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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葵花的读书笔记观点举例总结20篇

读书,是开拓视野的一种方式,而梦想,则是我们要通过读书去努力的目标,这样才有能量不断的前行,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为梦想而读书作文,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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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幼儿园教师

全文共 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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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在认真拜读伍香平的《幼儿教师易犯的150个错误》这本书,读完之后这本书中的内容,所出现的错误及案例让我深有感触,这些错误不正是我们现在也正在犯的错误吗?回忆我两年的幼教工作生涯我深有感悟,以前我教育幼儿的行为与方式,对教育和保育的认识是毫无错误的吗?这使我陷入深深地沉思中。

在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这本书的第二个环节“晨间活动”,放羊式的晨间活动组织方式——孩子来园后,老师带着幼儿走出活动室,交代规则之后,大手一挥,自己去玩吧,然后就几个老师三五一群的聚集聊天说笑,玩手机等等。

忽视与家长的沟通——幼教工作室需要家园合作的,而晨间活动是老师和家长进行沟通的最佳时机,通过晨间谈话活动来告知家长幼儿的在园情况及家长需要配合的工作等等,这些环节在我们身上不是也体现了吗?这些错误环节不正是我们工作的折射点吗?

早操内容单一缺乏变化,我们幼儿园的早操基本上是一年才变换,有时可能更久,天天如此幼儿就没有兴趣了,他们感觉天天这样,见怪不怪了,没有兴趣了,有时甚至动都不愿动了,站在那里自己玩自己的,如果老师叫了他的名字,他才敷衍的动一下,他们已经完全没有兴趣了,也达不到晨间锻炼的目的了。

通过读完这本书,看了这个晨间活动环节及老师给的建议使我明白了晨间活动要有计划,一日活动皆教育,晨间活动也是教育,既然是教育就一定要有方案有计划,晨间活动组织方式要改变,晨间活动内容要更新,一年都是一套早操,孩子们就慢慢的失去了之前的新奇,变成应付了,那样早操就毫无意义了,我们可以定期更换早操,或是让幼儿与家长共同参与我们的早操编排。

对于上述的错误,可以说是在我们幼儿园全面覆盖,需要们逐步的去改正,这本书是幼儿教师观察幼儿,反省自身,提高专业知识专业成长的有力工具,我们要怀着虔诚的心态来面对这一特殊的教育——幼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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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

全文共 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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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冬日暖暖的阳光下,我轻轻合上了《窗前的小豆豆》的最后一页。闭上眼睛,回味着那带有缕缕春意的童年,朴素、温暖、幸福一同涌上心头。在这里,我品尝到了欢笑,品尝到了忧伤,品尝到了真实的滋味。

没有华丽的语言,有的只是三个温暖的大字——“巴学园”。这个校园赐予了小豆豆欢乐的童年。校长小林宗作先生是个温和善良的人,他不求孩子们认真严肃地听老师讲课,他希望能激发孩子们的求知性,因此立了孩子们可以自己选择课程的制度;他不求孩子们一定要什么样的盒饭,只是每次午餐时间检查孩子们带来的“海的味道、山的味道”;他通过游泳教给孩子们:“无论什么样的身体,都是美丽的。”……小林宗作先生总是费尽心机为孩子们举办了各种活动,他想让孩子们从“巴学园”里带走欢乐的童年。

没有考试的束缚,没有学习的压力,有的只是那无忧无虑的校园生活!如果我们的校园也这样那该多好啊!整节课总是充满了紧张的气氛,老师们都是将知识硬塞进我们的头脑里;音乐课上自然没有跳韵律操的机会,更没有拿着粉笔在教室地板上随意涂抹的待遇,只是枯燥的一遍又一遍地唱着歌儿;如果想和小豆豆他们一样在下午郊游、散步、或游泳,那可真是异想天开,学校把我们的时间都安排在了学习上,哪还能举办这些活动呢?……一切都是那样的无趣,又怎能让孩子们彻底爱上学校,甚至出现“早上迫不及待地来学校,晚上不愿回家的现象呢?”

校长小林宗作先生常对小豆豆说:“你真是个好孩子!”其实,只要细听这句话,就会发现“真是”这个词里包含着很深的意思。小林宗作先生将他的毕生都奉献给了教育事业,足见他对孩子们真挚的情感。当战火吞噬着“巴学园”时,他也只是轻描淡写地对儿子说:“下次我们办个什么样的学校呢?”可见他的心中对教育仍然充满了信心和力量。

战火吞噬了巴学园,但吞噬不了小豆豆欢乐的童年。那金子般的岁月一定还在小豆豆的心中流淌,也在我们的心中流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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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活着》的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1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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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我又要长吁一口气,这是我第一次用两个晚上看完一本书,合上手边的这本余华的《活着》,感觉很沉闷,闷的喘不过期来,感动在这个个环境中,这片土地上生存的这些生命,而我所感动的是家珍。在其他的文学作品中,也读过一些这样的女性角色,但是我还是忍不住为之感动,这是在中国这片厚实的土地上生活的女人,他承受着比一个女人所应承的更多的东西,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来至于喊叫,不来至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讲述了一个人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相互感激,同时有相互仇恨,他们谁也没有抛弃对方,同时也美誉哦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一起走过尘土飞扬的道路。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风光一时的高富帅,因为年轻时候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家人一生的幸福,但他最后终于还是在贫困中觉悟,也是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的夺走了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落败后相继挂掉,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白富美妻子家珍,最后连他唯一的子孙也逃不出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的活着。记得有这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起伏一样。

《活着》是一篇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在合上书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有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煽动能力的作家,实际上渲染这样的表达方式是余华一直不屑的,余华所崇尚的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而所有的情绪就是这种娓娓叙道的过程中悄悄的侵入读者的CPU,《活着》以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

他就像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的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缓慢的方式,将读者的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这样就会有一个结局,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的印象。

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有意思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的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个静止的状态,

余华的《活着》告诉我们,生命中其实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的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活着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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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蚯蚓的日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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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我很喜欢看一些课外书,比如《小猪唏哩呼噜》、《木偶奇遇记》等,但是我最喜欢看的书还是《蚯蚓的日记》。因为它很搞笑,能带给我快乐的心情。

这是一本很有趣的图画书,用写日记的形式,以小蚯蚓的眼光看世界,记录了它在学校、家庭和朋友之间的生活点滴,还有对自已和未来的想法。书中内容丰富,图画生动,特别是小蚯蚓说的话很搞笑,我读了常常哈哈大笑。

书中的小蚯蚓说,作为一条蚯蚓,有三个好处:1、永远不必看牙医;2、永远不会因为拖着泥巴进屋而被骂;3、永远不用洗澡。我也好想变成一条小蚯蚓。记得有一次,我身上很脏,可是我不想洗澡,妈妈知道了就冲我发火。当时,我就特别羡慕小蚯蚓。我问妈妈:“为什么蚯蚓不洗澡,身上都是泥巴,妈妈也不骂他,还抱着他呢?你看,做一条小蚯蚓多好。”可是,妈妈说:“我们生活的环境和蚯蚓不一样。如果我们不讲卫生不洗澡会生病的。”哎!如果我也是一条小蚯蚓,那该都好啊!

每当我感到不开心的时候,我都会拿起《蚯蚓的日记》翻翻看看,人也就会变得快乐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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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鲁滨孙漂流记》大学生读书笔记1200字

全文共 1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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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年,一个人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生存了二十八年!

这就是我看完《鲁滨逊漂流记》后的一个惊人的感触!

一六五九年九月三十日,鲁滨逊第一次航海,遇到了可怕的风暴,翻了船,船上所有的人除了他以外,都无一幸免。鲁滨逊和他的船一起漂流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凭着惊人的毅力与勇气,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倒霉而又幸运的鲁滨逊?克罗索。

鲁滨逊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生存了二十八年,这是一个多么惊人的数字呀!可见他那惊人的毅力与智慧啊!他刚来到孤岛时,天天悲痛不已,沉浸在自己的悲观思想中。可是,渐渐地,鲁滨逊那独有的性格体现了出来,他不再伤感,而是在逐渐安排自己的生活。就这样,他开始盖起了属于自己的房子、还捕获了绵羊、又种起了小麦,自己制造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小王国。最后凭借着自己的聪明才智逃离了这个小岛。

我记得很清楚,他说过这么一句话:“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自己一个人,没有帮手,也没有一个倾诉对象,只是自己一个人蛮干,甚至有许多事都是白干的。但是,他没有放弃,依旧失败后总结经验,再来一次。

我不禁想到了我自己,如果是我到了那样一个小岛上,我能坚持多长时间?可能连一个星期都坚持不下来吧?现在的我洗个袜子都不会,就更别说生存了!

记得我上三年级的时候第一次去了九顶塔,那时正值暑假,蝉在树上 吱吱乱叫,我的心也烦得很。走了一段时间后,我看到了一个令我两眼发光的牌子,上面写着:前方是民族风情园,园内设有攀爬“M”架等娱乐场地。

“M”架?我的心中映出了一个大大的问号。这“M”架到是一个稀奇玩意,我一定要试试看!想完后,我对爸爸说:“爸爸,咱去玩一下‘M’架吧?”“‘M’架?这我也没玩过,恩,也好,也让你长长见识。”听老爸这口气貌似能试一试,我不禁心中暗暗自喜。

到了,我已经可以看到那个“M”架了,但是去玩可以,十元一人,一人一次。爸爸二话没说就交了钱,和我进“M”架的入口了。

刚开始看到它,心中还夸下海口,这个,小意思。但现在的它却是个庞然大物,我不禁打了一个寒颤。

开始爬了!在第一个大坡是我竭尽全力,鼓足了力气,笨拙的向上方爬去。还没爬几步,我就发现:这种方法太消耗体力了,还没等我爬上去可能就累得不行了,要不我这么爬吧!于是我先把左手抓好,再蹬右脚,然后把右手抓好,最后再蹬左脚。就这个动作,来来回回的重复,慢慢的,我已经从“M”架的一个脚逐渐爬到了半山腰。

没想到这还是一个体力活!我一边大口大口地喘息,还不时嘟囔上两句。眼看就要到“M”架的第一个高峰,我突然感到脚下一阵疼痛。低下头一看,原来是右脚没踩好,踩空了,脚踝一下子就碰到了打铁柱子上,立马就青了。一阵阵疼痛使我向前的脚步放慢了。

我缓缓地爬向顶端,一边咬牙坚持,一边不停地告诉自己:很快就会好了,加油啊!经过我一布又一布的攀爬,终于到了“M”架的第一个顶峰。我坐在上面轻轻抚摸着那块被我碰青了的脚踝,眨了几下眼,继续前进起来。

忍着疼痛,我依然不停地前进,现在的我的心中只有四个字:加油,前进!

在向下爬完后的我几乎筋疲力尽了,恨不得马上躺下睡一觉。但是,就是剩下最后一个高峰屹立在我的眼前。我咽了一口唾沫,爬向“M”架的最后一个高峰。

就这样,万分努力后,这“M”架终于被我征服了,我顺利的爬过了最后一个高峰,而后又平稳落地。筋疲力尽地我下来后说什么也不走了!因为真的太累了!

鲁滨逊在那样一个环境下都能生存,我们这些“温室里的花朵”就更要学会像鲁滨逊那样顽强的毅力和坚持不倒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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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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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快两个月的时间里,我读了一本让人记忆犹深的红楼梦,他是清代著名文学家——曹雪芹的代表作品。

这个本书主要讲的是:在清朝康熙年间有一个贾府,里面有一个贾宝玉、薛宝钗和林黛玉,他们三个人发生的故事。

读了红楼梦后,我对贾宝玉这个人物极其不喜欢,主要原因有两点:其一,他明明是个大男人,骨子里却像女人一样柔弱,遇上一点儿伤心事,就立刻哭了起来,有时候还哭得厉害,眼泪如破堤的洪水一样“哗哗哗”地往下流;其二,贾宝玉不喜欢读仕途经济的书,说这些事情俗气,那他整天和女人混在一起,想的、做的、写的都是女孩的事,难道这就不俗了吗?我认为,男儿志在四方,应该出去打天下,不应该老呆在家里吃吃玩玩,和女孩子在一起取乐,这有失男性的尊严。

不过话又说回来,根据任何事物都要一分为二的原则,我觉得贾宝玉还是有不少优点的。首先他为人处事十分和善,他作为皇亲国戚又是贾府最得宠的少爷,他没有架子,经常和丫头和下人混在一起,同情他们,即使他们做错了事情,也只是轻描淡写地说几句,从不会责骂他们,这说明他有人与人之前平等的思想观念。其次,贾定玉是一个性情中人,当紫鹃开玩笑告诉他林黛玉明年要回老家去时,他马上就发呆生病了,这说明贾宝玉同情很专一。

不过,我还是想说说这个林黛玉,她可爱哭了,跟贾宝玉一样,每次都因为一点小事就哭鼻子,真是爱哭鬼。但是他也有好处,他琴棋书画样样样样都精通。却在贾宝玉成亲的夜晚,凄凉地死去。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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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活着》的读书笔记集锦

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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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不过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了感叹一番也就丢下了。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了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嫖娼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接受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了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应该说是生活为了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努力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面对解放军是选择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现在想想如果那时他选择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了俘虏选择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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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1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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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时,我认为它只是一篇平淡而又普通的人物传记,没有任何特别之处。读到后来,我渐渐被文中跌宕起伏的情节吸引了,尤其是在鲁滨逊漂到岛上后,我的灵魂仿佛都被吸进了书,与情节融为一体。他会活下去吗?他会在岛上建一座房屋吗?岛上有什么?许多问题加快了我读书的速度。他在船上搜集有用的东西时,我仿佛看见了他绞尽脑汁弄来了将近一英担的铅,费尽力气才搬动其中的一些箱子,巧妙地拆下了船上的一些木头。我还对他的作为颇有同感,平时的我也喜欢把一样东西的有用性挥发到极致,即使是一个矿泉水瓶也能在我的手上变成一个迷你台灯架。

他在建造他的小房屋时,更是让我激动不已:我最喜欢建筑房屋了。他为防御岛上可能有的危险而做的防御工事在我的想象中栩栩如生,仿佛我来到了故事里,而不仅仅是有画面浮现在我眼前。这些都让我感同身受:如果我没有足够的工具来造房子的话,那么只要把天然的山洞加固一下就可以当做天然的储藏间了。而且如果我在一个陌生的岛上且独自一人的话,我也会筑起一些防御工事因为在那时我会很缺少安全感。

我的心与内容发生了强烈的共鸣,这使我怀着以前读书从来没有的热情和同情心来阅读这本书。其中的《圣经》中的精神层面在我看来虽然有些夸张,但还是能在一个人精神和肉体都需拯救的时候安抚前者。当他遇到“礼拜五”时,我更是由衷的为他感到高兴,尽管我并无法理解鲁滨逊是怎么样才让礼拜五那么快就掌握英语和许多知识的。

笛福通过这本书向我们展现了鲁滨逊从不甘于现实生活的普通,出海去探险到他流落荒岛,为生存而奋斗,最后被解救,过上了美好的资产阶级生活这样一个故事。笛福通过这样一个鲜为人知的角度向人们展示了早期英国殖民主义,不仅没有被当局发现,还由于当时注明文学家的误读而宣扬它是一部经典名著,让这部英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长篇小说成为一部声名远扬的史实记载体。

笛福的写法让我惊叹。只能让大家看见里面的批判内容和历史记实的作家,并不厉害;真正深藏不露的大作家就像笛福一样,让人阅读了一个惊险精彩的故事后只感受到了鲁滨逊的力量强大,并未发现这是一部描述殖民主义的小说,笔法之神,令我佩服。另外,这部小说的字数多达190943字(不同版本之间可能有误差),作者的耐心也令我惊讶。在写过长的随笔时,开始时我热血沸腾、奋笔疾书,直到因为写作某些原因打断或是我心中有了新的灵感时,我的写作速度就会时快时慢,直到写了很多部分后,火热的心已冷却下来,只是缓慢的给随笔添上一个结尾,结束这一篇。单篇写作字数不会超过1万字,比起笛福来,真是沧海一粟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所收获的不仅仅是鲁滨逊的经历,更是他的经历中那些为他指明方向的心灵灯塔,以及我与他那段心有灵犀的历程。

书中不仅有一段耐人寻味的故事,还有一些可爱的小错误。在前文中作者提到在萨累当奴隶的除他之外没有英格兰人,但后一页就说到了“那个木匠也是沦为奴隶的英格兰人”这个小纰漏,还有非常明显的一个:作者说鲁滨逊给了西班牙人和礼拜五的父亲一份书面指示,但在好几年前他就没有墨水了。这种有些俏皮可爱的错误在全书中还有许多个,但是越发让我喜欢这本书了,而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虽然其中的一些语言有些不通顺,但这可能是由于翻译的错误而导致的。在写完一篇作文后,我往往都会再读一遍,改正那些不恰当的语言和错别字。而作者笛福如果也那么做的话,那他实在是一个了不起的作家:仔细地看了975多万个字母,要保证其中没有拼写错误,还要检查语言的通顺性和连贯性,且光是单纯的看一遍就要花费很长时间,更别说改的或是写的时间了。况且在如此高龄写下这本小说,他是有多么坚持不懈,才能够完成这样一部巨作!回想我自己,有时连写完几百字的作文都懒得再看一遍,检查错误,导致了整篇文章没有达到“力所能及的完美程度”。一件事不可能做到完美,但关键是你做了没有和你的尽力与否。人不可能创造完美,但可以趋向完美,只要他努力过。

这本书让我与鲁滨逊结伴同行,“看”到了许多新奇的东西。最重要的是,懂得了要坚持、要自信,还要在危险与挫折面前,让心灵去指引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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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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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叶妮葛朗台》是文学巨匠巴尔扎克“最出色的画幅之一”,属于《人间喜剧》风俗研究中的外省生活场景。在小说中,代表着资本主义暴发户兼吝啬鬼的葛朗台形象刻画得尤为成功。然而,今天的这篇文章,我并不是想要谈论老葛朗台,而是他的女儿一一欧叶妮?格朗台。

巴尔扎克不愧是文学巨匠,小说中,除了创造了一群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让我十分惊奇的是巴尔扎克对于女人的了解程度之深,这本小说中不乏对于女人精彩的评论。巴尔扎克在小说的末章说:“女人谴责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十分狠毒的。”那么,换一个角度看,女人在同情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将心比心,感同身受。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这本小说中,欧也妮会比老葛朗台更让我为之感叹。

小说中,欧也妮几乎是天使的化身,在她身上,鲜有瑕疵,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物。这样的形象,纵观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并不少见。《名利场》里的阿米莉亚,《巴黎圣母院》里的爱斯梅哈达,《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安娜……甚至于,在普遍受到大众欢迎的言情小说和偶像剧里,这样的形象往往是女主角的“专利”。然而,欧也妮仍然是有其特殊性的。她的特殊性在于她的身份一一暴发户的继承者。这一特殊下的特殊性格,也注定了她的悲剧人生。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末尾所说:“她在世俗之中却不属于世俗,她是天生的贤妻良母却没有丈夫、没有儿女、没有家庭。”

这个天使般的女人的一生,实在让人唏嘘不已。夏尔未出现之前,她和她的母亲勤勤恳恳,像女工一样,终日操劳。她生日的时候,收到了装着其实是假货的镀金用具的针线匣,天真的她称那是一辈子见过最好看的东西。第一次见到夏尔时,她视他为“完美的人物”,是“从天而降的神人”。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欧也妮在第一次见到夏尔的时候就爱上了夏尔,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中所说的:“欧也妮是个没见过市面的姑娘,平日里只是忙于缝补袜子,给父亲补衣服,在污秽的天花板下度时光。寂静的大街上一个钟头也难见一个行人,堂兄弟的出现在她心里引起一阵骚动,爱慕之情油然而生。”夏尔来到欧也妮的家之后,欧也妮第一次梦见了爱情;夏尔即将出项之前,欧也妮第一次把自己的六千法郎送给了夏尔;夏尔离开之后,她每天早晚都要打开金匣子看叔母的肖像;父亲发现了金匣子,想要掏出刀子撬金匣子上的金板条,欧也妮气得拿起刀子,以命来保护金匣子。即便是在夏尔离开后了无音讯的七年时间里,她仍然想着他,等着他。最后,欧也妮收到夏尔的信,这个她曾经深深爱过的男人在心里向她索要金匣子,并且告诉了她他另有新欢的事实,信的结尾,他恬不知耻地夸赞自己是一个有良心、诚实、天真的年轻人。故事的结尾,她原谅了这个背叛他的男人,甚至不计前嫌地替他解围,帮他还债。后来,因为看中了她的财产而和她结婚的德?蓬丰庭长死后,德?弗洛瓦丰一家人又像当年克吕旭家的人一样开始包围这位有钱的寡妇,甚至连单纯的娜农也帮着侯爵张罗。

在我看来,欧也妮对待自己和夏尔之间的爱情时,是她最可爱的时候。在那一场对夏尔来说并不算是爱情的爱情里,她的痴情体现得淋漓尽致。对于夏尔来说,欧也妮是他的过客,可是对于欧也妮来说,夏尔或许就是她一生中最美的风景。在希望没有破碎以前,她一直站在原地等待,等着与夏尔共同度过朝朝暮暮的光阴,却没有想到,最终等来的确是背叛。

《欧叶妮?葛朗台》这本书,巴尔扎克将它献给了玛利亚。据考证,玛利亚就是欧叶妮?葛朗台的原型。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小说要以“欧叶妮格朗台”在我所阅读的书本上的序中提到:“根据安德烈?莫洛亚的考证,她的真名叫玛丽—路易丝—弗朗索瓦?达米诺瓦,出身于一个上层法官家庭,是基?杜?弗勒内依的妻子。巴尔扎克曾跟他的妹妹谈起过她,说"她是造物主创造的最天真的女人"。一八三三年,二十四岁的弗勒内依夫人腹中怀着巴尔扎克的孩子。所以巴尔扎克在题辞中把她的名字比作庇护家庭的黄杨枝。但是《欧叶妮?葛朗台》的主题又偏偏是一个家庭的毁灭。更有意思的是,巴尔扎克为了追求韩斯卡夫人,把这本小说的原稿交给韩斯卡夫人保存。他当然不会跟韩斯卡夫人提到这位痴情女子,但他向韩斯卡夫人夸大了他与卡斯特里候爵夫人的关系,以表示愿为韩斯卡夫人牺牲他的旧情。从这里,我们难道没有在巴尔扎克的身上看到负心的格朗台侄少爷的影子吗?巴尔扎克固然是那个社会精明的观察家,但毕竟属于那个社会。他在描绘那个只讲利害、无情无义的社会的同时,始终没有放弃对"一笔财产,一个贵族女人"的庸俗追求。”

由此可见,无论是小说还是现实,这类像天使一样的女子,最终却都只能沦落到可怜的境地。然而,欧也妮难道就这样一辈子在别人对其金钱的觊觎中度过吗?她始终无法幸福吗?那倒未必。巴尔扎克在书中曾经这样说过:“人的命运真可怕!没有一宗幸福不是因浑浑噩噩而来的。”如果欧也妮暂时闭上她那看透世间一切的眼睛,糊涂一点,将就一点,她也许能自得其乐。问题是,像欧也妮这样真切而纯洁的姑娘,她会闭上她那双早已看透世事的眼睛吗?这一点,大抵是天使的悲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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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安妮日记读书笔记高4

全文共 7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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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安妮日记》让我深受感触。安妮身在比较富裕的家庭,她原本可以过着安宁的生活,可是在那个年代里就因为她是犹太人,所以她和她的家人不得不到处躲避纳粹党的杀害,由此开始了一直隐居在公司大楼后面的一些隐蔽的房屋里面。

在安妮生活的时代里,她每天白天都要提心吊胆的过着,而我们却不用,我们什么事情都可以不管不顾,只需要舒舒服服没心没肺的生活着。不论做什么安妮永远都是轻手轻脚,更别谈大声喧哗了,这是她想都不敢想的。想想我们,与她比我们过的是多么的令人羡慕,自由,安逸我们都拥有。

从安妮的日记中,我看出了她的害怕,她将居住的房屋称作“密室”,就这个词我们就马上会联想到的就是黑暗,“密室”是四处都不透风没有一点阳光的,住在这种地方她该有多么难过。和我们差不多的年纪,我们经历的却是截然不同的,我们是多么的幸福,她的那种害怕我们也许永远都不会知道是什么样的感觉。她天天必须闷在家里不可以出门,随着夜晚的降临,偷偷瞄一眼月光也是胆战心惊的事,可我们做事完全随心所欲,出家门是最基本的,我们还有散步逛街等等活动,相比较我们便会对自己的生活感觉很满足了。

安妮不敢的我们统统都敢,她要是活在我们这个时候,她该会多么开心,我想她肯定会好好珍惜所有的一切,她会做很多很多自己感觉想做又有意义的事情,绝不会糟蹋这些时光——不过这些想象仅仅只是我们强加给她的,她不可能会享有这些假如,她永远都只是生活在战争时代的女孩。她不能拥有这些假如,可是我们却可以,也许是我们的生活太过安逸,我们身边有那么多虚度光阴的人。

读完安妮的故事我开始反省,我们不该这样的,我们应该好好的把握现在自己所享有的一切,多做有意义的事情,我们不该为了一点点的小事就和同学朋友发生矛盾,做事也不该永远拖拖拉拉的浪费时间。《安妮日记》,这本书真的让我收获了很多,珍惜现在的一切,享受所有的美好时光,带着快乐感恩的心学习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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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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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梦游仙境》一书是由英国牛津大学教授查尔斯·罗金逊为他所喜爱的女孩而写的作品。描述的是一个小女孩谎诞离奇的梦幻之旅。

一个无聊的午后,爱丽丝坐在草地上,火辣辣的太阳让他昏昏欲睡。突然,从他的视线中穿过一只兔子,嘴里念念有词。好奇的爱丽丝追了过去,跟着她掉进了兔子洞。眼前出现了一个有许多大厅的地方,他打开了一扇小门,但因身体太大,怎样也进不去。于是她喝了桌上的“把我喝掉”饮料,结果变成了一个仅有十英寸的小人了,门里是花园,爱丽丝走了进``````随后,发生种种趣味的事。比如委员会赛跑,是为了弄干净身体,为了一块馅饼被偷,也要上法庭。

读了这个故事,我发现爱丽丝是个十分可爱的小女孩。她天真活泼,充满好奇心;他还有一颗同情心,懂得明辨是非。在爱丽丝的身上,能够看到我们少年儿童纯真的天性。

他多么贴近我们儿童的生活啊,所以我想不光是我喜欢的书,我相信其他小伙伴必须也会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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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初中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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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的经济由于闭关锁国从最顶端逐渐的走向衰败。而《红楼梦》中的薛王贾林四大家族便见证了由繁华走向衰落,甚至家破人亡的全过程。

林黛玉,是因为母亲病逝。她的外祖母(即贾母)听闻此事,心中对黛玉产生了可怜又疼爱之情,想将黛玉接到自己身边,给她一些依靠和安慰。黛玉在贾母的千呼万唤之后才离开父亲来到了贾府。黛玉的母亲曾告诫她在贾府中的生活,要多加留心。所以黛玉在贾府中的生活可堪称为步步惊心。黛玉刚开始对宝玉是不愿靠近,怕这个一直受宠的宝玉会为自己添麻烦。但后来两个人相知相熟之后,特别是在吟诗作曲中更成为了知己。黛玉,柔弱,身体又多病,在贾府中也没有多少地位,而且要小心处事,只怕惹恼了谁的女子,最终在大家(除宝玉外)的欺骗下,在宝玉成亲当晚病逝,无声无息地离开这本不属于她的世界。

贾宝玉,一出生便含着一块玉,这就是贾母宠他的原因之一。宝玉的性格叛逆,总是喜欢与女子呆在一起吟诗作对,宝玉最初见黛玉时是先看都没看就去换了衣服,但等见到黛玉后,就非常的喜欢与黛玉在一起。当两人都明白对方的爱慕之情后,宝玉又送了黛玉他旧时的手帕,意喻着对黛玉承诺只对她一个人好,可惜最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宝玉和宝钗成了亲,也知道林妹妹已经不在了。之后他便一直失魂落魄,直到家中有变故,才恢复了。但在宝钗的又一次刺激下,宝玉又变得失魂落魄,直到他看破红尘,当了和尚。

宝钗,一个一心想坐贾母位置的人。在黛玉生病时,给黛玉送去补品和问候,是为了让黛玉对她的戒心放下。最终,贾府败落,她想继承贾母的那种地位已不复存在,况且宝玉出家当了和尚,她只能成为一个寡妇。

通过对林黛玉,贾宝玉和薛宝钗的三位主角的人物塑造,可看出当时的封建专制是多么的残酷。明清时期,封建专制也达到了一个最顶峰,使得薛王贾林这些大家族一样走向衰落,而平民百姓更是苦。正可谓:国富,百姓苦;国亡,百姓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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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朝花夕拾读书笔记300字

全文共 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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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书店闲逛时,偶然发现了《朝夕拾》这本书,我很好奇,于是我就翻看起来。

这本书的作者是鲁迅。鲁迅原名周樟寿,字豫才,后改名为树人,浙江绍兴人。

这本书主要是写了作者童年的生活和青年时求学的历程,追忆那些难于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这本书一共被分为篇作品,每一篇资料都十分精彩。例如:《父亲的病》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这本书的淳朴吸引了我,我想:淳朴也正是鲁迅老先生的性格特征,我们也就应像鲁迅老先生那样,拥有这样的性格特征。

这本书正是由于它的淳朴,而使它让很多人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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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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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路上都是千奇百怪的小虫子,“我”当时有特别的小,所以上课时都在想各种各样的虫子。同时给先生打的日子也是很难过的,先生又特别的严厉但先生自己读书给我们听的时候,我们则又开始做我们爱做的事情。

并且,长妈妈讲的赤炎,美女蛇的故事,所以特别令我我害怕百枣园中的赤炎蛇。

读完后,我觉得鲁迅先生,虽然在回忆自己的往事,但依就写得栩栩如生,表现以前孩子们的淘气,爱玩,天真烂漫的心理,所以十分的吸引,读者的眼球,让人们不由自主的回忆当时自己的童年。又表现出当时人们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情感,不喜欢让父母或别人束博自己。并且童年的那些琐事,也是我们最爱温馨的事,让我们有了,天天欢乐的心情。

所以童年,是我们永远爱回忆的“时间段”。让我们向着自由,向着以前那种温馨感觉,一起去回忆,一起去我们爱的童年,勇敢的去飞,勇敢的去自己的“百草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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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父亲的病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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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鲁迅的《朝花夕拾》,里面的《父亲的病》深深的触动了我,使我感受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和人民的麻木。

看着那“名医”出诊时的.倨傲、冷漠,我不禁感叹医生那已经消失的救死扶伤高尚品德;看着那衍太太对挣扎中的父亲束手旁观漠然的样子,感受到了旧社会的人们“各人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的麻木;看着那鲁迅在父亲临死前歇斯底里的声声呼喊,彻彻底底的感受到了那个“吃人”的旧社会——人们在不断维护自己的小空间的利益时无情地互相蚕食着。

在鲁迅先生的字里行间,可以看到他追求的就是一个互相理解,和睦相处的美好世界。几十年过去了,我们在这方面做了不小的努力。有了我们现在的和谐社会。可是,这“和谐社会”内还是会有一些小小的不和谐,比如说最近的“权健事件”,就和文中医生开各种没有用的药性质相似。但是,有一位正义的人“丁香医生”及时站了出来,为我们指出其中的虚伪。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无限光明的新社会里,我们要尽可能地照顾他人,从他人的角度着想。而且我们也要向“丁香医生”一样,为社会的和谐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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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论语》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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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我们可以有这么多朋友,那么朋友有没有种类之分呢?孔子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和”可视为开放与包容,“同”可视为封闭与单一。从人际交往来说,“和”指与不同类型的人交往,“同”是指只与气息相投的人交朋友。不同类型指得又是什么呢?我觉得“朋友”这个词事实上很难定义,在很多场合,“朋友”只是“有用的熟人”的代名词。勉强加以分类,可以以一个个体为中心,从他的主观角度出发,以工具性目的和价值或情感认同性目的各自所占比例为尺度,画圈。围绕个体最紧的是主要以纯粹价值认同为纽带的朋友,越外围的朋友,工具性越重。

当然,所谓工具性和认同性只是为了划分方便,在实际中,两者搀杂在一起,很难一刀切。不过,也会有极端情况,如果我们对于一个人毫无感情可言,与他相交只剩利用价值了,我想我们即使称之为朋友,其内涵也变味儿了。这还仅仅是主观的划分,读书笔记客观的现实生活常常让我们与工具性朋友保持最密切的关系,而认同性朋友可能一年也见不了几次面,但两个人的心还是相通的,客观不能,主观也无须见面。所谓“君子之交淡如水”可能指的就是这种情况。

但是这种划分仍不严密,只考虑了常态、共时的情况。在人生的各个阶段,我们都会结交上述两种朋友。有的朋友相伴一生,有的朋友只解燃眉之急,有的朋友只在人生旅途中同路一段。最值得珍惜的是老朋友,最难忘的是在人生的关键时刻出现的,又不能永远在一起的朋友。这虽然是人生憾事,话又说回来,我们也不必刻意去保持联系。因为情感的相投、价值的认同往往只在某一情境、某一机缘下才产生。执着地追求全面的了解可能会使刹那的美感烟消云散。所谓距离产生美,我和他不可能在每一方面都取得一种和谐,该散就散,回忆有时更加美好。

所以子曰:“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子罕)再进一步说,如果我们能欣赏他人异于己的地方,那和他们交朋友也不是件困难的事。这一点与认同感并不矛盾。接受甚至欣赏异己,便意味着从反面认同了对方的“异”,从“异”中求得了“同”,达到“和合”的境界。这或许就是孔子所说的“君子和而不同”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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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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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新装》是一篇十分搞笑的童话故事。讲的是从前有一个皇帝十分喜欢穿新衣服。他把所有的钱都花在买衣服上。一天,城里来了两个骗子,说能给皇帝织一件十分奇特的衣服,只有聪明的人才看得见。其实什么也没有,他们骗走了所有织衣服用的钱。皇帝还以为这真是一件神奇的衣服,就穿着它到大街上游行。最后一个孩子说出了实话。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受到:

1、人的嗜好往往能够给骗子有可乘之机。

2、成人总会有虚荣心,爱面子,这就使他们往往成为最愚蠢的人,不辨是非。而天真的小孩子往往能看清事物的本质。

3、这两个骗子很聪明,因为他们利用了大人们的虚荣心,欺骗了那么多人。连皇帝也敢骗。

4、皇帝的一生中对衣服痴迷,使他把心思都放在了衣服上,最后吃了苦头。这使我想到“玩物丧志”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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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鲁滨孙漂流记》二年级读书笔记300字作文

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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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青年鲁滨逊从小喜欢航海,曾三次离家到南美各地旅行。一日他怀着云游四海的高远志向,告别家人,越过大西洋和太平洋,在惊心动魄的航海中经历无数险情,后来整条船上的人都葬身海底,唯有他一人得以奇迹般地活下来,并只身来到一座荒无人烟岛上。

性格坚强的鲁滨逊在岛上独立生活了28年。他在孤岛上开垦荒地,圈养牲畜,生产水稻和小麦,年复一年与孤独为伴,克服了种.种常人难以克服的困难。后来他搭救了一个土人“星期五”,把他收作仆人。他以非同寻常的毅力和勇气,克服了难以想象的艰难困苦,用勤劳的双手,为自己创造了一个生存的家园。

一直到第28个年头一艘英国船来到该岛附近,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才返回英国。这时他父母双亡,鲁滨逊收回他巴西庄园的全部受益,并把一部分赠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们。

这本书告诉我们:面对困境,要用惊人的毅力和百折不挠的精神去战胜它!这是一本充满斗志的书,也是体现人类无穷智慧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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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200字]

全文共 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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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偶奇遇记》一共有187页,我可是花了两个月的时间才读完的。对了,木偶的名字叫皮诺曹,他开始的时候学习非常好,有一次,他还得过全校第一名呢!我看到那儿的时候,我还非常羡慕他呢。可是,他还有一个缺点,就是他总是被诱惑,他一共受到三次诱惑,有了许多惊险的经历,所以后来是他把自己的爸爸弄丢了。我一直看到最后一章,他才把爸爸找回来了。他爸爸可是在一只年龄非常大的鲨鱼的肚子里,正等着被消化呢,是皮诺曹救了自己的爸爸。小仙女经过许多次考验,最后把皮诺曹变成了一个小男孩。

皮诺曹的经历太多了!他还是那么勇敢,度过了那么多的难关。我要向他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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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描写名著青铜葵花读书笔记

全文共 9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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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书店买书的时候被一本名叫《青铜葵花》的书又一次给勾住了脚,我记得以前听老师说过这本书是著名的作品,谁读了谁都说好,建议我们同学阅读一下,《青铜葵花》读后感800字。我想老师的建议是没有错的,所以我就决定买这本书了。回到家后,我立刻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果然这本写的,的确很有意思。

大体内容讲的就是:一个名叫葵花的小女孩跟着爸爸在干校干活,葵花经常跟青铜一起玩耍,他俩很合得来。青铜是一个因为一场高烧而夺去说话能力的哑巴。

他家里一共有四口人:爸爸、妈妈、奶奶跟他。一家人过着贫苦的生活。一场不幸的灾难悄悄来临,葵花的爸爸乘着小船在河上,被大风浪淹死在了大麦田里的河里。

因此干校的叔叔阿姨决定把葵花寄养给大麦田的一户人家。但大麦田都不缺孩子,家里又没有钱,养不起葵花,怕亏待了她,因此没有人敢领养葵花。青铜家更是别想要,但是大家都喜欢这个小姑娘,于是他们下定决心要葵花了,就算不吃饭也要养。但是嘎鱼一家(大麦田里最有钱的人家)也想要字》。

于是跟谁,由葵花自己决定。最后葵花跟了青铜家。爸爸妈妈奶奶和青铜都对葵花格外的好,把钱省下来让葵花念书,青铜冒着大雪去卖芦花鞋给妹妹赚学费……葵花也很懂事,她的学习名列前茅,而且表演也很好,而且奶奶病了她还去江南捡银杏给奶奶赚钱治病,让自己故意考不好成绩退学,省下学费给奶奶治病,但是她善良的心没有挽留住奶奶的生命,奶奶还是走了。

最后葵花被城里的市长接走了,是因为,他看到了葵花爸爸在广场上刻的青铜葵花,很感动,所以就决定把葵花接到城里来,给最好的教育。葵花不舍的大麦田,但最后还是走了。她走后青铜不吃不喝,整天就在草垛上面傻愣着,变得消瘦极了。最后他似乎看到了葵花坐着小船正向他挥着手,他一激动,就喊出了:“葵花,葵花!!”虽然口齿不清,但是依然是他说出来的,大家欣喜若狂!

看完这本书的时候我嚎啕大哭,因为这本书描写的棒极了,我感觉我就像一条小鱼,在大海里遨游,享受海水的酸甜苦辣,不想出来。青铜家那么的穷,却一口一口的剩下饭来养葵花,他们对葵花的爱太多了,给葵花一个温暖的家,对她倍加呵护,一家人虽然是穷,但是还是过的那么的欢乐!!我感觉青铜家是天底下最善良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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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论语》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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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到过一首歌中这样唱到:“人字的结构就是相互支撑”。在七年级学过论语以后,我用我简单而幼稚的大脑思考,用我懵懂的心去体会生活,发现这句歌词很有道理。是论语让我明白了:做人要谦虚好学,不能见利忘义。

曾听说“半部论语治天下”,没错,的确是。论语的奥妙博大精深。区区几句,就让我明白了一些人生的感悟。

在七年级,我学会了两句论语:“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和“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是说:几个人一起走,其中必定有可以做我老师的人。我选择他好的方面向他学习,看到他不善的方面就对照自己改正自己的缺点。说明了在日常生活中自己要有主见,善于“择其善者”、去“其不善者”,从别人身上学到自己需要的东西。

我们就应该这样,人无完人,金无足赤。我们自身有很多不足,我们却注意不到。看到别人这方面做得好,再看自己,自己不如别人,再来改正自己的不足。看到别人做的不好,再来看自己,如果自己做得比他好,那还要让自己做得更好。

如果自己做的比他人好,那就不但要让自己做得更好,而且要谦虚。因为只有谦虚才能让自己做得更好。如果骄傲了,就只会被别人远远地拉在后面。

“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的意思为:到一年中最冷的季节是,才知道松柏是最后凋谢的。用松柏比喻品德高尚的人能经受住考验,不随流俗,保持节操和坚韧不拔的精神,不同于一些见利忘义的小人。

有一些人见利忘义,从来不认为与别人的情谊是最重要的,一遇到利益,就把情谊都忘了,甚至做出一些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损害朋友利益的事。像墙头草一样,风往哪里吹就往哪里倒,不但没有主见,而且没有道德。这样的人只会摇尾乞怜,等人施舍,不会自食其力。这种人经不住任何考验,其他人不值得与他交朋友。同时,我们在憎恨这种人的时候,我们不要做这种人,他们只是过街老鼠而已。

有这样一句广告词:“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做人亦无止境。通过学习这两则论语,我明白了做人要谦虚好学,而且不能见利忘义,人字的结构就是:虚心和忠义的相互支撑。让我们一起争取做“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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