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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读书的名人小故事【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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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林肯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1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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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林肯诞辰200周年,美国人对这位总统的兴趣几乎无所不及,连他的DNA都不例外。首都华盛顿的“健康、医学博物馆”里,藏有一个玻璃盒,里面存放着林肯遇刺后留在抢救他的医生衬衣上的血迹,林肯的一些头发以及从他头部取下来的一些碎骨。有科学家提出,可以从这些血迹、头发、碎骨提取林肯的DNA,以判断他是否患有马凡氏综合征和其他疾病。

马凡氏综合征是先天的遗传性结缔组织疾病,最常见的症状是骨骼畸形。瘦削细长的身材、长脸、凹陷的眼窝——林肯的长相就是这样,很难看。林肯还可能患有遗传性共济失调,这是一种神经性疾病,病变主要会累及脊髓、小脑和脑干。

一位对美国历史做出伟大贡献的总统,可能患有这些引起低能、残疾联想的疾病。会不会影响他的形象呢?美国人认为不会。美国马凡氏综合征基金会的人员表示,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患有小儿麻痹症,该病因此更加受到社会重视。同样,林肯“也能极大地帮助人们认识马凡氏综合征”。明尼苏达大学基因学教授劳拉·蓝伦则认为,如果林肯患有遗传性共济失调,那是个很好的榜样。证明人可以战胜生理残疾,成就伟大事业。

许多美国人都缅怀林肯这位“伟大的解放者”,但林肯并不是一位没有瑕疵的总统。2009年1月19日的《新闻周刊》刊登了一篇题为《让我们(国家)合为一体的人》的文章,提醒读者,在赞扬像林肯这样一位伟人的时候,不要忘记了历史上真实的林肯,不要把他变成一个过于美好的国家神话。

政治领袖一旦成为国家神话,公众和历史学家就可能讳言他生前那些“不便多提的真相”。其实,又有哪一位政治人物一生只有光明而没有阴影呢?

林肯对种族问题的看法也与今天赞扬他废奴的人们所想象的不同。在1858年的竞选辩论中他声称:“我不想让白人和黑人在政治和社会地位上平等。这两个种族是有实质区别的。我认为,这使得他们永远不可能平等地在一起生活。”他还认为:“黑人不宜成为选举者、陪审员,也没有资格担任公职或与白人通婚。”

林肯维护了美国的统一,但许多美国人对他可能代表的国家主义心怀警惕。林肯深深了解霍布斯所说的雅种怪兽国家(“利维坦”),但需要时却又有意将它引入美国的制度。

林肯与左派和共产主义运动的关系。更增加了他在美国的争议。1864年林肯连任总统时,马克思给他寄来了贺信,请当时在伦敦的美国大使查尔斯·亚当斯转呈。信中说:“欧洲工人们本能地觉得,星条旗担负着工人阶级的命运。”所以1930年西班牙内战时期,到西班牙参战的美国左派组成了“林肯营”,还举行了“林肯——列宁”游行。

林肯于1809年2月12日与达尔文在同一天出生。威廉·赫登是林肯当律师时的合作人,他回忆说,林肯年轻时崇拜潘恩和伏尔泰,而且在许多人还没有听说过达尔文的名字时就阅读过他的著作了,“从此相信普世法则和进化论,再没有改变”。林肯从相信种族有天生差异到主张废奴的思想转变,是逐渐的变化,不是革命的飞跃。在林肯最不愿意谴责美国蓄奴制时,他已经知道,这个制度是“长不了的了”。

历史上的林肯不是一尊铸成石膏像的圣人,那个具体政策上有种种偏差的林肯和那个以远大眼光注视国家未来的林肯本是同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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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读名人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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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假期里,一直是《中外名人故事》在陪着我。这本书中的名人让我知道读书的重要性,学习的重要性。书中的名人都喜欢读书,他们为了读书甘愿牺牲,废寝忘食,时间都没有了,因为他们爱读书。所以我们要学习他们这种坚持不懈读书的精神。书中让我一直记忆犹新的是我国古代著名的文学家——孔子。

孔子从小就热爱读书。他听说了老子之后,就打定主意一定要去拜老子为师。孔子走了很多路,才找到老子。见到老子时,孔子很高兴地上前去拜见老子。老子看孔子是个有礼貌、谦虚好学的老实人,就收孔子当徒弟了。孔子被老子收了徒弟之后就更加刻苦学习了,老子说的每一句话孔子都铭记在心。老子离世后,孔子也自己收了很多徒弟,孔子收的徒弟个个都好学。从此,孔子也成了远近闻名的文学家。

其实在这本书里还有很多远近闻名的大名人,他们都和老子、孔子一样好学。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也在慢慢地向他们学习,慢慢的做一个好学的孩子。因为我的英语成绩不理想,我就每天利用空闲时间练单词,背句型,读课文。在我的坚持下,我的英语已经有了进步。

因为读书,我有了改变。我今后还要多读书,从中学到怎样学习,怎样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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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名人谈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1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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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读到57岁了,当然有些经验可谈,希望能提供读者一些参考。

读书的方法大体上要看自己是为了什么目的,有为学习而读书,有为研究而读书,有为创作而读书,有为娱乐而读书。目的不同,方法也就不免有些差异。

为学习而读书,可以说是每一个人的基本要求。一个人自发蒙以采,到学成一种技艺,养成一种人格为止,所受的教育,都是为了这个目的。学校的课程,大体上都是强迫性的,非读不可。进步的国家要培养健全的国民,一定有周密的国民教育课程,每个人都必须经历,这是无庸置疑的。

一个人有相对的择业的自由,但所学的课程,一经择定,便必须完成一定的职业教育课程,这是不由自主的。例如我在大学时代学的是医学,则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细菌学以及各种临床或应用医学的教科书,便非读不可,不读你便不能成为医学家。即使学校毕了业,学问也不能毕业,你必须向这方面锲而不舍地追求,然后才能进步,不然你便只好落伍了。我自己因为两耳重听的关系,大学毕业后便中止了医学,故今天不敢自命为医学家,别人也不这样看待我。

为研究而读书,这或许是狭义的读书方式。譬如研究一门特殊学问,或者特殊问题,凡关于那门学问或那个问题的一切书籍和资料,必须尽可能把它们全都搜罗,把它们读到滚瓜烂熟,这样,你对于那个问题便有了充分的把握,你就可以成为该门学问的权威。

在研究上,你自然有充分的自由,但如果你是有责任心的人,你的自由依然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

例如我有研究古代史的志趣,为了完成这志趣,我下了一番苦功,把甲骨文字和青铜器上的铭文完全征服了。这些都是进步人士视为落后的东西,一向被人认为是一些吃饱了饭没事做的古董家拿来消磨时日的东西,因此当我在研究这些资料的时候,也曾受过进步人士的非难,指责我为玩物丧志的人。然而我忍受着这些斥责,把我的志趣贯彻了。在今天凡是有志于古代文化研究的人,似乎都沿着我的旧路走。

为研究而读书,我的方法是:

1、直探本源,不受前人的束缚。

2、搜罗一切资料,集腋成裘。

3、对于资料毫不容情、毫不惜力地加以检查,而且必须彻底,绝不放松。这样研究才会有成绩。

我也是搞文艺工作的人,不自量力,差不多一切的文艺形式都尝试过。诗歌、小说、戏剧、评论,我都大胆地写过一些。为了培养写作能力,我曾耽读过古今中外一些名人的作品。这样的读书,自可以说是为创作而读书,但在这儿我有一些体会,我想把它表白出来。

我自己在写作上每每有这样的一种准备的步骤。譬如我要写剧本,我便先把莎士比亚或莫里哀的剧本读它一两本;要写小说,我便先把托尔斯泰或福楼拜的小说读它一两篇。读时也不必全部读完,有时仅仅读几页或几行,便可以得到一些启示,而不可遏止地刺激我写作的兴趣。

别的朋友有没有这种习性,我不知道,但我感觉到这的确是很有效的一种读书方法。

为娱乐而读书,这应该是人人所有的经验。那些在街头巷尾贪读公仔书的朋友们,应该都是这种类型的读书人。的确,读书本身就是一种娱乐。文体轻松的书,插图多的书,读熟了自己喜欢的书,版本好、装潢精美的书,研究有素而资料丰富的书……,在工作的闲暇,读起采的确可以使人忘却疲劳而增进生活乐趣。当然,这是应该有限制的。书本种类繁多,质素不一,必须加以选择。滥读一些无病呻吟,而又对身心有害的读物,反而会得不偿失,弄巧反拙。

我拉杂地写了这些,不愿再从这儿总结出教条来,请读者们自己去吸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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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我爱读书的优秀作文450字

全文共 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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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一种好东西。它是我们在知识海洋中乘坐的小船,可以载着我们去探索知识海洋的奥秘。臧克家曾经说过:"读书好似爬山,爬得越高,看得越远;读书好似耕耘,汗水流得越多,收获更丰满。"这一点儿也不假。记得那是五年级的时候,一次语文测试,我考得出奇的差。后来每天晚上,只要我写完作业,都要抽出一些时间来看书。读书。和背书。工夫不负有心人,又一次测试中,我的语文成绩提高了十分。我高兴手舞足蹈,好不得意。此后,我也养成了好习惯,作业完成后,便看小说或作文书。刘向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的确如此。从书中,我知道了鲁宾逊在孤岛上坚贞不屈的精神,革命烈士舍身为人民的精神,作家莫泊桑的坚持不懈。

有一次,老师给我们考了名著,我这才觉得读书有多么重要,我快速地答完题,交了上去。分数出来后,我考了一百分。去年的一天,我和爸爸妈妈去逛街,一路过书店,我就"走不动"了,一转身便进了书店,读了一个多小时的书才恋恋不舍地离开了书店。书,已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书,伴随我走过一天天,一年年。感谢书给我带来知识与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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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和读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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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接下来说说我和书的故事

在我读一年级时,我的文章写得不是很好,每次作文都得不了五角星,因为总是不能用上好词句。直到我遇到了一位“好老师”,我才开始写出好文章。没错,它就是书,是它让我写好了文章,也是它让我领悟了许多道理。当我读完书时,我会再反复读几遍,然后划出文中的好词好句、摘录到本子上,写文章的时候就用得上了。

比如描写外公的勇敢坚强,以前我只会写“外公是一个勇于拼搏、坚强奋斗的人”,现在我懂得引用谚语,会这样描写“俗话说:花盆里养不出苍松,鸟笼里飞不出雄鹰。外公就是一只饱经风霜的雄鹰!”是不是生动很多呀?用上了好词好句,写出来的作文自然就不再枯燥无味,读起来也津津有味。

书就像一位朋友,自从与它交了朋友之后,我的作文水平提高了不少,知识也越来越丰富了。我喜欢阅读,喜欢遨游在书的海洋中。每一本书,都为我的生活增添了许多色彩。

培根说过:“读书给人乐趣,给人光彩,给人才干。”是呀,书是知识的宝库,使人变得博学多才;它也是一位朋友,总会在你遇到困难时向你伸出援手。

书,我这默默无闻的朋友!我的成长离不开你,我愿用一生去读你,读你千遍也不厌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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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读书我的最爱作文700字

全文共 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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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心中有书,就能使自己的心得以净化,拥有一个无比愉悦的心境。

——题记

读书,我的最。从小,母亲就给我讲故事,让我明白了人间的善恶,当自己学会了翻书的那一刻,我就被那神奇的图画所吸引,便对书情有独钟。

小学时,我便对书有了浓厚的兴趣。尽管许多字不认识,但通过图画总会让我收获许多。

现在,我已步入了初三的大门。在这紧张而繁忙的日子,我已学会了挤时间来阅读。放学后,我就匆忙地回到家。不多时,便弄好了一切。这时,书就是我的伴侣。每在那时,我总泡一杯茶一边细细品味,一边躺在床上拿着心爱的书津津有味地看着。有时是一些小故事,却从中悟出人生的真理;有时是一些名著,却能体会文章结构的巧妙与精彩的故事情节;有时是几篇优美的散文或诗词,让心灵得到净化。每有所得,便记在小册上,空闲之时,拿出来精读细读,则心中有所悟,脑中不虚也。

每当自己在月光下静静品读,窗外的小花园中不时散发出诱人的清香,消遣我的疲劳。

曾古人读书时,凭着心中的爱好,执著地读上一整晚也是心甘情愿,寻得乐趣的。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句话说得真好,不然怎么会有柳宗元“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的举动。

司马迁小时广泛读书,便有了砸缸救友的智举。长大后,曾被关于监狱,但凭着心中的那份坚定,认真苦读,博览群书,最后写出了被大文豪鲁迅称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可见读书可以改变人的一生。

敢问,世界上的大多数伟人难道都没有读过书吗?这就可以让人明白,读书对于一个人来说多么重要。

读史使人明志,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

读书,我的最爱。它将成为我的伴侣,一直引领自己走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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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没有人能阻止你出人头地名人故事

全文共 10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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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和你一样:他出身卑微。却身怀远大理想。多年前,他在1983年版的《射雕英雄传》中扮演那个宋兵乙,为增添一点点戏份,他请求导演安排“梅超风”用两掌打死他,结果被告之“只能被一掌打死”。这个年轻时被称做“死跑龙套”的卑微小人物,第一次当着导演的面谈到演技的时候,在场的人无一例外都哄堂大笑;但他依然不断思索、不断向导演“进谏”,直至2002年自己当上导演。那年,他获得了金像奖“最佳导演奖”。

其实和你一样:上世纪90年代,在一趟开往西部的火车上,梳着分头、戴着近视眼镜的他看上去朝气蓬勃,内心却带有微微的彷徨。那时的他严肃乏味,常常独坐好几个小时不说话。后来转行做主持人,1998年他第一次主持的电视节目播出时,他发现自己说的话几乎全被导演剪掉了。他让身为制片人的妻子准备了一个笔记本,把自己在主持中存在的问题一一记录下来,哪怕是最细微的毛病都不、肯放过,然后逐条探讨、改正。即使今天其身价已逾4亿,成为中国最具影响力的主持人,他仍未放弃面“本”思过。

其实和你一样:10年前,他是大学里的“小混混”,由于经常逃课而被老师责备。毕业后被分到当地的电信局当小职员,面对冗杂的机关工作,他感到既劳累又苦恼,后来他勇敢而果断地辞了职,然后自创网站。从而走向中国互联网浪潮的浪尖,他在2003年福布斯中国富豪榜中居第一位。

其实和你一样:5年前的他是一个防盗系统安装工程师,依他的说法“就是跟水甘工差不多的工作”,“有时候装监视系统要先挖洞。一旦想到歌词就赶快写一下!”当年的他就是这么边干活边写词,半年积累了200多首歌词,他选出100多首装订成册,寄了100份到各大唱片公司。“我当时估计,除掉柜台小妹、制作助理、宣传人员的莫名其妙,减半再减半地选择性传递,只有12.5份会被制作人看到吧,结果被联络的几率只有1%。”其实那1%就是100%!1997年7月7日凌晨,他正准备去做安装防盗工作,有人打电话给他,那个人叫吴宗宪,同时走运的还有另一个无名小卒——周杰伦。从他和周杰伦合作的歌没人要,到要曲不要词,慢慢地曲词都要。之后单独邀词,但还会有三四个作者一起写,直到最后指定要他的词。

可能你已经猜到他们是谁了,一个是周星驰,一个是李咏,一个是丁磊,一个是方文山。他们是目前中国最具知名度的人中的一部分。

他们在成名前和你并无多大不同。不要抱怨贫富不均,生不逢时,社会不公,机会不等,条理繁复,伯乐难求,要知道:其实每个人都平等地享有出人头地的机会。明天,或者明年,同样会诞生像他们一样成功的人,就看是不是今天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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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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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学期间,我在新华书店看到一本书,叫《学记》。一读书名,我想它肯定是关于学习的书。我看到封面的上端印有几个字:“诵读中华经典

感知国学魅力”。书的《前言》介绍说,《学记》不仅是中国,也是世界上最早的一篇论述教育、教学的专著。妈妈还告诉我,《学记》和《三字经》一样千百年来为人所传诵,是为学明理的入门之书。

寒假里,我先浏览了这本书,书中的文字非常简短,但我不明白其中的道理。后来,我读背了前2篇。在妈妈的说明、帮助下,我明白了一些道理。“君子如欲化民成俗,其必由学乎!”“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是故古之王者建国君民,教学为先。”这都强调了学习的必要性。我想,我们应该好好学习,让自己了解更多的知识,明白更多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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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李泉清回忆录《打鱼》名人故事

全文共 1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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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泉清回忆录打鱼

(李泉清)

那天,刚吃完午饭,韩光臣打来电话:“哎,老三,吃了没?打鱼去?”

“吃了,中啊,现在就走啊?”

“走啊”

“好,我在晒着被子,我拿了被子,马上过去”

挂了电话,收拾好被子,穿上袄,出了门。

老远就看到韩光臣在道门口外,停着摩托车在等着我。

“上哪弄了辆摩托车?以前没见你骑过。”我问。

“去年他姨夫给我的,我说是我那摩托车坏了,捞不着去打鱼了,他说正好他那摩托车不骑了,没地方放,叫我骑。”

“这车还挺新,还是125,好车啊!”

“车还很好,他买来没骑几天,买了轿车,不骑了,天天在家扔着。”

“好使啊不?”我问

“很好使,就是难启动点儿,电瓶坏了,得用脚蹬,很难启动,没有二十脚起不来”

“电启动的?换上块新电瓶啊!”

“待两天着,”韩光臣一面说着,一面不停地蹬着启动杆。

终于,启动起来了。

韩光臣开车有些猛,随他的脾气,莽莽撞撞的。加上125车速又太快,风“呼呼”地从耳边飞过。

“慢点儿,开这么快咋?”我有些害怕。

“这还算快?这才跑多少啊?我自己一个人,像前面那些车,我超着当玩”

“不行,不行,慢着点儿,限速,限速40”

我劝阻他。

“好好,限速40”,他答应着,把车速减了下来。

过了牛头村不远,不再是几年前的样子了,以前是正直往北走的,现在却往西拐弯了。

“哎,路改了?”我问。

“早改了,这不是上大西环嘛!你天天在家里闷着,不出门,这都不知道!”

“自从修了大西环,没开到过这里”

跑在大西环上,感觉一切都很陌生。

以前去寇家坞,都是从牛头村一直往北走,没岔路,现在一改道,迷路了。不知道哪儿哪儿了。

车子三拐两拐,来到双皇城水库。

终于明白过来了。

双皇城水库,以前我还是来过的。

位置坐标渐渐清晰起来。

“这不是,南边是寇家坞,那是小寇家坞,那是李家坞”,韩光臣指画着。

“我知道了,来到这里我就知道了,双皇城水库,我以前来过,不过,自从修了以后我还没来过”

就他妈的二十来里路,居然还给弄懵了,丢人!

停好车,韩光臣换上雨裤,提着网进了水库周围的围挡里,我提着水桶跟了进去。

“不让进啊?”我问。

“这不用铁栅栏围着嘛,不让打,偷着”

“你以前常来啊?”

“来过几次,碰到有人来撵,就赶紧走”

头一网下去,居然就打了一条。鱼不大,大约有十来公分。不过,我俩都很兴奋。开门红嘛!

“这是什么鱼?”我问。

“梭鱼,这里净梭鱼,没别的”

韩光臣在前面抡网,我在后面跟着。

接下来一连好几网,都是空的。

“今天风大,天冷,鱼不出来”韩光臣说。

“哄哄它,用砖哄哄它?”我提议。

“别,一哄都把它吓跑了,更没了,梭鱼跑得很快”

又是一连几网,还是没有。

继续往前赶。

“前面好像有雨群,你看前边,”韩光臣冲着前面嘟囔。

悄悄走近。

“哗”,鱼网像个张开的大伞,渐渐沉入水中。

韩光臣一边轻轻拖拽,一边轻轻抖动着鱼网。

“哎!有!”我看到一条白色的鱼渐渐露出水面。

“哎,好几条!”我惊喜。

“打着鱼群了!”韩光臣咧着嘴,喜得合不拢了,“这会还差不多。”

他从网里往外摘,我往水桶里放。

一条,两条,三条,……

十八条。

好吉利的数字。

“这一网还中,就算是不打了也中了,”韩光臣满脸喜悦。

后来又打了几网,只打了一条。

起大风了,地上的碱土和杂草被卷上了天空,胡乱地飞舞,电线被刮得“呼呼”直响,挺吓人的。

“不打了,回家”韩光臣说。

收拾好家什,往回赶。

一路上,风越刮越大,摩托车都感觉有些摇晃,不大走辙了,天很冷,扶着摩托车的手都冻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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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爱读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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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当“小偷”,我这个“小偷”有点特别,不偷吃,不偷喝,就喜欢偷知识,在哪儿偷呢?当然是在书里啦!

小时候,我就喜欢看图画书,模仿图上的动作玩得不亦乐乎。再大一点,认识的字渐渐多了起来,开始看那些图文相间的书,遇到不认识的字就查字典,也不觉得累。后来,我喜欢上了各种小说,因为情节很长,往往都是走马观花。而现在,我不再局限于哪一种类的书了,科技、历史、小说、散文……我都喜欢。

有一次,爸爸给我买回来一本《昆虫记》,我很喜欢,可是现在老师布置的作业非常多,每天只能用下课的几分钟还有做完作业吃完饭的那一丁点时间看一看,一天下来也只能看个五六页,这么厚的书要何年何月才能看完呀?

一天晚上,我趁爸爸妈妈都睡着了,拿起手电筒躲进了衣柜里,在里面津津有味的看起书来,大约半个多小时,爸爸把衣柜的门打开了,用一副要吃人的表情看着我。后来才知道是我找到书和手电筒后,却忘记了关灯,所以才被爸爸发现了。

我是个“书海神偷”,在数不尽的书本里偷知识,我喜欢当个这样的“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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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中外名人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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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中外名人故事》这一本书。

这本书讲述了很多名人小时候的故事。有的名人是在逆境中成长起来的,有的则是一开始就是在贵族家庭出生并受到良好教育的。

我喜欢“经天纬地,旷世奇才——诸葛亮”。诸葛亮一生博闻强记,深谋远虑,是一位不可多得的政治家和军事家。他是从逆境中成长起来的。他很小的时候便父母双亡,于是他便和叔父流落异乡。后来,诸葛亮的叔父客死他乡,他便在襄阳隆中定居下来。接下来,又有了三顾茅庐的故事。他死去后,留给后世的只有神话一般的人物和机智。

我最喜欢的是“软件大王——比尔盖茨”。比尔盖茨是第一个软件大王,世界首富。他从小精力过人而且极爱思考,一迷上某事便能全身心投入。当他15岁时,他的电脑才能已远近闻名了。

这本书收纳了很多名人的故事,还告诉我们一个道理:要坚持不懈,不可以半途而废,这样才可以成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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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的读书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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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都说鱼离不开水,草木离不开土壤,可我却和书分不开,仿佛融为一体。

一年级开学初,妈妈送了我一本名叫《红楼梦》的书当开学礼物。当时我不知有多兴奋。可由于我太小,看不懂,一直没有看,把它当成了我的“馆藏”。直到四年级时,我才打开这本“馆藏”,细细品读起来。我打开书本,翻到第一章,就被深深吸引住了,久久离不开眼。这第一章讲的是林黛玉进贾府,书中林黛玉弱不禁风的形象表现得淋漓尽致,似乎书中的景象就在眼前;而《刘姥姥进大观园》则让人领略了刘姥姥的农家风貌……

记得有一次,我放学回家,写完作业后便拿起《红楼梦》看了起来。我一页一页地翻着,犹如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我看得津津有味,乐在其中。妈妈不知催了多少遍,我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书本,可我还是意犹未尽。当我上床入睡后,似乎还梦见了《红楼梦》中的情形,不禁泪流满面……。

我爱读书,读书使我感到快乐!它是我永远的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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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的读书故事征文获奖

全文共 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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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悠闲的午后, 慵懒的阳光下,我靠在椅边,手捧一本散文集,心情也随之愉悦起来。

我在这泛黄的书页里,品味作者细腻的情感,我也在作家的回忆中,想起了我快乐的童年。

小时候,我在昏暗的灯光下,捧着一本绘本津津有味地读着,两只小猪的深刻友谊,国王与小女孩的承诺,有时会逗得我哈哈大笑,有时又会因主人公的悲惨遭遇而哭泣,一本本有趣又美丽的绘本串起了我(如诗)如画的童年。当幼儿园的午休铃响起时,许多小朋友都会抱着洋娃娃入睡,而我,则会怀抱一本未看完的绘本进入梦乡。

当我能识更多的字后,母亲便买来许多的拼音图书,一字一句地领着我读,那白纸与黑字让我第一次体会到了文学的神圣感,每一个字都渗入我的心里,每一个标点就像一次深呼吸,带来下一段的更多乐趣。我在朗读中寻找主人公纯洁的心灵,海蒂的善良,爱的教育里许利亚的孝顺,许许多多的小人物用他们点滴的真情感动着我,引导着我,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当我到高年级后,浅显易懂的故事书并不能再引起我的兴趣,当爸爸将一套《纳尼亚传奇》放在我面前时,我的眼睛不由得一亮,从此我便迷上了魔幻小说,从《哈利波特》到《魔戒》,每一本小说都让我看得津津有味。有时偷偷藏一本小说在被窝中,被母亲发现了她便狠狠责骂,但我仍会偷看小说,即使那小说页角已翻得起皱了,我还会沉醉于哈利在魔法学院的奇特生活,能言马与男孩的深刻友谊。我在故事中寻找虚幻的美好。

而如今,我的书柜里满是素雅清新的散文集。读毕淑敏的《非之爱》,我读懂了亲情与友情是世界上最美好的情感,读迟子建的《寻石记》,我感悟到了志向的坚定不移。这一篇散文作品,是给读者内心最柔软却最心动的触摸。我在散文中读到作者生命最深刻地感悟。

我生活中一段段的悠长时光,被那一张张泛黄的纸页,被那一段段优美的文字而占据了,我的思绪回到眼前————阳光依旧,闲适依旧,回想了我的读书生活,也觉颇有趣味,也难免有流年逝水的惆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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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的读书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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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酷爱看书,《西游记》、《爱的教育》等书我都爱看,而且一看就到了痴迷的状态,在这期间,不论谁叫我,我都不会去回答,也只有看书的时候,我才会变成安安静静的,像一块石头一样纹丝不动。大家可以亲切地叫我的外号:“小书虫”。

在我读书的经历中,有一段是最让我记忆深刻的。那时我还在上四年级,妈妈给我定了一套好看又有趣的书,是由伟大的作家罗尔德达尔写的十二篇长篇故事。一拿到手中,看到滑稽搞笑的封面,看到里面精彩的片段……一页页都令我爱不释手,课间、家中、吃饭时、甚至在上课,我都忍不住内心的激动,悄悄打开书,冒着有可能会被老师发现的风险,举起书,放在抽屉里,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在书中贪婪地读着,又像一只小鸟在书中自由地飞翔,还像……。

我看书时非常专注。有一次,在中午我的三个好朋友叫我一起去玩,我们常常玩的游戏——“抓人”。可那时我正沉迷于书的世界之中,任他们重复了好久,叫了我多少回,我都无动于衷。开始到结束,我只说了一句话:“等一下,你们先去玩吧,别吵我,我在看一会儿。”但我这一会儿,显然他们等得太久了,整整等了半个多小时,可还是连我的人影都没看见。到了最后,我被他们催得不耐烦,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抽屉,意犹未尽地走出了教室。

多看课外书让我增长了不少丰富的知识,知道了许多平时发现不了的东西。也正是这一天又一天的积累,才让我的知识面变得更加宽广,知识更上了一层楼,也因为多看课外书,在书中积累了数不胜数的好词好句,并运用到了作文上,于是作文水平也跟着提高了一个阶段。

从今天起,我要更加如饥似渴地读书、看书,丰富自己的知识,争取长大以后成为祖国的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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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李政道的幸运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7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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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籍华裔物理学家李政道博士1940年到美国读研究生,他的导师是大师级的物理学家费米教授。费米教授每周用半天时间跟李政道讨论问题,他的主要目的是训练,让学生对一切物理问题都能够自己独立思考,找到答案。费米每次讨论时都问问题,让李政道回答。

有一次,费米问李政道:太阳中间的温度是多少?李政道答:大概是一千万绝对温度。费米问:你是怎么知道的?李政道说:是从文献上看来的。费米问:你自己有没有算过?李政道答:没有,这个计算比较复杂。费米告诉李政道:作为一个学者,这样不行,你一定要自己思考和估计,你不能这样接受人家的结论。李政道问:那怎么办?这里面有两个公式,看起来倒也不是最复杂,真要算起来,却并不那么简单。费米说:你能不能想一个其它的方法来计算?李政道说:想什么办法呢?没有大计算器。费米说:我们一块来做一个大的计算器。费米教授当时正在做着很重要的物理实验,跟做计算器一点关系也没有,但是他放下手中的实验,与李政道—起做了计算器。

不久,全世界惟—的、专门用来做大计算的计算器做好了,李政道用自己的计算器,用新的方法计算出了太阳中间的温度。

李政道博士在一次讲演中专门讲到这个故事。他说,费米教授看重的,并不仅仅是做这样一次计算,他是让学生明白,作为一个科学家,你不能轻易接受别人的结论,你必须自己亲手实验,而且要尝试使用新的方法。

这件事情让李政道博士一生受益无穷。李政道博士说,自己是幸运的,在学生时代有幸碰上了费米教授。这件事情使自己得出任何事情都要以身作则的人生结论。使自己在以后无论学术研究还是做人处世当中,都始终坚持脚踏实地,想新方法,同时也启发了自己对科学研究、解决问题的兴趣。

李政道博士说,自己现在带研究生沿用的就是费米教授的教学方法,用一定的时间与学生讨论问题,培养学生探讨解决问题的兴趣,因为一个人,只要当他对所从事的事业有了浓厚兴趣的时候,才会全身心地投入,才能够有所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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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有关素养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2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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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廉蔺交欢

蔺相如是春秋战国时期赵国的大臣,他很有见识和才能。在“完璧归赵”、“渑池相会”两次外交斗争中,捍卫了赵国的尊严,地位在名将廉颇之上。

这使廉颇很不服气,他对别人说:“我廉颇攻无不克,战无不胜,为赵国立下了赫赫战功。蔺相如不过是凭一张嘴巴,说说而已,有什么了不起,反而爬到我的头上。一定要侮辱他一番。”

蔺相如听说后,尽量不跟廉颇会面,每次出门,避开廉颇,有时甚至装病不去上朝。

有一次蔺相如外出,远远看见廉颇的车马迎面而来,连忙叫车夫绕小路而行。蔺相如手下的人对他这样卑躬让步的作法感到委屈,纷纷要求告辞还乡。蔺相如执意挽留,并耐心地向他们解释说:“诸位认为廉将军和秦王相比,哪个厉害?”众人都说:“当然廉将军不及秦王了。”蔺相如说:“对啦,天下的诸候个个都怕秦王,可是为了赵国,我敢在秦国的朝廷上斥责他,怎么会见到廉将军倒反而害怕了呢?你们的心情我是理解的,可是,你们想过没有,强大的秦国之所以不敢攻打赵国,就是因为赵国有我和廉将军两人的缘故。如果两虎相斗,势必两败俱伤。我不计个人恩怨,处处让着廉将军,是从国家的利益着想啊。”听了这番话,大家都消了气,打消了告辞还乡的念头,反而更加尊敬蔺相如了。

后来,有人把蔺相如的话告诉了廉颇,廉颇大受感动,惭愧万分,觉得自己心胸竟然如此狭窄,实在对不起蔺相如,决心当面请罪。

一天,他脱下战袍,赤身背着荆条,来到蔺相如的府第,“扑”地跪在地上,老泪纵横,泣不成声地对蔺相如说:“我是一鄙陋的粗人,见识浅薄,气量短小,没想到您对我竟这么宽容大量,我实在无脸见您,请您用力责打我吧!就是把我打死了,也心甘情愿。”蔺相如见到这情景,急忙扶起廉颇,两人紧抱在一起。

从此两人消除了隔阂,加强了团结,同心协力,保卫赵国,强大的秦国更加不敢轻易地侵犯赵国了。

2.程门立雪

杨时(1053年~1135年)是北宋时一位很有才华的才子,南剑州将乐人(今属福建)。中了进士后,他放弃做官,继续求学。

程颢(1032年~1085年)、程颐(1033年~1107年)兄弟俩是当时很有名望的大学问家、哲学家、教育学,洛阳人,同是北宋理学的奠基人。他们的学说为后来的南宋朱熹所继承,世称程朱学派。杨时仰慕二程的学识,投奔洛阳程颢门下,拜师求学, 4年后程颢去世,又继续拜程颐为师。这时他年已40,仍尊师如故,刻苦学习。

一天,大雪纷飞,天寒地冻,杨时碰到疑难问题,便冒着凛冽的寒风,约同学游酢(1053年~1123年)一同前往老师家求教。当他来到老师家,见老师正坐在椅子上睡着了,他不忍打搅,怕影响老师休息,就静静地侍立门外等候。当老师一觉醒来时他们的脚下已积雪一尺深了,身上飘满了雪。老师忙把杨时等两人请进屋去,为他们讲学。后来,“程门立雪”成为了广为流传的尊师典范。

3.张良拜师

张良(?~ 前186年),是西汉高祖刘邦的军师,他的祖先是韩国人。在秦灭韩后,张良立志为韩国报仇。

有一次,因刺杀秦始皇未遂,受到追捕而避居到下邳。张良在下邳闲暇无事。有一天他到下邳桥上散步,碰到一个老人,穿着粗布短衣,走到张良旁边,故意把他的鞋子掉到桥下。然后回过头来冲着张良说:“孩子!下桥去给我把鞋子拾上来!”张良听了一愣,很想打他一下,但一看他是个老人,就强忍着怒气,到桥下把鞋拾了上来。那老人竟又命令说:“把鞋子给我穿上!”张良一想,既然已经给他拾来了鞋子,不如就给他穿上吧,于是就跪在地上给他穿鞋。那老人把脚伸着,让张良给他穿好后,就笑嘻嘻地走了。

张良一直用惊奇的目光注视着他的去向。那老人走了里把路,又折回身来,对张良说:“你这个孩子是能培养成才的。五天以后的早上,天一亮,就到这里来同我会面!”张良跪下来说:“是。”第五天天刚亮,张良到了下邳桥上。不料那老人已经等在那里了,见了张良就生气地说:“和老人约会,怎么迟到了?以后的第五天早上再来相会!”说完就离去了。

素养名人故事

到第五天早上,鸡一叫,张良就赶去,可是那老人又等在那里了,见了张良又生气地说:“怎么又掉在我后面了?过了五天再早点来!”说完又走了。

又到了第五天,张良没到半夜就赶到桥上,等了好久,那老人也来了,他高兴地说:“这样才好。”然后他拿出一本书来,指着说道:“认真研读这本书,就能做帝王的老师了!过十年,天下形势有变,你就会发迹了。以后13年,你就会在济北郡谷城山下看到我——那儿有块黄石就是我了。”老人说完就走了。

早上天亮时,张良拿出那本书来一看,原来是《太公兵法》(辅佐周武王伐纣的姜太公的兵书)!张良十分珍爱它,经常熟读,反复地学习、研究。

10年过去了,陈胜等人起兵反秦,张良也聚集了 100多人响应。沛公刘邦率领了几千人马,在下邳的西面攻占了一些地方,张良就归附于他,成为他的部属。从此张良根据《太公兵法》经常向沛公献计献策,沛公认为很好,常常采用他的计谋,后来成了刘邦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军师。刘邦称帝后,封他为留侯。

张良始终不忘那个给他《太公兵法》的老人。13年后,他随从刘邦经过济北时,果然在谷城山下看见有块黄石,并把它取回,称之为“黄石公”,作为珍宝供奉起来,按时祭祀。张良死后,家属把这块黄石和他葬在一起。想一想:这是一个动人的传说,张良拜师,第三次才见到老师,如果是你,你会去第三次吗?为什么?

4.千里送鹅毛

“千里送鹅毛”的故事发生在唐朝。

当时,云南一少数民族的首领为表示对唐王朝的拥戴,派特使缅伯高向太宗贡献天鹅。路过沔阳湖时,好心的缅伯高把天鹅从笼子里放出来,想给它洗个澡。不料,天鹅展翅飞向高空。缅伯高忙伸手去捉,只扯得几根鹅毛。缅伯高急得顿足捶胸,号啕大哭。随从们劝他说:“已经飞走了,哭也没有用,还是想想补救的方法吧。”缅伯高一想,也只能如此了。

到了长安,缅伯高拜见唐太宗,并献上礼物。唐太宗见是一个精致的绸缎小包,便令人打开,一看是几根鹅毛和一首小诗。诗曰:

天鹅贡唐朝,山高路远遥。

沔阳湖失宝,倒地哭号啕。

上复圣天子,可饶缅伯高。

物轻情意重,千里送鹅毛。

唐太宗莫名其妙,缅伯高随即讲出事情原委。唐太宗连声说:“难能可贵!难能可贵!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这个故事体现着送礼之人诚信的可贵美德。今天,人们用“千里送鹅毛”比喻送出的礼物单薄,但情意却异常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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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名人小时候故事

全文共 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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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赫,德国作曲家、演奏家,欧洲巴洛克时期的代表人物。集文艺复兴音乐发展之大成,承前启后,以丰厚的音乐创作被誉为欧洲古典音乐的鼻祖,以深远的历史影响被许多人尊称为“音乐之父”。他一生创作的五百多部作品中,绝大部分以宗教题材反映觉醒的平民精神和虔诚质朴的宗教情感。他的作品涉猎到了当时的所有音乐体裁。巴赫作品的伟大不仅体现在他奠定了交响乐发展的形式基础,高度发展了和声手段,把复调思维和对位技法推向了完美的高峰,巴赫音乐长久的生命力是根植于德国现实生活的民族风格。巴赫家族在19世纪近三百年中出现过52位音乐家,是音乐史上罕见的“音乐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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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童话类故事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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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节里,我读了《王尔德童话》,里面收集了《了不起的火箭》、《夜莺和玫瑰》、《少年国王》、《忠实的朋友》、《快乐王子》、《星孩》等九篇文章。

《王尔德童话》这本书,很令人感动。这些故事里有纯真善良的人,也有披着美丽的外表但内心黑暗的人。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快乐王子》。

他生前是一个没有忧愁的王子,但他死后被做成了一座雕像耸立在城市上空。他浑身镶满了薄薄的金片,明亮的蓝宝石是他的双眼,剑柄上还嵌着一颗闪闪发光的硕大的红宝石。当他看到城市中的丑恶和贫苦时,他拜托小燕子去帮助那些人。他把自己身上的宝石和金叶子都给了那些需要帮助的人,结果自己却变得黯淡无光,而帮助他的小燕子也冻死在他脚边。

快乐王子原本可以享受那种受人敬仰的日子,可他却拿自己身上最宝贵的宝石、金片去和死神交换。他用自己的生命拯救了无数贫苦的人,自己的那颗铅做的心却因严寒霜冻而破裂成了两半。小燕子也因为错过了迁徙时间而冻死在王子的脚边。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深的被快乐王子和小燕子的精神所感动,他们都有一颗怜悯之心,他们可以不顾自己的生命,尽自己的一切帮助贫困的人。

我要向他们学习!尽自己的一份力去帮助那些需要我们帮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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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的读书故事二年级

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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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让我充实,我喜欢读书——只要手边有书,常常会让我废寝忘食。

我印象最深的是刚拿到《哈利·波特》的那一回,一捧起书来,我很快就进入了书的世界:我仿佛已经手拿魔棒,与罗恩和赫敏一起,面对着伏地魔……

这时,耳边传来妈妈叫我吃饭的声音,我头也不抬地“哦”了一声,继续跟伏地魔“恶战”。当妈妈一而再,再而三地喊我吃饭后,我才极不情愿地捧着书来到了餐桌前。

我一边看一边吃,直到隐隐约约听见妈妈爆发的声音:“诺诺!”我莫名其妙地抬起头来,才发现她正怒视着我,而外婆则在旁边笑得合不拢嘴。我用无辜的眼神看着妈妈:“怎么了?”“怎么了?这小孩!”妈妈哭笑不得地指指我的碗,“你看看!空气也能吃饱吗?”我低下头,愣了一下——我的碗怎么这么干净?紧接着又一脸茫然地抬起头来:“饭呢?”外婆笑着说:“自己去盛啊!”我一听,自己也笑坏了!

原来我坐下来时,她们只是递了个空碗给我,要我自己去盛饭,而我一直目不转睛地盯着书,根本没注意到,坐下来接过碗就左手翻书,右手拿筷,时不时还把嘴凑在碗边扒拉几下。妈妈提醒了好几遍,我却浑然不觉,所以这才忍不住大声喊我的。想到自己刚刚的行为,我不禁哑然失笑。

读书,就这样常常让我沉迷,使我不能自拔。我喜欢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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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读名人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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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我读了《科学家故事100个》,作者关于100名科学家的104个小故事。

对于这本书,我想从几个方面讲。从总体印象来讲,这本书让我看到了科学家们的勤奋,反对者的无情,作者的赞美,以及科学家的生活。

从人物来讲,我最喜欢的莫过于爱迪生。我从他争分夺秒、与时间赛跑的事感受到他惜时如金的品质;从他为了发明而不顾身体的事中,我感受到了他无私奉献的精神,让作者都为之赞叹。

从章节来讲,我感触繁多。从道尔顿研究色盲、色弱,并发现自己是色盲的事中,我感受到了他的认真和细心;从人们把亚里士多德的科学著作捧为信条,反对对信条不敬的人的事中,我感受到了人们的无知和无理。

当读到布鲁诺为真理而被火刑烧死的时候,我的心沸腾了,有一种想把教会的人扔进火坑里的冲动,同时也为布鲁诺的死感到可惜和无奈;当我读到中国的杨振宁得到诺贝尔奖时,我不禁为自己是一名中国人而自豪!

联系生活,生活中也有一些这样无私奉献的人。比如说我们的老师,为了我们而燃烧自己。从这本书中,我感受到了科学家们的无私奉献、惜时如金和勤奋刻苦的精神,我要学习这些精神,并带动更多的人。

这是一本让人受益匪浅的书,让我受用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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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爱读书作文450字

全文共 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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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朋友。不管是什么书,我总能看得津津有味。伟大诗人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可见读书有多重要。想当初,我一心只是想着玩,一本书也不看,那是什么原因让我变成一个书迷呢?这里面还有个小故事呢!

那天,妈妈带我去书城。因为我当时不怎么喜欢看书,所以老缠着妈妈:“妈妈,这一点都不好玩,我们回家吧!”可是妈妈却不答应,还给我下了死命令:“你今天必须读完一本书,回家时我要抽查。”我百般无奈,值得拿起一本故事书看起来,看了一半,妈妈便叫我回家,“咦,怎么现在就回家啊,这不才三点多吗?”我抬起头问,妈妈指了指手机,向我示意天已经很晚了。就这样,我上了读书。

现在,能吸引我的书已经不仅仅只有一半的故事书了,我最爱的书已经是《水浒传》,有空时,就拿出来看看,虽然已经看过很多遍了,再次拿起仍爱不释手,不会觉得厌烦。

书,是一盏明亮的灯,照亮了我前进的方向;书,是沙漠中的一泓清泉,给我带来了一线生机;书,是冬日里的一轮暖阳,是我感受到了温暖;书,是打开成功之门的一把钥匙,让我们走向成功之路,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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