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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规矩讲纪律发言稿(最新20篇)

家长会是家长们了解孩子在学校的学习表现情况的途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守规矩讲纪律发言稿,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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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纪律做合格党员发言稿

全文共 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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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作为党员如何做到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做好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我认为,首先要做到以下几点: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党员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点。作为一名党员,要认真、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切实构建好党和人民联系的桥梁。

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作为一名党员,要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时刻坚守自己的岗位,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人如果没有监督,就容易忘乎所以,容易犯错误,作为共产党人一定要认识到,接受监督,于公,有利工作,促进发展;于己,可明得失,少走弯路,接受监督是党员干部重要的执政素质.在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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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党员干部讲规矩守纪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2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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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1月13日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议上强调,“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自**县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以来,县政协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对如何开展做了明确要求,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进行集中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认识。因此,政协机关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上来,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主动适应和推动形成从严治党的新常态。

一、要充分认识“守纪律讲规矩”的重大意义

习总书记早在2013年辽宁考察时就提出“领导干部要把深入改进作风与加强党的修养结合起来,自觉做到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襟怀坦白,言行一致,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对党忠诚老实,对群众忠诚老实,做到台上台下一种表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越轨”。那么,到底什么是纪律,什么是规矩?我认为二者最大的区别就是:纪律是明文规定的东西,是必须要遵守的。而规矩则是一种习惯,你可以不遵守,但不遵守可能会有不好的后果。先说守纪律。纪律,是一个团体或组织需要遵循的基本规则。对于每个人来说,既是一种常识,也应是一种常态。毛泽东说:“没有严明的纪律,就不可能有严谨的工作作风,没有严谨的工作作风,就没有组织的权威。”如果党的纪律松弛,各唱各的调,各吹各的号,党的组织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党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号召力就会削弱,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就会降低。从总体上说,当前广大党员干部遵守纪律状况是好的,但也要看到,一些党员干部纪律观念薄弱,不讲规矩,在考验面前打了败仗,有些甚至胡作非为,成为历史和人民的罪人。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依法治国的开局之时,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有严明的纪律作保障。再说讲规矩。规矩,是一种约束、一种准则,也是一种标准、一种尺度,更是一种责任、一种境界。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当前,我们绝大多数同志都能自觉做到懂规矩、用规矩、守规矩,但也有个别同志缺乏规矩意识,存在着忽视、轻视、漠视规矩的现象,个别同志不懂规矩,不用规矩,不守规矩,凡此种种,既影响个人的成长进步,又影响事业的健康发展。“人不依规矩则废,党不依规矩则乱。”党员干部只有讲规矩,才能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从而自觉地、诚实守信地把言行约束在“纪律围栏”之内。

党的政治纪律是维护党的政治方向和政治原则的纪律,是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与核心,只有政治纪律严明,才能使全党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党的事业蓬勃发展。列宁指出,党不仅是工人阶级有先进觉悟的部队,同时是工人阶级有组织的部队,党员必须遵守党的纪律。毛泽东同志指出,“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邓小平同志指出,“共产党员一定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江泽民同志指出:“讲政治纪律,首要的一条,就是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不动摇,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保证中央政令的畅通。”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政治纪律是党的最重要的纪律。政治纪律加强了,有利于中央政令的贯彻执行,也有利于减少腐败问题的产生。” 因此,守纪律讲规矩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保证。

二、要严格遵守纪律恪守规矩

习总书记指出,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靠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严明二字要害在执行,要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再好的制度不执行、形同虚设,就一定会形成“破窗效应”。因此,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做到严守纪律恪守规矩。

首先,严格遵守党章。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在各级党组织的全部活动中,都要坚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其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中央权威,就是要求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必须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严的措施管住干部,确保党规党纪刚性约束,决不能成为“稻草人”,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再次,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自觉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襟怀坦白、言行一致,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对党忠诚老实,对群众忠诚老实,做到台上台下一种表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越轨。把好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

第四,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襟怀坦白、光明磊落,对上对下讲真话、实话;坚持原则、恪守规矩,严格按党纪国法办事;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坚持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严肃纲纪、疾恶如仇,对一切不正之风敢于亮剑。

第五,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艰苦奋斗、清正廉洁,正确行使权力,在各种诱惑面前经得起考验;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切实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

第六,严格遵守本部门规章制度。“细节决定成败,小事考量大德。”从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各项制度等细节着手,从严格遵守既定的规章制度开始,“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一种常态,营造严谨、务实、规范、有效的工作氛围,努力干好本职工作,为推进我县转型发展、深化改革、依法治县等各项工作出谋划策、献计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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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党员教师讲规矩有纪律发言稿范文

全文共 11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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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用大篇幅论述"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出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调"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一、有的党员干部没有接受党纪约束

关于"守纪律讲规矩"的论述内涵丰富,重点突出,要求明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纪律、规矩,两者相互依赖,"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

中国共产党作为唯一并长期执政的党,是肩负着重要历史使命的政治组织。党的纪律是约束党员言论行动的一种纲纪,是政党的生命力所在。党纪的宽严程度和执纪水平决定着执政党治国理政的能力。

政党的特性要求政党不仅有一套从上而下的组织系统,以动员本阶级阶层社会大众为党的纲领目标进行有效的斗争,而且通过一定的党内规章和组织纪律来约束其成员,以维系自身的团结和统一,提高自身的战斗力。政党不仅具有严密的组织体系,更重要的是制定完备的制度规章,执行严格的纪律约束。

不同类型政党的组织状况有所差别,一般说来,共产党的纲领章程最为明确,组织体系最为健全,组织机构最为严密,纪律要求最为严格。对中共党员来讲,入党是建立在认同党的纲领、服从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议等体现实质内容的政党认同的自觉自愿行为。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政党成员在享有党员权利的同时,必须遵守党的纪律,接受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尽到党员的责任。

然而,现在有贪腐行为的党员领导干部只想享受和利用党员的权利掌握公共权力,享受党的组织资源和政治资源,践踏党规,拒绝接受党纪约束,有组织无纪律,这种言论行为是极端错误的,极大地危害了党的声誉。

二、体现共产党员起心动念的价值取向

在"守纪律讲规矩"两个相对应的概念中,所谓纪律,是党为了维护党的利益、保证党的任务的完成和工作的正常进行明文规定要求每个党员遵守的规章和条文;所谓规矩,是人们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一定的行为标准、经验法则和习惯做法,并逐渐成为人们自我约束其行为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

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还在"纪律"与"规矩"之下,提出了"总规矩""刚性约束""刚性规矩""成文规矩""不成文纪律""政治纪律"等子概念,内涵丰富严谨,相互之间存在有机而密切的逻辑联系。

规矩是刚性和软性的合集,既包括党章、党纪、国法这样的硬性约束,也包括党的优良传统、行为惯例等软性的未成文的内容。一个共产党员是否"守纪律讲规矩",可以体现出起心动念的价值取向,也可以成为判断其行动言论的重要价值标准。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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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基层干部严守纪律做合格党员发言稿

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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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治国之重器,纪律是治党之戒尺。靠法律惩治贪渎腐败的是极少数,靠党纪管住党员干部的是大多数,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只有坚持纪法分开,才能使党规党纪与国家法律既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又配套联动、相得益彰,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合力;只有坚持纪在法前,才能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把病毒和虫害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党员领导干部小错酿成大祸;只有坚持纪严于法,才能突出强调党员和党组织区别于普通公民的政治责任,唤醒全党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一要立纪明规。十八大以来,中央八项规定、三严三实以及县六条戒律等规定,已经给我们立了规矩,明确了纪律,是我们工作生活的行为准则。

二要加强学习。学习是抓好一切工作的基础。纪律不彰、规矩不严,其根源是学习不深不透,思想认识模糊。只有思想认识到位了,理论水平提高了,才能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行动自觉。认真研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加强党章党纪、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县党委关于纪律规矩要求的学习,准确把握各项党纪国法的内容和执行的要求、标准、尺度,真正把一些模糊认识搞清楚、弄明白,真正理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和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的内涵和县六条戒律的实质。

三要严格遵守。将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同时,还应外化于行,融入到日常工作生活中,要忠诚于纪律规矩,严格按纪律规矩行事,做规矩人,办规矩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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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党员干部严守纪律做合格党员发言稿

全文共 1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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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乡换届工作开展以来,秦州区始终把纪律监督、督查指导、统筹协调贯穿区乡换届工作全过程,确保换出用人好风气,换出群众满意度,换出心齐气顺劲足的好班子。

一是严格程序,把好组织关口。严把代表推荐关,重点抓好名额分配、构成比例、身份认定、素质能力、负面清单“五个环节”,充分保证代表的先进性、代表性、广泛性。严把干部考察关,在乡镇党委换届启动前,由区四大组织包抓乡镇领导带队,先后4次对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了专题调研和综合研判,采取实地调查、座谈了解、延伸考察、反向调查等多种形式,与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一对一谈心,面对面交流,全面掌握了乡镇领导班子运行情况、整体结构、优化方向、进退留转及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思想动态,增强对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前瞻性、主动性和科学性,为做好换届人事安排做好扎实充分的准备。严把大会选举关,各乡镇党代会召开前,组织全体党代表观看了严肃换届纪律专题教育片《镜鉴》,签订了《严肃换届纪律承诺书》,引导代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履行岗位职责,包乡镇区领导、区委组织部门会同纪检机关派出督导组全程指导会议,做到应有的程序一个不能少、该走的步骤一个不能省。

二是强化措施,层层靠实责任。以会代训,把严肃换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集体谈话会上,区四大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各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干事,区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层签订了严肃换届纪律承诺书,会后,纪委委员,纪委、组织部干部,街道、部门单位纪检干部也都签订了严肃换届纪律承诺书,做出了“九严禁”的公开承诺,共签订承诺书300多份。区委换届办制作印发了乡镇换届纪律提醒卡20000份、乡镇换届工作宣传单5000份,把 “九严禁”作为换届工作的高压线和铁的纪律,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在秦州党建网、秦州电视台分别开设了乡镇换届工作专栏,集中宣传换届工作的重大意义、重要政策、纪律要求以及好经验好做法,凝聚推进改革发展、维护和谐稳定的共识和力量。立足实际,全面落实各项严肃换届纪律措施。设立了监督信箱,公开了监督电话,征订发放警示教育片《镜鉴》23部,《严肃换届纪律文件选编》178册,分发到区四大班子成员、法检两长,四办、纪委、组织、统战及各乡镇。按照“四必看”要求,组织区乡两级领导班子、参加换届工作会议的同志、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换届办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观看“一片一书”。同时,区委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集中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严肃纪律,抵制歪风”公开承诺活动,组织全区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精神,坚持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突出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增强党员干部和党员代表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各乡镇党代会召开前,党代表都签订了严肃换届纪律承诺书,并进行了换届风气民主测评和满意度测评。

三是健全机制,畅通监督渠道。以“12380”举报平台为基础,建立了电话、网络、手机、信件“四位一体”的综合举报受理平台,实行专人负责、专人值守、专人办理的工作机制,从受理到办结,制定了一套严密的程序和严格的纪律,确保举报信息处理的规范、安全和保密,畅通了干部群众诉求反映渠道,提高了举报受理的工作效率。区上成立了4个乡镇换届巡回督查组,召开全区乡镇换届督查工作安排培训会,印发督查计划表和工作重点,采取 “八查八看”的方式对乡镇党代表选举、党代会筹备及召开情况进行了多次深入督查,并对发现的问题以督办单的形式提出督办意见,督促限期整改落实,保证乡镇换届方向正确、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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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守纪律、讲规矩的核心是要对党忠诚

全文共 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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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也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党员干部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要求。每个党员干部都要自觉遵守党章,用党的纪律、党的要求来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决不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决不能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决不可自由散漫、目无组织。党员干部对党忠诚,立场坚定,集中表现在听党话、跟党走,党提倡什么、就拥护什么,党反对什么、就抵制什么。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都不能有丝毫的怀疑和动摇,必须思想上坚信不疑,行动上坚定不移,对党中央的决策指示,坚决贯彻执行,决不能打折扣、讲价钱、叫困难。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做到理论上成熟,思想上清醒,政治上坚定,行动上自觉,与党同心同德,步调一致,共克时艰,共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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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党员两学一做讲规矩有纪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8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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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讲规矩是每个共产党员应有的自觉认识和行动。最近,全党正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是学习党章党规、学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做,就是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意义在于,它是保持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也是保持中国共产党员先进性的一个重大举措。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是基础,“做”是行动关键。所以,我就和大家交流一下我在学习之后的一些初步认识和体会

一、为什么要强调讲规矩、守纪律?

有一句老话叫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实际上,规、矩最初是木匠师傅所用的一种工具。“规”是圆规,“矩”用来校正方形,是指曲尺。木匠师傅要做圆、做方,都要靠一副好规、好矩来作为他的坐标。“规、矩”最初作为木匠师傅的一种用语,经过发展、演化已经合并成了一个词,即规矩。这个“规矩”指的就是做什么事情都要有一定的法则、标准、规范或习惯,就是要讲规矩、有纪律,这也逐渐成为人们习以为常的一个用语。

共产党人也要讲规矩、有纪律,要遵守组织纪律、政治纪律。如果没有规矩,中国共产党8000多万党员可能就是一盘散沙。所以一定要讲规矩,一定要有纪律。

最近,在习总书记的讲话中,对讲规矩作出了四个方面的论述。第一,党章。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守的总章程、总规矩;第二,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是对每一个党员的刚性约束,尤其是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都必须遵守的纪律,也是刚性约束。第三,国家法律。每一个党员都是国家公民,所以必须遵守国家对每一个公民的要求。第四,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斗争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这也是需要遵守的。

习近平同志到河北省西柏坡时讲:“这个地方是立规矩的地方”。实际上1949年,中国共产党即将开始全国执政时就提出了六条规定:一,不做寿;二,不送礼;三,少敬酒;四,少拍掌;五,不以人名作地名;六,不要把中国同志和马、恩、列、斯平列。这个规矩和纪律,中间有没有区别?细想起来还是有一定区别的。整体来讲,规矩的范围更广泛,但是还没有把它完全提炼形成一个刚性约束,但是对我们这些党员也有一定的要求。

所以,习近平同志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强调,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个政治纪律可以和规矩相提并论,有的已经成为刚性规定,有的还不是刚性的,还是没有完全成文的规矩,但是也必须要遵守。所以习总书记强调,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所以说今天我们为什么来谈讲规矩、守纪律,和这个也是密切相关的。

现在强调要守规矩,就是肯定还有不守规矩的地方。那么具体有哪些不守规矩的地方、不守规矩的表现呢?这个在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以及日常生活中也都能够发现。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在原则立场上不能自觉和党中央保持一致。包括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在涉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原则性问题上,公开发表反对意见,或者对中央的重大方针政策阳奉阴违、口无遮拦、毫无顾忌、乱加评点,这就属于不守规矩,这是不可以的。

第二个方面,在党内团结问题上,有些人不守规矩,搞小山头,搞小圈子,搞宗派主义,搞团团伙伙。这在我们党内也是不允许的。我们的党员干部来自五湖四海,所以不能够用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这些用语来称兄道弟、拉帮结派,这在党的纪律和规矩里面也是不允许的。

第三个方面,组织涣散、纪律松弛。这和一些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不够,和纪律观念薄弱是密切相关的。有些人有重大问题也不向组织请示汇报,子女在国外定居,个人有几本因私护照,随意外出不报告,个人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不报告,这些都是违背党的纪律、不讲规矩的表现。

所以说我们今天重新提倡要讲政治规矩,讲守纪律的重要,就是要意识到共产党是有规矩、有纪律的,必须要通过讲规矩、有纪律来加强组织观念。加强组织观念的本质是什么?其实也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党中央的权威,维护全党的团结统一。所以说,重塑党的组织纪律性和约束性,净化我党的政治生态,是非常有意义、有必要的。

二、守纪律、讲规矩是共产党员的基本素养

守纪律、讲规矩是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初就确立并一直遵循的基本组织原则,也是对每一个共产党员最起码的要求。刚才我们讲,守纪律、讲规矩的最高层次、总的要求就是我们的党章。过去一段时间,很多党员对于党章的内容模糊了,没有牢记党章中规定的党的纲领、党的性质、党的指导思想、党的组织、党的纪律、党员的权利与义务等等。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首先就把学习党章放在了第一位。党章是党的最高法规,也是党员和党组织活动的基本准则,内容非常丰富。其中,党的组织制度和党的纪律,两者是紧密相连的。

我们一般笼统地讲一大党章、二大党章,实际上,严格来讲,并不完全是这样的。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一大——就是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正式成立的时候——提出来中国共产党纲领,这个纲领和现在说的党章有一定区别,但当初没有分得那么严格。这个纲领里包括了党的性质、党的指导思想、对党员的要求等,一共15条。实际上是14条,一大纲领留下来的两个版本——英文版和俄文版里,第11条都是遗漏的。不管怎么说,这个纲领把共产党的名称、性质、奋斗目标提出来了。

有关党的组织和党的纪律,纲领规定:“每个地方,凡是有党员五人以上时,必须成立委员会。”强调所有的党员都必须组织起来,五个人以上就可以成立地方委员会。党员必须组织起来,必须在一定的组织范围内活动。那么,这个组织的范围、组织的名称是什么?就是刚才说的委员会。所以说,共产党自成立伊始,就是一个有一定要求和规范的组织。

纲领规定:“凡是党员不超过十人的地方委员会,应设书记一人;超过十人的应设财务委员、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各一人;超过三十人的,应由委员会的成员中选出一个执行委员会。”看得出来,共产党一开始就是按一定的规矩组织起来的。大家都知道,中共一大召开的时候,全国只有50多个党员,但这50余人也不能是一盘散沙,也要按照一定的规矩组织起来,开展具体的活动。只要加入了中国共产党,进入了这个组织系统,就要按照一定的规矩来开展活动。

开展活动的目的是什么?一大纲领宣布,要搞无产阶级专政,来消除阶级区分、消灭资本家私有制等等。一大纲领还提出,30人以上的党组织要成立执行委员会。所以,党的中央机关一开始不叫中共中央委员会,叫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党发展壮大以后,在党的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党的中央机构选出来的执行委员会不再仅仅是执行的功能,还有决策的功能。所以,三大以后把“执行”两个字去掉,改成中共中央委员会。

一大纲领里除了对党的组织架构作出初步的要求,还有严格的监督制度,涉及方方面面。比如地方委员会的财务活动、党的各项活动、政策制定等等。当时虽然只有几十个党员,但在立党的纲领的时候,上级和下级的关系就非常明确了,下级要受上级的监督。这些都是在党成立之初提出来的。

纲领的第六条规定:“在党处于秘密状态时,党的重要主张和党员身分应保守秘密。”这是我们经常讲的“保守秘密”。保守秘密也是一条纪律,尤其在战争年代,在环境特别恶劣的情况下,很多人的信仰不坚定,叛变了、投降了,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出卖党组织的秘密、出卖同志。这就违背了党的纲领,违反了党的纪律。所以,要把他们开除出党。

虽然在一大纲领里面没有明确地出现“党的纪律”这几个字,但实际上,它的主张、内容都已经有了。它还强调了,纲领一旦经过三分之二的代表的同意,那么就不能随便修改了,“这个纲领经三分之二全国代表大会同意,始得修改”。这又是一条纪律,就是我们现在讲的少数要服从多数。

为什么说中国共产党宣布成立是一件开天辟地的大事?我们党90多年来,党章在不断地修改,不断地变化,很多重要的思想是一以贯之的。在中国共产党宣布成立的时候,就已经考虑到了。包括对于党员的要求、组织机构的建构、对于党的秘密的遵守,等等。

我们经常讲,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讨论了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是因为它当时并没有被通过,是在1922年二大的时候正式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在大会上提出并讨论,讨论得很激烈,但是关于共产党员能不能到政府中去做官的问题始终没有达成一致。所以,一大上最终没有正式通过。

1922年召开党的第二次代表大会,党员人数增加了两倍多,由原来的50多人发展到194人,分散在全国。除了原有的在北京、上海、广州、湖南、湖北的党组织,我们党还在群众运动过程中建立了党的组织。一个是工人运动,一个是青年运动。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它成立的时候,绝大部分党员都是追求真理、想要救国救民的先进知识分子。共产党成立之后,决定要增加工人运动,因为共产党首先代表工人阶级的利益,之后扩展到代表中华民族的利益,代表中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因此,中国共产党宣告成立之后,立刻将主要的精力投入到开展工人运动当中。1921年8月,成立了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专门领导工人运动,并在劳动组合书记部里建立了党的组织。广大青年建立的青年团里也有共产党员。所以,中共二大召开的时候,除了地方组织,还有劳动组合书记部的党员代表、青年团的党员代表出席。还有一些党员比较分散。比如说,当时的194个党员里面,有三个是四川的党员,但当时四川还没有建立组织,四川的代表就以个人的身份来参加代表大会。

在党的二大上,第一次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简称党章。这个党章就比较规范了,一共有6章、29条,包括党员、组织、会议、纪律、经费、负责。可以看到,组织和纪律专门有一章来论述。

二大最大的贡献就是提出了“反帝反封建”的纲领。中国共产党的最高标准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但实现共产主义的条件还不具备,就得从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国情出发,首先进行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

这个纲领提出来就要靠党员去贯彻、去实行。所以,党章对党员入党条件、入党手续,党的组织原则、组织机构、党的纪律、制度等都做了具体的规定。其中和我们今天所讲的守纪律、讲规矩关系最为密切的就是第二章和第四章。

第二章是什么?组织。没有组织就说不上纪律,为什么要守纪律?因为党员是组织中的人。这个组织是为实现党的宗旨、党的目标服务的。1922年党章规定:“各农村各工厂各铁路各矿山各兵营各学校等机关及附近,凡有党员三人至五人均得成立一组”,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党小组,之后更加明确地提出要成立支部。“每组公推一人为组长,隶属地方支部”,基层组织就开始有了。前些年为什么强调在非公机构里要成立党组织?因为各种原因,一些民营企业、私人企业里面没有党组织了,实际上这是不符合党的章程的。党章规定:“凡有党员三人至五人均得成立一组”,之后纳入到党的组织系统里。

而且党章也规定,各级党组织是为本党的组织系统。党的组织系统的任务是什么?训练党员和党员活动,凡是党员皆必须加入。你说我是党员,但是我不参加组织活动,那不行。作为一个党员一定要进入这个组织系统。这也是中国共产党在成立初期就明确下来的。但是随着历史的发展,随着历史的演变,久了以后,我们可能在某些点上比较淡化了。关于组织活动,经常有人开玩笑说,党员好久没有交党费了,好久没有参加组织活动了,这是不可以的。严格来讲,这是违反党章规定的。

在中共二大通过的《党章》第四章,对纪律作出了9条规定。当然,这9条纪律是笼而统之的,包括把“全国代表大会为本党的最高机关”作为一条纪律制定下来;在全国大会闭会期间,中央执行委员会为最高机关。我们现在讲到底谁是最高机关?是中共中央,还是中国共产党的历次党代表大会?二者是有区别的。开会期间,党代会是最高机关,但是在闭会期间中共中央机关为最高机关。

第18条规定,全国大会及中央执行委员会之决议,本党党员皆须绝对服从之。这是什么意思?就是我们现在讲的个人服从组织、全党服从中央。这个规定把两者的关系说得很清楚。中央机关、党代表大会、中央的决定(当时习惯用语叫议决),通过讨论决定下来了,议决下来了,那么党员是必须绝对服从的。讲得非常肯定,没有什么商量的余地、讨论的余地。如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逐级反映意见,但是作为组织原则来讲,党员必须服从。

第19条规定,下级机关须完全执行上级机关之命令。不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是不可以的。作为党的组织机关,全党必须团结统一,中间不能有很多的个人行为,那是不行的。对不执行者,当时已经明确规定了,上级机关得取消或改组之,就是我们现在经常讲的把你取缔了,或者进行改组。这是1922年的《党章》,也是中国共产党第一个正式通过的《党章》。

今天,我们讲要讲规矩、守纪律或有纪律,这是我们党的一个光荣传统。中国共产党能够从小到大,从弱到强走到今天,在某种意义上,是和我们党铁的纪律,和我们党从一开始就形成这么一个好的纪律、好的规矩是密切相关的。

第一部《党章》中还提到,区或地方执行委员会及各组均须执行及宣传中央执行委员会所定政策,不得自定政策。不能自作主张想怎么宣传就怎么宣传,要和中央保持一致。凡有关系全国之重大政治问题发生,中央执行委员会未发表意见时,区或地方执行委员会,均不得单独发表意见。中央还没有说话,你自己在那儿瞎说、瞎发言,那是不可以的。

第22条,凡党员若不经中央执行委员会之特许,不得加入一切政治的党派。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后,开始全力以赴发展工人运动,但是到了1923年2月,发生了京汉铁路工人大罢工,当时遭到了反动军阀吴佩孚的严厉镇压,之后工人运动陷入低潮。这时,中国共产党也开始反思,在中国这么一个几亿人口的国家,工人人数很少,分布也相对比较集中,光靠我们自己的力量还是有一定的局限,那么怎么才能把更广大的人民群众发动起来呢?所以,到了1923年,在中国共产党三大召开时,明确提出“国共合作”,也就是和当时孙中山领导的国民党进行合作,来共同推进中国革命的进程。当时,孙中山对十月革命的胜利也非常敬仰,多次写信给列宁,表示要学习苏联的经验,要联俄、联共、扶助农工。这和共产党的民主革命纲领“反帝、反封建”“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确立民主联合战线”等观念就比较接近了。

最终,国共实行了“党内合作”的方式。党内合作方式开始时,大家也非常抵触,包括陈独秀在内。因为我们自己是有规定的,共产党员有一个独立的旗帜,高举的是共产主义旗帜,你加入到国民党,不就容易把你的政治面貌模糊了吗?不就容易让人家产生歧义——共产党不干共产党了,他现在跟着国民党走了。容易对共产党产生一些负面的看法。所以当时共产党党内的领导层意见很不统一,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不愿意和国民党实行党内合作。要合作,就在党外,两党可以有共同的目标。但是当时孙中山不接受,他不能接受和共产党平起平坐。他说你要来,我欢迎,你是新鲜血液,我们充满了战斗力,国民党需要共产党这些新鲜血液补充进来,但是你们要以个人身份加入到国民党。那么这个条件你接受不接受?不接受党内合作,国共合作就实现不了,还是靠共产党单枪匹马地率领工人阶级去奋斗;如果接受党内合作,中央就要做决定。

1922年8月,中共在杭州西湖召开特别会议,马林在会上传达了共产国际的指示,再次提议中共党员加入国民党组织。这个时候,有些共产党员其实已经开始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了,但是对于广大党员来讲,大家思想上还有一个疙瘩,还有一个结。

1923年6月,中共三大在广州召开,会议正式决定采取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的形式实现国共合作,同时保持共产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组织上的独立性。后来,很多共产党员都成了国民党,并且成了国民党地方工作的一些骨干。所以为什么后来毛泽东去参加国民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当选为候补中央委员,他就是以国民党员的身份去参加党代表大会的,在中间确实是出类拔萃。后来,推荐他担任国民党宣传部代理部长,这个影响和作用就非常大了,那就和共产党员的几十号、百八十号人的区别就非常大了。中共四大时,全国才有900多名共产党员。一直到大革命后期,1927年中共五大时,共产党员才有了一个大的提升,全国发展到了五万多名共产党员。

国共实行党内合作以后,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共产党的组织仍然保留,仍然保持着它的独立性。你参加到国民党中间去,实际上最终发挥作用的还是中国共产党的民主革命纲领,还是要按照我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国民党中去贯彻、去执行。所以,为什么后来有国民党右派坚决反对说,共产党进来以后就把他们的力量抵消了,坚决要求孙中山要把共产党人清除出去。最后孙中山坚决抵制了国民党右派的反共倾向,继续坚持。孙中山的观点后来被我们概括为“新三民主义”,即“联俄、联共、扶助农工”。这就成了共产党成立以后掀起第一次大革命高潮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我们这些有相同目标的政党联合起来、团结起来了,共同反对当时的封建军阀。到了1926年北伐战争时期打击当时反动的封建军阀,“打倒列强、除军阀”等口号可以说响彻全国。

实际上,共产党自成立之初,从第一个纲领到中共二大《党章》,确实就比较完备了。所以现在学界还有关于中国共产党创立时间节点的讨论。有人认为,共产党是在1921年7月宣告成立的,但也有一些学者不同意,说要到二大,中共提出民主革命纲领,认为中共二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提出是党创建工作完成的标志之一。我个人觉得,这两种都各有道理,但我更倾向于“创立于1921年7月”的说法。

创建是一个过程,什么时候才成熟?我们现在通常的说法是到1935年遵义会议的召开,那个时候的中国共产党才走向了成熟,在此之前都不算完全成熟。所以,关于什么时候叫做创建工作完成或创建没完成,这就比较模糊。

到中共三大召开,我们基本上是一年开一次党代会,后来时间才逐渐拉长,如今是五年一次。中共三大、四大都是对二大《党章》进行修订,所以叫《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1925年1月,中共四大在上海召开,在讲纪律的章节中还多了一条,即凡党员离开其所在地必须经该地方党部许可。就是说,你要到什么别的地方去,你要转组织关系,都必须经过组织关系所在地党部的许可。这一条纪律之前是没有的。到了所在地,如有党部,必须向该党部报道,要不然你就是断线的风筝,那边没有党部,你就完全失联了,那么你怎么过党员的组织生活?怎么样接受党的教育、开展党的活动?你没有办法参加。

到了五大的时候,共产党已经在大革命高潮里得到了很好的发展。国共合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有了5万多名党员。这个时候的《党章》是85条,在这85条里,关于党的组织系统,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党组织有了一个非常明确的规定。第一级是全国党代会、中央委员会,第二级是省级党代会、省委,第三级是市或县的党代会或市委、县委,第四级是区代表大会或区委,最基层的是党员全体大会和党的支部干事会,就像我们现在说的党支部。这在1927年召开的中共五大中被正式列入了《党章》。所以说,我们党的组织系统实际上在早期就非常明确地确定下来。为什么我们说还要遵守纪律?不遵守不行。5万多党员,从中央到省,到市、县,到区,到基层党支部,每一层必须有一定的规矩,必须有一定的纪律来约束,否则,全党就乱套了。

当时,中央明确规定,对于凡是不执行上级机关决议及其他破坏党的行为,即认为违背党的共同意志而处罚之,处罚的方式包括:有的是对整个党部加以警告、改组或进行重新登记,这也就等于把党组织解散;另外,对于党员个人要加以警告,或在党内公开警告、临时撤销党内职务、留党查看,还有开除党籍。当时,绝大多数党员都是按照这个规定去做的。如果没有按照这个规定做,就不可能有我们党后期的发展。绝大部分党员都自觉遵循党的规矩,按照党的组织系统规定的章法去活动、去行动,我们的党员队伍才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所以,讲规矩、有纪律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就确立和遵循的一个基本组织原则,也是对每个党员的起码的要求。

三、守纪律、讲规矩是保持党的战斗力与凝聚力的基本保证

讲规矩、有纪律是实现中国共产党的纲领和宗旨,是保证中国共产党战斗力和凝聚力的基本保证。

新中国成立之前,我们的民主革命纲领,也是我党的最低纲领是反帝、反封建,建立民主共和国。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实现了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目标也有所变化——实现国家的繁荣富强。因为整个中国一穷二白,国家怎么样繁荣富强,人民怎么实现共同富裕,这是摆在共产党人面前的一个新课题。那么又提出,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来指导。这又是我们的一个新的目标,其实也是现阶段的一个最低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际上这也是我们党的纲领和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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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纪委书记讲规矩有纪律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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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受委党组的委托,在这里汇报一下我学习的体会。今天着重讲三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为什么要深入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集中教育活动?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现代政党都是有政治纪律要求的,没有政治上的规矩不能成其为政党。”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一个政党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约束性规范,是首要纪律,决定政党的兴衰,决定政党的成败。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危害极大,不仅损害党的形象,削弱党的力量,而且会恶化政治生态。当前,一些西方敌对势力、国内异己势力,分化瓦解我们,就是千方百计企图动摇我们党的执政根基。在日益严峻复杂的斗争形势下,我们要保持党的高度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关键要严明纪律、严守规矩,重点是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在这里,我们可以简要回顾一下历史。从无产阶级革命导师和党的领袖重要论述来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极端重要性。早在1859年5月18日,马克思在《致恩格斯的信》中明确指出:“我们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1886年10月23日,恩格斯在《致劳拉.拉法格》的信中指出:“在无产阶级革命斗争中,胜利的首要条件是严格遵守纪律”,“这种纪律是一个有成效的和坚强的组织的的首要条件,是资产阶级最害怕的。”列宁也指出:“要使无产阶级能够正确地、有效地、胜利地发挥自己的组织作用,无产阶级政党内部就必须实行严格的集中和极严格的纪律。”到了我党成立后,毛主席有句名言“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提出“战争时期三大纪律”,后来又提出“三要三不要”原则,即“要搞马列主义,不要搞修正主义;要团结,不要分裂;要光明正大,不要搞阴谋诡计。”邓小平同志指出:“各级党组和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必须执行严格的纪律处分,这是党最高利益所在,也是全国人民最高利益所在。”江泽民同志强调:“我们讲加强政治纪律,最基本的就是要遵守党章,按照党章的规定去做,对党章的各项规定,所有党员都要遵守,高级干部更应该遵守。”胡锦涛同志也强调:“如果没有铁的纪律,党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就无法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去完成伟大的历史使命。”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向新的伟大时代,面向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总书记指出:“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方面必须遵守的依据,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可见,无产阶级革命导师和党的领袖都十分重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建设,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极端重要的位置。

从历史进程来看,在我党的历史上,凡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明的时候,党的事业就会兴旺发达,否则,党就遭遇挫折,甚至被推向危险的边缘。值得一提的是,1941年至1945年,我们党在延安和抗日根据地开展了整风运动,纠正党内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这在党的建设史上是一个伟大的创举。通过整风运动,全党在思想上得到改造提高,达到空前团结,为解放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与此同时,国民党党纪废弛,腐败盛行,乱象丛生,山头众多,派系林立,勾心斗角,互相倾轧,与中国共产党的高度团结统一形成鲜明对照,严重削弱了力量,最后导致战场上土崩瓦解,一败涂地。中国共产党和人民军队之所以用“小米加步枪”打败拥有“飞机加大炮”美式武装的国民党和国民党军队,最重要的原因是中国共产党和人民解放军高度团结、高度统一、纪律严明。近几年,党内出现了周永康、薄熙来、令计划、苏荣等高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事件,他们破坏党内团结,搞乱组织政治活动。党中央坚决依法依纪进行了处理,并着手清除其政治影响。这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实际行动,有力地维护了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

从世界各国政党兴衰成败历史来看更是如此。比如墨西哥革命制度党从1929年到2000年,连续执政长达71年之久,很重要的因素就是有一套严密的组织架构和纪律规定。其首要的纪律就是要求党的各级机关、职能部门、下属组织以及全体党员必须服从党中央集体领导。正是由于强大的组织动员力和严密的纪律性,革命制度党把自己打造成一个维护民族利益、促进社会公正的政党,从而受到了墨西哥社会大多数的认可和欢迎,创造了风靡数十年的政治奇迹。从反面教材来看,政治纪律的涣散,政治规矩的缺失,是一个政党衰败垮台的重要原因。1991年,克里姆林宫上空飘荡了74年的镰刀斧头旗黯然落下。苏共亡党亡国的根本原因,就在于苏共党内混乱的意识形态局面、严重的派系斗争情况、软弱涣散的组织纪律和政治纪律。在1990年苏共二十八大上,居然同时出现了三个中央纲领同台竞争,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谁都可以害所欲害、为所欲为,那还叫什么政党呢?那是乌合之众了。”可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政党生存发展的生命线,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废弛,必然导致政党衰亡。这是第一点。

第二个问题:加强学习,正确把握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的基本要求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首先需要我们懂规矩、知纪律,需要我们理解政治纪律和规矩的基本概念、学习其基本内容、把握其基本要求。

(一)基本概念

什么是党的纪律,什么是党的政治纪律?党的纪律,就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的政治纪律,是指党在各个不同时期根据党的政治任务的要求,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活动和政治行为的基本要求,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生活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什么是规矩?我们中国人常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是强调做任何事都要有一定的规矩、规则、做法,否则无法成功。规矩一词来自木匠术语。“规”指的是圆规,木工干活经常会碰到制作圆窗、圆门、圆桌、圆凳等,古代工匠就已知道用“规”画圆了;“矩”也是木工用具,是指曲尺,所谓曲尺,并非弯曲之尺,而是由一直一横构成直角的尺,是木匠制作方形门窗、桌凳所必备的角尺。没有规和矩,当然无法制作方形或圆形的东西,于是就出现了这句俗语。不过,现在这俗语已不再是木工专用,而是变成了人们泛指做任何事情若无一定规则,便会出错。“规矩”也构成了一个词组,“规矩”可解作一定的法则、标准、规范或习惯。

什么是党的规矩?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上指出,党的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其一,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其二,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其三,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全党必须模范执行;其四,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是不成文的纪律,也是十分重要的党内规矩。

什么是党的政治规矩?党的政治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立场、言论、行动等方面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其中包含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即纪律,又包含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虽未明文列入纪律,但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反映了我们党对一些问题的深刻思考和科学总结,需要全党同志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党的政治规矩既包含刚性约束的政治纪律,也包含了需要我们自觉遵循的政治规矩。

(二)基本内容

不同时期,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具体内容不尽相同。省纪委书记侯长安在全省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中教育培训班上就当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具体内容讲了33条。这里,我将主要内容给大家作一个介绍。归纳起来,就是“两管、两保、两护、两定”,四个方面共33条。

1、管方向、管道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首要管的是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问题。从我们党现阶段的执政纲领、使命和目标看,“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最根本的要求。关于这方面的纪律和规矩,可以概括为4条:(1)不得支持、参加、组织任何形式的反对党的领导、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活动和组织;(2)不得听信、制造、传播任何形式的反对党的领导、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言论;(3)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不得违背党的领导、偏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4)决不允许投敌叛变。把握住了这4条,就守住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第一道关口。

2、保集中、保统一。现阶段,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核心是确保全党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做到“四个服从”,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这方面的纪律和规矩主要有四个方面12条:

在“全党服从中央”方面主要有(1)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分裂党、分裂国家的言论和行为;(2)不得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更不能公开发表、散布同党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3)不得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4)不得在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甚至是背离中央要求另搞一套;(5)不得搞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

在“下级服从上级”方面主要有:(6)各级党组织要服从上级党组织的决定,执行上级党组织的部署;(7)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等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的党组要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组织的领导;

在“少数服从多数”方面主要有:(8)各级党委(党组)的班子成员个人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服从班子集体的决定;

在“个人服从组织”方面主要有:(9)党员要服从组织对自己工作的分配、调动和安排,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10)党员不得怂恿、参加、组织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不得搞非组织活动;(11)党员要严守党和国家秘密,不得打听、传播小道消息,不能跑风漏气;(12)党员要对党忠诚老实、讲真话,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这12条都是执行“四个服从”的具体内容,是维护党集中统一的重要保证。

3、护民主、护团结。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党内民主、保证党内团结。

维护党内民主方面的纪律和规矩主要有5条:(1)党委(党组)书记要善于集中大家的意见,允许发表不同意见,不搞“一言堂”、家长制;(2)党员干部对于任何党员提出的批评和意见,只要是正确的,都应采纳和接受,如果批评和意见确有错误,可以实事求是地指出来,但不允许追查所谓动机和背景;(3)任何领导干部都不允许超越党组织所赋予的权限,侵犯集体的权限和别人的权限;(4)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5)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参加组织生活会,各级党组织都应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保证党内团结方面的纪律和规矩主要有6条:(6)不得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建小圈子、立小山头,培植私人势力;(7)不得任人唯亲、排斥异己,不能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人事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和事务;(8)党员干部之间不要参与和利用形形色色的同学会、同乡会、战友会、同事会,拉扯关系、互通款曲;(9)党员之间、班子成员之间有不同意见要摆在桌面上沟通,不能私底下勾心斗角;(10)不得利用职权对同志挟嫌报复、打击陷害;(11)要理直气壮地同错误倾向、歪风邪气和坏人坏事作斗争。

4、定规则、定程序。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还对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些基本规则、程序、秩序作出了规定,最主要的就是请示、报告制度。主要有以下几条内容:(1)凡按规定需请示上级党组织决定的事项必须请示,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不得搞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是斩而不奏; (2)凡按规定需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事项,必须及时、如实报告,不得迟报、漏报、错报、瞒报;(3)一般应逐级请示、报告,非特殊、紧急情况不要越级请示、报告;(4)党员要及时、如实向党组织报告婚姻、财产、子女留学、家庭重大变故等个人重大事项;(5)党员干部因公因私离开工作地域都应及时向组织报告。除此之外,总书记还着重强调了一条:(6)不得默许、纵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擅权干政、谋取私利。

以上33条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一定准确和全面,供同志们学习时参考。今年,党中央还将对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和行政监察法等四部法规进行修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内容可能会有所变化。

(三)基本要求

政治纪律的基本要求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和路线、方针、政策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组织和党员对中央已经做出决定的重大方针和政策问题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经过一定的组织程序提出,但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公开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相反的言论,采取同中央的决定、决议相违背的行动。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上提出了“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的要求,这就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

一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挥,不得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得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

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要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不得以人划线,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

三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要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不得以人划线,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

四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不能先斩后奏。

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违背组织决定,遇到问题要找组织、依靠组织,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

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不得纵容他们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日常工作运行,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是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不能触碰的红线,是带电的高压线。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面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是把全党凝聚成为高度团结统一战斗集体的黏合剂,是实现党的政治目标的根本保证。作为党的组织、党员,必须认真学习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并严格遵守和自觉遵循。

第三个问题:如何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在说这点时,首先我们来谈谈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要高度警惕。

一是政治立场不坚定。有的党员干部缺乏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党的观念不强,党性修养不够,对党的政治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学习,不研究,不领会,理想信念的根基不牢,在事关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不鲜明,丧失了基本的政治立场和党性原则。如有的干部不信马列信鬼神,日常工作有“大师”相伴,重大决策由“大师”定夺,丧失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基本信仰。

二是重大决策不执行。全党有党员8600万,但中央只有一个。我们讲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就是要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有的党员干部精于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耍“小聪明”、拨“小算盘”、打“擦边球”,对自己有利的政策就贯彻落实,不利的政策就搪塞变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三是组织原则不遵循。有的党员干部热衷于拉帮结派,以地域、同学、战友以及出身、经历划界,立山头,搞宗派,编“关系网”,搞团团伙伙、亲亲疏疏、利益输送,把正常的同志关系扭曲成庸俗的人身依附关系,甚至搞“私人俱乐部”。

四是言辞论调与党中央不一致。有的党员干部在一些重大问题上,特别是在一些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重大问题上,信口开河,妄加评论,散布与党中央不一样的论调,把听来的小道消息当做“新闻”传播,对社会舆论产生错误导向;有的党员干部工作中“爱国爱党”,网络发帖却随意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人格分裂,做“两面人”。

五是当政治逃兵。面对错误言论与行为不亮剑,不抵制。有的党员干部对社会上流传的政治笑话、灰色顺口溜不制止、不斗争,对社会上的错误思潮、错误行为、错误倾向缺乏鉴别力、免疫力和抵抗力;有的党员干部对一些诋毁诽谤党和政府的反动言论视而不见,当政治逃兵,扮“绅士”、装“深沉”,在政治言论上该一致的不一致,该斗争的不斗争,等等。

六是少数党组织战斗力不强。尤其是基层党组织,个别单位,搞一团和气,你好我好大家好,领导干部不敢管理,上级指示精神落实不下去。我觉得这在我们基层有。要认识到基层党组织是我们党的执政根基,是整个党组织的“神经末梢”,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毛细血管”,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把每一个基层党组织都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才能落到实处。要从根本上解决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使基层党组织进一步强起来,让支部书记成为从严治党的书记,理直气壮地抓党建、抓作风建设。

七是个别党员干部存在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现象,必须要高度警觉。主要表现在:有的党员干部墨守成规,“不会干事”,从前习惯于“打擦边球”,钻政策空子,靠投机取巧促发展,现在要求严了,约束多了,觉得“放不开手脚”,特别是针对深化改革和转变发展方式的新要求,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拿不出,勇于面对、积极作为、敢于担当不足;还有的党员干部消极松懈,“不想干事”,因循守旧,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干事,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还有的党员干部怨天尤人,“不愿干事”,认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落实“三严三实”要求、狠刹“吃喝风”、“送礼风”等,无法与上级部门拉“关系”争取项目,无法与企业“套近乎”吸引投资,既不“跑部”,也不前进,为官不为;还有的党员干部等待观望“不多干事”,落实政策等待观望,不主动,推诿扯皮,上面着急,下面不着急,牵头部门着急,配合部门不着急,群众着急,干部不着急,特别是简政放权后,认为既然“无权”,也应该“无责”,得过且过;还有的党员干部畏首畏尾“不敢干事”,面对“三期叠加”各种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步显现,有的不愿打破现有的利益格局,没有勇气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害怕改革触动了自己利益的奶酪,也怕堵了别人的“财路”,影响了自己的“官路”;还有的党员干部本领不强,“不能干事”,习惯于当“复印机”、“传声筒”,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尤其在新常态下,适应新的宏观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方面的探索不足,办法不多,无所作为,等等。更有甚者认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比较空,约束比较软,距自己比较远;还有的认为,自己没有腐败问题就行了,其他问题无关紧要;有的党组织认为只要党员干部不搞腐败就行了,对守不守纪律讲不讲规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认为领导干部不违法,违反纪律就是“小节”,忽视日常监督执纪,认识上偏一尺,行动上差一丈。

还有这样的现象,就是不严管、不真管,再就是不追责。对违规违纪问题不动真格、不下真功,搞虚晃一枪、点到为止,没有严格按照党的纪律和规矩管人管事。

上述问题的原因,我认为,就是失之于软、失之于松、失之于宽。所谓失之于软,就是组织纪律软弱涣散,对各种违规违纪现象不较真、不碰硬。一些小问题酿成大风气,造成全局性的问题。所谓失之于松,就是领导班子纪律松弛,作风松懈,组织涣散,给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大开方便之门。所谓失之于宽,就是对党的各项规章制度该执行的不执行,该落实的不落实,造成“谁违反纪律谁得利、谁执行制度谁吃亏”的现象。

针对这些问题,我谈谈我对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精神的理解,帮助我们一起来提高认识。

习总书记说: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王岐山说: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没有退路。如果出现反弹,人民就会失望。为了不让人民失望,我们要不断坚持巩固和深化纠正“四风”工作,以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纪委不是党内的公检法,纪委工作也不全是抓贪官。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纪律是不可逾越的底线。对老百姓而言,“打虎”固然解恨,但似乎离自己还是远一点,身边的“苍蝇”才更加让人讨厌。而实实在在把执纪的使命履行好,老百姓才更能够体会从严治党带来的变化。

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对党员的要求,特别是领导干部,更是如此。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守纪律讲规矩抓起,抓好守纪律讲规矩必须从抓作风开始。作风建设是场攻坚战、持久战,作风背后反映的是纪律问题。纪律不严,转变作风也就无从谈起。作风建设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离开了具体事项上的点滴转变,一切学习贯彻落实都是苍白无力的,都是空喊口号,改进作风要把自己摆进去,从自己做起,以上率下。

强调把纪律挺在前面,也是要告诫那些“违纪已过、违法未满”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那些喜欢吃拿卡要、雁过拔毛、推诿扯皮的党员干部要当心了,今后不守纪律不讲规矩一样被查。“纪委只重老虎”的观点是错误的,其错误是仅把法律当做了管党的尺子,容易把干部两极分化,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党员干部的腐败问题往往是从小错开始的,违法也往往是从违纪开始的,最终从“破纪者”逐步变为“破法者”。落马贪官的忏悔录中,不乏有这样的说法,“有谁能及时提醒,早一点给我纪律处分,就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对党员干部身上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严明纪律严肃处理,“既是雷霆手段,又是菩萨心肠。”也就是说,纪律处分了,制止了你错误行为的延伸,避免了你触犯法律的可能,把纪律挺在了前面,你不再犯错了,还可以自由地生活、工作,难道不是对你的爱护吗?难道不是菩萨心肠吗?哪怕是撤了职、降了级,也比双开、牢狱之苦强。(章娅琳的例子)

今天发给大家的忏悔录,我们来看看他们是如何说的。原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谢功卓的忏悔材料说,“可惜世界上没有后悔药,一切只有自己去承担。”“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恨,别人对自己的情谊,看上的是自己的权力和地位,是赤裸裸的利益,绝非真感情。”还有原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刘志海的忏悔材料说,“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都是有企图、有目的、要回报的,这就是活生生的现实。”这都是局级领导,下面再说一位处级干部,原市科技局发展计划处处长李江玲的忏悔材料说,“如果我不是手上掌有权力,他们会送钱给我吗?他们看中的不是你这个人,他们看中的是你的位置,是你能给他们带来的好处。” 原汉阳区教育局局长武学庆在忏悔材料中说,“守住底线是多么重要啊!现在我更深刻的体会到,守住底线就是守住了自己的自由天空,守住了底线,就是守住了安全线,甚至守住了底线就是守住了生命线。” (大家想想,是不是这样)

还有的始终存在侥幸心理,自我安慰,“难道就那么巧偏偏是自己会被纪委、检察院抓住,那么多腐败分子偏偏是我吗?”等等。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把纪律挺在前面,实际是时刻使党员干部有得以“出汗排毒”的疗法,防止党员干部由违纪跌入腐败的深渊。体现的是党组织管党治党的责任和对党员干部的关心。体内无毒,才不至于腐化堕落,而干部不能腐、不敢腐,从严治党才真正见了效。

中央领导多次强调,“纪律是不可触碰的底线”,“纪律”不是“纸老虎”、“稻草人”,是“带电的高压线”,谁违反就处理谁,决不放任自流。王岐山说:“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严格执纪,抓早抓小。”“抓早”是为了防止党员干部小错酿大错,“苍蝇变老虎”,不要成了阶下囚,才悔不当初。“抓小”则和百姓联系更紧密,对于办事看脸色、吃拿卡要、雁过拔毛、推诿扯皮的行为,今后休想,这样不仅治了一个人,对其他人还有警示作用。强调严执纪,无非是要强调,查大案是职责,纠小错更是职责。风气不是一天形成的,风气的转变也不是一蹴而就的,治标要入微,关口要前移、再前移。

现在中央在修订相关的党员处分条例,以后的尺子可能更具体了,部队里已经开始行动了。4月16日,经习近平主席批准,中央军委印发了《严格军队党员领导干部纪律约束的若干规定》,里面明确了十个“必须”:必须把听党指挥落实到行动上;必须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信仰;必须防止和纠正政治上的自由主义;必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必须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必须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必须纠正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必须严守财经纪律;必须持续反“四风”改作风;必须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目前部队的行动很快,已开始清房,而且态度坚决,不给出轨越界“留暗门”、“开天窗”,不站在制度“笼子”之外搞特殊,坚决做到守纪如铁,执纪如山。我认为下步将逐步对党员干部提出具体要求,马上要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

省委书记李鸿忠最近发表文章指出:“过去一些同志认为,受处分的都是有贪腐行为的干部,只要自己把握得住廉政底线,不贪污腐败,就不会受到处理。现在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法未授权的不能做,法定授权的必须做,否则就是违法。不是说不担当就可以保护自己,我们只要担任了职务,就要担当相应责任。一般的责任,要受到批评教育,有大的问题,就可能要负法律责任。可以说,没有哪一项措施比责任追究更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要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与党委、党委主要领导严格挂起钩来,严肃追责。”对那些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不管是谁,只要有责任都要追究。因此,一旦担当起某项职务,自己廉洁只是底线,还必须履行岗位职责。我们有的支部书记要深思。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强调的“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要求,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点,必须坚决贯彻落实。我觉得,作为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应该从以下十个方面做起。

(一)始终做到忠诚于党,自觉维护中央权威。“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要求的第一条,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我国是一个有着1 3亿多人口的大国,我们党是一个有8600多万党员的大党,治理这样的大国大党,必须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这个核心就是党中央。我们党如果没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就会形成群龙无首、一盘散沙、四分五裂的局面。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最核心的就是对党忠心耿耿、与党同心同德,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自觉贯彻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服从中央命令,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含糊和动摇。

(二)始终做到令行禁止,自觉维护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政令畅通,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完成党肩负重责大任的根本保证。当前,干部群众之所以反映一些地方和部门政令不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主要原因是我们少数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如有的对中央政策合意则取、违意则舍,搞“选择性执行”;有的在贯彻落实中做一些小动作,“塞一些私货”,搞“附加性执行”;有的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搞“欺骗性执行”; 有的甚至胆大妄为,公然对抗。如被称为“三狂州长”的云南省楚雄自治州原州长杨红卫,视党纪国法如无物,违法违规签批土地135宗,总面积高达127平方公里,相当于楚雄州10个县市城区面积的总和。在一个违规项目被国土资源部明令停工后,他居然在大会上公开讲: “一分钟也不能停”,对抗组织、不听号令到了明目张胆、毫无顾忌的地步。像这样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是极其严重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问题。全委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中央、省委、市委和委党组的重大决策部署,都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不允许选择变通,不允许讨价还价,不允许阳奉阴违。

(三)始终做到谨言慎行,自觉反对妄评乱议。古人讲:“一言可以丧邦,一言可以兴邦”。其含意之一,就是个人言论不可小视。对我们党员干部来讲,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什么时候该说,什么时候不该说,都是有纪律要求的,决不能口无遮拦、乱发议论。现在,我们一些党员干部把自己混同为没有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是非标准的“网络水军”或社会闲杂人员,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如有的专家学者戴着党员的帽子、任着党员领导干部的职务、拿着党和政府给的薪水报酬,却大肆鼓吹西方所谓的“普世价值观”,散布反党、反政府、反社会主义的言论,干着“端起碗吃肉、放下碗骂娘”的事;有的党员干部对中央精神和党的领导同志,妄评妄议、说三道四,把说怪话、发牢骚当成“有个性”;有的四处寻问、八方打听,把传小道消息、猜内幕当成“有本事”;有的专挑那些党已经明确规定的政治原则说事,把唱反调、出风头当做“有能耐”;有的利用手机短信、QQ、微信、微博编造、传播一些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不实消息;还有的对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效视而不见,随意附和“刮风论”、“过头论”、“影响论”等奇谈怪论,等等。这些问题,不是个别现象,在有的地方和单位大有人在,对党的形象和威信产生的不良影响不可低估。大家要充分认识到,党的领导干部,在言论自由问题上绝不能混同于一般的老百姓,必须体现党纪严于国法的要求。因此,对于网络上、社会上流传的一些空穴来风的消息、谣言等,我们既要保持头脑清醒,善于甄别,更要敢于斗争,揭开其虚假的外衣,引导干部群众正确认识问题。

(四)始终做到民主决策,自觉遵守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这些年来,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严重违纪违法,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恣意践踏民主集中制,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唯我独尊、独断专行。要特别注意的是,现在有些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职干部,为了显示自己有魄力、有威信、有“板眼”,对有关重大决策事宜,事前不请示、事中不商量、事后不报告,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斩而不奏;有的“大事小事一言堂”,该经过民主集体决定的,却越权专断、专横跋扈,一支笔签了字,一个人说了算。(如苏荣任江西省委书记时,竟然把省委常委会决定的干部任用意见擅自更改了);有的根本听不进不同的意见和建议,思想上回避,工作中压制,甚至打击报复,上级难于管、同级不敢管、下级不能管,在缺乏监督的环境下,越滑越远,最后滑向牢房,教训非常深刻。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一定要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自觉做到按规矩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这是非常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五)始终做到服从组织,自觉执行组织决定。服从组织是党员干部的天职和义务,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看看我们现在有些干部,目无组织、自由涣散、天马行空的有之;拿功劳当资本,自恃能力强贡献大,端架子讲条件的有之;对组织分配的工作讨价还价、挑三拣四、拈轻怕重的有之;拿资历要待遇,组织没提拔有意见,待遇不合意有怨言,闹情绪撂挑子的有之。而有的党组织包括有的领导干部却对这些行为姑息迁就,满足其条件或要求。“会哭的孩子有奶吃”,这种风气绝不可助长!作为党的干部,要时刻牢记自己的天职和义务,相信组织、依靠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服从组织领导,落实组织决定,甘做“革命的一块砖”。

(六)始终做到对党老实,自觉报告个人事项。向组织及时、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对党忠诚的具体体现,绝不是一件小事。现在,干部离岗脱岗和离开辖区不向组织及时汇报、个人重大问题不向组织如实报告的问题,不是个别现象,必须引起我们高度警觉和重视。比如,中央通报苏荣的问题,他30多次私自到海南和外地度假、看病,只有两次向组织报告。比如,被纪委查处的新洲区政协原副主席张火金,2012年元月至2013年2月,一年内17次私自出境到澳门赌博,一次都没有向组织报告过其行踪,所在单位和组织也没有掌握这些情况。再比如,有的同志有重病不报告,子女家属长期在国外不报告,家庭发生了重大变故也不报告,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遮遮掩掩,这都是在糊弄组织、欺骗组织。现在还有的同志讲,个人有关事项涉及“个人隐私权”问题,可以选择性地报告,这种认识大错特错。党纪严于国法,你既然是党的领导干部,在享有的权利和自由上就绝不能等同于一般公民,党的纪律要求该报告的,就一定要全面、如实、及时报告。对领导干部是否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问题,中央和省委高度重视,过去按2%一3%的比例抽查,现在提高到10%。2014年全国已经有5名拟提拔中管干部和一批拟提拔的厅局级、县处级考察对象因不如实报告被取消提拔资格,今后还将定期抽查,而且逢提必查。各级党员干部必须进一步强化组织观念、程序观念,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决不能隐情不报、欺上瞒下。

(七)始终做到坚持原则,自觉制止不良风气。现在,不少党员干部信奉“与人方便、与己方便”、“多栽花少栽刺”的庸俗哲学,讲究圆滑处世、做“好好先生”,凡事睁只眼闭只眼,该说的不说、该管的不管,不敢坚持原则、不敢直面是非、不敢承担责任、不敢开展批评。更有甚者为了个人利益,不讲原则讲关系、不讲正气讲义气、不讲党性讲交情、不讲真话讲假话,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广大党员干部补上了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一课,但在一些同志中,理直气壮地同错误倾向、歪风邪气和坏人坏事作斗争还远远没有成为一种自觉。王岐山同志前不久在全国“两会”期间参加海南代表团时强调,“从严治党不能无原则的一团和气,要耳朵伸长、眼睛瞪大”。我们要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同志负责的态度,切实把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直面是非、敢于承担责任、敢于开展批评、敢于与不良风气和错误行为作斗争作为一条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来执行。

(八)始终做到五湖四海,自觉远离团团伙伙。当前随着反腐败斗争深入,“塌方式腐败”、“系统性腐败”成为新闻热词。“挖出一个,牵出一串”的案情令人触目惊心,“一个人倒下去,一伙人跟着进牢房,一群人睡不着”的现象更令人反思。腐败窝案,折射出一些人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的深层症结。事实上,我们党的干部政策历来强调搞五湖四海,坚决反对搞宗派主义、条条块块,但党内拉帮结派、结党营私案例并不鲜见。战争年代,张国焘分裂过我们党;文革时期,有林彪团伙、“四人帮”。近年来党中央加大反腐败力度,使一些拉帮结派的团伙浮出水面。可以说,这些“团伙”和“帮派”犹如党的肌体内的“恶性肿瘤”,给我们党的团结和党的事业造成了极大损害。一旦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形成一股风气,就会导致一些干部“只知有门户、不知有组织,只知有私利、不知有公义”,就会助长跑关系、找门路、打招呼的潜规则,就会出现“出大力的不如抱大腿的”的怪象,就会造成实干、清廉、正派的干部被“逆淘汰”,就会严重污染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态。今天,我们强调从严治党,就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决不允许以人划线、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谁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谁就是背离党、背离组织。大家必须牢记,全党只有一个核心,那就是党中央;党员只有一个上级,那就是组织;干部只有一个靠山,那就是人民。我们有的同志有意或无意地对干部划线、划圈子、划派别,议论谁是谁提拔的,谁是谁的老领导,谁是谁的老部下,谁在谁的圈子里,搞一些人身依附关系,提拔重用了不是感谢党的培养和组织的信任,而是对某个领导感恩戴德,这种“江湖习气”严重破坏党的规矩,必须坚决纠正!还有的同志热衷于搞一些小圈子活动,搞什么同乡会、同学会、战友会,党校一起学习培训几个月也自封为“黄埔几期”搞聚会。在一起除了吃吃喝喝,就是为了联络感情、疏通关系、打听消息。这种“小圈子”应酬活动使一些正常的社会交往变味,既浪费时间精力,也不利于身心健康,希望大家少参与一些。

(九)始终做到不逾权限,自觉依规履职履责。党员干部必须在职责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不得擅自逾越规定的权限,这也是一条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比如,不得说情打招呼问题。现在不仅是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在查办案件时有人说情打招呼,而且组织部门在提拔干部时、建设部门在项目招投标时、人事部门在招录人员时、教育部门在招生时,都有人说情打招呼。去年省委巡视组在市州巡视时,发现有的地方一个工程项目招标,不少市级党政领导打招呼。这种现象严重阻碍了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造成“潜规则”盛行,影响社会公平正义,助长了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必须严格禁止、坚决纠正!比如,不得泄露不该泄露的信息问题。现在一些单位在提拔任用干部方面,跑风漏气的问题相当严重,干部程序还没有启动,“民间组织部”的消息就传开了,而且特灵特准。这种跑风漏气的行为严重违背了政治纪律和保密纪律,要严肃查处、坚决刹住。再比如,不得在离任后违规干预原任职单位的干部人事工作,插手有关经济社会事务问题。现在有的领导干部在离任后还在利用自己的影响力,插手、干预原单位的相关事务,“老领导”还在“老干预”。有些事情,看起来只是说“句把话”,让别人“看着办”,可“句把话”的背后,破坏的是纪律和规矩,隐藏的是利益交换,也给别人开展工作增加了压力和难度,必须严加禁止。

(十)始终做到从严治家,自觉管好家属亲属。习近平总书记担任地方领导干部时,每到一处工作,都会告诫亲朋好友:“不能在我工作的地方从事任何商业活动,不能打我的旗号办任何事,否则别怪我六亲不认”。总书记如此立身以正、严格要求家人和身边人,告诉我们一个重要原则,就是:领导干部不仅自己要做到不贪不占,还要管好身边人。领导干部在继承传统美德的基础上,要从严治家,既管好前门、又看好后院。这些年来,被老婆、孩子、秘书和亲戚“拉下水”的领导干部不在少数。十八大以来打掉的周永康、薄熙来、令计划、苏荣等“大老虎”,其违纪违法行为都与身边人有直接的关系。所有的案例无一例外地证明,领导干部如果忽视对身边人的教育和管理,放任亲情绑架公权、私利盘剥公益,对他们的所作所为纵容放任、袒护包庇,迟早都要出问题。“身边人”一旦出了事,自身也脱不了干系。管好亲属和“身边人”,防止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既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也是重要的廉政纪律,大家一定要严守。

同志们,严格执行、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党组织的责任,是全体党员的义务,我们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履职尽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严格遵守习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和“五个决不允许”,坚持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始终做到心中有党,牢记为民服务的政治使命,始终做到心中有民,强化正人正己的政治担当,始终做到心中有责,坚持依法依规的政治底线,始终做到心中有戒,用“五好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全面落实“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着力推进现代都市农业建设!

以上是我个人的一点体会,不妥之处,敬请各位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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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两学一做讲规矩有纪律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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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以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是党中央持续深化党内教育、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次重要实践。4月21日,省委、市委先后召开电视电话会,29日县委召开大会,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今天,镇党委召开全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动员会,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县要求,对我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出部署。下面,根据镇党委会研究的意见,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增强政治自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先后部署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现在又在全党范围内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说明了其重要性和针对性。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是今年我镇党建工作的龙头任务,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我们必须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以此来进一步统一思想、指导行动。

(一)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首要任务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关键是教育管理好党员、干部。近几年来,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我镇党员干部特别是副科级以上干部和村(社区)、镇直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受到了教育、净化了思想、锤炼了党性,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有了新的提高。但仍有一些党员党性不强、宗旨观念淡薄、精神不振,有的对有损党的形象和威望的言行,不敢不愿意站出来、主动斗争,睁只眼、闭只眼;有的对上级决策指手画脚、说三道四;有的自由散漫,乱说妄议,热衷传播小道消息;有的实用主义和利己主义思想严重,不讲理想、只讲实惠;有的不思进取,做不愿负责的“差不多”党员,习惯于穿新鞋、走老路、守摊子,等等。从历史启示看,思想政治建设是我们党不断取得胜利的“传家宝”;从班子建设看,思想政治建设是塑造良好政治生态的“关键点”;从发展实践看,思想政治建设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就是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二)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力抓手。习总书记强调,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近年来,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我镇基层一些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但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相比,基层基础不牢、党员队伍不优的问题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形同虚设,凝聚力战斗力不强,难以发挥教育管理党员的作用;一些党员作用发挥失范,党性“基因”失色,不守规矩、不听安排,不尽义务,成了目无组织的“脱缰野马”;一些党组织“三会”长期不开,党课基本不讲;有的以文体活动代替组织生活,表面热热闹闹,实际娱乐化、庸俗化;部分基层党组织党内生活局限于读书、看报、念文件“三板斧”,缺乏吸引力。对这些问题,我们不能视而不见,更不能讳疾忌医。这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就是要对全镇40个基层党支部、1151名党员中的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来一次普遍的、全面的学习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真正落地生根,让每一个基层党组织都坚强有力,让每一名党员都发挥应有作用,推动全镇党的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三)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建成国家级旅游名镇的现实需要。当前我镇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国家全面实施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战略和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将再延续五年,禅文化旅游区建设上升为省级战略,合安九高铁黄梅段即将开工建设,京九客专过境黄梅成为现实,县委明确提出了“三化三区”发展思路,我镇作为“三区”中最为重要的一环,面临着历史最好的发展机遇。2016年以来,建设美丽乡村、建成旅游名镇正逐步深入人心,产业攻坚和精准扶贫的战鼓已经擂响,但要真正落实,取得实效,还要靠全体党员干部的执行力。如果我们的党员队伍精神不振、作风不硬,就难以打赢产业发展和精准扶贫的攻坚战,建设美丽乡村和建成旅游名镇的宏伟目标就无从谈起。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就是要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热情和激情,切实增强发展的信心,锻造一支适应五祖事业发展需要的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党员队伍,把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为实现我镇“十三五”规划宏伟蓝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牢牢把握总体要求,确保学习教育扎实有序推进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是“做”的前提,“做”是“学”的目的,两者统一于做合格党员的具体实践中,要紧扣目标要求,把握基本遵循,扎实有序推进。

(一)要明确目标任务。按照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的要求,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要引导全县党员坚定信仰信念之真,永葆党性党风之纯,固守纪律规矩之严,践行五大发展理念之先,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

(二)要把握基本原则。这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是一次活动,重点要坚持六个原则。一是坚持正面教育。党的红色基因是传承理想信仰的“接力棒”,是实现理想信仰的“助推器”。党的历史中涌现出来的革命先辈的英勇事迹,是留给我们最宝贵的精神财富。要通过学习教育,引导党员把红色基因传承下去。要对照正反典型,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以先进典型为标杆,以反面典型为镜鉴。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之所以成效显著,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坚持了问题导向。要坚持问题牵引,把解决问题贯穿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过程。当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在一些党员中,还存在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党的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精神状态不好、精神不振、道德行为不端等方面突出问题。学习教育就是要带着这些问题学、针对这些问题改,既要见人见思想,又要见行动。通过解决问题,不断巩固整治“四风”成效,推动党的作风持续好转。三是坚持分类指导。学习教育面向全体党员,对象不同、结构不同、层级不同,情况千差万别,必须坚持区分层次、分类指导,把学习教育的任务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防止一刀切、一锅煮,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根据农村、社区、非公企业、窗口服务单位和服务行业、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学校、医院等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特点,针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普通党员的情况作出相应安排,让党员坐得下、学得进、干得好,都能受教育、有提高。四是坚持知行合一。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全体党员必须做到学用相长,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干好工作的本领,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这就需要我们自觉把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要求转化为实际行动,努力运用所学去解决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不断把所学所得落实到干事创业中。只有理论联系实际,以学促做、知行合一,才能避免学、做“两张皮”,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实效。五是坚持以上率下。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层层立标杆、作示范,是党内教育取得成效的重要经验。这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但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作用十分关键。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党员就会跟着学、照着做。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都要躬身践行、当好表率,既要带头、又要引导,以言正行,以己正人。要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带头谈体会、讲党课、作报告,带头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带头立足岗位作贡献,形成上行下效、整体联动效应。六是坚持统筹兼顾。“学”得怎么样、“做”得是否合格,最终要体现在推动中心工作、促进事业发展上。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学习教育与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建设美丽乡村、建成旅游名镇结合起来,与实施产业攻坚“四大行动”和精准扶贫结合起来,与县镇领导班子集中换届结合起来,同落实好本地本单位的各项任务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要把党员干部在学习教育中迸发的热情和干劲转化为动力,推动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成效。

(三)要聚焦重点内容。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一是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的教科书,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党规党纪是对党章的延伸和具体化,是规范党员行为的具体遵循。要坚持学思践悟,通读党章、背诵党章,全面理解党的纲领,党的宗旨、党员权利和义务,牢记入党誓词,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要熟读《条例》、《准则》等党内法规,时刻做到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守住为官做人的基准和底线。二是认真学习系列讲话。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新形势下治国理政的具体遵循,是广大党员干部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有力思想武器。学习系列讲话,最直接、最管用的方法就是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学深学透、把握真谛、入脑入心。要加深对系列讲话贯穿的立场观点方法的理解,善于运用战略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底线思维分析解决问题,不断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创造性,切实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三是争做合格党员。新的历史时期,做合格党员,就是要做到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四讲四有”。具体而言,讲政治、有信念,就是要引导党员干部坚定信仰信念,把理想信念时时刻刻体现为行动的力量,树起让人看得见、感受得到的理想信念标杆;讲规矩、有纪律,就是要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讲道德、有品行,就是要树立清风正气,校准思想之标,调整行为之舵,绷紧作风之弦;讲奉献、有作为,就是要勇于担当作为,平常时刻看得出来,关键时候冲得上去,用实际行动彰显共产党员的风采,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奋发有为、建功立业。

(四)要强化关键措施。学习教育是为了解决问题,“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要将“四整四强化”的各项任务贯穿起来,把解决问题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切实增强学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一要整建组织,强化基层组织力。基层组织工作点多面广线长,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难题、短板。要大力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对问题特别突出的基层党组织要先整顿到位,再开展学习教育。全面开展以党支部书记为主体的骨干整训,对基层党务骨干进行全员培训,确保学习教育有人抓、有人管、有能力落实。排查党员组织关系,摸清“口袋”党员、失联党员情况,努力使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参加学习教育。二要整顿思想,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全体党员拧紧“总开关”、树立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强化宗旨观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改革发展稳定。教育引导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村(社区)、镇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带头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带头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带头攻坚克难敢于担当、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要结合“支部主题党日”,党支部每月至少学习1次;围绕“四讲四有”四个专题,每两个月开展一次专题讨论。同时,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在所在党支部讲党课,到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和医院等基层党支部讲党课。三要整肃作风,强化纪律规矩。教育引导党员认真学习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明确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守住为人做事的底线。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对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理要慎重,但对确实严重违背党章党规的,该处置的处置,该清理的清理。四要整改问题,强化知行合一。重点解决“为官不为”问题,对不愿为、不想为、缺乏担当的,要加强教育引导,提升思想觉悟;对不会为、不善为、不适应新形势任务要求的,要加强教育培训,提升素养能力;对那些胡乱作为、违法乱纪的,要严肃法纪、严肃处理,通过“真下”把压力转化为“上”的动力,逼“庸”为“能”、逼“懒”为“勤”、逼“混”为“为”。要教育引导农村、社区和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学校、医院等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党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今年党的建设的龙头任务,全镇各级党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务求实效,确保学习教育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要落实领导责任。“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镇党委会领导下进行,由镇组织办牵头组织实施,镇纪委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镇宣传线要注重宣传先进典型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经验做法、工作成效;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组成讲师团到基层一线党支部讲党课。村(社区)、镇直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挥好关键作用,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单位特点,分类制定具体方案,保障工作力量,加强督促指导把关。镇党委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的现场指导,帮助党支部制定学习教育计划,派员参加党支部各项活动。认真落实乡镇干部“岗位在村(社区)、重在服务、责在连心”工作机制,推动乡镇干部联系指导村(社区)党支部全覆盖。每一名乡镇国家干部都是双重身份,即作为机关支部的一份子参加机关支部学习教育,也作为村(社区)支部的驻点干部,参加驻点村(社区)的学习教育,还要为驻点村(社区)讲好党课,带好头。各支部书记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不仅要管好干部、带好班子,还要管好党员、带好队伍,层层传导压力,从严从实抓好学习教育。

(二)要加强督促检查。镇委设立全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负责全镇学习教育的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同时派出4个督查组,把督查的重点放到基层、放到党支部,深入了解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党支部的好经验好作法,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学习教育措施落地见效。要采取定点监测、现场观摩、专项调研、随机抽查、巡回检查、明察暗访、情况通报等方式,加强对学习教育的督促检查。镇委决定,将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考核项目清单首要内容,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首要内容,对那些组织不力、问题较多的,要批评教育、实行问责。

(三)要营造良好氛围。针对党员多样化学习需求,充分利用共产党员网、黄梅新闻网、手机报、电视台、微信和远程教育平台等,宣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宣传合格党员标准,引导党员自主学习、互动交流,扩大学习教育覆盖面。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作用,让党员学有榜样、干有方向、赶有目标。各党支部要注意总结学习教育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并及时报送至镇委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宣传线要把学习教育作为当前宣传报道的重点,精心制定宣传计划,开设专题专栏,加强深度宣传报道,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同志们,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大家要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良好的工作作风,扎实有效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建设美丽乡村,建成旅游名镇,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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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突出政治纪律强化核心意识发言稿

全文共 18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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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结束的党的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必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军委纪委召开的全军纪律检查工作会议也强调,部队纪检监察工作,最根本最核心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意识,说来重要但在实际工作中容易被忽视。只有紧密结合实际抓好政治纪律意识的培育,才能使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

政治纪律是一定阶级和政党的利益的集中体现。党的纪律是党的生命,政治纪律是党的纪律中最重要的纪律,是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它是维护党的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和政治路线的行为规范,是约束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政治立场的行为规则。严明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保持全党在指导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原则问题上高度一致,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维护中央权威的重要保证,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政令军令畅通的重要前提,也是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铸牢官兵军魂意识的内在要求。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为了实现党的纲领和主张,坚持党在政治上的原则性和组织上的纯洁性,我们党从成立之日起就十分重视政治纪律,要求每个党员和每个要求入党的人都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拥护党的政治主张。1927年党的五大关于《组织问题议决案》中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政治纪律这个概念。议决案的第三条指出,党内纪律非常重要,但宜重视政治纪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的历次代表大会都强调遵守党的政治纪律问题。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再次明确指出:全党同志要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切实保证政令畅通。

在新的环境和条件下,有的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意识有所弱化,听信、传播不讲政治的笑话,甚至搞政治上的自由主义;有的对上级指示精神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在贯彻执行中打折扣,甚至不执行。我们党是一个有统一意志和行动的执政大党,我军是一支高度集中统一的人民军队。如果没有严明的政治纪律,党的组织和党员各行其是,党的组织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就不能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政令军令畅通也就成了一句空话,部队就会丧失战斗力;如果不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听任个别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缺失、我行我素、阳奉阴违,党就会从政治上松懈、组织上涣散,就不可能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就会削弱,甚至有变质、瓦解的危险。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社会飞速发展,各种社会矛盾错综复杂,不同思想观念相互激荡,在这种背景下,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意识,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一是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关于严肃党的政治纪律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对严肃党的政治纪律提出的要求,深入学习党章、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纪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遵纪守法警示教育,使政治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将政治纪律意识渗透到党员干部的日常养成之中。政治纪律无小事。大至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执行,小至个人精神状态、生活琐事,都可以反映出一个人对待政治纪律的态度。作为党员,个人生活原则、朋友交往纯属私事,但作为领导干部,如果政治嗅觉不敏感,政治信念不坚定,在一些看似不大的问题上犯错误,就可能给党的事业带来不良影响。因此,严守政治纪律既要做到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也要在生活小节、平常小事上守规矩。三是领导干部要做好表率。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直接执行者,在严肃政治纪律这一重大原则问题上,必须以身作则,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信念和清醒的政治头脑。四是各级党组织要始终自觉地把维护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融入党的政治生活之中。经常分析研究本单位本部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状况,对容易出现问题的重要时段要防患于未然;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制止;对突出问题、重点问题要采取解决的措施。要正确处理维护政治纪律和发展党内民主的关系,一方面要加强党内监督,用严格的政治纪律约束和规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政治行为,另一方面要保护党员行使党章赋予的权利,同时要坚决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决策讲民主,执行讲集中,努力营造有集中又有民主,有纪律又有自由,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通过强化政治纪律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做到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坚定,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坚定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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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两学一做讲规矩有纪律发言稿

全文共 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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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的《条例》,作为不能触碰的纪律“底线”,从原来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展到党员干部,在“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上体现了“全面”两字。新的《准则》作为党员应当遵循的道德“高线”,是我党史上最严党纪,实现了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凸显了“党纪严于国法”的高标准。

坚持高线,就是要时刻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升党性修养。追求高尚情操,自觉抵制歪风邪气,自觉远离低级趣味,坚持不懈抓好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重点学深悟透党章、《准则》,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综合运用个人自学、集体研讨、专家辅导、实地调研等多种形式,抓好专题学习和延伸学习,确保学有所思、学有所获。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把牢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自觉厘清思想认识上的误区,切实纠正行动上的偏差,使“四个必须”“四个坚持”、“四个自觉”成为自己的行动准则。

守住底线就是要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不仅自己学,还要带动身边党员原原本本地学习、逐条逐句地学习,做到心中有敬畏,头上有戒尺。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将相关的纪律要求写在本上,记在心中,时刻提醒自己做好廉政风险防控,从而不断增强对违纪违规的免疫力和抵抗力,在各种诱惑面前保持定力,把守纪律讲规矩的刚性约束变成内心的自觉追求,用党规党纪汇聚力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之成为行动指南和行为准则,从严从实作好表率。

讲纪律守规矩还要结合本职,助推一方发展。切实担当好为民服务的带头人、领路人,把责任扛在肩头,迎难而上、敢于担当,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结合“十三五”规划、结合突出问题整改、结合当前重点工作,做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用坚强的纪律为发展提供政治保证,推动党员干部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抓工作、干事业,推动一方和谐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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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党员守纪律讲规矩促成长征文

全文共 1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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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讲规矩”成为政治生活中的高频词。马克思曾经说过:我们现在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毛泽东同志也曾经说过:“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没有纪律,党就无法率领群众与军队进行胜利的斗争。”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并第一次对什么是党的规矩作了深刻阐释,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

翻阅党的历史,可以发现,党正是靠着纪律和规矩一路走来。

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自成立以来,我们党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都对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纪律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我们党在90多年的艰难求索中,许多行之有效的规矩,无不是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通过探索、试错和创新的结晶,无不是奋斗智慧、经验得失的积淀,有些规矩,还是付出惨重代价后痛定思痛总结形成的。无论是血雨腥风的革命战争岁月,还是激情澎湃的改革发展年代,党员是否讲纪律守规矩,直接关乎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

“这是立规矩的地方。”2013年7月,习主席在西柏坡面对当年毛主席提议的“六条规矩”时发出感叹。“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纪律和规矩都是规范社会运行的行动指南和准则。在今天,一个拥有8600多万党员、面对世情国情党情深刻变化的执政大党,比任何时候都需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习主席如此强调纪律和规矩,体现出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

实事求是地讲,当前党风、政风方面仍然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干部说一套、做一套,台上一套、台下一套,对上一套、对下一套,甚至为了追求“政绩”,弄虚作假,报喜不报忧;有的自以为是,想事情、干工作缺少“规矩”这根弦,虑事简单,言行莽撞,随心所欲,我行我素,把规矩当摆设;有的律己不严,视党的纪律而不顾,游离于制度约束之外,凌驾于纪律之上,甚至发展到违法违纪。特别是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转变作风的各项规定出台后,还有个别领导干部不能严格落实规定要求,想方设法“搞变通”、“打折扣”,存在逃避追责的侥幸心理,等等。这些问题不仅贻误了发展,更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与威信,究其根源,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一些领导干部不讲诚信、不懂规矩、不守纪律造成的,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习近平总书记还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努力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各级党委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守纪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落实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的要求,增强党性修养和锻炼是一个持续过程,必须在常抓和抓长上下功夫,标本兼治,久久为功。要把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作为理想信念教育的重要内容,持之以恒地抓好学习教育,强化理论武装,引导党员干部明大德、守公德,讲诚信、重品行、作表率,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和精神境界,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总书记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领导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才能始终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古人说:“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领导干部唯有敬畏法纪,恪守“三严三实”,才能慎初、慎微、慎行,确保忠诚、干净、担当。只有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把守纪律、讲规矩,办实事作为行为准则,方能赢得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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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心得体会

全文共 1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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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系统将作为全市“把纪律挺在前面”先行先试工作的试点单位之一,客管处作为局下属的行业管理部门,既是管理部门又是一个执法部门,常年处在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之中,前期又在纪律执行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因此加强纪律建设,“把纪律挺在前面”是非常有必要的。在实际工作中就是要深入贯彻市委的决策部署,扎实落实局党委的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思想环境。要守纪律,讲规矩,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硬起来,营造一个良好政治思想环境。

一、划好纪律红线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吹响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新号角,努力压实两个责任,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从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到反对“四风”,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都体现了我们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依法治党,加强作风建设,反腐倡廉、纯洁党性的重大决心。今年年初,省委书记强卫同志对我市提出了“四个强起来”的要求,在作风建设上明确了更高的标准。我们就是要充分贯彻落实市委、市局有关精神,针对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加强整改落实,切实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纪律作风水平。要以“把纪律挺在前面”试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廉洁从政理念,守住纪律红线,严防腐化堕落,切实提高纪律作风水平,防止发生的一些违纪事件再次发生。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把客运事业作为第一追求,防止精神懈怠;始终把学习作为第一要领,防止能力不足;始终把服务群众作为第一宗旨,防止脱离群众;始终把廉洁自律作为第一准则,防止消极腐败。

二、常挥纪律戒尺

“把纪律挺在前面”就是要严格纪律要求,要把纪律作为戒尺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守住纪律这条底线,抓早抓小,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工作。在工作中要从领导开始做起,领导要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把主体责任切实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部门负责人要率先垂范,带头纠“四风”,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我处已准备设立监察室,就是要以抓监督促党员干部抓牢、扛稳、做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要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要让“把纪律挺在前面”这项工作成为常态化的工作,切实推进我处作风建设的改善。对每位党员干部而言,都要经常拿起规矩这把尺子,量一量自己的言行,拿起纪律这把扫帚,扫一扫身上的灰尘,做到心中有敬畏、言行有底线。

三、严追违纪之责

执纪必严,动辄必究,绝不放任自流。从中央到地方对纪律执行的严明,从市里、局里关于对违纪情况的处理都充分表明了对违纪处理的态度是坚决的,纪律要求是严格的,任何人都不能有侥幸心理,都不能忽视违纪的后果,要真正抓好纪律、抓好监督、抓好问责的,不管是行业也罢、本单位也罢,实际工作中都存在不少的问题,再不严肃纪律、再不强化问责,怎么去发展、怎么去改革,当前出租汽车行业全国都在讲改革、讲发展,如果我们没有严明的纪律,市场整治、行业治理都无从谈起。过去出现了一些问题,我们总是讲感情、讲人情,但是一而再的发生问题就表明再不抓好违纪的追责就是我们领导班子的责任了,小事不纠就会造成大患,抓好违纪追责其实是保护干部,这也是党中央多次要求的“要把纪律挺在前面”,我们在实际工作也就要让纪律挺在前面成为常态,要把执纪问责作为我们工作的常态,要向全行业亮出我们的决心,传递我们执法必严的决心、信心。

四、紧绷纪律之弦

之所以我们会出现一些问题,产生一些不足,我个人认为一方面在于一些党员干部缺乏自律;另一方面在于一些部门负责人以为犯点小错没关系,管理松散,纪律这根弦松了松。在任何时候党员干部更应该自觉、主动守纪律、讲规矩,工作中一项一项任务盯着干,一件一件事情抓落实, 加强作风建设,他律不可忽视。强化从严执纪的意识,就是要经常性拿起规矩这把“尺子”,纪律的“扫把”,挨个瞧一瞧、量一量。对那些无视纪律和制度要求,仍然我行我素,自由散漫,尤其是不能及时为群众办事的干部,要从严教育、从重惩处。只有从严从实教育管理,严肃认真执行制度和规矩,并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才能营造出人人聚精会神干工作的良好氛围。

“把纪律挺在前面”不仅仅是一项活动,更是我们一项要长期坚持的工作,我们每个党员干部都必须绷紧遵守纪律之弦,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为人处事的底线,在思想上和行动上筑牢防线,防止自己触碰纪律之网,翻越规矩之墙。坚守原则、恪守规矩,切实增强“守纪律如生命,视规矩为天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让纪律这把身边的 “戒尺”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真正做到一心为民、干在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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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公安局讲政治守规矩严纪律优警风心得体会

全文共 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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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讲政治、守规矩、严纪律、优警风”集中学习教育是学院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改进作风,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过硬队伍、营造教书育人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举措,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各部门要深刻领会、吃透精神、把握要求,结合部门实际抓好统筹推进,把集中学习教育与推进年度重点工作落实结合起来,进一步细化任务清单、明确责任要求、统筹推进落实,努力以优良的作风,确保优质高效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从提高思想认识,增强集中学习教育政治自觉;准确把握目标,确保集中学习教育取得实效;抓住关键环节,推动集中学习教育任务落实;坚持严格要求,推动集中学习教育顺利开展等四个方面对在全院开展集中学习教育进行了动员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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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两学一做强化看齐意识严守纪律规矩发言稿

全文共 7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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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委员、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定州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总结2015年全市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6年工作任务。刚才,市委书记赵志栋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一、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纪委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强化工作措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市委多次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市纪委把协助市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实,研究制定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分工意见》,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41项,明确责任主抓单位和责任协办单位。围绕落实“两个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压力,同下级党政一把手谈话20人次,督促承担责任,廉洁从政。坚持把问责追责作为倒逼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的关键方式,注重在纪律审查、重点督查、专项检查、集中整治中查找责任缺失、履职不力,造成影响和损失的问题,先后对3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对1个市直部门党委进行了通报批评。

(二)严明党的纪律,坚守党规党纪红线。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加强纪律教育,唤醒广大党员干部党规党纪意识。开展了对新调整的乡镇(办)、市直部门主要领导的集体廉政谈话,对234名新提拔重用领导干部进行党纪法规知识考试并签定廉政承诺书。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编辑《定州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读本》,用典型案例警示人教育人。探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领导干部诫勉谈话8人次,约谈6人次,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22人次。推进廉政巡查“常态化、全覆盖”,组成10个巡查组到全市20个市直单位开展巡查,发现问题11类,完成对文物保护、医保和社保工作的专项巡查。邀请29名特邀纪检监察员对被巡查部门服务对象进行走访,并将意见反馈给被巡查单位,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决策部署落实。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先后对干部考试、教师招聘、廊道绿化项目验收、大气污染治理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出台了具体责任追究办法。监督土地招拍挂32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110个,对107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监督,按程序作废标处理项目14个。在打击橡塑非法生产经营强化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中,对36个重点村书记、主任进行了约谈,对3名党员干部和4名工作人员进行立案调查。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开展对房地产领域、暴力拆迁、“小金库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专项整治,40个房地产违法项目得到纠正并补办手续,对19家违法企业进行违法行为记录,对14家违法项目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四)深化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以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为契机,抓“四风”清理整顿。成立8个专项检查组,对全市40家市直单位及乡镇(办)开展专项检查,切实解决“个别领导干部顶风违纪”问题。重点督查“三公经费”开支、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情况,对顶风违纪者快查严处,共查处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问题4起,违规公款吃喝问题6起。抓住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关键节点,提前向全市党员干部发出廉洁自律通知,做到提醒在先、防范在前。坚持重点督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开展明查暗访298次,检查商场、酒店26家,发现问题线索98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6件,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9件,党政纪处分22人。

(五)强化纪律审查,坚决有力惩治腐败。优先查办省委巡视组交办的案件,针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29件乡科级干部问题线索,调查处理29件,给予党纪处分9人。推进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制定《关于严格实行双报告制度,加大查办科级干部案件力度的方案》,上报科级干部问题线索28件。加强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接收、移送案件12件。在全市组织开展查处“小官巨腐”专项行动,查处10个领域案件5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8人。制定《定州市纪委安全办案要求十不准》,进一步提升安全文明办案水平。2015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总量1353件次,查办案件303件,处分315人,其中乡科级干部15人,没有发生一起办案事故,优质结案率达到100%。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对3起典型案件进行通报,达到了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六)优化政务服务,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推进网上审批系统升级,按照服务职能,将中心功能分为便民服务、审批系统、证照办理三大平台,提供全天候网络服务。推行“一章制”审批,审批机关由原来多个审批用章,统一改为一个审批专用章对外。设立“一费制”收费窗口,统一刻制各部门非税收专用章。项目审批全过程实行“一次告知、限时办结、超时默认、责任追究”制度,重大项目由市领导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联席会议,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及时解决项目审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推进网上审批受理平台和审批职能下伸,端口下伸到25个乡镇(办)和园区。

(七)抓好队伍建设,打造纪检监察铁军。按照“正人先正己”、“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实行周一集中学习制度,开展学习培训30多次,组织18名机关干部参加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安排的专题培训班。建立健全12项内部管理制度,在委局机关积极推行精细化管理。投资近4万元,开展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了信息化工作水平。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以实绩识干部用干部,2015年新提拔重用纪检监察干部16人,激发了干事创业热情。

二、工作体会及形势分析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实践,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必须坚决贯彻中央部署,保持政治定力,坚定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和决心,坚守阵地、巩固成果、拓展深化。二是必须强化主体责任,狠抓压力传导,紧紧牵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督促党组织履好职、尽好责。三是必须坚持群众路线,维护群众利益,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及时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四是必须严格监督管理,促进自我完善,进一步厘清职责、聚焦主业、摆正位置,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作用。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工作中还存在着问题和不足,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一)“两个责任”落实还不到位,责任压力传导还不平衡。当前,党组织主体责任意识虽然有所提高,但是落实力度还存在层层递减现象。一方面在落实上不主动,仅满足于开会、发文等表面上的工作;另一方面,缺少落实主体责任的有力抓手,以监督责任落实主体责任的问题依然存在,有的党组织虽然口头上支持纪委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却把本应由自己承担的任务都推向纪委。有的乡镇(办)纪委、市直纪检组(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时思想上有顾虑,缺乏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工作标准还不够高,没有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局面。

(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存在。近年来,虽然查处了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但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没有完全消除。在当前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办公用房超标、公车私用等“四风”问题还时有发生。极少数基层干部工作方法简单,廉洁自律意识不强,以权谋私、与民争利、“小官贪腐”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单位工作人员作风不实,自由散漫,精神懈怠,存在“中梗阻”现象。极个别执法部门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还不同程度存在,监督执纪问责最后一公里亟待打通。

(三)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理解不深,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还不到位。受传统观念和思维方式的影响,有的党组织习惯于把纪律防线放在反腐败上,认为只要不违法,违反纪律就是小事,对“四种形态”认识还不准确,以法代纪的思维定势尚未根本转变。对于实践第一种形态,有的党组织这方面意识还不强,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方面的制度制定了不少,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真正落实和运用得还较少。对于第二、三种形态,当前,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方式还不相适应,执纪水平跟不上。对于第四种形态,近期还是常量,在目前腐败存量还比较大的情况下,必须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否则就难以形成强大威慑。

(四)纪检监察干部素质能力还有一定差距。当前,我市纪委“三转”还不到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观政绩观还没有完全调整过来,习惯用传统手段,在思想认识、理念思路、方法措施上,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存在不少差距。近年来,中央纪委接连提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思路和新理论,对做好新形势下的纪律检查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但是很多纪检监察干部对这些新理论还认识不深、把握不准,存在本领恐慌,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素质能力已经刻不容缓。

三、2016年主要任务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实施之年,也是持续深化“三转”、监督执纪转型的关键之年,更是推动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突破的重要一年。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党中央、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按照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六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完善改进作风常态化机制,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实现“一二二一”目标、加快新兴区域中心城市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在全面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六次全会部署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着力增强看齐意识,保持坚强政治定力

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向党中央、中央纪委看齐,要经常看齐、主动看齐,真正看齐,在政治上站稳立场,在思想上辨明方向,在行动上令行禁止。

要坚守责任担当。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定政治立场,旗帜鲜明的同各种杂音谬论作斗争,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在关键时刻靠得住、信得过、能放心。要紧跟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工作部署和工作步伐,牢牢把握纪委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定位,坚定“四个足够自信”,踩着不变的步伐,以顽强的韧劲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不断把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前推进。

要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特别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提升政治觉悟。对党中央、中央纪委提出的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新思想新部署,对新修订的“一准则两条例”,对中纪委“学思践悟”系列文章,及时跟进学习,认真研究部署,用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推动实践。

(二)着力强化纪律建设,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坚持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要求,重点加强对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政令畅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错误言行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的行为。严肃换届纪律。深入抓好换届中的思想政治和组织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坚决服从组织决定,经受住进退留转的考验。要保持高度警觉,加强监督检查,对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跑风漏气等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认真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学习领会,把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追求道德高线,严守廉洁底线。建好用好市廉政教育基地,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多层面、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开展“贯彻执行准则条例”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和执行两部法规,深入查找本地本单位在遵守“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和“六项纪律”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加大“两个责任”问责力度。各乡镇(办)、市直各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严格落实市委实施意见和责任清单,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切实把“两个责任”、“一岗双责”扛在肩上。深入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纪律松弛、有章不循、懒政怠政等问题。要把深化问责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抓手,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对违反党的“六项纪律”,顶风违纪,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要坚决问责。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约谈诫勉、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让纪律的力量得到充分释放。

(三)着力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探索监督执纪新方式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纪在法前、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的执纪观,把抓好党纪作为最大的政绩,在线索处置、立案审查、审理报告等各环节贯穿纪在法前的理念,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小病快治、小错即纠。要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强化日常批评教育提醒,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新常态,守住纪律和规矩第一道防线;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党员领导干部发生的轻微违纪问题,及时采取纪律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用纪律管住大多数;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严重违纪的党员,给予党纪政纪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形成震慑;要坚持重典治乱,严惩腐败,对违法乱纪的党员,必须立案审查,移送司法机关,严肃惩处。通过使“四种形态”环环相扣,层层递进,有效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

深化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三转”。按照省纪委安排部署,年内全面完成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优化机构设置、规范机构职责、加强纪律检查力量,促进纪检监察机关把更多精力聚焦到主责主业上。加强乡镇(办)纪委和市直部门纪检组(纪委)建设,积极探索破解基层人情干扰问题的有效途径,切实发挥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加强和改进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充分发挥纪委组织协调作用,强化成员单位责任意识,规范运行机制,增强协作实效,对违反协作配合和办案纪律的,严肃追究责任。司法机关在办理涉及党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案件时,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或移送,先查违纪后查违法。强化追逃追赃,加强组织协调,做好防范工作。

加强和规范党风廉政巡查工作。在充分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我市廉政巡查工作,加快节奏、加大力度。强化巡查成果运用,对巡查发现的问题逐件整改落实,整改情况要按规定公开、接受监督,对敷衍整改的,要严肃问责。

(四)着力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越往后执纪越严,坚决把腐败蔓延势头遏制住。突出惩治重点,把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这三种情况作为重中之重,形成持续威慑,努力实现不敢腐的目标。

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重点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严肃查处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推诿扯皮、简单粗暴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严重问题。深化“小官贪腐”专项治理,在巩固去年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认真分析群众信访举报情况,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扩大治理范围,延伸执纪触角,把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切实揪出来,严厉惩处。

深入开展纠正“四风”专项整治。把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扭住重要节点,紧盯重点领域和群体,围绕易发多发问题,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党员干部知止收手。密切注意“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对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顶风违纪行为坚持露头就打,形成持续的打击和震慑。在巩固治理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成果的基础上,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的一律从严查处。开展对“中梗阻”问题的专项整治,坚决遏制“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等不正之风。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肃处理和公开曝光典型案件,推动纠正“四风”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五)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加大教育培训和考核激励力度。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党纪法规的教育,加强对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探索建立具有纪检监察特点的考核激励机制,重视考核结果运用,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保持干部队伍合理有序流动,充分调动纪检监察干部履职积极性。

严把选人用人关。配合党委做好纪委换届工作,扩大选人用人视野,统筹选拔使用干部,把政治强、作风硬、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干部选拔进来。落实中央纪委关于“纪委委员是职务不是荣誉”的要求,进一步优化纪委常委会结构,明确纪委委员职责,探索发挥纪委委员作用的有效途径。

强化内部监督。要严字当头,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完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党内监督,强化自我监督,对执纪违纪、以案谋私乱作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予纪律处分,用铁的纪律锤炼一支忠诚于党、让人民放心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目标已经确定,关键是抓好落实。让我们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强化看齐意识,坚守责任担当,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努力取得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为加快新兴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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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村讲规矩有纪律发言稿

全文共 12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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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管党治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

“把纪律挺在前面”,是党中央、中央纪委站在新的历史时期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提出的新论断、新要求,是在对党风廉政建设规律和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准确把握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部署。对此,有少数同志产生了疑惑,是不是上面的风向发生变化了?是不是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会有所削弱、力度会有所减轻了?答案恰恰相反!把纪律挺在前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化和拓展,要求更高、程度更深、任务更重、意义更大。

把纪律挺在最前沿,是着眼“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越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一个有机联系、相互贯通的顶层设计,其中全面从严治党是根本保证。只有用纪律管住8700万党员,才叫全面从严治党。管党治党只有在“严”字上铆足力气、下足功夫,真正把规矩立起来,把纪律严起来,才能捍卫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在各项事业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把纪律挺在最前沿,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题中之义。有权就有责,有责就要担当。“两个责任”是硬约束,而非软任务,既不能打折扣、搞变通,也不能当老好人,信奉“多栽花、少栽刺”的庸俗哲学,习惯于“你好我好大家好”。党风廉政建设出了大问题,党委的主体责任不可推卸,纪委的监督责任也难辞其咎,牵不住“牛鼻子”,就要挨上问责这个“硬板子”。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都要冲着纪律去,既要挂帅又要出征,严管班子、带好队伍,层层传导压力,使党员受到纪律的刚性约束,这是指向明确的“作战图”。

把纪律挺在最前沿,要把党纪党规作为管党治党的底线和标尺。底线是雷区,是红线,不能碰;尺子是准绳,是测量的工具,尺子上面有刻度,非常的规范和精准。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习近平总书记对此有过详细阐述,党章党规党纪字字句句非常清楚。用纪律的底线和标尺去衡量、规范、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就是要把严明纪律的要求贯穿到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之中,严格用党章党规党纪来维护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建强党的组织、严肃党内生活、改进党的作风、纯洁党的队伍,把严明的纪律落实到党的肌体细胞之中、落实到对每一名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之中,真正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寸不让。

把纪律挺在最前沿,要求各级党组织在管党治党上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力度更大。为什么有的人身为部门主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淡薄?为什么有的人作为监督执纪机构负责人,对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不力?原因就在于,宽松软、不来真。“小节”不可“小视”,“小细节”内藏“大问题”,“小现象”影响“大风气”。对各级党组织书记来说,抓纪律建设不仅肩负领导之责,还担负组织实施之责,要抓经常、抓平时、抓全面;对各级纪委来说,作为党内专门执纪机关,监督执纪是回归本职、回归主业,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不养痈遗患,不放任自流,才能实现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高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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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心得体会

全文共 3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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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提高认识、克服惯性,把执纪放在首位,牢牢确立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作为“三转”深化的方向不动摇;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作为“三转”的具体方法不动摇;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作为“三转”的工作目标不动摇。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并形成了治国理政“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其中,全面从严治党既是应有内涵,又是重要保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新形势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现实需要,也是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遵循,必须深刻领会、认真落实。

认真领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深刻内涵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我们党成立伊始,就强调要立规矩、讲纪律。1922年在上海召开二大时,尽管全国只有195名党员,但在大会通过的党章中便专列了“纪律”一章,共计九条。其中规定,凡关系全国之重大政治问题,各地党组织不得违背中央立场,若违反则必须开除党籍。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党章,就明确了党的政治纪律,使我们党和那些只在口头或书案上讲马克思主义的松散学术团体划出了一道鸿沟。延安整风时期,毛泽东同志在1941年9月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提出了著名论断:“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这两者都不可少。”1948年9月,中央政治局在西柏坡专门召开扩大会议,主要议题就是“军队向前进,生产长一寸,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1985年9月,邓小平同志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上讲话指出:“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四者缺一不可。”90多年来,我们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每一段行程的跨越,无不是靠着严明纪律才一路走来。回顾历史,我们党从革命到建设到改革,栉风沐雨、历经坎坷,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根本原因就在于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纪律,就要凭规矩。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引领中华民族走向繁荣、富强和文明,党必须始终是坚强的领导核心。只有把党建设好,才能全面推进“五位一体”建设,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顺利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王岐山同志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8700万党员的执政党,必须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明确纪律的内涵,密切联系实际、求真务实,把纪律执行到位,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内涵,透彻领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与从严治党之间的关系,真正把“纪”挺到“法”的前面,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运用好发挥好,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以严的措施管住干部,执纪必严、动辄则咎,以严明的纪律凝聚起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强大动力。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深化“三转”的明确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三转”的深化。让纪律严起来、立起来,聚焦主业主责,推进“三转”向基层延伸,是深化“三转”的明确要求,也是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获得持续、获得提升、获得创新的重要体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提高认识、克服惯性,把执纪放在首位,牢牢确立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作为“三转”深化的方向不动摇;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作为“三转”的具体方法不动摇;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作为“三转”的工作目标不动摇。要充分发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治本功能,用纪律管住大多数,使纪律既成为不可触碰的红线,又成为抵制和预防腐败的“铁栅栏”。要善于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驾驭深化“三转”出现的新情况;善于运用历史、哲学、文化思考增强工作信心,解决现实问题。要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有静气、不刮风,不搞运动,紧密结合基层实际,踩着不变的步伐,把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

切实强化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实践作用

落实“两个责任”,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抓住“两个责任”这个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抓“两个责任”的落实,就必须让纪律严起来、立起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作为强化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措施。要把纪律和规矩列入各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督促各级党委冲着纪律去,领好班子、管住干部、以上率下,实现全方位、全覆盖;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突出体现在“一案双查”,对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抓“两个责任”的落实,就必须让纪律严起来、立起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作为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具体方法。严肃执纪是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担当,要种好自己的田,就必须抓早抓小,严格执纪,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敬畏纪律、遵守纪律;要强化执纪意识,坚持执纪思维,切实改变过去紧盯违法环节等办案模式,强调置“纪”在前,以“纪”为重,执“纪”为本,通过肃“纪”达到立纪。要通过纪律建设,强化和发挥好纪律在前的实践作用,推动各级党委、纪委增强责任担当,确保“两个责任”生根落地。

坚决纠正“四风”,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作风问题关乎人心向背、关乎党的生死存亡。从严治党,改进党员干部作风,必须持续释放严惩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明确信号,进一步增强忧患感、紧迫感,深刻把握纠正“四风”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关系,在坚决纠正“四风”的全过程体现纪律的严肃性。既要抓好重要时间节点的纠“四风”工作,又要注重日常监督,实现监督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空白、不留盲区。要把“四风”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加大公开曝光力度,以严的纪律、严的规矩、严的制度管住干部,使其习惯在严格律己中担当责任,适应在严格约束下干事创业。

强化民生监督,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侵蚀干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基础,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领会中央精神,把准方向、迈出步伐、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利益。要强化问题导向,聚焦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问题,把群众拥护不拥护、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根本标准,增强党的凝聚力向心力,赢得党心民心。要在推进民生监督工作中切实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立起来,发现违纪苗头的必须马上去管,触犯纪律的必须及时跟进、严肃处理,决不能养痈遗患、放任自流,防止党员干部由“小毛病”“小问题”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要强化和发挥好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实践作用,让群众看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

严查违纪行为,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破法”始于“破纪”。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作为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利器,做到惩治腐败无禁区,强化“不敢腐”的氛围。要攥紧拳头、集中力量,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要加强对党的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向罔顾纪律规定的行为宣战,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对违反党的纪律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持抓早抓小,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触犯了纪律就要及时处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函询约谈,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发挥纪律的正面引导和惩戒警示作用,真正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增强责任意识,坚守主体责任,率先让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执纪监督的专门机关,要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立起来,就必须率先在纪检监察机关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挺在前面。要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多管齐下、多措并举,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把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成为纪律严明、令行禁止的机关。各级领导班子既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者,又是机关自身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必须以实际行动把主体责任履行好。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班子成员都要知责明责履责,切实带好队伍。

抓好建章立制,完善纪律规定,率先让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要按照明确规范、完整系统的要求,划定执纪守纪的“底线”和“红线”,强化知规依规,率先遵纪守纪,切实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立在脑海里、行为中,使守纪律讲规矩成为组织文化和自觉行为。要围绕信访举报处置、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定性量纪等权力运行,按照相互制约的原则,制定紧贴现实情况、可操作性强的制度规定,明确纪律要求,使各项工作有纪可依,使制度笼子编得更密、扎得更紧。要不折不扣地抓好制度执行,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使纪律有权威、受尊崇。

以高标准、硬措施严格教育管理干部,率先让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检监察干部要当好党的纪律的有力监督者,首先必须当好党的纪律的坚定拥护者和模范执行者。要严于教育,经常对干部进行党性教育、纪律教育、作风教育,引导干部爱党忧党、遵章守纪、尽职尽责。要严格管理,既管干部的职责履行和权力行使,还要注重分析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行为动向,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批评、纠正,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要严肃查处,发挥纪检监察内部监督机构的作用,对违反纪律的干部,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查处,形成违规必究、违纪必查、违法必惩的鲜明导向,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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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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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至22日,巡视组分别向市委常委会和市委书记进行反馈,并召开巡视反馈大会,通报了有关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市委和一些县市区委、部门党组(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意识还不够强、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还不到位的问题。牢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是政治责任,不抓落实就是严重失职”的要求,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和同考核。今年市委常委会先后召开10次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出台了文件,进一步细化“两个责任”,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成人员和任务分工。与各县市区、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分别签订责任书,确保责任主体全覆盖。高举反腐败旗帜不动摇,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今年1至12月,全市共立案1157件,同比增长71.9%;结案1254件,同比增长91.2%;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34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912人,政纪处分389人,移送司法机关33人;市本级立案37件,查处副处级以上干部33人。

2.关于有的地方和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没有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的问题。制定出台《邵阳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方案》,开展党政主要领导述责述廉,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的监督检查。制定出台《邵阳市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对县市区和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传达工作压力。今年市委和市纪委分别对包括4名县市区委书记在内的30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21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

3.关于对上级明令禁止的作风方面的一些问题的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驰而不息地抓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今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组织明查暗访组645个,抽调检查人员2566人次,开展明查暗访345次,共查处违反“四风”问题50起,处理8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0人。市纪委共发出典型案例通报9期,对44名党员干部违反作风建设的人和事进行公开曝光。通过强力纠治,全市机关和干部作风有了新的转变。1至11月,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较去年同期下降26.5%。

4.关于有些地方和部门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长期缺位的问题。目前,12个县市区纪委书记全部配齐。今年7月以来,新配备10名市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4名拟配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已报省委组织部预审,待“凡提必核”完成即可研究到位,其他暂时空缺的15名市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将在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改革中尽快配备到位。

5.关于有些地方和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突出主责不够的问题。这项工作已经在8月30日前调整和清理规范到位。全市共清理调整县市区纪委书记分管业务外工作37项,清理退出兼职各类项目指挥部42个。同时按照中央和省纪委要求,市县两级纪委一律取消或不再参与上级纪委没有明确需要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到11月30日止,市纪委保留或继续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原有的236个减少到16个,县市区纪委保留或继续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原有的1622个减少到175个。

6.关于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党的纪律观念淡薄,执行上级政策有时搞变通的问题。市委围绕“严以律己,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每名常委都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撰写了高质量的发言稿并逐一发言。全市参加“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185个单位对1960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教育。市委党校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教育作为各类主体班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学员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

7.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加强学习教育不够,监督检查不力,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缺乏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的问题。制定出台《邵阳市落实实施办法》,并且建立健全工作报告、分工协作、调查研究、协商通报、咨询听证和重大决策风险评估等一系列配套制度规定。市委党校围绕“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这一专题,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的民主集中制教育。在党建检查中,对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对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不力的,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8.关于2014年省委《关于印发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试行)的通知》,要求各市州、县市区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完善落实本规则的具体实施办法,邵阳市委和一些县区委没有制定的问题。市委认真学习省委《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规则(试行)》,并组织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学习贯彻。开展专题调研和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及时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同时,对各级各部门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目前各县市区委均已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具体实施办法。

9.关于对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还不够有力的问题。制定出台《关于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基本原则、事项范围、基本程序、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组织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 (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和物质采购)、末位表态制度等情况开展自查。派出12个检查组对各级各部门开展交叉检查,对没有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政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0.关于少数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的问题。制定了《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等市场经济活动、违规经商办企业、入股分红、高息放贷专项治(清)理的通知》,重点整治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插手干预城市土地使用权审批和出让、插手干预政府采购、插手干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活动、插手干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违纪违规行为。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如实填报自查自纠情况,并在承诺不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承诺书》上签字背书。组织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重点项目工程的发包和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11.关于少数领导干部以个人或借亲属及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或入股分红,有的领导干部参与或纵容亲属参与高息放贷获利的问题。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党纪党规,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制定出台《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等市场经济活动、违规经商办企业、入股分红、高息放贷专项治(清)理的通知》,在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专项治理。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每名领导干部在承诺书上签字背书。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坚决查处领导干部以个人或借亲属及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或入股分红、领导干部参与或纵容亲属参与高息放贷获利的问题。

12.关于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案件频发的问题。深入开展水利行业警示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廉政专题培训。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及标后管理的实施意见》,扎紧制度笼子。组织审计、监察部门对近几年的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巡查和审计,在项目立项、招标、施工管理、验收、决算等环节核查是否有暗箱操作、利益输送、贪污受贿等行为。切实落实全市水利系统各级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纪律约谈。

13.关于少数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严重的问题。严肃查处典型案例,省委巡视第七组交办邵阳市反映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信访件404件,现已办结401件,办结率99.2%,涉及处理的村支部书记289人,村主任101人,村秘书75人。其中立案339人,给予党纪处分249人,政纪处分10人,并在媒体点名道姓公开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件20期。认真贯彻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集中时间对农村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和贪腐谋私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14.关于存在工程项目不按规定招投标现象的问题。制定《邵阳市工程项目招投标规范整改实施方案》,特别是针对水利项目围标串标等突出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及标后管理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防范和遏制资质挂靠、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推进建设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首批进场交易目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监督管理办法》文件已经制定,力争明年完成原隶属于政府各部门分散建立的交易平台功能、人员、编制的整合,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了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排查工作,规范招投标运行程序,加强招投标监管力度。

15.关于土地出让收入逾期未收缴到位比较突出的问题。31宗土地出让收入逾期未收缴到位,目前县(市)18宗已整改到位,市本级13宗有7宗已整改到位,缴入财政土地价款3.0403亿元,暂未缴清价款的6宗地正在积极开展征缴。

16.关于违规利用土地抵押融资的问题。经开区抵押金额1亿元的抵押融资,已全部还清整改到位。城建投公司25批次、宝工区8批次整改抵押融资,已还款2.5亿元,剩余部分制定了整改计划,向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出具了《关于土地抵押融资整改承诺书》,承诺在三年内将相关贷款全部还清,符合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验收的整改要求。

17.关于违反土地出让“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收支管理的通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依法依规规范使用土地收益资金。邵东县和邵阳县共12宗地未缴入财政专户的出让金5032万元已全额缴入财政专户;市本级7宗地和隆回县1宗地符合《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文件精神,不再追溯整改。

18.关于大量土地长期闲置,开发商“多圈少建、圈而不建、囤积土地牟利”的现象比较突出的问题。制定闲置土地集中清理处置方案,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指出市本级存在9宗土地闲置问题,目前4宗已经整改到位,其余5宗土地因被法院查封或银行抵押暂时无法处置,纳入下步专项行动一并整改。

19.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存在挪用截留等现象的问题。制定《邵阳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对市本级和各区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及时纠正违规挪用截留行为,并督促归还挪用截留资金。涉及市财政局和城步县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挪用资金全部归还。

20.关于违规出借财政资金的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的意见》,对财政对外借款的申请、审批、日常管理、回收以及责任追究进行规范。截止11月30日,违规出借财政资金17.9亿元,已收回8.15亿元,其余部分根据情况在2017年前完成清收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21.关于部分收入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支出不公开透明的问题。该问题已经整改到位,其中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已纳入预算管理;城市维护费收支统一纳入财政总预算、总决算管理,年初编制预算,年末编制收支决算;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全部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改制企业处置收入已纳入预算管理;土地出让金收支已纳入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全部缴入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22.关于文件多、会议多的情况依然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的规定》,坚持“七个不发文”原则,即没有依据不发文、未经审批不发文、内容重复不发文、升格行文不发文、越权行文不发文、减少联合发文、严控事务性发文。今年1至10月下发“邵市发”“邵市字”“邵市办发”“邵市办字”文件143个,月均发文14.3个,11月1日至12月15日仅发文14个,相对减少发文7个。认真执行《邵阳市全市性工作会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会议审批程序,加强会议管理,做到能合并的会议一律合并,能压缩的会议一律压缩。今年1至10月召开全市性会议63个,月均开会6.3个,11月1日至12月15日仅召开全市性会议5个,相对减少5个。

23.关于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比较多的问题。出台《省市重点项目指挥部规范管理暂行办法》,将原有的52个重点项目指挥部(含领导小组、项目部)整合为19个,其中撤销9个、归并31个、调整11个、精简保留1个。严格落实《邵阳市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加大对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清理、规范和精简力度,共调整、归并、撤销领导小组44个,减少33.3%。

24.关于违规占用办公用房整改还不到位的问题。对全市办公用房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市本级共清理在职人员办公室超标204人,离退休人员17人,清腾办公用房面积6646.8平方米。省委巡视第七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市财政局、新邵县、绥宁县、北塔区几个单位少数干部超标未整改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25.关于全市清理腾退的办公用房没有充分整合利用,很多处于闲置状态的问题。成立市办公用房清腾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全市清理腾退的办公用房整合利用整改方案》、《市直机关闲置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对清理腾退的办公用房实行统筹安排、合理利用。目前,市本级清腾的办公用房面积6646.8平方米,已调剂使用4266平方米,其他根据下步行政办公楼的调整再统筹调配。

26.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个别单位存在违规购置配备公车、违规借用公车、公车私用等现象的问题。严格落实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杜绝了违规超标购置配备公车现象。对巡视组反馈指出的8台违规购置的公车,已进行了公开拍卖。经常组织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公车私用现象基本得到遏制。

27.关于全市超标车辆处理进展缓慢的问题。对全市公务用车超标情况进行清理,市直机关清理出157辆超标车辆,已处理25辆,其他已通知未处理超标车辆的单位将车辆拍卖手续相关资料交至市财政局,并通过政府采购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两家资产评估公司和两家拍卖公司,现已全部在媒体公示,争取年底前再处置一批超标车辆,2016年3月底前全部处置到位。

28.关于党员干部在重点项目指挥部兼职取酬比较严重的问题。在全市开展规范清理公职人员在重点项目指挥部任(兼)职取酬情况专项整治行动。9月20日,所有公职人员在重点项目指挥部任(兼)职取酬清退工作全部完成,相关人员违规所领酬款、补贴全部清退到位,并对2名处级干部、3名科级干部进行了立案调查,其中1名处级干部、3名科级干部被免去职务。同时,巩固清理清退的成果,出台《关于加强对重点项目指挥部规范管理的暂行办法》,加强对重点项目指挥部的监督管理。

29.关于市、区县的奖励项目设置比较多、比较乱的问题。出台《关于规范邵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奖金发放的通知》,明确规定除年终一次性奖励、绩效考核奖励、文明单位奖励外,市本级和县(市、区)只能增加两个奖励项目。没有按程序审批的,财政国库一律不予支付。拟在春节前组织纪检、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一次督查,发现违反文件规定的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30.关于一些部门和单位存在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奖金的问题。对巡视组交办的市财政局、市教育系统、原市物价局、市产权处、宝工区、邵东县规划局、邵阳县五峰铺镇政府等单位滥发津补贴、奖金问题,已经按有关规定全部整改到位,并对有关责任人实行纪律追究和组织处理。

31.关于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存在乱收费、索拿卡要行为的问题。在全市教育系统、医疗卫生系统、行政执法单位、窗口服务行业深入开展整顿乱收费和索拿卡要行为的专项治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市教育系统的邵阳市华龙学校、隆回万和学校、邵阳县二中、邵阳师范学校等违规收费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清退了违规所收费用。邵东县规划局违规收取规划执法经费340万元已全额解缴县财政,相关责任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市公安局针对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派出所乱收费现象,先后两次对12个县市区进行摸底排查和整顿,共计乱收费金额172.7985万元,先后对六起违规收费案进行查处。

32.关于个别单位党员干部有参赌涉赌行为的问题。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禁赌专项行动,涉及党员干部的及时按照有关规定报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全市已查获国家工作人员涉赌刑事案件6起,行政案件25起,抓获涉赌国家工作人员36人,其中刑事拘留7人,行政拘留17人。

33.关于一些单位干部作风不实,“庸懒散”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在全市开展“慵懒散”问题专项治理,着重整治干部自由散漫、衣冠不整、迟到早退的问题;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整治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旷工或因公(私)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问题;整治上班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出入休闲娱乐场所等问题。全市因“庸懒散”问题共处理党员干部16人,其中党政纪处理10人。

四、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34.关于少数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的问题。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全面贯彻好干部标准强化正确用人导向的决定》,始终按照好干部标准,做到“三个不凭”和“四个注重”,即不凭个人好恶用干部、不凭关系亲疏用干部、不凭籍贯地域用干部,注重选思想解放、敢闯敢干的干部,注重选工作扎实、业绩突出的干部,注重选整体配套、优化结构的干部,注重选奋发向上、勤于学习的干部。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坚持“实举必查、查实必究”。

35.关于超职数、超编制的消化整改力度还不够的问题。2015年7月份,邵阳市超配处级领导职务91名、非领导职务188名,四个月来,邵阳市共消化超配处级领导职务55名,处级非领导职务137名,已超额完成整改方案年底前消化处级消超任务80%的目标。同时,严格执行《关于严格控制行政事业单位编制、进人和消化超编人员的实施办法》、《邵阳市控编减编工作方案》,巡视期间全市行政超编1162人,到目前已消化223人。

36.关于存在机构和领导职数设置不规范、擅自设置领导职位配备干部、违规提高干部职级待遇、违规配备非领导职务等问题。出台《关于规范县市区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配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全面清理、纠正和规范违规设置机构和领导职数,依法依规降低了违规提高的岗位职级,全面取消了擅自设置的领导职务。进一步规范了县市区科级非领导职数的审批工作,对超职数的单位一律不予审批。

37.关于违规用人进人的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严格执行干部动议、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程序,注重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全面落实党政群机关进人一律“凡进必考”的要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对跨区域调入人员在“三龄二历一身份”上实行从严把关。严格执行关于带病提拔责任倒查相关规定,对2名处级干部、4名科级干部的提拔进行责任倒查。省委巡视组交办的17件违规用人进人问题,除3件纪检部门仍在立案调查的案件外已全部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五、干部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38.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长期未启动的问题。修订下发《邵阳市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明确了保障对象及确认程序、保障办法、资金来源和管理、工作责任和监督管理等内容,并同步配套出台《邵阳市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由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负担,其中政府每年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5%用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原来未计提的资金及缺口的资金按6:4的比例由市、区财政分担。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39.关于征地拆迁户长期得不到安置的问题。出台《关于解决集体土地上安置地超期安置遗留问题的有关规定》和《邵阳市区集中安置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及交付标准》,对相关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明确从城区土地出让金中安排1亿元资金,专项用于解决超期安置合法建房成本补差,要求大祥、北塔区政府和市住建局、市城建投、市宝工区等业主单位通过整合债券资金、相关的棚改资金及其他资金等,全力保障安置地建设。现在,这项工作进展顺利。

40.关于农村危房改造进展缓慢的问题。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邵阳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考核办法》、《邵阳市直机关100个对口扶贫村危房改造整体推进工作方案》;开展了2次专项督查,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整改落实进行督办;在全市推广了“武冈经验”,结合精准扶贫,整合各方资金和项目统筹推进,创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法。今年,省里下达邵阳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2900户,到11月底,全市实际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3400户,动工率、竣工率均已达到100%,已入住19007户,占总任务数的83%,农历年前所有改造户都能搬入新房入住。

41.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违规集资合作建房问题反映比较多的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集资合作自主建房管理规定》,一律停止审批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集资合作自主建房开发项目,办公楼建设和住宅区建设严格实行区域分离,明确用地界限。出台《关于市城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联合建房存在问题限期整改责任分工的通知》,对补办施工许可、上缴配套费等提出了整改要求。9宗供地手续不完备的集资建房用地,正在办理土地供应手续,2016年一季度将整改到位。未缴清土地价款的5宗土地已有4宗缴清土地价款,追缴到位价款7118万元,另一宗已缴7000万元,其余2500万元正在办理缴款手续。同时,加大市区单位职工联合建房税收清理力度,到12月21日,欠税清理工作基本清理到位,清缴单位职工联合建房税款543万元。

下一步,市委将严格按照省委巡视组的意见和要求,始终保持思想认识不松懈、推进力度不减弱、整改要求不降标,进一步强化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彻底整改、延伸整改,确保巡视反馈的问题有效整改到位,在全市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以整改落实的成果推动邵阳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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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三是要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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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纪律和规矩从来都是规范社会运行的行动指南和准则。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对于一个党员,纪律是高压线;对于一个政党,纪律是生命线。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首先要牢记自己党员的身份,做到真正的心中有党,这是讲纪律的要求,更是守规矩的具体表现。真正做到了心中有党,才能自觉用党员的标准约束规范自己,才能明了哪些事不能做,哪些话不能说;哪些该这样做,哪些该那样做;哪些要请示,哪些要报告,才能真正做到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衡量一个党员干部合不合格,守纪律、讲规矩是一条重要标准。

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起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坚决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坚决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定不移与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要带头遵守中央提出的“五个必须”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政治上的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坚决杜绝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政治主张、政策主张上各行其是,确保中央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党员干部不仅要在八小时之内守纪律、讲规矩,而且在八小时之外也要把纪律和规矩作为言行举止的戒尺。时刻把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记在心头,严格要求身边的工作人员和亲属,遇到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人和事要及时劝阻和制止。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改革进入深水区,各种社会矛盾、利益纠葛凸显,改革的复杂性、深刻性、艰巨性前所未有,谨守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做到“五个必须”,是对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对党忠诚度的重要考量。

“无以规矩,不成方圆”,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党章党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继承和发挥党的优良传统,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锤炼党性修养,提高业务工作能力,练就为民服务的好本领。通过前段时间的学习,我认为,守纪律讲规矩,既可以保障党和国家的事业健康发展,又能够有效保护我们的党员干部不犯错、少犯错,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守纪律讲规矩,才能增强党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保障党和国家的事业健康发展。有约束才更自由,有纪律才更有力。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该自觉严格按规矩办事,按纪律办事,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使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一种行为自觉。只有这样,才能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的神农架、实现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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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全文共 2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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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们党员干部队伍总体上是好的,大多数同志能严格遵守党规党纪,践行为民务实清廉要求。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各级党员干部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执行政治纪律不严、遵守政治规矩不力的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警惕。

(一)要清醒认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各种表现。归纳了一下,主要表现为“五个主义”:

一是理想信念上的虚无主义。习总书记在出席纪念孔子诞辰2565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时指出,“虚无主义是在西方各种以唯心主义历史观为哲学基础的错误思潮影响下,形成的一股政治思潮。它消解的是人们的文化认同,瓦解的是人们的理想信念,摧毁的是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消融的是民族精神。”作为马列主义政党,没有马列主义作为思想上的“定海神针”,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就会产生动摇,在事关重大原则问题上就会立场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就会旗帜不鲜明,就容易丧失基本的政治立场和党性原则。周永康、李春城之流,不信马列信鬼神,不问苍生问“大师”,日常工作有“大师”相伴,重大决策由“大师”定夺。河北省有一个贪官,贪了很多钱财,自己也没有享用,为求仕途升迁,专门找“大师”算命,将贪污受贿来的大笔钱财捐给了寺庙。这些行为都折射出,他们已经丧失了一名共产党员最基本的信仰。现在,我们少数党员干部不珍视党的历史,对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社会主义的必然性、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理性不能保持一贯清醒的认识,对党的理论体系和决策部署不学习、不研究、不领会,认为共产主义是虚无缥缈的幻想,导致理想信念动摇,精神空虚匮乏,行为出现偏差。如我镇少数镇村干部对一些封建迷信活动不警醒、不反对、不制止,有的自己还求神拜佛,这是非常要不得的,必须加以纠正。

二是工作落实上的本位主义。本位主义者缺乏大局观和全局意识,考虑问题时往往以自我或小团体为中心。它包括形形色色的地方部门保护主义和以个人利益为中心的官本位主义。其中,地方部门保护主义的突出表现为:有的党员干部大局观念淡薄,在执行上级决策上搞实用主义,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合意则取、不合意则舍,在贯彻执行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自我标榜为“聪明灵活”;有的对可能涉及牺牲个人或局部利益的工作,态度不坚决,甚至拖着不办当“钉子户”。官本位主义突出表现为三种类型:1、权力崇拜型。有的干部做了一点事情,生怕领导不知道,总想找机会向领导汇报汇报,正常汇报工作是必要的,但是心里揣着“小九九”来汇报工作的,我们是不欢迎的。2、权力滥用型。一些干部权力法定、权力公器意识淡薄,行使权力不讲边界,不讲规则,不讲程序,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表态,“我的地盘我作主”,听不得不同意见。3、权力寻租型。有的干部把权力作为追求和实现个人利益的资本和筹码,大搞权物交易、权钱交易。党的十八大以来,相继落马的国家级、省部级高官,他们的违纪违法行为无一不夹杂这几种“交易”。虽然我们基层干部手中掌握的权力不大,但是寻租的空间却不小。同时,我们有些单位的“一把手”,在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失之于软、失之于宽,这是非常要不得的,现在指出来,希望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

三是同志关系上的山头主义。有的党员干部热衷于拉帮结派,以地域、同学、战友以及出身、经历划界,立山头、搞宗派、编“关系网”,搞团团伙伙、亲亲疏疏、利益输送,把正常的同志关系扭曲成庸俗的人身依附关系,甚至搞“私人俱乐部”。这些都是“山头主义”的典型表现。最近,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高官违纪违法的案情逐渐浮出水面,这些“大老虎”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拉帮结派。媒体称周永康是“豪门寡头”、令计划搞“家族集团”,把周徐令苏的这种搞小圈子的做法称为“封建依附”。这些拉帮结派的山头主义,如果不是党中央重拳出击,及时打击,只怕不仅会误党误国误民误军,还很有可能动摇党的执政根基,甚至丢掉执政党的地位,这绝不是危言耸听。在我们党员干部中,可能谈不上真正意义上的“山头主义”,但是存在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现象。

四是个人行为上的自由主义。毛主席曾写过一篇著名的政论《反对自由主义》,文中列举了自由主义的11种表现,有不少至今还能在我们周围发现。比如,少数党员干部在一些重大问题,特别是在一些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重大问题上,信口开河、妄加评论,散布一些与党中央不一致的论调,把听来的小道消息当做“新闻”传播,对社会舆论产生了错误导向;有的同志对镇委镇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是一五一十地去抓落实,而是在背地里说三道四、叫苦连天,觉得工作推进太难了,任务太重了,在局部造成了非常消极的影响;有的同志在工作中“爱国爱党”,在网络中却自由散漫,发帖跟帖随意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人格分裂,做“两面人”。

五是困难斗争面前的好人主义。好人主义奉行“多栽花、少栽刺”庸俗关系学,回避问题、掩盖矛盾,放弃原则、取消批评,害党,害人,害己。好人主义体现在政治立场上,就是缺乏定力、不敢斗争。比如有的党员干部对社会上流传的政治笑话、灰色“顺口溜”不制止、不斗争,对社会上的错误思潮、错误行为、错误倾向缺乏鉴别力、免疫力和抵抗力。我们有的党员干部对一些诋毁诽谤党和政府的反动言论视而不见,当政治逃兵,扮“绅士”、装“深沉”,在政治言论上该一致的不一致,该斗争的不斗争。好人主义体现在为人处事中,就是一团和气、八面玲珑。有的班子表面上维持一团和气,出了问题掩着、盖着,生活会上你好、我好、大家好,谈成绩的多,相互批评的少;有的干部怕丢选票,宁可得罪工作,也不得罪“朋友”,宁伤原则,不伤感情;有的领导对下级该公开批评时,却包着、护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下级对上级则投桃报李,随声附和,抬着、捧着;同级之间,明知不对,少说为佳,明知这个干部不咋样,只要与自己没有利害冲突,有组织来考察,说优点一大堆,说问题轻描淡写,做顺水人情,当“好好先生”。去年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情况是很好的,但是在开生活会的过程中,仍然有少数党员干部好人主义盛行,怕得罪领导、怕陷入孤立、怕丢掉选票,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仍然存在对上级放“礼炮”,对同级放“哑炮”,对下级放“空炮”的现象。好人主义体现在干部监督管理中,就是不管不问、听之任之。现在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如果有的党支部书记和领导干部继续当“老好人”,一旦下属出了问题,你也要吃不了兜着走。原山西省委书记袁纯清就是最典型的例子。好人主义体现在遇到各种困难时,就是怨天尤人、不思进取。有的同志自己不敢担当、不愿负责也就罢了,在别人克难攻坚、冲锋陷阵的时候,他非但不鼓劲儿,反而在旁边“喝倒彩”,劝别人“不要上”、“搞不得”。表面上看,这种同志好像是在为别人考虑,做“好人”,实质上是政治上的“坏人”、是影响事业发展的“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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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心得体会

全文共 31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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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顶层制度设计,是党的纪律建设进入科学化、规范化新阶段的重要里程碑。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每名共产党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

第一,通过学习,深深感到这两部法规,是为了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要求而修订的,体现了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我理解,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全面”。两部法规把8700多万名党员全部纳入制约范围,真正实现了管全党、治全党,规范对象“全覆盖”,没有特殊党员。二是“从严”。两部法规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很好地处理了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党纪与国法的关系,无论是在行为的标准设置上,还是在对行为的后果处理上,党纪尺度都比法律更严更重,充分体现了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执政理念。三是“与时俱进”。两部法规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特别是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要求转化、上升为纪律规范。比如,《条例》第68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能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再如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裸官、档案造假等问题的规定,等等。这都是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重要实践成果的体现。可以说,两部法规的修订出台,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尺子的坚定决心。

第二,通过学习,深深感到这两部法规,是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的有机结合,体现了党纪戒尺的具体化内容。德是内在的精神修养,法是外在的尺度规矩。德法相济,坚持德治和法治相结合,可以说是我国治国理政的优秀传统,也是我们党培养和使用干部的重要内容和标准。像新时期涌现出的沈浩、杨善洲等优秀干部,不仅是道德高尚、执政为民的楷模,也是遵章守纪、廉洁奉公的典范。10月份,我去沈浩同志工作过的小岗村调研,参观了沈浩同志的纪念馆,深深为他克己奉公、甘于奉献、廉洁自律的精神所感动。在沈浩同志身上,鲜明地体现了《准则》所强调的党的理想、信念和宗旨以及优良的作风。因此,我觉得《准则》不仅将对党员领导干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的要求固化为制度,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同时也向全体党员发出了号召,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理想信念的高标准,树立了一面精神旗帜。可以说,《准则》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与《准则》坚持正面倡导相应,《条例》则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红线和高压线。《准则》和《条例》一立一破,相得益彰,内涵丰富,立意明确,彰显了我们党管党治党的维度越来越全面、思路越来越清晰、方式越来越多样。

第三,通过学习,深深感到这两部法规,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利器,体现了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打老虎,拍苍蝇”并重,受到了全国人民的热烈拥护。可以说,《准则》和《条例》的修订全面系统借鉴了反腐败斗争的经验。《条例》共有133条规定,除总则和附则外,每一条规定都有明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而且有些规定非常具体。比如第85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等等。这些规定比国家法律更加严格,是不可逾越的纪律底线,充分体现了政党特色、党纪特征,真正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党员有纪可依、纪检机关执纪有据,也体现了中央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管党思路。我觉得,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不是求全责备,而是防微杜渐,避免犯下小错的同志在不知不觉中积累成大错,甚至滑向犯罪的深渊。这种严格,从本质上是对党员干部成长负责任,对群众利益负责任,对党负责任。因为只有“动辄则咎”,才能让党员干部清楚地认识到,逾越底线、触碰红线,就要付出代价,就要被严肃追究政治责任和纪律责任。也只有“动辄则咎”,才能使党员干部时刻保持警醒状态,发挥强大的威慑力量,使任何人都不敢、不能、不想拿党纪当儿戏,从而为全面从严治党和强化党内监督提供了制度依据和有力支撑。

第四,通过学习,深深感到贯彻这两部法规,必须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永远跟党走。这次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与以往不同的一点就是鲜明突出了对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当前,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有的干部确实存在着模糊甚至是错误的认识。一些人认为干部只要没有腐败问题,没有违法,其他问题都没有必要加以追究。事实上,干部在政治上出问题,对党的危害不亚于腐败问题,有的甚至比腐败问题更严重。我们从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一些典型案例中可以看到,少数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纪律意识淡漠,政治纪律松弛,恣意妄为,最终导致违法犯罪,这些问题在党内和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严重损害。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这提醒我们,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都不能松,都要经得起风浪考验,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第五,通过学习,深深感到贯彻这两部法规,必须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党中央明确提出,各级党委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文化部虽然被认为是清水衙门,但是仍然存在廉政风险点,像一些下属单位就出现了腐败案例,造成了很坏的影响。我理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突出选好用好干部,真正把那些信念坚定、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选拔上来;二是着力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以实际工作成效取信于民;三是积极支持执纪执法工作,为执纪执法部门开展工作撑腰壮胆,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四是加强源头治腐,把预防腐败的要求体现和落实到文化改革发展进程中,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在具体工作中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应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比如,在接收新党员时,要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对照《准则》的要求,把好入口关。再比如,文化部党校在日常课程中,要将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常设课目,真正把党校建设成为党员干部培训轮训的主渠道和主阵地,成为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的熔炉。

第六,通过学习,深深感到贯彻这两部法规,必须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两部党内法规作为党章的具体体现,可以说是我们每个党员学习、工作、生活的基本准则。我觉得,要贯彻落实好《准则》和《条例》,既要靠外在的制度约束,更要靠内在的党性自觉。我们的党组织和每一个共产党员都不应该把自己混同为一个普通的社会组织或者普通公民,而是应该以党章和两部党内法规为遵循,高标准,严要求,将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为自觉意识和行动,规矩做事,清白做人;要做到敬畏法纪,敬畏群众,保持共产党员的初心,牢记党的宗旨,做到慎初、慎微、慎行。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个人更要以身作则,带头严格执行党纪制度,用制度规范用权,用制度约束自己,用制度约束家人和身边人,努力做到不断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规范工作圈、管住活动圈,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的同志,真正做到清清白白为官、干干净净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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