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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谁过一天第四单元作文【推荐20篇】

人教版高一下册的第一单元单元习作题目就是“我的同桌”,下面就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我和谁过一天第四单元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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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羁留的岁月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900字

全文共 2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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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羁留岁月

(一)

岁月一滑,刹不住车的样子,我便撞进了30岁的门槛。人们都说,三十而立。可我就像刚从漫天迷雾的山林里出来,又好像猛灌了二两金徽烈酒一样,在30岁的门槛里,更加站立不稳。

30年的记忆可以说是纷繁的记忆,那些生活的条条缕缕汇聚成崇山峻岭中的一条小溪流,隐没在遮天蔽日的林木深处,我就像一个在山间慢条斯理走着的人,只在偶尔的一瞥间,才看见溪水的闪烁,却找不到他来的源,寻不见他去的路。

童年的记忆已没有多少,都是一些痛苦的事情,也是父亲经常说叨的事情。父亲说他和母亲是怎样艰难地将我们姐弟六七个拉扯大,有时我觉得父亲将此事引以为自豪,颇有一种夸耀的语调,我便觉得悲哀了。父亲的观念里,淡化了一步一步的艰辛,以及生活的阴霾。可我非常清楚,最苦的是母亲,挖光了满山的野菜,看着孩子们为饥饿而哭,她的心被揪的疼痛。父亲是否应该想到,他和母亲本不应该遭此罪孽,孩子们的童年也不该有如此重负。

那是一段我不想回味的日月,为了吃穿寸步维艰。时下听着别人美美的回味着小时候的幸福,有些也不免夸张,盯着那陶醉的神情,我心头泪如雨下,这些泪更多的是流给母亲。母亲含辛茹苦将孩子们拉扯大,还没来得及得到孩子的安慰,便撒手离去……我的记忆霎时间一片空白。这空白是母亲留给我的,我的心像风筝断了线,我的拼搏,我的进步,我的成绩,我的一切是母亲支撑着的,可是,现在,这些还有什么意义……

那是一段我所羁留过的岁月,由于母亲,我再也不想回首,也不愿听到有人再提起……

(二)

我只想在现有的生活里流淌下去,至于鲜花,掌声,有就有,没有也无所谓,我已经懂得了大难过后的宁静、安详。我将平静地看荣、看辱,看沉、看浮。也许这在他人思想里是消沉,可我不这样认为,兴衰、喜悲、宠辱并不是我个人说了算,我只愿处理好剩余的事情。

时间就是千帆过尽后的宁静。30年来,我有过大落的遭遇,从小拼着命地想长大,长大了一切都好办了。可长大了紧接而来的就是在父亲的呵斥与苦难逼迫下的读书,读书之路由家门口一直延伸到远方,为了能在贫穷愚昧的乡村挣得一个令家族荣耀的“大学生”的名,我咬牙坚挺着。可我知道,为了这样一个虚名,父母有牺牲了多少心血。一读书我付出了整整前半生,学业有了,可自己的心却失去了依托——母亲没有了!

我知道,每个人的生命里总有某一感人形象镌刻下来,影响其一生。母亲或许就是我生命中的那个人,一生艰苦,留给我的遗憾太重。好几次,我铺开纸笔,想将我凝固的思念写给母亲,可总难以下笔。一者笔拙,总担心写不好,给母亲的一生留下败笔;二者实难回首,感情的抒发非得细腻、非得点滴出真情,我一拿起笔便觉思路纷乱,母亲一生做的事情实在太多、太琐碎,放在心里回味便觉着情真意浓,可我难以写出来。所以我索性搁了纸笔,不写了。

我也有了这种理解,有的事情是要写出来的,有的事情是要装在心底的。母亲辛辛苦苦一辈子,临走却无半点片言只语留给我,致使我好长时间痛苦不堪。

年,对我来说太短,好多事情想要做却没有了时间,用日子串起来的事情一件也没有从头至尾地做完,遗憾丛生。唯有读书,像走一条弯弯曲曲的山路从山脚硬是走上去了……

(三)

30年的岁月,我始终没有好好地选择一个时间段,在某个阳光灿烂的地方居住过。日子对于我是雾中的飞鸟、日光里的尘粒、水中的月影、风中的花瓣,目光一荡漾便了无踪影。

小时候的田园梦想,想在一畦菜地种出碧绿的青韭、青嫩的蒜苗、饱实的大白菜、香甜的玉米棒子,亲手采摘、收藏,冬日围着炉火品尝,将一截截山林里亲手捡来的柴棒送进火炉,火红火红的炭火映红了整间小屋,于世不争,于人不欺,饱暖而殷实。可这只限于梦,一个纯粹的梦。还有,从小把家乡周围的大山踩个遍,在那里的小路上走走停停,我不知道要做什么,只觉着那是一个山里孩子必有的经历。逐渐懂事了,我便觉着那是读过的乡诗乡文里美妙的意境,山路弯弯,林深草厚,那路那林里蕴藏着太多美妙的故事。可是后来一上学便被“大学生”这顶虚名的帽子压在头上,时时做出与乡村不屑为伍的神态。乡村的孩子只能是野孩子,不可与他们走得太近;乡村只能看见井口大小的一点空间,乡村人是井底之蛙;乡村的山虽峻,那只是穷山,水虽清,那只是恶水……这些警告抑或是忠告时时吞噬着我幼小的心灵。时至今日,那份惊恐依旧残留在我的记忆里,也让我在随后的人生里收敛了不少,没有幼时那般肆无忌惮了。

如今,撞入30岁的门槛,我才静静地得以断断续续地拾起往昔的碎片,想到“羁留”二字。30年的岁月里,我未曾在自己出生长大的那个叫“家乡”的村子里仔细的生活过,我熟悉的只是那个村子里的巷道和流淌于其中的人群和贫困,但对那个村子的心肠我却是一无所知的。在那个村子里断断续续地驻足、停留、来去的岁月,只能是“羁留”了。

(四)

每个人可能都是如此,小时候做梦也想走出去,脱离生命的诞生地,闯一闯外面广阔的世界,在几个不同的城市漂泊、羁留、客居,好多人即使过得艰难,可还是心里憋足了一股劲,没有成就绝不见江东父老,就是凭着这样一股劲而小有成就,能在异乡立足了,却生出一种回乡的迫切愿望,颇有点“衣锦还乡”的味道。全身焕然一新,拎起别致的背包,将在城里人眼中微不足道的一点成就装满一心便“荣”归故里,在乡亲们啧啧的眼神中骄傲的像一个王子。可就是这一点叫做“荣”的东西在乡里也不能维持很久。城市与乡村的反差实在太大,时间久了,好多人眼神流露的已不是昨日的羡慕,变成了另外一种——咳,看那样子,辱没祖宗!

直至觉察,自己的分量已燃烧殆尽,便灰灰的逃离,拥挤在车流人流里。这样反复多次,顿觉生命越来越轻,如秋叶一般,慢慢枯去。直到人生的弥留之际,荣誉、升迁、扬名、显贵,这些一辈子看重并为之付出青春的东西都变成了枯枝败叶,“故乡”才是根。每个人无论年轻时有多茁壮,有多枝叶繁茂,可到了最后,无不想叶落归根,长眠故土。

我知道,冥冥之中有一个圆。每个人都在某一点站定、起步、爬行,付出了毕生光阴,最后又不得不回到那个起点,圆画完了,归根了。

年前,我咬牙坚挺着,为了“大学生”三个字,其间我失去了许多,没有走进田园梦,没有亲近那些山里的小路、树林、牛羊,最令我遗憾入骨的是母亲撒手离去,成了我心上的一根刺。不知是幸还是不幸,我忍着疼痛,硬是爬山一样走完了读书路。读书的岁月里,我萌生了这一生再不回那个“穷山恶水”的地方的誓愿:我要在异乡立足,将异乡住成故乡!

毕业前夕,我已在城市一所学校实习、试讲,被聘用了,只待下一学期上班。可父亲、兄弟一遍遍呼唤,情之恳切,令我热泪盈眶,还有那么多亲人关心着我呀!我回来了,很快参加上岗考试、岗前培训,成绩优异,在小镇中学上班了。

我清楚,这一生,将驻扎在这里、战斗在这里了。我那个圆画完了,在30岁之前画完了,我只愿处理好剩余的事情。

现在我只坚信海涅的诗:

冬天从这里夺去的,

新春会交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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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脚步,击碎晶莹的晨露,我安静微笑着,默默等待,看你跋山涉水而来。只因为,我的心中,唯有一个你。

那一月,我素手染妙尘,只为与你相识时的美好。润一抹娇羞,浅浅地微笑,我相信,一定很美。就这样等待,你不来,我不敢老去。果然,你很懂我。你如约而来,看我拈花微笑。你的脚步,水滴般在心间流转,你可知道,我一直在这里,等你的出现?喜悦着,因为,我们终于没有错过。岁月老了,情还在,那么青葱,那么鲜活。

那一年,我深禅浅唱,只为与你相爱时的淡然。贴着你的温暖,我的世界妙不可言,没有人会怀疑,爱是最美的誓言。无论多么平淡,无论多么简单,能够朝朝暮暮、长长久久,谁都会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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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丑小鸭》读后感作文400字_[第七单元]写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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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认识安徒生吧!今天我看了他的一篇故事《丑小鸭》,真是挺好看的。

丑小鸭是最后出壳的,因此他又大又丑。当鸭妈妈带着它们去养鸭场时,被整个养鸭场取笑,丑小鸭就赶快逃走。时间就这么一过,丑小鸭变成了一只天鹅。当它发现水里出现了一些高贵的天鹅,它马上想起了种鸟,于是它张开坚强而有力的翅膀飞向它们那里,要。当它发现自己是一只天鹅时,连做梦都没想到这样的幸福。

看了可怜的丑小鸭最后变成了一只天鹅,真是太幸福了!它曾被鸭笑;鸟啄;女仆踢,而现在有许多天鹅发现的这只新来的,又年轻的天鹅时都在它面前低下了头。安徒生形象地描绘了出丑小鸭的表情、幸福、又大又丑,真是绝妙之作!我写作文也要像安徒生一样,把整个动物描绘得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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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养过一只狗,它叫“壮壮”,是一条毛色淡黄的拉布拉多犬。“壮壮”体格健硕,跑得飞快,一旦把它的绳子放开,它就会撒欢地奔跑,谁也别想追上它。不过,它狂奔之后总会乖乖地回到我身边。

我一直想训练壮壮,让它成为身怀绝技的猎犬。第一项训练任务是“坐下”和“握手”。随着我的一声指令“壮壮坐下,壮壮握手”,它摇着尾巴欢快地走过来坐下。一看到我伸出手,立刻伸出它胖胖的前爪和我握手,然后热切地看着我,等我给它奖励。我摸摸它的脑袋,给它一把狗粮。它摇着尾巴一口气把狗粮就吃完了。

壮壮的饭量特别大。有一次,我和它比赛“看谁吃得快”的游戏,随着妈妈一声指令,“预备,开始!”我们俩开始狼吞虎咽地吃起来。比赛刚开始几秒钟,我还没吃下半碗面,就听到妈妈说:“壮壮吃完了!”我抬头一看,壮壮面前像脸盆一般大的饭碗里的狗粮被吃得精光,一颗不剩。我甘拜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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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子》讲述小王子是一个超凡脱俗的仙童,他住在一颗只比他大一丁点儿的小行星上。陪伴他的是一朵他非常喜爱的小玫瑰花。但玫瑰花的虚荣心伤害了小王子对她的感情。小王子告别小行星,开始了遨游太空的旅行。他先后访问了六个行星,各种见闻使他陷入忧伤,他感到大人们荒唐可笑、太不正常。

小王子说:你这儿的人,在一个花园里种满五千朵玫瑰,却没能从中找到自己要的东西。

这本书说的是爱。遇到相似的人,有思想的高度共鸣,有情感模式的一致,就是没有不顾一切的勇气,所以好不过青春年少时的懵懂冲动,越是期待越是经不住一丝不合,所以好不过青春年少时的汹涌无畏。人们只愿意看到所有的好,恨不得ta就是完全按照理想打造的人物。

狐狸说:对你驯养过的东西,你永远负有责任。小王子说:只要用心,你们要找的东西在每一朵玫瑰或一点水里都能找到。心有戚戚焉,这需要彼此都很坚定的两个人,只有一方坚定另一方不断因为害怕而放弃的组合要修成正果会很艰难。开始相信老式婚姻的好,两个人抱着坚定的不可分割的决心让时间和耐心积累下去,执子之手与之偕老。

什么是成长,成长就是正视害怕并充分体验害怕,只有穿越害怕的区域才能拓宽自我的边界。爱情亦如是,不可替代的爱情来自理性判断基本面契合之后的风雨共度不离不弃,如今诱惑比比皆是,背叛的代价远不到令人覆灭,所以没有坚守即便五千朵玫瑰也找不到那朵独一无二的她。

世上那么多人,契合自己的人总归是有的。如果还期待小王子那样的爱情,那么就是做好自己,遇到那个人的时候无畏的爱,像盲目一样的爱。如今的我们已阅人无数,看过几眼就能判断出对方和自己的契合度,我们欠缺的不是技巧而是勇气和承担,所以觉得对了就爱吧,仿佛从来没受过伤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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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成长的回忆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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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回忆

入夜了,但无睡意,带上耳机,听着BEYOND的音乐,那一首首熟悉的歌曲,仿佛又将我带到了那曾经的年少轻狂,那美丽的校园。

这时,正好听着:这首歌的内容表达的是黄家驹的旧记忆,回想到未被大众认可以前仍然艰苦地为音乐而奋斗,那种感觉是失落和无助的。我相信许多喜欢BEYOND的歌的人,并一定明白每首歌的真正的意境,包括那些所谓的铁杆FANS。

还记得十五。六岁,一帮发小。好兄弟一起穷开心着,管他刮风,下雪,丝毫都不会影响到我们年少开心的心情,在街上吼着廉价的KTV,大声的唱着黄家驹的歌,就好想所有的东西都不存在一样,特别是那种消费十块二十块,一瓶啤酒,一盘炒粉的满足,我想这也是一种再也找不回的单纯与快乐了。

我们也就这样慢慢地长大了,也就有了各自的选择了,升学的,当兵的,打工的,反正各奔前程了。

思绪又来到了那短暂美好的大学时光,从憧憬,一无所知到慢慢的熟悉大学校园,熟悉身边的全国各地的同学,并羡慕的看人家拿着吉他谈唱的样子,到自己也暗下决心,学会并谈唱自己最爱的歌曲,那些青春飞扬的日子,大家开心的唱着,不,是吼着BEYOND乐队的歌曲;哦,还有零点乐队,唐朝乐队,郑均;许多……

还有在那球场飞奔的快乐,有一段时间操场还没修好,我们就泥地里踢着,呵呵,还打过左边卫呢,呵呵,其实我喜欢守门员的位置;对了,还有在课余大家开心的"甩炸",哈哈,上次小胖在QQ上还说起呢,他还记得我打牌时,眼睛贼溜溜乱瞄呢。

怎么音乐声静止下来了呢?哦,原来唱到最后了。

人啊,长大了,成熟了,事情也就慢慢想多了,是啊,人变了!

有个发小问我,他变了吗?我的回答是,是的,变了,是变成熟了!变,并不是一个贬义词,随着时间的推移,人是一定要变啊。

人长大了,怎么可能不变呢,经历多了,又岂会不变呢?但希望那份曾经的情感不会变,只会加深,而你只需要开心陪着,一个微笑就够了。

变,变了吗?变了,那希望大家越变越好!

哦,唯一没变的是,大家还一起唱BEYOND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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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见证温馨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9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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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苦年代的爱情,很少有花前月下、杨柳岸边的浪漫,婚姻更简单,只要两个人相亲成功就等于走入了婚姻的殿堂。我爸爸和妈妈是六十年代结婚的,我爸比我妈大六岁,我妈嫁给我爸时二十岁。那个年代没钱没车没象样的房子,就连温饱都成问题,但他们的生活一样过得有滋有味。

那个年代的人很单纯没有利益之分,物质要求也少,但感情却最真。男的女的对爱情、对婚姻虽然没有山盟海誓、没有不求同生但求同死的诺言,但都忠贞不渝,说好了执子之手就会与子偕老,我很羡慕。

从我懂事开始,爸爸和妈妈相濡以沫的一幕一幕都映入我的脑海。我爸爸在他的兄弟中排行老三,记得我们一家五口原来与爷爷奶奶及一大家人,住在一个不是很大的四合院里。由于人口越来越多,仿佛院子都快撑破了,但谁都不想搬出去住。其实不是不想,是因为没有条件到别处去建房子,那个年代我爷爷奶奶能把六个儿女拉扯大就很不容易了,何况我奶奶是地主家的小姐嫁过来的,那双脚是典型的三寸金莲。

据我奶奶说我爸爸是最孝顺的一个,他为了腾出房子给我小叔结婚和妈妈两个人,不知流了多少汗水在四合院的外边建起了两间房子。房子的围墙是我爸爸利用下班时间和做完农活的妈妈,用碎麦秸秆和泥土兑水搅拌成糊状,然后再用手围绕着墙基一团一团一层层砌的。砌好一层要等潮湿的泥土干透才能再砌下一层,这样砌出来的围墙比较牢固。每砌一层我爸爸和妈妈浑身都沾满泥浆,不知砌了多少层,也不知砌了多少天,总之,两间房子在不知不觉中终于建起来了。

搬进新房子那天,记得爷爷一大早就去捕鱼了。说是搬家的时候带着鱼进新房子,就会年年有余,日子会越过越好。奶奶也从她包了一层又一层的手帕里,拿出点钱让堂哥去买来鞭炮。就这样在鞭炮声中,我们一家五口住进了新家。

虽然说离四合院不远,但还是觉得有点冷清。因为在四合院里,每天晚上都会与小堂兄弟、小堂姐妹围绕在奶奶身边尽情地玩耍。可那时因为我胆子小天又太黑不敢到四合院去玩了,我央求妈妈送我去,可妈妈说送过去可以得自己回家,我哪敢自己回家啊,所以只好作罢。

或许妈妈压根就不想把我送过去呢,因为两个弟弟还小,爸爸又很晚才下班,把我送走了她自己也觉得孤单吧。就这样我只好陪着在煤油灯下做针线活的妈妈,一边聊天一边等爸爸,有时心里一直想着四合院里的热闹场面,就觉得实在无聊,等着想着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那是一个深秋的夜晚,迷迷糊糊中被声声响雷惊醒的我,睁开眼睛没有看到妈妈吓得我大哭起来,把两个弟弟也闹醒了,结果三个人哭作一团。没多一会爸爸和妈妈一同回家了,原来妈妈听见雷声就拿着遮雨的蓑衣去接爸爸了,生怕爸爸遭到雨淋。尽管有了蓑衣,因为风大爸爸和妈妈下半身衣服和鞋子都湿透了。

换了衣服,妈妈赶紧去煮姜汤给爸爸喝,爸爸端起姜汤自己喝一口再送给妈妈喝一口。最小的弟弟以为是什么好吃的东西,喊着也要吃,没办法爸爸就让他喝,结果六岁的小弟被辣得随急吐出了姜汤,接着一家人笑得前仰后合,只有小弟在那一边哭一边不停地伸着舌头。

平凡的日子里,我妈最辛苦了,除了披星戴月地做农活外,一家人的吃喝洗刷穿戴都落在她的肩上,但她从不怨天尤人。所以我爸在外挣钱养家也很放心,有时晚上下班回家看到我妈还没有收工,就立即去田里找,然后帮我妈把要做的活做完才又一起回家。

记得有一次回到家,我妈去厨房开始做晚饭,可是灶前没了柴草,我妈虽然觉得浑身酸痛却没惊动我爸,自己拿着斧头去劈柴,或许是因为太累,也或许是因为从来没有劈过柴,一不小心脸被劈开的柴划破了。即使是这样我妈还是没有惊动任何人,怕一家人饿着肚子,自己处理一下伤口坚持把晚饭做好。

当一家人坐下来吃饭时,每个人才发现我妈脸上有了伤痕,伤口还在流着血。这时我爸哪还有心思吃饭啊,顾不得问原因赶紧把我妈带到附近医院包扎。包扎完,我爸知道了缘由,就冲着我妈说:“你怎么这么傻呢,那是你能干的活吗,你为什么不喊我呢,也怪我有很长时间没去柴房看一下,以后不准你再劈柴了!”

那时我恨自己太没用了,什么也做不了,如果能帮妈妈一起做饭,或许就不会发生这种事了。从那以后,只要是灶前没柴草,我就会到柴房去把柴草抱到灶前让妈妈做饭节省点时间。慢慢地我长大了,也学会了许多,只要是力所能及的事我都帮妈妈做,但妈妈不让我做,她说只要我认真学习她干再多也不觉得累。

我爸是一个很会体贴人的好男人。听说小镇政府礼堂时常会放电影,我们很好奇,但因为经济困难就不敢奢望什么,一家人都不知道电影是怎么回事。可是有一天晚上,爸爸早早下班回家并高高举着五张电影票说:“孩子们,喊你妈一起看电影去!”可把我们姐弟仨乐坏了,爱撒娇的小弟又骑在了爸爸的脖子上:“噢,看电影去喽!”就这样一家人终于如愿以偿地看了场电影。至今我还记得那部电影名叫《小兵张嘎》,张嘎的机灵、勇敢一直记在我的脑海里。

看过一次电影仿佛一家人都懂得了许多。就连不识字的妈妈在农田里干活时,都能把电影的情节讲给村民们听,至于讲得对不对,没看过电影的村民无从考证,只有不停地喝彩。其实我妈一直都是一个开心快乐的人,无论是家里人还是外边的人她总是把快乐带给大家,即使有时心里不高兴她也不会让人看出来,随着时间的流逝就会统统忘记,或许这就是笑对人生吧。

总之,从我记事开始,我爸和我妈从来没有打过架,只有一次骂过架,那是因为我爸酒喝多了,不小心把家里放碗碟的架子碰倒,所有的碗碟都摔碎了,我妈心疼就骂了我爸几句:“你要是少喝点酒碗碟会摔坏吗,下一顿一家人拿什么装菜装饭?”只听我爸说:“不用你操心,我去买新的!”“你就知道买新的,买后这个月的生活费从哪来,把你的嘴封住吧!”说完,我妈拿起镰刀割草去了。也难怪我妈生气,那时三元钱就相当于现在的五十元钱或许还不止呢。

当我爸醒酒时,知道自己犯下大错,就到厨房做晚饭了,那是我第一次看见我爸做饭。做好后又去隔壁二婶家借来碗,装饭上桌静等我妈回家吃。我妈看见桌上的饭早已笑容满面:“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就这样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把饭吃完,我妈照样收拾、洗刷。

我妈就是这样,过去的事不再提起,也从不与人斤斤计较,很多时候都是为别人着想。难怪我爸时常会买些布料给她做衣服。那时的布料要布票才能买到,供应的布票远远不够一家人添衣的,特别是我们姐弟仨身高在不断地增长,所以我妈从来舍不得给自己添衣服。

每次我爸送给我妈布料时,我妈总是说以后给孩子们买吧,但从我妈的表情里看得出她内心的那份感动和满足。我想那个年代,一块布料或许就是最好的礼物了,与现在是无法相比的,现在有的人,即使是送了价值百万的一辆车或者是一套房子还是不满足,而且内心世界总被空虚占有,最终失去了做人的本性,也让本来纯洁的爱扭曲,这让人生情何以堪?!

哎!不说现在了。

总之,知恩要图报,知足才能常乐。无论是亲情、友情、爱情相互间唯有包容才能活得轻松。这些对于我爸和我妈来说或许做的不是最好,但对于我来说已经是无可挑剔了。

我生长在这样一个家庭里虽然不富裕,但我爸和我妈之间的点点滴滴,都让我觉得好温馨好幸福哦!要是时光能穿越,我也想过着那种平淡而恬静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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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大悲之后大爱只为更好地活着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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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微蓝,白云飘荡在那遥远的天际,也飘荡在我的心头。抬头看着天空,看着这个另万千世人仰慕的地方,我在想;‘天堂,就在那上面吗?我能去天堂吗?天堂会接受我吗?’

漫步在校园里,看着周围的那些男男女女,行迹匆匆地与我擦肩而过。我们的相遇是那么的短暂,时间顺着指尖悄悄的划过,没有留下太多的回忆,太阳已经顺着天空的脸颊滑落山下,只留下了脸庞的一丝丝晕红。太阳逃出了校园的边角,临走前特意给情侣们留出了一片乐园,那是一种叫作青春的乐园!

大学时光的美妙似乎已经走到了尽头,而那些曾经的过去也已经似乎不再重要。什么都没留下,或者说什么都留不下。我们会留下什么呢?是一缕对着阳光的微笑,还是一滴对着痛苦的眼泪。是谁曾伤害了你都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或许我们都已经错过。校园是“辽阔”的,尽管夜幕已经降临,笼罩着天空。小小的校园之所以辽阔,是因为它承载着无数个年轻的梦想。哪怕风吹雨打,哪怕日晒雨淋,这些年轻的梦想总会在青春的乐园里生长发芽。

今天的阳光很是灿烂,炙热的樟树叶在流着汗滴。穿梭在校园里的每一缕阳光都洋溢着青春的笑容,绽开在每个人的脸上。大学什么最常见?或许就属这平凡的微笑了。尽管笑,因为快乐,尽管笑!

趁着夜暮来到了图书馆,找了一个偏僻的角落坐了下来。摊开手里的书—《时光匆匆老去》,细细的品读起来。窗外静怡的天空透露着丝丝凉意,我把心藏进了书里。醉卧在静溢书香的世界,没有喧嚣,也没有迷茫。一颗平凡的心被文字牢牢地抓紧,吸允着这书中的乳汁。周围的一切都与我无关,时间在书中也停住了脚步。我是幼小的孩童,被文字妈妈悉心地照料着。熟话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而我,更爱这书中的文字“母亲”。

书中的世界是那么的辽阔,我的心灵飞不到边际。把相思寄托在了文字里,寻那天国里的一方安宁。自是无忧无虑,从一颗平凡的心,守着文字里的寂静。谁都不曾打扰,不曾离开,也不曾离去。

两个人的世界,两颗年轻的心。相遇的时候是那么的偶然,离开的时候又是那么的动魄惊心。书中的她走了,离开了最爱她的他,而我只是一个空怀叹息的朋友。无法劝慰她们的分离,只能默默祝福彼此的幸福。她们悲伤的离去,而我似乎也要悲伤的离开。图书馆的门永远准时关闭,而我也只能暂时地离开他们,离开文字,离开静溢的书香世界。

她们从不会对我开口挽留,对我这位新识的朋友,离开或许也是给予她们独处的最好机会。她们留在了文字里,留在了我的回忆里。我们不曾分离,只是暂时地离开。离开,只是为了华丽地回来。我会回来看望他们的,她们的世界不曾孤独,因为他们永远相守在那紧密的文字里。

临走时,我从图书馆里借出了这本书。像怀揣着一个秘密,悄悄的回到了寝室。怕被人看见,静静地翻开来。突然,一张署着“大悲之后大爱,只为更好地活着”字迹的书签出现在了我的眼前,不觉很有寓意,便以此为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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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的自画像高中单元作文

全文共 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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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张圆圆的脸,身体瘦瘦的,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有一棵松鼠牙,还有一个能说会道的嘴巴,脑门上有一个像飞机的伤痕,头发刺刺的。我喜欢穿红色的衣服,今年8岁了,我很活泼,整天乐呵呵的。我喜欢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如洗碗,晾晒衣服、收衣服等。我还有一双巧手,我做的手工即精致又好看。

我喜欢写毛笔字,读书。我最喜欢读课外书了,我的书架上有很多很多的、各方面都有的书。

我还是老师得力的小助手,由于我的乐观,积极向上,老师和同学们都喜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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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请给我结果读后感作文_[第七单元]写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9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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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非常好读,更重要的是,它告诉了我们一个看似简单但意义深远的道理:不要只完成任务,重要的是结果

去年1月19日,被称为“书业王海”的锡恩公司总裁姜汝祥博士在京公布了近百本伪书的调查情况,一时引起轩然大波。

随后的2月24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发文叫停19种伪书。打假之后,情况又如何呢?

纵观2005年的经管书籍市场,大致有三个特点:一是伪书继续谎言之旅,被揭发为伪书的《没有任何借口》仍然大卖特卖,毒害读者;二是“老字号”畅销不衰,如《水煮三国》、《细节决定成败》;三是新书、真书反而疲软,不成气候。

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财经、管理类书籍如此贫瘠?中国的管理学者都干什么去了?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伪书伤透了学者的心——伪书抄袭原创者的观点,甚至比原创书还卖得更好、更火;另一方面是,写书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费神费力,远不如办培训班、参加会议等效益高。

就商业利益而言,锡恩总裁姜博士应该继续制造“高端产品”。因为,他策划的《差距》、《榜样》、《真正的执行》等好书受到业内人士的高度认可,据说其授课出场费已经达到了惊人的金额,同时他的公司——锡恩咨询业务也蒸蒸日上,除了和万科、TCL等大型企业进行长期合作外,还针对成长中的企业推出了一系列反馈良好的管理解决方案。

然而,姜汝祥却说:“我们不能只看重眼前利益,中国企业最需要的是管理启蒙,别人不投入,我们必须投入,出书是最好的方式。”言必行,行必果。他最近推出的《请给我结果》,就是一本管理启蒙的力作。

在打假过程中,姜汝祥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有人要做伪书?为什么很多“真书”在销量上远远不及伪书?这是因为我们往往有一种误解:既然我写的是真书、好书,提供有价值的东西即可,何必再去追求优美和生动呢?其实,事物的形式和内容之间是密不可分的,甚至有时是形式大于内容的,因为通过形式减少了人们之间的交易成本。伪书正是抓住了这一点,它不会让你读起来不舒服(尽管它的思想不成系统),它很讲客户价值,从语言、装帧、宣传等各个方面都试图抓住读者的眼球。

于是,在很多学者对国内的经管书籍市场心灰意冷之时,姜汝祥又一次率先行动,认真研究伪书的运作模式,研究伪书让读者看起来舒服的写作技巧,然后撰写了深入浅出、晓畅可读的《请给我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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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_和过一天单元满分作文小学

全文共 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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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天晚上,我听着《三国之吕布天下》,迷迷糊糊就睡着了。突然有人把我摇醒,喊着:“张将军,张将军,快起来,吕将军来视察军营了!”

我猛地被惊醒了,这才发现自己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周围全是古代的兵将,我自己也穿着古代的将军服,完全是大人的样子。我抓住摇醒我的士兵问:“你说的是吕布将军?”那士兵一个劲地点头说:“是啊,是啊,就是吕布将军!”

我赶紧起来换上甲袍等候吕布的到来。不过一刻钟的样子,一个身材魁梧的大将带着十几个随从,风风火火地过来了。我猜想这应该就传说中的吕布了。他见着我一副很是高兴的样子,拍拍我的肩膀,夸奖我带兵不错!

我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陪着吕布谈论军情,我还给他提了很多好的建议,还推荐了很多人才,如:郭嘉、诸葛姐妹、诸葛亮、周瑜、贾诩……。吕布听了很是开心,捋着胡子哈哈大笑,对我说:“张辽,你可真是人才呀!!”

天亮了,我从睡梦中醒过来,翻开历史书,发现历史被我改变了,吕布成了统一天下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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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的拿手好戏单元优秀作文

全文共 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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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的拿手好戏都不一样,我的拿手好戏是踢足球。

我的爸爸总在周末带我去白玉公园踢足球。他常说:“运动使人健康。”还记得上次我和爸爸去公园踢球,这场面真是引人注目。

爸爸一开局就踢了一“飞球”,我吓得拔腿就躲。这一球简直像一枚坦克炮弹。我接到球后,心里怒火冲冲,因为我不会踢“飞球”,也不会开大脚还击,我只好抛球再踢飞球。但就算再快再高的球,爸爸也可以万无一失的接住。

刚才那一球爸爸如机器般精准的躲过了我的“炮弹球”并且还接住了,怎么可能?太不正常了!我一个球都没进,爸爸都进了三个球,要是他再进两个球,我就输了!爸爸一踢我就胆小如鼠,因为爸爸踢得不仅开了大脚,还都踢了飞球,我防都来不及防,只能认输!

现在以0:4的比分来看,我绝对一败涂地。我此时球都不敢发,让给爸爸我就直接输了,但我一踢过去爸爸就稳稳的接住了球并反击我。

我的脑瓜就突然一片空白了,想不到好办法,但我还是不想认输,啊!我努力的想了一个好办法。我学着蛇爬行一样带球进攻。这下子总算被我拿到了一分!然后我又在球门里转,这样迷惑爸爸不让他踢“飞球”。他一踢就直接反弹回去,还进了球门,就这样慢慢地,慢慢地,最终以4:5的分数扭转了局面。

这就是我的拿手好戏——踢足球。如果你也热爱足球,跟我一起到__公园去踢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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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与粉条的缘分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300字

全文共 21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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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蔬菜中豆角是意中的最爱,那么,粉条无疑就是辅料中的真爱了。

说起粉条,意中比较惭愧。十岁以前基本没有什么关于粉条的记忆。只恍惚记得粉条在和兴路副食品商店的调料专柜出售。一捆一捆的,用很粗的稻草捆绑着,连绳子一起上秤称份量。至于什么价格,是否可以随意购买,就没有什么印象了。不过脑海里倒残存着对细粉丝的一些模糊的记忆。好像是要用三斤粮票加上若干现金才能买一斤绿豆粉丝,感觉很贵。一般都是春节前买一斤粮票的,大概不超过叁角钱。而关于吃粉条,亦没有什么印象。乐意吃是肯定的,但怎么样吃法,吃出什么有趣的故事,统统不记得了。

1974年,意中的三姐中学毕业下乡插队到肇东市(当时是肇东县)东发乡(公社)五湖村(大队)亲戚所在的农村。不说那里的条件有多艰苦,恰巧的是,村里冬季有一间粉坊。一开始,三姐就往家里买一些粉坨子,就是制作粉条剩下的黑灰色的粉面子,一分钱一斤。不要小瞧了这些看似埋汰的黑粉面子,到了母亲手里,就有了大用途。加水调开后,锅中烧开水,把湿粉面子倒进粉旋子里(一种用铝制作的,有沿的圆盘),在开水面上浮着,待湿粉面子变成灰白色,再浸入开水中转一下,出锅放入凉水中冷却,就是非常筋道的粉皮了。虽然颜色差些,但口感却是一流的。在那个年代能够经常吃到粉皮,亦是比较奢侈的了。夏天黄瓜拌粉皮,冬季白菜炒粉皮,都是不可多得的上等佳肴;而母亲的另一个绝技是做肉焖子。说起焖子,意中要解说一下。现在的人们,吃个小辣椒蒸鸡蛋、肉皮多一些或着其中夹带一些瘦肉丝的皮冻,均统称为焖子。其实,焖子是辽宁人的专利,是用肉丝炒湿粉面子而成的。母亲做出来的肉焖子,表面光滑,红里透亮,有时还飘着油花,藏在焖子里的肉丝,一丝一丝的隐约可见。吃起来既有粉条的筋道,又有粉面子的爽滑。而因为有肉,频生大快朵颐之感。

后来,三姐开始往家里买二分钱一斤的、只有20公分左右长的湿粉条头。回来一次就是一面袋子,因为离家近,一个月基本回来一次,粉条头就能供上吃了。想一想,冬季的炖白菜、炖豆腐、炖酸菜、炖干菜,里面放上一把粉条,菜的本质就变了。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母亲把粉条当做肉的替代品参和进豆角一块炖,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一道私家菜。

意中十六岁离家上学,早餐最乐意吃的是大桥饭店的白菜炒粉条。贰角钱一小盘,配上一碗大米粥,一个馒头,比油条豆浆好吃多了。只不过贵了些。油条七分一两,豆浆三分一碗,而大米粥五分一碗,馒头五分一个。

到机械局工作以后,单位每年冬季都分一种不粗不细的湿粉条,基本10斤一捆,一开始大约是四五角一斤吧?后来逐年涨价,最后一元多一斤了。考虑到好多人乐意吃粉条,单位在每人免费发放两捆的同时,可以到总务科预订。意中与对桌的老杜,均是粉条的超级爱好者。俩人遇到预订,每次每人都买十捆,近百斤。此前是三姐往家里运送粉条,返城了,意中又开始往家里倒腾粉条,并送给业已成家的三姐一些。往家里运送粉条时的三姐不吃粉条,因为看见粉坊的恶劣环境而嫌埋汰,离开那个环境了,就又想了。

记得最有意思的一次,意中组织局属企业在哈尔滨汽轮机厂召开节能工作研讨会。会议第一天第一顿晚餐在第一招待所进行。酒席规格很高,九十年代初期,海参、螃蟹、对虾都上桌了。而最后上来的却是一盘晶莹剔透的“粉丝”,量很少地趴在盘子底。尽管那时意中还没有见过、吃过鱼翅,但对于这盘奇怪的粉丝却不敢贸然“相认”,只是快速地吃了一口,感觉滑滑的、爽爽的,没有什么特殊的味道。不过一盘“粉丝”很快见底了。老杜不干了,大声吆喝汽轮机厂能源处长大盛。大盛喜滋滋地过来,炫耀地问:菜不错吧(当然了,连螃蟹、鱼翅都上桌了)?老杜不满意地一指“粉丝”空盘:连粉条都不管够。身高一米九的大盛愣了一下,然后一下蹦了起来:我靠。粉条?那是鱼翅。糟蹋了,糟蹋了。老杜啊老杜,你把鱼翅当粉条吃了?

后来意中经常吃到一款叫蒜蓉粉丝蒸扇贝的海鲜菜肴。对于这道菜,意中始终认为,那里面的粉丝,应该换成鱼翅才够档次。就是用粉丝做辅料,也不应该将泡过的粉丝盘在贝壳里,随便在顶端撒些蒜末,放点盐和色拉油,蒸好了直接就上桌了。没有一点色泽,乱哄哄地蒜和粉丝,贝壳里面有些混浊的汤汤水水。吃着也许有些滋味,也许只是蒜味。而意中做这道菜,粉丝泡开待用,蒜蓉用海鲜酱油泡上,然后将色拉油入锅烧开,直接倒入海鲜酱油泡蒜蓉的碗内待用,扇贝上蒸锅蒸熟后出锅,摆盘,挨个把粉丝放在贝壳上面,然后浇上加色拉油的海鲜酱油泡蒜蓉,色、味俱佳。意中所做的蒜蓉粉丝蒸扇贝,得到所有品尝之人的称许。

意中除了继承了母亲所有粉条的制作方法之外,还有所创新。最常制作的就是粉丝拌凉菜。一大碗粉丝,一小碗肉丝,一根黄瓜,三四两绿豆芽,吃的人都说好。但很多人试着做,却达不到效果。其实,很多人误以为凉菜应该以素、淡为主。而意中的凉菜,那一小碗用油炒过的肉丝,其油与肉的用量不啻于炒菜。而粉丝又多于黄瓜与豆芽,几乎相当于肉丝炒粉条,只不过没有加热而已。很多东西不要只看表面,应该探究其实质。小姨子亦尝试着做了很多次这道凉菜,味始终不对。一次更是用宽大的粉皮替代粉丝,没有了粉丝的细腻,只有其丝滑,自然谬之千里了。而把粉条和进饺子馅,加入豆腐卷子,就是意中不拘一格的发挥了。

由粉条而忆起母亲,由母亲而想起粉条。这份亲情,不会因为哪位亲人辞世而减弱。就如丝丝相扣的粉条,永远、永远盘根错节地粘连在一起,不会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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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让生活更美好六年级单元作文

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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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代的转变,人们的生活也变得越来越好,而这一切都应该归功于科技。

就像现在的手机一样,有一次我和哥哥在家里面写作业,可是我们都有不会的题,后来我们就一直在家里面等爸爸妈妈回来,爸爸妈妈回来以后已经很晚了,我们问了爸爸妈妈,我们不会的题,可是过了几天,妈妈说每天我们都会有不会的题,难道我们每天都要那么晚睡觉吗?爸爸说就让我们在店里面写作业了,我们家的饭店不是一个小饭店,有一个大桌子,也有两个小桌子,我们就坐在小桌子上面写作业,因为那个时候正好赶上饭点,有一大批的客人来了,我们只能把座位让出来,我们又回到了楼上,可是每次我们在店里写作业,都会赶上饭点,我们都要给客人让座位。妈妈说这样也不是一个办法呀,后来妈妈在网上又买了一个智能手机,妈妈说这个手机就放在家里专门用来收我们不会的题,从此以后,我们就直接用这个手机搜我们不会的题,我们家的电视也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方便,以前我们家的电视机,很不好用,看个动画片都十分费力,自从我们家有了一个新电视机,爷爷奶奶看电视就方便多了,但是爷爷奶奶不太会,用想看什么容易调错,所以每次都是我们帮他们调,因为以前的那个电视机不好用,所以导致爷爷奶奶喜欢看的梨园春有时候都找不到,然后中间爷爷奶奶就有很多期没有看在这个新电视上面,我把爷爷奶奶没有看成的都给他们调出来了。

科技的发展为我们带来的方便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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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的自画像四年级下册单元

全文共 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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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灿灿”

我的头发长长的,跟普通女孩一样。但是颜色可跟别人不一样,是金棕色的,如同我名字里的“灿”一样金灿灿。它还跟我的眼镜组成舞伴,每次风一来,头发都跑来和眼镜跳舞!

“乐呵呵”

你别看我长得文静,其实我是个活泼、爱笑的女孩,每天乐呵呵!

比如,有次弟弟作业写错了地方。当我回家到知道后,我张开了那张红红的嘴,露出洁白的牙齿,眼睛眯成一条缝儿。之前弟弟曾经撕坏了我的作业,现在报应来了吧!因为笑得太开心,鼻子都皱了起来!我上一秒还站在地板上,下一秒就两手撑地了,过了一会,我又换了一个姿势——两手抱肚在地板上打滚!

我的笑点很低。有一次吃午饭时,我想起了一个笑话,正好是跟食物有关,就开始讲了。别人没笑,我却讲着讲着就笑起来了,差点儿像灭火器一样把饭喷了出来!

“玩游戏”

我很活泼,爱和同学玩游戏,我最喜欢玩老鹰捉小鸡!

记得那一次黄嘉是老鹰,蒋安是母鸡,其他人是小鸡,游戏开始:黄嘉对我和黄吴紧追不舍。我加强马力,头都不敢回。每当黄嘉要碰到我时,黄吴就在后头推我一下,过了一会儿我们无路可走,只好上楼。终于,鸡妈妈发现了我!挡住了黄嘉!

我赶紧躲进了阅读室,心里像住了一只小兔怦怦直跳,晃过神来我才发现许多小鸡都在这里“避难”。可黄嘉的眼睛十分明亮,看到了我,找到了!有一只小鸡被捉走了。我蹲在一旁,大气也不敢出!

过了好一会儿我才推开门探出头来,发现没人后,才蹲下身子慢慢地向教室走去。可我不知道小鸡已经被抓住两次变成老鹰了。我走进教室后,老鹰突然向我奔来,可丝毫未察觉的我轻而易举地就被抓住了。

这就是我,你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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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浅浅的回顾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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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暇之时,独品一杯香茗。沐浴着窗外洒进的那一米柔柔的阳光,浅浅的回顾着,回顾着。多少往事历历在目,几年来,走过了多少坎坎坷坷的路,趟过了多少深深浅浅的河。翻过了多少高高低低的梁,越过了多少宽宽窄窄的沟。朦朦胧胧多少日,迷迷离离多少时。天天难过天天过,月月难熬月月熬。好想,好想,找一个伴侣作保护。寻一知己作朋友,不知道去哪里才能找得到。

还好,如若在那栅栏里,锦帘外,近的似咫尺间。常常感到什么人的关注,常常听到什么人的话语,什么人的传言。可是,那人深深的隐起,秘密的埋藏。在恍恍惚惚中,在迷迷离离里,怎么也看不见那个人身影,怎么也找不到那个人的踪迹。觉得很远,很远,远的似若天涯,似若海角。

几年来我四处寻觅着那个人,茫茫人海中,不知道哪个人是。浩瀚江河,弱水三千,不知道哪些水,就是我应该取之的那一瓢之水呀。我找在溪水旁,找在小桥边,找在花园里,……总之,在漫漫的红尘中,上上下下,左左右右,里里外外,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多少次,死死盯住灯火阑珊处。可是,那人从来不去灯火阑珊处。

我没处找,我没处寻。那就任其隐在山林里,任其藏在人海中吧!丢下记忆片片,拾起残缺点点。从今后,紧闭门窗。不听飞来之语,不闻弦外之音,不需要亲戚,不需要朋友。原本也没有什么亲戚朋友。就独自一人整衣正冠,擦亮鞋子,抖擞精神,走自己的路。任其风霜雪雨,任其严寒酷暑,行走在天涯海角。独来独往我行我素。

保持一个淡淡的,平和的心态。用理解的眼光,去看待周围的一切事物。善待自己的同时,友善他人,发慈悲心。就会进之有路,退之有余,回旋有地。任看其潮起潮落,云卷云舒,花开花谢。会别有一番闲情逸致,也不乏美哉!悠哉!快活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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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四季如歌,冬日漫漫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1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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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冬的寒冷天气比往年持续得要久,至今为止,仍时有弱冷空气来袭,正是乍暖还寒的时节。以往总嫌冬日太短而春来早,现如今,内心竟隐隐盼着阳光早日长驻,树木竞绿,重换天地。然则,春天过后是夏日,而秋冬接踵又至,四季轮换自有其序,人生时日本已稀珍,自己内心究竟在焦虑些什么?这好比是一场大雨骤降,措手不及的人们纷纷抱头遮脸地往前急赶,其实前方仍是大雨,如此狼狈上赶,为了什么?

为眼前的一草一木﹑一寒一暖所左右,每天被一只无形的推手簇拥着前行,按时依卯地吃饭﹑穿衣﹑工作﹑休息,我们就这样成了时空的俘虏。我有时会有这样一个幻想:自己忽然可以凭风飞离原地,用一种俯瞰的视角观看大地,此时,区域与时间不再成为阻隔。这时候,特别能够理解那些醉心于旅行的背包客,他们追求的就是这种“在路上”的感觉吧?永远在路上,不在原地,不再受原来那套时空的控制。余光中先生就曾说过旅行是解忧的方法之一。是的,人在路上,风物是移动的,万千变化映入眼内,恰可激发人的灵性,这是从事摄影,绘画或写作的人不时出去采风的原因。所以,我们的古人一个一个地从故乡走出来,谋求功名,追逐理想,因为当时不发达的交通,更增强了这种距离感,体现在诗文里的乡愁和离情别绪才会这么浓郁。离乡别井,四处为家,尽管当中有着许多迫不得已的无奈,但其潜意识会有意无意地驱使他们行走在这种“不断地离开”的状态里。李白,杜甫,他们的诗文就是游历半生﹑颠沛流离的画卷;李贺,诗在马背上,每次外出必备一个袋子,以纳途中所得佳句;苏东坡说“问妆平生功业,黄州惠州儋州。”,这种沧凉超脱的豪迈绝非深宅大院里看四只角的天空所能获得;李清照前期的词作固然出色,但若没有南渡后饱经的家仇国恨,是不能使她登入大气深沉的一流之境的;李煜如果没有遭遇沦为亡国之君这股巨大的冲击波,也不会在词坛上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他们就这样跋涉着,寻求着,在未知梦想引领的路上。

他们是飞瀑,是流泉,因为落差而激溅出夺目的绚丽。然而,在行走的绚丽背后,是我们不曾体验的雨卧风餐和孤独寂寞。对于生活方向与方式的选择,尽管为诸多客观因素所限,里头仍多多少少有着主观意念的导向,我们都是世间的平凡人,在渐趋平缓的山势中,在飞瀑与流泉之后,则是平静无波的湖泊。也许,平湖亦自有风光,特别是中年过后,宁定如镜,可以静静地倒映出满山的胜景。

河涌边那棵高大的榕树现在绿叶尽褪,用不了两个月的时间,必然重披新装且枝繁叶茂,它那苍劲枯枝所蕴藏的巨大生命力令人油然而生敬畏;另一边,也是一棵榕树,前些日子还是叶落缤纷,两天不见,竟抽了半树新芽,而当阳的一株木棉则偷偷地挂出了第一茬火红的花蕾。季节确乎在悄然更迭,平湖的岁月,静好而安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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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海底两万里读后感_[第七单元]写读后感

全文共 21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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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暑假里,我被一本叫《海底两万里》的书深深地吸引了。这本书是法国著名小说家、预言家——凡尔纳的豪情杰作。凡尔纳1828年出生于法国南特,被称为“科幻小说之父”,代表作品有《海底两万里》、《八十天环游地球》、《地底旅行》等。 日记

这是一本神奇的科幻小说:接二连三的海难事件震惊了全世界,阿龙纳斯教授和助手康塞尔、鱼叉王尼德﹒兰参加了追捕“海怪”的行动,结果意外地爬到了“海怪”的身上,发现所谓的“海怪”其实是潜水艇。他们别无选择,只好跟着“鹦鹉螺”号潜艇的船长尼摩一起周游各大洋,开始了一段段惊心动魄的海底之旅:遇上土著人、南极冒险、血战章鱼、海底复仇……

看完这本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阿龙纳斯,一位热爱海洋、知识渊博的教授,到“鹦鹉螺”号上后,他把那些奇特又罕见的动物、植物全部记录到笔记本中,回到陆地上后公诸于世,真令人敬佩啊!康赛尔,教授身边忠诚的仆人,他们共同经历了几十万公里的海底航行,饱览了很多壮丽的景观,他们共患难,同艰辛,成了真正的朋友。“鱼叉王”尼德﹒兰是一名勇敢、优秀的叉鲸手,百发百中,在危机时刻拯救了教授和康赛尔。尼摩船长是一位海洋的“隐者”,勇敢而智慧,带领水手们成功从南极脱险,勇斗鲨鱼,血战章鱼,无人能敌,但一直隐居大海,很少露面。

《海底两万里》不仅让我认识了这些勇敢、执著、真诚、阴郁的人,也让我游览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等七大洋,欣赏到奇幻美妙的海底世界。《海底两万里》富含地理、生物等知识,既是一本引人入胜的科幻小说,又是一本富含海洋知识的百科全书。同学们,开来看吧!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二

暑假里,我被一本叫《海底两万里》的书深深地吸引了。这本书是法国着名小说家、预言家——凡尔纳的豪情杰作。凡尔纳1828年出生于法国南特,被称为“科幻小说之父”,代表作品有《海底两万里》、《八十天环游地球》、《地底旅行》等。

这是一本神奇的科幻小说:接二连三的海难事件震惊了全世界,阿龙纳斯教授和助手康塞尔、鱼叉王尼德﹒兰参加了追捕“海怪”的行动,结果意外地爬到了“海怪”的身上,发现所谓的“海怪”其实是潜水艇。他们别无选择,只好跟着“鹦鹉螺”号潜艇的船长尼摩一起周游各大洋,开始了一段段惊心动魄的海底之旅:遇上土着人、南极冒险、血战章鱼、海底复仇……

看完这本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阿龙纳斯,一位热爱海洋、知识渊博的教授,到“鹦鹉螺”号上后,他把那些奇特又罕见的动物、植物全部记录到笔记本中,回到陆地上后公诸于世,真令人敬佩啊!康赛尔,教授身边忠诚的仆人,他们共同经历了几十万公里的海底航行,饱览了很多壮丽的景观,他们共患难,同艰辛,成了真正的朋友。“鱼叉王”尼德﹒兰是一名勇敢、优秀的叉鲸手,百发百中,在危机时刻拯救了教授和康赛尔。尼摩船长是一位海洋的“隐者”,勇敢而智慧,带领水手们成功从南极脱险,勇斗鲨鱼,血战章鱼,无人能敌,但一直隐居大海,很少露面。

《海底两万里》不仅让我认识了这些勇敢、执着、真诚、阴郁的人,也让我游览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等七大洋,欣赏到奇幻美妙的海底世界。《海底两万里》富含地理、生物等知识,既是一本引人入胜的科幻小说,又是一本富含海洋知识的百科全书。同学们,开来看吧!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三

《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在小学就已经看了,当时,我对尼摩船长十分佩服,渴望自己以后也能成为这样知识渊博又胆大的人。但在当时,也只是单知道尼摩船长是个厉害的角色,当我怀着崇敬的心情再次打开这本书时,还是被书中环环相扣的剧情吸引住了,我读懂了更多。

儒勒凡尔描绘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人以为在海上看见了一条独角鲸,但法国生物学家阿罗纳克斯最后发现这其实是一艘潜艇,尼摩船长带着他的仆人和随从在海底两万里环球旅行,海底两万里,这是一个很大深度,虽然这只是一个虚构的故事,但当我再次读了一遍,又收获颇多。

首先,我还是要说对尼摩船长的佩服,他带领自己的随从,在深海通过种种挑战,战胜种种困难,在南极缺氧时,尼摩船长在仅存一丝空气的情况下,把生的希望留给了他人,虽然他是个外在冷酷的人,但到了关键时候,他还是向大家展示了他热心的一面。这才是真正的尼摩船长。

他痛恨陆地,但他会把黄金送给贫穷的人,会收容一切厌恶陆地的人,会为朋友的死去而默默落泪……他,其实也是个善良的人。

其次,我也十分佩服他的随从,他们都是忠实的人。其实,没有几个人真正原意在深海生活,因为这时时面临这各种挑战,也是在拿自己的生命做du注。但是他的随从们却愿意跟随尼摩船长,在深海生活,忠心耿耿,不离不弃,凭借自己的智慧,帮助尼摩船长,主仆几人共同努力,完成海底环球旅行。他们的团结协作精神让我十分佩服。

其实,儒勒凡尔在写这故事的同时,也在通过尼摩船长的口吻时时告诉人们,要与大自然共存,尊重大自然,保护稀有动物。成为自然地朋友。虽然科技越来越发达,但在发达的同时,也常常会破坏生态平衡,所以更需要我们的保护。鱼和熊掌不可复得,但人类可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保护地球。

也有人认为,儒勒凡尔的小说纯属虚构。但有这个幻想有什么不好呢?人只有通过种种幻想,才会渐渐进步,是现代科技渐渐发达。又有哪位科学家不是在一开始的幻想中有所成就呢?

我相信,在人们的共同努力下,儒勒凡尔的愿望不会落空,让我们携起手,共创地球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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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的拿手好戏单元优秀作文

全文共 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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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般武艺,样样是好戏,而我的拿手好戏就是——制作编程。

起初,我是不喜欢学电脑的,但是因为这个编程很有趣,所以就买了一本书自学。我学得特别刻苦,虽然我有时候做得很失败,但是我并没有放弃,而是重新看书,重新学习,找出失败的原因,慢慢地就越做越好。我对编程越来越喜欢。

有一次,同学们知道我会做编程,于是想试一试我是不是真的会做,就对我说:“你给我们制作一个在森林里打仗的游戏吧!”我听了心里非常紧张,因为设计这个编程需要很多的变量和指令,做的脚本也很多,很复杂。我之前尝试了好几次都失败了。我虽然照着书做了好几次,但是怕把某个过程忘了,制作不成功被同学们嘲笑。

于是我说:“我就先从简单的做起。”他们答应了。我开始认真地制作脚本,三下五除二,短短几分钟,我就把当中的一个角色“小猫”制作完成。看着我设计的小猫在屏幕上跳动着,同学们惊讶得瞠目结舌。我心里很高兴,稍微有了点自信。

接着,我给剩余的角色的脚本制作了动作,把背景设置好,同学们围在我的身边,屏气凝神,睁大双眼地看着,几分钟后,一个游戏就新鲜出炉了!同学们纷纷赞叹。听了同学们的赞叹,我的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而我也从中获得我成就感和自豪感。

学习编程不仅可以培养我们的技能,还能锻炼我们的意志力。这使我在今后的学习中哪怕遇到困难,也会努力地克服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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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三年级写日记单元作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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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晚上,我和爸爸妈妈去吃老童家火锅,火锅又香又鲜美,因为它是清真菌汤火锅,餐桌上有红彤彤的鲜牛羊肉卷,白乎乎的萝卜和山药片,黄亮亮的土豆片,黑乎乎的黑木耳,绿油油的海带喝菠菜,金黄金黄的小油饼,餐桌上摆满了很多美味佳肴,我和妈妈吃津津有味,爸爸吃的狼吞虎咽,不一会儿,餐桌上风卷残云。

然后我们十二人就去步行街唱歌,走进歌吧,里面有甜甜香味迎面扑来,我和妈妈进入歌吧唱歌时,发现里面很吵杂,于是我和妈妈先回家了,爸爸和其他朋友在唱歌。

回家的路上,通过车窗我看到,又高大的楼房和美丽的时尚广场,我发现老家夜晚景色特别漂亮,步行街上的车特别多,有各种各样的商店,有的开门,有的关门,但是各种商店里外的装饰都很漂亮,我们的老家变得越来越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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