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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围城长篇小说简介(经典20篇)

大家喜欢看小说吗?是否经常在自己的空余时间内看看小说呢?下面是小编分享的钱钟书围城长篇小说简介,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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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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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的钱钟书写的小说围城》是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1991年4月北京第4次印刷版,定价3.55元。

不知道别人是怎么读围城,反正我是挣扎着读完围城的。用挣扎这个词,似乎对钱老不尊重,但这是真话,钱老喜欢说真话的人。之所以用挣扎来形容,是因为一点吸引力都没有、一点读的欲望都没有。只是为了钱老是名人而读;只是为了围城是名著而读;只是为了跟别人说我看过围城而读。

全书比喻用得太多,无处不在的比喻倒是很形象、很到位、很贴切、也很必要,但多了就读烦了。我也用一个比喻,好象顿顿吃山珍海味,也会腻的。

小说围城深层次的意义我说不上来,单从文字上看,我觉得无愧为最出色的语言教科书,对风景的描写、人物的形容、心理的刻画、家具的解说,均达到珠穆朗玛峰的高度。

不过对鸡毛蒜皮太绘声绘色了;对婆婆妈妈太字字珠玑了;对家长里短太入木三分了;对是是非非太浓墨重彩了。我的素质不高,对此还是有些看不惯。

1947年钱老写这本书,对国人已经有精辟总结。钱老借赵辛楣的嘴:“外国一切好东西到中国没有不走样的,想中国真利害,天下无敌手,外国东西来一件,毁一件。”方鸿渐做名教授梦时明白了一条真理:“得学位是把论文哄过自己的先生;教书是把讲义哄过自己的学生。”方鸿渐对自己的新媳妇孙柔嘉说:“你姑母爱狗胜于爱你;她这样喜欢和狗做伴侣,表示她不配跟人在一起。”

太佩服钱老的眼光了。

我要大声赞美,围城绝对是本好书,值得一看,只是读起来很苦,很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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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观看《围城》读书笔记及启迪

全文共 9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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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日里读了钱钟书先生的围城,感受颇深,性格决定命运,我想是这样的,书中的主人公方渐鸿就是这句话的真实写照。他虽然善良,但又有些懦弱,缺乏原则,甚至还带有一丝玩世不恭的态度,正是因为这种性格,使他身陷“围城”。

其实,“围城”都是自己创造的,他想成为大人物,这出发点是好的,但他只想去改变环境,并没有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在那个时代,作个大人物不容易,必须有高尚的品质和情操,要具备很多优点……用自己的人格魅力赢得他人的尊重,或者利用旁门左道,利用手段,做一些自己都觉得对不起自己的事情。而方鸿渐,他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面对自己的欲望,他有些亦正亦邪,他一直在两者交界处游荡。正是这种性格,使他身陷自己为自己创造的“围城”。

我认为,做人应该有原则,应该用正当的手段去达成自己的目标,如果这个目标现在实现不了,就只能说明你自身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要多看看自身的因素。如果目标很大,可能自己无法实现,那也不要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要做事,先学做人,如果一个人连最基本的做人原则都没有,是不可能成功的。我觉得,一个人一生最大的成就莫过于学会做人,当自己已是不惑之年时,回想自己的一生,或顺利,或坎坷,但自己问心无愧,这便是一生最大的成就

这本书写得也很有文学色彩。作者幽默的笔墨使一个性格鲜明的小人物跃然纸上。有人说,方渐鸿是作者本人的影子,无论是真是假,方渐鸿这个人物作者描写得非常到位。作者的笔墨幽默,在几处人物的外貌描写中也得以体现。

但更令我佩服的是作者以幽默的语言讽刺嘲弄一些社会现象,文字顺畅,使人读起来通俗易懂。在写作方面这本书也有很多我值得学习的地方。其实,有时我们也会身陷“围城”,但更多都是我们自己为自己创造的。我曾经也有很多烦恼和困扰,现在看来,也不足为奇了。

成功要靠自己努力争取,“如果你失败了,就说明你还不够强大,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吧!”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想要成功,只能改变自己。只能是我去适应环境,环境并不会来适应我。想要打破自己身边的“围城”很简单,凡事应更多地站在客观的角度去考虑,多找找自身的原因。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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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夏至未至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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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火的电视剧《夏至未至》你知道结局是谁跟谁在一起了吗?让我们大结局预测一下吧。

《夏至未至》三对CP遭强拆,本以为能迎来欢喜大结局的情侣,却因为命运的玩弄而天各一方。早前,由傅小司和立夏,陆之昂与颜末,遇见和段桥组成的“虐狗小分队”发狗粮不停,各具特色的三对CP人气值颇高,无论是司夏间的细水长流,还是颜值夫妇的欢喜冤家,亦或是遇见段桥间的实用式爱情,不同类型的爱情模式却都能人沉浸在爱情的美好中。

然而生活就是这样起起落落,傅小司的眼疾,立夏的逃避,陆之昂的流离,让不少观众寄希望与遇见与段桥间的爱情上,但在昨晚的剧情中,这些观众的希望再次被击碎,段桥在与遇见领结婚证的路上,惨遭车祸,这对本以为能迎来欢喜大结局的情侣,却因为命运的玩弄而天各一方。《夏至未至》在电视剧中也遵从了原著中的极大落差的悲剧表现手法,一切事物濒临美好之处戛然而止,接踵而来的是生命中难以承受的苦痛,虽然段桥的结局与原著相同,但当这样的嘲真实呈现在荧屏时,还是让不少网友大呼:“虐心。”并且纷纷留言:“原本以为自己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了,但是没想到看到这段还是虐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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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说开头主角的简单介绍

全文共 11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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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头的介绍很容易让读者误会主角是个普通,善良,傻傻的闹了几下就会得到童话般的幸福的女子。

但事实上她不是,她不平凡。她是个很聪明的人,周遭的所谓亲人的算计都被她看在眼里,尽管他们掩饰得再好,对她的离去与危险竭力表现出丝丝不舍与担心,虚伪的纷纷扰扰,都被她一眼看破,如在欣赏一部木偶剧,做得再逼真,也能明白那是虚假的。

她的聪明,或许并非天生,而是在人人虚伪无人真心以待的环境下造成的。正因为如此,她偏激多心,简单的一句话也能激起心中千层波浪。

伤雨,这个阴郁忧伤的名字,也未能给她的主人带来多大的快乐。这个名字,似乎也在暗示其他人,它的主人有着不幸的经历。(所以说,她老爸没事取这样的名字干吗,伤雨伤雨,又伤又雨,伤心下雨一起来诅咒人家不说,还没人家姐姐的名字“金鱼”有趣~)

伤雨是一个大家小姐,却不是个典型大家闺秀,很特别的一个女子。出生于大贵之家,根本就没有得到亲情的眷顾,好象又没有友情,性格不扭曲、不偏执才怪。但她仍然有着大家女子的天真浪漫,所以她去照顾小草,虽然不排除有独占欲的成分在内。看看林开踩那片草地的时候,她不愿草儿被如此糟蹋,轻叹“可惜”;可是在自己糟蹋草儿时,丝毫不怜香惜玉,觉得理所当然,因为“草儿是属于自己的”。看似矛盾,却体现了她性格中偏执自我却又可爱的一面。

执着偏激中却偶尔表现的一点点率真可爱,或许就是这一点吸引了林开,使他注意起眼前这个女骇,一颦一笑都牵动着他的思绪。

林开对伤雨是真诚的。而伤雨,也喜欢林开。

林开一出场就被郁容秋描写成清雅俊美的翩翩公子,言行得体,显然的身份尊贵。而伤雨的姐姐,美貌和才华并重的瑾瑜,也会喜欢上林开。但我想瑾瑜这种类型,虽然有着男子梦中近乎完美的形象外貌,却不可能在林开的心中驻足太深,至少比不上伤雨。伤雨纵然偏激,却有着率真的一面,若人怜爱,倒与林开亲近得来。而瑾瑜未免有些虚伪了。再者先来后到,林开毕竟是念情的人。既然上天让他首先遇到的是伤雨而不是她姐姐,那么,伤雨给林开留下的深刻的印象,聪明自然,不是瑾瑜这类型美女能超越的。对于瑾瑜,林开再多的,或者只有欣赏,是那种男子对大美女本能的接近。

伤雨将要用丫鬟的身份去定鼎王府做间谍,秘密选储,却为此不得不与林开说出永久道别的话?不知道林开,将来会以怎样的意外身份出现在伤雨面前?也或者,他就是伤雨所选的王储,将来接管朝政,君临天下?

不过,我觉得奇怪的是,杭府为什么要把这么重要的任务交给伤雨?虽说要找一个极为聪明却不被外人知道身份的杭府中人,选伤雨是无奈之举,但既然说这个任务事关重大,就应该要派一个值得信任的人过去。可是,他们信任伤雨吗?恐怕杭府上下,没一个会真正的去关心她,培养她,只有深深的视她为包袱的感情,又何来信任。感觉凝香派伤雨过去一定是别有隐情或者什么阴谋,不然怎么也说不通。很期待后续中有精彩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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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围城读书笔记1000字

全文共 12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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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一书你有看过吗?“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无论婚姻,事业都在一个围城中。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却想出来。

偶然,打开书橱,想找一本好书却不知从何处下手。瞥见一抹浓绿,随手抽出。“围城”两字赫然偶然,打开书橱,想找一本好书却不知从何处下手。瞥见一抹浓绿,随手抽出。“围城”两字赫然显露在眼前。封面没有别的装饰,只有“围城”“钱钟书著”的字样。忽的想起前些日子学的课文《老王》。《老王》的作者杨绛是钱钟书的妻子。老师也提起过这本书。在好奇心的驱使下,翻看起来。

说实话,我看不太明白,更不能完全理解作者的想法。以至于只能一点一点慢慢的推敲,使得我现在还没有看完这本书。但是不得不说这是一部非常好的作品。这本书是作者钱钟书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故事背景是作者生活的年代。或许正因为此故事情节才显得更真实,人物才更生动。

主人公方鸿渐是个从中国南方乡绅家庭走出的青年人,迫于家庭压力与同乡周家女子订亲。但在其上大学期间,周氏患病早亡。准岳父周先生被方所写的唁电感动,资助他出国求学。方在欧洲游学期间,不理学业。为了给家人一个交待,方于毕业前购买了虚构的"克莱登大学"的博士学位证书,并随海外学成的学生回国。在船上与留学生鲍小姐相识并热恋,但被鲍小姐欺骗感情。同时也遇见了大学同学苏文纨。到达上海后,在准岳父周先生开办的银行任职。此时,方获得了同学苏文纨的青睐,又与苏的表妹唐晓芙一见钟情,整日周旋于苏、唐二人之间,但最终与此二人感情破裂,并由此结识了苏的同学赵辛楣。方鸿渐逐渐与周家不和。抗战开始,方家逃难至上海的租界。在赵辛楣的引荐下,与赵辛楣、孙柔嘉、顾尔谦、李老师亭几人同赴位于内地的三闾大学任教。后与孙柔嘉订婚,并离开三闾大学回到上海。在赵辛楣的帮助下,方鸿渐在一家报馆任职,与孙柔嘉结婚。婚后,方鸿渐夫妇与方家、孙柔嘉姑母家的矛盾暴露并激化。方鸿渐辞职并与孙柔嘉吵翻,逐渐失去了生活的希望。

很多人喜欢《围城》,或是因为它记叙的贴近大多数人的心理,许多感受都触动到了那曾经历的心里状态吧!杨绛在《记钱钟书与》中说道:“钟书把方鸿渐作为故事的中心,常从他的眼里看事,从他的心里感受。不经意的读者会对他由了解而同情,由同情而关切,甚至把自己和他合为一体。”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无论婚姻,事业都在一个围城中。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却想出来。每个人都陷在一座围城中,被生活,婚姻,事业磨砺,打击和束缚。文中的方鸿渐本就懦弱,没有与命运抵抗的勇气,任由命运摆布。最后终逃不过悲凉的结局。

围城总是存在的吧!学校,家庭……背负着老师,父母甚至爷爷奶奶的期待。有时身心俱疲,想要冲出围城。可当真正冲出的时候才发现不过是进入另一座围城罢了。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成功与失败,学习与娱乐都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种元素,一种色彩当它们存在时,生活才会感到满足,才会变成彩色的。所以也就不会想到要逃离围城,也会感到幸福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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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长篇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感

全文共 8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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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这样一句话,不要抱怨自己平庸,即使伟大也不见得生活的多幸福。

保尔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我非常敬佩保尔不畏病魔侵扰和不怕命运挫折的百折不挠的革命精神。他时刻都在为革命事业而奋斗。他有一次不幸染上了伤寒,他凭他那坚强的毅力,奇迹般地从死亡线上走了回来了,重新义无反顾地走向火热的工作岗位。

人最宝贵是的生命,生命属于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不应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

人应该怎样活着?看完了这本书,我对这个问题有了最完美的解答。

我读着,读着,保尔那坚毅的脸庞,仿佛就在我的眼前,他,一个普通的战士,竟有钢铁般的意志。这是什么力量推动着他鼓舞着他前进呢?那不就是伟大的共产主义事业。这也就是他顽强地与病魔作斗争的动力。

保尔教育我如何正确对待疾病,如何战胜困难。他一个全身瘫痪的都能够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我,一个在党,在人民的阳光雨露抚育下的少年儿童,怎么能够被一些区区困难而吓倒呢?

这本书的作者奥斯特洛夫斯基说过:“钢是在烈火里燃烧、高度冷却中炼成的,因此它很坚固。我们这一代人也是在斗争中和艰苦考验中锻炼出来的,并且学会了在生活中从不灰心丧气。”从作者的这句话,我看到了保尔的一种钢铁精神,然而也从中领悟到任何人无论做什么事,都必须经过艰难险阻的考验,才能迈向成功。当然,如果失败了,也不应垂头丧气,要学习保尔乐观的态度,昂首挺胸,迎接生命的挑战,实现人生的价值!

人生本来就是一条坎坷不平的险路。如果,早就有人为自己铺好了未来之路,走下去就会使生活失去色彩变成一杯白开水,无味、暗淡。但丁说: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这句话也可解释成另一种意思:属于自己的路,自然是自己开辟出来的。只有自己创造的东西,才能属干自己!在走上这条路时,就应明白自己必定会经受风雨的洗礼。但只要信念坚定,别人说什么又何妨?保尔不正是这样的一个人吗?他从不顾虑别人怎么说。

信念支撑着我们的信心,让我们鼓起勇气,向残酷的命运挑战,永不言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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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说《简爱》内容简介

全文共 1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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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是英国十九世纪著名的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人们普遍认为《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诗意的生平”的写照,是一部具有自传色彩的作品。讲述一位从小变成孤儿的英国女子在各种磨难中不断追求自由与尊严,坚持自我,最终获得幸福的故事。

故事简介:简爱的父亲是个穷牧师,当她还在幼年时,父母就染病双双去世。简爱被送到盖茨海德庄园的舅母里德太太家抚养,里德先生临死前曾嘱咐妻子好好照顾简爱。简爱在里德太太家的地位,连使女都不如,受尽了表兄表姊妹的欺侮。一天表兄又打她了,她回手反抗,却被舅母关进红房子里,她的舅舅里德先生就死在这间屋子里。她被幻想中的鬼魂吓昏了过去。重病一场,过了很久才慢慢恢复健康。

她再也不想呆在里德太太家了,里德太太就把她送进达罗沃德孤儿院。孤儿院院长是个冷酷的伪君子,他用种种办法从精神和肉体上摧残孤儿。简与孤儿海伦结成好友,教师潭泊尔小姐很关心她。在孤儿院里一场传染性的伤寒,夺走了许多降儿的生命,海伦就在这场伤寒中死去,这对简爱打击很大。

简毕业后留校当了两年教师,她受不了那里的孤寂、冷漠,登广告找到了一个家庭教师的工作,于是她来到了桑费尔德庄园。在桑费尔德庄园只有庄园主罗彻斯特和他的私生女阿戴尔·瓦伦斯,而罗彻斯特经常到国外旅行,所以简到桑费尔德好几天,也没见到罗彻斯特。

一天黄昏,简外出散步,惊了刚刚从外面回来的罗彻斯特的马,罗彻斯特从马上摔了下来,简急忙上前去扶他,回到家后简才知道他便是庄园主罗彻斯特。罗彻斯特是个性格阴郁而又喜怒无常的人,他和简经常为某种思想新辩论不休。

在桑费尔德庄园不断发生奇怪的事情。有一天夜里,简被一阵奇怪的笑声惊醒,发现罗彻斯特的房门开着,床上着了火,她叫醒罗彻斯特并扑灭火。罗彻斯特告诉简三楼住着一个女栽缝格雷斯·普尔,她神精错乱,时常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狂笑声,并要她对此事严守秘密。

罗彻斯特经常参加舞会,一天他把客人请到家里来玩,人们都以为在这场舞会上罗彻斯特会向布兰奇小姐求婚。在宴会上罗彻斯特坚持要简也到客厅里去,客人们对简的态度十分轻慢,罗彻却邀请简跳舞,简感觉到自己对罗彻斯特发生感情。

一天,罗彻斯特外出,家里来了一个蒙着盖头的吉卜赛人。当轮到给简算命时,简发现这个神秘的吉卜赛人就是罗彻斯特,他想借此试探简对他的感情。这时庄园里又来了个名梅森的陌生人,当晚他被三楼的神秘女人咬伤了,简帮罗彻斯特把他秘密送走。

不久,里德太太派人来找简,说她病危要见简一面。回到舅母家中,里德太太给她一封信,这封信是三年前简的叔父寄来的,向她打听侄女的消息,并把自己的遗产交给简。里德太太谎称简在孤儿院病死了,直到临终前才良心发现把真相告诉简。

简又回到桑费尔德庄园感觉像回到家一样。回来后,罗彻斯特向她未婚,简答应了,并高兴地准备婚礼。婚礼前夜,简从梦中惊醒,看到一个身材高大、面目可憎的女人正在戴她的婚纱,然后把婚纱撕成碎片。罗彻斯特告诉她那不过是一个梦,第二天当简醒来时发现婚纱真的成了碎片。

婚礼如期举行,一位不速之客闯进了教堂,声称婚礼不能进行,他说罗彻斯特15年前娶梅森先生的妹妹伯莎·梅森为妻。罗彻斯特承认了这一事实,并领人们看被关在三楼的疯女人,那就是他的合法妻子。她有遗传性精神病史,就是她在罗彻斯特的房间放火,也是她撕碎简的婚纱。

简悲痛欲绝地离开了桑费尔德庄园。她的仅有的积蓄花光了,沿途乞讨,最后晕倒在牧师圣约翰家门前,被圣约翰和他的两个妹妹救了。简住了下来,圣约翰为她谋了一个乡村教师的职位。

不久,圣约翰接到家庭律师的通知,说他的舅舅约翰简去世了,留给简二万英镑,要圣约翰帮助寻找简。圣约翰发现简是他的表妹,简执意要与他们分享遗产。圣约翰准备去印度传教,临行前向简求婚,但他坦率地告诉她,他要娶她并不是因为爱她,而是他需要一个很有教养的助手。简觉得应该报答他的恩情,但迟迟不肯答应他。当夜,圣约翰在荒原上等待简的答复,就在简要作出决定的时候,她仿佛听到罗彻斯特在遥远的地方呼喊她的名字“简,回来吧!简,回来吧!”她决定回到罗彻斯特身边。

当简回到桑费尔德庄园时,整个庄园变成一片废墟。原来几个月前,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疯女人伯莎放火烧毁了整个庄园,罗彻斯特为了救她,被烧瞎了双眼,孤独地生活在几英里外的一个农场里。简赶到家场,向他吐露自己的爱情,他们终于结婚了。

两年之后,治好了罗彻斯特的一只眼睛,他看到了简为他生的第一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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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经典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感习作

全文共 9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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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中我阅读了前苏联经典文学作品《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是苏联英雄尼·奥斯特洛夫斯基的自传体小说,作者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的情况下,用自己的战斗经历做素材,以顽强的意志,历时三年完成了这部作品。书中描写了在艰苦的战争岁月中年轻人是如何锻炼自己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坚持信仰,身残志坚,最终使自己成为坚定的共产主义者。

从我们今天的角度来看这部作品,其实它给我们好多励志的启示。我们每个人生活的环境是不同的,但奋斗的脚步都是在克服困难、努力前进的。保尔·柯察金的童年时代充满了乌云,他的母亲在一个税务官家里做厨娘,家里生活条件非常不好,周围很多人都瞧不起他,包括《圣经》课的瓦西里神甫,他是个乌克兰社会革命党党徒。不过保尔也有几个知心朋友,比如,谢辽莎·勃鲁扎克。

保尔是在暴风雨中诞生的一位贫民英雄。他从乌克兰小镇舍佩托夫卡走来,带着满身的伤痕,冒着枪林弹雨,迎着博雅尔卡的凛冽寒风,忍受着病痛的百般折磨,几度与死神擦肩而过。但保尔每次都是顽强地挣脱了死神的怀抱,一步步地向前走。

保尔的精神力量体现了“生命不息,奋斗不止”这一格言,这是对信仰的追求。这种精神构成了他人生路程的亮点。病魔残酷地折磨着保尔,但他一刻也没有想要放弃生命,没有放弃奋斗,他不愿意从他信仰的事业中掉队。

小说刚开始连载发表时,有人建议把书名改成《保尔·柯察金》,可是作者尼·奥斯特洛夫斯基坚决不同意改换书名。他说:“钢铁是在烈火与骤冷中锻炼而成的。只有这样它才能变得坚硬,才能什么都不惧怕。我们这一代人也是在这样的斗争中,在艰苦的考验中锻炼出来的,并且学会了在生活面前绝不颓废。”这句话即使在今天也会给我们这些青少年以深深的启迪。我们在每天的生活和学习中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挑战,学习中遇到困难时,我们是否想到了退缩?天气变化时我们经常会身感不适,这些小病痛是否会击垮我们的意志?做体育测试时常考验我们的身体承受力,我们是否想到了放弃?每天无休止的重复做功课是否会让我们厌倦?身体和精神的挑战随时会出现,我们要如何面对?这就需要向保尔学习,坚持自己的理想,不惧怕困难,勇于接受挑战,努力奋斗,才不会虚度年华,在未来的日子里才不会后悔。我要为我的理想奋斗!

通过阅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知道了只有艰苦锻炼,最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能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只有百炼才能成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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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第一次创作小说作文700字

全文共 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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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有当文学家作家的梦想,所以我总喜欢创作一些作文或者故事,但是看见他们那长篇小说,我还是有点心虚,我能写的出来这么优美,而且连续性这么强的故事吗?试试吧!

刚开始创作小说的时候,我的信心非常的足,让他妈端来牛奶的时候,我一口回绝:“我的作家梦想还没有实现呢,现在不应该享受更应该努力的学习,努力的写作,将我的作文水平提高!”妈妈笑了笑。“你就是稀罕这几天,等过几天你马上就忘了,这马上跟没有过似的,你不信就看着吧!”我重重地摇了摇头。

小说的创作,我非常的认真,每一笔每一画每一个故事情节,每一个人物刻画都写得非常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而且对文中情节的构思,我也是不思茶饭,对文中人物的刻画我也显得非常的专心。每过几天约二十页就出稿了,看着自己辛辛苦苦得来的成果,我有些欣喜,有些激动,却也在暗中有了一些骄傲。再过几天我感觉自己已经写的差不多了,所以也渐渐的放慢了步伐。

妈妈目睹了这一切,他说“孩子做任何事都不能知难而退呀,也不能半途而废,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你既然开了这个门,就一定要坚持下去,把你的小说创作完成,到时候看着你辛辛苦苦得来的成果集也是欢欣的,是喜悦的,是满足的,也是充实!”

没有落下步伐,没有放弃,我重新起笔,继续刷刷点点的修改着,创作者自己的第一本小说集。有些时候寂寞无聊的时候,我仍沉浸在小说所带给的快乐中,有些是骄傲的时候,我总安慰自己一定要静下心来,进行创作,才是创作本道。就这样日复一日,到了第二月的时候,我的小说终于创作完成了,约有两万个字,故事情节都非常的精彩,众人看了连连称赞。

小说创作靠的不是文学才华,也靠的不是才华横溢,更靠的是一种耐心的态度和平心静气的写作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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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围城读后感中学作文

全文共 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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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一书只是一些由作者琐碎的见识和经历”拼凑”成的琐碎的情节。就一般而言,情节琐碎的书必然要有绝佳的言语表达才能成为一本成功的作品。钟书君的《围城》果真是把语言运用到了登峰造极的境界。因此,读《围城》不能像读一般小说那样只注重情节而忽视语言了,如果那样的话,《围城》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我觉得《围城》里面的精言妙语是这部小说的最成功之处,也是最值得赏析的地方。

这本书的比喻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不禁一一勾勒品读。《围城》中的妙喻有两种,一是真实的写景写事物的形象比喻,读来令人舒畅,感觉恰到好处。二是抽象的思维和感觉运用具体的物象来比喻,读来让人觉得新奇,玄妙!

又如开篇一段中“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阳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这一句话比喻与拟人混用了整体流畅自然而不带任何矫饰,这也是我说的第一种比喻,书中很是常见,更常见的是第二种比喻,也是全书中的亮点。

如“忠厚老实人的恶毒,像饭里的砂砾或者出骨鱼片里未净的刺,会给人一种不期待的伤痛”沙砾和鱼刺所伤之痛的比喻既生动又准确。来看这一初更妙的,鸿渐去赵辛楣的洋式公寓,“没进门就听见公寓里好象正在开无线电,播送风行一时的《春之恋歌》,空气给那位万众倾倒的国产女明星的尖声撕割得七零八落——那女明星的娇声尖锐里含着浑浊,一大半像鼻子里哼出来的,又腻又粘又软弱无力,个鼻子的主产品鼻涕具有同样品性”。哈哈,女明星被这一比,真是体无完肤香消玉殒了。钱先生惯用这种裸露的不留情面的如刚针一般的讽刺。

真是语言犀利,讽刺尖露,诙谐幽默,妙语连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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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观看围城读书笔记六百字左右

全文共 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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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里的人想出来,在城内的人想进去。

第二次读是暑假,刚考完试有大好心情,于是便拿起书来读,这次阅读比第一次却有体会。文中的方鸿渐懦弱,胆小,随遇而安……一辈子在人生的围墙里走不出来。在城中,他饱受社会冷暖,想要出去时,却发现城门已经关闭。他有失败的婚姻,有失败的事业。靠着岳父的资助想要闯出一片天地,却在国外买了一张假的文凭草草了事。回国后生活所迫,不得不前往三闾大学求职,可是懦弱无能的方鸿渐又在勾心斗角中败下阵来。

先哲们曾说过:“外在的敌人纵然强大,但最大的敌人莫过于自己。要征服世界,首先就必须征服自己。”在我看来,方鸿渐的失败是必然。一个连自己都不能征服的人凭什么区征服世界?

尽管如此,社会中还是存在不少自我感觉良好的人。在命运面前屈服,他们沾沾自喜。像方鸿渐,自视清高,手持的却是一张假的文凭;像李凌,见风使舵,独留苏武守群羊;像汪精卫,卖家卖国,却不想招万代唾弃。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那些不向命运屈服的人时刻在激励着我们。耳熟能详的霍金,虽然身体被禁锢在轮椅在,可是他的思想从没被禁锢。霍金是继牛顿和爱因斯坦之后最杰出的物理学家之一,被世人誉为“宇宙之王”,他用手指用嘴创造了奇迹。勾践,虽然遭遇命运的捉弄,可是不向命运屈服的他选择了卧薪尝胆,最终反败为胜。

想想自己,辛苦的高三岁月已经过去,可是精彩仍在延续。我们勇敢的经历了高三,尽管很累很困,但是那段一起奋斗的日子真的很好,那段回不去的年少时光里至少我们没有屈服。

遥望未来,身处大一的我们存在很多不确定性,路在脚下,需要我们自己去开拓。很多师兄师姐说,大学不仅仅是来读书的,更是来学经验的。如若自己给自己一个枷锁,大学生活必定不会精彩纷呈。

枷锁只有自己可以给自己,聪明的人会丢掉枷锁,因为他们懂得,莫被自己禁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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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爱看小说的我作文

全文共 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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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的我_介绍自己的作文(1)

我叫徐海清,一个帅气的男孩,小小的鼻子,大大的眼睛,高高的个子。我属猴,名字的意思是:爸爸希望我的胸怀像大海一样宽阔。我非常喜欢看小说,一提到小说,我就很高兴。我家有许多小说书,有《冒险小虎队》、《怪鸟传说之迷》、《查理九世》每次看书,我都要看几个小时,我觉得看书很有趣。爸爸妈妈妈都叫我书呆子。我长大了想当一名漫画家或小说家。我很聪明但脾气爆燥,我要改掉这个坏毛病!

爱看小说的我_介绍自己的作文(2)

我就是我,一个普普通通的我。即没有赵云那样威风,也没有张飞那样威武!我最欣赏的就是我那水灵灵的眼睛,好似千里眼。别人在干嘛我一看就知道!我的爱好很广,有看书、打乒乓球、上网我最爱看武侠小说,有时看一眼就以为自己是一位武艺高强的盖世英雄,有时以为自己是诸葛亮,文武双全,有时以为自己是曹操,智勇多谋!我也爱打乒乓球,双休日时,我总是叫我的好兄弟梁皓然到家里来打乒乓球,一打就五六个小时,梁皓然都不耐烦了!我也是家里的开心果,在妈妈有烦恼时,我一逗她,笑得闹翻天!在爸爸不耐烦时,我一说笑话,把他弄得哈哈大笑!这就是爱看武侠小说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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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说《荆棘鸟》读后感

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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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棘鸟遵循着一个不可改变的命运,被刺穿身体,被驱感着,唱着歌死去。在我看来,荆刺鸟为唱歌献身,为唱歌而盲目,而人类呢?人类为爱情盲目。

就如同自然规律,没有人能控制自己的感情。可是,两个世界的人,就算遇到了,心动了,又如何?

但是,当我们把荆刺扎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明白白的,可命运就是这样,它认定的事,又有谁能改变呢?梅吉尽管自己明白,可她还是不顾一切地得到了戴恩,可她并没有改变自己的命,运,戴恩死了,拉夫尔死了,最后的最后,年迈的的她只能独自生活,拥有建材,却无人陪伴。如果能放弃,放弃对拉夫尔的爱,事情也不会发展成这样,相比之下,梅吉的母亲是纯美的。

可是喜欢一个人,那是说放弃,就能放弃的呢?

就像白蛇和许仙,他明明白白的知道,人妖殊途,可是,她依然选择了感情,别人看来白蛇很傻太过于痴情,可是在我看来,她是勇敢的,如果荆棘鸟不把胸膛扎棘刺,那它就不叫荆棘鸟了。

你看紫霞和至尊宝,凄美的爱情故事不止濡湿了多少痴情者的泪,每一个爱到极致的故事,都有一道无法攀越的屏障,因为爱到极致,所以无所畏惧,无所畏惧所以爱到极致。

看透了人生的规则与伎俩,我们依然这么做,我们依然把荆棘扎进胸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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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初一小说作文:琴医帝妃

全文共 6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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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后,琴声可以透露出弹琴者的心境,是啊,怎不能让她欣喜?四级,她已经四级了!一年间,她硬生生的提升了两级,也意味着,她更有可能为父母报仇。

只是这一年真的不好熬,每天不是练级,就是做自己的事情,太快枯燥了。

现在可以出去了吧?在这里练级,凤语汐发现,这些黑影的实力会比自己高一些,自己的实力增长,他们的实力照样可以增长,而且越来越狡猾,让凤语汐不禁头疼。不过这也是练级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如果只吃药丸才升级,那在同级的情况下,必败无疑。

凤语汐松了一口气,睁开了眼,却发现自己的身体慢慢上升,那片森林慢慢缩小,自己不禁苦笑,这个师父,又没有经受她的同意,用念力传她出去呢!

的确,自己的力量太渺小了,小到她的师父动动意念,便能把她杀死。

凤语汐的拳不禁握了又握,这就是神级的力量,甚至可以控制人的一言一行!

出了这个幻境,便有三个身影在等着她。

“师父,金丝,青岚。”凤语汐笑着走了出来,一举一动都透露着不可言喻的气质,脸上的伪装早已除去,现在的自己,便是真正的自己。

好漂亮啊,金丝眼睛贼亮,一个转瞬间,便伏在了凤语汐怀里,亲昵地蹭了蹭凤语汐。

凤语汐也摸了摸金丝的头,她发现,这条懒蛇的力量也提高了许多,至少和她不相上下。要知道,这条蛇以懒着称,两千年活在这个世上,还是幼生期,原因无他,就是懒。现在也是成长期了。

青岚恨恨的看着某卖萌的小蛇,恨不得把它换下,自己上!

可是自己的体积貌似……

所以,他只能在一旁羡慕,嫉妒,外加恨了……

正在想一些乱七八糟的青岚,狠狠地瞪了金丝一眼,察觉到青岚那关切的目光,金丝颤了一颤,在凤语汐怀里窝的更紧了。现在的它没有实力,没有势力,打不过青岚……所以,只能拼命的卖萌……

刚刚它还想一出来就揍那老头,青岚不让,它也没有办法,自己不受青岚虐,已经够好了。

凤语汐抬手也摸了摸青岚,青岚的心理才平衡了几分。

“乖徒儿,进步很大嘛。”药老笑道。

“是啊,也有些帐要算了。”凤语汐也是笑眯眯的,虽说没有丝毫想责怪她的师父,但吓唬吓唬他也是不错的。其实她的心里又对药老肯定了几分,青岚的实力,比上金丝,可是高多了。

“……呵呵,乖徒儿,说什么呢?也不是外人了,干嘛那么见外呢?”药老干干的笑了笑,心里却恨不得马上逃跑。

对这个徒弟,他打不得,骂不得,但逃跑总行吧?

“说吧,没经我同意,把我踢到那连鸟都没有的地方,这帐怎么算?”凤语汐懒懒开口,一边往外走,这条通道,对于一个人来说,是很宽广,但对于两兽两人来说,还是很拥挤的。

凤语汐收起了两兽,把后背给了药老。

药老心也不觉温暖,这是对他的信任啊,才把后背给了他。

“语汐,我这也是为了锻炼你的反应能力,要知道,在一个时候,是没有人能提醒你是否有人在你背后。”药老沉声开口。

凤语汐的脚步顿了顿,又接着往外走去:“这理由似乎过得去,那还是算了吧。师父,师娘怎样了?”

药老跟在了后面,正有些怪异,一个师父,竟然跟在徒弟后面,这貌似太诡异了吧?可这条通道也不让他走到凤语汐前面,正纠结,听到凤语汐的声音,咧嘴笑了起来:“你师娘啊,我想那花也快要开了,只要完全成熟,就可以入药了。”

“现在还没有开吗?那花也真奇怪。”凤语汐在前面小声嘟囔,普通的花这时候早就开完了,或许枯萎的连个渣渣都不剩了,这花倒好,现在都不开。那就是说,自己还要喂血……

虽说这倒不致命,只是让她晕厥一会,但也不好受啊,谁愿意定时有一种晕厥的感觉?

“语汐,你也不要这样,那花都开了一半,大概再过上一年,就能全部开放了。那时,如果清絮知道你为她坚持了两年的供血,她一定很感激的。”药老似乎想到了那个场景,老脸皱得象菊花一般。

“师父,我倒不心疼自己的血,只是我很想知道,年轻的师娘一醒来看到满脸菊花的你,会是什么感觉,你可是一老头了,我想,那一定搞笑,我很期待呢。”凤语汐边走边摸着下巴,似乎在思考。

“……”药老愣了愣,接着也皱紧了眉,是耶,如果他的小清清醒来看到自己这个老头形象,那自己一定会后悔死的。

那怎么办呐?

想着想着,也没有在意前面凤语汐到底走向哪里,只是一味的跟着她走。

凤语汐来到了水晶室,她想看看这花到底是什么东西。

还是那么的凉,还是那么的舒畅,这个水晶室里,还是那么的漂亮!

只是冰棺上多了一个红色的影子。在这个淡雅的水晶室中,显得是多么突出,多么妖冶。

只是一个花骨朵,花瓣圆鼓鼓的,收拢在了一起,那血红的花瓣,像是吸满了血一般,也仿佛在沉睡。看着是那么单薄,没有叶子的衬托,只有一根细细的花枝,支撑着那红色的花骨朵,是那么的倔强,那么的傲世轻狂。虽是刺眼,但也不禁让人赞叹,叹这朵花的傲骨。

细细打量了这朵美丽绚烂的花,凤语汐又回到了久违的春云谷,一切并没有多少改变,一如既往的宁静平和。

药老也缓了过来,在一旁叽叽喳喳的谈着一些事情,最后,还是说了一句,要出谷历练,学习经验。凤语汐一直忍受着药老的呱噪,听到这,才发现,之前的一切都是废话,只有这一句对自己有用。

无奈的叹了口气,心里很想知道,师娘是如何忍受师父这般的无聊,废话连篇。

药老也未察觉,自从柳清絮沉睡后,自己的性格发生了这么大的改变,果然经历了生死,便想得开了很多。

几个月后,凤语汐再次明白了她师父所说的历练是什么了,原来传说中的历练就是这样的啊。只有第一次,是药老带着凤语汐出去的,那时她才知道,原来自己的师父在外界也是这么有名,那位外界称为“医仙”的,便是她的活宝师父了。这也能解释他的那位多奇珍异宝是从何而来,他哪是治病,分明是打劫,看谁顺眼,便免费治,看谁不顺眼,价钱翻倍。

她本以为自己会跟着药老继续收集经验,可没想到,第二天,他便把自己给甩了,嗯,甩得够彻底。

药老美曰其名地说,经验自己收集比较好,他在这只会阻碍凤语汐的成长。

然后,她便继续一把眼泪地易容成那个糟老头子,还特意改了自己的体型,以免被别人看出。替他给别人治病,还帮他赚名声,她容易么她?

而那个便宜师父,就一个人去逍遥了。

只留下她!不过时间倒记得挺准的,每五天,就让她贡献一次血。

唉!凤语汐摇了摇头。她每过几天,便会回到春云谷一趟,当然,也是易容的相貌,只是不再是那糟老头的形象,那模样,让她都恶寒……

除了去治病,才那般“世外高人”形象,其余时间,她还是易容成一个清秀女孩,这样才不会引人注意。

天气转凉了,已经是深秋,凤语汐走在那片枫叶林里,也不禁感叹这烂漫美丽的红叶,比花还要绚丽,活出了自己的价值。

枫叶如雪般飘落,划过那枝头,它们的价值,便是这最后一刻的美丽,如蝴蝶般起舞,那浪漫的舞姿,自由的散落,这,便是它们自己真正的价值,随意而又洒脱,描出属于它们的笑脸。

凤语汐心情在这渲染下,情不自禁好了起来,从乾坤袋中,拿出了那架看似朴素的玄水琴,为自己,也为这洒脱的枫叶林弹奏一曲。

今天,是她的生日。

原来在那个村庄,父母每次都会给自己过生日,那时她真的好幸福,好快乐。到了这个春云谷,药老也问过自己的生日,可她却没有告诉他,因为在春云谷两年,生日都是在折磨中度过的,她不想让药老感到愧疚,所以隐瞒了自己的生日,可没有人给她过生日的感觉真是太不好了,每次都是自己过,连自己都有些可怜自己了。

这次,或许又是自己一个人过吧。

凤语汐双手停止了,刚刚还叮咚悦耳琴声,戛然而止。她的心中也有些落寞,要说不在意是不可能的。这种感觉,又像回到了上一世。只是,上一世,都有几个人在默默为她祝福,她的师父……她的老板……

可现在,知道她生日的人死去,剩下的都是不知道的,而她也不想多说。

凤语汐摇了摇头,嘴角牵起,看起来像一抹微笑,却又满是苦涩,今天,是她的生日,她要为自己祝福。

闭上眼睛,倾听树叶为她一人起舞的声音,她知道,这个时候,一切美好是属于她自己。

生人的气息传来,很淡、很淡,似乎是一群人的来到,又似乎,不是人!

凤语汐皱了皱眉,难道连片刻的安宁都不可能给她么?只是,她很疑惑,为什么这群人的气息这么淡?绝非是普通人发出来的。因为普通人不会掩饰气息,而这气息是被掩饰过的!还透露着肃杀之气!

她刚想找个地方躲起来,避免这无妄之灾,一弄个不好,自己的命都会搭上。她看得出,这群人的修为,绝对比她高。

可时间不等人,一个转头,便是空气都有一丝的凝滞,接着,一个个人影飞速地向她掠来!

那群人,她看不出修为,但她知道,今天必有一场硬战要打,这些人给自己的感觉是,绝不会留一个活口!

一群大约二十多人的黑影团队急速冲来,身前,追着一个小男孩。

这些人全部都是一身黑色,满身杀气,但看似又只有抓这个男孩的想法,全力奔来!

一个男孩,在这黑色身影中是多么突出,身着月牙白的衣袍,只比凤语汐大上几岁,此刻一身狼狈,但还有力气向前奔去,竟然是和黑衣人不相上下的速度!

器宇不凡的小脸,俊逸不似凡人,这都让凤语汐要感叹。只是一切还是那么稚嫩,只是一个大约十几岁的男孩。

凤语汐注意到了,他的眼睛,是紧闭着的,在这种生死关头,还闭着眼,那么原因只有一个,他是个盲人。

凤语汐看着这个男孩,想到的竟不是再逃跑!这一刻,她似乎忘了,眼前那些黑衣人,是举手投足间就能把她杀死的人,她想到的是,想要了解关于他的信息。

男孩侧了侧耳,感觉到了前面有一个人,是个孩子,而且还呆在原地。他以为,这个女孩是被吓傻了。皱了皱眉,向前飞奔,焦急喊道:“还在等什么?快跑!”悦耳清冷的声音,似乎让人忘忧。他本该不能这么多事的,但祸是他引起的,他不希望有人因他受伤,而且,还是一个不满十岁的孩子。

一行人无声前行,这个悦耳的声音,让凤语汐回过神来。

“嗖!”从黑衣人当中,飞出一枚暗器,黑色的念力附带在这枚暗器中。快!准!狠!目标——凤语汐!

凤语汐才刚刚回神,突然飞来一枚暗器,让她不知所措,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完了,一切都完了。

这枚暗器,根本不是凤语汐现在的修为可以接住的,可以躲得过的。很简单,这群黑衣人,神级!镖上还闪着寒光。

在凤语汐认为自己就要完了,闭上双眼时,她不知道,一个身影竟以比那飞镖还快的速度挡在她的身前,那人念力颜色,金色!

修炼者都知道,念力颜色,只有彩虹七色,到达了神级,所有色系都会变成白色。还有一种邪恶力量是黑色的。但是迄今为止,就是没有出现过金色!

凤语汐恍惚中,是多么不甘心,她还没有给父母报仇,她还没有与亲人相认,她还没有遇到自己所爱的人,她还没有按照父母的意愿好好活下去……

一切,就这么完了……

她落入了一个温暖的怀中,那温暖,让她沉醉。

“嗯……”这一声闷哼把凤语汐惊醒,她忽然有些慌乱的看着眼前放大的脸,这张脸,都让凤语汐自叹不如。

男孩就这么软软地倒在凤语汐怀中,但他还是保持着一个动作,那就是护住凤语汐,以一个保护者的姿态出现。

本是血迹斑斑的白色长袍,因为他背后的伤口,迅速染红,红得刺眼!

“喂!你怎么了?”凤语汐把他扶着,让他躺在自己怀中,她发现,就算父母被伤的那一刻,她都没有这么慌乱,现在,她只觉得心慌,竟有些害怕。

血也染了凤语汐一身,但她还是小心地搂着男孩,似乎有一种抓不住的感觉,让她很恐慌。

黑衣人迅速围了一圈,呈包围状慢慢靠近这两个小小身影。

凤语汐还是感觉不到外界的影响,只是呆呆的看着怀中人儿,想不明白,为什么他会以命相救,明明才刚刚碰面不到一会。

如果是她,她也不会冒着丧命的危险,去救一个不相干的人,而是抱着能救就救的态度,毕竟已出声提醒过了。可他为什么?

为首的黑衣人,停在离凤语汐他们不远处,哈哈一笑,声音无比刺耳沙哑:“哈哈,臭小子,你倒是跑啊?追了三天三夜都停不下来,为了一个小丫头停了?看老子先怎么整你!”完全无视凤语汐,的确,凤语汐的修为,对他们来说,就如一个蝼蚁般微小,伸伸手指便可碾死。

说着,他中长剑向男孩刺去!阵阵黑色气息发出,一种邪恶的念力。

男孩动了动,似乎想吧凤语汐向旁边移去,不让凤语汐因为自己而一起被刺中。

凤语汐眼看着长剑刺向男孩,而剑刺的,只是他的手臂,这个黑衣人看样子并不想杀男孩,而是折磨男孩!

几乎是下意识的,用自己挡了剑!

男孩似想要阻止,却有心无力,只能用身体感受到,自己正一点一点被凤语汐挪到身后。而她,却毅然挡在了那之前!

一剑刺下,必死无疑。

“怎么、怎么会、啊……”黑衣人的惨叫声响彻云霄,让人恨不得立刻让自己变成一个聋子!

凤语汐也准备闭上眼睛,自己死去。刚刚她还有一丝机会,自己逃出去,但是她却选择了死亡。当她快要合上眼眸的时候,自己的胸前闪过一道刺眼的白光!如不是自己快要闭上眼睛,她也不确定,是否会被这白光折磨的几天眼睛暂时失明!白光的力量,似乎超越了神级!有着净化般的功能,一点点清理着这一切黑暗。

白光持续的时间不长,但所有尖叫声在这白光中慢慢消逝。

这白光对那些黑衣人来说,似乎是最猛烈的毒药,而对凤语汐来说,却好像母亲的手抚摸着你的脸,温柔,舒畅。

感觉到了白光消失,凤语汐睁开了眼,周围的一切,让凤语汐不禁哑然。几个呼吸前还是扬言要整男孩的黑衣人,死的却最惨,原因就是他离得最近。全身都血肉模糊,根本看不出原样,其余的也是惨淡一片,横七竖八的躺着许多尸体。

凤语汐有些不明白,为什么白光对自己来说,是那么舒畅,而对这些人来说,却犹如利刃般刺得人惨不忍睹。

下意识的,凤语汐摸了胸口那泪形印记,果然。

凤语汐苦笑,不见了,再也没有那凹凸,手感微麻的感觉,再也没有了。

今天,是她最倒霉的一个生日吧?丢了一个很重要的东西,一个这两年来给她精神安慰的东西。

但她不知道,她得到了一个最美好的礼物,陪伴她一生最珍贵的礼物。

凤语汐低头,看着男孩那让所有女孩都要尖叫的脸庞,那脸上是多么的安静,又是多么的惊为天人,还有一丝挣扎,似乎是想起来,但又因为失血而晕了过去。略显苍白。不论怎样,这脸无法形容,精致地找不到一丝瑕疵。

他背上的伤口还是那么血红的刺眼,其中,还有些隐隐发黑。

中毒?凤语汐皱紧了眉头,看了看四周,她记得,这里有一个药老落脚的小木屋,应该在离这里不远。

扶起了昏睡的男孩,凤语汐用她那娇小的身子,拖着男孩,向那一个方向走去。

她没有多为这泪迹消失而感到太多的难过,反而觉得理所当然,一点也不心痛。连她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会为这个忧伤,她本以为自己会难过。

她也不知道,这到底是他救了她,还是她救了他。毕竟,如果他没有挡在自己的身前,那么自己便无法动用这力量。

这,或许是宿命。

枫叶还在“刷刷”的响着,又是枫叶翩翩起舞,似乎想要把刚刚因那黑衣人的气场而停止落叶的时间补回来。红叶的点缀,一个小小的蓝色身影,把白色身影的手搭在自己肩头,一步一步向前走去,以翩翩红叶为背景。这是多么和谐的场面。满地的尸体,竟为这两个背影增添一点奇异之感!

……

祭司府内,秦梦月在厨房里忙忙碌碌,一身布衣的凤浩云正在烧火,正在准备午餐,显得其乐融融。

这六年间,做惯了这一切,秦梦月切菜切的很熟练,脸上满是笑意,两个人,没有说话,倒像是一幅美丽的画,看着是多么舒服。

轩辕幻走了进来,还是一头白发,满脸慈祥的看着忙碌的两人,倚在门边,为了方便一家人的活动,轩辕幻早已遣散了家仆,现在这个屋子里,只有只有自己的一家人。

这样的生活,才是她想要的。

“娘。”秦梦月笑着和轩辕幻打招呼,抬手拭了拭自己的汗水,满目的微笑。

“娘。”凤浩云也抬头看了看轩辕幻,虽然没有了念力,做什么也有些费力,不像从前那么轻松,但这是他最喜欢的生活,只是……

“唉。”凤浩云有些遗憾的摇了摇头,不过最多的还是坚定,自己的路,必须要她自己去走下去,担心又能怎样。

“怎么了?浩云。”轩辕幻笑着一一回应,看见凤浩云有些不自然,问道。

“没事。娘,你还是等着尝月儿的手艺吧。”凤浩云脸上满是笑意,轻轻开口。

“嗯。”轩辕幻点点头,走向了秦梦月,拍了拍她的肩,眼里满是欣慰,一家人的感觉真好,有自己的女儿女婿照顾自己,自己何不快乐呢?只是这快乐来得太快了,总有些不真实。

“嘻嘻,娘,别听他这样掩饰,他是在思念小汐儿呢,今天啊,是她的生日,可惜不能陪她了。以前每年生日,都是我们和她一起过的呢。”秦梦月笑嘻嘻的说,“他还非要让我们的女儿自己去历练,现在好了吧,我还没有那么思念,他就比我更思念了,这下吃到苦头了。”

“今天汐儿生日?”轩辕幻微微一愣,“也不知道多年后她知道这个是我们骗她会是什么感想,她会不会怪我?”语气中,带着丝丝心疼和担忧。一个那么小的女孩,却独自在外面吃苦,这不能不让人心疼和担忧啊。

“不会的,汐儿很聪明,她知道了,只会明白我们的苦心,毕竟她是那么善解人意。我很了解她。”凤浩云认真地说道。

“嗯,等和汐儿相认后,我们找个地方过自己的生活,这个国家也不需要我们守护了,估计没多久,这个龙皇帝国就会四分五裂。”轩辕幻说道,她也厌倦了这样的生活,在别人看来,这是很高尚的职位,但又有多少人了解这个做好这个职位的苦心呢?所有人只能看到她光彩的一面,这样的生活她厌倦了。

“哥哥还没有找到吗?”秦梦月熟练的炒着菜,一边问道。

[初一小说作文:琴医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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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自传体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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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俄罗斯著名作家高尔基所写的《童年》,这本书中形象地描绘了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

阿廖沙的父母双亡,而外祖父的脾气十分火爆,只有外祖母疼爱、关心他。外祖父不喜欢他,有时还要毒打他。他的两个舅舅也讨厌他、为难他。其实主人公阿廖沙的原型就是这本书的作者高尔基,高尔基借阿廖沙来描写自己的童年。这使我深刻地体会到了高尔基的童年和我们比起来实在太惨了!

再看看我们,被父母宠爱着。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老师讲课;回家也有美味等着我们品尝;想要什么,只要父母能做到的,都会尽量满足;如果被欺负,大人们还会狠狠教训那个人。而高尔基生活的那个年代呢?高尔基的生活从不平静,几乎天天都有人辱骂、伤害、欺负他,而亲人对他也不管不问,甚至还刁难他、毒打他,他也只能默默地忍受,坚强地面对。

高尔基童年的艰苦生活,使他变得坚强。他奋发图强,最终成为一名伟人。他的坚强不屈,敢于面对困难并克服困难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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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水浒传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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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夏天我读了《水浒传》这本书让我念念不忘,我读得非常认真但还是半懂不懂。但是有一个人物的故事让我心旷神疑,他就是鲁知深。

鲁知深是梁山泊第十三位好汉,十员步军头领第一名。鲁知深原名鲁达,是老经略相公府帐前提辖,人称鲁提辖。名字听上去有点鲁莽但是他是一个粗中有细的人啊!

有一次他从五台山智真长老推荐到大相国寺,大相国寺智清长老和其它方丈都觉得鲁知深是个鲁莽的军汉,不能留在寺中。就让他去看管酸枣门外的`一片菜园。这个菜园常有破落户泼皮来偷菜。鲁智深上班第一天,这二三十个偷菜的破落户头领过街老鼠张三和青草蛇李四决定给他一个下马威,借参拜机会把他掀到粪窖里去。鲁智深不知是计,听说他们是街坊就叫他们到屋里来泼皮不肯起来。因为鲁智深以前是提辖在心里猜肯定是要暗算他,走上前去这时两个头领一个抢左脚一个抢右脚。鲁智深不等他们沾身飞起右腿把李四踢下粪窖,张三恰好要走结果左脚早已把张三也踢了进粪窖里了。

还有一次林冲被刺配沧州路上两个监押决定在野猪林里结果了他一棍刚举起来,一条铁禅杖飞过来把棍给打飞了,那人就是鲁智深。他为什么能及时的出现呢?因为自从那日林冲买刀后吃了官司但无法营救,听得林冲断配沧州便到开封府前。正看见酒保请两个公人说话,心疑这路上会害林冲所以鲁智深一路上跟着暗中保护。

鲁智深真是三大五粗,武艺高强,力大无比,性格豪爽。这样性格突出的人物时时出现在我的脑海里。这就是洒家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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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有关琅琊榜小说最后结局

全文共 9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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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渝兴兵十万越境突袭,衮州失守!”

“尚阳军大败,合州、旭州失守,汉州被围,泣血求援!”

“东海水师侵扰临海诸州,掠夺人口民财,地方难以控制一事态,请求驰援!”

“北燕铁骑五万,已破阴山口,直入河套,逼近潭州,告急!”

“夜秦叛乱,地方督抚被杀,请朝廷派兵速剿!”

一整叠告急文书小山似的压在萧景琰的案头,还有不少的战报正在传送的路上,一封封地宣告着事态的恶化。三个邻国几乎在同一个时间段发动攻击,境内又有叛乱,就算是放在大梁鼎盛时期发生,这也是极大的危机,更何况此时的大梁早已在走下坡路,尤其是当年祁王试图改良而未果之后,政务腐坏军备废驰的情况越来越严重,近一年来萧景琰虽大力整饬,略有好转,但数十年的积弱,又岂能在朝夕之间治好。如今面对虎狼之师,若无抵抗良策,拼死以御,只怕真的会国土残缺,江山飘摇,让百姓遭受痛失家国之灾。

“殿下,除了各地安防必须留存的驻军以外,可调动的兵力已经统计出来了,共计十七万,其中行十万,驻防军七万。另外南境和西境……”

“南境和西境军都不能动,一来劳师远调,磨损战力。远水也救不了近火,二来大楚和西厉也不是只会看热闹的。必须保持威慑。”萧景琰一把从兵部尚书李林的手中拿来奏折,飞快地看着这些兵力地分布情况,“行不用说了,这七万驻防军的装备如何?”

“还可以,大约有两万人甲胄不全。但兵部还有库存,很快就能配好。”

“钱粮方面呢?”

“危急时刻,臣会尽力筹措,”沈追立即接言道,“臣已想了几个妥当的募资法子,只要殿下同意,臣会负责实施。”

“不必细说了,照准。你加紧办吧。”萧景琰握紧手里地折报,喃喃地又重复了一遍。“十七万……诸位军侯觉得如何?”

他这句话,显然是针对座下被召来议事的几个高位武臣问地。这些人面面相觑一阵,一时都难以发言。最后还是衡国公嗫嚅着开口道:“殿下,臣等还是主和……先派员前去商谈为好……”

“主和?”萧景琰冷笑了数声。“一般来说。都是文臣主和,武将主战。怎么咱们大梁是反的,战火都快烧过江了,却是文臣们主战,列位军侯主和?”

“殿下,柳大人沈大人他们的意见当然也是为国为民,只不过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疼,不是臣等怯战,可这只有十七万,要应对大渝、东海、北燕、夜秦……兵力实在不足啊……”

萧景琰面如寒铁,目光如冰针般扎向这位老军侯的脸:“兵力倒未必不足,要看怎么算法了。”

衡国公被噎得脸一红,忙起身道:“老臣愚昧,请殿下指教。“

“大渝、东海、北燕和夜秦几乎是同时兴兵,看起来似乎风烟四起,但我们非要同时把他们平息掉吗?凡事要先分个缓急,也要看发展下去将会出现的态势和后果。东海水师侵扰海境,毕竟登陆地兵力有限,入不了腹地,驻军本来可以应付,只是地方官安嬉日久,不习水战而已,所以朝廷不须派兵,只要指派擅长水战的将领前去统筹战事即可。沿海各州驻军兵将大都已在当地安家,这是保自己的家园,比起异地征派过去的军队而言,他们反而要更尽力一些。”萧景琰直视着殿下诸臣,语调十分冷静,“再说夜秦,地处西陲,兵力薄弱,在当地作乱而已,最远也打不过朝阳岭,不过是疥癣之患。可先分调邻近诸州的兵力控制事态,等腾出手来,再好好收拾。”

被萧景琰这样一说,整个议事厅内慌乱的情绪顿时稳定了不少。中书令柳澄拈须道:“殿下分析的极是。真正危及大梁江山的,只有十万大渝军与五万北燕铁骑,算起兵力来,我们倒也不必太心虚。”

“可是兵力并不单单是个数字那么简单,”萧景琰刀锋般的目光缓缓拖过殿下诸武臣地脸,“同样的兵,不同的人来带,战力就不一样。现在缺地不是兵,校尉以下的军官建制也很齐全,我们缺地只是大将,是主帅。诸位军侯,大梁已经进入战时,正是各位为国分忧,建立军功地时候,不知哪位卿家有意请缨?或者有所举荐也行。”

他这句话一问,殿下的武臣们差不多全身都绷紧了,尽皆低头不语。大梁这十多年来,战事主要集中在邻大楚地南境和邻西厉的西境,其它地方起的狼烟,多由靖王时代的萧景琰前去征讨。今天坐在这里的高阶武臣中大多数已经久不经战事了,更何况有些还是世袭的,地位虽高,其实没什么用,素日里也就是贪渎克扣一下军饷,等哪里出了饥民、盗匪占山的事情,再由朝廷指派挂个指挥之职去捞军功,差事全靠中层军官去办,获利者却是他们。所以认真说起来,在萧景琰这样征战出身的人眼中,他们甚至算不上是真正的军方,要指望他们去打仗,那还不如让士兵们自杀快一点。但这些人在京城的人脉关系却极广,也都是世家的背景,若无适当的机会和理由,还真的不能轻易触动。

“怎么不说话?”萧景琰语声如冰,“衡国公。你说。”“老……老臣已经年迈,只怕难当重任,还请殿下……”

“那淮翼侯呢?”

“臣……臣……臣……臣也年迈。只要有臣可以做的事情,臣万死不辞。可是这领兵迎敌,臣……心有余而力不足……”

“淮翼侯,正准备跟你说呢,”沈追在一旁插言道,“你地玉龙草场不是养着七百多匹马吗?听说那可都是按战马标准驯养的。上次春猎时你自己还说,王公亲贵世家子弟都来你的马场买马……”

“哎呀,”淮翼侯反应还算快,立即拍着脑门儿道,“沈大人不提醒我还忘了,今天早时我还跟管家说呢,让他快把草场里地所有良马检查一遍,朝廷一定用得着啊!”

萧景琰冷着脸,就象没听见他说的话一样。不过视线总算已经离开了他,移向其他人。很快,这些或“老迈”或“病弱”地武臣们都纷纷绞动起脑筋来。争先恐后地想要说明自己家里也有哪些“朝廷用得着”的东西……

“这些下来跟沈追说吧,”萧景琰毫不容情地截断了他们的话。“如今当务之急还是尽快驰援北部。阻止大渝和北燕继续南下,收复失地。负责北境的尚阳军新败。齐督帅阵亡,军心不稳,这十七万的援军北上,需要一场速胜来稳住大局。所以本宫决定……”

他话还没说,议事厅里已经唬倒了一片,沈追接连冲前几步,大叫道:“请殿下三思!如今国势危殆,陛下又……又御体不安,正是需要殿下坐镇京师地时候,万万不可亲出啊!”

十来位重臣也纷纷跪下劝止,连几个武臣都顺着场面,连连说“不可不可”,萧景琰叹息一声道:“诸卿之意,我自然明白可是皮之不附,毛将蔫附?大梁的生死存亡,岂不比我一人安危更加重要?”

话虽如此,但谁都不敢说他此时出征会引发什么样的朝局变数,心腹重臣们急得直冒火星,偏偏朝廷现在能派出去打仗的人确实没有几个,更何况如今的局面不是小阵仗,不是临时提升几个中层军官就压得住场面的,而是大梁十多年来最大的一次危机,一时半会儿要找出可以替代萧景琰的人,那可真是不容易。

“对了殿下,”绞尽脑汁后,蔡荃突然灵光一现,“已复职的几位赤焰旧将正堪重用啊,虽说……刚刚平反就派上战场有些……呃……不过国家危急,他们也是责无旁贷……”

赤焰旧将所代表地是祁王时代的兵制和用将方针,要搁在平时,高阶武臣们一定会想方设法阻碍这些人地位的提升,可现在是战时,狼烟逼近,危在旦夕,只要有人肯到前方血战,他们当然是大力赞成支持地。

听到这个提议,萧景琰沉吟了一下。国家情势如此,赤焰旧将们当然不可能置身事外,这个他早就想过。可是细细分析下来,也只有聂锋可以独当一面,偏偏他的嗓音有问题,指挥起来难免不方便。而其他人细想起来,为大将足矣,但还不太胜任主帅地职责。

想到此处,萧景琰地目光不由地移向了大厅的东角。那里树了一面挡屏,屏上悬挂着一幅详细地北境地图,一个修长的身影正站在图前,负手仰面,凝神细思,看神态仿佛一点儿也没有被这边的吵闹所影响。

“苏先生,您也来劝劝殿下吧。”沈追觉得近来太子的态度转变,好象又特别宠爱这位麒麟才子似的,未及多想,已经开口道,“京里没有主持大局的人,人心会浮动的!”

梅长苏被他一喊,这才转过头来,有些茫然地问道:“沈大人说什么?”“殿下说他要亲征!”

梅长苏立即一皱眉,抬头看了萧景琰一眼,虽未说话,但反对之意甚浓。

萧景琰知道现在时间确实紧迫,军事上的事留着殿上这些人也没什么好商量的,当下命他们各自去忙手头的事。等大家都退出之后,他才起身走向梅长苏,道:“看你的意思,似乎对于将帅的人选,已经有了大概的想法?”

“是。”

“别跟我说你要去。就是我去也不会让你去地。”

“那我们就先说说别的,”梅长苏也没强争,“这场战事必须动用赤焰旧将。这一点殿下没有异议吧?不是我自夸,虽然带的不是熟悉地兵。但赤焰人的声名摆在哪里,首先就不需要担心属下兵将是否心服地问题。”“这是当然。对赤焰旧将而言,立威这个过程并不难,大家心里都是敬服的。”萧景琰赞同道,“再说沉冤方雪就临危受命。只会令人感佩。若派了其他人去,怕只怕将士们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又要卖命为大老爷们挣功劳了……”

“我粗排了一下,东海让聂铎去是最合适不过的,你尽可放心;夜秦没什么好商量的,暂且不说。北燕拓跋昊率地五万铁骑一路狂飙,后备却有问题,不象是做足了功夫,有多大企图的样子,目的很可能只是为了取得胜果之后。跟我们谈判,得到金银财帛,或者要回四十年前割让给我们的三州之地。拓跋昊是支持他们七皇子的。北燕尚武,他这一战若能得回失地。七皇子的声名必然高涨。就算不能,多得些财物也好。他心里有所欲。却患所失,根本经不起几个败仗,所以对付他,一定要挫其锐气,等他发现得不偿失时,自然会退兵。要论以刚胜刚,以快打快,聂大哥的疾风之名可不是浪得的。虽然他现在说话旁人听不大懂,不过冬姐已经听得十分顺畅了,他们夫妇同去,再配些好的校尉偏将,拓跋昊绝对讨不了好。”

“没错,我也是这么想地,兵分两路,聂锋带七万人迎击北燕,大渝那边就是我……”

“景琰,”梅长苏按住他的手臂,轻轻摇着头,“你听我说,先听我说说好不好?”

“好,你说吧。”萧景琰一挑眉,“我看你能说出多大一朵花来。”

“首先,你不能去。这么大的场战事,除了前线厮杀以外,后方地补给调度支援更加重要。不是我信不过皇帝陛下,而是根本就不能信他。我敢肯定,你一旦轻出,后果不堪设想,这一点,你千万不要心存侥幸。”

“这个我何尝不知,可是……”

“既然你不能去,那我们接下来要考虑的问题,就是谁合适去,”梅长苏快速地截断了他地话,“站在下阶军官和士兵地立场上来看,他们需要什么样的主帅呢?那一定得是一个真心实意想低御外侮,有声望,有能力,可以令他们甘愿受其驱策地人。除了不能调动的霓凰和西境军的章大将军以外,我只想到了一个人。”

“谁?”

“蒙挚。”

萧景琰眉头一皱,立时就要反对,被梅长苏抬起一只手制止住了,“蒙大哥以前在军中时,就以作战勇猛著称,颇有几件传奇轶事,名声很高,他又是我们大梁的第一高手,在士兵的心中,自然有如天神一般,派他去,场面一定是压得住的。”

“可是一个人善不善战,跟适不适合当主帅,这是两码事吧?”萧景琰瞪了他一眼,“你明明知道的,蒙挚确是一员猛将不假,但要担当主帅之职,他还……”

“我知道,上位者在任命主帅时所要考虑的,当然和士兵们所想的不完全一样。身为主帅,首要职责是统筹全局,排兵布阵,这些的确不是蒙大哥所长,需要设法弥补……”

他说到这里,萧景琰突然明白了过来,“哦,你是不是想跟我说,只要在蒙挚身边放上一个懂得统筹全局、排兵布阵的人就行了?这个人是不是就是你啊?”

梅长苏向他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轻声道:“景琰,你先别急着否决,我也不是凭一时意气提出这个要求的。想当年的聂真叔叔,不也是不谙武力、身体孱弱吗?他常年在前线,除了最后谁也没逃过的那一次,他何曾遇到过危险?这次你让我去,自然和他一样,有蒙大哥和卫峥在,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可这次援军的声势,怎么能和当年赤焰军比?战场上的艰难危凶你我都知道。我不是担心你应付不了战局,实际上那个是我最不担心的部分,可是小殊。打仗行军,那是要体力地!”

“我要是对自己的身体没有信心。就不会向你要求出征了。你想想,我明知蒙大哥并非帅才,却劝你任命他,如果正在交战的关键时刻,我自己突然病个人事不知地。那岂不是害了蒙大哥,更对不起前线的将士和大梁地百姓吗?”梅长苏凝视着好友的脸,言辞恳切,“景琰,你相信我,我最先考虑的就是自己的身体状况,这一点不成问题。当前的局势如此危殆,也由不得我冒险任性啊!”

萧景琰抿紧了嘴唇,找不出话来反驳他。但心里终究是悬着地,不肯点头,索性便板起了脸。不开口。

梅长苏并没有进一步劝说,反而慢慢步至窗前。看着庭外有些萧疏的深秋景致。眉宇之间神情悠远,仿佛正在回溯时光的逆影。遥想过去的峥嵘与青春。

“北境,是我最熟悉的战场,大渝,是我最熟悉的对手。”良久后,梅长苏缓缓回头,薄薄的笑意中充满了如霜的傲气,“也许因为骨子里还是一个军人,即使是在这漫漫十三年的雪冤路上,我也随时关注着大渝军方地动向,没有丝毫的放松。说句不怕你恼的话,就算是你,也未必比我更有致胜地把握,更遑论他人。择适者而用,是君主的首责,而你我之间,不过私情而已。景琰,大梁地生死存亡,难道不比我一人安危更加重要?”

梅长苏刚才并没有留心听大殿这边地争论,但他说的这最后一句话,却与萧景琰试图说服群臣地那句话一模一样,令这位背负着江山重责的监国太子不由心头一紧。

如果面前站着的是林殊,一切自然顺理成章,没有人会想要阻止林殊上战场的,他是天生的战神,他是不败的少年将军,他是赤焰的传奇、大梁的骄傲,他是最可信任的朋友,最可依赖的主将……然而现实总是残酷的,再坚韧的心志和强悍的头脑也抵不过病体的消磨,只要一想起他病发晕迷的那一夜,萧景琰的心便会揪成一团,不管怎么说,梅长苏终究不再是林殊了……

“我听卫峥说,你有一个蒙古大夫吧?”沉思半晌后,萧景琰想到了一个拒绝的借口,“我要见见他,如果他说你可以去,我就同意……”

听到这个要求,梅长苏的眸中突然快速闪过了一抹复杂的神情,不过瞬间之后就消失了,再仔细看时,表情已被控制得相当完美。

“好吧,我回去跟蔺晨说说。”梅长苏微微欠身,“筹措出征,殿下还有一大堆事要办,我先告退了。”

萧景琰被他自若的神态弄得心里略略发慌,总觉得有些什么掌控之外的事情在肆无忌惮地蔓延,可细细察时,却又茫然无痕。

不过这股异样的情绪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前方急报很快又一波接一波地涌了进来,瞬间便占据了他的全部思绪。一系列的兵力调动、人事任免、银粮筹措、战略整合,各部大臣们轮番的议禀奏报,忙得这位监国太子几乎脚不沾地,甚至没有注意到梅长苏是什么时候悄悄退出的。

比起紧张忙碌的东宫,苏宅显得要安静宁和得多。不过战争的阴霾已经弥漫了整个京师,苏宅也不可能例外,当梅长苏进门落轿之后,大家虽极力平抑着,但投向他的目光还是不免有些躁动不安。

“请蔺公子来。”梅长苏简略地吩咐黎纲后,径直便回到了自己的卧房。片刻后,蔺晨独自一人进来,脸上仍是带着笑,站在屋子中央,等着梅长苏跟他说话。可是等了好一阵子,梅长苏却一直在出神,他只好自己先开口道:“我刚刚出去了一趟,你有几个小朋友正在募兵处报名从军呢。看来这世家子弟也分两种,一种如同蠕虫般醉生梦死毫无用处,另一种若加以磨砺,却可以比普通人更容易成为国之中坚……”

“国难当头,岂有男儿不从军的?”梅长苏语调平静地道。“蔺晨,我也要去。”

“去哪里?”

“战场。”

“别开玩笑了,”蔺晨的脸色冷了下来。“现在已经是冬天,战场在北方,你勉强要去。又能撑几天?”三个月。”

他答的如此快捷,令蔺晨不禁眉睫一跳。唇色略略有些转白。

“聂铎带来了两株冰续草,”梅长苏的目光宁和地落在他地脸上,低声道,“此草不能久存,你一定已经将它制成了冰续丹。是吧?”

“你怎么知道的。”

“这里是苏宅,我知道有什么奇怪?”

蔺晨背转身去,深吸了两口气道:“你知道也没用,我不会给你的。”

“你地心情,我很明白。”梅长苏凝望着他的背影,静静地道,“如果按原计划,我们一起去赏游山水,舒散心胸。那么以你地医术,也许我还可以再悠悠闲闲地拖上半年……一年……或者更久……”

“不是也许,是可以。我知道自己可以!”蔺晨霍然回头,眸色激烈。“长苏。旧案已经昭雪,你加给自己的重担已经可以卸下。这时候多考虑一下你自己不过分吧?世上有这么多的事,一桩桩一件件永不停息,根本不是你一个人能解决完的!你为什么总是在最不该放弃的时候放弃?”

“这不是放弃,而是选择,”梅长苏直视着他地双眼,容色雪白,唇边却带着笑意,“人总是贪心的,以前只要能洗雪旧案,还亡者清名,我就会满足,可是现在,我却想做的更多,我想要复返战场,再次回到北境,我想要在最后的时间里,尽可能地复活赤焰军的灵魂。蔺晨,当了整整十三年的梅长苏,却能在最后选择林殊的结局,这于我而言,难道不是幸事?”

“谁认识林殊?”蔺晨闭了闭眼睛,以此平息自己的情绪,“我万辛万苦想让他活下去的那个朋友,不是林殊……你自己也曾经说过,林殊早就死了,为了让一个死人复活三个月,你要终结掉自己吗?”

“林殊虽死,属于林殊地责任不能死。但有一丝林氏风骨存世,便不容大梁北境有失,不容江山残破,百姓流离。蔺晨,很对不起,我答应了你,却又要食言……可我真的需要这三个月。就公义而言,北境烽火正炽,朝中无将可派,我身为林氏后人,岂能坐视不理,苟延性命于山水之间?从私心来讲,虽然有你,但我终究已是去日无多,如能重披战甲,再驰沙场,也算此生了无遗憾,所得之处,只怕远远胜过了所失……”梅长苏用火热的手掌,紧紧握住了蔺晨地手臂,双眸灿亮如星,“冰续草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奇药,上天让聂铎找到它,便是许我这最后三个月,可以暂离病体,重温往日豪情。蔺晨,我们不言大义,不说家国百姓,单就我这点心愿,也请你成全。”

蔺晨怔怔地看着他,轻声问道:“那三个月以后呢?”

“整个战局我已经仔细推演过了,敌军将领地情况我也有所掌握,三个月之内,我一定能平此狼烟,重筑北境防线。对于军方地整饬,景琰本就已经开始筹划,此战之后,我相信大梁的战力会渐渐恢复到鼎盛时期。”

“我是说你,”蔺晨眸色深深,面容十分沉郁,“三个月以后,你呢?这冰续丹一服下去,虽然能以药效激发体力,却也是毫无挽回余地地绝命毒药,三月之期一到,就是大罗神仙,也难多留你一日。”

“我知道。”梅长苏淡淡地点头,“人生在世,终究一死。蔺晨,我已经准备好了。”

蔺晨牙根紧咬,一把扯开自己的衣襟,从内袋处抓出一个小瓶,动作十分粗暴地丢给了梅长苏,冷冷道:“放弃也罢,选择也好,都是你自己的决定,我没什么资格否决,随便你……”说着转身,一脚踹开房门,大步向外就走。

“你去哪里?”

“外头的募兵处大概还没关吧,我去报名,”蔺晨只是略停了停脚步,头也不回地道,“我答应过要陪你到最后一日。你虽食言,我却不能失信,等有了军职。请梅大人召我去当个亲兵吧。”

梅长苏心头一热,冰凉的小瓶握在手中。突然开始发烫。守在院子里的其他人虽然不知道冰续丹的存在,也不知道两人谈话地细节,但从蔺晨走时所说的这句话,大约也能推测出梅长苏已经决定出征北境。几个侍卫都是热血小伙,黎纲和甄平更是旧时军士。他们一方面都想要上疆场卫国杀敌,另一方面又怕梅长苏经受不起征战艰苦,矛盾重重之下,都呆呆地站在院中,不知该作何反应才好。

在一片僵硬的气氛中,宫羽抱琴而出,廊下独抚。纤指拨捻之间,洗尽柔婉,铿锵铮铮。一派少年意气,金戈铁马,琴音烈烈至最**时。突有人拍栏而歌:

“想那日束发从军,想那日霜角辕门。想那日挟剑惊风。想那日横槊凌云……流光一瞬,离愁一身。望云山,当时壁垒,蔓草斜曛……”

歌声中,梅长苏起身推窗,注目天宇,眉间战意豪情,已如利剑之锋,烁烁激荡。

越一日,内阁颁旨,令聂锋率军七万,迎战北燕铁骑,蒙挚率军十万,抗击大渝雄兵,择日誓师受印。在同一道旨意中,那位在帝都赫赫有名地白衣客卿梅长苏,也被破格任命为持符监军,手握太子玉牌,随蒙挚出征。临出兵的前一天,梁帝大概是被近来地危局所惊,突发中风,瘫痪在床,四肢皆难举起,口不能言。萧景琰率宗室重臣及援军将领们榻前请安,并告以出征之事。当众人逐一近前行礼时,梅长苏突然俯在梁帝的耳边,不知说了些什么,早已全身瘫麻的老皇竟然立时睁大了眼睛,口角流涎,费力地向他抬起一只手来。“父皇放心,苏先生是国士之才,不仅通晓朝政谋断,更擅征战杀伐。此次有蒙卿与他,乱势可定,从此我大梁北境,自可重得安固。”站在一旁的萧景琰字字清晰地说着,眸中似有凛冽之气。

梁帝的手终于颓然落下,歪斜地嘴唇颤抖着,发出呜呜之声。曾经的无上威权,如今只剩下虚泛的礼节,当亲贵重臣们紧随着萧景琰离开之后,他也只听得见自己粗重的呼吸声,在这幽寒冷硬、不再被人关注的深宫中回荡。

第二天,两路援兵的高级将领们便拜别了帝阙,束甲出征。如同当年默默看着梅长苏入京时一样,金陵帝都的巍峨城门,此刻也默默地看着他离去。到来时素颜白衣,机诡满腹,离去时遥望狼烟,跃马扬鞭。两年的翻云覆雨,似已换了江山,唯一不变的是一颗赤子之心,永生不死。

初冬地风吹过梅长苏乌黑的鬃角,将他身后的玉色披风卷得烈烈作响。乌骓骏马,银衣薄甲,胸中畅快淋漓地感觉还是那么熟悉,如同印在骨髓中一般,拔之不去。

放眼十万男儿,奔腾如虎,环顾爱将挚友,倾心相持。当年梅岭寒雪中所失去的那个世界,似乎又隐隐回到了面前。烟尘滚滚中,梅长苏地唇边露出了一抹飞扬明亮地笑容,不再回眸帝京,而是拨转马头,催动已是四蹄如飞的坐骑,毅然决然地奔向了他所选择地未来,也是他所选择的结局。

尾声

大梁元佑六年冬末,北燕三战不利,退回本国,大渝折兵六万,上表纳币请和,失守各州光复,赦令安抚百姓。蒙挚所部与尚阳军败部合并,重新整编,改名为长林军,驻守北境防线。在这次战事中,许多年轻的军官脱颖而出,成为可以大力栽培的后备人才。萧景琰、言豫津也皆获军功,只是前者因身世之故,辞赏未受。

对于百姓、朝臣和皇室而言,这是一场完整的胜局,强虏已退,边防稳固,朝堂上政务军务的改良快速推进着,各州府曾被摧毁的家园也在慢慢重建。大多数欢欣鼓舞的人们在一片庆贺的气氛中,似乎已经忽略了那些应该哀悼的损失。

但萧景琰没有忘记,他在东宫的一间素室中夙夜不眠地抄写本次战事中那些亡者的名字,从最低阶的士兵开始抄起,笔笔认真。可是每每写到最后一个名字时,他却总会丢下笔伏案大哭,悲恸难以自抑,连已怀有身孕的太子妃,都无法从旁劝止。元佑七年夏,聂铎从东海归来述职。但他与霓凰的婚事,萧景琰总是不肯答应,直到有一天,宫羽带来了梅长苏所写的一封信,他才默默首肯。婚后霓凰将南境军交给了已日趋成熟的穆青,随同聂铎叩别林氏宗祠,一起去了东境驻守海防。

元佑七年秋,太子妃产下一名男婴。三日后,梁帝驾崩。守满一月孝期,萧景琰正式登基,奉生母静贵妃为太后,立太子妃柳氏为。

庭生果然被萧景琰收为义子,指派名师宿儒,悉心教导。由于他生性聪颖,性情刚强中不失乖巧,萧景琰对他十分宠爱,故而他虽无亲王之份,却也时常可以出入宫禁,去向太后和请安。

长寿的高湛依然挂着六宫都总管的头衔,只是现在太后已恩准他养老,可以在宫中自在度日,不须再受人使役。高湛十分喜欢那个玉雪可爱的小皇子,常去宫中看他,每次庭生抱小皇子在室外玩耍时,他都要坚持守在旁边。

“高公公,你要不要抱抱他?”看着这满头白发的老者眼巴巴在旁边守护的样子,庭生有时会这样笑着问他,但每次高湛都躬着身子摇头,颤巍巍地说:“这是天下将来的主子,老奴不敢抱……”

对于他的回答,庭生似乎只当清风过耳,并不在意,仍旧满面欢笑地,引逗着小皇子呀呀学语。

“看他们兄弟俩,感情可真是好,”旁边的奶娘一边笑微微地说着,一边注意天色,“不过也该抱进去了。天这么阴,高公公,你觉不觉得……好象起风了?”

“不,不是起风了,而是在这宫墙之内……风从来就没停过……”眯着昏花的双眼,历事三朝的老太监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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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阅读围城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8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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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它却从不渴望,我们能用多么珍贵的物品来回报它;650字作文食堂里昏暗的灯光,相互重叠的影子。看着将要赶赴沙场的学兄学姐们,竟为他们有些莫名的高兴,在心里不禁为那一个个疲惫的身影祈祷。时吴王那骄傲的眼神,未曾忘记黎明那落寞的背影,未曾忘记自己多年来所受的屈辱?」老师不会撑著伞来找我。

人们常说《围城》是描写婚姻生活,表现出如同围城一般的婚姻的尴尬。但是在我看来,它更是一本描写人性的书。这世上的一切:婚姻、财富、名誉、地位乃至自由,无一不是“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在冲入一个个“围城”之前,我们应该看清一切,彻悟一切,才不至于为生活所累。

从前一个渔夫打了半天的鱼后懒洋洋地晒着太阳,一个游客则在慷慨激昂对渔民阐述着如何靠打鱼发家致富。渔民问:“发财能干什么?”游客则有些鄙夷地说:“那时你就可以衣食无忧,享受无限的阳光和美景,什么都不用干。”渔民则微微一笑,说:“我现在不就正在享受这一切吗?”

在我看来,我们可以说这位渔民不思进取,但是他至少是看破了财富的空虚的智者。多少人在追逐财富,就像猫儿追逐一只老鼠一样拼命。然而那些真正做到腰缠万贯的人,却试图放弃功名的拖累,回到粗茶淡饭,悠闲自在的日子,同时花去无尽的财富想要换回昔日被他们丢弃的安详和健康。于是,在不经意间,财富在普通人和富人之间筑起了一道城墙,只是里面与外面的人在不断地转化着,不断地轮回着。

我们谁都不想为了那一座城而疲于奔命,那么我们怎么才能做一个笑看城中风雨的智者?我认为,婚姻也好,财富也罢,人人都有想进去想出来的理由。有了婚姻便拥有了人生的慰藉,没有婚姻便拥有了自由的快乐;有了财富便拥有了优越的生活,没有财富便拥有了淡薄的心境。所以我们可以在城中驻扎,也可以在城外安家。我们只需一双看清现实的眼睛,辨清自己拥有的一切。不要从“婚姻”的围城中冲出,又钻入了“自由”的藩篱。

我们的生活,难道不就是《围城》的原貌吗?总是喜欢幻想,并且过度美化那些离我们遥远的东西,最后还是别一个个“围城”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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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逆鳞小说内容简介

全文共 1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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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龙术·逆鳞》,集职场角力、灵异术数、中国美食于一身,以大都市上海为背景,展现餐饮行业内部及同行间人事竞争的种种内幕,深入反映上海白领职场生涯,将诸多面相、手相、周易、风水、法术等知识和白领的日常职业生涯自然契合起来,使一些平时影影绰绰、高不可攀的周易术数知识真正变得触手可及、平易近人,并在很大程度上阐释了其中科学合理的一面,创造了一个亦真亦幻的神奇世界。

天生废材,遭遇龙神附体。继承了神龙的意念和能力,生鳞幻爪、御水龙息、行云降雨,肉身无敌。

在这个人人都想屠龙的时代,李牧羊一直生活的很有压力。

内容简介

1937年,日军进攻上海,双方大军在浦东一个没有任何战略价值的小村庄大打出手。蒋介石三大风水顾问之一董和宾,茅山派传人陆轩,日本天皇谋臣、九菊派风水传人高岛及日本军方精锐“九菊别动队”亦不约而同齐聚此地,高岛意欲“屠龙”,却触动了“逆鳞”,双方斗智斗勇,一场大战,“九菊别动队”全军覆没,日军通过屠龙而控制上海的计划宣告失败。

六十年后,中国餐饮百强之一的厦门鹭岛酒店在上海开设分店,宿舍地址就选在了被称为“凶地”的新开村内荒地。宿舍落成后,怪事不断,尤其是作为当年战场的村外荒地,时晴时雨,常有杀伐之声。

身负家传多门传统术数绝技的周易大专毕业三年后只身到上海谋生,一次陪同学去参加鹭岛餐饮公司的面试,因风水、择日绝技而被公司老板看中,阴差阳错地顶替同学开始了他陌生的人事经理生涯。面对前任人事经理埋下的一颗颗地雷,面对五百余员工的管理,面对管理层内的钩心斗角,面对另一餐饮公司“海上人家”不择手段的竞争,面对和公司内外五个美女的情感纠葛,周易如何逐渐适应并利用所学一一化解?

周易上任伊始,就面临着前任于师蓝留给他的种种陷阱:先是五百多人的工资发放问题,再是劳动监察部门巨额罚款问题,加上加班费和个税问题被举报,最后是大批服务员中秋前夜的集体哗变。尤其是那笔不可避免的罚款,从一开始就给周易的职业生涯蒙上一层阴影。

他的人事助理西羽涵,居然已经和他相识千年。唐武宗年间御封的道教左护法周南和一个女妖在皇宫内发生过那样一场惊天动地的爱情,唐朝那段不堪回首的情事,让西羽涵对周易痴心无限的同时,每每欲言又止,黯然神伤。右护法陆道士居然将关乎中华民族国运的“屠龙术”重金卖给日本遣唐使,而周南在机缘巧合中得到了更为重要的屠龙时如何拔除“逆鳞”的口诀。周南与陆道士师侄秦灵宿的恩怨,一直纠葛到千年以后的上海。

鹭岛迎宾部部长方锦骊,因为长相酷似一尊新出土的妈祖石像而受到公司总经理的特别宠信,而与周易不能公开的恋情则让她痛苦不堪。

鹭岛后厨鲍鱼公主邬凡凡,在和周易的交往中渐生爱慕之意,可她的身后,却有厨房的一只黑手完全操控着她的命运。

在与人才中介公司经理袁姗交往后,周易在招聘员工时越来越依赖她的帮助。一次机缘巧合的春风一度后,周易终于了解到袁姗早年求学日本时的艰辛。

法国留学归来的朱成碧,在鹭岛应聘人事助理后,又成了周易的对手,在南昌上演了一场人才争夺战,结果,二人却因为网络中原有的一层特殊关系而化敌为友,雪中携手游览滕王阁。朱成碧,居然是中国五大神秘家族之一“屠龙术”朱家的后裔。

鹭岛花副总,机关算尽,翻云覆雨,却在最志得意满时东窗事发,被借故调回厦门。周易在鹭岛的沉浮与他息息相关。

从唐武宗年间穿越至今的种种爱恨纠葛,让周易痛苦不堪;和三个道士的斗法,让他几度徘徊在生死边缘……

小说名字取自《庄子·列御寇》:“朱泙漫学屠龙於支离益,单干金之家,三年技成,而无所用其巧。”以及《韩非子·说难》:“夫龙之为虫也,柔可狎而骑也;然其喉下有逆鳞径尺,若人有婴之者,则必杀人。”

南疆兵锋东指,草原铁蹄南踏。

蛊影闪烁,万千生命即将被收割?

怒海争锋,恶蛟船队背后隐藏什么?

守护与隐忍,谁以一死成就半生大爱?

大陆新武侠首部男女合著作品《逆鳞》闪亮登录11月末,

西失、苏镜倾情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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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动物小说作文

全文共 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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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眼中的动物小说是完美无缺的。动物小说作者沈石溪已出版作品五百多万字,他的动物小说系列生动详细地介绍了动物的生活习性,比如《斑羚飞渡》中,斑羚被猎人包围,年轻力壮的斑羚借助老斑羚的力量飞到另一块悬崖上,最终化险为夷。斑羚顾全大局,牺牲小我,才使斑羚群免遭灭绝。再比如《红飘带狮王》讲述了狮子如何从低等狮子成为令人敬畏的狮王,它能登上狮王的宝座,是因为它有坚强的意志,遇到困难积极面对,不畏惧不退缩,成为笑到最后的赢家。

我眼中的动物小说是具有吸引力的。每当到书店,我都直奔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专区,缠着爸爸给我买,我成了书店的常客,新到的小说,我都会先睹为快,家中的藏书有五分之二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系列。因为我喜欢读书,尤其是动物小说,所以我的写作水平也是芝麻开花——节节高。我的文章多次发表在《博兴报》、《快乐日记》、《快乐作文与阅读》和《作文网》上,这也更坚定了我多读书的信念。

这就是我眼中的动物小说。

指导老师:李红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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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眼中的动物小说是真实的。作者沈石溪为了观察小老虎的生长发育,曾深入虎穴;为了观察母狼在生小狼时,没有公狼捕食和陪伴的情况下该怎么办,他曾披着狼皮进入狼穴;为了观察小熊,他曾冒着生命危险进入熊洞,……这就是沈石溪能把动物小说写得真实细致的原因。

读好书,好读书,我们才能增长才干。“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行万里路非常困难,但是读万卷书却相对容易,只有破万卷,才能下笔如有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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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红楼梦》小说介绍

全文共 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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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我国古代四大名着之一,属章回体长篇小说,成书于1784年(清乾隆帝四十九年)。高考梦觉主人序本正式题为《红楼梦》,它的原名《石头记》、《情僧录》、《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等。是我国古代最伟大的长篇小说,也是世界文学经典巨着之一。作者曹雪芹。现通行的续作是由高鹗续全的一百二十回《红楼梦》。书中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以贾宝玉、林黛玉爱情悲剧为主线,着重描写荣、宁两府由盛到衰的过程。全面地描写封建社会末世的人性世态及种种无法调和的矛盾。

《红楼梦》在流传初期是通过名为《石头记》的手抄本形式流传。现流传至的手抄本仅有八十回(根据有些学者的研究,流传下来的手抄本实为79回,今存手抄本的第80回仅仅只是79回后半节,被后人割裂,以凑足八十回的整数;也有部分学者认为今79、80二回本均为续作混入)。自乾隆年间始,各种关于《红楼梦》的续作纷纷出笼。据有关学者统计,《红楼梦》的续书种类高达百余种,如《后红楼梦》,《红楼后梦》,《续红楼梦》,《红楼复梦》,《红楼梦补》,《增补红楼》,《鬼红楼》,《红楼梦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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