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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文轩细米阅读题(合集20篇)

阅读自然,找到一份属于自己的心情,小编收集了阅读自然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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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名著阅读笔记600字

全文共 9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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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心情,总把流光误。浊酒三杯沉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这是《儒林外史》开头的几句。可以说,这也是整本书的灵魂所在。

这些话虽然已是老生常谈,可真正能明白人的又有几个“学而优则仕”,正是这句话害了一批又一批的读书人。他们把读书当成敲门砖——“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圆如意,书中自有美娇娘……”。为了金钱,为了财富,他们可以废寝忘食地读书,可以从黑发垂髫考到白发苍苍:八十岁才中了状元的梁灏,花白胡子还是“小友”的周进,考了几十年一朝中榜,欢喜疯了的范进……儒林中为了功名利禄,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又何止这几个鲁迅先生称封建礼教为吃人的礼教,那么称封建科举制度为害人的制度也不为过了。

读书,其实强调的是一个漫长的求知过程。王国维说得很好,读书分为三个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西楼,望尽天涯路”这是立志。“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这是奋斗。“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才是最后的成功。

而儒林中的那些一心只为功名者,第一步——立志,就走错了。在我看来,读书就是人在不断汲取精神食粮的过程。其中最关键的在于吸收,然后再转化为自身的力量。这与一日三餐的功效是一致的:吃饭,吸收营养,再促进自身生长。只可惜,儒林中的某些学子们只注重“食”,即数十年如一日地读书,却忽视了吸收。读书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个敲开荣华富贵之门的工具。一旦达到目的,这个工具也就毫无价值了。这些人,即使读一辈子书,也不会有半点知识吸收转化成自身力量。这些书,除了造成他们的“营养不良”,别无他用。

当然,“世人皆醉我独醒,举世浑浊我独清”的人在儒林中也不是没有。王冕就是其中的一个。他从小就因为家境贫寒而为邻人放牛。在牛背上,他仍旧博览群书,更自学成为了画没骨花卉的名笔。此后,下到平民百姓,上到知县财主都来索画。但王冕性情不同,不求官爵。朝廷行文到浙江政司,要征聘王冕出来做官,他却隐居在会稽山。后人提到王冕时,常常称其为王参军。但王冕何曾做过一日官能在功名面前,心如止水,不为所动,也只有王冕这些儒林中的凤毛鳞角了。

几百年后的今天,捧起《儒林外史》细细品读。时而为当时士人名流的庸俗可笑而叹息,时而又为卑鄙丑恶而愤怒。吴敬梓以其幽默诙谐的语言,把封建社会科举制度的腐朽黑暗面刻画的入木三分。难怪后人有“慎勿读《儒林外史》,读竟乃觉日用酬酢之间,无往而非《儒林外史》”之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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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阅读名著围城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10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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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罢《围城》,我的情绪是复杂的。我同情方鸿渐的遗憾人生,我难过孙柔嘉的工于心计,我思考苏文纨的执着追求,我欣赏唐晓芙的直爽聪慧,我感叹书中无止境的斗争,我感叹人生的变幻无常。正像苏文纨说:“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是否也由这样的一座城。

方鸿渐的优柔寡断,玩世不恭以及苏文纨的矜持自负使他们错过了彼此。思想陈腐守旧的董斜川,“新古典主义”诗人曹元朗,方鸿渐好友赵辛楣,以及聪颖美丽的唐晓芙,在小说的一开始就上演了一出知识分子百无聊赖的宴饮大戏,这足以见到他们各自内心的“围城”,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城,在这样庸俗无聊充斥着虚假笑脸的社会中,他们用这样的一座城保护自己。

方鸿渐,赵辛楣和未来三闾大学的训导长李梅亭,副教授顾尔谦和青年助教孙柔嘉在起航南下的过程中组成了“小社会”,各种矛盾和各种调侃,各种嬉戏及丑态,将人性的思想弱点描绘的淋漓紧致。接着是方鸿渐在三闾大学教书的经历。大学里,上自校长,下至学生的人事纠纷,职业上的排挤,情场上的竞争,堂而皇之的例行公事,见不得人的诬陷,阴谋诡计。一时间三闾大学成了镜像逐鹿的舞台。一些学者粉末登场,他们中有李梅亭那样满口仁义道德的半旧遗老,有韩学愈那样外形木讷,内心龌龊的假洋博士,也有高松年那样道貌岸然老奸巨猾的伪君子,有汪处厚那样依附官僚谋取职位的阿木林,有陆子潇,顾尔谦那样一心攀龙附凤的势利小人。这座大学,也是一座“围城”,在这一座城里,表面光鲜灿烂,而暗地里各有各的无奈虚伪。

最后,方鸿渐和孙柔嘉结婚了,他进入了另一座“围城”,孙小姐“千方百计”地嫁给方鸿渐后,她的挑剔,她的心机,她的虚荣,她的势利,渐渐都映在方鸿渐眼里。最后那掷梳子的一幕,大概是让方鸿渐最伤心的吧。毕竟他俩从确定恋爱到结婚,实在是太迅速。婚后的吵吵闹闹也许是很多青年男女婚后的故事,他俩像是一家人,又不像是一家人,两人的个性都太强,一个人不喜欢她的姑妈,一个人不喜欢她的叔叔,谁也不肯让谁。但也许是因为责任心,方鸿渐还是希望维持这种夫妻关系,而又因为心太软的人一出手就太恨了点,方鸿渐还是将她打走了。在这一座“围城”中,方鸿渐试图逃出来。

“天下只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在最后吃。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应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坏的。不过事实上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第一种人只有回忆。”我总觉得方鸿渐属于第一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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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培根随笔》阅读感受和启示

全文共 8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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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本来是抱着“我绝对不可能会喜欢这本书”的心态来看《培根随笔》的,我看这本书只不过就是为了完成一个任务而已。可是,当我真的捧起这本书打算翻个几篇凑一凑笔记的数时,我被这本书所表达的思想惊呆了。

其实也不能绝对地说“这本书”,因为,我也并是说赞同他的每一个说法。这本书谈了很多事,也都比较贴近了生活,所以我想我应该还是有发言权的,有些说法,我真的不喜欢。不过这不要紧,同一个人对不同的事情自然有不同的看法,也许我支持了这种想法,但并不代表我支持这个人的所有想法,不是吗?我若真的与培根的思想完全相符,我反倒还觉得不能接受,我可并不希望成为另一个谁。

我对这书的改观只源于我看的第一篇文章之中,我找到了和我的思想出奇吻合的他的思想。我想你也许并不能够想象得到那一刻我内心的兴奋与喜悦,那是在别人的书上寻觅到了自己的声音的美好,那是我一直没有说出口的话现在出自别人之笔然后躺在了我的眼前的欣喜,就好像,就好像自己的思想被人认可,而且,而且有人愿意出版这样的思想!

就像知音一样。

但是,知音也不完全是知音,人与人之间的想法毕竟还是会有所不同,我们读书,也只应该是为了让作者的话辅佐人的思考,而不是主导人的思想。这样的话,第一篇《谈学问》就有类似的出现:“读书不是为了故意找作者的碴,但也不要认为作者的话就应该全盘接受;读书也不是为了寻找一些夸夸其谈的资本,而是为了让我们用来分析一些事,思考一些事。”现在,许多人开始喜欢找茬,尤其喜欢找这种名家大作的茬。我不得不承认我也有过这样一段时间,以为自己一旦找出了什么错误就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了。现在想想,当时的自己是有多荒唐可笑。

书中有些想法,我并不是那么赞同,当然也不可能有人拿刀架在我脖子上逼我去赞同。

比如说,培根认为,好管闲事的人必定不怀好意。但我觉得不一定,好管闲事也许并不是一个贬义词,这个人也许只是出于对朋友的关心才这么做的,当然也不乏不怀好意的存在。但“必定”是否又太果断了一些呢?

这本书,其实唤醒了挺多我内心的想法,感触蛮深的。尤其是觉得看完这本书后,自己好像老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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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全文共 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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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有趣的故事书,说有趣不光是故事有趣,而是它还有一个有趣的名字,叫《小熊杜皮大》。它可不是肚皮大啊,而是这个杜皮大啊!

杜皮大是一个小熊的名字,它长得圆鼓鼓的,肚皮很大,所以大家都管它叫“肚皮大”,这下可出名了,成了名副其实的“肚皮大”了!

这个“肚皮大”是个贪吃鬼,而且让它骄傲的三国语言也都只是“吃”的意思,现在明白它为什么会肚皮大了吧?都是吃出来的啊!熊爸爸为了能够让小熊更有文化修养,决定让它参加一个高级知识分子的活动。杜皮大得知去那个活动会有很多好吃的东西,就迫不及待地要去了。到了活动的地方,我们的小主人"肚皮大"就第一个等在出西瓜汁的地方,别人都是用杯子去装,而它是用嘴直接接西瓜汁,这接西瓜汁不要紧,可是把弄西瓜汁的机器也吃进肚子了。而且也因为这个吃进肚子的机器发生了好多事情:“肚皮大”的肚子冒烟了;肚子会发电;肚子会放电视;肚子里还会冒出各种各样的棉花糖,真是有趣极了!但到了最后,机器在“肚皮大”的肚子里变成了一部爱心电话,也因为这部电话,让“肚皮大”帮助了很多有困难的朋友,让它们脱困!

小朋友们,看完这个故事,你们是想要学“肚皮大”的贪吃呢,还是想学它乐于助人的精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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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朝花夕拾阅读日记

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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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朝夕拾》并不陌生,有几篇在课本中已经学到。今天在细读《朝花夕拾》时,最喜欢其中描写童年美好回忆的文章,有不拘小节的长妈妈将美女蛇的故事;闰土的父亲在雪地中捕鸟的故事;坐上三道明瓦窗的大船去东关看“五猖会”……对童年生活描写最为详尽的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写得十分有趣,读过之后仿佛又看到自己的童年,不过没有鲁迅先生所见所闻多,心中是十分羡慕。

《朝花夕拾》中也有表现青少年时期的生活感受,当然,对旧社会的批判,封建思想文化的讽刺自然少不了。在鲁迅小时,长辈给了他《二十四孝图》,开始他很开心,但古人事事都以孝来约束人,让作者有些反感。除此之外,对怀念师友、对当时迎神赛会都十分详细。

《朝花夕拾》在语言方面也十分值得研究,大都清新自然,读起来似乎是和一位好朋友交谈一样,书中把议论和抒情完美结合,即使是简单的几笔描写,就可以勾勒出人物形象,场景气氛等,书中只有十篇文章,每一篇都色彩纷呈,各显个性。在中学课本上的几篇文章给中学生带来极大的影响,长妈妈、藤野先生等人物已经在脑海中挥之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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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阅读的作文

全文共 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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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兴趣爱好,比如画画、踢球、书法、舞蹈、乐器、奥数、写作、游泳……但我最大的兴趣爱好是阅读

我非常喜欢阅读。对我来说,阅读就像一座彩虹桥,能让我走向一个个不同的、奇异的世界,推开作者心中的大门,甚至与书中的人物一起交流、玩耍。在阅读的时候,我能感受到自己进入到书中的世界,在书海中畅游,是一种美妙的享受。人们都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可能做不到“行万里路”,那我就“读万卷书“吧!阅读能开阔我的眼界,增长我的知识,让我的灵魂永远在书海中漫游。

我喜欢阅读各种各样的书,小说、绘本、漫画、散文集……就连新学期刚发下来的课本我也有看得津有味。我阅读过许多书。幼儿园时我看绘本、背诵唐诗,到了现在,我已经能阅读一些有点深奥的书了,它们能增长我的写作水平。

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平时上学时,就算作业再多,我也会努力挤出半小时来阅读。到了假期更不用说了。自从家门口新建了24小时自助图书馆后,我借书就越勤了,每周都要借几本,白天做完作业后,晚上就沉迷于书中千奇百怪的故事中。还记得有一次,我有一本书借得太久未还,睡觉前突然想起:“糟糕!有本书明天就到期了,我还没看完!”于是我连忙一咕噜从床上爬起来,开始“挑灯夜读”,在凌晨两点时,我终于把这本书完整地看完了。

我对阅读的沉迷程度,从妈妈的语言中就可以看出来了。“黄渲婷!快点来吃饭!”“嗯…。嗯…。好的……马上……”半个小时后,我才吃起已经凉掉的饭菜。“快点来洗澡!你看看都几点了!”我含糊道:“哦……好的……等一小会儿……马上……”到了晚上九点半,我才刚刚洗完澡。因为我十分拖拉,又喜欢说“马上”,爸爸就对我说:“你的这匹马也跑得太慢了吧!”尽管这样,我还是屡教不改,经常沉迷于看书无法自拔。

阅读为我带来丰富的“精神食粮”,我要继续保持热爱阅读的好习惯,让读过的书成为我进步的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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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阅读中国名著《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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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僧师徒四人之所以能取得真经,靠的不是一个人的力量,而是师徒一起努力得来的。虽然他们每个人都有缺点,但是他们缺一不可。他们组成了一个优秀的团队,一路斩荆披棘,终得回报。

孙悟空,可以说是西游记里的英雄,他是从石头缝儿里蹦出来的。一开始和菩提祖师认真学艺,因不满意天上的规章制度,他大闹天宫,是第一个敢于和天庭打架的人。他追求平等追求自由,一心一意护送师傅唐僧去西天取经,一路斩妖降魔。他鲁莽、叛逆、对妖怪赶尽杀绝。真假美猴王过后,他规规矩矩的,最终修成正果。

唐僧,最大的优点就是执着。他去西天取经,不论上刀山还是下火海,都无所畏惧,从不动摇。他也很善良,有慈悲的心怀。所以认不出妖魔鬼怪。他不杀人、不吃肉,从来不反抗,经常责备悟空打妖怪。因为是肉眼凡胎,分辨不出什么是妖怪,什么凡人,最后把孙悟空几次气回到了花果山。唐僧去取经路上,执着不放弃就是他最大的优点。

猪八戒,它的幽默,在整个团队作文里,主要是调节整个团队的关系,本来取经路上就很枯燥,但因为有了猪八戒,路上四人也有了情趣。经常会说拿根擀面杖就出来戏弄你猪爷爷。他语言生动有趣,也很贪吃好色。如果不贪吃,三打白骨精这件事也就不会发生;如果不好色,也不会被四个菩萨戏弄。但也正是他使了激将法,让叛逆的悟空回到了师父身边,最终一路坚持到底陪唐僧取得了真经。

沙和尚,是整个团队里最老实的人,对师傅忠心耿耿,对师兄的话言听计从。他不像猪八戒那样贪吃,也不像孙悟空那样脾气暴躁,他任劳任怨、默默无闻。一路上苦活、累活都是由沙和尚担任。他是化解矛盾的主要负责人,如果没有他,大师兄和二师兄就得天天打架。他就像个灭火器,经常关键时候就出来灭火。虽然他的戏份很少,可是没有它,师徒四人也到不了西天。

师徒四人虽然都不是完美的人,但是他们缺一不可。正因为取长补短,他们组成了一个完美的团队,最终取得了真经。他们靠的不是一个人的力量,而是团结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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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傅雷家书阅读心得

全文共 5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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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是一种有益于终生的好习惯,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好书,书名是《傅雷家书》。

这本书是我国文艺艺术翻译家傅雷先生及夫人写给他们孩子的一些家信。书中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也没有华丽的词藻,只是一些父母对自己孩子说的家常话,但读起来却像潺潺的溪水,飘浮的白云一样,清新、质朴,令人动容。

特别是书中的一些教育理念,虽然已过去五、六十年,但还是很值得我们借鉴、学习。信中首先强调的,是一个年轻人如何做人,如何对待生活的问题。傅雷先生用自己的经历现身说法,教导儿子待人要谦虚,做事要严谨,礼仪要得体;遇困境不气馁,获大奖不骄傲;要有国家和民族的荣誉感,要有艺术人格的尊严,做一个“德艺兼备的艺术家”。同时,对儿子的生活,傅雷先生也进行了有益的指导,对日常生活中如何劳逸结合,正确理财,以及如何正确处理恋爱婚姻等问题,都像良师益友一样提出意见和建议。拳拳爱子之心,溢于言表。

家书是真情的流露,再加上傅雷先生深厚的文字功底和艺术修养,这些文字生动优美,读来感人至深。相信大家读后也能从中学到不少做人的道理,提高自己的修养。

虽然书信已不再是当今社会主要的沟通方式,但不可否认生活中有很多话写出来比说出来要自然、顺畅的多。我们也可以在生活中借鉴一下,可以通过留短信和写纸条的方式和孩子进行沟通。

以上是我对这本书的一点小小的感悟,推荐给大家看,相信能在教育子女方面给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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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阅读高二作文

全文共 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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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星期四的中午12点,我总要和几个同学去少年宫参加经典诵读。

那时,因为阅览室在四楼,所以我每次都跑得气喘吁吁,同学们等老师打开阅览室门的时候,都一窝蜂地挤进去,我非常幸运每次都抢到了第一的位置。记得我第一次来的时候十分紧张,手一直在发抖,但在老师的鼓励下,我慢慢地不再紧张了,甚至还喜欢上了这里。

胡老师待人和蔼可亲。前几天老师教我们《夜泊秦淮》这首诗,老师示范读了三遍,然后合上书背了一遍,老师的嘴巴像有魔力似的,一会就背好了,我和同学们都惊呆了,老师温和地说:“现在你们也来读读背背吧!”我们好像都沉浸在老师的读书声中,半天才回过神来,然后捧起书认真地读起来,我读了几遍再背一遍,可总是结结巴巴的,我就这样读了背,背了读,舌头好像被什么东西卷了起来,脑袋一到“商女不知亡国恨”就断电了。我开始灰心了,放下书,偷偷看同伴的情况。

老师看见了,似乎懂得我的心思,连忙对我说:“可不能放弃,坚持就是胜利!”我觉得老师说得对,我决不能辜负老师的期望。于是,我通过反复诵读,终于背得滚瓜烂熟了。老师说了一声好,阅览室立刻安静起来,安静得连一根针掉下来都能听得见。老师又说:“会背的同学请举手。”大多数同学都自信地举起了手,只有少数同学没有举。老师应该是觉得刚刚我灰心了,现在举起了小手很不容易,所以,他第一个就让我来背。我也像老师那样流利地将《夜泊秦淮》这首诗背出了,老师连声夸道:“好!好!背得好!”我心里想:我终于成功了。

从这件事中,我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坚持就是胜利!努力就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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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阅读让生活更美好作文600字

全文共 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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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曾经说过“原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读书,是牛活中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啊!

记得在小时候,我的妈妈一有空就给我读故事。渐渐地,我由最初的不满转变为真爱。我开始不和我的小伙伴在外面疯玩,也不总是看电视了,每天缠着妈妈给读书。我为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悲惨经历而落泪;我为小锡兵他那坚负不屈的爱情而感动……

在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我渐渐地识字了,妈妈不给我读书了,让我自己去看书。那些薄薄的绘本早已经满不了我的需求了。于是我开始读拼音版的《十万个为什么》,它让我知道了许多,我以前不知道的东西:比如人什么时候开始会取火?人喝茶和咖啡来有多久了……同时它也让明过了我起识的愿题,于是我更加努力的学习。

渐渐地,我开始读一些想象类的书,如舒克贝塔系列,《败牛大王历险记》《洋葱历险记》……它们让我的想象力大大增起。经常让我浮想连篇,并让我明白了遇到任何事情,都要以积极、乐观的态度去面对。

到了小学四年级,仅仅读童话书和科普书籍已经远远满足不了我了。于是,我像饥饿的人得到一块面包一样,如饥以渴地开始读名著和历史书籍之类的书了。《神秘岛》中的四个人落到荒岛上,但他们依旧很乐观,不气馁。仅仅依靠着双手在与世隔绝的荒惊的岛上生活了整整12年还有很多家畜和农田。他们的那种精神让我每次都能不畏困难,知唯而进,《海底两片里》这本书,带着我在深海里遨游,也让我学会她何去描写世界的美丽景色,《明朝那些事儿》让我了解了明朝的历史,也让我领悟了许多人生的道理……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阅读,让我从三年级的一写作文就头痛到现在作文成绩在班上名列前茅。在功劳上,书的作用最大,这是毋庸置疑的。

阅读,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加绚丽多彩!我爱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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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阅读《绿山墙的安妮》心得感受

全文共 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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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它讲的是一个善良爱幻想的小女孩,她的名字叫安妮。她的身世很可怜,安妮的妈妈在她三个月的时候得病死了,四天后父亲也得热病死了。于是安妮一下子变成了孤儿,在她11岁时候被马修和玛瑞拉收养,来到了美丽的绿山墙农舍。

安妮长着一头红色的头发,是一个脸色有雀斑总是喋喋不休有说不完话的女孩。她为人正直,善良勤劳,虽然她从小失去父母,在孤儿院长大,又被人收养,但是她没有成为一个性格孤僻的人,而是对生活充满热情和好奇心,整体沉浸在自己的美丽幻想中,她第一次幻想就是自己是一个穿着白色婚纱、头披美丽面纱的新娘。最后他以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奎因学院。我要学习她努力学习的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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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鲁滨孙漂流记》阅读有感心得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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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完《鲁滨逊漂流记》后,知道了鲁滨逊是一个乐观,会自我生存的人。而且他也很勇敢。大家都知道,就算是我漂到孤岛一般都是自暴自弃然后等死…但鲁宾迅却在孤岛上活了下来,而且拥有了自己的家和羊圈。把自己的生活智利的仅仅有条。这一点难道值得我们学习?这本书教导我知道了人生道路不可能一直平坦,总会时不时被绊倒,但你被绊倒的时候想着如何爬起来往前走,而不是在那一动不动,遇到问题也是这样,努力思考到最后会给你一种:“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

我知道鲁滨逊还是一个勇敢、坚毅的人,在孤岛生活了27年,让他活下去是什么?对是自信、坚强和冲满智慧的大脑。鲁滨逊靠这些在孤岛上生活了27年,勇敢和恶劣的环境做对抗,我相信也可以做到、只要我肯努力,

这本书交会了我,人只要坚持才会胜利,只有实干才会摆脱困境。我认为鲁兵逊强大的乐观精神是旁人无法拥有的,他孤胆自己在岛上生活了27年。如果我是鲁滨逊我想我是做不到象他一样生活,我敬佩他,他所拥有的智慧使我无法拥有的,他能在孤岛上乐观的生活那么久,我喜欢他、喜欢他的乐观、他的自信精神,喜欢他不怕孤独的勇敢直前的性格,这些都是我学习的榜样。

鲁滨逊是一个让我敬佩的人,他的精神值得我去学习,我不光敬佩他的智慧、勇气还有他的能力。

鲁滨逊,他值得我一生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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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个人阅读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全文共 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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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海》篇幅较短小,情节也简单,书中许多内容都是老人的自言自语,还有海明威对故事描写得干净利落,故读起来不会费很大的劲。故事的内容大概是这样的:老渔夫桑提亚哥在哈瓦那近海以捕鱼为生,而且日子过的很是艰难,接连84天没有打过到鱼,受到其他渔民的嘲笑。

他的助手,一个叫马诺林的孩子也在父母的逼迫下离开了他,在别人的眼里老鱼夫已不适合出海,而他决心冲破这一连串的坏运气。第85天,老渔夫一开始捕了点小鱼,到最后终于发觉钓竿又动了起来,凭经验他断定是一条大鱼,它把鱼钩吞进了肚里,拖着船游开了。

老人在等待时机,等待鱼精疲力竭的时候,再拖它上船,却不料大鱼直拉钩丝,因怕断,老人用双手抓得鲜血淋漓,只能吃些生鱼充饥,第二天大鱼终于不动了,血溢出海面,却让鲨鱼闻到了腥味,群拥而上瓜分了老人的猎物,老人用船浆和鲨鱼搏击,等回到港口的时候,大鱼只剩下一具巨大的骨架,老人极度疲乏,进入梦乡的时候,他看见了狮子。

透过故事内容知道《老人与海》这篇小说非常讲究照应的完美。老人独自一人住在海边一座简陋的茅棚里,第85天的黎明他从这里扛着工具由孩子送他出海;三天后的黎明,他独自驾着小船又回到了海边。书中前面提到小男孩马林洛,后面老人在打渔过程中也提到几次要是小男孩在该多好,还有梦见的狮子几次出现,前后互相照应,按合适的情景相继出现,这也算是这篇小说的艺术特色之一吧。

另外,我觉得《老人与海》能够吸引人的地方除了老人不被打败的精神深受读者感动外,还有故事的悬念设置给小说带来了更大的可读性。连续84天没有打到鱼,但85天终于打到了一条难见的大鱼,可是最后鱼却只剩下了骨架,故事总穿插着让人想象不到的结果,增强了情节的转折力度,让人读起来更有故事情节和趣味性。

《老人与海》的艺术成就,我认为在于简明凝炼的言语和优美的文体,选用了具体的感情表达方式,把眼之所见凝于笔端,删繁就减,含而不露,引读者不尽联想,从中体悟深邃的生活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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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阅读给我带来快乐

全文共 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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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枫浏晔

说到快乐,有很多事都会给我们带来快乐,比如运动、劳动、旅游,等等。而我要说的是阅读能给我带来快乐。

莎士比亚说过:“实际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对我来说,书籍对我的诱惑更是不言而喻。我看过许多书,《水浒传》《城南旧事》《老人与海》……可是我最喜欢的书是《三国演义》。

在三国演义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关羽。当我读到他“温酒斩华雄”。我仿佛和他一起冲锋陷阵;当我读到他“刮骨疗毒”时,我仿佛对他说:“要不就算了吧,这么痛”。而他好像对我说:“男子汉大丈夫,这点痛疼是吓不到的,你不用担心”。当我读到关羽《败走麦城》时,我仿佛和他一样,义愤填膺……书中的人物笑时我也跟着笑,书中的人物哭时我也跟着哭。这不会让我伤心,反而我觉得很开心因为我干什么事都不认真,只有在读书的时候,我才是最认真的。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觉得书是我生活中最大的乐趣,因为在不间断的读书中,让了了解了许多我们不知道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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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阅读水浒传读书笔记及启示

全文共 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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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年少时没有过仗剑走天涯的梦;谁没有羡慕过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逍遥生活;谁又不曾想象过自己武功高强,正义勇敢,在战场上竭力厮杀。有这么一群人,他们重情重义,嫉恶如仇,这一百单八名好汉名扬四海,威震八方。

我很想穿越去那个朝代,也像鲁达武松般要酒要肉。俗话说无酒不成事,若是少了酒,哪还能有大闹五台山,哪还能有醉打蒋门神,哪还有一百零八位好汉!这酒就像强力粘胶一般将好汉们紧紧团在一起,任凭风吹雨打也始终凝聚在一起,造就了这个朝代的神话。

我很敬佩吴用。他是众多好汉中唯一武功一般的人,但他却给人很不平凡的印象。他用计如有神助,从智取生辰纲开始,他的神机妙算没有一次不令人叹服。在取生辰纲过程中,他仿佛能窥视人心,巧妙利用防范心理,使处处谨慎的杨志也未能避免中计。吴用不伤一毫便大获全胜,正如后人评价的:“万卷经书曾读过,平生机巧心灵,六韬三略究来精。”他虽狡诈,却心术生得端正,从未有过不义之心,相比宋江的哄骗之术,吴用显得忠诚得多。吴用与宋江看似宋江罩着吴用,实是吴用罩着宋江。如此足智多谋,赤胆忠心,怎不谓之英雄?

鲁智深是最可爱的一位好汉了。他的出场就极其血腥,这注定了他的结局:“听潮而圆,见信而寂。”你对他的第一印象一定是粗枝大叶,可是随着情节的发展,你会发现他的心思似女人家细腻,他先安排金氏父女离开,再去寻郑屠户;在林冲刺配沧州后一路跟随,才免得林冲在野猪林遇害。其个性特点被作者刻化得十分鲜明。此般见义勇为,自可称之为英雄。

林冲是最能忍的。他的妻子被人调戏,他能忍;他被设计误入白虎堂,也能忍;就算在野猪林差点丧命后,他还是忍;在草料场被烧听见陆迁的话后,他终于再也忍不了了,雪夜上梁山。即便在梁山受到王伦等人的挤兑,却依然忍气吞声。这种逆来顺受的心性使他刚硬不起来,这种隐忍是刻在骨子里,改变不了的。但在关键时刻,总能拍案而起,例如火并王伦,这样才有了轰轰烈烈的梁山故事。

他曾是枪棒教头,一身的武功却从未轻易展露。令人感动的便是他与鲁智深的兄弟之情了。林冲在深山独有一名好友就是鲁智深,他叫鲁智深一声哥哥,鲁智深圆寂后,林冲也暴死他墓前,这悲剧的结局也正是一百零八位梁山好汉的结局。这样的武艺高强,论为英雄绰绰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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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阅读让生活更美好作文800字

全文共 10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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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可以陶冶人的情操,让精神世界更加开阔;书,可以使人获取知识,丰富人的大脑,增长见识;书,是人们的精神食粮,使人内心充实,精神振作……

我喜欢书那散发着淡淡墨香的味道,每当一本书整整齐齐地躺在怀中时,我的内心是多么开心啊;每当抚摸着那光滑如水的封面时,我心里不禁联想翩翩……

在幼儿园上学的我,那时就对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妈妈,为什么老师的肚子里有那么多的故事啊?就像吐墨水似的,一讲起来就滔滔不绝呢!”

一到幼儿园放学的时候,校门口的家长就会蜂拥而至,妈妈好不容易领我走出人群,几句话就搪塞了我:“乖女儿,她们都是从书上看的啦。”

书,这个家伙对于刚上幼儿园的我来说,那是很新鲜的。我死缠烂打地求着妈妈,她才给我买了一本童话书。

“哎哟,我也可以讲故事咯!”我一蹦三尺高,直呼万岁。一路上我飞也似的跑回了家,郑重其事地捧着这本童话书,跳上沙发,翻开书就开读。

大闹天空的孙悟空、善良可爱的灰姑娘、心狠手辣的王后、好吃懒做的猪八戒……这些形象一一地呈现在我的眼前,善恶分明,真假可辨。有时我的心情会随着主人公情绪的跌宕起伏而变换,喜怒哀乐也会随着主人公的处境而切换,我被书中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久久不能自拔。

时间如流水般匆匆逝去,转眼间,我已经上六年级了,书在我心中的地位愈加增高。

“太好了,我又能看书啦!”屋子里传来我爽朗的笑声,原来是妈妈又向同学借书给我看了。

“那咱们什么时候去取啊?”我疑惑不解问道,渴望知识的小眼神死死地盯着妈妈。

“明天上学,你同学就会借你。”

一晚上的时间,真难熬啊,终于等到了早晨上学,我套上衣服,登上鞋子,头也不梳地奔向了学校。刚到学校,那位同学便将这本《林家铺子》递到了我的手中。

下午体育课,教室里同学们兴高采烈,对体育课无限渴望的我,随手就将书放进了书桌膛里。

“叮铃铃……”放学了,这节体育课我们玩得酣畅淋漓,真有些意犹未尽啊!忙于放学的我,竟忘了书桌膛里的书。

刚进家门,不知是谁提起“书”这个词,我脑袋一激灵,我的书还在学校呢,完了,快回去取啊!我拔起腿就往回跑,学校千万别关门啊,学校别关门啊!我在心里不住地祈祷着。

终于到了校门口,还好,学校没关门,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进教室,拿起书直往校门口跑,说来也怪,刚出校门,便脚下一滑,摔倒了,膝盖上火辣辣的,比钻心还疼,还好,书没有事。我忍着疼痛,一瘸一拐地向前走去。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的确啊,我就是一个爱书、惜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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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阅读小说《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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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西游记”是我们大家所熟悉。主角是孙悟空,孙悟空,猪八戒,沙僧。这本书的重点是唐僧师徒四人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了故事的圣经修成正果。

《西游记》这一部名著,我第一次看到时他们就爱不释手,反反复复地读了中国几次。我对唐僧可以四人的看法情况时有发生不同。

刚开始,我看到对于唐僧可以经常进行不分青红皂白,几次冤枉他的大徒弟孙悟空,还有他不会造成法术,动不动就被妖怪捉走,我有点学生讨厌他,特别是在《三打白骨精》那一回,觉得他真是这样一个大累赘。但是我们后来我觉得没有唐僧还不错嘛!虽然他比较容易固执,不听孙悟空来说的话,但是他也能知错就改,每次他们不听孙悟空形象的话被捉时,他都会产生忏悔,这不可能正是他的优点吗?还有他从不因为贪恋女色,每次都能看见荣华富贵时,也不忘提高自己的使命。真不愧是中国一个国家意志更加坚定,敢于创新担当的好男人呀。

孙悟空也是非常了不起,他有一双火眼金睛,还有就是一个企业非常得心应手的武器--金箍棒。他一路可以过关斩将,帮师父斩妖除魔,立下我们许多问题大大学生小小的功,成为一种大人,小孩自己心中的英雄。可惜他性情暴躁,动不动就生气,特别莽撞。不过对于后来中国慢慢改过来,最后发展成了斗战胜佛。他是我在这部历史书里最喜欢的人物进行形象。

猪八戒是个懒惰,好色的女人。又那么丑:两只大猪耳朵,一个大猪鼻子,一个胖肚子。更重要的是,他的主人几次被怪物带走是因为他。有时我真的很想揍他一顿,但有时我为他的朴素、可爱和忠诚而鼓掌。

沙僧一路发展走来我们都是一个挑着担子,任劳任怨,从不多说话,而且具有十分听他大师兄和师傅学习的话。沙僧虽没有大师兄的火眼金睛,通天本领,但他并不总是尽自己的微薄之力,努力进行保护企业师傅。他不如八戒身强力壮,但他不能总是勤恳建设工作,没有出现半点怨言,也算是实现中国“标本式的农民”吧。

我爱读“西游记”这本书,唐僧师徒四人将永远在我的心脏伤口,我喜欢带人在现实生活中与他们相比,是有点害怕它的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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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关于阅读初二作文

全文共 9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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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山有路读为径,学海无涯乐作舟。——题记

高尔基过去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读一本书,就像在结交了一位朋友;读一本书,就像在品尝着一份美食;读一本书,就像在常识的海洋里遨游……古往今来,有什么文人志士不是饱读诗书的呢?回想起自己,我也曾读过一些书,也有所感悟。

就拿刚刚度过的一个寒假来讲吧。在这个寒假里,我阅读了《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这本书。大家都知道,这是一本非常著名的书,它是英国作家J。K。罗玲所著。书中讲述了一段段离奇古怪的故事,它描述了大家人类世界以外的一个魔法世界发生的事情。主人公哈利波特是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一名学生,在暑假期间,因遭受摄魂怪的袭击,用了魔法,违反了学校的校规,险些被开除。接着,学校开学后,魔法部又派来了一位叫乌姆里奇的教授,他在课堂上百般刁难哈利,使哈利忍受力不少的皮肉之苦。紧接着,传来了神秘人伏地魔(即杀死哈利爸爸妈妈的凶手,人称神秘人)回来的消息。哈利和凤凰社的一些魔法成员与伏地魔展开了激烈的战斗……阅读着这部分离奇古怪的故事,我仿佛也进入了神奇美妙的世界,在里面尽情地遨游。

可见,阅读是多么的有趣、多么的奇妙啊!

还有,我过去阅读过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所著的小说《鲁宾逊漂流记》。这也是一本非常受青睐的小说。在这本书里,作者真真切切地为大家讲述了一些不可思议的故事。主人公鲁宾逊出身于一个体面的商人家庭,他一心想出洋远游,于是不考虑家人的极力反对,上船当了一名船员。但,天有不测风云,在一次航海中,航船遭到了海盗攻击,鲁滨逊被迫成了奴隶。后来,鲁滨逊侥幸逃了出来,并于1659年9月1日第三出海,前往几内亚。在途中,航船遇见了强烈的飓风倾覆,鲁滨逊漂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从此,鲁滨逊开始了他在孤岛上的艰苦岁月。但,艰难困苦并没使鲁滨逊低头,他迎难而上,坚强地活着,终于在28年后搭上了一艘英国航船……读了这本书后,我感悟良多。它使我知道了在困难面前,必须要有像鲁滨逊一样的顽强意志和充沛的生命力,要勇于战胜我们的胆怯和悲观。

啊!正如冰心奶奶所说的“念书好,多念书,读好书”,书籍丰富了大家的生活,念书让大家获得了许很多多。总之,我阅读,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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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字的阅读日记

全文共 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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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三年级的阳光男孩,热爱学习,关心集体,活波开朗,积极向上。

我爱运动,每天放学后,校篮球队的训练场上总能看到我的身影。我爱科技,我是上海青少年科学社的小社员,每周和小伙伴们一起动手动脑探索科技奥秘。我更爱阅读,《伊索寓言》,《安徒生童话》,《十万个为什么》,每一本书都能让我读的津津有味,爱不释手。阅读不仅开阔了我的视野,还丰富了我的知识,更让我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

今年暑假,我通过选拔,有幸成为了首届东方书院少儿传统文化精读班的一员。跟着东方书苑的老师,我一字字一句句认真学习着《论语》中的句子。现在我养成了每天晨读一刻钟《论语》,定期背默所学经典章节的好习惯。

不知不觉一个学期就要过去了,现在我已经小有收获了。“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做人修身的道理,待人孝亲的道理,在一遍遍的诵读声中悄悄地潜入了我的心田。

“开卷有益”,“读书使人进步”,我会把诵读经典这个好习惯保持下去,让阅读这叶小舟带我遨游知识的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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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个人阅读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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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星期的坚持,我终于读完了〈〈老人与海〉〉这本外国名著。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使我无法忘记它。这本小说主要写了一位老人独自在海上打鱼。他钓到了一条大鱼,把鱼头和上半身绑在小船边上。但是他遇上了鲨鱼,老人使出了浑身解数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到的鱼肉都吃了却还有800磅左右。

看了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这位普通而又可敬的老人使我深深的懂得了:“做人不应该被任何困难所 压

服,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与生活中的磨难做不屈不挠的斗争。

桑提阿果爷爷的硬骨头精神实在令我佩服。每当我读到爷爷与鲨鱼进行激烈的搏斗时,我的心情不知是要紧张还是要为爷爷担心,可是爷爷,总是保持着乐观的精神去面对一些极大的困难。看到这里,我不由得想起了自己,每当我遇到了一些困难时,总是觉得很不顺心,觉得很烦,很想逃避现实。再看看人家桑提阿果爷爷,不管遇到任何困难也毫不退缩,而是勇敢地去面对!

做人也应该这样,不要一副贪生怕死的样子,要对自己有信心。即使我们遇到重重困难,也绝不应该让它给打倒,应该勇敢地去消灭它。

我相信,在我的努力下,我一定会变得像桑提阿果爷爷那样勇敢,那样勇于拼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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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阅读的重要性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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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课了,老师神秘地拿出了一本书,问我们:“书皮上有什么?”“小怪物!”

“小魔鬼!”

“小妖精!”同学们说什么的都有。

我不听他们说,我要用自己的火眼金睛观察。“是一个小魔怪。”我信心十足地说。不过,老师到底想干什么呢?难道是向我们推销书?不对,因为老师把书名遮住了。

到底要干什么嘛?我满怀期待。老师拿起书,揭开盖住书名的纸条,清了清嗓子说:“今天,我们全班同学要共读这本有趣的书。”

“耶!”全班同学发出欢呼。

老师翻开一页。“从前,有一个十分善良的小魔怪,但他从不吃人,他想上学,他的爸爸妈妈不同意。后来小魔怪说服爸爸妈妈去上学,晚上回来给爸爸妈妈吗讲了很多故事。特别是一本做饭的书,一家人读了以后,他们不再吃人,吃蛋糕和米饭了。小魔怪过生日时,他请了好多小朋友到他家里玩,当小朋友们到了门口,他才想起来爸爸妈妈会吃人的,可是那一天,爸爸妈妈和小朋友们都玩疯了,可开心了,而且决定以后再也不吃人了。

老师为什么要与我们共读这本书呢?我想,老师想让我们知识更丰富,而且明白阅读的作用。是什么让吃人的魔怪和人类成为好朋友?这就是阅读的力量!

这本书让我懂得阅读的重要,阅读是人和兽的区别。我明白了自己不读书是可怜的,今后一定要成为一个爱读书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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