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爱读书的名人小故事(经典20篇)

浏览

2696

作文

1000

不能为金钱而活名人故事

全文共 1990 字

+ 加入清单

老约翰·洛克菲勒在他33岁那年赚到了他的第一个100万。到了43岁,他建立了一个世界最庞大的垄断企业———美国标准石油公司。那么,53岁时他又成就了什么呢?

不幸的是,53岁时,他却成了忧虑的俘虏。充满忧虑及压力的生活早已摧毁了他的健康,他的传记作者温格勒(Winkler)说,他在53岁时,看起来就像个僵硬的木乃伊。

洛克菲勒53岁时因为莫名的消化系统疾病,头发不断脱落,甚至连睫毛也无法幸免,最后只剩几根稀疏的眉毛。温格勒说:“他的情况极为恶劣,有一阵子他只得依赖酸奶为生。”医生们诊断他患了一种神经性脱毛症,后来,他不得不戴一顶扁帽。不久以后,他订做了一个500美金的假发,从此,一生都没有脱下来过。

洛克菲勒原本体魄强健,他是在农庄长大的,有宽阔的肩膀,迈着有力的步伐。可是,在多数人的巅峰岁月———53岁时,他却肩膀下垂、步履蹒跚。

他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却只能靠简单饮食为生。他每周收入高达几万美金———可是他一个星期能吃得下的食物却要不了两块钱。医生只允许他喝酸奶,吃几片苏打饼干。他的皮肤毫无血色,那只是包在骨头上的一层皮。他只能用钱买最好的医疗,使他不至于53岁就去世。

为什么?完全是因为忧虑、惊恐、压力及紧张。事实上,他已经把自己逼近坟墓的边缘。他永远无休止地、全身心地追求目标,据亲近他的人说,每次赚了大钱,他的庆祝方式也不过是把帽子丢到地板上,然后跳一阵土风舞。可是如果赔了钱,他会大病一场。一次,他运送一批价值4万美金的粮食取道太湖区水路,保险费需要150美元。他觉得太贵了!因此没有购买保险。可是,当晚伊利湖有飓风,洛克菲勒整夜担心货物受损,第二天一早,当他的合伙人跨进办公室时,发现洛克菲勒正来回踱步。

他叫道:“快去看看我们现在还来不来得及投保。”合伙人奔到城里找保险公司。可等他回到办公室时,发现洛克菲勒的心情更糟。因为他刚刚收到电报,货物已安全抵达,并未受损!于是,洛克菲勒更生气了,因为他们刚刚花了150美元投保。

事实上,是他自己把自己搞病了,他不得不回家,卧床休息。想想看,他的公司每年营业额达50万美元,他却为区区150美元把自己折腾得病倒在床上。他无暇游乐、休息,除了赚钱及教主日祈祷,他没有时间做其他任何事情。

他的合伙人贾德纳(GeorgeGardner)与其他人以2000美元合伙买了一艘游艇,洛克菲勒不但反对,而且拒绝坐游艇出游。

贾德纳发现洛克菲勒周末下午还在公司工作,就央求他说:“来嘛!约翰,我们一起出海,航行对你有益,忘掉你的生意吧!来点乐趣嘛!”

洛克菲勒警告说:“乔治·贾德纳,你是我所见过最奢侈的人,你损害了你在银行的信用,连我的信用也受到牵连,你这样做,会拖垮我的生意。我绝不会坐你的游艇,我甚至连看都不想看。”结果他在办公室里待了整个下午。

后来,医生告诉他一个惊人的事实,他或者选择财富与忧虑,或者他的生命。他们警告他:再不退休,“就死路一条”。他终于退休了,可惜退休前,忧虑、贪婪与恐惧已经摧毁了他的身体。

医生竭尽全力挽救洛克菲勒的生命,他们要他遵守三项原则———这三项原则,终其一生,他都牢牢记住。这三项原则是:

(1)避免忧虑,绝不要在任何情况下为任何事烦恼。

(2)放轻松,多在户外从事温和的运动。

(3)注意饮食,每顿只吃七分饱。

洛克菲勒严格遵守这些原则,因此他捡回一条命。

他退休了,他开始学习打高尔夫球,从事园艺,与邻居聊天、玩牌,甚至唱歌。他开始想到别人。

这一生他终于不再只想着如何赚钱,而开始思考如何用钱去为人类造福。总而言之,洛克菲勒开始把他的亿万财富散播出去。

洛克菲勒基金会在人类历史上是史无前例的,也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

今天,你我都应该为盘尼西林和其他数十种使用他捐赠经费完成的发明,而真诚地感谢洛克菲勒。以前儿童患脑膜炎的死亡率曾高达五分之四,现在我们子女的生命不再受脑膜炎的威胁,这也是洛克菲勒的功劳。

洛克菲勒开心了,他彻底改变了自己,使自己成为毫无忧虑的人。事实上,后来当他遭受事业重创时,他也不肯因此而牺牲一晚睡眠。

这个重创是他一手创办的标准石油公司被勒令罚款,这是美国当时最大的一笔罚款。美国政府裁定标准石油公司垄断,直接违反了美国反托拉斯法。诉讼持续了五年,全美最杰出的法律精英都加入了这场历史最冗长的法庭战争,但最后,标准石油公司败诉了。

当法官宣判时,辩方律师都担心洛克菲勒无法承受———他们显然并不了解他的改变。

当天晚上,一位律师打电话通知洛克菲勒,他尽可能平静地叙述这个判决,接着他说出了心中的顾虑:“我希望你不要因为这个判决而难过,洛克菲勒先生,希望你今晚能安心睡觉。”

洛克菲勒立即回答:“约翰森先生,不要担心,我决心好好睡一觉。你也不要放在心上,晚安!”

这几句话居然出自一位曾为150美元而失眠的人口中———洛克菲勒用了很长的时间才学会克服忧虑。

53岁时,他差点丧命,最后却能活到98岁。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半途而废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1450 字

+ 加入清单

半途而废是一个成语,形容半路上停下来不再前进。比喻做事有始无终。但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有些名人也有半途而废过。

尤斯图斯·冯·李比希,德国著名的化学家,他最重要的贡献在于农业和生物化学,他创立了有机化学。因此被称为“化学之父”。

李比希曾经试着把海藻烧成灰,用热水浸泡,再往里面通氯气,这样就能提取出海藻里面的碘。但是他发现,在剩余的残渣底部,沉淀着一层褐色的液体,收集起这些液体,会闻到一股刺鼻的臭味。

他重复做这个实验,都得到了同样的结果。这种液体是什么呢?李比希想,这些液体是通了氯气后得到的,说明氯气和海藻中的碘起了化学反应,生成了氯化碘。于是,他在盛着这些液体的瓶子上贴了一个标签,上面写着“氯化碘”。

几年后,晋中之窗李比希看到了一篇论文——《海藻中的新元素》,他屏着呼吸,细细地阅读,读完懊悔莫及。原来,论文的作者,法国的青年波拉德也做了和李比希同样的实验,也发现了那种褐色的液体。

和李比希不同的是,波拉德没有中止实验,他继续深入研究这褐色的液体有什么样的性质,与当时已经发现的元素有什么异同。最后,他判断,这是一种还未发现的新元素。波拉德为它起名“盐水”。

波拉德把自己的发现通知了巴黎科学院,科学院把这个新元素改名为“溴”。

春秋末年吴越战争中,吴王夫差为替父阖闾报仇,富国强兵,终于一战败越,本来已经要灭了越国了。却半途而废,后来放虎归山,自己则贪图享乐,不再励精图治。而越王勾践知耻后勇,卧薪尝胆,坚持不懈,终于20年一举灭吴,夫差身死国灭。

你知道第一部电话机是谁发明的吗?不错,是英国的科学家贝尔。

当贝尔宣布他发明了世界上第一部电话机,轰动了当时的整个科学界。不料,就在贝尔申请这项发明专利后,科学家莱斯却向美国最高法院对贝尔提出控诉,声称电话机的发明权应该归他所有。

事关一项重大发明的发明权和当事人的名誉权,法院不得不进行认真严肃的调查

并请有关科学家对贝尔和莱斯各自的申诉进行鉴定。

调查和鉴定结果证明,在贝尔之前,莱斯确实已研制成功一种利用电流进行传声的装置,这种装置能把声音传到1000米以外。但是这个装置仅能单向传送,不能双方互相交流。对此,莱斯确认不讳。于是:法院和科学家都断定,这种装置还不能被称为电话机。

贝尔面对法院和科学家调查组,也直言不讳,他曾借助过莱斯的实验。但他比莱斯更加细心,他发现了莱斯装置的不足。他将莱斯装置所用的间歇电流改变为连续的直流电,这就解决了话声短促多变的问题。

然后,他又将莱斯装置上的一颗螺丝往里拧了半圈,仅仅5丝米,于是话声就能互相传递了。仅仅这5丝米,就使电话机诞生了,这种结果使莱斯瞠目结舌,使科学家震惊万分。但是,事实就是如此。

法院最后判决是莱斯败诉,电话的发明权归贝尔。贝尔感到他利用了莱斯的实验,同意发明专利为他和莱斯共有。莱斯感慨地说:“我在离成功5丝米的地方失败了,我将终生记取这个教训。”他坚决拒绝与贝尔共享专利。

我们为贝尔的多一点耐心,多一份坚持,多一份认真,多一份努力,最终获得成功而庆幸。我们为莱斯的少了一点耐心,少了一份坚持,少了一份认真,少了一份努力,最终半途而废,与成功失之交臂而深感遗憾。

是的,差之毫厘,失之千里。有时失败与成功的距离仅在咫尺之间乃至毫厘之间。功亏一篑,功败垂成。人类每一努力的领域中,有些微小的差距,便把赢家与输家分别出来。

赢家之所以赢得这些微小的差距,往往不是决定于天才、资源或者脑子,而在于用心度的深浅。在探索的征途上,往往再多加一把劲,再多走一步路,就能“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跃上成功之巅。

展开阅读全文

篇2:读书的故事作文450字五年级

全文共 510 字

+ 加入清单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是这样,我也读过很多书,但我最难忘的还是我的第一次读书。

一天,我刚从睡梦中醒来,我起床上了个厕所,就看见爸爸妈妈都不在家,我就洗漱了一下,做了会作业,做完作业以后,我坐在沙发上,舒舒服服的躺着,可又感觉很无聊,一瞬间,我想到了上次生日收到的一个礼物,书,我把它拿出来,仔细一看,封面还是挺有意思的,“安徒生童话?安徒生会有什么童话呢?”这不禁引起了我的好奇心,忍不住打开书,我读了一会儿,发现里面有许多小故事,每个小故事都蕴含着深刻的道理,我越看越入迷,过了几个小时,我还沉浸在书的海洋里,直到妈妈回来,她惊讶的说:“哟,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你居然看起了书。”我才回过神来,一看外面,下午了,妈妈到厨房给我做了饭,我吃完饭后,又看起了书,妈妈看了我一眼,欣慰的笑了。

没过几天,我就把这本书看完了,妈妈见我挺喜欢看童话就给我又买了一些,我越看越喜欢,直到我三年级,妈妈又觉得我应经不再适合看童话了,就重新给我买了一类书,因为我已经对童话如痴如醉,所以只想看童话,但我还是愿意去尝试一下的,没想到从那时候起就彻底爱上了读书。

“不读书思想就会停止”我觉得这句话说的非常对!

展开阅读全文

篇3:负债起步洗碗洗成百万富翁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558 字

+ 加入清单

成功是什么?是一份坚守,是一份执着。孙秋苹正是在向成功不断攀爬的人,柔弱的外表、理性的下是对自己不断的向往与追求,在“年龄有限,追求无限”这种信念的支持下,她不断诠释着自己对成功的理解。

从一名幼师失业,到为谋生成为洗碗工,从负债20万起步到出百万资产,她依靠自己的头脑和双手,开始一步步奔赴“一场成功的盛宴”。

失掉幼师“饭碗”干起洗碗工

孙秋苹出生于上世纪60年代,和那个时期的大多数人一样,她平凡而又普通。

高中毕业后,她就到了一家企业幼儿园做幼师工作。但是1996年年末,这家企业却忽然通知她由于企业的经营状况不好,幼儿园解散了。

当时毫无准备的她“蒙了”,生活一下变得空虚起来。而在她失业不久之后,丈夫也下岗了,家里顿时没有了经济来源,而还在上学,为了生活,怎么办?只能另外找一份工作。

她说,那个时候,自己做了一场噩梦。但现在回想起过去她对那一段生活同样也心存感激,正是在洗碗中,给自己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从1997年到2001年,孙秋苹在别人的帮助下在长春一家宾馆的日本料理店开始了她的打工生涯,成了一名洗碗工,每个月只能拿到不到500元的收入。

一年就当上前厅

至今,她仍然能记得到料理店刷碗的第一天她所学到的第一句日语。

“把洗完的盘子都拿过来。”在上班的第一天早上,厨师长——日本人金田三郎用日语给她分配着工作。

展开阅读全文

篇4:我爱读书作文350字

全文共 369 字

+ 加入清单

伟大的文学家高尔基曾说过一句经典名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认为读书就要读好书,好的书让人神清气爽、心旷神怡,犹如在茫茫大海中找到了方向标,指引着前进的方向。

从小到大,我最喜欢的就是看书,为了读书,我常常废寝忘食,经常是妈妈做的饭菜都凉了,我还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的看着。不管是上卫生间,还是外出游玩,我都要带着几本书。

有一次,我上卫生间,偷偷的带了一本书进去,过了大概五分钟,妈妈在外面着急地喊着:“儿子,快出来了!”我听到妈妈的叫声,很想出去,可是手好像不听使唤一样,眼睛也离不开书本,又翻了一页,根本停不下来呀。又过了大概五分钟,妈妈来敲门了。我依依不舍地合上书本,出来的时候腿都有点麻了。妈妈又气又笑地说道:“你呀,都快成厕所小书虫了。”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虽然我读书不到百卷,但我相信,只要我坚持不懈,必能读到万卷!

展开阅读全文

篇5:珍惜时间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543 字

+ 加入清单

人人都知道珍惜时间,时间就是金钱,可又有多少人知道珍惜时间,往往都是到老的时候,或者刚踏入社会,不知深浅的时候,就会有这种感觉:“时间过的飞快,转眼就该成家了,而自己呢,还是一小毛孩,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没有,你就该叹息,时间如果能倒转的话,那该多好啊!”下面就讲一则关于珍惜时间的鲁迅。

鲁迅十二岁在绍兴城读私塾的时候,父亲正患着重病,两个弟弟年纪尚幼,鲁迅不仅经常上当铺,跑药店,还得帮助母亲做家务;为免影响学业,他必须作好精确的时间安排。

此后,鲁迅几乎每天都在挤时间。他说过:「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挤,总是有的。」鲁迅读书的兴趣十分广泛,又喜欢写作,他对于民间艺术,特别是传说、绘画,也深切爱好;正因为他广泛涉猎,多方面学习,所以时间对他来说,实在非常重要。他一生多病,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都不好,但他每天都要工作到深夜才肯罢休。 -------名人故事

在鲁迅的眼中,时间就如同生命。「美国人说,时间就是金钱。但我想:时间就是性命。倘若无端的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因此,鲁迅最讨厌那些「成天东家跑跑,西家坐坐,说长道短」的人,在他忙于工作的时候,如果有人来找他聊天或闲扯,即使是很要好的朋友,他也会毫不客气地对人家说:「唉,你又来了,就没有别的事好做吗?」

展开阅读全文

篇6:华盛顿选择艰苦名人故事

全文共 500 字

+ 加入清单

乔治。华盛顿(1732——1799)享有美国国父之称。1789年,在美国立国后的第一次大选中他以全票当选为美国总统,之后,又于1793——1797年连任,但他拒绝蝉联第三次,这就形成了美国总统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的惯例。

华盛顿早熟,16岁时,他本可以过悠闲舒适的生活,可是,他却选择艰苦。他主动要求参加勘探队,到弗吉尼亚的大河谷去进行勘探。白天,他和探险队员们顶着烈日,在河谷、土坡、丛林里穿行测量;晚上,只能在荒野里燃起篝火,裹着爬满臭虫的破毯子露宿。有时整天冒雨在泥泞的道路上行进;有时睡得正香,帐篷却被大风刮翻了。

艰苦的生活锻炼了他,19岁华盛顿就当上了少校级的副官长。他潜心地阅读军事著作,虚心学习武器的使用和战术的运筹。

一次,在抗英法的战斗中,刚开始,华盛顿的军队处于劣势,伤亡很大。他的军衣被打穿四个洞,两匹马也先后被杀,他所在省份经济匮乏,军官开不出支,可这些他全然不顾,志愿参战,既没有薪饷,还要自己负担一大笔开支。他乐意干这种既破财还可能丧命的苦差事。最后他的队伍终于打败了敌人,而他本人也赢得人们的爱戴,使他在后来能被推举为抗英独立战争的总司令,成为改变美国历史的第一个重要人物。

展开阅读全文

篇7:我爱读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0 字

+ 加入清单

我喜欢阅读。通过读书,我学到很多知识,明白很多道理,还认识了广阔的世界。我喜欢沉浸在书的海洋里,时而平静如水,时而心潮澎湃。

幼儿园时,妈妈陪我亲子阅读。那时我读的是绘本,连环画,印象最深的是《丁丁历险记》,我经常哈哈大笑。

一二年级时,我喜欢阅读童话故事和校园文学,比如《格林童话》,《淘气包马小跳》和《笑猫日记》等。

三年级时,我上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了《狼王梦》,我感受到动物母爱的伟大;读了《斑羚飞渡》,我由衷敬佩无私奉献的老羚羊们;读了《虎女金叶子》,看到她为了救主人牺牲时,我泪如雨下。阅读动物小说,我懂得动物和人类一样有血有肉有感情,我们要保护动物。

四年级我开始阅读国外获奖儿童文学。《小公主》教会我乐观,坚强面对生活;《王子与贫儿》告诉我要平等对待任何人;《汤姆叔叔的小屋》教会我信仰的力量无比强大。

我很喜欢阅读探险侦探类小说,比如《查理九世》和《福尔摩斯探案集》,情节曲折悬疑,吸引我不停读下去,我学会了逻辑推理。

我最喜欢的是《哈利波特》,我已经读完了中文版全套,现在在读英文原版书,因为我从幼儿园开始英文分级阅读到现在可以阅读章节小说了。我喜欢帅气勇敢的哈利波特,面对邪恶和困难永不退缩,他和小伙伴们英勇顽强,最终正义战胜了邪恶。我很佩服作者J。K。罗琳,她命运坎坷,不屈不饶,沉下心来描绘了一个丰富多彩的魔幻世界,让我们无限向往。我也想做一个她那样的女作家。

好书太多了,我觉得时间太少,有时都忘了吃饭,不想睡觉了。

“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好书伴我成长,我会一直坚持读书的。

展开阅读全文

篇8:我爱读书

全文共 593 字

+ 加入清单

作者:左万鑫

我从小就不看书,但是,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我爱上了读书

2011年4月22日,我和妈妈一起去我阿姨的家里玩,在去的路上我情不自禁,走了一会儿,我嫌太慢了,便在马路上跑了起来,结果,我被后面突然开来的大货车轧在马路上,然后我什么都不记得了。当我醒来时,我发现我躺在病床上,我坐起来仰望四周,简单的摆设着一些东西,我问:“这是哪啊?”没有人答应,我实在是太无聊了,边看看这个房间里有没有什么可以打发时间的东西,忽然,我的目光扫视到病床旁边的小书架上,那是个摆着十几本书,但我的目光很快又从书架转移,因为我不想看书,但实在是无聊,我就打了一本页数只有十几页的连环画,翻开来看了看,那本书的书名《美食大战老鼠之守护篇》,里面主要讲了有很多老鼠想去吃美食,但是,那些有灵性美食们为了守护它们的同类,便和老鼠对抗起来……这本书里故事离奇,情节曲折,于是,我开始一本一本的读了起来,吸引我的首先是里面的故事,然后是各种人物的命运和遭遇,最后是他们之间的斗争。时间不知不觉的过了半个钟头,我觉得这种连环画对我已经没有吸引力了,我便拿起一本对于我来说很厚的文艺书籍——海底两万里,里面有一位教授他想去大海里捕捉鲸鱼,便和一位船长一起下水去探险,他们在深海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我一口气读完了,接着,我在心里想象,那位教授会不会再次和那位船长下海探险,他们还会不会……

从那天开始,我爱上了读书。

展开阅读全文

篇9:我爱读书作文900字

全文共 933 字

+ 加入清单

很小的时候,懵然无知的我就受到了书的熏陶。可以说,那是听妈妈给我讲成语故事、寓言、童话等。妈妈讲得绘声绘色,常常是她的声情并茂把我带入甜蜜的梦乡,不经意间,我就如醉如痴地上了它们。

读一年级时,我常常带着拼音去读《格林童话》、《伊索寓言》、《上下五千年》等,从书中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明白了很多道理,好像也比同龄的孩子知道了许多,也经常在孩子们面前夸耀我的“博学”,所以大人们羡慕的眼神、啧啧的称赞,更加成了我天天读书的动力。现在想想,那时的我真觉得可笑呢?有时不知道书中的意思,非缠着妈妈给我讲明白不可,这种行为有时会中断她的家务或工作,她虽然表面上嗔怪,可内心里乐呵呵的!

读书的执着,虽然没有迷痴到王羲之误把墨汁当蒜泥来吃的程度,但有时也会受到妈妈的“惩罚”的,否则,家中做得热腾腾、脆爽可口的饭菜非要等到放凉不可。记得有一次,妈妈叫我几声,因为我被书中的故事情节陶醉了,没有听见,她便在我最引人入胜的时候把书没收了。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开始读唐诗、宋词、《二十四史》、古典白话、抒情散文、现代小说等。读童话的故事让我明白世间的善恶美丑,让我心灵受到再一次的洗涤。在童话中我为海的女儿歌唱,为孤苦伶仃的丑小鸭祈祷。读唐诗我认识了浪漫主义诗人李白与现在主义诗人杜甫。李白的“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能成诵于胸。杜甫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真实反映了当时现实社会的现状。读《三国演义》我了解了“乱世之能臣,理世之奸雄”的曹操;歃血为盟、重情重义的刘备、关羽、张飞。读《红楼梦》我了解了十二金钗的悲惨命运,读后让人难以释怀。读《水浒传》我知道了及时雨宋江、智多星吴用、豹子头林冲、花和尚鲁智深、行者武松……梁山泊的一百零八将,真正为我们诠释了惊天地泣鬼神的兄弟情。读小说,我知道了文坛泰斗鲁迅,他的“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正是他一生的写照。读现代散文让我认识了汪国真,“如果,你是湖水,我乐意是堤岸环绕,如果,你是山岭,我乐意是装点你姿容的青草”,他的诗词读起来朗朗上口,让人回味无穷。总之,是书的甘醇,让我沉醉其中,乐此不疲。

我爱读书,我愿成为一个永远的“小书虫”。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一个爱读书的人作文

全文共 695 字

+ 加入清单

有这样一个平凡的男孩,他身体微胖,圆嘟嘟的脸上长着一双大大的眼睛,但他有一个特点,就是看书。

他虽然不是爱啃书的书呆子,但也算得上是一个名符其实的书迷,他家里有一个大书柜,里面收藏着许多书,比如《68种记忆方法》、《四书五经》、《中华上下五千年》等,那里的每一本书都是他最珍贵的宝贝。教室的图书角,学校阅览室随处都能找到他的身影,班上哪个同学一有新书,他也会第一时间得到消息就去借阅。他每次一打开书就会沉浸在书的世界里,他对书真可谓是如痴如醉。有一次,他一回到家,就坐在沙发上看起了新买的《笑猫日记》,过了一会儿,他妈妈要出门办事,她说:“儿子,我要出去办点事,一小时后回家,记得要煮饭喔。”他点了点头,又继续看起书来。大约过了40分钟,他才想起妈妈嘱咐他的话,便一边看书,一边走向厨房。“扑通!”“哎哟!”他一头撞到墙角上,疼得他眼泪直流。揉着撞疼的额头,还是打算继续洗米做饭,但他依旧一手捧着书,一手把饭锅随手放在水池里,打开水龙头接着水,就又一头扎进了书的世界里。等他妈妈回到家里时,却发现家里“天下大乱”:水池里的水溢了出来,流得满地都是,他却浑然不知,依然纹丝不动地捧着书站在那里,他妈妈马上进行了“抢救”,并把他臭骂了一顿。收拾好一切后已经是下午1点钟了,结果当天中午他们只能随便吃点东西来填饱肚子了。

可笑的还不止这些,还有一次,他一边吃饭,一边回味着刚才看的《水浒传》的内容,时而忍俊不禁地傻笑,时而喃喃自语,但筷子却一直向碟子里“扫荡”,突然,他觉得又咸又苦,赶紧吐了出来,才发现那是一块被酱油浸得变了色的苦瓜。

你知道他是谁吗?告诉你吧,他就是我——胡广轩,一个爱读书的人。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我爱读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7 字

+ 加入清单

很多人都喜欢读书,我也不例外,因为读书能给我带来快乐、带来知识!

毛主席曾说过:“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一日不读。”记得幼儿园的时候,我钟情那精彩纷呈的漫画书,时不时地要父母给我买上几本。待渐渐长大,对《格林童话》、《米小圈上学记》、《淘气包马小跳》等拼音读物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每天都不释手。到了四、五年级,我已经不满足于看那些书了,《昆虫记》、《爱的教育》、《父与子》等书在我眼眶里打转。现在,我还准备看看《老人与海》、《简爱》等名著呢!当然,书还要细细品读、精读才能理解其意,学其精华,为己所用。上课时,只要有关那些书,我都能侃侃而谈;下课和同学聊天时,丰富的课外知识使我幽默风趣;写日记时,也不会再因为词汇缺乏而词不达意了。书,不仅让我知识丰富,还让我明白许多道理。我从《爱的教育》懂得了尊老爱幼的法则,让我学会文明礼节,从《名人传》里让我看到了精神力量的重要,让我知道只要我们肯努力,遇到困难保持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的成长离不开书,书使我成长得更快。无论任何书都能让我流连忘返。我喜欢它们,因为在这里,我可以学到课本没有的知识。

我爱读书,读书能陶冶情操、能让我终身受益,让我们与书结下相濡以沫的深厚情谊吧!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我只是坐标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652 字

+ 加入清单

时间一旦有了坐标,就过得特别快。

我每个月剪一次头发,每周做一次指甲,隔上三四天就去超市逛一圈。家里的琐事胡阿姨过来料理。她勤快又环保,床单浴巾四天一换,脏衣服凑够一缸才塞进洗衣机里。我的日常生活就被这周而复始的一天天填满,日子,也在不知不觉间匆匆滑过。

工作至今还是我的主旋律。我一个月至少有十天在演播室里度过,进棚前要开录前会,出棚后要开录后会。

除此之外,我每周总会接到几张请柬。就像上星期,某品牌亚洲最大的旗舰店在香港开业,另一个品牌在中环举办前卫的艺术展览,我也想去看。还有下周,一个女性论坛请我去演讲,我还在犹豫。越来越怕被当做成功女性的典范,越来越怕一本正经和别人分享我的成长历程。

我不是奥普拉,不是希拉里,不是我远在美国的另外两个女同行KatieCouric和BaharaWaters。我曾经想成为她们,今天却害怕成为她们。她们位高权重,她们一言九鼎,可她们丧偶,遭遇羞辱和背叛,独身或离婚。我不要这样的人生。

小时候,我幼稚地认为,只有忙碌于事业,才意味着丰盈的人生。偶尔看到一手牵着孩子,一手拎着蔬菜水果匆忙回家做晚饭的主妇,总会流露出惋惜怜悯的神情。反正,我不要这样的未来。当过去的未来成为现在,我却真心地渴望着曾经不屑的柴米油盐。

常常有女孩子对我说:“鲁豫,我看你的书,看你的节目。我也要考广院,去学国际新闻,做电视,周游世界……就像你一样。”

我总是感动地笑一笑,心里有种想拥抱她们的冲动。

我,其实和你们一样,曾经渴望外面的世界,羡慕别人的生活。

我,不是榜样。我只是你们成长中的一个坐标。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名人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475 字

+ 加入清单

本书的首位译者傅雷先生说,“在阴霾遮蔽了整个天空的时候”,他从《名人传》中得到的启示是,“惟有真实的苦难,才能驱除浪漫底克的幻想的苦难;惟有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悲剧,才能帮助我们承受残酷的命运;惟有抱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才能挽救一个萎靡而自私的民族……”

“一心向善,爱自由高于一切。就是为了御座,也绝不背叛真理。”——贝多芬

“愈使我痛苦的就愈让我喜欢。”——米开朗琪罗

“我哭泣,我痛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托尔斯泰

“一个不幸的人,贫穷、残废、孤独,由痛苦造成的人,世界不给他欢乐,他却创造了欢乐来给予世界;他用他的苦难来铸成欢乐,好似他用那句豪语来说明的——那是可以总结他的一生,可以成为一切英勇心灵的箴言:用痛苦换来欢迎。”确实,“用痛苦换来欢乐”正是罗曼·罗兰追踪贝多芬一生命运的视野,这句话构成了《贝多芬传》内在的紧张和扣人心魂的思想魅力之所在。生命的沸腾掀起了音乐的终曲。贝多芬渴望幸福;他不愿相信自己的不幸是不可医治的:他渴望治愈,他渴求爱情;他充满着希望。

其实它一直在阐述一个道理!一个宿命最终还是结束在一个人质地坚硬的生命中!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有关名人故事

全文共 370 字

+ 加入清单

林肯的少年时代家境困窘,他每一天要花很多时间参加劳动。在空闲的时候,就抓紧学习,认真读书。他用木炭在木板上做算术,蘸着自制的黑墨水练字。到了夜晚,就利用火炉里射出来的亮光看书作文。他读的书,大都是借来的。有时为借一本书要跑上十几英里的路。

有一次,他向邻村大叔借到一本向往已久的《华盛顿传》,高兴极了。但这本书却因为屋漏被雨淋湿了。真是乐极生悲,林肯皱着眉头,暗暗思忖:向人家借来这样珍贵的书,此刻弄湿了,该怎样办呢?

第二天清早,林肯哭丧着脸赶到邻村那位大叔家里,先诚恳地道了歉,之后说:“我没钱赔书,请让我给您干三天活吧!”于是,他拼着力气,在大叔家劈柴、烧炊,整整忙了三天。这位大叔被林肯诚挚的行动感动了,和蔼地说:“林肯呀,你可真是个少有的好孩子,为了奖励你,把这本书送给你吧!”

林肯喜出望外,细心翼翼地接过珍爱的《华盛顿传》,回家了。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名人读书小故事

全文共 1085 字

+ 加入清单

达·芬奇(1452~1519),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美术家、自然科学家、工程师。他出生於意大利佛罗伦萨城附近的芬奇镇,父亲是当地的公证人,母亲是农村妇女,但很早就死了。

达·芬奇从小就很聪明,长得也很漂亮,非常的惹人喜爱。上小学的时候,他各门功课的成绩都是很优异,算术课上他提出的一些问题,经常使老师感到棘手。课余时间,他的爱好是绘画。他在木板上、地面上、墙壁上居然无师自通地画出了栩栩如生的蛇、蝙蝠、蝴蝶、蚱蜢……父亲见了,非常欢喜。邻居们见他画什么像什么,都是亲切地称他为“小画家”。

芬奇的父亲本来不想让孩子学画,希望他子承父业,当一名律师。但是儿子非凡的画艺,把固执的父亲征服了。在他14岁那年,父亲终於高高兴兴地把他送到了当时的欧洲艺术中心佛罗伦萨,拜着名的画家、雕塑家和建筑师费罗基俄为师。

老师对学生的要求很严,他的教法也是很有些特别。达·芬奇来到画室的第一天是学画鸡蛋,第二天是学画鸡蛋,第三天仍是这样。无休止地画呀画呀,枯燥乏味极了,就这样画了一年。芬奇画腻了,心里想:“这有什么必要呢?一笔下去画一个圈儿就行了。”费罗基俄老师仿佛一眼就看穿了他的心思,对他说:“别以为画蛋很容易,很简单,要是这样想就错了。在一千只鸡蛋当中从来没有两只蛋的形状完全相同,即使是同一个蛋,只要变换一下角度看它,形状便立即不同了……所以,如果要在画布上准确地把它表现出来,非要下一番苦功不可。”

听了老师这番教诲,达·芬奇懂得了老师的苦心,就决心不停地练习基本功。他每天一大早就对着鸡蛋画起来,直到夜深人静了,仍然对着鸡蛋画。经过3年的努力,达·芬奇的技艺大长,他画的鸡蛋各具形态、维妙维肖,对色彩的感觉敏锐了,线条的把握准确了,手中的画笔也能绝对服从自己的意志了。老师看了非常满意。

有一天,费罗基俄画了一幅《基督受洗图》,他自己很满意,得意之余,对达·芬奇说:“芬奇,在这幅画上再画两个天使吧!”芬奇高兴地答应了一声,很快就把两个天使画好了,这两个天使体态活泼自然,面部表情生动柔和。老师一看大吃一惊,相比之下,自己画的是多么生硬板滞呀。他在心里承认学生超过了自己,感到既高兴又惭愧,从此竟然搁笔不画,专门从事雕刻了。

达·芬奇结束了学徒生活,开始了独立创作,《最后的晚餐》《蒙那丽莎》等都是他的不朽名作。他的绘画成就越高,作画越是严肃。据说达·芬奇在画《最后的晚餐》时,为了把出卖耶稣的叛徒犹大画好,曾到各种场合去潜心观察赌徒、流氓、罪犯的各种形象和举止。最后,他终於找到了让犹大惊惶失措和手里紧握钱袋的表现手段。这两处细节描绘的巨大成功,是与少年时长达数年的刻苦画蛋分不开的。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我的读书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759 字

+ 加入清单

偶然间,在布满灰尘的角落,我寻到了一张承载着记忆的照片,望着它,我好似又回到了那个色彩斑斓的年岁。

照片上的我,抱着一本崭新的《西游记》连环画,津津有味地看着,那还是一个朦胧的年纪,但那时的我便对于它的人物,剧情烂熟于心。心中再崇拜不过的便是那神通广大的美猴王,对于心怀慈悲的唐僧心怀景仰,单纯可爱的八戒,老实忠厚的沙僧,这些人物陪我走过了童年。

之后的一段时间,稍微长大些了的我便想找到一本拥有更为丰富情节的书来读。叔叔家中有一部《西游记》原著,我便吵闹着要来了,但当时只觉得艰涩难懂,不久便弃置一旁,去寻那翻译过的青少年版来看了。书中的主角形象也好似由童年到了少年。当时的课余几乎都用来看这本书,乃至于上课时也会偷偷摸摸地看上一小段,也正是这样,我才渐渐明白:孙悟空不是战无不胜,其他人物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可爱,有趣。

再然后两三年过去了,一部《大圣归来》引爆了人们心中的西游梦。我也不例外,我又重新购买了一部西游原著,很快我便被那引人入胜的情节吸引住了,当时我在住校,有段时间雷打不动地晚上开手电在被窝里看一小时的《西游记》,再沉沉睡去。这件事说出去我都不信,但当时的我就是这么执着。不过这次的阅读经历让我现在都难以忘记。

书中的人物都好似变了个样的,正义勇敢的孙悟空称:“换几个猴孙,扮一般美人模样,诱几个劳什来洞里下酒。”善良的唐僧变得伪善而软弱,八戒变为好吃懒做,而沙僧则教人看不透他心中的小九九。他们又好似从青年到了成年。但也说不定,他们原本就是这般模样。

而现在,我已然释怀,他们没变,变的大概是我吧。我由青涩变得成长,看待事物的眼光也越来越不同。或许等我老后,翻开书页,看到的仍是童年模样的人物也说不一定呢。

思绪拉回现实,这一段读书故事不算曲折,不能动人,但我仿佛看到了叩开了书山大门的天真的我自己,朝未来走去。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我的读书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7 字

+ 加入清单

莎士比亚说得好:“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只有大量的阅读,我们才能获得滋润,愉快地成长。

我九岁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三本书:《木偶奇遇记》、《笨狼的故事》、《中国神话故事》。那天晚上我一回到家,就见到了我的新朋友——那三本书。晚饭后我二话不说放下书包,走进自已的房间,准备深入的了解一下我的“三位新朋友”。我首先选择了科洛迪写的《木偶奇遇记》,因为这本书我以前在爸爸手机里听过,才听了一半,我急忙打开书,找到了我没听到的过的一些故事,看着看着,终于把它看完了,我咽了口唾沫,好像把全部的知识吞了进去。抬头望了望墙上的时时钟,已是九点钟了。没想到我竟然一口气看了快三个小时,爸爸让我赶紧去上床睡觉,我马上洗漱完爬到了床上,哇!躺下才感觉到腰变得好酸,但是我很高兴……不知不觉我就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是星期六,我匆匆忙忙地吃完早饭,就继续看起书来,我看得忘记了周围的一切,完全融入了书的世界,连妈妈说带我去超市买零食,我都忍住了诱惑。我时而为匹诺曹伤心,时而为他感到自豪。当我全部读完,还兴致勃勃地写了一篇读后感呢!妈妈夸我是个热爱读书、善于思考的好孩子。

“书是知识的源泉,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朋友,让我们尽情地享用这份精神大餐——来一起读书吧!我相信,书会让你走进另一个世界,书会给你带来无穷的乐趣。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我的读书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8 字

+ 加入清单

书,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样东西,它像一块磁铁深深地吸引着我。

记得有一次,我去书店买了一本书,回到家中后,不知不觉地看到了中午,妈妈催促我去吃饭,我听见了,没有吭声,接着,妈妈大喊一声,我才乖乖地坐在了餐桌前。

到了晚上,写完作业,我就开始看呀看,不知过了多久,听见妈妈催促我刷牙,洗脸,关灯睡觉。到了被窝里,还想看,嗯……不如把书拿过来,用手电照着看,这个办法不错,就这么定了,但也有一丝恐惧,生怕妈妈发现了我。果然,说曹操到,曹操还真到,没看几页,妈妈推门进来了,见我还没睡,生气极了,不用说,妈妈又开始念“大头经”了。

妈妈把书和手电都放到了客厅里。我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怎么办呢,我一点儿也不甘心,接着脑子中又蹦出个念头:不如悄悄地过去拿,就这么定了。我蹑手蹑脚走到客厅里,把沙发上的书和手电拿了回来,我的心跳得厉害,哈,得手了!打着手电把剩下的章节读完了才满意地进入了梦乡。

哈哈,看书不仅快乐,也有一丝恐惧,就比如说这一次,也算一种人生的经历吧!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爱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744 字

+ 加入清单

有人说:的味道是甜的,因为母亲爱她的时候,她感觉很甜蜜;有人说:爱的味道是苦的,因为爸爸教训他的时候他觉得很难受;也有人说:爱的味道是酸酸的,因为他吃奶奶亲手酿的老陈醋时感觉酸酸的……爱的味道多种多样,它都是一枝康乃馨的香味。

那年,我刚从离家四五十分钟车程的初中读书,从同学们的谈论中,我得知母亲节最好的礼物是康乃馨,为此,我提前一个月就开始节衣缩食了。

母亲节那天,阳光特别灿烂,公交车在路上摇摇晃晃,好像有意与我作对,我小心翼翼地把花捧在胸前,生怕把它挤坏。闻着康乃馨淡淡的清香,我多么想让这清香立即飘向母亲的身边!

就在离家不远的地方,我远远地看见母亲,背着背篓,手里拿着很沉重的东西,蹒跚地向家中走来。

看到母亲疲惫的身影,想到节日里她仍旧还是如此忙碌,我不禁鼻子一酸,连忙跑过去,接过母亲手里的东西。母亲刚一见到我,紧张地问:“儿子,是不是没钱花了?”我连忙摇了摇头说:“不是,我是专程后来看您的!”母亲这才舒展眉头。“看什么看,我不是好好的吗!”看到母亲汗迹斑斑的脸庞,我心中充满了愧疚,今天是母亲节,在我看来,就是把花店搬到家里,母亲也是受之无愧的。

晚饭后,我们一家人聚在客厅看电视,我正准备拿康乃馨送母亲,母亲却摸着我的头说:“儿呀,妈看你头发长了,妈妈给你剪一下咋样?”我无奈笑笑,默许了。我刚坐下,母亲便跟我又开始捞到一些理财观念呀什么的,可说着,话题就绕到我花钱不懂的节约上来了,我越听越委屈,泪水充满了眼眶。“妈,今天是母亲节,我真的是专门后来看您的。”母亲没有反驳,语重心长地说:“儿子呀,只要你孝顺,天天都是妈的节日”。

那天晚上,我把那只康乃馨夹进了日记本,在旁边附了一句:“献给我深爱的母亲!”以后,每一年母亲节,我都会闻一闻这支康乃馨的味道,因为那是爱的味道。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骆宾王七龄咏鹅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1678 字

+ 加入清单

骆宾王,字观光,是我国唐朝初期的著名诗人,和王勃、杨炯、卢照邻齐名,被称为“初唐四杰”。他出生于公元640年,婺州义乌(今浙江义乌)人,卒年不详。骆宾王因七岁能作《咏鹅》诗而被称为“神童”。骆宾王之所以七岁就能写出震惊后世的《咏鹅》诗,当然和他的天资聪颖、才思敏捷有关,但更重要的是他后天勤奋学习、刻苦努力的结果。

骆宾王出身于书香门第。他的祖父是一个诗赋爱好者,熟读《诗经》和《汉赋》;他的母亲是一个很有才华的女子,善于作诗习文。特别是他的父亲骆一度,虽然主读经史,但也喜欢赋诗写文章。

骆宾王出生后,祖父见他生得皮肤如脂,眼睛有神,便预测他将来是一个做诗人的材料,对他格外注重培养。从他刚刚会说话的时候开始,没有先教他识字,而是教他背诗;他的母亲虽然知道应该先教字后教诗才是正确的教育方法,但她不愿意扫老人的兴,便乘老人不在时,偷偷地教他识字。

骆宾王在长辈的影响和教育下,对诗歌产生了极大的兴趣。祖父教给他背的诗歌,只要祖父教一遍,他自己背一遍,再用母亲私下教给他的字默写一遍,便能记住,而且再也不会忘记。开始,祖父每天教他一首诗,他能记住;后来,祖父每天教他两首诗,也能记住;再后来,祖父每天教他三首、四首、五首诗,他仍能记得住。父亲见儿子一天能学会四五首诗,仍精力充沛,便又夹杂着让他学古文,读经书,骆宾王同样兴趣浓厚,学习刻苦,并且开始模仿着写诗、作文章。当他五六岁的时候,因为他善于观察,喜欢动脑,不仅掌握了上千首诗和几百篇古文,而且写出的诗歌也意新词美,作出的文章气势豪迈,成了当地远近有名的小才子。

公元647年七月,唐太宗下令全国各地选拔人才。来浙江义乌县选才的官员独出心裁,在正式举行考试之前,要召开一次赛诗大会,以进行初选。骆宾王听说后,也非要去参加不可,可是他的父亲骆一度却不同意。他认为,这次赛诗会是朝廷所派官员举办的,一个刚刚学会写诗作文的孩子也去,岂不是胡闹?万一朝廷怪罪下来,自己如何担当得起?

后来,在骆宾王的反复要求下,他的爷爷发话了:“你父亲就是这样胆小怕事。别闹了,他不带你去,我带你去;可有一件,去了后能作诗就作诗,不能作就别参加,去看一看,开开眼界也是好的。”

骆宾王高兴得一个劲地点头。

七月的天气,正是骄阳似火,赛诗场不得不设在了湖边的一片树荫下。即使这样,那些考官们一人一把扇子,不停地扇着,可汗水还是顺着脸往下流。祖孙俩来到一看,赛诗已经开始了。那些报名的举子,有的年过半百,有的已近不惑之年,最年轻的也二三十岁了;可他们念出的那些诗句,不但考官听了摇头,连小骆宾王听了也感到没有味道,不由得心中着急,跃跃欲试。

正在这时,只听考官高声喊道:“还有哪位上场参赛?”

赛场上无人回答。

考官见无人应赛,便宣布说:“既然无人再来参赛,今日就此结束。”

“且慢!我可以参赛吗?”

祖父一把没拉住,骆宾王已跃人场内。

考官见进入赛场的虽然是个小孩,出语倒有胆识,眼睛虽然不大,却炯炯有神,不由得来了兴致,遂微笑着说:“此次赛诗,未宣布年龄限制,你可以参加。”

骆宾王说:“那就请大人出题吧!”

考官一听,不由感到吃惊,心想:别的参赛举子,都是把准备好的诗拿来念,而他却要当场吟诗,还要考官出题,看来,这小孩有点不凡。可是,出个什么题目好呢?

考官正在思考,忽见湖的对面游来一群鹅,并且“哦,哦”地叫着,遂灵机一动说:“就以湖中的鹅为题吧!”

对鹅,骆宾王很熟悉。因为他的家乡有一条小河,天天有鹅在河中戏水觅食,他经常随爷爷去河边散步,对鹅的形象和习性做过细致的观察。所以,当考官说出以鹅为题时,他稍加思索,便随口吟道:

鹅,鹅,鹅,

曲项向天歌;

白毛浮绿水,

红掌拨青波。

骆宾王的话音一落,那考官便情不自禁地称赞说:“咏得好,咏得好,真是咏绝了!”

那些参赛的举子,更是一个个被骆宾王惊得面红耳赤,目瞪口呆。

这年,骆宾王七岁。他的名字,伴随着《咏鹅》,被越传越远。

后来,骆一度去山东博昌(今山东博兴县)任县令,骆宾王也随父来到博昌。几年后,父亲病死在任上。十七岁的骆宾王带着他的母亲,移居到兖州瑕丘县。他初试未中,公元678年,任长安主簿,后调侍御史。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