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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读书的名人小故事(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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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的故事作文550字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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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书,有时候读得太入迷了,会让我做一些“非法”的事情,比如,坐在厕所里不出去,读书而不吃饭……而在上学的时候,因为手机被收走了,而且我也没兴趣看,所以悄悄地拿起一本很厚的书,放在枕头下面,打算偷偷看。

那几天妈妈感冒,不能和我睡,我就一个人睡在房间里,妈妈走进来说了一声:“好好睡!”就走了,“砰”门关上了,我开起了小夜灯,把眼镜一戴,拿起书,翻看起来,书里正说着:在夜里,老师们总要在房间里查房,玛莎听到脚步声……

我也听到脚步声……不好!妈妈来查房了,“啪”的一声关掉小夜灯,把书放到枕头下面,躺在床上,假装睡着了。

终于,妈妈走了,我又开起了小夜灯,戴上眼镜,回到书的世界里。

书里又说:玛莎假装睡了,等老师走了,她又坐起来,“玛莎!”,哦!原来玛莎被老师发现了……“徐钰涵!睡觉!明天不想上学了!”原来我也被发现了,唉,我的命和玛莎一样啊,哪来的缘分啊!

我被我妈骂了一顿,书被收了,没事了,我只能睡觉了,妈妈又走了。

我又戴上眼镜,开起小夜灯,又拿出一本电子书!嘻嘻我是不是很聪明?

看了看钟,12点25分了,看的也差不多了,就睡了。

“这样子做还挺惊险。”我自言自语道,“下次还是别这样了,以免受到太大的惊吓,被吓死了!”说完就睡着了。

可是我虽然这样想,但我晚上依旧我行我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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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爱读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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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我就读书,如今,读书更是我的一大爱好。读书真棒!读书对于我来说是一种享受。这是我发自内心的话,也是我的真实感受。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名言一直是我最信奉的一句名言。我爱读书是有原因的。我爱读书是因为书是传播人类文化的使者,从印刷术发明以来,这个事实就不可改变了。用思维接触文字,用大脑去自由的想象,用自己纯洁的心去感受那神圣而庄严的使者—“书”。书贵在读,贵在捧在手中的那一份珍惜,打开读时的那一份虔诚。你想象你在书中神游,在进行着漫长的旅途、在这漫长的旅途中,当你看到《卖火柴的小女孩》,你会伤心不已,会因此而流泪,当你看到《白雪公主》时,你会同情她的悲惨遭遇,当你看到她与王子在一起时,你会高兴。当你看到好看的故事时,你会细细品味,像在回味美食的美味。你会为岳飞将军的壮志未酬鸣不平。书中的知识让你眼花缭乱。在书中你可以体会到任何喜怒哀乐,书的魅力便在于此。

我爱读书的另外一个原因是我想让我的学习好点,将来考上重点大学,找一份好工作,让父母少操点心,可我现在还在小学读书,哥哥也刚刚升入初中,父母为我和哥哥的学习操碎了心,尤其是爸爸,如今已是满头白发,不知情的人以为是我们的爷爷呢!虽然这样,但他们在我心中永远是最年轻的,我希望我和哥哥快点长大,为父母多分担一点事,将来让父母享享清福。

“我爱书,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这是高尔基的一句名言。不过这也是我的座右铭。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难道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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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名人传读书笔记400字

全文共 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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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之成大事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

题记

听着《命运交响曲》,我读完了《名人传贝多芬传》。合上书,闭了眼,贝多芬那不屈于命运的面庞又浮现在我的脑海里,令人不由得肃然起敬。

贝多芬上帝造人的失误。当他一步步向上攀登,挥洒汗水而成功近在眼前时,命运却跟他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双耳失聪。可想而知,对于一个视音乐为生命的人,这是一个何等大的打击!一瞬间,世间万物一切美妙的音律都离他而去了,他每天都活在绝望、痛苦与无奈之中。然而,他并没有向命运屈服,他开始抗争,开始重新攀登。就在这时,《第三交响曲》、《悲伤交响曲》在世人面前诞生了,伴随着贝多芬不屈的信念诞生了。

贝多芬就是在那些不为人知的过去磨练出来的。他的童年可谓悲惨,他的命运可谓坎坷。内心的孤独,生命的苦楚,这些都成为创作的来源,不是吗?在生命中挣扎,在痛苦中创作,谱写着他那非同凡人的命运。贝多芬这一生有多少人能牢记着,让人铭记于心的是那流传于世的乐章。或许当世人听到这宏伟的乐章,会记起做曲人坎坷的一生。

是啊,没有风雨雷电的彩虹,不是美丽的彩虹;没有挫折的人生,不是精彩、美好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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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努力励志经典名人故事

全文共 10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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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努力励志经典名人故事:生活画趣

作者:陈卫卫

漫画家是离不开幽默的,丰子恺的漫画,一向以富有诗意和哲理著称,生活中的丰子恺为作画,也曾遇到很多趣事。

丰子恺总是带着速写本,走到哪里就画到哪里,由此积累了大量的绘画素材。有一次,去农村写生时,他看到田野旁的树林里有几个农妇正在扫落叶,她们各种各样的姿态引起了他的兴致,于是,他立即掏出速写本,躲在一棵大树后面画了起来。正当他画得入神时,竟被其中一位农妇发现了,于是,一群“娘子军”围了上来,七嘴八舌地大兴问罪之师:

“你画我们作什么?”

“准是画了去给洋鬼子的吧?”

其中一位农妇更叫嚷起来:“洋鬼子会捉画中人的灵魂的呀!灵魂被收去,就活不成了!”

“不得了,决不能让他画去!”

那些女人们越说越来气,有一个甚至伸手要抢速写本。面对这种局面,丰子恺纵然百般解释也无济于事。正闹得不可开交之时,幸亏村里的一位老人闻声赶来,问明了原委,替丰子恺解释了半天,她们这才息怒而去。在谢过了那位好心的老人之后,丰子恺急忙从口袋里掏出心爱的速写本查看,幸好八张描绘农妇姿态的画稿都完好无损,这才松了口气。

一天,在火车站的候车室里,丰子恺看到一个小贩拎着一篮花生米走来,他觉得其形象很入画,就一边观察他,一边伸手去口袋里掏速写本。那小贩以为丰子恺盯着他是准备掏钱,连忙走到跟前道:“先生,花生米要买几包?”丰子恺愣了一下,无奈之下只好将错就错地买了两包花生米。

丰子恺喜欢清静,特别不喜欢和当时的政界人物来往,常常说:“富贵于我如浮云。”《良友》杂志的编辑多次到丰子恺家中采访,拍摄他作画的照片后登在刊物上,称他为美术界的名人,并且对他的作品赞誉有加。丰子恺看了之后,对家中的孩子们幽默地说:“其实,我不是明人(名人),而是清人。”然后解释说,明、清是两个朝代的名称,而名和明是谐音,名又是名利一词的首字,他不喜欢做名人,他喜欢做个清静的人。

丰子恺还曾因给家里的自鸣钟改头换面而引出一段趣闻。1936年,他从上海买了台大自鸣钟,挂在缘缘堂的客厅里没几天,就感到钟面上那数字太过枯燥乏味,于是,他把钟从墙上取下来,用油画颜料把钟面涂成了天蓝色,再添上几条碧绿的柳丝,又用黑色硬纸板剪出一对飞燕,粘在时针和分针的尖端。这样一来,时针和分针走动时,就变成一对飞燕在垂柳中互相追逐了,客厅平添了无限的诗情画意。邻居们看到后,作为奇闻一传十、十传百,不久,附近的人几乎全知道了,许多人还特地来到丰子恺家里,一定要见识见识这个稀奇的自鸣钟。人们说:“到底是艺术家,做起事来就是与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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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努力励志经典名人故事

全文共 11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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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努力励志经典名人故事:有快乐才能飞翔。

她1977年出生于广西桂林,漓江的柔美,象鼻山的意趣,大地的青翠蕴涵着江南的灵秀,也塑造了她一身的灵气。于是,从小她就显示出一种天生的乐观和逼人的才气。

上小学时,每次考试之后,总有几个成绩不理想的女孩哭得一塌糊涂,急得周围的同学们搜肠刮肚地想法子劝解。她却是个例外。成绩一向突出的她即使偶尔失手,大家也丝毫看不到她的失落和难过,挂在她脸上的始终是开心爽朗的微笑。时间一久,班里的同学都感到不可思议,难道她就没有失落的时候?

几个要好的女同学私下里问过她:“你考试成绩不好的时候不伤心啊?怎么就没看见你哭过鼻子呢?”她脸上仍旧挂着甜甜的微笑:“谁也不能时时刻刻都出类拔萃,只要我尽力做到了最好的自己,那就够了。全力以赴地付出过,剩下的就是乐观地面对生活。”

这种乐观一直支撑着她的成长,甚至后来她父亲身患重病去世了,家里的生活一度拮据到了极点,有时候一天只能用一个面包勉强充饥,她也擦干眼泪面带笑容继续生活,并且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22岁那年,她大学毕业,上海电视台到学校选人,尽管她长相并不出众,但台长亲自拍板,说:“她的内涵会给新闻节目注入一种新鲜的血液。”后来的事实证明,台长的预言没有错,凭借亲和、不做作的主持风格,她迅速得到观众的喜爱,并迅速播报上海台晚间黄金时段的新闻,成为当家一姐。

20xx年,中央电视台向她抛来了橄榄枝,她毅然选择了北漂。当时,在上海台,她是正式员工,收入稳定,还买了房子。而在央视,最初她只是一个连进门卡都没有的“临时人员”。初到北京,她住在一套40平方米、没有暖气的老式居民房,而且北京很干燥,总需要开加湿器;家里的菜是酸辣风格的,但在北京,一吃辣就咳嗽。

更大的考验来自工作,北京的工作强度比上海高很多,而且最初她很不适应,因为压力过大,最初的几个月里,她的身体频出问题,经常要到医院打吊针。那是她人生最低落、最压抑的一段日子。在那段最苦最难的日子里,她没发过一句牢骚,也没有丝毫的抱怨。她告诉家人和朋友,自己已经尽全力做到最好的自己了,如果不能成功,也该轻松快乐地去面对。她的乐观情绪感染了身边所有的人,大家不再多说什么,只是力所能及地多给她一些帮助。

努力终有回报,她很快便在央视吸引了全国观众的目光,她俏皮的语言、乐观的性格、专业的主持能力,给越来越多的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从20xx年起她连续4年获得央视十佳主持人,并于20xx年获金鹰节优秀电视节目主持人奖,她主持的节目《第一时间》获中国播音主持“金话筒电视主持作品奖”。

她叫欧阳夏丹,现在主持的节目是《共同关注》,每天都会微笑着出现在全国观众面前。

在谈到自己的乐观时,欧阳夏丹有自己的秘诀:“气球里充满了比空气轻的氢气,所以才能飞上天空;我一直都让自己身体里充满快乐轻松的生活元素,所以我也才能飞翔起来!”如此理念,也能传染给人快乐飞翔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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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一个爱读书的人

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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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识的一个人,他的外貌非常可,圆圆的小脸蛋,小小的眼睛,扁扁的鼻子和一个大大的嘴巴,同学们都喜欢叫他为:小胖子。你们知道他是谁吗?没错了,他正是--我自己。我是一个五年级的小学生,我非常热爱看书。平时放假的时候,我一做完作业就去图书馆里看书、借书。这个图书馆的儿童书籍,我都差不多看了四分之一了。连自己的房间都差不多就像一个小图书馆似的。

记得有一次,我在房间里看书时,忽然听见妈妈大声地对我说:“吃饭了,别看了。你看这么久会伤眼的。”而我听到后,依然没有站起来去吃饭,而是,我继续看下去,等妈妈来到我的房间,我说:“快到结尾了,再等一会儿。”妈妈听见后觉得很无奈,只好把书给没收了,我依依不舍地走出房间来到一楼,看见有我最爱吃的卤水鸡翅。但是,吃起来并不香。因为故事中的人物的悲欢离合,常常使我牵肠挂肚,直到看完为止。不然我是绝对不会这么轻易放弃的。吃完饭后,我迫不及待地跑回房间,把那本书看完。

还有一次更有趣的事,我边吃着雪糕,边聚精会神地看书,当看到好笑时,我会跟着哈哈大笑!妈妈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笑了笑说:“你自己看看。”我听见后,一脸毫不知情的样子,看着妈妈。然后问:“妈妈你为什么哈哈大笑啊?”妈妈听见后,这才收回笑声,指着我的裤子,对我说:“你看看你的裤子。”我低头看了看裤子,噢!原来雪糕一点一滴地滴在我的裤子上,成了一朵小花,这件事妈妈还经常拿来取笑我呢!

这就是我,一个热爱看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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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爱读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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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一个人一生的伙伴,也是一生的益友。它为你开启了智慧的大门。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因为有了书,人的智慧才得以传承。因为有了书籍,人类的心灵才得以自由。

书可以让人的心很快的平静下来。记得有一次考试,考的很不理想,我的心中倍感沮丧。回到家后,我马上拿起一本书,不一会我就沉醉在书的世界,在书中我看到孟子的名言:“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劳其筋骨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它让我明白了败了并不可怕,只要勇往直前,终将赢得胜利。这让我再次振作起来。

伟大的领袖主席曾说过:“饭可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一日不读,”我每天都要读书,我每都像一只勤劳的小蜜蜂在书中采集知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读的书也越来越多。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中主人公海伦·凯勒坚强,乐观,让我学到了很多,也让我明白了:要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不要失去了才懂得珍惜。

在书中,我看到了陶渊明的诗——《饮酒》,其中“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让我开始想象:夕阳下的小院中,一个人独饮美酒,欣赏满园的菊花,多么怡然自得!我梦想有一天也能像陶渊明那样做一个隐者,夕阳西下在小院中:“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书是明灯,能照亮未来的道路;书是小船,开往知识的海洋;书是火把,能指引前进之路;书是你的最好伴侣,与你共度美好时光。

书是一抹烟花,点缀了我生活的星空。让我的生活不在平淡无味,让我的生活变得充实。拥有书,我们就拥有了美好的明天。学海无涯让书成为我们的伙伴,成就精彩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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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我的读书故事初一

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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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怎么爱读书,但是书却很多,摆满了我的书架。 I dont love reading, but there are many books, full of my bookshelf.

有一天,妈妈到我的房间,看到我的书架很乱,便让我把书好好摆摆,“我回来以后必须把它摆完!”妈妈说。

我接到命令之后,开始摆了起来。我一边摆一边想:嗨,这么多的书,想累死我啊!乱点就乱点呗,有什么的呀?还不如玩会儿电脑呢!

我把书全都放在了桌子上,漫不经心的开始摆了起来。我刚摆完两本书,拿起第三本书的时候,我发现这是一本我从来没有看过的书,书的名字叫《科学童话》,我好奇的翻开第一页一看,哇,好大的插图,全都是海洋生物,真是太美了!就坐在桌子上边看了起来。

大约过了一个半小时左右,妈妈回来了,走进了我的房间一看我还是没有摆完,大喊一声:“兰世相!”我被妈妈的喊声吓了一跳,一下从桌子上摔了下来。从那以后,我就爱上了书。

还有一次,我在写作业,写着写着,眼睛一溜,看见书架旁边放着一本《少年大世界》,我拿起书,随便翻了一页,感觉特别的精彩,就看了起来。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妈妈回来了,发现我作业没写完,就看课外书,一把把书抢了过来,放到了一边生气地说:“给我写作业。”我只好低头写起了作业。

过了一会,妈妈走了,我想:走了之后我再看!刚才看到了几页来着,对,56页,没错!我于是又翻到了56页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等我看完整本书,已经都7点了。作业还没写完呢,于是,赶紧写,把作业写完了。

我慢慢的喜欢上书了,我要多读书。因为书里边的知识无处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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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二年级我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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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喜欢上读书,是因为喜欢书中那五彩缤纷的世界。

在我的意识中,我最初看的书是《三百六十五夜故事》,那时我才两岁多,正在牙牙学语的我,看到书上五颜六色的图案就十分好奇,经常闹着要妈妈给我讲书中的故事。在听故事的时候,我从不吵闹,一坐下去就是一两个小时,完全沉浸在故事的海洋里。直到现在,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聪明可爱的小红帽、任劳任怨的灰姑娘……这些人物在我的脑海里还栩栩如生。后来在妈妈的要求下,我又学着自己慢慢地阅读,虽然读每一个字都是那么的艰难,但那又有什

么关系呢?因为我的好奇心在不断地驱使着我,让我去书中探索更多的奥秘。

上了小学后,我学会了,认识的字也渐渐多了起来,看书的范围也越来越广了。从原来的图文结合到了全拼音阅读。

这时的我,迷恋书更是到了忘我的程度。童话、漫画、科技书、名著都成了我书柜中的好朋友。我还订阅不同报刊,每次我都认认真真地看,而且总想一口气把它看完。只要我手中一有书,就忘了吃,忘了睡,仿佛身处在那书中的世界中,时而喜悦,时而悲伤,时而紧张,就好像是那书中的主人公一样。还记得有一次就是因为看书,把妈妈交代的事情给忘了,差点酿成大祸。

渐渐地我又开始阅读散文类的读物,而且勤做笔记,记录了许多优美的句段,不像以前一样只看故事情节了。看书的好处在高年级逐渐显现出来了,每次写作文的时候,我都会灵活运用,感觉写起作文来轻松自如,手到擒来。这就是读书带给我的益处。

读书,让我受益匪浅。它不仅带给我知识,也拓宽了我的眼界。也正是读书使我不断充实了自己,给我带来了无限快乐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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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今生欠我一个婚礼名人故事

全文共 3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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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他还不是老凌,他是我们班长,也理所应当的在学生会担任副主席。花花草草的围在他的身边,放肆的不亦乐乎。我除了些许舞蹈功底之外,在班上并不怎么显眼。头发远没有现在这般长,黄黄的,只是默默地关注着他。我喜欢这样。

有一次无实物表演课上,我和他分到了一个小组。我记的很清楚,那堂课的主题是“动物园”。颐指气使惯了的他要我演一只刚刚睡醒的大猩猩,他则去演一只四处觅食的老虎。我对他这种角色分配很不满意,当时就和他吵了几句。我分明看到他眼睛瞪得圆圆的,看到我梗起的头他一时竟没了话。

当天晚上回宿舍的时候,他竟然在宿舍门口等我半天了。挠着头嘿嘿的笑说你还真难等,今天上课的事儿我做的不对,你批评的是,以后我会注意的,那什么,以后可以一直搭班演对手戏吗?看他窘迫的样子,我当时就笑岔了气。我说班长,你现在的形象就很像那只没有睡醒的大猩猩。我把手扳起来,模仿着猩猩挥了挥手。他也乐了,笑道下次你演老虎,雌性老虎。我说去你的,就拿手杵了他一下。这是我第一次碰他。

后来我问他,电影学院美女如云,你怎么就单单看上我了。他一本正经的仰起头,想了想说,魔鬼也会理智,而上帝则趋向永恒。我笑说你在《读者》上抄的句子吧,说,哄了多少女孩子了。他一把抱过我,说你是第一个。

更多的时候我叫他周润发,他说我是林青霞。我说还好你不是秦汉,否则相爱的人永远只能相爱,却不能厮守终身。他很狡黠的问我,你怎么知道他们相爱?你怎么知道林青霞现在就厮守了终身?后来看《大话西游》的时候周星驰问紫霞仙子是林青霞的时候,戏谑的说自己叫秦汉。全场人都笑了,我也笑了,他也笑了。我突然想起了编剧课老师给我们说过的话,任何情节都是可以杜撰的,不单单是在银幕上,现实生活也可以,这其中包括爱情。

可是老凌不会。我们经常在阳光明媚的下午,在宿舍楼的西草坪上依偎在一起。我会时不时捋起他的头发,担心的说你们陕西人不会都掉头发吧,你看看郭达,你要掉成那样我可不要你。他说陕西人的代表你要看张艺谋,那是我们的骄傲。我张大了嘴笑,老谋子的头发也不多呀。

这时候我也会紧紧抱住他,娇嗔的问,林青霞太远,问你个近的。你说张艺谋真的爱巩俐吗?真的爱为什么还会分开呢?老凌说爱肯定也是渐进的过程,我想直到现在老谋子还深爱着巩俐。因为他爱她,所以才要离开。我说我不懂,他说他也不懂,在爱情这条路上,我们都是学生,学制是一辈子。

有时候我们也能看到远处黄磊骑着单车带着孙莉在校园里闲逛,我会撒娇摇着他的胳膊说我也要。第二天他真从西土城的修车铺搞来辆二手单车,收拾了一番要我坐前横梁上带我去兜风。他会骑得很快,秋风能把我的头发飘扬起来。这时候他会大声的用他们西安话说:穿过你的黑发我的脸,娶个嘴大的女人最保险!这个场景像是一帧帧发黄的老胶片,镜头嘎嘎地摇起来,我们穿过画面一直消失在散落满地的梧桐叶深处……

我说我认识你以后就不想再当演员了,我想当老凌他媳。他说那我们结婚吧,毕业就结。我问他这算求婚吗?钻戒呢?他说钻戒暂时还没有,到时候我给你弄张终身有效的饭票,你就老老实实在家给我当姨太太,我养你到死。我嗔怒道你才要死呢!

大四的时候他开始接一些平面广告,有时候也会拉上我给广告公司认识。公司的老总们会很婉转,姚小姐属于豪放型的,我们这个产品还是找一个婉约的比较适合。于是我就只能看他拍照,在被摄影师呼来唤去的摄影棚里,老凌没有了学生会干部的威风,很配合的摆着各种造型。看着自己心爱的男人真的像一只猩猩被翻来覆去的摆弄,我突然觉得这个世界很讽刺,也很现实。我开始考虑其实梦想不能放弃,我爱他,就应该和他一起承担。

我要工作了,就算是为了爱情吧。

我们真的结婚了,就在毕业后的两个月。在他的老家西安,我领到了他承诺给我的终身饭票。同样的,他也有一本。饭票上的照片我笑的很灿烂,我尽量收紧了嘴,但依旧很灿烂。我知道从这一刻开始,我们就要真正为吃饭问题开始努力了。摆完了酒席我们就又回到了北京,他那时候已经和几个导演吃过饭,有几个小角色挺适合他的;我由于豪放的气质,一直没能有合适的剧组收留,直到后来遇到了尚敬。

仿佛是一夜之间的事儿,郭芙蓉火了,因为我上街需要戴墨镜了。老凌笑说我演了四年的戏不敌你四个月的情景喜剧。我说你吃醋了。他说没有,这是个值得庆祝的事情,吃这碗饭一夜成名这点心理素质我还是有的,不过没想到是你。我说你还是吃醋了。他认真的摇头,真的没有,庆祝一下吧,今天叫上几个同学,我们庆祝一下。

那天晚上老凌喝了好多酒,和他的上铺搂在一起说了好多话。他的上铺毕业以后去了北京人艺,在新版《茶馆》里演了几个食客。临走的时候上铺璨笑道老姚以后可要你多关照了,有什么好本子的话可以给兄弟们介绍下。我说一定一定,老凌都跟你说什么了?他说没什么,“一话衷肠!”他拉了一个京剧的花腔,扶着墙走开了。

从那以后我就很少着家了,接了很多戏,我都尽量让我的嘴巴在笑的时候收拢一些,因为我试图摆脱郭芙蓉的影子。可是老凌探班的时候会劝我,还要放肆的笑,别收着,这就是你的标签,不管时装戏还是古装戏,人家要的就是你没心没肺的感觉,你如果理性了,就没味道了!这也是我爱你的原因。

结婚这么多年了,在剧组里,老凌说到了他爱我的原因。

他走以后,我很茫然。在剧组里,他说了他爱我的原因,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在演戏。因为大家都在演,你知道,在剧组久了,你经常会有一种时空错乱的感觉。

老凌说他爱我,呵呵,他好久没这样说了。

我曾经和宁财神讨论过爱情。老宁在深度镜片的背后仍能泛出精明的智慧,他的一句话让我有点刻骨铭心,他说再美好的爱情迟早也会被锅碗瓢盆给击得粉碎。我说我们家不做饭的,他说你别耍小聪明,我说的是什么意思,你懂得!

是的,我懂。

生活很现实,老凌有时候会撑不住。我们都没有戏的时候,一起逛街,被人在西单截住索要签名照相是老凌最讨厌的情节。有时候我会拒绝路人递过来要求合影的手机,拉着老凌快步离开。这时候老凌还埋怨我,你不能这样对待你的影迷,给人家照个像怎么了。我说我就这么几天清闲,咱们应该过几天两个人的生活。他会悻悻的说,怎么可能,我们再也不能过清闲的生活了。

我知道,这种落差会让一个自尊心极强的男人受不了。以前都是他在提携我的状态,现在一下子颠倒过来感觉谁都不会好受,更何况是自己至亲至爱的人呀。“你倒过时差吗?就是这种感觉。”有时候我也会挤兑他两句。可他学生会主席的风范犹在,会和我吵道:“对不起,姚大腕,我最远从西安飞到厦门,这点距离用不着倒时差。以后也不用你再给我介绍剧组,我凌某人用不着!”

从西安到厦门,我想起来了,那是我们决定结婚前,我们一起回家,谈论结婚的事儿。是昨天吗?

我很少跟圈里人说我们之间的事儿,虽然被他拒绝,但我仍有机会还会和合作过的导演推荐老凌,说他是我们的班长,学生会主席,我都能演的这样出色,他就一定更优秀了。曾经有一个导演跟我说,晨晨你太单纯了,现在演戏看的不是演技,而是观众的认知度。我没有启用新人的勇气,你是导演你有吗?

于是我还会很茫然,虽然我模糊的感觉到一个看得见摸不着的玻璃已经挡在我们之间了。一个人的时候我真的希望他是周润发,我是周润发的妻子,这样一个平衡起来的翘翘板才能支撑起一个家庭。可世事总不如人愿,上天在和我们开玩笑,它让我成了林青霞,而我深爱的老凌却还在那里,在西土城,希望骑着它的二手单车,吱吱呀呀的回忆北京最美好的秋天。

从西安民政局走出来的时候,我发现老凌释然了。他说可能是回到家乡的缘故,这里的一花一草让他觉得很亲切,他说他能听到古城墙的心跳声。我咧着嘴傻笑,你在西土城的时候就这样说。他默不作声,只是还拉着我的手。我没有挣脱,淡淡的对他说,上学的时候你让我看张爱玲的小说,你说你最喜欢《半生缘》,我现在突然想到了曼桢对世钧说的那句,我们回不去了。老凌没有放手,看着远方说,你还记得我们毕业时拍的那个DV剧吗,《一岁等于一生》,现在想想真是一语成谶呀,其实七年不长不短,我们仿佛就是在印证一句话,魔鬼也会理智,而上帝则趋向永恒。我摇了摇头,直到现在我还不明白,即使我还深爱着对方,但我仍不明白他说的那句话的意思。但是我们确实回不去了,我突然想到了老凌给我说张艺谋和巩俐的话题,他深爱着她,才要离开她。我现在懂了,要学一辈子的爱情,我用七年时间学会了。但似乎还有些不明白,转脸问老凌,你又在骗我了!

他说随你怎么理解,骗与不骗,我就在那里,不悲不喜;我骗,或者不骗你,情就在那里,不来不去;你爱,或者不爱我,爱就在那里,不增不减;你跟,或者不跟我,我的手就在你手里,不舍不弃;来我的怀里,或者,让我住进你的心里;默然,欢喜,相爱,寂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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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的读书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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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里都是流浪。

行走书中,有的人品读历史变迁,有的人体味岁月流年。而我最注重的,却是一场“走心”的旅程。

尚记得我第一次合上《致青春》的最后一页,心中涌动的是对那个年代友谊的向往与对青春不朽的追求。透过那似乎泛着黄的纸面,我的眼前浮现起上世纪70年代人的青春记忆。

人们常说:“书籍给了文字想象的空间,电影赋予文字具体的画面。”果真,透过电视屏幕,我凝视着那些年轻气盛的面庞,纵然相隔着时间的脚步,我却觉得我的心与他们是那样的近。翻开书本,书中的场景在我眼前是那样的真实,我似乎听得见他们青春不朽的呼喊。那一幕幕的场景连同文字一起,就如同用相机定格,清晰地留在我的脑海中,也刻在我的心中。

“妈,你和我爸的青春是怎样的呢?”

妈愣住了,许是离青春太远,她愣了一会儿才回过神来。她跑上楼,下楼时手里多了一样东西——一本英语字典。我翻开字典,扉页上写着“刘德华”,再往里面翻,是密密麻麻的注释与松散的书页……爸妈的青春许就是这样度过的,他们一同奋斗在生命最美好的年华,将汗水注进了生命的长河里。

我侧耳倾听爸妈的讲话声,那声音似是一个个音符,编织成一曲青春的乐章,流进我的心田。我停下了,注视着眼前的照片:男人虽不英俊却也精神抖擞,女人虽不美丽却也明眸皓齿。

我抚摸着粗糙的照片,它像是一匹岁月的绸缎,我望着身旁的人,光影的变迁中,他们或许身体老去,但记忆永载青春。他们嘴角的细纹似乎模糊了,耳边的银丝似乎柔和了……我想起书中说的“青春不朽,岁月不老”,其实不就在我身边吗?岁月能将人的棱角抚平,却无法带走刻在心中的痕迹。

许是提起远去的岁月有些激动,爸爸在杯中灌上了啤酒,说是要回味青春的味道。我望着眼前泡沫翻滚的液体,那涌动着的更是心中青春的热情与活力。抿酒入口,舌畔生茬,记在心中苦涩却又回香的是岁月的味道,是青春的味道,是记忆的味道,更是品书的味道……

读在眼里,记在心中,在生活中追寻痕迹,跨越文字与生活的体会,便是我“心”的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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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爱读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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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在我的生活中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有时我甚至觉得,书融入了我生命,阅读融入了我的血液。

三年级时,有一次我读到《故事大王》里的一篇武侠故事,讲什么轻功、剑法之类,说得神乎其神。这篇连载故事我看了一遍又一遍,之后就期盼马上就到下个月,这样就可以看到新的《故事大王》了。《故事大王》没订阅之后,我就不再看武侠小说,开始读起了名著。

我读的第一本名著是《西游记》,那时也还在读三年级。读的是原著,非常难读,简直和吃书一样难受。幸好,我坚持下来了,并且接连看完了其它三本古典名著。这四大名著可费了我不少劲,除了《红楼梦》只看了两遍外,其余三本我最少读了四遍。

在老师指引下,我开始看《三国志》。这是我第一次接触文言文,幸好有翻译,不然的话,会比吃书还难。我读得比较慢,但还是坚持看完了。后来我又继续读《史记》、《资治通鉴》。读了《资治通鉴》后,就觉得四大名著太简单了,一点也不难理解。

慢慢地我又发展到看外国名著……书从此真的成了我生活中最重要的伙伴。

记得一天晚上,夜很深了,我从梦境中突然醒来。透过窗户张望,小区里除了一片漆黑,什么也没看见,不远处的公路还有极少的汽车呼啸而过。我却不怎么想睡了,找到《吹牛大王历险记》一书,打开手电筒,照着书页就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闵格豪生用猪油串野鸭,自己打自己眼睛,打出火星来点燃打火石……”书中的故事让我差点儿笑出声来。虽然笑声是控制了,但是肢体却不小心把床弄得太响。我也没在意,继续看我的书。突然,妈妈冲进房间,我慌忙把书和手电筒藏到被子里,但已经来不及了。妈妈把书和手电筒搜出来,一边责备我一边心疼地说:“儿子,为什么不打开台灯来看,这样子会伤眼睛的!”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读多了,无论是口头表达还是书面表达都让我受益不少,更重要的一点,我始终坚信书对我的人生一定会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我要继续多读书,读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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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名人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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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胤

东晋人车胤,年幼时好学不倦,勤奋刻苦。他白天帮大人干活,夜晚便捧书苦读。但是由于家境贫寒,常常没钱买油灯,书也读不成了。他为此十分苦恼。

一个夏夜的晚上,车胤坐在院子里默默回忆着读过的书上的资料,忽然发现院子里有许多萤火虫一闪一闪地在空中飞舞。他忽然心中一动,要是把这些萤火虫聚集在一齐,借它们的光不就能够读书吗?于是,他开始捉萤火虫,捉了十几只,把它们装在白纱布缝制的口袋里,挂在案头。从此,他每一天借着萤光苦苦地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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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名人爱书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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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肯是美国的第15任总统,小时候,家里没钱送他上学,他只能想方设法借书读。

有一次,妈妈让他去邻居家送木柴。告别的时候,林肯突然见到一本渴望已久的书,便再也挪不动步了。他站在邻居的书架前,入迷地读了起来。邻居见他这么喜欢这本书,就大方地借给了他,让他拿回家去读,还叮嘱他不要把书弄脏了。林肯感激地说:“我一定好好保管。”

林肯回到家,迫不及待地打开书看起来,连晚饭都顾不上吃。一直到妈妈催促他上床睡觉,还舍不得把书放下。临睡前,他小心地把书放在柜子上,上面还盖了一张旧报纸,这才安心地躺下了。

半夜的时候,突然下起大雨。他赶紧跳起来,扑向那本书。可是书已经被从屋顶漏下来的雨水淋湿了!他捧着书,伤心地流下眼泪。

第二天,他拿着书到了邻居家,局促不安地说:“真对不起,我把您的书弄脏了。可是,我没有钱赔给您,就让我给您干三天活儿吧。”

邻居见到林肯诚恳的样子,就亲切地对他说:“算了,这本书就送给你了。”林肯高兴极了,连声道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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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名人故事:鲁迅的好学精神和读书方法

全文共 8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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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脑子,就是万有文库,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这除了他有非凡的记忆力之外,就是他的勇于学习,好学不倦,以及十分注意读书方法

鲁迅先生聚精会神地工作。为了如此,他的工作时间总是在深夜。有一天,差不多是深秋,天快暗了,他还在那里拿着笔写不完地写啊写啊!夫人许广平打算劝他休息一下,双手放在他的肩上,那晓得他却满脸的不高兴。本来,许广平那时是很孩子气,满心好意,遇到这么一来,真感觉到气也透不过来地难过。稍后,他给夫人解释:“写开东西的时候,什么旁的事情是顾不到的,这时最好不理他,甚至吃饭也是多余的事。”

鲁迅的工作态度是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的。他亲手校对书稿时,每行的高低,每字的大小、偏正,全页的位置,他都一眼看出,严加改正,不惜再三变更,直到满意为止。至于字句的正误,那就更不必说了。所以,校稿时,也许使人觉得厌烦,但等到书一出版,是没有不满意的,没有不博得良好信誉的。

鲁迅研究学问有“坚持不懈”的精神。鲁迅认为需要学的某一种学问,便埋头专门钻研,坚持不懈。比如社会科学,原先他并不十分注意。但1927年是革命转折时期,严酷的阶级斗争观实,使鲁迅深深感到进化论思想的偏颇,由于革命的需要,他刻苦学习马列主义理论,读的书真是惊人。从1929年起,三、四年间几乎每天手不释卷。这样刻苦学习的结果,他后来以杂文的形式多次发表对教育的评论和意见,痛击国民党反动派压制学生思想、镇压学生抗日救国运动的反动教育政策,深刻剖析了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教育的实质。能一文刊露,群丑敛声。鲁迅先生终于用阶级观点看待问题,分析问题,逐步形成了共产主义世界观,成为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

鲁迅认为读书,不应无重点地乱读一气,什么书都去涉猎;就是同一本书,也不必每章每节“一视同仁”。有一次,他在指导清华大学文学系学生许寿裳的儿子许世瑛读《抱林子》时就指出:该书“内篇”宣扬神仙方药、鬼怪迷信,是错误的,可以不读;“外篇”论述人间得失、臧否世事,有不少正确的言论,这就是要读的重点。

鲁迅这样的指导名之曰“重点进攻”读书法。平均使用力量,会白白地浪费时间和精力,只有采取“重点进攻”的方法,比平均使用力量收效会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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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曹操刺杀董卓名人故事

全文共 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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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曹操刺杀董卓故事听过吗?

曹操持王允所赠之七星宝刀立于董卓榻前。董卓前日染疾,不便起身,就让吕布去牵一匹好马来送给曹操以示感谢。曹操见吕布前去牵马,而董卓又面向里卧,知道这是刺杀董卓的唯一机会,便提起七星宝刀准备行刺。没想到董卓的前面有一面镜子,董卓从镜子里看到曹操提起了七星宝刀,便大声问道:“你要干什么?”这个时候曹操听到了屋外有响动,正是董卓麾下最为精锐的侍卫——铁甲士。如今刺杀已被董卓发现,就算拼死一击也未必能够成功,于是曹操不退反进道:“此刀正是我要献给董大人之物,正要拿给大人过目。”董卓从镜子里看见曹操面无惧色,而且手中的宝刀镶有7块宝石,刀锋幽萃而洗练,知道的确是一件宝贝,便起身欲接过刀来。曹操见董卓来接刀,心想只要他收下宝刀,到时自己借口有事离去,即使刺杀不成也可以留下一条命来。但是屋外侍候的李儒此时走进屋内,看到曹操手中的七星宝刀,顿时大惊。他曾在王允府上见过此刀,决不会看错。而王允与董卓争权早已人尽皆知,现在七星宝刀在曹操手上,虽说是献宝,刺杀想必才是真。于是不等董卓下令,李儒已经召集了数十位铁甲士围在了房屋四周。

果然如同李儒所料,曹操一等董卓接过宝刀便起身告辞,董卓只是被宝刀吸引而并未阻拦。当曹操走出房门时,却发现自己已经被数十个铁甲士围住了。他看见了一旁正在冷笑的李儒,明白自己的意图依然暴露,现在只有杀出去一条路了。于是曹操从腰间解下两只短戟,朝着包围最稀疏的地方冲了过去。董卓听见外面的动静,忙问近侍发生了什么事,被告知李儒正在指挥铁甲士截杀曹操。董卓大怒,正要拿李儒问罪,刚好吕布牵马回来。曹操看见吕布回来,大喊一声:“吕将军救我!”然后挥舞双戟朝吕布的方向杀了过去。李儒一面指挥铁甲士截杀曹操,一面对吕布高喊:“不要放走曹操。”但是他不知道,此时的吕布已经对董卓起了杀心,因为司徒王允给他的筹码更大。他本来也是见过七星宝刀的,之所以没有揭穿,是因为一旦曹操成功杀死了董卓,而自己便可以和自己心爱的女人在一起了。于是他没有阻拦曹操,而是装出一副很奇怪的样子看着曹操骑上马逃之夭夭了。

以上是曹操刺杀董卓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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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爱读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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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成长的过程中,我是十分幸运的,因为我认识了朱在我知识的海洋中,我是幸福的,因为我拥有了书在我这会的宝库中,我是快乐的,因为我阅读的书在我丰富的大脑中,我是成熟的,因为我吸取了书中的营养。

从小到大,书就像朋友一样形影不离,让我成长。

小时候我常常读论语,古诗300首,安徒生童话等书,稍微大一点儿了,我认识了一些字,自己能读一些书了,我并渐渐的尝到了读书的乐趣。

每本书在我眼里都是宝贝,每当我买回我日思夜想的一些书籍,我便会用抹布轻轻抹去书皮上的灰尘,然后注视着他,像注视着多年不见的老朋友一样亲切。最后我会回过神来,翻开那厚厚的书,全神贯注的看着。

刚放学,我都会以飞快的速度写完作业,当然质量也不能忘,写完我就会专心致志的读起书来。我这人呢,基本上干啥都快很麻利,除了读书,读书使我总是慢吞吞的。看有一次我看《草房子》,虽然这是儿童版的,但是一页字也是密密麻麻呀!于是像我这种看书慢的人,20分钟也才看了一页而已。哎,这得看到什么时候才能看完呀?

读书的乐趣是可以从书中学到很多知识,《中华上下5000年》,让我了解了中国悠久的历史。《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海伦凯勒惊人的毅力、不屈不挠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

和书之间的故事永远不会画休止符,只会随着我的成长,变得越来越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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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的读书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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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一次在家里打扫房间,我无意中翻开了自己的相册。这相册已经很久了,还是小时候爸爸买来送我的生日礼物,里面装的是我成长过程中的所有照片。

仔细的翻看相册,竟发现拍得好多张照片中我手里总会拿着书。这一下子又将我的思绪拉回到了以前。

若问我小时候最喜欢干什么,那一定是读书了。我当时最爱看的书是《安徒生童话》,它可以说是我的启蒙读本依旧记得当我第一次拿到这本书,欣喜若狂的样子。这本书是拼音版本的,当时6岁的我迫不及待的翻开第一页,对着拼音缓慢的读了下去,连妈妈叫我吃饭我都舍不得放下书本。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也陆续换了好几个版本,也有带图片插画的,但我依旧没有改变对那第一次买的那本书的感情,可以说我爱读书的习惯,就是从那本书开始养成的。

一转眼,我已经走进中学的大门,成立一名初中生了。每到周末,我都会去书店逛逛看看书。遇到有自己很喜欢的,会毫不犹豫的买下来,带回家细细品读。家里给我零花钱,我几乎都用在了买书上了。镇里几家书店的老板都认识我,有时候我就在书店里读大半天,甚至偶尔作业也在人家书店里做的。我读书的痴迷程度,在庄子里还是小有名次的,有一次我正在家读《安妮日记》,妈妈去很“冷酷”的让我去超市买红酱油,我很不情愿的挪出家门踱到超市,一路上还想这书中的内容。到了超市却忘记了妈妈让我买什么了,只好灰溜溜的走出超市,惹得超市里的大妈哈哈大笑,回到家理所当然的迎接我的是妈妈的取笑了。

其实因为我读书误事的故事还有很多,我是一个带着眼镜的小书痴,我的愿望不大,能有一间满橱书的的屋子,在阳光温暖的午后,倒一杯茶,静静的与书作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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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名人故事作文

全文共 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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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看书,每个星期都要读一本。这个星期,我读的书是全世界最伟大的美国发明家 爱迪生。

看完了这本书,我对爱迪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1847年的一天,美国俄亥俄州小小的米兰镇上,一个婴儿哇哇落地了。他就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最伟大的发明家 托马斯、阿尔瓦、爱迪生。爱迪生发明了电话,给人类带来了方便,小朋友家里的电灯都是他发明的。但你知道吗,爱迪生小时候可 不听话 了,他看到鸡可以孵小鸡,他也去孵,结果半天都没孵出来;他看到煤会燃烧,他也去试,结果着火了 但爱迪生为什么可以成为这样

伟大的发明家呢?因为,爱迪生有很多很多的问号,很多 为什么 ,然而每次问 为什么 的时候,他都要打破砂锅问到底。

我喜欢爱迪生那勤奋、好学、爱思考、努力、坚持和勇敢的本领,我也很佩服他是那样聪明。看完这本书,我得出了一句话,这句话,我将一生都不会放过它,这句话就是: 不懂就要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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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的读书故事五年级优秀作文_五年级作文600字

全文共 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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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读了两本书。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和《名人故事》。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是美国著名作家和残障教育家——海伦·凯勒写的,书中讲的是作者一生的经历。在她十九个月大时,一场突发的疾病,使她失去了视力和听力,不久又丧失了说话的能力,这让她的世界充满了黑暗和冷清。直到她的家庭教师——莎莉文小姐的出现,重新带给了她对生活的渴望,并且打开了她心中的眼睛,点燃了她心中的烛火。使她在以后的生活中,面对困难,从不退缩。

《名人故事》这本书讲的都是一些关于名人的故事,他们表现出了聪明,坚强,勇敢和崇高的精神。其中,有一篇文章非常吸引人,题目叫《陈毅喝墨》,文章体现出了陈毅勤奋好学,刻苦专研。

看完了这两本书,使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将来在我的人生道路上,遇到困难,要勇往直前,永不退缩。书就像我呼吸的空气一样,离开它我就将要窒息。所以,我们要视书如生命一样爱惜。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终身的伴侣,最诚挚的朋友。——高尔基。当我第一次看到这句名言时,这句名言就已经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中。从此以后,我爱上了读书,因为书能带给了我很多的乐趣。我要读更多的好书,使我的生命里充满阳光和雨露。

让我们插上飞翔的翅膀,去遨游书的海洋世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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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的读书故事征文获奖

全文共 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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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课本中的《窃读记》一文,我记忆深刻,读完后我经常想,我们为什么读书呢?

思考这个问题时,我想到从其他书上看到的名人读书故事

最记忆深刻的是高尔基"救书",书怎么救呢?原来高尔基家着火了,高尔基什么也不管,只把所有的书籍全都救了出来,为了书,他险些被烧死,有人问起时,他说,书籍使我能够站在这个烂泥潭里,如果没有书,我将会被淹没,被愚蠢和下流淹死。

原来读书可以使我们变得聪慧,精神高尚,所以我们才读书呀!

还有一个我非常喜欢的故事,张广厚"吃书",头一回读时,我还以为是像吃饭一样把书吃进去呢!其实是他找到一本对自己有很大帮助的书后,反复研究,20多页的书,他就看了半年!最后因手指在书页上来回磨擦,书上泛起一道道黑印,妻子开玩笑说,这哪是读书,明明是吃书!

这个故事也让我受益无穷,张广厚先生的认真以及毅力让我钦佩,看来我的营养还不够,得多"吃"些书能健康成长啊!

回过头来想想,我们为什么读书?我们已经有了明确的答案,因为读书让我们拥有高尚的品质,因为读书可以使我们聪明伶俐,因为读书可以帮助我们健康成长,医治那些愚钝下流。

书启发了我很多,不止这些,跳出名人读书故事,读书可以使我们有更大的学习空间,读书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读书可以让我们变得通达,不固陋

总之,只要我们多读书,以书为友,书是不会亏待你的。

让我们一起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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