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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迹鉴定报告书(精彩20篇)

好学才能上进。中国共产党人依靠学习走到今天,也必然要依靠学习走向未来。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笔迹鉴定报告书,欢迎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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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书推荐600字话题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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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它是我们的良师益友,但在浩如烟海的书里,你一定有最喜欢的一本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老人与海》。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令人震撼的故事:一个老渔夫,因好多天抓不到鱼,濒临破产。就在他第八十五天捞鱼时,发现了一条巨大的青枪鱼,他非常兴奋,拼命地捕杀这条鱼,经过一场争斗,终于,这条巨大的鱼被老人的毅力折服了。老人正往家赶,一群鲨鱼又跑了上来。老人实在太累了,无力抵挡,鲨鱼把鱼尸吃掉大半,老人只拖了个鱼头回家。

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书,从心底佩服老人那种勇敢、毅力与不屈不挠、乐观向上的精神。当他的船被青枪鱼拖着走时,他从未想过“我完了”这样消极的话语;当他身心疲倦又遇上大批鲨鱼时,他不慌不忙,尽自己的努力保护自己的生命这些都是老人身上多么可贵的品质啊!

看了这本书,我不禁想起我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作业多一些,上学累一些,周末兴趣班多一些但这些小小困难,与老人遇到的困难相比,只能说是九牛一毛,但我并没有像老人那样乐观的面对困难,一遇到一点儿困难就怨天尤人,抱怨这不好,抱怨那不对。想到这里,我就有点脸红心跳羞愧不已。从此以后,我遇到了困难,再也不会等待妈妈来帮我,而是迎难而上,独自解决难题,尝到了成功的甘甜,这还真要感谢老人啊!

我除了喜欢老人身上那种品质,还喜欢海明威粗犷热情的语言,他用他那神奇的笔,描述出了一个明朗的“硬汉”形象。我非常喜爱这本书,如今,已看了三五遍,满书都是我标注的痕迹。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书是智慧的源泉,让我们徜徉在书的海洋里,用心体味文字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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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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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久居山野,工作于僻壤之地,无琴瑟之乐,又无“得之于心而寓酒”的雅趣,更因客观原因,对“偷菜”之事敬而生畏对“四方城”爱而远僻,读书便成了唯一的嗜好。

当今社会物欲横流,为金钱奔走呼号、挖空心思拜金者比比皆是。三尺讲台这个清贫的岗位让我笑傲坚守至今,这得益于,得益于我读书。

读书好。

是书帮我洗尽铅华,还我一派朴实,让我的人生少了太多的伪饰和矫情。

是书让我少了私欲的羁绊。

是书让我剥落、摆脱。

是书让我少了太多的烦扰、物欲。

是书让我多了一份洒脱、乐观。

当今社会发展神速,知识爆炸,学生自身变化日异,对教师要求越来越高,教师必须要有“长流水”“自来水”,教师必须多读书。

读书好啊!

是书拓宽了我的视野,加深了我的知识厚度,让我在课堂上能旁征博引,妙语连珠,精彩纷呈,让我的学生学得津津有味。

是书教给我许多工作方法,让我的学生在遭受挫折与失败时,哪怕心在滴血脸上都挂满了灿烂的笑容。

是书指给我走进学生心田的路径。

是书告诉我如何面对青春期叛逆的他们。

今天,学校的读书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这更让我和我的学生们获益匪浅。

读书让我的思想火花变成书本上的铅字。

读书让我的学生习作中的亮点如满天繁星。

读书让我的学生们远离暴力血腥,让我的学生们思想清纯。

读书让我的班集体成为一方净土。

书籍是人类知识的结晶,书是社会进步的阶梯,是精神生活的盛宴,是学生健康成长的捷径。让我们多读书吧。读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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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自我鉴定

全文共 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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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是一门神圣科学,它价值在于挽救人生命。在校理论学习和一年多临床实践,我养成了严谨学习态度,缜密思维方式和坚韧性格。对待患者我有一颗友爱关怀心,我热爱护理事业。医学熏陶圆了我医学梦,让我羽翼更加丰富,我要在实际临床中继续深造。

校期间,我不但学到了专业知识,更提高了综合素质,我曾在班上生活委员,宣传委员用心带领同学参加各种活动,能独立完成本职工作和协助其他班干作好班级工作。在努力学习本专业知识同时,我不断充实自我,用心向党组织靠拢,,顺利获得毕业证书,努力使自我成为当今社会所需复合型人才。

作为21世纪大学生,我没有只满足于校内理论知识学习,经常走向社会理论联系实际,从亲身实践中提高自我综合潜力。我相信我自我能够适应这天社会激烈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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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买新书为主题的

全文共 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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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妈妈给我买了新,这些书是:《笑猫日记》(14册)《亲爱的笨笨猪》,我非常高兴。

小猫日记里有:《一头灵魂出窍的猪》、《虎皮猫,你在哪里》、《保姆狗的阴谋》、《球球老老鼠》、《蓝色的兔耳朵草》、《塔顶上的猫》、《绿狗山庄》、《小猫出生在秘密山洞》、《小白的选择》、《想变成人的猴子》、《樱桃沟的春天》、《能问出孩子喂的乌龟》、《那个黑色的下午》、《幸福的鸭子》,这些书都很好看,《亲爱的笨笨猪》只有一本,我非常喜欢这些书,以后我要好好读书。

买新书为主题的范文十

今天,我和妈妈去买书,我发现有一个书的名字叫:“洋葱头历险记”我大概的看了一下,里面写的是:有一个洋葱头,他不知道他的爸爸为什么被关起来,他去看望他的爸爸,他的爸爸对洋葱头说,他应该去环游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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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自我鉴定

全文共 4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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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选择总是存在着许多必然性和偶然性,为了顺应社会的需要,而且为了自我的更好发展,我来到了河南省工业学校学习。老师的指导,班级同学的帮助都使我受益匪浅,为了自己心中那片天地不断地学习,不断地求知,要求自己成为一个不让家里失望,不让社会失望的学生,努力成为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知识型社会主义建设者。

在学校期间,我担任班级干部,勤勤恳恳,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热心帮助班级同学,并且不断提高自己与他人的交际能力和团体协作能力,我参加了校学生会,体育部的学生会,并且担任寝室长。在我工作期间,获得了老师的认可和班级同学的支持,取得了一系列的成绩。作为班级的一员,我能和班级同学搞好关系,恰当处理各种事情,并且积极参加班级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且获得许多奖励。

我是一个自信的人,也是一个又责任心和爱心的人,我相信只要我勇敢,努力地面对生活,我就能获取成功,实现自己心中的理想,并且我也会为了我自己的理想而不断的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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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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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的时候,妈妈带我去了首都图馆少儿馆,哇。那真是一个书的海洋;我一走进馆里,就被这里的书给吸引住了,它是一个读书的好地方。

妈妈告诉我安徒生是丹麦19世纪著名童话作家,世界文学童话创始人。于是,我找到那本《安徒生童话》,静静地坐在一个书桌前,认认真真地看起来。

我很喜欢《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个童话: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可怜的小女孩。在一个寒冷的夜里,小女孩穿着妈妈的鞋出来卖火柴。可是,因为那双鞋太大了,在她过马路时,被一辆飞驰而来的马车弄丢了一只鞋,另一只被一个淘气的小男孩抢跑了,小女孩只能赤脚走在大街上卖火柴,由于天太冷了,没有人来买火柴,她没能把火柴卖掉,怕被爸爸骂,她不敢回家……

她实在太冷了,就点了一根火柴,她感觉自己就像在火炉旁温暖,但是不一会儿火柴就灭了,火炉也不见了,只看见雪花在飘。于是,她又点燃了一根火柴,看见了一桌丰盛的圣诞大餐,当她刚要去吃时,火柴又灭了,大餐没了。现在,她又饿又冷。于是,她点燃了第三根火柴,她看到了一棵又大又美的圣诞树,但当她伸出双手想去抱树时,火柴又灭了,树消失了。她又点燃了一根火柴,她看到了自己慈祥的奶奶,她怕奶奶和大餐、圣诞树一样消失,她就把所有的火柴都点完了。这时,奶奶把她搂在怀里,带着她去了一个没有饥饿,没有寒冷的世界……

我觉得这个小女孩很可怜,如果她能遇到像她一样善良的好心人,那么她就不会被奶奶带走,离开人间。和这个小女孩比,我要比她幸福多了,因为我有关心我的老师,有疼爱我的爸爸妈妈,我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美好的时光,珍爱身边的每一个人,做一个有爱心的人,尽自己的能力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让爱在身边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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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七年级推荐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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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报》是(苏)比安基写的,出版社是全国百佳图出版社。

我推荐这本书的原因是:这本书讲述了森林一年四季的情况,用报纸的形式写出,十分新奇,故事引人入胜,还让我们认识到了一些可爱又陌生的小动物。用童话的方式,向我们介绍动物的生活习性、习惯与性格,让我们更好的认识它们、爱护它们、关注它们。树木也有故事,让我们知道它们的特别与故事。《森林报》主要介绍了一年四季动物与植物的情况,让我们更好的了解森林。每月一期,字字都有生命魅力,都有生命的趣味。读着这本书,眼前仿佛出现了森林!

比安基是科普家和儿童作家,他长时间生活在森林里,他也因此获得了灵感。长时间在森林里的比安基,已经早就把大自然当成了家,《森林报》就这样问世了。《森林报》深受孩子的喜爱,现在这本书是教育部的推荐书目之一呢!

关注动物,关注树木,关注森林,一部奇特的百科全书,一部气势恢宏的童话,只有处于森林,才能感受到森林的奇妙!森林的神奇,只有认真观察,才能感悟生命、感悟森林、感悟大自然。到时候你们心里肯定有一句话,那就是:大自然才是最伟大的!

你只有认认真真的读过这本书,你才可以在森林中,把一棵小树苗当成一本书,打开它,成长之旅就开始了。森林是有生命的,认真听它的脉搏声、呼吸声,你就理解了!

树木茂盛,绿色环绕,香气扑鼻,到森林深处听森林的心,一首深沉而美丽的生命进行曲,从春到夏,从秋到冬,足以展现生命的庄严和珍贵。森林是美丽的,聆听森林,聆听生命。

听了我的讲述,你喜欢《森林报》这本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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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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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最好的老师,它教会我做人的道理,是我最好的伙伴。

小时候我很喜欢看漫画书,所以家里都摆着我的漫画书,虽然漫画书里的故事很有趣,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逐渐对漫画书失去了兴趣,喜欢看一些童话故事书。

上一年级时,徐老师送了我一套《安徒生童话》,里面的故事让我爱不释手。有一次,我看《海的女儿》这个故事,读完后,我竟哭了,因为我很同情那位美丽的人鱼公主,她用自己那颗善良的心,让王子得到了幸福,自己却变成了泡沫,我看了之后很伤心。

二年级的时候我迷上了小说,一下子把童话故事书抛到了九霄云外。记得我读外国作品《汤姆?索亚历险记》时,每当读到他们遇到危险的时候,我的心就会一下子揪起来,等读到他们转危为安时,我又变得很开心。

如果说最让我着迷的书,那就是英国女作家罗琳的《哈利?波特》了。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哈利?波特、罗恩?维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他们三个团结一致,互相友爱的精神令我感动。我最讨厌的人物就数斯内普教授了,他总是对哈利百般刁难。每当读到斯内普教授为难哈利时,我的心里总会升起一股怒火,恨不得跳进书里面去和斯内普教授理论一番,好消除心头的愤怒之气。

现在我仍然一有空就扎进书海里,去尽情享受读书的愉悦之感。以后我不知又该迷上什么书了,不过,不论迷上了什么书,它都是我最好的伙伴。

我最欣赏高尔基说的一句话: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你不妨和我一起来享受“书”这位伙伴带来的乐趣吧!读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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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珍藏一本书

全文共 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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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的珍藏,给人一种踏实感;而精神上的珍藏,给人一种动力。

而我最好的珍藏,就是《狼王》这本,它给了我自信,也给了我动力。在别人眼里,这可能是一本很普通的书,可是对我而言,它是我永远的老师,因为它教会了我人生中最珍贵的道理:坚强、勇敢,学会自信,化沮丧为动力,还有最值得每个人学习的——永不放弃。

我从第一眼看这本书到现在,已经有五年的时间了。在这五年中,我把全部的回忆交给了它,别的书被我看完之后就放下了,只有这本《狼王》,它都一直陪伴在我身边。

记得那一次,我去参加一场跑步比赛。一开始,还挺顺利的,可是,在中途我就感到了全身乏力,手脚也开始麻木了,这时我是倒数第五。我的体力已完全透支。不过,争第一的信念不断支撑着我沉重的身体。

突然,我眼前一黑,倒下了。虽然我还是想站起来,但我的确已经没有力量了。突然,一只小狼的身影从面前一闪而过。是它!没错,就是它-----柯勒,我仿佛看见了它永不放弃的精神,在我信念即将消失时,有一个念头在激励着我——永不放弃。

对,就是永不放弃,这个信念让我重新站了起来,我也仿佛看见柯勒的生命之火烧得越来越旺盛了。

这个信念一直支撑着我,我仿佛有一股新的力量充满了全身。

不过,我还是输了。

虽然我输了,但是这次赛跑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永不放弃。

如今,我还是珍藏着这本书,珍藏着那份信念——永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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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有关我与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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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之间的趣事那是堆积如山,差不多生活中的每件事都会让我联想到书。

我与书发生供一次争吵。我有一次单元考试没有达到妈妈规定的范围内,妈妈就怒气冲冲对我大吼大叫:都是闲书惹得祸,你天天看这些闲书能有什么用!我跑回屋里,我好似看到丑陋的恶魔一样,望着乱七八糟的堆积在那里,我沉默了一会儿,决定把这些书封闭了,又过了几天,我们迎来了第二次考试,我平时积累的那些词句好像被某人抽走了,我又想到了我封闭的那些书,我把那里的词句都牢牢的记住的,后来我的作文只扣了几分。我回到家里像对大人撒娇似的向那些书本说了声对不起

记得有一次妈妈接我回家,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一只凶猛的大狗,看着它那模样好似一口就要把我吞掉,想到这里我的腿就开始发软了,我想起了有一本书说: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前进不能退缩,我就鼓起勇气对妈妈说:咱们继续走吧,结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我感激书帮我克服了心里的恐惧。

我与书的缘分是旁人不可估计的,我爱我的书伙伴们,书就是我的生命,书就是我生活,书就是我的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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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自我鉴定

全文共 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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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邯郸学院教育学院学前教育专业的一名学生,大学三年,奠定了我的专业基础,良好组织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务实的工作作风。

1、专业知识上

专业知识掌握牢固。

2、工作上

三年担任班级团支书,校学生会委员,系学生会部长,在担任期间受到了老师及同学的信任及好评。

3、思想修养上

品质优秀,思想进步,笃守诚、信、礼、智的做人原则。在校期间,光荣成为预备党员,虽然还为能成为一名正式中国共产党员,我依然在不断认真改进我的不足之处,不断努力加强我的专业理论。

4、实习与社会实践上

我对自己严格要求,注重能力的培养,尤其是实践积极及能力更是我的强项。我还积极地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更让我学会了思考,学会了如何做人、如何做事、如何与人共事。抓住每一个机会,锻炼自己。大学三年来,邯郸学院培养了我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一面,同时培养了我实事求是、开拓进取的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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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与书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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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就像在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而我非常喜欢看书,从一年级就开始看课外书了。

有一次,我正津津有味地看着一本《童年》。突然一声,“宝贝,吃饭啦!”可是我正全神贯注地看着书,根本就没有听到这话。“宝贝,吃饭啦!”我还是无动于衷。随着“咚咚咚”的脚步声,妈妈来到了我的房间。“吃饭啦!”“啊?”我很惊讶。“刚才不是叫你了吗?”“有吗?”“唉,不管怎么样,赶紧去吃饭吧。”“等一下,妈妈。”“怎么啦?”“我能不能……一边……看书……一边吃饭呀?”“怎么可以?这样能好好吃饭吗?”“能,能,能!”“妈妈……”妈妈禁不住我再三请求,终于答应了。我一边吃饭一边认真地看着书。“啊!”我看书看得太入神,饭勺上连饭都没舀,就一口咬了下去,咬到了硬邦邦的勺子,妈妈对我也无语了。

上课时间,读课外书书的时间不多,所以我决定每天睡觉前半小时看课外书。这天,我拿出那本心爱已久的《童年》。看着,看着,不知不觉我忘了时间。一刻钟过去了,半小时过去了,一小时过去了。已经十点钟了,妈妈来到我的房间,一手夺过我正看着十分入神的书,说道:“吃饭看书,睡觉看书,期末考试后给你看个够!”妈妈怒气冲冲地走了出去。我并没有放弃,上学时我又向同学借了另外一本课外书看。

还记得我一、二年级的时候,认识的字寥寥无几,我看着《西游记》时,把“美猴王打扮打扮”读成了“美猴王打分打分”,弄得爸爸妈妈哭笑不得。

还有一次,表姐在读书:“世上无难事,只要肯……肯……”“只要肯登攀!”我大声说道。表姐羞愧不已,想:一个四年级的表姐,居然比不过一个二年级的表妹。她说:“我以后也要跟你一样,多看书,多识字!”“当然,看书的好处可多呢!”我说。

书是全人类的瑰宝,是智慧的钥匙,我愿意继续与书为伴,在文字的海洋里徜徉,在书籍的风景中流连。书像一盏灯,为我照亮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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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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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淘气包马小跳》这本里面的主角之一马小跳。他10岁,读四年级,是学校有名的淘气包。

他还在幼儿园的时候,喜欢他们班长路曼曼,秦老师还派路曼曼去和马小跳作同桌。这更让马小跳喜欢路曼曼了。因为马小跳太顽皮了,派路曼曼去做他的同桌,秦老师就放了一百个心。但路曼曼却不喜欢马小跳,她喜欢丁文涛。丁文涛是个非常有涵养、爱读书的学霸,他喜欢攻难题,简直就是一个天才,爸爸妈妈非常帅气漂亮。丁文涛的爸爸根本不把老师放在眼里,也不像有的老爸,孩子犯一点儿错,就要说个不停。

到了四年级,班上来了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子,她的名字叫做夏林果。马小跳第一次看到像白雪公主一般的女生。

班上几乎一大半男生都喜欢夏林果。自从她来了,马小跳就改变了注意,下定决心:这个女孩要定了。

学校竞争大队长,只有两个人坚持到了最后。她俩是一对好朋友,就是夏林果和路曼曼。到了最后,夏林果当选了!

现在,马小跳虽然已经是四年级的小学生了,秦老师还是特别担心,他越长越大,也越来越顽皮,真是不好管。该怎么办呢?对了,秦老师就让同桌路曼曼来管他,给了路曼曼一个本子,专门记马小跳的不良习惯。就这样,马小跳就成为了秦老师办公室常来喝茶的茶客,可每次进去时,马小跳总是愁眉苦脸的,一出办公室就欢天喜地。反正,这一点就符合了我这种人,似乎我就是马小跳。

马小跳还有一个特点,真的是令人羡慕、嫉妒、恨——他敢作敢当,心态好,不在意别人说他什么。

有一次,他被别人诬陷了——“好!可以!我接受惩罚!”他并没有哭,这让班上不喜欢他的人非常失望。

马小跳,不愧是我心目中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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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10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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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它的相遇有些许潦草,假期闲暇刷小视频时,刷到了中的一句话“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我当时觉得它象一束光一下了击中了我内心的柔软,我非常喜欢这句话,便开始在网上了解书的大概。

我还很清楚的记得当时搜这本书简介时的心情,是兴奋极切的,像刚品尝了一块蛋糕后的一角后,迫不及待地再尝下一口一样,简单了解后,不加思索地开读了。

这是一个相互救赎的故事,蒋丞在高二时得知自己相处了十几年的父母是继父母,回了亲生父亲的家。一个心高气傲的大城市学霸来到钢厂,她是挣扎的,对钢厂这块土地,她是不屑的,但是她在这个小地方遇见了顾飞。

顾飞是一个独自扛起一切的孤勇,爱当旁观者的学渣,他因为家庭避无可避的因素,不得不收起自己的光芒,不能离开这个小地方,他是被现实捆绑着的,他是一直装睡的人。

他们两个人的撞击给了我极大的冲击。

书中的丞哥,并没有受到环境的影响而堕落,他努力的生活,拼命的学习,他跟顾飞说,“我就是那种越往地下拍,弹越高的人,我不会在这儿的,我要出去”,她也带动着顾飞,成为人们口中“走出去的人”。

很现实的故事,很鲜明的人物,我也因为这本书对学习生活有了新的定义,我开始不满自己单一枯燥的生活,想做出些努力,并且将生活中的循规蹈矩做得更好,试着做之前自己想做却不敢做的事。比如:弹钢琴。其实,学习钢琴是我一直想做的事,哪个女孩子不想当在钢琴键上弹出优美旋律的公主呢?之前其实跟父母讲过学习钢琴的事,妈妈非常支持,但是爸爸认为没有什么用,毕竟初中了,花费太多时间会影响学习,这件事便不了了之,但书给了我做出改变的勇气。

我重新提出学习钢琴的想法,对父母表态度表决心,一番努力我开始学习钢琴了,每晚写完作业后坚持15分钟练琴,上课时在老师的指导下,一遍遍重弹,终于学会了一首小的曲子,后来学习的曲子,节奏越来越复杂,有时一首曲子重复练习,谈半小时都弹不流畅,当然想过放弃,但妈妈总在这时鼓励我“想想你当初想学琴的决心”,我就在心中安慰自己说“学不下去想蒋丞、活不下去想顾飞”,仿佛是自己的信仰班,让我坚持了下去!坚持着一遍遍的打拍子,不厌其烦地弹奏曲子,唱音阶,后来开始能弹一首流利的曲子,自如的谈一些有些难度的钢琴曲,现在我已经有自己最喜爱的钢琴家,并且正在学习他的钢琴曲了。

生活就像登山,开始总是最难的,但人们最缺少的往往是开始一切的勇气,等你登上山峰时,你将会发现你最喜欢的还是山顶的景色,“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总会给我背后的勇气,让我在希望中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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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以一本好书话题

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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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对我们有很大的帮助,所以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草房子》。

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主要讲的是桑桑、纸月,杜小康等人在油麻地六年的小学时光。

在这本书中每个人物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例如:杜小康,他从一个富家天之骄子滑落到学校门口摆小摊、放鸭子养活家人的穷人子弟。虽然他们家变得非常可怜,但他在桑桑有困难时,把他仅有的财产——五个双黄鸭蛋给了桑桑。他是用他那幼小的肩膀来承担重振家业的大任。生活的不幸并没有让他灰心丧气,而是用坚韧不拔的精神撑起家庭,因为他助人为乐的精神让桑桑感动,桑桑就卖了鸽子,把卖鸽子的钱给了杜小康,让杜小康渡过难关,让他和桑桑的友谊之桥变得更加牢固更加宽大了。

这本书它体现的就是大爱。桑桑和杜小康之间的爱是大爱,秦大奶奶为救油麻地小学的一个大南瓜,而险些丢了性命也是大爱。他从一个破坏油麻地小学的一个坏人变成一个保护油麻地小学的人,都是因为大爱的伟大,在生活中处处都有爱,很多人就像秦大奶奶一样被爱感动,成为一个愿为社会服务的人。

这本书不仅处处体现着人性美,而且优美的句子也很多,特别是描写油麻地的时候,让人一看就感觉到自己身临其境,在描写油麻地小学的环境时,我知道了油麻地小学是一个四面是河的地方,校园里还有菜地和花园,简直像一个世外仙境一般。这本书的封面也特别好看,封面上是几个孩子坐在麦堆上,特别的淳朴自然。

这就是我向大家推荐的一本书,你是不是心动了呢?心动不如行动,你也赶快来买一本读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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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本有魔法的书作文900字

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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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有一本有魔法,如果你想要什么东西,只要念一条咒语,就可以得到。想要得到这本书,就要从一个住在地狱的老巫婆手上夺取,而且还要打败她。

有一个叫勇敢的人,他非常想要那本书,因此他花了一千个金币得到一个情报,想要打败这个巫婆就必须得到三样东西,第一样就是用冰之兽和火之兽合成一滴血,这滴血必须滴在火里炼七七四十九天,打铸成一把钻石剑,第二样东西是怪兽森林里面的地核套!据说地核套不但防火,还耐冰,最重要的是地核套可以防巫婆的魔法,简直就是能上天入地的神器,第三样东西是冰山内部的冰之盾,冰之盾不但防御力强,而且还可以反弹敌人的攻击。

于是勇敢找到一位干了几十年的老铁匠,并付给他一万个金币,五十天后,老铁匠给了勇敢一个盒子,然后神秘地说:“这个盒子里是你要的东西,小心一点,这把剑非常锋利,所以不要轻易拿出来”。

勇敢来到了第一个地点,炎热峡谷那里非常热,勇敢来到火之兽所在的地方,他和火之兽大战了九百九十九个回合,第一千回合的时侯,勇敢抽出宝剑以最快的速度刺中了火之兽的心脏,然后取了一小瓶火之兽的血液。

勇敢来到了第二个地点,寒冷峡谷那里非常冷,可是这里跟炎热的峡谷有点不一样,因为这里有非常多的骷髅,走到尽头的时侯,他被冰之兽吓了一大跳,因为冰之兽正在津津有味地啃着人肉!这时勇敢流下了同情之泪,接着说道:我要为这些可怜的百姓报仇,然后他的剑闪了一道金光,勇敢一剑把冰之兽的头给砍了下来,取了一点冰之兽的血之后,又跑到了冰之兽的山洞里面拿到了第三样东西冰之盾。

最后,勇敢去了怪兽森林,可是那里的杀气太重了,所以勇敢的警惕性提到极致,勇敢到尽头的时侯,突然,不知道哪个神秘人说了一句:“听说你杀了我的三弟和二弟,所以这里就是你的葬身之地”,说着那个神秘声音的人来了,过了好一会儿,他们两个大战了一天一夜,勇敢还是打败了那个神秘人,取到了地核套。

勇敢把火之兽、冰之兽还有那个神秘人的血液加在了一起,他就来到了地狱,他一来地狱就和老巫婆打起来,他们一共打了十几年,他才把老巫婆杀死。

勇敢得到了那本书,这是他人生中最大的成就,他回到了现实世界,这件大事被国王知道了,国王就让他当了王子,这了几年国王去世了,王子继承了王位,从此,这里的百姓过上了安居乐业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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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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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字早已深深地嵌入了我的灵魂,成为了我不可割舍的一部分。

早在我四岁时,我就缠着妈妈给我讲睡前故事了——《一千零一夜》、《孙悟空三打白骨精》都是我的最爱;而在五岁时,我就可以把妈妈念给我的部分故事原原本本的复述出来了,我最喜欢听的是《安徒生童话》和《格林童话》;直到六岁我上小学时,我已经把“听”故事逐渐转换成了“读故事”、“看故事”;而看了一年多的绘本书和故事书后,三年级,我开始看一些简单的历史书和人物传记;四年级,五年级,我开始精读纯文字书,不再是每本书只读一两遍。我不能自抑的一本书读上三遍、四遍,甚至七、八遍,有时候一个句子就要理解上七八遍,越来越多的积累使我写作文越加通畅。而现在,《明朝那些事儿》则博得了我更多的喜爱。《明朝那些事儿》的作者那搞笑和精彩绝伦的文笔以及丰富的历史内容早已深深打动了我。而让那个我内心大震的,还是他在书中说的一句话:“历史从来就可以很精彩!”要在以前,我肯定,但读了这套书后,我信了,因为心服口服。原来历史真的很有趣!这本书让我对历史的兴趣又进了一个台阶。书,对我哪只是工具?它是我的朋友,我的营养品!

我有一个装书的大书架。还记得早在我两岁时,这大书架就搬进了它的新家——我家。从此从未改变过这一点。在这八年的漫长历史里,我们搬了许多次家,但每次,不管忘带了什么,总不忘了要带上它。它肚子里可是从未空过,要我说,它装过的书,也可以算是“物种繁多”了吧。

每当有空闲时,我总不忘仔细的整理我的书架,抽出一本书津津有味儿地啃读着,享受着书带给我的快乐。而每当有书到家时,我总是最欢喜的一个。我最喜欢去的地方是书店,书店的每一本书都是通往欢乐的殿堂。普通的封面并不能遮掩那并不平凡的内容,一本好书足以让我欣喜若狂。不管走到哪里,我从不孤独,因为书就是我最忠实的伙伴呀!

我和书之间已经成为了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在我看来,书中更有知识,有道理,有我和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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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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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并不怎么喜欢看,因为我觉得有其它东西比看书有趣。比如看电视,画面生动有趣、表达简单易懂;看手机新闻,文章短、信息多。

不过,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爱上了看书。那天,家里突然停电了,看不了电视了。妈妈的手机虽然有电,但没有网络。无奈之下,我只好找了一本《格林童话》囫囵吞枣,以此消磨时光。但我看着看着,就被故事里的人物吸引住了:勇敢的小裁缝、可爱的小红帽、英俊的王子……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书里的故事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一幅幅画面在我脑海中浮现,我仿佛身临其境。就在这时,充好电的电灯也没电了。我只好用手电筒照射着那些小小的字,艰难地读着。又读了一会儿,客厅的灯亮了,有电了。爸爸打开了电视,看起了球赛;妈妈打开了手机,看起了新闻。我不再争看电视,看手机了。因为我已经深深沉醉在书的世界里了。从此,我爱上了看书。比起看电视、看手机的时间,看书的时间越来越长了。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的确,多看书可以让想象力变得丰富,提高写作能力,有利于表达能力。所以,大家一起来多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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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推荐一本书的五年级

全文共 3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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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向大家推荐的是《鲁滨逊漂流记》,假期中,我看完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是一本世界名著,讲述一位叫鲁滨逊的航海商人,独自一人来到漂流到一座荒岛,他克服种种意想不到的困难,他靠顽强的意志和自己掌握的科学知识,在岛上生活了28年,终于回到了故乡,鲁滨逊的坚强不禁让我佩服,他的乐观精神也值得我佩服,初到荒岛,鲁滨逊因为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也做不出一块木板。

我被鲁滨逊这种顽强的意志和他的乐观精神深深的打动了,由此我联想到残疾人不就是这样吗?残疾人就是这样,他自己虽然残疾了,却靠它自己顽强的意志和乐观精神活了下来。这本书给我们讲的虽然是鲁滨逊有不怕困难的精神,同时烘托出了穷人的生活艰苦,和富人在自己身上发现不了的顽强意志和乐观精神,这两点是富人怎样用钱也买不到的。

我一定要向他们学习顽强的精神和乐观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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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枫叶虽无字,常读便是书作文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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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在潺潺溪水前,抬头见树,低头见叶,微风吹起,中间一瞬,是他们在下落,终躺于地面。

初次见面,它在我眼里,不过是一副美画,亦或是女人鲜红的舞衣罢,悟不出什么道理。

听闻古人云:“夜深风竹敲秋韵,万叶千声皆是恨。”枫落之美,古来共谈。虽不赞同其意,却传情穿意,出神入化。

枫叶的悲惨,生于西风残照,一叶知秋,落下,便成了永恒。红染一瞬,火红一片便是它们最后的年华。秋天的叶,在坠;秋天的夜,在醉;秋天的枫叶,蜕变成了一片火海,为秋意增添了些许生机。恰似古人“枫叶落纷纷。”

枫叶的清高,如同洁身自傲,不与世俗同流合污,落下,便独清独醒。枫落一瞬,戛然而止,离开大树坠落于树根是它最后的选择。明朝挂返去,沧海寄余生。放弃了盛况空前,离开了污浊世俗,远离了鲜红似火的大树,坠入石海里成为永恒,洁身自好。恰似屈原“世皆浊我独清,世人皆醉我独醒。”

枫叶的回归,恰似雄鸟高飞,翱翔于天地万物间,坠入,便成了新生。落叶归根,返璞归真,追本溯源,暮然回首,不经意闻却在石头碎子处发现了它。就像鱼儿回到海里,枯枝埋入土中,羽毛长回翅膀,大鸟飞回巢穴,兜兜转转,还是回到自己最初的地方——新生,它知道,自己的坠落是为了新的开始,所以它选择坠落,也甘愿坠落。

它们心想着;“我独自一人,靠自己,我要从头开始。”便一个个愿意像跳水一样,“扑通”地坠入树根。恰似古人云:“世事短如初梦,人情薄似秋衣。”

枫叶的自由就像《撒野》里的“我想在你眼里撒野奔跑。”一样,无拘无束。它们在风中摇摆,它们驾着风,感受着世间的美好。仙人有带成黄鹤,枫叶有心随秋风。恰似古人云:“殷情谢红叶,好去到人间。”

枫为色,为生,亦为情;抬头见树,低头见叶,我听到一道“沙沙”声穿越过树林,心中不禁叹道:枫叶虽无字,常读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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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推荐一本书五年级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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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的好朋友,在茫茫的书海中推荐一本书,实在太难了,如果非要推荐一本书,那就非《西游记》莫属了,它的作者是吴承恩。

我最喜欢里面的孙悟空了,他会七十二变,有火眼金睛,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一路上斩妖除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经成功。

其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情节是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第一次,白骨精变成了一个村姑,被孙悟空用火眼金睛识破了,用金箍棒打死了白骨精,最后白骨精还是化作一缕青烟逃走了。白骨精不服气,第二次又变成了一个老奶奶来骗唐僧,又被孙悟空识破了,打死了白骨精,白骨精又幻化作一缕青烟逃走了。唐僧很是生气,数落了孙悟空一顿,就让孙悟空不要在滥杀无辜了。第三次,白骨精依然不罢休,变成了一个老爷爷来骗唐僧,说是来找家人的,白骨精的小把戏又被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识破了,孙悟空气恨不过就又把“老爷爷”打死了,可是还是让白骨精逃走了!这下看不出真相的唐僧更生气了,一直念紧箍咒来罚孙悟空,后来和孙悟空断绝了师徒情意。

孙悟空被赶走以后,回到了花果山继续当它的猴子大王,白骨精趁火打劫抓住了唐僧,在猪八戒和沙僧的再三请求下,孙悟空终于答应了救唐僧。救下唐僧之后,唐僧也为自己当初的行为懊悔,原谅了孙悟空,重归于好,师徒四人又踏上了取经之路,孙悟空的善良与忠诚使我感动!

我相信听完我的介绍,一定很好奇其他情节吧,快来和我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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