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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食尸鬼亚门结局(汇总20篇)

《平凡的世界》中描写当时特殊的社会政治背景下,努力展现苦难中的奋斗者精神美,作为社会美领域的奋斗精神美,是人们在为正义事业斗争中所表现出来的进取精神、顽强意志和崇高气质的美。现在小编给你们收集整理了一些关于东京食尸鬼亚门结局优秀作文,供大家学习,希望你们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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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颂小说安迪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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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欢乐颂是改编自同名小说,那么小说中的结局是怎样的呢?其实欢乐颂2并不是最后一部,所以她们最后的命运归宿也只能在第三季才能揭晓。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欢乐颂小说安迪的结局,欢迎来参考!

在第二季安迪将彻底与奇点分手,并和小包总过着没羞没臊的幸福生活,即将奉子成婚,但不要忘记安迪心里还有个定时炸弹,家族遗传精神病,小包总的父母当然也不出意外的调查了安迪的身世背景。

大家一直以为小明是安迪的弟弟牛叉老爸的儿子,那你就错了,其实小明根本不是安迪的亲生弟弟,而是同母异父的弟弟,后安迪知道小包总父母调查她,于是黑进了包家公司账目。而作者为了压制男主的光环,让安迪一度陷入性冷淡、精神病、身世之谜、未婚先孕、婆媳矛盾。

在剧中,包奕凡和安迪的关系遭包太太反对,但是没想到最后安迪怀孕了,使得包太太不得不承认安迪的身份,但是包太太还是去黛山调查了安迪的身世。

而害死包太太是包奕凡的爸爸,因为他在外面太风流被管得太紧,迫不及待的想离婚,利用安迪之手害死包母。小说中,包母是在安迪的推波助澜中,被气死的。

不过,最后安迪最后还是与包奕凡结婚生子,但中间却引发出不少的矛盾。安迪一开始不肯结婚的,害怕会走上母亲的悲惨道路,但在包奕凡的安慰下终于肯答应结婚了。只是安迪的父亲这时又插入一脚,害得差点结不了婚,幸好最后两人过得很幸福。

在小说当中,安迪女神放弃了两位魅力十足的男神,最后和包子在一起了,到底他有什么魅力呢。最新的剧情中安迪和奇点两人的感情才开始,所以预测包奕凡会在之后的剧情当中出现,预计应该是二十几集。

剧中的包奕凡是一个睿智俊朗的富二代,他大胆有魄力。自接手家族企业以来,他通过自身的努力纠正了企业的不良之风,并让家族企业稳稳的发展,虽然外表有些轻浮,但他却是一个踏实稳扎稳打的人,同样对待爱情他很专一。

而包奕凡(杨烁饰)是集团副总,英俊风流倜傥,踏踏实实做事的心,精通社会规则。父母矛盾重重,家族企业内阵营分明,各谋私利,一心想将家族生意转换为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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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左耳小说结局

全文共 11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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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夜,我在广场上找到尤他,他带着一帮不认识的小孩,正在认真地放烟花。我走到他的身边,像一个久违的老朋友一样,微笑着跟他打招呼:“嗨。”

“嗨。”他像一个孩子一样的笑起来,然后把一个烟花棒递到我手里。

“听姨妈说,你毕业后就要出国了?”

“是有这个打算。”他说。

“谢谢你。”我说。

“谢我做什么?”他不明白。

“谢谢你关心我。”我说。

“快别这么讲,你是我妹妹。我能不关心你吗?”

“尤他。”我说,“答应我,不管如何,你都要好好的。”

他看着我说:“我会的。你呢?”

我努力笑着说:“我也会的。”

“状元哥哥,状元哥哥,”一个小男孩过来拉他,“快过来,最大的烟花,等你来点,快哦快哦,我们都快等不及啦。”

我微笑,示意他快去。

尤他问:“李珥你来吗?”

我摇摇头:“我还是站远远地看好啦。”

尤他被小孩子们拉走了。我看着地上,是他买的一大堆的烟花棒,我意念一动,抱起其中的一小捆,朝着郊外走去。

那条路还是一如既往的黑,潮湿。我走得飞快,目的明确,像是去赴一场非赴不可的约会。我感谢我脚下轻便的跑鞋,它让我有像飞一样的错觉。我怀抱着我的烟花,做旧的一年最后一天最后一小时里最最任性的孩子。

我很快到了那里。那个废弃的房子,那个记忆中梦中无数次出现的屋顶,像童话里的堡垒充满了诱惑,甚至闪着金光。我把烟花塞进大衣里,熟门熟路地爬了上去。等我在屋顶上站定,我惊讶地发现,前方有一颗红色的忽明忽暗的,像星星一样的东西在闪烁。我打了一个冷战,不过我很快就明白过来,那是烟头!有人在上面抽烟!我吓得往后退了一步,一个熟悉的声音在我的耳边响起:“小耳朵,你终于来了。”

然后,那个人站起身来,他迅疾地走到我面前,一把抱住了如被施了魔法一般动也不能动的我。

是张漾!是他!

有一瞬间,我想推开他,但他有力的手臂让我不得动弹,我感觉到他怀里的温度,他的身子紧紧地贴着我的,唇滑到我的左边脸颊,然后辗转到我的左耳。我听见他问:“能听见我说话吗?”

我说不出话来,只能点头。

他说:“那就好,你知道吗,医学专家证明,甜言蜜语,一定要讲给左耳听。如果你听不见,我就带你去治病,哪怕用一辈子的时间,我也非要治好你不可。”

“张漾……”我喊他。

“不许动。”他说,“乖乖地听我说话。”

我浑身发抖,我预感到他要说什么,我感觉我就要昏过去了,这突如其来的幸福让我无法抗拒也不想抗拒。

然后,我的左耳清楚地听见他说:“我爱你,小耳朵。”

“我爱你,小耳朵!”他再次大声地喊,喊完后,他把我高高地举了起来,我怀里的烟花散落一地,在我尖叫声里,世界变成了一个巨大的游乐场。我看到不远处,烟火已经照亮了整座城市,每颗星星都发出太阳一样神奇的光茫,而我期待已久的幸福,我知道它终于轰然来临。

吧啦,亲爱的,你看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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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不完美结局作文

全文共 9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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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海,蔚蓝的!小时候上学,因为家是内地的,所以不曾看过海。就一直幻想的海是什么颜色的,老师说蓝色的,跟天一样蓝!真的吗?小脑袋里充满的幻想!

第一次看海,是在飞机上,从成都飞往深圳的飞机上,宝安机场就在海边,所以当飞机下降的时候,看得到的,海好蓝,好清!不过打破了跟我小时候想的海的颜色不一样,原来海水是这样的,那是第一次,远远的看了海。打破了我多年的回忆。

第二次看海跟着朋友一起去的,那次我下了海。我还记得是去年的五一的时候,本来打算去逛街的,鬼魅般的跟着朋友去了海边,陪一个小朋友下了海,玩的很开心。不过不完美结局是回来的路上了下大暴雨,差点没有回来成功。

然后就开始一个人看海的旅程,海南的八所,三亚湾还有昨天深圳的大鹏湾,每次我都是一个人去看的,虽然海边熙熙攘攘,并不缺少陪伴的人群。不过最让我值得回忆的是八所那次,那是一个未开发的海滩,并没有发生网络上有的艳遇和爱情,那只是一片普普通通的海滩,去玩的也都是当地的群众。让我记忆深的是因为那是第一次,一个人看海吧!

那天并没有发生什么事情,我一个人在海边的石头坐了一个多小时。几个小朋友就直接扑通扑通的一个接着一个从石头上跳到海里,在游上来然后再下去,反反复复的!另一处两三位大哥钓鱼。当时的我就只是背了一个包包,旁边没有任何熟悉的人。那天我在想什么?我也不知道,不过应该是不开心的事吧!

海边并没有传说中奇遇,也没有电视剧中的爱情!海边就是海边,除了海水,就是沙滩。时常想想海边也没什么,全世界的海边是不是都这样的呢?这个问题抛弃的脑后,不去想。最喜欢在海边找一个大石头,旁边没有人,坐着,躺着,趴着,然后听歌,看书,迎着海风去想未来。

朋友说我有孤僻症,不喜欢跟别人交流。也许吧,性格有点闷是真的。他说人家放假都是成群结队,为什么你就喜欢一个人呢?我也不知道,但是我知道像我这样喜欢一个人出去旅游散心爬山的绝对不止我一个,因为有遇到过,所以不在乎。

其实每个人都有一个人时候,只是我一个人的时间比较长而已,并没有什么孤僻症的情况,我喜欢安静,喜欢青山,喜欢绿水!只是我不懂的分享而已!,没有谁是孤僻症,孤僻的只是因为我的内心世界别人进不来吧。

到了结局,我不知道该怎么收尾了,选了好几个脑子里闪过的话,都不太适合这段文字。算了,当个不完美的结局吧!因为海我还是会去看,只是不知道下次看的海还是不是内心的蓝。

[不完美结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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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不是潘金莲小说结局

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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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我不是潘金莲》确是一部意味深长的小说,它是窗含西岭千秋雪。下面是小编收集我不是潘金莲小说结局的资料,供大家参考!

故事落幕,这个为了自己的名誉奔走了一声的女人,还是没有得到她想要的承诺,没有得到她想要的结果!

《我不是潘金莲》是作家刘震云写的小说,书中的女主人公叫李雪莲,为了生二胎,她经历了一场荒诞的离婚案,被丈夫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她不是处女,从此背上了“潘金莲”的恶名。

在书中,李雪莲为了扞卫自己的名誉,几乎用了一辈子的时间。而其实,她只是想改变想纠正别人的一句话,但结果却是越纠正越糊涂。

李雪莲上访了20年,见过大大小小的官员。刘震云通过对这一荒诞事件的描写,深刻地揭露了社会体制的存在的不公。看似荒诞的案件背后,是整个社会的深思。

在小说的最后,李雪莲告到中央,让当时为难过她的所有官员都被撤职。而最后当事人——李雪莲的前夫出车祸死掉,李雪莲奔溃大哭,因为就算他死了,也没有人来洗刷她的冤屈,没有人承认她不是潘金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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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玄镜司小说结局

全文共 4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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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镜司作者是剑舞秀。这本小说大家看过吗?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玄镜司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天黑了,不是因为太阳落山了,事实上那滚热的晃眼的大火球就挂在天上,只是因为孟晓开始创造小世界了,所以引得本世界的法则开始出现波动变化。

不,应该说是所有的世界的法则都跟着出现了波动。这种波动也许是削弱,就像光,即使你知道它就在那却看不见了。也有可能是增强,就像是温度,冬天更冷、夏天更热。

这一幕自然会引起本世界与异界生灵的恐慌,本世界倒也罢了,魔族与联军的战斗几乎人尽皆知,从刚刚开始天象就接连不断的发生。本世界的居民都明白,那是天道高手接连死亡引起的现象,从这个局势看,似乎联军方面并不占优势。至于现在的天黑现象就完全闹不明白了。

相比本世界,异界的生灵就集体麻爪了,科技侧世界的生灵中会冒出各种各样的专家用无数奇葩的理由强行解释以求达到安稳民众的目的。而高灵力世界则会有各个顶尖高手站出来安抚民心。不过除了那些真正的异界至强者,其余人也根本就闹不明白这种现象到底是因为什么。哪怕是异界至强者也只是感受到了法则之力的变化波动,具体原因仍旧两眼一抹黑。

时间就这么缓缓的流逝着,一转眼就已经十几个小时过去了,月亮眼看着都要落下去时古沉等人在军舰上升起了篝火,一锅热气腾腾的浓汤架在上面,“这天黑到底要持续到什么时候啊?将士们有点浮躁啊!”

小鱼没好气的用勺子乘起了一大口,“你还真是准备的齐全啊,打仗还带着这些东西。”一口饮尽只觉得心情舒畅了不少,接着道:“大概要等孟晓的小世界创建完成吧,不过一阵子晒不到太阳也没什么要紧的,何况并不是真正的晒不到太阳。光线依旧存在,除了感受不到,其余一点不缺。”

古沉撇了撇嘴却也不去安抚将士,反倒着急伸手从汤里捞肉片,只是刚刚伸出的手陡然僵在空中,只见因为气泡而不停翻滚的浓汤突然间变得一片平静。

出现变化的不止是浓汤,只要站起环望海面就会发现,如今的海面更像是一面光滑的镜面,彻底失去了海水的流动特性。

围着火锅一圈的众多小伙伴见状面面相觑,各种苦笑道:“现在这汤还怎么喝啊!”

……

孟晓现在也很不爽,倒不是因为往生树,事实上当一切开始的时候,孟晓第一个解决的就是往生树。

首先将三生石打入了往生树的根系之中,三生石的力量与往生树份属同源只要孟晓利用灵气稍稍调控就能对往生树进行克制,接着再用牵魂丝将往生树彻底捆绑,然后从笔记本电脑中调出界脉图,让牵魂丝携着往生树按照界脉图的路线编织出了一片大大的疆土。

在这过程中,孟晓并没有对界脉图有任何的改变,但当界脉图碰到其余神器时自动出现了一副玄妙的图案。这更加坚定了孟晓的信心。

这片疆土刚一生成便有无数海水倒灌,风起云涌间各种元素像是赶集似的向着这里聚集。只是整个场面混乱无比,还没有等孟晓做什么,各种元素法则之力就开始相互攻坚完全无法相处。

孟晓眉头紧锁一时间有些别扭,这样的世界肯定不对,手中净世壶紧了紧,福至心灵的将净世之水洒了出去。净世之水并没有像传说中那么一发不可收拾,反而环绕着新生的疆土流了一整圈,将整个疆土都包围了进去。

漫天混乱的法则之力在遇到净世之水的时候统统化为虚无,而没有了源源不断的补充,疆土内的法则之力也渐渐平衡宁静下来。只是……

这样的疆土似乎并不能够让孟晓满意,因为太过死寂了,没有任何的生机。这样的世界并不是一个完整的世界。

孟晓无奈的掏出花盆,这魂宝自进化以来他还没有真正使用过呢,以后怕也是没有机会了,想着挥手一扔,花盆碎裂,其中无尽的息壤开始遍洒整个疆土,而彼岸花的幼苗也随之落地。

鲜红的彼岸花像是由血液浸透一般,妖艳的摇曳着。明明需要不知多久的时间才能开花,此时却一朵接一朵的开遍了净世之水所包围的河岸,而彼岸花的落地也为这片疆土带来了崭新的生机。

孟晓看着已经变成一片美丽净土的疆域突然间苦笑出来,之后该做什么了,该用自己去弥补那碎裂的代天锁了。

呵呵,心里有些惆怅,只是自己惹的锅,就是哭着也得背完啊!

渡厄舟金光显化,承载着孟晓渡过净世之水,当孟晓一脚踏上岸边的时候,整片世界终于亮了起来,就像是大海中多了一根定海神针,滔天的波浪瞬间平息。而疆域之中的所有法则之力也像是找到了领头羊,一瞬间开始顺着孟晓的心意开始改变。

孟晓目光所及一切都不一样,他看到了苍穹之海上的古沉等人,看到了他们再次架起了一锅鱼汤,看到了在苍穹之海深处静观其变的参海蛇,看到了隐藏在不知名大川中的另两个天道级别灵兽,看到了新灵兽的诞生,看到了无数人类不明真相的祈祷。

一道长长的呼吸过后,本世界再次发生变化,以孟晓作为灯塔,六道轮回赋予本世界远超异界的生死法则之力开始转移向着孟晓涌去。

轰隆隆!天边传来一片雷啸,这一刻,天地屏障消失了,所有的世界在这一刻法则之力归于平衡。

古沉等众多小伙伴微微一怔,抬头望去好似太阳越发明媚了,然后一声惨叫从深海中传来。不过大家并不在意。

孟晓收回视线长长喘了口气,抬起脚步慢慢朝着前面走着,一步一步的慢慢前行,不知走了多久,当他停止时,六道轮回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就像之前说的,此时的孟晓就像是一个灯塔,吸引的不止是生死法则,还有六道轮回。

闪耀着光泽的天道,厚重踏实的地道,玄妙异常的乾坤道,充满了生命气息的万物道,莫名感动的人间道,还有一片死寂的地狱道!

“地狱道不该这般死寂呢!”

孟晓轻轻抬手将神镜架在了地上,一束光芒自镜中射出连在地狱道中,一种源自于灵魂的敬畏在此时出现在了万界所有生灵的心中。善人心中突然间多了一丝坦然,如沐春风。恶人心中多了一丝拘谨,如同一柄钢刀悬在了头顶!

六道轮回完善了,这个世界顷刻间圆满无缺了。从此以后,万界生灵若入轮回先上渡厄舟过净世之水,再过神镜定今生罪恶,善人往左根据功绩实力在前五道中选择其一,恶人向右进地狱道!

嗯,至于地狱道中有什么,呃,孟晓可以慢慢往里加料,这事不急。恍然回头第一批灵魂已经到了,正坐着渡厄舟跨河而来,可不正是水晶宫主和他的死忠派,还有凡圣那帮天道高手。

孟晓讪笑,原来已经过了七天啊!

当然,这也不急,现在最需要着急的是,给自己和老婆们建一所大大的宫殿!

这是一所相当奢侈的宫殿,与所有已知的宫殿不同,这里虽大却只住了很少很少的人,少到双手双脚都能够数的过来。

这一天,古沉推开宫殿大门进入其中,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躺在太阳椅上的孟晓。在他身边的不是两个倾国倾城的老婆,反而是一个穿着泳衣带着大蛤蟆墨镜的小萝莉。

“哎呦!这小丫头还没有投胎啊!”古沉撇着嘴很是不屑的将小七拎起来丢到一边,接着旁若无人的躺了上去。

张牙舞爪的小七一口咬在古沉身上却发现嘎嘣一声咬了个空。

小七愣了愣摇头离开,孟晓摘下脸上的墨镜转头笑道:“已经三百年了吧,你也够能活的。”

古沉无奈的耸了耸肩,“渡厄舟只承载灵魂,要想来你这里就必须死一次,我可舍不得宝宝贝贝他们。再说我又不是离了你就活不了,反正早晚有一天要见面,干吗那么着急自杀啊!”

孟晓好笑道:“你来了我可以用往生树给你重塑身体的,就像嫣然和珑儿那样。”

“还是算了吧,你这里太冷清了,都没有什么人。”古沉满脸鄙视的四周撒么一圈,“她们呢?”

孟晓回道:“嫣然去操控渡厄舟了,珑儿在看着神镜。”

古沉一脸懵逼,“渡厄舟和神镜还用看着?”

孟晓无奈,“总有些疑神疑鬼的灵魂不想上渡厄舟,若是没有嫣然及时将他们捞起来,他们会直接被净世之水泯灭的。还有地狱道现在挺吓人的,所以明明该往右走的总想朝左面跑,珑儿得看着啊!”

古沉噗嗤一声笑出来了,“你这是自找的,谁让你什么事都往身上揽,多找些帮手啊!”

孟晓很是幽怨的白了他一眼,“你们都不来帮我,我也很绝望啊!”

古沉嘻嘻笑道:“金三和小鱼他们可比我要天赋好,现在早都是地道高手了,离死亡的时候还早呢。”

“是你自己偷懒吧,我可是知道你小子夜夜欢歌,根本就没有把精力用在修炼上,这子嗣都一堆了吧!再说,你们在外面最多就只能修炼到地道,还是快到我这来吧,领悟生死法则就能达到天道哦!”

古沉猛然大笑道:“对,等到天道之后你就可以卸下重任去游山玩水了是吧!你以为他们辣么傻吗?”

孟晓没有好气的哼道:“一帮坑货关键时刻没有一个靠得住啊!大家兄弟一场就不能救救急?”

“救急没什么,但要说一辈子在这地方呆着,还是算了吧!”古沉摊了摊手,一副爱莫能助的模样。

孟晓无奈,“这个道理我是用了一百年才想明白的,我就不该对你们这帮坑货抱有幻想!所以这阵子我都在积极造人,然后培养个继承人让其领悟生死法则,我们就能够出去浪了!”

古沉闻言眼睛一亮,“哦?她们两个谁怀上了?我猜猜,是雪嫣然!”

孟晓撇撇嘴,“是金绝,这妹纸在我创立世界之后直接自杀了,比嫣然他们还快,这么多年的情意我也实在不好意思辜负,所以喽!”

“所以个屁啊,多个妹纸你还挑三拣四?还有按照你的尿性,要怀也该是雪嫣然她们先怀上吧?”

孟晓欲哭无泪的控诉道:“你相信吗?连天道高手都敢硬怼的她们竟然害怕生孩子!”

古沉愣了一下接着笑的满地打滚,“那你要怎么办?”

孟晓恨恨道:“先这样吧,我再努力一下,凭我的能力,我就不信她们怀不上!到时候可由不得她们。”

古沉闻言捂嘴憋笑半天,好不容易平息下来道:“其实你可以将那些残留的魔族找来做手下的吧。”

孟晓顿了下道:“当初水晶宫主求过情,魔族过的太苦了,所以我放任他们多逍遥了三百年。如今你这一提醒,也是时候将他们找回来了。愿意留下的可以留下,其余的我可以送他们为下一世选个好前程。”

古沉感叹道:“你倒是够意思,这三百年他们可是给大家惹了好多麻烦,虽然影响不大,但都挺恶心的。”

“放心,给你们惹麻烦那些我会重点照顾一下的。”孟晓一副我了解的样子挥挥手。

古沉也不再说抬头又一次打量着周围,“话说我来这有一阵子了,还不知道你这里叫什么名字。”

孟晓闻言顿了一下,却是有些尴尬道:“我当初创立世界也不过是应运而为,后来就忙着处理灵魂的事,却是根本没有起名的什么想法。”

古沉眉毛一挑贱兮兮的呵呵道:“这简单啊,有神镜、有你、有我,这当然是要叫悬镜司喽!当初我们相遇就是因为镜主的事嘛,做人得有始有终不是?”

孟晓嘴角抽了抽,“悬镜司这名字岂不是跟泱泱大国的那个重复了!”

“重复怕什么,大不了改几个字嘛!”

孟晓挥手打断古沉跃跃欲试的劝说,古沉见状也不强迫,嘿嘿笑着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条。

孟晓一怔接过后脸黑无比,只听古沉笑嘻嘻的说道:“一场兄弟帮个忙,这些是我的要求清单,下辈子我想投胎到一个皇室家族,做一个逍遥王爷,怎么纨绔都没事的那种,嘿嘿!”

孟晓双眼凌厉无比,忍无可忍飞起一脚将古沉踢向六道轮回,眼看着古沉晃晃悠悠落进了万物道,哼道:“看你投胎成动物后还怎么纨绔!”

古沉张牙舞爪的往万物道里落,远远的一声吼叫传进孟晓耳朵,“就算变成动物老子也浪的起来!”

孟晓翻了个白眼转头又往躺椅上仰了过去,“行,那就让你做动物界里的纨绔好了。”

小七蹦蹦跳跳的从远处端着一盘葡萄过来,“唉?古沉呢?”

“去做种兽了,嗯,小七啊,你说玄镜司这个名字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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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亮剑小说赵刚结局

全文共 10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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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是新派作家退伍军人都梁的处女作,开创全新概念战争小说之先河,那么大家知道亮剑中赵刚结局?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的亮剑小说赵刚结局,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赵刚是李云龙的生死之交,曾任八路军386旅独立团政委。解放后授少将衔,在北京在中央军委政治处工作。坚决抵制左倾错误路线。文革时期,由于不肯参与迫害罗瑞卿将军被免职并遭到迫害。最后自杀明志,1978年平反。

赵刚是都梁小说《亮剑》的主角,一二·九运动领导人,燕京大学毕业,386旅独立团政委,后任华野(华东野战军)十一纵纵队副政委,与冯楠在北京成婚,任总参某部政委,1955年授少将军衔,在文革中受到迫害与冯楠自杀,将四个子女交由李云龙抚养。赵刚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但由于当年抗日战争的严酷,使他变得现实,但他还愿为理想献身。前半段他说过如果自由和尊严受到挑战,他会选择反抗或死亡。而他在文化大革命时毅然赴死,履行了那句话。

内容简介:

《亮剑》的主人公李云龙是一个重诺轻生、铁骨柔肠、豪气干云、肝胆照人,一生都在血与火中搏斗的名将。他的人生信条是——明知是死,也要宝剑出鞘,这叫亮剑;即使牺牲,也只有用前胸去迎接子弹,而不是用后背。他告诉他的孩子:“军人流血不流泪,要有和敌人拼命的勇气,面对强敌,连眉毛都不许皱一下,军人的荣誉感比生命都重要。”该作以主人公李云龙的经历为主线,从他任八路军某独立团团长率部在晋西北英勇抗击日寇开始,直到他在文革中被迫自杀为止,讲述他富有传奇色彩的一生,同时也再现了中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到建国后、“文革”时期的动荡历史。

创作背景:

都梁写小说纯粹属于偶然。爱看小说的都梁和朋友一起聊天,闲谈中谈到了文学。刻薄的他把目光所及的小说数落个遍。朋友激他,你说人家不行,你写本出来看看。为了践诺,都梁拼掉八个月的业余时间,《亮剑》完成,由朋友介绍给了解放军文艺出版社资深编辑董保存。

据都梁介绍,李云龙源于王近山将军。王近山将军,生于1915年,湖北省黄安县人。1930年参加红军。抗日战争时期,曾先后在八路军129师、太岳军区、陕甘宁留守兵团等部队任职。解放战争时期,任晋冀鲁豫军区第六纵队副司令员、中原野战军第六纵队司令员、第二野战军第三兵团副司令员兼一二军军长和政治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担任某军区副司令员等重要职务。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抗日战争时期,时任八路军129师386旅772团副团长的王近山曾负伤住院,同时入院的还有八路军385旅769团团长陈锡联。小说中李云龙在医院所结识的田雨,其生活原型即该医院的女护士韩灿岩。王近山喜欢韩灿岩,在陈锡联的撮合下,两人喜结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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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心理罪小说结局——尾声

全文共 1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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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J市看守所里,方木踏踏实实地睡了几天好觉。闲暇的时候,方木就坐在铁床上,透过墙上的小窗,静静地看着白云流转,日月更替。偶尔会想起那些人,那些事。心情平静了许多。

几天后,公安机关在孙普的家里发现了大量物证,证实孙普是系列杀人案的凶手,孟凡哲的冤情得以洗清。同时认定方木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案件撤销。邓伟的证词起了关键作用。

方木唯一遗憾的,就是没能参加乔老师的追悼会。

邓伟来接方木出看守所。那是一个大晴天。方木走出看守所大门时,太阳刚好照在头顶。沐浴在正午的阳光下,方木忍不住像其他人那样美美地伸了个懒腰。

在车上,邓伟一言不发地帮助方木清理个人物品,包括那支钢笔。方木把钢笔拿在手里反复端详了好久,最后小心翼翼地揣进怀里。邓伟看着他,忽然问道:“你是故意那么做的对吗?”他指指那支钢笔,“那只是支普通的钢笔。”方木没有回答他,他知道邓伟作证的时候没有提钢笔的事情。邓伟没有再问,沉默着发动了汽车。

开到校门口的时候,邓伟在身上摸索了一阵子:“我把这个给你要回来了。”他把手伸过来,掌心里平躺着那把军刀。方木默默地看了它几秒钟,伸手抓了过来。

“我走了。”他低声说了一句,就跳下汽车。走了几步,邓伟在身后叫住他,问道:“你记不记得我曾经建议你做个警察?”方木看着他,点点头。邓伟注视着他,几秒钟后,他仿佛下了很大决心似的说:“我收回我的话。”

方木看着吉普车消失在远处,笑了笑,转身走进了校门。

今天是期末考试的最后一天。考完试的学生已经陆续回家了。方木路过一片空地的时候,他看见杨芹正拉着步履蹒跚的金巧慢慢地走,方木躲在树后看了很久,笑了。

回到304寝室,方木收拾好东西,准备申请搬到别的宿舍楼。行李一收拾好,拉开门,走廊里站着很多人,杜宇也在。

杜宇走过来,默默地看了方木几秒钟,说:“你要离开这里?”方木点点头,不想多说,侧身绕过杜宇。

杜宇在身后大声说:“你答应过找到凶手时第一个告诉我!”方木苦笑着摇摇头,转身就走。

杜宇在后面叫道:“你想就这么一走了之?”方木忍不住想问:“你还想怎么样?”一转过身,却看见杜宇,笑了。

“如果再出现一个孙普,我们怎么办?”杜宇拍拍身边的邹团结,邹团结冲方木做了个鬼脸,招呼身边的几个同学钻进了304寝室。

杜宇微笑着看着方木:“留下来吧。”他慢慢走向方木,身边是忙碌着把方木的行李搬进313寝室的同学们。杜宇忽然一拳砸向方木的肩窝:“还有一个好消息。我上午接到刘建军的电话,他恢复得很好,很快能回来。”

两个月后。

今年的冬天结束得很早。方木回到了母校师大校园里,走在波光粼粼的静湖边。嗅着空气中好闻的花粉味道,方木感觉心情像今天的天气一样。门口的大喇叭正放着一首熟悉的歌:《海阔天空》。

“风雨里追赶,雾里分不清影踪,天空海阔你与我,可会变……”

方木在湖边坐下,从口袋里掏出军刀,细细地端详着它。墨绿色的刀柄,底端曾被烧化的地方已经被摩挲得光滑锃亮。它静静地躺在方木的手里,似乎已经忘了它在另两个人手里的时候,是多么的凶相毕现。

刀,始终是刀。为什么要让它承载这么多东西呢?方木轻轻地笑了笑,懂得承载的,只是我们自己而已。

方木站起身,掂掂手里的军刀,忽然一扬手。军刀在阳光下划出一道闪亮的弧线,扑通一声落入湖水中。湖水激起小小的涟漪,可是很快,又平静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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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说的结局

全文共 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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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侯珠小说《别那么骄傲》讲述灵魂互换后的何之洲和沈熹身上所发生的令人啼笑皆非、全程高能,却又温情动人的故事。故事发生在大学校园中,突如其来的灵魂互换为整部剧包裹上神秘的色彩,同时也成了笑料百出、高能戏份的诱因:高冷男神如何面对身体的突变,比如来大姨妈?艺术专业逗比学渣女如何应对理工科考试?当灵魂注入自己一直喜欢的男生同宿舍舍友身上,是不是做梦都会偷着乐?当占着男主身体的女主对别的男生嘘寒问暖细微照顾时,在别人眼里又会是怎样“美好” 的画面……

《别那么骄傲》何之洲与沈熹灵魂互换后,男主清冷的男神学霸形象完全被二货女主颠覆,很喜感!结局是两人换回了灵魂,之后两人确定关系,不过何大神要去美国,小说就这样结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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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小说上海往事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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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毕飞宇,男,1964年1月生,江苏兴化人。1987年毕业于扬州师范学院(现扬州大学)中文系,著名作家、南京大学教授、江苏省作家协会副主席。中国作协第九届全委会委员。 获文学学士学位,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小说创作,作品曾被译成多国文字在国外出版。第八届茅盾文学奖获得者。2017年8月21日 ,荣获法兰西文学艺术骑士勋章,总领事阿克塞尔·科瑞欧为毕飞宇授勋。以下是小编整理关于毕飞宇小说上海往事结局,以供参考。

我都没有弄明白那具尸首是谁。从河边回来小金宝就把自己关进了房间。小金宝安静了,大草屋也就安静了。整个孤岛都一起安静了。

黄昏时分小金宝开了门。出门时脸不是脸嘴不是嘴。我在门缝看见了她的一脸死相。我从门缝后头猜测她的心思。翠花嫂送晚饭来了,我听得出她的脚步。她拉开门,留出一颗脑袋的缝隙。小金宝和翠花嫂就在这个观察点里打了个照面,两个女人的这次照面在我的眼里都有些猝不及防。翠花嫂对小金宝点头一笑就低下了脑袋,似乎很不好意思。翠花嫂走过时只用眼睛瞄着小金宝的脚尖。翠花嫂低下头,小金宝这才想起来补一个笑脸,笑得极快,极短暂,稍纵即逝,但翠花嫂已经走过去了。小金宝点头一笑过后也没有再看翠花嫂,目光中气不足,又陷入了先前的恍惚。翠花嫂刚一走过小金宝就把门掩上了。我感觉到不对,怕惹出什么事,也忙着把脑袋收了进来。

小金宝没有到阿贵的房间里吃晚饭。我吃完饭给小金宝盛了一碗,是稀饭。我把饭碗放到小凳子上,小金宝只用筷子挑了几下,推开了,掉过头去。这样坐了很久。我看见小金宝呼地一下站起了身子,直冲老爷的房门。我站在过道里预感到要发生些什么,便走进了自己的屋子。老爷的门不久被敲得震天价响,是那种不恭不敬的放肆响声。我坐到床上,把身子贴在了木墙上,眼睛在耳朵里瞪得滚圆。门打开了。

但接下来便没了响声。这次寂静的过程极其漫长。很久之后才传出老爷的一句话,老爷拖了腔说:"我的钱,正过来是我的面子,反过来还是我的面子!"我听得出老爷的声音有些不耐烦,随后便没了声息。又过了一刻老爷拖了腔说:"你说怪谁?这种事你说能怪谁?——要真的怪谁,还得怪你,你晚上要是不乱跑乱动,我还不知道那边有人呢。"

接下来又好一阵沉默。我猜不出小金宝在一阵沉默的过后说了一句什么。这一句话声音不太大,但一定戳到老爷的疼处。老爷"咣当"一声扔掉了手里的瓷器,瓷器碎片在老爷屋子里四处飞迸。老爷怒吼道:"拉屎把胆子拉掉了,谁敢对我这样说话!"

夜笼罩了孤岛。是大上海的夜色笼罩了孤岛。我听见小金宝从老爷的屋子里走了出来,由西向东。她的脚步声中有极大的破坏性,是那种贸然放肆的破坏性。我听见她一脚踢开了房门,我的耳朵被黑夜塞满了。

这样的夜谁能入眠?

说句实话,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弄不清,怎么小金宝惹上谁谁就得倒大霉。她的身上长满了倒霉钩,她一动就把别人钩上了。你不喜欢她时她是这样,你喜欢她时她依旧是这样。我不知道她这辈子真正喜欢过什么人没有,在我的眼里她对桂香不坏,桂香立即死了儿子;她对翠花嫂也不错,翠花嫂一转脸就失掉了心上人。我不知道她的倒霉钩将会钩住什么。

黑夜的孤岛上水汽真大。小金宝的背影在这股潮湿的黑色中悄然走向了翠花嫂家。我拿着伞,沿着小金宝的背影跟了上去。翠花嫂家亮着灯,在这样的孤岛之夜那盏灯光给人以归家的感觉,我跟在小金宝身后,但不敢太靠近,我担心我一靠近反而招来厉声呵斥。

小金宝敲开门,微笑着站在翠花嫂的面前。她的脸上很清爽,看不出任何事情。翠花嫂热情得有些过了头,她端着灯一个劲地把小金宝引向屋内。

翠花嫂和阿娇正在编席。她们的屁股下面是厚厚的一叠。眉苇子都泡到了好处,又柔又韧,在手里欢快地跃动。小金宝咧开嘴,笑着说:"正忙哪?"

翠花嫂放下灯就进了屋去,小金宝有些纳闷,弄不懂她慌里慌张做什么去了。翠花嫂出来时手里捧着一件上衣,不好意思地说:"我正想给你送去,昨天你来借衣服,我头疼,也没给你挑一挑,这件好,你换了。"

小金宝怔了一下,接过衣服侧过了头去。阿娇在灯下对她一笑,她也就笑了一笑。小金宝想了想,说:"今晚上你可要好好陪我说话了。"翠花嫂低下头,坐回到苇席上去,不敢看小金宝的眼睛。翠花嫂吞吞吐吐地说:"昨晚上真是对不起小姐了,我有些头疼。"翠花嫂侧过脸关照阿娇说,"阿娇,睡觉去。"阿娇噘着嘴,扭了扭屁股,不愿意。小金宝笑笑说:"我也常头疼的。"翠花嫂抬起头瞥一眼小金宝,又笑了一回,眉不是眉眼不是眼。

"你今年多大了?"小金宝问。

"属马。"

"你怎么老成这样?"小金宝说,"你还是我阿妹呢!"

"老点好,老了蚊子咬不动。"

"你怎么不改嫁?"

"小姐又瞎说了,又不是城里头。"

"心里头有人了吧?"

"小姐就喜欢拿我取笑——阿娇,去睡觉!"

"我就不信,嫂子这样,就没男人喜欢?"

"小姐……"

"我给嫂子说一个。"

"姨娘,我阿叔喜欢我阿妈。"阿娇突然插话说。

"阿娇!"

小金宝点点头,目光却散掉了。

翠花嫂见瞒不过去,也就不瞒了。翠花嫂低下头,低声自语说:"其实吧,也不是外人,就是死鬼他三弟。"

翠花嫂脸上溢出来的幸福光彩一点一点刺进了小金宝的心窝。

"人呢,倒不错,就是太木,也没什么大本事——他还嫌我不是黄花闺女呢,我就开导他,是你亲哥哥,又不是人家,肉还不是烂在自家锅里!他一听,也就不提这事了。"

"你们什么时候成亲?"

"死鬼去了三年了,"翠花嫂想了想,说,"个把月后,我也给他守了三年寡了,再有个把月,我也不住在这个鬼地方了,就跟了他,到镇上去了。"

小金宝一把捂住了翠花嫂的手,一时却又说不出话来。"……等你成亲,告诉我一声,我送你两床缎面被子,两只鸳鸯枕头,把你的屋子里插满红蜡烛,贴满红双喜,到处红彤彤亮堂堂的,到处喜气洋洋的。"小金宝望着小油灯,目光有些收不拢,小金宝的脸上渐渐失去了刚进门时的好兴致,脸上疲乏了,弥漫出一股青灰的光。"要不我送嫂子一件白婚纱,最好的白婚纱,法国料子,毛茸茸的,让两个穿西服的童男子拖着纱脚,一路都是鲜花、马车,还有好听的歌,一直通到大教堂去。"

"小姐!"翠花嫂的脸上难看了,翠花嫂顺下眼皮说:"小姐可不要拿我们这样的人穷开心。"

小金宝的目光却收不回来了,她一把抓住翠花嫂的胳膊,自语说:"女人家,谁不想当新娘,当多少回也值得。"

翠花嫂捋着眉苇子,没有接话茬。

"我要能像你,在岛上有人疼,有人爱,平平安安过一辈,有多好。小姐还没有成亲?"

小金宝"唉"了声,脸上走了大样。她的泪水涌了开来,在小油灯下默然一点头,不吱声了。

"小姐这个岁数,也该嫁了。"翠花嫂说,"我第一眼见到你,就猜你命不顺……"

"我不知道,我还能不能成亲……"小金宝的泪在往外涌,她用力忍住,失神地说。

"小姐怎么说这样的话?"翠花嫂用眼睛骂她了,"女人的命,是等的命,什么事都要等,全靠等,只要你真心,耐着性子等,苦苦地等,慢慢地等,好运道总会来到。"

"嫂子!"小金宝失声扑进了翠花嫂的怀里,身子弓成了一只虾米。小金宝说:"嫂子……"

翠花嫂抱着小金宝,抚着她的头,轻声说:"阿妹。"

小金宝的两只胳膊无力地沿着翠花嫂的肩头向上攀缘,十只指头一起乱了方寸。

"嫂子……"

"你不要太伤心,你看看我,那时候……真像死了一样,现在不也好了,阿妹,慢慢等。"

阿娇瞪大了眼睛,似乎吓着了,呆呆地望着这边。

我坐在门外,怀里抱着雨伞。我弄不懂两个女人哪里有这么多的话要说。她们安顿了阿娇,头靠着头,守在小油灯底下,就这么在夜的深处说着。她们说话的声音极低,到后来只有她们自己听到了。我慢慢打起瞌睡,在门外睡着了。

翠花嫂开门时天已经大亮。她的开门声惊醒了我。翠花嫂手里端着灯,她是在看见东方的晨曦后吹灭手里的油灯的。我睁开眼,一缕弧形猩红正从东方的天边流溢而出,一副大出血的样子。一块云朵被烧得通红,使我想起了铁匠炉里烧得通红的铁片。太阳一点一点变大了,带着一股浓郁的伤心和绝望。小金宝和翠花嫂一齐望着初升的太阳,她们的脸上笼罩着血腥色,笼罩着倾诉了一夜过后的满足与疲惫。小金宝长长地吁了一口气,说:"多乖的太阳,我都十几年看不见这样的太阳了……"

我半躺在墙角。大地一片阴凉。我挪了挪身子,腿脚全麻了,站不起来。我的动静惊动了小金宝,小金宝回头时脸上吃了一惊。小金宝疲惫的脸上布满了疑虑。小金宝说:"你怎么在这儿?"我抱紧了雨伞,说:"外面水汽大。"小金宝半信半疑地望着我,不相信地说:"你在这里躺了一夜?"我点点头,我想应该是一夜。

小金宝走到我面前,拉我起来。她摸了摸我的头,带着一股很怪的表情。她的脸上全是太阳反光,那种古怪的表情也如同清晨一样清冽而短促。她背过身,对我说:"我们回去。"我听清楚了,她说,我们回去。我觉得她说的我们很好听,洋溢着小镇雷雨之夜她身上的温馨气味。

老爷出门吃早饭成了今天的开门彩。他一出门就显得容光焕发,老爷步伐矫健神采奕奕。阿贵、阿牛、翠花嫂、阿娇和我正在老爷对门的屋子里,围着桌子准备开饭。老爷的门打开了,老爷笑眯眯地凑上来,说:"今天有什么好吃的?"大伙一见是老爷,众星捧月喊了一大通老爷。翠花嫂第一次见老爷,有些紧张,顺了眼笑着说:"老爷早。"老爷的兴致极好,说:"你就是翠花嫂吧?"翠花嫂听到老爷叫出她的名字,有些受宠若惊,说:"老爷怎么知道我的名字?"老爷大声说:"天天喝你熬的鱼汤,怎么敢不记住你的名字?"阿贵和阿牛就大笑,好像老爷的话句句都有天大的笑料。老爷说:"翠花嫂,等你什么时候有空,我派人接你到上海玩两天——这是阿娇吧?"老爷转过脸问。老爷坐下来,把阿娇抱到自己的腿上,动作又慢又轻,看了好大一会儿,说:"小丫头多俊俏,跟小金宝当年一个样——小金宝呢?"老爷回过头关照我说:"去把小姐叫过来。"

小金宝已经来了,正站在门口。她的站样有些松散,两只手不撑也不扶,就那么垂挂在那儿,脸上是没睡好的样子,流溢出乏力浮肿的青色。老爷还是第一次看小金宝的农妇装扮,咧开嘴说:"嗯,你别说,你这身打扮还真是不错。"老爷回过头对阿贵说:"回头也给我找一件,我也再做一回庄户人。"阿贵答应过了。老爷说:"小金宝,你看看这孩子和你那时候像不像?"随后大声说:"来,认孩子做个干女儿。"阿娇从老爷的怀里挣脱开来,抱着小金宝的两条腿,仰着头就小声喊:"干妈!"小金宝极疲惫地一笑,样子有些凄艳。翠花嫂说:"阿妹,我给你炸了几个糍粑,凉了就不脆了。"小金宝没有动,只是低着头用手指顺阿娇的头发。翠花嫂一把拉过阿娇,对着老爷大声说:"还没有叫干爷爷呢!"屋里顿时静了下来。我在翠花嫂的身后轻轻拽了一把她的上衣下摆,翠花嫂以为自己挡住小金宝的路了,忙退回一步,笑着说:"小姐,你阿爸真好,一点没架子!"老爷大声说:"你们看看,不就成一家子了?"大伙又一阵哄笑,暗地里松下一口气。老爷坐下来,笑着说:"吃早饭吃早饭。"没人敢坐。老爷说:"不要拘礼了,随便坐。"阿贵阿牛歪着屁股坐到了老爷对面。小金宝站着没动,老爷说:"吃饭了。"小金宝没好气地说:"几天没刷牙了,嘴巴臭。"老爷挪了挪身子,依旧是一脸的笑。老爷用手指头轻轻点了点身边的凳子,声音里头却是威严。小金宝不敢违抗,走了过去。阿牛见小姐过来了,拍了个高级马屁,说:"嘴巴臭有什么不好,就当吃臭豆腐,闻起来臭,吃起来香!"阿牛一说完自己先笑了,小金宝毫无表情地落座,阿牛见马屁没拍到位置,脸上极不自然,咧开一嘴大黄牙。阿贵见小姐的脸绷着,拉下脸说:"笑什么?一嘴臭豆腐!"

翠花嫂给每个人盛上饭,老爷说:"翠花嫂,中午杀两只鸡,下午我有客人来。"翠花嫂应了一声,老爷把嘴巴就到小金宝的耳边,轻描淡写地说:"是约翰和郑大个子。"小金宝的肩头猛地一个耸动,她顺势一手端起碗,一手执筷。小金宝的这次细微惊慌瞒过了所有的人,却没有逃得出我的眼睛。小金宝的眼珠子从老爷那边移向了手里的稀饭,却又放下了,说:"我不饿。"

郑大个子从小船舱里一出来就大呼小叫:"他妈的,老子憋死了!"老爷和小金宝一副乡下人模样,站在栈桥迎候宋约翰和郑大个子的到来。宋约翰和郑大个子穿着渔民的旧衣,样子很滑稽。宋约翰没戴眼镜,立在船头弯着腿眯着眼睛四处张望。郑大个子把宋约翰扶上岸,宋约翰才摸出眼镜,戴上了。宋约翰和郑大个子走到老爷面前,招呼过老爷。老爷笑得如一朵秋菊,满脸金光灿烂。宋约翰说:"大哥的伤怎样了?"老爷摊开双手,做出若无其事的样子来。宋约翰松了一口气,说:"这样就好。"郑大个子迫不及待地摸出一根粗大的雪茄,点上,美美地深吸一口。宋约翰望着小金宝的鞋尖,喊了声小姐。小金宝则微微一笑,说:"你好。"郑大个子大声说:"才几天,怎么客套起来了?"老爷背着手,望着宋约翰,轻声问:"那边怎么样了?"宋约翰从怀里掏出几张报纸,递到老爷面前。老爷一边看,一边满意地点头。郑大个子衔着雪茄,把手伸到裤带里去,说:"我这儿还有几张。"三颗上海滩的巨头就凑在了一处。老爷的后脑勺倾得很长。小金宝的目光如春草的气息慢慢飘向了老爷的脑后。宋约翰的眼睛敏锐地捉住了这股气息,目光就试探着摸了过来。他们的目光在老爷的后脑勺上轰然相遇,舌尖一样搅在一块。没来得及花前月下,就匆匆宽衣解带,颠鸾倒凤起来。老爷说:"干得好!"四条目光正搅到好处,宋约翰花了好大的劲才撕了开来,小金宝在另一处娇喘微微。这个慌乱的举动如风行水上,只一个轻波涟漪,即刻就风静浪止,默无声息了。

老爷把报纸折叠起来,郑大个子伸过打火机,啪一声点着了。老爷望着报纸一点一点变成灰烬,长长舒了一口气。三个人会心一笑,老爷说:"我这一刀子,值得!"郑大个子背着手,衔着雪茄阔步而行,大声说:"值得值得!"宋约翰说:"大哥,还是要多小心。"老爷拍着宋约翰的肩说:"多亏了你们两个。"宋约翰说:"都是按大哥的吩咐做了,主要是大个子。"老爷又拍了一回,说:"大哥我心里全有数。"

小金宝侧着身子,立在一边抿着下唇,胸口里的小兔子们又一阵乱跳。我站在阳台上,像二管家关照的那样,一一招呼了宋爷和郑爷。

我记得就是宋约翰和郑大个子上岛的这天夜里我的肚子开始疼的。肚子疼有点像天上的第一个雷,它说来就来。我想肯定是那个夜里睡在外头着了凉了。肚子疼得真不是时候,它发生在整个故事的最后阶段。然而,肚子疼得也是时候,要不然,许多大事我真的没法看得见。

小金宝在这一夜里没有睡竹床,而是卧在了地板上。半夜里小金宝伸出头,如冬眠的蛇那样伸出头,轻轻撑起上身,用耳朵四下打量一遍,站起来了。小金宝卷起被子,踩上去,朝门那边摊开来。她一边退却一边卷被子,再转过身,把被子朝门那边延伸。小金宝出了门,把门钩好,再用刚才的办法一步一步向东移去。到头了,小金宝没有从木质阶梯上下地,而是把被子轻轻丢在地上,再趴下来,吊吊虫那样爬了下去。

这个机密的动静本来完全可以避开我的,但我的肚子把我疼醒了。我捂着肚子意外地听到了动静。我不知道时间,只是看见小金宝的身影鬼一样飘了出去。我只好取过伞,往外跟,但我只走了两步就发现不对劲了,小金宝没有向南,而是朝东走进了芦苇丛。我弄不明白她走到那边做什么,屏住气,紧紧张张地跟了上去。

但我立即看到了一个黑影。那只黑影是从地上突然站立起来的,这个黑影吓了我一跳,我猜同样也吓了小金宝一跳。小金宝怔住了。不过小金宝似乎立即认出对面的黑影是谁了,我也认出来了,我是从那人脸上的玻璃反光认出他是宋约翰的。

两条黑影在芦苇丛中只静立了一瞬,就拥在一处,胡乱地吻了。夜风荡漾起来,芦苇的黑影在秋风中摇曳得极纷乱,鬼鬼祟祟又慌乱不安。小金宝的双臂紧勾住宋约翰的脖子,身体贴在了他的身上。宋约翰吻了一半就抬起头,机警地张望四周。小金宝张着的双唇沿着宋约翰的脖子努力向上攀援,喘着气用心追寻。宋约翰再也不肯低下头了,小金宝的喉咙里发出了焦虑喘息。宋约翰的双手托住小金宝的腰,用气声说:"老家伙是不是怀疑上我了?"小金宝用力甩动头部,嘴唇像雨天水面的鱼,不停地向上蹿动。"是不是怀疑我了?"宋约翰问。"我在等你,你爱不爱我?"小金宝的喘气声透出一股伤心热烈的气息。"我在等你,大上海我就剩下你这么一点指望了。""老家伙让我来干什么?"宋约翰急切地说。"我在等你!我天天在等你!"宋约翰极不耐烦这样的疯话,双手一发力,小金宝的下巴就让他推开了。这个推动过于生硬,小金宝突然安静了,下巴侧过去,放在了肩上。宋约翰公鸡吃食那样在小金宝的脸上应付了几下,哄着她说:"告诉我,是不是怀疑我了?"小金宝一把抓住了宋约翰的手,捂在掌心里头做最后一次努力,"我们走。"她仰着头说,"我们离开上海,你让我当一回新娘,我依着你一辈子!"

"你要到哪儿?"宋约翰问。

"随便到哪儿。"小金宝说,"只要能像别人那样,随便在哪儿我都跟着你。"宋约翰拥住小金宝,柔声说:"我会让你做新娘的,可不能随便在哪儿,等我把上海滩收拾了,我让你成为全上海最风光的新娘,你要耐心,你要听我的话——老东西到底让我上岛来干什么?"

"你烦那么多做什么?我们离开,我们一了百了。"

"他不会平白无故把我叫到这儿来,"宋约翰森森地说,"他一定有大事情——你是不是把我卖了?"

"我能卖谁?"小金宝凄然一笑,"我是卖到上海滩的,我能卖谁?"

"大个子是不是来过岛上?"宋约翰好像突然记起了一件事,有些突兀地问。

"他和你一起来的,我怎么知道。"

宋约翰意义不明地笑了笑,拥住了小金宝。他吻着小金宝的耳坠,小金宝站着没动,平静地望着他处。"你尽快给我弄清楚,"宋约翰说,"你明天一定要给我弄清楚。"

"好,"小金宝说,"我天亮了就问老爷,你知不知道你的兄弟想抢你的椅子,他还抢了你的床!"

宋约翰不吱声了,他的嘴巴堵住了小金宝的双唇。这次封堵很漫长,宋约翰的双手爬上小金宝的胸脯,小金宝感觉到自己的胸脯不争气地起伏了。我蹲在远处,看见两条黑影慢慢倒在了芦苇丛中。我听见了两个人无序有力的喘息,他们的喘息此起彼伏,在黑寂里像两条耕地的水牛。

我捂紧了肩,夜里真凉。

第二天我开始了拉稀。我什么也没有吃可就是不停地拉。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肚子里怎么会有那么多东西拉出来,我担心这样拉会把自己全拉出去的。我拉了一趟又一趟,拉回来之后就软软地倒在床上。中午时分小金宝来到了我的床边,她脸上的气色因为一夜的折腾变得很坏,但我想我脸上的颜色一定比她更糟。我们两个病歪歪地对看了一眼,小金宝说:

"你怎么回事?"

"我拉肚子了。"

"你瞎吃什么了?"

"我没有瞎吃什么。"

"好好的怎么会拉肚子?"我不再说话,她这样的话听起来叫我伤心。我望着她,她也就无声地望着我,再后来她好像想起了什么事。小金宝不声不响地走到灶前,点上火,开始烧水。我倒在床上,望着她烧火的样子,觉得她实在是太笨了,烧水这样的事都做不好。但她烧火时的模样实在是好看,炉火映在她的脸上,实实在在的就是一个村姑。我看着她的样子,觉得"逍遥城"里的一切真的都是梦。

我又要拉了,匆匆下了床出去。草草处理完毕我只得再一次捂着肚子回来。阿牛和阿贵坐在栈桥上吸烟,阿牛跷了一只脚,对我大声喊道:

"臭蛋,你一上午都拉了几趟了?"

"六趟。"我嘟囔说。

"下次给我走远点,"阿牛大声对我说,"你自己也不闻闻——这屋前屋后你摆了多少摊了?再乱拉,小心我揍你!"

我点着头,小心地上了栈桥。其实我不点头也像是在点头。我的肚子里全空洞了,走起路来像鸡,头也就一点一点的。

我进屋的时候小金宝的手里正握着一把菜刀,她用菜刀的刀把碾碎大盐巴,碾好了,把刀放在了灶台上,然后把盐末放进碗里去,舀出开水。她一只手拿一只碗,两边对着倒,一边倒一边吹。我不知道她在干什么,我只是觉得她上锅下厨时的样子像我的姐。她把水弄凉,端到我的身边,说:

"喝了。"

"我不渴。"

"喝了,"小金宝拉着脸说,"再拉,你就走不动路了——是盐水,全喝了。"

阿牛和阿贵恰巧走到我的门口,阿牛看见我在喝水,倚在了门口,说:"好你个臭蛋,你还在喝?你还想拉到什么时候?"

我望着小金宝,不知道该说什么。

小金宝的两只手也抱到了胸间,一步一步走到他们面前,一副成竹在胸。她瞟了一眼阿贵,眨巴一下,又傲气十足地把眼珠移向了阿牛。"阿牛,"小金宝说,"你是怎么说来着?怎么着臭?怎么着又香了?你再说给我听听。"阿贵一听这话捂着嘴就要笑,阿牛猛一回头,恶狠狠地盯了他一眼。小金宝送出下巴,笑盈盈地说:"说。"阿牛舔舔嘴唇,说:"闻起来臭,吃起来香。"小金宝鼻孔里冷笑一声。"好你个阿牛,"小金宝说,"你讨了便宜还卖乖!"小金宝虎地就拉下一张脸,骂一声"下作",张开胳膊,一手拉过一扇门,"乒乓"就两下,关死了。夏末的夜晚入了夜竟有些秋意了,云朵大块大块地粉墨登场。月亮照样升起,一登台就心神不定,鬼鬼祟祟地往云后钻。月亮在云块与云块的裂口处偶一亮相,马上又背过身去,十分阴险地东躲西藏。秋虫们很知趣,该在哪儿早就蹲在了哪儿,大气不敢出。月亮在黑云的背面寓动于静,如不祥的预感期待一种猝然爆发。

我又捂着肚子下床了。老爷的房间里传出零乱的洗牌声。老爷的一阵大笑夹在牌声里,是那种杠后开花式的大笑。我愣了一会儿,阿牛跟在身后,小声对我说:"走远点,给我走到水边去!"我不敢违抗,黑头瞎眼直往水边的芦苇丛中钻。芦苇丛一片漆黑,仿佛里头藏了许多手,随时都会抓出来。我犹豫了片刻,有点怕,不敢弄出声音,蹑手蹑脚才走了两步,就在芦苇丛边蹲下了身去,我蹲下之后刚才的急迫感反倒荡然无存了,我就那么蹲着,想一些可怕的场面。这时候一颗水珠掉在我的脸上,随后又是一颗。我伸出手,夜雨就凉凉地下了。

一个男人的说话声就在这时响了起来。声音不大,但在这样的时刻我听上去如雷轰顶。"妈的,下雨了?"一个男人在芦苇丛里说。我的后背猛然间排开了凶猛芒刺,我的手撑在了地上,嘴巴张得像狗一样大。我不敢动,不敢碰出半点声响。

"下雨好。下雨天办事,我从来不失手。"

"宋爷怎么了?怎么想起来杀小金宝?"

"你别管。两点钟小娘们一进来,你就上,用绳子勒。"

"宋爷说用刀子的。"

"你别管,细皮嫩肉的,弄破了还有什么意思?"

"雨再大,我们躲到哪儿?"

"躲到水里头。"

我如一条蛇开始了无声爬动,爬得极慢,极仔细,爬一阵停一阵,再仰起头吐一吐蛇信子。我大口地喘气,心脏在喉咙里无序地狂跳。我爬了一路。雨点大了,天破得如一只筛子。我匍伏在草地上,四只爪子慌乱地舞,快到大草屋时我趴在了地上,静了一会儿,站起身,一起身就对了大草屋撒腿狂奔。

我推开门,整个大草屋"砰"地就一声,我没来得及站稳身体就被门后的两个男人摁住了。小金宝坐在对门。老爷、宋约翰和郑大个子同时回过来三张惊愕的脸,我喘着大气,一身的泥浆,两只手全剐破了,血淋淋地在胸前乱比划。"小姐!"我上气不接下气地说,"芦苇丛!芦苇丛!两点钟,你千万别到芦苇丛!"

小金宝飞速瞟一眼宋约翰,呼地站起身,厉声说:"你胡说什么?"

"是真的。"我急迫地辩解说,"来了,宋爷派人来了,要杀你,芦苇丛!"

郑大个子从桌面上抽回手,插进了口袋。

我挣扎了两下,身后的手却摁得更紧了。老爷给了一个眼色,那双手便把我推到老爷的面前。老爷说:"把他放了。"老爷的目光一直穿透到我的瞳孔的最深处。我没见过老爷这样生硬坚挺的目光,不敢看了。"臭蛋,"老爷说,"望着我——你重说。""我拉肚子,芦苇丛,有人说话。一个说,下雨了。另一个说,下雨好。一个说,宋爷怎么了,要杀小金宝。另一个说,两点钟,小娘们一来,用绳子勒。一个说,宋爷叫用刀。另一个说,弄破了没意思。"

老爷点点头,要过我的手,正反看了一遍。又要过另一只,正反也看了一遍。老爷的脸上没有表情,但眼睛里头上知天下知地了。老爷只是伸出手,平心静气抓过一张牌。

我不敢吱声,偷看了一眼宋约翰。他的眼睛正对着我平心静气地打量,然后,小心地移到了老爷的脸上。小金宝一动不动,眼里空洞了,像极干净的玻璃,除了光亮,却空无一物,她就用那种空无一物的光芒照射宋约翰。只有郑大个子显得高度紧张,两只眼珠子四处飞动。

老爷的牌放在手上,转动着敲打桌面,却不打出去。整个小屋里就听见老爷手上的牌与桌面的敲击声,空气收紧了,灯里的小火苗都快昏过去了。老爷粗粗出了一口气,看着桌面说:"小金宝和余胖子的事,今天在场的可能都听说了——没有不透风的墙,我这张脸算是丢尽了。"老爷抬起一双浑浊的眼伤心地望着宋约翰,说:"我知道你对大哥的一片心,可我舍不得,你先放她这一码。"老爷把牌打出去,说了声二条,询问宋约翰说:"你派了几个兄弟?"

宋约翰有些摸不着底,犹犹豫豫地说:"十八个。"

老爷望了望小金宝,慢吞吞地说:"你瞧瞧,十八罗汉都给你用上了。"

小金宝的双手扶着牌,不动了,脸上却有了笑意,怪异而又妖娆,在小油灯的那头楚楚动人。宋约翰低下头,稳一稳自己,从一二三条中间抽出二条,冷静地打出去,说:"跟大哥。"郑大个子懵里懵懂地伸手去抓牌。小金宝用手拦住,笑开了,虽没有声音,却咧开了,脸上的样子像自摸。"宋爷,"小金宝说,"光顾了跟大哥,都当了相公了。"宋约翰一凝神,还过神来,掩饰性地跟着就笑,笑得太快,太仓促,都不像笑了。头上竟无端地晶亮起来。郑大个子看着老爷,越来越觉得不对,满脸狐疑,随便抓过一张,只看了一眼又随随便便打了出去。轮到小金宝了,小金宝却不出手,她就那么对着宋约翰笑,痴了一样,让所有的人害怕。她的目光与笑容如入无人之境,蛇一样在宋约翰的眼前无声缠绕。她从自己的牌里夹出一张,用中指和食指夹出来,以戏台上花旦的手型把自己的牌摞在了宋约翰的那张"跟"牌上,指头修修长长而又娇娇柔柔,也是一张二条。随后就把手指头叉在一处,搁到下巴底下。"我跟你。"她对宋约翰撒了娇说。宋约翰的头上慢慢排了一行汗珠,但他毕竟心里有底,显得并不慌乱。宋约翰沉沉着着地摸出手绢。"宋爷,你出汗了,"小金宝说,"都说吉人自有天相,你的额头的汗珠排得都有样子,是一把通天和,小七对呢。"宋约翰把手绢团在手心说:"小姐也当相公了。"小金宝的笑容如同橘灯的最后一阵光亮,在凄艳之后缓缓退却了,眼里恢复了先前的空洞,目光也收了回去,眼里的泪却一点一点变厚。"我哪里是当相公,"小金宝噙了两颗大泪珠子说,"我是当!"

我立在一边,看不出头绪。老爷侧过头,和颜悦色地对我说:"臭蛋,去睡吧,这里没你的事了。"

小金宝却把我叫住了。她从手里抓了一摞子洋钱,塞到我的手上,看了我一眼,说:

"去睡吧。"

我刚出了门,木门迫不及待地给关紧了。所有的人和所有的事全关在了里头。我没有走回厨房,一个人走到草地上解下裤子,蹲了下去。老爷的房门关得很紧,屋里安静得听不到一丝声音。仿佛是一座空屋,没人了,只有门缝里杀出一条扁扁的光,看起来特别地刺眼,那道光如一把利刀把外面的黑色分成了两半。

一队黑衣人从过道里快步向芦苇丛跑去,他们走过那条光时手里的家伙通通一闪。

我知道小金宝不会挨刀子或挨绳子了。但我突然记起了小金宝刚才的表情,她似乎知道这件事,她似乎很害怕我当着那么多人说出这件事。我的手里握着银洋,我感觉到了银洋的潮湿。

天边滚过又一个雷。大雨就要来了。

我不知道自己睡着了没有。我是在听到外面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后坐起身子的。我听得出脚步很乱,脚也出乎意料的多。草地上一定积满了水,急促的脚掌踩在草地上一路发出吧叽吧叽的水声。我下了床,打开门,过道里没有一线光亮,所有的房间全黑透了。这样的场面不同寻常。我倒吸一口气,隐隐约约看见草地上有人正拖着东西往东边的远处去,被拖着的东西像人,是死去的人。我伸出头,深夜大雨如注。远处有一盏孤灯。灯光下站着高高低低的人们。

我不敢在这里久留。我走进了雨中。沿着灯光小跑而去。满地的尸体被人拖着飞跑。灯光越来越清晰了,老爷挺挺直直地站在一张雨伞下面,站得很高,他的脚下是一片新翻的泥土,身后是郑大个子。几个男人从地下的大土坑中钻出来,雨网使他们的黄色背脊恍如梦景。他们把大铁锹插在地上。这时候一路尸体正好拉过来。人们闪开道,尸体在老爷的面前横得到处都是。

但这次闪道给了我极意外的发现。我借着这道缝隙看见了五花大绑的宋约翰,离老爷五六丈远。我正想上去看个究竟,一只手拽住了我。阿贵正在这里守戒。阿贵说:"别动,再过去你就没命了。"

宋约翰站在雨里,四周没有人说话,气死风灯的残光团中,一条一条的雨丝格外清晰。宋约翰站得很直,也很稳,他再也没有风流倜傥的斯文模样了,头发被淋透了,西瓜皮一样贴在了脑袋上。

老爷望着他,一言不发。

宋约翰只是盯着郑大个子,宋约翰说:"大个子,你怎么忘了上海滩是谁的了?姓唐的还能有几天?"

"我怎么会忘?"郑大个子说,"上海滩怎么弄,当然是你的主意好,可老大必须是大哥,这是一条死理,谁要想对大哥有二心,他是神仙我也得和他对着干。"

"你是一头猪。"

"猪又怎么了?大哥让我做,我就做,像你这样不仗义,要我做人我都不做!"

"姓宋的,"老爷笑着说,"这回你可花了本钱了,想当年在十六铺那阵子,我想让你的十八罗汉救救急,你都没肯,这回,你可动了血本了。"

"你那一套,上海滩快用不上了。"

"你别忘了,我在上海滩这块码头撑了多少年了?"

"要说打打杀杀,你有一手,可拿锄头铲刀的手,再也把不稳大上海的船了!"

"上海滩我是要回去的——到了上海,我就说是余胖子杀了你,我会给你披麻戴孝,让上海滩看看我唐老大的大仁大义,然后,我和大个子还要替你报仇呢,我那一刀子旧账,顺便也了了。上海滩,还得姓唐,这回你总算明白了?"

宋约翰望了望土坑,心中有些发毛,脸上做不了主了。宋约翰回头看了一眼老爷,口气突然有些软了:"大哥。"

"是不是想叫我饶了你?"老爷笑着说,"老弟,不饶人处且不饶——饶你?让你来就为了这个!"老爷往远处一送下巴,商量着对郑大个子说:"大个子,就埋了吧?"

宋约翰身后的男人猛一发力,宋约翰咕咚一声栽进了坑里。他在下滑的过程中脸上的眼镜飞到了一边,几把铁锹一同挥舞起来,地底下传出了宋约翰与泥土猛烈的撞击声。老爷俯身捡起宋约翰掉在泥地上的眼镜,在手里翻动了几下,对郑大个子叹了口气,说:

"今晚的麻将是打不成了。"

小金宝被-个家丁押了过来。她没有被绑,就那么走到了老爷的身边。雨水把她的长发淋得披头盖脸,她冲了老爷走过去,松松地将胯部送去,屁股扭得又快活又。"把我埋在这儿?"小金宝歪着嘴唇说。

"你还想在哪儿?"

小金宝用目光数了数,说:"十九个,老爷,你也真是,等你入了土,这不明摆着是你的十九顶绿帽子嘛!他们谁的尺码不比你长?"

小金宝向四处看了看,地上横的全是彪形死尸。"也好,"小金宝说,"十来个大小伙子——老爷。我可不是省油的灯。"

老爷的脸顿时就黯下去了。

小金宝妩媚地斜了他一眼。"你瞧你,又吃醋了,都吃到死人的头上去了。"

小金宝走到郑大个子面前,摸摸他的脸,对老爷说:"你别说,你这么多兄弟里头,还就数他不好色——男人家,不好色能有多大出息?"

"小金宝!"

小金宝拖了腔答道:"老——爷——"

"你还有什么要说?"

小金宝抬起头,想了想。她突然看到了远处的孤灯,那是翠花嫂的窗前等待与期盼的灯光。

"我是有一件事要求你——翠花嫂和阿娇,你放了,她们和这件事没关。"

"我没白疼你这么多年,"老爷说,"就数你明白我的心思,小阿娇我当然留下来,到上海调教调教,过几年,又是一个小金宝,翠花嫂,只能怪她自己命不好。"

小金宝在乱发的背后瞪大了眼睛。"——姓唐的你这!"

老爷笑起来,说:"小金宝,要怪还得怪你,谁让你那天夜里对她说了那么多,我的规矩,你又不是不知道。"小金宝张开嘴,一时找不到话说。小金宝的目光移向了孤灯,两行泪顿然间汹涌而出。小金宝回过头,回头扑向老爷,满头长发飘扬起来,像一头受伤的母狮。"!我挖了你的眼!"

小金宝刚一上去身后的男人就把她反揪住了,小金宝的腹部在灯光下剧烈地起伏,她的双腿乱蹬,脚下飞起一片污泥浊水。我知道他们要埋小金宝,我大叫一声,挣开了阿贵,向老爷飞奔过去,我的头一下撞到了老爷的肚子,一同倒在了泥浆之中。

"唐老大,你!我要杀了你!我在地下天天睁着眼,天天在你的脖子上瞪着你!"

一只脚踢在了我的头上,我什么也听不见了。

雨后的早晨格外干净。天更高,气也更爽,郁郁葱葱,在夏末晨光中做最后的姿态。初升的太阳停在山头,黄灿灿的,又湿润又干爽。我从昏沉中醒来,第一眼就看见了那把刀和那只碗,搁在灶台上,那是小金宝给我做盐水的大海碗。我的眼红肿着,头疼得厉害,伤心的雨夜极顽固地留在我的脸上。我托着那只碗,沿着草地来到了小金宝的墓前。但地上没有墓,只有一片新翻的泥土,散发出一股铁钉气味。我站在新土旁边,泪水滚下来,咸咸地流入嘴角。

我的记忆在这一刻彻底中止了,脑海里一片虚空。我放下碗,准备蹲下去。我在下蹲以前打量了一趟四周,这个打量要了我的命。不远处的小丘之上竟凭空坐着一个女人,散了头发,模样和小金宝如出一辙。这个骇人的画面使我如雷轰顶,我一个惊吓就跪了下去。我看见了鬼。我用力眨巴一下眼睛重新睁开来,那女人依然端坐在高处,对着初生的太阳一动不动,头发蓬松开来,打了一道金色边沿。我从坡后绕过去,从女人的身后悄然爬上高处。我明白无误地看清了面前的女人是小金宝。我小心地伸出手,我要用手证明我面前的这个是人,不是鬼。我小心伸出手,向她摸过去。

小金宝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回过了头来。我的手僵在那儿,不敢前伸也不敢回收。小金宝的脸上又空洞又疲惫,无力地眨一下眼,显然是活的。小金宝无力地说:"臭蛋你干什么?"我说:"你有没有死?"我把手抽回去了,蹲下身紧张地问:"你到底有没有死?"小金宝充满了怜爱。"我好好的。"小金宝无力地说。我勇敢地伸出手,抚摸小金宝的脸,温的,我托住小金宝的下巴泪水飞涌出来,小金宝平静疲惫的脸极伤心极难受地笑了。满天满地全是鲜嫩的太阳。小金宝贮着满眼的泪,把我揽进怀里,望着初升的太阳说:"又是一个乖太阳。"我抱紧小金宝的腰,满眼是血色的晨光。

身后传来了一个女孩快乐的笑声。是小阿娇的笑声。小金宝似乎被小阿娇的笑声烫着了,呼地站起身,远远地朝草地上望去。青黄色草地上夏末阳光分外灿烂。阿娇正搀着老爷的手在草地上一步一跳,如一只红色蚱蜢,老爷慈爱地望着阿娇,依旧穿着农夫的衣裤,像领着小孙女赶集的阿公。小金宝拉了我就猛跑过去,阿娇说:"爷爷,我到了上海,有没有好衣服穿?""有。"老爷拖了腔调说。"有没有金戒指?""有。""手镯呢?""有,都有。""我也要像姨娘那样!"阿娇满脸自豪地说。老爷轻轻抚摸着阿娇的脸蛋,眯着眼说:"好,也像姨娘那样。"小金宝猛地从小坡上冲下来,跑过去,在离老爷不远处立住脚。我看见小金宝的眼神霎时间如水草一样呈现出秋水姿态,有一种不确切的粉碎与波动的绝望。小金宝望着阿娇。她正勾过老爷的脖子,亲老爷的腮。老爷的目光像绒毛,亲切慈爱地吹拂小阿娇的面庞,微笑得如同秋日里的另一颗太阳。

"阿娇!"小金宝这样神经质地叫道。

小阿娇张开双臂,扑向了小金宝的怀抱。小金宝模糊的眼里小阿娇如同水面的一道清纯小波浪,哗地一声,爬上了小金宝的心灵之岸。"姨娘,我要上大上海啦。"阿娇高声说。小金宝拥住阿娇,一个劲地亲,两只眼却盯着老爷。"我妈先去了,"阿娇说,"我妈夜里头让老爷接到上海啦!"小金宝不说话,看着老爷向她笑盈盈地靠近。老爷回头看一眼草屋,静静地说:"都干净了。"老爷说着话就接过阿娇,摸阿娇的小辫子,小金宝一把反抢过阿娇,努力弄平静说话的语调。"阿娇,听姨娘话,"小金宝说,"我们不去上海。"小金宝才说了两句语速就快了,收不住,一句连一句往外蹿。"阿娇你不能去上海,那是个坏地方、鬼地方,到处是大老鼠……"阿娇眨了一下眼睛,顽皮地说:"我不怕,我们家就有老鼠。""阿娇。"小金宝急了,"听姨娘话,你不能去!"阿娇望着小金宝的疯样有些害怕,抱住老爷的一条腿,抬起头看了看老爷。老爷正对着她慈祥地微笑。阿娇竟也笑了。"姨娘你骗我,"阿娇说,"我妈还在上海呢。"小金宝说:"阿娇!姨娘带你在岛上,我们哪里也不去!"阿娇抱紧老爷的腿,只是摇头。"阿娇!"小金宝大怒说,"你不许去!你不许去上海!"阿娇把身子转到老爷的身后去,伸出半截脑袋,不高兴地说:"我妈早就说了,你这人不坏,就是说话不讨喜,哼!"

小金宝的脸上一下就傻掉了。

老爷抱起阿娇,哄了两句,对小金宝说:"你这是怎么弄的,怎么到了岛上,你连谎也不会说了?"

"我这是怎么弄的,"小金宝耷拉着脸自语道,"怎么连谎也不会说了。"她的声音没气力了,闷在喉咙里。小金宝自语说:"我连谎也不会说了。"

小金宝回到草屋后就坐在了床边,一言不发。阳光从窗子里爬了进来,斜印在地板上,留下窗棂的阴影。我从厨房里出来,看见老爷正站在阳台朝着河边对着谁点头。芦苇的顶上一只白帆被人扯上去了,只扯了一半,又停住了。那张破帆像一张裹尸布,弥漫出一股尸臭。

老爷很开心的样子,对我说:"臭蛋,叫小姐收拾收拾,要开船了。"

我站在过道与小金宝和老爷刚好形成一只三角。我对屋内说:"叫你收拾收拾,要开船了。"

"告诉他,我不回上海。"小金宝轻声自语说。

"小姐说,她不回上海。"我对着阳台传过话去。

"叫她别怕,"老爷大大咧咧地说,"我不会把满汉全席扔到黄浦江去。"

"老爷让你别怕,"我接着说,"他不会把满汉全席扔到黄浦江去。"

"别人不扔,我扔。"小金宝说。

"别人不扔,她扔。"我对着太阳那端说。

"我手下留一口气,是天大的面子了。"

我朝屋内说:"手下留一口气,是天大的面子了。"

"他想要,就拿去。"

"你想要,就拿去。"

老爷愣了一下,大声说:"臭蛋你瞎说什么?"老爷故意加大了嗓子说:"小姐怎么会说出这种混账话!"

我傻站住,不敢再传话。

"臭蛋,告诉他,小姐说了这样的混账话!"

我预感到不对,慌忙看一眼老爷,轻声说:"小姐。"

小金宝站起来,走到门槛前大声说:"你说,我不是他妈的小姐!"

老爷听见了。老爷什么都听见了。老爷拉下一张脸,临走时对我说:"臭蛋,帮小姐收拾收拾,回家了。"

我紧张起来,和小金宝僵持在门槛两侧,小心喊道:"小姐。"小金宝吁出一口气,平静了,好像扫干净胸口里的一口恶气,她摸着我的头,轻轻松松地说:"帮我收拾一下,我要回家了。"

我点点头,走进小金宝的房间。小金宝倒过身,却进了厨房。我帮小金宝折叠好上衣,放在一块布上,扎成褡裢。我回到过道,看见厨房的门关上了,顺手推了一把,却关死了。我敲敲门,叫"小姐"。里头传出了咣当一声,像是刀子掉在了地板上。我重敲一遍,说:"是我,臭蛋!"这时候门槛底下很意外溢出一丝鲜红的东西,洋溢出一股浓郁的腥气,我蹲下去,汪汪鲜血又迅猛又困厄地汹涌而出,冒着浓腥的热气。

我刹那间明白过来,伸出手用力捂住缝隙,死死往里堵,仿佛捂住了小金宝的汹涌伤口,不让血流出来。我大声说:"别淌血了,姐,你别淌血了!姐、姐、姐你别淌了。"

老爷赶了过来,我张开血手,一把扑向了老爷。

我的脚被阿牛捆上了,拴到了船帆上。阿贵和阿牛一扯风帆,我倒着身子被扯了上去。我口袋里的洋钱随着身体的上扯全都掉进了船舱,在船舱里四处飞奔,阿娇说:"爷爷,怎么把臭蛋哥吊起来了?"老爷摸着阿娇的腮,笑着说:"他没听话,做错事了,长长记性。"老爷高兴地对郑大个子说:"我早说过,这小东西是块姓唐的料,我还真有点喜欢,好好给几鞭子,驯服了就好了。"

郑大个子说:"是。"

我被一顿猛揍,倒悬在桅杆上。水面上一片刺眼的水光。小船启动了。老爷和郑三爷坐在船帮看阿娇在舱里嘻笑。阿娇极开心,心中装满大上海,笑脸格外甜,眼睛格外亮,声音格外脆。老爷说:"阿娇,告诉爷爷,你最喜欢做什么?"阿娇并了脚尖,在屁股后头掰着手指头,撒了娇说:"唱歌。"老爷就开心,老爷说:"阿娇唱一个给爷爷听听。"阿娇看一眼我,说:"把臭蛋哥放下来吧?"老爷说:"你唱你的,阿娇,等他听话了就放他下来。"

"到上海就要听话吗?"

"到了上海就要听话。"

阿娇想了想,说:"我给老爷唱外婆桥,好不好?"

"好!"摇啊摇,摇到外婆桥。

外婆说我好宝宝,

又会哭,又会笑,

两只黄狗会抬轿。老爷顺着阿娇的节奏轻轻摇晃上身。小木船一左一右轻轻摇晃起来。湖面和孤岛以倒影的形式在阿娇的歌声里一点一点远去。孤岛在摇晃,被新鲜的太阳照耀得安详宁静优美妖艳。我的泪水涌上来,孤岛和水面就浑浊了。船一晃,泪水掉进鼻孔里去。孤岛和水面又清晰如初。阿娇唱得正起劲,船晃得愈厉害了,孤岛和水面就又一次晃糊涂了。摇啊摇,摇到外婆桥,

桥上喜鹊喳喳叫。

红裤子,花棉袄,

外婆送我上花轿。

摇啊摇,摇到外婆桥。

……我猛一阵咳嗽,血往头上涌,我的头疼得厉害,快裂开来了。我的眼眨了几下,昏过去了,银亮雪白的水面夜一样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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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说《解密》的结局怎样?

全文共 10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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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是中国作家麦家创作的长篇小说。《解密》获中国小说学会2002年中国长篇小说排行榜第一名,第六届国家图书奖、第六届茅盾文学奖提名。、

早在1991年,麦家就开始创作《解密》,时间跨度11年,作品主体围绕着数学奇才容金珍破解超级密码(紫密和黑密)展开。他在幼年时显露的令人不可思议的数学才禀预示出他将有不同寻常的生活历程。他进行了两次尝试,一次成功,一次功亏一篑,但他的心血并没有白白耗费,他积聚的灵感的火花为同伴日后成功破解黑密提供了弥足珍贵的线索。

2013年《解密》入选英国"企鹅经典"文库,是中国第一部被收进该文库的当代小说。

2014年3月18日,《解密》的英译本在美、英等21个英语国家同步上市,首日便打破中国作家在海外销售的最好成绩。

2014年6月,《解密》的西班牙语一本在西班牙、阿根廷、巴西等24个西班牙语国家上市,该书首印数字达到3万册,规格与欧美畅销作家齐平,这种待遇对于中国作家来说极其少见。在著名的世界最美书店之一的阿根廷雅典人书店的文学类作品排行榜上,《解密》排名第一,综合图书总销售榜单上,《解密》排名第二位。

2014年12月,《解密》被英国《经济学人》杂志评为年度图书。

内容简介

《解密》的主人公是从事破解密码的特殊职业者,他有着天赋极高的智商,孤僻冷漠的性格,以及幽深莫测的奇幻命运。但是,由于国家的利益和事业的需要,他们的故事往往隐匿于世俗阳光无法照射到的角落。传奇的人生、家族的秘史、天才的智慧、诡异的想象、莫测的命运和荒诞的现实在小说中交织纠缠,给人一种强烈的艺术震撼与思想震撼。小说既有着人物命运和情节本身的紧张,又有着思想和智力的紧张,作家构思的奇特、想象的高远和语言的干净利落都是中国当代长篇小说中所罕见的。

《解密》结局

翻译官走了,帅特工来了。知道中国写谍战小说最好的作家是谁吗?麦家!改编自麦家同名小说的电视剧《解密》正在热播,这部剧由陈学冬、颖儿、经超、张哲瀚、郭京飞、印小天、安以轩等人主演,围绕“数学奇才”容金珍破解“超级密码”紫密、黑密,展开了一段隐秘而伟大的传奇故事。

《解密》小说结局是悲剧,但不是完全的悲剧,只是某些人物的结局有些惨,比如安能和沈鱼儿,预测最终的剧情容金珍和翟莉应该是在一起了,而且他们也完成了任务,所以故事最后算是圆满的。

《解密》小说当中容金珍喜欢的是翟莉,沈鱼儿一直默默付出,她多次救了容金珍,甚至到最后都为了他终身不嫁,这样的痴情也很让人感动,不过容金珍和翟莉更像是一对欢喜冤家,两人的感情属于一步一步加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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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微微一笑很倾城》小说结局

全文共 58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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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微一笑很倾城》是2009年首次由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网络小说,作者是顾漫。小说讲述了男女主人公在游戏里相遇,现实中相知,最后相恋的故事。

又是一年六月。

今年的夏天似乎来得特别早,五月就开始热,到了六月,更热得跟大暑天似的。二喜帮微微扛着凉席,吭哧吭哧地往楼上爬,一边爬一边叫苦连天:“微微你们这不是高级住宅区嘛,怎么电梯也会坏。”

“高级什么啊,就房价高。”微微也累得不行了,她提的东西比二喜还多呢,手里满满的两袋子零零碎碎,臂弯还夹着两张枕席。

晓玲和丝丝落在她们后面,手里稍微比她们轻松点,一人捧着一套茶具,一人抱着个大花瓶……

这些都是微微刚刚在超市里买的东西……

本来只是一起吃晚饭而已,但是听到微微说今天拿到了婚礼礼服,晓玲她们便吵着要来看。微微就毫不客气地跑了趟超市,买了很多东西,把她们当搬运工了>o

晓玲有气无力地问:“还有多久到啊?”

“你不是来过的嘛。”

“可是我已经爬昏了啊。”

微微抬手擦擦汗:“马上就到了,再爬两层。”

“还有两层啊~~~”丝丝哀号了。

举步维艰状又爬了两层,微微一打开门,晓玲她们就滚到了沙发上。二喜就着躺卧的姿势,眼睛在室内东瞄西看,忽然突发奇想地说:“微微,到时候我找了男人,你让你家大神帮我家设计一个吧。”

“我也要,我喜欢你家的这种风格。”晓玲附和说。她和二喜已经不是第一回到微微这来了,不过每次来都要惯性地赞美几句。

微微一边泡茶一边回她们:“我也有设计啊,你们干吗不找我。”

“切,你设计的都是腐朽的部分。”

微微郁闷了。老是这样啊,明明是她和大神一起设计出来的方案,看过的人却都把功劳归在大神身上。

唉~~~在大神令人眼盲的光芒下,她什么时候才有出头之日呢。

丝丝前两次都有事没来成,今天是第一次到微微这里来,趁着她们说话的工夫,她已经在屋里四处转悠起来。

这套位于明薇苑的高层住宅,是去年中秋微微和肖奈订婚时,大神爹妈买下送给他们的。

说起来,微微从来都不觉得父母有义务给儿女买房子,但是长辈好意的馈赠却也不会矫情地不接受。然而,如果长辈自己还住在学校分配的年代久远的筒子楼里,情况就不一样了。

微微收到房子的时候很有一丝罪恶感。大神赚的钱他父母是分文不要的,所以微微就觉得,大神自己明明有钱,干吗还要父母买。虽然说他们只是付了首付,但是首付也要好几十万了,对于历史系和考古系这样没什么油水的教授来说,几十万也许就是大部分积蓄了吧。

而且他们也不一定要买新房啊,以前肖奈住的房子也不错。

肖奈了解她的想法后很有几分无奈,解释说:“他们习惯住学校,因为我外公曾经住在那里,我爸是我外公的学生,他们就是在那间房子里认识的。”

肖奈说着有一丝好笑,“而且我父母也没那么穷。”

后来肖奈的母亲林教授知道了这个事,心里对微微的喜爱又上了一层。付出的心意被感知,是世间顶美妙的事情之一。林教授心情十分之好,一边叮嘱着肖爸爸别老在准儿媳面前念叨考古经费短缺,让准儿媳以为自家“经费短缺”,一边翻翻自己的东西,又打算弄点东西送出去了。

这不,婚礼前夕,微微又收到一副据说是家传的羊脂白玉的手镯。至此,微微才知道大神所言不虚。像他们这种书香传世的名门,外人看来清贫,但是搞不好他们墙上随便挂的一幅字画便是有价无市的名家手笔。

过这副手镯却让微微很紧张。黄金有价玉无价,何况是羊脂白玉,虽然大神娘说只是一般的品质,但微微还是陷入了怕把这手镯弄坏了的惊恐中,打定主意婚礼上戴一回就不戴了。

休息够了,晓玲催促微微:“快点把婚纱拿出来了啦。”

“去卧室看吧,我搬不动。”

微微和肖奈的婚礼是中式的,婚服自然也是纯纯粹粹的古典嫁衣。珠光璀璨的银鎏金凤冠,华美异常的缕金曳地大袖衫,精巧秀美的绣花鞋,一整套都是仿梦游2的嫁衣制成,满满的装了六七个大盒子。

丝丝小心翼翼地把凤冠捧出来:“这个凤冠漂亮啊,我还以为是帽子那种呢,我就不喜欢那种。”

“帽子那种也漂亮啊,就是太重了。”微微说。

二喜拨弄着上面的珠子:“这得多少钱啊?”

微微说了一个数字,二喜爆发了:“天哪,你居然把一个卫生间戴在头上!”

“……你就不能说得好听点么==”微微郁闷了一下下,然后心虚地辩解,“大神说这个不会贬值,所以不算花钱……”

晓玲也帮腔:“人家都有十几个卫生间戴手上的,微微戴一个也没啥啦。”

二喜蹲在床边看着丝丝手里的凤冠:“就算不会贬值,它也不会生蛋啊,值吗?”

“哎呀,微微能生蛋就好了啦。”

微微脑子里不知怎么地就冒出一幅画面——一个圆溜溜光滑滑的白壳蛋,忽然壳破了,一个白白胖胖的小孩顶着蛋壳摇摇摆摆地爬出来,乌溜溜的眼睛看着她,张开粉嫩的小嘴……

微微在他喊出来前赶紧刹住了想象力之车,默念我是胎生的我是胎生的一百遍……

“我喜欢这个衣服哎,”晓玲摸着婚服上的刺绣,口水都快滴答了,“为啥我们要学西方搞白色婚纱啊,明明我们传统的凤冠霞帔更漂亮啊。”

“是啊,”二喜说,“我小时候最羡慕武侠片里的装扮了,经常裹着被单伪装成古装。”

“微微,换给我们看看效果吧。”

“我不会穿……”

鄙视的目光登时射向她,微微不服气:“难道你们会?”

三个女生看看那衣服和腰带上的N条带子,面面相觑,丝丝立刻转了话题,感慨地说:“哎呀,没想到你们居然要结婚了。”

二喜附和:“就是,要不要这么赶啊,毕业就结婚,又不是怀上了。”

微微被愚公他们调侃得多了,二喜这点程度完全不放在眼里:“怕晚了你们走光了收不到红包啊。”

晓玲觉得蛮不可思议的:“微微你就这么答应嫁了,干吗不拖他两年。”

丝丝打趣说:“你怎么肯定是肖大神急,说不定我们微微比较急呢?”

晓玲一听:“对啊!我怎么没逆向思维一下,微微,不会是你求婚的吧?”

微微黑线:“当然不是。”

二喜兴致勃勃地追问:“那大神怎么求婚的?鲜花有不,戒指呢,有没有下跪啊?”

“……二喜,现在电视剧都没这么土了。”

“快说啦!”二喜推她。

“呃,这两年我不都在他公司实习么,可是我从来没拿过工资哎,有天忽然想起这个,就问他要了啊,然后他说……”

微微一脸囧样。

二喜和丝丝期待地看着她。

“他说……要钱没有,要人一个。”

二喜喷了:“你家大神真是几年如一日的阴险。”

晓玲她们把衣服鞋子饰品一样一样仔仔细细地看完摸完,已经快九点,再不回去就太晚了。微微送她们去公车站,还没走到小区门口,就见一辆黑色轿车缓缓地在她们身边停下来。

车门打开,清俊挺拔的人影从车上迈下。

“师兄。”晓玲她们齐声喊。

肖奈朝她们颔首:“你们来了。”

路灯光下,两年后的肖奈愈见清傲风华。而这两年他这个已经毕业的师兄,在师弟师妹们的口中也愈加的传奇。晓玲她们虽然在微微面前很口无遮拦,看到他都会不由自主地乖起来。

丝丝说:“我们要走啦,不打扰师兄您了。”

二喜忍了一下,没忍住,贼兮兮地笑着说:“师兄,今天你让微微也跟我们回去住吧。”

微微囧了,瞪了她一眼。她要是要回去住,难道还要人批准吗?!

肖奈看了微微一眼,略带笑意地说:“今天恐怕不行。”

完全可以忽略的问题,他居然还一本正经地回答一下,又让微微郁闷地瞪人。肖奈假装没看到她抗议的视线,风度而周到地对二喜她们说:“天太晚了,我送你们回去。”

肖奈送舍友回学校,微微便回家收拾床上的嫁衣,收拾着收拾着,忽然想到了什么,停下了动作。想起来,其实有一次,也应该算是求婚吧。

那晚在这张床上,他们又一次草草结束,他抱着她平静了一会,忽然在她耳边问:“你什么时候让我毕业?”

“啊?”她不解地反问,“你毕业什么?”

他答:“我不是已经在自动控制系修了两年了吗?”

跟肖奈在一起这么久,微微的理解能力已经达到非人水平,于是迅速地分析求解。

自动控制系……

自控系……

自控……

想到这里,微微的脸都快和手上的衣服一个颜色了。他们今年开学就住在一起了,恐怕没人会相信他们至今都没有逾越最后一步吧。

嫁衣小心翼翼地收回了盒子中,外衫的一角刚刚被二喜垂到了地上,衣缘上有点脏,微微便拿到卫生间用水把那一块清理一下。洗完觉得身上有点黏黏的,顺便又在卫生间洗了个澡,洗好才发现自己一直胡思乱想,竟然没拿换洗衣服。

虽然家里没有人,窗帘也拉得好好的,可是微微毕竟没勇气不穿衣服冲到卧室去。没办法,只好把宽大的外衫披在了身上,虽然很薄很透,但是总比没穿好。

拉开卫生间的门,微微快步地走向卧室,然而距离卧室还有几步远的时候,却听到咔嚓一下,门被打开的声音,微微回身僵住。

他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开门的人显然也没料到一进门竟然是这样的景致,手指停在了门把上。

微微不禁把衣襟拢紧了点,心里庆幸刚刚没有什么都不穿就跑出来。她哪里知道,她这样披散着潮湿的长发,薄薄的外衫半湿地裹在身上,玉腕微露广袖飘飘,长腿纤腰若隐若现,比什么都不穿不知道诱惑多少倍。

“婚服已经送来了?”肖奈慢慢地关上门。

“嗯,下午送来的。”微微答了一句,觉得自己有必要解释一下为什么穿着这个站在这里,“我,我刚刚洗澡,忘记拿衣服,正好这个衣服脏了扔在卫生间……”

“脏了?哪里?”

“呃,下摆那里,已经……”微微下意识地低头去看下摆,话还没说完,便被人横腰抱起。他竟已来到她的身边,抱着她往卧室里走去。

“换上给我看看。”

“……我不会。”

“我来教你。”

抓着衣襟的手指被掰开,衣衫自肩膀上滑落。她坐在他腿上,只隔着身下薄薄的一层衣料。微微已经不敢看他,侧头埋在他的颈间。

他真的是教她,不急不躁地将衣服一件一件地替她穿上,还慢条斯理地讲解穿法。小衣、上衫、下裙、腰带、外衫……灼热的手指不时轻触到她。微微任他摆布,听话地抬手动作,或站或立。最后又被他抱坐膝上,让他握住她的脚踝,为她穿上绣花鞋。

她已经穿戴完整,一身嫁衣坐在他身上,长睫微垂,晕染如霞。他看着她,突然用力地箍住她的腰,抱起,将她放在了床上。

嫁衣似火,乌发如瀑,肌肤如玉。微微不安地看着他,他的手撑在她头的两侧,压住了她的发丝,眼眸深幽却不动作,微微渐渐受不了那样的视线,不由自主地偏了偏头。

下一秒,便被他猛然攫住了唇舌。

他压下来,深深地吻着她,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狂放肆意,好像终于忍无可忍地抛开了所有的顾忌。微微被他吻得喘不过气来,只能完全随着他的节奏吞咽呼吸。她感觉到身上的嫁衣被扯开,感觉到他在她颈间噬咬,感觉到自己被他揉弄得生疼,感觉到他的吻越来越下……

空气里越来越热,她神智混乱,轻吟出声,忽觉腰下一凉,裙子被撩起。

他忽然停了下来。

可是微微却没有因为这个停顿而放松。以前到这里都要停了……或者,用别的办法,但是,但是…

微微看着他,视线已经迷蒙。

他身上的衬衫已经乱七八糟,露出精壮的胸膛,急促的低喘声中,他燃着火光的眼眸紧紧地盯着她。然后,像慢动作般,他抓住了她的手,带向他腰间的皮带。

微微已从他动作中明白,心跳突然就失去了控制,身体紧绷得好像连指尖都在颤抖。

“微微,不要紧张。”

一边强硬地逼迫着她的手动作,一边他又重新覆盖住她的唇,带着十足的忍耐,哄骗般温柔地吻起来。

吻渐渐往后,他含住她的耳垂,暗哑地在她耳边低语:“微微,我等不到了。”

……

虽然累得不行了,可是第二天,微微还是按照生物钟准时睁开了眼睛。天色已经大亮,阳光透过厚厚的窗帘照进来。

她躺在凌乱的嫁衣上,被人从背后紧紧地抱在怀中,手臂横在她的腰间。她动了一下,身后的人立刻发现她醒了,气息紧紧地贴过来。

“微微。”一向清冷的声音,染上了□的低哑。她好像迷迷糊糊地应了一声,渐渐地颈后被轻轻触吻,渐渐地……

再度醒来已经快中午。

身上传来潮湿的感觉,微微睁眼,他正在用毛巾轻柔地帮她擦去痕迹。微微有些羞窘,想躲闪,可是一动却发现腰酸酸的,连动一下腿的力气都没有了。

肖奈俯身过来:“抱你去洗澡?”

微微摇摇头。

“难受吗?”

微微还是摇摇头,望着他,抬起手臂,环住了他的颈。

现在,只想靠着他就好了。

对于婚前的意外事件,微微并不后悔,但是这件事的后遗症,却让微微很头疼。

后遗症之一,就是那个婚服==

因为……

所以……

总之,那晚之后,婚服根本就……不能看了……皱巴巴的不说,还有很多……痕迹。偏偏婚服又是贵重的丝绸剪裁制成的。丝绸这个东西娇贵得要命,微微根本不知道怎么洗,又不能送洗,最后微微恼怒之下,把事情推给了肇事者。

于是肖奈百忙之中,不得不抽出时间研究丝绸洗涤的问题。

后遗症之二,就是,唉……

微微发觉在婚前一个月那啥实在太不明智了。要么就早早进行,到了结婚前估计也不会这么勤奋了,要么就干脆留到婚后。

在最忙的时候还得应付某人据说已经是有节制了的需索,实在有点精力不济啊。

六月份,真的很忙呢。

好像所有事情都凑在了一起。她要毕业,婚礼要筹备,梦游2最新资料片要上市,还有,大神的公司要搬家。

这天晚上肖奈接了一个电话后,便带着微微出门。

“去哪里?”

“到了再说。”

用散步的速度慢慢走着路,渐渐地居然到了极致网吧。站在大门紧闭的网吧门口,微微看着肖奈拿出钥匙打开侧门,走进去按下了开关。

灯光大亮,几百台电脑整齐安静地排列在网吧中。

“明天这些电脑都会搬走了。”

“咦,表舅不做了吗?”

微微知道这个网吧是肖奈很久以前和表舅一起弄的,如今电脑普及,生意早就大不如前,但是表舅恋旧,一直不肯停业。说起来,大神第一次看见她还是在这里呢。

肖奈点头:“以后致一就搬到这里,我已经把另一半的产权买下来了。”

那是一个令人赏心悦目的侧面,而且竟然有几分熟悉。

拜良好的记忆力所赐,他很快从大脑资料库中搜索出她的名字。

贝微微。

老远看见,就能让身边的男生们一阵骚动的贝微微。

之后,又是一次巧合。

他已经很久不上梦游江湖,那次去是为找一点梦游的资料,没想到却在世界频道中频频看到她的名字。

这次她叫芦苇微微。

名字很好记,上次看她打帮战时就记住了。很清新的名字,但是取名的人,也很懒惰不费脑。

她居然被抛弃了?还打算抢亲?

难得的,肖奈也有了兴趣去看一场热闹,只身来到朱雀桥下,看那个被围观者淹没的红影。

她真的会抢亲?

肖奈悠然旁观,不过潜意识却觉得,她似乎拎着大刀去砍那个负心汉才比较合适。最后在她坐下卖药的那一刻,游戏里的众人纷纷被雷倒,电脑外的肖奈哑然失笑。

忽然就生出一股护短的冲动。

这冲动不知从何而来,肯定不在他精密的大脑计算中,以前从未对任何人产生,但是居然很强烈。

他的小师妹,哪能让别人甩,哪能弄得这么落魄。

于是,求婚。

于是,盛大的婚礼。

求婚的时候,并没有百分百的把握她会答应,但是当她那样爽快地说“好”的时候,他的心中,已然生出一丝浪漫。

“你的办公室弄在这个位置吧。”

微微在楼上说话,久久没听见肖奈的回答,便从楼上跑下来,看到他居然还是站在原处。“你在干什么啊?”

“在想你刚刚的问题。”肖奈抬头看向她。

“嗯?”她刚刚有问什么问题吗?

肖奈微微一笑说:“我在想,如果早知今日,我一定对你一见钟情。”

如果,我知道有一天我会这么爱你。

我一定对你一见钟情。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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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说结局

全文共 11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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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程母担心程紫月二次捐赠骨髓有损身体,便骗程紫月说程父病重。待程紫月回到家后,她就把程紫月反锁在家。无奈之下,程紫月趁父母外出,只得顺着水管爬下去,不想招来了围观群众和警察。众人都把她当成了小偷,在成功爬下水管后,程紫月向警察说明了情况,并要警察送自己去医院。

汤父和汤母赶回汤老爷子住处,汤老爷子正在练习书法,夫妇俩主动交代了汤煜峰的事情,得知孙子没事,汤老爷子倍感欣慰。汤父责备汤煜峰任性,不顾偌大的家业和自己的身子,非要自己开一个名叫伊水源的玉器店,汤老爷子为汤煜峰说话,要汤父不要管太多。第38集分集剧情介绍:大结局

赵斯文答应了王老大,不过赵斯文说:我能不能先将那块玉先拿走,利息什么的都好说。王老大答应了赵斯文的请求。

赵斯文拿到玉以后就立即给小叶打了电话,约定明天见面。

赵斯文从公司里出来,看见黄琬萍在门口等他,赵斯文告诉黄琬萍说:我这几天公司太忙了,没有来的急给你说呢,我将那个房子租出去了,这样还可以增加一笔收入,再说了那房子还是我给你买的呢。

黄琬萍说:那是你给我买的吗?那是许运东拿命换来的,把钥匙给我,不劳你大驾给我收拾房子了。赵斯文也只好将钥匙还给她。

小叶和赵斯文见面后将春江花月夜的照片发给汤煜峰看,鉴定过后是真的,于是就约定明天签订面粉厂的合同。

黄琬萍见汤煜峰睡着的时候偷看了他的手机,结果看见了他和程紫月的聊天记录。

第二天黄琬萍主动给程紫月打电话,但是打通以后黄琬萍并没有说话,不过已经听出来了对方是程紫月的声音。

汤煜峰坐在那里静静的看着拿回来的春江花月夜。

喜欢古董的张广运来到古玩城看古玩,当看到一个古玩时,人家给他拿了个高仿的只要五千块钱,张广运顿时起了疑心怀疑赵斯文送给他的都是高仿的。

汤煜峰回到家里后,汤父和汤母都劝汤煜峰不要在伸张正义和赵斯文过不去了,说赵斯文所犯的事情,会有法律去制裁他。但汤煜峰和他们吵了一架。

黄琬萍急急忙忙给汤煜峰打电话让他回去,汤煜峰回去后两个人互相摊牌,汤煜峰告诉黄琬萍说:为了给紫月报仇,我不惜一切代价,赵斯文害了她们全家,甚至晨晨丢了都没有让他悬崖勒马,和你在一起我发现你也是个受害者,我承认接触你的目的就是为了得到赵斯文的证据,然后将他绳之以法,我希望你能帮帮我。

张广运找来鉴定专家,经过一顿忙活结果赵斯文送给他的古玩都是假的。

汤煜峰约程紫月见面告诉她说:黄琬萍什么都知道了,甚至知道了我接触她就是为了拿到赵斯文的证据。

从杂志社下班来到公婆家的程紫月,一进门便感觉到家中气氛诡异。原来是晨晨被黄老师调到了最后一排,根本看不清黑板上的字,对此非常不开心,公婆也因此感到郁闷,程紫月好言相劝。婆婆趁此机会责怪赵斯文和程紫月不懂人情世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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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余罪小说每个人大结局

全文共 1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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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罪可火了,小编不说大家都知道,特别是90后,00后的小屁孩儿特别喜欢看余罪,下面小编带来的是余罪小说每个人大结局,希望对你有帮助。

在小说余罪的第七卷《真实的谎言》中:余罪为了让被审查的林宇婧自由,接了特情任务,扮黑警,收黑钱,当保护伞,敲诈勒索,3P被偷偷地拍视频,最终抓出了内鬼,林宇婧自由了,也被余罪感动了,因为他为了就她有了污点,仕途不顺了,而大家看的网剧一二季只是小说前三个章节,后面余罪还会碰到很多红颜知己,不过最后他还是和管的住他的大胸姐结婚了,而电视剧里好多情节是和小说不一样的。

余罪小说大结局 安嘉璐和谁在一起了

而剧中余罪的女神安嘉路最后还是和解冰结婚了。解冰在出任务时受伤断了一条腿,和安佳璐结婚后一起去了警校当教官培训学员。而徐处退休,余罪有能力但是不服管教,又迫不得已必须用他破案,所以给他了个代理局长的位置,于是余罪成为了史上最年轻的警察局长,娶了大胸姐diao丝逆袭变成人生赢家。

林宇婧(大胸姐)结局

大胸妹 林靖宇的结局最终和余罪产生了情感纠葛,作为缉毒大队女警,性格泼辣并且身手不凡,因未婚夫在执行卧底任务时身亡而产生心结,后来因为余罪,林靖宇的心结渐渐打开,最终爱上了余罪。

许平秋结局

许处长的扮演者一定让大家觉得很眼熟吧,据了解,许处长的扮演者是常戎,出演过《青春冲动》、《x特工》等电视剧,作为刑侦处处长,许平秋屡破奇案,严肃正直,他是警校学生的偶像,经验丰富,眼光独到,选择余罪作为卧底。

许平秋结局继续当他的 干部 ,但是却把余罪的人生彻底改变,成了余罪人生中最恨的人。

傅国生结局

傅国生表面上是成人用品店老板,实则为贩毒头目,在监狱与余罪相识,后将余罪安插在郑潮身边。傅国生心狠手辣,杀人不眨眼,曾经是一名英语老师,文化程度高,心中的欲望更是讲啊变成了一个魔鬼。

最为剧中的反派角色,傅国生的结局一定不会有好下场,不是最终伏法,锒铛入狱

郑潮结局

郑潮是犯罪团伙中二号人物,地位仅次于傅国生,行事低调且作风狠辣,因为不想得罪傅国生,所以暗中提防余罪。于傅国生一样,郑潮的最终结局自然不会有好下场。

鼠标结局

鼠标是余罪在警校时的好兄弟,后来顺利做了警察,鼠标外表憨厚,内心机灵,善于使用扑克牌,与余罪在于探案过程中携手共进。

焦涛结局

焦涛是傅国生手下,冷血寡言,在江湖上多年的打拼经历形成其沉稳冷酷的处事风格,但对傅国生忠心耿耿,并且重视江湖道义。

周文娟结局

周文娟是警校学生,也是余罪的同学,性格有些自卑并且沉默寡言,后来从训练时晕枪成长为智慧,最终做了一名细致且成熟的专业法医,暗恋成为卧底的余罪,但是她知道余罪喜欢的是安嘉璐,所以不知没有表白心声。

主角余罪,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好警察形象,更不是俗套的表面坏蛋内心正义的警察。

而关于《余罪》的追却结局,只能说故事的发展在编剧的手中左右,我们这些观众也只能臆测。

原著作者的《黑锅》和《余罪》里的人物、情节架构都有那么一点相似之处,但看起来又不会觉得两者之间谁是谁的影子。

可也正因为这样,余罪对犯罪有非同寻常的触觉,他可以从匪夷所思的角度窥探到犯罪者的犯罪手法和心理;同时知道如何以恶制恶,用不合法的手段对付犯罪者。

这也是余罪全书贯彻始终的矛盾,一个对犯罪有天才触觉的匪警,如何在纪律部队的体制中挣扎成长。每走出一步,既是伸张正义追寻真相,也是一脚踩在犯罪的泥沼上。事实上,读者读完整套书,都没法简单判断余罪是一个好人或者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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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6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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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中国作家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故事中塑造的一系列的抗日英雄却都是正义和邪恶的化身。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后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九儿为了救下他们,引开鬼子,最后于鬼子同归于尽。

余占鳌部队经过几场战斗,死伤惨重,余让俊杰带着剩下的弟兄先撤,自己掩护大家。眼看日军日益逼近,兄弟们都表示要和余占鳌共存亡。众人和鬼子浴血奋战,做好了同归于尽的准备。

朱豪三前来增援,从战火中救出了余占鳌等人。他让俊杰带着占鳌先行撤退,用自己的部队拖住敌人。在弹尽之际,朱豪三让小颜带人先撤,自己则拉响了身上的炸药,和夫人孙大脚一起英勇牺牲。

撤退的路上,九儿紧抱受伤昏厥的占鳌,盼他赶紧醒来。鬼子准备追捕余占鳌彻底把其消灭。得到消息后,俊杰带着余占鳌和众人向西山根据地撤退。临走前,九儿把当年的草编戒指还给了俊杰,希望他能一直守在余占鳌身边,带他走正道。

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鬼子一路追赶,很快包围了他们。九儿亲吻并嘱咐了豆官以后,悄悄离开了队伍。

高粱地里,九儿用凄美的歌声引开了鬼子,把他们引到一片堆放着三十里红的地方,她摔破酒坛,把酒都倒在了高粱地上。鬼子包围了九儿,朝她开枪,在倒下之前,九儿把火柴扔进了酒中,和鬼子同归于尽。

一、作者与创作

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生于山东高密县河崖镇平安村,1960年五岁时在家乡上小学,1966年11岁小学毕业后因家庭成分是富农又因得罪了一个农民代表,莫言被剥夺了继续上学的权利只能回家务农。在农村劳动多年。1976年历经波折加入解放军。1981年开始创作生涯,主要写乡土题材,其成名作为《红高粱家族》,以内容新颖奇妙,风格大胆泼辣,叙事独到丰满,感情激烈昂扬震动文坛;1997年长篇小说《丰乳肥臀》获中国有史以来奖金额最高的“大家文学奖”;随后的长篇小说《檀香刑》却惹来不少争议。有《莫言文集》五卷。

莫言1985年在解放军艺术学院学习期间,发表了《透明的红萝卜》,受到好评。次年,中篇小说《红高粱》的发表,产生很大反响。随后,他又写了与《红高粱》在故事背景、人物等有连续关系的几个中篇,它们后来结集为《红高粱家族》。这些小说,主要以对小说中的故乡高密的记忆为背景展开。《红高粱》系列,以及发表于1995年的长篇《丰乳肥臀》,是作者对于民族的骁勇血性的那种理想状态的寻找。显然,他也要如福克纳那样,不断叙述他所建造的“高密东北乡”的故事。这些图景,来源于他童年的记忆,在那片土地上的见闻,以及他的丰沛的感觉和想像。他把笔伸向“历史”,在这片充满野性活力的生活场景上,叙述先人在过去年代的生活,他们(“我爷爷”“我奶奶”)生命的奔放热烈和无所拘束的传奇性经历。另一些小说,写当代的乡村生活,农民的情感、生存状态,人的本性所受到的压抑和扭曲。如《透明的红萝卜》《金发婴儿》《枯河》。这两部分作品似乎构成一种对比,而暗含着对生活于其中的后代的怯懦、孱弱的批判。

莫言的小说,表现了富于感性化的风格。他的写作,对当代小说过分的观念结构所形成的文体模式,是一次冲击。他采用一种不受控制的、重视感觉的叙述态度。在描述中,心理的跳跃、流动、联想,大量的感官意象奔涌而来,而创造一个复杂的、色彩斑斓的感觉世界。这种强烈的感性体验的写作方式,与对于带有原始野性生命力的向往有关。不过,有的小说也会由于对感觉过分倚重,表现出控制不够、刻意追求暧昧意象的倾向。

(选自北京大学中文系洪子诚教授《中国当代文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二、生命的颂歌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把文学的对象视为生命意志的理念。《红高粱》就是通过“我奶奶”戴凤莲和“我爷爷”余占鳌的故事,以时空错乱的顺序,借用意识流的表现方法,叙述了昔日发生在山东某乡村的一曲生命的颂歌。

在小说中“我奶奶”“我爷爷”,他们浑身上下焕发着旺盛的生命力:“奶奶”年轻美丽,“走起路来双臂挥舞,身腰拨动,好似风中招飐的杨柳”。洋溢着生命活力,甚至有些放纵与风流。她16岁出嫁,渴望幸福美满的婚姻,“渴望躺在一个伟岸的男子怀抱里缓解消除孤寂”,谁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单扁郎,因为单家富甲一方,生命刚刚结出花蕾,就面临凋零。这时“爷爷”出场了,“奶奶”的美丽“唤醒了他心中伟大的创造新生活的灵感”,他劫走了三日后回娘家的“奶奶”,俩人以原始炽烈的生命热情,在红高粱地里翻云覆雨,共享生命的欢乐与灿烂,共播生命的种子。一切不复存在,只有赤裸的生命在疯狂,甚至可以说是放纵本能与情欲。“爷爷”杀了单家父子,终于和“奶奶”生活在一起,从此“奶奶”像鲜花一样饱满地开放了。日本人来了,他们的生命又和抗战联系在一起。管家刘罗汉大爷为保护“奶奶”和她家的财产被日本人剥皮杀害,“奶奶”端出纪念刘罗汉大爷的血酒,让已经成为民间武装(或曰土匪)司令的“爷爷”(余司令)喝下,去打日本人。战争是悲壮然而热烈的,“爷爷”带着儿子豆官(“我父亲”),扛着炮,在日本兵的枪林弹雨中英勇厮杀。“奶奶”最终牺牲在战场上,临终前她仰望天空,为自己这样激情地走过一生而感谢上苍。在小说中“奶奶”“爷爷”完全不似以往的革命战争小说中的英雄形象,为了理想信念,为了国家民族去战斗去献身,而是在生命力的驱动下,去生活、恋爱、繁殖、杀人、越货、抗日、牺牲。他们为解放生命而活,又为生命解放而死,无“是”无“非”(在抗日这一民族大义上不含糊),敢做敢为,他们可以说是生命意识层面上的“英雄”。

莫言在《红高粱家族》前献词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激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他是为已经丧失原始、粗犷的生命活力,沉浸在功利中卑微地苟活着的人们而羞愧吧!

莫言小说有着丰富的主题内涵。在他的作品中,既有对传统价值观的质疑与反叛,对封建伦理观念深刻的剖析,也有对由于社会环境改变而导致的人性缺失和种族退化的感叹,对城市文明的批判……而其中最重要的则是对生命意识的弘扬。20世纪80年代中期,作者受美国南方派作家威廉·福克纳的影响,开始将注意力转向自己的故乡,着力营造“高密东北乡”这个艺术世界。他从主观体验出发,用自己的想像激活历史,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创造出有声有色的生活图景。在《红高粱家族》《老枪》《秋水》等作品中,作者有意塑造了“我”爷爷奶奶这一辈人物,刻画了余占鳌、戴凤莲、罗汉大爷等形象。这些人物是高密东北乡日月孕育的精华;男的剽悍勇猛,女的风流俊俏;他们嗜杀成性又视死如归,杀人越货又精忠报国;他们是自然生命的化身,体现了一种强悍的生命本能。他们敢恨敢爱,敢于直面生死荣辱;爱起来在高粱地里狂热野合,受到压抑时则啸聚山林,扯旗造反。这是一群朴野人性的代表,在他们对传统伦理观念的反叛中,人类的生命原欲得到了最为酣畅淋漓的宣泄与抒发。小说中,祖父母辈人物和他们充满生机的生活,构成了最有光彩的一部分,而父母一辈和“我”的同代人则显得麻木萎缩,他们被沉重的生活压弯了脊梁,生活之火几乎熄灭;他们善良勤劳又愚昧胆小,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只能在庸碌的生活中苟且度日。作者在几代人的对比中,鲜明地表现了对生命之力的崇敬、赞美和对种族退化的深深忧虑。

(选自华中师大中文系王庆生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三、民间的战争视角

《红高粱》的创新,首先表现在内容上,它以民间的角度,审视抗日战争。在小说中,重点描写的不是带有革命理想的英雄人物,而是生活在民间的普通大众:农民、工匠、土匪、地方武装,也有共产党人(其中的任副官可以说具有某种正统的英雄意味)。他们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或痛快淋漓快意恩仇,或苟且猥琐蝼蚁偷生,突然来了日本鬼子,于是不由自主地卷入抗战的时代洪流中,英勇着、战斗着、献身着,呈现一种原生态的悲壮和豪迈。

莫言的中篇小说《红高粱》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这种民间立场首先体现在作品的情节框架和人物形象这两个方面。对于抗战故事的描写在中国当代文学中并不少见,但《红高粱》与以往革命历史战争小说的不同就在于,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写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这部小说的情节是由两条故事线索交织而成的:主干写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起因和过程,后者由余占鳌与戴凤莲在抗战前的爱情故事串起。余占鳌在戴凤莲出嫁时做轿夫,一路上试图与她调情,并率众杀了一个想劫花轿的土匪,随后他在戴凤莲回门时埋伏在路边,把她劫进高粱地里野合,两个人由此开始了激情迷荡的欢爱,接下来余占鳌杀死戴凤莲的麻疯病人丈夫,正式做了土匪,也正式地成为她的情人。我们不难看出在这条故事线索中,始终被突显出来的是一种生机勃勃的民间激情,它包容了对性爱与暴力的迷醉,以狂野不羁的野性生命力为其根本。这显然逾越了政治意识形态的限制,对民间世界给予一种直接的观照与自由的表达。前一条抗日的故事线索,从戴凤莲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日本人命令残酷剥皮而死开始,到余占鳌愤而拉起土匪队伍在胶平公路边上伏击日本汽车队,于是发动了一场全部由土匪和村民参加的民间战争。整个战斗过程体现出一种民间自发的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望,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历史战争所具有的政治色彩,将其还原成了一种自然主义式的生存斗争。概括地说,《红高粱》在情节构成上是依照了民间自身的主题模式,尽管它讲述的是抗日战争的故事,但其中所突现出来的主要都是民间世界中强悍生动的暴力与性爱内容。与此相关的是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上,也除去了传统意识形态二元对立式的正反人物概念,比如把作为“我爷爷”出场的余占鳌写成身兼土匪头子和抗日英雄的两重身份,并在他的性格中极力渲染出了一种粗野、狂暴而富有原始正义感和生命激情的民间色彩。20世纪50—70年代现代历史小说中也出现过类似的草莽人物,但必须要在他身边再树立一个负载政治道德标准的正统英雄人物,以此传达意识形态所规定的思想内容。但在《红高粱》中,余占鳌是惟一被突出的主要英雄,他的草莽缺点和英雄气概都未经任何政治标准加以评判或校正,而是以其性格的真实还原出了民间的本色。这些特点也同样体现在对于“我奶奶”戴凤莲和罗汉大爷等人物的刻画中。比如“我奶奶”具有的那种温热、丰腴、泼辣、果断的女性的美,罗汉大爷的忠诚、坚韧、不屈不挠的农民秉性以及“我父亲”小豆官的莽撞冲动的脾气,都有一种民间的放纵和生气充盈其中。由于叙述者把这些人物都作为自己的家族长辈来写,就又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以前革命历史故事中少有的任性与平易之感。这就使得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和情感亲合方面,都非常鲜明地表达出了一种真正向民间价值尺度认同的倾向。正是建立在民间崇尚生命力与自由状态的价值取向上,作者描写“我爷爷”的杀人越货,写“我爷爷”和“我奶奶”的野地欢爱,以及其他人物种种粗野不驯的个性与行为,才能那样自然地创造出一种强劲与质朴的美。

《红高粱》在现代历史战争题材的创作中开辟出一个鲜活生动的民间世界,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这部小说讲述的其实并非是历史战争,而是作家在民间话语空间里的某种寄托。叙述者在小说开头有一段充满激情的感叹,极力赞美他的故乡,赞美他的那些豪气盖天的先辈,并称先辈的所作所为和他们的英勇悲壮“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这种感叹贯穿在整部小说中,而且愈加变得浓烈感人,其中所体现出来的无疑是一种作家把民间作为理想的生存状态。民间是自由自在无法无天的所在,民间是生机盎然热情奔放的状态,民间是辉煌壮阔温柔淳厚的精神,这些都是人所憧憬的自由自在的魅力之源。叙述者以这样一种民间的理想状态来对比现实生活,却发现这种状态只是过去时态的存在,高密东北乡的英雄剧全都上演在已经逝去的时间中,这不能不令他感到遗憾,不能不令他屡屡发出文明进步隐含种性退化的感慨。这里显然引入了一种与政治意识形态及知识分子传统都全然无关的历史评判尺度:站在民间的立场上来看历史发展与社会现实境况,便暴露出某种生气流散与自由状态受到限制的趋向。而在《红高粱》中,这种遗憾与感慨反过来又强化了对曾经存在过的民间自在状态的理想化与赞美,从而使其呈现出了更为灿烂夺目的迷人色彩。

(选自复旦大学中文系陈思和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四、文化模式

文化模式对小说的叙事影响是巨大的。小说不仅蕴含人类的原始文化积淀,作者对历史、社会、道德的认识和评介等诸多文化意识也包容其中,有时表露得非常鲜明。《红高粱》就代表了当代作家某种鲜明的文化倾向,有别于传统的革命战争小说。这样的文化意识,反映在内容和形式上,使小说既作为先行者取得某种创作上的突破,并引来诸多的模仿者,也带来种种是非的争论。

祖宗一词在中国文化中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崇拜祖宗的活动在中国非常普及、盛行:纵向上,从夏殷周三代到清代,祭祖仪式一直延续着,宗庙与社稷合一也一直没有实质性变化;横向上,皇家与民间普通的百姓家每年都要举行庄严的祭祖仪式,祖宗崇拜观念根深蒂固。与此相关,在我们这个农业大国里,几千年来,农村的天然基本单位是自然村庄。它们往往是由世代聚居的某个宗族或几个宗族的联合体组成,而家族普遍对记载祖先事迹与血缘谱系的家谱、族谱很重视……诸如此类的社会事实有力地支持了祖宗观念的世代相传。

另一方面,由祖宗崇拜、祭祖仪式培育的祖宗观念已渗透到了我们的民族精神中,广泛地表现在中国人生活的许多方面。比如,“炎黄子孙”的说法简直成了“中国人”的代名词,其实这是由祖宗观念无意识地生发出的一句口头禅。可以说,祖宗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象征着家族的存在、血缘的联系,因而意味着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骂人时,咒他的祖宗是最狠毒的;在刑罚中,刨祖坟是最厉害的;而在荣誉中,没有什么能比光宗耀祖更能令人自豪的了。祖宗又标志着家族的权威。以祖宗为起点,可以依次确定家族成员的辈份关系,限定每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祖宗又是一种精神理想的化身,很容易染上崇高色彩,因而祖宗又常常与英雄为伍。在一个文化相对封闭的环境里,祖宗的经验、观念意味着后代的惟一精神起点,因而祖宗精神似乎具有永恒的价值。“言必称三代”“言必称尧舜”,现实的挫折、困惑会使人们去祈求祖宗指点迷津。儒学非常成功地将祖宗崇拜的原始文化精神融会到了自己的学科思想中。这一点就连明代到中国的西方传教士利马窦都感觉到了,他“认识到古老的敬祖思想是儒家哲学体系的一大支柱”。见Spence(史景迁)《文化类同与文化利用》,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8页。

实际上,古老的敬祖行为、敬祖思想是中华民族的一种“种族记忆”和“文化──审美心理”原型,在夏殷周三代形成后,经过儒学的肯定、发扬,家族社会的保护,已深深地潜藏于中国人的意识与潜意识中,在他们的价值观念、心理中积淀为一种情结,时常若隐若现地以种种方式流露出来。

情结(complex)是一种必然而又强烈的情感倾向。有个人的情结,“当我们说一个人有某种情结时,我们的意思是说,他的心灵为某种东西强烈地占据了,以至于他几乎不能去思考其他任何事”。见《荣格心理学纲要》第29页。更有民族的特定文化模式的情结。个人情结往往与后者联结着,甚至被它主宰着。文学的祖宗情结原型无疑与祭祖仪式、《诗经》中祭祖诗的仪式冲动有渊源关系。它是子孙后代对家族祖先的崇拜、怀念。这种情结有一种常见的宣泄方式,那就是满怀崇敬的心情,以子孙的口吻讲述祖先的英雄行为,或将祖先英雄化、美化;在与祖先的对比中,子孙的自我惭愧感往往激发起他们摹仿祖先的欲念,或者萌发出寻根心态。而在文化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文化的某些转型时期,子孙的祖宗情结则往往表现得很复杂:钦慕、反思、批判、困惑、迷惘,或者兼而有之。

新时期的文化转型特征非常明显。由反思文革、改革开放带来的种种错综复杂的因素、情况等待着人们去识别、判断、选择,比如,选择异质文化的哪些成分与中国传统文化对话、融合就令人困惑、烦恼。这个时代问题直接引发了80年代的文化寻根思潮,随即,沉寂于我们民族集体无意识深渊的祖宗情结在一些作家的脑海中趋于活跃。由于文化环境相对开放,作家们的文化参照、心态、动机就比较复杂,相应,他们在审美情感上对祖宗就有了多种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价值选择与心理企求,比如,莫言的《红高粱》(《人民文学》1986年第3期及莫言多种小说集)、方方的《祖父在父亲心中》(《上海文学》1990年第4期)、韩少功的《爸爸爸》(《人民文学》1985年第6期及韩少功多种小说集)都是比较明显地运用了祖宗情结原型,同时又有不同价值趋向的小说。这里以原型批评方法为依据,从叙事结构的角度,对这三篇小说作一些分析。

有必要先对名词“小说的叙事结构”作一点解释。小说的叙事结构受作者审美感情的制约,取决于叙述人与小说形象体系的关系,表现为从小说立意出发对叙事角度、态度的选择以及对小说形象体系的总体安排等等,贯穿于小说叙事过程的始终。它是决定小说叙事方式与主题的一个主要因素。

莫言的小说《红高粱》因为同名电影获得的巨大成功而早已为人熟知。小说以“我”,即孙子的口吻叙述爷爷、奶奶的故事,而且还以小男孩──“我父亲”的视角描绘所感受到的一切。《红高粱》不同于传统小说,它的情节十分简单,写一天凌晨,“我父亲”跟“我爷爷”去参加“我爷爷”他们组织的一场简单的伏击战──在如火如荼的红高粱地里伏击日寇的汽车。中间穿插了一系列的事件,如“我爷爷”余占鳌杀死单家父子,与“我奶奶”结合;在红高粱地里,罗汉大爷活活地被剐等等,最后详写了伏击战的场面。

已有的不少评论、赏析大多注意到了《红高粱》的故事并不新鲜,新鲜的是小说的童年视角与作者独特奇异的感觉。也有人就事论事地指出过莫言小说,包括《红高粱》的“祖宗崇拜”现象。本篇则认为,《红高粱》的叙事结构在当代中国小说中十分独特,但从原型的角度来说,用子孙“我”的口吻带着崇拜的心态来追忆爷爷、奶奶们的英雄业绩,却并不让人感到陌生。这种“祖宗──子孙”的小说叙事结构,其实就是《诗经》中祭祖诗“祖宗──子孙”话语方式的翻版。因此可以说,《红高粱》是作者怀着祭祀祖宗的仪式心态写出的,是我们民族一种古老的“种族记忆”的复活。当然,这种复活充满了时代气息。

莫言式的追忆激情充沛。他为祖先设置了两个背景:一是充盈着原始生命冲动的爱情,二是严酷的为争取自由而进行的战争。在子孙“我”的讲述中,祖宗“我爷爷”“我奶奶”们笼罩着迷人的光环,他们身上充溢着原始活力,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为了实现生命的自由,爷爷们剽悍勇敢、匪气十足、杀人越货、敢作敢为,他们敢于与比自己强大的日本鬼子血战,是因为鬼子妨碍了他们的自由生活,剥夺了他们的生存权利。他们的爱情更多地发自本能。为了女人,“我爷爷”宰了单家父子和土匪花脖子;“我奶奶”则毫无三从四德、畏畏缩缩的气息,她和爷爷高粱地里的野合为高密东北乡丰富多彩的历史“抹上了一道酥红”。总之,他们勇往直前、风流快活,与妨碍其自由的一切人和事争斗,至死不悔。

就这个小说本身来说,作者借助叙述人,孙子“我”的童年视角以及新奇独特的感觉,主要表达的是“我”对“我爷爷”“我奶奶”原始的、浪漫的生命活力的崇拜与赞颂。莫言对这种祖宗精神的发掘当然是有他现实用意的。1985年掀起的文化寻根思潮,既然叫嚷着要寻根,就必然带有一种对祖宗文化精神的追忆、回顾、反思。这正好深深吻合了莫言当时的心态:“我赞成寻‘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寻法,每个人都有自己对根的理解。我是在寻根过程中扎根。我的‘红高粱’是扎根文学。”(莫言《十年一觉高粱梦》,《中篇小说选刊》1986年第3期)显然,《红高粱》中张扬的祖宗精神就是莫言所找到的祖宗之根。在小说“祖宗──子孙”对应叙事结构中,“我”的叙述愈是汪洋恣肆,“我”的激情愈是澎湃、感觉愈是新奇,读者,即广义上的子孙受到的心理震荡就越大,就越会受“我爷爷”“我奶奶”们的感染,汲取祖先的闪光精神以滋补子孙之元气的效果就愈好。很明显,作者在小说的立意上有潜在的、对当代文化的不满与批判,也有对我辈子孙的训谕,但叙事结构又决定了这篇小说的审美情感有极为传统的地方。《红高粱》仅仅是后来莫言的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中的一个章节。在这个长篇中,作者借助“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把《红高粱》中的潜在情感表达了出来,小说叙述人,孙子“我”代表着都市文化。“我逃离家乡十年”,便被“机智的上流社会”传染上“虚情假意”,“肉体”也被“肮脏的都市生活臭水浸泡得每个毛孔都散发着扑鼻恶臭”。“我”是“我爷爷”“我奶奶”的不孝子孙,“种的退化”的产物,因此,“我”企盼家族英雄祖先的亡灵指点迷津,在追忆反省中清洗自己的“肉体和灵魂”,“不惜一切努力”去寻找一株仅剩的“纯种红高粱”。这隐喻了作者重塑民族精神的强烈愿望,但“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却使小说自然地把祖宗与子孙两相对比,这时,崇拜祖先的仪式情感便引发了作者鄙视子孙的心理。总的说来,《红高粱》所崇尚的爷爷、奶奶精神带有很多的本能冲动成分。他们倾心追求的、“我”为之迷醉的浪漫自由固然叫人感到痛快,但倘若以此来训导子孙,嘲弄现代文化,则是明显地沉溺于一种美学谬误中了。

(选自徐志强《宗祖的梦寻──原形批评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五、故事怎样讲

叙述,是小说的重要因素:首先,故事是由谁来说,讲述者不同,它的视角和口吻会不一样。叙述的角度可以分为“全知全觉”(作者像上帝一样,什么都知道)和“有限视角”(作者完全依赖人物的眼睛来看小说中的世界);其次,用怎样的叙述人称,是“第一人称”(我)还是“第三人称”(他)来叙述。前者给人真实亲切感,后者比较自由,不受束缚地出入人物和情节中。《红高粱》的作者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还煞有介事地称自己“曾经跑回高密老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好像自己在真实客观地叙述一部家史,为了掩人耳目,还冷不丁地搬出所谓“县志”。这一点和《红旗谱》不同,《红旗谱》是根据真实史实所创作的,源于事实高于事实,作者也并不回避自己创作的意图;而《红高粱》的作者虚构故事,却要披上一件“事实”的外衣,好像一个客观的叙述者,告诉读者这是报道而不是创作。这也可以说是《红高粱》对革命战争小说从内容到形式的创新。

《红高粱》讲故事的手法巧妙、多样,可以说引人入胜。它并不是单一向度的。“我”是故事的讲述人,但是主要的视角却是“父亲”的,第一人称的讲述时时滑到第三人称(父亲)的叙述中。视角与人称的变换,使故事时近时远,摇曳生姿,在时间跨越中,使小说的结构具有极大的灵活性。不仅如此,像奶奶临终前的大段意识幻觉,在以“我”为叙述人的结构中,更是有违常规,作者却挥洒而就,一点儿也没有生硬与拼凑之嫌。

莫言小说最有特点的是他的叙事方式。在《红高粱家族》中,作者形式上是将叙述视角定位在第一人称“我”的位置上,以“我”的口吻叙述祖父母余占鳌、戴凤莲和父亲豆官的抗战经历,但在叙述中,叙事人又突破了第一人称的限制,栩栩如生地讲述了解放后出生的“我”根本无法亲历的故事。作者实际上是将叙述岔入了父亲豆官的视角,或者干脆甩开第一人称视野,在第三人称全知叙述中展开叙述。这种特殊的叙述方式,一方面使整个作品看上去是“我”在叙述自己家族的故事,给人很强的真实感和亲切感;另一方面又获得了第三人称全知叙述那种视野的开阔性。

(选自王庆生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这是从小说叙事方面所做的分析,从接受美学与文本阅读的角度,体会《红高粱》的艺术特点,你也许会有更深一层的认识。

传统的小说制作都有一定的路数。其中一条就是对某些固定主题和模式的重复。因而,在对小说的分类中,人们往往用爱情小说、战争小说、武侠小说、黑幕小说等专用术语来确定小说的性质。这种情形意味着小说创作总是在重复过去同类性质小说的模式,并由此花样翻新,讲述着本质相似内容不同的故事,从深层意义上说,创作就是一种变相的复制。《红高粱》的本文设计也是从复制开始的。这部小说的基本情节是“我爷爷余占鳌带着他的人马去打日本鬼子”。这个故事模式已为所有的中国读者熟知,因为多少年来,人们不止一次地看到类似的小说和电影。在写法上,《红高粱》似乎也试图遵循传统的创作原则。首先,传统小说创作原则强调故事性,讲究悬念设计。莫言则在小说一开头就写道:“1939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14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14岁的小孩、传奇英雄、伏击汽车队,这简洁的概括性交代,已足以引起读者对战斗故事的兴趣,并同时可能推想出少年英雄的出色表现,英雄司令的出奇制胜等等动人的情节。其次,传统小说强调真实。一是通过叙述状态的真实感来抹去小说本身固有的“回忆性”所带来的不真实感,二是通过加强细部真实造成一种可感的如在目前的阅读效果。《红高粱》在这两方面都做得相当出色。首先,它将事实上迟于小说的故事用一种正在进行的语态表现出来,并让“我父亲”以亲历者的姿态去目击它,感受它。由此也将过时的故事转化为读者感觉中的现时情景。其次,细部真实被高度重视。细节几乎成了表达的主要内容。“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类似的细节是《红高粱》细节描写的基本情态。这种对人物近距离的观察无疑也增强了小说的现实感。

但是,当读者进一步阅读时,便会发现“复制”故事仅仅是一个圈套,一种手段。讲一个有头有尾的战斗故事并不是小说的叙事目的。因而,在告诉读者“故事”的时候,小说便由复制走向改写,这种改写大大偏离了读者事先的预测,也大大背离了以往同类小说的叙事规则,由此也将读者引入一种陌生的语言情景中。

这种改写首先表现为在复制故事的同时淡化了故事。传统的小说复制也需要必要的“改写”,但改写本身只是某些因素的增删,并没有改变传统小说一贯要求的情节的完整性与故事的曲折性。突出情节与故事依然是小说写作的任务。但《红高粱》的改写是真正的改写。故事情节随着阅读的进展而逐渐失去了吸引力。这主要是因为人物事件不断脱离故事的中心即打日本的活动而走向独立。叙述人在展开情节时,并未一心一意地围绕打日本人的事件进行叙述,相反,他一方面借行军过程演述了家族故事,让“我奶奶”“我爷爷”“我父亲”纷纷出场,向读者公布家族历史中的英雄故事和风流故事,又通过“我父亲”的视角引进各种故事和人物,怕死的王文义,善良隐忍的罗汉大爷,任副官和余大牙关于女人的冲突以及其他血腥的和豪迈的故事,都以穿插的形式不断出现,从而有效地阻挡了读者对情节实际进展情况的关注。于是,情节意味淡化了。情节仅仅是人物与故事表现的场所或线索。在人物与情节似连实断的关系中,读者只能更多地将视线转向人物,转向红高粱地里的风情。阅读活动不再仅仅是对故事结局的探究,而更多地表现为对人物精神的辨认。

改写也使景物从对故事情节因果链条的依附关系中解脱出来,变成独立的意象符号。传统小说中,景物描写总属于从属地位,或是烘托气氛,或是象征某种精神,都要服务于情节发展和人物塑造,因而它在小说中表现为局部性的点缀,读者无法在阅读中形成对景物的整体感。《红高粱》显然以景物见长,但是红高粱、血海及墨水河边的神秘气氛不仅构成一种背景,而且也构成了影响和左右叙事走向的基本力量。红高粱与血海无处不在,既出现于叙述人的视野中,也出现在人物的视野乃至人物的感觉中。情节的因果连续不仅没有得到景物的有力支持,反而被不断出现的红高粱和血海所淹没。由此引发的是另一些人物,另一种故事,在这种情形下,不再是景物服从人物与故事,而是故事、人物离开了打鬼子的主线服从了景物的调遣。于是,读者自然会放弃旧有的阅读习惯,把对景物的关注作为理解本文的钥匙。

改写的另一种结果是时间感的消失。在传统小说中,时间顺序一直是组织情节发展的因素,情节因果关系一般来说都与时间顺序成正比。读者不仅能凭经验判断出故事发生的时间,而且也能对事件发生演变的顺序一目了然。《红高粱》也似乎强调时间给读者的真实感。开篇关于故事发生的时间的介绍,其精确性足以使读者回想起当年的社会背景。但是,战斗进程的时间顺序不久就被打断。这主要是由于对各种故事和人物的引进以及景物对情节的遮掩。而这一切都是借助回忆与想像实现的。但回忆与想像并不是在单一的时间维度上进行,相反却混淆了两种时间视点。在本文中大多数的景物与场面都通过“父亲”的视角被显示出来,而父亲的感觉在读者的经验里属于过去了的进行时,应属于伪装过的历史时间。但同时,作为叙事人“我”站在当今的视点上注视前辈的行为及其生活过的高粱地,前辈感觉到的一切以及他们身外的世界又都在“我”的视野中展开,当“我”与父辈一同注视同一事件同一景物时,历史时间与现实时间的距离消失了。距离感的消失导致了非时间化,读者在经历了时间的困扰后,最终会放弃对时间的留意,一如注视红高粱一样去注视其中的家族故事和血与火的故事。于是,人物与自然一起背离了时间,变成了超越于时间之外的审美对象。

(选自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金元浦、杨茂义教授《读者:文学的上帝──接受美学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六、感觉与语言

莫言的小说,重感觉,重语言。感觉是自由奔放的,语言也是自由奔放的,二者互为表里,有什么样的感觉,就用什么样的语言表现出来,反过来,有什么样的语言,就能把什么样的感觉描写出来。《红高粱》中红得不能再红的色彩,不断冲击读者的感觉,这种冲击更多的是通过语言,运用象征、比喻、夸张、反复甚至是灌输地传达给读者的。

在艺术上,莫言特别擅长感觉描写。传统小说总是从主题出发设置人物与情节,感觉描写仅仅是一个辅助成分,而莫言则把感觉描写放到最突出位置。他总是丢开故事与人物的叙述,抓住一切机会切入感觉描写,把读者直接领进各种“场景”中,去分辨暮色中飘逸在大片黄麻地上的淡紫色的雾气,倾听“高粱的茎叶在雾中滋滋乱叫,雾中缓慢地流淌着在这块低洼平原上穿行的墨水河明亮的喧哗”,陶醉于“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传统小说总是让读者通过主题、情节和人物去认识生活,莫言则让读者直接“进入现场”,让他们从一株红高粱、一簇野花,从一张忧郁的面孔上去感知生活,他力图用精美的感觉描写拼接出一幅生动活泼的乡村生活画卷。在传统现实主义作品中也有一些感觉描写,但这些感觉大多经过由粗到精、由朦胧到明晰的提炼,作家对生活的感觉也同理性认识融合在一起,很难留住生活的原色原味。莫言小说提供的感觉更多来自他童年和少年时代的记忆,它是作家用童年的目光观察自然的结果,主体与对象之间很少有阻隔,对象外部的感性特征直接印入作家的心灵,在记忆的暗箱中留下了十分鲜明的印象。当然莫言小说中的感觉描写并不是对已往感觉记忆的一种单纯的唤醒,而是以这些感觉记忆为基础,在添加了艺术想像以后的审美创造,它们大都不是写实的,而是在主体的介入后出现了某种变形。

……

莫言也有良好的语言感觉。这种语言感觉与他的艺术感觉互为表里:对生活的艺术感觉构成了他表达的内里面,而较好的语言驾驭能力又使作者对生活的感觉得到更多的表现。语汇的丰富与语句的富有变化,是莫言小说语言的一个重要特点。他的小说以现代书面语为主,但也大量使用了口语、方言俚语、文言词汇、城市流行语以及某些社会科学的专业术语。为了提高语言的表现力,他有时利用语境的整合作用变通地使用某些词汇,如“走到我面前时,它又瞥着我,用那双遥远的狗眼”(《透明的红萝卜》);有时通过句子成分的换位构成一种超常搭配,如“小王八蛋油黑大门紧闭,几枝腊梅开得火旺,从墙头上鲜红欲滴地探出头来”(《红高粱家族》);有时改造成语,如“雨点大如铜钱,疏可跑马”(《秋千架》);有的将文言句式与欧化句式、短句与长句杂糅在一起;有时又大量使用色彩词语来创造气氛,强化表达效果。作者写景状物,很少用干巴巴的粗线条作简笔勾勒,往往像后期印象派绘画那样用厚重的色彩来涂抹画面,他特别喜欢使用红色作为作品的主色调。那“洸洋如血海般的红高粱”,被乡亲们的鲜血洇红了的大地与河水以及暮色中血红的夕阳,既构成故事的某种背景,又创造了一个热烈与充满躁动的整体氛围。

(选自王庆生《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七、风景的意义

风景,作为小说的重要因素,不仅仅是交代人物活动的自然环境,还能孕育人的气质,培养人的精神,从而揭示出人物性格形成的原因;同时,风景描写还能营造氛围,烘托气氛,既用来感染读者,也用来感染作品中的人物。 “红高粱”的世界作为独特的风景,兼具了以上的种种作用。无边无际的高粱地,红如血海,为人物提供男欢女爱、杀人放火、英勇抗敌的活动天地,也激发人物去爱、去恨、去生、去死,尽最大可能张扬自己的生命。

如果说人物设计对情节线索和善恶意识的偏离导致了阅读活动的非道德化,那么景物对情节线索的背离和对人物活动的包容则将阅读活动引向对红高粱世界的诗情领悟和纯审美体验。因为,情节小说总是因其过多强调真实性宣扬善恶观使读者极易将情节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将小说当成认识和评判生活的窗口,这使本文与日常语境保持着一种互为解释的权力,本文向日常生活开放,本文与生活之间的互文性成了读者阅读的动力。《红高粱》则将人物裹挟于景物中,使其离开情节的因果联系,由此也隔断了本文对日常生活开放的渠道,使景物与人物在封闭的格局中相互依存、互为解释。景物与人物之间的互文性使读者必须在阅读中寻找到景物与人物之间的同一性,这样,对具体情景与行为的注视必然隐含着对一种贯穿于景物与人物之中的抽象情绪的体验,景与人在一种形而上的境界中得到了整合。可是,景物人格化,人格景物化,景物成了具有象征意义的喻体。纯粹的审美体验也由此产生了。

引起上述审美反应的景物主要是贯通全文的红高粱和血海。在整个阅读过程中,读者都无法抗拒红高粱与血海的吸引力。它们都以红色的色彩刺激着人们的感官,但更重要的是,它们在本文中宽广的覆盖能力使读者不得不将它们作为阅读与理解的重要窗口。

红高粱给予读者更多的是有关生命的内容。它引起读者阅读兴趣的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移出背景”,二是“暴露真相”。

“移出背景”是《红高粱》对现实日常语境的反叛。日常生活总是以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政治关系和经济关系以及历史文化为背景的,景物在日常生活中无法构成背景。但《红高粱》中,一望无际的红高粱正是人物活动的空间,也是人物活动的背景。人们就在这里厮杀、在这里调情、在这里喝高粱酒打日本鬼子。这种背景因为没有外显的人文色彩会使读者感到新奇,并且暂时忘记了世俗生活中的种种规则,忘记人与人之间的你争我斗,甚至忘记被人们在现实中称做善与美的东西。当读者领略到其中豪侠的和风流的故事后,还会将这个背景看成是理想的乐园。拉开了与世俗生活的距离。因为这里没有现实生活中的道德监督,也没有世俗生活中的烦恼忧愁,它给人的是一个可以自由舒展自我的环境。厌恶现实约束的读者还会将它当做精神自由的家园。而它所产生的恰恰是精神世界的浪漫主义和审美主义。

“暴露真相”也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功能,它使读者的阅读经验不断得到修改。在日常语境,自然风景是一种屏障,发生在类似红高粱一类的青纱帐里的事件都会被联想为神秘的或不道德的,因而,风景具有一种掩饰性。但是,《红高粱》把掩饰改变为暴露,这不是因为其要展示什么阴暗面,而是因为它直言不讳地将红高粱地里发生的一切展示给了读者。家族历史都被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爷爷杀人越货,奶奶一生风流,都与红高粱的背景一起向读者开放。杀人与偷情不是劣迹而是被当做引人自豪的历史呈示出来。因而,自然景物不再起屏障作用,却担当起“同谋”的角色: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红高粱成了洸洋的血海,红高粱高密辉煌,红高粱凄婉可人,红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激荡着一朵朵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的悲壮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这种叙述语态将人的行为与红高粱放在同一情感评价中,极易使读者放弃阅读类似作品时打探隐私的那种神秘心态,以平等的姿态去看红高粱,去观察人物的种种故事。景物与人物之间的那种等级感也随之消失。于是,暴露真相实际上成了呈现事实,人与红高粱连在一起,共同构成风景,成了展示人们渴望的那种自由舒展的人类生态景观。

鲜艳的红色由此也成了读者感受人和自然的情绪象征。红色以其强烈的刺激力量使读者接受了色彩自身对生命的暗示。纯自然的色彩失去了自然性,红色会使读者想起流动的热血,火一样强悍的性格,本能的勃发与性的释放。这一切,又无不使人想到本能的力量。于是,色彩的感染总是伴着读者将红色与本能的表现连接在一起。本能与自然一样被看成是生命最真实的表现,读者由此也会陷入这样的迷乱状态:不知用红高粱在说明人,还是人去说明红高粱,这种迷乱将使读者将红高粱与人合而为一,都成为生命的基本内容。舒展摆动的红高粱是生命自然表现的象征,生命的表现则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注解,于是,生命成了天然的浪漫:奶奶神魂出会,望着他脱裸的胸膛,仿佛看到强劲慓悍的血液在他黝黑的皮肤下流个不停。高粱梢头,薄气袅袅,四面八方响着高粱生长的声音。风平,浪静,一道道炽目的潮湿阳光,在高粱缝隙里交叉扫射。奶奶心头撞鹿,潜藏了十六年的情欲,迸然炸烈。在这里,自然与情欲相互交融,生命的激荡与红高粱四面八方的生长声构成了生命的交响曲,情欲在蓬蓬勃勃的野地里变得更加庄严,红高粱则在情欲的野性爆发中变成了生命的见证与象征。这种叙述方式正是《红高粱》景物描绘的基本特点。而读者对上述情感的领会也恰恰来自红高粱与充满野性的生命意志的双重刺激。那些渴望回归到“原始状态”的读者,或许会从中得到一种满足。

如果说红高粱给读者的印象是对生命的张扬,那么血海所解释的就是死亡。按照常识,读者最初会把血海理解为一种残酷和血腥,会产生一种类似于鬼气森森的恐怖。但在阅读过程中,本文对血海的展示可能消除读者内心的恐惧感,将对死的畏惧变为对死亡的欣赏。这种欣赏态度当然是读者将血海与红高粱世界中的生命状态联系起来的结果。最初,叙述人把血腥味描绘为“腥甜”确实令读者陌生,但当人们将它看做是红高粱世界的一部分时,血所指称的死亡就变得优美了。在本文中,主要的流血死亡者是罗汉大爷和“我奶奶”,此处还有不知名的被日本鬼子杀死的乡亲。罗汉大爷和“我奶奶”的死改变了读者关于死亡的理解。这主要因为他们在死亡面前的表现引起了读者对血性人生的崇敬。罗汉大爷一生都在克制当中,但他用死亡改写了一生,因为死亡使他的血性得到了最大限度的表现:罗汉大爷把一口痰吐到孙五的脸上:“操你宗,剥吧!”

孙五操着刀,从罗汉大爷头顶上外翻着的伤口剥起,一刀刀细细素素地发响。他们剥得非常仔细。罗汉大爷的头皮褪下,露出了青紫的眼珠。叙述人对这活生生的剥人皮场面不动声色的描绘,确实令读者震颤,但同时,这个残酷的场面和罗汉大爷刚烈的态度所造成的反差,使冷酷的血色在读者心中化为圣洁。血海由此成了生命血性的又一次证明。

“我奶奶”在送拤饼的路上中弹身亡。她的死可以被看成是人生的光荣句点。因为“奶奶”是经历了对生命流程的幸福体验之后而死的。她一生中以极本色的方式生活,她没有因为道德而扭曲自己的人性。因而在她临死的时刻,所想到的不是对死的恐惧,而是对生的幸福感:“天哪!天……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

最后一丝与人世间的联系即将挣断,所有的忧虑、痛苦、紧张、沮丧都落在高粱地里……奶奶心满意足……这种死亡的抒情性给奶奶的死抹上了辉煌,同时也使读者的惋惜之情消失,进而将死亡看成是自然生命的延续和总结。于是,由罗汉大叔的血和我奶奶的血所构成的血海,与红高粱、与人交织在一起,在读者心中形成对红高粱世界的全部感受:痛痛快快地活,痛痛快快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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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九州天空城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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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北陆的大漠草原上有着这样一个游牧民族: 他们尚武, 信仰盘鞑天神,崇拜英雄。那里的男儿各个都是热血汉子,那里的女子各个都是巾帼须眉,他们的王朝叫做青阳。

故事发生在青阳。讲述着北陆游牧部落内部的权力之争,以及青阳与东陆王朝的恩怨。青阳世子吕归尘幼年即被大君送往颜真部生活,后颜真部叛乱,吕归尘被接回北都城。但他的哥哥们并未将这个年幼且多病的世子放在眼里,只是相互较劲,争夺王位的继承权。然而,历经战火洗礼和人世沧桑的吕归尘,一改往日柔弱的个性,在哥哥们的权力争夺战中慢慢成熟坚强起来……

任何一部剧都脱离不了唯美的爱情情节,尤其还是古装玄幻剧,在九州天空城中作为主角的易茯苓感情线肯定是剧中的重要情节,那么易茯苓喜欢谁呢?

据悉易茯苓喜欢的是霸道深情的羽族之皇风天逸,虽然也一直倍受人族皇子白庭君的守护,而且两人是青梅竹马,不过爱情这种事并不是来的早就是好事,在风天逸对于自己的苦苦呵护下,虽然这个男人并不那么温柔,但他却有着最宽阔的肩膀在需要的时候可以依靠。

作为剧中的重要女主角,易茯苓的命运总是牵动观众的情绪,那么易茯苓最后的结局是什么呢?据悉易茯苓最后应该是死了。可以从预告中看出,易茯苓成为了各方争夺的重点,看似弱小实则拥有巨大的能量,在预告的最后霸道的风天逸怅然若失地手托住一根从天而降的羽毛,恰如一直强调的"人生若只如初见"的论调,暗示着最后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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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寻找爱的冒险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31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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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讲述天真女孩夏梦寻在追索奶奶日记,寻找神秘故乡黄陵镇的途中,与同样寻找黄陵镇的非典型富二代唐潮相遇,并携手涉险揭开尘封多年家族恩怨的纯爱虐恋。下面是yjbys作文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夏梦寻、唐潮、白宙身为看似并无关联的三大家族后代,却因为三尊神秘佛首被命运联系在一起。三人几经冒险、冲破层层诡计,逐步揭开围绕在自己身上的家族之谜。而在这一系列的解密过程中,天真大小姐夏梦寻与非典型富二代唐潮,也正收获着自己冒险中的爱情。

剧情:

第21集 唐潮破解梦境信息 众人被困神武殿

白宙因目睹前女友夏梦寻与唐潮相恋,情绪低落淋了一场雨,身体产生不适卧床休息。夏梦寻上门看望白宙,一脸愧疚。白宙扮出宽宏大量的模样,真诚的祝福夏梦寻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夏梦寻离去之后,白宙在蓝翎面前大发雷霆,对夏梦寻出轨耿耿于怀,虽然他与夏梦寻已经分手,但他无法容忍别的男人挖墙脚夺走夏梦寻。

夏梦寻反复做同一个梦,梦中的神武殿天崩地裂,三尊圣首在地动山摇中化为血水。夏梦寻被噩梦折磨得心神不宁,怀惴不安到医院看望唐潮,提起梦中毛骨耸然的情景。

唐潮的伤势已经愈合,迅速办理出院手续,找到了田父留下的纸张。田父生前在纸上乱写乱画,像是在探寻皇陵镇三圣首的秘密。唐潮将几张纸凑到一起,读出一行文字:三圣首合则死。

短短一行文字,透露了皇陵镇的惊天秘密,唐潮推断三尊圣首一旦汇合到一起,就会带来死亡。

田婉兮极有可能已经破解父亲研究的结果,知道三圣首汇合就会产生毁灭,所以才离奇的投靠了廖斌,侍机为父亲报仇血恨。

事态严重,迟疑不得,唐潮在夏梦寻的陪伴下往皇陵镇赶去。夏梦龙捷足先登,进入神武殿劫持了廖斌的上司,意图换回田婉兮。

廖斌面对即将到手的巨额财富,丧心病狂射杀了上司,却发现死在他手中的只是一个替身。

白凤仪虽然想夺到皇陵镇的财富,但行事冷静,担心神武殿暗藏危机,提醒廖斌小心行事。廖斌夺取皇陵镇宝藏心切,命令手下人将三圣首放归原位。

唐潮与夏梦寻进入神武殿之时,安放到三尊雕像脖子上的圣首射出金色光芒,产生半个篮球场大小的球形结界,困住了寻宝心切的廖斌与白凤仪,除了两人以外,夏梦龙与田婉兮也在结界之内。

廖斌本想杀掉毫无用处的夏田两人,在白凤仪的劝说下改变了主意。要求结界之外的唐潮想办法破解机关,救出众人。

第22集 唐潮寻破解结界之法 结界氧气变少

唐潮与夏梦寻离开神武殿,寻找破解包围圣像的结界。夏梦寻的太奶奶也在日记本中描述过结界,但没有写出破解结界的办法。田父的师妹陈教授是一名考古学家,此人得知唐潮与夏梦寻的来意,生怕惹祸上身,置身事外不肯移驾神武殿破解结界。

白宙心急如焚等侯唐潮归来,廖斌在结界内悠然自得享用食物和水源,他的手中握有可夺人性命的弓弩,成了结界内的霸王,掌控着其余人的生死。

白宙一脸急切与廖斌谈判,为母亲白凤仪讨水喝,补充体力。廖斌架不住白宙软磨硬泡,扔了一瓶饮料到田婉兮脚下,田婉兮拾起饮料与夏梦龙饮用,夏梦龙解了渴将饮料送给白凤仪。

结界阻隔了空气进入,廖斌企图杀掉一人,节约结界内的氧气。他本来打算杀掉白凤仪,在夏梦龙的劝说下打消了心中杀意,如果他杀掉了白凤仪,白宙归来之后一定会跟他拼命。

白宙一心想救出母亲,在蓝翎的陪同下驾车返回星城,强行将陈教授带回家中,要求陈教授破解神武殿的结界。

陈教授生得相貌端庄,给人慈眉善目的感觉,但却如同神婆一样说了一些高深莫测的话语,弄得白宙与蓝翎一头雾水。陈教授被白宙急切救母的行为打动,指点白宙想办法破解要人命的结界。

夏梦寻与唐潮返回画室,身心疲劳上床睡觉,再次梦到神武殿。殿内的石壁上雕有一条红色蟒蛇,夏梦寻被红色蟒蛇咬了一口,手掌上立即出现一道几厘米的创伤。

奇怪的梦境似乎暗示着破解结界的办法,夏梦寻苏醒过来,从唐潮嘴中得知已是第二天早上九点钟。

唐潮一行人迟迟不归,结界内的空气越来越少,夏梦龙生怕廖斌失去理智出手杀人,计上心来与其副手攀谈。副手是结界内最不重要的角色,一旦廖斌产生杀人念头,副手首当其冲。

夏梦龙提醒副手应该反抗廖斌,为自己谋求出路,如若不然必死无疑。

第23集 梦寻破结界 神武殿地宫藏起死回生术

廖斌放松防备,被夏梦龙打晕。夏梦龙生怕自己遭遇不测,托咐唐潮好好照顾夏梦寻。

该死的结界始终没有消失,如同死神的魔爪,牢牢困住了夏梦龙一行人。时间在流逝,结界内的氧气在消失,夏梦寻与唐潮在神武殿四处走动,寻找破解结界的办法。

殿内的石壁上出现了一条石头雕刻的红色蟒蛇,与夏梦寻梦中梦到的蟒蛇一模一样,夏梦寻已经没有多少时间犹豫了,她再不以身作则,结界内的氧气将会被夏梦龙一行人吸光。

夏梦寻重演梦境发生的经过,伸手让红色蟒蛇咬伤了手掌,随后举着手腕面对三圣首射出的光芒。

说来也怪,光芒射到夏梦寻手上之后,结界神奇的消失不见,唐潮见夏梦寻倒地昏死过去,赶紧将其送往医院。其余人重获自由,不敢再在危机四伏的神武殿逗留,结伴离去。廖斌从昏迷中苏醒过来,在副手的陪同下寻找出路,天无绝人之路,他在神武殿到处乱走,竟然给他找到了出路。

白凤仪与白宙返回家中,提起已经死亡的白父,多年以来,白凤仪一直在研究起死回生之术,她猜测神武殿的地宫内藏有可复活死人的仙术,只要打开了神武殿的地宫,白父复活就有希望了。白宙对仙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一改之前反对母亲探寻皇陵镇秘密的立场,决定协助母亲打开神武殿地宫,获取先人留下的仙术。

夏梦寻躺在病床上做了一个梦,她的太奶奶出现在梦中,在逛庙会的过程中结识了唐潮的太爷爷。

夏梦寻一觉睡醒,被告知睡了三十六个小时,她向唐潮提起梦中的情景,梦中的唐潮与太爷爷长得一模一样,夏梦寻与太奶奶却长得完全不一样。她绞尽脑汁也想不明白其中的原因。唐潮思维灵活,猜测夏梦寻曾经见过太奶奶的画像,对太奶奶有一定印像,在她做梦的时候大脑自然构勒出太奶奶的外观。而唐潮的太爷爷就不一样了,夏梦寻没有见过唐潮的太爷爷画像,在做梦的时候大脑就本能的引用了唐潮的相貌。

白宙为了复活逝世多年的父亲,前往廖斌办公之地,提出与其共同合作,联手探寻皇陵镇不为人知的惊世秘密。

第24集 唐潮向梦寻求婚成功 梦寻出现异象

唐潮瞒着夏梦寻见田婉兮,夏梦寻打翻了醋坛子,当着唐潮的面打电话给石磊,故意向石磊打探唐潮的下落。

石磊自作聪明谎称唐潮在他身边,夏梦寻让石磊叫唐潮接电话,石磊找了一个理由搪塞过去,随后打了一个电话给唐潮,向唐潮通风报信,不遗余力帮助唐潮哄骗夏梦寻。

唐潮一脸无奈,向夏梦寻认错,承认自己在石磊的掩护下悄悄见田婉兮。他虽然与田婉兮分手,但两人旧情仍在,见个面相互慰问一下也是合情合理。

为了向夏梦寻表达心意,唐潮在石磊一行人的陪同下重返神武殿,向一起随行的夏梦寻掏出钻戒求婚。

惊喜来得过于突然,夏梦寻没有立即接受唐潮求婚,而是若有所思转身离去,随后才露出幸福的笑容表示愿意嫁给唐潮。

唐潮与夏梦寻恋爱数日,顺利收获了爱的果实,两人心情愉快商量婚后出国渡蜜月,好好享受一下两人世界。近段时间发生了太多事情,两人再不放松一下,恐怕就要患上精神疾病了。

白宙还不知道夏梦寻与唐潮定下了婚约,他的注意力集中在探寻神武殿的地宫,为了打开地宫,他找到夏梦寻,出示手机中的龟壳图案,欲借夏梦寻之手窥破皇陵镇天机。夏梦寻对龟壳图案毫无印像,太奶奶的日记本也没有记录龟壳图案,对此,她无能为力,向白宙表达歉意。白宙未能得到想要的答案,情绪激动向夏梦寻索要其太奶奶日记本,随后回过神来,意识到自己失态,连声不迭赔礼道歉。

丑媳妇始终要见公婆,夏梦寻即将跟随唐潮回唐家,拜访唐父唐母。她一大早睡醒过来,无意中发现曾被蟒蛇咬伤的手掌出现了三处创伤小孔,小孔黑色深遂,散发出一股诡异莫名的邪气,如同某种印记,令人一看之下不寒而栗。

唐潮已经为夏梦寻准备了早点,夏梦龙捷足先登,享用桌上的早点,夏梦寻怀惴不安从房间走出来,心不在焉应付唐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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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秦时明月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7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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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时期,绝顶剑客荆轲和妻子丽姬有一子名为荆天明,荆天明因为身世之谜被秦始皇追杀,荆天明遇到秦国第一剑客盖聂,盖聂念起为古人之子,于是就带着天明躲避追杀,踏上了闯荡江湖之旅。在逃亡的过程中,天明陆续结识了众多江湖高人。

天明相继与年纪相仿的少羽、高月、石兰成为好友,见证了世间最后一片净土墨家机关城的毁灭。机缘巧合之下他成为墨家巨子。磨砺中天明渐渐成长,危难时刻,他甚至挺身而出,凭借自己弱小的肩膀保护着朋友们的性命。而这一切事件的背后似乎都有着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操控,江湖神秘势力阴阳家的存在渐渐浮出水面。处于阴谋核心的天明,由此层层剥开了自己身世以及所有阴谋背后的惊天秘密关于“苍龙七宿”的神秘传说。

对于秦时明月高渐离的神秘身份相信观众们都很好奇了,而高渐离雪女最后结局是什么呢,他们最后会死吗,随着电视剧《秦时明月》的开播,剧中的高渐离一出场就引起了大家的关注,怎么电视剧版中的高渐离是瘸子呢,在原版动漫中,高渐离是燕国的琴师,气质忧郁高雅,在燕国等地比较有名气,之后成为了墨家统领,他这当中他的武功可以说是仅次于墨家巨子燕丹的,并且高渐离和荆轲两人还曾是好友,跟雪女也是感情深厚。

那么在电视剧中的高渐离怎么成了瘸子了呢,原来在剧中高渐离还有一个神秘的身份,那就是七杀门最年轻的长老,并且和少掌门盖聂很早就相识,然而在七杀门覆灭之际,受到重伤,才留下了伤害,而雪女原本是七杀门死门中的一名刺客,一直爱慕着高渐离,在七杀门灭亡之后,收留了高渐离到妃雪阁当中,两人在最后刺秦中双双死亡了。

相信不少观众对秦时明月高渐离的神秘身份已经有所了解了,对于雪女和高渐离和原版中的不容, 在电视剧最后高渐离雪女最后结局是什么,观众们也就有了不一样的猜测,那么结果纠结是如何,一起等待剧情的更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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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大唐后妃传:珍珠传奇》小说原文结局内容

全文共 2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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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后妃传:珍珠传奇》讲述了吴兴才女沈珍珠在经历血海深仇、深宫争斗、安史之乱后与广平王李俶不离不弃,始终坚守家国大义的故事.yuwenmi小编整理小说原文结局内容,快来看看吧。

沈珍珠轻咬双唇,道:“我便走了,你穿成这样,也不必送我。自有肩舆抬我出去便可。”

李豫终于侧过头,左掌死死的抵着文杏大柱,说:“好。”

沈珍珠曲身朝他微福,正待转身,他却猝然将她腰肢一揽,她胸臆激荡,万般心绪哽咽在心,说不出一句话,只能任由他紧紧拥住,他声音喑哑干涩:“我会等你。”

他慢慢放手,后退,背过身去。

她的泪水反倒充盈眼帘,绝然转身。

肩舆行得不紧不慢,至永福门停下,需步行数十步方至重明门。沈珍珠行得极缓慢,一步比一步艰难,却执意不让身畔宫女搀扶。待行至重明门正门处,见慕容林致与薛鸿现并一辆马车正等候着她,她脚下一软,慕容林致与薛鸿现双双奔上,一左一右将她扶携住。

沈珍珠抬目望那九重宫阙,宫门幽深,天阙如云,渐的在她面前失去色彩,她喘息道:“快,扶我上马车。”

马车行进速度平缓,沈珍珠只觉眼皮深重,浑身上下无一丝点儿气力,隐约有些微温暖的阳光透进来,又有一滴泪滚落到脸上,她喃喃道:“鸿现,别哭。”

听见薛鸿现稀里哗啦拭泪的声音,“你怎么知道是我哭,不是慕容林致呢?”

沈珍珠勉力一笑,“当……然,林致……是我见过……最了不起的……女子,你,一定要……好好的……学她。”手上微暖,听得慕容林致说:“你也是我最敬佩的女子。”

沈珍珠笑着摇头,只是嗜睡如命,昏沉沉偏头睡去。

也不知睡了多久,恍惚中马车轻晃如摇篮,便朦胧问道:“我们……到了哪里?……有没有……出长安城?”

慕容林致道:“还没出长安城,到曲江池了,不一会儿便可出长安。”

沈珍珠仿佛身上来了些气力,“曲江池?”她徐徐艰难的睁开眼,“扶我下去,我想看看……”

慕容林致与薛鸿现对视一眼,唤马车停下,两人合力将沈珍珠扶出马车,半躺在曲江池畔的草地上。

五月里的曲江池畔,酷热难当,惟有瘳瘳数人游玩赏乐,间歇偶而传来少女娇美天真的嬉笑声。

沈珍珠依依睁目仰望,说:“天,真蓝啊。”

若干年前,曲江池畔春如织,她与素瓷、红蕊相伴游乐。一切的缘起,都在这里。前承起合,仿佛一梦。

她恍惚听到半空中有人吟诵诗句,绵延不绝,萦绕天地,竟绝似她当年清越的声音:“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

她听到安庆绪说:“不知十年后再游此地,该是如何。”

默延啜说:“我回纥王庭之门,永远为你敞开。”

流光溢彩的辂车旁,李俶陡然伸手挽起她,说:“有我,别怕。”

“俶……”她徐徐吐出最后一个字,眸光黯淡,唇齿抿合。慕容林致与薛鸿现无声饮泣。

马车的车夫一直是背向而坐的,此际缓缓回头,走下马车,摘去头上的绩巾。

慕容林致抬头,哽咽着唤道:“陛下。”

他半跪下来,将她紧紧纳入怀中,下颌抵着她的额头。

他的心从此不再疼痛。

这颗心,随着她的离去,行将就木。

“贵妃始终以为沈后娘娘不肯原谅她,一切是她的错,为着当初娘娘一句‘魂归太虚之时相见’的戏言,竟会傻到认为自己之死会令娘娘回宫见自己遗骸一面,可以让娘娘与陛下重新‘相见’,居然在正值盛年之时,饮药自戗!”严明感慨,“她的这片心,也不枉陛下册她如此尊贵的位份——”

李豫倦怠的阖上眼,过了一会儿,又低咳数声,仍是不说话。

“启禀圣上,史官在宫外候旨。”内侍以极低极细弱的声音禀报。

李豫半眯起眼,严明遂恭身退下。

史官年纪极轻,以史为姓,其父去年病故,世袭而就。

李豫问道:“本朝之史,卿家修撰得如何?”

史官揖礼,不卑不亢,“微臣由宝应元年始述,至今晨圣上宣诏令太子监国,无一遗漏。然高祖太宗早有遗制,圣上不可干预史官撰史。”

李豫低声咳嗽,待喘息甫定,淡然道:“朕只想听听卿家是如何写太子适生母沈氏的。”抬目直视史官,“你可有带来?”这样的病势危殆中,眸光仍是凌厉迫人。史官深吸一口气,不敢对视,恭身答道:“微臣没有带来。然微臣既日记万事,自有执笔不忘的本领,所记每字每句,皆在微臣脑中。”

“那便吟诵与朕听。”李豫断然道。

史官迟缓一下,缓声吟道:“太子适生母沈氏,吴兴人,世为冠族,父易直,秘书监。天宝十二年,上为广平郡王时,纳为正妃,天宝十四年,生太子适。禄山之乱,玄宗幸蜀,妃从幸不及,流落民间,其后被拘于东都掖庭,上犯险迎回凤翔。及上册拜为太子,为太子妃。宝应元年,生升平公主,月余,以病薨逝,上感念痛哀。”

李豫以手指轻弹榻上明黄锦锻,慢慢说道:“卿家实是能人,天下皆知沈氏忽失踪迹,朕十七年遍访三山五岳,虽寻觅不得,但仙庾岭、三皇山诸处均曾有传她的踪迹,卿家竟敢说她已然薨逝?”

史官一笑,微微恭身,“为史官者,必得有千眼千手,知天下人所不知,秉史直笔。”

李豫不置可否,复阖上双目,沉默良久。

史官伫立原处,以为皇帝昏睡过去。正待呼唤太医入内,忽听李豫朗声道:“卿家所述有误,该当这样记下:太子适生母沈氏,吴兴人,世为冠族,父易直,秘书监。天宝十二年,上为广平郡王时,纳为正妃,天宝十四年,生太子适。禄山之乱,玄宗幸蜀,妃从幸不及,流落民间,其后被拘于东都掖庭。及上破贼,收东都,见之留于宫中,方经略北征,未暇迎归长安。俄而史思明再陷河洛,复收东都,失其所在,莫测存亡。上遣使求访,十七年寂无所闻。”他抑扬顿挫一口气说完,又是连声咳嗽不已,浓血沾染到明黄锦缎上。

因着烛光幽暗,史官也看不甚清,执拗回言:“恕微臣不能领旨。”

“廖廖数笔篡改,于本朝之史毫无影响。”李豫声音严厉起来。

“一来,篡史违背祖制家训,微臣不敢为;二来,此笔篡史,于圣上圣德有亏,若流传后世,必有纷纷议论,以为圣上危难之时弃糟糠,薄义寡情,为皇帝后再觅发妻,惺惺作态。”史官说话铿锵有声。

李豫失笑,“这是朕心之所甘,后世纷扰述评,便由朕全力承担。卿家也算不得篡史,自安史二贼之叛,我大唐史料散佚者多不胜数,卿家只当沈氏之事散佚失传,多属传闻,无法验明属实便可。”复深深叹息,看着幽明灯火下面前年轻的面庞,说道:“卿家既知朕要如此修改史记,当可体朕之心意。何以不能成全朕呢?”

史官感怀于心,身躯微微颤抖,忽的猛咬下唇,一揖至地:“微臣领旨。”转身疾步走出。

李豫面上徐徐绽开笑意。

她已然远离尘嚣纷扰。

然而,既然她希望天下人都还认为她活着。

希望他还以为她活着。

那他便让她永远活着吧。

活在他的心间。

活在这山水之间。

让他俯瞰这万里河山,江南明媚,中原厚朴,南蛮苍莽,塞北黄沙白草,处处都有她的气息精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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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择天记小说落落的结局

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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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天记》曾经是很火的连载小说,现在也被改变成了电视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择天记小说落落的结局,希望大家喜欢。

择天记落落结局如何

在剧中落落是一个妖族公主,她开朗乐观,为人善良大方。因为经脉异常,最终被长生指点,被陈长生所救,所以落落拜了陈长生为师父,在与陈长生的相处时,落落总是故而撒娇卖萌抱大腿,让陈长生很是拿她没办法,可是随着与陈长生长期的相处,落落发现了自己喜欢上了师父陈长生,虽然陈长生的心中只有徐有容,但落落还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陪伴在陈长生的身边,帮助陈长生完成逆天改命。

择天记落落结局和谁在一起

在小说中落落的结局并不是很好,在小说中落落因为自己母亲的去世,而心情很失落,为了救自己心爱之人陈长生,所以她选择牺牲自己,为陈长生续命。但《择天记》的小说和电视剧在情节上有很大的改变,所以电视剧落落的结局和小说的结局将会不一样,据悉,在电视剧中落落最终和轩辕破在一起了,不知这样的结局对于落落来说是不是最好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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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说楚乔传大结局

全文共 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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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洵在少年时亲眼看着家人被杀光,从此内心蒙上阴影,走上复仇之路。李策表面放荡不羁却只为隐藏自己,不想别人看到自己软弱的一面。他狡猾如狐,可内心深处的孤寂无人能懂。诸葛玥对楚乔默默付出不求回报。他有勇有谋,胆略过人,却不沉溺权势。他重情重义,认准一人便是一生。

楚乔,她本可以逃离奴隶生活,却为“家人与整个诸葛府为敌,以弱小的身躯保护弟弟妹妹。她虽是现代人,却不怕吃苦,心性坚韧。

虽然结局楚乔和诸葛玥得到了幸福,但是李策悲凉死去,燕洵孤苦一生,楚乔心中渴望的平等也没有实现,她和诸葛玥只能在青海偏安一隅。但这样的结局又是最合适的,奴隶制在古代社会根深蒂固,本就不是一人之力就可以推翻,况且在那个争权夺利的时代,能有几人保持本心?

《楚乔传》赵丽颖饰演的楚乔是一名奴籍少女,一开始被燕洵所吸引,后来又爱上宇文玥。窦骁饰演的燕洵虽然很喜欢楚乔,但是最后因为信念不得不与楚乔分开。而林更新饰演的宇文玥,也就是小说中的诸葛玥,全世界都知道宇文玥爱楚乔,两人结局也是圆满。

李沁饰演的元淳喜欢燕洵,在一开始是一个率真可爱的公主,但是因为国变,元淳的性格也改变了,一心只想着报仇。而最近在《欢乐颂2》中大火的邓伦这饰演默默守护楚乔的李策,期待他的精彩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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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哲理故事:结局的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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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风烛残年的老者,执杖上山,向星月禅师请教:如何才能延年益寿、返老还童、长生不老。星月禅师向他敬了一杯清茶,就带他下山了,直接来到一个大型的剧场,观看一场非常感人也非常悲壮的传统剧目。

雷鸣般的掌声里,剧目终于落下了帷幕,许多人被感动得泪流满面。星月禅师问身边的老者:“该剧如何?”

“太好了,太感人了,太圆满了!”老者激动得一连串地说。

“怎么感人?怎么圆满了?”星月禅师慢悠悠地问。

“剧情的细节感人,结尾又那么圆满!”老者颇有心得地说。

“但是,”星月禅师微笑着说,“这出戏如果接着演下去,无休无止地演下去,你认为如何?”

“这样就很圆满了,再演下去反而拖沓了。”老者非常投入地说,“什么戏也得有个结尾,哪有无休无止地演下去的道理?”

“如此说来,人生不也是这样吗?”星月禅师依然微笑着说,“阅尽人间春色、体味生命的美妙,能够善始善终,也就是一生一世的圆满了,生命也和剧目一样,没有无休无止地存在下去的可能。。。。。。谢谢老人家给我的启发!”

老者先是一楞,接着哈哈大笑,伸出大拇指说:“星月禅师不愧是高僧,我服了你,也不再恐惧生命的结局,对人的生死有了通透达观的彻悟。”

常言说人生就是一场戏,这出戏的精彩与否,不在于剧目的长短,不在于舞台的优劣,而在于剧情的演绎和结局的圆满。而所谓的圆满,又有着各自不同的三分三解-----悲欢离合各有三味,成败得失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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