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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围城长篇小说简介(汇集20篇)

大家喜欢看小说吗?是否经常在自己的空余时间内看看小说呢?下面是小编分享的钱钟书围城长篇小说简介,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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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小说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全文共 8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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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读上了《三国演义》这本书后,我认识了许许多多的三国英雄也明白了很能多故事,如刘备、关羽、张飞、袁绍、曹操《刘关张桃园三结义》《陆逊火烧连营七百里》《关羽温酒斩华雄》可是令我受益良多的,是《关羽温酒斩华雄》这个故事。

这个故事说了,董卓在汉山横行霸道,有一次令华雄到袁绍寨前挑战,袁绍派名将俞涉、潘凤出击,谁知都被斩了。关羽请战,却因关羽只是马弓手被袁绍大骂。曹操却酾上温酒让关羽壮胆,关羽要求先战后喝。关羽果然斩了华雄,并且回到寨时酒还尚温,曹操大喜。

关羽温酒斩华雄这一段写的栩栩如生,仅用几个词就写出了当时的激烈场面,鼓声大震,喊声大举天摧地塌,岳撼山崩,是这段的点眼之笔。酾提掷更写出了关云长的英勇、大胆。这也正是云长停盏施英勇,酒尚温时斩华雄。可见关羽比那些认为厉害的人要强好多。

《关羽温酒斩华雄》让我明白了,做人,不能只看表面和他的职位定一个人的才能,并且不能只欣赏地位很高的人,因为他们不必须是最棒的,或者真正的人才。天才在一些不起眼的人群当中,可能他的才能比地位很高的人强记多了,却只是还没被人发掘出来。这个故事还告诉了我:做人就必须做像关羽一个勇敢、有胆识、有自信、雄心壮志,不能贪生怕死、胸无大志。让我们也来当上个小英雄!

曹操招兵买马,会合袁绍、公孙瓒、孙坚等十七路兵马,攻打董卓。刘备、关羽和张飞追随公孙瓒一同前往。董卓大将华雄打败了十八路兵马的先锋孙坚,又在阵前杀了两员大将,十分得意。十八路诸侯都很惊慌,束手无策,袁绍说:可惜我的大将颜良、文丑不在,不然,就不怕华雄了。话音刚落,关羽高声叫道:小将愿意去砍下华雄的脑袋!

袁绍认为关羽可是是个马弓手,就生气地说:我们十八路诸侯大将几百员,却要派一个马弓手出战,岂不让华雄笑话。关羽大声说:我如果杀不了华雄,就请砍下我的脑袋。曹操听了,十分欣赏。于是,就倒了一杯热酒,递给关羽说:将军喝了这杯酒,再前去杀敌。关羽接过酒杯,又放在桌上说:等我杀了华雄再回来喝吧!说完,提着大刀上马去了。

关羽武艺高强,没一会儿,就砍下了华雄的脑袋。他回到军营,曹操连忙拿起桌上的酒杯递给他,此时,杯中的酒还是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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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围城青年作文800字

全文共 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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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自己毅然写下这四个字时,我感到很诧异,内心萌发一种异样。或许,是隐喻的悲伤。

青年们喜欢幻想,幻想自己的未来,一心想进入梦想的学校。进来后却开始担忧,里面的人想出去,外面的人想进来,这也许就是围城吧。

在这里,每个青年的那份正值青春学生的朝气都被压制着,就如同政治老师所说的:“阶级制度已经消灭,但阶级现象依然存在。”

学校就这样温柔一刀切断青年们所有的出校理由,于是青年们只好望着四角的天空日复一日伤春悲秋。每一次银白的铁门在远方来来回回地蹭亮,都会晃荡每个人的心房,于是,“空悲复己愁,欲语泪先流”成为青年们的独身写照。

围城中,青年们的心灵寄托就是那泛蓝的天空,每时每刻,循着光线总会有几个人在独自忧郁地望向寥落的天空,直至隐去了远方模糊的阴影,这导致的必然结果是越来越多的青年开始迷恋悲伤。

有时,偶尔老师没来,就会有人在楼台处眺望。但城外遍布的喧嚣和光亮只会加剧我们心里的不平衡,因为那些自由的人儿是多么的放荡,而我们却在研究诸如中国的矛盾、现状之类的与我们素无瓜葛的无意义的问题。

而唯一使无意义变成有意义的就是考试。青年们很怕考试,每一次考试就是一场风波,在围城里掀起大浪,而青年们议论的也是这一话题。

可是,不久一切都归于平静。围城里的生活依旧波澜不惊地进行着。夹杂着抱怨的时候,青年们还是会望着乏味而惨淡的天空,偶尔暗浊的云朵从天边呼啸而过,拖曳着浓密的阴沉驶向远方,然后是静默许久的销匿。可是,任何凌厉的风暴,都无法动摇这围城里井然有序的铁律,就像风雨之后天空依旧寂寥一样。

然而,青年们终究无法抉择,因为自始至终他们的命运在冥冥中被安排,他们被砥砺着去做一些不想但又不得不做的事情。青年们何时不曾抱怨?只是前方未知的惶恐泯灭了一切,就连最终的发言权也被扼杀,隐没了行迹。

从此,青年们开始沉默,也学会了沉默。而青年们所能做的只是带上梦想,扛着忧伤,奔赴前方未知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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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红楼梦》经典小说读后感怎么写

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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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里面有很多我喜欢的人物,比如贾宝玉、袭人、宝钗……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林黛玉,为什么呢因为作者把林黛玉与众不一样的特点。

林黛玉是古典名著《红楼梦》中的女主角,金陵十二钗之首,四大家族贾家的贾敏与扬州巡盐御史林如海之女,宝玉的姑表妹,贾母的亲外孙女。幼年丧母,体弱多病,红颜薄命、身世可怜。

黛玉聪慧无比、琴棋诗画样样俱佳,尤其诗作更是大观园群芳之冠。

在《黛玉葬花祭花魂》这篇文章里,更突出了林黛玉多疑与敏感,多疑表此刻黛玉在敲门时,晴雯没有开门,黛玉又听见宝钗和宝玉在里面说说笑笑,不禁流下了眼泪。敏感表此刻当第二天,宝玉来找黛玉,黛玉哭个不停。

黛玉用诗词来宣泄自已的离情别绪。她所写的多是些哀伤的诗句,想到的往往是死、老、分散、衰败。比如在第七十六回“凸碧堂品笛感凄清,凹晶馆联诗悲寂寞”中湘云和黛玉在月夜作诗,湘云作了上句:“寒塘渡鹤影。”黛玉对了下句:“冷月葬花魂。”就表现了黛玉离别时的情绪。

曹雪芹对每个人物的形象刻画的都不一样,并且还清清楚楚的、比较鲜明,尤其是林黛玉丰满的人物形象,这正是写作的妙处,我们要认真学习他的写作方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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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围城》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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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书越读越有味道,初读时平平淡淡,细细品味时忽觉意味深长,无论是里面的人物刻画还是生活哲理,都是用词简单连在一起确是佳偶天成的感觉。

书名起的更是妙不可言,困在围城里的人把自己的痛苦化作刀言锋语去刺痛身边的人,无处发泄的痛苦找到了一个可以回击的地方,方鸿渐和孙柔嘉便是如此,自从踏入“围城”他们之前的一切遍都不复存在了,开始的小吵彼此看到对方的眼泪是还有心疼,日子过得久了那点情分也被消耗殆净了,语言上的攻击已经不能满足了开始动起手来,渐渐的把在“围城”里迷失了自己也忘记了对方,本该是最亲密的人确还不如外人来的更加和谐。

围城外的人羡慕里面甜蜜幸福,围城里的人向往外面的自由无拘,可是无论是里面还是外面日子都没有想象的那么美好,其实让自己的不快乐并不是因为在围城里或是在围城外,都是自己没有经营好,对自己的要求比对别人要求多,那无论是在围城里或是外都会过的好,也就不存在羡慕了,一切都是自然而然水到渠成了。

书中最喜欢的人物是赵辛楣了,他为人洒脱,想的明白通透也拿得起放得下,比较有理性,虽然喜欢了苏文纨二十多年但是最后她选择了和别人结果时他也是真心祝她能幸福,看到她的丈夫时他也很失望,失望自己爱了多年的女人竟是如此虚荣如此没有眼光。除了这些他和方鸿渐这个假象情敌的友谊也值得一说,当他意识到他们两个都没有娶到苏文纨时本是想互相同情,结果倒是自己做了恶人看错了,得知之前方鸿渐对苏文纨根本就避之不及,自己还那样对待人家,心中也生了愧疚之情,反倒和他成了好兄弟。在去三闾大学的途中更是对他喜欢,之前一直觉得他莽撞结果在途中他反倒是那个最稳中最照顾大家的人,而且也很有想法,处事也很有经验,相信他那样的人会过的很幸福。

除了赵还想说说唐晓芙,他是坐着笔下偏爱的人物,年轻漂亮干净果断,这样一个比较完美的形象作者没舍得让她嫁给方鸿渐。她对方鸿渐是有感情的可是像那样一个懦弱又自傲的人是配不上她的,总有一些感情是不得圆满才叫人念念不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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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鲁滨逊漂流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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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篇叫《鲁滨孙漂流记》的长篇小说。故事中的主人公鲁滨孙不畏艰险、正视现实、乐观向上、顽强生存的精神令我深深的折服,且颇有感悟。

有一个好冒险的人名叫鲁滨孙。他在一次航海冒险中遇上了大风,船翻了,只有他孤身一人存活了下来,漂流到了一座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并没有紧张,战胜了重重困难,在孤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天赐良机,鲁滨孙终于获救,回到了英国。

鲁滨孙的形象在我的脑海里日益高大起来,因为我觉得,自己的性格和胆量实在与他相差太多了。

我清楚地记得,那是星期四的晚上,爸爸出去工作,妈妈出去洗头,把我一个人留在家里。电视看的正起劲时,门外突然传来了一阵“咚咚”声,我心想:一定是妈妈回来了,急忙跑去开门。透过猫眼一看,竟然是一个高大、凶神恶煞的中年男子,还打扮成一副小偷的样子。我慌了,马上把门锁了,用吃奶的速度跑到床铺上,把棉被盖在身上。我被吓出了一身冷汗,连动都不敢动。

记忆最犹新的还是那次爬上。暑假,我与爸爸去爬黄山。刚到半山腰,就累的上气不接下气,最后还是让爸爸背上去的呢!

困难像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我们都应该像鲁滨孙那样对生活充满希望,追求自由,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完成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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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说鉴赏:都是恩人

全文共 1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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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席酒正酣。就在大家敞开肚皮、放开喉咙痛饮的时候,堂兄脸红脖子粗的逐个骂开了他的仇人,并扬言自己要是报不了仇、出不了恨的话,子子孙孙都要报下去,一定要除掉胸中的恶气。

堂兄从小没了父母,没上过学,是个十足的文盲,是家父把他带大成人的。其实家父也是从小就没了父母,只比堂兄大十来岁。在那个饥饿的年代,连饭都没得吃,时常饿着肚皮,更不要说读书了。也许正是从这个特殊环境中走过来的原因吧,养成了堂兄恩怨分明,有恩必报、有仇必还的刚烈性格。

听堂兄如此胡说乱骂,表兄和表弟开始作起了他的思想工作,劝他要想开些,都快六十岁的人了,还这样意气用事像个小年轻。常言道:“冤家宜解不宜结”,像这样冤冤相报何时是个尽头?做人应该报恩不报怨才会生活得快乐。

堂兄是一个执着已见的人,对他所骂的这些“仇人”,心中怨恨已结多年,不是三言两语所能化解的。表兄和表弟越是劝他,他心中的火气就越是升腾,竟然将矛头指向了表兄和表弟。

见事不妙,我不得不出言相劝。因为我知道堂兄的个性,知道他是一个自尊心极强,最怕人伤害他自尊心的人。抓住他的这一弱点,开口我便称赞他是一个恩怨分明的人,表明我就喜欢这样恩怨分明的人。

听我如此一说,堂兄激动的情绪开始平缓了许多,桌上弥漫的火药味慢慢消散了,融洽的气氛重又回到了酒桌上。

我见堂兄激动的情绪完全平复了下来,心想这正是劝说他的好时机。于是大声感叹道:“唉!恩怨分明这句话不知道害了多少代人哦!”

听我如此感叹,在座的人都不解其中深意。堂兄更觉奇怪,忍不住问我为何这样说,不是自古以来的大英雄和电视上的那些人都是这样说、这样做的吗?难道恩怨分明还有错?见堂兄如此问,我便详细告诉了他其中深意。

我问他明不明白“玉不琢不成器”这句话的含意,他说这句话他懂。我说其实你并没弄懂这句话的意思,现在我就告诉你这句话的深意。

美玉要是不经过刻刀雕琢的话,不过就是一块不起眼的毛石罢了,只有经过不断的雕琢才会将它的光彩显现出来,成为世间珍宝。一个人就好比是未经雕琢的玉,而那些你的所谓恩人、仇人就好比是刻刀,他们从不同的角度对你进行“雕琢”,使你成为“美玉”。

其实啊,这个世界上的一切众生都是自己的老师,自己的恩人。这些老师言传身教,用他们的实际行动做给你看,告诉你哪些是正确的,哪些是错误的,违悖人性的。正因为他们从不同角度的教化,自己才明白了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尤其是那些从反面教育你的“老师”,更是对你有着莫大的恩情,正因为他们的激发,自己才奋发图强,在人生的旅途上不退转、不堕落,奋勇向前。

你只要弄明白了这个道理,心中也就自然没有了怨仇情恨,没有了仇人,有的只是需要报答的恩情。一个人心中没有了怨仇情恨,自然少烦恼、生活得甜蜜快乐!所以说啊,“恩怨分明”这句话,害了一代又一代的人。

堂兄听我如此一说,心中的“结”虽然还不能完全释然,但还是不住地点头称是。

接着我又告诉他,一个生活在仇恨中的人,其实自己的内心是非常劳累痛苦的。与其让自己劳累痛苦,还不如忘掉心中的仇恨,让自己生活得愉快。

堂兄听完我的话,重重地舒了一口气,举起酒杯一饮而尽。随后,大家举起酒杯共祝元宵快乐,共祝在新的一年里只有恩情没有仇!为美好的明天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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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说欢乐颂大结局

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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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颂》改编自阿耐的同名小说,讲述了各自携带过往和憧憬的五位女性先后住进欢乐颂小区22楼,彼此间发生的交集和一波三折的故事。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小说欢乐颂大结局,希望大家喜欢。

欢乐颂小说大结局

1、安迪怀了包奕凡的孩子,最后和包奕凡领证了,包母一开始各种调查安迪,有意阻止安迪和包奕凡,最后被包父给气死了。

2、樊胜美和王柏川分手了,原因是王最后买房子因担心樊家事会牵扯房子,就设计在房产证上没加樊的名字。樊哥起诉樊胜美未果,最后安迪介绍了个律师给樊,两人互有好感。

3、曲筱绡和赵启平在一起了,曲母把资产大部分转移给曲筱绡,最后曲母和曲父再闹离婚。

4、邱莹莹和应勤领证了,应勤一开始嫌弃邱莹莹不是处抛弃她,后来相亲了个女的后又被女的各种奇葩家人和奇葩事折磨,后悔了就去找邱莹莹,两人被相亲女打伤,最终在一起了。

5、关关遇到她喜欢也很喜欢她的警察谢滨,谢滨有不堪的家庭和童年,后来被曲筱绡调查了,最后曲筱绡把调查这件事赖到关雎尔的头上,说是关雎尔指使的,并找人要打谢滨,导致关雎尔和谢滨二人最后没在一起,也因为误会安迪把谢滨的大好前途给破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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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围城》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9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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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罢《围城》,最爱的自然是唐晓芙,她犹如夏日池塘里的青荷,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活在那样一个时代,那样一个社会,她洁身自爱,不攀高比富,也不愿稍稍俯首,屈低自己的爱情。仿佛在那个时代,那个社会,举世皆浊而其独清,举世皆睡而其独醒。

喜欢唐晓芙,那么自然会喜欢她在书中的一句话。她在拒绝方鸿渐时说:“我爱的人,他在遇到我之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我!”她不能忍受自己去喜欢一个有过去的人,即使她就喜欢着这个人!不喜欢当下很多人宣扬“一生只谈一次恋爱会遗憾”;也无法理解那些几个星期换一次男女朋友的人;爱情不该是奢侈品,而应该是必需品。但是这里所说的爱情,绝不会是那些频繁换男女朋友的人所认为的庸俗的爱情,而是的真爱!

从小到大,未曾接触过爱情,并不仅仅是因为父母亲的反对,也是因为从未遇到过一个人,让自己觉得可以一直就这样走下去。我信奉一生一次的爱恋,信奉唐晓芙的从空白开始,信奉那个对的人会在对的时间来到,无需刻意寻找,刻意制造任何机会。而那个人,只要一牵手,你就知道,那是幸福!

方鸿渐自诩深爱着唐晓芙,后来跟其妻结婚时,不也是一样的义无反顾,那算得上什么爱情,唐晓芙爱错了人,幸而并没有屈低自己的爱情!

配得上唐晓芙的,应该是这样一个人,他不一定要多英俊,多富有,多有权势,但是他一定必须没有过去,甚至在被拒绝之后,他也应该为其终身不娶;他必须在思想和行动上一起爱她,甚至愿意为了她放弃一切;他必须保证自己的爱不会因为任何人任何事而动摇;他不只应该让她相信自己,更应该让他相信未来!

围城里还有一段话,甚是喜欢。

拿到一串葡萄,你会从好的开始吃还是从坏的开始吃?按理说,从好的开始吃的人理所当然应该比较乐观,因为他所吃到的每个葡萄都是所有葡萄里面的;而从坏的开始吃的人,理所当然应该比较悲观,因为他所吃的每个葡萄都是所有葡萄里面最坏的。但事实却恰恰相反——因为从坏的开始吃的人,他还有希望;而从好的开始吃的人,只有怀念。

现实正像吃葡萄,往往有其两面性。你所认定的好,或许恰恰就是坏;而你所认定的最糟的境遇,或许就是希望。所以在你身处所谓的幸福时,你要心怀忧患意识;而在你身处险境时,你要学会看到希望。但更重要的是,你要学会分清是非好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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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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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因懒惰、或因拖沓成性,总之借口总是容易找的,时至今日,终于断断续续的读完了《呼兰河传》。诚然,为人物、为国家、为公司立碑立传者比比皆是,而为地方、甚至一个偏远小城立传者罕有。萧红以散漫、随意而又诗化的语言勾勒出了一副多彩的风土画卷,那是一个平静、寂寥而又美丽的小城,一群平实、健忘、鲜活的平头百姓过着清贫而满足、亘古不变,周而复始的原生态生活。一个时代、一座小城、一群人仿佛是中国大地在那个时代,甚至更久远时间中的一个缩影,一个写真。可以说,《呼兰河传》是一个多棱镜,不同人读它,不同的感悟。

虽为南方人,不尽可能理解“不过了,买一块豆腐吃去!”的妙处,读着它,却一股脑儿的勾起儿时的回忆,儿时的一幕幕以蒙太奇般的手法呈现在我的脑海,记忆弥漫,尤为温暖,那燃着火烧云的傍晚,袅袅炊烟,那看戏的热闹,那甜腻腻的叫卖声,那也傍桑阴学种瓜的稚气,串串童年符号永久的融进了故乡的云,故乡的水,开始怀旧、开始恋乡,我已老矣?但很享受这份温情,这份美妙。

遭遇苦难而悲剧的团圆媳妇儿、有些阿Q而忠诚的有二伯、勇敢坚韧的冯外嘴子……一个个鲜活、立体的人物,仿佛就在我们的身边,艺术源于生活,不需要多余的装潢和深奥的道理,接地气,这就最容易引起共鸣与同感,而现实的生活,又有多少类似角色?

《呼兰河传》描写的诸多人与事是中国文化和历史沉淀的缩影,甭提那个大水泡子意义和经典的吃瘟猪肉的演绎,就拿“好冷的天,地皮冻裂了,吞了我的馒头”,类似的“精彩”一直在生活中不断的上演,而大家帮忙抬出陷入水泡子里的马,多半是为了热闹,充分彰显了我们民族特性和中国文化的强大生命力,历久弥坚,又是多少文学评论家、社会学家不断深究、分析的课题,我们难道不也应该常反省吗?

《呼兰河传》承载了太多的东西,懒惰如我的读者,懒于探究,而是随躺随卧,随翻随看,时任思绪飞扬,无限遐想,或悲或喜,信马由缰,无拘无束,享受读之乐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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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骆驼祥子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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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于书的世界,遨游在书的海洋,洋溢着无限的美好,无限的梦……《骆驼祥子》第一次与这本书接触是在六年级,那时的我便已被这书深深的震撼。

《骆驼祥子》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叫祥子的青年来到北京拉车,那是一个怀着美好梦想的青年。他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日日辛劳,的梦想不过是买上一辆新车,过上幸福的生活呀!可是呢,在那黑暗的旧社会中,连着一个小小的愿望都难以实现。经历了几次打击,原本一个活力十足的青年,变成了一具“行尸走肉”,无恶不作,令人厌恶。

《骆驼祥子》这本书,是那么真切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风气,当时的劳动人民的生活之苦。

再想一想现在的我们,出生在这样一个时代,或许是再幸福不过了。每一个孩子都是父母亲的“掌中之宝”。简直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从小到大,都是被父母捧在手心里呵护的。没有经历过狂风暴雨的我们,甚至连绵绵细雨都无法挡下,遇到一点儿小小的挫折,便妄想向站在自己身后的父母求救。

倘若,现在这样的我们出生在当年那黑暗的社会中,定是无法生存的。事事依赖父母,处处依赖他人,无法凭一人之力在世界上扎根生长,又如何可以在傲雪凌霜之中傲然挺立呢?若是离开了父母便无法成长,不能自律,又怎能在茫茫大海中所求一丝空气呢?

在当代社会中,孩子依赖父母是在常见不过的现象了。如今的我们,又有几个是可以不需要父母帮助,凭一己之力实现自己美好愿望的呢?又有几个是可以不畏艰辛,打下一片天地的呢?

正因为如此,我们才应该学习,学习祥子那种艰辛劳苦不畏艰难的精神,离开父母的怀抱,独自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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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说作文之许半仙

全文共 1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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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传,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里,有一位名叫“许愿”的人,他从小父亲早逝,留下孤儿寡母相依为命,母亲靠给大户人家打短工维持生计,日子过得异常艰苦。

许母虽穷,但性格坚强,无论自己多苦多累,都要让儿子吃饱穿暖,期盼他健康成长。她小时候念过几天私塾,也就认得几个字和学得一些道理,如今儿子渐渐长大,她无力供他上私塾,就把自己的所学教给了他,希望长大后能有所作为。

许母是虔诚的佛教徒,每逢农历初二和十六都要到佛堂去进香,祈求佛祖保佑她母子平安,儿子能出人头地,她俩能过上好日子。因此,儿子“许愿” 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时光飞逝,转眼间许愿已长成一个健壮的小伙子,他能够担当起家庭重任,成为下地干活的一把好手。在母亲的调教下,他知书达礼,为人和善,经常帮助村里的孤寡老人,干一些力所能及的活计,村里人总是对他赞不绝口。

有一天,许愿和往常一样,天刚蒙蒙亮就上山砍柴,准备在山上劳作一天,希望把家里的柴垛堆满。他临走前告诉许母,这次的砍柴地点,以便中午给他送饭,说完就匆匆上山了。

许母心疼儿子,早早地煮好了饭,打好包就上了山。从家里到砍柴的地方,大约有半个多小时的路程,是一条崎岖的山路。许母沿着山路往前走,刚走到近半路程的一个交叉路口,看到一个衣裳褴褛的乞丐,躺在地上低声呻吟,许母急忙把餐盒放在路边,走到乞丐跟前探个究竟。

许母问:“你怎么啦?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乞丐低声答道:“我,我好多天没吃饭了,快要饿死了。”

见许母迟疑,那乞丐用低沉的声音说:“求求你快救救我吧,我马上就快饿死了。”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许母心善,心想还是救人要紧,就让儿子先饿着吧。于是,把饭盒里的饭菜递给了乞丐,乞丐接过饭盒就狼吞虎咽起来,不一会儿就把饭菜一扫而光。

吃饱饭的乞丐立即显得生龙活虎,便与许母闲聊起来。

“你这饭是给谁送的?”乞丐一边满足地用细竹枝剔着牙,一边问许母。

“在山上砍柴的儿子,一会没见着我送饭,他肯定会又饿又生气了。”许母一边回答道,一边赶紧收拾饭盒,准备回家重新送饭上山。

“大娘不必着急,我吃了你儿子的饭,无以为报,就把这双鞋送给你儿子吧。”说着,他脱下脚上一双又脏又臭的破鞋,递给了许母。

许母哪会要一个乞丐的东西,就婉言谢绝。岂料这乞丐硬是把鞋放到她手里,说:“带给你儿子吧,让他好好保管。”

话音刚落,就化作一阵风,消失得无影无踪。许母幡然醒悟,知道这乞丐一定是神仙下凡,来点化她儿子的。

她小心翼翼地收好这双“神仙鞋”,兴高采烈地往家里赶,匆匆备好饭菜就重新出发了。这次她非常顺利地到达儿子砍柴的地方,一眼看见坐在树杆上休息的儿子,便三步并作两步走,来到他的跟前。

“娘,你怎么到现在才来啊,我都快饿死了。”许愿见到母亲,就抱怨道。

许母把刚才在路上的遇见的事情告诉他,并拿出那双又脏又臭的破鞋递给了他,说:“这就是那位神仙托我带给你的东西,嘱咐你要好好保管。”

许愿看着手中这双又脏又臭又破的鞋,还是将信将疑,顺手将鞋扔在地上,嘴里还不停地嘟哝着:“自己儿子快饿死了都不管,把饭给乞丐吃。”

此时,一阵风吹了过来,其中一只鞋跟着风飞了起来,越飞越远,另一只鞋也离开了地面,许愿见状,飞身摁住那只鞋子。

据说,这是神仙下凡给许愿送的“神仙鞋”,穿上这双鞋以后,他就可以成仙,可惜飞走了一只,因此,他只能成“半仙”。也就是说,他穿上这只鞋子,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能见到山势成形的灵动。

许愿穿着这只鞋子,走遍方圆百里之外的灵山大川,写下数十本厚厚的风水书籍,里面标注着各个山脉的点睛之笔,有福之人得到那块风水宝地,必能加官晋爵,富贵双收,福寿双全。

从此,这些地方世代官商兴旺,人们安居乐业,“许半仙”的名声也远扬千里之外。

[小说作文之许半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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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长篇小说西游记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1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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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读完了《西游记》原著,深有感触,实令人叹服吴承恩的想象力与文学底蕴。记得以前小时候不懂文言文,就已经对《西游记》有了初步的了解,现在读完原著,对此书更是感受颇深。无疑,《西游记》是一部极其成功的小说,其至今仍为人津津乐道,渊源流传。而其中最成功的部分,便是对人物的刻画与描写了,之所以成为举足轻重的文化瑰宝,这部分当然不可或缺,我在此便浅谈一下对此书的见解。

全文应分为三部分,哪三部分,曰:“第一部分为一至七回,写孙悟空出世直到大闹天宫,第二部分为八至十二回,写如来说法,观音访僧,魏征斩龙,唐僧身世及交代取经原因,第三部分包括第十三至第一百回,写悟空皈依佛门,与猪八戒,沙僧共同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一路斩妖除魔,最终修成正果的故事。第一部分大闹天宫几乎是全书最精彩的部分,是历来久演不衰,白看不厌的戏剧。塑造了一个神通广大,武艺高强,不惧强权,敢于斗争的故事,也因此成为了很多人心目中的英雄。第二部分写悟空皈依佛门,思想上有很大转变,由曾经的桀骜不驯变成了如今的样子,此部分表现了较多的封建宗教迷信思想。第三部分写师徒四人共同西天取经的故事,历经九九百十一难,终成正果,其中着重表现孙悟空的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的形象,这部分也是全书中最令人津津乐道的话题。

在其中,也是充分表现了每个人的性格特点,下面便一一道来:唐僧乃金蝉子转世,因轻慢佛法转世成为唐僧,他念念不离善心,可谓“扫地恐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总体说是一个一心向善,意志坚定的好人。可有些时候却的确令人不敢恭维。有时唐僧昏庸糊涂,总会听从猪八戒的撺掇而对孙悟空念紧箍咒,他对妖怪仁慈,可却对悟空冷酷无情,真是令人难解,虽然他仁义忠厚,但不明是非,一味向善,懦弱无能,胆小如鼠,口头禅可谓是:“悟空救我!”虽然是取经路途中的支柱,可他的缺点着实不少,因此光芒也几乎被孙悟空的神通掩盖。

要说《西游记》中刻画最令人喜爱的人物,真非孙悟空莫属了!孙悟空不仅武艺高强,神通广大,还意志坚定,具有反叛精神,蔑视神权,见了玉皇大帝从不下跪,有时还直称玉皇大帝为“玉帝老儿”,称太白金星为“老官儿”,连三界中法力大的如来佛祖他也不放在眼里,竟骂他是“妖精的外甥”。真可谓是“勇敢顽强,意志坚定,侠肝义胆,重情重义。”猪八戒历来就是为人所不齿的人物,他原来是天篷元帅,因调戏嫦娥而被玉帝贬下凡间,他性格粗鲁憨直,取经信念不坚定,动不动便要分行李走人,他还常被孙悟空戏弄,常为此怀恨在心,总要在唐僧面前“参他一本”,而唐僧的不分好歹,人妖难辨更是助纣为虐。

他还昏庸自私,总用自己狭隘的胸襟去揣度别人的胸怀,而且贪恋女色,真可谓集众多骂名集一身。但他也并非无比小人,他狡黠而不__诈,贪小利而不忘大义,轻视利益,充满乐观精神。沙僧寡言少语,是卷帘大将临凡,西天取经路上,他与猪八戒负责行李马匹,同时也帮孙悟空斩妖擒怪,最后修成正果,成为金身罗汉,他是队伍中不折不扣的坚定分子,只一心要取经,每次八戒要散伙,他都会去制止,他还任劳任怨,默默奉献,只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不刻意争功,当妖怪来袭,他明知自己本领不高,但依旧挺身而出,他还是最了解唐僧的人。

取经队伍中,最重要的就是人际关系,这个调和任务无人去做,而沙僧却做到了,他在默默的调节人际,为取经做出了重要贡献。《西游记》的描写从天上到地下,从龙宫到地府,都有着超凡的本领,表现了丰富的艺术想象力,尤其是人物的性格特征,使《西游记》成了我国不可多得的文化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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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说开头主角的简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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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头的介绍很容易让读者误会主角是个普通,善良,傻傻的闹了几下就会得到童话般的幸福的女子。

但事实上她不是,她不平凡。她是个很聪明的人,周遭的所谓亲人的算计都被她看在眼里,尽管他们掩饰得再好,对她的离去与危险竭力表现出丝丝不舍与担心,虚伪的纷纷扰扰,都被她一眼看破,如在欣赏一部木偶剧,做得再逼真,也能明白那是虚假的。

她的聪明,或许并非天生,而是在人人虚伪无人真心以待的环境下造成的。正因为如此,她偏激多心,简单的一句话也能激起心中千层波浪。

伤雨,这个阴郁忧伤的名字,也未能给她的主人带来多大的快乐。这个名字,似乎也在暗示其他人,它的主人有着不幸的经历。(所以说,她老爸没事取这样的名字干吗,伤雨伤雨,又伤又雨,伤心下雨一起来诅咒人家不说,还没人家姐姐的名字“金鱼”有趣~)

伤雨是一个大家小姐,却不是个典型大家闺秀,很特别的一个女子。出生于大贵之家,根本就没有得到亲情的眷顾,好象又没有友情,性格不扭曲、不偏执才怪。但她仍然有着大家女子的天真浪漫,所以她去照顾小草,虽然不排除有独占欲的成分在内。看看林开踩那片草地的时候,她不愿草儿被如此糟蹋,轻叹“可惜”;可是在自己糟蹋草儿时,丝毫不怜香惜玉,觉得理所当然,因为“草儿是属于自己的”。看似矛盾,却体现了她性格中偏执自我却又可爱的一面。

执着偏激中却偶尔表现的一点点率真可爱,或许就是这一点吸引了林开,使他注意起眼前这个女骇,一颦一笑都牵动着他的思绪。

林开对伤雨是真诚的。而伤雨,也喜欢林开。

林开一出场就被郁容秋描写成清雅俊美的翩翩公子,言行得体,显然的身份尊贵。而伤雨的姐姐,美貌和才华并重的瑾瑜,也会喜欢上林开。但我想瑾瑜这种类型,虽然有着男子梦中近乎完美的形象外貌,却不可能在林开的心中驻足太深,至少比不上伤雨。伤雨纵然偏激,却有着率真的一面,若人怜爱,倒与林开亲近得来。而瑾瑜未免有些虚伪了。再者先来后到,林开毕竟是念情的人。既然上天让他首先遇到的是伤雨而不是她姐姐,那么,伤雨给林开留下的深刻的印象,聪明自然,不是瑾瑜这类型美女能超越的。对于瑾瑜,林开再多的,或者只有欣赏,是那种男子对大美女本能的接近。

伤雨将要用丫鬟的身份去定鼎王府做间谍,秘密选储,却为此不得不与林开说出永久道别的话?不知道林开,将来会以怎样的意外身份出现在伤雨面前?也或者,他就是伤雨所选的王储,将来接管朝政,君临天下?

不过,我觉得奇怪的是,杭府为什么要把这么重要的任务交给伤雨?虽说要找一个极为聪明却不被外人知道身份的杭府中人,选伤雨是无奈之举,但既然说这个任务事关重大,就应该要派一个值得信任的人过去。可是,他们信任伤雨吗?恐怕杭府上下,没一个会真正的去关心她,培养她,只有深深的视她为包袱的感情,又何来信任。感觉凝香派伤雨过去一定是别有隐情或者什么阴谋,不然怎么也说不通。很期待后续中有精彩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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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欢乐颂小说樊胜美结局

全文共 9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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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颂》中的一个悲剧人物当属樊胜美,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欢乐颂小说樊胜美结局,欢迎参考阅读!

《欢乐颂》樊胜美结局:辞去工作当酒店经理, 最后和曹律师在一起,樊胜美希望别人看到光鲜的她,活在自己装出来的世界里。职场打拼十几年学会的生存之道,樊胜美显而易见带感叹号的虚伪。面对关关,安迪说出了她心里想却不敢说的话。她自己也意识到自己的虚伪。最后,当没有底线的家人,把她的光鲜撕碎,她勇敢的选择了真实。

《欢乐颂》小说中的樊胜美和电视剧一样,是一个励志美剧,很多观众在看完前四集剧情以后纷纷表示这个角色和原作品非常的相似。那么《欢乐颂》小说中樊胜美是小三吗?樊胜美喜欢王柏川吗?在电视剧当中最后和谁在一起呢?

《欢乐颂》小说中的樊胜美齐的确当过小三,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她有一段当小三的经历,不过这并不是她原本的意愿,最后她应该还是和王柏川在一起了。樊胜美是一个有些悲剧的角色,不仅是出身有些落魄,而且感情经历也不顺利,但是她自己有些心高气傲,直到最后才发现最喜欢自己的竟然是身边一直默默守护的王柏川。

樊胜美或许在剧中是最可怜的一个,不仅高傲一切,想尽一切办法爬上名流社会寻找高富帅,可是随着时间推移越挑越老,导致最后年龄变大了无人要。可是根据原着中樊胜美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去当别人小三来填补心中不满。

樊胜美,是一个来自贫寒胡同的小公主,一个在严重的重男轻女思想下成长起的女孩,一个费劲心思、养家生活的砺志少女。然而,不知是缘分的使然,还是命运的羁绊,自信坚强的少女始终逃不开贫困的枷锁,因而找到可带她脱离困苦之海的金龟婿便成了她心中唯一的企盼。

然而,历经生活苦难的她逐渐明白唯有自立、自信、自强,方可改变命运,改变人生。而她最终的结局也必将是通过自己的领悟从而实现改变自己人生轨迹的梦想!

《欢乐颂》小说中王柏川是樊胜美的同学,一直暗恋着她。虽然出生于普通的家庭,但是踏实肯干的性格使得他在海市基本站稳了脚跟。没有出众的才华,但是他在面对樊胜美之时,却活脱脱一个为爱勇往直前的男人。

当他知道樊胜美的家庭陷入了窘境,他依旧愿意背负起两个人的人生,两个人的未来。然而,当樊胜美的要求越来越多之时,收入略显拮据的他也显得力不从心。

不过小说版欢乐颂中樊胜美后来明白了唯有自立、自信、自强,方可改变命运,改变人生。于是辞去现在的工作,在酒店做大堂经理,后来她吸引的曹律师的注意,最后和曹律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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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围城读后感中学作文

全文共 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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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一书只是一些由作者琐碎的见识和经历”拼凑”成的琐碎的情节。就一般而言,情节琐碎的书必然要有绝佳的言语表达才能成为一本成功的作品。钟书君的《围城》果真是把语言运用到了登峰造极的境界。因此,读《围城》不能像读一般小说那样只注重情节而忽视语言了,如果那样的话,《围城》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我觉得《围城》里面的精言妙语是这部小说的最成功之处,也是最值得赏析的地方。

这本书的比喻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不禁一一勾勒品读。《围城》中的妙喻有两种,一是真实的写景写事物的形象比喻,读来令人舒畅,感觉恰到好处。二是抽象的思维和感觉运用具体的物象来比喻,读来让人觉得新奇,玄妙!

又如开篇一段中“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阳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这一句话比喻与拟人混用了整体流畅自然而不带任何矫饰,这也是我说的第一种比喻,书中很是常见,更常见的是第二种比喻,也是全书中的亮点。

如“忠厚老实人的恶毒,像饭里的砂砾或者出骨鱼片里未净的刺,会给人一种不期待的伤痛”沙砾和鱼刺所伤之痛的比喻既生动又准确。来看这一初更妙的,鸿渐去赵辛楣的洋式公寓,“没进门就听见公寓里好象正在开无线电,播送风行一时的《春之恋歌》,空气给那位万众倾倒的国产女明星的尖声撕割得七零八落——那女明星的娇声尖锐里含着浑浊,一大半像鼻子里哼出来的,又腻又粘又软弱无力,个鼻子的主产品鼻涕具有同样品性”。哈哈,女明星被这一比,真是体无完肤香消玉殒了。钱先生惯用这种裸露的不留情面的如刚针一般的讽刺。

真是语言犀利,讽刺尖露,诙谐幽默,妙语连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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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爱看小说的我初中作文

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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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我,一个普普通通的我。即没有赵云那样威风,也没有张飞那样威武!我最欣赏的就是我那水灵灵的眼睛,好似千里眼。别人在干嘛我一看就知道!

我的爱好很广,有看书、打乒乓球、上网……我最爱看武侠小说,有时看一眼就以为自己是一位武艺高强的盖世英雄,有时以为自己是诸葛亮,文武双全,有时以为自己是曹操,智勇多谋!我也爱打乒乓球,双休日时,我总是叫我的好兄弟梁皓然到家里来打乒乓球,一打就五六个小时,梁皓然都不耐烦了!我也是家里的“开心果”,在妈妈有烦恼时,我一逗她,笑得闹翻天!在爸爸不耐烦时,我一说笑话,把他弄得哈哈大笑!这就是爱看武侠小说的我!我就是我,一个普普通通的我。即没有赵云那样威风,也没有张飞那样威武!我最欣赏的就是我那水灵灵的眼睛,好似千里眼。别人在干嘛我一看就知道!我的爱好很广,有看书、打乒乓球、上网……

我最爱看武侠小说,有时看一眼就以为自己是一位武艺高强的盖世英雄,有时以为自己是诸葛亮,文武双全,有时以为自己是曹操,智勇多谋!我也爱打乒乓球,双休日时,我总是叫我的好兄弟梁皓然到家里来打乒乓球,一打就五六个小时,梁皓然都不耐烦了!我也是家里的“开心果”,在妈妈有烦恼时,我一逗她,笑得闹翻天!在爸爸不耐烦时,我一说笑话,把他弄得哈哈大笑!这就是爱看武侠小说的我!

[爱看小说的我初中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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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围城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0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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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在办公室看见飞飞飞的桌子上有本围城,跟她借了看。游戏之余翻俩页,很久没看完。寒假拿回家总想的能看完,不想还不如在学校看的多。这俩天终于零零散散看完。写一篇读后感

第一次见《围城》是高中的时候,宿长拿她姐姐的书看,深蓝色封面,大大的写了俩个字围城。里面那句经典“城里的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去”也是早有耳闻。觉得这本书是讲婚姻的利害性。去年,看书之前在木鱼说听木鱼讲了电视剧,觉得方鸿渐是一个怂文人,弄了张假文凭,还爱满嘴讽刺别人,遇事又软弱,觉得钱老拿他当主角简直实在嘲笑。

当看完了书,又觉得我们哪里又比得过方鸿渐。就像辛楣说的,方鸿渐是个好人,但毫无用处。从书的中间开始,鸿渐的人生好像就在走下坡路,从他和唐小姐断了联系,到三闾大学,到辗转回到上海,发生在他身上的一切很戏剧性但又那么真实可信。他像一个明眼人一样聪明,对于发生在周围的一切似乎都能够或快或慢的洞察,但对于周围发生的一切却又无可奈何。这多像我们周围的生活。看书的时候,一直在等鸿渐结婚,看了一半多了,还是没有结婚,看完之后发觉,围城不是讲婚姻。

我很喜欢辛楣,从书中看来他应该是比鸿渐关系硬,能力强点。他喜欢苏玟纨,开始以为他是油腻的没思想,被一腔热血冲昏了头脑的,只觉得苏文纨好的人,后来才发现,原来他都懂,他知道苏的娇柔做作,知道她的所谓新诗可能狗屁不通,甚至可以在苏和曹元朗结婚之后,坦荡表达自己的喜欢进而对他俩进行讽刺。这是很高级的爱啊。

看完了,又查了查钱老,钱老家庭氛围好,很聪明,性格可以说很孤傲,留下了不少段子,和杨绛的爱情故事也是一段佳话。可以说是聪明的看透了身边的人和事,所以才能写的如此真实。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有时候我觉得鸿渐是钱老想象的平行世界里的自己。他写书的时候,和杨绛俩人边写边看边笑,更是对世俗的嘲笑。所以,我觉得他没有不喜欢方鸿渐也没有嘲讽,只是无奈。

书里有太多精妙的比喻,让人不得不服。“可是因为她是我们的恩人,我不忍细看她,对于丑人,细看是一种残忍,除非他是坏人,你要惩罚他。”“每逢鸿渐动了真气,她就不再开口,仿佛和鸿渐抢一条绳子,尽力各拉一头,绳子迸直欲断的时候。他就凑上几步,这绳子又松软下来……”嘴太毒了,又很对。

钱老数学考了15分进清华的,其他方面都太优秀,我不得不怀疑他数学15分是装的。大概如果好好学数学,分数不至于15,但语言方面天赋就会被剥夺,就是任性的不喜欢数学吧。

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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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说择天记陈长生结局

全文共 1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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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择天记》获得很大关注,剧中的陈长生和徐有容、白落衡的命运都牵扯人心,那么你知道《择天记》小说结局又是怎样的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择天记陈长生结局,欢迎阅读。

小说择天记陈长生结局

猫腻《择天记》中的男主,国教学院院长,国教第五代教宗。是陈玄霸死后的三滴血,由黑袍与计道人送到圣光大陆灌输无数圣光形成果子,经一女人代*所生的产物。婴儿时经河流而下被计道人所救,通读道藏三千,知自己活不过二十岁。十四岁离开西宁镇来到京都,打算解除与徐有容的婚约,并开始修道,成为国教学院的学生。在桐宫遇玄霜巨龙,于北新桥井底浴真龙之血。大朝试决赛时一步通幽,成为首榜首名。随后在天书陵中悟道,一日看尽前陵碑。后进入周园,遭到魔族追杀,与徐有容一起逃难,收服万剑,重创南客和魔将夫妇。周园崩毁时传送到苏离身边,与苏离万里逃难,苏离授其三剑,多次越境杀。于浔阳城宣为保苏离,与天凉王破、刺客刘青共同对抗“月下独酌”朱洛,最终南方圣女出现,破局。回到京都,在诸院演武中越境胜周自横,从周狱带回折袖。和徐有容战于奈何桥,相约黄昏后并夜访皇宫,两人情人关系已确定。参加煮石大会,遭魔君袭击,幸得王之策路过并搭救而不死,对战关白时强行聚星,内疾爆发,由徐有容护送回京都,却发现是师父诛杀妖后的诱饵。圣后于天书陵顶为其逆天改命。与商行舟师徒反目。教宗回归星海后继任教宗,随即被商行舟驱逐出京,游历天下,以己之血炼“朱砂丹”。寒山与魔君一战,身受重伤,但促使其死亡,被南客所救,于阪崖被秋山君救治。前往汶水带出唐三十六,周游天下,寻求各派帮助。决战雪老城被黑袍用圣火焚烧时破镜入圣,现已前往圣光大陆,进入神隐境界。

小说择天记最终结局

《择天记》于2014年5月28日正式在腾讯文学连载,是著名网文作家猫腻加盟腾讯文学后的首部作品。讲述了十四岁的少年孤儿陈长生为改变自身命理,求一线生机,怀揣一纸婚约入帝都,与各方强者周旋成长的故事。

择天记小说最终结局是什么?择是选择。这是一个关于选择的故事。三千世界,满天神魔,手握道卷,掌天下天上一应事。太始元年,有神石自太空飞来,分散落在人间,其中落在东土大陆的神石,上面镌刻着奇怪的图腾,人因观其图腾而悟道,后立国教。

数千年后,十四岁的少年孤儿陈长生,为治病改命离开自己的师父,带着一纸婚约来到京都,从而开启了一个逆天强者的崛起征程。到了京都,才发现自己只是一盘棋里最微弱的棋子,但是就是这么一个棋子,是甘愿成为棋盘第一个死亡的棋子,还是跳出棋盘与天地斗一斗。

陈长生在圣后死后,成为继任教宗,但随即被商行舟驱逐。在寒山与魔君一战,不敌之,但促使其死亡,自己身受重伤,为南客所救。南客再次为救长生,不惜二次觉醒神魂,逃出生天,却变成痴呆。在阪崖被秋山君化名的罗布所救,南客痴呆只知要保护长生,醒来后长生也着手为其医治。

徐有容现任南方圣女,太宰孙女,神将之女。自幼禀赋奇异,随光明神教南溪斋前代圣女学习神语,六岁便入门,十岁便参与到天书的编译解释工作当中,擅长算术、推演,精通谋划。喜好麻将。在周园中与化名徐生的陈长生相遇,并喜欢上陈长生,化名陈初见,曾经以为徐生已死,但后来被苏离要求送伞给陈长生时发现徐生及陈长生是同一人,遂于奈何桥一战后主动邀约,与陈长生建立起情人关系。现于圣女峰闭关静修,冲击神圣领域。

在朋友的帮助下,陈长生在“强手如林”的大朝试上拔得头筹。经过层层考验,长生发现自救之法,却也明白自己的存在乃是黑暗势力做的一个局。面对生命和大义的抉择,长生毫不犹豫选择了后者,与一群少年英雄伙伴并肩与黑暗势力展开了殊死斗争,成功阻止了战争,同时也收获了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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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欢乐颂》小说第三部结局

全文共 10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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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中第三季是《欢乐颂》的大结局,华彩之作。情节紧凑,张力十足,美剧风格十足,出人意料之处比比皆是。22楼五朵金花,花落谁家?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欢乐颂》小说第三部结局,希望大家多多阅读!

《欢乐颂》小说第三部结局

1、喜欢上了谢斌,在他与曲曲针锋相对的画面里,抛却所谓的世俗的绝对道德和正义,面对别人的挑衅敢于用同样强势的手段反击。就连安迪也会借助强权降级给自己带来威胁的谢斌,曲的种种手段更算不上光明,只不过谢败在还没有足够的实力,或者说还未走出自己的局限。也许远渡大洋,见过更广阔的世界之后,他能真正变成主角,期待那时的他与更加成熟后的关的相遇。

2、说起家庭背景,其实安迪和曲这两个五美中相对强势的人,成长的家庭都不能说是和谐美的,只不过在不在乎会不会以此故意欺瞒爱人罢了,曲的手从未伸向安迪和应勤,说到底关和谢的分离源于他们自己的心结,早坦诚,早面对,早成长,也早有结果。

3、对于关来说,安迪是偶像,在逐渐向安迪的强大逻辑思维靠近的时候,也渐渐远离了曾经单纯心大的好闺密邱。而同时对安迪的崇拜和安的强大实力(不管是硬实力还是软实力)也让她现在还无法与安迪平等的朋友,至少还不能如曲和安一样平等。经历此番变故,希望她能更加成长自信起来。曲费了那么大劲儿才让赵对她死心塌地,关的爱情才开始。

4、樊终于走出了自己的桎梏,蜕变成美丽的自由的妖艳玫瑰,蝴蝶自来。豪车前秒杀小狐狸精反击哥哥的那段大快人心。

5、安和曲遇到的麻烦困境一点也不比其他人物少,但从不会给人以深深的无力感。内心独立强大的人才能活的更潇洒。

《欢乐颂》小说人物结果

据了解《欢乐颂》小说第三季是真正的结局,其中安迪怀了包子的孩子,最后和包子领证了,包子妈一开始各种调查安迪,有意阻止安迪和包子,最后被包子爸给气死了。

樊胜美和王柏川分手了,原因是王最后买房子因担心樊家事会牵扯房子,就设计在房产证上没加樊的名字。樊哥起诉樊胜美未果,最后安迪介绍了个律师给樊,两人互有好感。

曲筱绡和赵启平在一起了,曲母把资产大部分转移给曲筱绡,最后曲母和曲父再闹离婚。

邱莹莹和应勤领证了,中间是应勤一开始抛弃邱莹莹,相亲了个女的后又被女的各种奇葩家人和奇葩事折磨,后悔去找曲筱绡,被相亲女打伤二人,最后二人最终在一起了。

关关遇到她喜欢也很喜欢她的谢警官,谢警官有不堪的家庭和童年,谢被曲的好奇给调查了,最后曲筱绡把调查这件事赖到关雎尔的头上,说是关关指使的,并找人要打谢,导致关和谢二人最后没在一起,也因为误会安迪把谢的大好前途给破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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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红高粱》小说内容简介

全文共 1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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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中国当代著名作家莫言的作品。

《红高粱》主要通过"我的奶奶"戴凤莲以及"我的爷爷"余占鳌两个人之间的故事,讲述发生在山东的生命赞歌。在充满野性的红高粱地里,我的爷爷和我的奶奶在红高粱地里进行了野合。《红高粱》主线是"爷爷"余占敖率领的武装压击日军,辅线是"爷爷"余占鳌和"我奶奶"戴凤莲之间的爱情故事。故事发生的主要地点是高密东北乡。小说里的主要人物有的是自发的造反势力,有的是混乱和无纪律的地方首领。他们没有救国家和人民群众的主动意识。他们反抗的原因来源于为自身的生存而抗争。整部小说中没有着墨太多的正面形象,"我爷爷"这个人物形象的塑造既是"土匪"又是"抗日英雄"的双重身份,土匪的野性和英雄的血气使人物更加丰满和真实,还原了真实的历史一幕。

在小说中,莫言竭尽全力的对几乎所有的战争场面都进行了精心的雕刻,无论战争场面的大小,甚至人与野狗在吞噬尸体时的较量也用了极多的笔触,展现了一幅幅尸横遍野、血肉横飞的血淋淋的画面。在这些血肉交汇之中,莫言描绘了一片红如鲜血的红高粱,整个世界都是血红的。莫言正是以这种狂欢式的语言、天马行空式的笔触,塑造了一个在伦理道德边缘的红高粱世界,一种土匪式英雄,他们做尽坏事但也报效国家,他们缱绻相爱、英勇搏杀,充满着又离经叛道又拥有无限生气的时代气息。

《红高粱》是一部表现高密人民在抗日战争中的顽强生命力和充满血性与民族精神的经典之作。

内容介绍:

《红高粱》通过"我"的叙述,描写了抗日战争期间,"我"的祖先在高密东北乡轰轰烈烈、英勇悲壮的人生故事。故事的主线是"我"的爷爷和奶奶,故事发生的主要地点是高密东北乡。

"我"的爷爷叫余占鳌,奶奶叫戴凤莲,至于高密东北乡这个地方作者对其做过如下的描述:"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同时最圣洁最龌龊,也是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以及最能喝酒和最能爱的地方,这就是高密东北乡。"我"奶奶戴凤莲,做大姑娘时因为有一双难得的小脚和姣好的面容,被拥有高粱酒作坊的财主单廷秀看重,曾外祖父为了钱财小利不惜将刚满十六岁的戴凤莲嫁给了单廷秀得麻风病的独生儿子单扁郎。奶奶曾盼着嫁给一个识文解字、眉清目秀、知冷知热的好丈夫......当奶奶恐怖地看到单扁郎那张开花绽彩的麻风病人的面容,她感红高粱到恐怖,生不如死。奶奶在出嫁前就准备了一把锋利的剪刀,无论是为单扁郎准备的,还是为她自己准备的,都充分地表现了奶奶捍卫自己的婚姻、追求爱情自由的精神。"我奶奶"是抗日英雄,她不仅仅要自己的丈夫和儿子奔赴抗战前线,而且最终献身于抗日战争中。当奶奶为潜伏在河堤坝的游击队员们送大饼,不幸遭遇敌人的袭击,中弹身亡,完成了人格的升华。

我爷爷余占鳌在开篇一出场就表现出了土匪头子兼抗日英雄的双重身份。余占鳌不愿意受制于任何一方势力,对于各种政治势力及地方势力的拉拢,他一概拒绝。当卑鄙狡猾的国民党冷队长来 收拢他时,他断然拒绝;打过伏击战后,共产党胶高大队长想要与之联合,他也坚决地拒绝了。他不愿意受制于任何人,这不是敌对,而是他独立人格的体现。在迎亲的路上,面对突然跳出的"吃拤饼"的劫匪,同行的轿夫们停住了,呆呆地看着劈腿横在路当中的劫路人,都把身上的铜钱掏出来仍到劫匪脚边。当劫匪催逼戴凤莲向高粱深处走时,余占鳌被"我奶奶"盯着的眼神所触动。他冒着生命危险与劫匪展开了搏斗,最终打死了劫匪,保障了戴凤莲的人身安全。余占鳌的亲叔余大牙,当时任军需股长,他嗜酒如命,贪财好色。一日醉酒后,余大牙糟蹋了村里的第一号美女--曹玲子。

余占鳌没有念及余大牙是其亲叔,依军纪处决了他。在大义灭亲后,余占鳌为叔叔披麻戴孝,以报答他的养育之恩。在国共纷争的大背景下,看到日寇疯狂屠杀百姓,余占鳌奋起反抗。他自发地组织了一支抗日队伍并带来他们去胶平公路伏击日寇的汽车队。他带领着一支七零八落的小队伍,却实实在在地伏击了日寇的汽车队。余占鳌从一个地道的土匪成为抗日英雄。

余占鳌领导的农民队伍,没有经过先进革命思想的洗礼,也没有明确的奋斗目标。他们抗日,是因为看到了日军对中国人民的疯狂屠杀,看到了罗汉大爷的惨死等生发出一种复仇心理,也是为了生存自由的一种强烈的生命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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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历史的小说真实的历史比小说更精彩

全文共 21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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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湾,王鼎钧是家喻户晓的散文大师。而大陆读者则知之甚少。2008年我去台湾访学,“中央研究院”一位朋友推荐我看王鼎钧的回忆录《关山夺路》和齐邦媛的回忆录《巨流河》。我将两书的繁体版一并购回,一并读完。也许是自己专业的偏好,我更喜欢《关山夺路》。2010年,见北京三联书店出版了齐邦媛的《巨流河》,却不见出王鼎钧的书,心中有些“不平”。一次和三联的编辑饶淑荣闲聊,便“质问”他们社何以“重齐轻王”?饶是一位有心人,很快与远在美国的王鼎钧先生取得联系,并获得简体版版权。最近终于看到三联书店将王鼎钧回忆录四部曲一并推出,自己也有一点小小自得。他希望自己的回忆录获得高级的历史认可

作为一位历史研究者,我向来对文学家写的回忆录怀有职业性的警惕,之前读过《往事并不如烟》和《大江大海》一类名家名作,感觉其文学趣味大于史学的价值。王鼎钧的回忆录,则与之不同。前不久,《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王鼎钧先生,有意请其比较历史学家黄仁宇的回忆录《黄河青山》与文学家齐邦媛的回忆录《巨流河》。王先生委婉地说:《黄河青山》似乎没有文学抱负,《巨流河》似乎没有史学抱负。我是大体同意王先生的这一看法的。我对访谈中王先生的另两句话,印象极为深刻。一是他把作品分成三级:初级是职业认可,中级是社会认可,高级是历史认可,“我在20世纪写成的文章,要想列入21世纪的书单,必须升高到历史认可。”另外一句是:“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出版这四卷回忆录,以前的写作可视为跳高、跳远前的暖身,以后的写作是海浪扑向沙滩的回波。”

作家晚年写回忆录,一般将其作为自己的“最后一本书”,而王鼎钧则是将回忆录作为自己写作的“最大愿望”、最高抱负。正因为此,他从1992年开始,历时17年才陆续出齐他的回忆录四部曲,而写作的时间还要更长。尤其是第三卷《关山夺路》写国共内战时期,前后只有三年,而他自称从捜集资料、消化数据、调整心态,到最后完成,前后花了十年时间,以至于他感慨《关山夺路》这本书,“是我生活史上的关山夺路,也是我创作史上的关山夺路”。一个作家如此郑重其事地写回忆录,在世界文学史上也不多见吧。借着自己写出当年的能见度他不仅写了自己一生平凡与不凡的经历,同时也描述了中国百姓的颠沛流离。

王鼎钧强调他写的不是“自传”而是回忆录。“自传”侧重写自己,“而我写回忆录不是写我自己,我是借着自己写出当年的能见度。”他的目的是要反映时代风云,记录时代变迁。所以,他在书中不仅写了自己一生平凡与不凡的经历,同时也描述了一个时代的大历史,描述了几十年间中国政治的沧桑巨变,中国百姓的颠沛流离。写“自传”与回忆录的人,多为“大人物”。而“大人物”写回忆录,多写自己成名成功的伟绩。而王鼎钧的回忆录则不同。四卷回忆录,第一卷《昨天的云》写青少年时代在山东家乡的生活,第二卷《怒目少年》写抗战时期在大后方的中学生活,第三卷《关山夺路》写抗战胜利后的国共内战,第四卷《文学江湖》写1949年至1979年间在台湾的生活。

也就是说,王鼎钧用了四分之三的篇幅来写青少年时期(24岁以前)在中国大陆的生活和见闻,而他1949年到台湾之后的30年(24-54岁),是他走上文学之路,并成长为散文大家的最得意的壮年,本应浓墨重彩地写,而他却只用了一卷的篇幅来“轻描淡写”。他强调自己写的是一位“小人物”的回忆录。他更多地写世事的沧桑,而不是个人的名利得失。他试图呈现一个小人物在动荡剧变的历史年代难以自主的命运。他以其职业性的敏锐观察,将乱世的各种人情世态与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进行了细致入微的描写,并以具体的情境事例,将自己数十年累积的阅历感悟,一一述出,平心静气,边叙边议,不见煽情,不见呐喊,却触及灵魂。细节呈现如临其境此类的细节场景,非亲身经历者很难想象出来。

书中的许多细节呈现,让人如临其境。抗战中后期,日军在沦陷区边缘设置长长的封锁线,严格检查过往行人。沦陷区青年试图超过封锁线到大后方去。检查哨所的伪军,很容易识破那些企图蒙混过关的青年学生。一位女学生眼见前面很多学生因编谎话而受阻,情急生智,在伪军上校耳旁悄悄说了一句:“我们是到阜阳升学的学生”。没想到伪军上校听了这句实话,很是爽快:你早说这句话,不早就过河了吗!王鼎钧的观察是,伪军上校这样做,为的是证明他也是中国人,表明他是身在曹营心在汉。

书中还描述了这样的“故事”:国共内战时期,有一段时间在部分地区形成拉锯战。在拉锯的地区,一个村子有两个村长,一个村长应付国军,一个村长接待共军;一个小学有两套教材,国军来了用这一套,共军来了用那一套;一个乡公所备有两幅照片,一张蒋先生,一张毛先生,国军来了挂蒋像,共军来了挂毛像,有时拉锯太快、太频,乡长只好做一个相框,正反两面,一面蒋,一面毛,随时可以翻过来。

诸如此类的细节场景,十分鲜活地再现出那个时代的风貌,一般档案文献与官方正史中很难见到,非亲身经历者很难想象出来。正所谓真实的历史比小说更精彩。

回忆录多种多样,大人物的回忆录难以见小,小人物的回忆录难以见大;史学家的回忆录常常重实不重文,而文学家的回忆录又常常重文而不重实。王鼎钧先生的回忆录大体兼得其长而避其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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