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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读书的名人小故事【最新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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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读书故事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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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读书,我可是滔滔不绝,因为我常常沉浸在书的世界里不能自拔。我在书的世界读着读着,那些精彩的人物总是会出现在我的脑海里,好像书中的人物就在身边一样。“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的这句名言说的一点也没错,这让我想起了我的读书故事

在那欢快的回忆小河中,我隐隐约约的记得:我1岁到5岁是在老家生活的,在那里我很快乐,遗憾的是没有什么课外书,只有一两本童话故事。我上一年级的时候,爸爸妈妈就把我接到长沙读书,这时,我与书的故事才刚刚开启。

妈妈最开始给我买的是一种很薄很薄的小绘本,里面大多是图画,我很喜欢,常常看的津津有味,虽然,很多字我还不认识,但是妈妈给买的小绘本都是注音的,所以我都能拼出来。到了晚上,妈妈会放故事给我听,但每天晚上只能听一个。有时候,我会嘟着小嘴撒娇道:“妈妈,妈妈,再听一个,再听一个,一个嘛!”妈妈这时就笑着说:“不行哦,小孩子要保证睡眠。”我就只能乖乖睡觉了。有一天晚上,妈妈像平常一样来给我放故事听,我就乖乖的盖好被子躺在床上,其实,我心里想的是:“快点快点,我好行动。”等妈妈走出房间,关上房门,我就立刻把耳朵竖起来听,听见妈妈进了自己的房间,不一会我听见了关灯的声音,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我长呼一口气,然后像只猴子似的弹了起来,没有一点声音地来到了上铺,把平板轻轻点开,把另外两个故事也放进播放列表里,我擦了擦出汗的手,心想终于弄完了,但是,我突然听到了妈妈的脚步声,我马上回到下铺,闭着眼睛装睡,果不其然,妈妈进来了,我假装刚刚睁开眼睛皱着眉头说:“妈妈,不要开门,外面的光太闪眼了。”“哦,我来检查下,刚才好像听到了脚步声。”妈妈说。听到这,我的心不禁跳得更快了,好在妈妈一会就出去了。

四年级的时候,我嫌家里的书不够看,于是,妈妈打算带我去图书馆看书。我跟妈妈坐了一个小时地铁,出地铁后,我发现天上的太阳像个金灿灿的大气球一样飘在空中,天气如此的炎热,我们汗流浃背地进了图书馆。一进去,我就直奔儿童区,哇!一进门,我就看到了琳琅满目的应有尽有的书籍,看得我眼花缭乱。我在这一排排的书里选择着,有文学类、科幻类、诗歌类等等。最后,我的目光锁定在了科幻类,我的眼睛被《哈利波特》这一系列的书吸引了,它的书和电影曾一度风靡全球,我便捧着《哈利波特》读了几个钟头,中午了,妈妈喊我去吃饭,我没回答,妈妈又叫了我好几遍,我还是没回答,妈妈又说:“如果不去吃饭,以后都不来了哦!”我猛地抬起头看着妈妈,她再说了一次:“走吧。”“哦”我放下书,恋恋不舍的一步一回头的望着书本。

这就是我的读书故事,书籍能带给我们知识,你也要爱读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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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爱读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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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因为书让我增长了见识,开阔了视野。书,是我的长生果。我已经读过许多书,什么《西游记》呀,《外国寓言故事》呀,《成语故事》呀,《中外神话故事》呀,《一千零一夜》呀!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外国寓言故事》,珍藏了我小时候忘不去的回忆。

我爱看书,有时看得很入迷,完全不闻窗外事,所以常常闹出一些笑话来呢!记得有一次,我在房间里看《外国寓言故事》,当我看得津津有味的时候,时间却不知不觉地过了,到了晚饭的时间。奶奶见我还没出来吃饭,便大声喊我:“出来吃饭啦!”由于我看书看得十分入迷,就随随便便应了一声,却仍没有出去吃饭。

过了几分钟,奶奶见我依然没有反应,实在等得不耐烦了,就冲进我的房间里,怒气冲冲地对我说:“赶紧出来吃饭,再不吃饭都凉了,你到底还吃不吃?真是越大越不让人省心啊!”这时,我才从迷人的书香中走出来,嘴里还不停地嘀咕着:“唉!时间爷爷怎么还会跑步啊?跑的还真快,都能去参加跑步比赛了!”最后,我才恋恋不舍地放下手中的书,实行奶奶的“命令”啦。

读书很好,但不能因为读书而废寝忘食。读书要掌握好时间,该看的时候就认认真真去看,不该看的时候就请你放下手中的书。这样,才是有益的,才能从中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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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爱读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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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对我来说,一天不读书就像一天没吃饭一样,饥饿无比。这不,我又在补充“营养”了。

傍晚放学回家,我放下书包就冲进书房,拿起一本《水浒传》就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读到武松打虎时,我热血沸腾;读到时迁被捕时我扼腕长叹;读到吴用智取卢员外时,我拍案叫绝……

读着读着,我完全沉浸在书中故事里,这时一声刺耳的叫喊声把我从书中拉回现实:“吃饭了!”这是妈妈的声音,这声音就像尖锐的利剑,刺痛了我的耳膜。我恋恋不舍地嘀咕着:“这才几点呀,怎么就吃饭了呢?”我猛地抓起闹钟一看,“哇,居然五点半了!”我如梦初醒。

走出书房,妈妈就站在我面前,我一脸疑惑地问妈妈:“妈妈,你什么时候下班回家的?”“我还要问你呢,你在书房里一会儿笑,一会儿叹气,一会儿又拍桌子,这是怎么回事?”妈妈诧异地反问我。我只能不好意思地把刚才的事一五一十告诉妈妈。妈妈听后,一阵哈哈大笑,说:“你可真是个小书虫啊!”

到了今天,我读过的书已经多得难以计数。在书中,我曾为《西游记》中师徒四人历经磨难取得真经而高兴;为《三国演义》中的诸葛亮之死而惋惜;为福尔摩斯的智慧而敬佩……用一句话说,书有一种魔力,可以让人快乐,让人悲伤,让人郁郁寡欢,让人神清气爽。

读书,我爱沉浸在书中跌宕起伏的故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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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感激侮辱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7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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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尼亚生于法国西北的瑟堡,父亲是一家造船厂的老板,整天忙于发财,对子女溺爱有余,管教不足。格林尼亚从小游手好闲,整天浪迹街头,不把学习放在心上,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公子哥。由于长相英俊,花钱出手大方,格林尼亚在情场上春风得意,总能讨得异性的欢心,把一个个漂亮的姑娘吸引到身边。

然而在这个世界上,拥有金钱并不意味着就拥有一切,相貌堂堂也未必就能赢得尊重。在一次午宴上,格林尼亚走到出众的美女波多丽面前逗情。与以往每次都获得美人心相反的是,他不但没有赢得波多丽的欢心,反而遭到了一番奚落:“请你走远一点,我就讨厌像你这样的公子哥在眼前晃荡!”

一句充满蔑视的话,如同一把匕首捅在心头。他长期以来呈休眠状的羞耻心一下子惊醒过来。格林尼亚陡然意识到:家庭的富有并非个人的荣耀,要赢得真正的尊重,有赖于用努力去争取。排遣着无边的懊恼和悔恨,他甩掉一身自以为潇洒的轻浮,打起精神走上一条有追求的路。

这年格林尼亚21岁,为了摆脱家庭溺爱带来的松懈,他决定换一个生活的环境,遂留下一封书信表明心迹说:“请不要打听我的下落,相信通过刻苦学习,我一定会干出些成就来的。”

格林尼亚由瑟堡来到里昂,两年修完耽误的全部课程,取得里昂大学插班就读的资格。投入校园的生活,他倍加珍视来之不易的机会,引起了化学权威巴尔的注意。在名师的指点下,他进行了一系列的实验,很快就发明了格氏试剂,被学校破格授予博士学位。这一消息轰动了法国,也让格林尼亚的父亲备觉欣慰。

又付出四年的辛劳,格林尼亚取得了卓越的成绩,1912年被授予诺贝尔化学奖。波多丽得知这一喜讯,在病榻上提笔给他写了一封贺信:“我永远敬爱你!”就这么一句话,让格林尼亚激动万分。他永远感激这位美女当初对他近乎侮辱的训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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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最聪明的苗子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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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2德国哥丁根大学医学院的亨尔教授迎来了他的新学生。在对新生进行面试和笔试后,他欣喜地发现,这届学生中的相当一部分人是他教学生涯中碰到的最聪明苗子

开学不久,亨尔教授把自己多年积下的论文手稿全部搬到教室里,分给学生们,让他们仔细工整地誊写一遍。

学生们翻开亨尔教授的论文手稿,发现这些手稿非常工整。几乎所有的学生都认为根本没有重抄一遍的必要,做这种没有价值而又繁冗枯燥的工作是浪费青春和生命。他们说,只有傻子才会坐在那里当抄写员。让人想不到的是,竟然真有一个“傻子”坐在教室里抄写教授的论文手稿,他叫科赫。

一个学期以后,科赫把抄好的手稿送到了亨尔教授的办公室。看着科赫满脸疑问,一向和蔼的教授严肃地对他说:“我向你表示崇高的敬意,孩子!因为只有你完成了这项工作。而那些我认为很聪明的学生,竟然没一个完成这个作业。

我们从事医学研究的人,不光需要聪明的头脑和勤奋的精神,更为重要的是要具备一丝不苟的精神。要知道,医理上走错一步,就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其实,抄这些手稿,既是学习医学知识的机会,也是一种修炼心性的过程。”

这番话深深触动了科赫年轻的心灵。在此后的学习和工作中,科赫一直牢记导师的话,他老老实实做最傻的人,以涵养严谨的学习心态和研究作风。这种做事态度让他在人类历史上首次发现了结核菌、霍乱菌。此外,第一个发现传染病是由于病原体感染而造成的人,也是这位叫科赫的“最傻的人”。1905细菌研究方面的卓越成就,瑞典皇家学会将诺贝尔生理学与医学奖授了科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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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哭鼻子的大仲马经典名人故事

全文共 4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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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大仲的一位好友前来拜访他,见他正独自坐在书桌前,双手抚摩着稿纸,低声抽泣着。朋友就坐在一旁的沙发上等,可等了好长一段时间,还不见他的情绪有所好转,就决定去劝劝自己的朋友。他拍了拍大仲马的肩膀,关心地问:亲爱的,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令你如此伤心?大仲马回头一看,见是好友来了,便把事情的原委诉说了一遍。原来,大仲马正在创作《三个火腔手》,最后由于故事情节发展的需要,其中的一个火枪手非死不可。可大仲马非常喜欢这个人物,想试图改变这个物的命运,然而却无法做到。他一想到自己喜欢的英雄人物将被自己的笔杀死,而自己对此又无能为力时,就不由得伤心至极,流下了眼泪。他的朋友听了他的诉说后,笑着对大仲马说:我的朋友,你可知道我已来了多久了……这时大仲马的一位仆人刚好从门口经过,听了这话也笑了,说道:先生,您不过来了四十五分钟,而主人却已经哭了好几个小时啦!看来写作有时是要动点真感情的,因为只有先感动了自己,才能感动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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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读书读久了你总会信仰些什么名人故事

全文共 2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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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翻开一本书,要在翻开的这本书里头寻找到什么呢?这个话题似乎要从我们刚刚出生来到这个世界上开始说起。当人生的这本书刚刚翻开,在未来漫长的岁月里,在这本书里,我们又要寻找到什么呢?也许两者的答案有很多是相似的。首先翻开一本书,我们希望知道自己是谁,我的家乡在哪里,而世界又在哪里。

如果我不打开书,我会以为世界就像我生活的这座城市一样,有草原,有森林,有很多和善的人们。但是当我打开书才知道,《上下五千年》里有那么多的历史;当我打开书的时候,我知道在《一千零一夜》里还有另外一个跟我们完全不一样的世界;当我打开书的时候才知道有好人、有坏人;当我打开书的时候才知道,北京、江苏、四川或者其他的地方怎么怎么样。了解的事情越来越多了,这个世界开始变得越来越大了,结果一个又一个少年该如同我一样,开始向往外面的世界。如果没有书,你不会知道世界是个什么概念,即便后来当你的年岁足够大了,当你来到一个又一个陌生的国度里,你竟然发现一切似乎没那么陌生,因为早在白纸黑字上,早在字里行间,早在曾经翻开的一本又一本书当中,你曾经如此亲密地靠近过它,世界变得不再那么遥远,也不再那么陌生了。

说起来真的有意思,总有很多人问我,对我影响最大的一本书是什么?我的答案永远是一样的,当然是《新华字典》了。如果要是没有《新华字典》,没有我从最简单的一个又一个汉字开始认识起,一直到后来,我怎么会有勇气、有能力翻开一本又一本或厚或薄的书呢?如果我不能翻开那些书,我的很多困惑、我的很多未知怎么能在我的面前陆续打开呢?成长是什么?成长不仅是年岁慢慢增长,更重要的是内心所累积的一个又一个问号慢慢地得到答案。

当你的答案越来越多,当你的问号开始慢慢地被抻直的时候,你就是在成长。最小的时候可能在读《十万个为什么》,获取一个又一个答案,如果没有那些书,答案不出现在你的面前,你就永远像是一个仰望星空的孩子。虽然在这一生当中葆有好奇,葆有问号,永远是一个最重要的事情,但是,在你成长的过程中,如果你的一个又一个问题不能得到解答的话,成长怎么可能变成现实呢?从你最初好奇的一加一等于二,到后来一加一等于二不再是一个简简单单的数学题,而是人生,是大的哲学,是你如何去捍卫常识;当别人因为自己的利益,能喊出一加一等于三,甚至等于四的时候,你还有勇气去坚持说一加一等于二。你想想我们走了多远的路程了。从最初只是一个最简单的小学的数学题到后来与常识、与正义、与真理有关,如果没有那一本又一本翻开的书,你怎么可能有这种成长呢?总有人问我读书有什么好处。我说用几个“解”来回答你吧,它可以解惑,它可以解气,有的时候你有很多这种郁闷和生气,打开书看到有与你同样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人,或者古人甚至都提前把那种呐喊替你发泄出来,你就觉得挺解气的。

另外,还解决你的很多挣扎和困惑。翻开一本又一本书的时候,你看到答案,拥有了一种解决的方案,道路变得更加清晰了。当然千万别忘了,看书还有另外的功能,那就是有的时候还解闷。哪怕现在人们开玩笑连解手的时候,都需要有那些看起来不那么累的书能陪伴你度过人生当中永远不会没有的这种时光。一天总是琐碎的,但是累加在一起却可能会获取很多知识,因此,我觉得一个能提供这么多“解”的书,会帮助一个又一个人更好地走这样一个成长的道路。

在我们寻找的无数答案当中,最后一种答案可能非常的重要。它帮助我们寻找到平静和幸福,我们可能都记着这样的一句话,“华北之大,已经安放不下一张平静的书桌了”。那是一个屈辱的时代。但是现代在物质大潮快速奔涌而来的时候,这句话可以稍微地变一变了,变成什么呢。

“中国之大,找到一颗平静的心简直太难了。”但是不平静又怎么可能幸福呢?我曾经有过这样的经历,周围是乱的,自己的心里也是乱的,当你打开书想在书里找到平静的时候,最初几页是很难的。但是当最初的几页慢慢读进去了,你就觉得好书真像是一堵又一堵的墙,开始慢慢地升腾起来,把外面的车水马龙还有那些喧嚣的声音都阻拦在了外面。这个时候,你觉得那颗躁动的心慢慢地安静下来,这个世界你似乎又可以在白纸黑字里闻得到花香,听得到鸟的声音,大自然仿佛又回到了你的身边。更重要的是没有平静怎么可能幸福呢。

那么,幸福与读书、与平静有什么关系吗?很有关系,幸福是由三个关键词构成的,那就是物质、情感和精神。只有物质基础、情感依靠、精神支柱这三种因素的分数都不错,加起来你的幸福指数才高。而读书与这三者紧密相关,“读书无用论”的论调早已经慢慢消散了,那个时代也结束了。

早有调查显示,人们读书和知识获取的水平和你的工资收入是成正比的,我想只有你的读书足够多了,你才会更有创意,才会更自信,你才会更有底气,才能获取更多的物质回报。但是这还不是最重要的。书读得多了,你在情感方面会是一个充沛的、获益很多的人,你的依靠会更充实,更重要的是在读书中会寻找到我们的信仰和精神支柱。中国人的信仰千百年来并不是仅仅靠宗教来支撑的,它就在唐诗宋词当中,在爷爷姥姥讲给你的故事里,在《三国演义》里,在《红楼梦》里,在《西游记》里,在无数的经典书籍当中,至今依然被文人用那种美丽的方块字写在字里行间。

读书读久了你总会信一些什么,信一些什么就有了敬,有了畏,因为信仰我认为最重要的是“敬畏”二字。有了敬,有了畏,知道什么是最好的我要去做,知道什么是不好的我不能逾越它,就如同社会这条奔腾的大河两边有了安全的河床,敬和畏这两个河床在,不管这条河流如何奔涌,总是安全的。我们现在正处在慢慢建两边河床的过程中。

因此,如果更多的中国人能够多读书,能够让自己的心平静下来,能在这里慢慢找到幸福感并且找到自己的话,中国就会变得更好。也许读书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但是读书可以改变很多,可以让我们一个又一个人变得更好。

当我们一个又一个人变得更好的时候,你什么样,中国就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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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的读书故事二年级

全文共 2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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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小学,我发现我的习作水平越来也差。爸爸对我说:“你要多读书,书是精神食材,多读书会提高习作水平。”听了爸爸的话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多读书,增长知识,提高习作水平。渐渐的我就喜欢上了读书,一有空我就去读书。后来,我的习作水平提示了许多,经常被老师评为优秀作文。读书能给了我智慧。

书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读《草房子》时,一个个人物都深深的打动我的心;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时,海伦凯勒她那种坚强、勇敢、毫不退缩的精神让我深深的感动。

读书给了我知识,读书给了我力量,读书给了我乐趣。这就是我的读书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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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比尔.盖茨小时候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1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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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尔.盖茨拥有好多个“世界之最”,例如:他是第一个靠观念、智能和思维致富的人;他是世界首富,1996年的财产是160亿美元;他是有史以来最年轻的世界第一富翁;他是第一个从一无所有白手起家,在短短20年内创造财产达139亿美元的奇才;他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靠电脑软件积累亿万财富的先行者;他是首先开发利用高科技和高智商,创造巨大财富的典范……,因此,在20世纪90年代的地球上刮起了一阵强劲的比尔·盖茨旋风。那么盖茨是怎样的一个人呢?他的事迹有许多厚厚的书作了详细的介绍,这里问单讲他几个小时候故事吧!

比尔·盖茨的童年是在美国华盛顿州的西雅图度过的,西雅图是美国波音公司的基地,全市职工近半数在这家公司工作,所以人们也把西雅图称为“波音城”。它和旧金山、洛杉矾并列为美国西海岸的三大门户之一。长着一头沙色头发的7岁男孩盖茨最喜欢反复看个没完的是那套《世界图书百科全书》。他经常几个小时地连续阅读这本几乎有他体重1/3的大书,一字一句地从头到尾地看。

他常常陷入沉思,冥冥之中似乎强烈地感觉到,小小的文字和巨大的书本,里面藏着多么神奇和魔幻般的一个世界啊!文字的符号竟能把前人和世界各地的人们无数有趣的事情,记录下来,又传播出去。他又想,人类历史将越来越长,…那么以后的百科全书不是越来越大而又笨重了吗!能有什么好办法造出一个魔盒来,只要小小的一个香烟盒那么大,就能包罗万象地把一大本大百科全书都收进去,该有多方便。

这个奇妙的思想火花,后来竟给他实现了,而且比香烟盒还要小,只要一块小小的芯片就行了。

盖茨看的书越来越多,想的问题也越来越多。一次忽然对他四年级的同学卡尔·爱德:“与其做一棵草坪里的小草,还不于成为一株耸立于秃丘上的橡树。回为小草千遍一律,毫无个性,而橡树则高大挺拔,昂首苍穹。”他坚持写日记,随时记下自己的想法,小小的年纪常常如大人股的深思熟虑。

他很早就感悟到人的生命来之不易,要十分珍惜来到人世的宝贵机会。他在日记里这样写道:“人生是一次盛大的赴约,对于一个人来说,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莫过于信守由人类积累起来的理智所提出的至高元上的诺言……”那么“诺言”是什么呢?就是要干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

他在另一篇日记里又写道:“也许,人的生命是一场正在焚烧的“火灾”’,一个人所能去做的,就是竭尽全力要从这场‘火灾’中去抢救点什么东西出来。”这种“追赶生命”的意识,在同龄的孩子中是极少有的。

盖茨所想的“诺言”也好,追赶生命中要抢救的“东西”也好,表现在盖茨的日常行动中,就是学校的任何功课和老师布置的作业,无论是演奏乐器、还是写作文,或者体育竞赛,他都会全心全意花上所有时间去最出色完成。

一次,老师给他所在的四年级学生希置了一篇关关人体特殊作用的作文。要求四五页的篇幅。结果盖茨利用他爸爸书房里的百科全书和其他医学、生理、心理方面的书籍,洋洋洒洒地一口气写了30多页。又有一次老师布置同学写一篇不超过20页的故事,盖茨浮想联翩,竟写出长达100页的神奇而又曲折无比的故事,使老师和同学都十分惊讶!大家说他:“不管盖茨做什么事,他总喜欢来个登峰造极,不鸣则已,一呜惊人,不然他是不会甘心的。”

盖茨在体育和社会活动方面也表现出这种不落人后的精神。

有一次暑假童子军的80公里徒步行军,时间是一个星期,他穿了一双崭新的高筒靴,显然新鞋不大合脚,每天13公里的徒步行军,又是爬山,又是穿越森林,使他吃尽了苦头;第一天晚上,他的脚后跟磨破了皮,脚趾上起了许多水泡。他咬紧牙关,坚持走下去。第二夭晚上,他的脚红肿得非常厉害,开裂的皮肤还流了血。同伴们都劝他停止前进,他却摇摇头,只是向随队医生要点药棉和纱布包扎一下,又要了些止痛片服用,继续上路了。就这样他一直坚持到一个途中幢查站,当队发现他的脚发炎严重,下令医治,才中止了这次行军。盖茨的母亲从西雅图赶来,看到他双脚溃烂的样子时,难过地哭了,直埋怨儿子为什么不早点停止行军。盖茨却淡淡他说:“可惜我这次没有到达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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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爱读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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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过:“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确实,我看书,从幼儿园便开始了。

小时候,我特别爱哭。一离开爸爸妈妈,眼泪就像瀑布似的涌了出来。妈妈为了使我安静下来,买了一些连环画。妈妈每天晚上给我讲连环画里的故事,后来我渐渐迷上了书里的人物,整天抱着自己心爱的连环画囫囵吞枣地看。慢慢地,我被书中人物的坚强、独立感染了,再也不轻易落泪了。

长大后,我这株小苗更加需要书籍的滋润了。自从爸爸给我办了海宁市图书馆的借书证,我一有空就往图书馆跑,借书、看书,忙得不亦乐乎。我逐渐养成了记笔记的习惯,优美词句、阅读心得,我的的采蜜本上已经记了很多。因此,我作文也写得越来越顺畅,好多次都被老师当成范文在班上朗读。

我最爱看有关明史的书,因为我欣赏明代君王的骨气。有一次,妈妈给我借来一整套的《明朝那些事》。这可把我高兴坏了!我废寝忘食地读啊、看啊,朱棣、夏言、徐阶……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在我的头脑中浮现,我也得到了更多知识的灌溉。有时,爸爸还要向我请教有关明朝历史知识哩,别提我有多自豪啦!

假如书籍是雨露,那我就是一棵小小的禾苗;假如书籍是风,那我就是一只随风飞翔的风筝;假如书籍是树,那我就是停在树上的小鸟。书籍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世上最香甜的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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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名人故事作文

全文共 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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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看书,每个星期都要读一本。这个星期,我读的书是全世界最伟大的美国发明家 爱迪生。

看完了这本书,我对爱迪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1847年的一天,美国俄亥俄州小小的米兰镇上,一个婴儿哇哇落地了。他就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最伟大的发明家 托马斯、阿尔瓦、爱迪生。爱迪生发明了电话,给人类带来了方便,小朋友家里的电灯都是他发明的。但你知道吗,爱迪生小时候可 不听话 了,他看到鸡可以孵小鸡,他也去孵,结果半天都没孵出来;他看到煤会燃烧,他也去试,结果着火了 但爱迪生为什么可以成为这样

伟大的发明家呢?因为,爱迪生有很多很多的问号,很多 为什么 ,然而每次问 为什么 的时候,他都要打破砂锅问到底。

我喜欢爱迪生那勤奋、好学、爱思考、努力、坚持和勇敢的本领,我也很佩服他是那样聪明。看完这本书,我得出了一句话,这句话,我将一生都不会放过它,这句话就是: 不懂就要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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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的读书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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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可以让人增长知识、开拓眼界;也可以让人了解过去,展望未来。以前我不是很喜欢读书,但发生一件事情后,我觉得读书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情。

这件事发生在半年前的一天,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望江门游玩,路过一条清澈的小河,河里偶尔有一两条小鱼蹦出水面,溅起一朵朵小水花。水面上有一座小桥,桥上写着“望仙桥”三个字。

爸爸一看,就说:“这可能是纪念某个叫‘望仙’的人造的桥,就像苏堤是纪念苏东坡的,白堤是纪念白居易的一样。”“不对。”妈妈反驳道,“这肯定是造桥的人希望自己成为仙人,所以叫望仙桥。”他们两个争得面红耳赤,但是谁也说服不了谁。

“爸爸妈妈,你们两个都不对,其实这是个传说故事。”我说道。“真的吗?”爸爸睁大了眼睛说道,“那你讲给我们听听。”“好吧。”我说,“古时候在杭州鼓楼的小河边,有一座小石桥,桥边有个郎中是治疗脓胞烂疮的。他长得很难看,而且身上长满了脓胞。所以大家都不相信他的药有用。不仅如此,还有许多人经常欺负郎中。但郎中从来不反抗。直到有一天,一个脚烂了三年的人,用什么药都治不好,想碰碰运气,就找到郎中治病。郎中给他一张膏药,贴上不到三天脚就治好了。这消息一传开,大家意识到郎中不简单…

“哦,原来是这么一回事。”妈妈说道。爸爸妈妈向我竖起了大拇指,说我真棒,我开心极了,同时也暗暗下了决定:我要多看书,多了解杭州的历史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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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骆宾王七龄咏鹅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1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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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宾王,字观光,是我国唐朝初期的著名诗人,和王勃、杨炯、卢照邻齐名,被称为“初唐四杰”。他出生于公元640年,婺州义乌(今浙江义乌)人,卒年不详。骆宾王因七岁能作《咏鹅》诗而被称为“神童”。骆宾王之所以七岁就能写出震惊后世的《咏鹅》诗,当然和他的天资聪颖、才思敏捷有关,但更重要的是他后天勤奋学习、刻苦努力的结果。

骆宾王出身于书香门第。他的祖父是一个诗赋爱好者,熟读《诗经》和《汉赋》;他的母亲是一个很有才华的女子,善于作诗习文。特别是他的父亲骆一度,虽然主读经史,但也喜欢赋诗写文章。

骆宾王出生后,祖父见他生得皮肤如脂,眼睛有神,便预测他将来是一个做诗人的材料,对他格外注重培养。从他刚刚会说话的时候开始,没有先教他识字,而是教他背诗;他的母亲虽然知道应该先教字后教诗才是正确的教育方法,但她不愿意扫老人的兴,便乘老人不在时,偷偷地教他识字。

骆宾王在长辈的影响和教育下,对诗歌产生了极大的兴趣。祖父教给他背的诗歌,只要祖父教一遍,他自己背一遍,再用母亲私下教给他的字默写一遍,便能记住,而且再也不会忘记。开始,祖父每天教他一首诗,他能记住;后来,祖父每天教他两首诗,也能记住;再后来,祖父每天教他三首、四首、五首诗,他仍能记得住。父亲见儿子一天能学会四五首诗,仍精力充沛,便又夹杂着让他学古文,读经书,骆宾王同样兴趣浓厚,学习刻苦,并且开始模仿着写诗、作文章。当他五六岁的时候,因为他善于观察,喜欢动脑,不仅掌握了上千首诗和几百篇古文,而且写出的诗歌也意新词美,作出的文章气势豪迈,成了当地远近有名的小才子。

公元647年七月,唐太宗下令全国各地选拔人才。来浙江义乌县选才的官员独出心裁,在正式举行考试之前,要召开一次赛诗大会,以进行初选。骆宾王听说后,也非要去参加不可,可是他的父亲骆一度却不同意。他认为,这次赛诗会是朝廷所派官员举办的,一个刚刚学会写诗作文的孩子也去,岂不是胡闹?万一朝廷怪罪下来,自己如何担当得起?

后来,在骆宾王的反复要求下,他的爷爷发话了:“你父亲就是这样胆小怕事。别闹了,他不带你去,我带你去;可有一件,去了后能作诗就作诗,不能作就别参加,去看一看,开开眼界也是好的。”

骆宾王高兴得一个劲地点头。

七月的天气,正是骄阳似火,赛诗场不得不设在了湖边的一片树荫下。即使这样,那些考官们一人一把扇子,不停地扇着,可汗水还是顺着脸往下流。祖孙俩来到一看,赛诗已经开始了。那些报名的举子,有的年过半百,有的已近不惑之年,最年轻的也二三十岁了;可他们念出的那些诗句,不但考官听了摇头,连小骆宾王听了也感到没有味道,不由得心中着急,跃跃欲试。

正在这时,只听考官高声喊道:“还有哪位上场参赛?”

赛场上无人回答。

考官见无人应赛,便宣布说:“既然无人再来参赛,今日就此结束。”

“且慢!我可以参赛吗?”

祖父一把没拉住,骆宾王已跃人场内。

考官见进入赛场的虽然是个小孩,出语倒有胆识,眼睛虽然不大,却炯炯有神,不由得来了兴致,遂微笑着说:“此次赛诗,未宣布年龄限制,你可以参加。”

骆宾王说:“那就请大人出题吧!”

考官一听,不由感到吃惊,心想:别的参赛举子,都是把准备好的诗拿来念,而他却要当场吟诗,还要考官出题,看来,这小孩有点不凡。可是,出个什么题目好呢?

考官正在思考,忽见湖的对面游来一群鹅,并且“哦,哦”地叫着,遂灵机一动说:“就以湖中的鹅为题吧!”

对鹅,骆宾王很熟悉。因为他的家乡有一条小河,天天有鹅在河中戏水觅食,他经常随爷爷去河边散步,对鹅的形象和习性做过细致的观察。所以,当考官说出以鹅为题时,他稍加思索,便随口吟道:

鹅,鹅,鹅,

曲项向天歌;

白毛浮绿水,

红掌拨青波。

骆宾王的话音一落,那考官便情不自禁地称赞说:“咏得好,咏得好,真是咏绝了!”

那些参赛的举子,更是一个个被骆宾王惊得面红耳赤,目瞪口呆。

这年,骆宾王七岁。他的名字,伴随着《咏鹅》,被越传越远。

后来,骆一度去山东博昌(今山东博兴县)任县令,骆宾王也随父来到博昌。几年后,父亲病死在任上。十七岁的骆宾王带着他的母亲,移居到兖州瑕丘县。他初试未中,公元678年,任长安主簿,后调侍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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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的读书故事二年级

全文共 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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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不大喜欢读书的小女孩,但是这个暑假通过了一件事情,让我喜欢上了读书。并且让我知道了,书可以让我们扩大知识面,增长知识。

记得那天晚上,刚吃完晚饭。妈妈说我们一起来玩成语接龙,我和爸爸拍手叫好,当接到金字,该我说的时候,我想了一会儿说金蝉脱壳(ké)。爸爸妈妈顿时大笑起来,我很是奇怪他们为什么要笑呢?妈妈看着我奇怪的眼神说:不知道我们为什么要笑?那你去查查成语词典,看看到底怎么读。我马上跑去查成语词典,这才知道原来读金蝉脱壳(qiào)。这时爸爸说:平时不喜欢读书,看,现在用到读错了吧。这时我感到自己缺乏知识,所以我下定决心,我一定要多看一些书,扩大自己的知识面,以后不再闹这样的笑话了。

我相信我以后一定会喜欢上看书,会喜欢看一些好书,在这个暑假我一定要多看几本名著,因为我知道书能给我带来快乐,带来乐趣,带来力量,带来课本上所学不到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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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名人小时候故事鲁迅酷爱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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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年轻的时候,家里条件很不好。为了读书,他揣上8元钱上路了。就这8元钱,还是母亲多方设法为他张罗来的。在南京,他进了江南水师学堂,这是一所免费的学校,然而,鲁迅很快发现这里校风不太好,他转入另一所陆师附设的矿路学堂。矿路学堂是新办的,不仅免费,学生津贴也多一些,这样鲁迅就可以多买一些书籍和文化用品了。

鲁迅酷爱读书,在当时,正是西方文化引入时期,几乎每一月都有优秀的西方著作出版,为了买到这些书籍,鲁迅省吃俭用,节衣缩食,饿肚子现象时有发生,寒冷的冬季,他还穿着单薄的夹衣。鲁迅是班里年龄最小的,却是成绩最好的一个,他有着极强的理解能力和记忆能力,平时学习又刻苦,所以几乎回回得第一。矿路学堂有着一套完善的奖惩制度,每次小考成绩优异的,都发给一个三等奖章;若干个三等奖章,可以兑换一个二等奖章;积够若干个二等奖章,就发给一个头等奖章。头等奖章是金质的,很值钱。鲁迅是班里唯一一个荣获过金质奖章的人,他把奖章变卖了,换回许多优秀的图书。

有些同学觉得不可理解,金质奖章在同学中可是无限的荣耀呀。在鲁迅看来,图书比奖章更有用,他不需要任何满足虚荣的物品,鲁迅把这一谦逊的品格保持了一辈子。鲁迅一生写成了大量的优秀作品,他的作品往往内容深刻,笔法冷峻、简练,深受老百姓喜爱,有人把这一成就说成来自鲁迅的天才,还有些当面盛赞鲁迅是天才的文学家,鲁迅却很有感慨地说:“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在工作上的。”

[名人小时候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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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志在鸿鹄名人故事

全文共 1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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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盾(1896~1981),字雁冰,浙江桐乡人,中国文学巨匠,我国现代著名文学家,一生创作了大量优秀的小说、散文。其中《子夜》《林家铺子》《白杨礼赞》等都是脍炙人口的名篇佳作。他原名沈德鸿,茅盾是发表第一部小说《幻灭》时使用的笔名。

童年时代的茅盾,就表现出了对文学的浓厚兴趣以及非凡的文学天赋。在上小学时,茅盾就爱看旧小说。他家屋后有一间堆放破烂的小屋,不知哪位叔祖在那里放了一板箱杂七杂八的书籍,其中就有《七侠五义》《西游记》《三国演义》之类的旧小说,茅盾找到了这些书,立即被其中动人情节吸引住了,他爱不释手,有空就偷偷翻看。过去,这些旧小说被称为闲书,父母一般是禁止自己的子女看的,认为那些书不是正经的学问,看了无用。茅盾的父亲主张搞实业,希望儿子将来学理工科,也不主张茅盾看这些闲书。但

他的思想比较开明,当他知道茅盾喜欢看旧小说时,并没有严厉禁止。他认为小孩子读读这些闲书,虽无大用,也可以弄通文理,所以,他又把一本石印的《后西游记》拿给茅盾看。

9 岁的时候,有一次茅盾跟他的母亲一起到舅舅家去度夏。茅盾的舅舅是个中医,家里也有不少旧小说。茅盾在那里找到了《野叟曝言》,只花了三天半时间就读完了。这是清代的一部通俗小说,共一百五十四回,约一百万字,曾自称“天下第一奇书”。茅盾的舅舅知道他很短的时间就看完了《野叟曝言》,也很是吃惊。从此对他刮目相看。这种广泛的、大量的阅读,不仅提高了茅盾的文学素养,而且也在无形中培养了他的写作能力。在小学里,茅盾的各门功课都名列前茅,每次考试他总能得到奖品。特别是他的作文更是出名。有一年茅盾遇上了童年会考,他参加了这次隆重的考试。会考的作文题是《论富国强兵之道》,茅盾很快就写了一篇四百多字的议论文,文章的最后一句是“大丈夫当以天下为己任”。主持会考的老师对茅盾的文章大加称赞,并在最后一句上加了密圈,写了如下评语:“十二岁小儿,能作此语,莫谓祖国无人也。”

进入中学后,茅盾在名师的指导下,更加广泛地学习了中国古典文学,他的作文水平也突飞猛进。在湖州中学读书时,他幸运地遇上了钱念劬先生。钱先生曾在日本、俄国、法国、意大利、荷兰等国作过外交官,通晓世界大事,学贯中西,是一位很有名望的大学问家。有一次钱先生让茅盾他们作文,却不出任何题目,他让学生们自己选题,任意写,很多学生对此作文茫然不知所措。茅盾却借鉴庄子《逍遥游》中的寓意,写了一篇五六百字的文章,题名《志在鸿鹄》。文中写了一只大鸟展翅高飞,在空中翱翔,嘲笑下边仰着脸看,无可奈何的猎人。这是一篇寓言,茅盾借对大鸟形象的描写,表现了自己的少年壮志。而且,文章的题目又与茅盾的名字德鸿暗暗相合,因此,茅盾也是借此自抒胸臆。这篇文章思想高远,想象丰富,形象生动。钱念劬先生很是赏识,写了如此批语:“是将来能为文者。”钱先生的预见没有错,茅盾以后果然成为著名文学家。

湖州中学还有个文学修养很高的杨笏斋老师。茅盾曾跟着他学习写骈体文。有一次茅盾写了篇题为《记梦》的骈文,写自己暑假回家,到外祖母家歇夏,外祖母家的宝姨乘机出了一副对联考他。上联是“万事福兮祸所伏”,下联是“百年力与命相持。”要他指明上下联的出处。他指出上联出自老子的《道德经》,下联出自列子《力命篇》。宝姨又问他:“这‘命’字易解,‘力’字指什么?”他答不上来,说去问妈妈。这时外祖母叫吃西瓜,宝姨拉着他便走,走在门槛上绊了一下,梦就惊醒了。文中写的这个梦虽很平常,但其中的考题却并不简单。一个十几岁的小孩子能写出这些内容,足见茅盾的知识十分渊博了。杨老师对这篇五百多字骈文也很欣赏,认为构思新颖,文字不俗。

从这些地方都可似看出,少年时代的茅盾不仅有着很高的天赋,而且有着远大志向和刻苦学习的精神。后来,茅盾回忆自己的青少年时代时曾说过:“如果有谁不觉得整个世界是他的,那他一定不是好中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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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大师成就大师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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矶崎新是日本最有国际影响力的建筑大师。他成名很早,自20世纪60年代起,就一直引领着世界建筑的先锋潮流,被称为日本建筑界的切格瓦拉。他超前的设计理念,对日本、亚洲乃至现代世界建筑潮流都产生了重大影响。日本奈良的百年会馆、卡塔尔国家图书馆,都是他的代表作。而最让人称道的,不是一件件艺术设计,而是他在一次建筑界颁奖礼上的表现。那是上世纪70年代,他已经是建筑界的大师,各种颁奖仪式总是以请到他出席为荣。

那天,矶崎新最后一个出场。他刚一亮相,就引得台下一阵唏嘘。出席颁奖仪式的嘉宾都身着西服,只有他穿着一件圆领衬衣,没打领带,就像一个先锋艺术家,与周围人的整齐庄重格格不入。第二天,报纸纷纷刊登消息,大家对矶崎新的这身另类装束十分好奇。记者采访后才得知,他穿的这身衣服出自一个好朋友之手。矶崎新与这个朋友比邻而居。两人认识时,他已经是建筑界的大师,而朋友只是一个不知名的服装设计师。地位的差别,丝毫没有影响两人的交往。他们有着相同的爱好,喜欢摇滚,喜欢突破成规,喜欢追求创新……这个年轻的服装设计师有着独到的眼光和独特的设计风格。矶崎新敏锐地感觉到,他的设计一定会引领新的时尚。朋友在服装业内名气不大,普通大众也不了解。为了让他出名,出席颁奖仪式时,矶崎新就精心设计了这一幕。

矶崎新的良苦用心果然收到很好的效果。媒体报道了他的新鲜着装,他的朋友——三宅一生的名字也一遍遍出现在各种媒体上。

如今,三宅一生早已成为日本著名的时装设计大师,以他名字命名的时装是世界时装的顶级品牌。建筑大师矶崎新巧妙地为他提供了受人关注的机会,用自己的聪慧成就了另一个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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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爱读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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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但在我看来,书,不但是阶梯还是用来净化灵魂的“净化器”。

小时候,我常常听妈妈讲书里的童话故事。那时,带有彩色插图的童话故事书像磁石一样深深地吸引着我。

在上学后,我渐渐有了独立看书的能力。我也开始阅读其他方面的书。这些书在我的面前展开了一个更开阔、更斑斓的世界。

比如,《巅峰战役》中的库尔斯克会战讲述了德军由于战术上的失误导致了德军损失惨重,主动权被苏联夺取。并为纳粹德国日后的覆灭打下基础。在书中,我仿佛来到了当时的库尔斯克,看到几百几千辆苏联的坦克配合着飞机大炮和步兵一起像洪水一样像曾不可一时的德军发起了摧枯拉朽的进攻,打得德军节节败退并从些一蹶不振只至走向毁灭。

有一次,我正在看一本有关历史的书。正当我看得如痴如醉的时候下起了大雨但我并没有在意也将妈妈出门前和我讲要收被子的话忘得一干二净。当妈妈回来时发现被子已经全湿了,十分生气,把我训斥了一遍又看向被子说:“辛苦洗的被子又脏了。”

是的,我看书,在我看书的时候我就像一个饥肠辘辘地铺在食物上。无视一切。

啊!书,你真像一位良师,教会了我许许多多的知识,让我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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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名人创业励志故事_名人故事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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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与书

美国一出版商有一批滞销的书久久不能脱手,便给总统送去一本,并三番五次地征求总统的意见,忙于政务的总统没有时间与其纠缠,便随口应了一句:“这本书不错!”出版商如获至宝般地大肆宣传:“现在有总统先生喜欢的书出售。”于是,这些滞销的书不久就被一抢而空了。

不久,这个出版商又有书卖不出去了,他又送给总统一本。总统上了一回当,想奚落他一下,便说:“这本书糟透了。”出版商听后大喜,他打出广告:“现在有总统讨厌的书出售。”结果,不少人出于好奇争相购买,书随之脱销。

出版商第三次将书送给总统的时候,总统接受了前两次的教训,不置可否。出版商却大作广告:“现在有总统难以下结论的书出售!”居然又一次大赚其利。

送2/3地皮给政府的精明商人

美国某城30英里以外的山坡上有一块不毛之地,地皮的主人见地皮搁在那里没用,就把它以极低的价格出售。新主人灵机一动,跑到当地政府部门说:我有一块地皮,我愿意无偿捐献给政府,但我是一个教育救国论者,因此这块地皮只能建一所大学。政府如获至宝,当即就同意了。

于是,他把地皮的2/3捐给了政府。不久,一所颇具规模的大学就矗立在了这块不毛之地上。聪明的地皮主人就在剩下的1/3的土地上修建了学生公寓、餐厅、商场、酒吧、影剧院等等,形成了大学门前的商业一条街。没多久,地皮的损失就从商业街的赢利中赚了回来。

买我的马戏票免费赠包花生

美国宣传奇才哈利十五六岁的时候在一家马戏团做童工,负责在马戏场内叫卖小食品。但是每次看戏的人不多,买东西吃的人则更少,尤其是饮料,很少有人问津。

有一天,哈利突发奇想:向每一位买票的观众赠送一包花生,借以吸引观众。但是老板坚决不同意他这个荒唐的想法。哈利用自己微薄的工资做担保,请求老板让他一试,并承诺说,如果赔钱就从他的工资里面扣:如果赢利了,自己只拿一半。老板这才勉强同意。于是,以后每次马戏团的演出场地外就多了一个义务宣传员:“来看马戏喽!买一张票免费赠送好吃的花生一包!”在哈利不停的叫喊声中,观众比往常多了几倍。

观众进场后,哈利就开始叫卖起饮料来,而绝大多数观众在吃完花生之后觉得口渴都会买上一瓶饮料。这样一场马戏下来,营业额比平常增加了十几倍。其实,哈利在炒花生的时候加了少量的盐,这样花生更好吃了,而观众越吃越口渴,饮料的生意自然就越来越好了。

一批小树拯救旅馆

美国纽约州有一家三流旅馆,生意一直不是很景气,老板无计可施,只等着关门了事。后来,老板的一位朋友指着旅馆后面一块空旷的平地给他出了个主意。次日,旅馆贴出了一张广告:“亲爱的顾客,您好!本旅馆山后有一块空地专门用于旅客种植纪念树之用。如果您有兴趣,不妨种下10棵树,本店为您拍照留念,树上可留下木牌,刻上您的大名和种植日期。当您再度光临本店的时候,小树定已枝繁叶茂了。本店只收取树苗费200美元。”广告打出后,立即吸引了不少人前来,旅馆应接不暇。

没过多久,后山树木葱郁,旅客漫步林中,十分惬意。那些种植的人更是念念不忘自己亲手所植的小树,经常专程来看望。一批旅客栽下了一批小树,一批小树又带回一批回头客,旅馆自然也就顾客盈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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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和读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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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每个人都看过,但对书的记忆却大有不同。

幼儿园的时候,我就开始看书。在我幼儿园时的照片里,我坐在老爸怀里,手里捧着一本英语书——《Thelionwithagun》。这便是我的第一本英文长篇小说,那本书直到现在还留着。那个照片里,我盯着书,嘴里好像在念叨着什么,完全没有被正在拍照的手机所打扰,一副极认真的模样;而老爸呢,正眯着眼睛朝着镜头,一脸开心地笑呢!

小学的时候更是书不离手。听我妈说,因为三年级前的作业少,所以我一回家就开始“啃”书。她还说,要不是还要做别的事,我这辈子估计都不会把书放下。她给了我大大的肯定。

虽然我妈妈对书没限制,但她对时间的管理可是十分严格。因为我是那种不把一本书看完,谁都别想从我这把它夺走的人,所以每次睡觉前,每次妈妈叫我把书放下去睡觉时,我总会说:“马上马上!”然后继续心无旁骛的看我的书;每次妈妈来夺走我的书时,我总会说:“让我看完这一章!就一章!”来说服她。真的说服不了她的时候,我就只好放下书假装睡觉,而等她走了,再偷偷打开台灯,在微弱的光下继续看。虽然因此被骂过,争吵过,但我对看书这件事情却从来没有放弃过,但我妈也没因此感动而允许我大半夜看书……

现在我上了初中,对书籍有了自己见解,也学会了选择,可时间好像突然越了狱,每天能按时睡觉就不错了,何谈看自己喜欢的书!但不管怎么样,无论是追是抓,我都要把时间给捉拿回来,报效书籍!

书,是我十三年生命里最有益于我的朋友,像个大姐姐似的引领我;像个老师似的开导我。它像一望无际的大草原,冲击着我的视野;像深不见底的海洋,挖掘着我的好奇心。

它,是我一生的挚爱——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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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的读书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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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都说鱼离不开水,草木离不开土壤,可我却和书分不开,仿佛融为一体。

一年级开学初,妈妈送了我一本名叫《红楼梦》的书当开学礼物。当时我不知有多兴奋。可由于我太小,看不懂,一直没有看,把它当成了我的“馆藏”。直到四年级时,我才打开这本“馆藏”,细细品读起来。我打开书本,翻到第一章,就被深深吸引住了,久久离不开眼。这第一章讲的是林黛玉进贾府,书中林黛玉弱不禁风的形象表现得淋漓尽致,似乎书中的景象就在眼前;而《刘姥姥进大观园》则让人领略了刘姥姥的农家风貌……

记得有一次,我放学回家,写完作业后便拿起《红楼梦》看了起来。我一页一页地翻着,犹如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我看得津津有味,乐在其中。妈妈不知催了多少遍,我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书本,可我还是意犹未尽。当我上床入睡后,似乎还梦见了《红楼梦》中的情形,不禁泪流满面……。

我爱读书,读书使我感到快乐!它是我永远的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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