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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围城长篇小说简介(精品20篇)

大家喜欢看小说吗?是否经常在自己的空余时间内看看小说呢?下面是小编分享的钱钟书围城长篇小说简介,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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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草房子》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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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周末,我读完了一部少年长篇小说——《草房子》。这本书写了男孩桑桑终生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

六年中,桑桑遇到了许多看似寻常却又撼动人心的故事:秃头男孩坚守尊严;少男少女毫无瑕疵的纯情;坚强少年与命运相拼的悲怆;孤独老人对儿童的喜爱;桑桑得的怪病,使他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的深切领悟……

其中令我最感动的是桑桑。坚定不移的希望经历一阵阵风雨的磨难后,终于现出了一道绚丽的彩虹,驱散了死神的威胁。桑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刚强。我十分钦佩他这种常人难以拥有的意志。

我不禁想起了自己:每当考了一个不理想的成绩,我都会灰心,自暴自弃,一点都没有信心;每当我走在夜晚的街道上,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令我胆战心惊;每当遇到困难,我也很难勇敢面对……看着书中的桑桑,我很佩服,也很惭愧。

我也学到了这本书中的写作特色——反衬。作者以反衬的方式写出了一个个如莲花般的好少年——出淤泥而不染。书中的陆鹤——一个秃头男孩就是最好的例子。陆鹤从小就饱受人们无缘无故的嘲笑和歧视,可他却能乐观地面对上帝对他的考验。果然,“天生我材必有用”,在一次重要的戏剧比赛中,必不可少的主角竟也是个秃子。当他成功的为一个学校、为一整片油麻地小镇争光时,人们才发现,即使是个秃子也可以使自己的头发光、发亮;可以使自己人生的舞台绚丽多彩……

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书中的故事像放电影一样一幕幕在我眼前闪现,主人公的高贵品质像颗颗闪亮的星星照耀着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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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绝代风华小说作文

全文共 10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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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着那道利剑就要穿过千羽圣雪,却突然间,消失不见了!众人再次吞下一大口水,这可是灵王的灵技!灵王的啊!然后,就这么……没了?……他们是不是只是做了一场梦?

云晖再次跌倒在地,眼里取之而代的是惊恐!只有他知道刚才并不是消失而是轻而易举的被一道无形的防御强给吞噬了!这是何等恐怖的力量!如果那个人出来,恐怕自己在他手上一招都过不了就被灭了吧!这个人到底是谁!竟然有怎么强大的实力,而且还怎么护着云圣雪,看来要在掂量掂量千羽圣雪了,竟然能让这么强大的人护着她!(云晖老头,你真有先见之明)

千羽圣雪快步走出烟雨楼,再次拉上帽子,将自己绝世的容貌再次掩盖起来。没走几步,突然听到眼前“扑通”一声,抬眼便看见了跪在自己前面的,年轻人。(没错,你没有看错,就是年轻人。众人:滚!说重点!)

千羽圣雪看着眼前跪着的衣衫不整,头发凌乱,而且衣服上面甚至带有血迹与油污的黑衣人,嘴角狠狠的抽搐了一下,她,刚才是不是惹了什么人?没等千羽圣雪反应过来,黑衣人却突然冒出一句“求你收留我吧!”

呃……她可以把这个理解为骚扰么?千羽圣雪认真的思考了几秒钟,准备绕过眼前的人继续走自己的路。那人却一把拉住自己的脚,千羽圣雪皱了皱眉,拜托!她可是有轻微洁癖的人!如果是个女生还可以忍受,但是……

千羽圣雪将灵气贯入脚上,准备抬脚。但是脚被男子紧紧的抱住,千羽圣雪眯了眯眼,看来此人的实力绝对在她之上,且绝对不会低!

“唉。”默默的心里默哀三分钟,再叹一声自己命苦,屏息凝神蹲下身来,以免闻到那股恶臭味“小伙子,我看你骨骼惊奇,必定是练武奇才,英俊非凡,眉宇之间透着一股王霸之气,将来维护宇宙正义与和平的重任就交给你了!啊呸!是保卫封痕大陆的重任!但是呢。”千羽圣雪故作深沉的停顿了一下“你这样抱住别人大腿是不好的,有损我封痕大陆之威严!怕是要被其他人耻笑,所以。”她凑近男子“请你放开我的脚好吗?”

男子似是察觉了千羽圣雪的想法,有些尴尬的放开了她的脚。但依然跪在地上“对不起,主人。刚才太激动了。是我不好。”千羽圣雪淡淡的哼了一声,似是对刚才他的举动还略有不满“喂!小子!谁说过我收你了!我可从来不收无用之人!”“对不起,但是我绝对会证明我绝对不是一个无用之人!”千羽圣雪略有一怔,看到了男子清秀苍白的脸和那双满是坚定之情的眼睛……当年,自己似乎就像眼前这个男子呢……潇和澈,你们在哪里?当年那两个给她关心与温暖的女孩儿,在哪里?

斗篷下冰紫的眼睛有些迷离,还带着一丝丝的迷茫……但很快又恢复到冷酷与冷漠。“是么?那么就像我证明你的决心吧!”

[绝代风华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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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小说写作的基础知识介绍

全文共 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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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是什么?理论上的定义是:小说是作者对社会生活进行艺术概括,通过叙述人的语 言来描绘生活事件,塑造人物形象,展开作品主题,表达作者思想感情,从而艺术地反映和 表现社会生活的一种文学体 裁。而作家们对小说有着自己的认识,如贾平凹说:"小说是什 么?小说是一种说话,说一段故事,我们作过许许多多的努力--世上已经有那么多的作家 和作品,怎样从他们身边走过,依然再走--其实都是在企图着新的说法。"(《白夜·后记》) 这种"小说是一种说话"的经验之谈,值得我们初学小说者认真思索。

小说的特点主要有三点:第一,以塑造人物形象为反映或表现生活的主要手段;第二, 有较完整、生动的情节;第三,有具体的、典型的环境描写。因此,人物、情节和环境被称 为"小说的三要素"。

小说的类别可分为: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短篇小说和微型小说。在写作上,这四类小 说各有不同的要求。如短篇小说,它的篇幅和容量比较短小,一般二万字以下,两千字以上。 人物集中,故事单纯,结构紧凑。往往截取生活中富有典型性的某一侧面或片断加以集中描 绘,以提示社会生活的意义,"它往往只有一个主人公,一条线索;往往只写几个小时或几 天之内集中发生的事,但却使读者盾了以后可以联想到更远更多的事。"(茅盾)由于它借一 斑而窥全貌,以一目尽传精神,鲁迅把它譬之为"大伽蓝"中的"一雕栏一画础"。

如他的 《狂人日记》、 《风波》、《祝福》等。再如微型小说,它的篇幅更短,几十个字、几百个字至 一千多字。情节单一,人物很少。多取材于日常生活中的一件小事,寓有褒贬或哲理。如日 本现代作家星新一的《宝子姑娘》和我国当代一些作家的微型小说作品。小说家沙汀说:"我 以为小说之分为长篇、中篇和短篇,主要的差异并不在于字数,而在于表现方法。"这个说 法对初学写作者来说,很有指导意义;要从事不同类别的小说写作,不能不仔细研究并熟练 地掌握它们不同的表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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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神秘岛》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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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读了一本书,是由儒勒·凡尔纳写的《神秘岛》,让我感悟深刻。

书中讲的是有五人因战乱被困美国南军城中,机缘巧合之下,五人乘热气球逃了出来,不幸遭遇大风暴,他们被吹到一个小岛上,开始了他们的岛上生活。最后他们终于获救,结束了长达几年的小岛生活。

我意犹未尽地合上书,书中五人虽流落孤岛,却把生活过得有滋有味。从工程师有了一粒小麦,造出了枪,箭等一系列东西,我就知道,他们会活下去。虽然有海盗的袭击,有火山的爆发,但在他们的团结奋进之下,一切都挺过去了。

我十分惊讶工程师的智慧,水手的勇气和尼摩船长的暗中保护,我知道了团结的力量之大。

多少场风雨打不动五人的信念,多少次磨难磨不灭他们活下去的决心!他们征服了这个岛,让这个荒无人烟的炼狱,成了天堂。

工程师播种下麦粒,种下希望;水手打猎归来,带来信心;众人打败海盗,赢得成功!我肃然起敬,在一切困难面前,唯有团结方可战胜,一人力虽小,但众人之力可倾海之波涛,挡夏之骄阳。

《神秘岛》让我受益匪浅,让我懂得了什么叫团结,懂得什么叫逆境中找希望,狭路中找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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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科幻小说作文

全文共 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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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我发明了各种各样的鞋子……

我在中国国际超能制鞋公司工作,我和我的朋友微软公司老总比尔·盖茨一起合作,共同研制了风靡世界的风速鞋、微型电脑型、调温鞋等各种各样的高科技超能鞋。

现在我们正在努力研究的是新生代产品光速鞋。我和我的助手把一种叫光速器的仪器加装在风速鞋上,这双鞋通过光速器和风速器的共同合作,产生了强大的功能,只要你穿上它,跑起来的速度就比光速还快了,听说吗?只要你能比光速还快,就能长生不老。我还给这双鞋装上了大脑思维仪,这样,你想到哪里,鞋子自动就会把你带到哪里了。

在研制过程中,比尔·盖茨建议我再在鞋子里安装他发明的电脑ABC程序,因为这个程序可以控制物体在运动时不发出任何响声和动静。我觉得这个建议很好,于是,便赶紧把程序又添加到光速鞋里。我迫不及待地穿上光速鞋试走了一下,又发现一个不足处:这双光速鞋只能走直线,很容易装上东西。

这该怎么办?我绞尽脑汁左思右想,终于有办法了。我带领助手们又研制了一种变向器,只要感应到前面有物体,就会转变方向。哈哈!我非常高兴,又穿了一次,真是太完美了!光速鞋给人们节省了大量的时间,还减少了车祸的发生,没多久,光速鞋的销售成了世界第一……

“叮铃铃。”我的闹钟响了,唉呀,要是是真的那该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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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老人与海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7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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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暗的天空,波涛起伏的海面,一只小船摇摇晃晃的行驶着,一个老人站在船上,孤独地眺望着远方……

这是我和上书后久久不能忘怀的场景。书名为《老人与海》,是一部寓意深远的古典悲剧式的小说,也一部英雄主义的交响曲。

海明威说:“我试图描写一个真正的老人,一个真正的孩子,真正的大海,一条真正的鱼和许多真正的鲨鱼。然而,如果我能写得足够逼真的话,他们也能代表许多其他的事物。”故事描写的老人圣地亚哥是个倒霉的人,84天没捕到鱼,而别的渔夫都把他看做失败者。但这似乎预示着一场战斗的开始,果然,就在第85天,他真的发现了一条1500磅大马哈鱼,明知对方力量比他强,还是决心战斗到底。他对大鱼说:“我跟你奉陪到底!”,最后终获胜利。在老人辛辛苦苦抓到了鱼之后,考验却并没有结束。鱼因为又大又长,他只好将鱼绑在船的一边。回航时,大鱼的血腥味引来了鲨鱼一次又一次的袭击。于是,他用尽一切个人手段来反击。鱼叉被鲨鱼带走了,他把小刀绑在桨上乱扎。刀子折断了,他用短棍。短棍也丢了,他外用舵把来打。尽管结果鱼肉都被咬去了,但什么也无法摧残他的意志。上天似乎会怜惜过这样一位伟大的老人,他将厄运一次又一次降在老人身上,最终他的顽强意志却并没能得到好的结果,回港时只剩下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

他是个失败者,但同时他又是个胜利者。

败在没有捕到一条有用的鱼,胜在遇到困难时的坚毅不屈。

老人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给打败的,你可以消灭他,却不能打败他。这句话令我印象深刻且受益,令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困难,走向美好明天。假如能够从失败中获取有益的经验,发现成功的曙光,把失败看成是同乡成功的必经之路,那才是从失败中获取的最大的收获。

虽然小说是小说,生活是生活,我们不可能像老人去一个苍茫的大海,不服输地和鲨鱼搏斗,但我们可以在摔倒后,珍藏那枚把我们绊倒的石头,然后带着它,负着伤,继续前行,同时等待天空中的云雾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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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想让你明白小说作文

全文共 11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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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皓天,你这是什么意思啊?”林依婷气急败坏地向言皓天冲道。

“什么什么意思啊?我的事,你管得着吗?”言皓天冷冷地反驳林依婷。

“哼!这个狐狸精有什么好的啊?我哪比她差啦?你说啊,你说啊。”林依婷怒气冲冲。

“林依婷,请你把嘴巴给我放干净一点。”我挣开言皓天搭在我身上的手,对林依婷吼着。哼!别以为今天言皓天在,我就不敢怎么着你,敢骂我是“狐狸精”,自己呢,简直比狐狸精还要那个。学校是读书的地方,还每天浓妆化起来,穿着超短裙,把大腿露露出来,恶心死了!

“你有什么资格跟我说话。”林依婷指着我说。

“有,就凭她是我的GF,怎么样,够资格了吧!”言皓天把林依婷指着我的那个手指推了开,手又搭在我肩膀上,一副想气死林依婷的意思。

林依婷一怔,实在没想到言皓天竟然会这么说。我也真的很倒霉,陪他演戏也就算了,还要搭上我15年的名誉啊,而且这个家伙,还这么大大方方地在林依婷面前承认了,真是佩服他到五体投地。哎~~~~~

“你听清楚没有,她是我的GF,你没有资格动她。”这次,言皓天更加重了语气。

“皓……皓天,你是在跟我赌气吧,你是不可能喜欢上她的,对不对?你以前根本不认识她,而且跟她一点也不投缘,你们不可能今天就好上的,我知道你这只是想气我对不对?”林依婷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眼里还不忘加几滴眼泪。

“没……没有,我没有跟你开笑,我……”言皓天好像有点吃不消林依婷了,主要都是因为他的眼泪。不过,接下去才是最精彩的呢。

“皓天!”林依婷深情款款地叫了言皓天一声,吓得我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啊?呃,我…………”言皓天也在发抖,使其话都说不清楚了,哎~~~这两个人真是十足的有问题啊!

突然的,林依婷跳起来,在言皓天的额头上飞快地吻了一下。(注:林依婷之所以要跳起来吻言皓天是因为她没言皓天高的缘故。西西!)这个场面把她们班里的同学全都引过来了,一个个都在窗户边,看热闹。

“皓天,不要不理我,我知道我早上过分了一点,那我现在向你道歉还不行吗?”林依婷抖着言皓天的肩膀问。

“这个,我……我……我……”言皓天语无伦次。哎~~~这是你自找的哦。看来只有我来圆场了。

“好了啦,言皓天,别演戏了啦,快点跟林依婷和好吧。”我把言皓天搭在我肩膀上的手,拿下来,拍拍他的肩膀说,“看到没,人家还是一如既往地,很在乎你啊,别傻愣着,快和好啊。”

周围的“观众”被我突如其来的话给怔住了,包括林依婷。

言皓天看了我一眼,眼神在告诉我“那你怎么办啊?现在跟她和好了,那你岂不是很难堪了吗?”

“算你有良心,但是看到你能和林依婷和好,我更高兴啊,他们爱说就让他们说去呗。”我回了个眼神给言皓天。

“依婷,那我们……”言皓天的话还没说出一半,就被打断了。

“可暄!”谁叫我啊,我回过头一看,是李圣炫!不会吧,事情就要解决了,他不会还要在这最关键的时候来搅一趟混水吧,拜托,你可别再添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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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围城六年级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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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围城》,跟读一般的小说感觉很不一样。总觉得大师的作品吧,肯定是生硬晦涩,至少是我辈很难读懂的,要想读懂,也要摆上好几本字典在旁边,才能有读下去的勇气,《围城》不是这样,它通俗的可以,从身边琐事娓娓道来,总有那么一处是撞击到你尘世的灵魂。本来觉得

40年代的作品,是太公太爷辈的事了,想要找到一丝与现实相关的东西无异于到秦始皇的墓里挖计算机。

谁知读的时候,它竟多次引起我的共鸣!很多的事情,就像是发生在身边;人物的心情,就像是从自己记忆中掏出来的东西,贴切的让人吃惊!仿佛去看心理病的人被人一下子戳中了心事一样,有几分不可思议,又有几分难堪,却还有几分爽快!抨击人生病态,笑骂人性弱点。在这个领域来说,鲁迅应该算的上是鼻祖级人物了。鲁迅是严肃的,狠狠的提出问题,像是尖锐的猫爪抓的你鲜血淋淋,钱钟书则不然,他漫不经心的提出问题,就像有只手在轻轻的挠你,他挠啊挠,你笑啊笑……最后终于发现了!原来自己身上有只虱子!也可以这么说,鲁迅用的是锋利无比的匕首,一触见血,给人一种鲜血淋漓的感觉;钱钟书用的是尖锐的长针,乍看之下,对患部没什么用,但像针灸似地对准医疗部位刺下,刺得深,刺得透,一疼之后便觉舒畅无比,让人被刺得心服口服。一部好作品,就应该在某方面具有鲜明的特色,才能显示出作者的独特个性和品质。契诃夫的作品追求辛辣幽默,欧·亨利追求精巧的构思,《围城》所表现出来的是钱钟书的学者式的幽默讽刺。

你看《围城》中,谈话、吃饭、交友、恋爱、工作、家庭,全是生活中种种细节,极其普通的琐事,然而正是在这些琐事中,在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中,一个个活生生的生活场景,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呈现在读者眼前,是那样生动,艳活和逼真。方鸿渐的虚伪,赵辛楣的坦白,褚慎明的爱面子,苏文纨的媚俗,唐晓芙的纯真,孙柔嘉的狡黠,都一跃纸上,让人又爱又恨。钱钟书善于用洞烛幽微,纤芥并肖的笔触刻画人物心理,其犀利精微的心理讽刺,使人物很具立体感。老处女范懿年华老去却乏人问津,一心想汪太太帮他做媒,却又装腔作势,故作矜持。一见到赵辛楣就原形毕露,“像画了个无形的圈子,把自己跟辛楣华围在里面,说话密切泼水不入”,回去的路上,她几次设法要把同行的方鸿渐、刘小姐支开,留下赵辛楣和她两个人走。

她一会儿说桥太窄,让赵辛楣拍她走河底;一会儿说忘了手提包,让赵辛楣陪她回去取。又有幽默,又有讽刺色彩,妙哉!第三章写几个知识分子的聚会就更加叫绝了。赵辛楣一心想灌醉方鸿渐以泄爱人被夺

之恨,谁知苏文纨对方鸿渐的关怀更教他醋上心头,褚慎明和方鸿渐在席上互相鄙视,相互拆台,褚慎明看到方鸿渐酒醉后呕吐,故意嫌恶的捂着鼻子,心生一种幸灾乐祸和解脱的快感,“觉得自己泼出的牛奶,给方鸿渐的呕吐在同席者的记忆里冲掉了”,这种知识分子的丑陋灵魂,通过心理战昭然若揭,猛然外化的手法,显示出钱钟书讽刺幽默的高超、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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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科幻类小说《三体》读后感

全文共 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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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三体》这本书。

本书主要讲了三体星系的人,试图在“降临派”的帮助下,试图占领地球。他们为达成此目的,通过在不同维度对一个质子进行编辑,得到了十分强大的“智子”。虽然极度科幻但仔细一想也很符合逻辑。最终,人们彻底铲除了降临派,并得到了许多重要地资料。

这本书富有强烈的科幻色彩,让我从中无法自拔。那三体世界用来催眠上帝的巨型钟摆,那一个个可以脱水的三体人,那三个在宇宙中无规律运动的恒星,逐一浮现在了我的面前。但是在这科幻中又不失逻辑,让人感到真实。作者在对三体人进行描述时,与大多把外星人写的十分善良,帮助人类。而真正的外星人更可能像《三体》中的一样,对比自己底下的物种毫不留情。然而,对地球人残忍的三体人也是可爱的,它们为了自己的生存,努力探索,并没有消极得等待死亡。这不也值得我们学习吗?

读完了这本书,我不禁得想到,在太空中真的有外星人吗?在茫茫的宇宙亿亿颗恒星闪闪发光,而围绕这些恒星的行星更是不计其数,谁又能肯定在它们中没有一个诞生文明?

当然,以上的一切都是未知的,也许得到答案的唯一方法就是等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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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欢乐颂小说安迪的结局

全文共 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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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欢乐颂是改编自同名小说,那么小说中的结局是怎样的呢?其实欢乐颂2并不是最后一部,所以她们最后的命运归宿也只能在第三季才能揭晓。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欢乐颂小说安迪的结局,欢迎来参考!

在第二季安迪将彻底与奇点分手,并和小包总过着没羞没臊的幸福生活,即将奉子成婚,但不要忘记安迪心里还有个定时炸弹,家族遗传精神病,小包总的父母当然也不出意外的调查了安迪的身世背景。

大家一直以为小明是安迪的弟弟牛叉老爸的儿子,那你就错了,其实小明根本不是安迪的亲生弟弟,而是同母异父的弟弟,后安迪知道小包总父母调查她,于是黑进了包家公司账目。而作者为了压制男主的光环,让安迪一度陷入性冷淡、精神病、身世之谜、未婚先孕、婆媳矛盾。

在剧中,包奕凡和安迪的关系遭包太太反对,但是没想到最后安迪怀孕了,使得包太太不得不承认安迪的身份,但是包太太还是去黛山调查了安迪的身世。

而害死包太太是包奕凡的爸爸,因为他在外面太风流被管得太紧,迫不及待的想离婚,利用安迪之手害死包母。小说中,包母是在安迪的推波助澜中,被气死的。

不过,最后安迪最后还是与包奕凡结婚生子,但中间却引发出不少的矛盾。安迪一开始不肯结婚的,害怕会走上母亲的悲惨道路,但在包奕凡的安慰下终于肯答应结婚了。只是安迪的父亲这时又插入一脚,害得差点结不了婚,幸好最后两人过得很幸福。

在小说当中,安迪女神放弃了两位魅力十足的男神,最后和包子在一起了,到底他有什么魅力呢。最新的剧情中安迪和奇点两人的感情才开始,所以预测包奕凡会在之后的剧情当中出现,预计应该是二十几集。

剧中的包奕凡是一个睿智俊朗的富二代,他大胆有魄力。自接手家族企业以来,他通过自身的努力纠正了企业的不良之风,并让家族企业稳稳的发展,虽然外表有些轻浮,但他却是一个踏实稳扎稳打的人,同样对待爱情他很专一。

而包奕凡(杨烁饰)是集团副总,英俊风流倜傥,踏踏实实做事的心,精通社会规则。父母矛盾重重,家族企业内阵营分明,各谋私利,一心想将家族生意转换为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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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说为题目的作文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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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的小说有很多本,记得以前的时候我不喜欢看小说,只喜欢看有图的童话故事。第一次看小说的时候我读六年级,班里很多同学看小说,而我因好奇这即没有图又长的小说,就问同学们借了一本。这本小说叫什么名字,我也不太清楚了,不过非常好看,是校园小说,从看完这本小说开始我喜欢看小说。

上了初中,我就更喜欢看小说了。班里的人也更得喜欢看了!只是小说的类型不同罢了,一般女生喜欢看“青春笑容,霸道总裁,穿越古代”而男生则是喜欢“科幻小说…”我最喜欢看的类型是青春校园,其他的也蛮喜欢的。 而我越来越喜欢看小说,攒下的零花钱拿来买小说,上课也看,没钱买小说,就用手机看。记得我最疯狂的追一本名为“恶魔少爷别吻我”的小说。为了追它,晚上我都不想睡觉。

时间久了,妈妈也发现我的异常,开始每天催我睡觉。一天晚上,他们又来催我睡觉了,我便假装睡觉关了灯,便在被窝里看小说,妈妈突然过来我的房间,我就又假装睡觉。妈妈说我又看小说,因为他摸一下我的手机,是热的。等妈妈去睡觉了,我又开始看。看到了凌晨三点,我记得最晚的那一天。第二天去上课,我顶着一个熊猫眼去。而上课的时候我睡觉,我的成绩也慢慢的落了下来,我的眼睛也不像以前那么好使了。不过,我说真的很好看。记得有一次我看小说看着看着,泪流满面了。他几乎能牵动我的感情!现在我也认识的,小说不能看太多,已经戒掉了,主要原因是因为我没有钱看小说了!而现在我也可以看,可以不看小说了!

[小说为题目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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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活着小说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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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这本书对我的触动是非常大的,主要讲述的是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这样,福贵还是活了下来,活着——心中永存希望,只要心中有希望,那么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可以克服。作者在书中说了这样一句话: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活着自己去感受生活,不可以看别人是怎么说的。希望在心中是不会破灭的。

书中的福贵小时候家里非常的有钱,他经常出去赌博,把所有的钱都都赌光了,那时的福贵还不知道挣钱的不易,当赌完所有的钱财时,福贵的爹死了,娘病了,福贵才真正体会到活着的意义。福贵变了,在国军遭到攻击的时候,福贵活了下来,为了活下来福贵也是遇到很多的不幸,家珍生下了凤霞,当福贵回来的时候,凤霞已经会说话了。后来家珍又生下有庆,有庆给别人输血时,生生的被输死了,有庆的死对福贵的打击很大,但是福贵依然选择活下去。家珍病了,病的越来越严重,可后来又渐渐的好起来,福贵的日子也慢慢的好起来了,但是凤霞又因生孩子大出血死去了,家中只剩下二喜、苦根、福贵,但好景不长,二喜又被压死了,苦根吃豆子太多撑死了,最后只剩下福贵一人了,但是还是没有放弃生活,坚持活了下去。

福贵这一生应该说是幸运的。因为经历了中国多次的大变动、土地改革、人民公社、某,他都活了下来,同样,他也是悲惨的,亲人们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但是他心中依然选择活着,没有放弃希望。《活着》结束时说:活着的意志是福贵身上唯一不能被剥夺的东西。福贵可以说就是一个英雄,在二十世纪的中国,当时的社会局势动荡,可福贵的一直坚信活着、乐观的活着,这就是活着的意义。

《活着》告诉人们的就是福贵的那种精神吧。《活着》给我最大的感受是:坚强的活下去吧,并且乐观的活着,快乐的活着,没有什么坎是过不去的,只要快乐的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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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观看《围城》读书笔记及启迪

全文共 9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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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作家钱钟书的长篇小说《围城》是一部40年代就引起轰动,至今仍被人们津津乐道的优秀小说。

《围城》描写了抗日战争时期,一群原离战争烽火的知识分子的精神风貌。主人公方鸿渐从欧洲留学回国后,进出事业、爱情、家庭三座”围城”,屡屡抗战,最后仍免不了失败的命运,书中还塑造了另一些“归海派”人物和国内的知识分子,如空虚无聊的赵幸楣,矫情浅薄的苏文纨,纯真可爱的唐晓英,巧于心计的孙柔嘉,虚伪卑琐的李梅亭。作者通过细致入微的心理描写,运用讽刺的语言和巧妙的比喻,入情入理的发掘了人物的隐秘心理。

《围城》初看让人觉得是一部言情小说,细看我觉得更是一部人情小说。作品描写的不仅是方鸿渐的感情经历,而是一代知识分子对工作、爱情、婚姻迷茫的心理状态。书中把婚姻比作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恰如其分地表现了人伦中的夫妻关系。书中孙柔嘉利用女人的小聪明,千方百计地追上了方鸿渐,结婚后,经过生活的磨练,工作的变迁,渐渐得地发觉他的许多缺点,他既善良又迁就,既正直又软弱,婚姻慢慢地出现了危机,整天在吵架中度过,最终走自破裂,这样的婚姻生活,现在仍然在很多的家庭中看到它的影子。

围城读后感:现代人观念开放了,对婚姻更加想的开,围城进去的快,出来也快,熟悉了不久结婚,婚后不久又离婚,视婚姻如儿戏,这样的人怎么能够理解爱的含义和生活的真谛?人海茫茫,两个人有缘在一个围城里并不轻易,既然结婚了,就要相互理解,互相体谅,经营好这份爱,经营好一个家庭。大家都要相互谦让,才不致让对方有逃出去的念头,试问哪些逃出婚姻围城的人,你们都更好的找到幸福了吗?你们回想往日的恩爱的时候就没有后悔过吗?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是这样,工作何尝不是如此?有的人干一行爱一行,富有兢业精神,有的人频频跳槽,也难觅如意的工作,他们厌烦本职工作,老是觉得别人的工作如何如何好,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换了新的工作后发觉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如意,想起原来工作的种种好处。只恨世上没有后悔药卖,时光不能倒流。

最后,我要用钱钟书爱人杨的话来结尾:“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抵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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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说《荆棘鸟》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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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名著赏析课上,主讲的同学开篇问了一个问题,爱情和事业你们认为哪个更重要?认为爱情重要的人举手者寥寥,一个支持爱情的男生说“攘外必先安内”全班笑声一片。

好像时代变了,人人都是独立新女性或者理性的男性,都愿意去追求那份可能更稳定的事业,不做别人的附庸,不要或许虚无的爱情。

可是爱情是人一生的事业啊。事业就算从一而终,也有退休的.一天,爱情是可以从遇见陪你到坟墓前头的。我说爱情更重要,也并不是二者取其一,而是在两者冲突时,我不会像拉尔夫神父那样不停止对事业的追求,而更愿意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爱人中去。可能我身上追求童话的天真幻想还没有褪去吧…所以这样一部太现实的…为了名利放弃真爱的小说…让我看的有些恼火…小说不应该是追求真善美与宣扬为了真爱放弃一切的飞蛾扑火一般的爱情吗!荆棘鸟的反其道而行之算是给了我充满不切实际幻想的脑袋结结实实的一棒。

梅吉和菲的命运真是惊人的相似,都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为这个人生了一个男孩,随便嫁给了另一个人,然后把自己惊艳高贵的生命消耗在平凡的柴米油盐里。总觉得这样是对她们本应该更加浪漫辉煌的生命的浪费。但至少她们有钱,好歹能有物质上的富裕。

在我的眼里,拉尔夫和卢克在本质上其实也没有什么区别。从来没有哪本书这样讨厌男主。为了自己冠冕堂皇的事业弃真爱于不顾。你选择事业放弃爱情我尊重你的选择,但既然对于你的身份这是一道单选题,就请不要走了一条路又常常望着另一条。你手上的白玫瑰没有那朵墙外的红玫瑰娇嫩欲滴,你拿着白玫瑰俯身嗅红玫瑰的芬芳,那红色的美人把芬芳全给了你,她什么都没有,你又走回自己的路上去拿着自己的白玫瑰。撩完就跑不就是典型的渣男吗!卢克给梅吉的是关于虚无缥缈未来的描绘,你给她的是仿佛唾手可得又触不可及的爱情。这两座空中楼阁就这样伴随着梅吉活过一年又一年,然而全都是泡沫。

这本书是闺中密友十八岁生日时她妈妈送她的礼物还顺带捎上给了我一本。她妈妈给她的美好祝愿是,在爱情上一定要找到心灵相通的人,能够沟通的人。不然一步错步步错,像梅吉问她妈妈菲奥娜的那样:我们从什么时候开始做错了呢?菲奥娜说,从一开始。

所以虽然这本书挺惨,对于美好的爱情,我依然怀有一份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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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国演义小说大学生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9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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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又读了几遍《三国演义》,对其中的三位主人公刘备、曹操、孙权产生了很深的感受。

首先是刘备,刘备是一个稳重的人,很有爱心,关爱百姓。刘备为人以大局为重,就像三顾茅庐,为了统一乱世,牺牲了很多时间,三次才请到诸葛亮。他还十分重视兄弟之情,对关羽、张飞关爱有加,虽然不是同一个母亲生的,可却走到了一起,结为兄弟,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共同为天下百姓做事,一生无怨无悔。虽然刘备优点很多,但还有一个大缺点,那就是受到巨大打击就不能维持平时的情绪,就像关羽张飞被杀害后,刘备就变的性情急躁,也不听诸葛亮的话,执意伐吴,导致陆逊火烧连营,死在白帝城。如果那时他能以平时对待事情的情绪来对待,那么他肯定能完成建立蜀国的大业。

接着是曹操,曹操是一个有名的政治家、哲学家,他统治魏国时,可以说是百战百胜,强大的兵力,厉害的大将,还有他的军略,如果他能够更加的合理运用,绝对能让魏国称霸天下。虽然曹操有着这么多的好处,可是一点对它们造成了很大的影响,那就是多疑。在赤壁大战,因为周瑜的一点小计策,就让他杀掉了能为自己立大功的忠臣蔡瑁、张允,导致魏军没有好的水军将领,没能识破庞统为他提供的连环舟战术,结果被孙刘联盟打败,几乎是全军覆没。

最后是孙权,孙权有十分厉害的大将,吕蒙、鲁肃、陆逊、周泰、凌统……将士可是数不胜数,还可以合理运用将士的才能、敌人的弱点来赢得战争,可说是一个文武双全的君主,把吴国治理的很好。虽然看起来是三国演义里的配角,可他也为政治作出了贡献,曾经派鲁肃去海上巡游,找寻新大陆。他也是以大局为重,与蜀国绝交后,还可以很快的和好,同意共同抗击魏国,从这位君王的身上,实在找不出什么缺点,可说是一个十分完美的君主了。

在三国里的三位君王身上,让我们学到了很多,比如刘备教育我们的:急躁必定坏事,冷静对待才可以成功。曹操教育我们的:不要多疑,要做到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才可以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孙权教育我们的:只有合理运用条件,才可以做到上下连心,互相帮助,取得胜利。在这些事情里,告诉了我们很多,同时我也知道,只有注意了细节,全面看问题,才能做出正确的推断。我们只要做到这些,就可以战胜一切,一起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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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神秘岛》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9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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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都快开学了,我还有最后一篇作文没有写,就是这个读后感,我想了半天都没想出来可以打什么读后感,于是我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我这个寒假,读的最深刻的一本书神秘岛,这本书,名字很奇特,就单单三个字,神秘岛,单独听名字就很有兴趣,更别说看了,仿佛沉寂在魔法与元素的世界中,文字的世界多么美妙啊,我都说成这样子了,你们也来看一看吧。

故事说在美国南北战争的时候,有五个被困在南军的北方人,他们分别叫史密斯,史佩莱,纳布,潘克洛夫,赫伯特,其中一个还是个孩子,趁着一个机会用气球逃脱了。他们中途被风暴吹落在太平洋中的一个荒岛上,到了早上时候发现他们的领导不见了,他们的领导就是史密斯,但是他们并没有绝望,而是团结互助,过了不久,史密斯的宠物狗托普,帮众人找到了史密斯,然后运用大家的智慧和辛勤劳动,从赤手空拳一直到制造出陶器、玻璃、风磨、电报机等等,从而过起充实的生活。

他们在一次意外中驯化了一只黑猩猩吉普,还挽救了在附近另一孤岛独居了十二年而失去理智的罪犯艾尔通,使他恢复了人性,成为他们的忠实的伙伴。

有一次,一群海盗来到了这个岛,并发现了他们的存在,最后他们凭借自己多年的发展与神秘人的帮助打败了海盗。

这几个遇难者在荒岛上度过的时间里,每当危难时刻,总有一个神秘人物在援助他们,每当我读到关于有神秘人的时候,都感觉好恐怖,但是,这个人就是我们以前读海底两万里的时候的尼摩船长,在他们到达之前就已住在岛上一个岩洞里了。

这些荒岛上的遇难者虽然什么也不缺,但是他们并没有放弃返回祖国的努力。最后,在一次火山爆发中,这几个人都险些丧命,直到格兰特船长的儿子罗伯特开的“邓肯号”经过那里,他们才得救。

回到美国之后,这几个“岛民”又重新开始他们在岛上建立的事业。

不得不说,这5个遇难者,真的非常机智勇敢,凭借着自己的双手,打造出每一份成就和资源,慢慢了解这个岛屿,达到了常人无法想象的团结,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勇敢去面对,而且就算被救出来了,也无法忘记这段时光还要重新去打造林肯岛,这是让我记得的最深刻的一个地方,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是完全浸在其中,因为这本书实在太引人兴趣了,一步步让你沉浸在其中,这一点我也是很佩服作者的,这本书我非常推荐大家看,这里面还有很多4字成语供大家理解,最好是买那种解读版的,有些呢我们还读的不是很懂,总之这本书非常的好,我推荐大家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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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阅读小说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全文共 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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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一首大气磅礴,气势宏伟的赞歌拉开了三国的序幕。《三国演义》是我百看不厌的一部名著,它不仅让我了解了许多惊险曲折的故事,还让我认识了不少个性鲜明的英雄。

小说《三国演义》,以东汉末年灵武帝中平元年到晋武帝司马炎这一历史时期为背景,讲述了从黄巾之乱开始,到刘关张桃园三结义,再到神机妙算的诸葛亮三分天下,直至三国统一归晋的故事。故事中英雄云集:关云长温酒斩华雄,赵子龙大战长坂坡,张翼德力拒当阳桥,勇马超兴兵复仇,黄汉升力劈夏侯渊……这是何等的意气风发!何等的豪情万丈!几百个人物形象,在罗贯中的笔下,都是那么个性鲜明,栩栩如生。

在《三国演义》的人物中,我最欣赏的要数诸葛亮了。他通天文,知地理,不管别人有什么阴谋诡计都瞒不了他,他还能利用自然环境的变化来完成用兵之计,简直聪明赛神仙啊!当然,在书中机智聪明不止诸葛亮一个,比如吴国的大都督周瑜也是很有计谋的。

可是读完《草船借箭》,我才知道,聪明才智固然重要,但更需要你有一颗宽宏大量的心。由于诸葛亮才华横溢,料事如神,使周瑜非常嫉恨,他把诸葛亮看作是东吴一患,要找个借口害死他。于是周瑜便让诸葛亮在三天之内造出十万支箭,要完不成,就按军法处死诸葛亮。

读到这里,我真替诸葛亮捏了一把汗。但诸葛亮却胸有成竹,凭着他的智慧和机智,在三天之内向曹操“借”了十万多支箭,完成了他的任务,把周瑜气得哑口无言。不过最让我佩服的,并非是诸葛亮凭着神机妙算,“借”来了十万支箭,而是诸葛亮看穿了周瑜想害他,却没有生气。他反而以大局为重,继续与吴国合作,最后才打败了实力强大的曹操,赢得了赤壁之战。试想,如果诸葛亮也心生怨气,与周瑜缠斗,那战役的结果,怕是要改写了呢。

《三国演义》不愧是四大名著之一,蕴藏了许多做人的智慧与道理,值得一读再读。我希望通过自己的勤奋和努力。成为一个能像诸葛亮一样博学多才,聪明能干,又心胸宽广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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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一路繁花相送小说目录节选

全文共 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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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我还没准备好

第一章 旧日痕迹

第二章 另一种妥协

第三章 那些年少轻狂

第四章 只要不曾拥有

第五章 共有的回忆

第六章 保留的任性

第七章 第一个吻

第八章 过去的只是时间

第九章 年少时的天真

第十章 那年夏天

第十一章 遗失的细节

第十二章 谁能率性而为

第十三章 我要的答案

第十四章 时间是我的宗教

第十五章 当你渡过恶水

第十六章 往事不必再提

第十七章 心的缺口

第十八章 前尘旧梦已逝

第十九章 加深的陷溺

第二十章 下一刻来临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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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围城》读后感

全文共 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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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完了由我国著名作家钱钟书的成名作《围城》。这本书文笔优美,写作手法较多,点点滴滴都令人回味。

《围城》这本书主要讲了:”冒牌“博士方鸿渐从国外回国,不料被同船而行的苏小姐所追求。后来,方鸿渐绞尽脑汁地切断了与苏小姐的情谊,才与原来是情敌,现在却是朋友的赵辛楣一起外出找工作。途中,方鸿渐认识了孙小姐,三人一起到一家国立大学当教授。慢慢地,方鸿渐对孙小姐产生了好感,经过数年努力,两人终于走到了一起。不料结婚以后,两人的关系越来越差,最后在一次次争吵中两人终于分手。

在《围城》这本书里,写作手法就如同满天的星点般,数也数不清。有比喻、拟人、夸张等许多手法,十分轻松幽默,让人读起来忍俊不禁。

尤其是这几句:”谁知道从冷盘到咖啡,没有一样东西可口:上来的汤是冷的,冰激淋倒是热的;鱼像海军陆战队,已经登录了好几天;肉像潜水艇士兵,会长时期伏在水里;除醋以外,面包、牛油、红酒无一不酸。“”孩子不足两岁,塌鼻子,眼睛两条斜缝,眉毛高高在上,跟眼睛远隔得彼此要害相思病,活像报上讽刺画里的中国人的脸。“更是令人啧啧称奇,也很值得我们去认真摘抄,细细品味。

在细细消化优美词句时,我也十分佩服钱钟书老先生的写作能力。读着《围城》这本书,会觉得这本书衔接得很巧妙、周到,发生的一切都是那么理所当然,在行云流水中,《围城》就读完了。

看过《围城》后,我学到了很多写作手法,对提高我的写作水平有很大的帮助,所以,它对我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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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爱小说作文

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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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和写小说,那是我的爱好,我也曾经想过,想过以后长大要当一名作家。

很小的时候,我还不喜欢看小说,那时候的我,一看到小说,头就头痛,因为小说里并没有我所喜爱的插图,所以我不喜欢看小说,只喜欢那些精彩的漫画。

接着接着,我渐渐地长大了,我还记得我是怎么喜欢上小说的,那些没有插图,小时候最讨厌的小说。

记得那一天,我和妈妈去书店里看书,一到书店,我就马上拿起了一本漫画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可我还没看完,妈妈便走了过来,微微一笑,从背后拿出一本小说,我清晰地看见,那本小说的封面赫然地印着几个大字——“魔法海盗船”。

“妈妈,你拿这本小说过来干什么?”我好奇地问道。“拿给你看啊,你看,这里面的内容多精彩啊!”妈妈笑吟吟地望着我。“真的?”我半信半疑地拿过小说,细细地看了起来。

嘿!还真是!这本小说可真有趣。我有点兴趣地看了下去,心里也随着主人公的安危而七上八下的。

从此,我爱上了小说,只要有时间,我就窝在了书的海洋里,自由自在地游泳着,快乐无比。

日子过得越来越快,一眨眼,我就变成了一名六年级的小学生,虽然有着很大的压力,可是我的眼睛从未离开过书里面一行行一列列的字,反而越来越喜爱“书”这个名字。

现在的我,由于看书的原因,作文越写越好,经常会受到老师的夸奖,我的心里就像吃了蜜那样甜,幸福而甜蜜。

我爱小说,更爱创造出它们的作者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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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说我的叔叔于勒续写

全文共 10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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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尔赛岛旅行,不明情况的姐姐和姐夫玩得开心极了,而父母则在不安和失望中度过。直到同家后父母的沮丧不安才略有缓解。

晚上我辗转反侧难以入眠,忽见外面有亮光,我把门打开一个缝,只见父亲把叔叔写来的信都撕成碎片扔在地上,还咒骂着:“这个该死的流氓!就知道这混蛋不会有出息,但愿他别跑同来吃咱们。”说着狠狠地踩地上的碎片。母亲接着说:“亏咱们还每周去等他,这个混账!”母亲想了想又说:“不行,咱们还得去等他。”父亲大叫道:“我们凭什么去等那个家伙!”母亲赶忙捂住父亲的嘴,冲着姐夫的房间比了个手势,接着说:“我们依旧要衣冠整齐地去等,不然到家的女婿又飞了,你想让女儿被遗弃啊。”

之后,我们依旧去等叔叔,而父亲却不再重复那句永不变更的话:“如果于勒在这只船上,那会叫人多么惊喜呀!”母亲的眼神中也没有了期盼。倒是姐姐和姐夫的希望与日俱增。

有一天,姐姐和姐夫在厨房做饭。有人来敲门,母亲去开门。忽然母亲变了声调,大叫道:“出去,你给我滚出去,混账东西!”我闻声而至,母亲砰一声把门关上了。姐夫问是谁,母亲说:“只不过是一个乞丐罢了。”可我分明看到了那张熟悉的脸,又老又穷苦,满脸愁容,还有那双枯皱的手,我绝不会认错的,那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于勒。母亲把父亲拽进屋子里,只听父亲说道:“还要回来,又想干什么?借钱,蹭吃蹭喝吗?”后来便听不清说些什么了。我跑上楼去,将我偷偷积攒的私房钱抱在怀中,冲出门去,追上我的叔叔,把钱送给他说:“我只有这些钱,你拿去用吧!”在那一瞬间,我看见他的眼中闪烁着异样的光芒。他说:“哦,谢谢你,我的约瑟夫,愿上帝与你同在。”

第二天,有一个管家模样的人站在门口,与父母交谈,递给父母一张支票说:“我们主人吩咐我们将约瑟夫少爷带走,我们会给予他最好的待遇,他将会受到最顶尖的教育,这是我家主人给的小费。”父母看到支票上“1”后面的那么多“0”,眼都直了,态度立刻恭敬起来,小心翼翼地问:“你家主人是?”“于勒·达尔芒司,现在美洲最大连锁公司董事长,兼美洲部分金矿的特权开采者。这是主人的名片,请收下。”父母惊呆了,一下子竟然忘记了叫我,管家不耐烦地问:“请问可以把约瑟夫少爷叫出来了吗?我们很快就要启程去美洲了!” 父母懊悔不已,但母亲最先反应过来:“可否将我们一起带上,我们作为他的监护人,应一同前往,况且我们是你家主人的大哥大嫂啊!”“很抱歉,我们主人吩咐只带约瑟夫少爷,而我们向来只照主人吩咐办事。”父母极不情愿地将我叫来。

我离开之后,父母还在那里捶胸顿足地后悔着。但他们似乎忽然想到了什么,攥着手中的支票狂呼起来,似乎在为“卖掉”我这个儿子换来那么多钱而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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