点,窄一点,另一只则短一点,宽一点。离河岸不远处还有一小块陆地,有几只说不上名字的水鸟。封面的左下角,有一个长相清秀的女孩,她扎着一条麻花辫,辫子一直长到胸边,辫子的末尾被人细心地系上了一根红头绳。她的手上拿着一朵开得正灿烂的葵花。我被这本书的封面所吸引住了,便取出书,翻开了第一页。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葵花跟着她的爸爸来到了大麦地对面的干校。在意外中,她的爸爸被水淹死了。葵花幼年丧母,现在爸爸死了,她成了孤儿,而且她并没有任何亲戚。后来,青铜一家收养了她,她成为了他们家的一员。可收养了葵花,也就意味着青铜一家以后要付出更多的心血和汗水。

青铜和葵花以兄妹相称,青铜很爱护葵花。从决定谁上学的抓阄中就能很明显的看出。青铜在五岁时,一场大火后,他因发高烧,成为了大麦地人们口中的“哑巴青铜”。他很羡慕那些能去上学的孩子,他渴望能学到知识。但是葵花也要去上学,她到了该上学的年龄了,家里只能供一个孩子去上学,青铜把机会让给葵花,让她去上学,学到知识。

奶奶很爱葵花,也很爱青铜。她是大麦地最受尊敬的老人,她很爱干净,身上没有一丝老年人的气味。她为这个家终生操劳,力竭而逝,留下了亲手摘的棉花,留下了生命的温暖;带了一辈子的耳环,在家里盖房子需钱时当了;临死前,将最后剩下的手镯给了葵花,留下了未来的希望。同样,葵花很爱奶奶。她为了给奶奶治病,去江南拾银杏卖钱,只得到了一些面值很小的票子,却以为自己“挣了很多钱”!葵花还小,她并不知道这是一笔很小的钱,并不够奶奶治病,她只知道这是爱的分量和责任。

回想我们的生活,我们能接受良好的教育,不用为饿肚子所发愁,也不用像青铜一样,下了大雪还要去买鞋,也不用担心住的问题。我们夏有空调,冬有暖气,我们想要什么父母都会满足我们,我们还因为一点小事而大发脾气,青铜和葵花不能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连吃住都成了问题,但他们很孝顺,还想尽一切办法去挣钱,帮助父母,我们比不上他们。

《青铜葵花》就是这么一个感人的故事,第一次读的时候眼泪就一只往外流,好久都没有停止。最后的结局葵花回到了她的城市,青铜从此便常常遥望芦苇荡的尽头,望着葵花所在的地方。这,便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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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本好书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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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背囊》如《读者》般事业广阔,似《青年文摘》那样见解深刻,做人的这里就深藏于此,《智慧背囊》让我的人生无限。亲爱的朋友,请和我一起阅读《智慧背囊》吧!

我们一家人都爱看,因为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智慧背囊》系列从书。希望大家也能和我一起分享这套书。

其中,《绿色的手》这篇文章我还记忆犹新,主要讲述的是一个解放军在洪灾中救了无数老百姓,而自己却牺牲了。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在洪水肆虐的时候,在人们受到死亡的吞噬的时候,“解放军”这个光辉的名字,跃入了人们的视线,他们是世界上最可爱的人。

书中的一篇篇文章,一则则小故事蕴涵着深深的道理是我们人生的导航,一件件感人肺腑的事激励着我们共同前进,一段段简短的话语浓缩了生命的真谛,一句句富有哲理的话让我们认识到勤劳的可贵。《智慧背囊》这本书让我的心灵受到了洗礼,让我的品质得到提高。《智慧背囊》中的语言,句句畅通,慷慨激昂。让人跟着故事的情节时而悲时而欢,随着主人公的情感情不自禁,随着主人公的足迹一步步追逐,随着主人公的心理而探索……其实,每个小故事都有一个道理,例如;《秀的是你自己》告诉我们要多看看自己的优点;《把石头放在脚下》告诉我们面对生活中的困难,要学会积极乐观的行动。诠译出做人的智慧……

《智慧背囊》如《读者》般事业广阔,似《青年文摘》那样见解深刻,做人的这里就深藏于此,《智慧背囊》让我的人生无限。亲爱的朋友,请和我一起阅读《智慧背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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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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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读了一本,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的确如此啊,《青铜葵花》就为我的生活开了一扇大窗,一扇我最喜欢的大窗。

第一回读《青铜葵花》,我流泪了。泪水像一条止不住的河水,不停地流,流在我的脸上,流自我小小的心里。

那是一个昏沉的阴天,我津津有味地看《青铜葵花》。看到青铜一家的酸、甜、苦、辣,也看到了人世间所谓最珍贵的东西--亲情,而使我最感动的,是看马戏的那一段。

青铜家的房子刚建好,一天,远处的村落有马戏团来表演,于是青铜和葵花便一起去看马戏。那一天,葵花骑在青铜的脖子上看完了这场马戏。

看完了这段,我的眼泪在眼中打转儿,忽然感到青铜好象就在我眼前,他吃力地背着妹妹,而妹妹却高兴地看马戏,全然不知哥哥的苦处。青铜对葵花的这种感情,是一般的兄妹不会有的,更何况是血脉不同的兄妹呢?让我更为感动的还有他们一家相依为命的那一段和葵花与他们分别后又回到一起的那一段。

青铜他们一家相依为命,而我们却身在福中不知福……与葵花分别了一段时间的哑巴青铜竟然因为见到了葵花而开口说话,可见亲情是多么的伟大啊!

我流泪,为青铜、为葵花的不幸遭遇而流泪。

我流泪,为书中感人的情景而流泪。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因为它给我带来感动。哦,对了,它是由江苏儿童出版社与凤凰出版社联合出版的。这本伟大的书的作者是——曹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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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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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关于读的名言,如: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我喜欢读书,读过的书也不少,如《巴黎圣母院》《简?爱》等,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我9岁那年买的《地球46亿年之谜》。

这是一本漫画书,分5章,讲了从地球形成到人类出现这段漫长时间,生物种类和生物与生物之间发生的事情。书中讲了许多有知识的东西,如地球是怎么诞生的、生命是怎样产生的……想知道还有什么吗?请听我细细道来。

46亿年前,宇宙中的一些尘埃云团形成了地球;35亿年前,生命出现了;5.7亿年前,多细胞动物出现了;4.39亿年前,鱼类出现了;4.085亿年前,陆地上开始有了生命;3.625亿年前,爬行类动物出了;2.45亿年前,恐龙出现了;6500力年前,恐龙灭绝了;160万年前,人类出现了……

这本书以图画的方式,写得十分生动。我前后看了几遍。它使我懂得了许多年前我不知道事的知识,我十分喜欢,爱不释手。

《地球46亿年之谜》这本书让我了解了很多课外知识。今后,我还要读更多有知识的课外书,掌握更多的知识,长大后为国家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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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欢的一本书400字

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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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多读书,读好书在我看来会使人类搜益匪浅。因为各色各样的书,让我打开眼界。

前一段时间,我读过这样一本书,书名是《达人是这样练成的》。这本书的作者是谢倩霓。她还写过很多故事,比如《你是我的城》还有《青春潘多拉》等等。

这本书主要写了发生在萧士庆的25个小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他主要讲了萧士庆在做梦的时候,梦见自己非常热,好像在火炉里蒸似的,萧士庆却把自己所有的衣服脱光了,等他一醒来的时候,心想吓死我了,原来是一场梦呀。我有时候也做过这样的梦,醒来吓出一身冷汗。

还有一个故事我也很喜欢,就是可怕的老生姜。你们知道老生姜是谁吗?老生姜就是姜老师。这个故事主要讲了有一天萧士庆学生迟到了,姜老师登着眼珠子,对萧士庆说:“你怎么迟到了?”萧士庆眼泪汪汪地走进了教室,姜老师的眼光已经凶得像核辐射了。

这时萧士庆一身冷汗变成了一身热汗,因为全班同学听到他的回答,全部哄堂大笑起来了。这本书的语言太精彩了,像这样精彩的地方还有很多呢。怎么样,听了心动了吧,心动不如行动吧。他也迫不及待地要看这本书吧。我相信你读了这本书也会跟我有同样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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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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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有人问我:“你最喜欢什么呀?”我就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他:“《生活中的科学》,超好看,我已看了五遍了!”

这本书是叶永烈写的,叶永烈汲取了很多科学的知识。趣闻及生活窍门。告诉我们要多喝牛奶,少吃糖精,教育我们要尊重权威,但不能盲从,告诉我们电影是周恩来带到中国的。

《复活之谜》是《生活中的科学》的最后一篇,也是最精彩的一篇。它主要讲了有许多科学家发现死了还能复活!有人相信,又有人不相信。在争论中,人们分成两大阵营,一部分说死了不能复活,一部分说死了能够复活,这针锋相对的两大阵营,都用各种各样的实验证明自己的观点。一直到现在,还没争个水落石出。

科学家施密特把一条蚯蚓放在滤纸上,把它放在装有氯化钙的钟罩里。很有趣,蚯蚓失去水分,皮肤皱得很厉害,体重轻了四分之三,体积缩小了二分之一,这说明它已是真正的僵尸了!当科学家把它放在潮湿的滤纸上时,它复活了!

还有一位科学家拿乌龟来做实验:把乌龟干燥,使它体重轻了28。4%——要知道,乌龟身体大部分是沉重的骨头,失去这么多水,当然死了!可当将它放进养鱼缸时,它复活了!

还有人用人来做实验,叫别人给自己打麻醉药,然后冰冻,第二天,人们把他放在暖和的地方,给他喝热咖啡,他复活了!而且安然无恙!

……

这本书是我的一位好朋友,当我无聊时,我翻一翻它,它会带我到知识宇宙里去游玩,一会儿把我带到变化莫测的物理世界,一会儿把我带到有趣的动物王国,一会儿带我到化学城市,它还是一块砂胶橡皮,擦去我生活中的问号,它还是一位老师,使我受益匪浅,伴我成长……

读了这本书,让我的知识更加丰富,还等什么,快去买本来看看,读完了,你还能在你的朋友面前炫耀一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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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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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路遥,大家肯定不陌生,在他四十二年的生命中,留下了无数的优秀作品。我最喜欢的一本,便是作家路遥所写的《平凡的世界》,这部书在1988年出版以后,被抢购一空,获得了无数读者热爱。

这部书主要描写的是孙少平和孙少安兄弟俩。

孙少安是一个农民,在他很小的时候,他的父亲就让他帮家里去砍柴。他的头脑十分灵活,所以在十七岁时,孙少安便当上了生产一队队长。也因为他的能力和智慧,一队的产量要多得多。但是孙少安并不满足,他和妻子秀莲建了一个砖场,生意兴隆之后,他们把全村生活困难的人都招过来,给他们工钱,改善了双水村的经济生活,从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成为一个不再为生活发愁的成功人士。

弟弟孙少平读完高中后,因为家庭的经济问题便没有上大学。但是他不愿白白受别人的恩惠,所以当孙少安叫少平来砖场帮忙时,孙少平断然拒绝,独自跑去工地干活。少平十分喜爱读书,虽然干活十分辛苦,但他空闲时分,都会读书。也因为他喜欢读书,经人介绍后,他去了大牙湾煤矿,当上了矿工。在矿工生活中,他品味了更多的人情味儿,也明白了更多的道理。

读完《平凡的世界》,我深深地明白了一个道理:在平凡的生活中,只有自己敢于奋斗,才会让自己变得不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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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

全文共 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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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知识的海洋,书是知识渊博的老师,书是我们进步的阶梯,还是我们亲密的朋友。我就喜欢看书,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昆虫记》。

这本书是老师推荐我们买的,妈妈爽快地给我买了这本书。回家的路上,我抱着这本书爱不释手。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封面上画了两只可爱的小蜜蜂,仿佛在采花蜜,而小蜜蜂上面是十分引人注目的三个大字“昆虫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他为研究昆虫花费了很大的心血。我立刻拿起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各种昆虫的饮食习惯、生活习性等。其中我最难忘的昆虫就是大孔雀蝶和螳螂了。记得法布尔曾经做过这样一个实验:把一大群大孔雀中的一只抓走,放在木棍上,然后把大孔雀罩在玻璃杯中,然后把木棍放在大孔雀们的旁边,结果那一群它的同伴,都围着那根木棍转,仿佛那根木棍就是它们的同伴。动物真是太神奇了!

螳螂也很让我难忘。螳螂被人们称为祈祷者。因为它总是摆出一副祈祷的样子。可是它的性格却十分凶猛,一旦有猎物经过,它瞬间变得凶恶,用它的大刀,瞬间将猎物杀死。

大千世界,真是无奇不有,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希望你也能跟我一样快乐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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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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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木偶奇遇记》,当初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这部童话的主人公——匹诺曹是个调皮的木偶,他天真无邪、头脑简单、好奇心强。另外,他又缺乏主见、没有恒心、禁不住诱惑。真是因为这样,他经历了许多事情。

我喜欢这个故事,它讲述了木偶匹诺曹为了看戏不惜卖掉课本,在回来的路上受到狐狸和猫的欺骗,差点被他们吊死。被仙女救了之后,他又被傻瓜城的法官投进监狱。出狱后他被迫当了看家狗。夜里,因帮助主人抓住黄鼠狼而重获自由。他一心想成为一个用功读书的好孩子,可是又禁不住诱惑。在坏同学的怂恿下,逃学到海边看鲨鱼。后来他又被卖到玩具国,变成了一头驴子。最后他在鲨鱼腹中意外与父亲重逢,并设法逃了出来。从此,小木偶每天去做工,有空还要学习。最后,仙女把小木偶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小木偶匹诺曹那一个个调皮可爱的样子,真是引人发笑啊!

我有一个习惯,一旦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看完它。为了尽快看完这本书,早上一早起来看,吃饭的时候看,晚上我也会看……总之一句话——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这本书,你就会想这本书已经没用了,NO!你知道“煮书”吗?意思就是要把一本好书一看再看。没错,我已经看得要把这本书背了出来。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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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欢的一本书800字作文

全文共 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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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非常喜欢读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故事,大道理》。

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它用一个个令人回味无穷的故事向人们阐述了很多道理。我觉得它像一位无声的老师,在潜移默化中,告诉我们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教育我们该怎样做人做事;我又觉得它像一场温暖的春雨,轻柔地冲刷掉我心灵上的污渍,使我成为一个品格纯洁的人。总而言之,读了《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我真是受益非浅。

其中一个小故事讲的是美国前总统罗斯福家失盗,被偷去了许多东西,当朋友安慰他时,他却说:“谢谢你的关心,我很好,感谢上帝:因为第一贼偷去的是我的东西,而没有伤害我的生命;第二,贼只偷去我的部分东西,而不是全部;第三,最值得庆幸的是,做贼的是他,而不是我”。对任何人来说,失窃是件不幸的事,而罗斯福却找出三条感恩的理由。看了这个小故事,我感到非常汗颜。在这之前,我常常为自己过重的学习负担而烦恼,羡慕爸爸妈妈小时侯作业少,学习轻松,没有没完没了的考试,不用弹琴唱歌。甚至当爸爸妈妈告诉我,他们小时侯放学后要出去割草,洗衣,农忙时要下田帮大人干活时,我都满不在乎地说,我不愿意现在这么辛苦地学习,宁愿和你们小时侯一样干活。可当我看完这个故事,换一种思路再来看待两代人的学习和生活时,我却为自己是生长在这个时代而感到幸福。现在的我虽然学习任务重了一点,可我想吃什么都有,想穿什么都有,出门有汽车,天热有空调,无聊可以看电视,和同学打电话。弹琴唱歌虽然辛苦了,可我学到了很多本领,当同学们羡慕我歌唱得好时,我不都应该感谢父母培养了我,给了我机会吗?从此以后,我也要学罗斯福一样感恩社会,知足自己的现状,笑迎充满希望的明天。

我能换一种思维来热爱我的学习,我的生活,都是这本书的功劳。整本书,三百多个小故事,简单地阐明了三百多个浅显的道理,我将不断用这些道理来指导我的学习,鞭策我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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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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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小学六年级读的当中,我最喜欢的是王一梅阿姨写的《雨街的猫》,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神秘的雨街上的雨女巫和一个流浪猫的故事。这本书令我非常有感触。读了以后,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善与美的深刻含义。

这篇小说讲述的是一个外表凶恶的女巫,但她的内心却十分善良,对人和蔼可亲,不像其她女巫,外表美丽,内心却十分恶毒。善良的女巫用她的爱心拯救了一个孤苦伶仃,无依无靠的流浪猫的故事。它告诉了人们“美”不是从就所能看出来的。善与恶要从人的内心和实际行动才能知道的。雷莎太太就是用那一颗温暖、善良的心让那只流浪猫的找到了自信,也让那只猫有了自己的名字――阿洛。使它和雷莎太太一起快乐、幸福的生活在一起,黑猫也成了雷莎太太最好的伙伴。一个外表凶恶的女巫能做到这样,我们更加要以一个“美丽”的爱心来关怀这个世界,爱护这个世界,还要关切他人、帮助他人,这是我们中华名族的美好品德。

《雨街的猫》这本书还使我懂得:人与动物的关系是要以“爱心”来编织的,动物是我们人类的朋友,它使我们这个世界更加灿烂。我们更加要以无比的爱心来关怀保护它们,用我们的乐于助人的行动使这个世界更加充满爱,让动物永远成为我们人类最好的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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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50字

全文共 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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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当然是《绿野仙踪》。那是二年级时妈妈送我的。如今,我已读了五遍了,它似乎有什么魔力把我深深吸引了。

《绿野仙踪》的作者是美国作家莱曼.弗兰克.鲍姆。讲的是一个叫多萝茜的女孩为自己的理想而去奋斗,面对挫折,并没有灰心。

我印象最深 的是一个奇异的片段,多萝茜和朋友稻草人,铁皮人,狮子一起决定去杀死西方恶魔女,多萝茜的朋友们都 被一群可恶的飞猴给制服了,多萝茜头上有北方魔女的吻。因此 ,被带到王宫,恶魔女去打扫卫生,恶魔女没想到多萝茜往她身上倒了一盆水,多萝茜本想让魔女变成“落汤女人”,没想到,奇迹发生了,读到这儿,我开始紧张起来,恶魔女怎么了?原来魔女被冻成了冰决,一点一点得化成水,没了!

读完这个片段,我觉得《绿野仙踪》充满了奇异的故事,不像《查理九世》那么恐怖,也不像《夏洛的网》那么平淡,从此,我便一头扎进这本书,我像一只书虫 ,我啃,我咬,我品尝每一个好玩的故事!

不久后,我便读完了,我想向多萝茜学习,以前的我遇到困难,便会赶紧退缩,现在我的胆子可大啦,当然不是坏!我真感谢妈妈,这本书对我的帮助可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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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欢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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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每个人都有一本自己喜欢,有人喜欢关于地理的书,有人喜欢关于历史的书,也有人喜欢关于冒险的书……

我现在还记得我第一本看的书是《我的爸爸》。这本书讲的是主人公的爸爸有多厉害。主人公的爸爸能干许多别人干不了的事情。比如:走钢丝、爬高楼……

后来,我慢慢的长大了,就开始看大本的童话书,比如:《白雪公主》《灰姑娘》《花木兰》,但我还是始终忘不掉第一次看的那本《笨狼的故事》。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小笨狼,它非常的笨,但它却有一颗善良的心,帮助了许多的朋友。虽然没有回报,但它从来没有后悔过自己所做的每一件事,看到这里,常常打动着我。

十、十一岁的时候,我开始看这套叫《查理九世》的书,因为你常常可以从书中找到答案。

我现在最喜欢的书是《西游记》,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悟空的精明、狡猾,唐僧的善良友好,八戒的懒惰好事,沙和尚的忠厚老实。

读了这些书,也让我相信了“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因为你可以从书中知道许多未知的奥秘,可能了解许多你好奇的事情。就算你从没出过国门,但你也能从书中知道许多外国的人情世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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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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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知音漫客》这本,因为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所以我特别喜欢这本书。

书中有个女孩叫李宁,正在外面玩的时候,突然看见了一个四不像的怪物从前面走过来,李宁吓的张嘴大叫撒腿就跑,那嘴张得都要盖过她的头了,好夸张,我看的哈哈大笑“李宁是个胆小鬼!”没想到李宁忽然停下了脚步,还说:“怪物我跟你拼了”随即转身跑了回去,她用尽全力和怪物搏斗,身上伤痕累累,但她怕怪物伤及无辜就没有放弃,过了两天两夜才打败了怪物,结果她因为失血过多也死亡了。我正为她伤心,她的同伴赶来了,用了一个能量济又把她救活了。我又开心起来,继续往后看渐渐入迷了。突然我手中的书不见了,往后面一看是妈妈,妈妈拿着书说:“我叫你吃饭,你没有听见吗?”原来妈妈叫我去吃饭,我都没听见,我还想看书,于是央求妈妈“妈妈能把书还给我吗?我真的没有听见”,妈妈坚定的说:“不行,去吃饭去”,我只好去吃饭了,我三下五除二的吃完了饭,拿起书又看了起来。

书中的故事让我懂得了,我们不要胆小,我们要坚强,要做个勇敢的孩子。

我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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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8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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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杨红樱写的小说,她的小说充满了童趣,让我百读不厌。其中,我最喜欢《女生日记》这本,它让我知道了女生成长中,必须经历的事情,看到了朋友、同学之间深厚的感情。

《女生日记》讲述了冉东阳和她的同学六年级时的校园生活。“假小子”南柯梦成了娇弱的少女;马加在父母车祸时照顾弟弟,重获信任;冉东阳和吴缅在梅小雅遇到困难时攒钱让她家开店;因为南柯梦的月经,冉东阳和吴缅闹了别扭;小丑的爱你一万年,逗笑了所有人……看着一个个鲜活的故事,就好像看到了自己和同学,看着也享受着校园的乐趣。

我特别喜欢主人公冉东阳,她是一个善良的人,会尽自己所能帮助有困难的人。这学期,梅小雅因为父母离婚,母亲下岗,没钱继续上学,吴缅和冉东阳得知后,他们为了让梅小雅继续上学,劝她妈妈开百货店。冉东阳拿出了自己的存款,梅小雅妈妈再垫个几百块钱,开小店的愿望总算实现了!冉东阳觉得光帮小雅家凑齐钱还不够,她在闲暇之余,会到小雅家帮忙进货,还在别人笑话小雅时帮助她,安慰她。冉东阳没有因为小雅的家境而歧视她,反而在她没有朋友时与她交朋友,对于梅小雅来说,冉东阳能和她交朋友,就已经非常感谢她了,而冉东阳在梅小雅有困难时伸出手,拉她一把。我想这才是真正的朋友。

我也喜欢故事中的梅小雅,她是单亲家庭,而且她妈妈失了业,家里穷,开了个小店,光妈妈一个人养家糊口是不够的,于是梅小雅既要努力学习,保证将来能考上好的大学,又要帮妈妈经营起这能让母女俩生存下来的唯一生计。梅小雅是一个自立自强的人,从小就经得起生活的考验,而我都十三岁了,没有像她那样能干,更不能自力更生,和葡萄一样,依着架子,才能向上攀爬。

我也羡慕着梅小雅,在遇到困难时,有那么多朋友帮助她。而我的身边也有许多让我骄傲的朋友。他们在我哭的时候用温柔的话语安慰我,在我开心的时候相互拥抱着一起笑,在我孤独的时候牵起手陪伴我,在我失去信心时鼓励我……

我喜欢《女生日记》,它让我明白了很多很多我从来不知道的事,让我学会如何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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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欢看书作文300字

全文共 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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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事情不是在热闹的足球场上,也不是在吵闹的大路上,我喜欢的事情是看

有一次,我正在看书。突然,我发现了一本童话书,于是,我就打开了这本书,看到了书中各种各样的童话。

到了中午十一点的时候,我还在看书。不一会,妈妈就叫我吃饭了,我也没有听到,因为我已经完全沉醉在了童话世界里。十一点半……十二点了,妈妈终于等不及了,就跑到书房来叫我。

而此刻我还在书房里自言自语的说:“啊!公主,你千万不能跳崖啊!”妈妈连忙走了进来,说:“谁要跳崖?”我说:“哈哈,是我读书太入迷了,被书中的情节带进去了。”

你知道我最喜欢看什么书了吧!我不说你也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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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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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能让你从作者展现出的品质、意志、耐力,得到强烈的震撼,该蒙尘的灵魂得以洗涤。你想知道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吗?

它就是盲聋女作家、教育学家海伦。凯勒写的自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她以自己的勇敢震撼了世界,创造出了一个奇迹,而这一切全靠的是一颗不屈不挠的心。

一本书何以有如此的感染力?此书的作者曾经提出过这样的问题:“假如你有的眼睛明天将要失明,那么你今天要看到什么?这使我感到我们这些健康人,不能迟疑,不能虚度年华,应该珍惜美好的时光,珍惜幸福的生活。

人应该如何对待人生,人生的价值何在?一个人能否取得成就,不在于条件好坏,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一个人只要有远大的理想和奋斗目标,就会有无穷无尽的力量,就不会被条件所束缚,就会去创造条件,主宰自己。本书的作者不就是这样吗!

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个伟大的心灵对话。罗斯福夫人曾经这样评价这本书“人类精神一旦被认识,我们就永远不会忘记。她在生活和生活乐趣中,海伦。凯勒小姐给我们这些没有那么多困难要克服的人上了永远不会遗忘的一课--我们都希望这部书有越来越多的读者。让她的精神在越来越多的范围内转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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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喜欢搞恶作剧的弟弟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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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都说:狐狸狡猾得不像样子。可我的弟弟可真是比狐狸还狡猾……唉!可把我给害惨了。

记得那是一个炎炎夏日的下午,大树伯伯的叶子都晒蔫了,小花小草也都无精打采地低下了头。我和朋友们在足球场踢完足球后,大汗淋漓地跑回家,发现只有弟弟一个人在家,一问才得知:姑姑和妈妈去逛商场了。弟弟看见我满头大汗的样子,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奸笑:“我的好哥哥,这是我给你买的黑加仑,你快喝掉解解暑吧!”我的嗓子正好干得像在火炉中烤着似的,不管三七二十一立刻喝了起来,可刚喝了一口,又快速吐了出来。

弟弟则坐在椅子上捧腹大笑,我一脸迷惑,弟弟仍笑声不止:“哈哈!其实那是半瓶黑加仑,我又倒了一点墨汁。哈哈哈!”听完以后,我是又气又笑,唉!那时候,真是想上去把这小子狠揍一顿。

还有一次,我刚进卧室,就看见篮球正向我飞来,我赶紧躲闪了一下,没打中。可不幸的事还在后面,我往前还没走几步,就踩到了“地雷”。又被水枪打了一脸水,紧接着又被空水瓶砸了一下头部。在我最为狼狈的时候,只见弟弟不慌不忙地从角落里走了出来,眯缝着眼睛欣赏着自己的杰作。我也顾不上自己有多惨了,愤怒地一把将他拉到我的身边,朝着他的小屁股就是一巴掌,他嚎啕大哭起来,我训着他:“哼,你还哭?哭的人应该是我!”

听了这些事情,你一定也能体会到我被这小子弄得有多惨了吧!

[喜欢恶作剧的弟弟四年级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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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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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热爱吧---这是知识的泉源!”;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许许多多高尚的人谈话”。我读书我快乐,我读书我幸福!今天,我为大家推荐一本好书,那就是曹文轩的《草房子》。

曹文轩是当代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其著名的代表作有长篇小说《山羊不吃天堂草》、《草房子》、《红瓦黑瓦》、《根鸟》、《细米》等。在这些作品中,我还是比较喜欢他的《 草房子》。

《 草房子》这部长篇小说,主要讲的是一个叫桑桑的男孩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小学生活。小说通过陆鹤、纸月、细马、杜小康四个同学性格特征、家庭背景和学习生活的描写,让我们感受到了孩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以及同学间互帮互助的感人故事。

在这本书中,我特别喜欢那个喜欢追梦的小男孩桑桑。他顽皮可爱,为了让自己养的鸽子有个像样的家,就把家里用的碗柜改制成了一个高级鸽舍;他感想敢干,看到渔船上的人用网捕鱼,就把家里的蚊帐剪开做成一张渔网捕鱼;他善良勇敢,在同学受到坏孩子欺负时敢于挺身而出。当然在他身上也有一些缺点:为了表现自己与从不同, “大热天穿着棉衣棉裤在校园里奔跑……”,被人称为“脑残”;为了耍弄小聪明,放学路上掀翻别人停在路边的自行车,并用脚乱踹,结果招来别人一顿痛打……

我喜欢《草房子》,是因为它真实地描写了那个特殊年代痛苦并快乐着的校园生活。正如作者所说:“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痛苦,重要的是面对挫折的勇敢与坦然。”

我喜欢《草房子》,是它让我想明白了父爱的伟大、同学之情的珍贵、校园生活的美好!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中都有一个多彩的《草房子》,那就是我们金色的童年!这就是我为大家推荐的好书《草房子》,你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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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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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有自己喜欢做的事。有的人喜欢集邮,有的人喜欢画画,有的人喜欢跳舞。但我却被一本深深吸引了。

我喜欢的这本书,它不是世界著名的《安徒生童话》,也不是海伦·凯乐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它是科学世界的奇迹——《十万个为什么》。

《十万个为什么》是我的自然老师,它让我学到了丰富的课外知识,我之所以会选择这本书,是因为它和我有密切的关系。

一个烈日炎炎的夏日,我大汗淋漓地跑回家,拿起桌子上的一杯牛奶,“呀,怎么这么烫?”我连忙把牛奶杯放在桌子上,又去厨房拿来一个湿抹布,包住奶牛杯后再喝,“哇,牛奶也是热的。”我所急败坏地把包着抹布的牛奶放在太阳底下,心想,你既然喜欢晒太阳,那我就让你晒个够!做完后我就去看电视。过了一会儿,我实在渴得不行了,就去厨房把牛奶拿来喝,喝下去后,我感觉有一股清凉的泉水从我喉咙里流过,顿时感觉神清气爽。“咦,牛奶怎么会变凉呢?”我带着疑问翻开《十万个为什么》,哦,牛奶越晒越凉,是因为包在外边的湿抹布上的水滴把牛奶的热量吸收,所以牛奶会越来越凉。

从那以后,我不仅爱上了看书,还养成了善于观察的好习惯,这可都是《十万个为什么》的功劳呀!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没有收,我的课余生活就不会如此丰富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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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推荐一本书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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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可以带给人们知识和快乐,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西游记》。

我推荐的《西游记》是明朝吴承恩的著作。讲的是师徒四人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去西天取经,造福世人的故事。

我之所以把《西游记》推荐给大家,是因为他们师徒四人的品格深深打动了我。在书中,我认识了善良、关爱众生的唐僧,勇敢、不畏艰难的孙悟空……书中的精彩环节有唐僧不认白骨精,孙悟空棒打妖精,黄毛妖精设小雷音,孙悟空金饶困自身等等。就是这样在一个个困难之下,师徒四人最终仍然到达了西天,取回了真经。多么了不起的他们!我也要像他们一样,不畏艰难,勇往直前。

我之所以把《西游记》推荐给大家,是因为它内容丰富,有许多不易想到的东西,如太上老君扔出一件法宝,精准无比地打到了孙悟空的天灵盖,便捉住了他,无所不能孙悟空,就因为一件法宝而束手无策可见作者在丰富的想象下,描绘一个又一个的奇妙故事。

我之所以把《西游记》推荐给大家。是因为它是一部独具魅力的幻想小说,世人纷纷说:“这是一部很好的书,作者的想象真丰富。”它被评为四大名著之一,所以我认为这是一本值得我们去阅读的书。

好书会开阔我们的视野,让我们一起阅读《西游记》一起变得坚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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