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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围城长篇小说简介通用20篇

大家喜欢看小说吗?是否经常在自己的空余时间内看看小说呢?下面是小编分享的钱钟书围城长篇小说简介,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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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草房子》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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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读了作家曹文轩写的长篇小说草房子》,受益匪浅,深受启发。

这是一部富有品位、格调高雅的儿童长篇小说,记叙了主人公桑桑在油麻地小学度过的六年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校园生活。亲眼目睹或直接演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震撼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纯洁无瑕的情意,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垂暮老人在人生的最后瞬间闪耀出的人格光辉,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清楚而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

读完此书,我想说的话有好多好多,那一张张天真可爱的脸又一次浮现在我的眼前:桑桑、纸月、陆鹤、细马、阿恕、杜小康……爱情、友情、亲情给予了这些孩子最美的童年。他们在油麻地经历或做过的一点一滴,不仅感动了我,更使我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颤。

生活就是一本无字书,总会发生很多事。我们要以坚强和勇气去面对困难,以友爱和微笑去对待他人,以自信和良好的心态去向往未来。这便是我从这本书中悟出的道理。

有一次我在家中写作业。突然,我的心“咯噔”地跳了一下,因为,我遇到了一道难题。我绞尽脑汁,都算不出来。当我准备放弃这道题的时候,我又想到:油麻地的孩子们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服输,这点小小的困难我怎么能轻易放弃呢?我把这道题认认真真反复读了几遍,终于解开了其中的奥秘。

《草房子》是我读过的很有意义的书,里面的故事我终生难忘。金灿灿的草房子一直在我心中无声无息地闪耀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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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平凡的世界长篇小说读后感悟

全文共 6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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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世界》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当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为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的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故事中,主人公孙少安带着一家人,经历了贫穷,饿着肚子劳动过日子,兄弟姐妹们一天天长大。可是造化弄人,他与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教师田润叶忍痛分手,与后来结为夫妻的秀莲相亲相爱,虽然日子十分的艰难,但他从未放弃,而是一直努力,与妻子并肩奋斗,为了过上富裕的日子,照顾好一大家子的人,没日没夜辛苦的劳动,好在最终他成功了,开办了属于自家的砖厂,带领全村人致富。孙少安的弟弟孙少平有着高尚的品格,他的理想与钱财无关,与功名利禄也不相连,那种单纯的理想好像能够净化人的灵魂,使人读来如沐春风。

在那样的一个年代,如此苦难,可这样的一家人仍然相亲相爱,与现代社会的人和家庭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现在社会中部分子女在分家时,为了多分得父母的财产,不惜对簿公堂,以至于闹得不可开交,甚至从此桥归桥、路归路,老死不相往来。有的子女甚至从来没想过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路遥为我们讲述的不只是那个久远的年代,更是一种人生应有的信仰和追求,亘古不变。这是一个喧嚣浮躁、处处充满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应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还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平,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有所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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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想和你好好的小说结局

全文共 1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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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作为人类自古以来的一个恒古的命题,无论是在人类的日常生活或者文学作品、艺术创作里都是主流。以下是我想和你好好的小说结局,欢迎阅读。

等警察发现不对劲的时候,两人心跳已经停止很长时间,回天乏力。

云欢差点当场晕厥,她没想到云虞的那句对不起,居然是自己和他的最后一句话。

她脸色惨白,双脚几乎站不住,上下唇发颤着,差点滑倒在地。

“欢欢...”秦漠深一把扶住她,才惊觉她身上冷的厉害,是那种由内而外散发出的冷。

云欢抖着声音,双目无神,“漠深...我...”

“跟你无关。”秦漠深抬起她的脸,宽厚而结实的掌心温暖着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这是他选的路,他走的心甘情愿。”

云欢转脸望着生机已绝的两人紧握的手,怔然的。

她突然就响起,不久前云虞曾经同自己说过的一句话。

姐,如果有机会,我也要做一次飞蛾。

所以,这条路,他无怨无悔....

云欢泪如雨下,在秦漠深的怀里泣不成声。

云父知道事情的原委,将自己关在房间里整整一个月,再出来时已经是满头白发,世间因果皆有循环,他没想到,年轻时候做下的错事居然报应到了云母和儿女身上。

他本想出家,可当他看到云虞和云嫣然的孩子小然,他觉得自己终于有赎罪的机会。

小然是云嫣然和云虞在精神病院一次酒后乱性的结果,但云嫣然和云虞都没有亏待她。

所以这个孩子本性善良,没有云嫣然的极端,也没有云虞的隐忍,反而格外的乐观开朗,对于父母的死,她很伤心,可她隐约知道,这怪不了别人。

再加上纪小乐有意的引导,小然的心情很快便恢复,也许过不了多长时间,她就能真正的放开心结。

过了云母和云虞的头七,秦漠深才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

“这么说,你是因为我那句药有没有用的话才引起戒心的?”

云欢抬眸,看向秦漠深。

“嗯,而且云虞顾忌着云嫣然,所做的事情并非是天衣无缝,他或许也没料到我会查药,检测出药品有问题之后,很多看似没有联系的事便串联起来。”

他抚摸着云欢的发丝,“后来,我故意让医生在他面前演戏给他看,又故意让云嫣然见到,就是为了试探他,只是我漏算一点,我没想到她居然会绑架小乐。”

说到这儿,秦漠深脸上闪过懊恼,“如果我知道会伤害小乐,我绝对不会做什么该死的试探!”

“还好,一切都是虚惊一场。”云欢心有余悸,想起当时小乐的样子,心还是会扯痛。

秦漠深点头,“还好,云虞到底是没让我,也没让你失望。”

云欢看着那张放在卧室的全家福,脸上释然。

是,云虞,没有让让云家失望。

一年后,云欢的守孝期满,她站在镜子面前,看着镜中这个身穿婚纱的自己,突然,就涌出了万千的勇气。

终究,她有了一场属于自己的婚礼。

“准备好了吗?”

秦漠深站在她面前,帮她带上头纱。

“好了。”

他唇角微勾,同云欢十指紧扣,并肩而行,坚定地走向礼堂。

礼堂的钟声欢快地响起,大门从内向外缓缓打开,婚礼进行曲从中流淌而出,一条红毯从大门延伸向内。

秦漠深面容冷峻,可手心却灼热,引领着她,坚定向前。

他抬起云欢的手指,无比虔诚地将戒指套在了她的手上,如同宣誓一般,一字一句地说。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生死相依,不离不弃。”

十六个字,随着他低沉磁性的话,一字一字地流入云欢的耳里,最后刻进她的心里。

云欢定定地望着他,他深邃的眼里只有她,而她的眼里,也只有他。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生死相依,不离不弃。”

她郑重地重复着这句话,眼睛发酸,手微抖地将戒指套在秦漠深的无名指上,就像套进了自己的一生。

就在这一刻,漫天花雨从礼堂飘然而下,礼堂中的婚礼进行曲已经换成了一手老歌的调子。

“新郎可以吻新娘了。”

证婚人在旁边小声提醒,下一刻,秦漠深的唇已经落在了云欢的唇上,一吻便是万年。

原来,无论经历过多少挫折,无论经历过多少错过,挚爱,终究会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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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看小说的烦恼

全文共 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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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问我:“你有烦恼吗?”我总是漫不经心的说:“废话,谁还没个烦恼啊?”“那是什么烦恼啊?”“这个……”

最近,爸妈给我买了一套火遍全班的著名科幻小说——《三体》。这本书在班上几乎是人手一本,而它的作者刘慈欣,我本人也是他的忠实粉丝,所以我刚一接过书,就迫不及待的读了起来。“别太着迷呀,还是要以学习为主。”旁边传来妈妈的声音。“哎呀,知道了知道了。”我不耐烦的回答道,心想着看个书都不消停。

之后看得更着迷了,用见缝插针来形容毫不夸张。我无时无刻都在想着它,甚至包括做作业。作业质量的下降,能换来的只有父母叨唠频率以及持续时间的大幅上升。“哎,你看买了这小说是不害了你了,你看看,这怎么做的作业?你注意点啊!小心让你永远见不到它。”我在一边默不作声,心里却犯嘀咕了:什么呀,我不就看了个书,还能和作业扯上关系,还准备没收我书。这可真是一个大烦恼啊!

睡觉前,我正在看《三体》,脑子里还时刻担心着书的安危。我想着,书里的光速飞船飞出了书本,飞到了现实,那会成啥样呢?一定是一个庞然大物,飞到作业本里一定成了几个“庞大”的红叉。这是一道尖锐的声音,打断了我的联想。“刚说过你,怎么还在看,没收!”

我耸了下肩,装做乖乖就范的样子,蹑手蹑脚的尾随着妈妈,发现她把书放在了她卧室五斗柜中的第三格。好,取书行动现在开始。每天放学,我都要像打游击战似的把书拿过来,再原封不动的放回去。赶在妈妈下班回来之前完成定量的作业,还真挺累的,这样的烦恼何时能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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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读小说《乞丐》有感作文

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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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十分,正是人们用午餐的时候。美食街上的饭店里,坐满了用餐的男女老少。吃,成了这条街上这个时间点的主题,所有人都在吃,包括作者本人也是匆匆赶回家吃午饭。可是,作者回家的路上似乎并不“顺利”,有个面目讨人厌的老乞丐企图向他乞讨,作者没有发善心施舍,反而觉得乞讨影响了他的好胃口。作者回家吃饭后,又喝了杯茶,抽了只烟,吃了点水果,最后上网的时候还品尝着比利时进口的巧克力。在我看来,作者应该是吃得很饱了,获取,他并不饿,因为他饭前刚从咖啡厅里出来。

饭后,作者又去茶餐厅,喝茶打牌休憩。此时,作者又看到了先前的那个老乞丐,在一家火锅店门口乞讨。这时,已是过了饭点,饭店里的客人都吃饱离开了,而乞丐还饿着,还不知道自己的午餐在哪里,或许,对他们来说,已经没有一日三餐的概念了,有得吃就吃一口,没得吃就饿着。经过不限努力,老乞丐终于讨得半碗吃剩的火锅锅底,此时,饥饿老乞丐却做出了惊人的举动,把本不多的“午餐”分给其它的乞丐吃。半碗锅底一分为三,就只能是塞牙缝的“开胃小菜”了。没几下,老乞丐就吃完了,她企图再次乞讨,却没有成功,只能失望走开。这条街上的人,除了乞丐,所有的人都吃饱了,甚至连那张混在火锅锅底里面的餐巾纸也吸饱油。我看到这里,顿觉人心冷漠、世态炎凉,所有人,包括给老乞丐火锅锅底的人,都没有一丝同情心,没有一点善良。此时,我又想起老乞丐残破的搪瓷盆上印的几个红色大字——“和谐社会”。

[读小说《乞丐》有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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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语文《昆虫记》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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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寒假,我终于把《法布尔昆虫记》这套书读完了。这套书主要描述的是法布尔原著中具有代表性的十五只昆虫。书中每种昆虫的形象都栩栩如生,十分可爱,我们甚至可以透过文字看到它们的喜怒哀乐。

在这十五种不同的昆虫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夏日音乐家——蝉,和地下毒王——狼蛛。

蝉是夏天最常见的昆虫。因为每只蝉妈妈会在七月在比稻草梗粗一些,又比铅笔细一些的干树枝上挖许多深度在零点五厘米到一厘米的小洞,把大约四百枚卵产进去,然后就劳累地死去。等卵里的幼虫破壳而出后,它们就脱掉身上的薄膜,等身体变干后,它们就从树上跳到地面上,然后找一块松软的土地下盖房。它们的食物就是地下的树根里的树汁。蝉的`幼虫会在地下生活四年,脱四次皮,然后就爬上地面,再爬上树,经历最后一次脱壳。等身体完全从壳里出来后,再把身体晾干,就是一只成年蝉了。蝉有一个特点,就是只有公蝉会唱歌,而母蝉不会。

有一种蜘蛛的名字叫做“狼蛛”,顾名思义,就是像狼一样可怕的蜘蛛。狼蛛跟其他蜘蛛不一样,它们并不织网,而是在地上挖洞,在洞里生活,它们的洞很奇特,是由一个房间和一条通道组成的,当有猎物进洞时,它就飞快地从房间出来,将猎物咬死,再慢慢享用。

通过读《法布尔昆虫记》,让我认识和了解了很多昆虫。我喜欢这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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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完美世界》小说人物简介

全文共 1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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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世界》为起点文学网白金写手辰东的第五部东方玄幻小说,也是辰东结婚后的第一部作品。为《遮天》前传。一粒尘可填海,一根草斩尽日月星辰,弹指间天翻地覆。群雄并起,万族林立,诸圣争霸,乱天动地;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一个少年从大荒中走出,一切从这里开始。

石昊:本书主角,绰号小不点,为石氏古国皇亲家族,曾有天生至尊骨,但在寄养在石毅家中时被石毅及其母合谋夺取,嫁接在石毅之身,导致重病衰弱,被父母寄养在石村,喝百兽奶长大,逐渐成长起来。

石云峰:石村老族长,曾经走出过大荒,带回了一些骨文。

石林虎:石村狩猎队伍头领,族长继承人。

石飞蛟:石村壮年高手之一。

石猛:绰号二猛,石村少年之一。

石中侯:绰号皮猴,石村少年之一。

石蛟:石村少年之一。

石大壮:石村少年之一。

石守山:石中侯之父。

石福:石村壮年男子之一。

狈风:狈村少年,善射。杀死杀伤石村多人,被石昊打残后为石猛之父杀死。

石林:石村壮年男子,在狻猊遗体争夺中被彪咬死。

石云:石村壮年男子,在狻猊遗体争夺中被彪咬死。

狈里青:狈村族长,狈风的祖父。

截击石村人马失败后为石飞蛟所杀。

狈山:狈村狩猎队伍头领,截击石村人马失败后为石昊所杀。

雷明远:雷侯幼子,死于雷族灭族。

紫山昆:紫山侯幼子,死于紫山族灭族。

蛟鹏:罗浮大泽少年高手,死于罗浮大泽灭族。

雷云坤:雷侯四子,死于雷族灭族。

紫山寿:紫山侯之族叔,带队进入苍莽山脉,觊觎石村狻猊宝骨,被柳神切去一只手掌。死于紫山族灭族。

蛟苍:罗浮大泽壮年男子,带队进入苍莽山脉,觊觎石村狻猊宝骨,被柳神切去一条手臂。死于罗浮大泽灭族

巴图:金狼部落壮年男子,带队进入苍莽山脉,觊觎石村狻猊宝骨,被柳神切去一条手臂。死于金狼部落灭族。

石毅:石昊族兄,天生重瞳,天性沉稳狠毒。修成麒麟步、混沌天地、补天术、上苍劫光(偷取石昊的至尊骨所得)。与石昊对决,战死。

石子陵:石昊之父,在同代中排行十一。因进入百族战场寻父将石昊寄养在石毅家中,导致石昊受害。

阿蛮:石毅家中婢女,曾对石昊有照顾之情,天资聪颖,后被石昊祖父石中天带走。

石渊:石毅曾祖父,石家宗老,在同代中排行第五。因石毅之事与石子陵对战,被击败。

石笠:石家宗老,在同代中排行第九,偏袒石毅一脉。后在石中天与武王对决时被误杀。

夏幽雨:补天阁女性弟子。石清风:石昊在石族第二祖地之替身,后被石昊救出,送进补天阁。

雨蒙:雨族直系子弟,受命除掉石子陵的后裔,被石昊设计陷害而死。

虎子:石村少年之一,石林虎之子。虎妞:石林虎之女。

火云仙:数万年前进入虚神界的试炼者,御火之术强横。

妖月:千年前进入虚神界的试炼者,生命力强大。彩鸾:和石昊同时进入虚神界的少女。

卓云:补天阁长老,在补天阁遭劫时战死。

熊飞:补天阁长老,在补天阁遭劫时战死。

萧天:补天阁招生第二战场试炼者。

雨枫:补天阁精英,出自雨族,能于雨中引九天雷电之力。在补天阁遭劫时趁火打劫倒戈一击。

雨琳:雨枫之妹。周宇豪:补天阁弟子,排挤石清风。陶冶:补天阁元老。

彦心:补天阁弟子,女性,挑战石昊被击败。飘雪:补天阁弟子,女性,挑战石昊被击败。

楚夏:火国楚家精英,与石昊一同进入百断山。

火灵儿:火国公主,为本作女主之一。

沐风:灵族族人,于百断山欲收石昊为仆,被石昊所杀。

雨紫陌:雨族双杰之一,女性,修习“一世画卷”之术。

雨昆、雨文成:雨族族人,在百断山追杀石昊。后与石昊战斗时解开封印,死于百断山小世界规则之力下。

雨文天:雨族族老,在百断山追杀石昊,被鱼龙咬断双腿,而后被石昊击杀。

慕炎:补天阁雷道老祖,绝技为十星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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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流浪大海微小小说

全文共 30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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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岁的塔瓦埃是个普普通通的波利尼西亚渔民。他的家正对着一条通向帕皮提港的水道。虽然家中陈设简单,但房间很大,足够塔瓦埃一家人舒舒服服地住在里面。

自从妻子去世后,塔瓦埃独自一人担起了照顾7个孩子的重任。2002年3月15号是个星期五,塔瓦埃决定出趟海。趁着家里其他人还在熟睡中,塔瓦埃就起身了。他穿上一件T恤衫和一条短裤,又在外面套了件长袖衬衫,以便胳膊不致被白天海上强烈的阳光灼伤。收拾停当,塔瓦埃喝了杯咖啡,什么也没吃就出了门。

在浮桥的尽头,他的“TEHA2”静静地在那里等着他。这是条刚刚跑了一年的新船,尽管还有贷款要还,可塔瓦埃还是非常喜欢它。上了船,塔瓦埃将内侧发动机打着,让船慢慢预热。没过多一会儿,塔瓦埃便将船驶出水道进入帕皮提港。黎明时分,他已经到达了自己的“狩猎场”。

这天,他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到塔西提岛东部海域去,渔民的直觉引导他将船开到了莫雷阿岛的西部海域。5个小时后,塔瓦埃已经捕到了7条大大的鬼头刀鱼,他对自己一上午的收获非常满意。他打算从莫雷阿岛的北面返回帕皮提港,这样还能赶上下午4点钟的鱼市。

正在盘算着,他忽然听出发动机的声音有些异常,机器运转似乎不太稳定,但塔瓦埃没有太注意。当把最后一条鱼清洗干净后,他准备返航了。可是发动机转速表的指针指向3800转后突然左右摆动了几下。塔瓦埃觉得不太对劲,他慢慢地将发动机转至空挡,可发动机发出一阵僻啪声后竟熄了火,再也没有任何声响。

塔瓦埃冷静地掀开发动机的机罩,一股白烟呼地冒了出来。从没上过学的塔瓦埃除了懂得检查油量是否充足外,对机械知识一窍不通,他决定等发动机稍微凉一凉再说。他直起身子朝岸边的方向望去:他估计自己离莫雷阿岛最多不到15英里,因为就连岸边的椰子树也可以数得清清楚楚。待到发动机的温度降下来后,塔瓦埃又试着转动点火开关的钥匙。这次,起动装置虽然发动了,但发动机依然悄无声息。

塔瓦埃扭头向四周张望,海面上此时没有一条船。不过,他并不担心,偶尔在海上抛锚对渔民来说并不是什么可怕的事情。况且岛屿周围的海域总是有许多船只来往,总会有人发现他的。他试着用船上的无线电设备发出了求救信息,但却没有回音。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塔瓦埃发现自己离莫雷阿岛越来越远:岸边的椰子树已经看不清楚了,他估计自己此时离岛大概有20英里。塔瓦埃在心中暗自将船里的物品逐一过了一遍:13瓶1.5升装的水、一截棍子面包、一盒馅饼,再加上白天钓的鱼。此外,还有以前准备的求救用的烟火。

夜幕慢慢降临,塔瓦埃一边在心中暗暗祷告,一边将所有耗电设备的电源切断。经验丰富的塔瓦埃知道,尽管可能很快就会有人发现他,但他必须为用于求救的无线电设备贮存电力,以防万一。天完全黑了下来,塔瓦埃向空中发射了一枚烟火求救。在等着有人能发现他的同时,塔瓦埃喝了几口水,他忽然想起,早上出门时,他将储藏鱼的冷藏柜里装满了冰,实在不行,还可以将冰融化了当水喝。尽管如此,他还是决定严格控制饮水量。这晚,塔瓦埃早早地躺下了。他裹上一件防水衣,又把一块塑料布盖在腿上,然后蜷缩在船头的一个角落里抵御夜间寒冷的海风。这一夜,塔瓦埃睡得很不踏实,他总害怕错过营救他的人。

第二天太阳还没跃出地平线,塔瓦埃就醒了。

他猛地一下子站起身来向周围望去,但让他大吃一惊的是,莫雷阿岛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不知道自己漂流了多远,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他现在距离海岸绝对超出了60英里,这个距离已经超出了他的无线电求救设备的频率范围,而且,即使他再放出烟火,岛上的人也看不到了。此时的塔瓦埃只能寄希望于救援飞机能发现他,一整天,他都瞪大了眼睛望着天空。但一天下来,还是没有人来救他。

晚上,塔瓦埃安慰着自己,强忍着又在海上度过了难熬的一夜……

不知不觉中,塔瓦埃已经在海上漂流了一个星期。他知道自己不能坐以待毙,开始为长期漂流作准备。他拿起一根烟火,在外面包装的塑料纸上画下了一道记号,用这种方法记录自己在海上漂流的天数。他还开始考虑是不是要把捕来的鱼晒干以供食用。12天后,塔瓦埃意识到自己的处境越来越糟,他想自己的船说不定已经漂出有1000多英里了。还没来得及晒干的鱼渐渐呈现出一种奇怪的颜色,还散发着一股怪味儿。尽管给自己规定了严格的饮水量,但从陆地上带来的淡水早已经喝完了,就连趁海上下雨时收集的雨水也喝得差不多了。淡水成了一大问题。为了解决淡水问题,并保证自己的体力,塔瓦埃重新开始捕鱼。他决定吃一条捕一条。他将捕到的鱼剖开,把含脂肪最多的肝脏切成小块;再把含水分最多的紧贴鱼骨的鱼肉剔下,用肉裹着鱼肝一起吃下。这样,塔瓦埃的饮水量可以减少一半。每天,他都在烟火的外壳上画一道线,他已经在海上漂流了60天!

所幸的是,他的健康状况还不错……然而最糟的情况还是来了,一场罕见的暴风雨持续了一个星期,塔瓦埃一个星期没有吃东西也没能合一下眼。更糟的是,筋疲力尽的他发现自己的淡水已经全部喝光,在暴风雨过后的两周里,.塔瓦埃没有一点淡水可喝。塔瓦埃在海上已经漂流了3个月。原先一头飘逸的长发现在就像混凝土做的头盔一样罩在头上。

塔瓦埃决定将头发剪短。在医药箱里找剪力的时候,他意外地发现了一面镜子。这是他在海上漂流了80天后,第一次照镜子。

镜子里的那个人让他感到害怕,他简直不敢相信那是自己,一头黑发已经全部变白,整个人也开始浮肿起来。但坚信自己能够活着回家和亲人团聚的信念一直支撑着他。

一天,塔瓦埃发现在他右边隐隐约约有几座“环礁”。他的船正顺流朝着“环礁”的方向漂去。距离越近,塔瓦埃越觉得那好像不是环礁,倒更像岛屿上起伏的山脉。他目不转睛地盯着还看不太清楚的轮廓,在心中竭力告诉自己那确实是座小岛,而不是幻觉。

第108天时,一座岛屿呈现在塔瓦埃的眼前,终于看到了陆地!他在心中暗暗庆幸自己竟能坚持下来。他决定当船顺流靠近岛边的暗礁时,不惜任何代价也要登上暗礁,再从那里登上陆地。

要知道,就算是一个完全健康的人,要想安全越过暗礁也是非常困难的,更何况他已经精疲力竭!洋流渐渐地把塔瓦埃和他的船送向暗礁方向,这里距离海滩只有几百米。塔瓦埃打定主意,准备第二天试试自己的运气。头天晚上,塔瓦埃缩在救生衣里沉沉地睡去。

第二天一大早,拍击礁石的海浪声就把他叫醒了,现在他发现自己离礁石只有十几米远了。正如他头天晚上预料的那样,他的船很快被礁石撞得打了个横。塔瓦埃勉强站在船边,仔细观察着海浪的进退。当一个大浪从后面打过来时,在海浪和礁石的共同作用下,船头一下子改变了方向,直直地朝着礁石的方向冲去,塔瓦埃瞅准时机,顺势将船舵向礁石,整条船一下子冲上了礁石,停在那儿,第一步成功了!

接着还要游过从暗礁到达海滩的300多米距离。塔瓦埃靠在鱼叉上歇息片刻,便卸下冷藏柜的门,准备用做冲浪板。尽管浑身冷得发抖,塔瓦埃还是伏在冷藏柜的柜门上跳进水中,朝岸边划去。在用尽了最后一丝力量的时候,塔瓦埃终于登上了陆地,至此,他已经在海上漂流了118天。

不远处,一群游客正在野餐,塔瓦埃瞒姗地走向那群游客。看到满身污垢的塔瓦埃,游客们吓了一跳。

塔瓦埃用波利尼西亚语问道:“这是什么地方?”

带队的女导游听懂了他的问话,便走到他身旁问道:“你从哪里来?”

“塔西提岛,我在海上漂流了近4个月。”

听了他的话,女导游和游客们都惊讶地睁大了眼睛,要知道塔瓦埃登陆的这座岛屿属于摩克群岛的一部分,距离塔西提有1000多英里!

后来,塔瓦埃被送入当地一家医院接受治疗,在海上漂流的118天里,他靠生鱼和雨水为生,体重减轻了21公斤,但凭着和家人团聚的信念,他坚强地活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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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幻城小说基本简介

全文共 2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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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城》是当代著名作家郭敬明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故事架构于一个虚拟的冰火两重天的大陆,在两族互相战斗中以冰族皇子卡索与的弟弟樱空释所发生的故事为主线,辅以卡索的爱情以及身旁朋友的故事,营造了一个奇幻的爱恨交织的玄幻世界。

小说语言华美,叙事架构新奇。小说首次以短篇面世于《萌芽》杂志,一开始便得到读者的热烈追捧,后改编成长篇由春风文艺出版社出版,书籍出版后立刻在文学界刮起了“幻城”旋风。

基本简介

故事发生在虚构的幻雪帝国,冰国王子卡索和自己的弟弟樱空释幼年时流落人间,回到神界后,弟弟为了让哥哥能够自由自在的生活毅然争夺王位,为了达到目的释学习了火族的魔法,并用其杀死了阻拦他争夺王位的人。幻雪帝国陷入一阵恐慌中,卡索最后查出凶手杀死了自己心爱的弟弟。最后他得知弟弟是为了自己而争夺王位,心疼不已。几百年中卡索孤独 的活着,一次他得知幻雪神山中有使人复活的隐莲,在朋友星旧的帮助下,他召集了一批伙伴走进了幻雪神山,开始了自己的拯救之旅,发现世界上的一切都是神渊祭创造的。

幻城经典语录

1、大雪落尽,长街延展,而你的笑容,隐没于深深的雾气和落日的群岚,剑眉星目,白色的头发。王,我带您回家……

2、我不知道死亡的时候,凝聚苍穹竟然会那么凄凉,一声一声霰雪鸟的悲鸣,斜斜地掠天而去,我看到你的面容浮现与苍蓝色的天空上,于是我笑了,因为我看到你,快乐得像个长不大的孩子。

3、我总是看不清楚你的脸,你脸上沉沉的如同雾霭般的忧伤,你脸上的如同火焰般的乖戾,几百年,几千年,轮回转动,我在命运前匍匐了几世几代。我只要你温暖,我只要你自由。

4、背面是恢弘的城,前面是水面摇晃的幻影,樱花伤逝,大雪降临。谁是谁命中的过客,谁是谁生命的转轮。前世的尘,今世的风,无穷无尽的衰伤的精魂。

5、我总是怀念迟墨衣服上花的精魂,怀念他如同撕裂的夕阳般的笑容。只是我的乐律,却无法给我救赎,等待是一千年吗?还是一万年?

6、如果可以和你在一起,我宁愿所有的星光全部陨落。因为你的眼睛,是我生命里,最亮的光芒

7、凡世的喧嚣和明亮,世俗的快乐和幸福,如同清亮的溪涧,在风里,在我眼前,汨汨而过,温暖如同泉水一样涌出来,我没有奢望,我只要你快乐,不要哀伤。

8、风吹起花瓣如同破碎的流年,而你的笑容摇晃摇晃,成为命途中最美的点缀,看天,看雪,看季节深深的暗影。

9、月光的森然,乐律的精魂,一切只是幻影,稍纵即逝。

10、光明的背面一定是黑暗吗?正义的背面一定是邪恶吗?如果为了我的梦境,我愿意毁灭天界,人界,神界,因为我爱的背面,是绝望和惨烈。

11、我匍匐了一百年,微笑着焚烧了一百年,只为等待与你灰飞烟灭的重逢。因为你的快乐,是我生命里全部的信仰。

12、我总是告诉自己,就算有一天我们不在一起了,也要像在一起一样

13、不再回来的十年,大雪负覆盖了纯白的梵唱。记忆一路向北,向北,高唱着黑色的燎原歌和白色的镇魂曲。无法回来的十年,我带你走回最初的沉睡,回归所有未曾开启的盼望。我在这里。

14、人永远看不破的镜花水月,不过我指尖烟云,世间千年,如我一瞬。

15、梦境的最后,那些飘舞的樱花总是一瞬间就全部变成红色,鲜红得像朝阳融化在水里变成幻影一样的光影和色泽。然后一切消失,在渐渐消散的雾气中,我哥哥的笑容时隐时现。

16、也许天的尽头,我会再次看见你的亡灵,那个时候,请你对我微笑,如同撕裂朝阳一样的微笑,让我可以笑着流完我的眼泪,然后让我听见你自由的,歌唱。

17、那种孤单形影相随。湮没了一个又一个沉甸甸的黄昏。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你怎么知道我就不寂寞?

18、我总是看不清楚你的脸,你脸上沉沉的如同雾霭般的忧伤,你脸上的如同火焰般的乖戾,几百年,几千年,轮回转动,我在命运前匍匐了几世几代。我只要你温暖,我只要你自由。

19、月光的森然,乐律的精魂,一切只是幻影,稍纵即逝。

20、如果时光停止,那么一定是这样的时刻。

21、一只巨大的霰雪鸟横空飞过,当我抬起头的时候,它一声嘹亮的破鸣,然后飞往更高的苍穹。

22、蝶澈,你想过飞到天空上去看一看吗?我想知道,云朵上是开满了樱花,抑或是住满了亡灵。

23、凡世的喧嚣和明亮,世俗的快乐和幸福,如同清亮的溪涧,在风里,在我眼前,汨汨而过,温暖如同泉水一样涌出来,我没有奢望,我只要你快乐,不要哀伤。

24、刹那的芬芳,却可以永生永世流转。

25、在黑色的风吹起的日子里,在看到霰雪鸟破空悲鸣的日子里,在红莲绽放樱花伤势的日子里,在你抬头低头的笑容间,在千年万年的时光裂缝与罅隙中,我总是泪流满面。因为我总是意犹未尽地想起你。这是最残酷也是最温柔的囚禁吗?

26、不再回来的十年,大雪覆盖了纯白的梵唱。记忆一路向北,向北,高唱着黑色的燎原歌和白色的镇魂曲。无法回来的十年,我带你走回最初的沉睡,回归所有未曾开启的盼望。我在这里。

27、瞳孔深红色,于是世界沉入黄昏。头发银白色,接着天地升起黎明。无数只飞鸟离开,无尽的大雪回来。我知道你站在我背后,安静地站在背后,点燃了一整个重楼。

28、体温沿着心脏经过脉络渐次冷却,剩下一声又一声心跳化成呼喊,飞了天,遁了地,也不知道你听见了没有。于是心里碾过轰隆的战车,你的眉毛银白色,重新染白所有银白色。

29、路途是未知的祷告,渐次反复的描写和逐渐雷动的想念。前方有光,有雪,有终年未散的大火。烧尽天空露出阴霾。你在前面等我,等过了三千个绿色的夏天。

30、手指叠上手指,温度散去有重新聚拢。你在我身边,画出从未见过的晴天。音容笑貌渐强渐弱,声色逐步渲染。于是你就停在我五步之外,不曾走远,也不会靠近。未散的大雾永远都是一场谜。

31、花朵渐次染红了你的魂魄,三魂断开,七魄延续。而你的声音惹乱了暮色的飞鸟。你的笑容是庞大的诅咒么?夜夜夜夜,在我的瞳孔里逐渐放大,逐渐雕刻。

32、我颠覆了一整个世界,只为了摆正你的倒影。

33、我总是无数次地回想,那些大雪弥漫的冬天,城上破裂的云朵和不曾出现的朝阳。你的肩膀撑开了一整座夏天。我怎么看也看不到终点。

34、那些绵延的烈火,温度诅咒了每一寸大地。汹涌的潮水翻涌上滚烫的堤岸,沿路冲刷,沿路焚毁。谁是谁的束缚,在断开一千里的命脉里固执着传承。

35、一个交错。三个交错。一千个交错构成语言不断的传说。谁都不曾知道谁的过去。埋葬了誓言的苍白和等待的翠绿。是你么?是你么?

36、伟大的巫师和小王子。一挥手送别了整座无雪的城,再挥手点燃了整面无风的湖。你是我大旱三季里惟一的雨水。你是我绵延万里黑暗中惟一的光。谁是谁的救赎,谁是谁的劫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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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说体作文:望乡战士

全文共 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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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圣诞节,你想收到什么礼物呢?”“哦,这样啊,我想……最好是能回故乡吧,我已经很多年没有回去过了。”“在哪里呢?”“在……”

看来又到圣诞节了呢,这是2099年的圣诞,也就是21世纪最后一个圣诞,圣诞应该是白色纯洁的,而现在的天不再因圣诞的到来而落下洁白的雪花,降下的是那黑色的酸雨,走在潮湿阴冷的街道上,不时吹过腥气的冷风,路墙上管道中的水珠不时溅落在我的大衣和鞋面上,裹紧了大衣,看着街道边破败却仍旧在闪烁着的彩虹,想起了2069年的那个圣诞,那是我作为一个人一个纯粹的人,度过的最后一个圣诞,也是我最后一次看到她那让我永远也忘记不了的笑容。

因为战斗中受了重伤,我于2071年的年初,接受了再造人的改装,除了大脑和心脏属于我,身上,已经没有任何一块人类的肌肤和骨骼,取而代之的,是核子能量灶和那冷冰冰的金属复合线路。再造人的时间管理机构通知我,我的运动周期时,还有360多个,换言之,我的生命还剩下6个小时不到的时间,也许不能说是生命快要结束,应该说是回到再生结构:永久关闭能量灶及系统,将我的身体放入回收炉融化,让我和这个世界说永别,让组成我身体的零件“再生”到别人的身体中。

回到我那只有几平米大的集成公寓里,电子保姆告诉我,有我的几封新邮件。坐到了屏幕前,保姆代我逐个打开了邮件,其实内容很简单,无非是告诉我在“融化”之前,付清各个机构和系统的欠款。一封封的开启,一封封的“清欠信”看的我昏昏欲睡。最后一封是“香谢花园”给我寄来的圣诞卡,呵呵,看来,这个世界上,至少还有人给我发贺卡。突然间,我才忆起,之所以给我发贺卡,是因为我是他们咖啡屋的会员,虽然只去过一次,而去那里的原因,则是因为她。

[小说体作文:望乡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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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的简介

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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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是作家唐七(原笔名:唐七公子)创作的首部长篇小说,“三生三世”系列的第一部。

该书讲述了青丘帝姬白浅和九重天太子夜华的三生爱恨,三世纠葛。

内容简介

2009首版文案: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旧版封面“你若敢死,我立刻便去找折颜要药水,把你忘得干干净净”

他的身子一颤,半晌,扯出一个笑来,他说:“那样也好。”

他在这世上,留给我的最后一句话是,那样也好。

你有没有爱过一个人?你有没有恨过一个人?

三百年前,诛仙台上的她绝然转身跳下,让铜镜那边的他亲眼见她隔世永别。

这世间再没一个凡尘女子素素,九重天上的太子夜华,不过是白浅上神做的一场梦,带着无尽苦楚和微微桃花色。

可是美梦终究会醒,支离破碎后,她端起了孟婆汤,永远忘记这一段尘缘。

三百年后,东海龙宫中,她与他不期而遇,再生再世,再次面对这个负心人时,她淡然如风,却不知他为何用冰冷的手一次次摩挲过她的双眼。

三生三世,她和他,是否注定背负一段纠缠的姻缘?

三生三世,她和他,是否终能互许一个生生世世的承诺?

2012年新版文案: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新版封面那一世,大荒之中一处荒山,成就她与他的初见。

桃花灼灼,枝叶蓁蓁,妖娆伤眼。

记忆可以封存,可惜有时也会背叛,忘得了前世情缘,忘不了桃林十里,亦忘不了十里桃林中玄衣的少年。

这一世,东海水晶宫,他们不期而遇。

不是每个人都能看透这三生三世的爱恨交织,只要你还在,只要我还爱,那么,这世间,刀山火海,毫不畏惧。有些爱,藏在嘴边,挂在心尖。浮生若梦,情如流水,爱似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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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全文共 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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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平凡世界》。

这是一部全景式地表现中国当代城乡社会生活的长篇小说。全书共三部。作者在近十年问广阔背景上,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刻划了社会各阶层众多普通人的形象。劳动与爱情,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日常生活与巨大社会冲突,纷繁地交织在一起,深刻地展示了普通人在大时代历史进程中所走过的艰难曲折的道路。

在这平凡的世界中,平凡人的一生,更要有坚定的理想和信念,有执着的追求和渴望,战胜困难,摆脱束缚,让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如何的体会生活中间的亲情、友情、爱情,学会生活,懂得珍惜,对于我们这一代人,也是一种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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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的同桌为小说体裁的日记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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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双明亮的眼睛,头发乌黑发亮,理着小平头,知道他是谁吗?他就是我的同桌—李赫然。

李赫然是一个天真,积极向上的男孩。他上课上认真听讲,不乱做小动作,考试成绩优异,经常受到老师的表扬。以前,他的错别字很多,但现在,经过了他很长一段时间的努力,每次作业能一

丝不苟的完成。在课下,有时作业很多,课间都不休息,在座位上认认真真的完成每一项作业。看他,是多么的爱学习呀!

李赫然还有点淘气,是个“开心果”,经常让我们笑得前仰后合,当我不开心时,他总会想办法把我逗乐,我一看到他那滑稽可笑的样子,就忍不住哈哈大笑,一下子把烦恼抛到千里之外去了。

他还很关心班集体。有一次,班级的鼠标不好用,老师让家里有鼠标垫的拿来一个,结果,大家都把这事给忘了,就只有他还仍然想着,第二天,他拿来了一个完美的鼠标垫。每次,他看到座位

底下有垃圾,也会主动捡起。

他的优点可不止这些。关心和帮助别人时,从来都表现的很积极。有一次,我上美术课时,忘带水彩笔了,他说“你用我的吧,要是觉得笔头脏,就在这滑滑吧”,随后,他给我拿了一张演草纸

,当时,我也深深的被我同桌这种乐于助人的精神给打动了。

这,就是我的同桌,也是我学习的好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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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围城读后感中学作文

全文共 7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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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学到现在,《围城》只看了三遍,却一直不能忘怀苏文纨那句:“冷若冰霜,艳若桃花。”官小姐出身的苏文纨本身就有了高人一等的权利,再加上留学博士的头衔更是让她把爱情看得特别珍贵,不肯轻易施与。然而留学归来的她,也许是受到了方鸿渐和鲍小姐亲热的刺激,也许是回国后受到封建正统思想的“熏陶”,她的“冷若冰霜”早已热得蒸成了汽了。在赵辛楣、方鸿渐和曹元朗中游离,看着他们三个男人为她“争斗”成了她最大的乐趣。

有人说,一切都会变,除了改变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也许正是如此吧,时光如梭,命运如滚滚车轮将我们带往未知的世界。看到赵辛楣与方鸿渐的针锋相对时,有谁会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曹元朗来,还最终和苏文纨结了婚。在看到唐晓芙和方鸿渐之间的不断互相爱慕、猜疑和争吵这些小打小闹的时候,有谁又会想到晓芙将会远去,而方鸿渐却被孙柔嘉“骗婚”。也许正是因为方鸿渐和孙柔嘉之间本身并无感情基础,平常的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才会发展成为最后的离家出走。良好的感情基础对于婚姻来说真的很重要啊。

在书中,婚姻中的“平等”也是从头到尾反复强调的一个问题,假如婚姻中有一方过于强盛而一直对另一方不公平的话,婚姻便时刻处在崩溃的边缘了。方逐翁说过:“嫁女必须胜吾家,娶妇必须不若吾家。”只可惜后来他儿子并没听他的话,娶了个背景比他好得多的孙柔嘉,仗着个好管闲事的姑妈,压迫得方鸿渐喘不过气,逼得婚姻进了死胡同。

也许这正好应了那句话:围城里的人想出来,而围城外的人想进去。我们的世界正像这么一个大染缸,缸外的人瞅着这鲜艳多彩的繁华而羡慕不已,而缸里的人,却回想着这外面的纯洁干净的好。婚姻不过是两个人的一种协议,却有着这无穷的吸引力,让全世界的人们都为之疯狂。

围城里的好戏还在上演,而围城外,羡慕的人们仍在继续渴望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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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说作文之许半仙

全文共 1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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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传,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里,有一位名叫“许愿”的人,他从小父亲早逝,留下孤儿寡母相依为命,母亲靠给大户人家打短工维持生计,日子过得异常艰苦。

许母虽穷,但性格坚强,无论自己多苦多累,都要让儿子吃饱穿暖,期盼他健康成长。她小时候念过几天私塾,也就认得几个字和学得一些道理,如今儿子渐渐长大,她无力供他上私塾,就把自己的所学教给了他,希望长大后能有所作为。

许母是虔诚的佛教徒,每逢农历初二和十六都要到佛堂去进香,祈求佛祖保佑她母子平安,儿子能出人头地,她俩能过上好日子。因此,儿子“许愿” 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时光飞逝,转眼间许愿已长成一个健壮的小伙子,他能够担当起家庭重任,成为下地干活的一把好手。在母亲的调教下,他知书达礼,为人和善,经常帮助村里的孤寡老人,干一些力所能及的活计,村里人总是对他赞不绝口。

有一天,许愿和往常一样,天刚蒙蒙亮就上山砍柴,准备在山上劳作一天,希望把家里的柴垛堆满。他临走前告诉许母,这次的砍柴地点,以便中午给他送饭,说完就匆匆上山了。

许母心疼儿子,早早地煮好了饭,打好包就上了山。从家里到砍柴的地方,大约有半个多小时的路程,是一条崎岖的山路。许母沿着山路往前走,刚走到近半路程的一个交叉路口,看到一个衣裳褴褛的乞丐,躺在地上低声呻吟,许母急忙把餐盒放在路边,走到乞丐跟前探个究竟。

许母问:“你怎么啦?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乞丐低声答道:“我,我好多天没吃饭了,快要饿死了。”

见许母迟疑,那乞丐用低沉的声音说:“求求你快救救我吧,我马上就快饿死了。”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许母心善,心想还是救人要紧,就让儿子先饿着吧。于是,把饭盒里的饭菜递给了乞丐,乞丐接过饭盒就狼吞虎咽起来,不一会儿就把饭菜一扫而光。

吃饱饭的乞丐立即显得生龙活虎,便与许母闲聊起来。

“你这饭是给谁送的?”乞丐一边满足地用细竹枝剔着牙,一边问许母。

“在山上砍柴的儿子,一会没见着我送饭,他肯定会又饿又生气了。”许母一边回答道,一边赶紧收拾饭盒,准备回家重新送饭上山。

“大娘不必着急,我吃了你儿子的饭,无以为报,就把这双鞋送给你儿子吧。”说着,他脱下脚上一双又脏又臭的破鞋,递给了许母。

许母哪会要一个乞丐的东西,就婉言谢绝。岂料这乞丐硬是把鞋放到她手里,说:“带给你儿子吧,让他好好保管。”

话音刚落,就化作一阵风,消失得无影无踪。许母幡然醒悟,知道这乞丐一定是神仙下凡,来点化她儿子的。

她小心翼翼地收好这双“神仙鞋”,兴高采烈地往家里赶,匆匆备好饭菜就重新出发了。这次她非常顺利地到达儿子砍柴的地方,一眼看见坐在树杆上休息的儿子,便三步并作两步走,来到他的跟前。

“娘,你怎么到现在才来啊,我都快饿死了。”许愿见到母亲,就抱怨道。

许母把刚才在路上的遇见的事情告诉他,并拿出那双又脏又臭的破鞋递给了他,说:“这就是那位神仙托我带给你的东西,嘱咐你要好好保管。”

许愿看着手中这双又脏又臭又破的鞋,还是将信将疑,顺手将鞋扔在地上,嘴里还不停地嘟哝着:“自己儿子快饿死了都不管,把饭给乞丐吃。”

此时,一阵风吹了过来,其中一只鞋跟着风飞了起来,越飞越远,另一只鞋也离开了地面,许愿见状,飞身摁住那只鞋子。

据说,这是神仙下凡给许愿送的“神仙鞋”,穿上这双鞋以后,他就可以成仙,可惜飞走了一只,因此,他只能成“半仙”。也就是说,他穿上这只鞋子,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能见到山势成形的灵动。

许愿穿着这只鞋子,走遍方圆百里之外的灵山大川,写下数十本厚厚的风水书籍,里面标注着各个山脉的点睛之笔,有福之人得到那块风水宝地,必能加官晋爵,富贵双收,福寿双全。

从此,这些地方世代官商兴旺,人们安居乐业,“许半仙”的名声也远扬千里之外。

[小说作文之许半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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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学生原创作文650字:小说

全文共 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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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紫沫站在圣樱学校门前,“以后我就要在这里上学了呢!真期待。”蓝紫沫因为成绩的突出,被圣樱学校选中了才能来到这里上学。在圣樱里的都是一些富家子弟,靠成绩进来的很稀少,然而她们都被那些富家子弟鄙视,不愿意接近。

“啊啊啊,是辰学长,好帅啊!”花痴a说。“羽学长比辰学长还要帅。”花痴b说。接着那两个花痴打了起来。蓝紫沫从小到大都是从美男堆里长大的,对帅哥已经有了免疫,便不理会那些花痴,径直往教室走去。转个弯,突然撞上了一堵人肉墙。“好疼啊!哪个不长眼睛的?”紫沫忍不住爆了粗口。对面的羽一脸惊讶,在学校还没有敢对他大呼小叫,他还是第一个,有趣。“花痴女,是你自已不看路,主动投怀送抱的好吧?”羽眯了眯眼。“你,你叫我什么?”紫沫起得直跺脚,还用手指着羽的鼻子。“花痴女,让开,本少爷还有事情要做。”羽收起玩世不恭的态度一本正经的说。“不让,你今天要是不道歉我还不让你走了。”紫沫理直气壮。羽看了紫沫一眼,直接从她旁边走过,留下一个潇洒的背影。“花痴女,再见!”临走时还不忘调戏一下紫沫。“再也不见。”紫沫咬牙切齿。接着,紫沫来到了班级门口,原本吵闹的班级一下子鸦雀无声。被这么多人盯着让紫沫觉得很不舒服。老师缓解了尴尬。“这是新来的同学,先做个自我介绍吧!”老师和蔼的说。紫沫转身在黑板上写下“蓝紫沫”这三个大字。“蓝紫沫,喜欢看书,希望能和大家成为好朋友。”紫沫说完,那些人就在下面窃窃私语,“什么嘛!又来了个花痴女,没准是来跟我抢我的羽王子的。”“看她那样子应该是个穷丫头,以后离她远点。”紫沫不顾那些话语,直接找了个靠窗的位置下来。接着又是一阵轰动。“那花痴女既然做羽王子的旁边,羽王子最讨厌别人坐她旁边了,有好戏看了。”“天,她既然坐在羽王子的旁边,她活得不耐烦了吗?”接着,“嘭”的一声,一位帅气的少年登场。

大家猜猜他是谁?第一次在这里写小说,写得不好请见谅。

[小学生原创作文650字: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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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国演义经典小说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10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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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是我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描写了东汉末年魏、蜀、吴三个国家的兴衰史,这本书的主要内容讲了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割据、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这五部分。读完《三国演义》,真是受益非浅!

《三国演义》是一本充满智慧的书。书中人物诸葛亮是智慧的代表,火烧新野、草船借箭、智取汉中、七擒孟获、智退司马懿无不体现了诸葛亮的机智才华。即使死后也能用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但智者千虑,终有一失,忘记刘备临终嘱咐,错用纸上谈兵的马谡而失去了街亭,致使多年伐魏无果,未能完成刘备的遗愿,带着对蜀国无尽的牵挂病死于五丈原。

也许,诸葛亮再多活十年,隆中理想就能实现。我们现在要努力学习,多学知识,争取象诸葛亮一样足智多谋,但也要注意劳逸结合,养成积极锻炼身体的好习惯,为将来实现理想奠定基础。

《三国演义》是一本企业家创业之书。刘备有很大抱负,找到张飞原始资助,又与气度不凡、武功盖世的关羽桃园三结义,拉起几百人队伍开工了,干了几年,业内小有名气,属中小企业,但不懂包装升级,仍原地打转。于是董事长刘备亲自出马,三顾茅庐,请杰出CEO诸葛亮出山,诸葛亮在隆中就将企业升级蓝图计划完备,没干几年,就打败诸多竞争对手,商标“蜀国”上市了,占市场份额30%。但传到富二代“刘禅”手上,只知吃喝玩乐,不思进取,几十年先辈创下的基业没几年就给玩没了。

而曹操堪称创业大师级人物,他既是董事长,又是CEO,集中了优秀企业家必备的优点。优点一:会抓住机遇、投机炒作。刺杀董卓,胆略过人,随后揭竿而起,“曹家”有名了;优点二:重视品牌的建设。挟天子而令诸侯,实现了品牌的跨越式升级,成了垄断国企,中小企业已无法与他竞争。优点三:知人善用、用人之长,爱惜人才。曹操有许诸、典韦、张辽、徐晃、曹仁等千员猛将,谋士无数,在魏国发展的过程中从来不缺乏人才。即使这样,在竞争对手关羽走投无路时仍收留并待为上宾,赵云单骑入百万军中救幼主时曹操不忍用箭伤之。在打败袁绍后将手下通敌竹简全部销毁,将心比心,很有情商,气度如虹。优点四:善于总结成败原因,拿得起、放得下。经历过火烧赤壁等无数次失败仍谈笑风生,总结得失,鼓舞士气。不过,曹操疑心重,杀了名医华佗,而害了自己。

读完《三国演义》这部名著,我感到它里面蕴含着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我现在只能理解一点点,等长大了,一定会理解得更多。

阅读能够学到课本中学不到的知识,我渐渐喜欢上了阅读,今后就让良好的阅读习惯陪伴着我们茁壮成长。这是我在暑假里阅读《三国演义》后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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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爱的教育》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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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爱的教育》这本书,读完这本书之后,我被里面的故事感动了。里面有一篇文章叫做《费鲁乔的血》,读了以后让我回味无穷。

里面的内容是这样的:在藏族一个小村庄里,就在这一天,一个小孩出生了,爸爸给他起名叫费鲁乔,妈妈在不久后出外看病了,医生说:“他得了伤风,已无药可救”。不久后,妈妈便与世长告辞了。费鲁乔到了11岁时,爸爸就到外地去做生意了,临走时还留了一大笔钱锁在了箱子里,就走了,这时家里就剩下了费鲁乔和他的祖母在家了。

这天晚上,不幸的事发生了,晚上九点多钟,祖母焦急的做在院子里的椅子上,等着费鲁乔,生怕他会出事。不一会儿,费鲁乔回来了,他全身衣衫不整,“肯定又和别人打架了”祖母说,“奶奶,我以后再也不打架了。”费鲁一下子扑到奶奶怀里,“好妈,认识到错误就好。”于是,他们俩就走进屋里,奶奶给费鲁乔讲道理,忽然听到吵吵声,费鲁乔说:“可能是风吹声吧。”“是啊”忽然,窗户打开了,进来两个黑衣人,一个用手抓住费鲁乔,一个抓住祖母捂住它的嘴,对他说:“你老子把钱藏哪儿呢?”“我知道,在箱子里。”于是,那个男人移到那边,用一个东西把锁孔一转就解开了,把钱都扔进袋子里,一阵风吹来,把这个蒙面人脸上的黑布吹下来了,“啊,尼尔”“住嘴,死老太婆”,于是将刀拔出,刺向祖母,费鲁乔以闪电般的速度冲过去,挡了这一刀,两个人急忙逃走,费鲁乔也倒在地,刚才那一刀正命中他心脏,这个小斗士的灵魂也早以飞到天国。

我们真应该学习费鲁乔的精神,勇于改错、舍已为人、尊敬长辈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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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清明节简介

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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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就是我国的二十四节气之一。由于二十四节气比较客观地反映了一年四季气温、降雨、物候等方面的变化,所以古代劳动人民用它安排农事活动。《淮南子?天文训》云:“春分后十五日,斗指乙,则清明风至。”按《岁时百问》的说法:“万物生长此时,皆清洁而明净。故谓之清明。”清明一到,气温升高,雨量增多,正就是春耕春种的大好时节。故有“清明前后,点瓜种豆”、“植树造林,莫过清明”的农谚。可见这个节气与农业生产有着密切的关系。

但就是,清明作为节日,与纯粹的节气又有所不同。节气就是我国物候变化、时令顺序的标志,而节日则包含着一定的风俗活动和某种纪念意义。

清明节就是我国传统节日,也就是最重要的祭祀节日,就是祭祖和扫墓的日子。扫墓俗称上坟,祭祀死者的一种活动。汉族和一些少数民族大多都就是在清明节扫墓。  按照旧的习俗,扫墓时,人们要携带酒食果品、纸钱等物品到墓地,将食物供祭在亲人墓前,再将纸钱焚化,为坟墓培上新土,折几枝嫩绿的新枝插在坟上,然后叩头行礼祭拜,最后吃掉酒食回家。唐代诗人杜牧的诗《清明》:“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写出了清明节的特殊气氛。  清明节,又叫踏青节,按阳历来说,它就是在每年的4月4日至6日之间,正就是春光明媚草木吐绿的时节,也正就是人们春游(古代叫踏青)的好时候,所以古人有清明踏青,并开展一系列体育活动的的习俗。

直到今天,清明节祭拜祖先,悼念已逝的亲人的习俗仍很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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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阅读《围城》读书笔记及收获

全文共 10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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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意愿大多如此。这是钱钟书的长篇小说围城中的一句话。将这本书所要表达的内容以精极简的字概括出来。

围城中的人物性格很鲜明。善良却又轻浮孟浪的主人公方鸿渐,做作虚伪的苏文纨,可爱青春的唐晓芙等等。凸显了社会各层次各个不同的人物形象,当然在其中,我认为方鸿渐的人物设定十分的耐人寻味。方鸿渐性格懒散,依赖别人,在欧洲利用丈人家的钱上大学后随意懒散。大学时更是转了三次系,由社会学系转为哲学系,后又转为中文系。除此之外,又换了三个大学,生活懒散,四年后返乡一无所成,便买了一张克莱登大学的假博士文凭。至此,他进入了他人生围城的第一步。

回国后,他情场事业都不顺利。先是在回国的轮船上鲍小姐的有意勾引,对鲍小姐心生爱恋,但当他们下了船时,鲍小姐的有意疏远,是他对鲍小姐有生出恨意。之后方鸿渐与苏小姐一直纠缠不清,他认为苏小姐是最理想的女朋友,有头脑,有身份,两人十分亲密,但方鸿渐却觉得他的情谊到此为止,方鸿渐将他们两个比做两条平行的直线,无论彼此距离怎么近,拉得怎么长,终合不拢来成为一体。面对苏小姐的表白心意,他始终没有回应。直到他遇到了苏小姐的表妹摩登社会里那桩罕物唐晓芙时,他便一见钟情,坠入爱河,但唐晓芙却说,我爱的人,我要占领他的整个生命,他在碰见我之前,没有过去,只留着空白等我。

这句话便注定了方鸿渐,终究是不会和唐晓芙走到一起的。在爱情这个围城里方鸿渐始终在其中打转。在他爱情失利的同时,他的事业也并不顺利。她与赵辛楣等人一同踏上了三闾大学的求职之路。在这条求职路上,他饱受排挤,终究还是被解除了教师的职务。在她事业正受打击的时候,孙加油的出现仿佛一道光射进了生活,孙佳柔的故作温顺,让方鸿渐又一次陷入了这个爱情的围城中,并且在围城中迷了路,找不到出口但是婚后他终究发现了孙佳柔真正性格最终他勇敢了一回,与孙嘉柔离了婚。这次她终于冲出了婚姻这座围城。

导致方鸿渐这一悲剧很大一部分在于他本身的性格懦弱,对家庭的懦弱,对婚姻的懦弱到正符合和那句法国的谚语。婚姻是一座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进不来,城内的人也出不去。文中的方鸿渐怯懦,没有和命运抵抗的勇气,任由命运摆布,最终也还是逃不出这个围城。其实围城在现实生活中也还是无处不在的,并且无时无刻不围绕你。父母的耳提面命,对我们的期待,老师的谆谆教诲,尝试我们在自己人生的围城中迷失了出口的方向。很少有人会根据自己的意愿在围城中真正的找到出口。但即使这样,我们也要保持我们心中所向往的事情,梦想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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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红楼梦》经典小说读后感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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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这本书早已在我的书架上,可我一直觉得是女生读的书,不愿意读。妈妈说,它既然是《四大名著》之一,一定有她的可读之处。于是,我就拜读了这本书。

在贾府里,一个男孩出生了,这名男孩出生时嘴里含了一块五彩晶莹的玉,祖母对他爱如珍宝,取名为宝玉。一周岁“抓周”的时候,他的周围摆放了许多东西,谁知他伸手只抓那些脂粉,哈哈!真是一个假小子。

林黛玉的母亲生病去世了,无人照顾,也来到了贾府,她很有才华,可是她却非常爱哭,和宝贝一见钟情,但最后却含恨而终。

里面还有许多人物,薛宝钗稳重端庄,最后嫁给了贾宝玉;王熙凤精明能干,是贾府的管家……最后贾府也由盛转衰,最终败落了。

这本书注音版的非常浅显,我读的也似懂非懂,妈妈说等我再大些,可以读原著。我想,等读原著的时候,一定会和现在理解的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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